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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尊利纯债(002464)

创金尊利纯债: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创金合信尊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4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年5月17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5月17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05-17
2 日常申购、赎 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其他特殊情况
或根据业务需要, 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
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 .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见《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3 .2 申购费率
3 .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万 0.08%
100万≤M<300万 0.05%
300万≤M<500万 0.03%
M≥500万 1000元/笔
注 : ( 1 ) 本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费 用 由 申 购 基 金 份 额 的 投 资 人 承 担 , 不 列 入 基 金 财 产 , 主 要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市 场 推 广 、 销 售 、 登 记 等 各 项 费 用 。 赎 回 费 由 赎 回 基 金 的 投 资 者 承 担 。
( 2 ) 在 申 购 费 按 金 额 分 档 的 情 况 下 , 如 果 投 资 者 多 次 申 购 , 申 购 费 适 用 单 笔 申 购 金 额 所 对 应 的
费 率 。
3 .3 其他与申购相 关的事项
4 日常赎回业务
4 .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份。
若某笔交易类业务 ( 如赎回 、 基金转换、 转托管等) 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
少于10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 .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80天 0.05%
N≥180天 0%注 : 赎 回 费 1 0 0 %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4 .3 其他与赎回相 关的事项
5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
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通事项说明
本基金在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投资者需遵
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 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每期最低申购金
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各销售机构
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 .1 场外销售机构
6 .1.1 直销机构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传真:0755-25832571
电话:400-868-0666
联系人:龙小伟
网站:www.cjhxfund.com
6 .1.2 场外非直销机 构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6 .2 场内销售机构
7 基金份额净值 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 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 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 《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
申请日 (T日) , 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者应在 T+2日后 (包括该日)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 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购、 赎回申请。 申购 、 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购申
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
网址:www.cjhxfund.com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利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