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天弘弘运宝A(001386)

天弘弘运宝: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1 页 共 32 页 
 
 
 
 
 
 
天弘弘运 宝货币市场基金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12月31 日 
 
 
 
 
 
 
 
 
 
 
 
 
 
 
 
 
 
 
 
 
 
 
 
 
基金管理 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送出日期 :2016 年3月30日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2 页 共 32 页 §1


重 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 月14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5年8月13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3 页 共 32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弘弘运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13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8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2,265,209.3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弘运宝货币A 天弘弘运宝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386 00139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202,264,200.29份 1,009.02份 2.2 基 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 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采用投资组合平 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 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投资, 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稳定的 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2.3 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4 页 共 32 页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童建林 张巍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571-87138521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zhang_wei@hzbank.com.c 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 4008888508 传真 022-83865569 0571-86475525 2.4 信 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 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t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 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 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12月31 日 天弘弘运宝货币A 天弘弘运宝货币B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50,008.68 7.52 本期利润 1,750,008.68 7.52 本期净值收益率 0.8731% 0.751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2,264,200.29 1,009.0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注:1 、本 基金 无持 有人 认 购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2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 费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 为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由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采用 摊 余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为零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和 本期 利润 的金额 相等 。 3 、本 基金 的利 润分 配是 按 日结转 份额 。 4 、本 基金 合同 自2015 年8 月13 日 起生 效, 报告 期为2015 年8 月13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3.2 基 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 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5 页 共 32 页 阶段 (天弘弘运宝货币A)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5809 % 0.0005 % 0.0895 % 0.0000 % 0.4914 % 0.0005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5年08月13 日-2015 年12月31日) 0.8731 % 0.0007 % 0.1372 % 0.0000 % 0.7359 % 0.0007 % 阶段 (天弘弘运宝货币B)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902 % 0.0005 % 0.0895 % 0.0000 % 0.4007 % 0.0005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5年08月13 日-2015 年12月31日) 0.7512 % 0.0006 % 0.1372 % 0.0000 % 0.6140 % 0.0006 % 注: 天弘 弘运 宝货 币市 场 基金业 绩比 较基 准 : 活 期 存款利 率 (税 后 ) 。 本基 金定位 为现 金管 理工 具, 注重基 金资 产的 流动 性和 安全性 ,因 此采 用活 期存 款利率 (税 后) 作为 业绩 比较基 准。 活期 存款 利 率由中 国人 民银 行公 布, 如果活 期存 款利 率或 利息 税发生 调整 ,则 新的 业绩 比较基 准将 从调 整当 日 起开始 生效 。 3.2.2 自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 比较 天弘弘运 宝货币A 累计净值 收益率 与业绩 比 较基准收 益率历 史走势 对 比图 (2015年8 月13日-2015 年12月31日)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6 页 共 32 页 天弘弘运宝货币A 业绩比较基准 2015-08-13 2015-09-02 2015-09-22 2015-10-12 2015-11-01 2015-11-21 2015-12-11 2015-12-31 0.8% 0.7% 0.6% 0.5% 0.4% 0.3% 0.2% 0.1% 0% 天弘弘运 宝货币B 累计净值 收益率 与业绩 比 较基准收 益率历 史走势 对 比图 (2015年8 月13日-2015 年12月31日) 天弘弘运宝货币B 业绩比较基准 2015-08-13 2015-09-02 2015-09-22 2015-10-12 2015-11-01 2015-11-21 2015-12-11 2015-12-31 0.7% 0.6% 0.5% 0.4% 0.3% 0.2% 0.1% 0% 注:1 、本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8月13 日 生效 ,本 基金 合 同生效 起至 披露 时点 不满1 年。 2 、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之 日起6个 月内 使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的 有关 约定 。 本基金 的建 仓期 为2015 年8 月13日-2016 年2 月12 日, 截止报 告日 本基 金仍 处于 建仓期 。 3.2.3 自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基金 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7 页 共 32 页 天弘弘运宝货币A 业绩比较基准 2015 年 0.8% 0.7% 0.6% 0.5% 0.4% 0.3% 0.2% 0.1% 0% 天弘弘运宝货币B 业绩比较基准 2015 年 0.7% 0.6% 0.5% 0.4% 0.3% 0.2% 0.1% 0% 注: 本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8 月13日 生效 。 基金 合同 生 效当年2015 年的 净值 收益 率按照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当年的 实际 存续 期计 算, 不按整 个自 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 况 天弘弘运宝货币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 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 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5 年 1,750,008.68 - - 1,750,008.68 无 合计 1,750,008.68 - - 1,750,008.68 无 天弘弘运宝货币B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备注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8 页 共 32 页 式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 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2015 年 7.52 - - 7.52 无 合计 7.52 - - 7.52 无 注:本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8 月13日 生效 。 §4


管 理人报告 4.1 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4]164 号文批准, 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金为5.143 亿元人民币, 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46只基金: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周期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 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 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 基金、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余额 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通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季加利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沪深300 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 金、 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9 页 共 32 页 券投资基金、 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创业板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 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 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 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 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鑫安宝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登峰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5 年8月 - 6年 男,经济学硕士。历任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 2012年加盟本公司,历任 固定收益研究员 等。 注:1 、上 述任 职日 期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 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10页 共 32 页 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 严格执行 《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 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 在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和交易 执行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平交易原则。 公平交易范围包括各类投资组合、 所有投资交易品 种、 以及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及授权、 研究分析、 投 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 序, 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 针对场外网下 交易业务, 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内部场外、 网 下交易业 务的相关规定,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 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 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 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 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交易活动; 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 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 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 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 加强对投资交易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 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 未出现异常情况; 场外、 网 下业务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 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 (1 日、3 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 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 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 公平对待投资组合, 制定 《 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 对可能显 著影响市场价格、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 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 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 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 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针对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 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未发现本 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11页 共 32 页 本基 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 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2015 年, 经济基本面整体疲弱, 虽然后半段经济有一定企稳迹象, 但是弱势格局短 期内无法根本性扭转。 以基建投资扩张为核心的经济托底政策, 无法充分对冲内需快速 回落的冲击, 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延缓经济增速回落的速度, 无法扭转整体的趋势。 政策 方面, 经济下行压力大以及外汇流出加剧等因素使得货币政策依然处于宽松途 中, 央行 多次进行了降准降息等宽松操作,呵护流动性的宽松局面。资金面方面,上半年由于2 月和4 月央行连续降准, 资金利率快速下行,r007 从春节前4.9%下行至2%左右, 唯有6 月 底由于季节因素,资金利率有所上行,短融收益率也随着资金面的影响发生同样变化, 下半年汇改后,央行为了对冲外汇流出的影响,于8月和10月连续降准,同时构建利率 走廊,资金利率的稳定性显著提升,在此影响下,短融收益率也相对稳定。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 根据组合自身的特点, 进行相应的资产配置, 在确保流动性风 险的基础上, 对信用风险和久期风险进行了相应的控 制, 为持有人创造了与组合特征相 匹配的合意收益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A级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0.8731%,B级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 0.7512%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1372%。 4.5 管 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展望2016年, 基本面方面, 虽然前期稳增长政策的累积效应逐渐显现, 对经济有一 定支撑作用, 但是经济下行压力仍存, 且中央有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去产能过程 将对经济增长形成进一步冲击, 并且对CPI通胀也将形成制约, 基本面对债市仍 属利好。 政策方面, 虽然目前货币政策有转趋稳健的迹象, 但在经济杠杆率较高、 企业还本付息 压力仍大的情况下, 维持宽松基调仍是应有之义, 预计货币政策仍将维持稳健偏松态势。 资金面方面, 央行对于资金面的控制能力已经经过2015年的多重考验, 而且目前央行也 有动力维持资金面稳定, 因此2016年资金面仍将维持相对稳定的态势, 尤其是当经济下 行压力较大,央行采取进一步降息操作之后,当前相对较高的资金利率也将相应下调, 从而打开债券收益率进一步下行的空间。 除此之外, 我们认为资产稀缺的状况难以发生 根本性的扭转, 资产荒的状况依旧具有持续 性, 债市仍有增量资金入场。 综合以上因素, 债券市场行情整体仍将趋暖,总体仍不改长期牛市格局。 投资策略上, 本基金将继续秉承稳健理财的投资理念, 根据组合自身的特点, 把风 险控制放在组合管理的第一位,为持有人创造合意的收益。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12页 共 32 页 4.6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 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 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 方法、 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 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 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 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 合理, 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估值委 员会由公司分管固定收益投资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督察长、 投资总监、 分管估值 业务的IT运维总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 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 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基金会计、风险管理人员及监察稽核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 在基金估值定 价过程中, 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 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 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 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 模型、 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 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更新) 等 有关规定, 本基金每日将基金净收益分配 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该收益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4.8 报 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 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 管人报告 5.1 报 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诚信、 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损 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 配等情况 的说明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13页 共 32 页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基 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收益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 利润分配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复核和审查, 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 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 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认为其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 计报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该所出具了 “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 且在 审计报告中无强调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年 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财务报表 7.1 资 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21,935,889.79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14页 共 32 页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79,900,239.8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552,681.8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7,760.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02,426,572.13 负债和所 有者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412.63 应付托管费


13,710.03 应付销售服务费


0.31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39.8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96,000.00 负债合计


161,362.82 所有者权 益: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15页 共 32 页 实收基金 7.4.7.9 202,265,209.31 未分配利润 7.4.7.1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2,265,209.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2,426,572.13 注:1. 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1.00 元 ,天 弘弘 运宝 货币 市 场基金 份额 总额 202,265,209.31 份 , 其 中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A 级基金 份额 的份 额总 额为202,264,200.29 份 , 天 弘弘运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B 级 基金份 额的 份额 总额 为1,009.02 份。 2. 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 期间为2015 年8 月13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12 月31日 ,无 上一 年度 可比期 间( 下同) 。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8月13 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8月13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一、收入


2,139,800.43 1.利息收入


2,139,800.4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902,504.63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237,295.80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16页 共 32 页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7.4.7.18 - 减:二、 费用


389,784.23 1.管理人报酬


231,618.05 2.托管费


61,764.78 3.销售服务费


1.40 4.交易费用 7.4.7.19 - 5.利息支出


-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7.4.7.20 96,400.00 三 、 利润总额 (亏 损总额以 “-” 号填列) 1,750,016.2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 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750,016.20 7.3 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8月13 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12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200,511,768.43 - 200,511,768.43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17 页 共 32 页 值)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1,750,016.2 0 1,750,016.20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753,440.88 - 1,753,440.8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219,286.60 - 2,219,286.60








2.基金赎回款 -465,845.72 - -465,845.72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750,016. 20 -1,750,016.20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02,265,209.31 - 202,265,209.3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树强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韩海潮 — — — — — — —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薄贺龙 — — — — — — — —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 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23号《关于准予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 复》 核准, 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天弘 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 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511,764.99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 第101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 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511,768.43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44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根据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和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 书》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的金额, 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18页 共 32 页 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 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 本基金设A级、B 级 二级基金份额,二级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 年化收益率。 根据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和 《天弘 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 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 通知存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 大 额存单,短期融资券(包含超级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中央银行票据,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批准报 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2015年8月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 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分类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19页 共 32 页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 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 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 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 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 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 的利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 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 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 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 以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 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 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债券投资 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20页 共 32 页 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 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债券 投资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 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 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交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大变化,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 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 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 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技术时, 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 市场 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 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由于 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 计 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 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 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 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 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21页 共 32 页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 而赎回 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 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 式, 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结转至应付收益科目, 同时以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支 付。 7.4.4.11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 管理要求、 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 活动中产 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 成果, 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计算影 子价格过程中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 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估 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22页 共 32 页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 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 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 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 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注册登 记机构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 基金托管人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创新")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 、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 正常业 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款 订立 。


2 、2015 年 度内 ,本 基金 管 理人股 东" 内蒙 古君 正能 源 化工股 份有 限公 司" 的名 称 变更为"内 蒙古 君正 能源化 工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 3 、根 据本 基金 管理 人于2015 年2 月26 日披 露的 关于 完 成增资 扩股 相关 工商 变更 登记的 公告 ,浙 江蚂 蚁小微 金融 服务 集团 有限 公司、 新疆 天瑞 博丰 股权 投资合 伙企 业( 有限 合伙 )、新 疆天 惠新 盟股 权 投资合 伙企 业( 有限 合伙 )、新 疆天 阜恒 基股 权投 资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新疆 天聚 宸兴 股权 投 资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为本基 金管 理人 新增 股东 。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23页 共 32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231,618.0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 注: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管理 人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0.30% 的年 费率 计 提,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X0.30%/ 当年 天 数。 7.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61,764.78 注: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杭州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0.08% 的 年费 率 计提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 公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X0.08%/ 当年 天数 。 7.4.8.2.3 销售服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弘弘运宝货币A 天弘弘运宝货币B 合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1.40 1.40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24页 共 32 页 合计 - 1.40 1.40 注: 1 、B 级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 天弘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销 售服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0.25% 的 年费 率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底,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B 类 基金份 额的 基金 资产 净值X0.25%/ 当年 天数 。 2 、 本基 金A类 基金 份额 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 除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 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天弘 弘运 宝货 币A 杭州银行 201,733,344.66 99.74%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8月1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杭州银行 1,935,889.79 11,141.98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杭州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25页 共 32 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5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 资组合报告 8.1 期 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9,900,239.85 39.4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1,935,889.79 60.24 4 其他各项资产 590,442.49 0.29 5 合计 202,426,572.13 100.00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26页 共 32 页 8.2 债 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 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对于货币市场基金,只要其投资的市场(如银行间市场) 可交易,即可视为交易日。 债券正回 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有超过资产净值20%的情况。 8.3 基 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 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4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0 报告期内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 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超过120天的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99.7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 -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27 页 共 32 页 的浮动利率债 2 30天(含)—6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 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79 - 8.4 期 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5 期 末按摊余成本占 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 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8.7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 资组合报告附注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28页 共 32 页 8.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 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每日计提 损益。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 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 元。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 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 影子定价"。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 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 他公允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并按其 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 算公允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8.2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 率债券。 8.8.3 本基金投资的前 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552,681.86 4 应收申购款 37,760.63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590,442.49 8.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 文字描述部分。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29页 共 32 页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天弘弘 运宝货 币A 31,849 6,350.72 201,894,14 8.89 99.82% 370,051.40 0.18% 天弘弘 运宝货 币B 3 336.34 - - 1,009.02 100.00% 合计 31,852 6,350.16 201,894,14 8.89 99.82% 371,060.42 0.18% 注: 机 构/个 人投 资者 持有 基金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 计算中 , 针 对A、B 类分 级 基金,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 A 、B类 各自 级别 的份 额; 对合计 数,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A、B 类分 级基 金份 额的 合计数 (即 期末 基金 份 额总额 )。 9.2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天弘弘运宝货 币A 8,562.96 0.00% 天弘弘运宝货 币B 1,008.47 99.95% 合计 9,571.43 0.00% 9.3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30页 共 32 页





本报告期末未有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基金经理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情况。 §10 开 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天弘弘运宝货币A 天弘弘运宝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8月13日)基 金份额总额 200,510,767.43 1,001.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 金总申购份额 2,219,278.58 8.02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赎回份额 465,845.72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末基 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2,264,200.29 1,009.02 注:1 、本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8月13 日 生效 ; 2 、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 的基金 份额 。 §11 重 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 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31页 共 32 页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服务费6万元。截 至本报告期末,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5个月。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应支付该券 商的佣金 备 注 成交金 额 占股 票 成交 总额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 期债 券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 期债 券回 购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佣金 占当 期佣 金 总量 的比 例 中信证 券 2 - - - - - - - - 无 注:1、 基金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择 标准 为: 该证 券经 营机构 财务 状况 良好 , 各 项财务 指标 显示 公司 经 营状况 稳定 。 经营行 为规 范, 内控 制度 健全, 最近 两年 未因 重大 违规行 为 受 到监 管机 关的 处罚; 研究 实力 较强 , 能及时 、全 面、 定期 向基 金管理 人提 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 观经 济报 告、市 场分 析报 告、 行 业研究 报告 、个 股分 析报 告及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 2 、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述 标准 进行 考察 后, 确定选 用交 易席 位的 证 券经营 机构 。然 后基 金管 理人和 被选 用的 证券 经营 机构签 订交 易席 位租 用协 议。 3 、报 告期 内新 租用 的证 券 公司交 易单 元情 况: 本期新 租用 交易 单元2个 , 其中包 括: 中信 证券 深圳 交易单 元1 个、 中信 证券 上 海交易 单元1个 4 、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停止 租 用交易 单元 :无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 的情况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32页 共 32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2 影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 、2015年度内,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资本由1.8亿元人 民币增加至5.143亿元人民币,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的股 权。





2 、2015年度内,公司股东会选举井贤栋先生、卢信群先生、袁雷鸣先生、屠剑威 先生、 付岩先生、 郭树强先生、 魏新顺先生、 张军先生和贺强先生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 事, 其中井贤栋先生、 袁雷鸣先生、 屠剑威先生、 张军先生和贺强先生为新任董事; 公 司董事会选举井贤栋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





3 、2015年度内,公司住所由"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 16层" 变更为"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 号", 上述 住所变更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 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