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查看PDF公告
股 票简称: 山西证券
股 票代码: 002500
编号 : 临2016-030
山西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关于召 开2016 年 第一 次临时 股东大 会的通 知
根 据 《 中华 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 (以下 简称 “ 《 公司 法》 ” ) 、 《中华
人 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 下简 称 “ 《证 券法 》 ” ) 、 《上市公 司治理准 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下简称
“ 《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 ”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 公 司 章 程 》
的规定 , 经 山 西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十三 次 会议审议 通过, 决 定召集召 开2016 年 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 会 ,
现 将会议相 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 、召开会 议的基本 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 大会
2 、股 东大 会召集人 : 山西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 事会
3 、 会 议 召 开 的 合 法 、 合 规 性 : 董 事 会 召 集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符合 《中 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 法》 、 《中 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法》 、 《深 圳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2014 年 修 订 )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公司 章程》的 规定。
4 、 召 开 方 式 : 现 场 投 票 与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公 司 将 同 时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向 公 司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
股 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 决权。
5 、会 议召 开的日期 、时间
(1 ) 现场 会议召开 时间:2016 年5 月30 日15:00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 遗漏。
(2 ) 网络 投票时间 :2016 年5 月29 日-2016年5 月30 日
其 中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16 年5 月30 日9:30-11:30 ,13:00-15:00 ; 通过 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2016 年5 月29 日15:00 至2016 年5 月
30日15:00 期间 的任 意时间。
6 、 投 票 规 则 : 公 司 股 东 只 能 选 择 现 场 投 票 和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中 的
一 种。 采用 网络投票 方式的股 东, 同一 表决权通 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 交
易 系统和深 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 统重复投 票的, 以 第一次有 效
投 票结果为 准。
7 、股 权登 记日:2016 年5 月24 日
8 、 现 场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太 原 市 府 西 街69 号 山 西 国 际 贸 易 中 心 三
楼
二 、会议审 议事项
本 次会议审 议事项属 于公司股 东大会职 权范围, 不 违反相 关法律 、
法 规和 《公 司章程》 的规定, 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 审
议 通过,审 议事项合 法、完备 。具体如 下:
1 、 《关于公 司符合公 开发行公 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 》
2 、 逐 项审 议《关于 公司公开 发行公司 债券方案 的议案》
(1 ) 发行 规模及票 面金额
(2 ) 发行 对象及向 公司原有 股东配售 的安排
(3 ) 发行 方式
(4 ) 发行 期限
(5 ) 发行 价格、债 券利率及 确定方式
(6 ) 募集 资金用途
(7 ) 拟上 市交易场 所
(8 ) 承销 方式
(9 ) 担保 安排
(10 )本决 议的有效 期
(11 )偿债 保障措施
(12 )本次 发行的授 权事项
3 、 《关于公 司符合发 行短期公 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 》
4 、逐 项审 议《关于 公司发行 短期公司 债券方案 的议案》
(1 ) 发行 规模
(2 ) 发行 对象及向 公司原有 股东配售 的安排
(3 ) 发行 方式
(4 ) 发行 期限
(5 ) 债券 利率及确 定方式
(6 ) 募集 资金用途
(7 ) 拟上 市交易场 所
(8 ) 承销 方式
(9 ) 担保 安排
(10 )本决 议的有效 期
(11 )偿债 保障措施
(12 )本次 发行的授 权事项
5 、 《关于公 司符合发 行短期融 资券条件 的议案》
6 、逐 项审 议《关于 公司发行 短期融资 券方案的 议案》
(1 ) 发行 规模
(2 ) 债券 期限
(3 ) 发行 利率或价 格
(4 ) 募集 资金用途
(5 ) 本决 议的有效 期
(6 ) 发行 场所
(7 ) 本次 发行的授 权事项
三 、 会 议 出 席 对 象
1 、 公 司股 东, 即截 至2016 年5 月24 日15 :00 在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 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 在册持有 公司股票 的全体股 东, 股东 可
以 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 该股东 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 的
股 东;
2 、公 司董 事、监事 和高级管 理人员;
3 、公 司聘 请的律师 及邀请的 其他人员 等。
四 、现场会 议登记方 法
1 、 登 记 方 式 : 现 场 登 记 、 通 过 信 函 或 传 真 方 式 登 记 , 公 司 不 接
受 电话方式 登记, 采 用信函或 传真方式 登记的, 登 记时间 以收到传 真
或 信函时间 为准。
2 、登 记时 间:2016 年5 月27 日( 星期 五)9:00 至17 :00。
3 、 登 记 地 点 :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府 西 街69 号 山 西 国 际 贸 易 中 心 东 塔
29层山西证 券董事会 办公室
邮 政编码:030002
传 真:0351-8686667
4 、登 记手 续
自 然人股东 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 持股凭 证和证券 账户卡; 自 然 人
股 东委托他 人出席会 议的, 受 托人应出 示本人身 份证、 委 托人身份 证
复 印件、授 权委托书 、持股凭 证和证券 账户卡。
法 人股东出 席会议的, 应出示 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 法人股 东单 位
的 营业执照 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和持股 凭证; 法 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 出
席 会议的, 代 理人应 出示本人 身份证、 法 人股东 单位的营 业执照复 印
件 ( 加 盖 公 章 ) 、 法 人 股 东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依 法 出 具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和 持股凭证 。
五 、 参 与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身 份 认 证 与 投 票 程 序
公 司本次股 东大会向 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 平台, 股 东可以通 过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 网 络 投 票 程 序 如 下 :
( 一 ) 采 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的 程 序
1 、 投 票 时 间 :2016 年5 月30日9:30-11:30 ,13:00-15:00 。
2 、 投 票 代 码 :362500 ; 投 票 简 称 : 山 证 投 票 。
3 、 具 体 投 票 程 序
(1 ) 进 行 投 票 时 买 卖 方 向 应 选 择 “ 买 入 ” ;
(2 ) 输 入 投 票 代 码362500 ;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
案1 ,2.00 元代表议案2 , 依 此 类 推 。 对 于 逐 项 表 决 的 议 案 , 如 议 案2 项
下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1 元代表议案2 项 下 的 子 议 案 (1), 2.02
元代表议案2 项 下 的 子 议 案 (2 ) , 依 此 类 推 。 每 一 议 案 应 当 以 相 应 的 价
格 分 别 申 报 。
议案 议案名称/ 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 议 案 以 下 全 部 议 案 100.00
议案1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条 件 的 议 案 1.00
议案2 关 于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方 案 的 议 案 2.00
(1 ) 发 行 规 模 及 票 面 金 额 2.01
(2 ) 发 行 对 象 及 向 公 司 原 有 股 东 配 售 的 安 排 2.02
(3 ) 发 行 方 式 2.03
(4 ) 发 行 期 限 2.04
(5 ) 发 行 价 格 、 债 券 利 率 及 确 定 方 式 2.05
(6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2.06
(7 ) 拟 上 市 交 易 场 所 2.07
(8 ) 承 销 方 式 2.08
(9 ) 担 保 安 排 2.09
(10 ) 本 决 议 的 有 效 期 2.10
(11 )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2.11
(12 ) 本 次 发 行 的 授 权 事 项 2.12
议案3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发 行 短 期 公 司 债 券 条 件 的 议 案 3.00
议案4 关 于 公 司 发 行 短 期 公 司 债 券 方 案 的 议 案 4.00
(1 ) 发 行 规 模 4.01
(2 )
发 行 对 象 及 向 公 司 原 有 股 东 配 售 的 安 排
4.02
(3 )
发 行 方 式
4.03
(4 )
发 行 期 限
4.04
(5 )
债 券 利 率 及 确 定 方 式
4.05
(6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4.06
(7 )
拟 上 市 交 易 场 所
4.07
(8 ) 承 销 方 式 4.08
(9 ) 担 保 安 排 4.09
(10 )
本 决 议 的 有 效 期
4.10
(11 )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4.11
(12 )
本 次 发 行 的 授 权 事 项
4.12
议案5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发 行 短 期 融 资 券 条 件 的 议 案 5.00
议案6 关 于 公 司 发 行 短 期 融 资 券 方 案 的 议 案 6.00
(1 ) 发 行 规 模 6.01
(2 ) 债 券 期 限 6.02
(3 ) 发 行 利 率 或 价 格 6.03
(4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6.04
(5 ) 本 决 议 的 有 效 期 6.05
(6 ) 发 行 场 所 6.06
(7 ) 本 次 发 行 的 授 权 事 项 6.07
备注:议案2 、议案4 中各含12个 子 议 案 , 对2.00、4.00 进 行 投 票 视 为 分 别 对 议 案2、议案4
全 部 子 议 案 进 行 相 同 意 见 的 表 决 ; 议 案6 中含7 个 子 议 案 , 对6.00进 行 投 票 视 为 对 议 案6 全 部 子 议
案 进 行 相 同 意 见 的 表 决 ; 股 东 对 “ 总 议 案 ” 进 行 投 票 , 则 视 为 对 所 有 议 案 表 达 相 同 意 见 。
(4 ) 在 “ 委 托 数 量 ” 项 下 填 报 表 决 意 见 , 对 应 的 申 报 股 数 如 下 :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5 ) 确 认 投 票 委 托 完 成 。
4 、 投 票 规 则
(1 ) 对 同 一 议 案 的 投 票 只 能 申 报 一 次 , 不 能 撤 单 ; 多 次 申 报 的 以
第 一 次 申 报 为 准 。
(2 ) 在 股 东 对 同 一 议 案 出 现 总 议 案 与 分 议 案 重 复 投 票 时 , 以 第 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 以 已 投 票 表 决 的 分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 其 它 未 表 决 的 议 案 以 总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 如 果 先 对 总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 再 对 分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 则
以 总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
(3 ) 股 东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重 复 投 票 的 , 以 第 一 次 有 效 投 票 结 果
为准。
(4 ) 股 东 大 会 有 多 项 议 案 , 某 一 股 东 仅 对 其 中 一 项 或 者 几 项 议 案
进 行 投 票 的 , 在 计 票 时 , 视 为 该 股 东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 纳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总 数 的 计 算 ; 对 于 该 股 东 未 发 表 意 见 的 其 他 议 案 , 视 为 弃 权 。
5 、 不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的 表 决 申 报 无 效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作 自动
撤 单 处 理 , 视 为 未 参 与 投 票 。
( 二 ) 采 用 互 联 网 投 票 的 程 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5 月29 日15:00 至2016 年5 月30 日15:00 期间的
任 意 时 间 。
2 、 股 东 获 取 身 份 认 证 的 流 程
按 照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投 资 者 网 络 服 务 身 份 认 证 业 务 指 引 (2016
年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 “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或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数 字 证 书 ” 进 行 身 份 认 证 。
(1 ) 通 过 “ 服 务 密 码 ” 进 行 身 份 认 证
①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者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
置 服 务 密 码 , 如 果 注 册 成 功 , 系 统 将 返 回 一 个 校 验 号 码 。 校 验 号 码 的 有
效 期 为 七 日 。
②激活服务密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的 ,
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在密码激活服务功能下填报校验号码。
服 务 密 码 可 以 在 提 交 五 分 钟 后 成 功 激 活 。
投 资 者 遗 忘 服 务 密 码 的 , 可 以 通 过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客 户 端 , 在 密 码 挂
失 服 务 功 能 下 申 报 挂 失 , 五 分 钟 后 原 服 务 密 码 正 式 注 销 , 注 销 后 投 资 者
方 可 重 新 申 领 服 务 密 码 。
拥 有 多 个 深 圳 证 券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申 请 服 务 密 码 , 应 当 按 不 同 账 户 分
别 申 请 服 务 密 码 。
(2 ) 通 过 “ 数 字 证 书 ” 进 行 身 份 认 证
机 构 投 资 者 可 以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数 字 证 书 认 证 中 心 网 站 ( 网 址 :
http://ca.szse.cn )载明的《深圳证券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说明》申请
数 字 证 书 的 新 办 、 更 新 、 解 锁 等 相 关 业 务 。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进 行 投 票 。
( 三 ) 查 询 投 票 结 果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 点 击 “ 投 票 查 询 ”
功 能 , 可 以 查 看 个 人 网 络 投 票 结 果 , 或 通 过 投 票 委 托 的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查询。
( 四 )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异 常 情 况 的 处 理 方 式
网 络 投 票 期 间 , 如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遇 突 发 重 大 事 件 的 影 响 , 则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进 程 按 当 日 通 知 进 行 。
( 五 ) 单 独 计 票 提 示
根 据 《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2014年 修 订 ) 》 的 要 求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所 提 议 案 均 对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单 独 计 票 , 中 小 投 资 者 是 指 除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上 市 公 司5%以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
六 、 其 他
1 、会 期预 计半天、 费用自理 。
2 、联 系人 :谭晓文 、张鑫
电 话:0351-8686647 、0351-8686784
传 真:0351-8686667
3 、 发 传 真 进 行 登 记 的 股 东 , 请 在 传 真 上 注 明 联 系 电 话 , 并 在 参
会 时携带授 权书等原 件,转交 会务人员 。
七 、备查文 件
1 、公 司第 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 议;
2 、 报告 期内 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 纸上公开 披露过的 所有公司 文
件 的正本及 公告原稿 。
特 此公告
附 : 《 授权 委托书》
山 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山 西 证券 股 份有 限 公司 2016 年 第 一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授 权 委托 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6 年5 月30 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的
所有法律文件。 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结束之日止。
议 案 议 案名称/ 内容
同意 弃 权 反 对
议案1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条 件 的 议 案
议案2 关 于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方 案 的 议 案
(1 ) 发 行 规 模 及 票 面 金 额
(2 ) 发 行 对 象 及 向 公 司 原 有 股 东 配 售 的 安 排
(3 ) 发 行 方 式
(4 ) 发 行 期 限
(5 ) 发 行 价 格 、 债 券 利 率 及 确 定 方 式
(6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7 ) 拟 上 市 交 易 场 所
(8 ) 承 销 方 式
(9 ) 担 保 安 排
(10) 本 决 议 的 有 效 期
(11)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12) 本 次 发 行 的 授 权 事 项
议案3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发 行 短 期 公 司 债 券 条 件 的 议 案
议案4 关 于 公 司 发 行 短 期 公 司 债 券 方 案 的 议 案
(1 ) 发 行 规 模
(2 )
发 行 对 象 及 向 公 司 原 有 股 东 配 售 的 安 排
(3 )
发 行 方 式
(4 )
发 行 期 限
(5 )
债 券 利 率 及 确 定 方 式
(6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7 )
拟 上 市 交 易 场 所
(8 ) 承 销 方 式
(9 ) 担 保 安 排
(10)
本 决 议 的 有 效 期
(11)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12)
本 次 发 行 的 授 权 事 项
议案5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发 行 短 期 融 资 券 条 件 的 议 案
议案6 关 于 公 司 发 行 短 期 融 资 券 方 案 的 议 案
(1 ) 发 行 规 模
(2 ) 债 券 期 限
(3 ) 发 行 利 率 或 价 格
(4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5 ) 本 决 议 的 有 效 期
(6 ) 发 行 场 所
(7 ) 本 次 发 行 的 授 权 事 项
附注:
1 、 委 托 人对 代 理 人 行使 表 决 权 的指 示 , 请 在上 列 表 格 中“ 同 意 ” 、 “反 对 ” 、
“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 ,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 、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 可
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