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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聚宝盆(001096)

国寿聚宝盆: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1 页 共 15 页 国 寿 安保 聚 宝盆 货 币市 场 基金 更 新 招募 说 明书 摘 要 (2016 年第 1 号) 国寿安 保 聚 宝盆 货币 市场 基金( 以下 简称 “ 本 基金 ” )根据 2015 年 2 月 9 日 中 国证券 监 督管理 委员 会 ( 以下 简称 “ 中国证 监会 ” ) 《关于 准予 国寿安 保 聚 宝盆 货币 市场 基金注 册的 批 复》 ( 证监 许可[2015]226 号)注册和 2015 年 2 月 15 日《 关于 国寿 安保 聚宝 盆 货币 市场 基 金募集 时间 安排 的确 认函 》 ( 证券 基金 机构 监管 部部 函[2015]485 号) ,进 行募 集 。本 基金 的 基金合 同 于 2015 年 3 月 2 日 生效 。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式 基金 。 重要提示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 确、 完整 。 本招 募 说明书 经 中国证 监会 注册 , 但中 国 证监会 对本 基金 募集 的注 册,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基 金 的价值 和收 益作 出实质 性判 断或 保证 , 也 不表明 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 依照 恪 尽职守 、 诚实 信 用、谨 慎勤 勉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财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本基金 的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3月2 日生 效。 本摘 要根 据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 募说 明书编 写 , 并经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同 是约 定基 金当 事人 之间权 利 、 义 务的 法律 文 件。 基金 投资 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 事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 额的行为 本身即 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 的承认 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运作 办法》 、基 金 合 同及其 他有 关规 定享 有权 利、承 担义 务。 基金 投资 人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权利 和义 务 ,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本基金投 资于货币 市场, 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 收益、7 日年化收 益率会因 为货币 市场波 动 等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 购 买本货 币市 场基 金并 不等 于将资 金作 为存 款存 放在 银行或 存款 类 金融机 构, 基金 管理 人不 保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最 低收 益。 投资 者在 投资本 基金 前 , 应全面 了解 本基 金的 产品 特性 , 充 分考 虑自 身的 风 险承受 能力 , 理性 判断 市 场, 并承 担基 金 投资中 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 包括 : 因 政治 、 经 济、 社会 等环境 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 生影响 而形 成 的系统 性风 险 、 个 别证 券 特有的 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 于投资 者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份额 产生 的流 动性风 险 、 基 金管 理人 在基 金管理 实施 过程 中产 生的 基金管 理风 险 、 本 基金 的特 定风险 等等 。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基 金的 预期 风 险和预 期收 益均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 混合 型 基金 、 债 券型 基金 。 投 资 有风险 , 投资 人认 购 ( 或 申购 ) 基 金时 应 认真阅 读本 招募 说明 书和 基金合 同等 信息 披露 文件 , 全面认 识本 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征 和产 品 特性 , 自 主判 断基 金的 投 资价值 , 自主 做出 投资 决 策, 并充 分考 虑自 身的 风 险承受 能力 , 理 性判断 市场 ,谨 慎做 出投 资决策 。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人基 金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 原则 , 在 投资 人作 出投 资决 策 后, 基金 运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2 页 共 15 页 营状况 与基 金净 值变 化引 致的投 资风 险, 由投 资人 自行负 责。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 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并不 构成新 基 金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基金招 募说 明书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起 , 每6 个月 更新 一次 , 并 于每6个 月结 束之 日后的45 日内公 告, 更新 内容 截至 每6个 月的 最后1 日。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止 日为 2016 年 3 月 1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截 止 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财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国寿 安保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虹 口区 丰镇 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8 号 院盈 泰商 务 中心 2 号楼 11 、12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慧敏 设立日 期:2013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资 本:5.88 亿元 人民 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58-258 联系人 : 耿 馨雅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公司 ” ) 经中 国证监 会证 监许 可[2013]1308 号文 核 准 设 立 。 公 司 股 东 为 中 国 人 寿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持 有 股 份 85.03% ;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 安保资 本投 资有 限公 司) , 持有股 份 14.97% 。 (二) 主要 人员情况 1、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刘慧敏 先生 , 董事 长, 博士 。 曾 任中 国证 监会 办公 室 副主任 ,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 副总经 理, 国泰君 安证 券公 司总 裁兼 副董事 长 , 中 国人 寿资 产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总 裁; 现任 中国 人 寿保险 ( 集团 ) 公 司副 总 裁、 中国 人寿 资产 管理 有 限公司 总裁 、 中国 人寿 富 兰克林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尹矣先 生 , 董 事 , 博 士。 曾任农 业银 行总 行信 贷部 乡镇企 业处 、 综合 处 、 信 贷二部 制 度 检查处 处长 , 办公 室副 主 任、 主任 , 农业 银行 广东 省分行 副行 长 、 行 长 , 农 业银行 总行 资产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3 页 共 15 页 处置部负 责人(正 局级) , 特殊资产 经营部总 经理( 正省行级 )等。现 任中国 人寿资产 管 理 有限公 司党 委委 员、 副 总 裁。 左季庆 先生 , 董事 , 硕 士。 曾任中 国人 寿资 金运 用中 心债券 投资 部总 经理 助理 , 中 国 人 寿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债券 投资部 总经 理助 理 、 总 经 理, 中国 人寿 资产 管理 有 限公司 固定 收益 部总经 理 , 并 担任 中国 交 易商协 会债 券专 家委 员会 副主任 委员 ; 现任 国寿 安 保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总 经理 、国 寿财 富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叶蕾女 士 , 董 事, 硕士 。 曾 任中华 全国 工商 业联 合会 国际联 络部 副处 长 ; 现 任 澳大利 亚 安保集 团北 京代 表处 首席 代表、 国寿 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 彭雪峰 先生 , 独立 董事 , 博士 。 曾 任北 京市 燕山 区 律师事 务所 副主 任律 师 , 北京市 第四 律师事 务所 律师 ;现 任 北 京大成 律师 事务 所主 任、 律师。 杨金观 先生 , 独立 董事 , 硕士 。 曾 任中 央财 经大 学 教务处 处长 、 会计 学院 党 总支书 记兼 副院长 ;现 任中 央财 经大 学会计 学 院 教授 。 周黎安 先生 , 独立 董事 , 博士 。 曾 任北 京大 学光 华 管理学 院副 教授 ; 现任 北 京大学 光华 管理学 院应 用经 济系 主任 、教授 。 2、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杨建海 先生 , 监事 长, 学 士。 曾任 中国 人寿 保险 公 司办公 室综 合处 副处 长 , 中国人 寿保 险 ( 集团 ) 公 司办 公室 总 务处处 长 , 中 国人 寿资 产 管理有 限公 司办 公室 副主 任、 监审 部副 总 经理 (主 持工 作) , 中 国人 寿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纪委 副书记 、 股东 代表 监事 、 监审部 总经 理。 现任中 国人 寿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纪委 副书 记、 股东 代表监 事、 办公 室( 党委 办公室 ) 主 任 。 张彬女 士 , 监 事, 硕士 。 曾任毕 马威 华振 会计 师事 务所审 计员 、 助理 经理 、 经理 、 高 级 经理及 部门 负责 人; 现任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察 稽核 部总 经理 。 马胜强 先生 , 监事 , 硕 士。 曾任中 国人 寿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人力 资源 部助 理 、 业务主 办; 现任国 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综合 管理 部助 理 。 3、高 级管 理人员 刘慧敏 先生 ,董 事长 ,博 士。简 历同 上。 左季庆 先生 ,总 经理 ,硕 士。简 历同 上。 申梦玉 先生 ,督 察长 ,硕 士。曾 任中 国人 寿保 险公 司资金 运用 中心 基金 投资 部副总 监 , 中国人 寿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交易 管理 部高 级经 理, 中 国人寿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风险管 理及 合 规部副 总经 理( 主持 工作 ) ;现任 国寿 安保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督 察长 。 封雪梅 女士 , 总经 理助 理 , 硕 士。 曾任 中国 工商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经理 , 大 成基金 管理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4 页 共 15 页 有限公 司高 级经 理 , 信 达 澳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 理兼 机构 业务 总监 ; 现 任国 寿安 保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桑迎先 生, 基金 经理 ,硕 士研究 生。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 任职 于交 通 银行 北 京分行 ,担 任交 易员 ;2004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 月 ,任职 于华 夏银 行总 行资 金部, 担任 交 易员;2008 年 2 月至 2013 年 12 月 , 任 职于 嘉实 基 金, 历 任交 易员 、 基 金经 理。2013 年 12 月加入 国寿 安保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 现 任国 寿安 保 场内实 时申 赎货 币市 场基 金、 国寿 安保 薪 金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 国 寿安 保聚宝 盆货 币市 场基 金 、 国 寿安保 鑫钱 包货 币市 场基 金 基金 经 理 。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左季庆 先生 :国 寿安 保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总 经理。 董瑞倩 女士 :国 寿安 保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 部总经 理。 段辰菊 女士 :国 寿安 保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研究 部总 经理。 张琦先 生: 国寿 安保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股 票投 资部 总监。 黄力先 生: 国寿 安保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经 理。 吴坚先 生: 国寿 安保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经 理 。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 徽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 徽商 银行 ” ) 住所: 安徽 省合 肥市 安庆 路 79 号天 徽大 厦 A 座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安庆 路 79 号天 徽大 厦 A 座 法定代 表人 或授 权代 表: 李宏鸣 成立时 间:1997 年 4 月 4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1,104,981.9283 万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批准设 立文 号: 银复[1997]70 号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许 可[2014]63 号 联系人 :徽商 银行 基金 托 管部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5 页 共 15 页 联系电 话:0551-62690981 传真:0551-65970453 客服电 话:40088-96588 网址:www.hsbank.com.cn 徽 商银 行成 立于1997 年4 月4日, 2005 年11 月30日更 名为 徽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总 部设在 安徽 合肥 。 并 于2005 年12 月28 日 正式 合并 了 安徽省 内的 芜湖 、 马 鞍山 、 安 庆、 淮北、 蚌埠5 家城市 商业 银行 ,以 及六安 、淮 南、 铜陵、 阜 阳科技 、阜 阳鑫 鹰、阜 阳 银河、 阜阳 金 达等7 家城 市信 用社 。2013 年11 月12 日, 徽商 银行 在 香港联 交所 主板 挂牌 上市 ,H 股股 票代 号3698 。 徽商银行主要经营范围包 括在中国吸收公司和零售 客户存款,利用吸引的存 款发放贷 款, 以及 从事 资金 业务 , 包括货 币市 场业 务 , 投 资 和交易 业务 及代 客交 易等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徽商 银行 总 股本人 民币 110.50 亿 。徽 商 银行 设有 17 家 分行 及 327 个对 外营 业机构 ,593 家自 助服 务 区。徽 商银 行共 有三 家附 属公司 金寨 徽银 村镇 银行 有限责 任公 司、 无为徽 银村 镇银 行有 限责 任公司 和徽 银金 融租 赁有 限公司 , 并 参股 奇瑞 徽银 汽 车金融 股份 有 限公司 。徽 商银 行坚 持扎 根地方 经济 ,服 务中 小企 业,得 益于 对安 徽市 场长 期的深 耕细 作 , 拥有广 泛的 中小 企业 客户 基础和 与区 域经 济有 机契 合的业 务网 络, 已经 成为 安 徽乃至 中国 享 有盛名 的金 融服 务商 。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宏鸣 先生 , 徽商 银行 执 行董事 及董 事长 。 曾任 安 徽省委 政研 室政 调处 一级 巡视员 、 副 处长, 安徽 省体 改委 生产 体 制处副 处长 、 企 业体 制处 处 长, 安 徽省 政府 发展 研究 中 心副主 任、 主任 , 安 徽省 委副 秘书 长 及安徽 省委 政研 室主 任 ; 中共黄 山市 委副 书记 、 市 政府市 长 、 党 组 书记 、 黄 山风 景区 管委 会 主任 , 中 共宿 州市 委书 记 、 宿 州市 人大 常委 会主 任 , 宿 州马 鞍山 现 代产业 园区 党工 委第 一书 记。 合肥 工业 大学 自动 化 专业学 士学 位 , 毕 业于 中 国科技 大学 马克 思主义 原理 专业 硕士 研究 生课程 班 ; 于 1998 年 2 月至 8 月作 为访 问学 者在 美 国马里 兰大 学 进行交 流。 吴学民 先生 , 徽商 银行 执 行董事 及行 长 。 曾 任中 国 建设银 行报 社理 论部 副主 任; 中国 银 联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会办 公室副 主任 兼办 公室 副主 任, 中 国银 联股 份有 限公 司 安徽分 公司 总 经理 , 中 国银 联股 份有 限公 司战略 发展 与法 律合 规部 总经理 。 中国 人民 大学 经 济 学硕士 学位 , 复旦大 学高 级管 理人 员工 商管理 硕士 学位 ,高 级经 济师 。 三、相关服务机构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6 页 共 15 页 (一)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国寿 安保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直销 中心 名称: 国寿 安保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虹 口区 丰镇 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8 号 院盈 泰商 务 中心 2 号楼 11 、12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慧敏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58-258 传真:010-50850777 联系人 :孙瑶 (2) 国寿 安保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网上 直销 系统 (https://e.gsfunds.com.cn )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选 择其 他符合 要求 的销 售机 构销 售本基 金 , 并及时 公告 。 2 、其他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 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 销售机构 的相关 公告 。 基金 管理 人 可根据 有关 法律 、 法规 的 要求 , 选 择其 他符 合要 求 的销售 机构 销售 本基金 ,并 及时 公告 。 (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国寿 安保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虹 口区 丰镇 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8 号 院盈 泰商 务 中心 2 号楼 11 、12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慧敏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58-258 传真: 010-50850966 联系人 :干 晓树 ( 三)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 俞 卫锋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7 页 共 15 页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安 冬 经办律 师: 安冬 、孙 睿 ( 四)审计基金财产 的 会 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 17 层 01-12 室 法人代 表: 毛鞍 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 黄 悦栋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辜 虹、 林美红 四、基金的名称 国寿安 保 聚 宝盆 货币 市场 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和维 持资 产 较高 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力 争获得 超越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稳定 回 报 。 七、投资 范围 本基金 投资 于法 律法 规及 监管机 构允 许投 资的 金融 工具, 包括 : 1、现 金; 2、通 知存 款;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8 页 共 15 页 3、短 期融 资券 和超 短期 融 资券 ; 4、一 年以 内( 含一 年) 的 银行定 期存 款 、 协议 存款 、大额 存单 ; 5、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含 一 年)的 债券 回购 ; 6、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含 一 年)的 中央 银行 票据 ; 7、剩 余期 限( 或回 售期 限 )在 397 天 以内 ( 含 397 天)的 债券 ; 8、剩 余期 限( 或回 售期 限 )在 397 天 以内 ( 含 397 天)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 9、剩 余期 限( 或回 售期 限 )在 397 天 以内 ( 含 397 天)的 中期 票据 ; 10、剩 余期 限( 或回 售期 限) 在 397 天以 内( 含 397 天) 的 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券 ; 11、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 会允许 货币 市场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 工 具 。 如果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以后允 许基 金投 资其 他品 种,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 将在 深入 研究 国内 外的宏 观经 济走 势 、 货 币 政策变 化趋 势 、 市 场资 金 供求状 况的 基础上 ,分 析和 判断 利率 走势与 收益 率曲 线变 化趋 势,并 综合 考虑 各类 投资 品种的 收益 性 、 流动性 和风 险特 征, 对基 金资产 组合 进行 积极 管理 。 (一) 资产配 置策 略 基金管 理人 主要 采取 自上 而下的 方式 , 通过 对 宏 观 经济和 资本 市场 进行 深入 研究 , 综 合 考虑市 场流 动性 状况 、 存 款银行 的信 用资 质 、 信 用 债券信 用评 级及 其他 资产 的收益 率水 平和 流动性 特征 ,设 定各 类资 产合理 的配 置比 例。 (二) 利率预 期策 略 由于短 期利 率对 于基 金资 产有重 要影 响, 基金 管理 人 将持续 跟踪 分析 货币 市场 短期利 率 变化, 以根 据形 势变 化对 基金资 产做 出合 理调 整。 具体而 言, 基金 管理 人将 持续跟 踪分 析宏 观经 济及 流动性 等指 标, 在对 宏观 经济走 势 、 流动性 状况 及宏 观经 济政 策进行 深入 分析 基础 上, 准确把 握短 期利 率走 势并 做出及 时反 应 。 一般说 来 , 预 期利 率上 涨 时, 将适 当缩 短组 合的 平 均剩余 期限 ; 预期 利率 下 降时 , 将 在法 律 法规允 许的 范围 内适 当延 长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 限。 在 短期利 率期 限结 构分 析和 品种深 入分 析 的基础 上 , 进 行品 种合 理 配置 。 当 预期 利率 上涨 时 , 可 以增 加 回 购资 产的 比 重 , 适度 降低 债 券资产 的比 重; 预期 利率 下降, 将降 低 回 购资 产的 比重 , 增加 债券 资产 的比 重。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9 页 共 15 页 (三) 利率品 种投 资策 略 基金管 理人 在对 国内 外宏 观经 济 形势 研究 基础 上, 对 利率期 限结 构和 债券 市场 变化趋 势 进行深 入分 析和 预测 , 基 于利率 品种 的收 益风 险特 征调整 债券 组合 久期 。 确 定组合 平均 久期 后,运 用量 化分 析技 术, 选择合 理的 期限 结构 的配 置策略 。 (四) 信用品 种投 资策 略 基金管 理人 参考 外部 信用 评级结 果 , 在 公司 内部 的 信用评 级体 系基 础上 , 对 市场公 开发 行的所 有短 期融 资券 、 中 期票据 、 企业 债 、 公司 债 等信用 品种 进行 认真 研究 和筛选 , 形成 信 用品种 基础 池 。 结 合本 基 金的配 置需 要 , 通 过对 到 期收益 率 、 剩 余期 限、 流动 性等综 合分 析, 挑选适 合的 短期 信用 品种 进行投 资。 对于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 券, 在基 金管 理人 的 “ 内 部信用 评级 体系 ” 中, 对 可选的 证券 公司短 期公 司债 券品 种进 行筛选 , 综合 考虑 和分 析 发行主 体的 公司 背景 、 竞 争地位 、 治理 结 构、 盈利 能力 、 偿债 能力 、 债 券收 益率 等要 素 , 确 定投资 决策 。 本基 金将 对 拟投资 或已 投资 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 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 测, 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 较好 的品种进行投 资, 并适 当控 制债 券投 资 组合整 体的 久期 , 保证 本 基金的 流动 性 。 为 防范 大 额赎回 可能 引发 的流动 性风 险 , 本 基金 将尽 量选择 可回 售给 发行 方的 证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 券进 行投资 ; 同时 , 紧急情 况下 , 为保 护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的利 益 , 基 金 管理人 还将 启用 风险 准备 金防范 流动 性风 险。 (五) 银行 定期 存款 及大 额存单 投资 策略 在组合 投资 过程 中 , 本 基 金将在 综合 考虑 成本 收益 的基础 上 , 尽 可能 的扩 大 交易对 手方 的覆盖 范围 , 通过 向交 易 对手询 价基 础上 , 挖掘 出 利率报 价较 高的 多家 银行 进行银 行定 期存 款及大 额存 单的 投资 , 在 获取较 高投 资收 益的 同时 尽量分 散投 资风 险 , 提 高 存款及 存单 资产 的流动 性 。 (六) 杠杆 投资 策略 基金管 理人 将在 严格 遵守 杠杆比 例的 前提 下 , 通 过 对流动 性状 况深 入分 析 , 综合比 较回 购利率 与短 期债 券收 益率 、 存 款利 率, 判断 是否 存 在利差 套利 空间 , 进而 确 定是否 进行 杠杆 操作。 (七) 流动 性管 理策 略 本基金 将紧 密关 注申 购/ 赎 回现金 流变 化情 况、 季节 性资金 流动 等影 响基 金流 动性管 理 的因素 ,建 立组 合流 动性 监控管 理指 标, 实现 对基 金资产 流动 性的 实时 管理 。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市场 结构 、 市 场冲 击情 况 、 主 要资 产 流动性 变化 跟踪 分析 等多 种方式 对 流动性 进行 定量 定性 分析 , 在 进行 组合 优化 时增 加 流动性 约束 条件 , 在兼 顾 基金收 益的 前提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10 页 共 15 页 下合理 地控 制资 产的 流动 性风险 , 综 合平 衡基 金资 产 在流动 性资 产和 收益 性资 产之间 的配 置 比例 , 通 过现 金留 存、 持 有高流 动性 券种 、 正向 回 购、 降低 组合 久期 等方 式 提高基 金资 产整 体的流 动性 。 九、基 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7 天 通知 存款 利率 (税 后) 。 本基金 定位 为现 金管 理工 具, 注重 基金 资产 的流 动 性和安 全性 , 因此 采用 7 天通知 存款 利率 ( 税后) 作为 业绩 比 较基准 。7 天通 知存 款利 率由中 国人 民银 行公 布, 如果 7 天通 知存 款利率 或利 息税 发生 调整 ,则新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将 从调整 当日 起开 始生 效。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其 他代 表性 更 强、 更科 学客 观的 业绩 比 较基准 适用 于本基 金时 , 经基 金管 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 一致 后, 本基 金可 以在 报中 国 证监会 备案 后变 更业绩 比较 基准 并及 时公 告,而 无需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基 金的 预期 风 险和预 期收 益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基金 和债 券型 基金 。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 合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定 ,复 核了 本报 告中 的净值 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内 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 报 告 期间为2015 年10 月1 日至12月31日。 本报告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1、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719,353,753.04 53.28 其中: 债券 719,353,753.04 53.28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50,000,815.00 18.52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11 页 共 15 页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72,764,886.71 27.61 4 其他资 产 8,113,009.59 0.60 5 合计 1,350,232,464.34 100.00 2 、报 告期 债券 回购 融资 情 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3.4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债券 回 购融资 余额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为 报告 期内 每个 交易日 融 资余额 占资 产净 值比 例的 简单平 均值 。 3 、债 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的20%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 未超 过资 产净值 的20% 。 基金投 资组 合平均 剩 余期 限 3.1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3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82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超过180 天情 况说 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平均剩 余期 限 原因 调整期 1 2015年12月16日 182 基金赎 回导 致 被 动超 标 2天 2 2015年12月17日 181 基金赎 回导 致 被 动超 标 1天 3.2 报告 期末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28.37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6.67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11.78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7.33 -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12 页 共 15 页 4 90 天( 含)-180 天 13.39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397 天( 含) 39.27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47 - 4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58,923,545.18 11.7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58,923,545.18 11.78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510,430,207.86 37.83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50,000,000.00 3.71 8 其他 - - 9 合计 719,353,753.04 53.31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券 98,887,496.06 7.33 5 、报 告期 末按 摊余 成本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债券 投资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20227 12 国开 27 1,000,000 98,887,496.06 7.33 2 041564086 15 兵 团建 工CP001 600,000 59,803,236.38 4.43 3 041554020 15 兵 团投 资CP001 500,000 50,456,462.66 3.74 4 041555037 15 华 电煤 业CP001 500,000 50,074,303.39 3.71 5 111510415 15 兴业 CD415 500,000 50,000,000.00 3.71 6 011580006 15 兖矿 SCP006 500,000 49,981,430.50 3.70 7 011599801 15 中 航技 SCP008 500,000 49,946,539.31 3.70 8 041555029 15 川 铁投 CP002 400,000 40,043,250.89 2.97 9 150202 15 国开 02 400,000 40,033,559.81 2.97 10 041560053 15 贵 州高 速CP001 300,000 30,163,964.19 2.24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13 页 共 15 页 6 、“ 影 子定 价 ” 与“ 摊 余成 本 法 ” 确定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间的 次数 6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3202%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062%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 值 0.0735%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8.1 基金 计价 方法 说明 。 本基金 采用 摊余 成本 法计 价, 即计 价对 象以 买入 成 本列示 , 按实 际利 率并 考 虑其买 入时 的溢价 与折 价 , 在 其剩 余 期限内 摊销 , 每日 计提 收 益。 本基 金采 用固 定份 额 净值 , 基 金账 面 份额净 值始 终保 持1.00元。 8.2 本 基 金 在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持 有 剩 余 期 限 小 于397 天 但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 息 债的摊 余成 本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20 %的 情况 。 8.3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 8.4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8,113,009.59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8,113,009.59 8.5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14 页 共 15 页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历史各 时间 段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 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 ③ ②- ④ 2015 年10月1日至 2015 年12月31 日 0.7859% 0.0050% 0.3403% 0.0000% 0.4456% 0.0050% 2015 年3月2 日至 2015 年12月31 日 3.3013% 0.0034% 1.1281% 0.0000% 2.1732% 0.0034%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 用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销 售服 务费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仲裁 费和 诉讼 费;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和 银 行账户 维护 费; 10、按 照 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 用 本基金 不收 取申 购费 和赎 回费 。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1、基金管 理人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 全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用支 出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15 页 共 15 页 3、《 基金 合同 》 生 效前 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 的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根据 基金 发展 情况 调整 基金管 理费 率 、 基 金托 管 费率 、 销 售 服务费 率 、 增 值服 务费 等 相关费 率 。 调 低基 金管 理 费率 、 基 金托 管费 率 、 销 售服务 费率 、 增 值服务 费等 ,无 须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依照 《 信 息披露 办法 》 的有 关规 定 于新的 费率 实施 前在 指定 媒介上 刊登 公告 。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 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其 它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对本 基金 管理 人于2015年2 月17 日刊 登的 本基 金原招 募说 明书 ( 《国 寿安 保 聚宝 盆货币 市场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 进 行了更 新, 并根 据本 基金 管 理人对 本基 金实 施的 投资 经营活 动进 行 了内容 补充 和更 新, 主要 更 新的内 容如 下: 1、 在“ 第三 部分 、 基 金管 理人 ” 中, 对基 金管 理人 国 寿安保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基本 情 况进行 了更 新 ;


2、在 “ 第四 部分 、 基金 托 管人 ” 中, 对 基金 托管 人徽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的基 本情况 进 行了更 新; 3、在 “ 第 五部 分 、 相关 服 务机构 ”中, 更新 了 直销 机 构 、 登记 机构 和审 计基 金 财产的 会 计师事 务所 的内 容; 4、 在“ 第 九部分 、 基 金的 投资 ” 中,更新 了“ 十 一 、 基金投 资组 合报 告 ” , 数据 内容截 止 时间 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5、更新 了“ 第十 部分 、基 金的业 绩 ” ,相 关 数 据内 容 截止时 间 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6、 更新 了“ 第二 十 二 部分 、 其它 应披 露 的 事项 ” , 披 露了报 告期 内 基 金管 理人 在指 定 信 息披露 媒体 上披 露的 与本 基金相 关的 所有 公告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