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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实业债(000053)

鹏华实业债: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 华 实 业 债纯 债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30 日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0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 册 会计师 对本 基金 出具 了 “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 的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0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鹏华实 业债 纯债 债券 场内简 称 - 基金主 代码 000053 交易代 码 00005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2,099,665.1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 合 理控 制信 用风 险、 保持 适 当流 动性 的基 础上 ,以 实 业 债为 主要 投资 标的 ,力 争 取得 超越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的 收益 。 投资策 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在 资 产配 置方 面, 本基 金通 过 对宏 观经 济形 势、 经济 周 期 所处 阶段 、利 率曲 线变 化 趋势 和信 用利 差变 化趋 势 的 重点 分析 ,比 较未 来一 定 时间 内不 同债 券品 种和 债 券 市场 的相 对预 期收 益率 , 在基 金规 定的 投资 比例 范围内 对不 同久 期、 信用 特征的 券种 进行 动态 调整 。 2、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在债 券投 资中 以实 业债投 资为 主, 一般 情况 下, 在 债 券类 投资 产品 中, 实业 债 的收 益率 要高 于国 债、 央 行 票据 等其 他债 券的 收益 率 。投 资实 业债 是通 过主 动 承 担适 度的 信用 风险 来获 取 较高 的收 益, 所以 在个 券的选 择当 中特 别重 视信 用风险 的评 估和 防范 。 本 基 金将 主要 采取 久期 策略 , 同时 辅 之 以信 用策 略、 收 益 率曲 线策 略、 收益 率利 差 策略 、息 差策 略、 债券 选 择 策略 等积 极投 资策 略, 在 合理 控制 信用 风险 、保 持 适 当流 动性 的基 础上 ,以 实 业债 为主 要投 资标 的, 力争取 得超 越基 金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企 业债 总指 数×80% + 中债国 债总 指数 ×20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属 于债 券型 基金 ,其 预 期的 收益 与风 险低 于股 票 型 基金 、混 合型 基金 ,高 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为 证券 投资基 金中 具有 中低 风险 收益特 征的 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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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 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深圳市 福田 区福 华三 路 168 号深 圳国 际商 会中 心第 43 层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北京市 西城 区闹 市口 大 街1 号院1 号 楼中 国建 设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5 月3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2013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6,770,571.32 14,530,447.78 10,347,360.49 本期利 润 4,698,459.04 40,029,505.27 -12,276,837.32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205 0.1802 -0.0122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1.06% 36.15% -2.8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3894 0.2262 -0.0277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46,724,704.46 62,422,463.75 533,058,881.4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456 1.311 0.972 注: (1)本期 已实现收 益 指基金本期 利息收入 、投 资收益、其 他收入( 不含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2 ) 所述基 金业绩指 标 不包括持有 人认购或 交易 基金的各项 费用(例 如, 开放式基金 的申购 赎 回费、 基金 转换 费等 ) , 计 入费用 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3 ) 表中 的 “ 期末 ” 均 指 报告期 最后 一日 , 即 12 月31 日 , 无 论该 日是 否为 开 放日或 交易 所的 交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0 页


易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4.90% 0.35% 3.10% 0.08% 1.80% 0.27% 过去六 个月 -0.34% 0.44% 5.91% 0.07% -6.25% 0.37% 过去一 年 11.06% 0.70% 10.43% 0.08% 0.63% 0.6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46.97% 0.60% 20.68% 0.10% 26.29% 0.50% 注:业 绩比 较基 准= 中债 企 业债总 指数 ×80 % + 中债 国 债总指 数 × 20%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5 月3 日 生效 。 2、截 至建 仓期 结束 ,本 基 金的各 项投 资比 例已 达到 基金合 同中 规定 的各 项比 例。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0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 率的 比 较 注:1 、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照 实际存 续期 计算 ,不 按整 个自然 年度 进行 折算 。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 份基金份额 分红数 现金 形 式发 放 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5 - - - -


2014 0.1010 1,160,970.50 42,274.11 1,203,244.61


2013 - - - -


合计 0.1010 1,160,970.50 42,274.11 1,203,2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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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 业务 范围 包括 基金 募集 、 基金 销售 、 资 产管理及中国 证监会许 可 的其他业务。 截止本报 告 期末,公司股 东由国信 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意 大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 深圳 市 北融信 投资 发展 有限 公司组 成, 公司 性质 为中 外合资 企业 。 公 司原 注册 资本 8,000 万 元人 民币 , 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 扩股 ,增 至 15,000 万元 人民 币。 截止 本报 告 期末, 公司 管理 88 只开 放 式基金 和 10 只社 保组合 ,经 过 17 年 投资 管 理基金 ,在 基 金 投资 、风 险控制 等方 面积 累了 丰富 经验。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刘太阳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3 年5 月3 日 - 9 刘 太 阳 先 生 , 国 籍 中 国 , 理 学硕士 ,9 年 金 融 证 券 从 业 经 验 。 曾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金 融 市 场 部 高 级交易 员 , 从 事 债 券 投 资 交易工 作;2011 年 5 月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债 券 研究工 作 ,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部研究 员。2012 年 9 月起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0 页


担 任 鹏 华 纯 债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2 年12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 任 鹏 华 理 财21 天债 券基金 (2014 年 3 月 已 转 型 为 鹏 华 月 月 发 短 期 理 财 债 券 基 金 ) 基金经 理,2013 年 4 月起 兼 任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基 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 5 月起 兼 任 鹏 华 实 业 债 纯 债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4 年 3 月起 兼 任 鹏 华 月 月 发 短 期 理 财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3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丰 盛 债 券 基 金 基金经 理 , 现 同 时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副总经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0 页


理 。 刘 太 阳 先 生 具 备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未 发 生 变 动。 注: 1.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指 公司 作出 决定 后正 式对外 公告 之日 ; 担 任新 成 立基金 基金 经理 的, 任职日 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关于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等法律法 规、中国 证 监会的有关规 定 以及本基金基 金合同的 约 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 勉 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 基 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 份 额持有人谋求 最大利益 。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 作 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 反基金 合同 和损 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 证券 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 , 公 司制 定 了 《 鹏华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管理 规定》 , 将公 司所 管理 的封 闭式基 金 、 开 放式 基金 、 社保组 合 、 特 定客 户 资产管理组合 等不同资 产 组合的授权、 研究分析 、 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 业 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均纳入公平 交易管理 , 在业务流程和 岗位职责 中 制定公平交易 的控制规 则 和控制活动 ,建立对 公平交 易的 执行 、 监督 及 审核流 程 , 严 禁在 不同 投 资组合 之间 进行 利益 输送 。 在 投资 研究 环节 :1 、 公司使用唯一 的研究报 告 发布平台 “ 研 究报告管 理 平台 ”,确保 各投资组 合 在获得投资 信息、研 究 支 持 、 投 资 建议 和 实 施投 资 决 策 方 面 享有 公 平 的机 会 ;2 、 公 司 严格 按 照 《股 票 库 管 理 规 定》 、 《信用 产品 投资 管理 规定 》 , 执行 股票 及信 用产 品出 入库及 日常 维护 工作 , 确 保相关 证券 入库 以内 容严谨 、 观点 明确 的研 究 报告作 为依 据 ;3 、 在公 司 股票库 基础 上 , 各 涉及 股 票投资 的资 产组 合根 据各自的投资 目标、投 资 风格、投资范 围和防范 关 联交易的原则 分别建立 资 产组合股票 库,基金 经理在 股票 库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以 及基 金合 同择 股方式 构建 具体 的投 资组 合;4 、 严格 执行 投 资 授权制度,明 确投资决 策 委员会、分管 投资副总 裁 、基金经理等 各主体的 职 责和权限划 分,合理 确定基 金经 理的 投资 权限 , 超过 投资 权限 的操 作, 应严格 履行 审批 程序 。 在 交易执 行环 节:1、所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0 页


有公司管理的 资产组合 的 交易必须通过 集中交易 室 完成,集中交 易室负责 建 立和执行 交 易分配制 度, 确保 各投 资组 合享 有 公平的 交易 执行 机会 ;2 、 针对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交易 , 集 中交 易室 应严 格 启用恒生交易 系统中的 公 平交易程序, 交易系统 则 自动启用公平 交易功能 , 由系统按照 “未委托 数量” 的比例 对不同资 产 组合进行委托 量的公平 分 配;如果相关 基金经理 坚 持以不同的 价格进行 交易,且当前 市场价格 不 能同时满足多 个资产组 合 的指令价格要 求时,交 易 系统自动按 照 “价格 优先”原则进 行委托; 当 市场价格同时 满足多个 资 产组合的指令 价格要求 时 ,则交易系 统自动按 照 “同 一指 令价 格下 的公 平交易 ” 模 式, 进 行公 平 委托和 交易 量分 配;3、 银 行间市 场交 易 、 交易 所大宗交易等 非集中竞 价 交易需依据公 司《股票 投 资交易流程》 和《固定 收 益投资管理 流程》的 规定执行;银 行间市场 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等 以 公司名义进行 的交易, 各 投资组合经 理应在交 易前独立确定 各投资组 合 的交易价格和 数量,公 司 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 配 的原则对交 易结果进 行分配 ;4、 新股、 新债 申 购及非 公开 定向 增发 交易 需依据 公司 《新 股申 购流 程》 、 《 固定 收益 投资 管理流程》和 《非公开 定 向增发流程》 的规定执 行 ,对新股和新 债申购方 案 和分配过程 进行审核 和监控 。 在 交易 监控、 分 析与评 估环 节:1 、 为 加强 对日常 投资 交易 行为 的监 控和管 理, 杜绝 利益 输送、不公平 交易等违 规 交易行为,防 范日常交 易 风险,公司明 确了关注 类 交易的界定 及对应的 监控和评估措 施机制; 所 监控的交易包 括但不限 于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 中 同日同向交 易的交易 时机和交易价 差、不同 投 资组合临近交 易日的同 向 交易和反向交 易的交易 时 机和交易价 差、关联 交易、 债券 交易 收益 率偏 离度、 成交 量和 成交 价格 异常、 银行 间债 券交 易对 手交易 等;2 、 将 公平 交易作为投资 组合业绩 归 因分析和交易 绩效评价 的 重要关注内容 ,发现的 异 常情况由投 资监察员 进行分析;3 、监察稽 核部 分别于每季 度和每年 度编 写《公平交 易执行情 况检 查报告》 ,内 容包括 关注类 交易 监控 执行 情况 、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整 体收 益率差 异分 析和 同向 交易 价差分 析; 《公 平交 易 执行情 况检 查报 告》 需经 公司基 金经 理、 督察 长和 总经理 签署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执行公平 交易制度 , 确保不同投资 组合在研 究 、交易、分配 等 各环节得到公 平对待。 同 时,根据《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 导意见》的 要求,公 司对所管理组 合的不同 时 间窗的同向交 易进行了 价 差专项分析, 未发现存 在 违反公平交 易原则的 现象。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违法违 规且 对基 金财 产造 成损失 的异 常交 易行 为。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管 理的所有投资 组合参与 的 交易所公开竞 价同日反 向 交易成交较少 的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0 页


单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交 量 的5% 的交 易次 数 为 1 次 , 主 要原 因在 于指 数成分 股交 易不 活跃 导致。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5 年债 券市 场整 体上 涨 。 期初 由于 资金 面逐 步趋 紧, 加 之房 地产 新政 的推 出引发 市场 对经 济企稳 的担 忧, 导致 债券 收益率 小幅 回升 ; 6 月 上 旬后, 国内 经济 增速 延续 下滑趋 势; 叠加 股市 大幅调 整 , 机 构避 险资 金 大量涌 入债 券市 场 , 推 动 债券收 益率 曲线 出现 平坦 化下行 。 从全 年来 看, 所有全 价及 财富 指数 均出 现不同 程度 的上 涨, 其中 企业债 财富 指数 上涨 幅度 最大, 涨幅 达 11% 。 基于经济增长 较弱及政 策 放松的判断, 我们对整 体 债券市场持谨 慎乐观态 度 ,同时适当参 与 了部分 转债 操作 。目 前久 期维持 中性 略低 水平 ,主 要配置 3 至 5 年 期的 中期 品种, 其中 信用 品 种 以中高 评级 为主 。此 外, 我们还 调整 了可 转债 的配 置力度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率 为 11.06% , 基准 净 值增长 率 为10.43%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6 年, 受全 球贸 易 萎缩及 劳动 力等 成本 上升 影响, 出口 对我 国经 济增 长拉动 作用 日益 减弱。内需方 面,由于 全 国房地产库存 仍处于较 高 水平,商品房 销售好转 难 以传递到土 地出让、 投资端,房地 产投资仍 将 持续低迷。制 造业方面 , 在产能利用率 和盈利水 平 持续维持低 位,且融 资成本下降幅 度有限影 响 下,制造业投 资难有明 显 起色。除非政 府能进一 步 出台稳增长 措施,加 大财政投资力 度,并有 效 推动社会融资 增速持续 回 升,否则全社 会各主要 行 业继续面临 较大的去 产能、 去库 存压 力 , 经济 增速维 持低 迷走 势, 债市 仍处于 较好 的投 资环 境。 另 一方面,由 于货币政 策 持续宽松,市 场资金较 为 充裕,大量理 财资金涌 入 债市,目前各 主 要期限品种债 券收益率 已 接近历史最低 水平,已 部 分反映较为悲 观的经济 增 长预期。除 非经济增 速继续 出现 大幅 下滑 ,否 则短期 内债 券收 益率 难以 进一步 大幅 回落 。 信用产品方面 ,考虑到 当 前国内经济内 生增长动 能 较弱,企业面 临较大的 去 产能及去库存 压 力, 盈 利能 力难 有明 显改 善, 信 用风 险继 续加 大。 并且 在 2016 年, 信用 债到 期规模 明显 扩大 , 部 分产能过剩及 盈利下滑 企 业将面临较大 的资金链 压 力,这也进一 步增加了 信 用事件发生 的概率。 此外,当前信 用利差已 处 于历 史较低水 平,短期 内 难以继续大幅 缩窄。因 此 ,中低评级 信用债风 险调整 后的 投资 收益 较低 。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0 页


综合而言,我 们预计债 券 收益率呈窄幅 整理格局 , 投资收益可能 主要来自 于 票息收入。组 合 将保持 中性 久期 ,品 种选 择方面 ,预 计仍 会以 中高 评级信 用债 为主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的描述 (1) 日常 估值 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 基金会计 负 责,基金会计 对公司所 管 理的基金以基 金为会计 核 算主体,独立 建 账、 独 立核 算, 保 证不 同 基金之 间在 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 资 金划 拨、 账 簿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基金会计核算 独立于公 司 会计核算。基 金会计核 算 采用专用的财 务核算软 件 系统进行基 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 日按时接 收 成交数据及权 益数据, 进 行基金估值。 基金会计 核 算采用基金 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 人同步独 立 核算、相互核 对的方式 , 每日就基金的 会计核算 、 基金估值等 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 每日估值 结 果必须与托管 行核对一 致 后才能对外公 告。基金 会 计除设有专 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 还设有基 金 会计复核岗位 ,负责基 金 会计核算的日 常事后复 核 工作,确保 基金净值 核算无 误。 配备的基金会 计具 备会 计 资格和基金从 业资格, 在 基金核算与估 值方面掌 握 了丰富的知识 和 经验, 熟悉 及了 解基 金估 值 法规、 政策 和方 法。 (2) 特殊 业务 估值 流程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的 相 关规定,本公 司成立停 牌 股票等没有市 价的投资 品 种估值小组, 成员由基 金 经理、行业 研究员、 监察稽 核部 、金 融工 程师 、登记 结算 部相 关人 员组 成。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 理不 参与 或决 定基 金日常 估值 。 基金经理参与 估值小组 对 停牌股票估值 的讨论, 发 表相关意见和 建议,与 估 值小组成员共 同 商定估 值 原 则和 政策 。 3 、本 公司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突 。 4 、本 公司 现没 有进 行任 何 定价服 务的 签约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1 、 截 止本 报告 期末 , 本 基 金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为 12,500,443.57 元 , 期 末基 金 份额净 值 1.456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0 页


元。 2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进 行利润 分配 。 3 、 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及 本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 本基 金 管理人 将会 综合 考虑 各方 面因素 , 在严 格 遵守规 定前 提下 ,对 本报 告期内 可供 分配 利润 适时 作出相 应安 排。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出现 连续二 十个 工作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低于 五千 万元 情形 。 截至 报告 期末 , 本基金 资产 净值 仍低 于五 千万元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 格 遵 守 了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基金 合同、 托管 协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不 存在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完全 尽职 尽责 地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 的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保 证复 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6 审计报 告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 册 会计师 对本 基金 出具 了 “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 的审计 报告 。投 资者 可通 过年度 报告 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全 文。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0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实业 债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056,152.80 17,424,922.38 结算备 付金


742,230.08 6,209,760.56 存出保 证金


2,991.05 14,147.22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6,164,914.80 72,868,170.04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56,164,914.80 72,868,170.0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293,381.55 1,960,291.49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67,376.63 318,649.6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60,427,046.91 98,795,941.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3,300,000.00 20,7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2,561.53 14,906,450.20 应付赎 回款


19,138.18 371,765.04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6,699.14 33,013.12 应付托 管费


8,899.70 11,004.3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 127.35 应交税 费


- -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0 页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45,043.90 351,117.45 负债合 计


13,702,342.45 36,373,477.5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2,099,665.16 47,602,508.59 未分配 利润


14,625,039.30 14,819,955.16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46,724,704.46 62,422,463.75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60,427,046.91 98,795,941.29 注:报 告截 止 日2015 年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1.456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32,099,665.16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实业 债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5,845,147.86 46,808,925.74 1.利息 收入


3,090,278.39 21,220,387.97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80,463.86 296,071.09 债券利 息收 入


2,999,803.29 20,887,461.05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0,011.24 36,855.83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4,488,790.79 -393,944.8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307,336.92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3,181,453.87 -393,944.8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2,072,112.28 25,499,057.49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338,190.96 483,425.09 减: 二、费用


1,146,688.82 6,779,420.47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326,595.61 1,364,005.49 2.托 管费 7.4.8.2.2 108,865.14 454,668.50 3.销 售服 务费


- -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0 页


4.交 易费 用


41,409.98 5,481.31 5.利 息支 出


278,028.53 4,550,056.87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78,028.53 4,550,056.87 6.其 他费 用


391,789.56 405,208.30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4,698,459.04 40,029,505.27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4,698,459.04 40,029,505.27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实业 债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47,602,508.59 14,819,955.16 62,422,463.7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4,698,459.04 4,698,459.0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15,502,843.43 -4,893,374.90 -20,396,218.33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60,806,232.17 25,236,573.80 86,042,805.97 2. 基金 赎回 款 -76,309,075.60 -30,129,948.70 -106,439,024.3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32,099,665.16 14,625,039.30 46,724,704.4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0 页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548,261,959.88 -15,203,078.44 533,058,881.4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40,029,505.27 40,029,505.2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500,659,451.29 -8,803,227.06 -509,462,678.3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9,369,836.89 4,353,606.30 33,723,443.19 2. 基金 赎回 款 -530,029,288.18 -13,156,833.36 -543,186,121.5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1,203,244.61 -1,203,244.6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47,602,508.59 14,819,955.16 62,422,463.75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 郝 文高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管理 委 员 会( 以 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 证 监基金字[2013]98 号《 关 于核准鹏华实 业债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募集的批复》 核准,由 鹏 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 资基金法》 和《鹏华 实业债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合 同》负责 公 开募集。本基 金为契约 型 开放式,存 续期限不 定, 首 次设 立募 集不 包括 认购资 金利 息共 募 集1,316,026,519.96 元, 业 经普 华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普 华永道 中天 验字(2013) 第 194 号 验资 报告 予 以 验证 。经向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 鹏华 实业 债纯 债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5 月 3 日正 式 生效,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1,317,313,904.29 份基 金份 额,其 中认 购资 金利 息折 合 1,287,384.33 份 基金份额。本 基金的基 金 管理人为鹏华 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 中 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和 《鹏 华 实业债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 投 资范围主要为 具有良好 流 动性的固定收 益类品种 , 包括国债、 金融债、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0 页


企业债 、 公 司债、 央行 票 据、 地 方政 府债、 中期 票 据、 短 期融 资券、 可转 换 债券( 含分 离交 易可 转 债) 、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资 产支持 证券 、 次 级债 、 债 券回购 、 银 行存 款等 。 基 金的投 资组 合比 例为 : 本基金对债券 等固定收 益 类品种的投资 比例不低 于 基金资产的 80%;对 实业 债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 固定收益类资 产的 80% ; 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 内 的政府债券的 投资比例 不 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 企业 债总 指数 ×80%+ 中债 国债 总指 数 × 2 0%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鹏华 实业 债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中 国 证监会 、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允许的 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 的有关 规定 编制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5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5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5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变 更的说 明 、 所采用 的 会 计估计 与最 近一期 年度 报 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7.4.4.1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 政策 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 7.4.4.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根据中 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 中 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 估 值核算工作小 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 益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 以下简 称 “ 估值 处理 标准 ”), 对于 交易 所 市场上 市交 易或 挂牌 转让 的固定 收益 品种 (估 值处 理标准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 采用第 三方 估值 机构 提供的 价格 数据 进行 估值 。 7.4.5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重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税[2015]101 号 《 关于上 市公 司股 息 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 及 其他 相关财 税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 下 :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0 页


(1)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 资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基 金 买卖股 票 、 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基 金从 证券 市场 中 取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 , 股 权的股 息 、 红 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对基金 取得的企业 债 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 的企业在向基 金支付利息 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以 上至1 年(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的 , 于2015 年9 月 8 日 前暂 减 按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对 基金 持 有的上 市公 司限 售 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 、 红利收入,按 照上述规 定 计算纳税,持 股时间自 解 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 取得的 股息 、 红 利收 入继 续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 所得税 。 (4)


基金 卖出 股票 按 0.1% 的税 率缴 纳股 票交 易印 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建 设 银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信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北融 信投 资发 展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鹏华资 产管 理( 深圳)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1. 本报 告期 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没 有发 生变 化。 2.下述 关联 交易 均在 正常 业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 款订立 。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0 页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国信证券 19,777,750.58 100.00% - -


7.4.8.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国信证券 108,281,984.02 100.00% 575,503,663.82 100.00%


7.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国信证券 3,586,883,000.00 100.00% 33,426,000,000.00 100.00%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无 。 7.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国信证券 17,457.55 100.00% - -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国信证券 - - - -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0 页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26,595.61 1,364,005.4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29,291.55 864,645.34 注: (1)支付基 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的 管理人报酬年 费率为 0.60% ,逐日计提, 按月 支付。 日管 理费=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0. 60% ÷ 当 年 天数。


(2 )根据《 开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销售 费用管理 规定》 ,基金管理 人依据销 售机 构销售基金 的保有 量提取 一定 比例 的客 户维 护费, 用以 向基 金销 售机 构 支付客 户服 务及 销售 活动 中产生 的相 关费 用, 客户维 护费 从基 金管 理费 中列支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08,865.14 454,668.50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的 托管费 年费 率 为0.20% , 逐日计 提, 按月 支付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 净值 × 0.20 %÷ 当年 天数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无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2015 年及2014 年, 本 基金管 理人 未投 资、 持有 本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无。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0 页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建设银行 2,056,152.80 47,718.84 17,424,922.38 35,376.45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未 参与 关联 方承销 的证 券。 7.4.9 期 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无。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无。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13,300,000.00 元 , 于2016 年1 月4 日到期 。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在 回购 期内 持有 的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 债券 和/或 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 入质押 库的 债券 , 按 证券 交 易所规 定的 比例 折 算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 券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0 页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6,164,914.80 92.95 其中: 债券 56,164,914.80 92.95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798,382.88 4.63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463,749.23 2.42 8 合计 60,427,046.91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注:无 。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023 浙能电 力 6,574,191.80 10.53 2 600875 东方电 气 4,800,000.00 7.69 3 603993 洛阳钼 业 2,681,297.64 4.30 4 601398 工商银 行 2,648,314.60 4.24 5 600016 民生银 行 1,149,901.60 1.84 6 002521 齐峰新 材 616,708.02 0.99 注:(1) 买入 金额 按买 入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2) 以上 为本 报告 期内 买 入的全 部股 票明 细。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023 浙能电 力 7,966,128.60 12.76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0 页


2 600875 东方电 气 4,992,153.84 8.00 3 601398 工商银 行 2,801,219.60 4.49 4 603993 洛阳钼 业 2,214,124.56 3.55 5 600016 民生银 行 1,189,269.80 1.91 6 002521 齐峰新 材 614,854.18 0.98 注: (1 )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2) 以上 为本 报告 期内 卖 出 的全 部股 票明 细。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8,470,413.66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9,777,750.58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40,093,050.80 85.81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5,022,000.00 10.75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11,049,864.00 23.65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6,164,914.80 120.20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80145 12 镇 江交 投 债 300,000 25,317,000.00 54.18 2 132001 14 宝钢 EB 71,400 11,049,864.00 23.65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0 页


3 122067 11 南 钢债 74,180 7,422,450.80 15.89 4 041553053 15 广新 CP002 50,000 5,022,000.00 10.75 5 112031 11 晨 鸣债 40,000 4,038,400.00 8.64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无 。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无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无 。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中本期没有发 行主体被 监 管部门立案调 查的、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证券 。 8.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991.0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293,381.55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0 页


5 应收申 购款 167,376.63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63,749.23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32001 14 宝钢 EB 11,049,864.00 23.65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535 20,911.83 0.00 0.00% 32,099,665.16 100.00%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1,808.61 0.0056% 注:截至本报 告期末, 本 基金管理人从 业人员投 资 、持有本基金 符合相关 法 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 规定及 相关 管理 制度 的规 定。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0 页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注:本公司高 级管理人 员 、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 负 责人及本基金 的基金经 理 本报告期末 未持有本 基金份 额。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5 月 3 日 ) 基金 份额 总 额 1,317,313,904.2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7,602,508.5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60,806,232.17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76,309,075.60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2,099,665.16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转 换入 份额 ;总 赎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1.2.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 人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报告期 内, 经公 司董 事会 审议通 过, 并经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证监 许可[2015]217 号文 核准, 公司 聘任 高永 杰先 生 担任公 司督 察长 ,任 职日 期自 2015 年2 月6 日起 。 报告期 内, 经公 司董 事会 审议通 过, 自 2015 年 9 月19 日起 , 同 意聘 任苏 波 先生担 任公 司副 总经理 。 报告期 内, 公司 原副 总经 理胡湘 先生 因个 人职 业发 展原因 提出 辞职 , 经 公司 董事会 审议 , 同 意胡湘 先生 提出 的辞 职申 请,并 同意 其在 办理 完工 作交接 手续 后正 式离 任。 胡湘先 生 于 2015 年 10 月 17 日 正式 离任 。 报告期 内, 经公 司董 事会 审议通 过, 自 2015 年 10 月 17 日起 ,同 意聘 任邢 彪 先生担 任公 司 副总经 理。 上述事 项已 按有 关规 定向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及深圳 证监 局报 告, 并 按 有关规 定向 中 国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备案 。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0 页


11.2.2 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 人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本基金 托管 人 2015 年 1 月 4 日发 布任 免通 知, 聘 任张力 铮为 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托 管业 务部 副总经 理 。 本 基金 托管 人2015 年 9 月 18 日发 布任 免通知 , 解聘 纪伟 中国 建 设银行 投资 托管 业务 部副总 经理 职务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对公 司运 营管理 及基 金运 作产 生重 大 影响 的, 与本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 基金托 管业 务相 关的 诉讼 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未改 聘为 本基 金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本年度 应支 付给 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 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审计 费用 45,000.00 元。 该审 计机构 为本 基金 提供 审计 服务的 期间 为3 年。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 人涉及 托管 业务 机构 及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在 报告 期内 未受到 任何 稽 查 或处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信证券 2 19,777,750.58 100.00% 17,457.55 100.00% 本报告期新 增 1 个 东方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国泰君安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安信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中金公司 1 - - - - 本报告期新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0 页


增 平安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申万宏源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国金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中航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中泰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注:交 易单 元选 择的 标准 和程序 1、 基 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代 理本基 金证 券买 卖的 证券 经营机 构, 使用 其交 易单 元作为 基金 的专 用交 易单元 ,选 择的 标准 是: (1 )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3 亿元 人民币 ; (2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3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二年未 发生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受 到中 国证 监会 处罚 ; (4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5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 研究 实力 较强 ,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 提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2、选 择交 易单 元的 程序 :


我公司根 据上述标 准, 选定符合条件 的证券公 司 作为租用交易 单元的对 象 。我公司投研 部门定 期对所选定证 券公司的 服 务进行综合评 比,评比 内 容包括:提供 研究报告 质 量、数量、 及时性及 提供研究服务 主动性和 质 量等情况,并 依据评比 结 果确定交易单 元交易的 具 体情况。我 公司在比 较了多家证券 经营机构 的 财务状况、经 营状况、 研 究水平后,向 券商租用 交 易单元作为 基金专用 交易单 元。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0 页


国信证券 108,281,984.02 100.00% 3,586,883,000.00 100.00% - - 东方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