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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增C(166903)

民生增C: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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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加银 平稳 增利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3 月 30 日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9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 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毕 马 威华 振会 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 普通 合 伙) 为本 基 金出 具了 无 保留 意见 的 审计 报告 ,请投资 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1 月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9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场内简称 民生增利 基金主代码 1669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1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38,536,999.2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1-30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增 利 A (场 内简称:民生增利)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6902 16690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676,946,489.31 份 61,590,509.91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基金资产风险、 适度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 通过积 极主动的 投资管理, 追求基金资产的平稳增值, 争取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纯债券型基金, 仅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 80%, 投资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 据、 企 业债券、 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超级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 券、 政府机构债、 地方政府债、 资产支持证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 部分、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 货 币市场工具以及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等。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 开放期内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在开 放期,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在 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 制。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一般情 况下其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9 页


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林海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2399988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linhai@msjy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 010-67595096 传真 0755-23999800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msjy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要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1 期 间 数 据 和 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民生加银平稳 增利 A 民生加银平 稳增利 C 民生加银平稳 增利 A 民生加银平 稳增利 C 民生加银平 稳增利 A 民生加银平 稳增利 C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119,547,916.22 26,774,764. 77 77,428,982.73 18,431,160.6 2 69,272,699.4 3 16,424,095.9 9 本 期 利 润 127,883,030.92 26,854,467. 72 137,801,071.83 33,612,413.8 7 21,761,819.2 9 4,468,290.93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9 页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 润 0.1186 0.1157 0.1360 0.1312 0.0215 0.0174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11.69% 11.22% 14.01% 13.60% 2.04% 1.54% 3.1. 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 润 0.0601 0.0573 0.0454 0.0425 -0.0173 -0.0219 期 1,807,339,487. 66,198,458. 1,074,461,778. 270,986,695. 995,411,606. 250,593,910.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9 页


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72 22 11 52 93 26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78 1.075 1.061 1.058 0.983 0.978 注:① 所述 基金业 绩指 标不包 括持 有人认 购或 交易基 金的 各项费 用, 计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 水 平 要 低于所列数字。 ② 本 期已 实现 收 益指 基金 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 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 期 末可 供分 配 利润 ,采 用 期末 资产 负 债表 中未 分 配利 润期 末 余额 和未 分 配利 润中 已实现部 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 表中的 “期 末” 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 即 12 月 31 日, 无 论该日是否为 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 较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97% 0.06% 0.63% 0.01% 1.34% 0.05% 过去六个月 5.53% 0.06% 1.36% 0.01% 4.17% 0.05% 过去一年 11.69% 0.09% 3.09% 0.01% 8.60% 0.08% 过去三年 29.93% 0.15% 11.77% 0.01% 18.16% 0.1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0.97% 0.14% 12.39% 0.01% 18.58% 0.13%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9 页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87% 0.06% 0.63% 0.01% 1.24% 0.05% 过去六个月 5.34% 0.06% 1.36% 0.01% 3.98% 0.05% 过去一年 11.22% 0.09% 3.09% 0.01% 8.13% 0.08% 过去三年 28.29% 0.15% 11.77% 0.01% 16.52% 0.1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9.32% 0.15% 12.39% 0.01% 16.93% 0.14% 注: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9 页


注: 本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生效,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 。 截 至 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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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生效, 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不 按整个自然年 度 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 金 的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 A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 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 计 备注 2015 1.010 102,307,604.48 - 102,307,604.48


2014 0.580 58,750,900.65 - 58,750,900.65


2013 0.470 47,608,488.50 - 47,608,488.50


合计 2.060 208,666,993.63 - 208,666,993.63
























































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 C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 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 计 备注 2015 0.964 24,697,137.80 - 24,697,137.80


2014 0.516 13,219,628.61 - 13,219,628.61


2013 0.470 12,041,135.57 - 12,041,1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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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50 49,957,901.98 - 49,957,901.98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基 金 经 理 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是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加拿大皇 家 银 行 和 三 峡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的 中 外 合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2008]1187 号文批准, 于 2008 年 11 月3 日在深 圳正式成立,2012 年注册 资本增加至 3 亿元人民 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共管理 25 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民 生加 银增强 收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民生加 银精 选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民 生加银 稳健 成长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民 生加 银内需 增长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民生 加 银 景 气 行 业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中证内 地资 源主题 指数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信 用 双 利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民 生加银 红利 回报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平稳增 利 定 期 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现金增 利货 币市场 基金 、民生 加银 积极成 长混 合型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 7 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 银家 盈理财 月度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民生加 银策 略精选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民生加 银岁 岁增利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民 生加 银平稳 添利 定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民 生加 银现金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民生 加银 城镇化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民 生 加 银 优 选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新动力 灵活 配置定 期开 放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民生 加 银 研 究 精选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新战略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民 生 加 银 新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 金 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林耘 民生加银 增强收益 债券、民 生加银信 用双利债 券、民生 2014 年4 月3 日 - 21 年 曾任东方 基金基金 经理 (2008 年 -2013 年) , 中国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9 页


加银平稳 增利、民 生加银转 债优选、 民生加银 岁岁增利 债券、民 生加银平 稳添利债 券、民生 加银现金 宝货币、 民生加银 新动力定 开混合、 民生加银 新战略混 合、民生 加银新收 益债券的 基金经理 外贸信托 高级投资 经理、部 门副总经 理,泰康 人寿投资 部高级投 资经理, 武汉融利 期货首席 交易员、 研究部副 经理。自 2013 年10 月加盟民 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李慧鹏 民生加银 平稳增 利、民生 加银平稳 添利债券 的基金经 理。 2015 年 7 月 30 日 - 5 年 首都经济 贸易大学 产业经济 学硕士, 曾在联合 资信评估 有限公司 担任高级 分析师, 在银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担 任研究 员,泰达 宏利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 基金经理 的职务。 2015 年 6 月加入民 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9 页


担任基金 经理的职 务。 注: ①上述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 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及其 他 相关 法律 法 规、 证监 会规定和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在 严格 控制风 险 的 前 提 下,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本 报告 期内, 基金 运作整 体合 法合规 ,无 损 害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公 平 交 易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和控 制 方 法 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完善 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制度的 范围 包括境 内上 市股票 、债 券的一 级市 场申购 、二 级市场 交易 等所有 投资 管理活 动 , 同 时 包括授 权、 研究分 析、 投资决 策、 交易执 行、 监控等 投资 管理活 动相 关的各 个环 节,形 成 了 有 效 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对 于 场内 交易 , 公司 启用 了 交易 系统 中 的公 平交 易 程序 ,在 指 令分 发及 指 令执 行阶 段,均由 系统强制执行公平委托;此外,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 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对 于 场外 交易 , 公司 完善 银 行间 市场 交 易、 交易 所 大宗 交易 等 非集 中竞 价 交易 的交 易分配制 度,保 证各 投资组 合获 得公平 的交 易机会 。对 于部分 债券 一级市 场申 购、非 公开 发行股 票 申 购 等 以公司 名义 进行的 交易 ,各投 资组 合经理 在交 易前独 立地 确定各 投资 组合的 交易 价格和 数 量 , 公 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公司于每季度、 每年度对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券) 的收益率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 (日内、3 日内、5 日内) 公司管理的不 同投资 组合 同向交 易的 交易价 差进 行分析 。本 报告期 内, 本基金 管理 人公平 交易 制度得 到 良 好 地 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9 页


公 司 严格 控制 不 同投 资组 合 之间 的同 日 反向 交易 , 禁止 可能 导 致不 公平 交 易和 利益 输送的同 日反向 交易 。本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未发现 可能 的异常 交易 情况, 不存 在所有 投资 组合参 与 的 交 易 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 况。 4.4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和 业 绩 表 现 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2015 年, 国 内经济增速持续下行、 通胀低位运行、 供给侧改革推出、 货币政策持续宽松等多 重因素 推动 债券收 益率 继续向 下。 但伴随 经济 下行压 力增 大,下 半年 债券市 场的 信用风 险 明 显 抬 头。全 年来 看,利 率债 、高等 级信 用债和 城投 债表现 更佳 ,而煤 炭、 钢铁等 周期 性行业 利 差 明 显 拉大。 本基金在 2015 年 11 月迎 来首个开放期,基金净资产较前期有明显增长。在此情况下,对增 量部分 资产 进行了 均衡 配置, 除继 续保持 城投 债的高 比例 持仓外 ,增 加了对 利率 债和短 期 融 资 券 的配置,取得了较为稳健的回报。 4.4.2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业 绩 表 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份额净值 为 1.078 元 ,本报告期内 A 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 11.69% ,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09% 。本 基金 C 份额 净值为 1.075 元,本报告 期内 C 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 11.22%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09% 。 4.5 管 理 人 对 宏 观 经 济 、 证 券 市 场 及 行 业 走 势 的 简 要 展 望 2016 年 1 季 度, 本基金认为稳增长政策的陆续出台, 以及财政政策的逐步发力, 经济低位企 稳的概 率上 升。但 鉴于 目前经 济仍 处于转 型阶 段,供 给侧 改革的 实施 程度和 结果 难以评 估 , 所 以 基本面仍难有起色,对债券市场仍有支撑 。 但 另 一方 面, 由 于债 券利 率 整体 处于 低 位, 收益 率 曲线 平坦 。 未来 伴随 汇 率调 整, 资本外流 加剧, 易导 致国内 市场 资金面 的波 动,利 率低 位波动 的可 能性上 升。 在这种 情况 下,本 基 金 将 提 升组合 的流 动性和 操作 的灵活 性, 防范信 用风 险冲击 ,在 保证一 定持 有期收 益的 前提下 , 增 加 对 利率债的波段操作,力争为持有人创造稳健回报。 感 谢 基金 持有 人 对本 基金 的 信任 和支 持 ,我 们将 本 着勤 勉尽 责 的精 神, 秉 承“ 诚信 、稳健、 专业、创新”的原则,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在保持良好流动性前提下获取较好回报。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9 页


4.6 管 理 人 内 部 有 关 本 基 金 的 监 察 稽 核 工 作 情 况 报 告 期内 ,管 理 人内 部对 本 基金 的监 察 稽核 工作 主 要针 对本 基 金投 资运 作 的合 法、 合规性, 由督察 长领 导独立 于各 业务部 门的 监察稽 核部 进行监 察, 通过实 时监 控、定 期检 查、专 项 检 查 、 不定期 抽查 等方式 ,及 时发现 问题 ,提出 整改 意见并 跟踪 改进落 实情 况,并 按照 中国证 监 会 的 要 求将 《季度监察稽核报告》 和 《年度 监察稽核报告》 提交给公司全体董事审阅, 并 向中国证监会 、 深圳证监局上报。 4.7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估 值 程 序 等 事 项 的 说 明 根 据 中国 证监 会 相关 规定 及 基金 合同 约 定, 本基 金 管理 人严 格 按照 新准 则 、中 国证 监会相关 规定和 基金 合同关 于估 值的约 定, 对基金 所持 有 的投 资品 种进行 估值 。本基 金托 管人根 据 法 律 法 规要求 履行 估值及 净值 计算的 复核 责任。 其中 ,本基 金管 理人为 了确 保估值 工作 的合规 开 展 , 建 立了负 责估 值工作 决策 和执行 的专 门机构 ,组 成人员 包括 分管运 营的 公司领 导、 督察长 、 投 资 总 监、运 营管 理部、 交易 部、研 究部 、投资 部、 固定收 益部 、监察 稽核 部、风 险管 理部各 部 门 负 责 人及其 指定 的相关 人员 。研究 部参 加人员 应包 含金融 工程 小组及 相关 行业研 究员 。分管 运 营 的 公 司领导 任估 值小组 组长 。且基 金经 理不参 与其 管理基 金的 相关估 值业 务。本 报告 期内, 参 与 估 值 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 期 内 基 金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的 说 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公告每 10 份 A 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30 元 ,每 10 份 C 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14 元,共计 派发红利 28,780,330.00 元,权益登 记日为 2015 年 1 月 15 日 ;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公 告每 10 份 A 类 基金份 额 派发 红利 0.22 元, 每 10 份 C 类 基金 份额 派 发红 利 0.20 元, 共计 派 发红 利 27,408,713.68 元, 权益登记日为 2015 年4 月15 日; 于 2015 年 7 月13 日 公告每 10 份A 类基金 份 额派发红利 0.22 元, 每 10 份 C 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1 元,共计派 发红利 27,664,907.26 元,权益登记日为 2015 年 7 月 16 日 ;于 2015 年10 月20 日公 告每 10 份 A 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34 元, 每10 份 C 类基 金份额派发红利 0.34 元 , 共计派发红利 43,150,791.34 元, 权益登记日 为 2015 年 10 月23 日。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9 页


4.9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人 对 本 基 金 持 有 人 数 或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预 警 情 形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本 基 金不 存在 连 续二 十个 工 作日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数 量不 满二 百 人或 者基 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遵 规 守 信 情 况 声 明 本 报 告期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在本 基金 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 格遵 守 了《 证券 投资基金 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本 托 管人 按照 国 家有 关规 定 、基 金合 同 、托 管协 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对 本基金的 基金资 产净 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的复 核,对 本基 金的投 资运 作方面 进 行 了 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 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债券 A 实施利润分 配的金额为 102,307,604.48 元。 报告期内,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债券 C 实施利润分 配的金额为 24,697,137.80 元。 5.3 托 管 人 对 本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信 息 等 内 容 的 真 实 、 准 确 和 完 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人 复核 审 查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 计 报 告 基 本 信 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600227 号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9 页





6.2 审 计 报 告 的 基 本 内 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增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全 体 基 金 份 额 持有人 引言段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增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以 下 简 称 “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增 利 债 券 型 基 金 ”) 财 务 报 表 , 包括 2015 年12 月 31 日的 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 利润表、 所 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增 利 债 券 型 基 金 管 理 人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 (1)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和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 表, 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 、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道 德 守 则 ,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 们 相 信 ,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 适 当 的 , 为 发 表 审 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 们 认 为 ,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增 利 债 券 型 基 金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在 财 务 报表附注 中 所 列 示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发 布 的 有 关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的 规 定 编 制 , 公 允 反 映 了 民 生 加 银 平稳增利债券型基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窦友明


吴钟鸣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9 页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6 年 3 月25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648,573.63 367,793.42 结算备付金


5,215,984.09 78,840,267.93 存出保证金


65,433.02 7,873.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880,918,258.56 2,342,416,58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880,918,258.56 2,342,416,58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5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5,616.63 应收利息 7.4.7.5 30,264,729.18 55,858,229.4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969,112,978.48 2,477,586,361.23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0,000,000.00 1,126,799,61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46,068.58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92,799.09 803,189.47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9 页


应付托管费


312,228.32 229,482.72 应付销售服务费


22,583.57 92,453.21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9,211.98 7,590.52 应交税费


3,622,141.00 3,622,141.00 应付利息


- 213,420.6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60,000.00 370,000.00 负债合计


95,575,032.54 1,132,137,887.60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738,536,999.22 1,269,140,936.16 未分配利润 7.4.7.10 135,000,946.72 76,307,537.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73,537,945.94 1,345,448,473.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69,112,978.48 2,477,586,361.23 注: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总额 1,738,536,999.22 份, 其中民生加银平稳增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人民币 1.078 元,份额总 额 1,676,946,489.31 份;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增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C 类份额净值人民币 1.075 元,份额总额 61,590,509.91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87,918,517.17 226,671,599.53 1. 利息收入


131,194,904.17 151,343,236.4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008,633.82 871,865.74 债券利息收入


127,220,571.65 150,454,631.1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965,698.70 16,739.54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48,307,499.19 -224,979.2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8,307,499.19 -224,979.2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9 页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7 8,414,817.65 75,553,342.35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7.4.7.18 1,296.16 - 减: 二 、费用


33,181,018.53 55,258,113.83 1 .管理人报 酬 7.4.9.2.1 9,773,594.80 9,242,476.50 2 .托管费 7.4.9.2.2 2,792,455.74 2,640,707.61 3 .销售服务 费 7.4.9.2.3 998,686.98 1,062,161.63 4 .交易费用 7.4.7.19 16,464.94 2,317.20 5 .利息支出


19,124,135.69 41,830,953.1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9,124,135.69 41,830,953.14 6 .其他费用 7.4.7.20 475,680.38 479,497.75 三 、 利润 总 额 ( 亏 损总 额以 “- ” 号填列)


154,737,498.64 171,413,485.7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154,737,498.64 171,413,485.70


7.3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 值 )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 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1,269,140,936.16 76,307,537.47 1,345,448,473.63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 净 利润) - 154,737,498.64 154,737,498.64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469,396,063.06 30,960,652.89 500,356,715.95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9 页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1,452,252,706.47 95,061,124.98 1,547,313,831.45 2. 基金赎回 款 -982,856,643.41 -64,100,472.09 -1,046,957,115.50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值变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127,004,742.28 -127,004,742.28 五、 期末所 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1,738,536,999.22 135,000,946.72 1,873,537,945.94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 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1,269,140,936.16 -23,135,418.97 1,246,005,517.19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净 利润) - 171,413,485.70 171,413,485.70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 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71,970,529.26 -71,970,529.26 五、 期末所 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1,269,140,936.16 76,307,537.47 1,345,448,473.63


报表附 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吴剑 飞______














______ 周吉人______














____ 洪锐 珠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民 生 加银 平稳 增 利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 本 基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2]第 1173 号 《 关于核准民生加银平稳 增利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9 页


定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复 》的 核准, 由基 金管理 人民 生加银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 基 金 合 同 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 正 式 生 效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规 模 为 1,269,140,936.16 份基 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997,872.90 份 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 式, 存续期 限不 定。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为民 生加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注册登 记 机 构 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 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中国建设 银行 ”)。 根 据 《民 生加 银 平稳 增利 定 期开 放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金 合 同 》 和《 民 生加 银平 稳增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 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 的不 同,将 基金 份额分 为不 同的类 别。 在投资 者认 购/ 申购 时收 取前端 认购/ 申购费 用 的 称 为 A 类; 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 的, 称为 C 类。A 类基金 份 额通过 场外 和场内 两种 方式发 售, 并在交 易所 上市交 易,A 类基金份 额持有 人可 进行跨 系 统 转 托 管;C 类基金份额仅通过场外方式发售, 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C 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 统转托管。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和 C 类 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基 金 的投 资组 合 比例 为: 本 基金 是纯 债 券型 基金 , 不通 过任 何 方式 投资 股 票和 可转 换公司债 券( 不含 分离 交易的 可转 换公司 债券) ,仅投 资于 固定收 益类 金融工 具, 固定收 益类 金融工 具 资 产 占 基金 资产比 例不 低 于 80% ,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具 包括 国债、 金融 债 券、 中央 银行票据、 企 业 债 券、 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超级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券、 政府机构债、 地方政府 债 、 资产支持证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包括协 议存款、 定期存 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等。 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 个月、 开放 期内及 开放 期结束 后三 个月的 期间 内,基 金投 资不受 上述 比例限 制。 在开放 期 , 本 基 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在非 开放期, 本基金 不受上述 5% 的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三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 税后)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 基 金以 持续 经 营为 基础 。 本财 务报 表 符合 中华 人 民共 和国 财 政部( 以下 简 称 “ 财政 部”) 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 和半年度报告> 》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16 日颁 布的 《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9 页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2015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 报 告 期 所 采 用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与 最 近 一 期年 度 报 告 相一 致 的 说 明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1 日 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 基 金的 记账 本 位币 为人 民 币, 编制 财 务报 表采 用 的货 币为 人 民币 。本 基 金选 定记 账本位币 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 融 资 产 和 金融 负 债 的 分类 本 基 金在 初始 确 认时 按取 得 资产 或承 担 负债 的目 的 ,把 金融 资 产和 金融 负 债分 为不 同类别: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和 金融 负债、 应收 款项、 持有 至到期 投 资 、 可 供出售 金融 资产和 其他 金融负 债。 本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持 有至 到期投 资和 可供出 售 金 融 资 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本 基 金目 前持 有 的债 券投 资 分类 为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资 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 金 融 资 产 和 金融 负 债 的 初始 确 认 、 后续 计 量 和 终止 确 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 初 始确 认时 , 金融 资产 及 金融 负债 均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 。对 于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 且其 变动计入 当期损 益的 金融资 产或 金融负 债, 相关交 易费 用直接 计入 当期损 益; 对于其 他类 别的金 融 资 产 或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资 产 和金 融负 债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 ,公 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 收 款项 以实 际 利率 法按 摊 余成 本计 量 。如 名义 利 率与 实际 利 率计 差异 较 小的 ,也 可采用名 义利率进行后续计量。 除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且 其变 动 计入 当期 损 益的 金融 负 债以 外的 金 融负 债采 用 实际 利率 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的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或 将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9 页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 融 资 产 和 金融 负 债 的 估值 原 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 允 价值 是指 市 场参 与者 在 计量 日发 生 的有 序交 易 中, 出售 一 项资 产所 能 收到 或者 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 基 金估 计公 允 价值 时, 考 虑市 场参 与 者在 计量 日 对相 关资 产 或负 债进 行 定价 时考 虑的特征 ( 包括资 产状 况及所 在位 置、对 资产 出售或 者使 用的限 制等) ,并采 用在 当前情 况下 适用并 且 有 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 在 活跃 市场 的 金融 工具 按 其估 值日 的 市场 交易 价 格确 定公 允 价值 ;估 值 日无 交易 ,但最近 交易日 后经 济环境 未发 生重大 变化 且证券 发行 机构未 发生 影响证 券价 格的重 大事 件的, 按 最 近 交 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存 在 活跃 市场 的 金融 工具 , 如估 值日 无 交易 且最 近 交易 日后 经 济环 境发 生 了重 大变 化或证券 发行机 构发 生了影 响证 券价格 的重 大事件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的 现行 市价及 重大 变化等 因 素 , 调 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当 金 融工 具不 存 在活 跃市 场 ,采 用市 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同 且被 以 往市 场实 际 交易 价格 验证具有 可靠性 的估 值技术 确定 公允价 值。 估值技 术包 括参考 熟悉 情况并 自愿 交易的 各方 最近进 行 的 市 场 交易中 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 上相 同的其 他金 融工具 的当 前公允 价值 、现金 流量 折现法 和 期 权 定 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技术时, 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 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 融 资 产 和 金融 负 债 的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没有相互抵销。 但是,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对 外 发行 基金 份 额所 募集 的 总金 额在 扣 除损 益平 准 金分 摊部 分 后的 余额 。由于申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9 页


购和赎 回引 起的实 收基 金份额 变动 分别于 基金 申购确 认日 及基金 赎回 确认日 认列 。上述 申 购 和 赎 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 平准 金核 算 在基 金份 额 发生 变动 时 ,申 购、 赎 回、 转入 、 转出 及红 利 再投 资等 款项中包 含的未 分配 利润和 公允 价值变 动 损 益,包 括已 实现损 益平 准金和 未实 现损益 平准 金。已 实 现 损 益 平准金 指根 据交易 申请 日申购 或赎 回款项 中包 含的按 累计 未分配 的已 实现损 益占 基金净 值 比 例 计 算的金 额。 未实现 损益 平准金 指根 据交易 申请 日申购 或赎 回款项 中包 含的按 累计 未分配 的 未 实 现 损益占 基金 净值比 例计 算的金 额。 损益平 准金 于基金 申购 确认日 或基 金赎回 确认 日进行 确 认 和 计 量,并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 。 7.4.4.9 收入/(损失) 的确 认 和 计 量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债 券 利息 收入 按 债券 票面 价 值与 票面 利 率或 内含 票 面利 率计 算 的 金 额扣 除 由债 券发 行企业代 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资 产 支持 证券 利 息收 入按 证 券票 面价 值 与票 面利 率 计算 的金 额 ,扣 除应 由 资产 支持 证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 于 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 并 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 应 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 于 卖出衍生工具成交日确认, 并按 卖出 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 额入账;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系本基金 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 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其 他 收入 在主 要 风险 和报 酬 已经 转移 给 对方 ,经 济 利益 很可 能 流入 且金 额 可以 可靠 计量的时 候确认。 7.4.4.10 费 用 的 确 认 和计 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债券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 出 回购 金融 资 产利 息支 出 按到 期应 付 或实 际支 付 的金 额与 初 始确 认金 额 的差 额, 在回购期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9 页


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 发生 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 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7.4.4.11 基 金 的 收 益 分配 政 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a) 由于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 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 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b) 收 益分配 时 所发 生的 银 行转 账或 其 他手 续费 用 由投 资人 自 行承 担。 当 投资 人的 现 金红利 小于一 定金 额,不 足以 支付银 行转 账或其 他手 续费用 时, 基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可将 投资人 的 现 金 红 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c) 在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 分配 12 次, 基金合同 生效满 6 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 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1 元( 含本数 , 以 C 类基金 为依据) , 则基金须在 15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 分配, 每份 基金份 额每 次基金 收益 分配比 例不 得低于 基金 收益分 配基 准日每 份基 金份额 可 供 分 配 利润的 50% ; (d) 若基金 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 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e) 封闭期 间( 指基金红 利发放日处于封闭期) ,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开放期间( 指基 金红利发放日处于开放期) ,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开 放式 基金账 户下 的基金 份额 ,可选 择现 金红利 或将 现金红 利按 除权日 的 基 金 份 额净值 自动 转为基 金份 额进行 再投 资;若 投资 者不选 择, 本基金 开放 期间默 认的 收益分 配 方 式 是 现金分 红 。 登记在 证券 登记结 算系 统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深圳 证券账 户下 的基金 份额 ,只能 选 择 现 金 分红的 方式 ,具体 权益 分配程 序等 有关事 项遵 循深圳 证券 交易所 及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 责 任 公 司的相关规定。 (f) 基 金 红 利 发 放 日 距 离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即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计 算 截 止 日) 的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15 个工作日; (g) 基 金收益 分 配后 每一 基 金份 额净 值 不能 低于 面 值, 即基 金 收益 分配 基 准日 的基 金 份额净 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h)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9 页


本 基 金以 内部 组 织结 构、 管 理 要 求、 内 部报 告制 度 为依 据确 定 经营 分部 , 以经 营分 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 他 重 要 的 会计 政 策 和 会计 估 计 根据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 中 基协发[2014] 24 号) ( 以 下简称 “估值处理标准”) ,对于在 银行间债券市场、上 海 证券交 易所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及中 国证监 会认 可的其 他交 易场所 上市 交易或 挂牌 转让的 固 定 收 益 品种( 估值处 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 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变 更 以及 差 错 更 正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的 说 明 根据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 中基协发[2014] 24 号) ( 以 下简称 “估值处理标准”) , 本基金自 2015 年3 月 30 日期, 对所持 有的 在上海 证券 交易所 、深 圳证券 交易 所上市 交易 或挂牌 转让 的固定 收益 品种( 估 值 处 理 标准另 有规 定的除 外) 的估值 方法 进行调 整, 采用第 三方 估值机 构 提 供的价 格数 据进行 估 值 。 于 2015 年 3 月30 日,相关 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 0.50% 。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 据 财税 字[1998]55 号文 《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关于 证券 投 资基 金税 收 问题 的通 知 》 、 财 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 证 券 投 资基 金税 收 政策 的通 知 》 、财 税[2012]85 号文 《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证 监会 关于实施上 市 公 司股 息红 利 差别 化个 人 所得 税政 策 有关 问题 的 通知 》 、财 税[2015]101 号《 财政部 国 家税务 总局 证监 会关 于 上市 公司 股 息红 利差 别 化个 人所 得 税政 策有 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2005]103 号 文 《 关于 股权 分 置试 点改 革 有关 税收 政 策问 题 的 通 知 》 、 上证 交 字[2008]16 号 《关于 做 好调整证 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 所 关于 做好 证 券交 易印 花 税征 收方 式 调整 工作 的 通知 》 、财 税 [2008]1 号 文《 财政 部、国家税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9 页


务总局 关于 企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及其他 相关 税务法 规和 实务操 作, 本基金 适 用 的 主 要 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 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对 基金取 得 的债 券 利 息 收入 ,由 发 行债 券的 企 业在 向基 金 支付 上述 收 入时 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d) 对 投资者( 包 括个 人和 机 构投 资者) 从 基金 分配 中 取得 的收 入 ,暂 不征 收 个人 所得 税和企 业所得税。 7.4.7 重 要 财 务 报 表 项目 的 说 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648,573.63 367,793.42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2,648,573.63 367,793.42


7.4.7.2 交 易 性 金 融 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846,148,171.47 863,291,258.56 17,143,087.09 银行间市场 1,006,899,258.54 1,017,627,000.00 10,727,741.46 合计 1,853,047,430.01 1,880,918,258.56 27,870,828.55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853,047,430.01 1,880,918,258.56 27,870,828.55 项目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9 页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460,844,764.74 1,478,217,580.00 17,372,815.26 银行间市场 862,115,804.36 864,199,000.00 2,083,195.64 合计 2,322,960,569.10 2,342,416,580.00 19,456,010.9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322,960,569.10 2,342,416,580.00 19,456,010.90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于本年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 负债。 7.4.7.4 买 入 返 售 金 融资 产 7.4.7.4.1 各 项 买 入 返 售金 融 资 产 期末 余 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 市场 50,000,000.00 - 银行间 市场 - - 合计 50,000,000.00 - 项目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 市场 - - 银行间 市场 - - 合计 - - 注:本基金本年末 及上年度末均无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4.2 期 末 买 断 式 逆回 购 交 易 中取 得 的 债 券 本基金本年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8,314.50 1,447.23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9 页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581.92 39,025.91 应收债券利息 30,231,573.36 55,817,752.50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22,227.06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32.34 3.85 合计 30,264,729.18 55,858,229.49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年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9,211.98 7,590.52 合计 19,211.98 7,590.52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信息披露费 400,000.00 300,000.00 预提审计费用 60,000.00 70,000.00 合计 460,000.00 370,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A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12,946,576.52 1,012,946,576.52 本期申购 1,433,955,987.79 1,433,955,987.79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9 页


本期赎回 (以“- ”号填 列) -769,956,075.00 -769,956,075.00 - 基金拆分/ 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 份 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 ”号填 列) - - 本期末 1,676,946,489.31 1,676,946,489.31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C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56,194,359.64 256,194,359.64 本期申购 18,296,718.68 18,296,718.68 本期赎回 (以“- ”号填 列) -212,900,568.41 -212,900,568.41 - 基金拆分/ 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 份 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 ”号填 列) - - 本期末 61,590,509.91 61,590,509.91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5,964,741.84 15,550,459.75 61,515,201.59 本期利润 119,547,916.22 8,335,114.70 127,883,030.9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37,592,797.80 5,709,572.58 43,302,370.38 其中:基金申购款 76,901,638.33 16,973,438.06 93,875,076.39 基金赎回款 -39,308,840.53 -11,263,865.48 -50,572,706.01 本期已分配利润 -102,307,604.48 - -102,307,604.48 本期末 100,797,851.38 29,595,147.03 130,392,998.41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0,886,784.73 3,905,551.15 14,792,335.88 本期利润 26,774,764.77 79,702.95 26,854,467.72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变动数 -9,437,299.62 -2,904,417.87 -12,341,717.49 其中:基金申购款 940,125.71 245,922.88 1,186,048.59 基金赎回款 -10,377,425.33 -3,150,340.75 -13,527,766.08 本期已分配利润 -24,697,137.80 - -24,697,137.80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9 页


本期末 3,527,112.08 1,080,836.23 4,607,948.31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60,078.41 40,303.4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64,792.43 831,441.60 其他 83,762.98 120.70 合计 1,008,633.82 871,865.74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 券 投 资 收益 ——买 卖债 券 差 价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卖出债券 (债转股及债券到 期兑付)成交总额 2,198,079,931.80 231,662,099.02 减: 卖出债券 (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2,078,787,218.98 224,162,693.74 减:应收利 息总额 70,985,213.63 7,724,384.54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8,307,499.19 -224,979.26


7.4.7.14 贵 金 属 投 资 收益


本基金于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于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本基金于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股利收益。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9 页


7.4.7.17 公 允 价 值 变 动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交易性金 融资产 8,414,817.65 75,553,342.35 —— 股票投资 - - —— 债券投资 8,414,817.65 75,553,342.3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贵金属投资 - - —— 其他 - - 2. 衍生工具 - - —— 权证投资 - - 3. 其他 - - 合计 8,414,817.65 75,553,342.35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296.16 - 合计 1,296.16 -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302.44 167.20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15,162.50 2,150.00 合计 16,464.94 2,317.20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60,000.00 70,000.00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9 页


信息披露费 300,000.00 300,000.00 债券帐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银行费用 19,480.38 13,097.75 上市费 60,000.00 60,000.00 其他费用 200.00 400.00 合计 475,680.38 479,497.75 7.4.8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 系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国民生银行 ”)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投资者、基金销售机构 加拿大皇家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外方投资者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投资者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7.4.9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度 可 比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交易。 7.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 进 行的 交 易 7.4.9.1.1 应 支 付 关 联 方的 佣 金 本基金在本年末及上年度末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9.2 关联方报酬 7.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9,773,594.80 9,242,476.50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054,374.69 1,124,407.65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公司的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 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0.70%/ 当 年天数 7.4.9.2.2 基金托管费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9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2,792,455.74 2,640,707.61 注 : 支付 基金 托 管人 中国 建 设银 行的 基 金托 管费 按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 净值 0.20% 的年 费 率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 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 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0.20%/ 当 年天数 7.4.9.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A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C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 - 43,261.73 43,261.73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 120.75 120.75 中国民生银行 - 955,007.23 955,007.23 合计 - 998,389.71 998,389.71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A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C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 - 46,110.76 46,110.76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 135.37 135.37 中国民生银行 - 1,015,627.30 1,015,627.30 合计 - 1,061,873.43 1,061,873.43 注: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 类基金 份额 支付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一定比例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C 级份额:日 销售服务费= 前一日 C 类 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0.40%/ 当 年天数 7.4.9.3 与 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9 页


7.4.9.4 各 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7.4.9.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管 理 人 运 用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基金管理人于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9.4.2 报 告 期 末 除 基金 管 理 人 之外 的 其 他 关联 方 投 资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年末及上年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9.5 由 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2,648,573.63 160,078.41 367,793.42 40,303.44 注:本 基金 通过“ 中国 建设银 行基 金托管 结算 资金专 用存 款账户 ”转 存于中 国证 券登记 结 算 有 限 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5,215,984.09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78,840,267.93 元) 7.4.9.6 本 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 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7.4.10.1.2 受 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136117 15 苏 伟驰 2015 年 12 月22 日 2016 年1 月 7 日 新发 100.00 100.00 5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


7.4.10.2 期 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于 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0.3 期 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7.4.10.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未持 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 抵押的债券。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9 页


7.4.10.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 基金从事证 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90,000,000.00 元 , 于 2016 年1 月7 日到期 。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 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 或 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比 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 7.4.11 有 助 于 理 解 和 分析 会 计 报 表需 要 说 明 的其 他 事 项 (1) 公允价值 计量 (a) 公允价 值计量的层次 本 基 金在 资产 负 债表 日持 续 和非 持续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 资产 和 负债 于本 报 告期 末的 公允价值 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如下: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5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 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880,918,258.56 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余额。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对 于 证券 交易 所 上市 的股 票 和债 券, 若 出现 重大 事 项停 牌或 交 易不 活跃 等 情况 ,本 基金不会 于停牌 日至 交易恢 复活 跃日期 间及 交易不 活跃 期间将 相关 股票和 债券 的公允 价值 列入第 一 层 次 ; 并根据 估值 调整中 采用 的不可 观察 输入值 对于 公允价 值的 影响程 度, 确定相 关股 票和债 券 公 允 价 值 应 属第 二层 次 还是 第三 层 次。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 业协 会 中基 协发(2014)24 号 《 关于发布<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的 通知》 的规定, 本基金自 2015 年3 月 30 日起, 对所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 券、 资产支持 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采 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 数据进行估值, 相 关固定收益品种的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从 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 基 金于 本报 告 期初 未持 有 公允 价值 归 属于 第三 层 次的 金融 工 具, 本基 金 本报 告期 未发生第 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b) 第二层 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 于 本基 金投 资 的证 券交 易 所上 市的 证 券, 若出 现 重大 事项 停 牌、 交易 不 活跃 (包 括涨跌停 时的交易不活跃) 、 或属于限售期间等情况时, 本基金将相应进行估值方法的变更。 根据估值 方法 的变更 ,本 基金综 合考 虑估值 调整 中采用 的可 观察与 不可 观察输 入值 对于公 允价 值的影 响 程 度 , 确定相 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次。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9 页


2015 年 , 本 基 金 上 述 持 续 和 非 持 续 第 二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所 使 用 的 估 值 技 术 并 未 发 生 该 变 更。 (c) 非持续 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本年末及上年度末均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2) 其他金 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年末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其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880,918,258.56 95.52 其中:债券 1,880,918,258.56 95.52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0 2.5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864,557.72 0.40 7 其他各项资产 30,330,162.20 1.54 8 合计 1,969,112,978.48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9 页


8.4 报 告 期 内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的 重 大 变 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5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53,676,056.40 2.8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14,871,000.00 11.4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14,871,000.00 11.47 4 企业债券 1,171,949,202.16 62.5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0,168,000.00 21.36 6 中期票据 40,254,000.00 2.1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880,918,258.56 100.39


8.6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50205 15 国开 05 1,100,000 114,741,000.00 6.12 2 124135 13 滇公投 1,000,000 105,330,000.00 5.62 3 150215 15 国开 15 1,000,000 100,130,000.00 5.34 4 124037 PR 渝江北 1,000,000 82,950,000.00 4.43 5 011599860 15 鲁晨鸣 SCP005 700,000 69,762,000.00 3.72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9 页


8.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交 易 情况 说 明 8.10.1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 与国债期货交 易。 8.10.2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3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交 易 情况 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 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9 页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8.12.1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投 资 的 前十名 证 券 中没有 发 行 主体被 监 管 部门立 案 调 查的 、 或 在 报 告编 制 日 前 一 年内受 到 公 开谴责 、 处 罚的情 形 。 8.12.2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投 资 的 前十名 股 票 没有超 出 基 金合同 规 定 的备选 股 票 库。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5,433.0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264,729.1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330,162.20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转 股 期 的 可转 换 债 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的 其 他 文字 描 述 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户 数 及 持 有 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9 页


民生 加银 平稳 增利 A 2,824 593,819.58 1,409,716,467.35 84.06% 267,230,021.96 15.94% 民生 加银 平稳 增利 C 756 81,468.93 72,006.48 0.12% 61,518,503.43 99.88% 合计 3,580 485,624.86 1,409,788,473.83 81.09% 328,748,525.39 18.91% 注: 机构/ 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 对下 属分级基金, 比例的 分母采用各自级 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9.2 期 末 上 市 基 金 前 十 名 持 有 人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 国 广 核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有限公司 4,226,647.00 20.62% 2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2,593,100.00 12.65% 3 富 安 达 基 金 - 民 生 银 行 - 复 熙稳赢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1,000,000.00 4.88% 4 南 车 眉 山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有限公司 882,265.00 4.30% 5 郑丹 653,900.00 3.19% 6 殷荷金 497,467.00 2.43% 7 沙向明 497,310.00 2.43% 8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467,200.00 2.28% 9 富 安 达 基 金 - 光 大 银 行 - 富 安达-利可 5 号资产管理 计 划 457,000.00 2.23% 10 陈红艳 431,200.00 2.10%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49 页


9.3 期 末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 A 118,810.93 0.0071% 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 C 0.00 0.0000% 合计 118,810.93 0.0068%


9.4 期 末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总 量 区 间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A 0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A 0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C 0 合计 0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民生加银平稳增 利 A 民生加银平稳增 利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11 月 15 日)基金 份额总额 1,012,946,576.52 256,194,359.6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12,946,576.52 256,194,359.6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433,955,987.79 18,296,718.68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769,956,075.00 212,900,568.41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76,946,489.31 61,590,5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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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决 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专 门 基 金 托 管 部 门 的 重 大 人 事 变 动 2015 年 1 月 23 日,本基 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解聘俞岱曦先生总经理职务,由公司董事长万 青元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2015 年 2 月27 日,本基 金管理人发布公告,原副总经理朱晓光先生转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6 月18 日,本基 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解聘吴剑飞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2015 年 7 月 23 日,本基 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聘任吴剑飞先生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基金托管人 2015 年 1 月 4 日发布 任免通知,聘任张力铮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 副总经理。 本基金托管人 2015 年9 月 18 日发布 任免通知, 解 聘纪伟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 经理职务。





11.3 涉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财 产 、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没有发生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2015 年12 月17 日 , 本基金 管理人公告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不再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 60,000.00 元人民币 。截至本报告期末, 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 1 年的审 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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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 及 其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受 稽 查 或 处 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整改及暂不受理行政许可措施的决定》 ,责令本公司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 停受理及审核基金产品的募集申请。 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 并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2015 年11 月 6 日整改期结束。 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1.7 基 金租 用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单 元 的 有 关 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股 票 投资 及 佣 金 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方正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本报告期新 增深圳交易 单元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49 页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2 - - - - 本报告期新 增深圳交易 单元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广发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东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英大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深圳交易 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其 他 证券 投 资 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 49 页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1,206,008.04 2.25%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41,507,358.91 4.40%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685,061,219.02 72.58%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 49 页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东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96,121,901.26 20.78% 96,777,500,000.00 100.00% - - 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百分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 元人民币; ⅱ研究 实力 较强,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专 门的 研究人 员, 能及时 为基 金提供 高质 量的资 讯 服 务 , 包括宏 观经 济报告 、行 业报告 、市 场分析 、个 股分析 报告 、市场 数据 统计及 其它 专门报 告 等 , 并 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ⅲ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ⅳ经营 行为 规范, 内部 管理规 范、 严格, 具备 健全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作 高 度 保 密 的要求; ⅴ具备 基金 运作所 需的 高效、 安全 的通讯 条件 ,交易 设施 符合代 理基 金进行 证券 交易的 要 求 , 并 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投研 能力 打分: 由投 资、研 究、 交易部 相关 人员对 券商 投研及 综 合 能力进 行打 分,填 写 《 券 商 评价表》 ; ⅱ指定租用方案:由交易部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公司租用席位要求制定具体的席位租用方案; ⅲ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对席位租用方案进行审批或提供修改意见; ⅳ交易部洽谈:交易部指派专人就租用事宜等业务与券商一并进行洽谈,并起草相关书面协议; ⅴ律师审议:席位租用协议交公司监察稽核部的律师进行法律审计; vi 交易部经 办:席位租用协议生效后,由交易部专人与券商进行联系,具体办理租用手续; vii 连通 测试 :信 息技术 部接 到交易 部通 知后, 将联 络券商 技术 人员对 租用 席位进 行连通 等 方 面 的测试; viii 通知托 管行: 信息技术部测试通过后, 应及时通知投资部、 交易部及运营部, 由运营部通知 托管行有关席位的具体信息;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 共 49 页


ix 席位启用 : 交易席位正式使用, 投资部、 交易部、 运营部有关人员须提前做好席位启用的准备 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基 金本 期新增 英大 证券有 限责 任公司 深圳 交易单 元、 华泰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深圳交 易 单 元 、 申万宏 源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深 圳交 易单元 作为 本基金 交易 单元; 本基 金本期 取消 东吴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深圳交易单元、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 易单元。 §12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无。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