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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盛债券(162108)

元盛债券:2015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2015 年年度 报告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金 鹰 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建 设银 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 
报 告 送 出 日期 : 二 〇 一六 年 三 月 三十 日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 页共 110 页 
§ 1


重 要 提示 及 目 录 1.1 重 要 提示 基 金 管 理 人的 董 事 会 、董 事 保 证 本报 告 所 载 资料 不 存 在 虚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真 实 性 、 准确 性 和 完 整性 承 担 个 别及 连 带 的 法律 责 任 。 本年 度 报 告 已经 三 分 之 二以 上 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 告 中 的 财 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 、 利 润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 计 报告 、 投 资 组合 报 告 等 内容 , 保 证 复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 往业 绩 并 不 代表 其 未 来 表现 。 投 资 有风 险 , 投 资者 在 作 出 投资 决 策 前 应仔 细 阅 读 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 报 告 中 财务 资 料 已 经审 计 。 中 审众 环 会 计 师事 务 所 ( 特殊 普 通 合 伙) 为 本 基 金出 具 了 标 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从 金 鹰 元 盛分 级 债 券 型发 起 式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根据 基 金 合 同约 定 转 型 而来 。 原 金 鹰元 盛 分 级 债券 型 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LOF) 报告期自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 页共 110 页 1.2 目录 § 1


重 要 提示 及 目 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 2


基 金 简介 ................................................................................................................................................. 6 2.1 基金基本 情况 .................................................................................................................................. 6 2.2 基金产品 说明 .................................................................................................................................. 7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 8 2.4 信息披露 方式 .................................................................................................................................. 8 2.5 其他相关 资料 .................................................................................................................................. 9 § 3


主 要 财务 指 标 、基金 净 值 表现及 利 润 分配情 况 ................................................................................. 9 3.1


金鹰元 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 9 3.1.1 主要会 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9 3.1.2 基金净 值表现 ............................................................................................................................. 10 3.1.2.1 基金份 额 净 值增长 率 及 其与同 期 业 绩比较 基 准 收益率 的 比 较 .................................. 10 3.1.2.2 自 基金 转 换 日以来 基 金 份额累 计 净 值增长 率 变 动及其 与 同 期业绩 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变 动的比较 ....................................................................................................................................... 10 3.1.2.3 自基金 转 换 日以来 基 金 每年净 值 增 长率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的比 较 .. 11 3.1.3 过去三 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1 3.2 金鹰元盛 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 3.2.1 主要会 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 ......................................................................................................... 12 3.2.2 基金净 值表现 ............................................................................................................................. 13 3.2.2.1 基金份 额 净 值增长 率 及 其与同 期 业 绩比较 基 准 收益率 的 比 较 .................................. 13 3.2.2.2 自 基金 合 同 生效以 来 基 金份额 累 计 净值增 长 率 变动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较 ................................................................................................................................... 13 3.2.2.3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每 年 净 值 增 长 率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的 比 较 ....................................................................................................................................................... 14 3.2.3 过去三 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5 § 4


管 理 人报 告 ........................................................................................................................................... 15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5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7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7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8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9 4.6 管理人内 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9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20 4.8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20 4.9 管理人对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20 4.10 报告期 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20 § 5


托 管 人报 告 ........................................................................................................................................... 20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20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21 5.3 托管人对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21 § 6


审 计 报告 ............................................................................................................................................... 21 6.1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 21 6.1.1 管理层 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21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 页共 110 页 6.1.2 注册会 计师的责任 ...................................................................................................................... 21 6.1.3 审计意 见 ...................................................................................................................................... 22 6.2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2 6.2.1 管理层 对财 务报表的责任 .......................................................................................................... 22 6.2.2 注册会 计师的责任 ...................................................................................................................... 23 6.2.3 审计意 见 ...................................................................................................................................... 23 § 7


年 度 财务 报 表 ....................................................................................................................................... 23 7.1


金鹰元 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3 7.1.1 资产负 债表 ................................................................................................................................. 23 7.1.2 利润表 ......................................................................................................................................... 25 7.1.3 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7 7.1.4 报表附 注 ..................................................................................................................................... 28 7.2


金鹰元 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 58 7.2.1 资产负 债表 ................................................................................................................................. 58 7.2.2 利润表 ......................................................................................................................................... 60 7.2.3 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61 7.2.4 报表附 注 ..................................................................................................................................... 62 § 8


投 资 组合 报 告 ....................................................................................................................................... 90 8.1 金鹰元盛 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90 8.1.1 期末基 金资产组合情况 ............................................................................................................. 90 8.1.2 报告期 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91 8.1.3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91 8.1.4 报告期 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91 8.1.5 期末按 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91 8.1.6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92 8.1.7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92 8.1.8 报告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92 8.1.9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92 8.1.10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92 8.1.1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92 8.1.12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 92 8.2 金鹰元盛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 93 8.2.1 期末基 金资产组合情况 ............................................................................................................. 93 8.2.2 报告期 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合 ..................................................................................... 94 8.2.3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94 8.2.4 报告期 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94 8.2.5 期末按 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94 8.2.6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95 8.2.7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95 8.2.8 报告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95 8.2.9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95 8.2.10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95 8.2.1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95 8.2.12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 96 § 9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信息 ........................................................................................................................... 96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 页共 110 页 9.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 人结构 .................................................................................... 96 9.2 期末上市 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97 9.3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98 9.4 期末基金 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99 9.5 发起式基 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9 § 10


开 放式基 金 份 额变动 ....................................................................................................................... 100 10.1 金鹰元 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0 10.2 金鹰元 盛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 100 § 11


重 大 事件 揭 示 ................................................................................................................................... 100 11.1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0 11.2 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1 11.3 涉及基 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1 11.4 基金投 资策略的改变 ................................................................................................................ 101 11.5 为基金 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情况 ..................................................................................... 101 11.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1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101 11.8 其他重 大事件 ............................................................................................................................ 103 § 12


影 响投资 者 决 策的其 他 重 要信息 ................................................................................................... 109 § 13


备 查文件 目 录 ................................................................................................................................... 109 13.1 备查文 件目录 ............................................................................................................................ 109 13.2 存放地 点 .................................................................................................................................... 109 13.3 查阅方 式 .................................................................................................................................... 109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 页共 110 页 § 2


基 金 简介 2.1 基 金 基本情 况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名称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金鹰元盛债券(LOF ) 基金主代码 162108 交易代码 1621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5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3,442,894.8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金鹰元盛债券(LOF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2108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 额 483,442,894.85 份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元盛 基金主代码 162108 交易代码 1621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5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34,736,325.5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7 页共 110 页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元盛 A 元盛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2109 150132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 额 39,276,957.93 份 995,459,367.62 份 2.2 基 金 产品说 明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通 过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理 ,力争为基 金 份额持有人 获取超越业 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回报 ,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 稳 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大类 资产配置采 用自上而下 的投资视角 ,定性分析 与定量分析 并 用,结合国 内外政治经 济环境、宏 观政策、利 率变化等, 合理确定基 金 在普通债券 、货币市场 工具等资产 类别上的投 资比例,并 随着各类资 产 风险收益特 征的相对变 化,适时动 态地调整本 基金投资于 普通债券、 货 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比例与期限结构。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 中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每 日需持有现金 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期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 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 资基金当中 风险较低的 品种,其长 期 平均风险与 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 型基金,但 高于货币市 场 基金。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 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 资基金当中 风险较低的 品种,其长 期 平均风险与 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 型基金,但 高于货币市 场 基金。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通 过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理 ,力争为基 金 份额持有人 获取超越业 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回报 ,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 稳 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资产 配置采用自 上而下的投 资视角,定 性分析与定 量分析并用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8 页共 110 页 结合国内外 政治经济环 境、宏观政 策、利率变 化等,合理 确定基金在 普 通债券、货 币市场工具 等资产类别 上的投资比 例,并随着 各类资产风 险 收益特征的 相对变化, 适时动态地 调整本基金 投资于普通 债券、货币 市 场工具等资产的比例与期限结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 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 资基金当中 风险较低的 品种,其长 期 平均风险与 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 型基金、但 高于货币市 场 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元 盛 A 的预期收益稳定、风险低。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 元 盛 B 由于具 有一定的杠杆倍数, 其预 期收益与风险较高。 2.3 基 金 管理人 和 基 金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苏文锋 田青 联系电话 020-83282627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csmail@ge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35888,020-83936180 010-67595096 传真 020-83282856 010-66275853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段商业银行大厦7 楼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 号越 秀金融大厦30 层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 院1 号楼 邮政编码 510623 100033 法定代表人 凌富华 王洪章 2.4 信 息 披露方 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 《证券 时报》 、 《上 海证券报》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9 页共 110 页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http://www.ge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 大厦 30 层 注: 本公司已将广州分公司 (主要办公场所) 由原来的 “ 广 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22 、 23 层 ” 搬 迁至 “ 广州市 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 秀金融大厦 30 层” , 并 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开始在 新址正常办公,目前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在证 监会指定媒体公 告。 2.5 其 他 相关资 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中 审 众 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合伙)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众环海 华大厦 2-9 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西城区太平大街 17 号 § 3


主 要 财务 指 标 、基金 净 值 表现及 利 润 分配情 况 3.1


金鹰元 盛 债 券 型发 起 式 证 券投 资 基 金 (LOF) 3.1.1 主要 会计 数 据 和财务 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 标 报告期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鹰元盛债券(LOF )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923,254.78 本期利润 35,525,588.34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利润 0.0632 本 期 加 权 平 均 净 值 利 润率 6.12%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7.90%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0 页共 110 页 长率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 标 2015 年末 金鹰元盛债券(LOF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6,340,143.17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利润 0.033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21,528,166.8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79 3.1.3 累计 期末 指 标 2015 年末 金鹰元盛债券(LOF )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率 7.90% 3.1.2 基金 净值 表 现 3.1.2.1 基金份 额 净 值增长 率 及 其与同 期 业 绩比较 基 准 收益率 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75% 0.12% 2.73% 0.08% 1.02% 0.04% 过去六个月 6.73% 0.11% 4.90% 0.07% 1.83% 0.04% 成立至今 7.90% 0.10% 5.71% 0.07% 2.19% 0.03% 注: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从金鹰元 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根 据基金合同约定转型而来。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期自 2015 年 5 月 5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1.2.2 自 基金 转换日 以来 基 金 份额累 计 净 值增长 率 变 动及其 与 同 期业绩 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变动的 比 较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1 页共 110 页 3.1.2.3 自基金 转换日 以来 基 金 每年净 值 增 长率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的比 较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3.1.3 过去 三年 基 金 的利润 分 配 情况 本基金 2013 年 5 月基金 合同成立,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2 页共 110 页 3.2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 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3.2.1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财 务 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2.1 期间 数据 和指标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5 月 4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鹰元盛 金鹰元盛 金鹰元盛 本期已实现 收益 40,265,783.63 68,218,590.56 -7,522,574.59 本期利润 32,780,914.65 215,114,452.02 -141,928,145.60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利润 0.0323 0.1911 -0.0526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 3.13% 20.45% -5.36%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率 3.26% 20.36% -10.21% 3.2.2 期 末 数 据 和指标 2015 年 5 月 4 日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金鹰元盛 金鹰元盛 金鹰元盛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 -7,844,825.20 -47,954,369.66 -185,115,651.89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利润 -0.0076 -0.0473 -0.1454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 1,034,736,330.46 1,027,873,605.54 1,081,282,179.72 期末基金份 1.000 1.013 0.849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3 页共 110 页 额净值 3.2.3 累 计 期 末 指标 2015 年 5 月 4 日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金鹰元盛 金鹰元盛 金鹰元盛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 11.59% 8.07% -10.21% 3.2.2 基金 净值 表 现 3.2.2.1 基金份 额 净 值增长 率 及 其与同 期 业 绩比较 基 准 收益率 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05% 0.09% 1.09% 0.12% 0.96% -0.03% 过去六个月 3.36% 0.20% 2.50% 0.14% 0.86% 0.06% 过去一年 16.33% 0.22% 9.09% 0.12% 7.24% 0.10% 成立至今 11.59% 0.27% 10.06% 0.11% 1.53% 0.16% 注:1 、金鹰 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成立日期为 2013 年 5 月 2 日,2015 年 5 月 4 日转型为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上表所列区间为 2013 年 5 月 2 日至 2015 年 5 月 5 日。 2 、本基金 2015 年 5 月 5 日转型为 LOF 基金,过去三个月指转型日前推 3 个月,即 2015 年 2 月 5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 期间,其余以此类推。 3.2.2.2 自基金 合 同 生效以 来 基 金份额 累 计 净值增 长 率 变动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变动 的 比 较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 年 5 月 2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4 页共 110 页 注:1 、基金 成立日期为 2013 年 5 月 2 日。 2 、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6 个月 。 建仓期满后, 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每日需持有 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期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3 、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3.2.2.3 自基金 合 同 生效以 来 基 金每年 净 值 增长率 及 其 与同期 业 绩 比较基 准 收 益率的 比 较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5 页共 110 页 注:1 、基金 成立日期为 2013 年 5 月 2 日,2015 年 5 月 5 日转型 。 2 、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3.2.3 过去 三年 基 金 的利润 分 配 情况 本基金 2013 年 5 月基金 合同成立,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 4


管 理 人报 告 4.1 基 金 管理人 及 基 金经理 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 及 其管理 基 金 的经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 号文 批准,于 2002 年 12 月 25 日成立, 是自律制度下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股东 包 括 广 州 证券 股 份 有 限公 司 、 广 州白 云 山 医 药集 团 股 份 有限 公 司 、 美的 集 团 股 份有 限 公 司 和东 亚 联 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49 %、20%、20 %和 11 %的 股份。 公 司 设 立 了投 资 决 策 委员 会 、 风 险控 制 委 员 会、 资 产 估 值委 员 会 等 专业 委 员 会 。投 资 决 策 委员 会 负 责 指 导基 金 资 产 的运 作 、 确 定基 本 的 投 资策 略 和 投 资组 合 的 原 则。 风 险 控 制委 员 会 负 责全 面 评 估 公 司 的 经营 过 程 中 的各 项 风 险 ,并 提 出 防 范措 施 。 资 产估 值 委 员 会负 责 依 照 基金 合 同 和 基金 估 值 制度的规定,确定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方法、程序及其他相关的估值事宜。 公司目前下设 16 个一级 职能部门, 分别是权益投资部、 研究部、 集中交易部、 指数及量化投 资 部、 产品研发部、 固定收益部、 零售业务部、 电子商务部、 机构业务部、 专户投资部、 信息技术部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6 页共 110 页 基金事务部、风险 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 权益投资部负责基金权益类投资; 研究部负责宏观经济、 行业、 上市公司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 集 中 交 易 部负 责 完 成 基金 经 理 投 资指 令 ; 指 数及 量 化 投 资部 负 责 指 数量 化 产 品 的研 究 投 资 、金 融 工 程 研 究 、 数量 分 析 工 作; 产 品 研 发部 负 责 基 金新 产 品 、 新业 务 的 研 究和 设 计 工 作; 固 定 收 益部 负 责 固 定 收 益 证券 以 及 债 券、 货 币 市 场的 研 究 和 投资 管 理 工 作; 零 售 业 务部 负 责 市 场营 销 策 划 、基 金 销 售 与 渠 道 管理 、 客 户 服务 及 媒 介 宣传 推 广 等 业务 ; 电 子 商务 部 负 责 公司 网 络 平 台及 网 上 交 易系 统 的 建 设 、 维 护和 电 子 商 务的 推 广 ; 机构 业 务 部 负责 机 构 客 户的 开 发 、 维护 、 管 理 及业 务 拓 展 ;专 户 投 资部负责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和管理; 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 跟踪研究新 技术, 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 基金事务部负责基金会计核算、 估值、 开 放式基金注册、 登 记 和 清 算 等业 务 ; 风 险管 理 部 负 责公 司 风 险 的识 别 、 评 估、 控 制 等 管理 工 作 ; 监察 稽 核 部 负责 对 公 司 和 基 金 运作 以 及 公 司员 工 遵 守 国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司 内 部 规 章制 度 等 情 况进 行 监 督 和检 查 ; 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的财务预算、 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工作;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文字档案、后勤服务、人力资源 管理、薪酬制度、人员培训、人事档案等综合事务管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共管理二十一只开放式基金: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金 鹰 中 小 盘 精选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金 鹰红 利 价 值 灵活 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金 鹰行 业 优 势 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金 鹰 稳 健成 长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金 鹰 主题 优 势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金 鹰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金鹰 技 术 领 先灵 活 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金鹰 策 略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 500 指 数 分 级 证券 投 资 基 金、 金 鹰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金 鹰货 币 市 场 证券 投 资 基 金、 金 鹰 元 丰 保 本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金鹰 元 安 保 本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金 鹰 元 盛 债券 型 发 起 式证 券 投 资基金(LOF ) 、 金 鹰 科 技 创 新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金 鹰 民 族 新 兴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 经理 ( 或 基金经 理 小 组)及 基 金 经理助 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俊杰 基金经理 2014-12-1 0 - 9 张俊杰先生, 厦 门 大 学 金 融 工 程 硕 士。 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职于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历 任 衍 生 产 品 部 金 融 工 程 研 究 员 、 固 定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7 页共 110 页 收 益 事 业 部 高 级 经 理 , 债 券 研 究 员等;2013 年 4 月加入 金鹰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金 鹰 元 盛 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金 鹰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金 鹰 技 术 领 先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洪利平 基金经理 2015-05-0 4 2015-08-13 7 洪利平女士, 西南财经大学硕士, 证券从业年限 4 年,曾 任职于生 命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任 债 券交易员;2010 年 7 月 加入金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先 后 担 任 研 究员和基金经理。 注:1 、 本基金由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 5 月 2 日成立 )3 年期满转 型而来。 2 、洪利平女 士 2015 年 8 月 13 日离任 后由张俊杰先生单独管理。 4.2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运 作遵规 守 信 情况的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管理 人 严 格 遵守 《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法 》和 其 他 有 关法 律 法 规 及其 各 项 实 施准 则 , 严 格 遵守 本 基 金 的基 金 合 同 、托 管 协 议 、招 募 说 明 书等 法 律 文 件的 规 定 , 本着 诚 实 信 用、 勤 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运 作合 法 合 规 ,无 出 现 重 大违 法 违 规 或违 反 基 金 合同 的 行 为 ,无 损 害 基 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公平 交 易 情况的 专 项 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 度 和控制 方 法 为 了 保 证 本基 金 管 理 人管 理 的 不 同投 资 组 合 得到 公 平 对 待, 本 基 金 管理 人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证 券 投 资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金 管 理 公 司内 部 控 制 指导 意 见 》 、 《 证 券 投 资 基金 管 理 公 司公 平交 易 制 度 指 导意 见 》 , 以 及公 司 内 控 大纲 的 要 求 ,制 定 了 《 金鹰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公平 交 易 管 理规 定 》 并严格执行, 从组织架构、 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 系统和制度建设、 内控措施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 , 确 保 在 投 资管 理 活 动 中公 平 对 待 不同 投 资 组 合, 杜 绝 不 同投 资 组 合 之间 进 行 利 益输 送 , 保 护投 资 者 合法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公平交易功能, 对不同投资组合进行公平交易事前控制。 同 时 , 本 基金 管 理 人 引入 公 平 交 易分 析 系 统 ,定 期 或 不 定期 对 公 司 旗 下 投 资 组 合在 一 定 期 间内 买 卖 相同证券的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8 页共 110 页 4.3.2 公平 交易 制 度 的执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执行 证 监 会 《证 券 投 资 基金 管 理 公 司公 平 交 易 制度 指 导 意 见》 和 公 司 内部 公 平 交 易 制度 , 各 投 资组 合 按 投 资管 理 制 度 和流 程 独 立 决策 , 并 在 获得 投 资 信 息、 投 资 建 议和 实 施 投 资 决 策 方面 享 有 公 平的 机 会 。 公司 通 过 完 善交 易 范 围 内各 类 交 易 的公 平 交 易 执行 细 则 、 严格 的 流 程 控 制 、 持续 的 技 术 改进 , 确 保 公平 交 易 原 则的 实 现 。 同时 通 过 投 资交 易 系 统 中的 公 平 交 易功 能 执 行交易,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 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间窗下 (日内、3 日内 、5 日内) 公 司管理的不 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3 异常 交易 行 为 的专项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旗 下所 有 投 资 组合 参 与 的 交易 所 公 开 竞价 交 易 中 ,未 出 现 同 日反 向 交 易 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的 投 资策略 和 业 绩表现 的 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 金 投资策 略 和 运作分 析 2015 年中国 经济在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持续下行, 国内生产 总值 “ 破 7” , 全年 GDP 增 速为 6.9% , 在 2015 年四 季度 GDP 增 速跌至 6.8% 。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持续下行, 全年固 定资产投资增速仅 10% ,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从 2014 年的 10.5%跌至 1.0% ; 国 内消费相对较为平稳, 下滑幅度较小, 社 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从 2014 年的 12.0% 降至 10.7% 。伴 随着国内经济下行以及国际大宗商品 的大幅下跌,2015 年全 年通胀维持在较低水平,CPI 为 1.44% , 处于近年低位,PPI 为-5.2%, 持续处 于通缩区域。2015 年中 国人民银行采取了稳健偏宽松的货币政策,全年 5 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 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从 2.75%降至 1.5% , 下调 125BP ; 4 次下调 存款准备金率, 累计下调 2.5 个百分 点。债券市场在基本面和资金面的支撑下再度走出了大牛市行情,收益率大幅下行。 本基金在 2015 年 5 月份 进行了转型,由分级基金转型成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在转 型 前 , 本 基金 主 要 逐 步减 仓 债 券 变现 , 持 有 现金 类 资 产 以应 付 转 型 后的 巨 额 赎 回, 因 此 收 益较 低 。 转 型 后 , 本基 金 由 于 看好 债 券 市 场, 采 取 了 中等 久 期 , 高杠 杆 的 策 略, 在 下 半 年的 债 市 收 益率 下 行 中取得了 不错的收益。从全年来看,本基金取得了较好的收益。 4.4.2 报告 期内 基 金 的业绩 表 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079 元。 转型前 (即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9 页共 110 页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1.59% ,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0.06% 。 转型后, 自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90% , 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5.71% 。 4.5 管 理 人对宏 观 经 济、证 券 市 场及行 业 走 势的简 要 展 望 展望 2016 年 , 我们认为中国经济将总体保持平稳, 通胀水平依然保持低位, 下半年可能小幅回 升 。 人 民 银行 将 继 续 实施 稳 健 偏 宽松 的 货 币 政策 , 但 基 准利 率 下 调 的空 间 不 大 ,存 款 准 备 金率 仍 有 下调的空间。 对于 2016 年 的债券市场, 我们保持谨慎乐观。 一方面, 国内经济仍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 稳 增 长 要 求 政策 保 持 宽 松, 牛 市 的 基础 依 然 存 在; 另 一 方 面, 当 前 债 市的 收 益 率 水平 已 经 反 映了 未 来 经济下行和政策宽松的预期, 继续下行的空间已经不大。 因此, 我们判断 2016 年 债市收益率将以震 荡为主,波动中枢可能小幅下行。 基 于 以 上 判断 , 本 基 金将 保 持 适 度的 组 合 久 期和 杠 杆 水 平, 以 获 取 票息 和 息 差 收益 为 主 , 并根 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进行波段操作,提高 组合的收益。 4.6 管 理 人内部 有 关 本基金 的 监 察稽核 工 作 情况 本 报 告 期 内, 监 察 稽 核工 作 根 据 独立 、 客 观 、公 正 的 原 则, 按 照 规 定的 权 限 和 程序 独 立 开 展本 基 金 运 作 的合 规 性 监 察, 认 真 履 行职 责 , 通 过材 料 审 阅 、监 督 监 控 、覆 盖 检 查 、重 点 抽 查 等多 种 方 法 开 展 工 作, 督 促 各 项业 务 的 合 规运 作 , 发 现违 规 隐 患 及时 与 有 关 业务 人 员 沟 通并 向 管 理 层报 告 , 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和监管部门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 报 告 期 有关 本 基 金 的监 察 稽 核 内容 包 括 投 资、 交 易 、 研究 、 市 场 营销 、 信 息 披露 等 各 项 业务 的 每 个 环 节以 及 信 息 技术 、 运 营 保障 、 行 政 管理 等 后 台 支持 工 作 。 监察 结 果 显 示, 本 报 告 期内 公 司 对本基金的管理始终都能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要求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 本 基 金 的 投资 决 策 、 投资 交 易 程 序、 投 资 权 限等 各 方 面 均符 合 规 定 的要 求 ; 交 易行 为 合 法 合规 , 未 出 现 异 常 交易 、 操 纵 市场 的 现 象 ;未 发 现 内 幕交 易 的 情 况; 基 金 持 有的 证 券 符 合规 定 的 比 例要 求 ; 基 金 专 用 交易 席 位 年 度交 易 量 比 例符 合 证 监 会的 有 关 规 定; 相 关 的 信息 披 露 真 实、 完 整 、 准确 、 及 时;销售工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 基 金 管 理人 承 诺 将 一如 既 往 地 本着 诚 实 信 用、 勤 勉 尽 责的 原 则 管 理和 运 用 基 金资 产 , 不 断提 高 内 部 监 察稽 核 工 作 的科 学 性 和 有效 性 , 努 力防 范 和 控 制各 种 风 险 ,充 分 保 障 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的 合 法权益。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0 页共 110 页 4.7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估 值 程序等 事 项 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007 年 5 月 15 日 颁 布 的 《证 券 投 资 基金 会 计 核 算业 务 指 引 》以 及 中 国 证券 监 督 管 理委 员 会 颁 布的 《 关 于 证券 投 资 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 项的通知》 (证监会计字[2007]15 号) 与 《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的指导意见》 (证监 会公告[2008]38 号等相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 约 定 , 日常 估 值 由 本基 金 管 理 人同 本 基 金 托管 人 一 同 进行 , 基 金 份额 净 值 由 本基 金 管 理 人完 成 估 值 后 , 经 本基 金 托 管 人复 核 无 误 后由 基 金 管 理人 对 外 公 布。 月 末 、 年中 和 年 末 估值 复 核 与 基金 会 计 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为 确 保 公 司估 值 程 序 的正 常 进 行 ,本 公 司 还 成立 了 资 产 估值 委 员 会 。资 产 估 值 委员 会 由 公 司总 经 理 、 分 管总 经 理 助 理、 权 益 投 资部 总 监 、 固定 收 益 部 总监 、 研 究 发展 部 总 监 、基 金 事 务 部总 监 、 基金经 理 、投 资 经 理 、基 金 会 计 和相 关 人 员 组成 。 在 特 殊情 况 下 , 公司 召 集 估 值委 员 会 会 议, 讨 论 和决策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集体决策,需到会的三分之二估值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 。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8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利 润 分配情 况 的 说明 本基金本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 理 人对会 计 师 事务所 出 具 非标准 审 计 报告所 涉 相 关事项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未对本基金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4.10 报告 期内 管 理 人对本 基 金 持有人 数 或 基 金资 产 净 值预警 情 形 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持有人数或资产净值达到或低于预警线的情形。 § 5


托 管 人报 告 5.1 报 告 期内本 基 金 托管人 遵 规 守信情 况 声 明 本 托 管 人 复核 审 查 了 本报 告 中 的 财务 指 标 、 净值 表 现 、 利润 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1 页共 110 页 5.2 托 管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投 资运作 遵 规 守信、 净 值 计算、 利 润 分配等 情 况 的说明 本 报 告 期 ,本 托 管 人 按照 国 家 有 关规 定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 其 他有 关 规 定 ,对 本 基 金 的基 金 资 产 净 值计 算 、 基 金费 用 开 支 等方 面 进 行 了认 真 的 复 核, 对 本 基 金的 投 资 运 作方 面 进 行 了监 督 ,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对本 年 度 报告中 财 务 信息等 内 容 的真实 、 准 确和完 整 发 表意见 本 托 管 人 复核 审 查 了 本报 告 中 的 财务 指 标 、 净值 表 现 、 利润 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6


审 计 报告 6.1 金 鹰 元盛债 券 型 发起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 (LOF ) 众环审字(2016)050135 号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原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 份额持有人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金 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金鹰元盛债券基金 (LOF ) ” ) 财务报表, 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负 债表和 2015 年 5 月 5 日( 基金转型后起始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 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1 管理 层对 财 务 报表的 责 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金鹰元盛债券基金(LOF) 管 理 人 金 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种责任包括: (1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 国证监会”) 发布 的 有 关 规 定及 允 许 的 基金 行 业 实 务操 作 编 制 财务 报 表 , 并使 其 实 现 公允 反 映 ; (2 ) 设 计 、 执行 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6.1.2 注册 会计 师 的 责任 我 们 的 责 任是 在 执 行 审计 工 作 的 基础 上 对 财 务报 表 发 表 审计 意 见 。 我们 按 照 中 国注 册 会 计 师审 计 准 则 的 规定 执 行 了 审计 工 作 。 中国 注 册 会 计师 审 计 准 则要 求 我 们 遵守 中 国 注 册会 计 师 职 业道 德 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2 页共 110 页 审 计 工 作 涉及 实 施 审 计程 序 , 以 获取 有 关 财 务报 表 金 额 和披 露 的 审 计证 据 。 选 择的 审 计 程 序取 决 于 注 册 会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于 舞 弊 或 错误 导 致 的 财务 报 表 重 大错 报 风 险 的评 估 。 在 进行 风 险 评 估 时 , 注册 会 计 师 考虑 与 财 务 报表 编 制 和 公允 列 报 相 关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当 的 审 计 程序 , 但 目 的 并 非 对内 部 控 制 的有 效 性 发 表意 见 。 审 计工 作 还 包 括评 价 管 理 层选 用 会 计 政策 的 恰 当 性和 作 出 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1.3 审计 意见 我们认为, 金鹰元盛债券基金(LOF) 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 注 中 所 列 示的 中 国 证 监会 发 布 的 有关 规 定 及 允许 的 基 金 行业 实 务 操 作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了 金 鹰 元盛债券基金(LOF)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5 月 5 日( 基金转型后起始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龚静伟


邵先取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众环海华 大厦 2-9 层 2016 年 3 月 25 日 6.2 金 鹰 元盛分 级 债 券型发 起 式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众环审字(2016)050154 号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金鹰元盛 分级债券基金 ” ) 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5 月 4 日( 基 金转型前一日) 的资产负债表和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 基金转 型前一日) 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2.1 管理 层对 财 务 报表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列 报 财 务 报表 是 金 鹰 元盛 分 级 债 券基 金 管 理 人金 鹰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管 理 层 的 责任 。 这种责任包括: (1 ) 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 监会”) 发布的有 关 规 定 及 允许 的 基 金 行业 实 务 操 作编 制 财 务 报表 , 并 使 其实 现 公 允 反映 ; (2 ) 设计 、 执 行 和维 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3 页共 110 页 6.2.2 注册 会计 师 的 责任 我 们 的 责 任是 在 执 行 审计 工 作 的 基础 上 对 财 务报 表 发 表 审计 意 见 。 我们 按 照 中 国注 册 会 计 师审 计 准 则 的 规定 执 行 了 审计 工 作 。 中国 注 册 会 计师 审 计 准 则要 求 我 们 遵守 中 国 注 册会 计 师 职 业道 德 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 计 工 作 涉及 实 施 审 计程 序 , 以 获取 有 关 财 务报 表 金 额 和披 露 的 审 计证 据 。 选 择的 审 计 程 序取 决 于 注 册 会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于 舞 弊 或 错误 导 致 的 财务 报 表 重 大错 报 风 险 的评 估 。 在 进行 风 险 评 估 时 , 注册 会 计 师 考虑 与 财 务 报表 编 制 和 公允 列 报 相 关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当 的 审 计 程序 , 但 目 的 并 非 对内 部 控 制 的有 效 性 发 表意 见 。 审 计工 作 还 包 括评 价 管 理 层选 用 会 计 政策 的 恰 当 性和 作 出 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2.3 审计 意见 我 们 认 为 ,金 鹰 元 盛 分级 债 券 基 金财 务 报 表 在所 有 重 大 方面 按 照 企 业会 计 准 则 和在 财 务 报 表附 注 中 所 列 示的 中 国 证 监会 发 布 的 有关 规 定 及 允许 的 基 金 行业 实 务 操 作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了 金 鹰 元盛分级债券基金 2015 年 5 月 4 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 基金 转型前一日) 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龚静伟


邵先取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众环海华 大厦 2-9 层 2016 年 3 月 25 日 § 7


年 度 财务 报 表 7.1


金 鹰 元 盛 分 级 债券 型 发 起 式证 券 投 资 基金 7.1.1 资产 负债 表 会计主体: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 年 5 月 4 日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4 页共 110 页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7.1.4.7.1


233,936,470.21 4,060,756.93 结算备付金


16,778,033.76 101,894,980.96 存出保证金


165,821.11 57,530.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4.7.2 401,532,464.90 2,106,070,341.17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01,532,464.90 2,106,070,341.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1.4.7.4


533,000,000.00 75,000,232.5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1.4.7.5 9,357,384.27 58,764,554.3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194,770,174.25 2,345,848,396.53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14,999,800.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31,935,998.61 -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5 页共 110 页 应付赎回款


25,918,189.73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89,527.59 614,371.96 应付托管费


197,007.87 175,534.83 应付销售服务费


394,015.76 351,069.72 应付交易费用 7.1.4.7.7


4,167.35 1,589.86 应交税费


434,630.88 434,630.88 应付利息


- 917,793.2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1.4.7.8 460,306.00 480,000.00 负债合计


160,033,843.79 1,317,974,790.99 所 有 者 权益:


- - 实收基金 7.1.4.7.9 986,986,994.26 1,010,708,249.78 未分配利润 7.1.4.7.10 47,749,336.20 17,165,355.76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1,034,736,330.46 1,027,873,605.54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总计


1,194,770,174.25 2,345,848,396.53 7.1.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5 月 4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2,893,539.81 332,903,144.58 1. 利息收入


27,503,731.46 207,441,356.3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4.7.11 420,851.96 1,185,069.60 债券利息收入


23,592,737.04 206,019,806.5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490,142.46 236,480.19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6 页共 110 页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 列)


22,874,677.33 -21,434,073.2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1.4.7.13 .1 22,874,677.33 -21,434,073.2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 填列) 7.1.4.7.16


-7,484,868.98 146,895,861.46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 填列)


- - 减 : 二 、费用


10,112,625.16 117,788,692.56 1 .管理人报 酬 7.1.4.10.2 .1 2,488,708.25 7,380,705.12 2 .托管费 7.1.4.10.2 .2 711,059.48 2,108,772.87 3 .销售服务 费


1,422,119.01 4,217,545.71 4 .交易费用 7.1.4.7.18 12,127.68 18,646.75 5 .利息支出


5,312,306.46 103,601,136.6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312,306.46 103,601,136.66 6 .其他费用 7.1.4.7.19 166,304.28 461,885.45 三 、 利润 总额 ( 亏损 总额 以 “- ”号填 列) 32,780,914.65 215,114,452.0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 ”号填列)


32,780,914.65 215,114,452.02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7 页共 110 页 7.1.3 所有 者权 益 ( 基金净 值 ) 变动表 会计主体: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010,708,249.78 17,165,355.76 1,027,873,605.54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32,780,914.65 32,780,914.6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23,721,255.52 -2,196,934.21 -25,918,189.73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款 -23,721,255.52 -2,196,934.21 -25,918,189.7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986,986,994.26 47,749,336.20 1,034,736,330.46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266,397,831.61 -185,115,651.89 1,081,282,179.72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8 页共 110 页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215,114,452.02 215,114,452.02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255,689,581.83 -12,833,444.37 -268,523,026.20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7,369,034.55 993,376.85 18,362,411.40 2. 基金赎回款 -273,058,616.38 -13,826,821.22 -286,885,437.60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010,708,249.78 17,165,355.76 1,027,873,605.5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 ,财 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君 7.1.4 报表 附注 7.1.4.1 基金基 本 情 况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 “ 中国 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3 】13 号《关 于核准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募 集 的 批 复》 的 核 准 ,由 金 鹰 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依 照 《 中华 人 民 共 和国 证 券 投 资基 金 法 》 、 《 证 券投 资 基 金 销 售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基 金 运 作 管理 办 法 》 、 《 金 鹰 元 盛 分级 债 券 型 发起 式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开募集。 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 本基金的名称为 “ 金 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元盛 A 、 元盛 B 两级份额。 首次设 立募集资金为 3,169,732,923.27 元, 其中元盛 A 募集资金 2,218,800,266.48 元;元盛 B 募集资金 950,932,656.79 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461,985.28 元,合计为 3,170,194,908.55 元, 按 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计算,折合基金份额为 3,170,194,908.55 份,业经 立信会计师事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9 页共 110 页 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于 2013 年 5 月 2 日 正 式 生 效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3,170,194,908.55 份, 其中 元盛 A 的份额为 2,219,127,187.10 份; 元盛 B 的份 额 为 951,067,721.45 份。 根据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于基金合同生 效日后 2 年 , 即 2015 年 5 月 4 日 (如 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届满。 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发 布《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之元盛 B 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向深 圳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之元盛 B 的基金份额上市 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5]171 号 )的同意。 元盛 B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进行基金份额权 益登记,2015 年 5 月 4 日终止 上市。 本基金在封闭 期届满后, 按照基金合同在封闭期内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约定分别对元盛 A 和元盛 B 份额计算 封闭 期 末 基 金 份额 净 值 , 并以 各 自 的 份额 净 值 为 基础 , 按 照 本基 金 的 基 金份 额 净 值 转换 为 同 一 上市 开 放 式基金(LOF) 的 份 额 。 基 金 份 额 转 换 完 成 后 , 本 基 金 更 名 为 “ 金 鹰 元 盛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 F) ” 。 根 据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证 券 投 资 基金 法 》 和 《金 鹰 元 盛 分级 债 券 型 发起 式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合 同 》 的 有 关规 定 , 本 基金 可 投 资 于固 定 收 益 类金 融 工 具 ,包 括 国 债 、央 行 票 据 、金 融 债 、 次级 债 、 企业债、 公司债、 可 转债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资产支持证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 短期融资券、 债 券 回 购 、 银行 存 款 等 固定 收 益 类 品种 , 以 及 法律 法 规 或 中国 证 监 会 允许 基 金 投 资的 其 他 固 定收 益 证 券品种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 金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 80% , 其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为维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 元盛 A 的开放日或基金合同生效后 2 年期届满日 之前的 4 个 工作日起至元盛 A 的开放日 (含) 或基 金合同生效后 2 年期届 满日 (含) 止, 以及本基金转型为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并开放申购赎回之后, 持有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在 其他 时段,本基金持有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可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7.1.4.2 会计报 表 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并于 2014 年 7 月修 改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和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 下合称 “ 企业 会计准则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和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0 页共 110 页 7.1.4.3 遵循企 业 会 计准则 及 其 他有关 规 定 的声明 本基金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 5 月 4 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1.4.4 重要会 计 政 策和会 计 估 计 7.1.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止。 7.1.4.4.2 记账 本 位 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1.4.4.3 金融 资 产 和金融 负 债 的分类 (1) 金融资产分类 金 融 资 产 应当 在 初 始 确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且 其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 金融 资 产 、 持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收 款 项 , 以及 可 供 出 售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分类 取 决 于 本基 金 对 金 融资 产 的 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 基 金 将 持有 的 股 票 投资 、 债 券 投资 和 衍 生 工具 ( 主 要 系权 证 投 资 )于 初 始 确 认时 划 分 为 以公 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资 产。 除 衍 生 工具 所 产 生 的金 融 资 产 在资 产 负 债 表中 以 衍 生 金 融 资 产列 示 外 ,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公 允价 值 变 动 计入 损 益 的 金融 资 产 在 资产 负 债 表 中以 交 易 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将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金 融 负 债 应当 在 初 始 确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且 其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 金融 负 债 和 其他 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1.4.4.4 金融 资 产 和金融 负 债 的初始 确 认 、后续 计 量 和终止 确 认 基 金 初 始 确认 金 融 资 产或 金 融 负 债, 应 当 按 照取 得 时 的 公允 价 值 作 为初 始 确 认 金额 。 划 分 为以 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资产 的 股 票 投资 、 债 券 投资 等 , 以 及不 作 为 有 效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金融 工 具 , 相关 的 交 易 费用 在 发 生 时计 入 当 期 损益 。 对 于 本基 金 的 其 他金 融 资 产 和其 他 金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1 页共 110 页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 持 有 以 公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资 产期 间 取 得 的利 息 或 现 金股 利 , 应 当确 认 为 当 期 收益 。 每 日 ,本 基 金 将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资产 或 金 融 负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 对 于 本基 金 的 其 他金 融 资 产 和其 他 金 融 负债 , 采 用 实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 置 该 金 融资 产 或 金 融负 债 时 , 其公 允 价 值 与初 始 入 账 金额 之 间 的 差额 应 确 认 为投 资 收 益 ,其 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 收 取 该 金融 资 产 现 金流 量 的 合 同权 利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产 已 转 移 ,且 符 合 金 融资 产 转 移 的终 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转移, 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 (转入方) 。 本 基 金 已 将金 融 资 产 所有 权 上 几 乎所 有 的 风 险和 报 酬 转 移给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该 金 融 资 产;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所 有 权 上 几乎 所 有 的 风险 和 报 酬 的, 不 终 止 确认 该 金 融 资产 。 本 基 金既 没 有 转 移也 没 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 止 确 认 该金 融 资 产 ;未 放 弃 对 该金 融 资 产 控制 的 , 按 照其 继 续 涉 入所 转 移 金 融资 产 的 程 度确 认 有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 入 股 票 于成 交 日 确 认为 股 票 投 资, 股 票 投 资成 本 按 成 交日 应 支 付 的全 部 价 款 扣除 交 易 费 用入 账。 因 股 权 分 置改 革 而 获 得非 流 通 股 股东 支 付 的 现金 对 价 , 于股 权 分 置 改革 方 案 实 施后 的 股 票 复牌 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 入 证 券 交易 所 交 易 的债 券 于 成 交日 确 认 为 债券 投 资 。 债券 投 资 成 本按 成 交 日 应支 付 的 全 部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 入 未 上 市债 券 和 银 行间 同 业 市 场交 易 的 债 券于 成 交 日 确认 为 债 券 投资 。 债 券 投资 成 本 , 按成 交总额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 资成本。 买 入 零 息 债券 视 同 到 期一 次 性 还 本付 息 的 附 息债 券 , 根 据其 发 行 价 、到 期 价 和 发行 期 限 计 算应 收利息,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2 页共 110 页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 入 权 证 于成 交 日 确 认为 权 证 投 资。 权 证 投 资成 本 , 按 成交 日 应 支 付的 全 部 价 款扣 除 交 易 费用 后入账。 配 股 权 证 及由 股 权 分 置改 革 而 被 动获 得 的 权 证, 在 确 认 日记 录 所 获 分配 的 权 证 数量 , 该 类 权证 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 购 新 发 行的 分 离 交 易可 转 债 于 获得 日 , 按 可分 离 权 证 公允 价 值 占 分离 交 易 可 转债 全 部 公 允价 值 的 比 例 将购 买 分 离 交易 可 转 债 实际 支 付 全 部价 款 的 一 部分 确 认 为 权证 投 资 成 本, 按 实 际 支付 的 全 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 、(3) 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基 金 持 有 的回 购 协 议 (封 闭 式 回 购) 以 成 本 列示 , 按 实 际利 率 ( 当 实际 利 率 与 合同 利 率 差 异较 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 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1.4.4.5 金融 资 产 和金融 负 债 的估值 原 则 本基金目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和方法如下: 1 、股票估值 原则和方法 (1 )上市流 通股票的估值 上 市 流 通 股票 按 估 值 日其 所 在 证 券交 易 所 的 收盘 价 估 值 ;估 值 日 无 交易 的 , 且 最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未上市 股票的估值 送 股 、 转 增股 、 配 股 和公 开 增 发 新股 等 发 行 未上 市 的 股 票, 按 估 值 日在 交 易 所 挂牌 的 同 一 股票 的 收 盘 价 估值 ; 估 值 日无 交 易 的 ,且 最 近 交 易日 后 经 济 环境 未 发 生 重大 变 化 , 以最 近 交 易 日的 收 盘 价 估 值 ; 如最 近 交 易 日后 经 济 环 境发 生 了 重 大变 化 的 , 可参 考 类 似 投资 品 种 的 现行 市 价 及 重大 变 化 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3 页共 110 页 首 次 发 行 未上 市 的 股 票, 采 用 估 值技 术 确 定 公允 价 值 , 在估 值 技 术 难以 可 靠 计 量的 情 况 下 ,按 成本估值。 (3 )长期停 牌股票的估值 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 %以上的, 本基金根据 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 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 市盈率法等估值技 术进行估值。 (4 )有明确 锁定期股票的估值 首 次 公 开 发行 有 明 确 锁定 期 的 股 票, 同 一 股 票在 交 易 所 上市 后 , 按 交易 所 上 市 的同 一 股 票 的收 盘价估值; 非公开发行且处于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2 、固定收益 证券的估值原则和方法 (1 ) 交 易所市 场 上 市 交易 或 挂 牌 转让 的 固 定 收益 品 种 ( 另有 规 定 的 除外 ) , 选 取 第三 方 估 值 机 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 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2 ) 交易所 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 收 利 息 后 得到 的 净 价 进行 估 值 ; 估值 日 没 有 交易 的 , 且 最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 环 境 未发 生 重 大 变化 , 按 最 近 交 易 日债 券 收 盘 价减 去 债 券 收盘 价 中 所 含的 债 券 应 收利 息 得 到 的净 价 。 如 最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重大 变 化 的 ,可 参 考 类 似投 资 品 种 的现 行 市 价 及重 大 变 化 因素 , 调 整 最近 交 易 市 价, 确 定 公允价格。 (3 ) 交易所 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 ) 交易所 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 ) 银行间 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 行估值。 (6 )对银行 间市场 未 上 市 , 且 第 三 方 估 值 机 构 未 提 供 估 值 价 格 的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 按 成 本 估 值 。 (7 )同一债 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 、权证估值 原则和方法 认沽/ 认购权证的估值, 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 上市交易的认沽/ 认购权证按估值 日 的 最 近 交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估 值 ; 如最 近 交 易 日后 经 济 环 境发 生 了 重 大变 化 的 , 可参 考 类 似 投资 品 种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未上市交易的认沽/ 认购权证采用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4 页共 110 页 估 值 技 术 确定 公 允 价 值, 在 估 值 技术 难 以 可 靠计 量 的 情 况下 , 按 成 本估 值 ; 停 止交 易 、 但 未行 权 的 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 、股指期货 估值原则和方法 股 指 期 货 合约 , 一 般 以估 值 当 日 股指 期 货 的 结算 价 进 行 估值 , 估 值 当日 无 结 算 价的 , 且 最 近交 易 日 后 经 济环 境 未 发 生重 大 变 化 的, 采 用 最 近交 易 日 结 算价 估 值 。 当日 结 算 价 及结 算 规 则 以《 中 国 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为准。如法律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其他资产 的估值原则和方法 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约定进行估值。 6 、 在任何情 况下, 基金管理人采用上述 1-5 项规 定的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 用 了 适 当 的估 值 方 法 。但 是 , 如 果基 金 管 理 人有 充 足 的 理由 认 为 按 上述 方 法 对 基金 财 产 进 行估 值 不 能 客 观 反 映其 公 允 价 值的 , 基 金 管理 人 可 在 综合 考 虑 市 场成 交 价 、 市场 报 价 、 流动 性 、 收 益率 曲 线 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7 、国家有最 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7.1.4.4.6 金融 资 产 和金融 负 债 的抵销 当 本 基 金 具有 抵 销 已 确认 金 融 资 产和 金 融 负 债的 法 定 权 利, 且 该 种 法定 权 利 现 在是 可 执 行 的, 同 时 本 基 金计 划 以 净 额结 算 或 同 时变 现 该 金 融资 产 和 清 偿该 金 融 负 债时 , 金 融 资产 和 金 融 负债 以 相 互 抵 销 后 的金 额 在 资 产负 债 表 内 列示 。 除 此 以外 , 金 融 资产 和 金 融 负债 在 资 产 负债 表 内 分 别列 示 , 不予相互抵销。 7.1.4.4.7 实收 基 金 实 收 基 金 为对 外 发 行 的基 金 份 额 总额 所 对 应 的金 额 。 由 于申 购 和 赎 回引 起 的 实 收基 金 份 额 变动 分 别 于 基 金申 购 确 认 日及 基 金 赎 回确 认 日 确 认。 上 述 申 购和 赎 回 分 别包 括 基 金 转换 所 引 起 的转 入 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1.4.4.8 损益 平 准 金 损 益 平 准 金包 括 已 实 现平 准 金 和 未实 现 平 准 金。 已 实 现 平准 金 指 在 申购 或 赎 回 基金 份 额 时 ,申 购 或 赎 回 款项 中 包 含 的按 累 计 未 分配 的 已 实 现损 益 占 基 金净 值 比 例 计算 的 金 额 。未 实 现 平 准金 指 在 申 购 或 赎 回基 金 份 额 时, 申 购 或 赎回 款 项 中 包含 的 按 累 计未 实 现 损 益占 基 金 净 值比 例 计 算 的金 额 。 损益平准金 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 损) 。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5 页共 110 页 7.1.4.4.9 收入/( 损失) 的确 认 和 计量 1 、 存款利息 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 议 规 定 的 利率 及 持 有 期重 新 计 算 存款 利 息 收 入, 并 根 据 提前 支 取 所 实际 收 到 的 利息 收 入 与 账面 已 确 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 债券利息 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 逐日计提; 3 、 资产支持 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 提; 4 、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 股票投资 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 账; 6 、 债券投资 收益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的差额入 账; 7 、衍生工具 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 利收益 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 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 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 他 收入 在 主 要 风险 和 报 酬 已经 转 移 给 对方 , 经 济 利益 很 可 能 流入 且 金 额 可以 可 靠 计 量的 时候确认。 7.1.4.4.10 费用 的 确 认和计 量 1 、基金管理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基金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 的年费率 逐日计提; 4 、 卖出回购 证券支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如果影响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6 页共 110 页 7.1.4.4.11 基金 的 收 益分配 政 策 1. 本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 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不进行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2. 本基金转型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 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 收益分 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 于 一 定 金 额, 不 足 以 支付 银 行 转 账或 其 他 手 续费 用 时 , 基金 注 册 登 记机 构 可 将 投资 人 的 现 金红 利 按 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本基金 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 利润的 80% ; (4 ) 本基金 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 利 按 除 权后 的 单 位 净值 自 动 转 为基 金 份 额 进行 再 投 资 ;若 投 资 人 不选 择 , 本 基金 默 认 的 收益 分 配 方 式 是 现 金分 红 ; 投 资者 在 不 同 销售 机 构 的 不同 交 易 账 户可 选 择 不 同的 分 红 方 式; 但 场 内 转入 、 申 购 和 上 市 交易 的 基 金 份额 的 分 红 方式 为 现 金 分红 , 投 资 者不 能 选 择 其他 的 分 红 方式 , 具 体 收益 分 配 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5 ) 分红权 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 额享受当次分红; (6 ) 基 金红利 发 放 日 距离 收 益 分 配基 准 日 ( 即可 供 分 配 利润 计 算 截 止日 ) 的 时 间不 得 超 过 15 个工作日; (7 ) 基金收 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1.4.4.12 分部 报 告 本基金无分部报告。 7.1.4.4.13 其他 重 要 的会计 政 策 和会计 估 计 根 据 本 基 金的 估 值 原 则和 中 国 证 监会 允 许 的 基金 行 业 估 值实 务 操 作 ,本 基 金 确 定以 下 类 别 股票 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 易 所 上 市的 股 票 , 若出 现 重 大 事项 停 牌 或 交易 不 活 跃( 包括 涨 跌 停 时的 交 易 不 活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7 页共 110 页 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 数 收 益法、市盈率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 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之 附件《非公 开发行有明 确 锁 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 行 股 票 的 初始 投 资 成 本, 按 估 值 日证 券 交 易 所挂 牌 的 同 一股 票 的 市 场交 易 收 盘 价估 值 ; 若 在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的同 一 股 票 的市 场 交 易 收盘 价 高 于 非公 开 发 行 股票 的 初 始 投资 成 本 , 按锁 定 期 内 已经 过 交 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 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采 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 值 。 本 基 金 持 有的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债 券按 现 金 流 量折 现 法 估 值, 具 体 估 值模 型 、 参 数及 结 果 由 中央 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 对 于 在 证券 交 易 所 上市 或 挂 牌 转让 的 固 定 收益 品 种( 可 转换 债 券 、 资产 支 持 证 券和 私 募 债 券 除外) ,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1.4.5 会计政 策 和 会计估 计 变 更以及 差 错 更正的 说 明 7.1.4.5.1 会计 政 策 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1.4.5.2 会计 估 计 变更的 说 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 鉴 于 其 交 易量 和 交 易 频率 不 足 以 提供 持 续 的 定价 信 息 , 本基 金 本 报 告期 内 改 为 采用 中 证 指 数有 限 公 司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 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1.4.5.3 差错 更 正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7.1.4.6 税项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8 页共 110 页 1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 号 文 《关于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率的 通知》 的规定,自 2007 年 5 月 30 日起,调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1‰ 调 整为 3‰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 分置 改 革 过 程中 因 非 流 通股 股 东 向 流通 股 股 东 支付 对 价 而 发生 的 股 权 转让 , 暂 免征收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 的规 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 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 税调整为单边征税, 由出让方按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 受让方不再征收, 税率不变; 2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 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 ,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债券发 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12 】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财税字[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证券 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 的,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9 页共 110 页 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 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财税字[2015]101 号文 《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证券 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 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 2015 年 9 月 8 日之后的,股息红利 所得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 7.1.4.7 重要财 务 报 表项目 的 说 明 7.1.4.7.1 银行 存 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33,936,470.21 4,060,756.93 定期存款 - - 存款期限 3 个月-1 年 - - 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233,936,470.21 4,060,756.93 7.1.4.7.2 交易 性 金 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交所黄 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304,951,031.38 309,716,474.90 4,765,443.52 银行间市场 91,576,012.05 91,815,990.00 239,977.95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0 页共 110 页 合计 396,527,043.43 401,532,464.90 5,005,421.47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396,527,043.43 401,532,464.90 5,005,421.47 项目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交所黄 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971,649,379.90 1,983,102,218.17 11,452,838.27 银行间市场 121,930,670.82 122,968,123.00 1,037,452.18 合计 2,093,580,050.72 2,106,070,341.17 12,490,290.45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093,580,050.72 2,106,070,341.17 12,490,290.45 7.1.4.7.3 衍生 金 融 资产/ 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 负债。 7.1.4.7.4 买入 返 售 金融资 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533,000,000.00 - 合计 533,000,000.00 - 项目 上年度末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1 页共 110 页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银行间市场 75,000,232.50 - 合计 75,000,232.50 - 7.1.4.7.5 应收 利 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50,573.83 1,722.11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53,755.92 45,853.97 应收债券利息 9,252,759.16 58,681,298.56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35,653.77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295.36 25.90 合计 9,357,384.27 58,764,554.31 7.1.4.7.6 其他 资 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资产。 7.1.4.7.7 应付 交 易 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4,167.35 1,589.86 合计 4,167.35 1,589.86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资产。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2 页共 110 页 7.1.4.7.8 其他 负 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审计费 71,006.04 53,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368,916.84 367,000.00 预提上市年费 20,383.12 60,000.00 合计 460,306.00 480,000.00 7.1.4.7.9 实收 基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4 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14,829,082.74 1,010,708,249.78 - 基金份额折算调整 45,267,506.81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 ”号填列) -25,360,264.00 -23,721,255.52 本期末 1,034,736,325.55 986,986,994.26 注:1 、 根据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 A 赎回结果的公告》 ,2015 年 4 月 30 日为元 盛 A 的基金份额开放赎回日,元盛 A 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 25,360,264.00 份。 2 、 根据 《金 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折算和转换结果的 公告》 ,2015 年 5 月 4 日 , 元盛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280822 元, 据此 计算的元盛 A 的折算比例 为 1.02280822 ,折算后, 元盛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 1 份元盛 A 相应增加至 1.02280822 份, 折算前, 元盛 A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8,401,097.29 份, 折算后, 元盛 A 对应 的元盛债券基金份额总额为 39,276,957.93 份; 元 盛 B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667559 元, 据此计算的元盛 B 的折 算比例为 1.04667559 ,元 盛 B 的基金 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基金份额持 有人原来持有的每 1 份 元盛 B 相应 增加至 1.04667559 份,折 算前,元盛 B 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 951,067,721.45 份, 折算后 , 元盛 B 对 应的元盛债券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995,459,367.62 份。 各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元盛 A 、元盛 B 经 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3 页共 110 页 7.1.4.7.10 未分 配 利 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7,954,369.66 65,119,725.42 17,165,355.76 本期利润 40,265,783.63 -7,484,868.98 32,780,914.6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 -786,186.18 -1,410,748.03 -2,196,934.21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786,186.18 -1,410,748.03 -2,196,934.2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8,474,772.21 56,224,108.41 47,749,336.20 7.1.4.7.11 存款 利 息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09,966.14 112,208.1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0.00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10,291.93 1,070,492.58 其他 593.89 2,368.83 合计 420,851.96 1,185,069.60 7.1.4.7.12 股票 投 资 收益 7.1.4.7.12.1 股 票 投 资收益 项 目 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差价收益。 7.1.4.7.12.2 股 票 投 资收益 ——买 卖股 票 差 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差价收益。 7.1.4.7.13 债券 投 资 收益 7.1.4.7.13.1 债 券 投 资收益 项 目 构成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4 页共 110 页





























单 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4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 ——买卖债券 (债转股及债券 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22,874,677.33 -21,434,073.26 债券投资收益 ——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 ——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22,874,677.33 -21,434,073.26 7.1.4.7.13.2 债 券 投 资收益 ——买 卖债 券 差 价收入











单 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4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日 卖出债券 (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交总 额 2,039,191,615.01 2,762,842,528.49 减: 卖出债券 (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 本总额 1,962,386,568.51 2,708,508,182.37 减:应收利息总额 53,930,369.17 75,768,419.38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22,874,677.33 -21,434,073.26 7.1.4.7.14 衍生 工 具 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1.4.7.15 股利 收 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股利收益。 7.1.4.7.16 公允 价 值 变动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4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1. 交易性金融 资产 -7,484,868.98 146,895,861.46 —— 股票投资 - - —— 债券投资 -7,484,868.98 146,895,861.46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5 页共 110 页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基金投资 - - —— 贵金属投资 - - —— 其他 - - 2. 衍生工具 - - —— 权证投资 - - 3. 其他 - - 合计 -7,484,868.98 146,895,861.46 7.1.4.7.17 其他 收 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收入。 7.1.4.7.18 交易 费 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4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7,915.18 12,357.55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4,212.50 6,289.20 合计 12,127.68 18,646.75 7.1.4.7.19 其他 费 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4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审计费用 18,006.04 53,000.00 信息披露费 101,916.84 300,000.00 银行汇划费 7,815.64 12,125.45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18,182.64 36,360.00 上市费 20,383.12 60,000.00 其他 - 400.00 合计 166,304.28 461,885.45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6 页共 110 页 7.1.4.7.20 分部 报 告 本基金无分部报告。 7.1.4.8 或有事 项 、 资产负 债 表 日后事 项 的 说明 7.1.4.8.1 或有 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1.4.8.2 资产 负 债 表日后 事 项 元盛 B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进行基金份额权益登记,2015 年 5 月 4 日终止 上市。 本基金在封闭 期届满后, 按照基金合同在封闭期内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约定分别对元盛 A 和元盛 B 份额计算 封闭 期 末 基 金 份额 净 值 , 并以 各 自 的 份额 净 值 为 基础 , 按 照 本基 金 的 基 金份 额 净 值 转换 为 同 一 上市 开 放 式基金(LOF) 的份额。 7.1.4.9 关联方 关 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7.1.4.10 本 报告 期 及 上年度 可 比 期间的 关 联 方交易 7.1.4.10.1 通过 关 联 方交易 单 元 进行的 交 易 7.1.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1.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1.4.10.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1.4.10.1.4 债 券 回 购交易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7 页共 110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1.4.10.1.5 应 支 付 关联方 的 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1.4.10.2 关联 方 报 酬 7.1.4.10.2.1 基 金 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 4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488,708.25 7,380,705.1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23,447.88 1,471,470.93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 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管理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 个 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托管人协商解决。 7.1.4.10.2.2 基 金 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 4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11,059.48 2,108,772.87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托管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8 页共 110 页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托管人协商解决。


7.1.4.10.2.3 销 售 服 务费





单位: 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4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344,819.1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16,670.1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786,151.72 合计 1,147,641.02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1,287,032.0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61,095.3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383,800.55 合计 1,731,927.96 注: 本基金 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4% 的年费率计提。 基金销 售服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年销售服务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 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9 页共 110 页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 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7.1.4.10.3 与关 联 方 进行银 行 间 同业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市场交易。 7.1.4.10.4 各关 联 方 投资本 基 金 的情况 7.1.4.10.4.1 报 告 期 内基金 管 理 人运用 固 有 资金投 资 本 基金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4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元盛A 元盛B 元盛A 元盛B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2013 年 5 月 2 日 )持有 的基 金份额 5,000,675.00 - 5,000,675.00 - 期 初 持 有 的 基 金份额 5,346,194.20 - 5,114,114.97 - 期间申购/ 买入 总份额 - - - - 期 间 因 拆 分 变 动份额 121,937.14 - 232,079.23 - 减 : 期 间 赎 回/ 卖出总份额 - - - - 期 末 持 有 的 基 金份额 5,468,131.34 - 5,346,194.20 - 期 末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占 基 金 总份额比例 13.92% - 8.38% -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0 页共 110 页 7.1.4.10.4.2 报 告 期 末除基 金 管 理人之 外 的 其他关 联 方 投资本 基 金 的情况 元盛 B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元盛 B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元盛 B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4,187,267.57 0.42% 4,000,540.00 0.39% 7.1.4.10.5 由关 联 方 保管的 银 行 存款余 额 及 当期产 生 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4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33,936,470.21 109,966.14 4,060,756.93 112,208.19 注: 本基金 2015 年 5 月 4 日 (转型日) 期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16,778,033.76 元,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 05 月 04 日产生 的利息收入为 310,291.93 元,上年度 期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101,894,980.96 元,上年度利息收入为 1,070,492.58 元。 7.1.4.10.6 本基 金 在 承销期 内 参 与关联 方 承 销证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1.4.11 期 末(2015 年 5 月 4 日) 本基 金 持 有的流 通 受 限证券 7.1.4.11.1 因认 购 新 发/ 增发 证 券 而于期 末 持 有的流 通 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1.4.11.2 期末 持 有 的暂时 停 牌 等流通 受 限 股票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1 页共 110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1.4.11.3 期末 债 券 正回购 交 易 中作为 抵 押 的债券 7.1.4.11.3.1 银 行 间 市场债 券 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止, 无银 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故不存在 作为抵押的债券。 7.1.4.11.3.2 交 易 所 市场债 券 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止, 无交 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故不存在 作为抵押的债券。 7.1.4.12 金 融工 具 风 险及管 理 本 基 金 在 日常 经 营 活 动中 涉 及 的 风险 主 要 包 括信 用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及 市 场 风 险等 。 基 金 成立 以 来 , 本 基金 管 理 人 坚持 一 切 从 规范 运 作 、 防范 风 险 、 保护 基 金 持 有人 利 益 出 发, 依 照 公 司内 部 控 制 的 整 体 要求 , 致 力 于内 控 机 制 的建 立 和 完 善, 公 司 内 部管 理 制 度 及业 务 规 范 流程 的 制 定 和完 善 , 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有效防范, 以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 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 7.1.4.12.1 风险 管 理 政策和 组 织 架构 保 证 公 司 规范 化 运 作 ,有 效 地 防 范和 化 解 经 营风 险 , 确 保基 金 和 公 司财 务 和 其 他信 息 真 实 、准 确 、 完 整 、及 时 , 从 而最 大 程 度 地保 护 基 金 持 有 人 的 合 法权 益 , 本 基金 管 理 人 奉行 全 面 风 险管 理 体 系的建设,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各项管理制度: (1 )风险管 理控制制度 风 险 控 制 制度 由 总 则 、风 险 控 制 的目 标 和 原 则、 风 险 控 制的 机 构 设 置、 风 险 控 制的 程 序 、 风险 类型的界定、 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 险 控 制 的具 体 制 度 主要 包 括 投 资风 险 管 理 制度 、 交 易 风险 控 制 制 度、 财 务 风 险控 制 制 度 、公 司 资 产 管 理制 度 等 业 务风 险 控 制 制度 , 以 及 岗位 分 离 制 度、 业 务 空 间隔 离 制 度 、作 业 规 则 、岗 位 职 责、反馈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员 工行为守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2 )投资管 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包括研究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基金交易管理制度等。 制 订 研 究 业务 管 理 制 度的 目 的 是 保持 研 究 工 作的 独 立 、 客观 。 研 究 业务 管 理 制 度包 括 : 建 立严 密 的 研 究 工作 业 务 流 程, 形 成 科 学、 有 效 的 研究 方 法 ; 根据 基 金 合 同要 求 , 在 充分 研 究 的 基础 上 建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2 页共 110 页 立 和 维 护 投资 对 象 备 选库 ; 建 立 研究 与 投 资 的业 务 交 流 制度 , 保 持 通畅 的 交 流 渠道 ; 建 立 研究 报 告 质量评价体系。 制 订 投 资 决策 业 务 管 理制 度 的 目 的是 严 格 遵 守法 律 法 规 的有 关 规 定 ,确 保 基 金 的投 资 符 合 基金 合 同 所 规 定的 投 资 目 标、 投 资 范 围 、 投 资 策 略、 投 资 组 合和 投 资 限 制等 要 求 。 投资 决 策 业 务管 理 制 度 包 括 投 资决 策 授 权 制度 ; 投 资 决策 支 持 制 度, 重 要 投 资要 有 详 细 的研 究 报 告 和风 险 分 析 支持 ; 投 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投资管理业绩评价制度等。 制 订 基 金 交易 管 理 制 度的 目 的 是 保证 基 金 投 资交 易 的 安 全、 有 效 、 公平 。 基 金 交易 管 理 制 度包 括 基 金 交 易的 集 中 交 易制 度 ; 交 易监 测 、 预 警、 反 馈 机 制; 投 资 指 令审 核 制 度 ;投 资 指 令 公平 分 配 制度;交易记录保管制度;交易绩效评价制度等。 (3 )监察稽 核制度 公 司 设 立 督察 长 , 负 责监 察 稽 核 工作 , 督 察 长由 总 经 理 提名 , 经 董 事会 聘 任 , 对董 事 会 负 责,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除 应 当 回 避的 情 况 外 ,督 察 长 可 以列 席 公 司 相关 会 议 , 调阅 公 司 相 关档 案 , 就 内部 控 制 制 度的 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 督 察 长 应 当定 期 和 不 定期 向 董 事 会报 告 公 司 内部 控 制 执 行情 况 , 董 事会 应 当 对 督察 长 的 报 告进 行审议。 公 司 设 立 监察 稽 核 部 门, 具 体 执 行监 察 稽 核 工作 。 公 司 明确 规 定 了 监察 稽 核 部 门及 内 部 各 岗位 的 具 体 职 责, 严 格 审 查监 察 稽 核 人员 的 专 业 任职 条 件 , 配备 了 充 足 的合 格 的 监 察稽 核 人 员 ,明 确 规 定了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 察 稽 核 制度 包 括 检 查公 司 各 业 务部 门 和 工 作人 员 是 否 遵守 法 律 、 法规 、 规 章 的有 关 规 定 ;检 查 公 司 各 业务 部 门 和 工作 人 员 对 公司 内 部 控 制制 度 、 各 项管 理 制 度 、业 务 规 章 的执 行 情 况 ;对 公 司 各部门作业流程的遵守合规性和有效性的检查、监督、评价及建议等。 本 基 金 的 基金 管 理 人 对于 金 融 工 具的 风 险 管 理方 法 主 要 是通 过 定 性 分析 和 定 量 分析 的 方 法 去估 测 各 种 风 险产 生 的 可 能损 失 。 从 定性 分 析 的 角度 出 发 , 判断 风 险 损 失的 严 重 程 度和 出 现 同 类风 险 损 失 的 频 度 。而 从 定 量 分析 的 角 度 出发 , 根 据 本基 金 的 投 资目 标 , 结 合基 金 资 产 所运 用 金 融 工具 特 征 通 过 特 定 的风 险 量 化 指标 、 模 型 ,日 常 的 量 化报 告 , 确 定风 险 损 失 的限 度 和 相 应置 信 程 度 ,及 时 可 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1.4.12.2 信用 风 险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3 页共 110 页 信 用 风 险 是指 基 金 在 交易 过 程 中 因交 易 对 手 未履 行 合 约 责任 , 或 者 基金 所 投 资 证券 之 发 行 人出 现 违 约 、 拒绝 支 付 到 期本 息 , 导 致基 金 资 产 损失 和 收 益 变化 的 风 险 。本 基 金 均 投资 于 具 有 良好 信 用 等 级 的 证 券, 且 通 过 分散 化 投 资 以分 散 信 用 风险 。 本 基 金投 资 于 一 家公 司 发 行 的股 票 市 值 不超 过 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且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 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 本 基 金 在 交易 所 进 行 的交 易 均 与 中国 证 券 登 记结 算 有 限 责任 公 司 完 成证 券 交 收 和款 项 清 算 ,因 此 违 约 风 险发 生 的 可 能性 很 小 ; 基金 在 进 行 银行 间 同 业 市场 交 易 前 均对 交 易 对 手进 行 信 用 评估 , 以 控 制 相 应 的信 用 风 险 。本 基 金 的 基金 管 理 人 建立 了 信 用 风险 管 理 流 程, 通 过 对 投资 品 种 信 用等 级 评 估 控 制 证 券发 行 人 的 信用 风 险 , 建立 了 内 部 评级 体 系 , 通过 内 部 评 级与 外 部 评 级相 结 合 的 方法 充 分 评估证券的风险。 7.1.4.12.2.1 按 短 期 信用评 级 列 示的债 券 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 年5 月4 日 上年末 2014 年12月31 日 A-1 70,802,000.00 0.00 A-1 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70,802,000.00 0.00 注:本统计数据未包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7.1.4.12.2.2 按 长 期 信用评 级 列 示的债 券 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 年5 月4 日 上年末 2014 年12月31 日 AAA 125,157,580.00 215,365,609.17 AAA 以下 205,572,884.90 1,890,704,732.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330,730,464.90 2,106,070,341.17 注:本统计数据未包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4 页共 110 页 7.1.4.12.3 流动 性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是 指 基 金 所持 金 融 工 具变 现 的 难 易程 度 。 本 基金 的 流 动 性风 险 一 方 面来 自 于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 可随 时 要 求 赎回 其 持 有 的基 金 份 额 ,另 一 方 面 来自 于 投 资 品种 所 处 的 交易 市 场 不 活跃 而 带 来 的 变 现 困难 。 本 基 金所 持 证 券 均在 证 券 交 易所 上 市 , 因此 除 部 分 基金 资 产 流 通暂 时 受 限 制不 能 自 由 转 让 的 情况 外 , 其 余均 能 及 时 变现 。 本 基 金所 持 有 的 金融 负 债 的 合约 约 定 到 期日 均 为 一 个月 以 内 且不计息, 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 所有者权益) 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 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 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 基 金 管 理人 每 日 预 测本 基 金 的 流动 性 需 求 ,并 同 时 通 过独 立 的 风 险管 理 部 门 设定 流 动 性 比例 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7.1.4.12.4 市场 风 险 市 场 价 格 风险 是 指 基 金所 持 金 融 工具 的 公 允 价值 或 未 来 现金 流 量 因 除市 场 利 率 和外 汇 汇 率 以外 的 市 场 价 格因 素 变 动 而发 生 波 动 的风 险 。 本 基金 主 要 投 资于 证 券 交 易所 上 市 或 银行 间 同 业 市场 交 易 的固定收益品种,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 7.1.4.12.4.1 利率风险 利 率 风 险 是指 基 金 的 财务 状 况 和 现金 流 量 受 市场 利 率 变 动而 发 生 波 动的 风 险 。 本基 金 持 有 的大 部 分 金 融 资产 和 金 融 负债 不 计 息 ,因 此 本 基 金的 收 入 及 经营 活 动 的 现金 流 量 在 很大 程 度 上 独立 于 市 场 利 率 变 化。 本 基 金 的生 息 资 产 主要 为 银 行 存款 、 结 算 备付 金 等 。 本基 金 管 理 人每 日 对 本 基金 面 临 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7.1.4.12.4.1.1 利 率 风 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1 个 月以 内 1 年 以内 1-5 年 5 年 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233,936,470.21 - - - - 233,936,47 0.21 结算备付金 16,778,033.76 - - - - 16,778,033. 76 存出保证金 165,821.11 - - - - 165,821.11 交易性金融资 783880325.08 80,815,000.00 264,842,274.90 55,875,190.00 - 401,532,46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5 页共 110 页 产 4.90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533,000,0 00.0 - - - - 533,000,00 0.00 应收证券清算 款 - - - - - 应收利息


- - - 9,357,384.27 9,357,384.2 7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递延所得税资 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783880325.08 80,815,000.00 264,842,274.90 55,875,190.00 9,357,384.27 1,194,770,1 74.25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 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 款 - - - 131,935,998.6 1 131,935,99 8.61 应付赎回款


- - - 25,918,189.73 25,918,189. 73 应付管理人报 酬 - - - 689,527.59 689,527.59 应付托管费


- - - 197,007.87 197,007.87 应付销售服务 费 - - - 394,015.76 394,015.76 应付交易费用


- - - 4,167.35 4,167.35 应交税费


- - - 434,630.88 434,630.88 应付利息


- - - 58,703.62 58,703.62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 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460,306.00 460,306.00 负债总计


- - - 160,033,843.7 9 160,033,84 3.79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6 页共 110 页 利 率 敏 感 度 缺 口 783880325.08 80,815,000.00 264,842,274.90 55,875,190.00 -150,676,459. 52 1,034,736,3 30.46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以内 1-5 年 5 年 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4,060,756.93 - - - - 4,060,756.9 3 结算备付金 101,894,980.96 - - - - 101,894,98 0.96 存出保证金 57,530.66 - - - - 57,530.66 交易性金融资 产 75000232.50 144,008,440.00 1,024,478,142.3 7 937,583,758.8 0 - 2,106,070,3 41.17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 - 75,000,232. 50 应收利息


- - 58,764,554.31 58,764,554.31 - 应收证券清算 款 - - - - - 资产总计 181013501.05 144,008,440.00 1,024,478,142.3 7 937,583,758.8 0 58,764,554.31 2,345,848,3 96.53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 - - - 1,314,999,800 .50 1,314,999,8 00.50 应付证券清算 款 - - - - - 应付管理人报 酬 - - - 614,371.96 614,371.96 应付托管费


- - - 175,534.83 175,534.83 应付销售服务 费 - - - 351,069.72 351,069.72 应付交易费用


- - - 1,589.86 1,589.86 应交税费


- - - 434,630.88 434,630.88 应付利息


- - - 917,793.24 917,793.24 其他负债


- - - 480,000.00 480,000.00 负债总计


- - - 1,317,974,790 .99 1,317,974,7 90.99 利 率 敏 感 度 缺 口 181013501.05 144,008,440.00 1,024,478,142.3 7 937,583,758.8 0 -1,259,210,23 6.68 1,027,873,6 05.54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7 页共 110 页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 早予以分类。 7.1.4.12.4.1.2 利 率 风 险的敏 感 性 分析 假设 1. 其他变量 不变,只有利率变动通过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减少约 163 减少约 1,396 2. 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增加约 163 增加约 1,396 7.1.4.12.4.2 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外汇风险。 7.1.4.12.4.3 其 他 价 格风险 其 他 价 格 风险 是 指 基 金所 持 金 融 工具 的 公 允 价值 或 未 来 现金 流 量 因 除市 场 利 率 和外 汇 汇 率 以外 的 市 场 价 格因 素 变 动 而发 生 波 动 的风 险 。 本 基金 所 面 临 的其 他 价 格 风险 来 源 于 单个 证 券 发 行主 体 自 身 经 营 情 况或 特 殊 事 项的 影 响 , 也可 能 来 源 于证 券 市 场 整体 波 动 的 影响 。 本 基 金通 过 投 资 组合 的 分 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7.1.4.12.4.3.1 其 他 价 格风险 敞 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401,532,464.90 38.81 2,106,070,341 .17 204.90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8 页共 110 页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合计 401,532,464.90 38.81 2,106,070,341 .17 204.90 7.1.4.12.4.3.2 其 他 价 格风险 的 敏 感性分 析 假设 市场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只有业绩比较基准所对应的市场组合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 变动;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4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比较基准变动+5% 增加约 1,571 增加约 2,506 业绩比较基准变动-5% 减少约 1,571 减少约 2,506 7.1.4.13 有 助于 理 解 和分析 会 计 报表需 要 说 明的其 他 事 项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 值 计量 结 果 所 属的 层 次 , 由对 公 允 价 值计 量 整 体 而言 具 有 重 要意 义 的 输 入值 所 属 的 最低 层 次 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 或 属 于 非 公 开 发行 等 情 况 ,本 基 金 不 会于 停 牌 日 至交 易 恢 复 活跃 日 期 间 、交 易 不 活 跃期 间 及 限 售期 间 将 相 关 股 票 的公 允 价 值 列入 第 一 层 次; 并 根 据 估值 调 整 中 采用 的 不 可 观察 输 入 值 对于 公 允 价 值的 影 响 程 度 , 确 定相 关 股 票 公允 价 值 应 属第 二 层 次 还是 第 三 层 次。 对 于 在 证券 交 易 所 上市 或 挂 牌 转让 的 不 含权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 本基金 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起改 为 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 定收 益 品 种 的 估值 处 理 标 准》 所 独 立 提供 的 估 值 结果 确 定 公 允价 值 , 并 将相 关 债 券 的公 允 价 值 从第 一 层 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7.2


金 鹰 元 盛 债 券 型发 起 式 证 券投 资 基 金 (LOF) 7.2.1 资产 负债 表 会计主体: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9 页共 110 页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7.2.4.7.1 32,437,271.04 结算备付金


14,063,498.36 存出保证金


63,846.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2.4.7.2 735,845,866.3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735,845,866.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2.4.7.4


34,500,217.2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2.4.7.5 15,106,733.8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391,630.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833,409,064.14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10,099,759.85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0 页共 110 页 应付赎回款


1,287.49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2,405.10 应付托管费


92,115.7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4,231.48 应付交易费用 7.2.4.7.7 7,762.90 应交税费


434,630.88 应付利息


58,703.62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2.4.7.8 680,000.19 负债合计


311,880,897.25 所 有 者 权益:


- 实收基金 7.2.4.7.9 461,149,655.44 未分配利润 7.2.4.7.10 60,378,511.45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521,528,166.89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总计


833,409,064.14 7.2.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3,989,322.66 1. 利息收入


25,632,728.2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2.4.7.11 342,618.00 债券利息收入


24,101,003.0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89,107.25 其他利息收入


-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1 页共 110 页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 列)


4,443,908.9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2.4.7.13. 1 4,443,908.9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 填列) 7.2.4.7.16 13,602,333.56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 填列) 7.2.4.7.17 310,351.87 减 : 二 、费用


8,463,734.32 1 .管理人报 酬 7.2.4.10.2. 1 2,698,016.31 2 .托管费 7.2.4.10.2. 2


770,861.85 3 .销售服务 费


1,541,723.65 4 .交易费用 7.2.4.7.18 19,588.17 5 .利息支出


3,126,542.0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126,542.05 6 .其他费用 7.2.4.7.19


307,002.29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号填 列) 35,525,588.3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 ”号填列)


35,525,588.34 7.2.3 所有 者权 益 ( 基金净 值 ) 变动表 会计主体: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2 页共 110 页 本报告期: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986,986,994.26 47,749,336.20 1,034,736,330.46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35,525,588.34 35,525,588.3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525,837,338.82 -22,896,413.09 -548,733,751.91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867,064,856.77 82,033,848.89 1,949,098,705.66 2. 基金赎回款 -2,392,902,195.59 -104,930,261.98 -2,497,832,457.57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61,149,655.44 60,378,511.45 521,528,166.8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 ,财 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君 7.2.4 报表 附注 7.2.4.1 基金基 本 情 况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以下简称 “ 本 基金 ” ) 是由原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3 页共 110 页 发 起 式 证 券投 资 基 金 转型 而 来 。 金鹰 元 盛 分 级债 券 型 发 起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经 中 国证 券 监 督 管理 委 员 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 会 ” )证监许可【2013 】13 号《关于核 准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销 售 管 理 办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作 管 理 办 法 》 、 《 金 鹰 元 盛分 级 债 券 型发 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开募集。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金鹰 元盛分级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3 年 5 月 2 日 正式生效。 根据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 合 同 》 及《 金 鹰 元 盛分 级 债 券 型发 起 式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分级 运 作 期 届满 基 金 份 额折 算 和 转换结果的公告》 , 金鹰 元盛 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级运作期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后 2 年, 即 2015 年 5 月 4 日 (如 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届满。 金鹰 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发 布《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 B 终止上市的提示性 公告》 , 向深 圳交易所申请终止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 B 的基金份额上市交 易, 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5]171 号) 的 同意。 元盛 B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进行 基金份额权益登记,2015 年 5 月 4 日终止上市。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 基金在封闭期届满后, 按照基金合同在封闭期内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约定分别对元盛 A 和元盛 B 份 额 计 算 封 闭期 末 基 金 份额 净 值 , 并以 各 自 的 份额 净 值 为 基础 , 按 照 金鹰 元 盛 分 级债 券 型 发 起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基 金 份 额 净值 转 换 为 同一 上 市 开 放式 基 金(LOF) 的 份 额 , 基金 更 名 为 “ 金 鹰 元 盛 债 券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 OF ) ” 。 本 基 金 为 上 市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基 金 转 型 后 首 日 规 模 为 1,034,736,325.55 份基金份 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 《金鹰元 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2015 年第 1 号) 》的有关规定, 本 基 金 可 投资 于 固 定 收益 类 金 融 工具 , 包 括 国债 、 央 行 票据 、 金 融 债、 次 级 债 、企 业 债 、 公司 债 、 可转债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资产 支持证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 短期融资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等 固 定 收 益类 品 种 , 以及 法 律 法 规或 中 国 证 监会 允 许 基 金投 资 的 其 他固 定 收 益 证券 品 种 ( 但须 符 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 中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 持有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 券可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7.2.4.2 会计报 表 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并于 2014 年 7 月修 改的 《企业会计准则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4 页共 110 页 -基本准则》 和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 下合称 “ 企业 会计准则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和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2.4.3 遵循企 业 会 计准则 及 其 他有关 规 定 的声明 本 基 金 财 务报 表 符 合 企业 会 计 准 则和 《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会 计核 算 业 务 指引 》 的 要 求, 真 实 、 完整 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5 月 5 日( 基金转型后起始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2.4.4 重要会 计 政 策和会 计 估 计 7.2.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本期财 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 系 2015 年 5 月 5 日( 基金 转型后起始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7.2.4.4.2 记账 本 位 币 本 基 金 记 账本 位 币 和 编制 本 财 务 报表 所 采 用 的货 币 均 为 人民 币 。 除 有特 别 说 明 外, 均 以 人 民币 元为单位表示。 7.2.4.4.3 金融 资 产 和金融 负 债 的分类 (1) 金融资产分类 金 融 资 产 应当 在 初 始 确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且 其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 金融 资 产 、 持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收 款 项 , 以及 可 供 出 售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分类 取 决 于 本基 金 对 金 融资 产 的 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 基 金 将 持有 的 股 票 投资 、 债 券 投资 和 衍 生 工具 ( 主 要 系权 证 投 资 )于 初 始 确 认时 划 分 为 以公 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资 产。 除 衍 生 工具 所 产 生 的金 融 资 产 在资 产 负 债 表中 以 衍 生 金 融 资 产列 示 外 ,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公 允价 值 变 动 计入 损 益 的 金融 资 产 在 资产 负 债 表 中以 交 易 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将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金 融 负 债 应当 在 初 始 确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且 其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 金融 负 债 和 其他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5 页共 110 页 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2.4.4.4 金融 资 产 和金融 负 债 的初始 确 认 、后续 计 量 和终止 确 认 基 金 初 始 确认 金 融 资 产或 金 融 负 债, 应 当 按 照取 得 时 的 公允 价 值 作 为初 始 确 认 金额 。 划 分 为以 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资产 的 股 票 投资 、 债 券 投资 等 , 以 及不 作 为 有 效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金融 工 具 , 相关 的 交 易 费用 在 发 生 时计 入 当 期 损益 。 对 于 本基 金 的 其 他金 融 资 产 和其 他 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 持 有 以 公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资 产期 间 取 得 的利 息 或 现 金股 利 , 应 当确 认 为 当 期 收益 。 每 日 ,本 基 金 将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产 或 金 融 负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 对 于 本基 金 的 其 他金 融 资 产 和其 他 金 融 负债 , 采 用 实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 置 该 金 融资 产 或 金 融负 债 时 , 其公 允 价 值 与初 始 入 账 金额 之 间 的 差额 应 确 认 为投 资 收 益 ,其 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 收 取 该 金融 资 产 现 金流 量 的 合 同权 利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产 已 转 移 ,且 符 合 金 融资 产 转 移 的终 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转移, 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 外的另一方 (转入方) 。 本 基 金 已 将金 融 资 产 所有 权 上 几 乎所 有 的 风 险和 报 酬 转 移给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该 金 融 资 产;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所 有 权 上 几乎 所 有 的 风险 和 报 酬 的, 不 终 止 确认 该 金 融 资产 。 本 基 金既 没 有 转 移也 没 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 止 确 认 该金 融 资 产 ;未 放 弃 对 该金 融 资 产 控制 的 , 按 照其 继 续 涉 入所 转 移 金 融资 产 的 程 度确 认 有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 入 股 票 于成 交 日 确 认为 股 票 投 资, 股 票 投 资成 本 按 成 交日 应 支 付 的全 部 价 款 扣除 交 易 费 用入 账。 因 股 权 分 置改 革 而 获 得非 流 通 股 股东 支 付 的 现金 对 价 , 于股 权 分 置 改革 方 案 实 施后 的 股 票 复牌 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6 页共 110 页 买 入 证 券 交易 所 交 易 的债 券 于 成 交日 确 认 为 债券 投 资 。 债券 投 资 成 本按 成 交 日 应支 付 的 全 部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 入 未 上 市债 券 和 银 行间 同 业 市 场交 易 的 债 券于 成 交 日 确认 为 债 券 投资 。 债 券 投资 成 本 , 按成 交总额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 入 零 息 债券 视 同 到 期一 次 性 还 本付 息 的 附 息债 券 , 根 据其 发 行 价 、到 期 价 和 发行 期 限 计 算应 收利息,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 入 权 证 于成 交 日 确 认为 权 证 投 资。 权 证 投 资成 本 , 按 成交 日 应 支 付的 全 部 价 款扣 除 交 易 费用 后入账。 配 股 权 证 及由 股 权 分 置改 革 而 被 动获 得 的 权 证, 在 确 认 日记 录 所 获 分配 的 权 证 数量 , 该 类 权证 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 购 新 发 行的 分 离 交 易可 转 债 于 获得 日 , 按 可分 离 权 证 公允 价 值 占 分离 交 易 可 转债 全 部 公 允价 值 的 比 例 将购 买 分 离 交易 可 转 债 实际 支 付 全 部价 款 的 一 部分 确 认 为 权证 投 资 成 本, 按 实 际 支付 的 全 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 、(3) 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基 金 持 有 的回 购 协 议 (封 闭 式 回 购) 以 成 本 列示 , 按 实 际利 率 ( 当 实际 利 率 与 合同 利 率 差 异较 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2.4.4.5 金融 资 产 和金融 负 债 的估值 原 则 本基金目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和方法如下: 1 、股票估值 原则和方法 (1 )上市流 通股票的估值 上 市 流 通 股票 按 估 值 日其 所 在 证 券交 易 所 的 收盘 价 估 值 ;估 值 日 无 交易 的 , 且 最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7 页共 110 页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 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未上市 股票的估值 送 股 、 转 增股 、 配 股 和公 开 增 发 新股 等 发 行 未上 市 的 股 票, 按 估 值 日在 交 易 所 挂牌 的 同 一 股票 的 收 盘 价 估值 ; 估 值 日无 交 易 的 ,且 最 近 交 易日 后 经 济 环境 未 发 生 重大 变 化 , 以最 近 交 易 日的 收 盘 价 估 值 ; 如最 近 交 易 日后 经 济 环 境发 生 了 重 大变 化 的 , 可参 考 类 似 投资 品 种 的 现行 市 价 及 重大 变 化 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首 次 发 行 未上 市 的 股 票, 采 用 估 值技 术 确 定 公允 价 值 , 在估 值 技 术 难以 可 靠 计 量的 情 况 下 ,按 成本估值。 (3 )长期停 牌股票的估值 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 %以上的, 本基金根据 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 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 市盈率法等估值技 术进行估值。 (4 )有明确 锁定期股票的估值 首 次 公 开 发行 有 明 确 锁定 期 的 股 票, 同 一 股 票在 交 易 所 上市 后 , 按 交易 所 上 市 的同 一 股 票 的收 盘价估值; 非公开发行且处于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2 、固定收益 证券的估值 原则和方法 (1 ) 交 易所市 场 上 市 交易 或 挂 牌 转让 的 固 定 收益 品 种 ( 另有 规 定 的 除外 ) , 选 取 第三 方 估 值 机 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2 ) 交易所 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 收 利 息 后 得到 的 净 价 进行 估 值 ; 估值 日 没 有 交易 的 , 且 最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 环 境 未发 生 重 大 变化 , 按 最 近 交 易 日债 券 收 盘 价减 去 债 券 收盘 价 中 所 含的 债 券 应 收利 息 得 到 的净 价 。 如 最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重大 变 化 的 ,可 参 考 类 似投 资 品 种 的现 行 市 价 及重 大 变 化 因素 , 调 整 最近 交 易 市 价, 确 定 公允价格。 (3 ) 交易所 市场挂牌 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 ) 交易所 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 ) 银行间 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 行估值。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8 页共 110 页 (6 )对银行 间市场 未 上 市 , 且 第 三 方 估 值 机 构 未 提 供 估 值 价 格 的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 按 成 本 估 值 。 (7 )同一债 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 、权证估值 原 则和方法 认沽/ 认购权证的估值, 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 上市交易的认沽/ 认购权证按估值 日 的 最 近 交易 日 的 收 盘价 估 值 ; 如最 近 交 易 日后 经 济 环 境发 生 了 重 大变 化 的 , 可参 考 类 似 投资 品 种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未上市交易的认沽/ 认购权证采用 估 值 技 术 确定 公 允 价 值, 在 估 值 技术 难 以 可 靠计 量 的 情 况下 , 按 成 本估 值 ; 停 止交 易 、 但 未行 权 的 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 、股指期货 估值原则和方法 股 指 期 货 合约 , 一 般 以估 值 当 日 股指 期 货 的 结算 价 进 行 估值 , 估 值 当日 无 结 算 价的 , 且 最 近交 易 日 后 经 济环 境 未 发 生重 大 变 化 的, 采 用 最 近交 易 日 结 算价 估 值 。 当日 结 算 价 及结 算 规 则 以《 中 国 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为准。如法律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其他资产 的估值原则和方法 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约定进行估值。 6 、 在任何情 况下, 基金管理人采用上述 1-5 项规 定的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 用 了 适 当 的估 值 方 法 。但 是 , 如 果基 金 管 理 人有 充 足 的 理由 认 为 按 上述 方 法 对 基金 财 产 进 行估 值 不 能 客 观 反 映其 公 允 价 值的 , 基 金 管理 人 可 在 综合 考 虑 市 场成 交 价 、 市场 报 价 、 流动 性 、 收 益率 曲 线 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7 、国家有最 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7.2.4.4.6 金融 资 产 和金融 负 债 的抵销 当 本 基 金 具有 抵 销 已 确认 金 融 资 产和 金 融 负 债的 法 定 权 利, 且 该 种 法定 权 利 现 在是 可 执 行 的, 同 时 本 基 金计 划 以 净 额结 算 或 同 时变 现 该 金 融资 产 和 清 偿该 金 融 负 债时 , 金 融 资产 和 金 融 负债 以 相 互 抵 销 后 的金 额 在 资 产负 债 表 内 列示 。 除 此 以外 , 金 融 资产 和 金 融 负债 在 资 产 负债 表 内 分 别列 示 , 不予相互抵销。 7.2.4.4.7 实收 基 金 实 收 基 金 为对 外 发 行 的基 金 份 额 总额 所 对 应 的金 额 。 由 于申 购 和 赎 回引 起 的 实 收基 金 份 额 变动 分 别 于 基 金申 购 确 认 日及 基 金 赎 回确 认 日 确 认。 上 述 申 购和 赎 回 分 别包 括 基 金 转换 所 引 起 的转 入 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9 页共 110 页 7.2.4.4.8 损益 平 准 金 损 益 平 准 金包 括 已 实 现平 准 金 和 未实 现 平 准 金。 已 实 现 平准 金 指 在 申购 或 赎 回 基金 份 额 时 ,申 购 或 赎 回 款项 中 包 含 的按 累 计 未 分配 的 已 实 现损 益 占 基 金净 值 比 例 计算 的 金 额 。未 实 现 平 准金 指 在 申 购 或 赎 回基 金 份 额 时, 申 购 或 赎回 款 项 中 包含 的 按 累 计未 实 现 损 益占 基 金 净 值比 例 计 算 的金 额 。 损益平准金 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 损) 。 7.2.4.4.9 收入/( 损失) 的确 认 和 计量 1 、 存款利息 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 议 规 定 的 利率 及 持 有 期重 新 计 算 存款 利 息 收 入, 并 根 据 提前 支 取 所 实际 收 到 的 利息 收 入 与 账面 已 确 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 债券利息 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 逐日计提; 3 、 资产支持 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 提; 4 、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 股票投资 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 账; 6 、 债券投资 收益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的差额入 账; 7 、衍生工具 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 利收益 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 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 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 他 收入 在 主 要 风险 和 报 酬 已经 转 移 给 对方 , 经 济 利益 很 可 能 流入 且 金 额 可以 可 靠 计 量的 时候确认。 7.2.4.4.10 费用 的 确 认和计 量 1 、基金管理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70 页共 110 页 3 、基金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 的年费率 逐日计提; 4 、 卖出回购 证券支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如果影响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2.4.4.11 基金 的 收 益分配 政 策 (1 )本基金 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 收益分 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投资人的现 金红利小 于 一 定 金 额, 不 足 以 支付 银 行 转 账或 其 他 手 续费 用 时 , 基金 注 册 登 记机 构 可 将 投资 人 的 现 金红 利 按 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80% ; (4 )本基金 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 外 转 入 或申 购 的 基 金份 额 , 投 资者 可 选 择 现金 红 利 或 将现 金 红 利 按除 权 日 的 基金 份 额 净 值自 动 转 为 基 金份 额 进 行 再投 资 ; 若 投资 者 不 选 择, 本 基 金 默认 的 收 益 分配 方 式 是 现金 分 红 ; 投资 者 在 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场 内 转 入 、申 购 和 上 市交 易 的 基 金份 额 的 分 红方 式 为 现 金分 红 , 投 资者 不 能 选 择其 他 的 分 红方 式 , 具 体 收益 分 配 程 序等 有 关 事 项遵 循 深 圳 证券 交 易 所 及中 国 证 券 登记 结 算 有 限责 任 公 司 的相 关 规 定; (5 ) 分红权 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 额享受当次分红; (6 ) 基金红 利发放 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 (7 )基金收 益分配 基 准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减 去 每 单 位 基 金 份 额 收 益 分 配 金 额 后 不 能 低 于 面 值 ; (8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4.4.12 分部 报 告 本基金无分部报告。 7.2.4.4.13 其他 重 要 的会计 政 策 和会计 估 计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71 页共 110 页 根 据 本 基 金的 估 值 原 则和 中 国 证 监会 允 许 的 基金 行 业 估 值实 务 操 作 ,本 基 金 确 定以 下 类 别 股票 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 于 证 券交 易 所 上 市的 股 票 , 若出 现 重 大 事项 停 牌 或 交易 不 活 跃( 包括 涨 跌 停 时的 交 易 不 活 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 数 收 益法、市盈率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 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之 附件《非公 开发行有明 确 锁 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 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 行 股 票 的 初始 投 资 成 本, 按 估 值 日证 券 交 易 所挂 牌 的 同 一股 票 的 市 场交 易 收 盘 价估 值 ; 若 在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的同 一 股 票 的市 场 交 易 收盘 价 高 于 非公 开 发 行 股票 的 初 始 投资 成 本 , 按锁 定 期 内 已经 过 交 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 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采 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 值 。 本 基 金 持 有的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债 券按 现 金 流 量折 现 法 估 值, 具 体 估 值模 型 、 参 数及 结 果 由 中央 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 对 于 在 证券 交 易 所 上市 或 挂 牌 转让 的 固 定 收益 品 种( 可 转换 债 券 、 资产 支 持 证 券和 私 募 债 券 除外) ,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2.4.5 会计政 策 和 会计估 计 变 更以及 差 错 更正的 说 明 7.2.4.5.1 会计 政 策 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2.4.5.2 会计 估 计 变更的 说 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 鉴 于 其 交 易量 和 交 易 频率 不 足 以 提供 持 续 的 定价 信 息 , 本基 金 本 报 告期 内 改 为 采用 中 证 指 数有 限 公 司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 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2.4.5.3 差错 更 正 的说明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72 页共 110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7.2.4.6 税项 1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 号 文 《关于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 的规定,自 2007 年 5 月 30 日起,调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1‰ 调 整为 3‰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 分置 改 革 过 程中 因 非 流 通股 股 东 向 流通 股 股 东 支付 对 价 而 发生 的 股 权 转让 , 暂 免征收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 的规 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 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证券 ( 股票) 交易印花 税调整为单边征税, 由出让方按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 受让方不再征收, 税率不变; 2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 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总 局 财 税 字【2002 】128 号 文 《 关于 开 放 式 证券 投 资 基 金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通知》 ,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债 券 发 行 企 业及 金 融 机 构在 向 基 金 派发 股 息 、 红利 收 入 、 债券 的 利 息 收入 及 储 蓄 利息 收 入 时 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总 局 财 税 字【2005 】103 号 文 《 关于 股 权 分 置试 点 改 革 有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股权 分 置 改 革中 非 流 通 股股 东 通 过 对价 方 式 向 流通 股 股 东 支付 的 股 份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12 】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证券投 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73 页共 110 页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 按 25% 计入应纳 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 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财税字[2015]101 号文 《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证券 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 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 2015 年 9 月 8 日之后的,股息红利 所得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财税字[2015]101 号文 《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证券 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 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 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 2015 年 9 月 8 日之后的,股息红利 所得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 7.2.4.7 重要财 务 报 表项目 的 说 明 7.2.4.7.1 银行 存 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32,437,271.04 定期存款 - 存款期限 3 个月-1 年 - 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其他存款 - 合计 32,437,271.04 7.2.4.7.2 交易 性 金 融资产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74 页共 110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交所黄 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391,893,540.59 405,765,887.80 13,872,347.21 银行间市场 325,344,570.68 330,079,978.50 4,735,407.82 合计 717,238,111.27 735,845,866.30 18,607,755.03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717,238,111.27 735,845,866.30 18,607,755.03 7.2.4.7.3 衍生 金 融 资产/ 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 负债。 7.2.4.7.4 买入 返 售 金融资 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银行间市场 34,500,217.25 - 合计 34,500,217.25 - 7.2.4.7.5 应收 利 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862.63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75 页共 110 页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6,328.60 应收债券利息 15,096,583.30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1,930.62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28.70 合计 15,106,733.85 7.2.4.7.6 其他 资 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7.2.4.7.7 应付 交 易 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7,762.90 合计 7,762.90 7.2.4.7.8 其他 负 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0.19 预提审计费 53,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567,000.00 预提上市年费 60,000.00 合计 680,000.19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76 页共 110 页 7.2.4.7.9 实收 基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5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基金转换日 1,034,736,325.55 986,986,994.26 本期申购 922747610.64 880077862.51 本期赎回(以“- ”填列) -1474041041.34 -1405915201.33 本期末 483,442,894.85 461,149,655.44 注: 本基金按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5 月 4 日转型 拆分折算, 该表中拆分折算前的本期赎回数 据为 2015 年 5 月 4 日前的赎回数据、 基 金拆分/ 折算调整后的本期申购及本期赎回数据数据均为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申购赎回数据。 7.2.4.7.10 未分 配 利 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转换日 -8,474,772.21 56,224,108.41 47,749,336.20 本期利润 21,923,254.78 13,602,333.56 35,525,588.34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变动数 2,891,660.60 -25,788,073.69 -22,896,413.09 其中:基金申购款 6,928,756.12 75,105,092.77 82,033,848.89 基金赎回款 -4,037,095.52 -100,893,166.46 -104,930,261.98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6,340,143.17 44,038,368.28 60,378,511.45 7.2.4.7.11 存款 利 息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37,072.07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77 页共 110 页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0.00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04,632.25 其他 913.68 合计 342,618.00 7.2.4.7.12 股票 投 资 收益 7.2.4.7.12.1 股 票 投 资收益 项 目 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差价收益。 7.2.4.7.12.2 股 票 投 资收益 ——买 卖股 票 差 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差价收益。 7.2.4.7.13 债券 投 资 收益 7.2.4.7.13.1 债 券 投 资收益 项 目 构成





























单 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5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债 券 投 资 收 益 —— 买 卖 债 券 ( 、 债 转 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4,443,908.97 债券投资收益 ——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 ——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4,443,908.97 7.2.4.7.13.2 债 券 投 资收益 ——买 卖债 券 差 价收入











单 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5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交总额 796,538,086.03 减: 卖出债券 (、 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付)成本总额 767,131,793.17 减:应收利息总额 24,962,383.89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443,908.97 7.2.4.7.14 衍生 工 具 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78 页共 110 页 7.2.4.7.15 股利 收 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利收益。 7.2.4.7.16 公允 价 值 变动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5 年5 月5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1. 交易性金融 资产 13,602,333.56 ——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13,602,333.56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2. 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3. 其他 - 合计 13,602,333.56 7.2.4.7.17 其他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5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10,351.87 合计 310,351.87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收入。 7.2.4.7.18 交易 费 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5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79 页共 110 页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5,688.17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3,900.00 合计 19,588.17 7.2.4.7.19 其他 费 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5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审计费用 34,993.96 信息披露费 198,083.16 银行汇划费 15,833.29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18,450.00 上市费 39,616.88 其他 25.00 合计 307,002.29 7.2.4.7.20 分部 报 告 本基金无分部报告。 7.2.4.8 或有事 项 、 资产负 债 表 日后事 项 的 说明 7.2.4.8.1 或有 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2.4.8.2 资产 负 债 表日后 事 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2.4.9 关联方 关 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销售机构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80 页共 110 页 7.2.4.10 本 报告 期 及 上年度 可 比 期间的 关 联 方交易 7.2.4.10.1 通过 关 联 方交易 单 元 进行的 交 易 7.2.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2.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2.4.10.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2.4.10.1.4 债 券 回 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2.4.10.1.5 应 支 付 关联方 的 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2.4.10.2 关联 方 报 酬 7.2.4.10.2.1 基 金 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5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698,016.3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08,955.45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 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管理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托管人协商解决。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81 页共 110 页 7.2.4.10.2.2 基 金 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5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70,861.85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托管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托管人协商解决。


7.2.4.10.2.3 销 售 服 务费





单位: 人民币元 获 得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各 关 联 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241.4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161.2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8,060.81 合计 1,047,463.49 注: 本基金 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4% 的年费率计提。 基金销 售服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 =E× 年销售服务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销 售服 务 费 每 日计 提 , 按 月支 付 。 由 托管 人 根 据 与管 理 人 核 对一 致 的 财 务数 据 , 自 动在 月 初 五 个 工 作 日内 、 按 照 指定 的 账 户 路径 进 行 资 金支 付 , 管 理人 无 需 再 出具 资 金 划 拨指 令 。 若 遇法 定 节 假 日 、 休 息日 等 , 支 付日 期 顺 延 。费 用 自 动 扣划 后 , 管 理人 应 进 行 核对 , 如 发 现数 据 不 符 ,及 时 联 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7.2.4.10.3 与关 联 方 进行银 行 间 同业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交易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82 页共 110 页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市场交易。 7.2.4.10.4 各关 联 方 投资本 基 金 的情况 7.2.4.10.4.1 报 告 期 内基金 管 理 人运用 固 有 资金投 资 本 基金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5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5 月 2 日) 持 有的基金份额 5,000,675.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5,468,131.34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5,468,131.34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13% 7.2.4.10.4.2 报 告 期 末除基 金 管 理人之 外 的 其他关 联 方 投资本 基 金 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金鹰元盛债券(LOF )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4,187,267.57 0.87% 7.2.4.10.5 由关 联 方 保管的 银 行 存款余 额 及 当期产 生 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5 月5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437,271.04 237,072.07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83 页共 110 页 限公司 注: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 “ 建设 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 转存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 “ 结算备 付金 ” 科目中单独 列示。本基金报告期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14,063,498.36 元,2015 年 5 月 5 日 ( 基 金 转型 后 起 始 日 )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产 生的利息收入为 104,632.25 元。 7.2.4.10.6 本基 金 在 承销期 内 参 与关联 方 承 销证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2.4.11 期 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 持 有的流 通 受 限证券 7.2.4.11.1 因认 购 新 发/ 增发 证 券 而于期 末 持 有的流 通 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2.4.11.2 期末 持 有 的暂时 停 牌 等流通 受 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2.4.11.3 期末 债 券 正回购 交 易 中作为 抵 押 的债券 7.2.4.11.3.1 银 行 间 市场债 券 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从事证券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余额款 80,099,759.85 元,抵押证券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380214 13 昌吉国投 债 2016-01-05 104.77 890,000.00 93,245,300.00 合计


890,000.00 93,245,300.00 注: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余额款 80,099,759.85 元。 7.2.4.11.3.2 交 易 所 市场债 券 正 回购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84 页共 110 页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 本 基 金 从 事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正 回 购 交 易 形 成 的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余 额 款 230,000,000.00 元, 于 2016 年 1 月 5 日 到期 。 该类 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 易的债券和/ 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 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2.4.12 金 融工 具 风 险及管 理 本 基 金 在 日常 经 营 活 动中 涉 及 的 风险 主 要 包 括信 用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及 市 场 风 险等 。 基 金 成立 以 来 , 本 基金 管 理 人 坚持 一 切 从 规范 运 作 、 防范 风 险 、 保护 基 金 持 有人 利 益 出 发, 依 照 公 司内 部 控 制 的 整 体 要求 , 致 力 于内 控 机 制 的建 立 和 完 善, 公 司 内 部管 理 制 度 及业 务 规 范 流程 的 制 定 和完 善 , 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有效防范, 以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 实, 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 7.2.4.12.1 风险 管 理 政策和 组 织 架构 保 证 公 司 规范 化 运 作 ,有 效 地 防 范和 化 解 经 营风 险 , 确 保基 金 和 公 司财 务 和 其 他信 息 真 实 、准 确 、 完 整 、及 时 , 从 而最 大 程 度 地保 护 基 金 持有 人 的 合 法权 益 , 本 基金 管 理 人 奉行 全 面 风 险管 理 体 系的建设,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各项管理制度: (1 )风险管 理控制制度 风 险 控 制 制度 由 总 则 、风 险 控 制 的目 标 和 原 则、 风 险 控 制的 机 构 设 置、 风 险 控 制的 程 序 、 风险 类型的界定、 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 的具 体 制 度 主要 包 括 投 资风 险 管 理 制度 、 交 易 风险 控 制 制 度、 财 务 风 险控 制 制 度 、公 司 资 产 管 理制 度 等 业 务风 险 控 制 制度 , 以 及 岗位 分 离 制 度、 业 务 空 间隔 离 制 度 、作 业 规 则 、岗 位 职 责、反馈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守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2 )投资管 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包括研究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基金交易管理制度等。 制 订 研 究 业务 管 理 制 度的 目 的 是 保持 研 究 工 作的 独 立 、 客观 。 研 究 业务 管 理 制 度包 括 : 建 立严 密 的 研 究 工作 业 务 流 程, 形 成 科 学、 有 效 的 研究 方 法 ; 根据 基 金 合 同要 求 , 在 充分 研 究 的 基础 上 建 立 和 维 护 投资 对 象 备 选库 ; 建 立 研究 与 投 资 的业 务 交 流 制度 , 保 持 通畅 的 交 流 渠道 ; 建 立 研究 报 告 质量评价体系。 制 订 投 资 决策 业 务 管 理制 度 的 目 的是 严 格 遵 守法 律 法 规 的有 关 规 定 ,确 保 基 金 的投 资 符 合 基金 合 同 所 规 定的 投 资 目 标、 投 资 范 围、 投 资 策 略、 投 资 组 合和 投 资 限 制等 要 求 。 投资 决 策 业 务管 理 制 度 包 括 投 资决 策 授 权 制度 ; 投 资 决策 支 持 制 度, 重 要 投 资要 有 详 细 的研 究 报 告 和风 险 分 析 支持 ; 投 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投资管理业绩评价制度等。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85 页共 110 页 制 订 基 金 交易 管 理 制 度的 目 的 是 保证 基 金 投 资交 易 的 安 全、 有 效 、 公平 。 基 金 交易 管 理 制 度包 括 基 金 交 易的 集 中 交 易制 度 ; 交 易监 测 、 预 警、 反 馈 机 制; 投 资 指 令审 核 制 度 ;投 资 指 令 公平 分 配 制度;交易记录保管制度;交易绩效评价制度等。 (3 )监察稽 核制度 公 司 设 立 督察 长 , 负 责监 察 稽 核 工作 , 督 察 长由 总 经 理 提名 , 经 董 事会 聘 任 , 对董 事 会 负 责,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除 应 当 回 避的 情 况 外 ,督 察 长 可 以列 席 公 司 相关 会 议 , 调阅 公 司 相 关档 案 , 就 内部 控 制 制 度的 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 督 察 长 应 当定 期 和 不 定期 向 董 事 会报 告 公 司 内部 控 制 执 行情 况 , 董 事会 应 当 对 督察 长 的 报 告进 行审议。 公 司 设 立 监察 稽 核 部 门, 具 体 执 行监 察 稽 核 工作 。 公 司 明确 规 定 了 监察 稽 核 部 门及 内 部 各 岗位 的 具 体 职 责, 严 格 审 查监 察 稽 核 人员 的 专 业 任职 条 件 , 配备 了 充 足 的合 格 的 监 察稽 核 人 员 ,明 确 规 定了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 察 稽 核 制度 包 括 检 查公 司 各 业 务部 门 和 工 作人 员 是 否 遵守 法 律 、 法规 、 规 章 的有 关 规 定 ;检 查 公 司 各 业务 部 门 和 工作 人 员 对 公司 内 部 控 制制 度 、 各 项管 理 制 度 、业 务 规 章 的执 行 情 况 ;对 公 司 各部门作业流程的遵守合规性和有效性的检查、监督、评价及建议等。 本 基 金 的 基金 管 理 人 对于 金 融 工 具 的 风 险 管 理方 法 主 要 是通 过 定 性 分析 和 定 量 分析 的 方 法 去估 测 各 种 风 险产 生 的 可 能损 失 。 从 定性 分 析 的 角度 出 发 , 判断 风 险 损 失的 严 重 程 度和 出 现 同 类风 险 损 失 的 频 度 。而 从 定 量 分析 的 角 度 出发 , 根 据 本基 金 的 投 资目 标 , 结 合基 金 资 产 所运 用 金 融 工具 特 征 通 过 特 定 的风 险 量 化 指标 、 模 型 ,日 常 的 量 化报 告 , 确 定风 险 损 失 的限 度 和 相 应置 信 程 度 ,及 时 可 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2.4.12.2 信用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是指 基 金 在 交易 过 程 中 因交 易 对 手 未履 行 合 约 责任 , 或 者 基金 所 投 资 证券 之 发 行 人出 现违约 、 拒绝 支 付 到 期本 息 , 导 致基 金 资 产 损失 和 收 益 变化 的 风 险 。本 基 金 均 投资 于 具 有 良好 信 用 等 级 的 证 券, 且 通 过 分散 化 投 资 以分 散 信 用 风险 。 本 基 金投 资 于 一 家公 司 发 行 的股 票 市 值 不超 过 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且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 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 本 基 金 在 交易 所 进 行 的交 易 均 与 中国 证 券 登 记结 算 有 限 责任 公 司 完 成证 券 交 收 和款 项 清 算 ,因 此 违 约 风 险发 生 的 可 能性 很 小 ; 基金 在 进 行 银行 间 同 业 市场 交 易 前 均对 交 易 对 手进 行 信 用 评估 , 以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86 页共 110 页 控 制 相 应 的信 用 风 险 。本 基 金 的 基金 管 理 人 建立 了 信 用 风险 管 理 流 程, 通 过 对 投资 品 种 信 用等 级 评 估 控 制 证 券发 行 人 的 信用 风 险 , 建立 了 内 部 评级 体 系 , 通过 内 部 评 级与 外 部 评 级相 结 合 的 方法 充 分 评估证券的风险。 7.2.4.12.2.1 按 短 期 信用评 级 列 示的债 券 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 年12月31 日 A-1 0.00 A-1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注:本统计数据未包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7.2.4.12.2.2 按 长 期 信用评 级 列 示的债 券 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 年12月31 日 AAA 225,055,558.50 AAA 以下 461,585,307.80 未评级 0.00 合计 686,640,866.30 注:本统计数据未包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7.2.4.12.3 流动 性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是 指 基 金 所持 金 融 工 具变 现 的 难 易程 度 。 本 基金 的 流 动 性风 险 一 方 面来 自 于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 可随 时 要 求 赎回 其 持 有 的基 金 份 额 ,另 一 方 面 来自 于 投 资 品种 所 处 的 交易 市 场 不 活跃 而 带 来 的 变 现 困难 。 本 基 金所 持 证 券 均在 证 券 交 易所 上 市 , 因此 除 部 分 基金 资 产 流 通暂 时 受 限 制不 能 自 由 转 让 的 情况 外 , 其 余均 能 及 时 变现 。 本 基 金所 持 有 的 金融 负 债 的 合约 约 定 到 期日 均 为 一 个月 以 内 且不计息, 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 所有者权益) 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 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 约到期现金流量。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87 页共 110 页 本 基 金 管 理人 每 日 预 测本 基 金 的 流动 性 需 求 ,并 同 时 通 过独 立 的 风 险管 理 部 门 设定 流 动 性 比例 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7.2.4.12.4 市场 风 险 市 场 价 格 风险 是 指 基 金所 持 金 融 工具 的 公 允 价值 或 未 来 现金 流 量 因 除市 场 利 率 和外 汇 汇 率 以外 的 市 场 价 格因 素 变 动 而发 生 波 动 的风 险 。 本 基金 主 要 投 资于 证 券 交 易所 上 市 或 银行 间 同 业 市场 交 易 的固定收益品种,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 7.2.4.12.4.1 利率风险 利 率 风 险 是指 基 金 的 财务 状 况 和 现金 流 量 受 市场 利 率 变 动而 发 生 波 动的 风 险 。 本基 金 持 有 的大 部 分 金 融 资产 和 金 融 负债 不 计 息 ,因 此 本 基 金的 收 入 及 经营 活 动 的 现金 流 量 在 很大 程 度 上 独立 于 市 场 利 率 变 化。 本 基 金 的生 息 资 产 主要 为 银 行 存款 、 结 算 备付 金 等 。 本基 金 管 理 人每 日 对 本 基金 面 临 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7.2.4.12.4.1.1 利 率 风 险敞口 单位:人民 币元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个 月以 内 1 年 以内 1-5 年 5 年 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32,437,271.04 - - - - 32,437,271.04 结算备付金 14,063,498.36 - - - - 14,063,498.36 存出保证金 63,846.96 - - - - 63,846.96 交易性金融 资产 112,426,000.00 622,870,887.80 548,978.50 - 735,845,866.30 衍生金融资 产 - - -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34,500,217.25 - - - - 34,500,217.25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 - - - 应收利息


- - - 15,106,733.85 15,106,733.85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1,391,630.38 1,391,630.38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 - -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88 页共 110 页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81064833.61 112,426,000.00 622,870,887.80 548,978.50 16,498,364.23 833,409,064.14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 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 债 - - - - -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 - - - 310,099,759.85 310,099,759.85 应付证券清 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1,287.49 1,287.49 应付管理人 报酬 - - - 322,405.10 322,405.10 应付托管费


- - - 92,115.74 92,115.74 应付销售服 务费 - - - 184,231.48 184,231.48 应付交易费 用 - - - 7,762.90 7,762.90 应交税费


- - - 434,630.88 434,630.88 应付利息


- - - 58,703.62 58,703.62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680,000.19 680,000.19 负债总计


- - - 311,880,897.25 311,880,897.25 利率敏感度 缺口 81064833.61 112,426,000.00 622,870,887.80 548,978.50 -295,382,533.02 521,528,166.89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 早予以分类。 7.2.4.12.4.1.2 利 率 风 险的敏 感 性 分析 假设 1. 其他变量 不变,只有利率变动通过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增加约 310 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减少约 310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89 页共 110 页 7.2.4.12.4.2 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外汇风险。 7.2.4.12.4.3 其 他 价 格风险 其 他 价 格 风险 是 指 基 金所 持 金 融 工具 的 公 允 价值 或 未 来 现金 流 量 因 除市 场 利 率 和外 汇 汇 率 以外 的 市 场 价 格因 素 变 动 而发 生 波 动 的风 险 。 本 基金 所 面 临 的其 他 价 格 风险 来 源 于 单个 证 券 发 行主 体 自 身 经 营 情 况或 特 殊 事 项的 影 响 , 也可 能 来 源 于证 券 市 场 整体 波 动 的 影响 。 本 基 金通 过 投 资 组合 的 分 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7.2.4.12.4.3.1 其 他 价 格风险 敞 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735,845,866.30 141.09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合计 735,845,866.30 141.09 7.2.4.12.4.3.2 其 他 价 格风险 的 敏 感性分 析 假设 市场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只有业绩比较基准所对应的市场组合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 变动;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比较基准变动+5% 增加约 1,847 业绩比较基准变动-5% 减少约 1,847 7.2.4.13 有 助于 理 解 和分析 会 计 报表需 要 说 明的其 他 事 项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 值 计量 结 果 所 属的 层 次 , 由对 公 允 价 值计 量 整 体 而言 具 有 重 要意 义 的 输 入值 所 属 的 最低 层 次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90 页共 110 页 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 或 属 于 非 公 开 发行 等 情 况 ,本 基 金 不 会于 停 牌 日 至交 易 恢 复 活跃 日 期 间 、交 易 不 活 跃期 间 及 限 售期 间 将 相 关 股 票 的公 允 价 值 列入 第 一 层 次; 并 根 据 估值 调 整 中 采用 的 不 可 观察 输 入 值 对于 公 允 价 值的 影 响 程 度 , 确 定相 关 股 票 公允 价 值 应 属第 二 层 次 还是 第 三 层 次。 对 于 在 证券 交 易 所 上市 或 挂 牌 转让 的 不 含权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 本基金 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起改 为 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 定收 益 品 种 的 估值 处 理 标 准》 所 独 立 提供 的 估 值 结果 确 定 公 允价 值 , 并 将相 关 债 券 的公 允 价 值 从第 一 层 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 8


投 资 组合 报 告 8.1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 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8.1.1 期末 基金 资 产 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01,532,464.90 33.61 其中:债券 401,532,464.90 33.6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33,000,000.00 44.61 其中: 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0,714,503.97 20.98 7 其他各项资产 9,523,205.38 0.80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91 页共 110 页 8 合计 1,194,770,174.25 100.00 8.1.2 报告 期末 按 行 业分类 的 股 票投资 组 合 8.1.2.1 报告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3 期末 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所有股 票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4 报告 期内 股 票 投资组 合 的 重大变 动 8.1.4.1 累计买 入 金 额超出 期初基金资 产 净 值 2 %或 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1.4.2 累计卖 出 金 额超出 期初基金资 产 净 值 2 %或 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1.5 期末 按债 券 品 种分类 的 债 券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20,717,464.90 31.0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70,802,000.00 6.84 6 中期票据 10,013,000.00 0.97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401,532,464.90 38.81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92 页共 110 页 8.1.6 期末 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债 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24106 12 邯郸债 500,010.00 52,286,045.70 5.05 2 122821 11 吉城建 500,000.00 51,310,000.00 4.96 3 122259 13 中信 01 501,000.00 50,901,600.00 4.92 4 124295 13 宁铁路 500,000.00 50,685,000.00 4.90 5 041460039 14 津住宅 CP001 500,000.00 50,580,000.00 4.89 8.1.7 期末 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所有资 产 支 持证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1.8 报告 期末 按 公 允价值 占 基 金资产 净 值 比例大 小 排 序的前 五 名 贵金属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1.9 期末 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名 的 前五名 权 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0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股指期 货 交 易情况 说 明 8.1.10.1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股指期 货 持 仓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1 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8.1.11.1 报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国债期 货 持 仓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投 资组 合 报 告附注 8.1.12.1 本基 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基金转型前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本 基金转型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2 本基 金转型前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2.3 期 末其 他 各 项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93 页共 110 页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5,821.1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357,384.2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523,205.38 8.1.12.4 投 资组 合 报 告附注 的 其 他文字 描 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2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LOF ) 8.2.1 期末 基金 资 产 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735,845,866.30 88.29 其中:债券 735,845,866.30 88.2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500,217.25 4.14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94 页共 110 页 其中: 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500,769.40 5.58 7 其他各项资产 16,562,211.19 1.99 8 合计 833,409,064.14 100.00 8.2.2 报告 期末 按 行 业分类 的 股 票投资 组 合 8.2.2.1 报告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3 期末 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所有股 票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4 报告 期内 股 票 投资组 合 的 重大变 动 8.2.4.1 累计买 入 金 额超出 期初基金资 产 净 值 2 %或 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2.4.2 累计卖 出 金 额超出 期初基金资 产 净 值 2 %或 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2.5 期末 按债 券 品 种分类 的 债 券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49,205,000.00 9.4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676,524,866.30 129.7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95 页共 110 页 6 中期票据 10,116,000.00 1.94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735,845,866.30 141.09 8.2.6 期末 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债 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380230 13 景国资 债 1,000,000.00 107,140,000.00 20.54 2 1380214 13 昌吉国 投债 1,000,000.00 104,770,000.00 20.09 3 122394 15 中银债 1,000,000.00 100,980,000.00 19.36 4 1180199 11 淮南产 投债 500,000.00 54,400,000.00 10.43 5 124295 13 宁铁路 500,000.00 53,285,000.00 10.22 8.2.7 期末 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所有资 产 支 持证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2.8 报告 期末 按 公 允价值 占 基 金资产 净 值 比例大 小 排 序的前 五 名 贵金属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2.9 期末 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名 的 前五名 权 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2.10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股指期 货 交 易情况 说 明 8.2.10.1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股指期 货 持 仓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2.11 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8.2.11.1 报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国债期 货 持 仓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96 页共 110 页 8.2.12 投 资组 合 报 告附注 8.2.12.1 本基 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基金转型前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本 基金转型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12.2 本基 金转型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2.12.3 期 末其 他 各 项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3,846.9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106,733.85 5 应收申购款 1,391,630.3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562,211.19 8.2.12.4 投 资组 合 报 告附注 的 其 他文字 描 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9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信息 9.1 期 末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户 数 及 持有人 结 构 9.1.1 金鹰 元盛 债 券 型发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 金 (LOF )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97 页共 110 页 比例 比例 1,074 450,133.05 385,565,619.62 79.75% 97,877,275.23 20.25% 9.1.2 金鹰 元盛 分 级 债券型 发 起 式证券 投 资 基金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元盛 A 495 79,347.39 5,467,352.54 13.92% 33,809,605.39 86.08% 元盛 B 1,602 621,385.37 662,975,938.83 66.60% 332,483,428.79 33.40% 合计 2,097 493,436.49 668,443,291.38 64.60% 366,293,034.17 35.40% 9.2 期 末 上市基 金 前 十名持 有 人 9.2.1 金鹰 元盛 债 券 型发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 金 (LOF )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华润信托-华 润信托· 鑫睿 3 号单一资金 58,607,684.00 19.66% 2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 金 20,936,338.00 7.02% 3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 15,000,000.00 5.03% 4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 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4,469,468.00 4.85% 5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 托. 映雪雪霁 2 号债券投资 13,806,263.00 4.63% 6 中国远洋运输 (集团) 总 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37,206.00 4.04% 7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 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3.35% 8 汇丰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671,191.00 3.24% 9 宁波鼎锋海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鼎锋成长 17 期证 券投 7,606,147.00 2.55% 10 湖北省邮政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17,400.00 2.19% 9.2.2 金鹰 元盛 分 级 债券型 发 起 式证券 投 资 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98 页共 110 页 元盛 A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 A 非上市基金。 元盛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二组 合 47,645,881.00 4.79% 2 工银瑞信—建行—太原铁 路局企业年金 30,545,856.00 3.07% 3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5,280,321.00 2.54% 4 宁波鼎锋海川投资管理中 心 (有限合伙) -鼎锋另类 策略 2 期证 22,005,217.00 2.21% 5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自有资金 20,936,338.00 2.10% 6 南宁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0,933,512.00 2.10% 7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 19,886,887.00 2.00%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 19,323,777.00 1.94% 9 呼和浩特铁路局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18,519,315.00 1.86% 1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015,508.00 1.81% 注:金鹰元盛分级债券 B 含上市基 金。 9.3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 金 的情况 9.3.1 金鹰 元盛 债 券 型发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 金 (LOF )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金鹰元盛债券(LOF ) 6,391,863.33 1.32% 合计 6,391,863.33 1.32% 9.3.2 金鹰 元盛 分 级 债券型 发 起 式证券 投 资 基金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99 页共 110 页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本基金 元盛 A 2,002,857.93 5.10% 元盛 B 2,290,042.62 0.23% 合计 4,292,900.55 0.41% 9.4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开 放 式基金 份 额 总量区 间 的 情况 9.4.1 金鹰 元盛 债 券 型发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 金 (LOF )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金鹰元盛债券(LOF ) 10~50 合计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金鹰元盛债券(LOF ) 0 合计 0 9.4.2 金鹰 元盛 分 级 债券型 发 起 式证券 投 资 基金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元盛 A 10~50 元盛 B 50~100 合计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元盛 A - 元盛 B - 合计 - 9.5 发 起 式基金 发 起 资金持 有 份 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 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5,468,131.34 1.13% 5,468,131.34 1.13%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314,045.07 0.06% 4,040,677.25 0.84% 3 年 基金经理等人员 104,681.69 0.02% 219,838.60 0.05% 3 年 基金管理人股东 4,187,267.57 0.87% 4,187,267.57 0.87% 3 年 其他 1,785,869.00 0.37% 8,237,654.70 1.70% 3 年 合计 11,859,996.4 7 2.45% 22,153,569.4 6 4.58% -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00 页共 110 页 § 10


开 放式基 金 份 额变动 10.1 金 鹰 元盛 分 级 债 券型 发 起 式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单位:份 项目 元盛 A 元盛 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5 月 2 日 )基金份额总额 2,219,127,187.10 951,067,721.4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 份额总额 63,761,361.29 951,067,721.4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5,360,264.00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875,860.64 44,391,646.17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276,957.93 995,459,367.62 10.2 金 鹰 元盛 债 券 型 发起 式 证 券 投资 基 金 (LOF )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 份额总额 1,034,736,325.5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34,736,325.5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22,747,610.6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474,041,041.3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3,442,894.85 注: 本基金按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5 月 4 日转型 拆分折算, 由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11


重 大事件 揭 示 11.1 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大会 决 议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01 页共 110 页 11.2 基金 管理 人 、 基金托 管 人 的专门 基 金 托管部 门 的 重大人 事 变 动 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由刘东先生变更为凌富华先生,相关事项已于 2015 年 1 月 10 日进行了 信息披露。 2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 2015 年 1 月 4 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力铮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 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本基金托管人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纪伟中国建设银行投资 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 基金 管 理 人、基 金 财 产、基 金 托 管业务 的 诉 讼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 投资 策 略 的 改变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改变基金投资策略。 11.5 为 基金进 行 审 计的会 计 师 事务所 情 况 1 、为本基金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环众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本报告期 内实际应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为 53000 元。 11.6 管理 人、 托 管 人及其 高 级 管理人 员 受 稽查或 处 罚 等情况 1 、本基金报 告期内无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2 、本报告期 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 租用 证 券 公司交 易 单 元的有 关 情 况 11.7.1 金 鹰 元 盛 债 券型发 起 式 证券投 资 基 金(LOF ) 11.7.1.1 基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股 票投资 及 佣 金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东吴证券 2 - - - - - 注: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位作为本基金的专用交易单位。本基 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 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 基金运 作 所 需 的 高 效 、 安 全 的 通 讯 条 件 , 交 易 设 施 满 足 基 金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需 要 ;


(3 ) 具有 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包括但不限于: 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 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02 页共 110 页 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 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 务和支持。


本基金专 用交易单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 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 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位租用协议。 11.7.1.2 基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其 他证券 投 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东吴证券 1,169,682,07 1.57 100.00% 15,170,30 0,000.00 100.00% - - 11.7.2 金 鹰 元 盛 分 级债券 型 发 起式证 券 投 资基金 11.7.2.1 基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股 票投资 及 佣 金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东吴证券 2 - - - - - 注: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位作为本基金的专用交易单位。本基 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 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 基金运 作 所 需 的 高 效 、 安 全 的 通 讯 条 件 , 交 易 设 施 满 足 基 金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需 要 ;


(3 ) 具有 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包括但不限于: 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 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 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03 页共 110 页 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 务和支持。


本基金专 用交易单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 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 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 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位租用协议。 11.7.2.2 基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其 他证券 投 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东吴证券 1,622,400,46 0.50 100.00% 23,499,50 0,000.00 100.00% - - 11.8 其 他重大 事 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 资产净值等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1-05 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 国工商银行“2 015 倾心回 馈 ” 基金定投优惠活 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1-06 3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增聘 基金经理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1-09 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 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1-12 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 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1-13 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交易银联通 系统升级暂停服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1-13 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 国工商银行“2 015 倾心回 馈 ” 基金定投优惠活 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1-16 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民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1-16 9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 4 季度报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1-22 1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证券时报等 2015-01-26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04 页共 110 页 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定投及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代销机构天源证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3-06 1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工商银行开通 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3-06 13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2015 年第 1 号 证券时报等 2015-03-09 1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3-09 1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与齐鲁证券定投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3-18 16 【年报】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证券时报等 2015-03-31 1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联讯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4-01 1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参加工商银 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4-01 1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德邦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4-15 2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宏信证券为 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4-15 21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 1 季度报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4-21 2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4-24 2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金鹰元丰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柜台赎 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5-05 2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金鹰元丰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并修改基金合 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5-07 2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系统升 级暂停服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5-08 2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与华鑫证券定投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5-27 27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 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5-28 2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深 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6-01 2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与华安证券定投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6-03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05 页共 110 页 3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稠州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6-11 3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 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6-11 3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 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6-25 3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 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6-29 3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 资产净值等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7-01 35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限制 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7-03 3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杭 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7-08 37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7-20 3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7-23 39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恢复 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7-28 4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上 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7-31 4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7-31 4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基 金第三方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8-03 4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纸质对账单 服务调整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8-05 4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元丰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8-13 4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期货有 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8-17 4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大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8-20 4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太平洋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8-20 4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证券时报等 2015-08-20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06 页共 110 页 与中金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9 【半年报】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证券时报等 2015-08-31 5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8-31 5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8-31 5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 开通 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8-31 5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 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9-07 5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 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9-08 55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 2015 年第 2 号 证券时报等 2015-09-11 5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定投、 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9-15 5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诺亚正行基金销售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 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9-17 5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9-21 5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君德汇 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参与其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9-22 6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定投、 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9-23 6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 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9-23 6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嘉实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 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9-25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07 页共 110 页 6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系统升 级暂停服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09-30 6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 放式基金交易下限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0-16 6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系统升 级暂停服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0-16 6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汇付金融为 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0-19 6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 开通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0-19 6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与国都证券费率优惠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0-20 6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 构并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0-21 7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陆金 所资管 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0-21 71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 3 季度报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0-27 7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与国都证券费率优惠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0-29 7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与国金证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1-02 7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富济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 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1-13 7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中国银行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1-13 7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陆 金所资管认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1-16 7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长量基 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 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1-23 7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 构并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1-23 7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南充市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1-25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08 页共 110 页 80 关于金鹰基金管理公司新增增财基金销售公 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 转换及参与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1-26 81 关于金鹰基金管理公司新增浙商证券为旗下 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 转换及 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1-26 82 关于金鹰基金新增一路财富为代销机构并开 通基金定投、 转换及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1-26 8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陆金所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1-28 8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天津滨海农 商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及转换业务 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1-28 8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并开 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08 8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15 8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16 8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18 8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系统升 级暂停服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18 9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并开通定 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22 9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 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29 9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乐融多 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 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29 9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 施后调整旗下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31 9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 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31 9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改聘会 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31 9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31 9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 证券时报等 2015-12-31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09 页共 110 页 活动的公告 9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证券时报等 2015-12-31 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 12


影 响投资 者 决 策的其 他 重 要信息 本 报 告 期 ,本 基 金 原 审计 机 构 中 审亚 太 会 计 师事 务 所 ( 特殊 普 通 合 伙) 广 东 分 所已 与 众 环 海华 会 计 师 事 务所 ( 特 殊 普通 合 伙 ) 合并 为 中 审 众环 会 计 师 事务 所 ( 特 殊普 通 合 伙 ), 经 公 司 第五 届 董 事会第 20 次 会议决议通过, 旗下相关基金的审计机构由 “ 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相应变更为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此项变更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指定媒体 公告,并按规定向证监会备案。 § 13


备 查文件 目 录 13.1 备查 文件 目 录 1 、中国证监 会批准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及募集的文件。 2 、《金鹰元 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金鹰元 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金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 、基金托管 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 、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 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更 新 的招募说明书及其他临时公告。 13.2 存放 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 大厦 30 层 13.3 查阅 方式 投 资 者 可 在营 业 时 间 免费 查 阅 或 按工 本 费 购 买复 印 件 , 也可 登 录 本 基金 管 理 人 网站 查 阅 , 本基 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gefund.com.cn 。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6-135-888 或 020-83936180 。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10 页共 110 页 金 鹰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 二 〇 一 六年三 月 三 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