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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纯债添利A(000889)

上投纯债添利: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上 投 摩根 纯 债添 利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上投 摩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二 〇一六 年三 月三十 日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共 36 页 
§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 复核 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 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共 36 页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889 交易代 码 00088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管 理人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1,768,305.8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A 类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C 类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0889 000890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 额 61,534,552.49 份 20,233,753.37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通过 积极主 动地 投资 管 理,力 争实现 长期 稳 定的投 资回 报。 投资策 略 在实际 操作中 ,本 基金 将 采用自 上而下 的方 法, 对 宏观经 济形势 和货 币 政策进 行分析 ,并 结合 债 券市场 供需状 况、 市场 流 动性水 平等重 要市 场 指标, 对不同 债券 板块 之 间的相 对投资 价值 进行 考 量,确 定债券 类属 配 置策略 ,并根 据市 场变 化 及时进 行调整 ,从 而选 择 既能匹 配目标 久期 、 同时又 能获得 较高 持有 期 收益的 类属债 券配 置比 例 。本基 金将基 于对 市 场利率 的变化 趋势 的预 判 ,相应 的调整 债券 组合 的 久期。 本基金 通过 对 影响债 券投资 的宏 观经 济 变量和 宏观经 济政 策等 因 素的综 合分析 ,预 测 未来的 市场 利率 的变 动趋 势, 判断 债券 市场 对上 述因 素及其 变化 的反 应, 并据此 积极调 整 债 券组 合 的久期 。在预 期利 率下 降 时,增 加组合 久期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共 36 页 以较多 地获得 债券 价格 上 升带来 的收益 ,在 预期 利 率上升 时,减 小组 合 久期, 以规 避债 券价 格下 降的风 险。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综 合债 券指 数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券 型基 金, 属 于证券 投资基 金中 的较 低 风险品 种,其 预期 风 险与预 期收 益高 于货 币市 场基金 ,低 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票 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胡迪 田青 联系电 话 021-38794888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services@cifm.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9-4888 010-67595096 传真 021-20628400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http://www.cifm.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住所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 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24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A 类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C 类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 债券 A 类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 债券 C 类 本 期 已 实 现 收益 9,579,250.64 3,396,475.67 387,340.09 164,721.02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共 36 页 本期利 润 10,392,265.14 3,316,611.75 397,574.99 169,537.52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润 0.0490 0.0364 0.0008 0.0007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4.55% 4.04% 0.10% 0.10% 3.1.2 期 末 数 据 和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 债券 A 类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 债券 C 类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 债券 A 类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 债券 C 类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润 0.0278 0.0240 0.0008 0.0007 期 末 基 金 资 产净值 63,296,731.10 20,738,659.08 486,753,810.63 229,060,103.16 期 末 基 金 份 额净值 1.029 1.025 1.001 1.001 注:1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 他收 入(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 动收 益)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对期 末可 供分 配 利润, 采用 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未 分配 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中 已实 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2.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例 如, 开放 式基金 的申 购赎 回 费、红 利再 投资 费、 基金 转换费 等)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1.上投摩根纯债添 利债 券 A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90% 0.15% 2.33% 0.06% 0.57% 0.09%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共 36 页 过去六 个月 1.31% 0.27% 4.18% 0.06% -2.87% 0.21% 过去一 年 4.55% 0.37% 6.08% 0.07% -1.53% 0.30% 过去三 年 - - - - - - 过去五 年 - - - - - -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4.65% 0.37% 6.90% 0.07% -2.25% 0.30% 2.上投摩根纯债添 利债 券 C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81% 0.16% 2.33% 0.06% 0.48% 0.10% 过去六 个月 1.11% 0.27% 4.18% 0.06% -3.07% 0.21% 过去一 年 4.04% 0.37% 6.08% 0.07% -2.04% 0.30% 过去三 年 - - - - - - 过去五 年 - - - - - -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4.14% 0.37% 6.90% 0.07% -2.76% 0.30% 本基金 自 2015 年 10 月 10 日起, 将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由 “ 中信 标普 全债 指数 ” 变更为 “ 中 证综 合 债券指 数收 益率 ”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 对比图 (201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上投摩根纯债添 利债 券 A 类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共 36 页 2、上投摩根纯债添 利债 券 C 类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图 示 时间段 为 201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根本 基金 建仓 期 自 201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6 月 23 日, 建仓 期 结束时 资产 配置 比例 符合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 本基金 自 2015 年 10 月 10 日起, 将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由 “ 中信 标普 全债 指数 ” 变更为 “ 中 证综 合 债券指 数收 益率 ”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共 36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净值 增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柱形 对比 图 1、上投摩根纯债添 利债 券 A 类 2、上投摩根纯债添 利债 券 C 类 注:本 基金 自 2015 年 10 月 10 日起 ,将 基金 业绩 比 较基准 由 “ 中信 标普 全债 指 数 ” 变 更为 “ 中证 综合债 券指 数收 益率 ”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共 36 页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1、上 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A 类: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 份 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 额 再投资 形式 发放 总 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5 0.170 2,577,416.44 117,034.64 2,694,451.08 - 合计 0.170 2,577,416.44 117,034.64 2,694,451.08 - 2、上 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C 类: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 份 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 额 再投资 形式 发放 总 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5 0.160 951,622.51 48,178.49 999,801.00 - 合计 0.160 951,622.51 48,178.49 999,801.00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批 准, 于2004 年5 月12 日正式 成立 。 公 司 由上海 国际 信托 投资 有限 公司 (2007 年10 月8日 更名 为 “上 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 与摩 根资产 管 理 (英国 ) 有限公 司合 资设 立, 注册 资本为2.5 亿元 人 民币 , 注 册地上 海 。 截 至2015 年12 月 底, 公司 管 理的基 金共 有四 十七 只, 均为开 放式 基金 ,分 别是 :上投 摩根 中国 优势 证券 投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货 币市场 基金 、上 投摩 根阿 尔法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双息 平衡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上 投 摩根成 长先 锋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内需 动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亚太 优势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上 投摩 根双核 平衡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上投 摩根 中小 盘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上投摩 根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行业 轮动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大盘 蓝筹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全 球新 兴市 场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新 兴动 力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上 投摩 根强 化回 报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摩 根健 康品 质生 活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 投摩根 全球 天然 资源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上 投摩 根分红 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上 投摩 根中 证 消费服 务领 先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上 投摩 根核 心优 选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摩 根轮 动添 利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上 投摩 根智选30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成长 动力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证180 高 贝塔 交易 型开 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 投摩根 天颐 年丰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上投 摩根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共 36 页 岁岁盈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上 投摩 根红 利回报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上 投摩 根转 型动 力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双债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 投摩根 核心 成长 股票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民生需 求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优信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投摩 根现 金管 理货 币市 场基金 、上 投摩 根纯 债丰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摩 根天 添盈 货币 市 场基金 、上 投摩 根天 添宝 货币市 场基 金、 上投 摩根 纯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稳进 回 报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摩 根安 全战 略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卓越制 造股 票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上 投摩 根整 合驱 动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上 投摩 根动 态多 因子策 略灵 活配 置证 券 投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智慧 互联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科技 前沿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上 投摩 根新 兴服 务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医 疗健 康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和 上投 摩根 文 体休闲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赵峰 本基金 基金 经 理、债 券投 资 部总监 2014-12-2 4 - 13 年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硕 士 。2003 年 4 月至 2006 年 5 月 在申 银万国 证 券 研 究 所 担 任 研 究 员 负 责 债 券 研究方 面的 工作 ;2006 年 6 月至 2011 年 3 月 在富 国基 金管 理有限 公 司 担 任 投 资 经 理 负 责 债 券 投 资 方面的 工作 ;2011 年 4 月 加入上 投 摩 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 任上投 摩 根 强 化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2 年 6 月 起任上 投 摩 根 分 红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 担任 上投 摩根 天颐年 丰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11 月 担 任 上 投 摩 根 岁 岁 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4 年 6 月 起任 上投 摩根 优信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自 2014 年 12 月 起同 时担任 上 投 摩 根 纯 债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共 36 页 注:1. 任 职日 期和 离任 日 期均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确定 的聘任 日期 和解 聘日 期。 2. 赵 峰先 生为 本基 金首 任 基金经 理, 其任 职日 期指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在本报 告期 内, 基金 管理 人不存 在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勤 勉尽 责地为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谋 求利 益。 本基 金管 理人遵 守了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法 规、 《上 投摩 根 纯 债添 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基金 经理 对个股 和投 资组 合的 比例 遵循了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的授权 限制 ,基 金投 资比 例符合 基金 合同 和法 律法 规的要 求。 本报告 期内 中国 证监 会上 海监管 局对 公司 进行 了常 规全面 现场 检查 ,就 公司 内部控 制提 出了 相 应改进 意见 并采 取责 令改 正的行 政监 管措 施, 公司 已经按 照要 求完 成了 改进 工作。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公司 按照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等相 关法 律法 规的要 求, 制订 了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 ,规 范了公 司所 管理 的所 有投 资组合 的股 票、 债券 等 投资品 种的 投资 管理 活动 ,同时 涵盖 了授 权、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策 、交 易执 行、业 绩评 估等 投资 管 理活动 相关 的各 个环 节, 以确保 本公 司管 理的 不同 投资组 合均 得到 公平 对待 。 公司执 行自 上而 下的 三级 授权体 系, 依次 为投 资决 策委员 会、 投资 总监 、经 理人, 经理 人在 其 授权范 围内 自主 决策 ,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和 投资 总监 均不得 干预 其授 权范 围内 的投资 活动 。公 司已 建 立客观 的研 究方 法, 严禁 利用内 幕信 息作 为投 资依 据,各 投资 组合 享有 公平 的投资 决策 机会 。公 司 建立集 中交 易制 度, 执行 公平交 易分 配。 对于 交易 所市场 投资 活动 ,不 同投 资组合 在买 卖同 一证 券 时, 按 照时 间优 先、 比 例分 配的原 则在 各投 资组 合间 公平分 配交 易机 会; 对于 银行间 市场 投资 活动 , 通过交 易对 手库 控制 和交 易室询 价机 制, 严格 防范 交易对 手风 险并 抽检 价格 公允性 ;对 于一 级市 场 申购投 资行 为, 遵循 价格 优先、 比例 分配 的原 则, 根据事 前独 立申 报的 价格 和数量 对交 易结 果进 行 公平分 配。 公司制 订了 《异 常交 易监 控与报 告制 度》 ,通 过系 统和人 工相 结合 的方 式进 行投资 交易 行为 的 监控分 析, 并执 行异 常交 易行为 监控 分析 记录 工作 机制, 确保 公平 交易 可稽 核。公 司分 别于 每季 度 和每年 度对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资 组合 的收 益率 差异 及不同 时间 窗下 同向 交易 的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 并留存 报告 备查 。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共 36 页 报告期 内, 公司 严格 执行 上述公 平交 易制 度和 控制 方法, 开展 公平 交易 工作 。通过 对不 同投 资 组合之 间的 收益 率差 异、 以 及不 同投 资组 合之 间同 向交易 和反 向交 易的 交易 时机和 交易 价差 等方 面 的监控 分析 ,公 司未 发现 整体公 平交 易执 行出 现异 常的情 况。 其中, 在同 向交 易的 监控 和分析 方面 ,根 据法 规要 求,公 司对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同日 和临 近交 易 日的同 向交 易行 为进 行监 控,通 过定 期抽 查前 述的 同向交 易行 为, 定性 分析 交易时 机、 对比 不同 投 资组合 长期 的交 易趋 势, 重点关 注任 何可 能导 致不 公平交 易的 情形 。对 于识 别的异 常情 况, 由相 关 投资组 合经 理对 异常 交易 情况进 行合 理解 释。 同时 ,公司 根据 法规 的要 求, 通过系 统模 块定 期对 连 续四个 季度 内不 同投 资组 合在不 同时 间窗 内( 日内 、3 日 内、5 日内 )的 同向 交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采 用概率 统计 方法 ,主 要关 注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 同向 交易价 差均 值为 零的 显著 性检验 ,以 及同 向交 易 价格占 优的 交易 次数 占比 分析。 报告期 内, 通过 前述 分析 方法, 未发 现不 同投 资组 合之间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 的情况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报告期 内, 通过 对交 易价 格、交 易时 间、 交易 方向 等的抽 样分 析, 公司 未发 现存在 异常 交易 行 为。 报告期 内, 所有 投资 组合 参与的 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向 交易 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易 量超 过该 证 券当日 成交 量的5% 的 情形 : 报 告期 内, 所有 投资 组 合参与 的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 少 的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 证券 当日成 交量 的5% 的次 数为 两次 , 均 发生 在纯 量化 投 资组合 与主 动管 理投 资 组合之 间。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5 年债 券市 场整 体延 续 了 2014 年 以来 的牛 市。 开 年物价 走低 , 一季 度 GDP 增速降 至 7% ,3 月工业 增加 值跌 至 5.6% , 增长压 力凸 显 。 但 在权 益 市场上 涨和 资金 利率 下行 偏缓的 影响 下 , 债 券市 场整体表现较为纠结,长 期债券收益率先下后上。 二季度开始,货币政策宽 松节奏明显加快,收益 率重回 下降 通道 , 5 月 中旬 后央行 公开 市场 维持 零操 作, 地方 债供 给持 续放 量 , 叠加经 济转 暖预 期, 收益率出现回调。下半年 ,货币政策依然保持宽松 ,各项数据显示经济依然 疲弱。与此同时,权益 市场经历了大幅调整,市 场风险偏好明显下行,促 使资金转移至低风险的债 券资产。在此背景下,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共 36 页 收益率 一路 下行 。截 至年 末,10 年 期国 债收 益率 全 年下 行 81bp 至 2.82% 。 本基金 在 2015 年一 季度 整 体维持 中性 仓位 配置 , 积 极操作 可转 债, 获取 了较 好的收 益。 二季 度 开始逐步加仓,并在三季 度初显著提升了长期利率 债仓位,随着收益率的大 幅下行,逐步兑现了收 益;但 二季 度末 三季 度初 ,对转 债减 仓过 慢, 使组 合净值 回撤 较大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报告 期本 基 金 A 类份 额 净值增 长率 为 4.55%, 本基 金 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 率为 4.04% , 同 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 6.08%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 的简 要展望 展望 2016 年 ,宏 观政 策上 ,中央 连续 提及 “供 给侧 改革” ,意 味着 未来 产能 出 清依然 为重 要目 标,经济转型仍需经历阵 痛期。另外从各项数据看 ,经济增长压力依然存在 ,因而未来经济可能继 续维持 L 型走势。 货币 政 策上, 央行 在四 季度 例会 中继续 强调 实施 稳健 的货 币政策 ,更 加注 重松 紧 适度,保持适度流动性。 经济基本面和资金面依然 对债市形成支撑。权益市 场的持续不振,市场风 险偏好 的降 低 , 也 为债 券 市场带 来更 多机 会 。 风 险 方面需 要注 意的 是 :1 ) 在 收益率 绝对 低位 下 , 继 续下行空间逐步受到压缩 ,经济的边际改善和资金 的短时波动都可能引起收 益率的更大波动,市场 的交易 型特 征将 会更 为突 出;2) 经济 下行 周期 中, 信用风 险加 大是 必然 结果 , 信用 利差 也会 随信 用 事件冲 击而 走阔 ,风 险甄 别将更 为重 要。 在此背 景下 , 本 基金 在 2016 年的 操作 将以 稳健 为主 , 密切关 注经 济数 据的 变化 动向 , 视情 况对 利率债主动进行波段操作 。信用债投资方面会加强 信用风险的分析防范,降 低风险偏好,规避高风 险行业 ,强 化个 券风 险甄 别。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本公司 的基 金估 值和 会计 核算由 基金 会计 部负 责 , 根 据相关 的法 律法 规规 定 、 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 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 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 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 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 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 性。基金会计部人员均具 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 作经历。本公司成立了 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 议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 员包括公司管理层、督察 长、基金会计、风险管 理等方面的负责人以及相 关基金经理,所有相关成 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 值委员会对估值事项发表 意见,评估基金估值的公 允性和合理性。基金经理 是估值委员会的重要 成 员,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 ,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 术的讨论。估值委员会各 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共 36 页 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 金实 际运 作情 况, 本基金 以 2015 年 06 月 30 日为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 于 2015 年 07 月 10 日实施 收益 分配 , A 类份 额每 10 份 基金 份额 派发 红 利 0.170 元, C 类份 额每 10 份基 金份 额派 发红 利 0.160 元, 合计 发放 红利 3,694,252.08 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 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 期 , 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在本 基金 的托 管过程 中 , 严 格遵 守了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 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 期, 本托 管人 按照 国家有 关规 定、 基金 合同 、托管 协议 和其 他有 关规 定,对 本基 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 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 的投资运作方面进 行了监 督, 未发 现基 金管 理人有 损害 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 实 施利 润 分配 的 金额 : A 类为 2,694,451.08 ;C 类为 999,801.00 元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 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 6


审计报告 上投摩根 纯债 添利债 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2015 年 度 财务会计 报告 已由普 华永 道中天会 计师 事务所 有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共 36 页 限公司 审计 、 注册 会计 师 陈玲 、 曹 阳签 字出 具了 “ 无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 告” ( 编号 : 普 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6) 第 21370 号) 。 投资者 可通 过登 载于 本基 金管理 人网 站的 年度 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纯债 添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 款 7.4.7.1 4,134,715.12 668,389,348.17 结算备 付金


338,411.63 - 存出保 证金


22,155.19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86,100,146.80 6,517,191.2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86,100,146.80 6,517,191.2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 40,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1,908,343.43 - 应收利 息 7.4.7.5 1,474,260.31 1,049,802.37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36,022.14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04,014,054.62 715,956,341.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9,000,000.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666,970.01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共 36 页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54,903.53 96,053.14 应付托 管费


15,686.73 27,443.7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7,788.83 17,564.50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19,765.42 1,366.56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3,272.53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210,277.39 - 负债合计


19,978,664.44 142,427.9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81,768,305.86 715,246,801.28 未分配 利润 7.4.7.10 2,267,084.32 567,112.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035,390.18 715,813,913.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104,014,054.62 715,956,341.74 注: 1. 报 告截 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份 额总 额 81,768,305.86 份 , 其中 A 类份 额 61,534,552.49 份,C 类 份额 20,233,753.37 份。A 类份 额净 值 1.029 元,C 类 份额 净值 1.025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715,246,801.28 份 ,其 中 A 类基 金份额 的份 额总 额 为 486,356,235.64 份, 份额 净 值 1.001 元;C 类 基金 份额 的份额 总额 为 228,890,565.64 份 ,份 额净 值 1.001 元) 。 2. 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 期间 为 2015 年 度和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纯债 添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7,945,969.04 709,547.30 1. 利息收入


14,290,834.14 694,495.9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5,194,102.95 656,730.35 债券利 息收 入


8,064,368.56 1,084.04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032,362.63 36,681.51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 以 “- ” 填列)


2,803,726.10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1,564,398.91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36 页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1,063,327.3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4 - - 股利收 益 7.4.7.15 175,999.89 - 3. 公允价值 变动 收益( 损失 以 “- ” 号 填列) 7.4.7.16 733,150.58 15,051.40 4. 汇兑收益(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7.4.7.17 118,258.22 - 减:二、费用


4,237,092.15 142,434.79 1. 管理人报 酬


2,199,250.88 96,053.14 2. 托管费


628,357.39 27,443.75 3. 销售服务 费


378,556.83 17,564.50 4. 交易费用 7.4.7.18 204,530.93 1,373.40 5. 利息支出


579,576.95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579,576.95 - 6. 其他费用 7.4.7.19 246,819.17 -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 列)


13,708,876.89 567,112.51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 净亏损以 “- ” 号填列)


13,708,876.89 567,112.5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纯债 添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715,246,801.28 567,112.51 715,813,913.7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13,708,876.89 13,708,876.8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633,478,495.42 -8,314,653.00 -641,793,148.42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共 36 页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77,044,095.71 1,681,239.71 78,725,335.42 2.基金 赎回 款 -710,522,591.13 -9,995,892.71 -720,518,483.8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3,694,252.08 -3,694,252.08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81,768,305.86 2,267,084.32 84,035,390.1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715,246,801.28 - 715,246,801.2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567,112.51 567,112.5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基金 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715,246,801.28 567,112.51 715,813,913.79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36 页 金净值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 7.1 至 7.4 财 务报 表 由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基金管理 人负责 人:章 硕 麟主管会 计工作 负责人 : 胡志强会 计机构 负责人 : 张璐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 本基金 ” ) 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以下 简称 “ 中 国证监 会 ” ) 证 监许 可[2014] 第 1153 号 《 关于 同意 上投 摩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募 集的 批复 》 核准 , 由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依照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和 《上 投摩根 纯债 添 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负责 公开 募集 。 本 基金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 存 续期限 不定 , 首 次募 集 期 间为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首 次设 立募集 不包 括认 购资 金利 息共募 集人 民币 715,118,748.29 元, 业经 普 华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普 华永 道中 天验字(2014) 第 828 号 验资报 告予 以验 证。 经向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 《 上投 摩 根纯债 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 正式 生效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的基 金份 额总额 为 715,246,801.28 份基金 份额 ,其 中认 购资 金利息 折 合 128,052.99 份 基金份 额 。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人 为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基 金托 管 人 为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根据 《上投 摩根 纯债 添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 和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 的 规定 , 根 据认 购费 、 申购 费、 销售 服务 费收 取方 式 的不同 , 基金 份额 分为 不 同的类 别 。 在 投资 人认 购/ 申购时 , 收取 认购/ 申 购费 用的 , 称 为 A 类 基金 份额 ; 不收取 认购/ 申购 费用 , 但从本 类别 基金 资产 中计 提销售 服务 费的 ,称 为 C 类基金 份额 。本 基金 A 类和 C 类基 金份 额分 别设 置代码 。由 于基 金费 用的 不同,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和 C 类基 金份 额将 分别 计算基 金份 额净 值并 分 别公告 , 计算公 式为 计算 日各类 别基 金资 产净 值除 以计算 日发 售在 外的 该类 别基 金 份额 总数 。 投 资 人 可自行 选择 认购/ 申购 的基 金份额 类别 。本 基金 不同 基金份 额类 别之 间不 得互 相转换 。 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和 《 上投 摩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的 有 关规定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固 定收益 类金 融工 具, 包括 国内依 法发 行和 上市 交 易 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 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公司债、可转换债券( 含 分离交易可转债)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券、 中期 票据 、 短期 融资 券、 资 产支 持 证券、 次级 债、 债 券回 购 、 银行 存款、 货币 市场 工 具, 以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它金融 工具 , 但 须 符 合中 国证监 会的 相关 规定 。 基 金的投 资组 合比 例为 : 债 券资产 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 不低 于 80 %, 现金 及到 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不 低于 5%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为 中 证综 合债 券指 数。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批 准报 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本 准则 》 、 各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 相关 规定( 以 下合 称 “企 业会 计 准则 ”) 、 中国 证监 会颁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基 金 业协会 ”) 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 《 上投 摩根 纯债 添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和在 财务 报表 附 注 7.4.4 所 列示 的中 国证 监会 、 中国基 金业 协会 发布 的有 关规定 及允 许的 基金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共 36 页 行业实 务操 作编 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 金 2015 年 度和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 的 财务 报表 符 合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 求, 真实、 完整 地反 映了 本基 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及 2015 年 度和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 的经 营成 果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 况等 有关信 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本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 间为 2015 年度和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1) 金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 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 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 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 力。本 基金 现无 金融 资产 分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 以交易目的 持 有的 股票投资 和债券投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 资 产列示 。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 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 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 款 项等。 应收 款项 是指 在活 跃市场 中没 有报 价、 回收 金额固 定或 可确 定的 非衍 生金融 资产 。 (2) 金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 债于 初始 确认 时分 类为: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负债及 其他 金融 负债 。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本基金持有 的 其他金 融负 债包 括 卖 出回 购金融 资产 款 和 其他 各类 应付款 项等 。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 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 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 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 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 付的价款中包含 的债券起 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 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 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 其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 交易 费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 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 对于应收款 项和其 他金 融负 债采 用实 际利率 法, 以摊 余成 本进 行后续 计量 。 金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 予 以终 止确 认 : (1) 收取该 金融 资产 现金 流量 的合同 权利 终止 ; (2) 该 金融资 产已 转移 , 且 本基金 将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转移 给转入 方; 或者(3) 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 金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 放弃了 对该 金融 资产 控制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共 36 页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 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 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 认部分 的账 面价 值与 支付 的对价 之间 的差 额, 计入 当期损 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 持有 的 股 票投 资 和 债券投 资按 如下 原则 确定 公允价 值并 进行 估值 :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 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 无交易,但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的,按最近交易 日 的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 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 重大变化,参考类 似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 近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 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 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 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 交 易价格验证具有可 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 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 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 易 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 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 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 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 型 等。采 用估 值技 术时 ,尽 可能最 大程 度使 用市 场参 数,减 少使 用与 本基 金特 定相关 的参 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本基金 持有 的资 产和 承担 的负债 基本 为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 。 当 本基 金 1) 具 有抵销 已确 认金 额的 法 定权利 且该 种法 定权 利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且 2) 交易 双方准 备按 净额 结算 时, 金融资 产与 金融 负债 按 抵销后 的净 额在 资 产 负债 表中列 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 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 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 的余额。 由于申购和 赎 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 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 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 基 金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 基金 的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 出基 金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 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 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额时,申购 或 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 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 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 购 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 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的金额。损 益 平准金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 或基金 赎回 确认 日认 列, 并于期 末全 额转 入未 分配 利润/( 累 计亏 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 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 资 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 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 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 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 利息 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 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 动 损益; 于处置时,其处置 价格 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 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 变 动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 值累 计变动 额。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共 36 页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 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 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 线 法计算 。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 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 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 的费 率和计算方法逐 日 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 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 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 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 直线法 计算 。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 配政 策 每一类别的 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 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 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 分红 除权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期末未分配利 润 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 , 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 未实现损 益以及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 准 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 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 期末未分配利润 ,即已实 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 后的余 额。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权 益转出 。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 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 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 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 报 告分部 并披 露分 部信 息 。 经营分 部是 指本 基金 内同 时满足 下列 条件 的组 成部 分: (1) 该组 成部 分能 够 在日常 活动 中产 生收 入、 发生费 用;(2) 本基 金的基金 管理 人能 够定 期评 价该 组成部 分的 经营 成果, 以决定 向其 配置 资源 、 评 价其业 绩 ; (3) 本 基金 能够 取得该 组成 部分 的财 务状 况、 经营 成果 和现 金流 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 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 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 足一定条件的,则合 并 为一个 经营 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 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 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 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 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 资 和债券 投资 的公 允价 值时 采用的 估值 方法 及其 关键 假设如 下: (1)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 若 出现 重大 事 项停牌 或交 易不 活跃( 包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 活跃) 等 情况 , 本 基金 根据 中国证 监会 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券 投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 指 导意见 》 , 根据具 体情 况采 用《关 于发 布中 基协(AMAC) 基金 行业 股票 估值 指数 的通知 》提 供的 指数 收益法 等估 值技 术进 行估 值。 (2) 在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品 种,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 金执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 值业务 及份额 净值计 价有 关事项 的通知 》采用 估值 技术确 定公允 价值。 本 基金持有的银行间 同业市 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 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 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 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独立 提供。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6 页 (3) 对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 资产 支持 证券 和私募 债券 除外) , 按照中 证指 数有 限公 司根 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 会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 关 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 益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所独立 提供 的债 券估 值结 果确定 公允 价值 。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对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和私 募债 券除 外),鉴 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 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 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 据《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 组关 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益 品种的 估值 处理 标准 》 所独立 提供 的估 值结 果确 定公允 价值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 《关 于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 税收问 题的 通知》 、财 税[2008]1 号《 关于 企业 所 得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 、 财税[2012]85 号 《关 于 实施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财 税[2015]101 号《 关于 上市 公 司股息 红利 差别 化个 人 所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及 其他 相关 财税 法规 和实务 操作 ,主 要税 项列 示如下 :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 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 股票、债券的差价 收入不予 征 收营 业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 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 入,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利 息收入 , 应 由发 行债 券的 企业在 向基 金支付 利 息时 代扣代 缴 20% 的个 人所得 税 。 对 基金 从上 市 公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 , 其 股息 红 利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 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前 暂减 按 25% 计入 应纳 税 所得额 ,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 ,暂 免 征 收个 人 所得税 。对 基金 持有 的上 市公司 限售 股, 解禁 后取 得的股 息 、 红利 收入 , 按照上述 规 定计 算纳 税, 持股时 间自 解禁 日起 计算 ;解禁 前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继续 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述 所得统 一适 用 20% 的 税率 计征 个 人所 得税 。 (4) 基金卖 出股 票 按 0.1% 的税 率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 买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 印花税 。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 注册 登记 机 构、 基金 销售 机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建设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6 页 上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 上海信 托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摩根资 产管 理(英国) 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信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上 海国 际信托 有限 公司控 制的 公司 上海国 利货 币经 纪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上 海国 际信托 有限 公司控 制的 公司 J.P. Morg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摩 根资 产管理( 英国) 有限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J.P. Morgan 8CS Investments (GP) Limited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摩 根资 产管理( 英国) 有限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2 月24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199,250.88 96,053.14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133,607.86 53,238.34 注: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上投 摩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管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70% 的年 费率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支 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70% / 当 年天数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2 月24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6 页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628,357.39 27,443.75 注: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银 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 值 0.2% 的年 费 率计提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 公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2% / 当年 天数 。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A 类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C 类 合计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33,914.74 33,914.74 中国建 设银 行 - 222,017.68 222,017.68 合计 - 255,932.42 255,932.42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2 月24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A 类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C 类 合计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43.96 43.96 中国建 设银 行 - 11,857.27 11,857.27 合计 - 11,901.23 11,901.23 注:1.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仅 对 C 类基 金份 额收 取。 2. 支 付基 金销 售机 构的 销 售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 基 金份额 资产 净 值 0.40% 的 年费率 计提 ,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给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再 由上 投摩 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计算 并 支付给 各基 金销 售机 构。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 C 类基金 份额 资产 净值 X 0.40% / 当 年天 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6 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无。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2 月24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 设银 行 4,134,715.12 168,701.88 68,389,348.17 38,397.04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7.4.9.1.1 受限证 券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 购日 可流 通日 流 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 末估值 单价 数量 ( 单 位: 张) 期末 成 本总额 期末 估 值总额 备注 123001 蓝标转债 2015-12-23 2016-01-08 新债未上市 100.00 100.00 520.00 52,000.00 52,000.00 -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 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 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 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 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 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 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 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 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 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 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 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6 页 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 让。此外,基金还可作为 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 理办 法》 规范 的非 公开发 行股 票, 所认 购的 股票自 发行 结束 之日 起 12 个月内 不得 转让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 券款余 额 19,000,000.00 元 , 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前( 先后) 到 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金 转入 质押 库的 债 券,按 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折 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1) 公允 价值 (a)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 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 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 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决 定: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6 页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属 于 第一层 次的 余额 为 7,333,658.40 元, 属于 第二 层次 的 余额为 78,766,488.40 元, 无属于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 :第 二层 次 6,517,191.20 元, 无属于 第一 层次 或第 三层 次的余 额) 。


(ii) 公允价值 所属 层次 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的 股 票,若 出现 重大 事项停 牌 、交易 不活 跃( 包括 涨跌 停 时的交 易不 活跃) 、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 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 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 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 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 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 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 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 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 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或挂 牌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 种( 可 转换债 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和私募 债券 除外) , 本 基金 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起 改为采 用中 证指 数有 限公 司根据 《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 定收益 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所 独立 提供 的估 值结 果确定 公允 价值( 附注 7.4.5.2) , 并 将相 关债券 的 公 允价值 从第 一层 次调 整至 第二层 次。 (iii) 第三层次公 允价 值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同) 。 (d) 不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 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相差 很小 。 (2) 除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6 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 的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86,100,146.80 82.78 其中: 债券 86,100,146.80 82.78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473,126.75 4.3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3,440,781.07 12.92 8 合计 104,014,054.62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 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 (%) 1 600023 浙能电 力 20,068,871.66 2.80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6 页 2 002521 齐峰新 材 6,207,996.78 0.87 3 600016 民生银 行 5,650,831.48 0.79 4 603993 洛阳钼 业 4,398,050.32 0.61 5 002408 齐翔腾 达 3,990,503.20 0.56 6 600798 宁波海 运 3,393,193.64 0.47 7 000089 深圳机 场 2,492,292.88 0.35 8 601929 吉视传 媒 2,410,459.46 0.34 注: “ 买入 金额 ” (或“ 买入 股票成 本 ”)、“ 卖出 金额 ” (或“ 卖出 股票 收入 ” ) 均 按 买卖成 交金 额 (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 列,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 (%) 1 600023 浙能电 力 22,399,816.86 3.13 2 600016 民生银 行 6,208,691.94 0.87 3 600798 宁波海 运 4,490,531.48 0.63 4 603993 洛阳钼 业 4,476,637.36 0.63 5 002408 齐翔腾 达 4,220,014.50 0.59 6 002521 齐峰新 材 3,798,596.08 0.53 7 601929 吉视传 媒 2,781,940.30 0.39 8 000089 深圳机 场 1,800,369.81 0.25 注: “ 买入 金额 ” (或“ 买入 股票成 本 ”)、“ 卖出 金额 ” (或“ 卖出 股票 收入 ” ) 均 按 买卖成 交金 额 (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 列,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48,612,199.42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50,176,598.33 注: “ 买入 金额 ” (或“ 买入 股票成 本 ”)、“ 卖出 金额 ” (或“ 卖出 股票 收入 ” ) 均 按 买卖成 交金 额 (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 列,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共 36 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 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15,339,247.20 18.25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0,502,000.00 12.5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502,000.00 12.50 4 企业债 券 48,588,521.20 57.8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11,670,378.40 13.89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6,100,146.80 102.4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150218 15 国开 18 100,000 10,502,000.00 12.50 2 010107 21 国债 ⑺ 80,000 8,674,400.00 10.32 3 019515 15 国债 15 50,000 5,009,000.00 5.96 4 122607 12 渝 地产 50,000 4,300,000.00 5.12 5 110031 航信转 债 33,000 4,284,720.00 5.1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共 36 页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 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8.12.2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在 基金合 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的 股票 。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2,155.1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1,908,343.43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474,260.31 5 应收申 购款 36,022.1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440,781.0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共 36 页 净值比 例(%) 1 110031 航信转 债 4,284,720.00 5.10 2 113008 电气转 债 2,753,400.00 3.28 3 110030 格力转 债 1,665,418.60 1.98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 注 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存 在尾 差。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A 类 662 92,952.50 0.00 0.00% 61,534,552.49 100.00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C 类 377 53,670.43 0.00 0.00% 20,233,753.37 100.00 % 合计 1,039 78,699.04 0.00 0.00% 81,768,305.86 100.00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本基 金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A 类 0.00 0.0000%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0.00 0.0000%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共 36 页 C 类 合计 0.00 0.0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A 类 0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C 类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A 类 0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C 类 0 合计 0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A 类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 C 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2 月 24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486,356,235.64 228,890,565.6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86,356,235.64 228,890,565.6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7,720,092.30 49,324,003.41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452,541,775.45 257,980,815.68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1,534,552.49 20,233,753.37 §1 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 理人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5 页共 36 页 本公司 于 2015 年 1 月 17 日发布 公告 :因 个人 原因 ,冯刚 先生 自 2015 年 1 月 15 日起 不再 担任 本公司 副总 经理 。 本公司 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发布 公告 : 因 个人 原因 , 陈星 德 先 生自 2015 年 11 月 30 日 起不 再担 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 基金托 管人 : 本基金 托管 人 2015 年 1 月 4 日 发布 任免 通知 , 聘任 张力铮 为中 国建 设银 行投 资托管 业务 部副 总 经理。 本基 金托 管 人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 布任 免通 知 ,解聘 纪伟 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托 管业 务部 副总 经理职 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 生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报告年度应 支付给聘任普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有限 公司的 报酬 为 60,000 元, 目前该 审计 机构 已提 供审 计服务 的连 续年 限为 2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 人未受稽查或处罚,亦未 发现管理人、托管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罚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海通证 券 1 40,357,617.94 80.43% 111,409.98 82.71% - 招商证 券 1 9,818,980.39 19.57% 23,294.56 17.29% - 注:1. 上述 佣金 按市 场佣金 率 计算 ,以 扣除 由中 国证 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收 取的 证管 费、 经手费 和适 用期 间内 由券 商承担 的证 券结 算风 险基 金后的 净额 列示 。 2. 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 1)资 本金 雄厚, 信誉 良好 。 上投摩 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6 页共 36 页 2)财 务状 况良 好,经 营行 为规范 。 3)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4)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交 易 设施符 合代 理本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需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5)研 究实 力较 强,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研 究人 员,能 及时 、定 期、 全面 地 为本基 金提 供宏 观 经济、 行业 情况 、市 场走 向、个 股分 析的 研究 报告 及周到 的信 息服 务。 3. 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程序 : 1) 本基 金管 理人 定期 召开 会议, 组织 相关部 门依 据 交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对交 易单元 候选 券商 进 行评估 ,确 定选 用交 易单 元的券 商。 2)本 基金 管理 人与 券商 签 订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并 通知基 金托 管人 。 4. 本 基金 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 正式 成立 ,以 上均 为 本期新 增席 位, 无注 销席 位。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海通证 券 371,674,487. 71 81.42% 3,267,300, 000.00 99.62% - - 招商证 券 84,817,922.2 1 18.58% 12,500,00 0.00 0.38%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