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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国互联股票人民币(001767)

华宝中国互联股票: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华 宝 兴业 中 国互 联 网股 票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摘 要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 提示 】 






本 基金 根据 2015 年 7 月 8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证监 许可 [2015 ] 1531 号的注 册, 进行募 集。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华 宝兴 业中国 互联 网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 以 下简称 “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 但 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集 的注 册, 并不 表明 其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 作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证 ,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金 没有 风险 。 中 国证 监会不 对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及市场 前景 等作 出实质 性判 断或 者保 证。 本 基 金 主要 投 资于 境 内和境 外 上 市的 互 联网 主 题相关 的 中 国公 司 。受 国 际政治 环 境、 宏观和 微观经 济因素 、国 家政策 、投资 人风险 收益 偏好和 市场流 动程度 等各 种因素 的变化 , 本基金 的资 产将 有 可 能存 在以下 风险 : 政 治风 险、 境 外市场 风险 、 政 府管 制风 险 、 汇率 风险 、 法律风 险、 利率 风险 、 税 务风险 、 境 外上 市公 司经 营风险 、 税 务风 险、 集中 投资某 个国 家或 地区的 风险 等 。 同时, 投资 本基金 的风 险还 包括 : 本 基 金特有 的投 资风 险 ( 股票 型 基金风 险、 主题型 基金 风险)、 股指 期货投 资风 险 、 其他 衍生 品 投资 的风险 、 证券 借贷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管 理风 险、 操作 或技 术风险 、合 规性 风险 、交 易对手 的信 用风 险、 大宗 交易风 险等 。 本 基 金 是一 只 主动 投 资的股 票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属于 证 券 投资 基 金中 的 预期风 险 和预 期收益 都较 高的 品种 , 其预 期风险 和预 期收 益高 于混 合型基 金 、 债 券型 基金 和货 币市场 基 金 。 投 资 有 风险 , 投资 者 在进行 投 资 决策 前 ,请 仔 细阅读 本 基 金的 招 募说 明 书及基 金 合同 等信息 披露 文件 , 并 根据 自身的 投资 目的 、 投 资期 限、 投 资经 验、 资产 状况 等判断 基金 是否 和 投资 者 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相适应 , 自主 判断基 金的 投资价 值 , 自 主做出 投资 决策 , 自 行承 担 投资风 险 。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其 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理 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构 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 金 管 理人 依 照恪 尽 职守、 诚 实 信用 、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 管 理和 运 用基 金 财产, 但 不 保 证投资 于本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 本招募 说明 书摘要 所 载内 容截止 日 为 2016 年 3 月 23 日 , 有 关财务 数据 和净 值 表现数据 截止日 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 原 则, 在 投资 者作 出投 资决 策后, 基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导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者自行 负担 。 一、 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2015 年 9 月 23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8 楼 法定代 表人 :郑 安国 总经理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 ) 成立日 期: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 本:1.5 亿元 人民 币 电话:021-38505888 联系人 :章 希 股权结构:中方股 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 51% 的 股份,外方股东领先资产管 理 有限公 司持 有 49% 的 股份 。 (二) 基金 管理 人主 要人 员情况 1 、 董事会 成员 郑安国 先生 , 董 事长 , 博 士、 高 级经 济师 。 曾 任南 方证券 有限 公司 发行 部经 理、 投 资部 经理、 南方证 券有限 公司 投资银 行部总 经理助 理、 南方证 券有限 公司上 海分 公司副 总经理 、 南方证 券公 司研 究所 总经 理级副 所长 、 华宝 信托 投资 有限责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 总 经理 、 总 裁、 董事长 。 现 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华宝投 资有 限公 司董 事、 总经理 , 中 国太 平洋保 险(集团) 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 女士 ,董 事, 硕士 。曾任 加拿 大 TD Securities 公司 金 融分析 师,Acthop 投 资公 司财务 总监 。2003 年 5 月 加入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曾 任 公司营 运总 监、 董事 会秘 书、副 总经 理, 现任 公司 总经理 。 Lionel PAQUIN 先生 , 董 事, 硕士 。 曾在法 国财 政 部、 法国 兴业 银行 、 领 先 资产管 理有 限公司 从事 监察 、风 险管 理和专 户平 台等 业务 ,现 任领先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总裁。 Alexandre Werno 先生 ,董 事,硕 士。 曾在 法兴 集团 从事内 审监 察及 国际 业务 战略风 险管理工 作; 曾任 法国 兴业 银行全 球市 场执 行董 事、 中国业 务发 展负 责人 。2013 年 5 月 加入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公 司任 总经理 高级 顾问 。现 任公 司常务 副总 经理 。 胡光先 生, 独立 董事 , 硕 士。 曾 任美 国俄 亥俄 州舒 士克曼 律师 事务 所律 师、 飞利浦 电子 中国集 团法 律顾 问、 上海 市邦信 阳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现任 上海 胡光律 师事 务所主 任 、 首 席 合伙人 。 尉安宁 先生 , 独 立董 事, 博士。 曾任 宁夏 广播 电视 大学讲 师, 中国 社会 科学 院经济 研究 所助理 研究 员 , 世界 银行 农业经 济学 家 , 荷兰 合作 银行东 北亚 区食 品农 业研 究主管 , 新希 望 集团常 务副 总裁 , 比利 时富 通银行 中国 区 CEO 兼上 海 分行行 长 , 山 东亚 太中 慧集 团董事 长。 现任上 海谷 旺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陈志宏 先生 , 独 立董 事, 硕士。 曾任 毕马 威会 计师 事务所 合伙 人、 普华 永道 会计师 事务 所合 伙人,苏 黎世金融 服 务集团 中国区董事长 。现任华彬 国际投资(集 团)有限公 司高级顾 问。 2 、监 事会 成员 Anne MARION-BOUCHACOURT 女士 , 监 事, 硕士 。 曾 任普 华永 道总 监, 杰 米尼咨 询 金融机 构业 务副 总裁 , 索 尔文国 际副 总裁 , 法 兴集 团人力 资源 高级 执行 副总 裁兼执 行委 员会 委员。 现任 法兴 集团 中国 区负责 人, 集团 管理 委员 会委员 。 欧江洪 先生 , 监 事, 本科 。 曾任 宝钢 集团 财务 部主 办、 宝 钢集 团成 本管 理处 主管、 宝钢 集团办公 室(董事会办公室)主管/ 高级秘书、宝钢集团办公 厅秘书室主任。现任华宝 投资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 贺桂先 先生 , 监事 , 毕 业 于江 西 财经 大学 。 曾 任华 宝信托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研究部 副总 经理, 现任 公司 营运 副总 监 。 3 、高 级管 理人 员 郑安国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同上 。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 女士 ,总 经理 ,简 历同上 。 Alexandre Werno 先生 ,常 务副总 经理 ,简 历同 上。 任志强先 生, 副总经 理, 硕士。曾 任南 方证券 有限 公司上海 分公 司研究 部总 经理助理 、 南方证 券研 究所 综合 管理 部副经 理 , 华 宝信 托投 资责 任有限 公司 发展 研究 中心 总经理 兼投 资 管理部 总经 理、 华宝 信托 投资责 任有 限公 司总 裁助 理兼董 事会 秘书 , 华 宝证 券经纪 有限 公司 董事、 副总 经理 。2007 年 8 月加 入华 宝兴 业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曾任 华宝 兴业行 业精 选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现 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投 资总监 。 向辉先 生, 副总 经理 , 硕 士。 曾 在武 汉长 江金 融审 计事务 所任 副所 长、 在长 盛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市场 部任职 。2002 年加入 华宝 兴业基 金公 司参与公 司的 筹建工 作, 先后担任 公司 清算登 记部 总经 理、 营运 副总监 、营 运总 监。 现任 公司副 总经 理。 刘月华 先生 , 督 察长 , 硕 士。 曾 在冶 金工 业部 、 国 家冶金 工业 局、 中国 证券 业协会 等单 位工作 。现 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督察 长。 4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周晶先 生 , 经济 学博 士、 工商管 理硕 士, 先后 在美 国德州 奥斯 丁市 德亚 资本 、 泛太 平洋 证券 ( 美国) 和汇丰 证券 (美国) 从事 数量分 析、 另类投 资分 析和 证券 投资 研究工 作。2005 年至 2007 年在 华宝 兴业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任内 控审 计风险 管理 部主 管, 2011 年再次 加入 华 宝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任策略 部总 经理 兼首 席策 略分析 师, 现任 国际 业务 部总经 理。 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11 月 任 华宝兴 业成 熟市 场动 量优 选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4 年 9 月 起兼任 华宝 兴业 标普 石油 天然气 上游 股票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基金经理 , 2015 年 9 月兼 任华宝 兴业 中国 互 联 网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3 月 任华 宝兴 业标普 美国 品 质消费 股票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经理 。 目 前兼任 华宝 兴业 资产 管理 (香港 ) 有 限 公司策 略研 究部 经理 。 周欣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工商管 理硕 士, 曾在 德意 志银行 亚洲 证券 、 法 国巴 黎银行 亚洲 证券、 东方 证券 资产 管理 部从事 证券 研究 投资 工作 。2009 年 12 月加 入华 宝兴 业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 曾 任海 外投 资管 理部总 经理 。2009 年 12 月 至今担 任华 宝兴 业海 外中 国成长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9 月兼 任华 宝兴 业 中国互 联网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目 前兼 任华 宝 兴 业资 产管理 (香 港) 有限 公司 投资部 经理 。 5 、权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 员 任志强 先生 ,副 总经 理、 投资总 监。 刘自强 先生 , 投资副 总监 、 华 宝兴 业动 力组合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华 宝兴 业 高端制 造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华宝 兴业 国策导 向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 闫旭女 士 , 助 理投资 总监 、 国 内投 资部 总经理 、 华 宝兴业 行业 精选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华宝 兴业 收益 增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华宝 兴业 稳健 回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范红兵 先生 , 助理投 资总 监、 华宝 兴业 医药生 物优 选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华 宝兴业 行业 精选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胡戈游 先生 , 助理投 资总 监、 华宝 兴业 宝康消 费品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华宝兴 业 品质生活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华宝 兴业 核心 优势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曾豪先 生, 研究 部总 经理 。 6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 系 。 (三) 基金 管理 人职 责 基金管 理人 应严 格依 法履 行下列 职责 : 1 、 依 法 募集 资 金, 办 理或者 委 托 经中 国 证监 会 认定的 其 他 机构 代 为办 理 基金份 额 的 发售、 申购 、赎 回和 登记 事宜; 2 、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 、 自 《基 金合 同》 生效 之 日起 , 以 诚实 信用 、 谨 慎 勤勉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产 ; 基于谨 慎的 原则 ,控 制基 金资产 的流 动性 风险 ,保 证基金 资产 正常 运作 ; 4 、 配 备 足够 的 具有 专 业资格 的 人 员进 行 基金 投 资分析 、 决 策, 以 专业 化 的经营 方 式 管理和 运作 基金 财产 ; 5 、 建 立 健全 内 部风 险 控制、 监 察 与稽 核 、财 务 管理及 人 事 管理 等 制度 , 保证所 管 理 的基金 财产 和基 金管 理人 的财产 相互 独立 ,对 所管 理的不 同基 金分 别管 理, 分别记 账, 进 行证券 投资 ; 6 、 除 依据 《 基金 法 》 、 《 基金 合 同 》及 其 他有 关规 定外 , 不 得利 用 基金 财产 为自 己 及 任何第 三人 谋取 利益 ,不 得委托 第三 人运 作基 金财 产; 7 、依 法接 受 基 金托 管人 的 监督; 8 、 采取 适当 合理 的措 施使 计算基 金份 额认 购 、 申 购 、 赎 回和 注销 价格 的方 法 符合 《基 金合同 》等 法律 文件 的规 定,按 有关 规定 计算 并公 告基金 资产 净值 ,确 定各类 基金 份额 申 购、赎 回的 价格 ; 9 、 确保 基金 管理 人发 送的 交易数 据符 合 《基 金法 》 、 《试 行办 法》 、 基金 合同 及 其他有 关规定 ,并 保证 该数 据真 实、准 确、 完整 ; 10 、 确 保基 金管 理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的 基金 认购 、 申购 和赎 回数 据符合 《 基金法 》 、 《试行 办法 》 、 基金 合同 及 其他有 关规 定, 并保 证该 数据的 真实 、准 确和 完整 ; 11、委 托境 外证 券服 务机 构代理 买卖 证券 的, 应当 严格履 行受 信责 任, 并按 照有关 规 定对投 资交 易的 流程 、信 息披露 、记 录保 存进 行管 理 ; 12、 与 境外 证券 服务 机构 之 间的证 券交 易和 研究 服务 安排, 应当 严格 按照 《 试行 办法》 第三十 条规 定的 原则 进行 ; 13、进 行境 外证 券投 资, 应当遵 守当 地监 管机 构、 交易所 的有 关法 律法 规规 定; 14、如 需在 基金 托管 人选 择的机 构之 外保 管、 登记 基金财 产, 应严 格审 查, 保证基 金 财产的 安全 ,以 及相 关资 产收益 准确 、按 时归 入基 金财产 ; 15、不 从事 任何 有损 基金 及其他 基金 当事 人利 益的 活动; 16、进 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制基 金财 务会 计报 告; 17、编 制季 度、 半年 度和 年度 基 金报 告; 18、严 格按 照《 基金 法》 、 《基金 合同 》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履行 信息 披露 及报 告义务 ; 19、保 守基 金商 业秘 密, 不泄露 基金 投资 计划 、投 资意向 等。 除《 基金 法》 、 《基金 合 同》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另有 规定外 ,在 基金 信息 公开 披露前 应予 保密 ,不 向他 人泄露 ; 20、按 《基 金合 同》 的约 定确定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案 ,及时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基 金 收益; 21、按 规定 受理 申购 与赎 回申请 ,及 时、 足额 支付 赎回款 项; 22、依 据《 基金 法》 、 《基 金合同 》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召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或配合 基 金托管 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依法 召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 23 、 按 规 定 保 存基 金 财 产管 理 业 务 活 动 的会 计 账 册、 报 表 、 记 录 和其 他 相 关资 料 15 年以上 ; 24、确 保需 要向 基金 投资 者提供 的各 项文 件或 资料 在规定 时间 发出 ,并 且保 证投资 者 能够按 照《 基金 合同 》规 定的时 间和 方式 ,随 时查 阅到与 基金 有关 的公 开资 料,并 在支 付 合理成 本的 条件 下得 到有 关资料 的复 印件 ; 25、 组织 并参 加基 金财 产 清算小 组 , 参 与基 金财 产 的保管 、 清理 、 估 价 、 变 现 和分配 ; 26、面 临解 散、 依法 被撤 销或者 被依 法宣 告破 产时 ,及时 报告 中国 证监 会并 通知基 金 托管人 ; 27、因 违反 《基 金合 同》 导致基 金财 产的 损失 或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合 法权 益时, 应 当承担 赔偿 责任 ,其 赔偿 责任不 因其 退任 而免 除; 28、监 督基 金托 管人 按法 律法规 和《 基金 合同 》规 定履行 自己 的义 务, 基金 托管人 违 反《基 金合 同》 造成 基金 财产损 失时 ,基 金管 理人 应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向基金 托管 人 追偿; 29、当 基金 管理 人将 其义 务委托 第三 方处 理时 ,应 当对第 三方 处理 有关 基金 事务的 行 为承担 责任 ; 30、 以基 金管 理人 名义 , 代 表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行 使诉讼 权利 或实 施其 他法 律行 为 ; 31、 基 金管 理人 在募 集期 间未能 达到 基金 的备 案条 件, 《基 金合 同》 不 能生 效 , 基金 管 理 人 承 担 全部 募 集 费用 ,将 已 募 集 资金 并 加 计银 行同 期 存 款 利息 在 基 金募 集期 结 束 后 30 日内退 还基 金认 购人 ; 32、执 行生 效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的决议 ; 33、建 立并 保存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名册 ; 34、法 律法 规及 中国 证监 会规定 的和 《基 金合 同》 约定的 其他 义务 。 (四)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 1 、 基金 管理 人将 遵守 《基 金法》 、 《 中国 人民 共和 国 证券法 》 等法 律法 规的 相 关规定 , 并建立 健全 内部 控制 制度 ,采取 有效 措施 ,防 止违 法违规 行为 的发 生。 2 、基 金管 理人 不得有 下 列 行为: (1) 将其 固有 财产 或者 他 人财产 混同 于基 金财 产从 事证券 投资 ; (2) 不公 平地 对待 其管 理 的不同 基金 财产 ; (3) 利用 基金 财产 或者 职 务之便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以外的 人牟 取利 益; (4)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 规承诺 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 侵占 、挪 用基 金财 产 ; (6 ) 泄 露因 职 务便 利 获取的 未 公 开信 息 、利 用 该信息 从 事 或者 明 示、 暗 示他人 从 事 相关的 交易 活动 ; (7) 玩忽 职守 ,不 按照 规 定履行 职责 ; (8) 法律 、行 政法 规 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行为。 3 、基 金经 理承 诺 (1 ) 依 照有 关 法律 法 规和基 金 合 同的 规 定, 本 着谨慎 的 原 则为 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谋 取 最大利 益; (2 ) 不 利用 职 务之 便 为自己 、 代 理人 、 代表 人 、受雇 人 或 任何 其 他第 三 人牟取 不 当 利益; (3 ) 不 泄漏 在 任职 期 间知悉 的 有 关证 券 、基 金 的商业 秘 密 、尚 未 依法 公 开的基 金 投 资内容 、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或利 用该 信息 从事 或者明 示、 暗示 他人 从事 相关的 交易 活 动 ; (4) 不以 任何 形式 为其 他 组织或 个人 进行 证券 交易 。 (五) 基金 管理 人内 部控 制制度 1 、风 险管 理体 系 本基金 的资 产将 有可 能存 在以下 风险 : 政治 风险 、 境外市 场风 险 、政 府管 制 风险 、汇 率风险 、法 律风 险、 利率 风险、 税务 风险 、 境 外上 市公司 经营 风险 、税 务风 险、集 中投 资 某个国 家或 地区 的风 险等 。同时 ,投 资本 基金 的风 险还包 括: 本基 金特 有的 投资风 险( 股 票型基 金风 险、 主题 型基 金风险 )、 股指 期货 投资 风险 、 其他 衍生 品 投 资的 风险 、 证券 借 贷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管 理风险 、操 作或 技术 风险 、合规 性风 险、 交易 对手 的信用 风险 、 大宗交 易风 险等 。 针对上 述各 种风 险, 基金 管理人 建立 了一 套完 整的 风险管 理体 系, 具体 包括 以下内 容 : (1 ) 搭 建风 险管 理环 境。 具体包 括制 定风 险管 理战 略、 目标 , 设置 相应 的组 织机构 、 建立清 晰的 责任 线路 和报 告渠道 、 配备 适当 的人 力资 源、 开发 适用 的技 术支 持系 统等内 容 。 (2) 识别 风险 。辨 识公 司 运作和 基金 管理 中存 在的 风险。 (3 ) 分 析风 险 。检 查 存在的 控 制 措施 , 分析 风 险发生 的 可 能性 及 其引 起 的后果 并 将 风险归 类。 (4 ) 度 量风 险。 评估 风险 水平的 高低 , 既有 定性 的 度量手 段 , 也 有定 量的 度 量手段 。 定性的 度量 是把 风险 水平 划分为 若干 级别 ,每 一种 风险按 其发 生的 可能 性与 后果的 严重 程 度分别 进入 相应 的级 别。 定量的 方法 则是 设计 一些 风险指 标, 测量 其 数 值的 大小。 (5 ) 处 理风 险 。将 风 险水平 与 既 定的 标 准相 对 比,对 于 那 些级 别 较低 、 在公司 所 定 标准范 围以 内的 风险 ,控 制相对 宽松 一点 ,但 仍加 以定期 监控 ,以 防其 超过 预定标 准; 而 对较为 严重 的风 险, 则制 定适当 的控 制措 施; 对于 一些后 果可 能极 其严 重的 风险, 则除 了 严格控 制以 外, 还准 备了 相应的 应急 处理 措施 。 (6 ) 监 视与 检 查。 对 已有的 风 险 管理 系 统进 行 实时监 视 , 并定 期 评价 其 管理绩 效 , 在必要 时结 合新 的需 求加 以改变 。 (7 ) 报 告与 咨 询。 建 立风险 管 理 的报 告 系统 , 使公司 股 东 、公 司 董事 会 、公司 高 级 管理人 员及 监管 部门 及时 而有效 地了 解公 司风 险管 理状况 ,并 寻求 咨询 意见 。 2 、内 部控 制制 度 (1) 内部 风险 控制 原则 健全性 原则 。 内 部控制 机 制必须 覆盖 公司 的各 项业 务、 各 个部 门和 各级岗 位 , 并渗 透 到决策 、执 行、 监督 、反 馈等各 个环 节; 有 效 性 原则 。 通过 设 置科学 清 晰 的操 作 流程 , 结合程 序 控 制, 建 立合 理 的内控 程 序 , 维护内 部控 制制 度的 有效 执行; 独立性 原则 。 公 司必 须在 精简高 效的 基础 上设 立能 充分满 足公 司经 营运 作需 要的部 门和岗位 ,各 部门 和岗 位在 职能上 保持 相对 独立 性; 公司固 有财 产、 各项 委托 基金财 产、 其 他资产 分离 运作 ,独 立进 行; 相互制 约原 则。 内部部 门 和岗位 的设 置必 须权 责分 明、 相 互制 约, 并 通过 切 实可行 的 相互制 衡措 施来 消除 内部 控制中 的盲 点; 防火墙 原则 。 公司 基金 管 理、 交易 、 清算 登记 、信 息技术 、 研究 、市 场营 销 等相关 部 门,应 当在 物理 上和 制度 上适当 隔离 ;对 因业 务需 要必须 知悉 内幕 信息 的人 员,应 制定 严 格的批 准程 序和 监督 防范 措施; 成本效 益原 则。 公司 应当 充分发 挥各 部门 及每 位员 工的工 作积 极性 , 尽 量降 低经营 运 作成本 ,保 证以 合理 的控 制成本 达到 最佳 的内 部控 制效果 ; 合法合 规性 原则 。 公司 内 控制度 应当 符合 国家 法律 、法 规 、规 章制 度和 各项 规定 ,并 在此基 础上 遵循 国际 和行 业的惯 例制 订; 全面性 原则 。 内 部控 制制 度必须 涵盖 公司 经营 管理 的各个 环节 , 并 普遍 适用 于公司 每 一位员 工, 不留 有制 度上 的空白 或漏 洞; 审 慎 性 原则 。 公司 内 部控制 的 核 心是 风 险控 制 ,内部 控 制 制度 的 制订 要 以审慎 经 营 、 防范和 化解 风险 为出 发点 ; 适时性 原则 。 内 部控制 制 度的制 订应 当具 有前 瞻性 , 并且 必须 随着 公司经 营 战略、 经 营方针 、经 营理 念等 内部 环境的 变化 和国 家法 律法 规、政 策制 度等 外部 环境 的改变 及时 进 行相应 的修 改或 完善 。 (2) 内部 风险 控制 的要 求 和内容 内 部 风 险控 制 要求 不 相容职 务 分 离、 建 立完 善 的岗位 责 任 制和 规 范的 岗 位管理 措 施 、 建立完 整的 信息 资料 保 全 系统、 建立 授权 控制 制度 、建立 有效 的风 险防 范系 统和快 速反 应 机制。 内部风 险控 制的 内容 包括 投资管 理业 务控 制、 市 场 管理业 务控 制、 信息披 露 控制、 信 息技术 系统 控制 、会 计系 统控制 、档 案管 理控 制、 建立保 密制 度以 及内 部稽 核控制 等。 (3) 督察 长制 度 公司设 督察 长, 督察 长由 公 司总经 理提 名, 董事 会聘 任 , 并应 当经 全体 独立 董事 同 意。 督察长 的任 免须 报中 国证 监会核 准。 督察长 应当 定期 或者 不定 期向全 体董 事报 送工 作报 告, 并 在董 事会 及董 事会 下设的 相 关专门 委员 会定 期会 议上 报告基 金及 公司 运作 的合 法合规 情况 及公 司内 部风 险控制 情况 。 督察长 发现 基金 及公 司运 作中存 在问 题时 ,应 当及 时告知 公司 总经 理和 相关 业务负 责人 ,提出处 理意 见和 整改 建议 ,并监 督整 改措 施的 制定 和落实 ;公 司总 经理 对存 在问题 不整 改 或者整 改未 达到 要求 的, 督察长 应当 向公 司董 事会 、中国 证监 会及 相关 派出 机构报 告。 (4) 监察 稽核 及风 险管 理 制度 监察稽 核部 和风 险管 理部 依据公 司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 在所 赋予 的权 限内 , 按 照所规 定 的程序 和适 当的 方法 ,进 行公正 客观 的检 查和 评价 。 监 察 稽 核部 和 风险 管 理部负 责 调 查评 价 公司 内 控制度 的 健 全性 、 合理 性 ;负责 调 查 、 评价公 司有 关部 门执 行公 司各项 规章 制度 的情 况; 评价各 项内 控制 度执 行的 有效性 ,对 内 控制度 的缺 失提 出补 充建 议;进 行日 常风 险监 控工 作;协 助评 价基 金财 产风 险状况 ;负 责 包括基 金经 理离 任审 查在 内的各 项内 部审 计事 务等 。 3 、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内部 控 制制度 的声 明书 (1)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以 上 关于内 部控 制制 度的 披露 真实、 准确 ; (2)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根据 市场 变化和 基金 管理 人发 展不 断完善 内部 控制 制度 。 三、基金托管人 ( 一) 基金 托管 人基 本情 况 1 、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称 :中 国建 设 银行)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成立时 间:2004 年 09 月17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贰仟 伍佰 亿壹 仟零玖 拾柒 万柒 仟肆 佰捌 拾陆元 整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12 号 联系人 :田


青 联系电 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 设银 行成 立于1954 年10 月 , 是 一家 国内 领先、 国际知 名的 大型 股份 制商 业银行 , 总部设 在北 京。 中国 建设 银行于 2005 年 10 月 在香 港联合 交易 所挂 牌上 市( 股 票代码 939) ,于2007 年9 月 在上 海证 券 交易所 挂牌 上市(股 票代 码 601939) 。 2015 年6 月末 , 本 集团 资 产总 额 182,192 亿元 , 较 上年末 增 长 8.81% ; 客户 贷 款和垫 款 总额 101,571 亿元 ,增 长 7.20% ;客 户存 款总 额 136,970 亿元 ,增 长 6.19% 。 净利 润 1,322 亿元, 同比 增长0.97% ; 营业收 入 3,110 亿元 ,同 比增长 8.34% , 其中 ,利 息 净收 入同 比增 长 6.31% , 手续 费及 佣金 净收入 同比 增长 5.76% 。 成本收 入比 23.23% , 同比 下降 0.94 个百 分点。 资本 充足 率14.70% ,处于 同业 领先 地位 。 物理与 电子 渠道 协同 发展 。 总 行成 立了 渠道与 运营 管理部 , 全面 推进渠 道整 合; 营业 网 点“三 综合 ”建 设取 得新 进展, 综合 性网 点达 到 1.44 万个 ,综 合营 销团 队达 到 19,934 个、 综合柜 员占 比达 到84% , 客户可 在转 型网 点享 受便 捷舒适 的 “一 站式 ” 服务 。 加 快打 造电 子 银行的 主渠 道建 设, 有力 支持物 理渠 道的 综合 化转 型, 电 子银 行和 自助 渠道 账务性 交易 量占 比达94.32% , 较上 年末 提 高 6.29 个 百分 点 ; 个 人网 上银行 客户 、 企业 网上 银 行客户 、 手机 银行客 户分 别增 长8.19% 、10.78% 和11.47% ; 善融 商 务推出 精品 移动 平台 , 个 人商城 手机 客 户端“ 建行 善融 商城 ”正 式上线 。 转型重 点业 务快 速发 展。2015 年 6 月末 ,累 计承 销 非金融 企业 债务 融资 工具 2,374.76 亿元, 承销 金额 继续 保持 同业第 一;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只 数和 新发 基金 托管 只数均 列市 场第 一, 成 为首 批香 港基 金内 地销售 代理 人中 唯一 一家 银行代 理人 ; 多 模式 现金 池、 票 据池 、 银 联单位 结算 卡等 战略 性产 品市场 份额 不断 扩大 , 现 金管理 品牌 “ 禹道 ” 的 市 场影响 力持 续 提 升; 代理 中央 财政授 权支 付业务 、 代理 中央非 税收 入收缴 业务 客户 数保 持同 业第一 , 在同 业 中首家 按照 财政 部要 求实 现中央 非税 收入 收缴 电子 化上线 试点 。 “鑫 存管 ” 证 券客户 保证 金 第三方 存管 客户 数3,076 万户, 管理 资金 总 额7,417.41 亿元 ,均 为行 业第 一 。 2015 年 上半 年,本 集团各 方面良好 表现 ,得到 市场 与业界广 泛认 可,先 后荣 获国内 外 知名机 构授 予 的40 多项 重 要奖项 。 在 英国 《 银行 家》 杂志 2015 年 “世 界银 行1000 强 排名 ” 中,以 一级 资本 总额 继续 位列全 球第 2; 在美 国《 福布斯 》杂 志 2015 年 全球 上市公 司 2000 强排名 中继 续位 列 第2 ; 在美国 《 财富 》 杂志2015 年世 界500 强排 名 第29 位 , 较 上年 上升 9 位; 荣 获美 国 《环 球金 融 》 杂志 颁发的 “2015 年 中 国最佳 银行” 奖项; 荣获 中国银 行业 协 会授予 的 “ 年度 最具 社会 责任金 融机 构奖 ” 和 “年 度社会 责任 最佳 民生 金融 奖” 两 个综 合大 奖。 中国建 设银 行总 行设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 下设 综合 处、 基金市 场处 、 证券 保险 资产 市场处 、 理财信 托股 权市 场处 、QFII 托 管处 、养 老金托 管处 、清算 处、 核算 处、 监督 稽核处 等 9 个 职能处 室, 在上 海设 有投 资托管 服务 上海 备份 中心 ,共有 员工 210 余人 。自2007 年 起, 托管部连 续聘 请外 部会 计师 事务所 对托 管业 务进 行内 部控制 审计 , 并已 经成 为常 规化的 内控 工 作手段 。 2 、主 要人 员情 况 赵观甫 ,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 总经理 , 曾 先后 在中 国建 设银行 郑州 市分 行、 总行 信贷部 、 总 行信贷 二部 、 行长 办公 室工 作, 并在 中国 建设 银行 河北 省分行 营业 部 、 总 行个 人银 行业务 部、 总行审 计部 担任 领导 职务 , 长 期从 事信 贷业务 、 个 人银行 业务 和内 部审 计等 工作 , 具 有丰 富 的客户 服务 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张军红 ,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副总经 理 , 曾 就职于 中国 建设银 行青 岛分 行、 中国 建设银 行 总 行零售 业务 部 、 个人 银行 业务部 、 行长 办公室 , 长 期从事 零售 业务 和个 人存 款业务 管理 等工 作,具 有丰 富的 客户 服务 和业务 管理 经验 。 张力铮 , 投资 托管 业务 部副 总经理 , 曾就 职于 中国 建设 银行总 行建 筑经 济部 、 信贷 二部、 信贷部 、 信 贷管 理部 、 信 贷经营 部、 公司 业务 部, 并在总 行集 团客 户部 和中 国建设 银行 北京 市分行 担任 领导 职务 , 长 期从事 信贷 业务 和集 团客 户业务 等工 作, 具有 丰富 的客户 服务 和业 务管理 经验 。 黄秀莲 ,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副总经 理 , 曾 就职于 中国 建设银 行总 行会 计部 , 长 期从事 托 管 业务管 理等 工作 ,具 有丰 富的客 户服 务和 业务 管理 经验。 3 、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作为国 内首 批开 办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业务 的商 业银 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一 直秉 持 “以 客户 为中心 ” 的 经营 理念 , 不 断加强 风险 管理 和内 部控 制, 严 格履 行托 管人 的各 项职责 , 切 实维 护资产 持有 人的 合法 权益 , 为 资产 委托 人提供 高质 量的托 管服 务 。 经过 多年 稳步发 展 , 中 国 建设银 行托 管资 产规 模不 断扩大 , 托管 业务品 种不 断增加 , 已形 成包括 证券 投资基 金 、 社 保 基金、 保险 资金 、 基 本养 老个人 账户 、QFII 、 企业 年金等 产品 在内 的托 管业 务体系 , 是 目前 国内托 管业 务品 种最 齐全 的商业 银行 之一 。截 至 2015 年末 ,中 国建 设银 行已 托管 556 只证 券投资 基金。 中国建 设银 行专业 高效的 托管服 务能 力和业 务水平 ,赢得 了业 内的高 度认同 。 中国建 设银 行自 2009 年至 今连续 五年 被国 际权 威杂 志《全 球托 管人 》评 为“ 中国最 佳托 管 银行” 。 (二) 基金 托管 人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1 、内 部控 制目 标 作为基 金托 管人 , 中 国建 设银行 严格 遵守 国家 有关 托管业 务的 法律 法规 、 行 业监管 规章 和本行 内有 关管 理规 定, 守法经 营、 规范 运作 、 严 格监察 , 确 保业 务的 稳健 运行, 保证 基金财产的 安全 完整 , 确 保有 关信息 的真 实、 准确 、 完 整、 及 时, 保护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合 法权 益。 2 、内 部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设 有风 险与 内控管 理委 员会 , 负 责全 行风险 管理 与内 部控 制工 作, 对 托管 业务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检 查指导 。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 专门设 置了 监督 稽核 处, 配备了 专职 内控 监督人 员负 责托 管业 务的 内控监 督工 作, 具有 独立 行使监 督稽 核工 作职 权和 能力。 3 、内 部控 制制 度及 措施 投资托 管业 务部 具备 系统 、 完善 的制 度控 制体 系, 建立了 管理 制度 、 控 制制 度、 岗 位职 责、 业 务操 作流 程, 可以 保证托 管业 务的 规范 操作 和顺利 进行 ; 业 务人 员具 备从业 资格 ; 业 务管理 严格 实行 复核 、 审 核、 检 查制 度, 授权 工作 实行集 中控 制, 业务 印章 按规程 保管 、 存 放、 使 用, 账 户资料 严格 保管, 制约机 制严 格有 效 ; 业务操 作区 专门 设置, 封闭管 理, 实 施 音像监 控; 业务 信息 由专 职信息 披露 人负 责, 防止 泄密; 业务 实现 自动 化操 作, 防 止人 为事 故的发 生, 技术 系统 完整 、独立 。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人 运作 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1 、监 督方 法 依照 《 基金 法 》 及其 配套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监督所 托管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利 用自 行开发 的 “托 管业务 综合 系统—— 基 金监 督子 系统 ” , 严格 按照 现行 法律 法 规以及 基金 合同 规定, 对基 金管 理人 运作 基金的 投资 比例 、 投 资范 围、 投 资组 合等 情况 进行 监督, 并定 期编 写基金 投资 运作 监督 报告 , 报送 中国 证监 会。 在 日常 为基金 投资 运作 所提 供的 基金清 算和 核 算服务 环节 中, 对基 金管 理人发 送的 投资 指令 、 基 金管理 人对 各基 金费 用的 提取与 开支 情况 进行检 查监 督。 2 、监 督流 程 (1)每 工作日 按时通 过基 金监督子 系统 ,对各 基金 投资运作 比例 控制指 标进 行例行 监 控, 发现 投资 比例超 标等 异常情 况 , 向 基金管 理人 发出书 面通 知 , 与基 金管 理人进 行情 况 核 实,督 促其 纠正 ,并 及时 报告中 国证 监会 。 (2)收 到基金 管理人 的划 款指令后 ,对 涉及各 基金 的投资范 围、 投资对 象及 交易对 手 等内容 进行 合法 合规 性监 督。 (3)根 据基金 投资运 作监 督情况, 定期 编写基 金投 资运作监 督报 告,对 各基 金投资 运 作的合 法合 规性 、投 资独 立性和 风格 显著 性等 方面 进行评 价, 报送 中国 证监 会。 (4)通 过技术 或非技 术手 段发现基 金涉 嫌违规 交易 ,电话或 书面 要求基 金管 理人进 行解释或 举证 ,并 及时 报告 中国证 监会 。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1) 直销 柜台 名称: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8 楼 法定代 表人 :郑 安国 直销柜 台电 话:021-38505731 、38505732 、021-38505888-301 或 302 直销柜 台传 真:021-50499663 、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 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华宝 兴业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网 上交 易直销 e 网 金系 统办 理本 基金的 认/ 申购、 赎回 、 转 换等 业 务, 具体交 易细 则请 参阅 华宝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网 站公告 。 网 上 交易网 址:www.fsfund.com 。 2 、其 他销 售机 构 (1)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中 国银 行总行 办公 大楼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联系人 :邓 炯鹏 联系电 话:0755 -83198888 公司网 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55 (4)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 :曹 榕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地址: 深圳 市深 南东 路 5047 号 法定代 表人 : 孙建 一 联系人 :张 莉 联系电 话:021-38637673 传真电 话:021-50979507 客户服 务电 话:95511-3 公司网 址: bank.pingan.com (6)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东区 海河东 路 218 号 渤海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伏安 网址:www.cbh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1 (7)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市 中 山东一 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高 天、 姚磊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 -63604196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公司网 址:www.spdb.com.cn (8)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客服电 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9)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 刘晨 、李 芳芳 电话:021 -22169999 传真:021 -22169134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 址:www.ebscn.com (10)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淮海 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服务热 线:95553 、400 -8888 -001 或拨 打各 城市 营 业网点 咨询 电话 联系人 :李 笑鸣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11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 :宋 明 公司网 址:www.chinastock.com.cn (12) 中信 建投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电话:400-8888-108( 免 长 途费) 联系人 :权 唐 公司网 址:www.csc108.com (13)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崔 少华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 :奚 博宇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 4008-888-999


公司客 服网 址:www.95579.com (14) 东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星阳 街 5 号 东吴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范 力 联系人 :方 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 话:4008-601555 网址:http://www.dwzq.com.cn (15)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徐汇 区长 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邮 编:200031 )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 托:021-962505 国际互 联网 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 :黄 莹 (16)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系人: 周一 涵 全国免 费业 务咨 询电 话:95511-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21-38637436 公司网 址: http://www. stock.pingan.com (17)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座 )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 :顾 凌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s.ecitic.com


(18)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基金业 务联 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 询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iticssd.com (19) 华宝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7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林 客服热 线:400-820-9898 ,021-38929908 总部总 机电 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公司网 站: http://www.cnhbstock.com (20) 长城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 :高 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 务热 线:


0755-33680000 、400 6666 888


公司网 址:www.cgws.com (21)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春峰 联系人 :蔡 霆胡 天彤 电话:022-28451991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958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22) 中国 国际 金融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丁 学东 基金代 销业 务联 系人 :罗 春蓉 、陈 曦、 康楠


联系电 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10-1166 (23) 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 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 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4)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 9 号院 1 号 楼信达 金融 中心 联系人 :唐 静 联系电 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 话:95321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25) 江海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办公地 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法定代 表人 :孙 名扬 联系人 :刘 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 务热 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6) 国都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 国华 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少华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7) 德邦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普 陀区 曹阳 路 510 号南 半 幢 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福 山 路 500 号 城建 国际 中心 26 楼 法定代 表人 :姚 文平 联系人 :朱 磊 联系电 话:862168761616-8507 传真:862168767981 (28) 华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财 智中 心 B1 座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公司电 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 务电 话:95318 、400-80-96518( 全国 ) (29)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延 陵西 路 23 号投 资广 场 18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朱 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 话:95531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0)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宜四 联系人 :戴 蕾 联系电 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 话:400-8866-567 公司网 址:www.avicsec.com (31) 东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办公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 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32)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住所 :深 圳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3 号 荣超 商务 中心 A 座第 04 层、18-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高涛 联系电 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 :刘 毅 客服 电话 : 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33)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 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电话:0591-38162212 联系人 :黄 英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2 公司网 站:www.xyzq.com.cn (34)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牛冠 兴


联系电 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 :陈 剑虹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址:www.essence.com.cn (35)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四 川中 路 213 号久 事商 务大 厦 7 楼 法定代 表人 :龚 德雄 联系人 :许 曼华 联系电 话:021-53686888 客户服 务电 话:021-962518 传真:021-53686100 ,021-53686200 网址:www.962518.com (36) 东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5 号新 盛大 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 表人 :魏 庆华 基金销 售联 系人 :汤 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公司网 站:www.dxzq.net.cn 公司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888-993 (37)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地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 157 号新天 地大 厦 7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客服电 话:96326 ( 福建 省 外请加 拨 0591 ) 公司网 址:www.hfzq.com.cn (38)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 新市 区) 北 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 疆乌 鲁木 齐市 高新区 (新 市区 )北 京南 路 358 号大 成国 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邮 编:830002 ) 法定代 表人 :李 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 :王 君 (39)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9 —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9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 :黄 婵君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111 、95565 公司网 址:www.newone.com.cn (40) 中信 期货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三 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 (二 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三 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 (二 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皓


联系人 :洪 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1)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 王莉 电话: 021-2083578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0-0022 公司网 址:licaike.hexun.com (42)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 咨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 表人 : 杨懿 电





话: 010-83363099 传





真: 010-8336301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43) 深圳 众禄 金融 控股 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 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 8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公司网 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客服热 线:4006-788-887 (44)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 3588 号 恒 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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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0897840 传





真: 0571-26697013 客服热 线:4000-766-123 公司网 址:http://www.fund123.cn/ (45)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徐汇 区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 表人 : 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公司网 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818-188 (46) 浙江 同花 顺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电话:0571-86800423 传真:0571-88910240 网址:www.5ifund.com 客服:4008-773-772 (47) 宜信 普泽 投资 顾问 (北 京)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法人名 称: 沈伟 桦 销售网 站:www.yixinfund.com 客服电 话:


400-6099-200 (48) 中经 北证 (北 京)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法人代 表 名 称: 徐福 星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4 号 1 号楼 1 层 电话:010-68998820 传真:010-88381550 客服电 话:400-600-0030 网站:www.bzfunds.com


(49)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 际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热 线:400-700-9665 好买基 金交 易网 :www.ehowbuy.com (50) 上海 陆金 所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法人代 表: 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公司网 站: www.lufunds.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219031 (2)其 它销售 机构情 况详 见基金份 额发 售公告 及基 金管理人 届时 发布的 调整 销售机 构 的相关 公告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据 情况 变更 或增 减销 售机构 ,并 予以 公告 。 (二) 登记 机构 名称: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8 楼 电话:021 -38505888 传真:021 -38505777 联系人 :章 希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联系电 话: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孙 睿 经办律 师: 黎明 、孙 睿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银 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银 行大 厦 6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杨 绍信 联系电 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 :张 勇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汪 棣、 张勇 五、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 名称 :华 宝兴 业中 国互联 网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六、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 类型 : 契 约型 开放 式 七、 基金的投资目标 把握中 国互 联网 相关 行业 在中国 境内 外资 本市 场的 投资机 会, 在控 制风 险的 前提下 , 追 求超越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投 资回报 ,力 争实 现基 金资 产的长 期稳 健增 值 。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依法 发行上 市的 股票 、 债券 等金 融工具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 许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具 体包 括: 股 票 (包 含中 小板、 创业 板及 其他 依法 上 市的股 票) 、 股指期 货、 权证 、 债 券 ( 国债、 金融 债、 企业 (公 司) 债 、 次 级债 、 可 转换 债券 ( 含分 离交 易可转 债) 、 央行 票据、 短 期融资 券、 超 短期 融资 券 、 中期票 据等 ) 、 资 产支 持 证券、 债 券回购、 银 行存 款等 固定 收益 类资产 以及 现金 ; 已 与中 国证监 会签 署双 边监 管合 作谅解 备忘 录的 国家或 地区证 券市场 挂牌 交易的 股票、 固定收 益类 证券、 银行存 款、货 币市 场工具 、回购 、 证券借 贷 ; 证 监会认 可的 国际金 融组 织发 行的 证券 ; 法 律法 规允 许的 、 已 与 中国证 监会 签署 双边监 管合 作谅 解备 忘录 的国家 或地 区证 券监 管机 构登记 注册 的公 募基 金( 包括 ETF);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的 境 外 交 易所 上 市 交 易 的金 融 衍 生 品 以 及 法 律 法 规或 中 国 证 监会 允 许 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 须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 ,其中,投资于互联网 主题相关股 票 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80%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5% 。 本基金 投资 于全 球市 场, 包括境 内市 场和 境外 市场 , 其 中境 外市 场包括 : 美 国和中 国香 港特别 行政 区 。 其 中 , 投 资 各个市 场股 票及 其他 权益 类证券 市值 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上 限如 下: 境内市 场 为 95% ,美 国为 95% , 香港 特别 行政 区为 95% 。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投资 于全 球市 场, 包括境 内市 场和 境外 市场 。 本 基金 将通 过宏观 策略 研究 , 构 造 适当的 量化 模型 ,对 相关 资产类 别的 预期 收益 进行 动态跟 踪, 从而 决定 全球 资产配 置比例 。 在全球 资产 配置 过程 中, 本基金 主 要 考虑 以下 几类 指标: (1)宏 观经济 方面:GDP 增速 、消费 价格指 数、 采购经理 人指 数、月 度工 业增加值 、 工业品 价格 指数 、月 度进 出口数 据以 及汇 率等 ; (2) 宏观 经济 政策 方面 : 财政政 策、 货币 政策 等; (3) 境内 外市 场流 动性 方 面:境 内外 市场 的资 金流 动趋势 和供 需等 ; (4)境 外和境 内市场 的相 对估值方 面: 境内和 境外 股票市场 的相 对市盈 率, 市净率 , 净资产 收益 率等 。 2 、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在 境内 和境外 上市 的互 联网 主题 相关的 中国 公司 。 对 于股 票投资 , 本 基金将 主要 采用 基于 基本 面研究 、 成长 导向的 主动 性管理 策略 , 自下而 上地 选择个 股 , 同 时 兼顾行 业变 化。


(1) 互联 网主 题的 界定 本基金 所涉 及的 互联 网主 题是指 移动 通信 技术 与互 联网技 术、 平台、 商业 模式 和应用 相 结合的 公司 ,包 括但 不限 于设备 制造 商、 通信 服务 商、应 用服 务商 、内 容提 供商等 。 伴随着 “ 互联 网+ ” 行动 计 划的正 式确 立 ,互 联网 技 术今后 必然 将不 断加 深与 传统行 业 的融合 。在此 过程中 ,部 分传统 行业公 司因与 互联 网技术 相结合 ,会带 来商 业模式 的改进 , 生产效 率的 提升 与增 长, 从而获 得新 的成 长驱 动力 。 本基 金也 会将 此类 公司 纳入互 联网 主题 的涵盖 范围 。 (2) 子行 业配 置策 略 互联网 主题 相 关 子行 业主 要包括 : 网 络搜 索、 网络 平台、 网络 社交 、 网 络游 戏、 电 子商 务及为 达成 上述 目的 所需 要的网 络设 备、 网络 通信 及衍生 应用 等 。 由于 互联 网主题 相关 的各 个子行 业所 处的 商业 周期 不同, 面临 的上 下游 市场 环境各 不相 同, 各个 子 行 业表现 也并 非完 全同步 ,在 不同 子行 业之 间进行 资产 配置 有助 于提 高组合 的总 体收 益 。 传统行 业利 用互 联网 技术 、 思维 方式 或商 业模 式对 自身进 行改 造升 级, 也是 本基金 重点 关注的 对象。 目前传 统行 业涉足 互联网 的主要 有教 育、医 疗及文 化娱乐 等, 未来工 业制造 、 农业及 能源 等行 业也 均有 可能出 现与 互联 网结 合的 成功商 业 模 式 , 对 此本 基金 也会给 予密 切 跟踪。 本基金 在行 业 配 置过 程中 需要考 虑的 具体 因素 包括 : 1 )行 业的 生命 周期 不同子 行业 所处 的行 业生 命周期 的阶 段不 同, 所蕴 含的成 长机 会也 不同 。 通 常位于 行业 生命周 期初 期阶 段的 企业 未来发 展空 间较 大。 2 )行 业内 部的 竞争 结构 不同子 行业 的内 部竞 争结 构不同 , 导 致企 业收 益的 稳定性 和成 长性 也有 所不 同。 通 常行 业集中 度高 、竞 争者 较少 的行业 较少 价格 战的 风险 ,利润 率比 较稳 定。 3 )政 策因 素 互联网 各子 行业 本身 具有 弱经济 周期 的特 性, 很多 情况下 与政 府政 策高 度相 关。 比 如移 动支付 、 移动 社交 、 移 动 游戏等 子行 业都 受到 政府 政策的 高度 影响 。 本 基金 将密切 关注 政府政策因 素的 变化 ,提 前做 出预判 ,积 极配 置于 政策 受益大 的子 行业 。 4 )商 业模 式的 变化 传统行 业与 互联 网结 合后 , 将 对原 有模 式进行 变革 , 从 而起 到提 升效率 , 提 高资产 收益 的目的 。 3 、个 股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依 靠定 量与 定性 相结合 的方 法 , 自下 而上 地精选 个股 。 定量的 方法 包括 分析 相关 的财务 指标 和市 场指 标, 选择财 务健 康 , 成长 性好 , 估 值合 理 的股票 。具 体分 析的 指标 为: 1 )成 长指 标: 预测 未来 两 年主营 业务 收入 、主 营业 务利润 复合 增长 率等 ; 2 )盈 利指 标: 毛利 率、 净 利率、 净资 产收 益率 等; 3 )价 值指 标:PE 、PB 、PEG 、PS 等。 定性的 方法 则是 结合 本基 金研究 团队 的案 头研 究和 实地调 研 , 深 入分 析企 业的 基本面 和 长期发 展前 景, 及短 期重 大影响 事件 ,精 选符 合以 下一项 或数 项定 性判 断标 准的股 票: 1) 公司 的商 业模 式比 较独 特,难 于被 竞争 对手 复制


2) 公司 产品 或服 务的 用户 粘性高 ,用 户不 易被 竞争 对手抢 夺 3) 公司管理层的战 略思考和执行能力突出,能够在不确定的竞争环境中不断做出正 确 的战略 方向 选择 4) 公司 治理 结构 健全 、信 息披露 透明 ,与 投资 者沟 通坦诚 、顺 畅。 本基金 可以 同时 投资 境内 市场和 境外 市场 , 不 同市 场均有 其自 身的 市场 特征 , 因此 在个 股选择 上也 会考 虑这 些特 征, 采 取差 异化 的投 资策 略。 本 基金 会根 据不 同市 场发展 的不 同阶 段,及 时调整 投 资策 略, 尽可能 最大 化组 合的 投资 收益。 4 、固 定收 益类 投资 工具 投 资策略


本基金 基于 流动 性管 理及 策略性 投资 的需 要, 将投 资于债 券、 货币 市场 工具 和资产 支持 证券 等 , 投资 的目 的是 保证 基金资 产流 动性 , 有效 利用 基金资 产 , 提 高基 金资 产的 投资收 益。 本基金 将密 切关 注国 内外 宏观经 济走 势与 我国 财政 、 货币政 策动 向 , 预 测未 来利 率变动 走势 , 自上而 下地 确定 投资 组合 久期 , 并 结合 信用 分析 等自 下而上 的个 券选 择方 法构 建债券 投资 组 合。 5 、股 指期 货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依 据法 律法 规并 根据风 险管 理的 原则 参与 股指期 货投 资 。 本 基金 将通 过对证 券 市场和 期货 市场 运行 趋势 的研究 , 采用 流动性 好 、 交易活 跃的 期货 合约 , 达 到管理 投资 组合风险的 目的 。 基金管 理人 将充分 考虑 股指 期货 的收 益性 、 流 动性 及风险 性特 征, 运用 股指 期 货对冲 系统 性风 险、 对冲 特殊情 况下 的流 动性 风险 , 利 用金 融衍 生品的 杠杆 作用 , 以 达到 降 低投资 组合 的整 体风 险的 目的。 6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 综 合运 用资 产配 置、久 期管 理、 收益 率曲 线、信 用管 理和 个券 α 策 略等策 略 , 在严格 遵守 法律 法规 和基 金合同 基础 上 , 进行 资产 支持证 券产 品的 投资 。 未来 , 随 着证 券市场 投资 工具的 发展 和丰 富, 基金 可相应 调整 和更 新相 关 投 资策略 , 并 在更新 招募 说明 书中 公告 。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证 互联 网指 数×50%+ 中证海 外中 国互 联网 指数 ×50% 。 本基金 管理 人可 以依 据维 护投资 者合 法权 益的 原则 , 与基金 托管 人协 商一 致后 变更业 绩 比较基 准,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并 及时 公告 ,而 无需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一 只主 动投 资的 股票型 基金 ,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金中 的预 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都 较 高的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和 预期收 益高 于混 合型 基金 、债券 型基 金和 货币 市场 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 合报 告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所 载的数 据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据 未 经审计 。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35,613,123.70 59.34 其中: 普通 股 32,557,424.18 54.25 优先股 - - 存托凭 证 3,055,699.52 5.09 房地产 信托 凭证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其中: 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 6 货币市 场工 具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23,964,683.25 39.93 8 其他资 产 436,423.27 0.73 9 合计 60,014,230.22 100.00 2、 报 告期 末在 各个 国家 ( 地区) 证券 市场 的股 票及 存托凭 证投 资分 布 国家( 地区 )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中国 30,505,621.00 55.37 中国香 港 1,474,392.27 2.68 美国 3,633,110.43 6.59 合计 35,613,123.70 64.64 3、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及 存托 凭证 投资 组合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非日常 生活 消费 品 3,639,374.47 6.61 工业 6,800,521.00 12.34 公用事 业 873,600.00 1.59 金融 1,927,200.00 3.50 信息技 术 19,342,428.23 35.11 医疗保 健 2,242,800.00 4.07 原材料 787,200.00 1.43 合计 35,613,123.70 64.64 注:本 基金 持有 的股 票及 存托凭 证采 用全 球行 业分 类标准 (GICS ) 进行 行业 分类。


4、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及 存托 凭证 投资明 细 序 号 公司名 称 ( 英 文) 公司 名称 (中 文) 证券代 码 所在 证券 市场 所属 国家 (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人 民币元 )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JIANGSU LINYANG ENERGY CO -A 林洋 能源 601222 上交 所 中国 50,000 1,836,500.00 3.33 2 BEIJING VRV SOFTWARE CORP-A 北信 源 300352 深交 所 中国 25,000 1,560,000.00 2.83 3 MIG TECHNOLOGY INC-A 明家 科技 300242 深交 所 中国 30,000 1,498,800.00 2.72 4 WUXI BOTON TECHNOLOGY CO - A 宝通 科技 300031 深交 所 中国 46,000 1,444,400.00 2.62 5 BEIJING TRUST&FAR TECHNOLO-A 银信 科技 300231 深交 所 中国 50,000 1,344,000.00 2.44 6 YGSOFT INC -A 远光 软件 002063 深交 所 中国 60,000 1,268,400.00 2.30 7 XILINMEN FURNITURE CO LTD-A 喜临 门 603008 上交 所 中国 50,000 1,245,000.00 2.26 8 SUMAVISION TECHNOLOGIES CO-A 数码 视讯 300079 深交 所 中国 100,000 1,212,000.00 2.20 9 WANGSU SCIENCE & TECHNOLOG-A 网宿 科技 300017 深交 所 中国 20,000 1,199,800.00 2.18 10 WUHAN ZHONGYUAN HUADIAN-A 中元 华电 300018 深交 所 中国 33,300 1,177,821.00 2.14 5、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信用 等 级分类 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债券。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债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金融 衍生 品投 资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金融衍 生品 。


9、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基金 投资 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基金。


10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基金 管理 人没 有发 现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在报 告期 内被 监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 也 没有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 处 罚, 无证 券投 资决 策程 序需 特别说 明。


(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 人民 币元 ) 1 存出保 证金 25,751.6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476.01 5 应收申 购款 407,195.61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6,423.27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序号 股票代 码 公司名 称 (英文 )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人民 币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300242 明家科 技 1,498,800.00 2.72 临时停 牌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 绩截 止日 为 2015 年12 月31 日, 所列 数据 未经审 计 。 1 、净 值增 长率 与同 期比 较 基准收 益率 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09/23-2015/12/31 4.90% 1.20% 27.40% 1.58% -22.50% -0.38% 2 、自基 金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累计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变 动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变动的 比较 : 华宝兴 业中 国互 联网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累计份额 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对 比图 (2015 年9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注:1.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基 金 合同生 效未 满一 年。 2. 按照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自基金 成立 日期 的 6 个月 内达到 规定 的资 产组 合,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尚 处于建 仓期 。 十四、基金的费用 ( 一) 与基 金运 作有 关的 费 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含境 外托 管代 理行 收取 的费用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会 计师 费、 律师费 、税 务顾 问费 和诉 讼费; (5)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6)基 金的证 券交易 或结 算而产生 的费用 (包 括但 不限于在 境外 市场开 户、 交易、 清 算、登 记、 存管 等各 项费 用) ; (7)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和外汇 兑换 交易 的相 关费 用 ; (8)基 金依照 有关法 律法 规应当缴 纳的 、购买 或处 置证券有 关的 任何税 收、 征费、 关 税、印 花税、 交易及 其他 税收及 预扣提 税(以 及与 前述各 项有关 的任何 利息 、罚金 及费用 ) 以及相 关手 续费 、汇 款费 、基金 的税 务代 理费 ; (9) 基金 的开 户费 用、 账 户维护 费用 ; (10) 除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管 人因 自身 原因 而导 致的更 换基 金管 理人 、 更 换基金 托管 人 及 基 金 资 产由 原 任 基 金托 管 人 转 移 至新 任 基 金 托管 人 以 及 由 于境 外 托 管 人更 换 导 致 基金 资产转 移所 引起 的费 用; (11 )为 应付 赎回 和交 易 清算而 进行 临时 借款 所发 生的费 用; (12)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基 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基 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用 。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1.50%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 =E ×1.50% ÷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 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与 基金 管 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据 , 自动在 次月 初 5 个工 作日 内、 按 照指 定的 账户 路径 进行资 金支 付, 基金 管理 人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拨 指令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假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35% 的 年费率 计提 。 境 外托管 人 的托管 费从 基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中扣 除。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35% ÷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 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与 基金 管 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据 , 自动在 次月 初 5 个工 作日 内 、 按 照指 定的 账户 路径 进行资 金支 付, 基金 管理 人无需 再 出 具资 金划拨 指令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假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 上述“1 、基金 费用的 种类 中 (3) -(12 )项费 用 ” ,根据有 关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定 , 按费用 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根据 基金 发展 情况 调低 基金管 理费 率和 基金 托管 费率 。 基 金 管理人 应按 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告 。 3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 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 行义务导 致的 费用支 出或 基金财 产 的损失 ; (2)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项 发生 的费 用;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相关 费用 ; (4) 其他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 规及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不得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4 、基 金税 收 基金根 据国 家法 律法 规和 基金投 资所 在地 的法 律法 规规定 , 履 行纳 税义 务。 基 金管理 人 对最终 税务 的处 理的 真实 准确负 责。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根据 中国 法律法 规规 定, 履行 纳税 义务。


除因基 金管 理人 或基 金托 管人疏 忽、 故意 行为 导致 的基金 在税 收方 面造 成的 损失外 , 基 金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不 承担责 任。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 法 规 和 境外市 场的 规定 执 行。 (二) 与基 金有 关的 销售 费用 1 、申 购费 与赎 回费 本基金 采取 前端 收费 模式 收取基 金申 购费 用。 投资 者在一 天之 内如 有多 笔申 购, 适 用费 率按单 笔分 别计 算。 1 )人 民币 份额 申购 费用 本基金 人民 币份 额的 申购 费率表 如下 : 申 购金 额 (M ) (人 民币 ) 申购费 率 M <100 万元


1.50% 100 万 元≤M <200 万元


1.00% 200 万 元≤M <500 万元


0.50% M ≥500 万元


按笔收 取,1000 元/ 笔 美元份 额申 购费 用 本基金 美元 份额 的申 购费 率表如 下: 申购金 额 (M ) ( 美元 ) 申购费 率 M <10 万美 元


1.50% 10 万 美元≤M <30 万 美元


1.00% 30 万 美元≤M <60 万 美元


0.50% M ≥60 万美 元


按笔收 取,200 美元/ 笔 申购费 用由 投资 者承 担, 主要用 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 售、 登记 等各 项费 用, 不 列入 基金财 产。 2 )赎 回费 用 本基金 人民 币份 额和 美元 份额的 赎回 费率 表如 下: 持有基 金份 额期 限 赎回费 率(%) 小于 7 日 1.50% 大于等 于 7 日, 小 于 30 日 0.75% 大于等 于 30 日 ,小 于 1 年 0.50% 大于等 于 1 年, 小 于 2 年 0.25% 大于等 于 2 年 0 注:此 处一 年 按365 日计 算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 在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收 取。对 于收 取的 持续 持有 期少于 30 日 的投 资者 的赎 回费, 基金 管理 人将 其全 额计入 基金 财 产。对 于收 取的 持续 持有 期长于 等于 30 日 但少 于 3 个月的 投资 者的 赎回 费, 基金管 理人 将 不低于 其总 额 的75% 计入 基金财 产 。 对 于收 取的 持 续持有 期长 于等 于 3 个月 但少 于 6 个 月的 投资者 的赎 回费 , 基 金管 理人将 不低 于其 总额 的 50% 计入 基金 财产。 对持 续持 有期长 于 6 个 月的投 资者 , 应 当将 不低 于赎回 费总 额 的25% 计入 基金财 产, 其余 用于 支付 登记结 算费 和其 他必要 的手 续费 。 注:此 处1 个月按 30 日计算 3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基金 合同约定 的范 围内调 整费 率或收费 方式 ,并最 迟应 于新的 费 率或收 费方 式实 施日 前依 照《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 4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不违 反法律法 规规 定及基 金合 同约定的 情形 下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 定期 或不 定期地 开展 基金 促销 活动 。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期 间 , 按相关 监管 部门 要求履 行必 要手 续后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适 当调 低申 购费率 和赎 回费 率。 2 、申 购份 额、 赎回 金额 与 基金份 额净 值的 计算 (1)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方 式 1 )申 购人 民币 份额 的计 算 方式 申购本 基金 人民 币份 额 均 采用金 额 申 购的 方式 ,申 购金额 包括 申购 费用 和净 申购金额 。 申购费 用适 用比 例费 率的 情形下 :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人民 币份 额 申 购费 率)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T 日人民 币 份 额净 值 申购费 用适 用固 定金 额的 情形下 : 申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申 购费用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T 日人民 币 份 额净 值 申购人 民币 份额 的计 算按 截尾法 , 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由 此产 生的 收益 或损 失由基 金财 产承担 。 申 购费 用、 净申 购金额 的计 算按 四舍 五入 方法,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由 此误 差产 生的收 益或 损失 由基 金资 产承担。 例: 某 投资 者投 资 100,000 元申 购本 基金 人民 币份 额 , 对 应的 申购 费率 为 1.50%, 假 定 申购当 日人 民币 份额 净值 为 1.086 元 ,该 投资 者可 得到的 基金 份额 为: 净申购 金额 = 100,000/ (1+1.50% )= 98,522.17 元 申购费 用 = 100,000-98,522.17 =1,477.83 元 申购份 额 = 98,522.17/1.086 = 90,720.23 份 即: 投 资者 投资100,000 元 申购本 基金 人民 币份 额 , 假 定申购 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1.086 元,可 得 到90,720.23 份 人民币 份额 。 2 )申 购美 元份 额的 计算 方 式 申购本 基金 美元 份额 采用 金额申 购的 方式 ,申 购金 额包括 申购 费用 和净 申购 金额。 申购费 用适 用比 例费 率的 情形下 :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美元 份额 申购 费率 )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T 日美元 份额 净值 申购费 用适 用固 定金 额的 情形下 : 申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申 购费用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T 日美元 份额 净值 申购美元 份 额的 计算 按截尾 法, 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由此产 生的 收益 或损 失由 基金财 产 承担。 申购 费用 、 净 申购 金额的 计算 按四 舍五 入方 法, 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 由此 误差 产生 的收益 或损 失由 基金 资产 承担。 例:某 投资 者投 资 10,000 美 元申 购本 基金 美 元份 额 ,对 应的 申购 费率 为 1.50%, 假定 申购当 日美元 份 额净 值 为0.183 美元 ,该 投资 者可 得到的 基金 份额 为: 净申购 金额 = 10,000/ (1+1.50%)= 9,852.22 美 元 申购费 用 = 10,000-9,852.22 = 147.78 美 元 申购份 额 =9,852.22/0.183 = 53,837.26 份 即: 投资 者投 资10,000 美 元申购 本基 金 美 元份 额 , 假 定申购 当日 美元 份额 净值 为 0.183 美 元, 可得 到53,837.26 份美元 份额 。 (2) 赎回 金额 的计 算方 式 本基金 赎回 均采 用份 额赎 回的方 式。 赎回 金额 为赎 回总额 扣减 赎回 费用 。其 中, 赎回总 额= 赎回 份额 ×T 日基金 份额 净值 赎回费 用= 赎回 总额 ×赎 回费率 赎回金 额= 赎回 总额 -赎 回 费用 上述计 算结 果均 按四 舍五 入方法 , 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由此 产生 的收 益或 损失由 基金 财产承 担。 例:某 投资 者赎 回 10,000 份本基 金 人 民币 份额 ,持 有时间 为一 年三 个月 ,对 应的赎 回 费率 为0.25% , 假设 赎回 当日 人 民币 份额 净值 是1.152 元 ,则 其可 得到 的赎 回金额 为: 赎回总 额=10,000 ×1.152=11,520 元 赎回费 用=11,520 ×0.25%=28.80 元 赎回金 额=11,520-28.80=11,491.20 元 即:投 资者 赎回 10,000 份 本基金 人民 币 份 额, 持有 期限为 一年 三个 月, 假设 赎回当 日 人民币 份额 净值 是1.152 元,则 其可 得到 的赎 回金 额为 11,491.20 元。 (3) 本 基金 分别 计算 人民 币份额 和美 元份 额的 基金 份额净 值。 人民 币份 额净 值的计 算精 确到 0.001 元,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四舍 五入 ;美 元份 额净值 精确 到 0.0001 美元 ,小数 点后 第 五 位 四 舍 五 入。 由 此 产 生的 收 益 或 损 失由 基 金 财 产承 担 。 基 金 份额 净 值 应当 在 估值日后 2 个工作 日内 公告 。遇 特殊 情况, 经中 国证 监会 同意 ,可以 适当 延迟 计算 或公 告。 十五、 《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基 金法 》(以下 简称 《基金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以 下 简称 《运 作办 法》) 、 《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以下简 称 《销 售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以 下简称 《信 息披 露办 法》) 及其他 有关 规 定,华宝 兴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对 《 华宝 兴业中 国互 联网股 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 作如下 更新 : 1 、 “二、 释义 ” 更 新了 本基 金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2 、


“四 、基 金的 投资 ”更 新 了本基 金截 至 2015 年12 月31 日的 基金 投资 组 合报告 。 3 、


新增 “五 、基 金的 业绩 ” 本基金 截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的基 金业 绩数 据。 4 、 “六、 基金 管理 人” 更新 了本基 金基 金管 理人 的 相 关信息 。 5 、 “七、 基金 的募 集 ” 更新 了 本基 金的 募集 情况 。 6 、 “八、 基金 合同 生效 ”更 新了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的日期 。 7 、 “十七 、基 金托 管人 ”更 新了 本 基金 基金 托管 人 的 相关信 息 。 8 、 “十八 、 境 外托 管人 ”更 新了本 基金 境外 托管 人的 相关信 息。 9 、 “十九 、相 关服 务机 构 ” 更新了 本基 金 代 销机 构的 相关信 息。 10 、 “二十 三、 其他 应披 露事 项”对 本报 告期 内的 相关 公告作 了信 息披 露。 11 、 根据 《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关于 旗下 部分 开放 式基金 基金 份额 净值 计算 位数 变更及 修改 基金 合同 、 托 管协议 的公 告》 更新 了本 基金 美 元份 额 的 基金 份额 净值计算位数 。 上述内 容仅 为摘 要, 须与 本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后面 所载之 详细 资料 一并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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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