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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丰B(150154)

惠丰B: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1 
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 第1 号)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于2013 年9 月12日 生 效 。


















































重要提示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人 申 购 基 金 时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募 说 明 书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表 现 。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编 写 ,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 基 金 合 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 人 之 间 权 利 、 义 务 的 法 律 文 件 。 基 金 投 资 人 自 依 基 金 合 同 取 得 基 金 份 额 , 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 其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行 为 本 身 即 表 明 其 对 基 金 合 同 的 承 认 和 接 受 , 并 按 照 《 基 金 法 》 、 《 运 作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享 有 权 利 、 承 担 义 务 。 基 金 投 资 人 欲 了 解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应 详 细 查 阅 基 金 合 同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所 载 内 容 截 止 日 为2016 年3 月12日 , 有 关 财 务 数 据 和 净 值 表 现 截 止 日 为2015 年12 月31 日(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概 况 基 金 管 理 人 为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基 本 信 息 如 下 : 名 称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68 号2905-2908 室及30 层 邮 政 编 码 :200120 成 立 日 期 :2004年3 月18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黄鹏 总 经 理 : 黄 鹏 经营范围: 基 金 募 集 、 基 金 销 售 、 资 产 管 理 、 中 国 证 监 会 许 可 的 其 他 业 2 务 (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 批 准 设 立 机 关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设 立 文 号 : 证 监 基 金 字[2004]24 号 组 织 形 式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中 外 合 资 ) 注 册 资 本 : 壹 亿 肆 仟 陆 佰 陆 拾 陆 万 陆 仟 柒 佰 元 民币 存 续 期 间 : 持 续 经 营 联系人:兰嵘 联 系 电 话 :021-38429808 股东名称 及 其 出 资 比 例 : 中海信托股份 有 限 公 司























41.591 % 国联证券股份 有 限 公 司























33.409 % 法 国 爱 德 蒙 得 洛 希 尔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000 % ( 二 )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1 、 董 事 会 成 员 黄 晓 峰 先 生 , 董 事 长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硕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现 任 中 海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 党 委 书 记 。 历 任 湖 北 省 计 划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助 教 , 国 家 海 洋 局 管 理 司 主 任 科 员 ,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计 划 项 目 处 、 经 济 评 价 处 干 部 、 保 险 处 保 险 主 管 , 中 海 石 油 有 限 公 司 税 收 保 险 岗 、 代 理 融 资 岗 位 经 理 、 资 金 部 副 总 监 、 代 理 总 监 、 总 监 , 中 海 石 油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 庞 建 先 生 , 董 事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 高 级 会 计 师 。 现 任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资 金 部 总 经 理 。 历 任 渤 海 石 油 公 司 对 外 合 作 部 计 划 财 务 部 外 事 会 计 , 渤 海13/03 合 作 区 联 管 会 财 务 专 业 代 表 ,10/15 、11/19 、06/17 合 作 区 联 管 会 财 务 专 业 代 表 ,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审 计 部 干 部 , 中 海 会 计 审 计 公 司 第 三 业 务 处 干 部 、 审 计 业 务 三 部 经 理 ( 副 处 级 ) ,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审 计 部 审 计 三 处 处 长 、 项 目 审 计 经 理 、 审 计 监 察 部 投 资 项 目 审 计 调 查 经 理 、 内 审 岗 经 理 ,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监 察 部 总 经 理 ,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 有 限 公 司 ) 审 计 监 察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审 计 中 心 主 任 ,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3 副 总 经 理 。 黄 鹏 先 生 , 董 事 。 复 旦 大 学 硕 士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总经理兼 中 海 恒 信 资 产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历 任 上 海 市 新 长 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经 理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分 行 行 长 秘 书 , 中 海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管 理 部 经 理 助 理 、 投 资 管 理 部 经 理 、 风 控 委 员 会 委 员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营 销 中 心 总 经 理 。 彭 焰 宝 先 生 , 董 事 。 清 华 大 学 学 士 。 现 任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 历任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无 锡 证 券 ) 交 易 员 、 投 资 经 理 、 投 资 部 副 总 经 理 , 国 联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总 监 ( 期 间 曾 兼 任 中 海 优 质 成 长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 风 险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兼 风 控 总 监 ,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总裁兼 证 券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江 志 强 先 生 , 董 事 。 东 南 大 学 硕 士 。 现 任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 历 任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无 锡 证 券 ) 上 海 海 伦 路 证 券 营 业 部 交 易 员 、 证 券 投 资 部 投 资 主 管 、 上 海 邯 郸 路 证 券 营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无 锡 县 前 东 街 证 券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无 锡 人 民 东 路 证 券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财 富 管 理 中 心 总 经 理 、 无 锡 华 夏 南 路 证 券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总 裁 助 理 兼 资 产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副 总 裁 兼 资 产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TAY SOO MENG ( 郑 树 明 ) 先 生 , 董 事 。 新 加 坡 国 籍 。 新 加 坡 国 立 大 学 学 士 。 现 任 爱 德 蒙 得 洛 希 尔 资 产 管 理 ( 香港 )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行 销 总 监 。 历 任 新 加坡Coopers & Lybrand 审 计 师 , 法 国 兴 业 资 产 管 理 集 团 行 政 及 财 务 部 门 主 管 、 董 事 总 经 理 兼 营 运 总 监( 亚 太 区, 日 本 除 外) 、 董 事 总 经 理 兼 法 国 兴 业 资 产管理新 加 坡 执 行 长 , 爱 德 蒙 得 洛 希 尔 亚 洲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行 销 总 监 。 陈 道 富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金 融 研 究 所 硕 士 。 现 任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金 融 研 究 所 综 合 研 究 室 主 任 。 曾 任 中 关 村 证 券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 WEIDONG WANG ( 王 卫 东 )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美 国 国 籍 。 芝 加 哥 大 学 博 士 。 现任美国德杰律师事务 所 合 伙 人 。 历 任Sidley Austin( 盛 德 律 师 事 务 所) 芝 加 哥 总 部 律 师 , 北 京 大 学 国 家 发 展 研 究 院 国 际MBA 项 目 访 问 教 授 ,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


4 张 军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复 旦 大 学 博 士 。 现 任 复 旦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院 长 、 中 国 经 济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 复 旦 大 学 “ 当 代 中 国 经 济 ” 长 江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 复 旦 发 展 研 究 院 副 院 长 、 博 士 生 导 师 。 2 、 监 事 会 成 员 张悦女 士 , 监 事 长 。 硕 士 , 高级 会 计 师 。 现 任 中 海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纪 委 副 书 记 、 总 稽 核 兼 合规总监、 信 托 事 务 管 理 总 部 总 经 理 。 历 任 北 京 石 油 交 易所交 易 部 副 经 理 ,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东 海 公 司 计 财 部 会 计 、 企 管 部 企 业 管 理 岗 , 中 海 石 油 总 公 司 平 湖 生 产 项 目 计 财 部 经 理 , 中 海 石 油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计 财部岗位 经 理 , 中 海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财 务 部 会 计 、 计 划 财 务 部 经 理 、 稽 核 审 计 部 经 理 。 Denis LEFRANC ( 陆 云 飞 ) 先 生 , 监 事 。 法 国 国 籍 。 学 士 。 现 任 爱 德 蒙 得洛希尔资产管理 ( 香港)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总 监 。 历 任 法 国 期 货 市 场 监 管 委 员 会 审 计 师 , 法 国 兴 业 银 行 法 律 顾 问 、 资 本 市 场 及 资 产 管 理 法 务 部 门 副 主 管 , 法国兴 业 资 产 管 理 集 团 法 遵 主 管 及 法 律 顾 问 , 华 宝 兴 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裁 , 法 国 兴 业 资 产 管 理 集 团 亚 太 区 执 行 长 , 东 方 汇 理 资 产 管 理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北 亚 区 副 执 行 长 , 爱 德 蒙 得 洛 希 尔 亚 洲 有 限 公 司 亚 洲 区 副 执 行 总 监 。 康铁祥先 生 , 职 工 监 事 。 博 士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风 控 稽 核 部 总 经 理 。 历 任 山 东 省 招 远 市 绣 品 厂 财 务 科 科 员 , 上 海 浦 发 银 行 外 汇 业 务 部 科 员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部 助 理 风 控 经 理 、 风 控 经 理 、 风 险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风 险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兼 风 控 总 监 。 张 奇 先 生 , 职 工 监 事 。 学 士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技 术 部 总 经 理 。 历 任 沈 阳 联 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部 经 理 , 北 京 致 达 赛 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网 络 部 经 理 , 上 海 致 达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支 持 部 经 理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技 术 部 工 程 师 、 信 息 技 术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信 息 技 术 部 副 总 经 理 。 3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5 黄 鹏 先 生 , 总 经 理 。 复 旦 大 学 金 融 学 专 业 硕 士 。 历 任 上 海 市 新 长 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经 理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分 行 行 长 秘 书 , 中 海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管 理 部 经 理 助 理 、 投 资 管 理 部 经 理 、 风 控 委 员 会 委员。2007 年10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曾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营 销 中 心总经理,2011 年10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2013 年2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 2013年7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恒 信 资 产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宋 宇 先 生 , 常务 副 总 经 理 。 复 旦 大 学 数 理 统 计 专 业 学 士 , 经 济 师 。 历 任 无 锡 市 统 计 局 秘 书 ,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营 业 部 副 经 理 、 发 行 调 研 部 副 经 理 、 办 公 室 主 任 、 研 究 发 展 部 总 经 理 。2004 年3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历任 本 公 司 督 察 长 、 副 总 经 理 ( 期 间2011 年1 月至2011 年10 月 兼 任 本 公 司 代 理 总 经 理 ,2014 年5 月至2014 年10 月 兼 任 本 公 司 代 理 督 察 长 ) ,2015 年4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 王 莉 女 士 , 督 察 长 。 华 东 政 法 学 院 国 际 经 济 法 专 业 学 士 。 历 任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研 究 部 翻 译 , 上 海 源 泰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助 理 。2006 年9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历任监 察 稽 核 部 监 察 稽 核 经 理 、 监 察 稽 核 部 部 门 负 责 人 、 督 察 长 兼 监 察 稽 核 部 总 经 理 兼 信 息 披 露 负 责 人 。2015 年5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督 察 长 兼 信 息 披 露 负 责 人 。 4 、 基 金 经 理 冯 小 波 先 生 ,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硕 士 。 历 任 华 泰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员 , 平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经 理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债 券 交 易 员 、 高 级 副 理 。2012 年 8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任 职 于 投 研 中 心 。 2012 年 10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4 月至今 任 中 海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5 年 5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惠 丰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5 年 5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惠 利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5 年 8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稳 健 收 益 债 券 型 6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2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进 取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5 、 历 任 基 金 经 理 本基金基 金 合 同 于2013 年9 月12 日 生效, 历 任 基 金 经 理 如 下 表 : 基 金 经 理 姓 名 管 理 本 基 金 时 间 陆成来 2013年9 月12 日-2015 年5 月25 日 冯小波 2015年5 月26 日-至今 6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成 员 黄 鹏 先 生 , 主任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总 经 理 。 夏 春 晖 先 生 ,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研 中 心 副 总 经 理 、 首 席 策 略 分 析 师 、 基 金 经 理 。 许 定 晴 女 士 ,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代 理 投 资 总 监 、 投 资 副 总 监 、 基 金 经 理 。 江 小 震 先 生 ,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基 金经理。 7 、 上 述 人 员 之 间 均 不 存 在 近 亲 属 关 系 。 二、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 金 托 管 人 情 况 1 .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东 风 东 路 713 号 办 公 地 址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东 风 东 路 713 号


7 法 定 代 表 人 : 董 建 岳 注 册 日 期 :1988 年 7 月 8 日 注 册 资 本 :154 亿 元 人 民 币 托 管 部 门 联 系 人 : 李 春 磊 电话:010 -65169830 传真:010 -65169555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88 年 , 是 国 务 院 和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成立的我国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设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 154 亿 元 。 二 十 多 年 来 , 广 发 银 行 栉 风 沐 雨 , 艰 苦 创 业 , 以 自 己 不 断 壮 大 的 发 展 历 程 , 见 证 了 中 国 经 济 腾 飞 和 金 融 体 制 改 革 的 每 一 个 脚 印 。 2006 年 , 广 发 银 行 成 功 重 组 , 引 入 了 花 旗 集 团 、 中 国 人 寿 、 国 家 电 网 、 中 信 信 托 等 世 界 一 流 的 知 名 企 业 作 为 战 略 投 资 者 。 重 组 后 , 广 发 银 行 紧 紧 围 绕 “ 建 设 一 流 商 业 银 行 ” 的 战 略 目 标 , 注 重 战 略 规 划 的 执 行 , 坚 持 “ 调 结 构 、 打 基 础 、 抓 创 新 、 促 发 展 ” , 强 化 风 险 控 制 , 坚 持 又 好 又 快 可 持 续 发 展 ,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经 营 业 绩 。 截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全 行 总 资 产 16480.56 亿 元 , 总 负 债 15606.08 亿 元 , 全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446.44 亿 元 , 净 利 润 120.37 亿 元 。 根 据 英 国 《 银 行 家 》 杂 志 对 全 球 1000 家 大 银 行 排 定 的 位 次 ,2014 年 广 发 银 行 排 名 第 108 位。 2 .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行 设 资 产 托 管 部 , 是 从 事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的 职 能 部 门 , 内 设 业 务 运 行 处 、 监 控 管 理 处 、 产 品 营 销 处 和 期 货 业 务 处 , 部 门 全 体 人 员 均 具 备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和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部 门 经 理 以 上 人 员 均 具 备 研 究 生 以 上 学 历 。 总 经 理 寻 卫 国 先 生 具 有 十 余 年 银 行 托 管 业 务 从 业 经 历 , 熟 悉 我 国 监 管 制 度 和 相 关 行 业 准 则 。 曾 就 职 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2014 年 5 月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8 核 准 资 格 , 任 广 发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总 经 理 职 务 。 3 .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5 月 4 日 获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 银 监 会 核 准 开 办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批 准 文 号 : 证 监 许 可[2009]363 号。 三、相关服务机构 ( 一 ) 基 金 份 额 销 售 机 构 1 、 直 销 机 构 (1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黄 鹏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周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9788 ( 免 长 途 话 费 ) 或 021-38789788 公 司 网 址 :www.zhfund.com (2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住所: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158 号 1 号楼F218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158 号 1 号楼 F218 负 责 人 : 李 想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 系 人 : 邹 意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9788 ( 免 长 途 话 费 )


9 公 司 网 站 :www.zhfund.com 2 、 场外代 销 机 构 (1 )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份 额 ) 住 所 : 广 州 市 东 风 东 路 713 号 办 公 地 址 : 广 州 市 东 风 东 路 713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董 建 岳 联 系 人 : 丁 树


客 服 电 话 :400-830-8003


网址:http://www.cgbchina.com.cn/ (2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份 额 )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 号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姜 建 清


联 系 人 : 杨 菲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88


公 司 网 址 :www.icbc.com.cn


(3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份 额 ) 住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69 号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28 号 凯 晨 世 贸 中 心 东 座 九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士 余 传 真 : (010 )85109219 联系人:蒋浩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99 公司网 址 :www.abcchina.com (4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088 号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088 号


10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建 红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55 公司网 址 :www.cmbchina.com (5 )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深 圳 市 深 南 东 路 5047 号 办 公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深 南 东 路 504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孙 建 一 联 系 电 话 : 021-38637673 传 真 电 话 : 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11-3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6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上 海 市 中 山 东 一 路 12 号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中 山 东 一 路 12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吉 晓 辉 电话:021 -61616193 传真:021-63604196 联 系 人 : 高 天 、 杨 文 川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7 ) 上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平 西 联 系 人 : 施 传 荣


11 电 话 : (021 )38576666 传 真 : (021 )50105124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021 )962999 公 司 网 站 : www.srcb.com (8 )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无 锡 市 太 湖 新 城 金 融 一 街 8 号 7-9 层 办 公 地 址 : 无 锡 市 太 湖 新 城 金 融 一 街 8 号 7-9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姚 志 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 系 人 : 沈 刚 客 户 服 务 电 话:95570 公 司 网 址 :www.glsc.com.cn (9 )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武 汉 市 新 华 路 特 8 号 长 江 证 券 大 厦 办 公 地 址 : 武 汉 市 新 华 路 特 8 号 长 江 证 券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运 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公 司 网 址 :www.95579.com (10)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 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 座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 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 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有 安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12 联 系 人 : 田 薇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8-888 公 司 网 址 :www.chinastock.com.cn (11)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安 立 路 66 号 4 号楼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内 大 街 18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常 青 联 系 人 : 权 唐 、 许 梦 园 电话:400-8888-108 开 放 式 基 金 咨 询 电 话: 400-8888-108 开 放 式 基 金 业 务 传 真 :010-65182261 公 司 网 址 :www.csc108.com (12)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商 城 路 618 号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29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德 红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 系 人 : 芮 敏 祺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8666/95521 公 司 网 址 :www.gtja.com (13) 申 万 宏 源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长 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长 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 系 人 : 黄 莹


13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公 司 网 址 :www.swhysc.com (14)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湖 东 路 268 号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浦 东 新 区 民 生 路 1199 弄 证 大 五 道 口 广 场 1 号楼 21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兰 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 系 人 : 谢 高 得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62 公 司 网 址 :www.xyzq.com.cn (15 )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大 中 华 国 际 交 易 广 场 裙 楼 8 楼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大 中 华 国 际 交 易 广 场 裙 楼 8 楼 法定代表 人 : 杨 宇 翔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00862 联 系 人 : 郑 舒 丽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11-8 公 司 网 址 :stock.pingan.com (16 ) 西 南 证 券 股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桥 北 苑 8 号 西 南 证 券 大 厦 8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珠 林 联系人:陈诚 电话:023-63786464 传真:023-63786311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096-096 公司网址 :www.swsc.com.cn


14 (17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新 闸 路 1508 号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新 闸 路 150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 系 人 : 刘 晨 客 户 服 务 电话:95525 公 司 网 址 :www.ebscn.com (18 ) 华 龙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甘 肃 省 兰 州 市 静 宁 路 308 号 办 公 地 址 : 兰 州 市 城 关 区 东 岗 西 路 638 号 财 富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晓 安 电话:0931-8784656 、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 李 昕 田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89-8888 公司网址 :www.hlzqgs.com (19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十 六 层 至 二 十 六 层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 周 杨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36 公司网 址 :www.guosen.com.cn (20) 中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 住所: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经 七 路 86 号 23 层 经 纪 业 务 总 部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玮 电话:0531-6888911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38 公司网 址 :www.qlzq.com.cn (21)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福 华 一 路 115 号 投 行 大 厦 20 楼 办 公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福 华 一 路 115 号 投 行 大 厦 18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学 民 联 系 人 : 吴 军


电话:0755-23838751 传真:0755-82485081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1888 公 司 网 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22) 申 万 宏 源 西 部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市 高 新 区 ( 新 市 区 ) 北 京 南 路 358 号 大 成 国 际 大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市 高 新 区 ( 新 市 区 ) 北 京 南 路 358 号 大 成 国 际 大厦20 楼 2005 室 ( 邮 编:830002 ) 法 定 代 表 人 : 许 建 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 系 人 : 李 巍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3) 国 金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 住所: 成 都 市 东 城 根 上 街 95 号 办 公 地 址 : 成 都 市 东 城 根 上 街 95 号 6 、16、17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冉云 联 系 人 : 金 喆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60-0109 公司网 址 :www.gjzq.com.cn (24) 信 达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闹 市 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闹 市 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志 刚 联 系 人 : 唐 静


联 系 电 话 :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321 公 司 网 址 :www.cindasc.com (25) 方 正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湖 南 长 沙 芙 蓉 中 路 2 段 华 侨 国 际 大 厦 22-24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雷 杰 联 系 人 : 彭 博 联 系 电 话 :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214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71 公司网 址 :www.foundersc.com (26) 东 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长 春 市 自 由 大 路 1138 号 办 公 地 址 : 长 春 市 自 由 大 路 1138 号 证 券 大 厦 1005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矫 正 中 联系人: 安岩岩


17 电话:0431-85096517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000686 公 司 网 址 :www.nesc.cn (27) 天 相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701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新 街 口 外 大 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 义 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 系 人 : 尹 伶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010-66045678


公 司 网 址 : www.txsec.com





天 相 基 金 网 网 址 :www.jjm.com.cn (28)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世 纪 大 道 100 号 环 球 金 融 中 心 57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林 联 系 人 : 宋 歌 电话:021-68778010 传真:021-68778117 客 服 电 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9)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广 西 桂 林 市 辅 星 路 13 号 办 公 地 址 : 广 西 南 宁 市 滨 湖 路 46 号 国 海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雅 锋 联 系 人 : 牛 梦 宇 联 系 电 话 :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18 公 司 网 址 :www.ghzq.com.cn 客 服 热 线 :95563 (30) 华 鑫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4018 号 安 联 大 厦 28 层 A01 、B01(b ) 单元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肇 嘉 浜 路 750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俞 洋 联 系 人 : 陈 敏 业 务 联 系 电 话 :021-64339000-807 客服热线 :021-32109999 ;029-68918888 ;4001099918 公司网址 :www.cfsc.com.cn (31)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及28 层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及28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丁 学 东 联 系 人 : 杨 涵 宇 联 系 电 话 :01065051166 客 服 电 话 :4009101166 公 司 网 址 :www.cicc.com.cn (32) 联 讯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惠 城 区 江 北 东 江 三 路 惠 州 广 播 电 视 新 闻 中 心 三、四楼


办 公 地 址 :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惠 城 区 江 北 东 江 三 路 惠 州 广 播 电 视 新 闻 中 心 三、四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徐 刚


联 系 人 : 彭 莲


电话:0752-2119700


传真:0752-2119660


19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64


网址:www.lxsec.com





(33) 杭 州 数 米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仓 前 街 道 文 一 西 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 公 地 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江 南 大 道 3588 号 恒 生 大 厦 12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柏 青 联 系 人 : 韩 爱 彬 客 服 电 话 :4000-766-123 公 司 网 址 :www.fund123.cn (34) 深 圳 众 禄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梨 园 路 物 资 控 股 置 地 大 厦 8 楼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梨 园 路 物 资 控 股 置 地 大 厦 8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薛 峰 联系人:童彩 平 联 系 电 话 :0755-33227950 客 服 电 话 :4006-788-887 公 司 网 址 :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35) 上 海 长 量 基 金 销 售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高 翔 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大 道 555 号 裕 景 国 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 人 : 张 跃 伟 业 务 联 系 人 : 郑 茵 华 联 系 电 话 :021-20691831 客 服 电 话 :400-820-2899 公 司 网 址 :www.erichfund.com (36) 诺 亚 正 行 ( 上 海 ) 基 金 销 售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 海 市 虹 口 区 飞 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昆 明 路 508 号 北 美 广 场 B 座 12 层


20


法 定 代 表 人 : 汪 静 波 联系人:徐诚





联 系 电 话 :021-38509639


客 服 电 话 :400 -821-5399


公 司 网 址 :www.noah-fund.com (37)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龙 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龙 田 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其 实 联系人:朱玉 联 系 电 话 :021-54509998 客 服 电 话 :400-1818-188 公 司 网 址 :www.1234567.com.cn (38) 万 银 财 富 ( 北 京 )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北 四 环 中 路 27 号 盘 古 大 观 3201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望 京 浦 项 中 心 A 座 9 层 04-08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招 弟 联 系 人 : 付 少 帅


联 系 电 话 :010-59497361 客 服 电 话 :400-059-8888 公 司 网 址 :www.wy-fund.com (39) 上 海 好 买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虹 口 区 欧 阳 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南 路 1118 号 鄂 尔 多 斯 国 际 大 厦 903 ~ 906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文 斌 联系人: 张茹 联 系 电 话 :021-58870011


21 客 服 电 话 :400-700-9665 公 司 网 址 : www.ehowbuy.com (40) 上 海 利 得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宝 山 区 蕴 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浦 东 新 区 峨 山 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12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沈 继 伟 联 系 人 : 吴 鸿 飞 联 系 电 话 :021-50583533 客 服 电 话 :400-005-6355 公 司 网 址 :www.leadfund.com.cn (41) 北 京 恒 天 明 泽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仅 代 销 A 类 份 额 ) 住 所 : 北 京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宏 达 北 路 10 号 五 层 5122 室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三 环 中 路 20 号 乐 成 中 心 A 座 23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梁 越 联系人: 周斌 联 系 电 话 :010-57756019 客 服 电 话 :400-786-8868-5 公 司 网 址 :www.chtfund.com (42) 深 圳 市 新 兰 德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华 强 北 路 赛 格 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宣 武 门 外 大 街 10 号 庄 胜 广 场 中 央 办 公 楼 东 翼 7 层 727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懿 联 系 人 : 刘 宝 文 联 系 电 话 :010-63130889-8369 客 服 电 话 :400-166-1188 公 司 网 址 :8.jrj.com.cn (43) 浙 江 同 花 顺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22 住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文 二 西 路 一 号 元 茂 大 厦 903 室 办 公 地 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翠 柏 路 7 号 杭 州 电 子 商 务 产 业 园 2 号楼 2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凌 顺 平


联 系 人 : 胡 璇


联 系 电 话 :0571-88911818 客 服 电 话 :4008-773-772 公 司 网 址 :www.5ifund.com (44) 浙 江 金 观 诚 财 富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杭 州 市 拱 墅 区 登 云 路 45 号 ( 锦 昌 大 厦 )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 公 地 址 : 杭 州 市 拱 墅 区 登 云 路 45 号 ( 锦 昌 大 厦 )1 幢 10 楼 1001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峥 联系人: 周立枫 联 系 电 话 :0571-88337788 客 服 电 话 :400-068-0058 公 司 网 址 :www.jincheng-fund.com (45) 上 海 汇 付 金 融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住所: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西 藏 中 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中 山 南 路 100 号 金 外 滩 国 际 广 场 19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皛 联系人: 周丹 联 系 电 话 :021-33323999*8318 客 服 电 话 :400-820-2819 公 司 网 址 :fund.bundtrade.com (46) 中 信 期 货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 场 ( 二 期 )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 场 ( 二 期 )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23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皓


联 系 人 : 洪 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7) 华 西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天 府 二 街 198 号 华 西 证 券 大 厦


办 公 地 址 :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天 府 二 街 198 号 华 西 证 券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炯 洋


联 系 人 : 周 志 茹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040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84 和 4008-888-818 公 司 网 址 :http://www.hx168.com.cn (48) 上 海 陆 金 所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郭 坚 联 系 人 : 宁 博 宇 联 系 电 话 :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 服 电 话 :4008219031 公 司 网 址 :www.lufunds.com


(49) 大 泰 金 石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江 东 中 路 359 号 国 睿 大 厦 一 号 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长 宁 区 虹 桥 路 1386 号 文 广 大 厦 15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袁 顾 明


24 联系人: 何庭宇 联 系 电 话 :13917225742





传真:021-22268089 客 服 电 话 :021-22267995/400-928-2266 公 司 网 址 :www.dtfunds.com (50) 深 圳 富 济 财 富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前 湾 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高 新 南 七 道 12 号 惠 恒 集 团 二 期 418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齐 小 贺 联系人: 陈勇军 联 系 电 话 :0755-83999907-806 传真:0755-83999926 客 服 电 话 :0755-83999913 公 司 网 址 :www.jinqianwo.cn (51) 上 海 凯 石 财 富 基 金 销 售 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西 藏 南 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延 安 东 路 1 号 凯 石 大 厦 4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继 武 联 系 人 : 李 晓 明 联 系 电 话 :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客 服 电 话 :4000178000 公 司 网 址 :www.lingxianfund.com (52) 珠 海 盈 米 财 富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珠 海 市 横 琴 新 区 宝 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 公 地 址 :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琶 洲 大 道 东 1 号 保 利 国 际 广 场 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法 定 代 表 人 : 肖 雯


25 联 系 人 : 黄 敏 嫦 联 系 电 话 :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 服 电 话 :020-89629066 公 司 网 址 :www.yingmi.cn (53) 上 海 联 泰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富 特 北 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长 宁 区 福 泉 北 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燕 斌 联系人: 陈东 联 系 电 话 :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 服 电 话 :4000-466-788 公 司 网 址 :www.66zichan.com (54) 奕 丰 金 融 服 务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前 湾 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 住 深 圳 市 前 海 商 务 秘 书 有 限 公 司 )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海 德 三 路 海 岸 大 厦 东 座 1115 、1116 、1307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TAN YIK KUAN 联 系 人 : 项 晶 晶 联 系 电 话 :0755-8946 0507 传真:0755 2167 4453 客 服 电 话 :4006846500/4006840500 公 司 网 址 :www.ifastps.com.cn (55) 北 京 钱 景 财 富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所: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丹 棱 街 丹 棱 soho10 层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丹 棱 街 丹 棱 soho10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赵 荣 春


26 联 系 人 : 盛 海 娟


联 系 电 话 :010-57418813


客 服 电 话 :400-893-6885 公司网址 : www.qianjing.com 3 、 场 内 代 销 机 构 惠丰 B 份 额 办 理 场 内 认 购 业 务 的 发 售 机 构 为 具 有 基 金 代 销 业 务 资 格 的 深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尚 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惠丰 B 份 额 上 市 后 , 代 理 投 资 者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参 与 惠 丰 B 份 额 的 上 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销 售 本 基 金 , 并 及 时 公 告 。 ( 二 ) 登 记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太 平 桥 大 街 1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明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太 平 桥 大 街 17 号 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联 系 人 : 崔 巍 ( 三 ) 出 具 法 律 意 见 书 的 律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上 海 市 通 力 律 师 事 务 所 住 所 :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68 号 时 代 金 融 中 心 19 楼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68 号 时 代 金 融 中 心 19 楼


27 法 定 代 表 人 : 韩 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 系 人 : 黎 明 经 办 律 师 : 吕 红 、 黎 明 ( 四 ) 审 计 基 金 财 产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环 路 1318 号 星 展 银 行 大 厦 6 楼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湖 滨 路 202 号 普 华 永 道 中 心 11 楼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杨 绍 信 联 系 电 话 : (021 )23238888 传 真 : (021 )23238800 联 系 人 : 赵 钰 经 办 会 计 师 : 薛 竞 、 赵 钰 四、基金的名称 中 海 惠 丰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 六、基金份额的 分级 ( 一 ) 基 金 份 额 的 分级 本 基 金 第 一 个 运 作 周 期 选 择 分 级 运 作 模 式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分 为 惠 丰A 份 额 、 惠 丰B 份 额 两 类 , 所 募 集 的 基 金 资 产 合 并 运 作 。


28 1 、 运 作 周 期 2 年 为 一 个 运 作 周 期 , 按 运 作 周 期 滚 动 的 方 式 运 作 。 本基金的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 个 公 历 年 后 对 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 , 则分级运 作 周 期 到期日为 该 日 之 前 的 最 后 一 个 工 作 日 。 第一个分 级 运 作 周 期 届 满 前 10 个 工 作 日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就 本基金进入 下一个分级 运 作 周 期 事宜 进 行 公 告 。 本 基 金 第 一 个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后的各 运 作 周 期 自 基 金 管 理 人 公 告 的 运作 周期起 始 日 起 至 2 个公历年 后 对 应 日 止 , 如 该 对 应 日 为 非 工 作 日 或 该 公 历 年 不 存 在 对 应 日,则 运 作 周 期 到 期 日 为 该 日 之 前 的 最 后 一 个 工 作 日 。 本 基 金 第 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后的各运作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 告为准。 基 金 合 同 中 如 无 特 别 指 明 , 运 作 周 期 即 为 第 一 个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 例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为2013 年6 月18 日 , 则 本 基 金 第1 个 运 作 周 期 的 运 作 期 间 为2013 年6 月18日至2015 年6 月18日 ; 若 本 基 金 第2 个 运 作 周 期 的 起始日为2015 年7 月16 日 , 则 本 基 金 第2 个 运 作 周 期 的 运 作 期 间 为2015 年7 月16 日至2017 年7 月14日(2017 年7 月16日 为 周 日 ) , 以 此 类 推 。 2 、 基 金 份 额 配 比 本 基 金 募 集 设 立 时 , 惠 丰A 份 额 、 惠 丰B 份 额 的 份 额 配 比 将 不 超 过7:3。本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分级运作周期内的每一个开放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的 惠丰A 份 额 、 惠 丰B 份 额 的 份 额 配 比 原 则 上 不 超 过7:3 。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每 个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内 , 惠 丰 A 份 额 自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起 始 日 起 每 6 个 月 开 放 一 次 , 惠 丰 B 份 额 封 闭 运 作 并 上 市 交 易 。 分 级 运 作 周期内,分级运作 周 期 起 始 日 起 每 6 个月的对 应 日 ( 如 该 对 应 日 为 非 工 作 日 或 该 公 历 年 不 存 在 对 应 日 , 则 为 该 日 之 前 的 最 后 一 个 工 作 日 ) , 惠丰 A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调 整 为 1.000 元,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持 有 的 惠丰 A 份 额 数 按折 29 算比例 相 应 增 减 。 在 惠 丰 A 份 额 的 单 个 开 放 日 , 如 果 惠 丰 A 份 额 没 有 赎 回 或 者 净 赎 回 份 额 极 小 , 惠 丰 A 份 额 、 惠 丰 B 份 额 在 该 次 开 放 日 后 的 份 额 配 比 可 能 会 出 现 大 于 7:3 的 情 形 ; 如 果 惠丰 A 份 额 的 净 赎 回 份 额 较 多 , 惠 丰 A 份额、 惠丰 B 份 额 在 该 次 开 放 日 后 的 份 额 配 比 可 能 会 出 现 小 于 7:3 的 情 形 。 3 、 运 作 周 期 内 惠 丰A 份 额 的 运 作 (1 ) 收 益 率 惠丰A 份 额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获 取 约 定 收 益 , 其 收 益 率 将 在 每 个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起 始 日 及 每 个 申 购 开 放 日 设 定 一 次 并 公 告 。 计 算 公 式 为 : 惠丰A 份 额 的 年 约 定 收 益 率 ( 单 利 ) =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 税 前)+ 利差 利 差 的 取 值 范 围 从0% ( 含 ) 至3% ( 含 )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惠 丰A 份 额 的 认 ( 申 ) 购 日 前 根 据 国 内 利 率 市 场 情 况 确 定 并 提 前 进 行 公 告 。 惠丰 A 份 额 的 年 收 益 率 计 算 按 照 四 舍 五 入 的 方 法 保 留 到 以 百 分 比 计 算 的 小 数 点 后 第 2 位。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届 时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和 公 告 的 利 差 设 定 惠 丰A 份 额 的 首 次 年 收 益 率 , 该 收 益 率 适 用 于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起 始 日 ( 含 ) 到 第1 个 申 购 开 放 日 ( 含 ) 的 时 间 段 ; 在 惠 丰A 份 额 的 每 个 申 购 开 放 日 ( 最 后1 个 申 购 开 放 日 除 外 )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根 据 该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和 公 告 的 利 差 重 新 设 定 惠 丰A 份 额 的 年 收 益 率 , 该 收 益 率 即 为 惠 丰A 份 额 接 下 来6 个 月 的 年 收益 率,适用于该申购开放日(不含)到下个申购开放日(含,若为分级运作周 期 最 后 一 个 开 放 期 的 , 则 为 该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的 到 期 日 ) 的 时 间 段 。 (2 ) 开 放 日 惠丰A 份额在分级运作周期内每6 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人的申购与赎 回(最后1 个 开 放 日 只 接 受 投 资 人 的 赎 回 ) 。


30 其中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前3 个 惠丰A 份额的开放日既开放赎回也开放申 购 , 开 放 日 为 每 个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起 始 日 起 每6 个 月 的 对 应 日 ( 如 该 对 应 日 为 非 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及其前 一个工作日,其中该对应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为赎回开放日,该对应日为申 购 开 放 日 ; 每 个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的 第4 个 惠 丰A 份 额 的 开 放 日 只 开 放 赎 回 , 开 放 日 为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到 期 日 。 在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内 除 惠 丰A 份 额 的 开 放 日 以 外 的 时 间 本 基 金 不 接 受 惠 丰A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申 请 。 例:如基金合同的生效日为2013 年6 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 个 月、12 个 月 、18 个 月 和24 个 月 的 对 日 分 别 为2013 年12 月18 日 ( 周 三 ) 、2014 年6 月18日( 周 三 ) 、2014年12 月18 日 ( 周 四 ) 、2015 年6 月18 日 ( 周 四 ) , 则 惠 丰A 份 额 赎 回 开 放 日 和 申 购 开 放 日 分 别 为2013年12 月17日 ( 周 二 ) 和2013 年12 月18 日 ( 周 三 ) 、2014 年6 月17日(周二)和2014 年6 月18 日 ( 周 三 ) 、2014 年 12月17日( 周 三 )和2014年12 月18 日( 周 四 ) 、2015 年6 月18 日 ( 周 四 ) , 其 中 第 四 个 开 放 日2015 年6 月18 日 ( 周 四 ) 不 开 放 惠 丰A 份 额 的 申 购 , 只 开 放 赎 回 。 (3 )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内 , 在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起 始 日 起 每6 个 月 的 对 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 一 个 工 作 日 ) , 惠 丰A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调 整 为1.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持 有的惠丰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惠丰A 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与前3 个 惠丰A 份 额 的 申 购 开 放 日 为 同 一 个 工 作 日 , 与 第4个惠丰A 份 额 的 赎 回 开 放 日 为 同 一 个 工 作 日 。 惠丰A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具 体 见 招 募 说 明 书 第 十 部 分 以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届 时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 (4 ) 规 模 限 制 基金合同生效后分级运作周期内的每个开放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的惠 丰A 份 额 的 份 额 余 额 较 惠 丰B 份 额 的 份 额 余 额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7/3。 具 体 规 模 限 31 制 及 其 控 制 措 施 见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以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发 布 的 其 他 相 关 公 告 。 4 、 运 作 周 期 内 惠 丰B 份 额 的 运 作 (1)惠丰B 份 额 封 闭 运 作 , 封 闭 期 内 不 接 受 申 购 与 赎 回 。 惠丰B 份 额的封闭期为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之日起至2 个公历年后对应日 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的,则封闭期届满日为 该 日 之 前 的 最 后 一 个 工 作 日 。 (2 )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封闭期届满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惠丰B 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惠丰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惠丰B 份额数按折 算 比 例 相 应 增 减 。 惠丰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具 体 见 招 募 说 明 书 第 十 部 分 以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届 时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个月内,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下,惠 丰B 份 额 将 申 请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 (4 ) 本 基 金 在 扣 除 惠 丰A 份 额 的 应 计 收 益 后 的 全 部 剩 余 收 益 归 惠 丰B 份额 享 有 , 亏 损 以 惠 丰B 份 额 的 资 产 净 值 为 限 由 惠 丰B 份 额 承 担 。 基 金 管 理 人 并 不 承 诺 或 保 证 惠 丰A 份 额 的 约 定 应 得 收 益 , 即 如 在 本 基 金 资 产 出 现 极 端 损 失 情 况 下,惠丰A 份 额 仍 可 能 面 临 无 法 取 得 约 定 应 得 收 益 乃 至 投 资 本 金 受 损 的 风 险 , 此时惠丰B 份 额 剩 余 资 产 可 能 为0 。 ( 二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的 计 算 1 、 本基金基金份 额 净 值 的 计 算


本基金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T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T 日 闭 市 后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T 日 基 金 份 额 的 余 额 数 量


基金合同生效后运作周期内,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惠丰A 份额和 惠 32 丰B份额的 份 额 总 额 。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 位四 舍 五 入 , 由 此 误 差 产 生 的 收 益 或 损 失 由 基 金 财 产 承 担 。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 况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同 意 , 可 以 适 当 延 迟 计 算 或 公 告 。


2 、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内 惠丰A 份 额 和 惠 丰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计 算


分级运 作 周 期 内,在 惠丰 A 份额 的 开 放 日 计 算 惠丰 A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在 惠丰 B 份额 的 封 闭 期 届 满 日 分 别 计 算 惠丰 A 份额和 惠丰 B 份额的基金 份 额 净 值 。 (1 ) 惠 丰 A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计算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 截止惠丰 A 份额 的 某 一 申购开 放 日 或 者 惠丰 B 份额 的 封 闭 期 届 满 日 (T 日 ) , 设 a T 为自惠丰 A 份额上一次申购 开 放 日 ( 如 T 日为 第一次申购 开 放 日 , 则 为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至 T 日 的 运 作 天 数 , T NV 为 T 日 闭 市 后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 aT F 为 T 日 惠丰 A 份额 的 份 额 余 额 , b F 为 T 日 惠丰 B 份额的 份 额 余 额 , aT NAV 为 T 日 惠丰 A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 0 (T a NAV 为 惠丰 A 份额上 一 开 放 日 折 算 后 的 份 额 净 值 1.000 , 若 上 一 申购开 放 日 未 发 生 折 算 , 则 为 上 一 开 放 日 惠丰 A 份额 的 份 额 净 值 ,r 为在惠丰 A 份额上 一 次 申购开 放 日 ( 如 T 日 为 第 一 次 申购开 放 日 , 则 为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设定的惠丰 A 份额 的 年 收 益 率 。 1 ) 如 果 T 日 闭 市 后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大 于 或 等 于 “ ) ( 0 T a NAV ×T 日 惠丰 A 份额的 份 额 余 额 加 上 T 日 全 部 惠丰 A 份额 应 计 收 益 之 和 ” , 则 : ? ? ? ? ? ? ? ? ? ? a T a aT T r NAV NAV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 ( 1 0 “T 日 全 部 惠丰 A 份额 应 计 收 益 ”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T 日全部惠丰 A 份额应 计 收 益 = a T a aT T r NAV F ? ? ?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 ( 0 33 (下同) 以 上 各 式 中 ,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指 惠丰 A 份额上一次申购开 放 日 ( 如 T 日 为 第 一 次 申购开 放 日 , 则 为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所 在 年 度 的 实 际 天 数 , 下 同 。 2)如果 T 日 闭 市 后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小 于 “ ) ( 0 T a NAV ×T 日 惠丰 A 份额 的 份 额 余 额 加 上 T 日全部惠丰 A 份额 应 计 收 益 之 和 ” , 则 : aT T aT F NV NAV ? (2 ) 惠丰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计 算 设 bT NAV 为惠丰 B 份 额 封 闭 期 届 满 日(T 日 ) 惠 丰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惠丰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b aT aT T bT F F NAV NV NAV ? ? ? 惠丰 A 份 额 、 惠 丰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的 计 算 ,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3 位 , 小 数 点 后 第 4 位 四 舍 五 入 , 由 此 误 差 产 生 的 收 益 或 损 失 由 基 金 财 产 承 担 。 例 : 本 基 金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之 日 起 2 年 内 , 设 自 惠 丰 A 份 额 上 一 次 申 购 开 放 日 和 折 算 日 起 的 运 作 天 数 为 180 天 , 基 金 运 作 当 年 的 实 际 天 数 为 365 天 ,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为 21 亿元,惠丰 A 份 额 、 惠 丰 B 份 额 的 份 额 余 额 分 别 为 14 亿 份 和 6 亿 份 , 惠 丰 A 份 额 上 一 次 申 购 开 放 日 设 定 的 惠 丰 A 份 额 年 收 益 率为 4.50% 。则惠丰 A 份 额 、 惠 丰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计 算 如 下 : 惠丰 A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4.50% 1.00 1 180 365 ?? ? ? ? ?? ?? =1.02219178 (元) 惠丰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21 14 1 .02219178 6 ?? =1.11488585 ( 元 ) 3 、 分级运 作 周 期 内 惠 丰 A 份额 和 惠丰 B 份额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计 算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分级 运 作 周 期 内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计 算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基 础 上 , 采 用 “ 虚 拟 清 算 ” 原 则 分 别 计 算 并 公 告 惠丰 A 份额 和 惠丰 B 份额的基 34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 其 中 , 惠丰 A 份额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计 算 日 不 包 括 惠丰 A 份额的 开 放 日 。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是 对 两 级 基 金 份 额 价 值 的 一 个 估 算 , 并 不 代 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可 获 得 的 实 际 价 值 。


(1 ) 惠 丰 A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计 算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分级 运 作 周 期 内,在惠丰 A 份额 的 非 开 放 日 (T 日 ) , 设 a T 为自惠丰 A 份额上一次申购 开 放 日 ( 如 T 日 之 前 惠丰 A 份额尚 未 进 行 开 放 , 则 为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至 T 日 的 运 作 天 数 , T NV 为 T 日 闭 市 后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 aT F 为 T 日 惠丰 A 份额的 份 额 余 额 , b F 为 T 日 惠丰 B 份额 的 份 额 余 额 , aT NAV 为 T 日 惠丰 A 份额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 ) ( 0 T a NAV 为 惠丰 A 份额上一申购 开 放 日 折 算 后 的 份 额 净 值 1.000, 若 上 一 申购 开 放 日 未 发 生 折 算 , 则 为 上 一 申购开放日惠丰 A 份额 的 份 额 净 值 ,r 为在惠丰 A 份额上 一 次 申购开 放 日 ( 如 T 日之前惠丰 A 份额 尚 未 进 行 开 放 , 则 为 基 金 合 同生效日 ) 设 定 的 惠丰 A 份额 的 年 收 益 率 。 1)如果 T 日 闭 市 后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大 于 或 等 于 “ ) ( 0 T a NAV 元×T 日 惠 丰 A 份额 的 份 额 余 额 加 上 T 日全部惠丰 A 份额 应 计 收 益 之 和 ” , 则 : ? ? ? ? ? ? ? ? ? ? a T a aT T r NAV NAV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 ( 1 0 “T 日 全 部 惠丰 A 份额 应 计 收 益 ”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T 日全部惠丰 A 份额应 计 收 益 = a T a aT T r NAV F ? ? ?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 ) ( 0 (下同) 以 上 各 式 中 ,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指 惠丰 A 份额上一次申购开 放 日 (如 T 日之前惠丰 A 份额 尚 未 进 行 开 放 , 则 为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所 在 年 度 的 实 际 天 数 , 下 同 。 2)如果 T 日 闭 市 后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小 于 “ ) ( 0 T a NAV ×T 日 惠丰 A 份额 的 份 额 余 额 加 上 T 日全部惠丰 A 份额 应 计 收 益 之 和 ” , 则 : aT T aT F NV NAV ?


35 (2 ) 惠 丰 B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计 算 bT NAV 为 T 日 惠丰 B 份额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 惠丰 B 份额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max ,0 T aT aT bT b NV NAV F NAV F ?? ?? ? ?? ?? 上式中 , 在 本基金 运 作 周 期 内的惠丰 A 份额非 开 放 日 , aT NAV 为 惠丰 A 份额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 在 惠丰 A 份额 的 开 放 日 , aT NAV 为 惠丰 A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惠丰 A 份额 、 惠丰 B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的 计 算 ,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3 位 , 小 数 点 后 第 4 位 四 舍 五 入 , 由 此 误 差 产 生 的 收 益 或 损 失 由 基 金 财 产 承 担。 T 日的惠丰 A 份额 和 惠丰 B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在 当 天 收 市 后 计 算 , 并 在 T+1 日 内 公 告 。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同 意 , 可 以 适 当 延 迟 计 算 或 公 告 。 例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2 年内 , 设 自 惠丰 A 份额上一次申购开放日 和 折算日起 的 运 作 天 数 为 90 天 , 基 金 运 作 当 年 的 实 际 天 数 为 365 天 , 基 金 资 产净值为 21 亿元, 惠丰 A 份额、 惠丰 B 份额 的 份 额 余 额 分 别 为 14 亿 份 和 6 亿份, 惠丰 A 份额 上 一 次 开 放 日 设 定 的 惠丰 A 份额 年 收 益 率 为 4.50%。则 惠 丰 A 份额 、 惠丰 B 份额的 基 金 份 额 参考 净 值 计 算 如 下 : 惠丰 A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考净值= 4.50% 1.00 1 90 365 ?? ? ? ? ?? ?? =1.011 ( 元 ) 惠丰 B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考净值= 21 14 1.011 6 ?? =1.141( 元 ) 4 、 过 渡 期 内 惠 丰 A 份额 和 惠丰 B 份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计 算 在过渡期 内 ,惠丰 A 份额 不 再 获 取 约 定 收 益 , 两 级 份 额 同 涨 同 跌 、 各 负 盈 亏 。 T 日 惠丰A 份额净值=T 日 中 海 惠丰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 (T-1 36 日 惠丰 A 份 额 资 产 净 值/T-1 日中海惠丰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T 日 惠丰 A 份额数 T 日 惠丰B 份额净值=T 日 中 海 惠丰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 (T-1 日 惠丰 B 份 额 资 产 净 值/T-1 日中海惠丰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T 日 惠丰 B 份额数 惠丰 A 份额 、 惠丰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的 计 算 ,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3 位 , 小 数 点 后 第 4 位 四 舍 五 入 , 由 此 误 差 产 生 的 收 益 或 损 失 由 基 金 财 产 承 担 。 七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力 争 实 现 基 金 资 产 的 长 期 稳 健 增 值 。 八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于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固 定 收 益 类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债 、 央 行 票 据 、 金 融 债 券 、 企 业 债 券 、 公 司 债 券 、 可 转 换 债 券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 中 期 票 据 、 短 期 融 资 券 、 地 方 政 府 债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债 券 回 购 、 银 行 存 款 、 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


本 基 金 不 直 接 从 二 级 市 场 买 入 股 票 、 权 证 等 , 也 不 参 与 一 级 市 场 的 新 股 申 购 或 增 发 新 股 , 但 可 持 有 因 所 持 可 转 换 债 券 转 股 形 成 的 股 票 、 因 投 资 于 可 分离交易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金 融 工 具 而 产 生 的 权 证 。 因 上 述 原 因 持 有 的 股 票 , 本 基 金 应 在 其 可 交 易 之 日 起 的 6 个 月 内 卖 出 ; 因 上 述 原 因 持 有 的 权 证 , 本 基 金 应 在 其 可 交 易 之 日 起 的 1 个 月 内 卖 出 。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可 以 将 其 纳 入 投 资 范 围 。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债券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80%, 现 金 或 到 期 日 在 1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5% 。


37 九 、基金的投资策略 1 、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的 配 置 策略 (1 ) 久 期 配 置


本 基 金 基 于 对 宏 观 经 济 指 标 和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的 分 析 , 判 断 宏观经济所处 的 经 济 周 期 , 由 此 预测 利 率 变 动 的 方 向 和 趋 势 。 根 据 不 同 大 类 资 产 在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的 属 性 , 即 货 币 市 场 顺 周 期 、 债 券 市 场 逆 周 期 的 特 点 , 确 定 债 券 资 产 配 置 的 基 本 方 向 和 特 征 ; 同 时 结 合 债 券 市 场 资 金 供 求 分 析 , 最 终 确 定 投 资 组 合 的 久 期 配 置 。 (2 ) 期 限 结 构 配 置


在 确 定 组 合 久 期 后 , 通 过 研 究 收 益 率 曲 线 形 态 , 采 用 统 计 和 数 量 分 析 技 术 , 对 各 期 限 段 的 风 险 收 益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 对 收 益 率 曲 线 各 个 期 限 的 收 益 进 行 分 析 , 在 子 弹 组 合 、 杠 铃 组 合 和 梯 形 组 合 中 选 择 风 险 收 益 比 最 佳 的 配 置方 案。 子弹组合 , 即 , 使 组 合 的 现 金 流 尽 量 集 中 分 布 ; 杠铃组合 , 即 , 使 组 合 的 现 金 流 尽 量 呈 两 极 分 布 ; 梯形组合 , 即 , 使 组 合 的 现 金 流 在 投 资 期 内 尽 可 能 平 均 分 布 。 (3 ) 债 券 类 别 配 置 在 宏 观 分 析 和 久 期 及 期 限 结 构 配 置 的 基 础 上 , 本 基 金 对 不 同 类 型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的 信 用 风 险 、 市 场 流 动 性 、 市 场 风 险 等 因 素 进 行 分 析 , 以 其 历 史 价 格 关 系 的 数 量 分 析 为 依 据 , 同 时 兼 顾 其 基 本 面 分 析 , 综 合 分 析 各 品 种 的 利 差 和 变 化 趋 势 。 在 信 用 利 差 水 平 较 高 时 持 有 公 司 债 ( 企 业 债 )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等 信 用 品 种 , 在 信 用 利 差 水 平 较 低 时 持 有 国 债 、 央 行 票 据 等 利 率品种, 从 而 确 定 整 个 债 券 组 合 中 各 类 别 债 券 投 资 比 例 。 2 、 个 券 的 投 资 策 略 ( 可 转 换 债 券 除 外 ) 个 券 的 选 择 应 遵 循 如 下 原 则 : 相 对 价 值 原 则 : 同 等 风 险 中 收 益 率 较 高 的 品 种 , 同 等 收 益 率 风 险 较 低 的 品种。 流 动 性 原 则 : 其 它 条 件 类 似 , 选 择 流 动 性 较 好 的 品 种 。 (1 ) 利 率 品 种 的 投 资 策 略


38 本 基 金 对 国 债 、 央 行 票 据 等 利 率 品 种 的 投 资 , 是 在 久 期 配 置 策 略 与 期 限 结 构 配 置 策 略 基 础 上 , 在 合 理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综 合 考 虑 组 合 的 流 动 性 , 通 过 采 取 利 差 套 利 策 略 、 相 对 价 值 策 略 等 决 定 投 资 品 种 。 (2 ) 信 用 品 种 的 投 资 策 略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除 外 ) 本 基 金 对 企 业 债 、 公 司 债 和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等 信 用 品 种 采 取 自 上 而 下 和 自 下 而 上 相 结 合 的 投 资 策 略 。 自 上 而 下 投 资 策 略 指 本 基 金 在 久 期 配 置 策 略 与 期 限 结 构 配 置 策 略 基 础 上 , 运 用 数 量 化 分 析 方 法 对 信 用 品 种 的 信 用 风 险 、 流 动 性 风 险 、 市 场 风 险 等 因 素 进 行 分 析 , 对 利 差 走 势 及 其 收 益 和 风 险 进 行 判 断 。 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基金运用行业和公司基本面研究方法对债券发行人 信 用 风 险 进 行 分 析 和 度 量 , 选 择 风 险 与 收 益 相 匹 配 的 更 优 品 种 进 行 配 置 。 本 基 金 将 借 助 公 司 内 部 的 行 业 及 公 司 研 究 员 的 专 业 研 究 能 力 , 并 综 合 参 考 外 部 研 究 机 构 的 研 究 成 果 , 对 发 债 主 体 企 业 进 行 深 入 的 基 本 面 分 析 , 主 要 包 括 经 营 历 史 、 行 业 地 位 、 竞 争 实 力 、 公 司 治 理 、 股 东 或 地 方 政 府 的 实 力 以 及 支 持 力 度 等 ; 并 结 合 债 券 的 发 行 条 款 , 综 合 考 虑 信 用 等 级 、 期 限 、 流 动 性 、 市 场 分 割 、 息 票 率 、 税 赋 特 点 、 提 前 偿 还 和 赎 回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以 确 定 信 用 品 种 的 实 际 信 用 风 险 状 况 及 其 信 用 利 差 水 平 , 投 资 于 信 用 风 险 相 对 较 低 、 信 用 利 差 收 益 相 对 较 大 的 优 质 品 种 。 (3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对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的 投 资 策 略 主 要 基 于 信 用 品 种 投 资 略 , 在 此 基 础 上 重 点 分 析 私 募 债 的 信 用 风 险 及 流 动 性 风 险 。 首 先 , 确 定 经 济 周 期 所 处 阶 段 , 研 究 私 募 债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在 经 济 周 期 和 政 策 变 动 中 所 受 的 影 响 , 以确 定 行 业 总 体 信 用 风 险 的 变 动 情 况 , 并 投 资 具 有 积 极 因 素 的 行 业 , 规 避 具 有 潜 在 风 险 的 行 业 ; 其次 , 对 私 募 债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管 理 、 发 展 前 景 、 公 司 治 理 、 财 务 状 况 及 偿 债 能 力 综 合 分 析 ; 最 后 , 结 合 私 募 债的票 面 利 率 、 剩 余 期 限 、 担 保 情 况 及 发 行 规 模 等 因 素 , 综 合 评 价 私 募 债 的 信 用 风 险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 选 择 风 险 与 收 益 相 匹 配 的 品 种 进 行 配 置 。 3 、 可 转 换 债 券 投 资 策 略 可 转 换 债 券 兼具债 券 和股 票 的 相 关 特 性 , 其 投 资 风 险 和 收 益 介 于 债 券 和 39 股票之间。 在 进 行 可 转 换 债 券 筛 选 时 , 本 基 金 将 首 先 对 可 转 换 债 券 自 身 的 内 在 债 券 价 值 ( 如 票 面 利 息 、 利 息 补 偿 及 无 条 件 回 售 价 格 ) 、 保 护 条 款 的 适 用 范 围 、 流 动 性 等 方 面 进 行 研 究 ; 然 后 对 可 转 换 债 券 的 基 础 股 票 的 基 本 面 进 行 分 析 , 形 成 对 基 础 股 票 的 价 值 评 估 ; 最 后 将 可 转 换 债 券 自 身 的 基 本 面 评 分 和 其 基 础 股 票 的 基 本 面 评 分 结 合 在 一 起 以 确 定 投 资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品 种 。 4 、 其 它 交 易 策 略 (1 ) 杠 杆 放 大 策 略 : 即 以 组 合 现 有 债 券 为 基 础 , 利 用 回 购 等 方 式 融 入 低 成 本 资 金 , 并 购 买 剩 余 年 限 相 对 较 长 并 具 有 较 高 收 益 的 债 券 , 以 期 获 取 超 额 收 益 的 操 作 方 式 。 (2 ) 公 司 债 跨 市 场 套 利 : 公 司 债 将 在 银 行 间 市 场 和 交 易 所 市 场 同 时 挂 牌 , 根 据 以 往 的 经 验 , 两 个 市 场 的 品 种 将 出 现 差 价 套 利 交 易 的 机 会 。 本基金 将利用两 个 市 场 相 同 公 司 债 券 交 易 价 格 的 差 异 , 锁 定 其 中 的 收 益 进 行 跨 市 场 套 利 , 增 加 基 金 资 产 收益。 十、基金的投资限制 1 、 组 合 限 制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应 遵 循 以 下 限 制 : (1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债券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80% ; (2 )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5 % 的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债券; (3 ) 本 基 金 持 有 一 家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票 , 其 市 值 不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0%; (4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持 有 一 家 公 司 发 行 的 证 券 , 不 超 过 该证券的 10%; (5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权 证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3 %; (6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权 证 , 不 得 超 过 该 权 证 的


10%; (7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同 一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40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0%; (8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20%; (9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指 同 一 信 用 级 别)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 该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规 模 的 10%; (10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投 资 于 同 一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不 得 超 过 其 各 类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合 计 规 模 的 10%; (11 ) 本 基 金 应 投 资 于 信 用 级 别 评 级 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基 金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期 间 , 如 果 其 信 用 等 级 下 降 、 不 再 符 合 投 资 标 准 , 应 在 评 级 报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3 个 月 内 予 以 全 部 卖 出 ; (12 ) 本 基 金 进 入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进 行 债 券 回 购 的 资 金 余 额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40% ; (13)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0 %; 本 基金持 有 单 只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净值的 5%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的 剩 余 期 限 不 得 超 过 惠 丰 B 份 额 的 剩 余 封 闭 运 作 期 ; (14 )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和 《 基 金 合 同 》 约 定 的 其 他 投 资 限 制。 因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 上 市 公 司 合 并 、 基 金 规 模 变 动 、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中 支 付 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的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在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整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使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符 合 基 金 合 同 的 有 关 约 定 。 基 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的 投 资 的 监 督 与 检 查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开 始 。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取 消 上 述 限 制 , 如 适 用 于 本 基 金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则 本 基 金 投 资 不 再 受 相 关 限 制 。 2 、 禁 止 行 为 为 维 护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基 金 财 产 不 得 用 于 下 列 投 资 或 者 活 41 动: (1 ) 承 销 证 券 ; (2 ) 向 他 人 贷 款 或 者 提 供 担 保 ; (3 ) 从 事 承 担 无 限 责 任 的 投 资 ; (4 ) 买 卖 其 他 基 金 份 额 , 但 是 国 务 院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 (5 ) 向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出 资 或 者 买 卖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行 的 股 票 或 者 债 券 ; (6 ) 买 卖 与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有 控 股 关 系 的 股 东 或 者 与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有 其 他 重 大 利 害 关 系 的 公 司 发 行 的 证 券 或 者 承 销 期 内 承 销 的 证 券 ; (7 ) 从 事 内 幕 交 易 、 操 纵 证 券 交 易 价 格 及 其 他 不 正 当 的 证 券 交 易 活 动 ; (8 )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有 关 规 定 , 由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禁 止 的 其 他 活 动 。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 中 证 全 债 指 数 。 本 基 金 为 债 券 型 基 金 , 主 要 投 资 于 固 定 收 益 类 金 融 工 具 , 强 调 基 金 资 产 的稳定 增 值 , 为 此 , 本 基 金 选 取 中 证 全 债 指 数 作 为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 所 债 券 市 场 的 跨 市 场 债 券 指 数 。 若 未 来 市 场 发 生 变 化 导 致 本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不 再 适 用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依 据 维 护 投 资 人 合 法 权 益 的 原 则 , 在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并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后 , 适 当 调 整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并 及 时 公 告 , 而 无 需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为 债 券 型 基 金 , 属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较 低 风 险 的 基 金 品种, 其风 险 收 益 预 期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低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和 股 票 型 基 金 。 本基金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的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内 , 本 基 金 经 过 基 金 份 额 分 42 级后, 惠丰 A 份额 为 低 风 险 、 收 益 相 对 稳定的 基 金 份 额 ; 惠丰 B 份额 为 较 高 风 险 、 较 高 收 益 的 基 金 份 额 。 十 三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 基 金 托 管 人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复 核 了 本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指 标 、 净 值 表 现 和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本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所 载 数 据 为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本 报 告 中 所 列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1 、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海惠 丰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资产 净值为 596,748,157.53 元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1.028 元 , 累 计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1.282 元 。 其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如 下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序 号 项目 金 额 ( 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 中 : 股 票


- - 2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976,045,991.56 96.90 其 中 : 债 券


976,045,991.56 96.90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 3 贵 金 属 投 资 - - 4 金 融 衍 生 品 投 资 - - 5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6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14,428,730.41 1.43 7 其他资产


16,802,451.27 1.67


43 8 合计





1,007,277,173.24





100.00 2 、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本 基 金 为 纯 债 基 金 , 不 进 行 股 票 投 资 。 3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明细 本 基 金 为 纯 债 基 金 , 不 进 行 股 票 投 资 。 4 、 报 告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1 国家债券 28,262,718.50 4.7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 中 : 政 策 性 金 融 债 - - 4 企业债券 517,981,287.90 86.80 5 企 业 短 期 融 资 券 10,017,000.00 1.68 6 中期票据 372,345,000.00 62.40 7 可转债 47,439,985.16 7.9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76,045,991.56 163.56 5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明细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01356006 13 马城投 MTN001 500,000 54,020,000.00 9.05 2 1180176 11 山煤债 500,000 51,190,000.00 8.58


44 3 101569028 15 泛海 MTN001 500,000 50,860,000.00 8.52 4 101567003 15 玉皇化 工 MTN001 500,000 50,500,000.00 8.46 5 136003 15 如意债 500,000 50,025,000.00 8.38 6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7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资明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贵 金 属 。 8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明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权 证 。 9 、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1 )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 资 政 策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本 基 金 不 参 与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 (2 )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持 仓 和 损 益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 (3 )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 资 评 价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本 基 金 不 参 与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 10、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1 )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 本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受 到 公 开 谴 责 、 处 罚 的 情 况 。 (2 ) 本 基 金 为 纯 债 基 金 , 不 进 行 股 票 投 资 。 (3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的 其 他 资 产 项 目 构 成 如 下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序 号 名称 金 额 ( 元 ) 1 存 出 保 证 金 37,104.34


45 2 应 收 证 券 清 算 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765,346.93 5 应 收 申 购 款 - 6 其 他 应 收 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802,451.27 (4 )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1 128009 歌尔转债 8,427,919.06 1.41 2 110031 航信转债 8,178,621.60 1.37 3 113008 电气转债 8,033,044.50 1.35 4 110030 格力转债 5,519,200.00 0.92 (5 )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基 金 为 纯 债 基 金 , 不 进 行 股 票 投 资 。 (6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的 其 他 文 字 描 述 部 分 本 基 金 由 于 四 舍 五 入 的 原 因 , 分 项 之 和 与 合 计 项 之 间 可 能 存 在 尾 差 。 十 四 、基金的业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2015 ③ ②-④


46 2013.10.0 1-2013.12 .31 -0.70% 0.08% -2.31% 0.12% 1.61% -0.04% 2014.1.1- 2014.12.3 1 16.09% 0.29% 10.82% 0.09% 5.27% 0.20% 2015.1.1- 2015.12.3 1 12.17% 0.25% 8.74% 0.08% 3.43% 0.17%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29.18% 0.26% 18.28% 0.09% 10.90% 0.17% 十 五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1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费 ; 2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托 管 费 ; 3 、 销 售 服 务 费 ; 4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5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 律 师 费 和 诉 讼 费 ; 6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费 用 ; 7 、 基 金 的 证 券 交 易 费 用 ; 8 、 基 金 的 银 行 汇 划 费 用 ; 9 、 基 金 上 市 费 用 ; 10、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 基 金 合 同 》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 他 费 用 。 ( 二 ) 基 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 、 计 提 标 准 和 支 付 方 式 1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费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75%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47 H =E× 0.75%÷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管 理 费 E 为前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管 理 费 划 款 指 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前 5 个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管 理 人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假 等,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2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托 管 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2% 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E× 0.2%÷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托 管 费 E 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托 管 费 划 款 指 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前 5 个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取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等,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3 、 基金销 售 服 务 费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 惠丰 A 份额的 销 售 服 务 费 年 费 率 为 0.35% , 惠丰 B 份 额 不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 惠丰 A 份额销 售 服 务 费 按 前 一 日 惠丰 A 份额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35%年费 率计提。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 E×0.35 %÷ 当 年 天 数


H 为 惠丰 A 份额每 日 应 计 提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E 为 惠丰 A 份额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 基金管 理人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双方核对后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于 次 月 前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由 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 若 遇 48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上述“ (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中 第 4 -9 项费用” ,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规 定 , 按 费 用 实 际 支 出 金 额 列 入 当 期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支付。 过 渡 期 内 本 基 金 不 计 提 管 理 费 、 托 管 费 和 销 售 服 务 费 。


( 三 )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1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 2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处 理 与 基 金 运 作 无 关 的 事 项 发 生 的 费 用 ; 3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前 的 相 关 费 用 ; 4 、 其 他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项目。 ( 四 ) 基 金 管 理 费 、 基 金 托 管 费 和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调 整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可 协 商 酌 情 降 低 基 金 管 理 费 、 基 金 托 管 费 和 销 售 服 务 费 , 此 项 调 整 不 需 要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 基 金 管 理 人 必 须 最 迟 于 新 的 费 率 实 施 日 2 个 工 作 日 前 在 指 定 媒 体 上 刊 登 公 告 。 (五)基 金 税 收 基 金 和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一 ) 在 “ 基 金 管 理 人 ” 部 分 , 对 “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 进 行 了 更 新 。 ( 二 ) 对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 部 分 进 行 了 更 新 。 ( 三 )对“基金份额的分级”部分,对“基金份额的分级”及“基金份 额 净 值 的 计 算 ” 进 行 了 更 新 。 ( 四 ) 在 “ 基 金 的 投 资 ” 部 分 , 对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按 最 新 资 料 进


49 行 了 更 新 。 ( 五 ) 对 “ 基 金 业 绩 ” 按 最 新 资 料 进 行 了 更 新 。 ( 六 ) 在 “ 其 他 应 披 露 事 项 ” 部 分 , 披 露 了 本 期 间 本 基 金 的 公 告 信 息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一 六 年 四 月 二 十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