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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融丰纯债A(002674)

中融融丰纯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中 融 融丰 纯 债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 份额 发 售公 告 
 
 
 
 
 
 
 
 
 
 
基金管理 人:中 融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 交 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目


录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6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 6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 8 四、清算与交割 ................................................................................................ 13 五、退款事项 .................................................................................................... 13 六、发售费用 .................................................................................................... 13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14 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4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3 【重要 提示】 1. 中融融丰纯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募集 已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6〕 734 号 文 注册 。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 代 表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基 金 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 2. 本基金是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 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 类基 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两 类基金份额分设不 同的 基金代码,并分别 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A 类 基金份 额投资人 需缴纳 认购 费 用,C 类基金 份额 投资 人不收取 认购费 用, 而 是从 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4.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 5.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本基金自 2016 年 5 月 19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通过基金管 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 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 短本 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8.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可 投 资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9.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 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以下简称 “基 金账户” ) 。 办理注册 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各销 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 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 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 用他 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 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 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 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 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 户当 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 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 项,投资人可以多次认 购本基金份额。 其 他 销售 机 构 每 个 基 金 账 户 每次 认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4 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 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 过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或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 基金时,首次单笔最 低认 购 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12.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 限制。 13.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 销。 14. 基金发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 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 登记机构的 确 认 结 果 为准 。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 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 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 合法 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5.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 阅读《 中 融 融 丰 纯 债 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说 明 书》。 16. 非直销机构销 售 本 基 金 的 相 关 信 息 详 见 各 销 售 机 构 的 相 关 业 务 公 告。 17. 在募集期间, 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 如出现调整销售机构 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8.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160 6000 或 010-85003210 )咨询购买 相关事宜。 19.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0.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 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 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根据 所 持 有的 基 金 份 额 享 受 基 金 收益 , 同时承担相应的 投资 风 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金投 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5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 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 低风险品种,其 预 期 风险 与 预 期 收 益 高 于 货 币市 场 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等 信 息 披 露文 件 ,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 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规模 一般小额零散,主要通 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 子平台、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 或证券公司进行转让, 难以进行更广泛估值和 询价,因此中小企业私 募债 券的估值价格可能与实 际变现的市场价格有一 定的偏差而对本基金资 产净 值产生影响。同时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流动性可 能比较匮乏,因此可能 面临 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以 及由流动性较差变现成 本较高而使基金净值受 损的 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 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 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 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 守、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 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 负责。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 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 和赎回基金,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6 一 、本 次发售 基 本情 况 ( 一) 基金 的 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融融丰纯债 基金代码: 中融融丰纯债 A





代码 :002674 中融融丰纯债 C





代码:002675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期 ( 二) 基金份 额初 始面值 (认 购价格 )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 三) 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 ( 四) 基金份额 发 售机构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各个网点同 时公开发售。 1.直销机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其他销售机构: 销售 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 “ 八、 有关当事人或中介 机 构” 部分。 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减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届时以基金 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有)为准。 ( 五) 发售时 间安 排 本基金募集 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 自 2016 年 5 月 19 日起 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通 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 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 延长 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 时公告。 二 、认 购方 式与 相关 规定 ( 一) 认购方 式与 费率结 构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7 1.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 2 .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如基金合 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 份额计入投资人 的 账 户, 利 息 和 具 体 份 额 以 注册 登 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具体费率结构如下表所 示:投资人认购需缴纳认购费用。 A 类基金份额投资 人 需缴纳的认购费用 按认 购金额的大小划分 为四 档;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两类基金份额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A 类 基 金份额 单 笔金 额 认购 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50% 100 万元(含)-300 万元 0.30% 300 万元(含)-500 万元 0.10% 500 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 元 C 类 基 金份额 0 本基金的认购费由投资 人承担。基金认购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募集 期间发生的信息 披 露 费、 会 计 师 费 和 律 师 费 等各 项 费 用 , 不 从 基 金 财产 中 列支。若投资人重复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 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4.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 (四 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 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金额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 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例: 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 类基金份额, 则其所对应 的 认购费率为0.50% 。 假 定 该笔认购金额产生 利息5元, 则其可得到的A 类基金 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 (1+0.50% )=9,950.25 元 认购费用=10,000-9,950.25=49.75元 认购份额= (9,950.25+5 )/1.00=9,955.25 份 即: 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 类基金份额, 假定该笔 认购 金额产生利息5元, 在 基金发售结束后 , 其所 获得 的A 类基金份额为9,955.25 份。 ( 二) 认购的 金额 限制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 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 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 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 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 金份额。其他销售机构 每个 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 不得低于100 元 人 民 币, 其他销售机 构 另 有 规定 的 , 从其规定。通过 基 金 管理 人 直销机构或 网 上 交易 平 台 认 购 本 基 金 时 , 首次 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 三 、开 户与 认购 程序 ( 一) 个人投 资者 通过直 销柜 台办理 开户 和认购 1.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开户 (1)个人投资者亲自临柜开户需提交如下材料: 1)填妥的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个人)》;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预留的银行储蓄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4) 填妥的 《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和 《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增开交 易账号除外) ;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9 5) 申请人如未满十八 周岁, 则须由未成年人 的监护人 (法定代理人 ) 代 理办理,除遵循上述(1)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的材料: a. 提供填写合格并由监护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 ; b.出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c. 出示 未成 年人的 户口 簿原件, 提供 复印件 ( 注:未成 年人 的监护 人 为 其父母只需提供未成年 人的户口簿;如由其他 人担任监护人的,监护 人除 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 提供未成年人父母已故 或不具备监护能力的证 明以 及现任监护人具有监护资格的证明) ; d. 监护人签署的《未成年人投资行为认可说明》原件。 (2)个人投资者代办人临柜开户需提交如下材料: 1)填妥的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个人)》;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预留的银行储蓄存折(卡)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5 )申请人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和《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 6)经申请人 本人签字确认并经公证处公证的《业务授权委托书》 。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2) 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 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但开户无效当天 的其他交易也同时无效; 3)身份证请提供正反面的复印件; 4) 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和账号) 是作为基金份额赎回、 分红 和退款的唯一结算账户 。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 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 户, 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2.认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由投资者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 (2)申请人/ 代办人有 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 件(代办需申请人签字 ) ; (3)有效的银行划款凭证; (4) 委托他人代办的, 须提供经申请人签字确 认并经公证处公证 的 《业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0 务授权委托书》 。 (5)注意事项: 1) 直销录入员受理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并不表示对该业务申请的确认, 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2) 直销录入员 17:00 以后受理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交易日的申请 , 如 果证券交易所调整交易 时间,则接单截止时间 以证券交易所当天的闭 市时 间为准; 3 )只有当投资者有足额认购款项到达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定直 销账户后,对应的认购业务才能确认成功; 4) 如果投资者从未在直销机构填写 《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须提交 后再进行认购基金;投 资者须确认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结果与认购基 金的 风险等级是否相匹配, 如不匹配, 投资者在 《 交易业务申请表》 签字 (盖章) 则代表已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 二) 机构投 资者 通过直 销柜 台办理 开户 和认购 1.开户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并加盖公章/ 业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私人签章 (加盖业务章 和私章需提交有效的授权文件,下同)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机构)》; (2)企业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登记证的加盖公章/ 业 务章 的复印件;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 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 颁发 的注册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加盖公章/ 业务章的复印 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 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 件或加盖公章/ 业务章 的复 印件; (4) 首次提出交易申请时请被授权人填妥 《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和 《投资人权益告知书》并签字和加盖公章/ 业务章或预留印鉴;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 加盖公章/ 业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私人签章的 《业务授权委托书》 ; (7) 开户机构的银行 账户证明材料的加盖公章/ 业务章/ 预留印鉴的复印 件;若机构客户 同一户名对应多个银行账号打款认/ 申购,应提供相关证明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1 文件,并在账户业务申 请表上填写并指定一个 银行账户作为唯一的赎 回、 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 (8) 填妥并签章的 《传 真交易协议书》 一式两 份 (适用于申请开通传 真 交易) ; (9) 机构投资者旗下产品开户需提交产品批复函( 备案相关资料) 或者 机 构管理金融产品的资质( 资格) 证书及产品合同 (首页、 盖章页) 的复印件加 盖公章/ 业务章。 2.认购本基金产品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并由投资者 加盖公章/ 业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私人签章或预 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 (2)被授权人有效身 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 业务章或预留印鉴的 复印 件; (3)有效的银行回单或机构划款指令或凭证; (4)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在交易时间内一日可进行 多笔认购申请; 2)机构投资者 T 日提 交的认购申请后,可以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 柜 台查询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传真交易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需将交易申请资料原件邮寄至直销柜 台,否则传真件可视同原件处理; 4 )投资者开户当天可进行认购,但开户无效当天的其他交易也同时无 效; 5) 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和账号) 是作为基金份额赎回、 分红 和退款的唯一结算账户; 6) 《印鉴卡》 中预留的印鉴作为机构投资者授权办理相关业务的印章和 签章; 7 )投资者预留的客户信息是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投资者联系、为 投资者提供服务的唯一 信息来源,投资者所填 信息中融基金均视为真 实有 效的联系方式。如因投 资者预留信息有误导致 无法联系投资者本人或 被授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2 权人,造成的结果由投资者承担。 ( 三) 直销柜 台办 理业务 特别 说明 1. 认购期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每个交易日 9:30-11:30 、13:00-17:00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 2. 投资者认购基金前, 应通过汇款转账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 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指定直销账户: 账户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3419027305242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345 3.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 划款金额不得小于 申请的认购金额。 办理 直销 基金业务须使用本公司 模版的表单,直销表单 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直 销柜 台 获取。 4. 注意事项 (1) 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7: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 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 申请顺延 至 下 一 个 工 作日 受理。投资者划款账 户须 为投资者在开户时的预留 账户。 (2) 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 凭证时,应在银行汇款 单备注栏内准确 填写其在中融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已 经开 立 的 基 金 账 号 和 产 品代 码 , 如果尚未申请基金账号 ,则应填写准备用于开 立基金账户的身份证件 号码 后六位和产品代码,两个代码间用逗号区分。 (3) 基金 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 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 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 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 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在发行期截止日 17:00 之前资金未到 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 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 的情形。 (4) 投资提示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3 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 网站或 直销柜台获取申请材料, 按 照要求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 四) 通过销 售机 构办理 开户 与认购 的程 序 在 各 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业务的流程与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为准。 四 、清 算与 交割 (一)本基金 的 有 效 认购 款 项 在 基金 募 集 期 间产 生 的 利 息 将 折算为基 金份额, 归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所 有 。 其中 , 利 息转 份 额 以 登记机构的 记录 为 准。 ( 二)基 金 募 集 期 间 募集 的 资 金 存 入 专 门 账 户, 在 基 金 募 集 行 为 结 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五 、退 款事 项 (一)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 已开户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 投资者的资金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到账; 5. 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的情形。 (二) 投资者的无效认 购资金, 投资者需填写 《交易业务申请表》 勾 选 “资金退出” ,申请将该笔认购无效资金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 募集失败: 在募 集期结束后, 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 2 亿份,募集资金金额少于 2 亿元人民币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 200 人, 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 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 方各自承担,已募集资 金并加计中国人民银行 规定 的商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投资者。 六 、发 售费 用 本次发售中所发生的律师费、 会计师费、 法定 信息披露费等 费用, 不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4 从基金资产中支付。若 在募集期结束时,基金 仍不能满足法定备案条 件, 则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 方各自承担。 七 、基 金的 验资 与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三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 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 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 八 、有 关当 事人 或中 介机 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7 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010-85003388 传真:010-85003386 联系人:肖佳琦 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8500 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政编码:200120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5 注册时间: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


话:95559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7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瑶 电话:010-85003388 传真:010-85003386 联系人:高欣 网址:www.zrfunds.com.cn (四)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7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瑶 邮政编码:100005 电话:010-85003560、010-85003217 传真:010-85003387、010-56580880


联系人:张蓁蓁、 郭丽苹 网址:www.zrfunds.com.cn (2)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zrfunds.com.cn 2.其他销售 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6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服电话:95526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50038 联系人:于波涛 (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 圳市 福 田 区益田 路 与 福 中路 交 界 处荣超 商 务 中 心A栋第18层- 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04、 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张鹏 (6)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 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7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电话:024-23280810 联系人:王力华 (7)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 层01 单 元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电话:0755-23902400 联系人:赖君伟 (8)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联系人:吴阳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 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顾凌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人:芮敏祺 (1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 座3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717


联系人:唐昌田 (1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1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39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联系人:周志茹 (1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 座40层-43层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30 联系人:李小雅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钱达琛 (2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85556153 联系人:李慧灵 (2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21-38637436 联系人:周一涵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 福州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 :兰荣 电话:0591-38507950 联系人:柯延超 (2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0985 联系人:唐静 (2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 座12 、15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 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电话:010-66555316 联系人:汤漫川 (2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1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深圳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电话:0755-82492193 联系人:庞晓芸 (2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奚博宇 (2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联系人:王一彦 (2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1753 联系人:任敏 (30)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 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电话:028-86199041 联系人:杨磊 (3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 单元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陈剑虹 (3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991 联系人:蔡霆 (3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 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 :何其聪 电话:010-59355546 联系人:高洋 (34)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 沈河区热闹路49号 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媖 电话:024-22955449 联系人:贾丽媛 (35)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 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电话:010-59366070 联系人:刘宇 (36)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惠城 区 江 北 东 江 三 路 惠 州广 播 电 视 新 闻 中 心 三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3 四楼 办公地址: 广 东 省 惠 州市 惠 城 区 江 北 东 江 三 路惠 州 广 播 电 视 新 闻 中 心 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0752-2119700 联系人:彭莲 (37)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 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010-58170915 联系人:刘晓栋 (3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 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010-56810307 联系人:张晔 (39)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 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 招弟


电话:010-59497361 联系人:李艳 (40)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4 (4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 号 鄂 尔 多 斯 国 际 大 厦903 ~ 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联系人:张茹 (4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 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联系人:杜鹃 (4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 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潘世友 (44)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 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13 联系人:申泽灏 (4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5 联系人:吴强 (46)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 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A 座8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010-65807865 联系人:侯英建 (4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 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509735 联系人:张裕 (48)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 :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联系人:陈云卉 (4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50)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服电话:400-068-1176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6 联系人:牛亚楠 (51)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 区4楼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1-20324158 联系人:朱海涛 (52)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电话:010-52609656 联系人:季长军 (5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 :杨懿 电话:010-83363101 联系人:文 雯 (5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 幢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 座16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电话:021-20691923 联系人:苗明 (55)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电话:021-80365020 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7 联系人:葛佳蕊 (56)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201室 (入住深圳市前 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 1116 室及1307 室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0500 联系人:陈广浩 (5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号泰鹏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 :张琪 电话:010-62676405 联系人:付文红 (5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联系人:马林 (5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 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电话:020-896290994 联系人:黄敏嫦 (6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13 层1301-中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8 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13 层 1301-1305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10-60833754 联系人:韩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 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 安冬、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 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0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晓荣(首席合伙人)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健、陶喆 联系人:杨伟平 中 融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6年5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