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 华 双 债 保利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5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30 日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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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上海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 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 册 会计师 对本 基金 出具 了 “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
的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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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鹏华双 债保 利债 券
场内简 称 -
基金主 代码 000338
交易代 码 00033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9 月 18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54,289,289.25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 合 理控 制风 险、 保持 适当 流 动性 的基 础上 ,以 信用
债 和 可转 债为 主要 投资 标的 , 力争 取得 超越 基金 业绩
比较基 准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综 合运 用定 性和 定量 的 分析 手段 ,在 对宏 观经
济 因 素进 行充 分研 究的 基础 上 ,判 断宏 观经 济周 期所
处 阶 段。 基金 将依 据经 济周 期 理论 ,结 合对 证券 市场
的 系 统性 风险 以及 未来 一段 时 期内 各大 类资 产风 险和
预 期 收益 率的 评估 ,制 定本 基 金在 股票 、债 券、 现金
等大类 资产 之间 的配 置比 例、调 整原 则。
本 基 金债 券投 资将 主要 采取 信 用策 略, 同时 辅之 以久
期 策 略、 收益 率曲 线策 略、 骑 乘策 略、 息差 策略 、债
券 选 择策 略等 积极 投资 策略 , 在合 理控 制风 险、 保持
适 当 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以企 业 债和 可转 债为 主要 投资
标的, 力争 取得 超越 基金 业绩比 较基 准的 收益 。
本 基 金将 采用 专业 的分 析和 计 算方 法, 综合 考虑 可转
债的久 期、 票面 利率 、 风 险等债 券因 素以 及期 权价 格,
力 求 选择 被市 场低 估的 品种 , 获得 超额 收益 。本 基金
在 对 这类 债券 基本 情况 进行 研 究的 同时 ,重 点分 析附
权部分 对债 券估 值的 影响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三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利率 (税后 )+2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属 于债 券型 基金 ,其 预 期的 收益 与风 险低 于股
票 型 基金 、混 合型 基金 ,高 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为 证券
投资基 金中 具有 中低 风险 收益特 征的 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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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戈 叶忆红
联系电 话 0755-82825720 021-68475888
电子邮 箱 zhangge@phfund.com.cn yeyh@bankofshanghai.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788999 95594
传真 0755-82021126 021-68476936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深圳市 福田 区福 华三 路 168 号深 圳国 际商 会中 心第
43 层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9 月18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2013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6,188,615.73 25,015,544.50 5,771,049.34
本期利 润 22,022,858.88 30,643,995.73 5,199,329.34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840 0.0848 0.0141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8.17% 8.63% 1.4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759 0.0136 0.0041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82,705,951.04 364,927,722.15 369,473,244.3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12 1.028 1.004
注: (1)本期 已实现收 益 指基金本期 利息收入 、投 资收益、其 他收入( 不含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2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例 如, 开 放式基 金的 申购 赎回
费、基 金转 换费 等) ,计 入 费用后 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列 数字 。
(3 ) 表中 的 “ 期末 ” 均 指 报告期 最后 一日 , 即 12 月31 日 , 无 论该 日是 否为 开 放日或 交易 所的 交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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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
(4)本 基 金基 金合同于 2013 年9 月 18 日 生效 ,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未 满一 年, 故 2013 年 的数
据和指 标为 非完 整会 计年 度数据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11% 0.07% 1.21% 0.02% 0.90% 0.05%
过去六 个月 3.93% 0.06% 2.51% 0.01% 1.42% 0.05%
过去一 年 8.17% 0.07% 5.37% 0.02% 2.80% 0.0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9.15% 0.15% 13.39% 0.02% 5.76% 0.13%
注:业 绩比 较基 准= 三年 期 银行定 存款 利率 (税 后)+2%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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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9 月18 日 生效 。
2、截 至建 仓期 结束 ,本 基 金的各 项投 资比 例已 达到 基金合 同中 规定 的各 项比 例。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照实 际存续 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
度
每10 份 基 金 份 额
分红数
现金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5 - - - -
2014 0.6150 21,889,042.79 77,764.98 21,966,807.77
2013 年9
月1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至
2013 年12
0.1000 3,664,038.33 15,503.55 3,679,5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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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 日
合
计
0.7150 25,553,081.12 93,268.53 25,646,349.65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 业务 范围 包括 基金 募集 、 基金 销售 、 资
产管理及中国 证监会许 可 的其他业务。 截止本报 告 期末,公司股 东由国信 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意
大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 深圳 市 北融信 投资 发展 有限
公司组 成, 公司 性质 为中 外合资 企业 。 公 司原 注册 资本 8,000 万 元人 民币 , 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 扩股 ,增 至 15,000 万元 人民 币。 截止 本报 告 期末, 公司 管理 88 只开 放 式基金 和 10 只社
保组合 ,经 过 17 年 投资 管 理基金 ,在 基 金 投资 、风 险控制 等方 面积 累了 丰富 经验。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 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阳先伟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3 年 9 月
18 日
- 13
阳 先 伟 先
生 , 国 籍
中 国 , 经
济学硕
士,13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验 。 先
后 在 民 生
证 券 、 国
海 证 券 等
机 构 从 事
债 券 研 究
及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工
作 , 历 任
研 究 员 、
高 级 经 理
等 职 务 。
2004 年 9
月 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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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债 券 及 宏
观 研 究 工
作 , 曾 任
普 天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理助
理;2007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 担 任 普
天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0
年12 月至
2014 年 2
月 兼 任 鹏
华 丰 润 债
券(LOF )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08 年 5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丰 收
债 券 基 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 9 月兼
任 鹏 华 双
债 保 利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2
月 兼 任 鹏
华 可 转 债
债 券 基 金
基金经
理 , 现 同
时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执 行 总 经
理 、 投 资
决策委员
会 成 员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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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 先 伟 先
生 具 备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未 发
生变动 。
注: 1.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指 公司 作出 决定 后正 式对外 公告 之日 ; 担 任新 成 立基金 基金 经理 的,
任职日 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关于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等法律法 规、中国 证 监会的有关规 定
以及本基金基 金合同的 约 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 勉 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 基 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 份 额持有人谋求 最大利益 。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 作 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
反基金 合同 和损 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 证券 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 , 公 司制 定 了 《 鹏华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管理 规定》 , 将公 司所 管理 的封 闭式基 金 、 开 放式 基金 、 社保组 合 、 特 定客 户
资产管理组合 等不同资 产 组合的授权、 研究分析 、 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 业 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均纳入公平 交易管理 , 在业务流程和 岗位职责 中 制定公平交易 的控制规 则 和控制活动 ,建立对
公平交 易的 执行 、 监督 及 审核流 程 , 严 禁在 不同 投 资组合 之间 进行 利益 输送 。 在 投资 研究 环节 :1 、
公司使用唯一 的研究报 告 发布平台 “ 研 究报告管 理 平台 ”,确保 各投资组 合 在获得投资 信息、研
究 支 持 、 投 资 建议 和 实 施投 资 决 策 方 面 享有 公 平 的机 会 ;2 、 公 司 严格 按 照 《股 票 库 管 理 规 定》 、
《信用 产品 投资 管理 规定 》 , 执行 股票 及信 用产 品出 入库及 日常 维护 工作 , 确 保相关 证券 入库 以内
容严谨 、 观点 明确 的研 究 报告作 为依 据 ;3 、 在公 司 股票库 基础 上 , 各 涉及 股 票投资 的资 产组 合根
据各自的投资 目标、投 资 风格、投资范 围和防范 关 联交易的原则 分别建立 资 产组合股票 库,基金
经理在 股票 库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以 及基 金合 同择 股方式 构建 具体 的投 资组 合;4 、 严格 执行 投 资
授权制度,明 确投资决 策 委员会、分管 投资副总 裁 、基金经理等 各主体的 职 责和权限划 分,合理
确定基 金经 理的 投资 权限 , 超过 投资 权限 的操 作, 应严格 履行 审批 程序 。 在 交易执 行环 节:1、所
有公司管理的 资产组合 的 交易必须通过 集中交易 室 完成,集中交 易室负责 建 立和执行 交 易分配制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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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确保 各投 资组 合享 有 公平的 交易 执行 机会 ;2 、 针对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交易 , 集 中交 易室 应严 格
启用恒生交易 系统中的 公 平交易程序, 交易系统 则 自动启用公平 交易功能 , 由系统按照 “未委托
数量” 的比例 对不同资 产 组合进行委托 量的公平 分 配;如果相关 基金经理 坚 持以不同的 价格进行
交易,且当前 市场价格 不 能同时满足多 个资产组 合 的指令价格要 求时,交 易 系统自动按 照 “价格
优先”原则进 行委托; 当 市场价格同时 满足多个 资 产组合的指令 价格要求 时 ,则交易系 统自动按
照 “同 一指 令价 格下 的公 平交易 ” 模 式, 进 行公 平 委托和 交易 量分 配;3、 银 行间市 场交 易 、 交易
所大宗交易等 非集中竞 价 交易需依据公 司《股票 投 资交易流程》 和《固定 收 益投资管理 流程》的
规定执行;银 行间市场 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等 以 公司名义进行 的交易, 各 投资组合经 理应在交
易前独立确定 各投资组 合 的交易价格和 数量,公 司 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 配 的原则对交 易结果进
行分配 ;4、 新股、 新债 申 购及非 公开 定向 增发 交易 需依据 公司 《新 股申 购流 程》 、 《 固定 收益 投资
管理流程》和 《非公开 定 向增发流程》 的规定执 行 ,对新股和新 债申购方 案 和分配过程 进行审核
和监控 。 在 交易 监控、 分 析与评 估环 节:1 、 为 加强 对日常 投资 交易 行为 的监 控和管 理, 杜绝 利益
输送、不公平 交易等违 规 交易行为,防 范日常交 易 风险,公司明 确了关注 类 交易的界定 及对应的
监控和评估措 施机制; 所 监控的交易包 括但不限 于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 中 同日同向交 易的交易
时机和交易价 差、不同 投 资组合临近交 易日的同 向 交易和反向交 易的交易 时 机和交易价 差、关联
交易、 债券 交易 收益 率偏 离度、 成交 量和 成交 价格 异常、 银行 间债 券交 易对 手交易 等;2 、 将 公平
交易作为投资 组合业绩 归 因分析和交易 绩效评价 的 重要关注内容 ,发现的 异 常情况由投 资监察员
进行分析;3 、监察稽 核部 分别于每季 度和每年 度编 写《公平交 易执行情 况检 查报告》 ,内 容包括
关注类 交易 监控 执行 情况 、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整 体收 益率差 异分 析和 同向 交易 价差分 析; 《公 平交 易
执行情 况检 查报 告》 需经 公司基 金经 理、 督察 长和 总经理 签署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执行公平 交易制度 , 确保不同投资 组合在研 究 、交易、分配 等
各环节得到公 平对待。 同 时,根据《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 导意见》的 要求,公
司对所管理组 合的不同 时 间窗的同向交 易进行了 价 差专项分析, 未发现存 在 违反公平交 易原则的
现象。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违法违 规且 对基 金财 产造 成损失 的异 常交 易行 为。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管 理的所有投资 组合参与 的 交易所公开竞 价同日反 向 交易成交较少 的
单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交 量 的5% 的交 易次 数 为 1 次 , 主 要原 因在 于指 数成分 股交 易不 活跃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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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5 年债 券市 场表 现良 好 , 在经 济增 长疲 软和 货币 政策不 断宽 松的 背景 下, 收益率 全年 呈持
续下降 的趋 势 , 尤 其在6 月份股 市大 幅调 整后 , 债 市出现 了明 显的 大幅 度上 涨行情 ; 分期 限看 ,3
年以上中长期 品种表现 相 对较好。分品 种看,受 经 济景气程度降 低以及山 水 水泥等信用 事件的影
响,市 场对 信用 风险 的警 惕继续 上升 ,中 低评 级的 信用品 种普 遍表 现较 差。
债券指 数方 面,2015 年 银 行间中 债总 财富 指数 上 涨8.03% ,中 证综 合债 券上 涨 4.61% 。
本基金 在2015 年维 持较 为 中性的 久期 策略 , 配 置方 面以 5 年以 下的 信用 债券 为主; 考虑 到资
金成本 降低 ,组 合仓 位有 所上升 ,以 套取 期限 利差 。同时 ,转 债投 资仍 维持 在极低 的比 例。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2015 年双 债保 利债 券份 额 净值增 长率 为 8.17% ,超 越基 准 2.8 个百 分点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6 年度 债券 市场 , 我们认 为短 期内 通胀 有望 保持温 和 , 货 币政 策易 松 难紧 , 对 债市 仍
有一定 支撑 ; 但人 民币 贬 值和美 元持 续升 息有 可能 对国内 债市 带来 压力 。 另 一方面 , 中长 期来 说,
在中央 政府 的各 项 “ 稳增 长 ”措 施下 , 如 果2016 年 经济出 现超 预期 的好 转, 中长期 收益 率可 能承
受一定 上行 压力 。
同时,在“供 给侧改革 ” 推进的过程中 ,少数过 度 负债且景气严 重恶化的 行 业或企业可能 无
法象过往一样 延续债务 链 条,引发债券 市场的信 用 风险。因此, 我们在一 季 度的投资中 ,将继续
注重对 于信 用风 险的 识别 和管理 ,更 加严 格地 规避 经营不 善、 投融 资过 于激 进的企 业。
组合投资方面 :在久期 配 置上,我们将 严格控制 利 率风险,将组 合久期保 持 在适中范围; 在
类属配置上, 我们将在 充 分进行信用风 险研究的 基 础上,主要选 择优质的 中 高评级信用 债券进行
投资 ; 在 市场 时机 有利 的 情况下 , 阶段 性参 与银 行 存款 、 融 券回 购等 短期 投 资工具 。 可转 债方 面,
我们将严格遵 循价值投 资 的理念,以一 级市场 为 主 ,谨慎进行投 资,力求 保 持基金份额 净值平稳
增长。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及 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胜 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的 描述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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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1 日 常估 值流 程
基金的估值由 基金会计 负 责,基金会计 对公司所 管 理的基金以基 金为会 计 核 算主体,独立 建
账、 独 立核 算, 保 证不 同 基金之 间在 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 资 金划 拨、 账 簿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基金会计核算 独立于公 司 会计核算。基 金会计核 算 采用专用的财 务核算软 件 系统进行基 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 日按时接 收 成交数据及权 益数据, 进 行基金估值。 基金会计 核 算采用基金 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 人同步独 立 核算、相互核 对的方式 , 每日就基金的 会计核算 、 基金估值等 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 每日估值 结 果必须与托管 行核对一 致 后才能对外公 告。基金 会 计除设有专 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 还设有基 金 会计复核岗位 ,负责基 金 会计核算的日 常事后复 核 工作, 确保 基金净值
核算无 误。
配备的基金会 计具备会 计 资格和基金从 业资格, 在 基金核算与估 值方面掌 握 了丰富的知识 和
经验, 熟悉 及了 解基 金估 值 法规、 政策 和方 法。
4.6.1.2 特 殊业 务估 值流 程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的 相
关规定,本公 司成立停 牌 股票等没有市 价的投资 品 种估值小组, 成员由基 金 经理、行业 研究员、
监察稽 核部 、金 融工 程师 、登记 结算 部相 关人 员组 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基金经 理不 参与 或决 定基 金日常 估值 。
基金经理参与 估值小组 对 停牌股 票估值 的讨论, 发 表相关意见和 建议,与 估 值小组成员共 同
商定估 值原 则和 政策 。
4.6.3 本公 司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4.6.4 本公 司现 没有 进行 任何定 价服 务的 签约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1 、 截 止本 报告 期末 , 本 基 金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为 19,308,829.49 元 , 期 末基 金 份额净 值 1.112
元。
2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进 行利润 分配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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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 , 本 托管 人严 格 遵守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及 其他 有 关法律 法规 、 《鹏
华双债保利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基金 合同》 和 《 鹏华双债保 利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 》
的有关 约定 ,诚 实、 尽责 地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义务 ,不存 在损 害本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根 据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托管协 议的规定 , 对本基金的投 资
运作、基金资 产净值计 算 、基金费用开 支等方面 进 行了必要的监 督、复核 和 审查,未发 现基金管
理人有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未实 施利 润分配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了本报告 中 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 计 报告、投资组 合
报告等 内容 ,认 为复 核内 容真实 、准 确、 完整 ,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 告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 所(特殊普通 合伙) 注 册 会计师对本基 金出具了 “ 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
审计报 告。 投资 者可 通过 年度报 告正 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文 。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双债 保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755,511.09 49,790,707.26
结算备 付金
6,163,734.83 2,039,529.77
存出保 证金
192.59 23,005.52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32,016,618.00 306,648,211.8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8 页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332,016,618.00 306,648,211.8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83,975,438.46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4,064,086.08 7,044,307.2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924,701.84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44,924,844.43 449,521,200.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61,000,000.00 83,8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712,399.99 237,333.26
应付赎 回款
995.11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19,156.38 157,620.17
应付托 管费
35,746.91 47,286.0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595.00 1,238.46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50,000.00 350,000.00
负债合 计
62,218,893.39 84,593,477.9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54,289,289.25 355,121,893.47
未分配 利润
28,416,661.79 9,805,828.68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82,705,951.04 364,927,722.15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44,924,844.43 449,521,200.09
注: 报告 截止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份 额净 值1.112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254,289,289.25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双债 保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8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24,793,548.80 35,945,573.46
1.利息 收入
16,217,723.81 25,678,109.2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31,238.98 1,727,074.53
债券利 息收 入
15,193,527.45 22,544,929.82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592,957.38 1,406,104.93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 列)
2,187,931.07 4,530,647.5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875,732.49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312,198.58 4,530,647.5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5,834,243.15 5,628,451.23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553,650.77 108,365.44
减: 二、费用
2,770,689.92 5,301,577.73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1,404,170.05 1,860,208.16
2.托 管费 7.4.8.2.2 421,251.00 558,062.41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29,685.95 2,532.33
5.利 息支 出
524,193.16 2,501,843.1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524,193.16 2,501,843.15
6.其 他费 用
391,389.76 378,931.68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22,022,858.88 30,643,995.73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22,022,858.88 30,643,995.73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双债 保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8 页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355,121,893.47 9,805,828.68 364,927,722.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2,022,858.88 22,022,858.8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100,832,604.22 -3,412,025.77 -104,244,629.9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4,763,883.28 404,962.96 5,168,846.24
2. 基金 赎回 款 -105,596,487.50 -3,816,988.73 -109,413,476.2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254,289,289.25 28,416,661.79 282,705,951.0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367,969,605.83 1,503,638.48 369,473,244.3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0,643,995.73 30,643,995.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12,847,712.36 -374,997.76 -13,222,710.1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05,071.82 3,014.56 108,086.38
2. 基金 赎回 款 -12,952,784.18 -378,012.32 -13,330,796.5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21,966,807.77 -21,966,807.7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355,121,893.47 9,805,828.68 364,927,722.15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8 页
金净值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 郝 文高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 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 委员会( 以下
简称“ 中国证 监会 ”)证 监 许可[2013]1145 号《 关于 核准鹏华双债 保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
的批复》核准 ,由鹏华 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和《 鹏华双债
保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负 责公开募 集 。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 式 ,存续期限 不定,首
次设立 募集 不包 括认 购资 金利息 共募 集369,332,177.86 元, 业 经普 华永 道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 普华 永道 中 天验字(2013) 第623 号验 资报告 予以 验证 。 经向 中 国证监 会备 案, 《鹏 华
双债保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 正式 生效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的 基金
份额总 额 为369,346,981.32 份 基金 份额, 其中 认购 资金利 息折 合 14,803.46 份基金 份额 。 本 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 为鹏华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 人为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 公 司。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和《鹏华双债 保利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
的投资 范围 主要 为依 法发 行的固 定收 益类 品种 , 包 括国 内 依法 发行 交易 的国 债、 金融 债、 企业 债、
公司债 、 央 行票 据、 地方 政府债 、 中 期票 据、 短期 融资券 、 可 转换 债券 (含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 、 资
产支持 证券 、 次 级债 、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 债券 回购 、 银行 存款 等。 本基 金同 时投资 于 A 股股 票 ( 包
含中小 板 、 创 业板 及其 他 经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 、 权 证等 权益 类品 种 以及法 律 、 法 规或 中
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 的 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 合 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
为: 本 基金 对债 券资 产的 投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投资 于双债 的比 例合计 不低 于非 现 金
基金资 产 的80% ; 股 票等 权 益类品 种的 投资 比例 不 超 过基金 资产 的 20% ; 现金 或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
的政府债券的 投资比例 不 低于基 金资产 净值的 5 % 。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 准 为:三年期 银行定期
存款利 率( 税后 )+2%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8 页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鹏华 双债 保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和中 国证 监会、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允 许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的 有关规 定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5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5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5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变 更等说 明 、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
的 说明
7.4.4.1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 基金本报告 期根据中 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 中 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 估 值核算工作小 组
关于2015 年1 季度 固定 收 益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 以下简 称 “ 估值 处理 标准 ”) , 对于 交易 所市
场上市 交易 或挂 牌转 让的 固定收 益品 种 ( 估值 处理 标准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 , 采 用第三 方估 值机 构提
供的价 格数 据进 行估 值。
7.4.4.2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 政策 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
7.4.5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重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税[2015]101 号 《 关于上 市公 司股 息 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 及 其他 相关财 税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 下 :
(1)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 资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基 金 买卖股 票 、 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基 金从 证券 市场 中 取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 , 股 权的股 息 、 红 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对基金 取得的企业 债 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 的企业在向基 金支付利息 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以 上至1 年(含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8 页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的 , 于2015 年9 月 8 日 前暂 减 按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自2015 年9 月8 日起 , 暂 免征 收 个人所 得税 。 对 基金 持有 的上市 公司 限售 股,
解禁后取得的 股息、红 利 收入,按照上 述规定计 算 纳税,持股时 间自解禁 日 起计算;解 禁前取得
的股息 、 红 利收 入继 续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4)
基金 卖出 股票 按 0.1% 的税 率缴 纳股 票交 易印 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上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海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信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北融 信投 资发 展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鹏华资 产管 理( 深圳)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1. 本报 告期 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没 有发 生变 化。
2.下述 关联 交易 均在 正常 业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 款订立 。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注:无 。
7.4.8.1.2 债 券交 易
注:无 。
7.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无 。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无 。
7.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无 。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8 页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404,170.05 1,860,208.16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6,896.31 20,678.90
注:(1)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鹏 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管 理人报 酬年 费率 为 0.50% , 逐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日 管理 费=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净 值 × 0.50 %÷ 当年 天 数。
(2) 根据《开 放式证券 投资 基金销售费用 管理规定》 , 基金管理人依 据销售机 构 销售基金的 保有量
提取一定比例 的客户维 护 费,用以向基 金销售机 构 支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 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客户维 护费 从基 金管 理费 中列支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421,251.00 558,062.41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上 海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的托 管 费年费率为 0.15% ,逐日 计提,按月支 付。日
托管费=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 ×0. 15% ÷ 当 年天 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无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2015 年及2014 年, 本 基金管 理人 未投 资、 持有 本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及 上年度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其 他关 联方 没有 投资 及持有 本基 金份 额。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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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上海银行 1,755,511.09 66,769.60 1,790,707.26 58,652.81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无 。
7.4.9 期 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123001
蓝标
转债
2015 年
12 月23
日
2016 年
1 月 8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700 70,000.00 70,000.00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无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 额61,000,000.00 元, 于 2016 年1 月4 日 到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 金 转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按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 折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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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32,016,618.00 96.26
其中: 债券 332,016,618.00 96.2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919,245.92 2.3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988,980.51 1.45
8 合计 344,924,844.43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注:无 。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注:无 。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028 中国石 化 12,912,061.12 3.54
注:1 、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 交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量 )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2、以 上为 本报 告期 内买 入 的全部 股票 明细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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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00028 中国石 化 13,787,793.61 3.78
注:1 、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 交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量 )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2、以 上为 本报 告期 内卖 出 的全部 股票 明细 。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2,912,061.12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3,787,793.61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0,038,000.00 7.0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0,038,000.00 7.09
4 企业债 券 160,098,367.20 56.63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50,376,000.00 53.19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1,504,250.80 0.53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32,016,618.00 117.44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4389 13 资 水务 496,720 53,203,679.20 18.82
2 011599795 15 包 钢集
SCP006
500,000 49,950,000.00 17.67
3 041569034 15 中纺
CP001
400,000 40,144,000.00 14.20
4 124385 13 龙 岩汇 300,000 31,998,000.00 11.32
5 124392 13 荆 门投 299,950 31,866,688.0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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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无 。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无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无 。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中本期没有发 行主体被 监 管部门立案调 查的、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证券 。
8.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92.5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064,086.08
5 应收申 购款 924,701.8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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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合计 4,988,980.51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0031 航信转 债 99,976.80 0.04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无 。
8.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35 759,072.51 250,010,500.00 98.32% 4,278,789.25 1.68%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894.73 0.0004%
注:截至本报 告期末, 本 基金管理人从 业人员投 资 、持有本基金 符合相关 法 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
规定及 相关 管理 制度 的规 定。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注:本公司高 级管理人 员 、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 负 责人及本基金 的基金经 理 本报告期末 未持有本
基金份 额。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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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9 月 18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369,346,981.32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355,121,893.47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4,763,883.28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05,596,487.50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54,289,289.25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转 换入 份额 ;总 赎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1.2.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 人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报告期 内, 经公 司董 事会 审议通 过, 并经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证监 许可[2015]217 号文
核准, 公司 聘任 高永 杰先 生 担任公 司督 察长 ,任 职日 期自 2015 年2 月6 日起 。
报告期 内, 经公 司董 事会 审议通 过, 自 2015 年 9 月19 日起 , 同 意聘 任苏 波 先生担 任公 司副
总经理 。
报告期 内, 公司 原副 总经 理胡湘 先生 因个 人职 业发 展原因 提出 辞职 , 经 公司 董事会 审议 , 同
意胡湘 先生 提出 的辞 职申 请,并 同意 其在 办理 完工 作交接 手续 后正 式离 任。 胡湘先 生 于 2015 年
10 月 17 日 正式 离任 。
报告期 内, 经公 司 董 事会 审议通 过, 自 2015 年 10 月 17 日起 ,同 意聘 任邢 彪 先生担 任公 司
副总经 理。
上述事 项已 按有 关规 定向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及深圳 证监 局报 告, 并 按 有关规 定向 中 国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备案 。
11.2.2 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 人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2015 年9 月, 张梅 女士 不 再担任 上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资 产托 管部 总经 理职 务。 上述 人事 变
动已按 相关 规定 备案 、公 告。
2015 年 12 月 ,王 蕤女 士 担任上 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资产 托管 部副 总经 理职 务。上 述人 事 变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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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已按 相关 规定 备案 、公 告。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对公 司运 营管理 及基 金运 作产 生重 大影响 的, 与本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
基金托 管业 务相 关的 诉讼 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未改 聘为 本基 金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本年度 应支 付给 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 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审计 费用 50,000.00 元。 该审 计机构 为本 基金 提供 审计 服务的 年限 为3 年。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 人涉及 托管 业务 机构 及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在 报告 期内 未受到 任何 稽 查
或处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华泰证券 2 13,787,793.61 100.00% 11,877.60 100.00% -
注:交 易单 元选 择的 标准 和程序 :
1、 基 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代 理本基 金证 券买 卖的 证券 经营机 构, 使用 其交 易单 元作为 基金 的专 用交
易单元 ,选 择的 标准 是:
(1 )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3 亿元 人民币 ;
(2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3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二年未 发生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受 到中 国证 监会 处罚 ;
(4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5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 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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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研究 实力 较强 ,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 提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2 、 选择 交易 单元 的程 序 :
我公司根据上 述标准, 选 定符合条件的 证券公司 作 为租用交易单 元的对象 。 我公司投研 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证券 公司的服 务 进行综合评比 ,评比内 容 包括:提供研 究报告质 量 、数量、及 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务主 动性和质 量 等情况,并依 据评比结 果 确定交易单元 交易的具 体 情况。我公 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券经 营机构的 财 务状况、经营 状况、研 究 水平后,分别 向中银国 际 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租 用交易 单元 作为 基金 专用 交易单 元, 并 从 2008 年 5 月 开始 陆续 使用 。
本报告 期内 上述 交易 单元 未发生 变化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华泰证券 15,181,053.00 100.00% 6,503,200,000.00 100.00%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