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原油:关于增加部分代销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南 方基 金关于 南方 原油证 券投 资基金 增加 部分代 销机 构的公 告
根据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简 称 “ 本公 司 ”)与 下列 代销机构 签 署的 销售 代理 协议, 本
公司决 定增 加 下 列代 销机 构 为南 方原 油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代 码:501018) ( 简称 “ 南方 原
油 基金 ”) 的代 销机 构。
从 2016 年 5 月 17 日起, 投资 人可 前往 下列 代 销机构 办理 南方 原油 基金 的认购 及其 他
相关业 务 。 具 体 业 务办 理规 则请遵 循 下 列代 销机 构 的 相关规 定 或 通过 以下 途径 咨询有 关详 细
情 况:
编号 代销机 构名 称 联系方 式
1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客服电 话:95555
公司网 址:www.cmbchina.com
2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客服电 话:95528
公司网 址:www.spdb.com.cn
投资人 也可 通过 访问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网 站(www.nffund.com) 或拨 打 全国免 长
途费的 客户 服务 电话 (400 -889 -8899 ) 咨询 相 关情况 。
风险提 示:
投 资人 应认 真阅 读拟 投资基 金的 《 基金 合同》 、 《招募 说明 书》 等 法律 文件, 了 解所 投
资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并根据 自身 情况 购买 与本 人风险 承受 能力 相匹 配的 产品。
特 此公 告
南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2016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