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 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 上市公告
日期:2016-05-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市值百
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 基金合同》 ” )、《上海证券交 易所证券投资
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百强 E TF ” 或“ 本
基金 ”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百强 ETF 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终止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
定书【2016】133 号)同意 。现将百强 ETF 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的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百强 ETF
交易代码:510700
终止上市日:2016 年 5 月 13 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百强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以现 场开会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决通过
了《关于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
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百强 ETF 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上证市值百强交易
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 】133 号)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
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888-2666 )垂询相 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