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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聚利债A(000736)

诺安聚利债: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诺 安 聚 利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30 日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40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 2015 年度无 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 告,请 投资 者注 意阅 读。 本年度 报告 摘自 年度 报告 正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 内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40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诺安聚 利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73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管 理人 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80,535,912.2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诺安聚 利债 券 A 诺安聚 利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736 000737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506,324,403.50 份 74,211,508.76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和保 持资 产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 通 过 积极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 追 求 较高的 当期 收益 和长 期回 报,力 争实 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稳 健增 值。 投资策 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在宏 观经 济趋 势研 究、 货币 及财 政政 策趋 势 研究的 基础 上 , 以 中长 期 利 率趋势 分析 和债 券市 场供 求关系 研究 为核 心, 自上 而下地 决定 债券 组合 久 期 、 动态调 整各 类金 融资 产比 例, 结合 收益 率水 平曲 线 形态分 析和 类属 资产 相 对 估 值分析 ,优 化债 券组 合的 期限结 构和 类属 配置 。 (1) 组合 久期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形 势、 财 政及 货币 政策 、 利 率环境 、 债 券市 场资 金 供 求 等因素 的分 析 , 主 动判 断 利率和 收益 率曲 线可 能移 动的方 向和 方式 , 并据 此 确 定固定 收益 资产 组合 的平 均久期 。 原 则上 , 利 率处 于上行 通道 时, 缩短 目 标 久 期;利 率 处 于下 降通 道时 ,则延 长目 标久 期。 (2) 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 本 基 金 在 确 定固 定 收 益组合 平 均 久 期 的基 础 上, 将对债 券 市 场 收 益率 期 限 结构 进行分析, 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 根据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确定合 理 的 组 合 期 限结 构, 包 括采用 子 弹 策 略 、哑 铃 策 略和梯 形 策 略 等 ,在 长 期 、中 期和短 期债 券间 进行 动态 调整, 以 从收 益率 曲线 的 形变和 不同 期限 债券 价 格 的 相对变 化中 获利 。 (3) 类属 资产 配置 策略 受信用 风险、 税赋 水平、 市场流 动性、 市场 风险 等 不同因 素的 影响, 国 债 、 央 票、 金 融债、 企业 债、 公 司债、 短期 融资 券等 不同 类属的 券种 收益 率变 化 特 征 存在明 显的 差异 , 并表 现 出不同 的利 差变 化趋 势 。 基金管 理人 将分 析各 类属 券 种的利 差变 化趋 势, 合理 配置并 灵活 调整 不同 类属 券种在 组合 中的 构成 比 例 , 通过对 类属 的合 理配 置力 争获取 超越 基准 的收 益率 水平。 2、债 券个 券投 资策 略 (1) 利率 策略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40 页


本 基 金 将 通 过 全 面 研 究 和 分 析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情 况 和 金 融 市 场 资 金 供 求 状 况 变 化趋势 及结 构, 结合 对财 政政策 、 货 币政 策等 宏观 经济政 策取 向的 研判 , 从 而 预测出 金融 市场 利率 水平 变动趋 势 。 在 此基 础上 , 结合期 限利 差与 凸度 综 合 分 析,制 定出 具体 的利 率策 略。 (2) 信用 策略 信用品 种收 益率 的主 要影 响因素 为利 率品 种基 准收 益与信 用利 差。 信 用 利 差 是 信用产 品相 对国 债 、 央 行 票据等 利率 产品 获取 较高 收益的 来源 。 信用 利差 主 要 受两方 面的 影响 , 一方 面 为债券 所对 应信 用等 级的 市场平 均信 用利 差水 平 , 另 一方面 为发 行人 本身 的信 用状况。 基金 管理 人将 据 此制定 相应 的信 用品 种 投 资 策略。 (3) 动态 增强 策略 在以上 债券 投资 策略 的基 础上 , 本 基金 还将 根据 债 券市场 的动 态变 化 , 运 用 骑 乘收益 率曲 线策 略、 息差 放大策 略和 换券 策略 等, 进行增 强性 的主 动投 资 , 以 提高债 券组 合的 收益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指 数( 全价)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较 低风 险的基 金品 种 , 其 风险 收 益 预期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和混 合型 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陈勇 洪渊 联系电 话 0755-83026688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info@lion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998 95588 传真 0755-83026677 (010)66105798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lionfund.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4013 号兴 业银行 大 厦19-20 层 诺安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11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诺安聚 利债 券 A 诺安聚 利债 券 C 诺安聚 利债 券A 诺安聚 利债 券C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40 页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2,971,811.69 10,817,688.98 2,951,491.36 2,821,379.92 本期利 润 35,501,268.56 14,770,318.54 2,953,524.99 2,823,546.29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 利润 0.0923 0.0626 0.0051 0.0046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 率 9.65% 9.05% 0.50% 0.5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 利润 0.0676 0.0609 0.0051 0.0046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58,152,458.81 81,300,754.74 578,238,065.33 615,906,440.8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02 1.096 1.005 1.005 注: ①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 包括持 有人 交易 基金 的各 项费用,计 入费 用后 实际 收 益水平 要低 于所 列 数字。 ②本期已实 现收益指 基金 本期利息收 入、投资 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 价值 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 为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③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是采 用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诺安聚 利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3.57% 0.09% 1.81% 0.08% 1.76% 0.01% 过去六 个月 6.47% 0.09% 2.95% 0.07% 3.52% 0.02% 过去一 年 9.65% 0.09% 4.19% 0.08% 5.46% 0.0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0.20% 0.08% 3.11% 0.10% 7.09% -0.02%








诺安聚 利债 券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3.49% 0.10% 1.81% 0.08% 1.68% 0.02% 过去六 个月 6.20% 0.09% 2.95% 0.07% 3.25% 0.02% 过去一 年 9.05% 0.09% 4.19% 0.08% 4.86% 0.0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9.60% 0.09% 3.11% 0.10% 6.49% -0.01%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 综合 指数(全价) 。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40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诺安聚 利债 券 A 诺安聚 利债 券 C 注:本 基金 建仓 期 为6 个 月,建 仓期 结束 时各 项资 产配置 比例 符合 合同 约定 。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40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诺安聚 利债 券 A 诺安聚 利债 券 C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40 页


注: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 于2014 年11 月13 日生 效,2014 年 本基 金净 值增 长率 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按本 基金 实际 存续 期计算 。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 11 月13 日生 效,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截至2015 年12 月 , 本 基 金管理 人共 管 理 45 只开 放 式基金 : 诺安 平衡 证券 投 资基金 、 诺安 货 币市场基金、 诺安先锋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诺 安 优化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诺安 价值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诺 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诺安 成长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 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诺安 中 证 100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诺安 中小 盘精 选混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诺安主题 精选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全 球 黄金证券投资 基金、上 证 新兴产业交 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诺 安上证新兴产 业交易型 开 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联 接基金、诺 安保本混 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诺 安 多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诺安全球 收益不动 产 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 油气能源股票 证券投资 基 金(LOF) 、诺 安新动力 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诺安中 证创业成 长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 金 、诺安汇鑫保 本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诺安双利 债 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中小板 等权重交 易 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 金、诺安研究 精选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 纯债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诺 安鸿鑫保 本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诺 安信用债券 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诺安稳固收 益一年定 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诺安泰鑫 一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诺安 中 证 500 交易 型开 放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诺安优 势行 业灵 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诺安天天宝货 币市场基 金 、诺安理财宝 货币市场 基 金、诺安永 鑫收益一 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诺安 聚鑫宝货 币 市场基金、诺 安稳健回 报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 安聚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 新 经济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诺安裕鑫 收益两年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诺安 低碳 经济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诺 安中 证 500 交易 型开 放 式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 基 金、诺安创新 驱动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诺安先进制 造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诺 安 利鑫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诺安 景鑫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40 页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助理) 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谢志 华 固定收 益部 总监 、 总裁助 理, 诺安 纯 债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基金经 理、 诺安 鸿 鑫 保 本 混 合 基 金 经理、 诺安 信用 债 券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券基 金经 理、 诺 安 稳 固 收 益 一 年 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基金经 理、 诺安 泰 鑫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券基 金经 理、 诺 安 优 化 收 益 债 券 基金经 理、 诺安 永 鑫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券基 金经 理、 诺 安 保 本 混 合 基 金 经理、 诺安 汇鑫 保 本混合 基金 经理 、 诺 安 聚 利 债 券 基 金经理 、 诺 安裕 鑫 收 益 定 期 开 放 债 券基金 经理 、 诺 安 利 鑫 保 本 混 合 基 金经理 、 诺 安景 鑫 保 本 混 合 基 金 经 理 2014 年 11 月 13 日 - 10 理 学 硕 士 , 具 有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曾 先 后 任 职 于 华 泰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固 定 收 益 类 品 种 的 研 究 、 投 资工作 。 曾于2010 年8 月至 2012 年 8 月 任招 商安 心收 益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1 年 3 月至2012 年8 月 任招 商安 瑞进取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2 年 8 月 加入 诺安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 任 投 资 经 理 , 现 任 固 定 收益部 总监 、总 裁助 理。2013 年 5 月 起 任 诺 安 鸿 鑫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诺 安 纯 债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6 月 起任 诺安 信用 债券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 8 月起 任诺安 稳 固 收 益 一 年 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 经 理,2013 年 11 月起 任诺 安泰 鑫一 年定 期开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12 月 起任 诺安 优化 收益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6 月 起任 诺安 永鑫 收益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 2014 年11 月起 任诺安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诺 安 汇 鑫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诺 安 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 3 月 起任 诺安裕 鑫 收 益 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2015 年12 月 起 任 诺 安 利 鑫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 金 经 理 和 诺 安 景 鑫 保 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注:① 此处 基金 经理 的任 职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 ②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 证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等 。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40 页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间, 诺 安 聚 利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严 格遵 守 了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 法规, 遵守了《诺 安聚利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的规定,遵守 了本公 司管理 制度 。本 基金 投资 管理未 发生 违法 违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根据中 国证 监 会 2011 年 修 订的《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 本公 司更 新并完 善了 《 诺安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 。 制 度的 范围 包括 境内 上 市股票 、 债券 的一 级 市场申 购、 二级 市场 交易 等投资 管理 活动 , 同 时涵 盖投资 授权 、 研 究分 析、 投资决 策、 交易 执行、 业绩评 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相关的 各个 环节 。 投资研究方面 ,公司设 立 全公司所有投 资组合适 用 的证券备选库 ,在此基 础 上,不同投资 组 合根据其投资 目标、投 资 风格和投资范 围的不同 , 建立不同投资 组合的投 资 对象备选库 和交易对 手备选库;公 司拥有健 全 的投资授权制 度,明确 投 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总 监 、投资组合 经理等各 投资决策主体 的职责和 权 限划分,投资 组合经 理 在 授权范围内可 以自主决 策 ,超过投资 权限的操 作需要经过严 格的审批 程 序;公司建立 了统一的 研 究管理平台, 所有内外 部 研究报告均 通过该研 究管理 平台 发布 ,并 保障 该平台 对所 有研 究员 和投 资组合 经理 开放 。 交易执行方面 ,对于场 内 交易,基金管 理人在投 资 交易系统中设 置了公平 交 易功能,交易 中 心按照时间优 先、价格 优 先的原则执行 所有指令 , 如果多个投资 组合在同 一 时点就同一 证券下达 了相同方向的 投资指令 , 并且市价在指 令限价以 内 ,投资交易系 统自动将 该 证券的每笔 交易报单 都自动按比例 分拆到各 投 资组合;对于 债券一级 市 场申购、非公 开发行股 票 申购等非 集 中竞价交 易的交易分配 ,在参与 申 购之前,各投 资组合经 理 独立地确定申 购价格和 数 量,并将申 购指令下 达给交易中心 。公司在 获 配额度确定后 ,按照价 格 优先的原则进 行分配, 如 果申购价格 相同,则 根据该价位各 投资组合 的 申购数量进行 比例分配 ; 对于银行间市 场交易、 固 定收益平台 、交易所 大宗交易,投 资组合经 理 以该投资组合 的名义向 交 易中心下达投 资指令, 交 易中心向银 行间市场 或交易对手询 价、成交 确 认,并根据“ 时间优先 、 价格优先”的 原则保证 各 投资组合获 得公平的 交易机 会。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 制 度总体执行情 况良好, 未 发 现违反公平 交易制度 的 情况。此外, 公 司对连 续四 个季 度期 间内 , 公 司管 理的 不同 投资 组 合在日 内 、3 日内 、5 日内 的同向 交易 的交 易价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40 页


差进行 了分 析, 未发 现同 向交易 价差 在上 述时 间窗 口下出 现异 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 告期内不 存 在异常交易行 为。本报 告 期内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 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 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 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 交 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 券当 日成交量的 5% 的情 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5 年 , 中 国经 济内生 增 长动力 继续 放缓 , 全年GDP 增速 跌破7% , 为 多年 以 来首次 。 在总 需 求弱于总供给 的格局下 , 通胀维持低位 。中国央 行 实行稳中偏松 的货币政 策 ,多次降准 降息,并 频繁采取常备 借贷便利 和 中期借贷便利 操作,保 持 银行体系流动 性相对宽 松 。此外,A 股全年动 荡不已 , 年 中巨 幅调 整历 史罕见 , 金 融市 场额 外新 增天量 避险 需求 。 总 体而 言, 基 本面、 政策 面、 资金面 利好 不断 ,且 配债 需求持 续旺 盛, 国内 债券 市场创 记录 地走 出连 续两 年的牛 市行 情。 投资运 作上 ,诺 安聚 利保 持了杠 杆比 例, 进行 了利 率债的 波段 操作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报 告期 末, 诺安 聚利 债券 A 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1.102 元, 本报 告期 基金 份 额净值 增长 率为 9.65% ;截 至报 告期 末, 诺 安聚利 债券 C 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1.096 元, 本报 告期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为9.05% ; 业绩 比较 基准 中债综 合指 数收 益率 为4.19%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6 年, 中国 经济 依 然难获 “强 刺激 ” , 全 年 GDP 或 呈现L 型 走势 ; 央 行 将在宏 观审 慎 的基础上相机 抉择,政 策 宽松仍有一定 空间;美 联 储加息进程曲 折、人民 币 汇率面临关 键的十字 路口,流动性 或存阶段 性 波折。我们判 断:债券 中 长期向好趋势 不改,而 年 内波动性上 升;结构 分化程 度高 于前 两年 ,利 率债高 等级 品种 优于 中低 等级品 种。 诺安聚利将在 配置的基 础 上,积极寻找 潜在的交 易 性机会。同时 将继续加 强 对持仓债券信 用 资质的 跟踪 管理 ,严 控信 用风险 。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守 《 企业 会计 准则》 、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 业务指 引 》 以 及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 会 颁布的《关于 证券投资 基 金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 〉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40 页


计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与 《关于进一步 规范证券 投 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 意 见》等相关 规定和基 金合同的约 定,日常估 值由 本基金管理 人与本基 金托 管人一同进 行,基金份 额净 值由本基金 管理人 完成估 值后,经 本基 金托 管 人复核 无误 后由 本基 金管 理人对 外公 布。 月末 、 年 中 和年末 估值 复核 与 基金会 计账 务的 核对 同时 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 制定了证 券 投资基金的估 值政策和 程 序,并由研究部 、财务综 合 部、合规与 风 险控制 部 、 固 定收 益部 及 基金经 理等 组成 了估 值小 组, 负 责研 究、 指导 基金 估 值业务 。 估值 小组 成 员均为公司 各部门人 员,均 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 专业 胜任能力和 相关工作 经历, 且之间不存 在任何 重大利益冲 突。基金 经理 作为公司估 值小组 的 成员, 不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 业务, 但应参加估 值小组 会议, 可 以 提 议 测算 某 一 投资 品 种 的 估 值 调整 影 响, 并有 权 表 决 有 关 议案 但 仅 享有 一 票 表 决 权,从 而将其 影响 程度 进行 适当 限制, 保证 基金 估值 的公 平 、合理,保 持估 值政 策和 程 序的一 贯性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签约 与 估值相 关的 定价 服务 。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在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件 的前提 下, 本基 金每 年收 益分配 次数 最多 为 12 次 , 每次收 益分 配比 例不得 低于 该次 可供 分配 利润 的 50% ,若 《基 金合 同》生 效不 满 3 个月 可不 进行收 益分 配。 根据上 述分 配原 则及 基金 实际运 作情 况, 本报 告 期 未有收 益分 配事 项。 4.9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 出 现连续二十个 工作日出 现 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不 满 二百人或者基 金 资产净 值低 于五 千万 元的 情形。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 管 人在对诺安聚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的 托管过程 中 ,严格遵守《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法 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的有 关 规定,不存在 任何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完全 尽职 尽责 地履 行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诺安聚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管 理 人 ——诺安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在诺安聚 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投 资运作、基金 资产净值 计 算、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 价 格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 何 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 的行为,在各 重要方面 的 运作严格按 照基金合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40 页


同的规 定进 行。 本报 告期 内,诺 安聚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未 进行 利润 分配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 对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和披露 的诺安聚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中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利润 分配情况 、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 合 报告等内容 进行了核 查,以 上内 容真 实、 准确 和完整 。 §6 审计报 告 德勤华 永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及其 经办 注册会 计师 王明 静、 吴迪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 出具 了德 师报( 审) 字(16) 第 P0709 号 “无 保留 意见的 审计 报告 ” 。 投资 者 可通过 年度 报告 正 文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诺安 聚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382,729.14 7,064,561.66 结算备 付金 488,319.18 - 存出保 证金 51.97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11,299,200.00 30,517,750.0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711,299,200.00 30,517,75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5,000,252.50 1,157,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245,825.73 应收利 息 16,114,201.12 435,934.53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321,401.87 -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40 页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765,606,155.78 1,195,264,071.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23,799,528.95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1,718,744.02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29,244.76 708,376.89 应付托 管费 94,069.96 202,393.41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6,411.00 208,795.46 应付交 易费 用 13,758.30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30,869.89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40,315.35 - 负债合 计 126,152,942.23 1,119,565.7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80,535,912.26 1,188,367,434.88 未分配 利润 58,917,301.29 5,777,071.28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639,453,213.55 1,194,144,506.16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765,606,155.78 1,195,264,071.92 注:① 报告 截止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580,535,912.26 份, 其中, 诺安 聚利 债券 A 基金份 额净 值人 民币 1.102 元, 基金 份额 506,324,403.5 份 ;诺 安聚 利债券 C 基金份 额净 值人 民币1.096 元, 基 金份 额74,211,508.76 份。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 份额 总 额1,188,367,434.88 份, 其中 , 诺安 聚利 债券A 基金 份额 净值 人民 币1.005 元 , 基金 份额575,284,540.34 份 ; 诺安 聚 利债 券C 基 金份 额净 值人 民币 1.005 元, 基金 份 额613,082,894.54 份) 。 ②上年 度会 计期 间 为2014 年11 月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诺安 聚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1 月 13 日(基金合同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40 页


12 月 31 日 生效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60,798,309.82 7,510,180.79 1.利息 收入 36,952,812.91 7,505,980.7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04,766.05 2,935,634.46 债券利 息收 入 32,381,244.45 83,943.30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366,802.41 4,486,403.03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7,171,132.74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171,132.74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6,482,086.43 4,200.00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192,277.74 - 减: 二、费用 10,526,722.72 1,733,109.51 1.管 理人 报酬 4,612,340.47 1,096,055.93 2.托 管费 1,317,811.47 313,158.87 3.销 售服 务费 1,009,392.63 323,079.17 4.交 易费 用 19,880.99 0.54 5.利 息支 出 3,339,558.43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3,339,558.43 - 6.其 他费 用 227,738.73 815.0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50,271,587.10 5,777,071.28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50,271,587.10 5,777,071.28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诺安 聚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40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 基金合同生效 日)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1,188,367,434.88 5,777,071.28 1,194,144,506.16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50,271,587.10 50,271,587.10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607,831,522.62 2,868,642.91 -604,962,879.71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647,122,108.99 96,616,096.04 1,743,738,205.03 2. 基金 赎回 款 -2,254,953,631.61 -93,747,453.13 -2,348,701,084.74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580,535,912.26 58,917,301.29 639,453,213.5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1 月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188,367,434.88 - 1,188,367,434.88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5,777,071.28 5,777,071.28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188,367,434.88 5,777,071.28 1,194,144,506.16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40 页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奥成 文______














______ 薛 有为______














____ 薛有 为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简称“ 本基金”) 经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简称“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4]667 号文《关于 核准诺安聚 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 集的批复》批 准,于 2014 年10 月20 日至2014 年11 月7 日 向社 会进行 公 开募集,经 毕马 威华 振会 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 通合伙)验资, 募 集 的 有 效 认 购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188,367,434.88 元 , 其 中 净 认 购 额 为 人 民 币 1,188,091,629.52 元, 折 合 1,188,091,629.52 份 基金份 额; 有效 认购 金额 产生的 利 息 为人 民币 275,805.35 元, 折合 275,805.35 份基 金份 额于 基金 合同生 效后 归入 本基 金。 其中 A 类 有效 认购 资金人 民 币575,147,524.95 元 , 利 息转 份额 人民 币137,015.39 元 , 合计 人民 币 575,284,540.34 元;C 类 有效 认购 资金 人 民币 612,944,104.57 元 , 利息转 份额 人民 币 138,789.97 元 ,合 计人 民 币 613,082,894.54 元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为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合 同 生 效 日 基 金 份 额 为 1,188,367,434.88 份基 金 单位。 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式, 存 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为诺 安基金管 理 有 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 为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 诺安 聚利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 诺安 聚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等 文件 已按 规定 报送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 于 2016 年3 月25 日已 经本 基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批准报 出。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 报表按照 财 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 则 及相关规定(以 下统称 “ 企 业会计准则 ”) 和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关 于 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的有 关 规定编制。同 时在具体 会 计核算和信 息披露方 面也参 考了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业 协 会 发布 的若 干基 金行业 实务 操作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 表的编制 符 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 证 监会发布的关 于基金行 业 实务操作的有 关 规定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 金 2015 年 12 月31 日及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 况、 2015 年度 及2014 年11 月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止 期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基 金 净值变 动情 况。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40 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的会 计年 度为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可 比期 间的会 计年 度 为 2014 年11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以人 民币 为记 账本 位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 业务特点 和 风险管理要求 ,本基金 将 所持有的金融 资产在初 始 确认时划分为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和 贷款及应收款 项。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包 括股票投资 、债券投 资和 衍生工具投 资(主要为 权证 投资)等,其 中股票 投资和债券投 资在资产 负 债表中作为交 易性金融 资 产列报,衍 生 工具投资 在 资产负债表 中作为衍 生金融 资产 列报 。 本基金持有的 各类应收 款 项、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等 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 、 回收金额固定 或 可确定 的非 衍生 金融 资产 分类为 贷款 及应 收款 项。 (2)金融 负 债的 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 业务特点 和 风险管理要求 ,本基金 将 持有的金融负 债在初始 确 认时全部划分 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其他金 融负 债包 括各 类应 付款项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等 。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于 本 基金成为金融 工具合同 的 一方时,于交 易日按公 允 价值在资产负 债 表内确认。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 益 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 生 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支 付的价款 中 包含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 的 现金股利或债 券起息日 或 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 止的利 息, 单独 确认 为应 收项目 。应 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负 债的 相关 交易 费用 计入初 始确 认金 额。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按照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 计 量,公允价值 变 动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以 及 与该等金融资 产相关的 股 利和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 损 益;应收款 项和其他 金融负 债采 用实 际利 率法 ,以摊 余成 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满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金融 资产, 予以 终止 确认: (1) 收 取该金 融资 产现 金流 量的 合同权 利 终 止; (2) 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 ,且 将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 乎 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 给 转入方;(3) 该金融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40 页


资产已转移, 虽然本基 金 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 金 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 有 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 放弃了对该金 融资产控 制 。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的, 才 能终止确认 该金融负 债或其 一部 分。 (1)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 股票投 资 买入股 票于 交易 日按 股票 的公允 价值 入账 ,相 关交 易费用 直接 计入 当期 损益 。 因股权分置改 革而获得 的 非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现 金 对价,于股权 分置实施 复 牌日冲减股票 投 资成本;股 票持有期 间 获 得的股票股 利(包括送 红股 和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 及因 股权分置改 革而获 得的股 票, 于除 息日 按股 权登记 日持 有的 股数 及送 股或转 增比 例, 计算 确定 增加的 股票 数量 。 卖出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债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交 易日按债 券 的公允价值入 账,相关 交 易费用直接计 入当期损 益 ,上述公允价 值 不包含 债券 起息 日或 上次 除息日 至购 买日 止的 利息( 作为应 收利 息单 独核 算) 。 配售及认购新 发行的分 离 交易可转换债 券,于实 际 取得日按照估 值方法对 分 离交易可转换 债 券的认 购成 本进 行分 摊, 确定应 归属 于债 券部 分的 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 和零息债 券 视同到期一次 还本付息 的 附息债券,根 据其发行 价 、到期价和发 行 期限推 算内 含利 率后 ,逐 日确认 债券 利息 收入 。 卖出债 券于 交易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权证投 资 买入权 证于 交易 日按 公允 价值入 账, 相关 交易 费用 直接计 入当 期损 益。 获赠的权证(包 括配股权 证),在除权日按 照持有的 股 数及获赠比例 ,计算确 定 增加的权证 数 量,成 本为 零。 配售及认购新 发行的分 离 交易可转换债 券而取得 的 权证,于实际 取得日按 照 估值方法对分 离 交易可 转换 债券 的认 购成 本进行 分摊 ,确 定应 归属 于权证 部分 的成 本。 卖出权 证于 交易 日确 认权 证投资 收益 。卖 出权 证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2) 贷 款及 应收 款项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为本 基 金按照返售协 议约定先 买 入再按固定价 格返售证 券 等金融资产所 融 出的资 金。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按交 易 日应支付或实 际支付的 全 部价款入账, 相关交易 费 用计入初始确 认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40 页


金额。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于返售 日按 账面 余额 结转 。 (3) 其 他金 融负 债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为 本 基金按照回购 协议先卖 出 再按固定价格 买入票据 、 证券等金融资 产 所融入 的资 金。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于 交 易日按照应收 或实际收 到 的金额入账, 相关交易 费 用计入初始确 认 金额。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于回 购日 按账 面余 额结 转。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1) 对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投 资 品种, 如估 值日 有市 价的 , 采用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日 无市 价, 且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 境 未发生重大变 化且证券 发 行机构未发生 影响证券 价 格的重大事 件的,采 用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2) 对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投 资 品种, 如估 值日 无市 价, 且 最近交 易日 后经 济环 境发 生了重 大变 化 或证券发行机 构发生了 影 响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 , 使潜在估值调 整对前一 估 值 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 的影响在 0.25% 以 上或基 金管理人估值 小组认为 必 要时,应参考 类似投资 品 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 变化等 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价 ,确 定公 允价 值。 (3) 当 投资 品种 不再 存在 活 跃市场 , 且 其潜 在估 值调 整 对前一 估值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 在 0.25% 以上 或基 金管 理人 估 值小组 认为 必要 时, 应采 用市场 参与 者普 遍认 同, 且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有 可靠 性的 估值技 术, 确定 投资 品种 的公允 价值 。 (4) 对于交易 所市场和 银行 间市场交易的 固定收益 品 种(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 持 证券和私募 债 券除外), 采用 第三 方估 值 机构所 提供 的估 值确 定公 允价值 ,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 具体投 资品 种的 估值 方法 如下: 股票投 资 交易所 上市 流通 的股 票以 其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收 盘价 为公 允价 值。 本基金 对于 长期 停牌 股票 的期末 估值 参照 中国 证监 会2008 年9 月12 日发 布 的[2008]38 号文 《关于进一步 规范证券 投 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 意 见》规定,若 长期停牌 股 票的潜在估 值调整对 前一估值日的 基金资产 净 值的影响在 0.25% 以上的 ,经基金管理 人估值小 组 同意,可参考 类似投 资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等 因素(如 指数 收益 法)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 确 定公允 价值 。 由于上市公司 送股、转 增 股、配股 和公 开增发新 股 等形成的流通 暂时受限 制 的股票投资, 按 交易所 上市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场交 易收 盘价 作为 公允 价值。 首次公开发行 但未上市 的 股票按采用估 值技术确 定 的公允价值估 值,在估 值 技术难以可靠 计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40 页


量公允价值的 情况下按 成 本计量。首次 公开发行 有 明确锁定期的 股票,于 同 一股票上市 后按交易 所上市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场 交易收 盘价 作为 公允 价值 。 非公开发行有 明确锁定 期 的股票,若在 证券交易 所 上市的同一股 票的市场 交 易收盘价低于 非 公开发行股票 的初始投 资 成本,以估值 日证券交 易 所上市的同一 股票的市 场 交易收盘价 为公允价 值;若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 的同一股票的 市场交易 收 盘价高于非公 开发行股 票 的初始投资 成本,按 中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处理 。 债券投 资 银行间和交易 所市场上 市 交易的债券(可 转换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和私募债 券 除外),采用 第 三方估 值机 构( 中央 国债 登 记结算 公司 或中 证指 数有 限公司)提 供的 估值 净价 确 定公允 价值 。 交易所市场上 市交易的 可 转换债券按估 值日收盘 价 减去收盘价中 所含债券 应 收利息后的净 价 作为公 允价 值。 未上市或未挂 牌转让的 债 券、以及在交 易所市场 挂 牌转让的资产 支持证券 和 私募债券按成 本 估值。 同一债 券同 时在 两个 或两 个以上 市场 交易 的, 按债 券所处 的市 场分 别确 定公 允价值 。 权证投 资 交易所 上市 流通 的权 证以 其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的收 盘价 为公 允价 值。 首次公开发行 但尚未上 市 的权证在上市 交易前, 采 用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 值 ,如估值技术 难 以可靠 计量 ,则 以成 本计 量。 配售及认购分 离交易可 转 换债券所获得 的权证自 实 际取得日至在 交易所上 市 交易前,采用 估 值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如 估值技 术难 以可 靠计 量, 则按成 本计 量。 因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股 权,以 及停 止交 易但 未行 权的权 证,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 如有确凿证据 表明按上 述 方法不能客观 反映交易 性 金融工具的公 允价值, 基 金管理人将根 据 具体情 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 定 后确 定最 能反 映公 允价 值的价 格。 本基金公允价 值计量基 于 公允价值的输 入值的可 观 察程度以及该 等输入值 对 公允价值计量 整 体的重 要性 ,被 划分 为三 个层次 : 第一层 次输 入值 是在 计量 日能够 取得 的相 同资 产或 负债在 活跃 市场 上未 经调 整的报 价; 第二层 次输 入值 是除 第一 层次输 入值 外相 关资 产或 负债或 间接 可观 察的 输入 值; 第三层 次输 入值 是相 关资 产或负 债的 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金具有 抵销已确 认 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的 法 定权利,且该种 法定权利 现 在是可执行的,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40 页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 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 融资产 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时, 金 融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以 相互抵 销后 的金 额在 资产 负债表 内列 示。 除此 以外,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在资 产负债 表内 分别 列 示, 不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对应的 金额。申 购 、赎回、转换 及红利再 投 资等引起的实 收 基金的 变动 分别 于上 述各 交易确 认日 认列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 申购、赎 回 、转入、转出 及红利再 投 资等事项导致 基金份额 变 动时,相关款 项 中包含的未 分配利润 。根 据交易申请 日利润分 配(未 分配利润)已 实现与未 实现 部分各自占 基金净 值的比例,损 益平准金 分 为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和 未 实现损益平准 金。损益 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 认日 认列 ,并于 期末 全额 转入 利润 分配( 未分 配利 润)。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利息 收入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利率 逐日 计提 。 (2) 除 贴息 债外 的债 券利 息 收入在 持有 债券 期内 , 按 债 券的票 面价 值和 票面 利率 计算的 利息 扣 除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 行 企业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 逐日确认 债 券利息收入 。贴息债 视同到期一次 性还本付 息 的附息债,根 据其发行 价 、到期价和发 行期限推 算 内含利率后 ,逐日确 认债券 利息 收入 。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 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 利率法逐日计 提,若 合同 利率 与实 际利 率差异 较小 ,则 采用 合同 利率计 算确 定利 息收 入。 2. 投资 收益 (1) 股票投资收益于交易日 按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 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 资成本的差额 确认。 (2) 债券投资收益于交易日 按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 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 资成本与应收 利息( 若有) 后的 差额 确认 。 (3)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交 易日按交易日的成交总额 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 资成本后的差 额确认 。 (4)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 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 例计算的 金 额 扣 除 由 上 市公 司 代 扣 代 缴 的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40 页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于估值 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负债的公 允价值 变动 形成 的 利 得或 损失确 认, 并于 相关 金融 资产/ 负债 卖出 或到 期时 转 出计入 投资 收益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的交易费用发 生时按照 确 定的金额计入 交 易费用 。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支 出 按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的 摊 余 成 本 在 回 购 期 内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逐 日 计 提,若 合同 利率 与实 际利 率差异 较小 ,则 采用 合同 利率计 算确 定利 息支 出。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件的 前提 下, 本基 金每 年收益 分配 次数 最多 为 12 次, 每 次收 益分 配比例 不得 低于 该次 可供 分配利 润 的50% ,若 《基 金合同 》生 效不 满 3 个月 可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2) 本基金 收益分配 方式 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 利 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 现 金红利或将现 金 红利自 动转 为基 金份 额进 行再投 资; 若投 资者 不选 择,本 基金 默认 的收 益分 配方式 是现 金分 红; (3) 基金收 益分配后 基金 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 ; 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 的 基金份额净值 减 去每单 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额 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4) 由 于本 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不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而 C 类基金 份额 收取 销售 服务费 ,各 基 金 份额类 别对 应的 可供 分配 利润将 有所 不同 。本 基金 同一类 别的 每一 基金 份额 享有同 等分 配权 ;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7.4.4.12 分 部报 告 根据本基金的 内部组织 机 构、管理要求 及内部报 告 制度,本基金 整体为一 个 报告分部,且 向 管理层 报告 时采 用的 会计 政策及 计量 基础 与编 制财 务报表 时的 会计 政策 及计 量基础 一致 。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本报告 期无为处 理 对基金财务状 况及基金 运 作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而 采 取的其他会计 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40 页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为确保证券投 资基金估 值 的合理性和公 允性,根 据 《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 协 会估值核算工 作 小组关 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 定受益 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 本基 金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起 ,对 所持 有的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 深 圳 证券交 易所 上市 交易 或挂 牌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方 法进 行调 整, 采用第 三方 估值 机构 提供 的价格 数据 进行 估值 ,估 值处理 标准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 ,相 关调 整对 前一 估 值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影响 不超 过0.50%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 、财 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置 试点 改革 有关 税收 政策问 题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 财政 部、 国家 税 务总局 关于 企业 所 得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 、2008 年9 月 18 日 《上 海 、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关 于做 好证券 交易 印花 税 征收方式调整 工作的通 知》 、财税[2012]85 号《关 于 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 差 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 策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2015]101 号文 《关 于上 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税 政策 有关 问 题的通 知》 及其 他相 关税 务法规 和实 务操 作, 主要 税项列 示如 下: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不 缴纳 营业 税。 (2) 对 证券 投资 基金 从证 券 市场中 取得 的收 入, 包括 买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 股 权的 股息 、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缴纳 企业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股 票股 息 、 红利 收入 , 由 上市 公司 在 向基金 支付 上述 收入 时代 扣代缴 个人 所 得税, 个人 从公 开发 行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超 过 1 年的 ,其中 股 权登记 日 在 2015 年 9 月 8 日 之前 的, 暂减 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股 权登记 日 在 2015 年 9 月 8 日之后 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暂免征 收个 人所 得 税。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 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所 得税 。 (4) 对 基金 取得 的债 券利 息 收入, 由发 行债 券的 企业 在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 入时 代扣代 缴 20% 的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40 页


个人所 得税 ,暂 不缴 纳企 业所得 税。 (5) 对 于基 金从 事A 股买 卖 , 出让 方 按 0.10% 的 税率 缴 纳证券(股票)交 易印 花税 , 受让 方不 再 缴纳证券(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 (6)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 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等对 价,暂 免予 缴纳 印花 税、 企业所 得税 和个 人所 得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深圳市 捷隆 投资 有限 公司 管理人 股东 大恒新 纪元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 管理人 股东 中国对 外经 济贸 易信 托有 限公司 管理人 股东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托管人 、代 销机 构 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发起人 、 管 理人、 注册 登 记与过 户机 构、 直销机 构 注:下 述关 联方 交易 均在 正常业 务范 围内 ,按 一般 商业条 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内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 7.4.8.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内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7.4.8.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内不 存在 应支 付关联 方的 佣金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1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4,612,340.47 1,096,055.93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939,579.61 686,630.30 注: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 年费 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40 页


H= E× 0.7%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 费划款指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1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317,811.47 313,158.87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 的年费 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2%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 费划款指令, 基 金托管人复核 后于次月 前 2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 产 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 定 节假日、公 休日等, 支付日 期顺 延。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诺安聚 利债 券A 诺安聚 利债 券 C 合计 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管理 人) - 282,191.25 282,191.25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托管 人) - 647,644.79 647,644.79 合计 - 929,836.04 929,836.04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40 页


诺安聚 利债 券A 诺安聚 利债 券 C 合计 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管理 人) - 98.61 98.61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托管 人) - 283,439.80 283,439.80 合计 - 283,538.41 283,538.41 注: 本基 金A 类基 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C 类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 0.4% 。 销 售服 务费计 算方 法如 下, 按C 类基金 份额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提: H=E×0 .4%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 理 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 金 销售服务费划 款 指令,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月 前 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取, 由注册 登记 机构 代收 , 注册登记机构 收到后按 相 关合同规定支 付给基金 销 售机构等。若 遇法定节 假 日、公休日 等,支付 日期顺 延。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内无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及 上年 度末无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382,729.14 79,118.24 7,064,561.66 154,322.91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40 页


注:本基金的 银行存款 由 基金托管人中 国工商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保管,按 适 用利率或约 定利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内无 在承 销期 内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的 情况。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内无 其他 关联 交易事 项。 7.4.9 期 末(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无 因 认购新 发/ 增发 证券 而于 期 末持有 的流 通 受限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未 持 有暂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人 民 币100,699,528.95 元, 是以 如下 债券作 为质 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40228 14 国开28 2016 年1 月 4 日 105.41 500,000 52,705,000.00 150205 15 国开05 2016 年1 月 4 日 104.31 300,000 31,293,000.00 041561002 15 温 工投 CP001 2016 年1 月 5 日 101.10 230,000 23,253,000.00 合计





1,030,000 107,251,00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23,100,000.00 元, 分别 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及 2016 年 1 月 5 日(先后) 到期 。该 类 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 券,按 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折 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40 页


7.4.10 金 融工 具风险 及管 理 7.4.10.1 风 险管 理政策 和组 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 经营活动 中 涉及的财务风 险主要包 括 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 及 市场风险。本 基 金管理 人制 定了 严格 的风 险管理 政策 和风 险控 制程 序来识 别、 测量 、 分 析以 及 控制这 些风 险, 并设 定适当 的投 资限 额, 通过 可 靠的管 理及 信息 系统 持续 监控上 述各 类风 险。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风险 管理 组织体 系由 三级 构成:第 一 层次为 董事 会、 合规 审查 与 风险控 制委 员 会所领导;第 二层次为 总经 理、督察长 、风险控 制办 公会、合规 与风险控 制部 所监控;第三 层次为 公司各 业务 相关 部门 对各 自部门 的风 险控 制负 责。 7.4.10.2 信 用风 险 信用风险是指 基金在交 易 过程中因交易 对手未履 行 合约责任,或 者基金所 投 资证券之发行 人 出现违约、拒 绝支付到 期 本息,导致基 金资产损 失 和收益变化的 风险。本 基 金均投资于 具有良好 信用等级的证 券,并且 通 过分散化投资 以降低信 用 风险。本基金 持有的除 国 债、政策性 金融债以 外的同一信用 主体发行 的 证券产品的比 例,不得 超 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且本基金与 由本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 基金 共同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 证券, 不得 超过 该证 券 的10% 。 本基金在交易 所进行的 交 易均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证券 交 收和款项清算 , 因此违约风险 发生的可 能 性很小;本基 金在进行 银 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前均 对 交易对手进 行信用评 估,以 控制 相应 的信 用风 险。 7.4.10.2.1 按 短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位: 人民 币元 短期信 用评 级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A-1 40,435,000.00 - A-1 以下 - - 未评级 - - 合计 40,435,000.00 - 注:债 券评 级取 自第 三方 评级机 构的 债项 评级 。 7.4.10.2.2 按 长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位: 人民 币元 长期信 用评 级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AAA - - AAA 以下 483,095,200.00 30,000,000.00 未评级 187,769,000.00 517,750.00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40 页


合计 670,864,200.00 30,517,750.00 注:① 债券 评级 取自 第三 方评级 机构 的债 项评 级。 ②以上 未评 级的 债券 为期 限在一 年以 上的 国债 、政 策性金 融债 及央 行票 据。 7.4.10.3 流 动性 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 指基金在 履 行与金融负债 有关的义 务 时遇到资金短 缺的风险 。 本基金的流动 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 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随时要 求赎回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 一 方面 来 自 于 投 资 品种 所处的 交易 市场 不活 跃而 带来的 变现 困难 。 本 基金 所 持大部 分证 券在 证券 交易 所上市,其 余亦 可在 银行间同业市 场交易,因此 除在附注 7 .4.1 2’ 中列 示 的部分基金资 产流通暂 时 受限制不能自 由转 让的情况外, 其余均能 及时 变现。此外, 本基金可 通过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方 式借 入短期资金 应对流 动性需 求, 其上 限一 般不 超 过基金 持有 的债 券资 产的 公允价 值。 本基 金所 持有 卖 出回购 金融 资产 款 的合约 约定 到期 日均 为 1 年以内 且计 息, 账面 余额 接近其 未折 现的 合约 到期 现金流 量。 其他 金 融 负债的合约约 定到期日 均 为一年以内且 不计息, 可 赎回基金份额 净值(所 有 者权益)的 合约无固 定期限 且不 计息 ,因 此账 面余额 即为 未折 现的 合约 到期现 金流 量。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 基金的流动性需求, 并 通 过独 立 的 风 险 管 理 岗 位 对 投资 组 合 中 的 证 券的流 动性 风险 进行 持续 的监测 和分 析。 7.4.10.4 市 场风 险 本基金的市场 风险是指 由 于证券市场价 格受到经 济 因素、政治因 素、投资 心 理等各种因素 的 影响,导致基 金收益水 平 变化而产生的 风险,反 映 了基金资产中 金融工具 或 证券价值对 市场参数 变化的敏感性 。一般来 讲 ,市场风险是 开放式基 金 面临的最大风 险,也往 往 是众多风险 中最基本 和最常 见的,也 是最 难防 范 的风险 , 其 他如 流动 性风 险 最终 是因 为市 场风 险在 起作用 。 市 场风 险包 括利率 风险 、外 汇风 险和 其他价 格风 险。 7.4.10.4.1 利 率风 险 利率风险是指 基金所持 金 融工具的公允 价值或未 来 现金流量因市 场利率变 动 而发生波动的 风 险。 本 基金 持有 的大 部分 金 融资产 和金 融负 债均 计息, 因此本 基金 的收 入及 经营 活动的 现金 流量 在 很大程度上受 市场利率 变 化的影响。本 基金的生 息 资产主要为银 行存款、 结 算备付金及 债券投资 等。 下表统 计了 本基 金面 临的 利率风 险敞 口。 表中 所示 为 本基金 资产 及交 易形 成负 债的公 允价 值, 并按照 合约 规定 的重 新定 价日或 到期 日孰 早者 进行 了分类 。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40 页


7.4.10.4.1.1 利 率风 险敞口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6 个月 以内 6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 款 2,382,729.14 - - - - 2,382,729.14 结算备 付金 488,319.18 - - - - 488,319.18 存出保 证金 51.97 - - - - 51.97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0,429,000.00 40,474,000.00 399,202,200.00 201,194,000.00 - 711,299,200.00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5,000,252.50 - - - - 35,000,252.50 应收利 息 - - - - 16,114,201.12 16,114,201.12 应收申 购款 - - - - 321,401.87 321,401.87 其他资 产 - - - - - - 资产总 计 108,300,352.79 40,474,000.00 399,202,200.00 201,194,000.00 16,435,602.99 765,606,155.78 负债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 款 123,799,528.95 - - - - 123,799,528.95 应付赎 回款 - - - - 1,718,744.02 1,718,744.02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 - - - 329,244.76 329,244.76 应付托 管费 - - - - 94,069.96 94,069.96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 - 26,411.00 26,411.00 应付交 易费 用 - - - - 13,758.30 13,758.30 应付利 息 - - - - 30,869.89 30,869.89 其他负 债 - - - - 140,315.35 140,315.35 负债总 计 123,799,528.95 - - - 2,353,413.28 126,152,942.23 利率敏 感度 缺口 -15,499,176.16 40,474,000.00 399,202,200.00 201,194,000.00 14,082,189.71 639,453,213.55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6 个月 以内 6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 款 7,064,561.66 - - - - 7,064,561.66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 - - 30,517,750.00 - 30,517,750.00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157,000,000.00 - - - - 1,157,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 - 245,825.73 245,825.73 应收利 息 - - - - 435,934.53 435,934.53 资产总 计 1,164,064,561.66 - - 30,517,750.00 681,760.26 1,195,264,071.92 负债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 - - - 708,376.89 708,376.89 应付托 管费 - - - - 202,393.41 202,393.41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 - 208,795.46 208,795.46 负债总 计 - - - - 1,119,565.76 1,119,565.76 利率敏 感度 缺口 1,164,064,561.66 - - 30,517,750.00 -437,805.50 1,194,144,506.16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40 页


7.4.10.4.1.2 利 率风 险的敏 感性 分析 假设 市场利 率发 生变 化 其他市 场变 量保 持不 变 分析 相关风 险变 量的 变动 对资产 负债 表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金 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末 ( 2015 年12 月31 日 ) 上年度 末( 2014 年12 月31 日 ) 市 场 利 率 下 降 27 个 基点 6,023,096.69 331,453.89 市 场 利 率 上 升 27 个 基点 -6,023,096.69 -331,453.89


7.4.10.4.2 外 汇风 险 本基金 的所 有资 产及 负债 以人民 币计 价, 因此 无外 汇风险 。 7.4.10.4.3 其 他价 格风险 其他价 格风 险是 指外 汇风 险和利 率风 险以 外的 市场 风险。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于 固 定收益 类证 券, 包括国债、央 行票据、 公 司债、企业债 、短期融 资 券、中期票据 、政府机 构 债、政策性 金融机构 金融债、商业 银行金融 债 、资产支持证 券、次级 债 、回购、银行 存款及法 律 、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 融 工具或金融衍 生工具。 本 基金所面临的 其他价格 风 险主要由所 持有的金 融工具的公允 价值决定 。 通过分散化投 资,本基 金 有效降低了投 资组合的 其 他价格风险 ,并且本 基金管 理人 每日 对本 基金 所持 有 的证 券价 格实 施监 控。 本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 为 :本基金对债 券的投资 比 例合计不低于 基金资产 的 80%,持有现 金 或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5%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面 临的整 体其 他价 格风 险列 示如下 : 7.4.10.4.3.1 其 他价 格风险 敞口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股 票投 资 - -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基金 投资 - -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债 券投 资 711,299,200.00 111.24 30,517,750.00 2.56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贵 金属 投 - - - -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40 页


资 衍生金 融资 产- 权证 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711,299,200.00 111.24 30,517,750.00 2.56 7.4.10.4.4 采 用风 险价值 法管 理风险





假 设市 场因 子的 变化 服从多 元正 态分 布, 在 95% 的置信 度下,使 用过 去一 年 的历史 数据,按照 VaR 正 态算 法, 计算 未来 一 个交易 日里, 基 金持 仓资 产 组合可 能的 最大 损失 值。 假设 1. 置信 度:95% 2. 观察 期 : 一年 分析 风险价 值 (单位 : 人 民币 元 ) 本期末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上年度 末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基金投 资组 合的 风险 价值 1,101,734.93 92,963.62 合计 1,101,734.93 92,963.62 7.4.11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允 价值 (1)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接近 于 公允价 值。 (2)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 工具 ①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方法 本基金对以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的金 融资产与 金 融负债根据对 计量整体 具 有重大意义的 最 低层级 的输 入值 确定 公允 价值计 量层 级。 ②各层 级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中属 于第 二层级 的余 额 为 711,299,200.00 元, 无属 于 第一 层级 和第 三层 级的 余额(2014 年12 月31 日: 第一层 级517,750.00 元,第 二层 级30,000,000.00 元 ,无 属于 第三 层级 的余额)。 ③公允 价值 所属 层级 间的 重大变 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债券,若 出现重大 事 项停牌、交易 不活跃、 或 属于非公开发 行 等情况,本基 金分别于 停 牌日至交易恢 复活跃日 期 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 限 售期间将相 关股票和 债券的公允价 值列入第 二 层级或第三层 级,上述 事 项解除时将相 关股票和 债 券的公允价 值列入第 一层级 。如 附注7.4.5.2 所述, 本基 金自2015 年 3 月 26 日 起, 对所 持有 的在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40 页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 易 或挂牌转让的 固定收益 品 种的估值方法 进行调整 , 采用第三方 估值机构 提供的 价格 数据 进行 估值 ,相关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公 允价值 层次 归入 第二 层级 。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711,299,200.00 92.91 其中: 债券 711,299,200.00 92.91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5,000,252.50 4.5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871,048.32 0.38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6,435,654.96 2.15 8 合计 765,606,155.78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期末 未持 有股票 投资 。 8.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87,769,000.00 29.3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87,769,000.00 29.36 4 企业债 券 151,746,200.00 23.73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40 页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40,435,000.00 6.32 6 中期票 据 331,349,000.00 51.82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11,299,200.00 111.24 8.5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40228 14 国开 28 500,000 52,705,000.00 8.24 2 150213 15 国开 13 500,000 52,105,000.00 8.15 3 1580016 15 新 郑债 01 400,000 42,940,000.00 6.72 4 101462017 14 轻纺MTN001 300,000 33,357,000.00 5.22 5 1480586 14 绍 柯开 债 300,000 32,670,000.00 5.11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7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贵金属 。 8.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9.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8.9.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8.9.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40 页


8.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0.1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投 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本 报告期 没有 出现被 监管 部 门 立案 调查的 情形,也没 有出 现在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8.10.2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投 资的 前十 名股票 中没 有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票 库之 外 的 股票 。 8.10.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51.97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6,114,201.12 5 应收申 购款 321,401.87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435,654.96 8.10.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处于 转股期 的可 转债 债券 。 8.10.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前十 名股票 中不 存在 流通 受限 的情况 。 8.10.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原 因, 分项 之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诺安聚 利债 券A 897 564,464.22 442,320,863.90 87.36% 64,003,539.57 12.64%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40 页


诺安聚 利债 券C 1,247 59,512.04 8,827,522.11 11.90% 65,383,986.65 88.10% 合计 2,144 623,976.26 451,148,386.04 77.71% 129,387,526.22 22.29% 注:① 分级 基金机构/ 个 人投资者持 有份额占 总份 额比例的计 算中,对下 属分 级基金,比例 的分母 采 用 各 自 级 别 的份 额, 对 合计 数, 比 例 的 分 母采 用 下 属分 级 基 金 份 额 的合 计 数( 即期 末 基 金 份 额总 额) 。 ② 户 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合 计=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期 末持有 人户 数合 计。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 有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诺安聚 利债 券 A 0.01 0.0000% 诺安聚 利债 券 C 18,604.85 0.0251% 合计 18,640.86 0.0032% 注:分级基金 管理人的 从 业人员持有基 金占基金 总 份额比例的计 算中,对 下 属分级基金 ,比例的 分母采用各自 级别的份 额 ;对合计数, 比例的分 母 采用下属分级 基金份额 的 合计数(即 期末基金 份额总 额) 。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诺安聚 利债 券A 0 诺安聚 利债 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诺安聚 利债 券A 0 诺安聚 利债 券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诺安聚 利债 券 A 诺安聚 利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基 金 份额总 额 575,284,540.34 613,082,894.5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575,284,540.34 613,082,894.5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690,561,936.69 956,560,172.30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759,522,073.53 1,495,431,558.08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 40 页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06,324,403.50 74,211,508.76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转 换入 份额,总 赎回 份 额含转 换出 份额 。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 召开 本基 金的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没有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议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管理 人 在 2015 年3 月28 日 发布 了 《 诺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关于 董事 会成 员任职 的公 告》 、2015 年4 月4 日发 布了 《诺 安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董事 会成员 任职 的公 告 》 、 2015 年 12 月 19 日发 布 了《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于 增聘 高级 管理 人员 的公告 》的 公告 , 自 2015 年 3 月 28 日 起, 增 选齐斌 先生 、李 清章 先生 、奥成 文先 生担 任诺 安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 事 会董事 。 自 2015 年 4 月 4 日起 ,选 举汤 小青 先生 、史其 禄先 生、 赵玲 华女 士担任 诺安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 原董 事会 成员 欧阳 文安 先生、 朱秉 刚先 生、 陆南 屏先生 不 再 担任 公 司 独立董 事职 务。 自2015 年 12 月19 日起 ,增 聘曹 园先生 为公 司副 总经 理。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本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策 略没 有重 大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聘 请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没 有发 生变 更。 本报告 期应 支付 给所 聘任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审计 费 为8 万元 。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 , 该 事务 所已 提 供审计 服务 的连 续年 限: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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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招商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注:1 、本 报告 期租 用证 券 公司的 交易 单元 变更 情况: 本报告 期新 增2 家证 券公 司的 2 个交 易单 元: 招商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 个 交易单 元) , 中 信建 投 股份有 限公 司(1 个 交易 单元) 。 2、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 准和程 序 基金管 理人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交 易单 元的 证券 经营 机构的 选择 标准 为: (1) 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好, 注册资 本不 少 于3 亿元 人 民币。 (2)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3) 经 营行 为规 范, 最近 两 年未发 生重 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中 国证 监会 处罚 。 (4) 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 要求。 (5) 具备基 金运作所 需的 高效、安全的 通讯条件, 交 易设施符合代 理本基金 进 行证券交易 的需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研究实力较强, 有 固 定 的 研 究 机 构 和 专 门 的 研 究 人 员, 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以上 标准 进行评 估后 确定 证券 经营 机构的 选择,与 被选 择的 券 商签订 《专 用证 券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诺安聚利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0 页 共 40 页


招商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529,300.00 100.00% 11,256,500,000.00 100.00% - - 投资者对本报告 书如有疑 问,可致电本基 金管理人 全国统一客户服 务电话:400-888-8998 , 亦可至 基金 管理 人网 站 www.lionfund.com.cn 查阅 详情。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