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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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票简称: 山 西证券
股 票代码: 002500
编号: 临2016-027
山西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关于召 开2015 年度股 东大会 的提示 性公告
提 示 :
★ 会议召开 日期、时 间:
(1 ) 现场 会议召开 时间:2016 年5 月13 日14:30
(2 ) 网络 投票时间 :2016 年5 月12 日-2016 年5 月13 日
★ 股权登记 日:2016 年5 月6 日
★ 现场会议 登记时间:2016年5 月11 日 ( 星期三)9:00至17 :00 。
★ 现场会议 召开地点: 太原市 府西街69号山西国 际贸易中 心三 楼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4 月22日
在 《中国证 券报》、 《上海证 券报》、 《证券时 报》、《 证券日报 》
及 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刊登 了 《山西 证券股份
有 限公司关 于召开2015 年度股 东大会的 通知 》 。 本 次股东 大会将采 用
现 场表决与 网络表决 相结合的 方式, 为 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 益, 方便 各
位 股东行使 股东大会 表决权, 现将有关 事项再次 通知如下 :
一、 召 开 会 议 的 基 本 情 况
1 、 股 东大会届 次: 山西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度 股东大会
2 、 股 东大会召 集人:山 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 符合 《中 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 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法》 、 《 深
圳 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 则》 (2014年 修订) 等有关 法律法规、 规范性 文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 遗漏。 2
件 以及《公 司章程》 的规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向公 司股 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 ,
股 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 决权。
5 、会 议召 开的日期 、时间
(1 ) 现场 会议召开 时间:2016 年5 月13 日14:30
(2 ) 网络 投票时间 :2016 年5 月12 日-2016 年5 月13 日
其 中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16 年5 月13 日9:30-11:30 ,13:00-15:00 ; 通过 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 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5 月12 日15:00 至2016 年5 月
13日15:00 期间 的任 意时间。
6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
一 种。 采用 网络投票 方式的股 东, 同一 表决权通 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 交
易 系统和深 圳证券交 易所互 联 网投票系 统重复投 票的, 以 第一次有 效
投 票结果为 准。
7 、股 权登 记日:2016 年5 月6 日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
楼
二 、 会 议 审 议 事 项
本 次 会 议 审 议 事 项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范 围 , 不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规和 《 公司章 程》 的规 定, 已经 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 会
议 通过,审 议事项合 法、完备 。具体如 下:
1 、《 公司2015年度 董事会工 作报告》
2 、《 公司2015年度 监事会工 作报告》
3 、《 公司2015年年 度报告及 其摘要》 3
4 、《 公司2015年度 利润分配 方案》
5 、 《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2015 年 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6 年 度 薪 酬 发
放 方案》
6 、《 公司 高级管理 人员2015 年度薪酬 及考核情 况专项说 明》
7 、 《 关 于 公 司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6 年 日 常
关 联交易的 议案》( 须逐项表 决,相关 关联方股 东回避表 决)
8 、《 关于 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 的议案》
9 、《 关于 修订公司< 募 集资 金管理办 法> 的议 案》
注 :本次会 议还将听 取公司独 立董事2015 年度述 职报告。
三 、 会 议 出 席 对 象
1 、公司股东,即截至2016 年5 月6 日15 :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 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 在册持有 公司股票 的全体股 东, 股东 可
以书 面委托 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 该股东 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 的
股 东;
2 、公 司董 事、监事 和高级管 理人员;
3 、公 司聘 请的律师 及邀请的 其他人员 等。
四 、 现 场 会 议 登 记 方 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
受 电话方式 登记 , 采 用信函或 传真方式 登记的, 登记 时间 以收到传 真
或 信函时间 为准。
2 、登 记时 间:2016 年5 月11 日( 星期 三)9:00 至17 :00。
3 、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29层山西证 券董事会 办公室
邮 政编码:030002
传 真:0351-8686667
4 、登 记手 续 4
自 然人股东 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 、 持 股凭 证和证券 账户卡; 自然 人
股 东委托他 人出席会 议的 , 受 托人应出 示本人身 份证 、 委 托人身份 证
复 印件、授 权委托书 、持股凭 证和证券 账户卡。
法 人股东出 席会议的 , 应 出示 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 、 法 人股 东单位
的 营业执照 复印件和 持股凭证 ; 法 人股 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 会议的, 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 ) 、 法 人股 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 具的授权 委托书和 持股凭证 。
五 、 参 与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身 份 认 证 与 投 票 程 序
公 司本次股 东大会向 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 平台, 股 东可以通 过深 圳
证券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 网 络 投 票 程 序 如 下 :
( 一 ) 采 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的 程 序
1 、 投 票 时 间 :2016 年5 月13日9:30-11:30 ,13:00-15:00 。
2 、 投 票 代 码 :362500 ; 投 票 简 称 : 山 证 投 票 。
3 、 具 体 投 票 程 序
(1 ) 进 行 投 票 时 买 卖 方 向 应 选 择 “ 买 入 ” ;
(2 ) 输 入 投 票 代 码362500 ;
(3 ) 在 “ 委 托 价 格 ” 项 下 填 报 股 东 大 会 议 案 序号,100.00 元 代 表
总议案,1.00 元 代 表 议 案1 ,2.00 元 代 表 议 案2 , 依 此 类 推 。 对 于 逐 项 表
决 的 议 案 , 如 议 案7 项 下 有 多 个 需 表 决 的 子 议 案 ,7.01 元代表议案7 项下
的子议案(1 ),7.02 元代表议案7 项下的子议案(2 ) , 依 此 类 推 。 每
一 议 案 应 当 以 相 应 的 价 格 分 别 申 报 。
议案 议案名称/ 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 议 案 以下9 项 议 案 100.00
议案1 公司 2015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1.00
议案2 公司 2015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2.00
议案3 公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3.00
议案4 公司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4.00 5
议案5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2015 年 度 薪 酬 执 行 情 况 及2016 年 度 薪 酬 发 放
方案
5.00
议案6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2015 年 度 薪 酬 及 考 核 情 况 专 项 说 明 6.00
议案7
关于公司2015 年 日 常 关 联交 易 执 行情况 及 预 计2016 年日常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 ( 须 逐 项 表 决 , 相 关 关 联 方 股 东 回 避 表 决 )
7.00
(1 )
与 山 西 国 信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 公 司 与 山 西 金 融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7.01
(2 ) 与 太 原 钢 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7.02
(3 ) 与 山 西 国 际 电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7.03
(4 )
与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担 任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
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其 它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7.04
(5 )
与 德 意 志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 公 司 与 具 有 《 深 交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10.1.5 条 规 定 情 形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 公 司 与 过
去十二个月内,曾具有《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或
10.1.5 条 规 定 情 形 之 一 的 法 人 或 自 然 人 的 关 联 交 易
7.05
议案8 关 于 续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8.00
议案9 关 于 修 订 公 司 《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的 议 案 9.00
备 注 : 议 案7中含5 个 子 议 案 , 对7.00 进 行 投 票 视 为 对 议 案7 全 部 子 议 案 进 行 相
同 意 见 的 表 决 。 股 东 对 “ 总 议 案 ” 进 行 投 票 , 则 视 为 对 所 有 议 案 表 达 相 同 意 见 。
(4 ) 对 于 不 采 用 累 积 投 票 制 的 议 案1- 议案9 , 在 “ 委 托 数 量 ” 项 下
填 报 表 决 意 见 , 对 应 的 申 报 股 数 如 下 :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5 ) 确 认 投 票 委 托 完 成 。
4 、 投 票 规 则
(1 ) 对 同 一 议 案 的 投 票 只 能 申 报 一 次 , 不 能 撤 单 ; 多 次 申 报 的 以
第 一 次 申 报 为 准 。
(2 )在股东对同 一 议 案 出 现 总 议 案 与 分 议 案 重 复 投 票 时 , 以 第 一
次 有 效 投 票 为 准 。 如 股 东 先 对 分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 再 对 总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
则 以 已 投 票 表 决 的 分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 其 它 未 表 决 的 议 案 以 总 议 案6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 如 果 先 对 总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 再 对 分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 则
以 总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
(3 ) 股 东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重 复 投 票 的 , 以 第 一 次 有 效 投 票 结 果
为准。
(4 ) 股 东 大 会 有 多 项 议 案 , 某 一 股 东 仅 对 其 中 一 项 或 者 几 项 议 案
进 行 投 票 的 , 在 计 票 时 , 视 为 该 股 东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 纳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总 数 的 计 算 ; 对 于 该 股 东 未 发 表 意 见 的 其 他 议 案 , 视 为 弃 权 。
5、不符合上 述 规 定 的 表 决 申 报 无 效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作 自 动
撤 单 处 理 。
( 二 ) 采 用 互 联 网 投 票 的 程 序
1 、 投 票 时 间 :2016 年5 月12 日15:00 至2016 年5 月13 日15:00 期 间 的
任 意 时 间 。
2 、 股 东 获 取 身 份 认 证 的 流 程
按 照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投 资 者 网 络 服 务 身 份 认 证 业 务 实 施 细 则 》 的
规 定 , 股 东 可 以 采 用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的 方 式 进 行 身 份 认 证 。
(1 ) 通 过 “ 服 务 密 码 ” 进 行 身 份 认 证
① 登 陆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 密 码 服 务 专 区 注 册 ,
填 写 “ 姓 名 ” 、 “ 证 券 帐 户 号 ” 等 相 关 信 息 并 设 置 服 务 密 码 , 如 申 请 成
功,系统 会 返 回 一 个4 位 数 字 的 激 活 校 验 码 。
② 激 活 服 务 密 码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 比 照 买 入 股 票 的
方 式 , 凭 借 “ 激 活 校 验 码 ” 激 活 服 务 密 码 。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元 4 位 数 字 的 “ 激 活 校 验 码 ”
备注:服务密码可以再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被盗,可通过交易
系 统 挂 失 后 重 新 申 请 。
(2 ) 通 过 “ 数 字 证 书 ” 进 行 身 份 认 证 7
可 参 见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证 书 服 务 ” 栏 目 。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进 行 投 票 。 具 体 流 程 如 下 :
(1 ) 选 择 “ 山 西 证 券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 ;
(2 ) 点 击 “ 投 票 登 录 ” , 选 择 “ 用 户 密 码 登 录 ” 或CA证书登录;
(3 ) 点 击 “ 投 票 表 决 ” , 对 相 应 议 案 进 行 表 决 , 完 成 后 点 击 “ 发
送 投 票 结 果 ” 。
( 三 ) 查 询 投 票 结 果
如 需 查 询 投 票 结 果 , 请 于 投 票 当 日18:00 后 登 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 点 击 “ 投 票 查 询 ” 功
能 , 可 以 查 看 个 人 网 络 投 票 结 果 , 或 通 过 投 票 委 托 的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查
询。
( 四 )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异 常 情 况 的 处 理 方 式
网 络 投 票 期 间 , 如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遇 突 发 重 大 事 件 的 影 响 , 则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进 程 按 当 日 通 知 进 行 。
( 五 ) 单 独 计 票 提 示
根 据 《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2014年 修 订 ) 》 的 要 求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所 提 议 案 均 对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单 独 计 票 , 中 小 投 资 者 是 指 除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上 市 公 司5%以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
六 、 其 他
1 、会 期预 计半天、 费用自理 。
2 、联 系人 : 张鑫、 谭晓文
电 话:0351-8686784 、0351-8686647
传 真:0351-8686667
3 、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8
会 时携带授 权书等原 件,转交 会务人员 。
七 、备查文 件
1 、公 司第 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 议;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 正本及公 告原稿。
特 此公告
附 : 《 授权 委托书》
山 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9
附件:
山 西 证券 股 份有 限 公司 二 〇一 五 年度 股 东大 会
授 权 委托 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 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6 年5 月13 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委托权限为: 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
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结
束之日止。
议案 议案名称/ 内容
同意 弃权 反对
议案1 公司2015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议案2 公司2015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议案3 公司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议案4 公司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议案5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2015 年 度 薪 酬 执 行 情 况 及2016 年度薪
酬 发 放 方 案
议案6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2015 年 度 薪 酬 及 考 核 情 况 专 项 说 明
议案7
关 于 公 司2015 年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执 行 情 况 及 预 计2016年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 ( 须 逐 项 表 决 , 相 关 关 联 方 股 东 回
避 表 决 )
(1 )
与 山 西 国 信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 公 司 与 山
西 金 融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2 ) 与 太 原 钢 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3 ) 与 山 西 国 际 电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4 ) 与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担 任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10
人 员 的 , 除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外 的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等 其 它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5 )
与 德 意 志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 公 司 与 具 有
《 深 交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10.1.5 条 规 定 情 形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 公 司 与 过 去 十 二 个 月 内 , 曾 具 有 《 深 交 所 股 票 上 市
规则 》10.1.3 条或 10.1.5 条 规 定 情 形 之 一 的 法 人 或 自
然 人 的 关 联 交 易
议案8 关 于 续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议案9 关 于 修 订 公 司 《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的 议 案
附注:
1 、 委 托 人对 代 理 人 行使 表 决 权 的指 示 , 请 在上 列 表 格 中“ 同 意 ” 、 “反 对 ” 、
“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 ,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 、 若 委 托人 未 作 具 体指 示 或 作 出的 指 示 无 效的 , 视 为 全权 委 托 , 代理 人 可
酌情行使表决权。
3 、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 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