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 国证监 会[2008]38 号公 告《关 于进 一 步规范 证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务 的指导意 见》的 规定, 鹏华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以下简 称“本 公司” )于 2008 年 9 月 16 日发布了《 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 》,说明本 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 净值影响超过0.25% 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3 日起对本公司旗 下基金(ETF 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 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 待以下 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 日起, 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000568 泸州老窖 000752 西藏发展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 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 投资 者可 登陆 我公 司网 站(http://www.phfund.com ) 或拨 打客 户服 务电话 400-6788-999 咨询或查 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5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