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海 开 源 现金 增 利 货 币市 场 基 金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前海开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30 日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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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中的财 务资料已 经 审计。瑞华会 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 基 金出具了无保 留
意见的 审计 报告 ,请 投资 者注意 阅读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9 月2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12 月31 日 止。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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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前海开 源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00187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基金管 理人 前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175,459,698.0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前海开 源货 币 A 前海开 源货 币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1870 001871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 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5,750,429.65 份 2,169,709,268.42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基金 资产 投资 风险和 保持 基金 资产 较高 流动性 的基 础上 , 力 争
获得超 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稳定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根据 对未 来短 期利 率变动 的预 测, 确定 和调 整基金 投资 组合 的平 均
剩余期 限。 对各 类投 资品 种进行 定性 分析 和定 量分 析, 确 定和 调整 参与 的
投资品 种和 各类 投资 品种 的配置 比例 。 在 严格 控制 投资风 险和 保持 资产 流
动性的 基础 上, 力争 获得 稳定的 当期 收益 。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形 势、 财 政与 货币 政策 、 金 融监管 政策 、 短 期资 金
市场状 况等 因素 的分 析, 综合判 断未 来短 期利 率变 动, 评 估各 类投 资品 种
的流动 性和 风险 收益 特征 , 确定 各类 投资 品种 的配 置比例 及期 限组 合, 并
适时进 行动 态调 整。
2、利 率预 期策 略
通 过 对 通 货 膨胀 、GDP、 货币 供 应 量 、 国际 利 率 水平、 金 融 监 管 政策 取 向
等跟踪 分析 , 形成 对基 本 面的宏 观研 判 。 同 时 , 结 合微观 层面 研究 , 主要
考察指 标包 括: 央行 公开 市场操 作、 主要 机构 投资 者的短 期投 资倾 向、 债
券供给 、 回 购抵 押数 量等 , 合理 预期 货币 市场 利率 曲线动 态变 化, 动态 配
置货币 资产 。
3、期 限配 置策 略
根据利 率预 期分 析, 动态 确 定并控 制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在120 天 以内 。
当市场 利率 看涨 时, 适度 缩短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即 减持 剩余 期限 较
长投资 品种 增持 剩余 期限 较短品 种, 降低 组合 整体 净值损 失风 险; 当市 场
看跌时 , 则 相对 延长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增持 较长剩 余期 限的 投资 品
种,获 取超 额收 益。
4、流 动性 管理 策略
本基金 作为 现金 管理 工具 , 必须 具备 较高 的流 动性 。 基金 管理 人在 密切 关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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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 的申 购赎 回情 况、 季节性 资金 流动 情况 和日 历效应 等因 素基 础上 ,
对投资 组合 的现 金比 例进 行优化 管理 。 基 金管 理人 将在遵 循流 动性 优先 的
原则下 ,综 合 平 衡基 金资 产在流 动性 资产 和收 益性 资产之 间的 配置 比例 ,
通过现 金留 存、 持有 高流 动性券 种、 正向 回购 、 降 低组合 久期 等方 式提 高
基金资 产整 体的 流动 性, 以满足 日常 的基 金资 产变 现需求 。
5、收 益增 强策 略
通过分 析各 类投 资品 种的 相对收 益、 利 差变 化、 市 场 容量、 信用等 级情 况、
流动性 风险 、 信 用风 险等 因素来 确定 配置 比例 和期 限组合 , 寻 找具 有投 资
价值的 投资 品种 , 增 持相 对低估 、 价 格将 上升 的, 能给组 合带 来相 对较 高
回报的 类属 ; 减 持相 对高 估、 价 格将 下降 的, 给组 合带来 相对 较低 回报 的
类属, 借以 取得 较高 的总 回报。
业绩比 较基 准 同期七 天通 知存 款利 率 ( 税后)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 基金 的风 险
和预期 收益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混 合型 基金 、债 券型 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前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傅成斌 汤嵩彦
联系电 话 0755-88601888 95559
电子邮 箱 qhky@qhkyfund.com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1666998 95559
传真 0755-83181169 021-62701216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qhkyfund.com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地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 9 月 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5 年 12 月31 日
前海开 源货 币A 前海开 源货 币 B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96,467.90 10,042,955.00
本期利 润 96,467.90 10,042,955.00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0.4836% 0.5466%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750,429.65 2,169,709,268.42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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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 收益 、 其 他收 入(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由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采
用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为零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和 本期 利润的 金额 相等 。
②本基 金的 利润 分配 方式 是“每 日分 配、 按日 支付 ” 。
③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9 月29 日生 效, 截 止 2015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成 立未 满 1 年。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前海开 源货 币 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4655% 0.0012% 0.3450% 0.0000% 0.1205% 0.001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4836% 0.0014% 0.3525% 0.0000% 0.1311% 0.0014%
前海开 源货 币 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5279% 0.0012% 0.3450% 0.0000% 0.1829% 0.001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5466% 0.0013% 0.3525% 0.0000% 0.1941% 0.0013%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同期 七天 通知 存款 利率( 税后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 1.000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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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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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 于 2015 年9 月29 日 生效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成 立未 满
1 年。
②本基 金的 建仓 期 为6 个 月,截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本基 金建 仓期 尚未 结束。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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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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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 生效,2015 年本 基金 净值 增长率 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按本 基金 实际 存续 期计算 ;截 止2015 年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成 立未 满1 年。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 民币 元
前海开 源货 币 A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5 96,146.90 - 321.00 96,467.90
合计 96,146.90 - 321.00 96,467.90
单位: 人民 币元
前海开 源货 币 B
年度
已按 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5 9,907,791.46 - 135,163.54 10,042,955.00
合计 9,907,791.46 - 135,163.54 10,042,955.00
注: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9 月29 日生 效, 截 止 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成 立未 满一 年。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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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前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以 下简 称“ 前海 开源 基金” ) 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 经中 国证 监
会批准 ,2013 年 1 月 23 日注册 成立 ,截 至报 告期 末,注 册资 本为 2 亿 元人 民币。 其中 ,开 源证
券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 市 中盛金期投资 管理有限 公 司、北京长和 世纪资产 管 理有限公司 和深圳市
和合投信资产 管理合伙 企 业(有限合伙)各 持股权 25% 。目前,前海 开源基金 分 别在北京、 上海设
立分公司,在 深圳设立 华 南营销中心; 直销中心 覆 盖珠三角、长 三角和京 津 冀环渤海经 济区,为
公司的快速发 展奠定了 组 织和区域基础 。经中国 证 监会批准,前 海开源基 金 控股子公司 ——前海
开源资 产管 理( 深圳 )有 限公司 (以 下简 称“ 前海 开源资 管 ” )已 于 2013 年 9 月 5 日在 深圳 市注
册成立 , 并于2013 年 9 月18 日 取得 中国 证监 会核 发 的 《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 务资格 证书 》 。 截至
报告期 末, 前海 开源 资管 的股东 结构 为: 前海 开源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出 资8400 万 , 占 比 84%,恒
大地产 集团 有限 公司 出 资1600 万, 占比16% 。
截至报 告期 末, 前海 开源 基金旗 下管 理 26 只 开放 式 基金, 资产 管理 规模 超 过350 亿 元。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刘静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公
司联席
投资总
监
2015 年9 月
29 日
- 14 年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起 至 披 露
截 止 日 不 满 一 年 ; 刘 静 女
士, 经 济学 硕士。 历任 长 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债 券 高
级交易 员、 基金 经理 助理 、
长 盛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长盛 全债 指数 增强 型 债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长 盛
积 极 配 置 债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现任 前海 开源 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
联席投 资总 监。
注: ① 对基 金的 首任 基金 经理, 其 “任 职日 期” 为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离 任日 期” 为 根据 公司 决定
确定的 解聘 日期 , 对 此后 的非首 任基 金经 理, “ 任职 日期” 和 “离 任日 期” 分 别指根 据公 司决 定确
定的聘 任日 期和 解聘 日期 。
②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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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 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 理办 法》和《证 券投资基 金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及 各项 实施 准则 、 《前 海开 源现 金增 利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合 同》 和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规定,本着 诚实信用 、 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 运 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 制 风险的基础 上,为基
金持有人谋求 最大利益 。 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 整 体合法合规, 没有损害 基 金持有人利 益。基金
的投资 范围 、投 资比 例及 投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 律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 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和《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 公 司公平交易制 度指导意 见》 (2011 年 修订)的 规 定, 针对股票市场 、债
券市场交易等 投资管理 活 动,以及授权 、研究分 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等 投资管理活 动相关的
各个环节, 制定了《 前海 开源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公 平交易管理 办法》 、 《前 海 开源基金管 理有限 公
司异常交易监 控管理办 法 》等公平交易 相关的公 司 制度或流程指 引。通过 加 强投资决策 、交易执
行的内部控制 ,完善对 投 资交易行为的 日常监控 和 事后分析评估 ,以及履 行 相关的报告 和信息 披
露义务 ,切 实防 范投 资管 理业务 中的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行 为, 保护 投资 者合法 权益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严格 执行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完 善
相应制度及流 程,通过 系 统和人工等各 种方式在 各 业务环节严格 控制交易 公 平执行,公 平对待旗
下管理 的所 有基 金和 投资 组合。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 告期内不 存 在异常交易行 为。本报 告 期内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 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
的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易 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没 有超 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量 的 5% 的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本基金 于 2015 年 3 季 末 成立。2015 年 4 季 度经 济 维持弱 势, 通胀 低位 运行 ,央行 通过 降准
降息执 行了 较为 宽松 的货 币政策 ,银 行间 7 天 回购 利率中 枢维 持在 2.5 以下 的低位 ,新 股申 购 及
年末因 素对 资金 面的 冲击 有限 。 整 个季 度来 看, 短 期债券 收益 率以 下行 为主 ,AAA 和 AA+ 评 级下 行
幅度大 于 AA 评 级。 但在 11 月初,受 IPO 重 启的 影 响,3 个 月以 上期 限债 券 收益率 出现 了一 定程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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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回 调。 同业 存款 需求 依旧旺 盛, 但受 资金 宽松 的影响 ,利 率 较3 季 度有 所下行 。
操作上 , 本 基金 前期 以同 业存款 和回 购为 主,11 月 后逐步 加大 了债 券的 配置 。 由于 信用 风险
事件频 发, 本 基 金持 有的 债券以 中高 等级 为主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止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 A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为0.4836% ,B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0.5466% , 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0.3525% 。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 准为七 天通 知存 款税 后利 率。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6 年, 经济 基本 面仍 面 临较大 的不 确定 性, 通胀 仍将低 位运 行, 预计 货币 政策整 体上 将继
续保持宽松。 但季节性 因 素以及可能出 现的因人 民 币加速贬值导 致的外部 流 动性走弱均 可能加大
资金波动。未 来本组合 仍 将把保持流动 性放在首 位 ,在保持较好 流动性的 同 时尽可能获 取超额收
益。组合将精 挑细选一 些 兼具流动性与 票息的债 券 品种,加大信 用债的研 究 甄别工作, 尽可能挖
掘信用 债估 值洼 地, 以增 强组合 收益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按照企业 会 计准则、中国 证监会相 关 规定和基金合 同关于估 值 的约定,对基 金
所持有 的投 资品 种进 行估 值。本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法 律法规 要求 履行 估值 及净 值计算 的复 核责 任。
本基金管理人 设有估值 委 员会,负责组 织制定和 适 时修订基金估 值政策和 程 序,指导和监 督
整个估值流程 。估值委 员 会由总经理、 督察长、 基 金事务部、研 究部、投 资 部、监察稽 核部、交
易部负责人及 其他指定 相 关人员组成。 估值委员 会 成员均具备专 业胜任能 力 和相关从业 资格,精
通各自领域的 理论知识 , 熟悉相关政策 法规,并 具 有丰富的实践 经验。基 金 经理可参与 估值原则
和方法 的讨 论, 但不 参与 估值原 则和 方法 的最 终决 策和日 常估 值的 执行 。
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央 国 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签 署 服务协议,由 其
按约定 提供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估值 数据 。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 参与 估值流 程各 方之 间无 重大 利益冲 突。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相 关法 律法 规及 《前 海开源 现金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基 金合 同》 , 本 基金 每 日将各 级基 金份
额的已 实现 收益 全额 分配 给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 出 现连续二十个 工作日基 金 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二 百 人或者基金资 产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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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低 于五 千万 元的 情形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2015 年, 基金 托管 人在 前 海开源 现金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格 遵守了 《中 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 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的 规 定,尽职尽 责地履行
了托管 人应 尽的 义务 ,不 存在任 何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2015 年, 前海 开源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在前 海开 源现 金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的托 管投资 运作 、 基
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 算 、基金费用开 支等问题 上 ,托管人未 发现损害
基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10139422.9 元。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2015 年, 由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编 制并 经托 管人复 核审 查的 有关 前海 开源现 金增 利 货
币市场基金的 年度报告 中 财务指标、净 值表 现、 收 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 报 告相关内容 、投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
§6 审计报 告
瑞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 普通合 伙 ) 审 计了 本基 金 的财务 报表 , 包括2015 年12 月 31 日 的资
产负债 表,2015 年 9 月 2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利 润 表、所 有者 权益(基
金净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 报 表附注 ,并 出具 了 无 保留 意见的 审计 报告 。
投资者 欲了 解详 细内 容, 可通过 年度 报告 正文 查看 审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前海 开源 现金 增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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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银行存 款 750,040,116.99
结算备 付金 147,948,095.24
存出保 证金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11,741,232.98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711,741,232.9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64,801,992.2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11,651,372.81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85,146.2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2,186,267,956.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0,000,000.00
应付赎 回款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455,301.66
应付托 管费 137,970.1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5,540.82
应付交 易费 用 7,961.15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135,484.54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56,000.00
负债合 计 10,808,258.3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175,459,698.07
未分配 利润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175,459,698.0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186,267,956.42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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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报告 截止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 海开 源 货币 A 基金 份额 净值 1.000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5,750,429.65 份,前 海开 源货 币 C 基 金份 额净 值1.000 元,基 金份 额总 额2,169,709,268.42 份。
②本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9 月 29 日 生效 ,无 上年度 末可 比数 据。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前海 开源 现金 增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9 月 2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 9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2,327,635.41
1.利息 收入 12,316,568.17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636,142.68
债券利 息收 入 1,379,774.45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300,651.04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1,067.24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11,067.2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减: 二、费用 2,188,212.51
1.管 理人 报酬 1,549,527.44
2.托 管费 469,553.77
3.销 售服 务费 58,371.01
4.交 易费 用 -
5.利 息支 出 48,720.2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8,720.29
6.其 他费 用 62,040.0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0,139,422.90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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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0,139,422.90
注: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9 月29 日生 效, 实 际报告 期间 为 2015 年9 月29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到2015 年12 月31 日,无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前海 开源 现金 增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9 月 2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9 月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076,277,239.93 - 2,076,277,239.93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10,139,422.90 10,139,422.90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99,182,458.14 - 99,182,458.14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619,176,752.58 - 619,176,752.58
2. 基金 赎回 款 -519,994,294.44 - -519,994,294.44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10,139,422.90 -10,139,422.90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175,459,698.07 0.00 2,175,459,698.07
注: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9 月29 日生 效, 实 际报告 期间 为 2015 年9 月29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到2015 年12 月31 日,无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蔡颖______
______ 李志 祥______
____ 任 福利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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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前海开 源现 金增 利货 币市 场基金 ( 以下 简称 “ 本基 金” ) 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 以下 简
称“中国证监 会 ” )证监 许 可【2015】2080 号文《关 于准予前海开 源现金增 利 货币市场基金 注册
的批复 》 , 由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依 照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前 海开 源现 金
增利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合 同》 及其 他法 律法 规公 开 募集 。 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开 放式 , 存 续期 限不 定,
首次募 集期 间 为 2015 年 9 月 18 日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首 次设 立募 集不 包括 认购资 金利 息共 募
集 2,076,267,084.22 元 , 经瑞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瑞 华验 字[2015] 第 02230059 号
验资报告予以 验证。经 向 中国证监会备 案, 《前海 开 源现金增利货 币市场基 金 基 金合同》 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 正式 生效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2,076,277,239.93 份基金 份额 ,其 中
认购资 金利 息折 合 10,155.71 份 基金 份额 。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为 前海 开源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托管 人为 交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颁布 的 《 证
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前海 开源现金 增 利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 合同 》和在财务 报表附 注
7.4.4 所列 示的 中国 证监 会发布 的有 关规 定及 允许 的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 编制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 计 准则的要求, 真实、完 整 地反映了本基 金本报告 期 末的财务状况 以
及本报 告期 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息 。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系 自 2015
年9 月29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起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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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债券投资 分类为以 公 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
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 益 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 表 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对于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的 债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 至购买日止的 利息,单 独 确认为应收 项目。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债券投资采用 实际利率 法 ,以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 计 量,即债券投 资按票面 利 率或日计提应 收
利息,按实际 利率法在 其 剩余期限内摊 销其买入 时 的溢价或折价 ;同时于 每 一计价日计 算影子价
格,以避免债 券投资的 摊 余成本与公允 价值的差 异 导致基金资产 净值发生 重 大偏离。应 收款项和
其他金 融负 债采 用实 际利 率法, 以摊 余成 本进 行后 续计量 。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 量 的合同权利 终
止;(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 金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 已转 移,虽然本 基 金既没有 转 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 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
险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3 页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为了避免债券 投资的摊 余 成本与公允价 值的差异 导 致基金资产净 值发生重 大 偏离,从而对 基
金持有人的利 益产生稀 释 或不公平的结 果,基金 管 理人于每一计 价日采用 债 券投资的公 允价值计
算影子价格。 当基金 资 产 净值与影子价 格的偏离 达 到或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 的 0.25% 时, 基金管 理
人应根 据风 险控 制的 需要 调整组 合, 使基 金资 产净 值更能 公允 地反 映基 金资 产价值 。
计算影 子价 格时 按如 下原 则确定 债券 投资 的公 允价 值:
(1) 存在活 跃市场的 金融 工具按其估值 日的市场 交 易价格确定公 允价值; 估 值日无交易, 但
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未 发生重大变化 且证券发 行 机构 未发生影 响证券价 格 的重大事件 的,按最
近交易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公 允价 值。
(2) 存在活 跃市场的 金融 工具,如估值 日无交易 且 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发 生了重大变化 ,
参考类 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 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最 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价 值。
(3) 当金融 工具不存 在活 跃市场,采用 市场参与 者 普遍认同且被 以往市场 实 际交易价格验 证
具有可靠性的 估值技术 确 定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包 括参考熟悉情 况并自愿 交 易的各方最 近进行的
市场交易中使 用的价格 、 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 金 融工具的当前 公允价值 、 现金流量折 现法和期
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 值 技术时,尽可 能最大程 度 使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 用 与本基金特 定相关的
参数。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 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时,金 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基金 份额所 募集 的总 金额 。 每 份基金 份额 面值 为1.00 元 。 由于 申购 和赎
回引起的实收 基金变动 分 别于基金申购 确认日及 基 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 述 申购和赎回 分别包括
基金转 换所 引起 的转 入基 金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债券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按摊余成 本和实际 利 率计算确定的 利息扣除 适 用情况下应由 债
券发行 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 利息收 入。
债券投 资处 置时 其公 允价 值与摊 余成 本之 间的 差额 确认为 投资 收益 。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则 按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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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法 计算 。
7.4.4.9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也可 按直 线法 计算 。
7.4.4.10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本 基金 同一 类别 内的 每 份基金 份额 享有 同等 分配 权;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为 红利再 投资 ,免 收再 投资 的费用 ;
3 、 “ 每 日分 配 、 按 日支 付 ” 。 本基 金根 据每 日基 金 收益情 况 , 以 每万 份基 金 已实现 收益 为基
准,为投资人 每日计算 当 日收益并分配 ,每日进 行 支付。投资人 当日收益 分 配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
点后2 位, 小数 点后 第3 位按去 尾原 则处 理。 因去 尾形成 的余 额进 行再 次分 配,直 到分 完为 止;
4 、 本基 金根 据每 日收 益情 况, 将当 日收 益全 部分 配 , 若 当日 已实 现收 益大 于 零时 , 为 投资 人
记正收益;若 当日已实 现 收益小于零时 ,为投资 人 记负收益;若 当日已实 现 收 益等于零 时,当日
投资人 不记 收益 ;
5 、本基金每日 进行收 益 计 算并分配时, 每日收益 支 付方式只采用 红利再投 资( 即红利转基 金
份额) 方式 , 投 资人 可通 过 赎回基 金份 额获 得现 金收 益; 若投 资人 在当 日收 益 支付时 , 若当 日净 收
益大于零,则 为基金份 额 持有人增加相 应的基金 份 额;若当日净 收益等于 零 ,则保持基 金份额持
有人基金份额 不变;基 金 管理人将采取 必要措施 尽 量避免基金净 收益小于 零 ,若当日净 收益小于
零,则 相应 缩减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基金 份额 ;
6 、 当 日申 购的 基金 份额 自 下一个 工作 日起 , 享有 基 金的收 益分 配权 益 ; 当 日 赎回的 基金 份额
自下一 个工 作日 起, 不享 有基金 的收 益分 配权 益;
7 、 在 不违 反法 律法 规、 基 金合 同 的约 定以 及对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无实 质性 不利影 响的 情 况
下,基 金管 理人 可调 整基 金收益 的分 配原 则和 支付 方式, 不需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8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7.4.4.11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告分部 并披露分 部 信息。经营分 部是指本 基 金内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的 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 中 产生收入、发 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能 够 定期评价该组 成部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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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经 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 其配置 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 基金 能够 取得 该 组成部 分的 财务 状况 、
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 有 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 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 的 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
一定条 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营 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1) 对于在银行 间同业市 场 交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 国证监会证监会 计字[2007]21 号《关 于
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企 业会 计准则>估值 业务及份 额净 值计价有关 事项的通 知》 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
公允价值。本 基金持有 的 银行间同业市 场债券按 现 金流量折现法 估值,具 体 估值模型、 参数及结
果由中 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司 独立 提供 。
(2) 对于在证 券交易所 上市 或挂牌转让的 固定收益 品 种(可转换债券 、 资产支 持 证券和私募 债
券除外), 按照 中证 指数 有 限公司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组 关 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估 值处理 标准 》所 独立 提供 的债券 估值 结果 确定 公允 价值。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 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 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 市公 司
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 得 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通知 》 及其他相关财 税法规和 实 务操作,主 要税项列
示如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 征收 营业 税。 基金 买 卖股票 、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不 予征 收营 业税 。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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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5 年 9 月 8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以 上至1 年(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的 ,股 息红 利所 得暂免 征收 个人 所 得
税。对基金持 有的上市 公 司限售股,解 禁后取得 的 股息、红利收 入,按照 上 述规定计算 纳税,持
股时间自解禁 日起计算 ; 解禁前取得的 股息、红 利 收入继续暂减 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
所得统 一适 用20% 的 税率 计征个 人所 得税 。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前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 前 海开 源基 金 ”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交通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开源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开源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北京市 中盛 金期 投资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北京长 和世 纪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深圳市 和合 投信 资产 管理 合伙企 业( 有限 合伙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前海开 源资 产管 理( 深圳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7.4.8.1.2 债 券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 交易。
7.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 回购交 易。
7.4.8.1.4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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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交易 ,无佣 金产 生。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9 月 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549,527.44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0.41
注: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资 产净 值 的0.33%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 0.33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托管人根 据 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
致的财 务数 据, 自动 在月 初 5 个 工作 日内 、按 照指 定的账 户路 径进 行资 金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无 需
再出具 资金 划拨 指令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假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本基金管理人 按照与基 金 代销机构签订 的基金销 售 协议约定,依 据销售机 构 销售基 金的 保有量提
取一定比例的 客户维护 费 ,用以向基金 销售机构 支 付客户服务及 销售活动 中 产生的相关 费用,客
户维护 费从 基金 管理 费中 列支。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9 月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469,553.77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资 产净 值 的0.10% 年 费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 0.1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托管人根 据 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
致的财 务数 据, 自动 在月 初 5 个 工作 日内 、按 照指 定的账 户路 径进 行资 金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无 需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3 页
再出具 资金 划拨 指令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9 月 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前海开 源货 币
A
前海开 源货 币B 合计
前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697.65 48,715.66 51,413.31
交通银 行 87.48 - 87.48
合计 2,785.13 48,715.66 51,500.79
注: 本 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的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为 0.25% , 对 于由B 类 降级 为A 类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年销售 服务 费率 应自 其降 级后的 下一 个工 作日 起适 用 A 类 基金 份额 的费 率。B 类 基金 份额 的年 销
售服务 费率 为 0.01% , 对 于由 A 类 升级为 B 类的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 年销 售服 务费率 应自 其升 级后
的下一 个工 作日 起享 受 B 类基金 份额 的费 率。 两类 基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计 提的计 算公 式相 同 ,
具体如 下:
H= 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该 类基 金份 额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该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 , 按月支付。由 基金托管 人 根据与基金 管理人核
对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 在月 初 5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登 记机构 ,由 登记 机 构
代付给销售机 构,基金 管 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 拨 指令。若遇法 定节假日 、 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
使无法 按时 支付 的, 支付 日期顺 延至 最近 可支 付日 支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与 关联 方无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 回购 )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未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未投资 本基 金。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3 页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9 月 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116.99 77,346.01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保 管, 按适 用利 率或约 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其他 关联交 易事 项。
7.4.9 期 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因认 购新发 或增 发而 持有 流通 受限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基金 无从 事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无 抵押 债券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无从 事证券 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无 抵押 债券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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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
计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中属于 第二 层次 的余 额 为711,741,232.98 元, 无属 于第一 层次 和第 三层
次的余 额;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基 金不 会于 停 牌日至 交易 恢复 活跃 日期 间、 交易 不活 跃期 间
及限售期间将 相关股票 和 债券的公允价 值列入第 一 层次;并根据 估值调整 中 采用的不可 观察输入
值对于 公允 价值 的影 响程 度,确 定相 关股 票和 债券 公允价 值应 属第 二层 次还 是第三 层次 。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产负 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 要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711,741,232.98 32.56
其中: 债券 711,741,232.98 32.5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64,801,992.20 25.8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897,988,212.23 41.07
4 其他各项 资产 11,736,519.01 0.54
5 合计 2,186,267,956.42 100.00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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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0.48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资产净
值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 未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
8.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6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85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3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情况 说明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本 基金 投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 在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 超 过 120 天 ”, 本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无 超 过120 天的 情况。
8.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52.31 0.46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7.58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 -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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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利率 债
3 60 天( 含) —90 天 12.4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20.28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7.36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99.96 0.46
8.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49,539,493.43 2.28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662,201,739.55 30.44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 -
8 其他 - -
9 合计 711,741,232.98 32.72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8.5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041564033 15 张 资产
CP001
500,000 50,240,340.41 2.31
2 041569025 15 中 材工
程 CP001
500,000 50,170,371.42 2.31
3 011519006 15 国电
SCP006
500,000 50,043,288.38 2.30
4 011599869 15 沪 城建
SCP001
500,000 49,978,983.08 2.30
5 159917 15 贴 现国
债 17
500,000 49,539,493.43 2.28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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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041569007 15 东 方园
林 CP001
400,000 40,328,723.25 1.85
7 011599452 15 国联
SCP004
400,000 40,086,563.02 1.84
8 011542005 15 中 航空
SCP005
400,000 39,994,192.02 1.84
9 011599926 15 重汽
SCP007
400,000 39,971,729.93 1.84
10 041552015 15 花园
CP001
300,000 30,339,988.02 1.39
8.6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798%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064%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177%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8.1
本基金采用“ 摊余成本 法 ”计价,即计 价对象以 买 入成本列示, 按票面利 率 或商定利率 并考虑其
买入时 的溢 价与 折价 ,在 其剩余 期限 内平 均摊 销, 每日计 提收 益。
8.8.2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剩余期 限小 于397 天 但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券 。
8.8.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1,651,372.81
4 应收申 购款 85,146.20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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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合计 11,736,519.01
8.8.4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原 因, 分项 之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前海开
源货 币A
437 13,158.88 3,909,305.02 67.98% 1,841,124.63 32.02%
前海开
源货 币B
11 197,246,297.13 2,169,709,268.42 100.00% - 0.00%
合计 448 4,855,936.83 2,173,618,573.44 99.92% 1,841,124.63 0.08%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持 有本 基金
前海开 源货 币A 399.16 0.0069%
前海开 源货 币B 0.00 0.0000%
合计
399.16 0.0000%
注: 分 级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员 持有 基金 占基 金总 份额比 例的 计算 中, 对下 属分级 基金,比例的分
母采用各自 级别的份 额; 对合计数,比 例的分母 采用 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的 合计 数( 即期末基 金份额
总额) 。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本报告期末基 金管理人 的 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 资 和研究部门负 责人及本 基 金基金经理 未持有本
开放式 基金 份额 。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前海开 源货 币 A 前海开 源货 币B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3 页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34,070,939.93 2,042,206,300.0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9,196,634.01 609,980,118.57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 赎 回
份额
37,517,144.29 482,477,150.15
基 金 合同 生 效日 起至 报 告期 期 末基 金 拆分 变动 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750,429.65 2,169,709,268.42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转 换入 份额 ,总 赎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无重大 人事 变动 。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托管 人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因 工作需 要 , 刘 树军 先生 不 再担任 托管 人资
产托管 业务 中心 总裁 ,任 命袁庆 伟女 士为 托管 人资 产托管 业务 中心 总裁 。
袁庆伟 女士 的基 金行 业高 级管理 人员 任职 资格 已在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备案。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投 资策 略未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为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为 瑞华 会计 师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本报 告期 内 未
发生变 更。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基 金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没 有受到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情 形。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3 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万联证券 1 - - - - -
财达证券 1 - - - - -
⑴根据 中国 证监 会 《 关于 完善证 券投 资基 金交 易席 位制度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证监基 金字[2007]48
号)的 有关 规定 ,我 公司 制定了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的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A:选 择标 准
①公司 经营 行为 规范 ,财 务状况 和经 营状 况良 好;
②公司 具有 较强 的研 究能 力,能 及时 、 全 面地 为基 金 提供高 质量 的宏 观经 济研 究、 行 业研 究及 市场
走向、 个股 分析 报告 和专 门研究 报告 ;
③公司 内部 管理 规范 ,能 满足基 金操 作的 保密 要求 ;
④建立 了广 泛的 信息 网络, 能及时 提供 准确 的信 息资 讯服务 。
B:选 择流 程
公司研 究部 门定 期对 券商 服务质 量从 以下 几方 面进 行量化 评比 ,并 根据 评比 的结果 选择 席位 :
① 服 务的 主动 性。 主要 针 对证券 公司 承接 调研 课题 的态度 、 协助 安排 上市 公 司调研 、 以及 就有 关
专题提 供研 究报 告和 讲座 ;
② 研 究报 告的 质量 。主 要 是指证 券公 司所 提供 研究 报告是 否详 实, 投资 建议 是否准 确;
③ 资 讯提 供的 及时 性及 便 利性。 主要 是指 证券 公司 提供资 讯的 时效 性、 及时 性以及 提供 资讯 的渠
道是否 便利 、提 供的 资讯 是否充 足全 面。
⑵本基 金本 报告 期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 未进 行股 票投资 ,无 佣金 产生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万联证券 - - - - - -
财达证券 - - 10,044,100,000.00 100.00% - - 前海开源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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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本 基金偏 离度 绝对 值均 未超 过 0.5%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本报 告期 内, 经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 证监 许可[2015]755 号文 ) 批准 , 基金 管理 人
注册资 本由 人民 币1.5 亿 元 (RMB150,000,000.00 元 ) 增 加至 人民 币2 亿元 (RMB200,000,000.00
元) 。 新增 注册 资本 5000 万元人 民币 全部 由深 圳市 和合投 信资 产管 理合 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出
资。
2.本报 告期 内, 基金 管理 人注册 地址 由 “ 深圳 市南 山区粤 兴二 道 6 号 武汉 大 学深圳 产学 研
大楼B815 房 (入驻 : 深圳 市前海 商务 秘书 有限 公司 ) ” 变更 为 “ 深圳 市前 海 深港合 作区 前湾 一
路1 号A 栋201 室( 入驻 深圳市 前海 商务 秘书 有限 公司) ”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