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信 瑞 丰 宜投 宝 货 币 市场 基 金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北信瑞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30 日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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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及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责任。 本 年度报告 已 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
董事签 字同 意, 并由 董事 长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6 年03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利 润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 组 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中财务 资料经审 计 ,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 事 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为 本基金出具了 标
准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请投 资者 注意 阅读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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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北信瑞 丰宜 投宝
基金主 代码 00087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管 理人 北信瑞 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05,548,850.8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 A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871 000872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 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844,550.05 份 303,704,300.78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力求 基金 资产 安全 性、 流动性 的基 础上 , 追 求超 过业绩 比较 基准 的稳 定
收益。
投资策 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宏观 经济 发展态 势、 金融 监管 政策 、 财政 与货 币政 策、 市
场及其 结构 变化 和短 期的 资金供 需等 因素 的分 析, 形成对 市场 短期 利率 走
势的判 断。 在以 上分 析的 基础上 , 本 基金 将根 据不 同类别 资产 的收 益率 水
平 ( 不同 剩余 期限 到期 收 益率 、 利 息支 付方 式以 及 再投资 便利 性 ) , 结 合
各类 资 产的 流动 性特 征 ( 日均成 交量 、 交易 方式 、 市场流 量 ) 和 风险 特征
(信用 等级 、波 动性 ), 决定各 类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和期限 匹配 情况 。
2、债 券筛 选策 略
本基金 将优 先考 虑安 全性 因素, 优先 选择 央票 、 短 期国债 等高 信用 等级 的
债券品 种进 行投 资以 规避 风险。 在基 金投 资中 对个 券进行 选择 时, 首先 本
基金将 针对 各券 种的 信用 等级、 剩余 期限 和流 动性 进行初 步筛 选; 第二 步,
本基金 将评 估其 投资 价值 , 进行 再次 筛选 , 这 一步 主要针 对各 券种 的收 益
率与剩 余期 限的 结构 合理 性进行 筛选 ; 最 后, 在前 两步筛 选的 基础 上, 再
评估各 券种 的到 期收 益率 波动性 与可 投资 量 ( 流通 量 、 日 均成 交量 与冲 击
成本估 算) ,从 而综 合决 定具体 各个 券种 的投 资比 例。
3、现 金流 管理 策略
作为现 金管 理工 具, 本基 金具有 较高 的流 动性 要求 。 本基 金将 会紧 密关 注
申购/ 赎 回 现金 流 变 化情 况、 季 节 性 资金 流 动 等影 响货 币 市 场 基金 流 动性
管理的 因 素 , 建 立组 合流 动性监 控管 理指 标, 实现 对基金 资产 流动 性的 实
时管理 。 具 体操 作中 , 本 基金将 综合 平衡 基金 资产 在流动 性资 产和 收益 性
资产之 间的 配置 比例 , 通 过现金 留存 、 银 行定 期存 款提前 支取 、 持 有高 流
动性券 种、 正向 回购 、降 低组合 久期 等方 式提 高基 金资产 整体 的流 动性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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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采 用持 续滚 动投 资方 法, 将 回购 或债 券的 到期 日进行 均衡 等量 配置 等
手段, 从而 争取 在保 持充 分流动 性的 基础 上取 得较 高收益 。
4、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当前国 内资 产支 持证 券市 场以信 贷资 产证 券化 产品 为主 ( 包括 以银 行贷 款
资产 、 住 房抵 押贷 款等 作 为基础 资产 ) , 仍处 于创 新试点 阶段 。 产品 投资
关键在 于对 基础 资产 质量 及未来 现金 流的 分析 , 本 基金将 在国 内资 产证 券
化产品 具体 政策 框架 下, 采用基 本面 分析 和数 量化 模型相 结合 , 对 个券 进
行风险 分析 和价 值评 估后 进行投 资。 本基 金将 严格 控制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总
体投资 规模 并进 行分 散投 资,以 降低 流动 性风 险。
5、其 他金 融工 具的 投资 策 略
如法 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本类 基金 投资 于其 他衍生 金融 工具 , 基 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 可以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本基 金对 衍生 金融 工
具的投 资主 要以 对提 高组 合整体 收益 为主 要目 的。 本基金 将在 有效 风险 管
理的前 提下 , 通 过对 标的 品种的 基本 面研 究, 结合 衍生工 具定 价模 型预 估
衍生工 具价 值或 风险 ,谨 慎投资 。
业绩比 较基 准 按税后 计算 的中 国人 民银 行公布 的人 民币 活期 存款 基准利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型 基金 ,其 长期平 均预 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率 低于 股票 基金 、
混合基 金和 债券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北信瑞 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张洪水 廖原
联系电 话 010-68619306 021-61618888
电子邮 箱 zhanghongshui@bxrfund.com Liaoy03@spdb.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0617297 95528
传真 010-68619300 021-63602540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bxrfund.com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地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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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无持 有人 认 购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 额,本期 利 润为本期已实 现收益加 上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由于货币市 场基金采
用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为零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和 本期 利润的 金额 相等 。
3、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按 日 结转份 额。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 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4290% 0.0018% 0.0882% 0.0000% 0.3408% 0.0018%
过去六 个月 0.7699% 0.0016% 0.1764% 0.0000% 0.5935% 0.0016%
过去一 年 2.3499% 0.0046% 0.3500% 0.0000% 1.9999% 0.0046%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8433% 0.0046% 0.3903% 0.0000% 2.4530% 0.0046%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 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4908% 0.0018% 0.0882% 0.0000% 0.4026% 0.0018%
过去六 个月 0.8939% 0.0016% 0.1764% 0.0000% 0.7175% 0.0016%
过去一 年 2.6000% 0.0046% 0.3500% 0.0000% 2.2500% 0.0046%
自基金 合同 3.1219% 0.0046% 0.3903% 0.0000% 2.7316% 0.0046%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北信瑞 丰宜 投宝
A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 B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A 北信瑞 丰宜 投宝B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5,218.41 3,683,437.89 332.41 459,834.24
本期利 润 75,218.41 3,683,437.89 332.41 459,834.24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2.3499% 2.6000% 0.4821% 0.5087%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844,550.05 303,704,300.78 129,067.03 64,407,756.48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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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起 至今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按税 后计 算的 中国 人民银 行公 布的 人民 币活 期存款 基 准 利率 。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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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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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 11 月20 日起 生效 , 基金成 立当 年净 值收 益率 以实际 存续 期计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 民币 元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 A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5 75,187.67 30.74 - 75,218.41
2014 332.41 - - 332.41
合计 75,520.08 30.74 - 75,550.82
单位: 人民 币元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 B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5 3,629,353.43 54,084.46 - 3,683,437.89
2014 459,834.24 - - 459,834.24
合计 4,089,187.67 54,084.46 - 4,143,2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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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北信瑞 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立 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是 经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由北 京国 际 信
托有限 公司 与莱 州瑞 海投 资有限 公司 两家 股东 共同 发起设 立。
2015 年7 月 10 日 , 基 金 子公司 —— 上海 北信 瑞丰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 。2015 年 , 公司 荣
膺大众 证券 报 “201 5 十 大风云 基金 公司 ”; 北信 瑞丰稳 定收 益债 券基 金摘 得 “20 15 东方 财富 风
云榜” 最受 欢迎 债券 类基 金大奖 。
截至报 告期 末, 公司 共成 立 7 只 公募 产品 , 保 有 60 只专户 产品 , 资 产管 理规 模超 过 139 亿元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王靖 基金经 理
2014 年8 月
27 日
- 8
王靖先 生, 澳大 利亚 国
立大学 财务 管理 硕士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
济学学 士, 注册 金融 分
析师(CFA) ,8 年证 券
或基金 从业 资历 。 曾 就
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 所、 华夏 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
部、 华 融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资 产管 理部 、 国 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
产管理 总部 。 曾 任华 融
稳健成 长1 号基 金精 选
集合资 产管 理计 划、 国
盛金麒 麟1 号集 合资 产
管理计 划投 资主 办人 。
2014 年 5 月加 盟北 信
瑞丰基 金管 理公 司, 任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
券型基 金 基 金经 理。
李富强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5 年9 月
21 日
- 6
北京大 学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职于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与中
国人民 银行 , 2014 年加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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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北信 瑞丰 , 现 任北 信
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
基金基 金经 理, 北信 瑞
丰现金添利货币市场
基金基 金经 理。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基 金管理 公司 开展 投资 、
研究活 动防 控内 幕交 易指 导意见 》 、 基 金合 同和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 , 本 着诚 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 、 安
全高效的原则 管理和运 用 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 投 资风险的基础 上,为基 金 份额持有人 谋求最大
利益, 没有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 券 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 交 易制度指导意 见》等法 规 制定了《北信 瑞
丰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管 理办 法》 。公 司通 过 IT 系统 和人 工监 控等 方 式保证 公平 交易 原则
的实现 。同 时, 通过 监察 稽核、 事后 分析 和信 息披 露来保 证公 平交 易过 程和 结果的 监督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一 贯公 平对 待旗下 管理 的所 有基 金和 组合, 制定 并严 格遵 守相 应 的制度 和流 程,
通过系 统和 人工 等方 式在 各环节 严格 控制 交易 公平 执行。 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 理人严 格执 行了 《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和 《 北 信瑞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平交 易管 理办 法》
的规定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 内未 发现 本基 金存 在异常 交易 行为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5 年我 国GDP 同 比增 速 为 6.9%, 是1991 年 以来 首 次低 于 7%, 并且 未达 到政 府年度 目标 。 全
年 CPI 、PPI 低位 徘徊。 货币政策适当 宽松,人 民 银行综合运用 公开市场 操 作、中期借贷 便利、
普降金融机构 存款准备 金 率等多种工具 合理调节 银 行体系流动性 ,弥补外 汇 占款减少等 形成的流
动性缺口,保 持银行体 系 流动性合理充 裕,并五 次 下调人民币存 贷款基准 利 率,九次引 导公开市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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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逆回购操作 利率下行 , 适时下调信贷 政策支持 再 贷款、中期借 贷便利和 抵 押补充贷款 利率。在
人民银行适度 宽松货币 政 策的影响下, 货币市场 利 率低位平稳运 行。上半 年 总体回 落, 第三季度
略有上升,第 四季度央 行 通过降低法定 存款准备 金 率、适时灵活 运用各种 工 具持续提供 流动性,
维护货 币市 场利 率低 位平 稳运行 。2015 年 12 月份 隔夜拆 借和 质押 式回 购月 加权平 均利 率分 别 为
1.97% 和1.95% , 比 上年 同 期分别 低 152 个和 154 个 基点。 在基 本面 、 政 策面 和资金 面的 共同 支持
下,各 类债 券发 行利 率均 明显回 落。2015 年 12 月 份发行 的 10 年期 国债 发行 利率 为 2.99% ,比 上
年同期 发行 的同 期限 国债 利率下 降 78 个基 点;11 月份国 开行 发行 的 10 年期 金融债 利 率 3.47% ,
比上 年12 月发 行的 同期 限 金融债 利率 下 降 90 个基 点 。 12 月 份主 体评 级AAA 的 企业发 行的 一年 期
短期融 资券 (债 券评 级 A-1)平 均利率 3.78% , 比上 年同期 低 152 个基 点; 主 体评级 AAA 的企 业
发行 的 5 年 期中 期票 据( 债券评 级 AAA )平 均发 行 利率 4.17%, 比 上年 同期 下 降 150 个基 点。 报告
期内,本基金 的运作仍 以 保证资产的流 动性为首 要 任务,根据市 场变化适 当 调整了信用 债券的配
置比例,并提 高了现金 资 产的比例。本 基金抓住 年 末市场资金利 率阶段性 走 高的机会, 适度加强
了资产 配置 ,提 高了 组合 的收益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内北 信瑞 丰宜 投宝A 净值收 益率 为2.3499% , 北信瑞 丰宜 投宝B 净值 收 益率为2.6000% ,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 率0.3500%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世界银 行已 将2016 年全 球经济 增速 预测 由 3.3% 下 调至2.9% 。 从 国内 经济看 , 供求 的结 构性
矛盾依然突出 ,供给过 剩 和供给不足并 存,结构 性 产能过剩较为 严重,房 地 产等行业库 存较大,
一些新领域增 长潜力释 放 不足,市场难 以出清, 影 响了经济活力 。下一阶 段 ,人民银行 将以保持
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为 首要任务,继 续实施稳 健 的货币政策, 保持松紧 适 度,适时预 调微调。
综合运用数量 、价格等 多 种货币政策工 具,疏通 货 币政策传导渠 道,从量 价 两方面为结 构调整和
转型升 级营 造适 宜的 货币 金融环 境。 在这 样的 基调 下,2016 年的 货币 政策 基 调 仍然 是偏 松 , 全面
的降息 降准 仍会 继续 ,可 以预见 债券 产品 在 2016 年 仍有较 大的 机会 。在 风险 偏好降 低的 推动 下,
预计短 期高 评级 信用 债将 取得较 好的 表现 。
本基金将密切 关注债券 交 易性机会,跟 踪同业市 场 变动,积极应 对其对货 币 基金行业可能 的
影响。在严格 控制风险 、 保持较高流动 性的基础 上 ,力争为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创造稳定的 、高于业
绩比较 基准 的投 资回 报。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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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 规 ,坚持一切从 规范运作 、 防范风险、保 护
基金持有人利 益出发, 依 照公司内部控 制的整体 要 求,继续致力 于内 控机 制 的完善,加 强内部风
险的控 制与 防范 ,确 保各 项法规 和管 理制 度的 落实 ,保证 基金 合同 得到 严格 履行。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开展了基金 管理公司 内 控自查、基金 从业人员 证 券投资行为自 查
等多项内控 自查工作, 制 定或修订了 《北信瑞 丰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 资产 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 、
《公司从业人 员证券投 资 管理制度》等 内部制度 , 进一步完善了 公司的内 控 体系;对公 司投研交
易、市场销售 、后台运 营 等业务开展了 定期或专 项 稽核,检查业 务开展的 合 规性和制度 执行的有
效性;采取事 前防范、 事 中控制和事后 监督等三 阶 段工作,加强 对日常投 资 运作的管理 和 监控,
督促投研交易 业务的合 规 开展;针对新 出台的法 律 法规和监管要 求,积极 组 织了多项法 律法规、
职业道德培训 ,不断提 高 从业人员的合 规素质和 职 业道德修养; 全面参与 新 产品设计、 新业务拓
展工作;严格 审查基金 宣 传推介材料, 及时检查 基 金销售业务的 合法合规 情 况;完成各 项信息披
露工作,保证 所披露信 息 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 整 性;监督客户 投诉处理 , 重视媒体监 督和投资
者关系 管理 。
本基金 管理 人承 诺将 坚持 诚实信 用 、 勤 勉尽 责的 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 顺应 “放 松管 制、
加强监 管 ” 的 监管 形势 , 积极健 全内 部管 理制 度 , 不断提 高内 部监 察稽 核工 作的科 学 性 和有 效性 ,
努力防 范各 种风 险, 切实 保护基 金资 产的 安全 与利 益。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公 司于本报 告 期内成立估值 小组,成 员 由总经理、督 察长、基 金 运营部总监、 基
金经理及基金 会计组成 。 估值小组负责 确定基金 估 值程序及标准 以及对突 发 事件的处理 ,在采用
估值政策和程 序时,充 分 考虑参与估值 流程各方 及 人员的经验、 专业胜任 能 力和独立性 ,通过估
值委员 会、 参考 行业 协会 估值意 见、 参考 独立 第三 方机构 估值 数据 等一 种或 多种方 式的 有效 结合 ,
减少或 避免 估值 偏差 的发 生。估 值委 员会 各方 不存 在任何 利息 冲突 。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收益方 式为红利 再 投资,每日将 当日收益 结 转为基金份额 ,当日收 益 结转的基金份 额
参与下一日基金收益分配,并按月结转到投资者基金账户。本年度基金应分配利润为
3,758,656.30 元, 已全 部 分配, 符合 法律 法规 和《 基金合 同》 的相 关规 定。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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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上海 浦东 发 展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以 下简称 “ 本托 管人 ” ) 在 对 北信瑞 丰宜 投宝
货币市场基 金的托管 过程 中,严格遵 守《中华 人民 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 《货币市场 基金管 理
暂行规定》 、 《 货币市场 基 金 信息披露 特别规定 》及 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基金 合同、托管 协议的 规
定,不 存在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完全 尽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依 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 投资基金法》 、 《 货币市场 基金管理暂行 规
定》 、 《货币市 场基金信 息 披露特别规 定》及其 他有 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的 规定, 对
北信瑞丰宜投 宝货币市 场 基金的投资运 作进行了 监 督,对基金资 产净值的 计 算、利润分 配、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 算 以及基金费用 开支等方 面 进行了认真的 复核,未 发 现基金管理 人存在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报告期内, 由北信瑞 丰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 本 托管人复核的 本报告中 的 财务指标、净 值
表现、收益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注:财务 会 计报告中的“ 金融工具 风 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
托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真实 、准 确、完 整。
§6 审计报 告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 所 (特殊普通 合伙) 审 计 了后附的北信 瑞丰宜投 宝 货币市场基金 的
财务报 表, 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 产负 债表 、2015 年度 和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止期 间的利 润表 和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 表
以及财 务报 表附 注 , 并出 具了 普 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6) 第 22426 号 标准 无保 留 意见的 审计 报告 。
投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 告正 文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北信 瑞丰 宜投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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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55,427,187.32 64,398,356.04
结算备 付金
309,523.81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9,996,124.60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9,996,124.6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40,000,450.00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44,502.57 164,187.21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8,243.28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05,896,031.58 64,562,543.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8,059.76 18,374.91
应付托 管费
17,346.62 6,649.20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3,297.46 695.63
应付交 易费 用
14,976.91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33,500.00 -
负债合 计
347,180.75 25,719.7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05,548,850.83 64,536,823.51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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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05,548,850.83 64,536,823.51
负债和 所 有 者权 益总 计
305,896,031.58 64,562,543.25
注:1. 报告 截止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000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305,548,850.83
份。 其 中北 信瑞 丰宜 投宝 货币市 场基 金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 1,844,550.05
份;北 信瑞 丰宜 投宝 货币 市场基 金 B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 元 ,基 金份 额总 额 303,704,300.78
份。2014 年12 月 31 日, 基金份 额净 值 1.000 元, 基金份 额总 额 64,536,823.51 份 。 其 中北 信瑞
丰宜投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A 类基金 份额 净 值1.000 元 , 基金 份额 总额129,067.03 份; 北信 瑞丰 宜 投
宝货币 市场 基 金B 类 基金 份额净 值 1.000 元, 基金 份额总 额 64,407,756.48 份。
2.本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 期间 为 2015 年度和 2014 年 11 月 20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北信 瑞丰 宜投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1 月20 日(基
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619,979.33 501,593.62
1.利息 收入
4,470,749.90 501,593.62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069,979.69 501,593.62
债券利 息收 入
129,623.73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271,146.48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37,784.96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37,784.96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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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11,444.47 -
减: 二、费用
861,323.03 41,426.97
1.管 理人 报酬
450,426.65 29,921.43
2.托 管费
100,094.82 6,649.20
3.销 售 服 务费
24,209.42 1,125.54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286,592.14 3,730.8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3,758,656.30 460,166.65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3,758,656.30 460,166.65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北信 瑞丰 宜投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64,536,823.51 - 64,536,823.51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3,758,656.30 3,758,656.30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241,012,027.32 - 241,012,027.3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640,512,024.77 - 2,640,512,024.77
2. 基金 赎回 款 -2,399,499,997.45 - -2,399,499,997.45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3,758,656.30 -3,758,656.30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05,548,850.83 - 305,548,850.83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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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1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 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04,031,039.45 - 204,031,039.45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460,166.65 460,166.65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139,494,215.94 - -139,494,215.94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579,054.13 - 579,054.13
2. 基金 赎回 款 -140,073,270.07 - -140,073,270.07
四 、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460,166.65 -460,166.65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64,536,823.51 - 64,536,823.51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朱彦______
______ 郭亚______
____ 孟曦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计 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 证监 会”) 证 监基 金 字[2014] 第 1124 号 《关 于 准予北 信瑞 丰宜 投宝 货币 市场基 金注 册的 批
复》核准, 由 北信瑞丰 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和《 北信瑞丰
宜投宝货币市 场基金基 金 合同》负责公 开募集。 本 基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 存 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
立募集不包括认 购资金利 息共募集 204,031,035.02 元,业经中喜 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中喜验 字(2014) 第 0246 号 验资报 告予 以验 证。 经向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 《 北信 瑞 丰宜投 宝货 币市 场
基金基 金合 同》 于2014 年11 月20 日正 式生 效,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204,031,039.45
份基金 份额 , 其 中认 购资 金利息 折 合4.43 份 基金 份 额。 本 基 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北信 瑞丰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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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根据投 资者认购 、 申购本基金的 金额,对 投 资者持有的基 金份额按 照 不同的费率计 提
销售服 务费 用 , 因 此形 成 不同的 基金 份额 类别 。 两 类基金 份额(A 类、B 类)单 独设置 基金 代码 , 并
分别公 布每 万份 基金 净收 益和 7 日年 化收 益率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货币市 场基金管理暂 行规定》 和 《北信瑞丰宜 投
宝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合 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 的 投资范围为现 金;通知 存 款;短期融 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 ;一年以 内(含 一年)的银行 定期存款 、大 额存单;期 限在一年 以内( 含一年)的债 券回
购;一 年以 内( 含一 年)的 中央银 行票 据;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含 397 天) 以内 的债券 、资 产支 持 证
券、中期票据 以及法律 法 规或中国证监 会、中国 人 民银行认可的 其他具有 良 好流动性的 货币市场
工具。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为 按税 后计 算的 中国 人民银 行公 布的 人民 币活 期存款 基准 利率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北 信瑞 丰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2016 年3 月25 日批 准报 出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 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北信 瑞丰 宜投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合 同》 和在 财务 报表 附注 7.4.4 所列 示的 中国 证监会 、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发布的 有关 规定 及 允
许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2015 年 度和2014 年11 月20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止期 间的 财务
报表符 合企 业 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真实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基 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2015 年度 和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 值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本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 间为 2015 年度
和2014 年11 月20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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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 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债券投资 分类为以 公 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
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 益 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 表 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 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其 他各 类应 付款 项等 。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对于取得债券 投资支付 的 价款中包含的 债券起息 日 或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 止 的利息,单 独确认为
应收项 目。 应收 款项 和其 他金融 负债 的相 关交 易费 用计入 初始 确认 金额 。
债券投资按票 面利率或 商 定利率每日计 提应收利 息 ,按实际利率 法在其剩 余 期限内摊销其 买
入时的溢价或 折价;同 时 于每一计价日 计算影子 价 格,以避免债 券投资的 账 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的
差异导致基金 资产净值 发 生重大偏离。 对于应收 款 项和其他金融 负债采用 实 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
本进行 后续 计量 。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 量 的合同权利 终
止;(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 金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 已转 移,虽然本基 金既没有 转 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 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
险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时, 其 账面价值与收 到的对价 的 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当 金融负债的现 时
义务全部或部 分已经解 除 时,终止确认 该金融负 债 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 终 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
值与支 付的 对价 之间 的差 额,计 入当 期损 益。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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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为了避免债券 投资的账 面 价值与公允价 值的差异 导 致基金资产净 值发生重 大 偏离,从而对 基
金持有人的利 益产生稀 释 或不公平的结 果,基金 管 理人于每一计 价日采用 债 券投资的公 允价 值计
算影子价格。 当基金资 产 净值与影子价 格的偏离 达 到或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 的 0.25% 时, 基金管 理
人应根 据风 险控 制的 需要 调整组 合, 使基 金资 产净 值更能 公允 地反 映基 金资 产价值 。
计算影 子价 格时 按如 下原 则确定 债券 投资 的公 允价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 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值 。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 活跃市 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 普遍认 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易 价格 验证 具
有可靠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 易 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 ,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参
数。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时,金 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基金 份额所 募集 的总 金额 。 每 份基金 份额 面值 为1.00 元 。 由于 申购 和赎
回引起的实收 基金变动 分 别于基金申购 确认日及 基 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 述 申购和赎回 分别包括
基金转换所引 起的转入 基 金的实收基金 增加和转 出 基金的实收基 金减少, 以 及因类别调 整而引起
的A 、B 类 基金 份额 之间 的 转换所 产生 的实 收基 金变 动。
7.4.4.8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债券投资在持 有期间按 实 际利率计算确 定的金额 扣 除在适用情况 下由债券 发 行企业代扣代 缴
的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利 息收 入。
债券投资处置 时其处置 价 格扣除相关交 易费用后 的 净额与账面价 值之间的 差 额确认为投资 收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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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7.4.4.9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0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每 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 分 配权。当日申 购的基金 份 额自下一个工 作日起享 有 基金的收益分 配
权益 ; 当 日赎 回的 基金 份额 自下一 工作 日起 , 不享 有基 金的收 益分 配权 益 。 本 基金 以份额 面 值1.00
元固定 份额 净值 交易 方式 , 每日 进行 收益 计算 并分 配时, 每日 收益 支付 方式 采用红 利再 投资(即红
利转基 金份 额) 方式 ,投 资 人可通 过赎 回基 金份 额获 得现金 收益 。
7.4.4.11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 告分 部并 披露 分部 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 本基金内 同 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组成 部 分:(1) 该 组成部分 能够 在日常活 动中 产
生收入、发生 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能 够 定期评价该组 成部分的 经 营成果,以决 定向其
配置资源、评 价其业绩 ;(3) 本基金能 够取得该 组成 部分的财务状 况、经营 成 果和现金流量 等有
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 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 的 经济特征,并 且满足一 定 条件的,则 合并为一
个经营 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计算影子价格 过
程中确 定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在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品 种,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 净值 计价 有关事 项的 通知 》 采 用估 值 技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本基金持有的 银行间同 业 市场债券按现 金流量折 现 法估值,具体 估值模型 、 参数及结果 由中央国
债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独立提 供。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发生 会计政 策变 更事 项。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发生 会计估 计变 更事 项。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发生 会计差 错更 正事 项 。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及其 他相 关财 税法规 和实 务操 作,
主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征 收营 业税 。 基 金买 卖 债券的 差价 收
入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包括 买卖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 及其他 收入 ,
暂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北 信 瑞 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北 信 瑞 丰
基金”)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
海浦东 发展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北京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莱州瑞 海投 资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 无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的交 易。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450,426.65 29,921.43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5,493.25 4.03
注:1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北 信瑞丰 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按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0.27% 的 年费 率计 提,
逐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付 。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0.27%/ 当年 天 数。
2、 客户 维护 费是 指 基 金管 理人与 基金 销售 机构 约定 的用以 向基 金销 售机 构支 付客户 服务 及销 售 活
动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该 费用从基金管 理人收取 的 基金管理费中 列支,不 属 于从基金资 产里列支
的费用 项目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00,094.82 6,649.20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上 海 浦东发展银行 的托管费 按 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0.06% 的年费率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 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 托管费 =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X 0.06% / 当年
天数。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北信瑞 丰宜 投宝
A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B 合计
北信瑞 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627.46 16,275.98 17,903.44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合计 1,627.46 16,275.98 17,903.44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北信瑞 丰宜 投宝
A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B 合计
北信瑞 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1.39 1,107.26 1,118.65
合计 11.39 1,107.26 1,118.65
注:支付基金 销售机构 的 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基 金 资产净值的约 定年费率 计 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底,按月支 付给北信 瑞 丰基金,再由 北信瑞丰 基 金计算并支付 给各基金 销 售机构。A 类基金份
额和B 类基 金份 额约 定的 销售服 务费 年费 率分 别 为0.25% 和 0.01% 。其 计算 公 式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约定 年费 率 / 当 年天 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31,803,191.78 - - - -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 - - -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 A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 B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15,020,032.14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15,020,032.14
期末 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1 月 20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 A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 B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4
年11 月20 日 ) 持有 的基 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注:1. 期 间申 购总 份额 含 红利再 投份 额, 期间 赎回 总份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2. 基金管理 人北信瑞 丰基 金在本年度申 购/赎回本 基 金的交易委托 北信瑞丰 基 金直销中心 办理,
无申购 和赎 回费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方 投资 本金 的情 况。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 活期存款
5,427,187.32 213,374.82 398,356.04 43,580.81
注:本 基金 的活 期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保 管, 按活 期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本基 金未 发生 承销 期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况 。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注:本 报告 期间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本 基金 未发 生其 他需要 说明 的关 联交 易事 项。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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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 期 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 限 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暂 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证券。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注: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无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余 额, 故未 存在 作为 抵押的 债券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 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无
属于第 一层 次的 余额 ,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 为9,996,124.60 元, 无属于 第三 层次的 余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无 第一 、第 二或 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ii)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 上年度可 比 期间持有的以 公允价值 计 量的金融工具 的公允价 值 所属层次未发 生
重大变 动。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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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5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9,996,124.60 3.27
其中: 债券 9,996,124.60 3.27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40,000,450.00 45.7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55,736,711.13 50.91
4 其他各项 资产 162,745.85 0.05
5 合计 305,896,031.58 100.00
8.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债券 回购 融资 情况 。
8.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1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 明
注:本 报告 期内 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未 超 过120 天。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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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96.79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3.27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100.06 -
8.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996,124.60 3.27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 -
8 其他 - -
9 合计 9,996,124.60 3.27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8.5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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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11530005 15 中 海运
SCP005
100,000 9,996,124.60 3.27
8.6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440%
报告期 内 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816%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152%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
8.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8.1 本 基金 计价采 用摊 余成本 法, 即估值 对象 以买入 成本 列示, 按票 面利率 或商
定 利率 并考虑 其买 入时的 溢价 与折价 ,在 其剩余 期限 内按照 实际 利率法 每日 计
提 损益 。本基 金通 过每日 分红 使基金 份额 净值维 持在 1.0000 元。
8.8.2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未持 有剩 余期限 小于397 天 但剩 余存续 期超 过397 天的 浮动
利 率债 券 。
8.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 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 期内 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 立案 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 到公 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
8.8.4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44,502.57
4 应收申 购款 18,243.28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62,745.85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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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北信
瑞丰
宜投
宝 A
12,095 152.51 1,086,609.00 58.91% 757,941.05 41.09%
北信
瑞丰
宜投
宝 B
5 60,740,860.16 303,704,300.78 100.00% 0.00 0.00%
合计 12,100 25,251.97 304,790,909.78 99.75% 757,941.05 0.25%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 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北信瑞 丰宜
投宝A
3,855.80 0.21%
北信瑞 丰宜
投宝B
0.00 0.00%
合计
3,855.80 0.00%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A 0~10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B 0
合计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A
0~10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B
0
合计
0~10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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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A 北信瑞 丰宜 投 宝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11 月 20 日 ) 基金
份额总 额
31,039.45 204,000,000.0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29,067.03 64,407,756.48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84,277,128.39 2,556,234,896.38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82,561,645.37 2,316,938,352.08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844,550.05 303,704,300.78
注:上 述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投 资和 转换 转入 份额 ,总赎 回份 额含 转换 转出 份额。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经托管 人决 定, 邓 从国 同 志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 担 任资产 托管 与养 老金 业务 部总经 理职 务 。
自 2016 年 1 月起 ,公 司 更新了 组织 架构 并调 整部 门名称 , 聘 任刘 长江 同志 为资产 托管 部 总
经理。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没 有涉 及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基 金投 资策 略未 发生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应支 付给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的 报酬 为人民 币 70000
元。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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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托 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没 有受 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山证券 1 - - - - 新增
注:① 为了 贯彻 中国 证监 会的有 关规 定, 我公 司制 定了选 择券 商的 标准 ,即 :
ⅰ经营 行为 规范 ,在 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ⅱ公司 财务 状况 良好 。
ⅲ有良 好的 内控 制度 ,在 业内有 良好 的声 誉。
ⅳ有较强的研 究能力, 能 及时、全面、 定期提供 质 量较高的宏观 、行业、 公 司和证券市 场研究报
告,并 能根 据基 金投 资的 特殊要 求, 提供 专门 的研 究报告 。
ⅴ建立 了广 泛的 信息 网络 ,能及 时提 供准 确的 信息 资讯和 服务 。
②券商 专用 交易 单元 选择 程序:
ⅰ对交 易单 元候 选券 商的 研究服 务进 行评 估
本基金管理人 组织相关 人 员依据交易单 元选择标 准 对交易单元候 选券商的 服 务质量和研 究实力进
行评估 ,确 定选 用交 易单 元的券 商。
ⅱ协议 签署 及通 知托 管人
本基金 管理 人与 被选 择的 券商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并 通知 基金 托管 人。
③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新 增中山 证 券 1 个 交易 单元 。本基 金与 托管 在同 一托 管行的 公司 其他 基 金
共用交 易单 元。
④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 付情 况。
11.7.2 基 金租 用 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北信瑞丰宜投宝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中山证券 - - 406,400,000.00 100.00% - -
注:① 为了 贯彻 中国 证监 会的有 关规 定, 我公 司制 定了选 择券 商的 标准 ,即 :
ⅰ经营 行为 规范 ,在 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ⅱ公司 财务 状况 良好 。
ⅲ有良 好的 内控 制度 ,在 业内有 良好 的声 誉。
ⅳ有较强的研 究能力, 能 及 时、全面、 定期提供 质 量较高的宏观 、行业、 公 司和证券市 场研究报
告,并 能根 据基 金投 资的 特殊要 求, 提供 专门 的研 究报告 。
ⅴ建立 了广 泛的 信息 网络 ,能及 时提 供准 确的 信息 资讯和 服务 。
②券商 专用 交易 单元 选择 程序:
ⅰ对交 易单 元候 选券 商的 研究服 务进 行评 估
本基金管理人 组织相关 人 员依据交易单 元选择标 准 对交易单元候 选券商的 服 务质量和研 究实力进
行评估 ,确 定选 用交 易单 元的券 商。
ⅱ协议 签署 及通 知托 管人
本基金 管理 人与 被选 择的 券商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并 通知 基金 托管 人。
③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新 增中山 证 券 1 个 交易 单元 。 本基 金与 托管 在同 一托 管行的 公司 其他 基 金
共用交 易单 元。
④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 付情 况。
11.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偏离度 绝对 值超 过0.5% 的 情况。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