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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利债B(150129)

丰利债B: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丰 利 债 B 终止 上 市 的 提
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4 月19 日在 《中国证券
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 资讯网 及本公司网站
上披露了《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 B 终止上市的公告 》 。为了保
障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人利益, 现发布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 B 终止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于2013
年 4 月 23 日 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基金合 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即 转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 (LOF) 。转 换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 )后,原丰利债 B
将不再上市交易, 对此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基金管理人” ) 已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丰利债 B 的基 金份额上市交易, 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通知
书》 (深证上[2016]211 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丰利债 B 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 终 止 上 市基金 的 基 本信息 
场内简称:丰利债 B 
交易代码:150129 
终止上市日:2016 年 4 月 25 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6 年 4 月 22 日,即 在 2016 年 4 月 22 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 易
所 交 易 结 束 后 ,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基 金 丰 利 债 B
的份额持有人享有丰利债 B 基金份 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 基 金 终 止上市 后 有 关事项 说 明 
1 、 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 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 本基
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 基金名称变更为 “鹏 
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丰利 A 、丰利 B 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准
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的份额。 
本 基 金 份 额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份 额 后 , 基 金 份 额 仍 将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交易。 
2 、 基金份额转换方式 
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日终,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丰利 A 和丰 利 B 基金份 额转换比例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丰利 A 、 丰利 B 的场 外份额将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场外份 额, 丰利 B 的 场内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场内份额。 转换后,基 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数将 按照转换规 则将相应增 加或减少 。
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 T 的份额净值 计算见基金合同第四部分。 
丰利 A 基金 份额和丰利 B 基金份额转 换公式为: 
丰利A 份额 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丰利A 份额数×T 日 丰利A 基金 份额净值/1.000


丰利B 份额 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丰利B 份额数×T 日 丰利B 基金 份额净值/1.000 用于计算转换比例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8 位, 丰利 A 、 丰利B 份额的转 换 比例及丰利 A 、丰利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份额数 的具体 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转型前的 丰利 A 和丰利 B ,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3 、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在基金份额转换日后不超过 30 天内 ,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将申请 上市 交易, 并开放场内与场外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 份额转换后的本基金上市交易、 开始办理申 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详 情 , 请 登 陆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phfund.com 或 拨 打 客 服 电 话 : 4006788999 ,0755-82353668 。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 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