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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纯债A(000629)

圆信永丰纯债: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年度报告 摘要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 月25日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1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 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5年1 月1日起至12月 31日止。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1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06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 5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7,124,034.8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纯债 A 圆信永丰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629 00063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42,901,981.99份 4,222,052.88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 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判债券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国际化趋势和国内宏观经济景气 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 动态的整体资产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在认真研判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 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的比例; 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类属资产配置策略对投 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 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吕富强 洪渊 联系电话 021-6036600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gts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70088 95588 传真 021-60366006 010-66105798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1 页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gts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 厦19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4年12月 31 日 2013年 圆信永丰纯债A 圆信永丰纯债 C 圆信永丰纯债 A 圆信永丰纯债C 圆信永丰纯债 A 圆信永丰纯债C 本期已实现收 益 21,778,733.73 627,430.41 12,440,660.04 204,891.40 - - 本期利润 17,606,993.28 459,959.44 18,619,396.53 314,876.93 - - 加权平均基金 份额本期利润 0.1041 0.0936 0.0921 0.0942 - - 本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 9.25% 8.90% 9.20% 9.00% - -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 基金份额利润 0.1822 0.1761 0.0616 0.0592 - - 期末基金资产 净值 170,424,979.85 5,011,169.34 220,148,900.27 6,409,387.19 - - 期末基金份额 净值 1.193 1.187 1.092 1.090 -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圆信永丰纯债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23% 0.09% 0.67% 0.01% 1.56% 0.08% 过去六个月 4.10% 0.08% 1.34% 0.01% 2.76% 0.07% 过去一年 9.25% 0.18% 2.70% 0.01% 6.55% 0.1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9.30% 0.19% 4.53% 0.01% 14.77% 0.18%








圆信永丰纯债C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1 页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15% 0.08% 0.67% 0.01% 1.48% 0.07% 过去六个月 3.94% 0.08% 1.34% 0.01% 2.60% 0.07% 过去一年 8.90% 0.17% 2.70% 0.01% 6.20% 0.1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8.70% 0.18% 4.53% 0.01% 14.17% 0.1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1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1 页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1 页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截止2015年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 监会” )证监许可[2013]1514 号文批准,于2014年1 月 2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本公司由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台湾永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 51%和 49%,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位于厦门,主要业务经营团队位于上海,是厦门首家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海西首家两岸合资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 31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四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分别为圆信永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及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1 页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友超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4 年 5 月 30日 - 15 年 华中科技 大学数量 经济学硕 士,现任 本基金的 基金经 理。历任 平安资产 管理债券 交易员, 华富基金 货币基金 经理,兴 业全球货 币基金及 兴全磐稳 增利债券 基金基金 经理。具 有十五年 证券行业 从业经 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圆信永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基金经理对个券及投资组合的投资比例严格 遵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 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 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规范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股票、债券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1 页


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贯穿了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均得到公平对待。 公司执行自上而下的三级授权体系,依次为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首席投资官、基金经 理,基金经理在其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首席投资官均不得干预其授 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公司已建立科学客观的研究方法,同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备选库为投资人员 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执行公平交易分配。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 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机会;对于银行间市场 投资活动,通过交易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并抽检价格公允性; 对于一级市场申购投资行为,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 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公司制订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 ,通过系统和人工、定量和 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并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记录工作机制, 确保公平交易可稽核。公司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及不 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留存报告备查,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 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开展公平交易工作。通过对不同投 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 差等方面的监控分析,对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等,公 司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其中,在同向交易的监控和分析方面,根据法规要求,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的同日和临近交 易日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通过定期抽查前述的同向交易行为,定性分析交易时机、对比不 同投资组合长期的交易趋势,重点关注任何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的情形。对于识别的异常情况, 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解释。同时,公司根据法规的要求,通过系统模块 定期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内(T=1 日、T=3 日、T=5日)的同向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采用概率统计方法,重点关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溢价率均值是否为零的 t 检 验,以及同向交易价格占优的交易次数占比分析。在一级市场证券申购和分配方面,事前对申购 指令单进行审核监控,事后对以公司名义进行的申购报价单进行核查,确保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 易的原则。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1 页


报告期内,通过前述分析方法,未发现公司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抽样分析,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存在有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等的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未出现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 全球经济仍处于调整期, 复苏与动荡并存, 增长动力依然不足。 中国经济延续了 2013 年以来的调整态势,经济下行压力增加,GDP 等宏观数据在外需疲软、制造业不景气、房地产拉 动经济增长作用减弱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继续回落。同时物价仍旧低迷,CPI 低位徘徊,全球粮 价也创下2010年以来新低,通缩风险蔓延。央行货币政策保持宽松,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多 次宣布降准降息,以降低实体融资成本,低迷的经济基本面和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债券市场持续上 涨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2015年上半年在密集的 IPO 和股票牛市的影响下,债券收益率进入了一个震荡区间,下半年 在股票市场的持续下跌过程中重新走牛,银行自营、理财、保险等配置需求向好,中长端发债利 率显著下行,10 年国债的收益率向下突破 3%。信用债方面,私募债及公募债违约事件层出不穷, 波及多家民企、国企和央企。刚性兑付屡次被打破,有利于债券信用风险的合理定价,但市场情 绪依然会受到短期冲击,信用利差在违约事件发生后仍有小幅波动。 投资策略上,本基金持仓以信用债为主,久期偏中短期,兼顾组合的流动性和收益率,在债 券市场的上涨过程中获得了一定的收益率。上半年配置了一定量的转债,后随着转债市场规模的 缩小而降低转债持仓;下半年替换了部分信用债,适当提高了利率债的持仓比重,加强了组合的 安全性和流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5 年12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 1.193 元(累计净值 1.193元) ,报告期内净 值增长率为9.25%;C类份额净值 1.187元(累计净值 1.187元) ,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 8.90%; 报告期内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7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我国仍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下行压力仍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着力加强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1 页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剩产能逐步出清带来的信用尾部风险暴露在所难免。经济基本面和结构性 改革需要货币宽松,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和防范系统性风险。随着银行和保险等机构的资金成本 下降,理财收益率的不断下行,配债需求仍相对乐观,从而对债券市场形成一定的支撑。 经过2014-2015年的上涨,2016年债券市场整体上升空间有限,固定收益产品的操作难度增 加,一方面经济数据能否底部企稳仍有待后续数据验证,信用风险加大而利差较窄,风险和收益 率难以匹配;另一方面美联储重启加息之路,对于全球金融资产的重定价和配置而言,冲击才刚 开始,美元、石油、高收益债、欧洲政治等不确定风险明显上升。 本基金将紧跟宏观基本面与货币政策的走向,保持中性的久期和杠杆比例,灵活把握各类品 种的交易性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领导提出的“持续推进监管转型、加快发展多层次资 本市场、促进证券期货服务业创新发展、稳步提升资本市场开放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切实 加强风险防范”的监管要求,以“坚守合规底线、严防内幕交易、保障合法合规、支持业务发展” 为总体目标,秉承以合规促进发展、以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按照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 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的监察稽核工作,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运作。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贯穿三条主线: 1、紧抓员工行为、公平交易、利益冲突、营销规范等方面的日常监控,坚守合规底线不动摇。 做好以事前防范为主的合规服务,积极避免合规风险;做好对高风险业务高频率的合规监控,及 时发现合规风险。 2、针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和重点,加强事前风险识别,强化事后稽核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做 好有重点的专项审计,针对性的发现内控薄弱环节。 3、及时跟踪行业监管动向,发布更新监管动态,结合新法规实施、新监管要求落实以及公司 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外部专业机构的实务经验和专业优势,推动和完善公司相关制度 流程的建立、健全,防范日常运作中的违规行为发生。提供多样化的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 意识;营造合规氛围,组织全员参与合规宣传活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并积极发挥作 用。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我们将继续以合规运作和风险管理为 核心,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1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 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 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设立估值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执 行。估值委员会的成员由首席投资官、首席运营官、研究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清算登记部 总监和基金会计主管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评估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并 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基金核算、行业研究等方面的业务骨干,均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 属于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 用户服务协议》而取得中债估值服务;本基金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证债券估值数据服务 协议》而取得中证数据估值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 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1 页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 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20707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圆 信永丰纯债基金”)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15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 2015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圆信永丰纯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圆信永 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 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 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1 页


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 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 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圆信永丰纯债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圆信 永丰纯债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黄靖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6年 3月 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 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885,246.45 3,114,085.65 结算备付金


272,704.72 462,837.66 存出保证金


16,897.03 35,388.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2,242,649.30 246,565,964.3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82,242,649.30 246,565,964.3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419,629.24 4,951,919.9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2,002,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7,837,126.74 257,132,195.96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1 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200,000.00 29,780,976.1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40,586.76 应付赎回款


- 2,111.3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3,796.53 130,752.46 应付托管费


29,656.16 37,357.8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739.40 1,385.52 应付交易费用


2,950.00 4,194.3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2,835.46 46,542.53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0,000.00 130,001.59 负债合计


12,400,977.55 30,573,908.5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47,124,034.87 207,449,443.99 未分配利润


28,312,114.32 19,108,843.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5,436,149.19 226,558,287.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7,837,126.74 257,132,195.96 注: 1、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193 元,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1.187元, 基金份额总额147,124,034.87 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142,901,981.99份,C类基金份额 4,222,052.88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 5 月30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4年 12 月 31日 一、收入


21,000,442.74 20,801,207.78 1.利息收入


10,129,689.60 5,643,486.7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6,138.74 293,067.14 债券利息收入


10,015,789.47 5,056,308.0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1 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7,761.39 294,111.6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192,158.62 8,867,685.1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66,983.9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5,192,158.62 8,800,701.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4,339,211.42 6,288,722.0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17,805.94 1,313.89 减:二、费用


2,933,490.02 1,866,934.32 1.管理人报酬


1,398,204.74 872,259.73 2.托管费


399,487.15 249,217.11 3.销售服务费


22,447.64 8,073.28 4.交易费用


9,228.05 12,139.96 5.利息支出


942,657.44 582,686.3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42,657.44 582,686.33 6.其他费用


161,465.00 142,557.91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18,066,952.72 18,934,273.4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8,066,952.72 18,934,273.4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 1 月 1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7,449,443.99 19,108,843.47 226,558,287.46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1 页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18,066,952.72 18,066,952.7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60,325,409.12 -8,863,681.87 -69,189,090.9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2,848,103.21 4,831,359.51 37,679,462.72 2.基金赎回款 -93,173,512.33 -13,695,041.38 -106,868,553.7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47,124,034.87 28,312,114.32 175,436,149.1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5 月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6,815,260.97 - 206,815,260.9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18,934,273.46 18,934,273.4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634,183.02 174,570.01 808,753.0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651,460.07 298,013.12 4,949,473.19 2.基金赎回款 -4,017,277.05 -123,443.11 -4,140,720.1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7,449,443.99 19,108,843.47 226,558,287.4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董晓亮______














______于娟______














____虞俏依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1 页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15号《关于核准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核准,由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圆信永 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06,810,910.33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29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6,815,260.97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4,350.64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 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 金份额;从该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 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企业 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 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6年 3月 9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1 页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 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 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1 页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于2015年 9月8 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自2015年9月8日起,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 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圆信永丰 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台湾永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 1日至 2015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5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398,204.74 872,259.73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3,836.25 13,130.6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7%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1 页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 1日至 2015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5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399,487.15 249,217.1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圆信永丰纯债A 圆信永丰纯债 C 合计 圆信永丰基金公司 - 4,684.26 4,684.26 中国工商银行 - 14,396.70 14,396.70 合计 - 19,080.96 19,080.9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5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圆信永丰纯债A 圆信永丰纯债 C 合计 圆信永丰基金公司 - 723.22 723.22 中国工商银行 - 7,131.15 7,131.15 合计 - 7,854.37 7,854.37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底,按月支付给圆信永丰基金公司,再由圆信永丰基金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 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4%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1 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 1月1日至2015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年 12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885,246.45 69,108.73 3,114,085.65 62,827.4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5 年12 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等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 12,200,000.00 元,于 2016 年 1 月 6 日、2016 年 1 月 8 日、2016 年 1 月 11 日 和 2016 年 1 月 12 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 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1 页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82,242,649.30元, 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136,169,964.36元,第二层次110,396,000.00元,无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 基金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 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附注7.4.5.2),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5 年12月 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1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82,242,649.30 97.02 其中:债券 182,242,649.30 97.0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57,951.17 1.15 7 其他各项资产 3,436,526.27 1.83 8 合计 187,837,126.74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955,454.72 0.42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955,454.72 0.42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1 页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955,454.7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955,454.7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15,088,338.80 8.6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2,365,200.00 24.1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2,365,200.00 24.15 4 企业债券 58,151,487.70 33.1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114,000.00 11.47 6 中期票据 41,481,000.00 23.64 7 可转债 5,042,622.80 2.87 8 其他 - - 9 合计 182,242,649.30 103.8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41554037 15 保利苏州 CP001 200,000 20,114,000.00 11.47 2 150311 15 进出 11 200,000 20,020,000.00 11.41 3 112207 14 锦龙债 130,000 13,367,900.00 7.62 4 101359018 13 盾安集 MTN002 100,000 10,827,000.00 6.17 5 101554052 15 大榭开发 MTN001 100,000 10,462,000.00 5.9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1 页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通过查阅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开目录“行政处罚决定”及查阅相关发行主体的公司公告,在基 金管理人知悉的范围内,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情形,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过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897.0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419,629.2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36,5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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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031 航信转债 519,360.00 0.30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圆信永丰纯债 A 58 2,463,827.28 140,499,006.80 98.32% 2,402,975.19 1.68% 圆信永丰纯债 C 202 20,901.25 0.00 0.00% 4,222,052.88 100.00% 合计 260 565,861.67 140,499,006.80 95.50% 6,625,028.07 4.5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圆信永丰纯债A 0.00 0.0000% 圆信永丰纯债C 31,000.12 0.7342% 合计 31,000.12 0.021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圆信永丰纯债A 0 圆信永丰纯债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圆信永丰纯债A 0 圆信永丰纯债C 0 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1 页


合计 0 注: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为0-10万份。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圆信永丰纯债A 圆信永丰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5 月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 202,506,138.57 4,309,122.4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1,567,593.41 5,881,850.5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2,555,568.67 20,292,534.5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71,221,180.09 21,952,332.2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2,901,981.99 4,222,052.88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原总经理周昭如女士离职, 公司原副总经理董晓亮先生任职总经理。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6万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持续年限为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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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 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海通证券 2 955,454.72 100.00% 869.84 100.00% - 招商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注:1. 本报告期内基金新增 4个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分别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及深交 所交易单元,申万宏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及深交所交易单元。 2.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选择租用证券 公司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资金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 (2)经营行为稳健文件规范,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3)内控制度健全,内部管理严格; ,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 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 (6)具备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强的研究综合实力,能及时、 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策略、行业、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合圆信永丰纯债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1 页


作机构研究强项与我司研究重点匹配度高,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 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业 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3. 基金选择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选择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考察后, 确定拟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本基金管理人与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海通证券 60,436,034.54 11.20% 49,474,000.00 6.92% - - 招商证券 40,929,541.63 7.58% 107,500,000.00 15.04% - - 中金公司 42,337,087.39 7.85% 121,864,000.00 17.06% - - 中信建投 8,280,421.18 1.53% 8,000,000.00 1.12% - - 安信证券 83,998,966.69 15.56% 66,457,000.00 9.30% - - 东方证券 28,348,756.79 5.25% 33,804,000.00 4.73% - - 兴业证券 156,528,033.42 29.00% 149,349,000.00 20.90% - - 申万宏源证券 46,192,208.45 8.56% 53,000,000.00 7.42% - - 国泰君安 39,009,791.25 7.23% 68,198,000.00 9.54% - - 中信证券 33,608,322.83 6.23% 56,878,000.00 7.96%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