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所持牧原股份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天 弘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基 金所 持 “ 牧原 股份 ” 估 值方 法 调 整的 提示 性公 告 根据中国 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 监会公告[2008]38 号 )、中国 证券 业协会 基 金估值工 作小 组《关 于 停牌股票估 值的参考方法》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 基金行 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 13 号)的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6 年 4 月 5 日起,对 停牌股 票 牧原 股份(证 券代码: 002714),旗下 基金采 用“指 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 AM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自上述股票复牌 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 届时 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 资 者如 有疑 问可 登陆我 公 司官 方网 站(www.thfund.com.cn ) 或拨打 我 公 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10-9999)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 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