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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债券(510080)

长盛债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26日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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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5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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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0080
前端交易代码
510080
后端交易代码
5110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10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3,856,759.6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将运用增强的指数化投
资策略,在力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当
期收益和超过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各类资产进行
合理配置。通过指数化债券投资策略确保债券资产的
长期稳定增值,同时运用一些积极的、低风险的投资
策略来提高债券投资组合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92%+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
数收益率×8%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
均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叶金松 林葛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060069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
62350088
95599
传真
010-82255988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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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778,368.32 21,175,639.14 15,210,647.39
本期利润
7,644,097.54 48,431,592.60 4,742,713.1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52 0.3140 0.020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42% 32.84% 1.1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032 0.2179 0.045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2,577,316.63 170,164,257.31 221,898,881.0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243 1.5034 1.1317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80% 0.25% 2.82% 0.15% -0.02% 0.10%
过去六个月
1.56% 0.34% 1.88% 0.23% -0.32% 0.11%
过去一年
4.42% 0.60% 7.08% 0.22% -2.66% 0.38%
过去三年
40.33% 0.47% 22.58% 0.19% 17.75% 0.28%
过去五年
30.95% 0.40% 29.06% 0.16% 1.89% 0.2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15.33% 0.37% 79.16% 0.17% 136.17% 0.20%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92%+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8%。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本基金为增强性指数化债券型投资基金,对目标指数的投资在资产
配置中最低比例为64%,股票资产配置最高比例为16%,现金持有最低比例为3%。由于本基金主
要投资于债券,股票投资是作为增强型投资提高收益的一种手段,预计股票投资比例的平均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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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因此将基金业绩比较设定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92%+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
×8%。目前投资人可以通过登录中信证券研究网获取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和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
的相关信息。如果中信指数体系信息发布渠道增加,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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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
度
每10份基金份额
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5 0.440 1,933,838.20 3,036,778.39 4,970,616.59 
2014 - - - - 
2013 - - - - 
合计
0.440 1,933,838.20 3,036,778.39 4,970,616.59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
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
圳,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郑州、杭州、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北京分别设有子
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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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
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5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
理四十二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
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马文祥
本基金基金
经理,长盛
同禧信用增
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长盛双月红
1年期定期
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
副总监。
2014年
9月10日
-
12年
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
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
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农业银行
主任科员,工银瑞信企业年金
基金经理、工银瑞信信用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8月加
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长盛中
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
金(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
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双月红
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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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
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
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
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
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
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
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
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
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
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报告期内行情回顾
回顾2015年,经济增速有所下滑,通胀处于较低水平;货币政策方面,央行进行了多次降
准降息,资金面呈现持续宽松局面,债券市场总体上仍处于牛市进程中。尤其是下半年以来,受
股市连续大跌及新股发行暂停等因素影响,大规模资金由权益市场流入债券市场,各债券品种收
益率均呈现趋势性下行走势。利率债方面,收益率曲线陡峭化下行,10年与1年国开债期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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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由年初的12bp走阔至年末的73bp,十年国债和十年国开债收益率均下行至2009年初的历史
低位;信用债方面,收益率曲线整体下行,受信用风险加速暴露及流动性等因素影响,高评级信
用债收益率下行幅度明显大于中低评级信用债。
货币市场方面,受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引导利率下行及降准降息等宽松货币政策影响,市场流
动性总体保持宽松局面,各中短期限Shibor利率及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总体大幅下行,并维
持在较低水平。
权益资产方面,股市整体呈现持续上涨后快速下跌的过山车行情。年初至六月中旬,增量资
金加速流入股市,券商两融规模不断创新高,市场成交量巨幅放大,A股市场呈现快速上涨的牛
市行情,上证综指最高上涨至5178点;但六月中旬到九月,受杠杆配资监管的加强、新股发行
加速以及恐慌情绪等因素影响,A股市场连续大幅下挫,上证综指最低下探至2850点,市场成
交量大幅萎缩;十月至年末,股市呈现震荡反弹走势。可转债方面,年初至6月初,可转债弹性
有所下降,跟随正股上涨能力降低;6 月中旬以来,存量可转债呈快速下跌后震荡调整走势。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稳健操作思路,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重点配置中短期信用债,
保持组合流动性,适度参与利率品种的交易性机会。同时,把握权益市场机会,优选股票和可转
债,择机进行波段操作,提升组合收益;虽然在股市大跌前我们已降低了权益资产的投资比重,
但市场的巨幅调整仍然对组合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24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42%,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7.0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在经济调结构背景下,受去产能、工业品价格低迷、内外需不足等多重因素
影响,国内经济仍面临一定下行压力;另外,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较低的通胀水平以及旺盛的
配置需求预计将继续为债市提供有利支撑。但同时也要密切关注财政政策加码、人民币贬值压力
对货币政策的制约、美联储加息预期、信用风险爆发、利率债供给冲击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在流动性相对充裕和配置需求较强的局面下,我们依然看好中短期债券的表现;对于长期债
券品种,总体持谨慎乐观态度,需要在波动中寻找机会,这种波段性的操作机会可能在于人民币
汇率暂稳、稳增长压力和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压力下货币政策的继续放松,以及稳增长效果低于预
期和经济增速进一步下行的预期。信用债配置方面,我们将严控信用风险,规避产能过剩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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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评级信用债以及财政实力偏弱地区的城投债。同时,我们也将密切关注权益市场变化以及转债
个券可能存在的条款博弈机会,择机进行波段操作,以提升组合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
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
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
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和督察长(担任估值小组副组长)、权益投
资部、风险管理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业务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估值小组,负责
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
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
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
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
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
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
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中对基金利润分配
原则的约定,本基金于2016年1月15 日对2015年度利润进行了分配,分配金额为
2,934,073.49元。
本基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777,966.10元,未分配利润已实
现部分为29,777,966.10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8,942,590.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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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
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XX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年 12月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
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托管人认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
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陈玲、沈兆杰2016年3月22日对本
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
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2022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查看
审计报告全文,应阅读本年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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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411,841.92 9,838,646.26
结算备付金
537,617.49 2,751,164.60
存出保证金
378,964.53 331,530.2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9,089,291.54 205,064,974.60
其中:股票投资
9,991,259.54 27,136,737.0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9,098,032.00 177,928,237.5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639,165.66 -
应收利息
2,649,075.98 2,781,861.8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8,547.91 124,405.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49,724,505.03 220,892,583.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2,200,000.00 43,499,983.4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001,016.36
应付赎回款
324,583.43 363,647.52
应付管理人报酬
71,927.19 103,159.32
应付托管费
19,180.59 27,509.1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01,970.17 82,753.71
应交税费
4,354,204.85 4,354,204.85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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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983.88 1,704.4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338.29 294,347.37
负债合计
37,147,188.40 50,728,326.0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3,856,759.68 113,187,102.80
未分配利润
38,720,556.95 56,977,154.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577,316.63 170,164,257.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9,724,505.03 220,892,583.39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5243元,基金份额总额73,856,759.68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10,127,483.37 54,338,916.94
1.利息收入
5,744,563.49 11,875,549.8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91,610.83 281,893.94
债券利息收入
5,541,512.63 11,569,495.5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440.03 24,160.3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2,495,603.39 15,187,322.2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646,112.91 8,068,857.3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3,725,574.38 7,029,784.8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23,916.10 88,680.0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8,134,270.78 27,255,953.4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1,587.27 20,091.41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31 页
减:二、费用
2,483,385.83 5,907,324.34
1.管理人报酬
1,019,801.63 1,391,329.75
2.托管费
271,947.18 371,021.35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22,694.07 289,202.33
5.利息支出
392,022.95 3,492,575.9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92,022.95 3,492,575.91
6.其他费用
176,920.00 363,195.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7,644,097.54 48,431,592.6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7,644,097.54 48,431,592.6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13,187,102.80 56,977,154.51 170,164,257.3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7,644,097.54 7,644,097.5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39,330,343.12 -20,930,078.51 -60,260,421.6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537,667.69 11,934,077.77 35,471,745.46
2.基金赎回款
-62,868,010.81 -32,864,156.28 -95,732,167.0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4,970,616.59 -4,970,616.5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73,856,759.68 38,720,556.95 112,577,316.6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31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96,069,819.23 25,829,061.78 221,898,881.0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48,431,592.60 48,431,592.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82,882,716.43 -17,283,499.87 -100,166,216.3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807,674.24 4,679,752.16 28,487,426.40
2.基金赎回款
-106,690,390.67 -21,963,252.03 -128,653,642.7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13,187,102.80 56,977,154.51 170,164,257.3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周兵______














______杨思乐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0号《关于同意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 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 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 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 2003年10月25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 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924,036,786.9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 道验字(2003)第1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募集期内产生的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51,897.05份 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投资者基金账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31 页 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 上市的各类债券、股票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作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主 要投资于各类债券品种,品种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券。本基金对目标指 数的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最低为64%,股票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超过16%。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92%+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8%。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 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 除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 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31 页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 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 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 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31 页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国元证券 253,368,249.50 63.97% 125,150,392.61 66.89%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国元证券 345,730,176.46 83.03% 370,752,244.79 66.57%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 例 国元证券 2,883,300,000.00 95.69% 6,466,800,000.00 62.96%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232,161.48 63.86% 42,327.34 41.51%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31 页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113,936.49 66.89% 53,080.48 64.28%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 务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 1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019,801.63 1,391,329.7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269,376.21 327,803.2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公司 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5%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 1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71,947.18 371,021.35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31 页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行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行 - - - - 29,100,000.00 15,163.89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年12月 31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29,937,118.12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29,937,118.12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4,411,841.92 147,641.40 9,838,646.26 188,726.5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31 页 7.4.9 期末( 2015年12 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300036 超图软件 2015年 10月30日 重大事项 停牌 43.18 2016年 1月15日 35.11 22,520 746,524.20972,413.60 - 注:本基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 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32,200,000.00元,于2016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 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9,018,845.94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00,070,445.6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31 页 12月31日: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74,974,974.6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30,090,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本基金于2015年3月24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 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 允价值(附注7.4.5.2),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年12月 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9,991,259.54 6.67 其中:股票 9,991,259.54 6.67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31 页 2 固定收益投资 99,098,032.00 66.19 其中:债券 99,098,032.00 66.1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949,459.41 3.31 7 其他各项资产 35,685,754.08 23.83 8 合计 149,724,505.03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913,474.00 3.4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544,734.00 0.48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972,413.60 0.86 J 金融业 2,191,241.60 1.95 K 房地产业 1,390,914.00 1.2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78,482.34 0.87 S 综合 - -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31 页 合计 9,991,259.54 8.88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142 宁波银行 105,400 1,634,754.00 1.45 2 600730 中国高科 79,800 1,390,914.00 1.24 3 600118 中国卫星 26,100 1,110,294.00 0.99 4 300133 华策影视 32,846 978,482.34 0.87 5 300036 超图软件 22,520 972,413.60 0.86 6 600893 中航动力 18,300 824,049.00 0.73 7 000777 中核科技 24,900 781,611.00 0.69 8 601211 国泰君安 23,284 556,487.60 0.49 9 601985 中国核电 57,100 544,734.00 0.48 10 601989 中国重工 56,800 533,920.00 0.47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 http://www.csfunds.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166 兴业银行 12,517,212.00 7.36 2 000528 柳





工 11,018,900.00 6.48 3 601398 工商银行 9,862,560.00 5.80 4 601800 中国交建 7,517,748.85 4.42 5 601988 中国银行 7,251,904.80 4.26 6 601018 宁波港 7,055,777.00 4.15 7 000777 中核科技 6,270,197.00 3.68 8 601601 中国太保 5,783,067.00 3.40 9 000733 振华科技 5,086,891.00 2.99 10 601939 建设银行 4,947,410.00 2.91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31 页 11 000625 长安汽车 4,870,298.00 2.86 12 600150 中国船舶 4,700,892.00 2.76 13 601727 上海电气 4,609,767.00 2.71 14 601872 招商轮船 4,141,063.00 2.43 15 000776 广发证券 3,981,050.00 2.34 16 600730 中国高科 3,864,935.00 2.27 17 601992 金隅股份 3,760,582.00 2.21 18 600118 中国卫星 3,682,489.86 2.16 19 000024 招商地产 3,545,475.00 2.08 20 002142 宁波银行 3,542,210.00 2.08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528 柳





工 15,110,154.11 8.88 2 601398 工商银行 12,840,023.20 7.55 3 601166 兴业银行 12,742,773.32 7.49 4 601800 中国交建 9,661,150.42 5.68 5 601601 中国太保 8,218,581.40 4.83 6 601988 中国银行 7,925,465.88 4.66 7 601018 宁波港 7,394,867.00 4.35 8 601939 建设银行 6,375,274.00 3.75 9 000777 中核科技 5,582,563.00 3.28 10 000625 长安汽车 5,333,018.00 3.13 11 000024 招商地产 5,220,916.00 3.07 12 601872 招商轮船 4,802,729.00 2.82 13 601225 陕西煤业 4,763,280.50 2.80 14 000733 振华科技 4,643,795.40 2.73 15 000002 万


科A 4,610,182.00 2.71 16 601336 新华保险 4,553,997.00 2.68 17 600271 航天信息 4,529,928.00 2.66 18 601727 上海电气 4,405,289.10 2.59 19 000776 广发证券 4,279,577.75 2.51 20 600150 中国船舶 4,077,641.00 2.40 21 601992 金隅股份 3,988,343.00 2.34 22 000731 四川美丰 3,617,492.45 2.13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31 页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93,542,351.5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14,611,354.53 注:本项中8.4.1、8.4.2和8.4.3表中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 (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8,056,000.00 7.1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5,345,538.50 22.5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5,345,538.50 22.51 4 企业债券 55,193,493.50 49.0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0,503,000.00 9.3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9,098,032.00 88.0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233 11国开33 200,000 19,960,000.00 17.73 2 1382109 13成渝MTN1 100,000 10,503,000.00 9.33 3 112150 12银轮债 100,000 10,259,000.00 9.11 4 010213 02国债⒀ 80,000 8,056,000.00 7.16 5 112120 12联发债 70,000 7,221,900.00 6.4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31 页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中国高科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通字15046号)。因公司涉嫌未披露关联方交易等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正积极配 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30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将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决定。本基金做出如下说明: 中国高 科原有主业为房地产,现积极布局高等职业教育及相关产业,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基于相关研 究,本基金判断,公司正处于调查阶段,如果有处罚也是历史违规的处罚,而公司已经积极进行 整改,对公司现在的内在投资价值影响较小。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该公司的沟通,密切关注 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等公司基础性建设问题的合规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 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31 页 1 存出保证金 378,964.5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639,165.6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649,075.98 5 应收申购款 18,547.9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5,685,754.08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300036 超图软件 972,413.60 0.86 重大事项停牌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7,192 10,269.29 907,705.57 1.23% 72,949,054.11 98.7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31 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 年10 月25 日 )基金份额总额 925,088,683.9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3,187,102.8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3,537,667.69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2,868,010.8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3,856,759.68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林培富、王宁、蔡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孙杰、刁俊东为公司高管人员。以上三名副总经理于2015年4月22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公司已及时 向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11.2.2 基金经理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曾变动。 11.2.3 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无。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31 页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应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50,000.00元,已连续为 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13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国元证券 1 253,368,249.50 63.97% 232,161.48 63.86% - 中山证券 1 127,132,233.55 32.10% 117,187.51 32.23% - 安信证券 1 15,603,400.50 3.94% 14,205.42 3.91%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元证券 345,730,176.46 83.03%2,883,300,000.00 95.69% - - 中山证券 70,551,362.54 16.94% 101,800,000.00 3.38% - - 安信证券 116,226.02 0.03% 28,000,000.00 0.93% - -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 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31 页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 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 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 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 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 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 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序号 证券公司名称 交易单元所属市场 数量 1 安信证券


深圳 1 4、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均为共用交易单元。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