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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活力混合A(002409)

华夏新活力混合: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华 夏新 活力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开 放日 常申购 、赎 回、转 换转出 业务 的公 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6 年 3 月 30 日 
 
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华夏新 活力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华夏新 活力 混合 
基金主 代码 00240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2 月 23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 华 夏新 活力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合 同》 、 《华夏 新活 力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 》 
申购起 始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华 夏 新活 力混合 A 华 夏 新活 力混合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2409 002410 
该分级 基金 是否 开放 申购 、 赎
回、转换 转出 业务 
是 是 
2 日 常申 购、赎 回、 转换 转出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投资人在华夏新活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出 等业务,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 新的 证券/ 期货 交易市 场、 证券/ 期货 交易所 交易 时间 变更 或 其他特殊
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 常申 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 销机构申 购 A 类基金 份额,首 次单笔最低申 购金额 为 100.00
元 (含申购费) , 追加 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 (含申购费) 。 投资 者通过直销机 2 
构申购 C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0,0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
金额为 100.00 元 (已持有 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
100.00元 )。 由于各份额类别的起始申购金额不同, 投资者在申购时须注意选择相
应的份额类别,否则可 能导致申购失败。具体 业务办理请遵循销售机 构的相关规
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申 购 C 类基金份额 时不收
取申购费。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A 类
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 以下 1.5% 
50万元 以上 (含50万元 )-200万元 以下 1.2% 
200万元 以上 (含200 万 元)-500万 元以下 0.8% 
500万元 以上 (含500 万 元) 1,000.00 元/ 笔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2016 年 3 月 31 日 C 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将按照该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确
认份额。如未来某日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如届时已开放转换转入业务)C 类
基金份额时,C 类基金份额为 0,则当日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申请将
按照该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确认份额。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 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16 年 3 月 31 日起对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 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金额应不超过 5 万元, 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
金额超过 5 万元,本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 3 
公司的相关要求。 
4 日 常赎 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0 份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 构(网点)保留的基金 份额余额不
足 100.00 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 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 在投资者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2.1 A 类基金份额赎回 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天 以内 1.5% 
7天( 含)-30天 0.75% 
30天( 含)-365 天 0.5% 
365天( 含) 以上 0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 30 天的, 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赎
回时份额持有满 30 天不满 90 天收取的赎回费,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 额的 75% 计入
基金财产;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 90 天不满 180 天收取的赎回费, 将不低于赎回
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 对赎回时份额持 有期长于 180 天( 含 180 天) 收取
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 
4.2.2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30 天以 内 0.5% 
30 天( 含) 以上 0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 30 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 转换 转出 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 转出业务时,基金转换 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将按照 本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1 日刊登的 《华夏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转 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的公告》执行。投资者 办理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 时单笔转 出申请份额限制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 基 金销 售机构 自 2016 年 3 月 31 日起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 回、转换转出业务(C 类基金份额暂不支持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上述业 务) 。 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 北京分公司、上 海 分公司、深 圳 分公司、 南京分公司、 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 司、成都分公司,设在 北京、上海、广州的投 资理财中心 以及电子交易平台。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 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 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598/7100/8698/8998 传真:010-68458698 (3)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4号双井乐成中心B 座1层102(100022) 电话:010-67718442/49 传真:010-67718470 (4)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 座 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5 传真:010-64185180 (5)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 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 (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6)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35 号(富贵园购物中心)首层东区F1-3 (100062) 电话:010-67146300/400 传真:010-67133146 (7)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一期B 座01(100089) 电话:010-52723105/06/07 传真:010-52723103 (8)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号洛克时代广场A 座一层(100101) 电话:010-84871036/37/38/39 传真:010-84871035 (9)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新城国际6号楼101号(100020) 电话:010-65336099/6579 传真:010-65336079 (10)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幢103号(100025) 电话:010-85869585 传真:010-85869575 (11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01A 室(200120)


6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12)上海联洋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第一层101A-1单元(200120 ) 电话:021-68547366 传真:021-68547277 (13)深圳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 花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0层02室( 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14)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B 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3917/3918 传真:025-84733928 (15)杭州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05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0571-89716611 (16)广州分公司、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50层02单元 (510623) 电话:020-38067290/7291/7293/7299、020-38460001/1058/1079 传真:020-38067232、020-38461077 (17)成都分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 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 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75 传真:028-86725411 (18)电子交易


7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 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 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 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 具体 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查询。 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 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 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基 金份 额净值 公告 的披 露安 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 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8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 司网站查询《华夏新活 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 华夏新活力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转出事宜,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 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 基金相关事 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 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