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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路B(150274)

带路B: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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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中证 一带 一路 主题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3 月 30 日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40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 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注册会 计师 对本基 金出 具了 “ 标准 无保留 意 见 ”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5 月18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40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场内简称 带路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0638 交易代码 1606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18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45,938,031.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5-25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带路分级 带路 A 带路 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带路分级 带路 A 带路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38 150273 150274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总额 622,267,473.00 份 61,835,279.00 份 61,835,279.00 份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紧 密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 追 求 跟 踪 偏 离 度 和 跟 踪 误 差 最 小 化 , 力 争 将 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 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 内。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采 用 被 动 式 指 数 化 投 资 方 法 , 按 照 成 份 股 在 标 的 指 数 中 的 基 准 权 重 构 建 指 数 化 投 资 组 合 , 并 根 据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及 其 权 重 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 增发、 分红等行为时, 或 因 基 金 的 申 购 和 赎 回 等 对 本 基 金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的 效 果 可 能 带 来 影 响 时 , 或 因 某 些 特 殊 情 况 导 致 流 动 性 不 足 时 , 或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无 法 有 效 复 制 和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对 投 资 组 合 管 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 基 金 力 争 鹏 华 一 带 一 路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之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 %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如 因 指 数 编 制 规 则 调 整 或 其 他 因 素 导 致 跟 踪 偏 离 度 和 跟 踪 误 差 超 过 上 述 范 围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采 取 合 理 措 施 避 免 跟 踪 偏 离 度 、 跟 踪 误 差进一步扩大。 1 、股票投资 策略 (1 )股票投 资组合的构建 本 基 金 在 建 仓 期 内 , 将 按 照 标 的 指 数 各 成 份 股 的 基 准 权 重 对 其 逐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40 页


步 买 入 , 在 力 求 跟 踪 误 差 最 小 化 的 前 提 下 , 本 基 金 可 采 取 适 当 方 法 , 以 降 低 买 入 成 本 。 当 遇 到 成 份 股 停 牌 、 流 动 性 不 足 等 其 他 市 场 因 素 而 无 法 依 指 数 权 重 购 买 某 成 份 股 及 预 期 标 的 指 数 的 成 份 股 即 将 调 整 或 其 他 影 响 指 数 复 制 的 因 素 时 , 本 基 金 可 以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 结 合 研 究 分 析 , 对 基 金 财 产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 以 期 在 规 定 的 风 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 )股票投 资组合的调整 本 基 金 所 构 建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将 根 据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及 其 权 重 的 变 动 而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本 基 金 还 将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中 的 投 资 比 例 限 制 、 申 购 赎 回 变 动 情 况 , 对 其 进 行 适 时 调 整 , 以 保 证 鹏 华 一 带 一 路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标 的 指 数 收 益 率 间 的 高 度 正 相 关 和 跟 踪 误 差 最 小 化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对 成 份 股 的 流 动 性 进 行 分 析 , 如 发 现 流 动 性 欠 佳 的 个 股 将 可 能 采 用 合 理 方 法 寻 求 替 代 。 由 于 受 到 各 项 持 股 比 例 限 制 , 基 金 可 能 不 能 按 照 成 份 股 权 重 持 有 成 份 股 , 基 金 将 会 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1 )定期调整 根 据 标 的 指 数 的 调 整 规 则 和 备 选 股 票 的 预 期 , 对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及 时进行调整。 2 )不定期调 整 根 据 指 数 编 制 规 则 , 当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因 增 发 、 送 配 等 股 权 变 动 而 需 进 行 成 份 股 权 重 新 调 整 时 , 本 基 金 将 根 据 各 成 份 股 的 权 重 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根 据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和 赎 回 情 况 , 对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进 行 调 整 , 从 而 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 据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 成 份 股 在 标 的 指 数 中 的 权 重 因 其 它 特 殊 原 因 发 生 相 应 变 化 的 , 本 基 金 可 以 对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进 行 适 当 变 通 和 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2 、债券投资 策略 本 基 金 可 以 根 据 流 动 性 管 理 需 要 , 选 取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券进行配置。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 根 据 宏 观 经 济 分 析 、 资 金 面 动 向 分 析 等 判 断 未 来 利 率 变 化 , 并 利 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3 、衍生品投 资策略 本 基 金 可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 权 证 和 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的 金 融 衍 生产品。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 要 选 择 流 动 性 好 、 交 易 活 跃 的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 本 基 金 力 争 利 用 股 指 期 货 的 杠 杆 作 用 , 降 低 申 购 赎 回 时 现 金 资 产 对 投 资 组 合 的 影 响 及 投 资 组 合 仓 位 调 整 的 交 易 成 本 , 达 到 稳 定 投 资 组 合 资 产 净 值 的目的。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建 立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决 策 部 门 或 小 组 , 授 权 特 定 的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审 批 事 项 , 同 时 针 对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制 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 批准。 本 基 金 通 过 对 权 证 标 的 证 券 基 本 面 的 研 究 , 并 结 合 权 证 定 价 模 型 及 价 值 挖 掘 策 略 、 价 差 策 略 、 双 向 权 证 策 略 等 寻 求 权 证 的 合 理 估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40 页


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4 、资产支持 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将 综 合 运 用 战 略 资 产 配 置 和 战 术 资 产 配 置 进 行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 并 根 据 信 用 风 险 、 利 率 风 险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变 化 积 极 调 整 投 资 策 略 , 严 格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 在 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 证 一 带 一 路 主 题 指 数 收 益 率 ×95 % + 商 业 银 行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税后) ×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属 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其 预 期 的 风 险 与 收 益 高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 债 券 型 基 金 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较 高 风 险 、 较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品 种 。 同 时 本 基 金 为 指 数 基 金 , 通 过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表 现 , 具 有 与 标 的 指 数 以 及 标 的 指 数 所 代 表 的 公 司 相 似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下属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本 基 金 属 于 股 票 型 基金, 其预期的风险 与 收 益 高 于 混 合 型 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 为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较 高 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 的品种。 同时本基金 为指数基金, 通过跟 踪标的指数表现, 具 有 与 标 的 指 数 以 及 标 的 指 数 所 代 表 的 公 司 相 似 的 风 险 收 益特征。 鹏华带路A 份额为稳 健收益类份额, 具有 低 风 险 且 预 期 收 益 相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带路B 份 额为积 极收益类份额, 具有 高 风 险 且 预 期 收 益 相对较高的特征。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张燕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40 页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5 年 5 月18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日)-2015 年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56,920,766.86 本期利润 -1,220,649,340.9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973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0.43%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630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93,010,425.8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9 注 : (1 )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 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 表中的 “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 即 12 月31 日 , 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4 )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18 日生效,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未 满一年, 故 2015 年的数 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07% 1.93% 6.65% 1.67% 3.42% 0.26% 过去六个月 -27.08% 3.19% -22.48% 3.09% -4.60% 0.10% 自基金合同 -40.43% 3.24% -29.29% 3.19% -11.14% 0.05%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40 页


生效起至今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一带一路主题指数收益率*95%+ 商业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 1 、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 18 日生效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40 页


3.2.3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 以 来基 金 每 年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注:1 、合同 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带路份额、鹏华带路 A 份额 、鹏 华带路 B 份 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40 页


公司组成, 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 后于 2001 年9 月完 成增资扩股,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 88 只开放式基金和 10 只社 保组合,经过 17 年投资 管理基金,在基 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焦文龙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18 日 - 6 焦文龙先 生,国籍 中国,经 济学硕 士, 6 年证 券从业经 验。2009 年 6 月加 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历任监察 稽核部金 融工程 师、量化 及衍生品 投资部资 深量化研 究员,先 后从事金 融工程、 量化研究 等工作; 2015 年 5 月起担任 鹏华一带 一路分级 基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起兼任 鹏华高铁 产业分级 基金、鹏 华新能源 分级基金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40 页


基金经 理,2015 年 8 月起 兼任鹏华 新丝路分 级基金、 鹏华钢铁 分级基金 基金经 理,2015 年11 月起 兼任鹏华 创业板分 级基金基 金经理。 焦文龙先 生具备基 金从业资 格。本报 告期内本 基金基金 经理未发 生变动。 本基金为 本期内新 成立基 金。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在 严 格 控 制 风险的 基础 上,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作 合法 合规, 不 存 在 违 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定了 《 鹏华基金管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40 页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社保组合、 特定客户 资产管 理组 合等不 同资 产组合 的授 权、研 究分 析、投 资决 策、交 易执 行、业 绩评 估等投 资 管 理 活 动均纳 入公 平交易 管理 ,在业 务流 程和岗 位职 责中制 定公 平交易 的控 制规则 和控 制活动 , 建 立 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 监督及审核流程, 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1 、 公司使 用唯 一的研 究报 告发布 平台 “ 研究 报告 管理平 台 ” ,确保 各投 资组合 在获 得投资 信 息 、 研 究 支 持 、 投 资 建 议 和 实 施 投 资 决 策 方 面 享 有 公 平 的 机 会 ;2 、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 股 票 库 管 理 规 定 》 、 《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 , 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 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 容严谨、 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 、 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 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 根 据各自 的投 资目标 、投 资风格 、投 资范围 和防 范关联 交易 的原则 分别 建立资 产组 合股票 库 , 基 金 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 、 严格执行投资 授权制 度, 明确投 资决 策委员 会、 分管投 资副 总裁、 基金 经理等 各主 体的职 责和 权限划 分 , 合 理 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 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 有公司 管理 的资产 组合 的交易 必须 通过集 中交 易室完 成, 集中交 易室 负责建 立和 执行交 易 分 配 制 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 、 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集中交易室应严格 启用恒 生交 易系统 中的 公平交 易程 序,交 易系 统则自 动启 用公平 交易 功能, 由系 统按照 “ 未 委 托 数量 ” 的比 例对不 同资 产组合 进行 委托量 的公 平分配 ;如 果相关 基金 经理坚 持以 不同的 价 格 进 行 交易, 且当 前市场 价格 不能同 时满 足多个 资产 组合的 指令 价格要 求时 ,交易 系统 自动按 照 “ 价格 优 先” 原则 进行委 托; 当市场 价格 同时满 足多 个资产 组合 的指令 价格 要求时 ,则 交易系 统 自 动 按 照 “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 模式, 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 、 银行间 市场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非集 中竞 价交易 需依 据公司 《股 票投资 交易 流程》 和《 固定收 益投 资管理 流 程 》 的 规定执 行;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以公 司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经 理 应 在 交 易前独 立确 定各投 资组 合的交 易价 格和数 量, 公司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配 的原 则对交 易 结 果 进 行分配;4 、 新股、 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 《新股申购流程》 、 《固定收益 投 资 管 理流 程》 和《非 公开 定向增 发流 程》的 规定 执行, 对新 股和新 债申 购方案 和分 配过程 进 行 审 核 和监控。 在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估环节:1 、 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 杜绝 利 益 输送、 不公 平交易 等违 规交易 行为 ,防范 日常 交易风 险, 公司明 确了 关注类 交易 的界定 及 对 应 的 监控和 评 估 措施机 制; 所监控 的交 易包括 但不 限于: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交易中 同日 同向交 易 的 交 易 时机和 交易 价差、 不同 投资组 合临 近交易 日的 同向交 易和 反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和 交易价 差 、 关 联 交易、 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 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 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 、 将 公 平 交易 作 为投 资组合 业绩 归因分 析和 交易绩 效评 价的重 要关 注内容 ,发 现的异 常情 况由投 资 监 察 员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40 页


进行分 析;3 、监察 稽核 部分别 于每 季度和 每年 度编写 《公 平交易 执行 情况检 查报 告》 ,内 容 包 括 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 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公平交易 执行情况检 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对 待。 同时,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的 要 求 , 公 司对所 管理 组合的 不同 时间窗 的同 向交易 进行 了价差 专项 分析, 未发 现存在 违反 公平交 易 原 则 的 现象。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次数为 1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导致。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本 基 金秉 承指 数 基金 的投 资 策略 ,在 应 对申 购赎 回 的基 础上 , 跟踪 指数 收 益, 力争 将基金跟 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290 元,累计净 值 0.5960 元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40.43%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2015 年, 伴 随中国经济持续低迷, 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持续下降 , 但证券市场在改革预期以 及充裕流动性的推动下,走势波澜壮阔。 展 望 未来 ,改 革 进入 深水 区 ,难 度增 大 ,去 产能 本 身也 是一 个 痛苦 的过 程 ;但 改革 是必由之 路,随 着供 给侧改 革的 推进, 经济 有望逐 步筑 底。映 射到 证券市 场, 改革措 施的 落地会 逐 步 修 正 投资者预期, 实体经济的分化会导致结构化的行情,2016 年未必可以看到整体市场大幅趋势性上 涨,但结构性机会将会明显增加。 本 基 金作 为被 动 管理 的指 数 基金 ,在 严 守基 金合 同 及相 关法 律 法规 要求 的 前提 下, 将继续秉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40 页


承指数化投资管理策略, 积极应对成份股调整、 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 进一步降低基金的跟踪误差,力争投资回报与业绩基准保持一致。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1 、有关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 )日常估 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 计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 )特殊业 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等没 有市价 的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成员 由基金 经理 、行业 研 究 员 、 监察稽 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 、基金经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 、本公司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 、本公司现 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1 、根据本基 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 带路份额、鹏华带路 A 份额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40 页


鹏华带路 B 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本 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托 管 人声 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 招 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不 存 在任 何损 害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严格遵 守了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有 关法律 法 规 、 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 在 投 资运 作、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计 算、 利 润分 配、 基 金份 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严格遵守了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在 各重 要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合 同 的 规 定 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年 度报 告中 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 现、 财 务会 计报 告 、利 润分 配 、投 资组 合 报告 等内 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 “标 准 无保留意见 ” 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40 页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4,720,460.30 结算备付金


152,271.77 存出保证金


1,250,829.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6,658,805.29 其中:股票投资


656,658,805.29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48,415.08 应收利息


9,076.8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55,647.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695,495,506.59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218,531.68 应付管理人报酬


606,001.32 应付托管费


133,320.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207,626.81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319,600.65 负债合计


2,485,080.74 所 有 者 权益: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40 页


实收基金


1,163,330,702.09 未分配利润


-470,320,276.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3,010,425.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95,495,506.59 注:(1) 报告 截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鹏华带路分级份额净值 0.929 元,鹏华带路 A 份额净 值 1.024 元, 鹏 华带路 B 份 额净值 0.834 元; 基金份 额总额 745,938,031.00 份 , 其中鹏华带路分级 份额 622,267,473.00 份, 鹏华带路 A 份额 61,835,279.00 份, 鹏华带路 B 份额 61,835,279.00 份。 (2)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18 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 本报告期:2015 年5 月18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5 月18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203,019,128.77 1. 利息收入


981,886.6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4,200.0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37,686.61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942,502,585.00 其 中:股票投资收益


-954,827,507.2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2,324,922.28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63,728,574.06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2,230,143.68 减: 二 、费用


17,630,212.15 1 .管理人报 酬 7.4.8.2.1 7,407,949.57 2 .托管费 7.4.8.2.2 1,629,748.84 3 .销售服务 费


- 4 .交易费用


8,086,098.82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40 页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其他费用


506,414.92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 列 )


-1,220,649,340.9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 列)


-1,220,649,340.92 注:(1) 报告 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5 年5 月18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18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5 月18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606,402,064.93 - 606,402,064.93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1,220,649,340.92 -1,220,649,340.92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556,928,637.16 750,329,064.68 1,307,257,701.84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3,106,016,868.87 -14,694,418.67 3,091,322,450.20 2. 基金赎回 款 -2,549,088,231.71 765,023,483.35 -1,784,064,748.36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163,330,702.09 -470,320,276.24 693,010,425.85 注:(1) 报告 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5 年5 月18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18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40 页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 华 中证 一带 一 路主 题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 以 下 简称 “本基金”) 经中 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以下简 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 许可[2015]第 769 号《 关于 准予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 》核 准,由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 券 投 资 基金法 》和 《鹏华 中证 一带一 路主 题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负责 公开 募集。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基 金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人 民 币 606,374,145.94 元, 业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普华 永道中天验字(2015) 第 484 号验资报 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06,402,064.93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7,918.99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 据 《鹏 华中 证 一带 一路 主 题指 数分 级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合 同 》并 报中 国 证监 会备 案,本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包 括 鹏 华 中 证 一 带 一 路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基 础 份 额( 以 下 简 称 “ 鹏 华 一 带一 路份额”) 、鹏华中 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 以下简称 “鹏华带路 A 份额 ”) 、 鹏 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 份额( 以下简 称 “鹏华带路B 份额”) 。 根据对 基金 财产及 收益 分配的 不同 安排, 本基 金的基 金份 额具有 不同 的风险 收益 特征。 鹏 华 一 带 一路份 额为 可以申 购、 赎回但 不能 上市交 易的 基金份 额, 具有与 标的 指数相 似的 风险收 益 特 征 。 鹏华带路 A 份额与鹏华带路 B 份额 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鹏华带路 A 份额为稳 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带路 B 份 额为 积 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带路 A 份额与鹏华带路 B 份额的配比 始终保持 1 :1 的比率不变 。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 场外认购的全 部份额将确认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 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 1 :1 的比例确 认为鹏华带路 A 份额与 鹏华带路 B 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鹏华一带一路份额与鹏华带路 A 份额、鹏华带路 B 份 额之间 可以 按约定 的规 则进行 场内 份额配 对转 换,包 括基 金份额 的分 拆和合 并两 种转换 行 为 。 基 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一带一路份额按照 2 份场内鹏华 一带一路份额 对应 1 份鹏华带路 A 份额与 1 份鹏华带路 B 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 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带路 A 份额与鹏华 带路 B 份额 按照 1 份鹏 华带路 A 份 额与 1 份鹏 华 带路 B 份额 对应 2 份场 内鹏华一带一路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 金 份额 的净 值 按如 下原 则 计算 :鹏 华 一带 一路 份 额的 基金 份 额净 值为 净 值计 算日 的基金资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40 页


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 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鹏华带路 A 份额、鹏华带路 B 份额的份额数之和。鹏华带路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鹏华带路 A 份 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 之和。每 2 份鹏华一带一路份额所对应的 基金资产净值等于 1 份鹏华带路 A 份额与 1 份鹏华带路 B 份额所对应 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鹏华带路 A 份额 、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 9 月第一个工 作日, 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鹏华带 路 A 份额与鹏华带路 B 份额 的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 比例。 对于鹏华带路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 即 鹏 华带路 A 份 额每个会计年度 8 月31 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 部分, 将折算 为场内鹏华一 带一路份额分配给鹏华带路 A 份额 持有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鹏华一带一路 份 额将按 1 份鹏华带路 A 份额获得新 增鹏华一带一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一带一路份额的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将 按前 述折算 方式 获得新 增场 外鹏华 一带 一路份 额的 分配; 持有 场内鹏 华 一 带 一 路份额 的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将按 前述 折算方 式获 得新增 场内 鹏华一 带一 路份额 的分 配。经 过 上 述 份 额折算,鹏华带路 A 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鹏华一 带一路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 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鹏华一带一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1.500 元时或鹏华 带路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 0.250 元 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 不定期折算条件时, 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一带一路份额、鹏华带路 A 份额、鹏华 带路 B 份额 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 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带路 A 份额与 鹏华带路 B 份额的比例为 1 :1 , 份 额折算后鹏华一带一路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带路 A 份额 与鹏华带路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 简称 “深交所 ”) 深证上 字[2015] 第 213 号文审核 同意,本基金鹏华 带路 A 份额 146,134,555.00 份基金份 额和鹏华带路 B 份额 146,134,555.00 份基金份额 于 2015 年 5 月25 日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对于托管在场内的鹏华一带一路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 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为鹏华带路 A 份额和鹏华带路 B 份额 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 场外的 鹏华 一带一 路份 额,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在 符合相 关办 理条件 的前 提下, 将其 跨系统 转 托 管 至 深交所场内后分拆为鹏华带路 A 份 额和鹏华带路 B 份额即 可上市流通。 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和 《鹏 华 中证 一带 一 路主 题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规定 ,本基 金的 投资范 围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的 金融 工具, 包括 标的指 数 成 份 股 及其备 选成 份股( 含 中小 板、创 业板 股票及 其他 中国证 监会 核准上 市 的 股票) 、 债券 、股指 期 货 、 权证、 资产支 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40 页


股 及其 备选成 份股 的比例 不低 于非现 金基 金资产 的 80% ;每 个交 易日日 终在 扣除股 指期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现 金 或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5% 。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基 准为 :中证 一带 一路主 题指 数收益 率 × 95% +商 业银 行活期 存款利 率( 税 后 )×5%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 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 鹏华中 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 级证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和 中国 证监会 、中 国基金 业协 会允许 的基 金行业 实务 操作的 有 关 规 定 编制。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5 年 5 月 18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15 年5 月18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 要 会 计 政策 和 会 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5 年 5 月18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分 类 (1 )金融资 产的分类 金 融 资产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资产 、应收款 项、可 供出 售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资 。金 融资产 的分 类取决 于本 基金对 金融 资产的 持 有 意 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主 要为权 证投资) 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 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40 页


在资产 负债 表中以 衍生 金融资 产列 示外,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公 允价 值变动 计入 损益的 金 融 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 基 金持 有的 其 他金 融资 产 分类 为应 收 款项 ,包 括 银行 存款 、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和 各类应收 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 债的分类 金 融 负债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负债 及其他金 融负债 。本 基金目 前暂 无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负 债 。 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初 始 确 认 、后 续 计 量 和终 止 确 认 (1) 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于交易日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 债表内 确认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产 ,取 得时发 生的 相关交 易 费 用 计 入当期 损益 ;支付 的价 款中包 含已 宣告但 尚未 发放的 现金 股利或 债券 或资产 支持 证券起 息 日 或 上 次除息 日至 购买日 止的 利息, 应当 单独确 认为 应收项 目。 应收款 项和 其他金 融负 债的相 关 交 易 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2) 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应收款项 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以公允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计入 当期 损益; 在资 产持有 期间 所取得 的利 息或现 金股 利以及 处置 时产生 的处 置损益 计 入 当 期 损益。 (4) 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止确认:(4.1) 收取 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 终 止;(4.2) 该金 融资产 已 转移 ,且 本 基金 将金 融 资产 所有 权 上几 乎所 有 的风 险和 报酬转移给 转 入 方; 或者(4.3) 该金 融 资产 已转 移 ,虽 然本 基 金既 没有 转 移也 没有 保 留金 融资 产 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5) 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其 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时 ,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义 务 已 解 除 的 部 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40 页


7.4.4.5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估 值 原 则 本 基金 持有的 股票 投资、 债券 投资、 资产 支持证 券和 衍生工 具( 主 要为权 证投 资) 按 如 下 原 则 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 但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环 境未 发生重 大变 化且证 券发 行机构 未发 生影响 证券 价格的 重大 事件的 , 按 最 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 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 市 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 有可靠 性的 估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估值 技术 包括参 考熟 悉情况 并自 愿交 易 的各 方最近 进 行 的 市 场交易 中使 用的价 格、 参照实 质上 相同的 其他 金融工 具的 当前公 允价 值、现 金流 量折现 法 和 期 权 定价模 型等 。采用 估值 技术时 ,尽 可能最 大程 度使用 市场 参数, 减少 使用与 本基 金特定 相 关 的 参 数。 7.4.4.6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抵 销 本 基 金持 有的 资 产和 承担 的 负债 基本 为 金融 资产 和 金融 负债 。 当本 基金 1) 具有抵 销 已确认 金 额的 法定权 利且 该种法 定权 利现在 是可 执行的 ; 且 2) 交 易双 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 时,金 融 资 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对 外 发行 基金 份 额所 募集 的 总金 额在 扣 除损 益平 准 金分 摊部 分 后的 余额 。由于基 金份额 拆分 引起的 实收 基金份 额变 动于基 金份 额拆分 日根 据拆分 前的 基金份 额数 及确定 的 拆 分 比 例计算 认列 。由于 基金 份额折 算引 起的实 收基 金份额 变动 于基金 份额 折算日 根据 折算前 的 基 金 份 额数及 确定 的折算 比例 计算认 列。 由于申 购和 赎回引 起的 实收基 金变 动分别 于基 金申购 确 认 日 及 基金赎 回确 认日认 列。 上述申 购和 赎回分 别包 括基金 转换 所引起 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金 增 加 和 转 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 平准 金包 括 已实 现平 准 金和 未实 现 平准 金。 已 实现 平准 金 指在 申购 或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 赎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累 计未 分配的 已实 现损益 占 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的 金额 。未实 现 平 准 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基 金份 额时, 申购 或赎回 款项 中包含 的按 累计未 实现 损益占 基金 净值比 例 计 算 的 金额。 损益 平准金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认 日认 列,并 于期 末全额 转入 未分配 利润/( 累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40 页


计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股 票 投资 在持 有 期间 应取 得 的现 金股 利 扣除 由上 市 公司 代扣 代 缴的 个人 所 得税 后的 净额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债券 投资 在持有 期间 应取得 的按 票面利 率或 者发行 价计 算的利 息扣 除在适 用 情 况 下 由债券 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认 为利 息收入 。资 产支持 证券 在持有 期 间 收 到 的款项 ,根 据资产 支 持 证券的 预计 收益率 区分 属于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本金部 分和 投资收 益 部 分 , 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资 产 在持 有期 间 的公 允价 值 变动 确认 为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于处 置时 ,其处 置价 格与初 始确 认金额 之间 的差额 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其中 包 括 从 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 收 款项 在持 有 期间 确认 的 利息 收入 按 实际 利率 法 计算 ,实 际 利率 法与 直 线法 差异 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 用 的 确 认和 计 量 本 基 金的 管理 人 报酬 、托 管 费和 销售 服 务费 在费 用 涵盖 期间 按 基 金 合同 约 定的 费率 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 他 金融 负债 在 持有 期间 确 认的 利息 支 出按 实际 利 率法 计算 , 实际 利率 法 与直 线法 差异较小 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 金 的 收 益分 配 政 策 1. 在存续期 内,本基金(包括 鹏华带路 份额、鹏华带路 A 份额、 鹏华 带路 B 份额 )不进行 收益分配。 2. 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 他 重 要 的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根 据 本基 金的 估 值原 则和 中 国证 监会 允 许的 基金 行 业估 值实 务 操作 ,本 基 金确 定以 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 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 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 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 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40 页


(2 ) 对于 在锁 定 期内 的非 公 开发 行股 票 ,根 据中 国 证监 会证 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 于 证 券投资 基金 执行< 企 业会 计准则> 估值 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 价有 关事项 的通 知》之 附件 《非公 开 发 行 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若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 券交 易所挂 牌的 同一股 票的 市场交 易收 盘价高 于非 公开发 行股 票的初 始投 资成本 , 按 锁 定 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 在银 行间 同 业市 场交 易 的债 券品 种 ,根 据中 国 证监 会证 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 于 证 券投资 基金 执行< 企 业会 计准则> 估值 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 价有 关事项 的通 知》采 用估 值技术 确 定 公 允价值 。本 基金持 有的 银行间 同业 市场债 券按 现金流 量折 现法估 值, 具体估 值模 型、参 数 及 结 果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 )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以下简称 “估值处理标准 ”) , 对于交易所市场上 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 采用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根据 中国 证 券 投 资基 金 业协 会《 中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 业协 会 估值 核算 工作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以下简称 “估值处理标准 ”), 对于交易所 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 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40 页


(1)


以发行 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 券 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 基金取 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 收入 , 由发 行债 券 的企 业在 向 基金 支付 利 息时 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 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 的, 于 2015 年 9 月8 日 前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 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 禁后 取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按照 上述 规定计 算纳 税,持 股时 间自解 禁日 起计算 ; 解 禁 前 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 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 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 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 深圳) 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 、本报 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 、下述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 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无。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40 页


7.4.8.1.2 债券交易 注:无。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注:无。 7.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注: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18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407,949.5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841,663.93 注:(1)支付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1.00% , 逐日 计提, 按月支 付。日管理费= 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1.00%÷ 当 年天数。 (2) 根据《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 费用管 理规 定》 ,基 金管 理人依 据销 售机构 销售 基金的 保 有 量 提取一 定比 例的客 户维 护费, 用以 向基金 销售 机构支 付客 户服务 及销 售活动 中产 生的相 关 费 用 , 客户维护费 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18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629,748.84 注 : 支付 基金 托 管人 招商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的托 管 费年 费率 为 0.22% , 逐 日计 提, 按 月支付。日 托管费= 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 当年天数。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无。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40 页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 基金 本报告 期管 理人未 投资 、持有 本基 金。本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起至本 报告 期末未 满 一 年 , 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 无。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5 月18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720,460.30 554,423.1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参与关联 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无。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601018 宁波 港 2015 年8 月 4 日 重大 事项 7.63 2016 年2 月 22 日 7.34 3,103,864 32,289,240.80 23,682,482.32 300011 鼎汉 技术 2015 年12 月31 日 重大 事项 29.80 2016 年1 月 22 日 26.82 144,208 5,588,392.91 4,297,398.40 002207 准油 股份 2015 年12 月16 日 重大 事项 21.42 - - 104,800 3,255,954.00 2,244,816.00 000065 北方 国际 2015 年10 月21 日 重大 事项 30.53 2016 年3 月 15 日 - 67,900 2,918,907.47 2,072,987.00 300351 永贵 电器 2015 年10 月19 日 重大 事项 31.30 2016 年2 月 18 日 29.80 62,940 2,753,109.18 1,970,022.00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40 页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656,658,805.29 94.42 其中:股票 656,658,805.29 94.42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4,872,732.07 5.01 7 其他各项资产 3,963,969.23 0.57 8 合计 695,495,506.59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70,907,146.07 10.23 C 制造业 308,747,843.43 44.5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 -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40 页


应业 E 建筑业 152,805,489.87 22.05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0,178,267.24 15.9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3,292,308.68 1.92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27,750.00 0.1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56,658,805.29 94.75


8.2.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注:无。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指 数 投 资前 十 名 和 积极 投 资 前 五 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8.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1018 宁波港 3,103,864 23,682,482.32 3.42 2 000063 中兴通讯 1,119,228 20,851,217.64 3.01 3 600028 中国石化 4,010,920 19,894,163.20 2.87 4 601668 中国建筑 3,121,700 19,791,578.00 2.86 5 601857 中国石油 2,355,000 19,664,250.00 2.84 6 002202 金风科技 855,702 19,501,448.58 2.81 7 601766 中国中车 1,486,000 19,095,100.00 2.76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40 页


8 601186 中国铁建 1,411,963 19,033,261.24 2.75 9 601390 中国中铁 1,741,768 19,020,106.56 2.74 10 601989 中国重工 1,995,509 18,757,784.60 2.71 注: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年度报告 正文。


8.3.2 期末积极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五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注:无。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末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766 中国中车 299,525,088.48 43.22 2 601390 中国中铁 159,713,136.41 23.05 3 601989 中国重工 129,620,098.45 18.70 4 601186 中国铁建 127,249,237.77 18.36 5 601857 中国石油 124,949,129.51 18.03 6 601668 中国建筑 124,144,572.65 17.91 7 601669 中国电建 120,201,976.25 17.34 8 600028 中国石化 114,400,717.51 16.51 9 000063 中兴通讯 113,809,079.45 16.42 10 601727 上海电气 108,092,153.71 15.60 11 600089 特变电工 99,405,842.53 14.34 12 600031 三一重工 96,203,258.88 13.88 13 601618 中国中冶 96,029,543.78 13.86 14 601018 宁波港 92,977,211.89 13.42 15 600150 中国船舶 89,948,814.51 12.98 16 601106 中国一重 87,402,999.34 12.61 17 600406 国电南瑞 82,729,066.44 11.94 18 002202 金风科技 82,108,993.03 11.85 19 000157 中联重科 81,201,451.29 11.72 20 600068 葛洲坝 74,989,089.02 10.82 21 600256 广汇能源 72,405,047.48 10.45 22 600875 东方电气 68,866,993.84 9.94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40 页


23 601800 中国交建 67,780,413.73 9.78 24 600583 海油工程 66,361,606.08 9.58 25 601866 中海集运 64,164,846.75 9.26 26 600018 上港集团 58,971,213.91 8.51 27 600820 隧道股份 58,102,384.38 8.38 28 601179 中国西电 50,968,050.92 7.35 29 601117 中国化学 49,440,274.51 7.13 30 000425 徐工机械 43,989,670.55 6.35 31 000400 许继电气 41,078,682.32 5.93 32 600320 振华重工 39,141,171.33 5.65 33 601872 招商轮船 38,379,630.63 5.54 34 002266 浙富控股 38,367,144.24 5.54 35 600026 中海发展 37,677,567.00 5.44 36 300208 恒顺众昇 36,775,537.25 5.31 37 600522 中天科技 36,768,691.00 5.31 38 600528 中铁二局 35,024,999.89 5.05 39 600717 天津港 34,204,566.18 4.94 40 601808 中海油服 33,834,474.84 4.88 41 002051 中工国际 30,031,728.83 4.33 42 002092 中泰化学 29,665,966.34 4.28 43 600312 平高电气 29,250,105.50 4.22 44 600317 营口港 28,570,602.58 4.12 45 000777 中核科技 28,017,694.02 4.04 46 600017 日照港 27,685,510.40 3.99 47 600125 铁龙物流 27,383,776.53 3.95 48 300001 特锐德 26,878,592.76 3.88 49 300011 鼎汉技术 26,055,026.25 3.76 50 600970 中材国际 25,766,317.94 3.72 51 600495 晋西车轴 24,381,901.92 3.52 52 600580 卧龙电气 22,582,985.24 3.26 53 601002 晋亿实业 21,443,225.95 3.09 54 000088 盐 田 港 21,298,948.79 3.07 55 600545 新疆城建 21,164,565.80 3.05 56 601880 大连港 20,668,611.67 2.98 57 600428 中远航运 20,087,772.50 2.90 58 000877 天山股份 18,011,021.19 2.60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40 页


59 600798 宁波海运 14,459,400.02 2.09 60 600118 中国卫星 14,339,913.38 2.07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 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末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766 中国中车 164,886,797.36 23.79 2 601390 中国中铁 97,164,722.04 14.02 3 601857 中国石油 94,346,136.65 13.61 4 600028 中国石化 76,473,895.88 11.04 5 601186 中国铁建 71,876,428.22 10.37 6 601668 中国建筑 71,582,634.46 10.33 7 601989 中国重工 69,880,259.62 10.08 8 000063 中兴通讯 60,192,063.81 8.69 9 600089 特变电工 56,385,065.70 8.14 10 601669 中国电建 55,797,670.63 8.05 11 601618 中国中冶 51,253,837.66 7.40 12 000157 中联重科 44,727,264.89 6.45 13 601727 上海电气 43,741,926.72 6.31 14 002202 金风科技 43,537,931.37 6.28 15 600150 中国船舶 42,938,764.97 6.20 16 600031 三一重工 42,729,542.67 6.17 17 600406 国电南瑞 40,713,771.11 5.87 18 601800 中国交建 40,491,438.98 5.84 19 600256 广汇能源 37,689,412.11 5.44 20 600583 海油工程 37,666,275.75 5.44 21 601106 中国一重 37,185,144.22 5.37 22 600068 葛洲坝 37,165,139.25 5.36 23 601018 宁波港 36,305,644.62 5.24 24 601866 中海集运 33,876,196.12 4.89 25 600018 上港集团 32,745,027.61 4.73 26 600875 东方电气 27,891,600.34 4.02 27 600820 隧道股份 27,353,649.58 3.95 28 000425 徐工机械 26,377,029.22 3.81 29 601179 中国西电 25,995,374.50 3.75 30 601117 中国化学 25,954,209.76 3.75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40 页


31 601872 招商轮船 23,596,361.68 3.40 32 600320 振华重工 22,976,039.99 3.32 33 600026 中海发展 21,836,149.10 3.15 34 000400 许继电气 20,114,136.69 2.90 35 300208 恒顺众昇 19,108,589.20 2.76 36 600522 中天科技 19,023,683.00 2.75 37 002266 浙富控股 18,563,544.42 2.68 38 601808 中海油服 18,141,768.78 2.62 39 600017 日照港 17,412,002.00 2.51 40 600317 营口港 17,168,326.93 2.48 41 600717 天津港 17,055,943.71 2.46 42 300001 特锐德 16,407,045.59 2.37 43 600528 中铁二局 16,163,718.50 2.33 44 600312 平高电气 15,972,846.18 2.30 45 600125 铁龙物流 15,174,114.00 2.19 46 002051 中工国际 14,962,042.13 2.16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的 成 本 总 额及 卖 出 股 票的 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945,569,191.1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070,354,304.54 注:买 入股 票成本 、卖 出股票 收入 均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 虑 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注:无。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注:无。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无。 8.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无。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40 页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无。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 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8.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2.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或 在 报告 编制 日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250,829.6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48,415.0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076.88 5 应收申购款 155,647.62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40 页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963,969.23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无。 8.12.5 期 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1018 宁波港 23,682,482.32 3.42 重大事项


8.12.6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 无。 8.12.7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带路分级 30,640 20,308.99 9,140,108.74 1.47% 613,127,364.26 98.53% 带路 A 1,284 48,158.32 42,861,414.00 69.32% 18,973,865.00 30.68% 带路 B 6,747 9,164.86 2,629,349.00 4.25% 59,205,930.00 95.75% 合计 38,671 19,289.34 54,630,871.74 7.32% 691,307,159.26 92.68%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40 页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带路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769,229.00 25.50% 2 银华财富资本-工商银行-银华财 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8,364,824.00 13.53% 3 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4,830,408.00 7.81% 4 鹏华基金鹏诚理财安进 20 期多策略 稳健 2 号资 产管理计划 3,206,333.00 5.19% 5 富安达基金-中信建投证券-富安 达-道冲套利 1 号资产 管理计 1,574,827.00 2.55% 6 北京奥通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374,325.00 2.22% 7 郭琴 1,178,991.00 1.91% 8 银河资本-招商银行-涌悦进取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00,000.00 1.78% 9 深圳市上善若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善若水厚德稳健增值基金 1,000,000.00 1.62% 9 霍鸣庆 1,000,000.00 1.62% 1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善若水3 期成长策略精选管理型证券 775,246.00 1.25% 带路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龙仁杰 3,160,825.00 5.11% 2 富安达基金-中信建投证券-富安 达-道冲套利 1 号资产 管理计 1,846,600.00 2.99% 3 周科 1,250,000.00 2.02% 4 刘长江 1,000,000.00 1.62% 5 欧培青 788,100.00 1.27% 6 毕培艺 693,309.00 1.12% 7 刘秋萌 667,382.00 1.08% 8 张桢炎 616,414.00 1.00% 9 刘国兴 557,300.00 0.90% 10 王念东 556,588.00 0.90%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带路分级 1,903.88 0.0003% 带路 A - -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40 页


带路 B - - 合计 1,903.88 0.0003%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从业 人员 投资、 持有 本基金 符合 相关法 律法 规、中 国 证 监 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本 公司 高级管 理人 员、基 金投 资和研 究部 门负责 人及 本基金 的基 金经理 本报 告期末 未 持 有 本 基金份额。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带路分级 带路 A 带路 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5 月 18 日)基金份额总额 314,132,954.93 146,134,555.00 146,134,555.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总申购份额 3,035,743,339.59 - -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860,795,424.27 -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拆分变动 份额(份额 减少以"-" 填 列) -866,813,397.25 -84,299,276.00 -84,299,276.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22,267,473.00 61,835,279.00 61,835,279.00 注:拆分变 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份额折算 中调整的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2.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7 号文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 40 页


核准, 公司聘 任高永杰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日期自 2015 年2 月6 日 起。 报告期内,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自 2015 年9 月19 日起 , 同意聘任苏波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 报告期内, 公司原副总经理胡湘先生因个人职 业发展原因提出辞职,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 意胡湘先生提出的辞职申请,并同意其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正式离任。胡湘先生于 2015 年 10 月 17 日正 式离任。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15 年 10 月 17 日起,同意聘任邢彪先生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监局报告, 并按有关规定向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11.2.2 报告 期内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策 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聘 请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为 本 基 金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审计费 用 100,000.00 元。该审 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间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5 月 18 日)起到本报告 期末,不满一年。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9 页 共 40 页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3,777,820,957.03 62.80% 3,358,254.52 62.80% 本报告期新 增 中泰证券 1 1,125,245,814.74 18.71% 998,682.34 18.67% 本报告期新 增 广发证券 1 740,294,360.02 12.31% 651,676.05 12.19% 本报告期新 增 东北证券 1 245,460,039.73 4.08% 223,690.93 4.18% 本报告期新 增 川财证券 1 113,098,084.67 1.88% 103,061.91 1.93% 本报告期新 增 安信证券 1 13,784,869.52 0.23% 12,562.58 0.23% 本报告期新 增 国金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东方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西南证券 2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 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 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 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 根据 上述标 准, 选定符 合条 件的证 券公 司作为 租用 交易单 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 对所选 定证 券公司 的服 务进行 综合 评比, 评比 内容包 括: 提供研 究报 告质量 、数 量、及 时 性 及 提 供研究 服务 主动性 和质 量等情 况, 并依据 评 比 结果确 定交 易单元 交易 的具体 情况 。我公 司 在 比 较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0 页 共 40 页


了多家 证券 经营机 构的 财务状 况、 经营状 况、 研究水 平后 ,向券 商租 用交易 单元 作为基 金 专 用 交 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 - 2,349,900,000.00 100.00% - - 中泰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