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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岁岁盈A(000257)

上投岁岁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4月)查看PDF公告

1 
 
 
 
 
 
 
上 投 摩根 岁 岁盈 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更新)摘要 
 
 
 
核 准文 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许 可[2013]800 号文 
核 准日 期:[2013 年 6 月18 日 ] 
基 金管 理人 :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重要提 示: 
1. 投 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认 购(或 申购 ) 基 金时 应当 认真阅 读 招 募说 明书 ; 
2.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 示其未 来表 现; 
3. 基金 管理 人依 照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 基
金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 低收益 。 
4. 本摘 要根据 基金 合同和 基金招募 说明 书编写 ,并 经中国证 监会 注册 。 基金 合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 并 按照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基
金合同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享 有权利 、 承 担义 务。 基 金投 资人欲 了解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权 利和 义
务,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5. 本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所 载 内容截 止日 为 2016 年 2 月 27 日 ,基 金投 资组 合及 基金业 绩的 数
据截止 日 为2015 年12 月31 日。 
 
二零一 六年 四 月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 金管 理人 概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上 投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本 信息 如下 :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富 城路 99 号 震旦 国际 大楼20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富 城路 99 号 震旦 国际 大楼20 层 法定代 表人 :穆矢 总经理 :章 硕麟 成立日 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 册资 本: 贰亿 伍仟 万元人 民币 股东名 称、 股权 结构 及持 股比例 : 上海国 际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经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2004]56 号文 批准 ,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 成立 的合 资基 金管 理公司 。2005 年 8 月 12 日,基 金管 理人 完成 了股 东之间 的股 权 变更事 项。 公 司注 册资 本保 持不变, 股东 及出 资比 例分 别由上 海国 际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 67 % 和 摩根 富林 明资 产管 理( 英国) 有限 公 司33 %变 更 为目前 的 51% 和49% 。 2006 年 6 月 6 日 ,基 金管 理人的 名称 由“ 上投 摩根 富林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变更 为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该 更名 申请 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 获得 中国 证 监会的 批准 , 并于2006 年6 月2 日在 国 家工商 总局 完成 所有 变更 相关手 续。 2009 年3 月31 日 , 基 金管 理人的 注册 资本 金由 一亿 五千万 元人 民币 增加 到二 亿五千 万 元人民 币, 公司 股东 的出 资比例 不变 。 该 变更 事项 于 2009 年3 月31 日 在国 家工商 总局 完成 所有变 更相 关手 续。 基金管 理人 无任 何受 处罚 记录。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事会 成员 基本 情况 : 董事长: 穆矢 硕士研究 生学历 、高级 经 济师职称 。 曾任天津 市人大 财经委 办 公室副主 任、 天津信 托投 资公司总 裁助理 、 上 海浦 东发展 银行天津 分行副 行长、 行 长、 党委书 记、 总行 风险 管理总部 总监、 上 海浦东 发展银行 党 委委员、 副行长 。 现任上海 浦东发 展银行 董 事会秘书 、上投 摩根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董 事长。 董事: 董事:Paul Bateman 毕业于 英 国Leicester 大 学。 历任 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全 球总监 ,摩 根资 产管 理全 球投资 管 理业 务CEO 。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全 球主 席、 摩 根资 产管 理委 员会 主席及 投资 委员 会会 员。 同时也 是摩 根大通 高管 委员 会资 深成 员。 董事:Jed Laskowitz 美国伊 萨卡 学院 学士 学位 (主修 政治 )及 布鲁 克林 法学院 荣誉 法学 博士 学位 。 曾任摩 根资 产管 理亚 太区 行政总 裁。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环 球投 资管理 方案 联席 总监 。 董事: Michael I. Falcon 学士学 位( 主修 金融 ) 。 曾任摩 根资 产退 休业 务总 监。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环 球投 资管理 的亚 太区 行政 总裁 、 亚太 区基 金业 务总 监、 环 球投资 管 理营运 委员 会成 员、 集团 亚太管 理团 队成 员、 集团 投资管 理亚 太区 营运 委员 会主席 。 董事: 潘卫 东 硕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上 海市 金融 服务 办公 室金融 机构 处处 长( 挂职 ) 、上海 国际 集团 有限 公司 副总裁 。 现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副行 长 、 上 海国 际信托 有限 公司 党委 书记 、 董事 长 。 董事: 陈兵 博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浦 发银行 总行个 人银 行总部财 富管理 部总经 理 、 上海国际 信托有 限公司 副总经 理兼董事 会秘书 。 现任上 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党委 副书 记、 副董 事长 、总经 理。 董事: 胡越 硕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上 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金融 管理 总部 总经 理助 理、 上海 国际 集团 有限 公司 资本运 营 部副总 经理 。 现任上 海国 泰君 安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会办 公室 副主 任。 董事: 章硕 麟 获台湾 大学 商学 硕士 学位 。 曾 任怡富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副总经 理(现 名摩根 大通 证券 ) 、摩 根富林 明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长 。 现任上投 摩根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总 经理。 独立董 事: 独立董 事: 刘红 忠 国际金 融系 经济 学博 士 。 现任复旦 大学金 融研究 中 心副主任 、复旦 大学国 际 金融系教 授。 独立董 事: 戴立 宁 获台湾大 学法学 硕士及 美 国哈佛大 学法学 硕士学 位 。 曾任台湾 财政部 常务次 长 ,东吴大 学法学 院副教 授 。 现任北京 大学法 学院及 光 华管理学 院兼职 教授。 独立董 事: 李存 修 获美国 加州 大学 柏克 利校 区企管 博士(主 修财 务)、 企管硕 士、 经济 硕士 等学 位。 现任台 湾大 学财 务金 融学 系专任 特聘 教授 。 独立董 事: 俞樵 经济学 博士 。 现任清 华大 学公 共管 理学 院经济 与金 融学 教授 及公 共政策 研究 所所 长 。 曾 经在 加里伯 利 大学经 济系 、新 加坡 国立 大学经 济系 、复 旦大 学金 融系等 单位 任教 。 2. 监事会 成员 基本 情况 : 监事长 :郁 忠民 研究生 毕业 ,高 级经 济师 。 历任华 东政 法学 院法 律系 副主任 ; 上海 市证券 管理 办公室 稽查 处 、 机构 处处 长; 上海 国 际集团 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 部经理 ;上 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副董 事长 、总 经理 、党委 副书 记 ;上海国 际集 团金 融管 理总 部总经 理。 现任上 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监事 长。 监事:Simon Walls 获伦敦 大学 帝国 理工 学院 的数学 学士 学位 。 历任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Japan) Ltd 总裁、 首席运 营官 ;JPMorgan Trust Bank 总裁、 首席 运营 官以 及基 础架构 总监 ;投 资管 理亚 洲首席 行政 官。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日 本董 事 长。 监事: 张军 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 现任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投资部总监兼基金经理, 管理 上投摩根 亚太优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监事: 万隽 宸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尚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 总经理 基本 情况 : 章硕麟 先生 ,总 经理 。 获台湾 大学 商学 硕士 学位 。 曾 任怡富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副总经 理(现 名摩根 大通 证券 ) 、摩 根富林 明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长 。 4. 其他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侯明甫 先生 ,副 总经 理。 毕业于 台湾 中国 文化 大学 , 获 企业 管理 硕士 。 曾 任 职于台 湾金 鼎证 券公 司、 摩根富 林明 (台湾 ) 证 券投 资顾 问股 份有限 公司 、 摩 根富 林明 (台湾 )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摩 根富 林明 证券投 资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主 要负 责证 券投 资研 究、公 司管 理兼 投资 相关 业务管 理。 经晓云 女士 ,副 总经 理。 上海财经 大学 工商管 理硕 士,曾任 职于 上海证 券( 原上海财 政证 券) ,先 后担 任总经 理 办公室 副主任 (主持 工作) 、市场 管理部 经理, 经纪 管理总 部副总 经理、 总经 理,负 责证券 经纪业 务的 管理 和运 作。 张军先 生, 副总 经理 毕业于 同济 大学 ,获 管理 工程硕 士 学 位。 历任中 国建 设银 行上 海市 分行办 公室 秘书 、公 司业 务部业 务科 科长 ,徐 汇支 行副行 长 、 个人金 融部 副总 经理 ,并 曾担任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一职 。 刘万方 先生 ,督 察长 。 获经济 学博 士学 位。 曾任职 于中 国普 天信 息产 业集团 公司 、美 国MBP 咨 询公司 、中 国证 监会 。 5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唐瑭女 士 , 英 国爱 丁堡 大学 硕士 , 2008 年2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 JPMorgan(EMEA) 分析师 , 2011 年3 月加 入上 投摩 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先后 担任研 究员 及基 金经 理助 理, 自 2015 年 5 月起 担任 上投 摩根 岁岁 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自 2015 年 12 月起 同时 担 任 上 投 摩 根强 化 回 报 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和 上 投摩 根 轮 动 添 利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基金 经理 。 本基金 的历 任基 金经 理为 赵峰先 生, 任职 时间 为自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 2015 年 11 月20 日。 6 .基 金管 理人 投资 决策 委 员会成 员的 姓名 和职 务 侯明甫, 副总 经理; 杜 猛 , 总经理助 理 兼国内 权益 投资一部 投资总 监; 孙芳 , 总经 理助理兼 国内权 益投资 二 部投资总 监; 朱晓 龙, 研 究总监; 孟 晨波, 总 经理 助理兼货 币 市场投资 部总监; 赵峰, 债券投资 部总监; 张军, 国际投资 部总监; 黄栋, 量化投资 部 总监。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 况 公司法 定中 文名 称: 交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简称 :交通 银行 ) 公司法 定英 文名 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住





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88 号 邮政编 码:200120 注册时 间:1987 年3 月30 日 注册资 本:742.62亿元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25 号 联系人 :汤 嵩彦 电


话:95559 交通银 行始 建于1908 年 , 是 中国历 史最 悠久 的银 行之 一, 也是 近代 中国 发钞 行之 一。 1987 年重新 组建 后的 交通 银行 正式对 外营 业, 成为 中国 第一家 全国 性的 国有 股份 制商业 银行 , 总 部设在 上海 。2005 年6月 , 交通银 行在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挂牌 上市 ,2007 年5月 在 上海证 券交 易 所挂牌 上市 。 根 据2014 年 《银行 家》 杂志 发布 的全 球千家 大银 行报 告, 交通 银行一 级资 本位 列第19位 ,跻 身全球 银行20 强;根 据《财 富》杂 志发 布的“世 界500 强公 司”排 行榜,交 通 银行位 列第217 位。2014 年 荣获《 首席 财务 官》 杂志 评选的 “最 佳资 产托 管奖 ” 。 截至2015 年9 月30 日 , 交 通 银 行 资 产 总 额 达 到 人 民 币7.21 万 亿 元 , 实 现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520.40 亿元 。 交通银 行总 行设 资产 托管 业务中 心( 下文 简称 “托 管中心 ” ) 。 现有 员工 具有 多年基 金 、 证券和 银行 的从 业经 验, 具备基 金从 业资格 , 以及 经济师 、 会 计师 、 工 程师 和律师 等中 高级 专业技 术 职 称, 员工 的学 历层次 较高 ,专 业分 布合 理,职 业技 能优 良, 职业 道德素 质过 硬 , 是一支 诚实 勤勉 、积 极进 取、开 拓创 新、 奋发 向上 的 资产 托管 从业 人员 队伍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牛锡明 先生 ,董 事长 、执 行董事 。 牛先生2013 年10 月至 今任本 行 董事 长 、执 行董 事 ,2013 年5月至2013 年10 月任本 行 董 事长、执 行董 事、行 长,2009 年12 月至2013 年5 月任 本行副董 事长 、执行 董事 、行长。 牛先 生1983 年毕 业于 中央 财经 大学金 融系 , 获 学士 学位,1997年 毕业 于哈 尔滨 工业 大学管 理学 院 技术经 济专 业, 获硕 士学 位,1999 年 享受 国务 院颁 发的政 府特 殊津 贴。 彭纯先 生, 副董 事长 、执 行董事 、行 长。 彭先生2013 年11 月起 任本 行副董 事长 、 执 行董 事,2013 年10 月 起任 本行 行长;2010年 4月至2013 年9月 任中 国投 资有限 责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中央 汇金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执 行董 事 、 总经理 ;2005 年8月至2010 年4月 任本 行执 行董 事、 副 行长 ;2004 年9 月至2005 年8月任 本行 副 行长 ;2004 年6 月至2004 年9月任 本行 董事 、 行 长助 理 ;2001 年9 月至2004 年6月 任本行 行长 助 理;1994年至2001 年 历任 本行乌 鲁木 齐分 行副 行长 、行长 ,南 宁分 行行 长, 广州分 行行 长 。 彭先生1986 年于 中国 人民 银行研 究生 部获 经济 学硕 士学位 。 袁庆伟 女士 ,资 产托 管业 务中心 总裁 。 袁女士2015 年8 月起 任本 行 资产托 管业 务中 心总 裁;2007年12 月至2015 年8 月, 历任本 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助理 、副总经理,本行资 产托 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 年12 月至2007 年12月 , 历 任本 行乌 鲁木 齐分行 财务 会计 部副 科长 、 科长 、 处 长助 理、 副 处 长, 会 计结 算部 高级经 理 。 袁 女士1992 年 毕业于 中国 石油 大学 计算 机科学 系 , 获 得学士 学位 ,2005 年 于新 疆 财经学 院获 硕士 学位 。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截止 2015 年9 月 30 日, 交通银 行共 托管 证券 投资 基金139 只。 此外 , 还 托 管了基 金公 司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计划 、 证券 公司 客户 资产 管理 计划、 银行 理财 产品 、 信 托计划 、 私 募投 资基金 、保 险资 金、 全国 社保基 金、 养老 保障 管理 基金、 企业 年金 基金 、QFII 证券 投资 资 产、RQFII 证券 投资 资产 、QDII 证 券投 资资 产和QDLP 资 金等 产品 。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销售 机构 : 1. 直销 机构 : 上 投摩 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同 上) 2. 代销 机构 : (1)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客户服 务热 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1 号客 户服 务电话 :95566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网址:www.boc.cn (3)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法人代 表: 李建 红 客户服 务中 心电 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4)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500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虞 谷云 联系电 话:021-61618888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5) 上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6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范 一飞 联系电 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户服 务热 线: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6) 申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 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邮 编:200031 )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电话委 托:021-962505 国际互 联网 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 :黄 莹 (7) 申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 高新区 (新 市区) 北京 南路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厦20 楼2005 室 (邮 编:830002 ) 法定代 表人 :李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 户 服务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 :李 巍 (8) 上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龚 德雄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18918 (全 国)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9)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杨 德红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 转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 务咨 询电 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1)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5 联 系人: 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2)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 陈 有安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 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 中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 :魏 明 客户服 务咨 询电 话:400-8888-108 ; 网址:www.csc108.com


(14)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淮海 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联系人 :李 笑鸣 客服电 话:95553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15)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红 岭中 路 1012 号 国信 证券 大厦16-26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 周杨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36 公司网 址:www.guosen.com.cn (16) 国都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联系人 :李航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7)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 务热 线:010-95558 (18) 中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和 办公 地址 :山 东省 青岛市 崂山 区深 圳路222 号1号楼2001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iticssd.com (19) 安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址:www.essence.com.cn (20)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4008-888-999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 券客 户服 务网 站 :www.95579.com


(21) 诺亚正 行( 上海 )基 金销 售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金 山区 廊下镇 漕廊 公 路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68 号时 代金 融 中心 8 楼801 室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客服电 话:400-821-5399 公司网 站: www.noah-fund.com (22)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公司网 站:www.ehowbuy.com


(23) 深圳众 禄金 融控 股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公司网 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4) 杭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 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公司网 站:www.fund123.cn (25)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9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26)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法定代 表人 : 王莉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站:licaike.hexun.com (27) 一路财 富( 北京 )信 息科 技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 五栋 大 楼 C 座 702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阜成门 大 街 2 号 万通 新世 界广 场 A 座 2208 法定代 表人 : 吴雪 秀 客服电 话:400-001-1566 网站: www.yilucaifu.com (28)


北京 展恒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 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 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德胜门 外华 严北 里 2 号民 建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电 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35 客服电 话: 4008886661 公司网 址:www.myfund.com (29) 上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 沈继 伟 客服电 话:4000676266 网站:www.leadbank.com.cn (30) 上海汇 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中 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中山南 路 100 号 金外 滩国 际广 场 19 楼 法定代 表人 :冯 修敏 客服电 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31)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32) 北京恒 天明 泽 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宏 达北 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20 号乐 成中 心 A 座23 层 法定代 表人 : 梁越 客服电 话: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33)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西大望 路 1 号1 号楼 1603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西大望 路 1 号温 特莱 中 心A 座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董 浩 客服电 话:400-068-1176 网站:www.jimufund.com (34)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客服电 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35) 深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 厦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懿 客服电 话:400-166-1188 网站:http://8.jrj.com.cn/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选择 其它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金 , 并 及时公 告。 (二)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同 上) (三) 律师 事务 所与 经办 律师: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4 楼 负责人 :廖 海 联系电 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经办律 师: 刘佳 、张 兰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普 华永道 中天会 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 上海市 浦 东新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展银 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 :中国 上海市 黄 浦区湖滨 路 202 号企业 天 地 2 号楼 普华永 道中心11 楼


执行事务 合伙人 :李丹


联系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 曹阳


经办注册 会计师 :陈玲 、 曹阳


四、基金概况 基金名 称: 上投 摩根 岁岁 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类 型: 契约 型开 放式 五 、基金的投资 ( 一)投 资目 标 在合理 充分 的定 量分 析及 定性研 究基 础上 , 在 风险 可控的 原则 下, 通过 参与 固定收 益类 资产的 投资 封闭 运作 ,力 争获取 超越 基准 的稳 健回 报。 ( 二)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金 融工 具, 具体 包括 国债、 央行 票据 、金 融债 、企业 债 、 公司债 、 地方 政府 债、 次 级债、 短期融 资券、 中期 票据、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可分离 交易 可 转 债的纯 债部 分 、 资产 支持 证券 、 债 券回 购、 银行 存 款等固 定收 益品 种及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许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 相关规 定) 。


本基金 不直接从二级 市场买入股 票、权证等权 益类资产, 也不参与一级 市场的新股 申 购或增 发新 股, 可转 换债 券仅投 资二 级市 场可 分离 交易可 转债 的纯 债部 分。


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 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为: 本基金的 债券 投资比 例不 低于基金 资产 的 80 %,但 在每次 开 放期前 三个 月 、 开放 期及 开放期 结束 后三 个月 的期 间内 , 基 金投 资不受 上述 比例限 制 ; 开 放 期内现金 及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的政 府债 券占基 金资 产净值的 比例 不低 于 5%; 如法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 金投 资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可以 将其纳 入投 资范 围,其 投资 比例 遵循 届时 有效的 法律 法规 和相 关规 定。 ( 三)投 资策 略 1 、债 券类 属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对 不同 类型 固定 收益品 种的 信用 风险 、 税 赋水平 、 市场 流动性 、 市 场风险 等因 素进 行 分析 , 研 究同 期限 的国债 、 金 融债 、 企 业债、 交易所 和银 行间 市场 投资 品种的 利差 和 变化趋 势 , 评 估不同 债券 板块之 间的 相对 投资 价值 , 确 定债 券类 属配置 策略 , 并 根据 市场 变 化及时 进行 调整 。 2 、久 期管 理策 略 本基金 将基 于对 市场 利率 的变化 趋势 的预 判, 相应 的调整 债券 组合 的久 期。 本基金 通过 对影响 债券 投资 的宏 观经 济变量 和宏 观经 济政 策等 因素的 综合 分析 , 预测 未来 的市场 利率 的 变动趋 势 , 判 断债券 市场 对上述 因素 及其 变化 的反 应, 并据 此积 极调整 债券 组合的 久期 。 在 预期利 率下 降时 , 增 加组 合久期 , 以较 多地获 得债 券价格 上升 带来 的收 益, 在预期 利率 上 升 时, 减 小组 合久 期, 以规 避债券 价格 下降 的风 险。 3 、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本基金 资产 组合 中的 长、 中、短 期债 券主 要根 据收 益率曲 线形 状的 变化 进行 合理配 置 。 本基金 在确 定固 定收 益资 产组合 平均 久期 的基 础上 , 将结 合收 益率 曲线 变化 的预测 , 适 时采 用跟踪 收益 率曲 线的 骑乘 策略或 者基 于收 益率 曲线 变化的 子弹 、杠 铃及 梯形 策略构 造组 合 , 并进行 动态 调整 。 4 、信 用策 略 本基金 将深 入挖 掘信 用债 的投资 价值 , 在 承担 适度 风险的 前提 下追 求较 高收 益。 本 基金 将利用 内部 信用 评级 体系 对债券 发行 人及 其发 行的 债券进 行信 用评 估 , 并 结合 外部评 级机 构 的信用 评级 , 分析违 约风 险以及 合理 信用 利差 水平 , 判 断债 券的 投资价 值 , 谨慎选 择债 券发 行人基 本面 良好 、债 券条 款优惠 的信 用债 进行 投资 。 5 、回 购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回购 利率 和现券 收益 率以 及其 他投 资品种 收益 率的 比较 , 通过 回购融 入 短期资 金滚 动操 作, 投资 于收益 率高 于回 购成 本的 债券以 及其 他获 利机 会, 从而获 得杠 杆放 大收益 , 并 根据 市场 利率 水平以 及对 利率 期限 结构 的预期 等, 对回 购放 大的 杠杆比 例适 时进 行调整 。 6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 资 策略 基金投 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基 金管 理人 将根 据审 慎原则 ,制 定严 格的 投资 决策流 程 、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信用 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处置预 案 , 其中 , 投 资决 策流程 和风 险控制 制度 需经董事会 批准 ,以 防范 信用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等 各种 风险。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 募债 的投资主要从自上而 下判 断景气周期和自下而 上精 选标的两 个角度 出发 , 通 过自 上而 下的宏 观环 境分 析、 市场 指标分 析结 合自 下而 上的 基本面 分析 和估 值分析 ,精 选个 券构 建组 合。为 了提 高对 私募 债券 的投资 效率 ,严 格控 制投 资的信 用风 险 , 在个券 甄 选 方面 ,本 基金 将通过 信用 调查 方案 对债 券发行 主体 的信 用状 况进 行分析 。 7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严格 控制 组合 投资风 险的 前提 下投 资于 资产支 持证 券 。 本 基金 综合 考虑市 场 利率、 发行 条款 、 支 持资 产的构 成及 质量 等因 素, 主要从 资产 池信 用状 况、 违约相 关性 、 历 史违约 记录 和损 失比 例、 证券的 信用 增强 方式 、 利 差补偿 程度 等方 面对 资产 支持证 券的 风险 与收益 状况 进行 评估 , 在 严格控 制风 险的 情况 下, 确定资 产合 理配 置比 例, 在保证 资产 安 全 性的前 提条 件下 ,以 期获 得长期 稳定 收益 。 ( 四) 投资 限制 1、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本 基金 的债 券投 资比 例不低 于基 金资 产 的 80 % , 但在 每次 开放 期前 三个 月、 开 放 期及开 放期 结束 后三 个月 的期间 内, 基金 投资 不受 上述比 例限 制 ; (2 ) 开 放期内 保持 不低 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5 %的 现金 或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 ; (3)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4)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 始权益人 的各 类资产 支持 证券的比 例, 不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10 %; (5)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 产支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20 %; (6)本 基金持 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 用级 别)资产 支持 证券的比 例, 不得超 过该 资产支 持 证券规 模 的10 %; (7)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 全部基金 投资 于同一 原始 权益人的 各类 资产支 持证 券,不 得 超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规 模 的10 %; (8) 本基 金应 投资 于信 用 级别评 级 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基 金 持有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期间 , 如 果 其信 用 等 级 下 降、 不 再 符 合投 资 标 准 , 应在 评 级 报 告发 布 之 日 起 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9)本 基金持 有的全 部中 小企业私 募债 券,其 市值 不超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10% ;本基 金持有 一家 企业 发行 的中 小企业 私募 债, 不得 超过 该债券 的 10%, 本 基金 投资 中小企 业私 募债券的 剩余 期限 ,不 得超 过本基 金的 剩余 运作 周期 ; (10 ) 本 基金 进入 全国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进行 债券 回购 的资金 余额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40% ,在 全国 银行 间同 业市场 中的 债券 回购 最长 期限 为 1 年 ,债 券回 购到 期后不 展期 ; (11)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证 券发 行人 合 并、 基金 规模 变动 等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因素 致使基 金投 资比例 不符 合上 述规 定投 资比例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在 10 个 交易 日内 进行 调 整。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 月内使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基 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的投 资的 监督 与检 查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开始。 如果法 律法 规对 上述 投资 比例限 制进 行变 更的 , 以 变更后 的规 定为 准。 如法 律法规 或监 管部门 取消 上述 限制 , 且 适用于 本基 金 , 则本 基金 在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不 再受 相关限制, 但须 提前公 告, 不需 要经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审议 。 2 、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 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依照 法律 、行 政法 规 和中国 证监 会 规 定禁 止的 其他活 动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取 消上述 禁止 性规 定 , 基 金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 后可 不受上 述 规定的 限制 。 ( 五) 业绩 比较 基准 一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利率 (税后 )+0.5% 上述 “ 一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利率 ” 是 指每 个运 作周 期首日 中国 人民 银行 公布 并执行 的一 年期“ 金融机 构人民 币存 款基准 利率” , 以后 每一个 年度开 放期结 束后的 第一 个运作 周期首 日进行 调整 。 本基金 是债 券型 基金 , 每 封闭运 作满 一年 开放 一次 , 主要 投资 于各 类固 定收 益类金 融工 具, 追求 基金 资产的 稳定 增值 , 因 此, 上述 业绩 比 较基准 与本 基金 定期 开放 的运作 方式 相匹 配,符 合本 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征 ,是 衡量 本基 金投 资业绩 的理 想基 准。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 更 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 者是 市场 上出 现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基准的 指数 时, 本基 金管 理人在 与基 金托 管人协 商一 致, 并履 行适 当程序 后调 整或 变更 业绩 比较基 准并 及时 公告 , 而 无须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 六)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预期 风险 和预 期收益 高 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 型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七) 基金 管理 人代 表基 金行使 股东 权利 的处 理原 则及方 法 1. 基金 管理 人按 照国 家有 关规定 代表 基金 独立 行使 相关权 利 , 保 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的 利 益; 2. 有利 于基 金财 产的 安全 与增值 ; 3. 不通 过关 联交 易为 自身 、 雇员、 授权 代理 人或 任何 存在利 害关 系的 第三 人牟 取任何 不 当利益 。 (八) 基金 的融 资融 券 本基金 可以 根据 届时 有效 的有关 法律 法规 和政 策的 规定进 行融 资融 券。 (九)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1) 报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048,900,819.17 94.59 其中:债券 1,048,900,819.17 94.5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548,866.61 1.04 7 其他各项资产 48,479,642.40 4.37 8 合计 1,108,929,328.18 100.00 (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3)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4) 报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 券 44,994,600.00 6.46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71,380,000.00 24.6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71,380,000.00 24.60 4 企业债 券 373,204,219.17 53.57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90,671,000.00 27.37 6 中期票 据 268,651,000.00 38.56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48,900,819.17 150.56 (5)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40202 14 国开 02 500,000 54,200,000.0 7.78 0 2 018002 国开 1302 400,000 43,852,000.0 0 6.29 3 010107 21 国债⑺ 300,000 32,529,000.0 0 4.67 4 140208 14 国开 08 300,000 30,978,000.0 0 4.45 5 1282049 12 铁道 MTN2 300,000 30,840,000.0 0 4.43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10)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 案 调查, 或在 本报 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2、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 票库 。 3、 其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2,742.0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6,081,852.3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315,048.0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8,479,642.40 4、 报告期 末持 有的 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6、 投资组 合报 告附 注的 其他 文字描 述部 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投 资组 合 报告中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存在 尾差 。 九、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上投摩 根岁 岁盈 定期 开放 债券 A : 阶段 净 值 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基金成 立日 —2013/12/31 -1.00% 0.11% 1.23% 0.01% -2.23% 0.10% 2014/01/01 —2014/12/31 9.63% 0.16% 3.55% 0.01% 6.08% 0.15% 2015/01/01 —2015/12/31 6.87% 0.07% 3.21% 0.01% 3.66% 0.06% 上投摩 根岁 岁盈 定期 开放 债券 B : 阶段 净 值 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标 ① -③ ②- ④ ② 率 ③ 准差④ 基金成 立日 —2014/12/31 2.18% 0.24% 1.22% 0.01% 0.96% 0.23% 2015/01/01 —2015/12/31 7.08% 0.07% 3.21% 0.01% 3.87% 0.06% 上投摩 根岁 岁盈 定期 开放 债券 C : 阶段 净 值 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基金成 立日 —2013/12/31 -1.10% 0.10% 1.23% 0.01% -2.33% 0.09% 2014/01/01 —2014/12/31 9.32% 0.16% 3.55% 0.01% 5.77% 0.15% 2015/01/01 —2015/12/31 6.38% 0.06% 3.21% 0.01% 3.17% 0.05% 上投摩 根岁 岁盈 定期 开放 债券 D : 阶段 净 值 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基金成 立日 —2014/12/31 1.99% 0.23% 1.22% 0.01% 0.77% 0.22% 2015/01/01 —2015/12/31 6.79% 0.07% 3.21% 0.01% 3.58% 0.06% 七 、基金的费用与税 收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7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 、销 售服 务费 ; 9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B 类和 D 类 基金 份额的 年管 理费 率 为0.6% , A 类和C 类基 金份 额的 年 管理费 率 为0.4% 。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 法如下 : H =E× 该类 基金 份额 年管 理费率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人 根据 与基金 管 理 人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在 月初 五个 工作 日内 、 按 照指 定的 帐户路 径进 行资金 支付 , 基 金管理 人无 需再 出具 资金 划拨指 令。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费用 自动 扣划后 ,基 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对 ,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及时 联系 基金 托管 人协 商解决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的 年 费率计 提 。 托 管费 的计 算 方法如 下: H =E×0.2%÷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人 根据 与基金 管 理 人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在 月初 五个 工作 日内 、 按 照指 定的 帐户路 径进 行资金 支付 , 基 金管理 人无 需 再 出具 资金 划拨指 令。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费用 自动 扣划后 ,基 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对 ,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及时 联系 基金 托管 人协 商解决 。


3 、销 售服 务费 本基 金A 类和 B 类基 金份 额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和 D 类 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年 费 率为0.4% 。销 售服 务费 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0.4% ÷当 年天 数 H 为该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该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 按月支 付 , 由 基金托 管人 根据与 基金 管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 在月 初五 个工 作日 内、 按照 指定 的帐 户路 径进 行资金 支付 , 基金管 理人 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拨 指令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等 , 支 付日 期顺延 。 费 用自 动扣划 后, 基金 管理 人应 进行核 对, 如发 现数 据不 符,及 时联 系基 金托 管人 协商解 决。 销售服 务费 主要 用于 支付 销售机 构佣 金、 以及 基金 管理人 的基 金行 销广 告费 、 促销 活动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 费等。


销售服 务费 不包 括基 金募 集期间 的上 述费 用。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 第 3-7 项 费用 ”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费用 调整 在遵守 相关 的法 律法 规并 履行了 必要 的程 序的 前提 下, 基金 管理 人可 酌情 调低 基金管 理 费率 、 销 售服 务费率 , 或 基金托 管人 可酌 情调 低基 金托管 费率 。 此项调 整 不 需要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通 过 。 基 金管 理人必 须最 迟于 新的 费率 实施日 前三 个工 作日 在至 少一种 中国 证 监会指 定媒 体上 刊登 公告 。 (五)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八、招募书说明书更 新部 分说明 上投摩 根岁 岁盈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于 2013 年 8 月 28 日成 立, 至 2016 年 2 月 27 日 运作 满 两 年半 。现 依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运作 管 理办法 》 、 《 公 开募集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及 其 它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 结合基 金管 理人 对本 基金 实施的 投资 经营 活动 ,对 2015 年 10 月 10 日 公告 的 《上 投摩 根岁 岁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进 行内 容 补充和 更新, 主 要更 新的 内容如 下:


1、 在重要 提示 中, 更新 内容 截止日 为 2016 年2 月27 日, 基 金投 资组 合及 基金 业 绩的数 据截 止日 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在 “三、 基金 管理人 ” 的 “基金管 理人 概括” 中, 对法定 代表 人的 信息 进行 了 更新。 3、 在“三 、基 金管 理人 ”的 “主要 人员 情况 ”中 ,对 董事长 、董 事、 独立 董事 、 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信息 进 行了更 新。 4、 在“四 、基 金托 管人 ”中 ,对基 金托 管人 的信 息进 行了更 新。 5、 在“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中,对 代销 机构 和会 计师 事务所 的信 息进 行了 更 新 。 6、 在 “八、 基金 的投资 ” 的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报告” 中, 根据 本基 金实 际运 作 情 况更新 了最 近一 期投 资组 合报告 的内 容。 7、 在 “九 、 基 金的 业绩” 中, 根据基 金的 实际 运作 情况 , 对本 基金 成立 以来 的业 绩进行 了说 明。 8、 在“二 十二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章节 ,对 本披 露期 内的重 大事 项进 行了 披 露 。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6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