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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丝路(502026)

新丝路: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 华 新 丝 路指 数 分 级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5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30 日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41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 册 会计师 对本 基金 出具 了 “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 的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8 月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12 月31 日 止。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41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鹏华新 丝路 分级 场内简 称 新丝路 基金主 代码 502026 交易代 码 50202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8 月13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878,361.9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5 年 8 月24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新丝路 新丝 路A 新丝 路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场内 简称 新丝路 新丝 路A 新丝 路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502026 502027 502028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总额 8,072,123.96 份 403,119.00 份 403,119.00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紧 密 跟 踪 标 的指 数 , 追求跟 踪 偏 离 度 和跟 踪 误 差最小 化 , 力 争将 日均跟 踪偏 离度 控制 在 0.35 %以 内, 年跟 踪误 差控 制在 4 %以 内。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 采 用 被动 式 指 数化投 资 方 法 , 按照 成 份 股在标 的 指 数 中的 基 准 权 重 构 建指 数 化 投资组 合 , 并 根 据标 的 指 数成份 股 及 其 权重 的变化 进行 相应 调整 。 当预期 成份 股发 生调 整或 成份股 发生 配股 、 增 发、 分红等 行为 时, 或 因 基 金 的 申购 和 赎 回等对 本 基 金 跟 踪标 的 指 数的效 果 可 能 带来 影 响 时 , 或 因某 些 特 殊情况 导 致 流 动 性不 足 时 ,或其 他 原 因 导致 无 法 有 效 复 制和 跟 踪 标的指 数 时 , 基 金管 理 人 可以对 投 资 组 合管 理进行 适当 变通 和调 整, 力求降 低跟 踪误 差。 本 基 金 力 争 鹏华 钢 铁 份额净 值 增 长 率 与同 期 业 绩比较 基 准 之 间的 日均跟 踪偏 离度 不超 过 0.35 %, 年跟 踪误 差不 超过 4%。 如因 指 数 编 制 规 则 调整 或 其 他因素 导 致 跟 踪 偏离 度 和 跟踪误 差 超 过 上述 范 围 , 基 金 管理 人 应 采取合 理 措 施 避 免跟 踪 偏 离度、 跟 踪 误 差进 一步扩 大。 1、 股 票投 资策 略 (1) 股票 投资 组合 的构 建 本 基 金 在 建 仓期 内 , 将按照 标 的 指 数 各成 份 股 的基准 权 重 对 其逐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41 页


步 买 入 , 在 力求 跟 踪 误差最 小 化 的 前 提下 , 本 基金可 采 取 适 当方 法 , 以 降 低 买入 成 本 。当遇 到 成 份 股 停牌 、 流 动性不 足 等 其 他市 场 因 素 而 无 法依 指 数 权重购 买 某 成 份 股及 预 期 标的指 数 的 成 份股 即 将 调 整 或 其他 影 响 指数复 制 的 因 素 时, 本 基 金可以 根 据 市 场情 况 , 结 合 研 究分 析 , 对基金 财 产 进 行 适当 调 整 ,以期 在 规 定 的风 险承受 限度 之内 ,尽 量缩 小跟踪 误差 。 (2) 股票 投资 组合 的调 整 本 基 金 所 构 建的 股 票 投资组 合 将 根 据 标的 指 数 成份股 及 其 权 重的 变 动 而 进 行 相应 调 整 ,本基 金 还 将 根 据法 律 法 规中的 投 资 比 例限 制 、 申 购 赎 回变 动 情 况,对 其 进 行 适 时调 整 , 以保证 鹏 华 钢 铁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与 标 的 指数收 益 率 间 的 高度 正 相 关和跟 踪 误 差 最小 化 。 基 金 管 理人 将 对 成份股 的 流 动 性 进行 分 析 ,如发 现 流 动 性欠 佳 的 个 股 将 可能 采 用 合理方 法 寻 求 替 代。 由 于 受到各 项 持 股 比例 限 制 , 基 金 可能 不 能 按照成 份 股 权 重 持有 成 份 股,基 金 将 会 采用 合理方 法寻 求替 代。 1)定 期调 整 根 据 标 的 指 数的 调 整 规则和 备 选 股 票 的预 期 , 对股票 投 资 组 合及 时进行 调整 。 2)不 定期 调整 根 据 指 数 编 制规 则 , 当标的 指 数 成 份 股因 增 发 、送配 等 股 权 变动 而 需 进 行 成 份股 权 重 新调整 时 , 本 基 金将 根 据 各成份 股 的 权 重变 化进行 相应 调整 ; 根 据 本 基 金 的申 购 和 赎回情 况 , 对 股 票投 资 组 合进行 调 整 , 从而 有效跟 踪标 的指 数; 根 据 法 律 、 法规 规 定 ,成份 股 在 标 的 指数 中 的 权重因 其 它 特 殊原 因 发 生 相 应 变化 的 , 本基金 可 以 对 投 资组 合 管 理进行 适 当 变 通和 调整, 力求 降低 跟踪 误差 。 2、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 基 金 可 以 根据 流 动 性管理 需 要 , 选 取到 期 日 在一年 以 内 的 政府 债券进 行配 置。 本基 金债 券投资 组合 将采 用自 上而 下的投 资策 略, 根 据 宏 观 经 济分 析 、 资金面 动 向 分 析 等判 断 未 来利率 变 化 , 并利 用债券 定价 技术 ,进 行个 券选择 。 3、衍 生品 投资 策略 本 基 金 可 投 资股 指 期 货、权 证 和 其 他 经中 国 证 监会允 许 的 金 融衍 生产品 。 本基金 投资 股指 期货 将根 据风险 管理 的原 则, 以套 期保值 为目 的, 主 要 选 择 流 动性 好 、 交易活 跃 的 股 指 期货 合 约 。本基 金 力 争 利用 股 指 期 货 的 杠杆 作 用 ,降低 申 购 赎 回 时现 金 资 产对投 资 组 合 的影 响 及 投 资 组 合仓 位 调 整的交 易 成 本 , 达到 稳 定 投资组 合 资 产 净值 的目的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建 立 股 指期货 交 易 决 策 部门 或 小 组,授 权 特 定 的管 理 人 员 负 责 股指 期 货 的投资 审 批 事 项 ,同 时 针 对股指 期 货 交 易制 定投资 决策 流程 和风 险控 制等制 度并 报董 事会 批准 。 本 基 金 通 过 对权 证 标 的证券 基 本 面 的 研究 , 并 结合权 证 定 价 模型 及 价 值 挖 掘 策略 、 价 差策略 、 双 向 权 证策 略 等 寻求权 证 的 合 理估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41 页


值水平 ,追 求稳 定的 当期 收益。 4、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投资 策 略 本 基 金 将 综 合运 用 战 略资产 配 置 和 战 术资 产 配 置进行 资 产 支 持证 券 的 投 资 组 合管 理 , 并根据 信 用 风 险 、利 率 风 险和流 动 性 风 险变 化 积 极 调 整 投资 策 略 ,严格 遵 守 法 律 法规 和 基 金合同 的 约 定 ,在 保证本 金安 全和 基金 资产 流动性 的基 础上 获得 稳定 收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新丝路 指数 收益 率×95 % +商业 银行 活期 存款 利率 (税后 ) ×5%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 属 于 股票 型 基 金,其 预 期 的 风 险与 收 益 高于混 合 型 基 金、 债 券 型 基 金 与货 币 市 场基金 , 为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中较高 风 险 、 较高 预 期 收 益 的 品种 。 同 时本基 金 为 指 数 基金 , 通 过跟踪 标 的 指 数表 现 , 具 有 与 标的 指 数 以及标 的 指 数 所 代表 的 公 司相似 的 风 险 收益 特征。 下属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本 基 金 属 于 股 票 型 基金, 其预 期的 风险 与 收 益 高 于 混 合 型 基金、 债券 型基 金与 货币市 场基 金, 为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较 高 风险、 较高 预期 收益 的品种 。 同 时本 基金 为指数 基金 , 通 过跟 踪标的 指数 表现 , 具 有 与 标 的 指 数 以 及 标 的 指 数 所 代 表 的 公 司 相 似 的 风 险 收 益特征 。 鹏华新 丝路A 份 额为 稳健收 益类 份额 , 具 有 低 风 险 且 预 期 收 益相对 较低 的特 征。 鹏华新 丝路B 份额 为 积极收 益类 份额 , 具 有 高 风 险 且 预 期 收 益相对 较高 的特 征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戈 张燕 联系电 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 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深圳市 福田 区福 华三 路 168 号深 圳国 际商 会中 心第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41 页


43 层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招商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8 月1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5 年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595,366.43 本期利 润 2,576,333.47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547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3.3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842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0,061,544.8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33 注:(1)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 收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 所述基 金业绩指 标不 包括持有人认 购或交易 基 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 放式基金的申 购赎回 费、基 金转 换费 等) ,计 入 费用后 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列 数字 。 (3) 表 中的 “期末 ” 均指 报告期 最后 一日 ,即 12 月 31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 开放日 或交 易所 的交 易日。 (4)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 8 月13 日生 效,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满 一 年, 故 2015 年的 数 据和指 标为 非完 整会 计年 度数据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2.96% 1.85% 25.50% 1.97% -12.54% -0.1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3.30% 1.50% -7.93% 2.90% 21.23% -1.40% 注:业 绩比 较基 准= 新丝 路 指数收 益率*95%+ 商 业银 行 活期存 款利 率( 税后)*5%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41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 1 、 本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8 月13 日正 式生 效 , 截 至本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未 满一 年。 。 2、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严格 按 照本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于 本基金 建仓 期届 满后 确保 各项投 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41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注: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照实 际存续 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生 效。 根 据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约 定, 在存续 期内 ,本 基金 (包括 新丝 路份 额、 新丝 路 A 份 额、 新丝 路B 份额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生 效。 根 据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约 定, 在存续 期内 ,本 基金 (包括 新丝 路份 额、 新丝 路 A 份 额、 新丝 路B 份额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 业务 范围 包括 基金 募集 、 基金 销售 、 资 产管理及中国 证监会许 可 的其他业务。 截止本报 告 期末,公司股 东由国信 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意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41 页


大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 深圳 市 北融信 投资 发展 有限 公司组 成, 公司 性质 为中 外合资 企业 。 公 司原 注册 资本8,000 万 元人 民币 , 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 扩股 ,增 至 15,000 万元 人民 币。 截止 本报 告 期末, 公司 管理 88 只开 放 式基金 和 10 只社 保组合 ,经 过 17 年 投资 管 理基金 ,在 基 金 投资 、风 险控制 等方 面积 累了 丰富 经验。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焦文龙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 8 月 13 日 - 6 焦 文 龙 先 生 , 国 籍 中 国 , 经 济学硕 士, 6 年证 券 从 业 经 验。2009 年 6 月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监 察 稽 核 部 金 融工程 师 、 量 化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部 资 深 量 化 研 究 员 , 先 后 从 事 金 融 工 程 、 量 化 研 究 等 工 作 ; 2015 年 5 月 起 担 任 鹏 华 一 带 一 路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高 铁 产 业 分 级 基 金 、 鹏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41 页


华 新 能 源 分 级 基 金 基金经 理,2015 年 8 月起 兼 任 鹏 华 新 丝 路 分 级 基 金 、 鹏 华 钢 铁 分 级 基 金 基金经 理,2015 年11 月起 兼 任 鹏 华 创 业 板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焦 文 龙 先 生 具 备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发 生 变 动 , 增 聘 崔 惠 军 担 任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本 基 金 为 本 期 内 新 成 立 基金。 崔惠军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 8 月 14 日 - 14 崔 惠 军 先 生 , 国 籍 中 国 , 经 济学硕 士,14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验 。 曾 任 职 于 世 纪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证 券 投 资 部 , 担 任分析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41 页


师 ; 中 企 东 方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策 略 部 , 担 任 高 级 经 理 ;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投 资 部 、 金 融 衍 生 品 部 , 先 后 担 任 高 级 投资经 理 、 投 资 总 监 、 总 经理助 理;2015 年 6 月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量 化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部 总 经理助 理 , 从 事 投研工 作,2015 年 8 月起 担 任 鹏 华 新 丝 路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崔 惠 军 先 生 具 备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发 生 变 动 , 增 聘 崔 惠 军 担 任 本 基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41 页


金 基 金 经 理 。 本 基 金 为 本 期 内 新 成 立 基金。 注: 1.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指 公司 作出 决定 后正 式对外 公告 之日 ; 担 任新 成 立基金 基金 经理 的, 任职日 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关于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等法律法 规、中国 证 监会的有关规 定 以及本基金基 金合同的 约 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 勉 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 基 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 份 额持有人谋求 最大利益 。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 作 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 反基金 合同 和损 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 证券 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 , 公 司制 定 了 《 鹏华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管理 规定》 , 将公 司所 管理 的封 闭式基 金 、 开 放式 基金 、 社保组 合 、 特 定客 户 资产管理组合 等不同资 产 组合的授权、 研究分析 、 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 业 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均纳入公平 交易管理 , 在业务流程和 岗位职责 中 制定公平交易 的控制规 则 和控制活动 ,建立对 公平交 易的 执行 、 监督 及 审核流 程 , 严 禁在 不同 投 资组合 之间 进行 利益 输送 。 在 投资 研究 环节 :1 、 公司使用唯一 的研究报 告 发布平台 “ 研 究报告管 理 平台 ”,确保 各投资组 合 在获得投资 信息、研 究 支 持 、 投 资 建议 和 实 施投 资 决 策 方 面 享有 公 平 的机 会 ;2 、 公 司 严格 按 照 《股 票 库 管 理 规 定》 、 《信用 产品 投资 管理 规定 》 , 执行 股票 及信 用产 品出 入库及 日常 维护 工作 , 确 保相关 证券 入库 以内 容严谨 、 观点 明确 的研 究 报告作 为依 据 ;3 、 在公 司 股票库 基础 上 , 各 涉及 股 票投资 的资 产组 合根 据各自的投资 目标、投 资 风格、投资范 围和防范 关 联交易的原则 分别建立 资 产组合股票 库,基金 经理在 股票 库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以 及基 金合 同择 股方式 构建 具体 的投 资组 合;4 、 严格 执行 投 资 授权制度,明 确投资决 策 委员会、分管 投资副总 裁 、基金经理等 各主体的 职 责和权限划 分,合理 确定基 金经 理的 投资 权限 , 超过 投资 权限 的操 作, 应严格 履行 审批 程序 。 在 交易执 行环 节:1、所 有公司管理的 资产组合 的 交易必须通过 集中交易 室 完成,集中交 易室负责 建 立和执行交 易分配制 度, 确保 各投 资组 合享 有 公平的 交易 执行 机会 ;2 、 针对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交易 , 集 中交 易室 应严 格 启用恒生交易 系统中的 公 平交易程序, 交易系统 则 自动启用公平 交易功能 , 由系统按照 “未委托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41 页


数量” 的比例 对不同资 产 组合进行委托 量的公平 分 配;如果相关 基金经理 坚 持以不同的 价格进行 交易,且当前 市场价格 不 能同时满足多 个资产组 合 的指令价格要 求时,交 易 系统自动按 照 “价格 优先”原 则进 行委托; 当 市场价格同时 满足多个 资 产组合的指令 价格要求 时 ,则交易系 统自动按 照 “同 一指 令价 格下 的公 平交易 ” 模 式, 进 行公 平 委托和 交易 量分 配;3、 银 行间市 场交 易、 交易 所大宗交易等 非集中竞 价 交易需依据公 司《股票 投 资交易流程》 和《固定 收 益投资管理 流程》的 规定执行;银 行间市场 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等 以 公司名义进行 的交易, 各 投资组合经 理应在交 易前独立确定 各投资组 合 的交易价格和 数量,公 司 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 配 的原则对交 易结果进 行分配 ;4、 新股、 新债 申 购及非 公开 定向 增发 交易 需依据 公司 《新 股申 购流 程》 、 《 固定 收益 投资 管理流程》 和 《非公开 定 向增发流程》 的规定执 行 ,对新股和新 债申购方 案 和分配过程 进行审核 和监控 。 在 交易 监控、 分 析与评 估环 节:1 、 为 加强 对日常 投资 交易 行为 的监 控和管 理, 杜绝 利益 输送、不公平 交易等违 规 交易行为,防 范日常交 易 风险,公司明 确了关注 类 交易的界定 及对应的 监控和评估措 施机制; 所 监控的交易包 括但不限 于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 中 同日同向交 易的交易 时机和交易价 差、不同 投 资组合临近交 易日的同 向 交易和反向交 易的交易 时 机和交易价 差、关联 交易、 债券 交易 收益 率偏 离度、 成交 量和 成交 价格 异常、 银行 间债 券交 易对 手交易 等;2 、 将 公平 交易作为投资 组 合业绩 归 因分析和交易 绩效评价 的 重要关注内容 ,发现的 异 常情况由投 资监察员 进行分析;3 、监察稽 核部 分别于每季 度和每年 度编 写《公平交 易执行情 况检 查报告》 ,内 容包括 关注类 交易 监控 执行 情况 、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整 体收 益率差 异分 析和 同向 交易 价差分 析; 《公 平交 易 执行情 况检 查报 告》 需经 公司基 金经 理、 督察 长和 总经理 签署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执行公平 交易制度 , 确保不同投资 组合在研 究 、交易、分配 等 各环节得到公 平对待。 同 时,根据《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 导意见》的 要求,公 司对所管理组 合的不同 时 间 窗的同向交 易进行了 价 差专项分析, 未发现存 在 违反公平交 易原则的 现象。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违法违 规且 对基 金财 产造 成损失 的异 常交 易行 为。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管 理的所有投资 组合参与 的 交易所公开竞 价同日反 向 交易成交较少 的 单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交 量 的5% 的交 易次 数 为 1 次 , 主 要原 因在 于指 数成分 股交 易不 活跃 导致。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41 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本基金秉承指 数基金的 投 资策略,在应 对申购赎 回 的基础上,跟 踪指数收 益 ,力争将基金 跟 踪误差 控制 在合 理范 围内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1.133 元, 累计 净值 1.133 元 。本 报告 期基 金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为13.30%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5 年, 宏观 经济 继续 下 行,延 续 了 2010 年以 来 的经济 增速 下降 、流 动性 宽松的 过程 。宏 观经济 的萎 靡加 速了 深化 国企改 革、 一带 一路 、人 民币加 入 SDR 等 各项 政策 的进程 ,总 体而 言 , 2015 年的 宏观 经济 仍存 在 一些结 构性 亮点 。 展望2016 年, 宏观 层面 的 压力加 大了 继续 调整 结构 和深化 改革 的力 度和 预期 。 证券 市场 在经 历过去 一年 的 “ 大幅 上涨- 大幅下 跌 ” 的过 程之 后, 市 场波动 率在 逐步 下降 , 市 场 结构性 机会 较多 , 长期而 言, 支 持A 股 上行 的积极 因素 正在 聚集 ,机 会大于 风险 。 本基金作为被 动管理的 指 数基金,在严 守基金合 同 及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的 前 提下,将继续 秉 承指数 化投 资管 理策 略, 积极应 对成 份股 调整 、 基 金申购 赎回 等因 素对 指数 跟踪效 果带 来的 冲击 , 进一步 降低 基金 的跟 踪误 差,力 争投 资回 报与 业绩 基准保 持一 致。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的描述 (1) 日常 估值 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 基金会计 负 责,基金会计 对公司所 管 理的基金以基 金为会计 核 算主体,独立 建 账、 独 立核 算, 保 证不 同 基金之 间在 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 资 金划 拨、 账 簿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基金会计核算 独立于公 司 会计核算。基 金会计核 算 采用专用的财 务核算软 件 系统进行基 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 日按时接 收 成交数据及权 益数据, 进 行基金估值。 基金会计 核 算采用基金 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 人同步独 立 核算、相互核 对的方式 , 每日就基金的 会计核算 、 基金估值等 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 每日估值 结 果必须与托管 行核对一 致 后才能对外公 告。基金 会 计除设有专 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 , 还设有基 金 会计复核岗位 ,负责基 金 会计核算的日 常事后复 核 工作,确保 基金净值 核算无 误。 配备的基金会 计具备会 计 资格和基金从 业资格, 在 基金核算与估 值方面掌 握 了丰富的知识 和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41 页


经验, 熟悉 及了 解基 金估 值 法规、 政策 和方 法。 (2) 特殊 业务 估值 流程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的 相 关规定,本公 司成立停 牌 股票等没有市 价的投资 品 种估值小组, 成员由基 金 经理、行业 研究员、 监察稽 核部 、金 融工 程师 、登记 结算 部相 关人 员组 成。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 理不 参与 或决 定基 金日常 估值 。 基金经理参与 估值小组 对 停牌股票估值 的讨论, 发 表相关意见和 建议,与 估 值小组成员共 同 商定估 值原 则和 政策 。 3 、本 公司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突 。 4 、本 公司 现没 有进 行任 何 定价服 务的 签约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1 、 根据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约 定, 在 存续 期内, 本基 金 (包括 新丝 路份 额、 新 丝 路 A 份 额、 新丝 路B 份 额)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2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进 行利润 分配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出现 连续二 十个 工作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低于 五千 万元 情形 。 截至 报告 期末 , 本基金 资产 净值 仍低 于五 千万元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 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41 页


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半年 度报 告中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 、 财 务会 计报 告、 利润 分配 、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真实 、 准确和 完整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6 审计报 告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 所(特殊普通 合伙)注 册 会计师对本基 金出具了 “ 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 审计报 告。 投资 者可 通过 年度报 告正 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文 。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新丝 路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022,721.75 结算备 付金


8,571.64 存出保 证金


23,953.2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9,267,710.73 其中: 股票 投资


9,267,710.73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4,438.59 应收利 息


5,660.24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146,943.57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10,499,999.72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41 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9,457.73 应付赎 回款


121,138.73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5,035.51 应付托 管费


3,307.81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67,428.16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212,086.95 负债合 计


438,454.8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8,878,361.96 未分配 利润


1,183,182.87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0,061,544.83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0,499,999.72 注: (1 )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8,878,361.96 份 ,其 中新丝 路份 额总 额 8,072,123.96 份 ,基 金份 额参考 净值 1.133 元 ;新 丝路 A 份额 总额 403,119.00 份, 基金 份额 参 考净 值1.019 元 ;新 丝 路B 份额 总额403,119.00 份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 值 1.247 元; 。


(2 )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8 月13 日生 效, 无 上年度 末数 据。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新丝 路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8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8 月13 日(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3,159,075.09 1.利息 收入


161,134.12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7,160.05 债券利 息收 入


-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41 页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83,974.07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1,495,694.28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495,535.88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158.40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列 )


980,967.04 4. 汇 兑收 益( 损失 以"-" 号 填列)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521,279.65 减:二、费用


582,741.62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171,352.22 2.托 管费 7.4.8.2.2 37,697.52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109,785.53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263,906.35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2,576,333.47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2,576,333.47 注:(1) 报 告实 际编 制期 间 为 2015 年8 月13 日(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8 月 13 日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较 期间 及可 比较 数据。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新丝 路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8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8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38,553,007.95 - 338,553,007.95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2,576,333.47 2,576,333.47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329,674,645.99 -1,393,150.60 -331,067,796.59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41 页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79,995,998.53 5,955,745.30 85,951,743.83 2. 基金 赎回 款 -409,670,644.52 -7,348,895.90 -417,019,540.42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8,878,361.96 1,183,182.87 10,061,544.83 注:(1) 报 告实 际编 制期 间 为 2015 年8 月13 日(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8 月 13 日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较 期间 及可 比较 数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 郝 文高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 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 委员会( 以下 简称“ 中国 证监 会”) 证 监 许可[2015]766 号 《 关于 准 予鹏华 新丝 路指 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注册 的 批复》核准, 由鹏华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 华 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 金 法》和《鹏 华新丝路 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负责 公开募集 。 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式 基 金,存续期 限不定, 首次设 立募 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利 息共 募集 人民 币338,520,631.30 元, 业 经普 华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普华 永道中 天验 字(2015) 第 937 号验 资报 告予 以验 证。 经 向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鹏华 新丝 路指 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 正式 生 效,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的基金 份额 总额 为338,553,007.95 份基 金份 额, 其 中认购 资金 利息 折 合32,376.65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鹏 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 金托管 人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根据《鹏华新 丝路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 本基金的基金 份 额包括鹏华新 丝路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基 金之基础 份 额(以下简称“ 鹏华新丝 路 份额 ”)、鹏 华新丝 路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之 A 份额( 以下 简称 “鹏华新 丝路 A 份额 ”) 、 鹏华 新 丝路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基 金之 B 份额( 以下 简 称 “鹏 华新 丝路 B 份额 ”) 。根据 对基 金财 产及 收益 分配的 不同 安排 , 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具有 不 同的风险收益 特征。鹏 华 新丝路份额为 可以申购 、 赎回并且能 上市交易 的基金 份额 ,具 有与 标的 指数相 似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鹏华 新丝 路 A 份额 与鹏 华新丝 路 B 份额 为 可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41 页


以上市 交易 但不 能申 购、 赎回的 基金 份额 ,其 中鹏 华新丝 路 A 份额 为稳 健收 益类份 额, 具有 低 风 险且预 期收 益相 对较 低的 风险收 益特 征, 鹏华 新丝 路 B 份 额为 积极 收益 类份 额,具 有高 风险 且 预 期收益 相对 较高 的风 险收 益特征 。鹏 华新 丝路 A 份 额与鹏 华 新 丝路 B 份 额的 配比始 终保 持 1 :1 的比率不变。 本基金的 基 金份额初始公 开发售结 束 后,场外认购 的全部份 额 将确认为鹏 华新丝路 份额; 场内 认购 的份 额将 按照 2:4:4 的比 例分 别确 认为场 内鹏 华新 丝路 份额 、 鹏华 新丝 路 A 份额 、 鹏华新 丝路 B 份 额。 本基 金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场内 鹏华新 丝路 份额 与鹏 华新 丝路 A 份额 、鹏 华 新 丝路 B 份额 之间 可以 按约 定的规 则进 行场 内份 额配 对转换 ,包 括基 金份 额的 分拆和 合并 两种 转 换 行为。 基金 份额 的分 拆, 指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将 其持 有的场 内鹏 华新 丝路 份额 按照 2 份场 内鹏 华 新 丝路份 额对 应 1 份 鹏华 新 丝路 A 份 额与 1 份鹏 华新 丝路 B 份额 的 比例 进行 转 换的行 为; 基金 份额 的合并 ,指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将其 持有 的鹏 华新 丝 路 A 份 额与 鹏华 新丝 路 B 份 额按 照 1 份 鹏华 新丝 路A 份额与 1 份 鹏华 新丝 路 B 份 额对 应2 份场 内鹏 华新丝 路份 额的 比例 进行 转换的 行为 。 基金份额的净 值按如下 原 则计算:鹏华 新丝路份 额 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净值 计 算日的基金资 产 净值除 以基 金份 额总 数, 其中基 金份 额总 数为 鹏华 新丝路 份额 、鹏 华新 丝 路 A 份额 、鹏 华新 丝路 B 份额的 份额 数之 和。 鹏 华新丝 路 A 份 额的 基金 份 额净值 为鹏 华新 丝路 A 份 额的本 金及 约定 应得 收益之 和。 每 2 份 鹏华 新 丝路份 额所 对应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等于 1 份鹏 华新 丝 路 A 份额 与 1 份 鹏华 新丝 路B 份 额所 对应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之和 。 本基金 定期 进行 份额 折算 。在鹏 华新 丝 路 A 份 额、 鹏华新 丝路 份额 存续 期内 的每个 会计 年 度 9 月第一个工 作日,本 基 金将进行基金 的定期份 额 折算。在基金 份额折算 前 与折算后, 鹏华新丝 路A 份 额与 鹏华 新丝 路B 份额的 份额 配比 保 持1:1 的比例 。 对 于鹏 华新 丝路A 份额 的约 定应 得收 益, 即 鹏华 新丝 路A 份额 每 个会计 年 度 8 月 最后 一个 自然日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超出 1.000 元部 分, 将折算 为场 内鹏 华新 丝路 份额分 配给 鹏华 新丝 路 A 份额持 有人 。鹏 华新 丝路 份额持 有人 持有 的 每 2 份鹏华 新丝 路份 额将 按 1 份鹏华 新丝 路 A 份 额获 得新增 鹏华 新丝 路份 额的 分配。 持有 场外 鹏华 新丝路份额的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将按前述 折算方式 获 得新增场外鹏 华新丝路 份 额的分配; 持有场内 鹏华新丝路份 额的基金 份 额持有人将按 前述折算 方 式获得新增场 内鹏华新 丝 路份额的分 配。经过 上述份 额折 算, 鹏华 新丝 路 A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调 整为 1.000 元 ,鹏 华新丝 路份 额的 基 金 份额净 值将 相应 调整 。 除定期 份额 折算 外, 本基 金还将 在鹏 华新 丝路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达 到 1.500 元时 或鹏 华新 丝路B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参 考净值 跌 至 0.250 元 时进 行不定 期份 额折 算。 当达 到 不定期 折算 条件 时, 本基金 将分 别对 鹏华 新丝 路份额 、鹏 华新 丝路 A 份 额、鹏 华新 丝路 B 份 额进 行份额 折算 ,份 额 折 算后本 基金 将确 保鹏 华新 丝路 A 份额 与鹏 华新 丝 路B 份额 的比 例为1:1 , 份 额折算 后鹏 华新 丝路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41 页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 鹏 华 新丝 路A 份 额与 鹏华 新丝 路B 份 额的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均 调整 为1.000 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 称 “上交所 ”)自律监管 决 定书[2015]341 号文审核 同意,本基 金 鹏华新 丝路 份 额 20,537,936.00 份 基金 份额 、鹏 华 新丝 路 A 份额 41,075,869.00 份基 金份 额和 鹏 华新丝 路 B 份额 41,075,869.00 份基 金份 额于2015 年 8 月 24 日在 上交 所挂 牌 交易。 未上 市交 易 的份额登记在 中国证券 登 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开 放 式基金注册登 记系统基 金 份额持有人 开放式基 金账户下,可 以通过跨 系 统转托管转至 中国证券 登 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 海 分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 系统持 有人 上海 证券 账户 下后, 在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上市交 易。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鹏 华 新丝路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 基金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投 资 范围为具有良 好流动性 的 金融工具,包 括标的指 数 成份股及其 备选成份 股( 含中小板 、创业板 股票 及其他中国 证监会核 准上 市的股 票)、 债券、股 指期 货、权证、 资产支 持证券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 其它金融工具( 但 须符 合 中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规 定) 。 本基 金投 资于 股票 部 分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其 中投 资于 标的 指 数成份 股及 其备 选 成份股的比例 不低于非 现 金基金资产 的 80%; 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 期 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 保证金 后, 现金 或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 投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本 基金 的 业绩比 较基 准为 :新 丝路 指数收 益率 ×95 % + 商业 银 行活期 存款 利率(税后 )× 5 %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鹏华 新丝 路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和中 国证 监会、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允 许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的 有关规 定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5 年8 月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财 务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地 反映 了本 基 金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2015 年 8 月 13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期 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为 2015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41 页


年8 月13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以人 民币 为记 帐本 位币, 除有 特别 说明 外, 均以人 民币 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目前 暂无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资 。 本基金 目前 以交 易目 的持 有的股 票投 资、 债券 投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和 衍 生 工具( 主要 为权 证投资)分 类为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金 融资 产。 除衍 生工 具 所产生 的金 融资 产 在资产负债表 中以衍生 金 融资产列示外 ,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公 允价值变 动 计入损益的 金融 资产 在资产 负债 表中 以交 易性 金融资 产列 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各类应 收 款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 收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金 融资 产。 (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 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1) 金 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 本基金 成为 金融 工具 合同 的一方 时, 于交 易日 按公 允 价值在 资产 负 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 发 生的相关交 易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支付的价 款 中包含已宣告 但尚未发 放 的现金股利或 债券或资 产 支持证券起 息日或上 次除息日至购 买日止的 利 息,应当单独 确认为应 收 项目。应收款 项和其他 金 融负债的相 关交易费 用计入 初始 确认 金额 。 (2)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按照 公允 价值 进行 后续 计量, 应收 款项 和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 实际 利率法 ,以 摊余 成本 进行 后续计 量。 (3) 以公允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作 为 公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计入当期损 益;在资 产 持有期间所取 得的利息 或 现金股利以及 处置时产 生 的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 损益。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41 页


(4) 金 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 之一的 , 予 以终 止确 认:(4.1) 收 取该 金融 资产 现金 流量的 合同 权 利终止;(4.2) 该 金融资 产已转移,且 本基金将 金 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 有 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 给 转入方;或者(4.3) 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本 基 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 留 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 乎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但 是放弃 了对 该金 融资 产控 制。 (5) 金 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 其 账面 价值 与收 到的 对价 的差额 ,计 入当 期损 益。 (6)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 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 务已解除的部 分。终 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与 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资 产支持证 券 和衍生工具(主 要为权证 投 资)按如下原 则 确定公 允价 值并 进行 估值 :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值 。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市 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 有可靠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 易 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参 数。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时,金 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 余额。由于 基 金份额拆分引 起的实收 基 金份额变动于 基金份额 拆 分日根据拆分 前的基金 份 额数及确定 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 由于基金 份 额折算引起的 实收基金 份 额变动于基金 份额折算 日 根据折算前 的基金份 额数及确定的 折算比例 计 算认列。由于 申购和赎 回 引起的实收基 金变动分 别 于基金申购 确认日及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41 页


基金赎回确认 日认列。 上 述申购和赎回 分别包括 基 金转换所引起 的转入基 金 的实收基金 增加和转 出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 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 确 认日认列,并 于期末全 额 转入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或者发行 价计算的 利 息扣除在适 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 业代扣代 缴 的个人所得税 后的净额 确 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 持 证券在持有 期间收到 的款项,根据 资产支 持 证 券的预计收益 率区分属 于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本金 部 分和投资收 益部分, 将本金 部分 冲减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成 本, 并将 投资 收益部 分确 认为 利息 收入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也可 按直 线法 计算 。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基金收 益分 配应 遵循 下列 原则:


1. 在存 续期 内, 本基 金 ( 包括新 丝路 份额 、 新 丝路A 份额 、 新 丝路B 份 额) 不 进行收 益分 配 。


2.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41 页


7.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1) 对于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 的股票 和债 券 , 若 出现 重 大事项 停牌 或交 易不 活跃 (包 括涨 跌停 时 的交易 不活 跃) 等情 况, 本基金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公 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 步规范 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 , 根 据具体 情况 采用 《关 于发 布 中基协(AMAC) 基 金行 业股 票估值 指数 的通 知》 提供的 指数 收益 法、 市盈 率法、 现金 流量 折现 法等 估值技 术进 行估 值。 (2)对于在锁定 期内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 , 根据中国 证监会证监会 计字[2007]21 号《关于 证 券投资基金 执行<企业 会计 准则>估值业 务及份额 净值 计价有关事 项的通知 》之 附件《非公 开发行 有明确 锁 定 期股 票的 公允 价值的 确定 方法 》 , 若 在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 同一 股票 的市场 交易 收盘 价 低 于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的 初始 投资成 本, 按估 值日 证券 交 易所挂 牌的 同一 股票 的市 场交易 收盘 价估 值; 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 同 一股票的市场 交易收盘 价 高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 初 始投资成本 ,按锁定 期内已 经过 交易 天数 占锁 定期内 总交 易天 数的 比例 将两者 之间 差价 的一 部分 确认为 估值 增值 。 (3)在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 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 证监会证监会 计字[2007]21 号《关于 证 券投资基金 执行<企业 会计 准则>估值业 务及份额 净值 计价有关事 项的通知 》采 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 允价值 。本基 金持有的 银 行间同业市场 债券按现 金 流量折现法估 值,具体 估 值模型、参 数及结果 由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独 立提 供。 (4) 本基 金根 据中 国证 券 投资基 金业 协会 《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作 小组 关于 2015 年1 季度 固定 收益 品 种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以 下 简称 “ 估值 处理 标准 ”) , 对于交 易所 市场 上 市交易 或挂 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品 种 ( 估值 处理 标准 另有规 定的 除外 ) , 采用 第 三方估 值机 构提 供的 价格数 据进 行估 值。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根据中 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 中 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 估 值核算工作小 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 益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 以下简 称 “ 估值 处理 标准 ”), 对于 交易 所 市场上 市交 易或 挂牌 转让 的固定 收益 品种 (估 值处 理标准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 采用第 三方 估值 机构 提供的 价格 数据 进行 估值 。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41 页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重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税[2015]101 号 《 关于上 市公 司股 息 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 及 其他 相关财 税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 下 : (1)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 资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基 金 买卖股 票 、 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基 金从 证券 市场 中 取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 , 股 权的股 息 、 红 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对基金 取得的企业 债 券利息收入 , 由发行债券 的企业在向基 金支付利息 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以 上至1 年(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的 , 于2015 年9 月 8 日 前暂 减 按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对 基金 持 有的上 市公 司限 售 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 、 红利收入,按 照上述规 定 计算纳税,持 股时间自 解 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 取得的 股息 、 红 利收 入 继 续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 所得税 。 (4)


基金 卖出 股票 按 0.1% 的税 率缴 纳股 票交 易印 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鹏华基金公 司” )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招商银 行有 限责 任公 司( “招商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信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北融 信投 资发 展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鹏华资 产管 理( 深圳 )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1. 本报 告期 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没 有发 生变 化。 2.下述 关联 交易 均在 正常 业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 款订立 。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41 页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 生效 ,截 至本 报告期 末不 满一 年。 无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和 数据。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注:无 。 7.4.8.1.2 债 券交 易 注:无 。 7.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无 。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无 。 7.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无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8 月 1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71,352.2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8,422.93 注:(1)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鹏 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管 理人报 酬年 费率 为 1.00% , 逐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日 管理 费=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净 值 × 1.00 %÷ 当年 天 数。 (2) 根据《开 放式证券 投资 基金销售费用 管理规定》 , 基金管理人依 据销售机 构 销售基金的 保有量 提取一定比例 的客户维 护 费,用以向基 金销售机 构 支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 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客户维 护费 从基 金管 理费 中列支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41 页


2015 年8 月 1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37,697.52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的托 管 费年费率为 0.22% ,逐日 计提,按月支 付。日 托管费=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 ×0. 22% ÷ 当 年天 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无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 报告期管 理 人未投资、持 有本基金 。 本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至 本 报告期末未 满一年, 故无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除 基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没 有投 资及 持有 本基 金份额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8 月 1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 1,022,721.75 57,261.10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参 与关联 方承 销的 证券 。 7.4.9 期 末(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无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600771 广誉 远 2015 年11 月 17 日 重大 事项 32.97 2016 年3 月9 日 28.78 2,600 73,789.65 85,722.00 -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41 页


600090 啤酒 花 2015 年12 月 24 日 重大 事项 19.65 2016 年1 月4 日 19.00 3,700 47,113.10 72,705.00 - 002207 准油 股份 2015 年12 月 16 日 重大 事项 21.42 - - 2,500 42,546.71 53,550.00 - 600354 敦煌 种业 2015 年12 月 15 日 重大 事项 9.88 2016 年1 月 19 日 8.89 5,200 39,852.60 51,376.00 - 600714 金瑞 矿业 2015 年12 月 2 日 重大 事项 11.84 2016 年3 月4 日 13.02 1,400 13,891.87 16,576.00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9,267,710.73 88.26 其中: 股票 9,267,710.73 88.26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031,293.39 9.82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00,995.60 1.91 8 合计 10,499,999.72 100.00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41 页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期 末指 数投资 按行 业分类 的 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284,558.20 2.83 B 采矿业 1,065,428.00 10.59 C 制造业 5,688,833.00 56.54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202,951.00 2.02 E 建筑业 216,454.00 2.15 F 批发和 零售 业 469,852.00 4.67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43,806.00 0.44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83,793.00 0.83 J 金融业 959,551.53 9.54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223,696.00 2.22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28,788.00 0.29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267,710.73 92.11


8.2.2 期 末积 极投资 按行 业分类 的 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注:无 。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41 页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指数 投资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和 积 极投 资前五 名股 票投资 明细 8.3.1 期 末指 数投资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02202 金风科 技 22,000 501,380.00 4.98 2 600893 中航动 力 10,600 477,318.00 4.74 3 002673 西部证 券 13,783 453,598.53 4.51 4 600089 特变电 工 38,200 449,614.00 4.47 5 000166 申万宏 源 37,500 401,625.00 3.99 6 000768 中航飞 机 14,700 364,119.00 3.62 7 601012 隆基股 份 20,900 285,285.00 2.84 8 600256 广汇能 源 41,900 279,473.00 2.78 9 000415 渤海租 赁 24,800 223,696.00 2.22 10 000792 盐湖股 份 8,500 218,280.00 2.17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鹏 华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网 站http://www.phfund.com 的年 度报 告正 文。 8.3.2 期 末积 极投资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 前 五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注:无 。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89 特变电 工 2,388,327.00 23.74 2 000768 中航飞 机 2,010,294.50 19.98 3 000166 申万宏 源 1,938,765.00 19.27 4 002202 金风科 技 1,796,188.42 17.85 5 600893 中航动 力 1,795,072.00 17.84 6 600256 广汇能 源 1,563,432.00 15.54 7 002673 西部证 券 1,390,274.80 13.82 8 601012 隆基股 份 1,183,946.00 11.77 9 000415 渤海租 赁 1,036,588.00 10.30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41 页


10 600307 酒钢宏 兴 1,000,250.00 9.94 11 601168 西部矿 业 949,533.00 9.44 12 600108 亚盛集 团 930,319.00 9.25 13 601179 中国西 电 926,470.32 9.21 14 000792 盐湖股 份 841,080.92 8.36 15 600516 方大炭 素 743,310.40 7.39 16 601225 陕西煤 业 713,337.00 7.09 17 300159 新研股 份 692,096.00 6.88 18 000516 国际医 学 690,681.00 6.86 19 600343 航天动 力 666,783.00 6.63 20 000697 炼石有 色 600,795.00 5.97 21 002185 华天科 技 576,029.00 5.73 22 600687 刚泰控 股 543,161.28 5.40 23 601958 金钼股 份 526,245.00 5.23 24 600545 新疆城 建 488,137.00 4.85 25 600831 广电网 络 408,186.00 4.06 26 600771 广誉远 400,244.00 3.98 27 600251 冠农股 份 395,845.00 3.93 28 600509 天富能 源 373,399.00 3.71 29 601369 陕鼓动 力 371,568.00 3.69 30 000877 天山股 份 368,422.00 3.66 31 600337 美克家 居 358,776.00 3.57 32 000563 陕国投 A 351,642.48 3.49 33 002100 天康生 物 346,696.00 3.45 34 600720 祁连山 342,493.00 3.40 35 600869 智慧能 源 341,268.00 3.39 36 300164 通源石 油 340,485.00 3.38 37 600425 青松建 化 324,856.00 3.23 38 002307 北新路 桥 312,416.00 3.11 39 600737 中粮屯 河 301,960.00 3.00 40 000837 秦川机 床 297,577.00 2.96 41 600311 ST 荣华 264,710.00 2.63 42 600778 友好集 团 263,739.00 2.62 43 002646 青青稞 酒 258,356.01 2.57 44 600090 啤酒花 254,635.00 2.53 45 600456 宝钛股 份 252,490.00 2.51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41 页


46 300140 启源装 备 248,616.00 2.47 47 600888 新疆众 和 244,116.00 2.43 48 002267 陕天然 气 234,013.00 2.33 49 002207 准油股 份 231,404.00 2.30 50 603169 兰石重 装 224,942.00 2.24 51 000159 国际实 业 223,460.00 2.22 52 000962 东方钽 业 221,070.00 2.20 53 002457 青龙管 业 218,887.00 2.18 54 600354 敦煌种 业 213,872.00 2.13 55 600581 八一钢 铁 209,720.00 2.08 56 000564 西安民 生 203,204.00 2.02 注: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89 特变电 工 2,005,352.21 19.93 2 000768 中航飞 机 1,687,863.00 16.78 3 000166 申万宏 源 1,631,359.51 16.21 4 002202 金风科 技 1,557,618.65 15.48 5 600256 广汇能 源 1,301,793.00 12.94 6 002673 西部证 券 1,249,895.00 12.42 7 601012 隆基股 份 1,148,777.00 11.42 8 600893 中航动 力 1,144,216.28 11.37 9 000415 渤海租 赁 874,986.00 8.70 10 600307 酒钢宏 兴 831,081.00 8.26 11 601168 西部矿 业 797,882.00 7.93 12 601179 中国西 电 790,918.99 7.86 13 600108 亚盛集 团 767,355.00 7.63 14 000792 盐湖股 份 734,251.62 7.30 15 600516 方大炭 素 693,044.00 6.89 16 300159 新研股 份 624,790.00 6.21 17 601225 陕西煤 业 594,739.00 5.91 18 000516 国际医 学 591,638.00 5.88 19 600343 航天动 力 571,046.00 5.68 20 000697 炼石有 色 524,201.29 5.21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41 页


21 600687 刚泰控 股 511,881.00 5.09 22 002185 华天科 技 487,778.00 4.85 23 601958 金钼股 份 433,397.00 4.31 24 600545 新疆城 建 400,023.00 3.98 25 600831 广电网 络 346,567.00 3.44 26 600251 冠农股 份 332,463.00 3.30 27 600771 广誉远 319,853.00 3.18 28 601369 陕鼓动 力 317,087.00 3.15 29 000877 天山股 份 313,495.00 3.12 30 600509 天富能 源 313,100.00 3.11 31 000563 陕国投 A 302,444.00 3.01 32 600720 祁连山 299,707.00 2.98 33 600337 美克家 居 297,866.11 2.96 34 002100 天康生 物 297,502.00 2.96 35 600311 ST 荣华 289,907.00 2.88 36 600869 智慧能 源 287,383.00 2.86 37 600425 青松建 化 269,713.00 2.68 38 600737 中粮屯 河 269,038.00 2.67 39 002307 北新路 桥 255,927.00 2.54 40 000837 秦川机 床 250,565.00 2.49 41 600090 啤酒花 230,121.00 2.29 42 600456 宝钛股 份 217,511.00 2.16 43 002646 青青稞 酒 217,172.00 2.16 44 603169 兰石重 装 214,508.00 2.13 45 300164 通源石 油 212,495.00 2.11 46 600888 新疆众 和 206,817.00 2.06 47 300140 启源装 备 206,353.00 2.05 48 600339 天利高 新 204,951.00 2.04 49 000564 西安民 生 202,378.00 2.01 注: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41,122,565.77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34,331,357.96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41 页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注:无 。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注:无 。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无 。 8.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无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无 。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股 指期 货投 资。 8.10.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基金 投资 股指 期货 将根 据风险 管理 的原 则, 以套 期保值 为目 的, 主要 选择 流动性 好、 交易 活跃的 股指 期货 合约 。本 基金力 争利 用股 指期 货的 杠杆作 用, 降低 申购 赎回 时现金 资产 对投 资组 合的影 响及 投资 组合 仓位 调整的 交易 成本 ,达 到稳 定投资 组合 资产 净值 的目 的。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8.11.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8.11.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 货 投资。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之一的 申万 宏源 证券 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收 到中 国 证监会 行政 监管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41 页


措施决 定书 《关 于对 申万 宏源证 券有 限公 司采 取暂 停新开 证券 账 户 1 个 月措 施的决 定》 ([2015]78 号) , 称申 万宏 源证 券外 部 接入具 有分 账户 功能 的第 三方交 易终 端软 件, 未对 外部系 统接 入实 施有 效管理,对相 关客户身 份 情况缺乏了解 。而且, 在 中国证监会下 发《关于 加 强证券公司 信息系统 外部接入管理 的通知 》 (证 监办发[2015]35 号)后 , 申万宏源证券 在自查过 程 中存在向中国 证监 会漏报 信息 系统 外部 接入 账户的 情形 。中 国证 监会 责令申 万宏 源证 券暂 停新 开证券账户 1 个月, 暂停期 间公 司不 得新 增经 纪业务 客户。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之一的 盐湖 股份 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 公告 ,深 圳 证券交 易 所 2015 年 1 月监管 函( 公司 部监 管函[2015] 第 4 号) 称盐 湖股份 与关 联方 青海 木里 煤业开 发集 团有 限 公 司 2013 年及 2014 年 分别 存在 565 万元 及 776 万元 的委托 管理 的关 联交 易; 与关联 方青 海省 能 源 发展公 司 2011-2014 年 分 别存在 4,814 万元 、1. 41 亿元 、1.47 万元 及 3 亿 元的煤 炭采 购关 联交 易。盐 湖股 份未 及时 披露 上述关 联交 易的 行为 违反 了《上 市规 则》 第 2.1 条 规定。 深圳 证券 交 易 所希望盐湖 股份及全 体董 事吸取教训 ,严格遵 守《 证 券法》 、 《公 司法》等 法 规及《上市 规则》 的 规定, 及时 、真 实、 准确 、完地 履行 信息 披露 义务 ,杜绝 此类 事件 发生 。 对上述股票的 投资决策 程 序的说明:本 基金为指 数 基金,为更好 地跟踪标 的 指数,控制跟 踪 误差对上述证 券的投资 属 于按照指数成 分股的权 重 进行配置,符 合指数基 金 的管理规定 ,该证券 的投资 已执 行内 部严 格的 投资决 策流 程, 符合 法律 法规和 公司 制度 的规 定。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中的其它证券 本期没有 发 行主体被监管 部门立案 调 查的、或在报 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证 券。 8.12.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 选股 票库 。 8.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3,953.2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4,438.59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660.24 5 应收申 购款 146,943.57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0,995.60


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无 。 8.12.5 期 末指 数投资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41 页


8.12.6 期 末积 极投资 前五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的 股票 。 8.12.7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新丝路 409 19,736.24 0.00 0.00% 8,072,123.96 100.00% 新丝 路A 61 6,608.51 1,000.00 0.25% 402,119.00 99.75% 新丝 路B 101 3,991.28 1,000.00 0.25% 402,119.00 99.75% 合计 571 15,548.80 2,000.00 0.02% 8,876,361.96 99.98%


9.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新丝 路A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李怡名 76,000.00 18.85% 2 章卫红 50,000.00 12.40% 3 徐丽娟 38,000.00 9.43% 4 向前 29,300.00 7.27% 5 章炎华 26,100.00 6.47% 6 向顺波 24,400.00 6.05% 7 邱贤奕 21,600.00 5.36% 8 王丹艳 19,802.00 4.91% 9 王敏 18,764.00 4.65% 10 李亮 15,000.00 3.72% 新丝 路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 41 页


1 李怡名 75,800.00 18.80% 2 林伟 58,954.00 14.62% 3 邱贤奕 29,906.00 7.42% 4 许文君 22,800.00 5.66% 5 葛伟华 21,295.00 5.28% 6 马学军 20,000.00 4.96% 7 王丹艳 19,802.00 4.91% 8 裴凤 11,900.00 2.95% 9 周孝武 11,657.00 2.89% 10 施鸿 10,000.00 2.48% 11 章伟莲 10,000.00 2.48% 12 袁崇军 10,000.00 2.48% 13 李宝发 10,000.00 2.48% 注:持 有人 为场 内持 有人 。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新丝路 1,980.46 0.0245% 新丝 路A - - 新丝 路B - - 合计 1,980.46 0.0223% 注:截至本报 告期末, 本 基金管理人从 业人员投 资 、持有本基金 符合相关 法 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 规定及 相关 管理 制度 的规 定。 9.4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注:本公司高 级管理人 员 、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 负 责人及本基金 的基金经 理 本报告期末 未持有本 基金份 额。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新丝 路 新丝 路A 新丝 路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8 月 13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256,401,269.95 41,075,869.00 41,075,869.0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 基 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报告期 期 末基 79,995,998.53 - -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9 页 共 41 页


金总申 购份 额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409,670,644.52 - - 基 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报告期 期 末基 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81,345,500.00 -40,672,750.00 -40,672,750.00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072,123.96 403,119.00 403,119.00 注:拆 分变 动份 额为 本基 金三级 份额 之间 的配 对转 换份额 和基 金份 额折 算中 调整的 份额 。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的重 大人事 变动 : 报告期 内, 经公 司董 事会 审议通 过, 并经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证监 许可[2015]217 号文 核准, 公司 聘任 高永 杰先 生 担任公 司督 察长 ,任 职日 期自 2015 年2 月6 日起 。 报告期 内, 经公 司董 事会 审议通 过, 自 2015 年 9 月19 日起 , 同 意聘 任苏 波 先生担 任公 司副 总经理 。 报告期 内, 公司 原副 总经 理胡湘 先生 因个 人职 业发 展原因 提出 辞职 , 经 公司 董事会 审议 , 同 意胡湘 先生 提出 的辞 职申 请,并 同意 其在 办理 完工 作交接 手续 后正 式离 任。 胡湘先 生 于 2015 年 10 月 17 日 正式 离任 。 报告期 内, 经公 司董 事会 审议通 过, 自 2015 年 10 月 17 日起 ,同 意聘 任邢 彪 先生担 任公 司 副总经 理。 上述事 项已 按有 关规 定向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及深圳 证监 局报 告, 并 按 有关规 定向 中 国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备案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 告 期无 涉及 对公 司运 营管理 及基 金运 作产 生重 大影响 的, 与本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 基金托 管业 务相 关的 诉讼 事项。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40 页 共 41 页


11.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聘 请普 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 殊普通 合伙 ) 为本 基金 审 计的会 计师 事务 所。本 年度 应支 付给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审计 费 用 45,000 元 。该 审 计 机构为 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的期 间为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效 日(2015 年 8 月 13 日) 起到 本报 告 期 末,不 满一 年。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 人涉及 托管 业务 机构 及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在 报告 期内 未受到 任何 稽 查 或处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北证券 1 40,778,652.10 54.04% 37,156.25 54.04% 本报告期新增 中泰证券 1 33,521,562.63 44.43% 30,548.52 44.43% 本报告期新增 招商证券 1 1,153,709.00 1.53% 1,051.33 1.53% 本报告期新增 西南证券 2 - - - - 本报告期新增 国金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增 川财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增 安信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增 东方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增 广发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增 注:交 易单 元选 择的 标准 和程序 1、 基 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代 理本基 金证 券买 卖的 证券 经营机 构, 使用 其交 易单 元作为 基金 的专 用交 易单元 ,选 择的 标准 是: (1 )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3 亿元 人民币 ; (2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3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二年未 发生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受 到中 国证 监会 处罚 ; (4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5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41 页 共 41 页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 研究 实力 较强 ,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 提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2、选 择交 易单 元的 程序 :


我公司根 据上述标 准, 选定符合条件 的证券公 司 作为租用交易 单元的对 象 。我公司投研 部门定 期对所选定证 券公司的 服 务进行综合评 比,评比 内 容包括:提供 研究报告 质 量、数量、 及时性及 提供研究服务 主动性和 质 量等情况,并 依据评比 结 果确定交易单 元交易的 具 体情况。我 公司在比 较了多家证券 经营机构 的 财务状况、经 营状况、 研 究水平后,向 券商租用 交 易单元作为 基金专用 交易单 元。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东北证券 - - 17,000,000.00 0.81% - - 中泰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2,090,000,000.00 99.19% - - 西南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