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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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丰泽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3 月 30 日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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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务 指标 、净值 表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报 告、 投资组 合报 告等内 容 , 保 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 “标准 无保留意见 ”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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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录
§1 重要 提 示及 目 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 简 介 ............................................................................................................................................... 5
2.1 基金基本 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 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 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 资料 .............................................................................................................................. 6
§3 主要 财 务指 标 、 基金净 值 表 现及利 润 分 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 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 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 人 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 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 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 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 人 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 报 告 ............................................................................................................................................. 16
6.1 审计报告 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 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 财 务报 表 ..................................................................................................................................... 17
7.1 资产负债 表 ................................................................................................................................ 17
7.2 利润表 ........................................................................................................................................ 19
7.3 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 组 合报 告 ..................................................................................................................................... 47
8.1 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 ............................................................................................................ 47
8.2 期末按行 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8
8.3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8
8.4 报告期内 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5 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9
8.6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9
8.7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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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0
8.9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0
8.10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0
8.11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 .................................................................................................................. 50
§9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信息 ......................................................................................................................... 51
9.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1
9.2 期末上市 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1
9.3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2
9.4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2
§ 10 开 放式基 金 份 额变动 ....................................................................................................................... 52
§ 11 重 大 事件 揭 示 ................................................................................................................................... 53
11.1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3
11.2 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3
11.3 涉及基 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3
11.4 基金投 资策略的改变 .............................................................................................................. 53
11.5 为基金 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3
11.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4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4
11.8 其他重 大事件 .......................................................................................................................... 55
§ 12 备 查文件 目 录 ................................................................................................................................... 58
12.1 备查文 件目录 .......................................................................................................................... 58
12.2 存放地 点 .................................................................................................................................. 59
12.3 查阅方 式 .................................................................................................................................. 59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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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鹏华丰泽债券(LOF)
场内简称 鹏华丰泽
基金主代码 160618
交易代码 160618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12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2,508,288.5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12-25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在适度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信用分析和对
信用利差变动趋势的判断,力争获取信用溢价,以最
大程度上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信用策略,同时辅之以久
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息差策
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适度控制风险
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信用分析和对信用利差变动趋
势的判断,力争获取信用溢价,以最大程度上取得超
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
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
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东辉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8858112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donghui@psbc.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80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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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5-82021126 010-68858120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A 座
邮政编码 518048 100808
法定代表人 何如 李国华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A 座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5 其 他 相 关 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 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63,002,256.09 115,241,579.69 102,370,937.54
本期利润 39,323,241.27 214,286,602.87 18,394,983.3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701 0.1663 0.009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6.72% 13.92% 0.8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52% 14.81% 0.96%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38,533,393.46 357,864,894.87 222,732,907.6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442 0.2528 0.155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37,054,242.82 1,429,721,888.02 1,609,240,684.12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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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6 1.010 1.125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增长率 37.65% 28.02% 11.51%
注: (1 )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
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 “期末 ”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无论 该日是否为开
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55% 0.13% 3.10% 0.11% -0.55% 0.02%
过去六个月 4.12% 0.55% 5.29% 0.10% -1.17% 0.45%
过去一年 7.52% 0.53% 8.03% 0.11% -0.51% 0.42%
过去三年 24.63% 0.33% 17.63% 0.13% 7.00% 0.2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7.65% 0.29% 21.04% 0.11% 16.61% 0.18%
注: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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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合同于 2011 年12 月 8 日生效。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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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金不对丰泽 A 和丰泽 B 进行收
益分配。本基金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 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截 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
进行利润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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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成, 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 后于 2001 年9 月完
成增资扩股,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 88 只开放式基金和 10 只社
保组合,经过 17 年投资 管理基金,在基 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戴钢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1 年12 月
8 日
- 13
戴钢先
生,国籍
中国,经
济学硕
士,13 年
证券从业
经验。曾
就职于广
东民安证
券研究发
展部,担
任研究
员;2005
年 9 月加
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从事研究
分析工
作,历任
债券研究
员、专户
投资经理
等职;
2011 年12
月起担任
鹏华丰泽
债券
(LOF)基
金基金经
理,2012
年 6 月起
兼任鹏华
金刚保本
混合基金
基金经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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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2012
年11 月起
兼任鹏华
丰和债券
(LOF)基
金基金经
理,2013
年 9 月起
兼任鹏华
丰实定期
开放债券
基金基金
经理,
2013 年 9
月起兼任
鹏华丰泰
定期开放
债券基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10 月起
兼任鹏华
丰信分级
债券基金
基金经
理,现同
时担任绝
对收益投
资部副总
经理。戴
钢先生具
备基金从
业资格。
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
基金经理
未发生变
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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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在 严 格 控 制
风险的 基础 上,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作 合法 合规, 不 存 在 违
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定了 《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社保组合、 特定客户
资产管 理组 合等不 同资 产组合 的授 权、研 究分 析、投 资决 策、交 易执 行、业 绩评 估等投 资 管 理 活
动均纳 入公 平交易 管理 ,在业 务流 程和岗 位职 责中制 定公 平交易 的控 制规则 和 控 制活动 , 建 立 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 监督及审核流程, 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1 、
公司使 用唯 一的研 究报 告发布 平台 “ 研究 报告 管理平 台 ” ,确保 各投 资组合 在获 得投资 信 息 、 研
究 支 持 、 投 资 建 议 和 实 施 投 资 决 策 方 面 享 有 公 平 的 机 会 ;2 、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 股 票 库 管 理 规 定 》 、
《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 , 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 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
容严谨、 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 、 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 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
据各自 的投 资目标 、投 资风格 、投 资范围 和防 范关联 交易 的原则 分别 建立资 产组 合股票 库 , 基 金
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 、 严格执行投资
授权制 度, 明确投 资决 策委员 会、 分管投 资副 总裁、 基金 经理等 各主 体的职 责和 权限划 分 , 合 理
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 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
有公司 管理 的资产 组合 的交易 必须 通过集 中交 易室完 成, 集中交 易室 负责建 立和 执行交 易 分 配 制
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 、 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集中交易室应严格
启用恒 生交 易系统 中的 公平交 易程 序,交 易系 统则自 动启 用公平 交易 功能, 由 系 统按照 “ 未 委 托
数量 ” 的比 例对不 同资 产组合 进行 委托量 的公 平分配 ;如 果相关 基金 经理坚 持以 不同的 价 格 进 行
交易, 且当 前市场 价格 不能同 时满 足多个 资产 组合的 指令 价格要 求时 ,交易 系统 自动按 照 “ 价格
优 先” 原则 进行委 托; 当市场 价格 同时满 足多 个资产 组合 的指令 价格 要求时 ,则 交易系 统 自 动 按
照 “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 模式, 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 、 银行间 市场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非集 中竞 价交易 需依 据公司 《股 票投资 交易 流程》 和《 固定收 益投 资管理 流 程 》 的
规定执 行;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以公 司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 经 理 应 在 交
易前独 立确 定各投 资组 合的交 易价 格和数 量, 公司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配 的原 则对交 易 结 果 进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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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分配;4 、 新股、 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 《新股申购流程》 、 《固定收益 投 资
管 理流 程》 和《非 公开 定向增 发流 程》的 规定 执行, 对新 股和新 债申 购方案 和分 配过程 进 行 审 核
和监控。 在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估环节:1 、 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 杜绝 利 益
输送、 不公 平交易 等违 规交易 行为 ,防范 日常 交易风 险, 公司明 确了 关注类 交易 的界定 及 对 应 的
监控和 评估 措施机 制; 所监控 的交 易包括 但不 限于: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交易中 同日 同向交 易 的 交 易
时机和 交易 价差、 不同 投资组 合临 近交易 日的 同向交 易和 反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和 交易价 差 、 关 联
交易、 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 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 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 、 将 公 平
交易 作 为投 资组合 业绩 归因分 析和 交易绩 效评 价的重 要关 注内容 ,发 现的异 常情 况由投 资 监 察 员
进行分 析;3 、监察 稽核 部分别 于每 季度和 每年 度编写 《公 平交易 执行 情况检 查报 告》 ,内 容 包 括
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 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公平交易
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 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对 待。 同时,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的 要 求 , 公
司对所 管理 组合的 不同 时间窗 的同 向交易 进行 了价差 专项 分析, 未发 现存在 违反 公平交 易 原 则 的
现象。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次数为 1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 不活跃
导致。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5 年债券 市场持续走牛,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 8.03% 。市 场的上涨得益于两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 是央 行货币 政策 的放松 ,包 括降准 和降 息在内 的货 币政策 支持 了资金 面的 宽松; 另 一 方 面
6 月份股灾 的出现 使得 大类资 产出 现了转 换, 风险偏 好的 下降导 致资 金从股 市中 撤出, 流 向 风 险
较低的债券。
报 告 期内 ,组 合 的债 券配 置 总体 稳定 , 保持 了较 高 的杠 杆水 平 。品 种选 择 上, 以交 易所可回
购的中等评级的信用债为主。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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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2015 年本基 金的净值增长率为 7.52% ,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8.03%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望 2016 年 , 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 过剩行业将进一步去产能, 未来的经济形势仍然严峻 ,
需要宏观政策的支持。我们预计货币政策将维持宽松,同时需要财政政策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宽 松 的货 币政 策 对于 债市 而 言是 有利 的 ,因 此总 体 上债 市风 险 不大 。不 过 人民 币贬 值的压力
以及财 政政 策的进 一步 发力对 债券 市场构 成一 定的潜 在风 险。在 目前 债券市 场收 益率水 平 普 遍 较
低的情 况下 ,我们 对债 券市场 维持 谨慎乐 观的 态度, 操作 上将倾 向于 以中短 期中 高等级 的 信 用 债
为主,并维持一定的杠杆水平。
4.6 管 理 人 内 部有 关 本 基 金的 监 察 稽 核工 作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着重 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1 、继续完善 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不断更新完善业务流程和运营风险数据库, 通过标准化业务流程将业务操作落实到岗, 明
确业务 流程 与控制 活动 的关联 关系 ,确定 关键 控制活 动, 以及各 个业 务操作 所使 用的相 关 文 档 或
表单, 并将 业务操 作与 法律法 规的 相关法 条建 立关联 ,将 控制活 动与 风险建 立关 联,将 法 律 法 规
要求与信息披露报备规则建立关联。
2 、继续优化 内部控制措施
报 告 期内 ,公 司 继续 完善 内 部控 制措 施 ,制 定、 颁 布和 更新 了 一系 列公 司 基本 管理 制度,通
过信息技术手段陆续实现了部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的系统化,并不断优化。
3 、持续改进 投资监控的方法与手段,保证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 告 期内 ,在 投 资日 常合 规 监控 工作 方 面, 公司 根 据产 品特 点 进一 步完 善 了投 资监 控系统以
提升投 资监 控效率 ;在 实现交 易价 差分析 、银 行间交 易分 析、研 究报 告检查 等专 项检查 工 作 定 期
化、日 常化 的基础 上, 公司加 强了 内幕交 易风 险的检 查和 防范, 明确 了内幕 交易 防范要 求 , 多 次
开展有关内幕交易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投研人员对内幕 交易行为和结果的认识。
4 、规范基金 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 告 期内 ,在 基 金募 集和 持 续营 销活 动 中, 公司 严 格规 范基 金 销售 业务 , 按照 《证 券投资基
金销售 管理 办法》 及相 关法规 规定 审查宣 传推 介材料 ,逐 步落实 反洗 钱法律 法规 各项要 求 , 并 督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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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主动违规行为。
5 、开展以风 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
报 告 期内 ,监 察 稽核 部开 展 了对 基金 投 资管 理、 市 场营 销管 理 、财 务费 用 管理 和公 司日常运
作的定 期监 察稽核 与专 项监察 稽核 。监察 稽核 人员开 展了 以风险 为导 向的内 部稽 核,通 过 稽 核 发
现,提 高了 公 司标 准化 操作流 程手 册的执 行效 力,优 化了 标准化 操作 流程手 册, 更新了 风 险 控 制
矩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4.7.1 有关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7.1.1 日 常估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计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7.1.2 特 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等没 有市价 的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成员 由基 金 经理 、行业 研 究 员 、
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7.2 基金经 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7.3 本公司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4 本公司 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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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1 、 截止本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8,533,393.46 元 , 期末基 金份额净值1.086
元。
2 、本基金本 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托管 人严 格 遵守 《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 其他 相 关法 律法 规 、基 金合 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托管 人依 据 国家 相关 法 律法 规、 基 金合 同和 托 管协 议的 规 定, 对基 金管理人
在本基 金的 投资运 作、 基金资 产净 值的计 算、 基金收 益的 计算、 基金 费用开 支等 方面进 行 了 必 要
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人 认真 复 核了 本年 度 报告 中的 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 现、 利 润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 计 报 告 基本 信 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20568 号
6.2 审 计 报 告 的基 本 内 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 下 简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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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鹏华丰泽债券基金 (LOF)”)的财 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利 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鹏 华 丰 泽 债 券 基 金(LOF) 的 基 金 管
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层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下简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 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列报。
我们 相 信 ,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 适 当 的 , 为 发 表 审 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 上述鹏华丰泽债券基金(LOF) 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在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中 所 列 示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编 制 , 公 允 反 映
了鹏华丰泽债券基金(LOF)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陈熹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16 年 3 月23 日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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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5,112,429.73 111,542,956.96
结算备付金
40,749,016.79 55,237,582.42
存出保证金
205,611.28 155,024.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80,271,464.70 1,749,588,413.58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80,271,464.70 1,749,588,413.5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549,851,544.78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637,976.86 -
应收利息 7.4.7.5 17,198,318.10 38,693,744.9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61,074.3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893,335,891.77 2,505,069,267.08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53,700,000.00 745,905,335.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412,158.15 327,273,646.06
应付赎回款
239,394.1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0,381.02 852,883.41
应付托管费
77,251.71 243,680.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5,190.49 426,441.74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000.00 4,740.5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3,755.10 250,650.8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31,518.31 390,000.00
负债合计
456,281,648.95 1,075,347,379.06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94,172,592.89 1,034,417,074.57
未分配利润 7.4.7.10 142,881,649.93 395,304,813.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7,054,242.82 1,429,721,888.02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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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93,335,891.77 2,505,069,267.08
注: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净值 1.086 元 , 基金份额 总额 402,508,288.5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3,287,158.69 303,671,244.82
1.利息收入
48,527,551.08 198,775,207.0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526,225.70 8,801,552.27
债券利息收入
46,127,300.06 188,776,269.1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74,025.32 1,197,385.6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28,410,595.01 5,851,014.5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3,759,202.96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4,651,392.05 5,851,014.5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 -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6 -23,679,014.82 99,045,023.18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7 28,027.42 -
减: 二 、费用
13,963,917.42 89,384,641.95
1 .管理人报 酬 7.4.10.2.1 4,155,520.73 10,800,811.90
2 .托管费 7.4.10.2.2 1,187,291.63 3,085,946.33
3 .销售服务 费 7.4.10.2.3 2,077,760.30 5,400,405.99
4 .交易费用 7.4.7.18 775,920.82 33,275.54
5 .利息支出
5,318,423.94 69,578,002.1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318,423.94 69,578,002.19
6 .其他费用 7.4.7.19 449,000.00 486,200.00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39,323,241.27 214,286,602.8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39,323,241.27 214,286,602.87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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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034,417,074.57 395,304,813.45 1,429,721,888.02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39,323,241.27 39,323,241.27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740,244,481.68 -291,746,404.79 -1,031,990,886.47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103,145,355.58 46,658,804.91 149,804,160.49
2. 基金赎回 款 -843,389,837.26 -338,405,209.70 -1,181,795,046.96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94,172,592.89 142,881,649.93 437,054,242.82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 值)
1,386,507,776.43 222,732,907.69 1,609,240,684.12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214,286,602.87 214,286,602.87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352,090,701.86 -41,714,697.11 -393,805,398.97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1,060,361,072.26 2,922,341.79 1,063,283,414.05
2. 基金赎回 款 -1,412,451,774.12 -44,637,038.90 -1,457,088,813.02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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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034,417,074.57 395,304,813.45 1,429,721,888.0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 华 丰 泽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 会 ”) 证监 许 可[2011]1707 号 《关 于 核准 鹏华 丰 泽分 级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募集
的批复 》核 准,由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和《 鹏 华 丰 泽
分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公开 募集 。本基 金为 契约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存续期 限 不 定 。
本基金自 2011 年 11 月 2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 日期间公开发售,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
息共募集 2,897,311,225.52 元 , 本基 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 的利息收入 1,100,365.38 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 第 448 号 验资报告予以
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华 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898,411,590.90 份基金 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
息折合 1,100,365.38 份基 金份额。 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 据 《鹏 华丰 泽 分级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合 同 》的 相关 规 定, 本基 金 《基 金合 同》生效
之日起 3 年 内,本基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
别, 即丰泽 A 基金份额 ( 基金份额简称 “ 丰泽 A” ) 和丰泽B 基 金份额 (基金 份额简称 “丰泽 B”)。
除收益 分配 、基金 合同 终止时 的基 金清算 财产 分配和 基金 转换运 作方 式时的 基金 份额折 算 外 , 每
份丰泽 A 和每份丰泽 B 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丰泽 A 和丰泽 B 分别募集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比例进行初始配比,所募集的两级基金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其中,丰泽 A 根据 《基金合同》的
规定获 取约 定收益 ,并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起 每满 6 个月 开放一 次, 接 受申 购与 赎回, 在 丰 泽 A
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泽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泽 A 的 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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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泽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本基金在扣除丰泽 A 的应计 收益
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丰泽 B 享有,亏损以丰泽 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丰泽 B 承担;丰泽 B 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封闭运作,封闭期为 3 年。3 年届 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383 号文审核同意, 丰泽 B 基金份额于 2011 年12 月26 日在
深交所 挂牌 交易。 未上 市交易 的基 金份额 托管 在场外 ,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可通 过跨 系统转 托 管 业 务
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 据 基金 合同 的 规定 及本 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 发布 的 《鹏 华丰 泽 分级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分级
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 本基金的封 闭期自 2011 年 12 月8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起至
2014 年 12 月 8 日止。 自 2014 年 12 月 9 日起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转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 , 并 更 名 为 鹏 华 丰 泽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以 下 简 称 “ 鹏 华 丰 泽 债 券 基 金
(LOF)”) 。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丰泽 A 和 丰泽 B 基金 份额转换比例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 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丰泽 A 、丰泽 B 按 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丰泽债券基金(LOF) 份额 。
丰泽 A 、 丰 泽 B 的场外 份额将转换为鹏华丰泽债券基金(LOF) 场外份额 , 丰泽 B 的 场内份额将转换
为鹏华丰泽债券基金(LOF) 场内份额。 转换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 则
相应增加或减少。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除仅适用于鹏华丰泽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款外,继续适用于转换后的鹏华丰泽债 券基金(LOF) 。
根据深交所深证上[2014]454 号 《终 止上市同意书》 , 原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终止 上市权利登记。 根据深交所深证上[2014]476 号文 审核同意, 鹏华丰泽债券
基金(LOF)362,169,362.00 份额2014 年 12 月 25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
管在场 外,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可 通过 本基金 代销 机构赎 回或 通过跨 系统 转托管 业务 将其转 至 深 交 所
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固定收益类品种, 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
短期融 资券 、可转 债、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资产 支持证 券、 债券回 购等 。本基 金不 直接买 入 股 票 、
权证等 权益 类金融 工具 ,因所 持可 转换公 司债 券转股 形成 的股票 、因 投资于 分离 交易可 转 债 而 产
生的权证, 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 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
许基金 投资 其他品 种, 基金管 理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后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范 围。 基金的 投 资 组 合
比例为 :本 基金对 包含 金融债 、企 业债、 公司 债 、短 期融 资券、 可转 债、分 离交 易可转 债 、 资 产
支 持证 券等在 内的 非国家 信用 债券的 投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 的 80% ; 分级 运作期 内对主 体 信 用
评级为 AA+ 、AA、AA- 级别 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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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支 持证券 等在 内的非 国家 信用债 券的 投资比 例不 低于基 金投 资上述 债券 资产的 80%(分级运
作期届满后不受此限制) ;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如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 基金整体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 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鹏华丰 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 要 会 计 政策 和 会 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分 类
(1 )金融资 产的分类
金 融 资产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资产 、应收款
项、可 供出 售金融 资产 及 持有 至到 期投资 。金 融资产 的分 类取决 于本 基金对 金融 资产的 持 有 意 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主 要为权
证投资) 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 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
在资产 负债 表中以 衍生 金融资 产列 示外,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公 允价 值变动 计入 损益的 金 融 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 基 金持 有的 其 他金 融资 产 分类 为应 收 款项 ,包 括 银行 存款 、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和 各类应收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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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 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 债的分类
金 融 负债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负债 及其他金
融负债 。本 基金目 前暂 无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负 债 。 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初 始 确 认 、后 续 计 量 和终 止 确 认
(1) 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于交易日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
债表内 确认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产 ,取 得时发 生的 相关交 易 费 用 计
入当期 损益 ;支付 的价 款中包 含已 宣告但 尚未 发放的 现金 股利或 债券 或资产 支持 证券起 息 日 或 上
次除息 日至 购买日 止的 利息, 应当 单独确 认为 应收项 目。 应收款 项和 其他金 融负 债的相 关 交 易 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 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应收款项
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以公允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计入 当期 损益; 在资 产持有 期间 所取得 的利 息或现 金股 利以及 处置 时产生 的处 置损益 计 入 当 期
损益。
(4) 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止确认:(4.1) 收取 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 终 止;(4.2) 该金 融资产 已 转移 ,且 本 基金 将金 融 资产 所有 权 上几 乎所 有 的风 险和 报酬转移给
转 入 方; 或者(4.3) 该金 融 资产 已转 移 ,虽 然本 基 金既 没有 转 移也 没有 保 留金 融资 产 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5) 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其 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时 ,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义 务 已 解 除 的 部
分。终止确认 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估 值 原 则
本 基金 持有的 股票 投资、 债券 投资、 资产 支持证 券和 衍生工 具( 主 要为权 证投 资) 按 如 下 原 则
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 在活 跃市 场 的金 融工 具 按其 估值 日 的市 场交 易 价格 确定 公 允价 值; 估 值日 无交 易,但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环 境未 发生重 大变 化且证 券发 行机构 未发 生影响 证券 价格的 重大 事件的 , 按 最 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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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 在活 跃市 场 的金 融工 具 ,如 估值 日 无交 易且 最 近交 易日 后 经济 环境 发 生了 重大 变化,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 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 金融 工具 不 存在 活跃 市 场, 采用 市 场参 与 者 普 遍认 同且 被 以往 市场 实 际交 易价 格验证具
有可靠 性的 估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估值 技术 包括参 考熟 悉情况 并自 愿交易 的各 方最近 进 行 的 市
场交易 中使 用的价 格、 参照实 质上 相同的 其他 金融工 具的 当前公 允价 值、现 金流 量折现 法 和 期 权
定价模 型等 。采用 估值 技术时 ,尽 可能最 大程 度使用 市场 参数, 减少 使用与 本基 金特定 相 关 的 参
数。
7.4.4.6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抵 销
本 基 金持 有的 资 产和 承担 的 负债 基本 为 金融 资产 和 金融 负债 。 当本 基金 1) 具有抵 销 已确认
金 额的 法定权 利且 该种法 定 权 利现在 是可 执行的 ; 且 2) 交 易双 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 时,金 融 资 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对 外 发行 基金 份 额所 募集 的 总金 额在 扣 除损 益平 准 金分 摊部 分 后的 余额 。由于基
金份额 拆分 引起的 实收 基金份 额变 动于基 金份 额拆分 日根 据拆分 前的 基金份 额数 及确定 的 拆 分 比
例计算 认列 。由于 基金 份额折 算引 起的实 收基 金份额 变动 于基金 份额 折算日 根据 折算前 的 基 金 份
额数及 确定 的折算 比例 计算认 列。 由于申 购和 赎回引 起的 实收基 金变 动分别 于基 金申购 确 认 日 及
基金赎 回确 认日认 列。 上述申 购和 赎回分 别包 括基金 转换 所引起 的转 入 基金 的实 收基金 增 加 和 转
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 平准 金包 括 已实 现平 准 金和 未实 现 平准 金。 已 实现 平准 金 指在 申购 或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 赎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累 计未 分配的 已实 现损益 占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的 金额 。未实 现 平 准 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基 金份 额时, 申购 或赎回 款项 中包含 的按 累计未 实现 损益占 基金 净值比 例 计 算 的
金额。 损益 平准金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认 日认 列,并 于期 末全额 转入 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股 票 投资 在持 有 期间 应取 得 的现 金股 利 扣除 由上 市 公司 代扣 代 缴的 个人 所 得税 后的 净额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债券 投资 在持有 期间 应取得 的按 票面利 率或 者发行 价计 算的利 息扣 除在适 用 情 况 下
由债券 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认 为利 息收入 。资 产支持 证券 在持有 期 间 收 到
的款项 ,根 据资产 支持 证券的 预计 收益率 区分 属于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本金部 分和 投资收 益 部 分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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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资 产 在持 有期 间 的公 允价 值 变动 确认 为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于处 置时 ,其处 置价 格与初 始确 认金额 之间 的差额 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其中 包 括 从 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 收 款项 在持 有 期间 确认 的 利息 收入 按 实际 利率 法 计算 ,实 际 利率 法与 直 线法 差异 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 用 的 确 认和 计 量
本 基 金的 管理 人 报酬 、托 管 费和 销售 服 务费 在费 用 涵盖 期间 按 基金 合同 约 定的 费率 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 他 金融 负债 在 持有 期间 确 认的 利息 支 出按 实际 利 率法 计算 , 实际 利率 法 与直 线法 差异较小
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
7.4.4.11 基 金 的 收 益分 配 政 策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在 分级运作期内及分级运作期届满时,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 不单独对丰泽 A 与丰泽B 基金份额进 行收益分配;
(2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本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 (指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 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
方式, 若基 金份额 持有 人事先 未 做 出选择 ,本 基金默 认的 收益分 配方 式是现 金分 红,若 基 金 份 额
持有人 选择 红利再 投资 ,红利 再投 资的份 额免 收申购 费用 ;登记 在深 圳证券 账户 的基金 份 额 的 收
益分配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2 )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 , 每次基金收益分配
比例不 低于 期末可 供分 配利润 的 20% (期末 可供 分配利 润指 期末资 产负 债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 未 分
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
(4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减 去 每 单 位 基 金 份 额 收 益 分 配 净 额 后 不 能 低 于面
值;
(5 )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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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 )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 的 时间不得超
过 15 个工作 日。
(7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 他 重 要 的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根 据 本基 金的 估 值原 则和 中 国证 监会 允 许的 基金 行 业估 值实 务 操作 ,本 基 金确 定以 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 包 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 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 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 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 对于 在锁 定 期内 的非 公 开发 行股 票 ,根 据中 国 证监 会证 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 于 证
券投资 基金 执行< 企 业会 计准则> 估值 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 价有 关事项 的通 知》之 附件 《非公 开 发 行
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若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 易收盘价低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 券交 易所挂 牌的 同一股 票的 市场交 易收 盘价高 于非 公开发 行股 票的初 始投 资成本 , 按 锁 定
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 在银 行间 同 业市 场交 易 的债 券品 种 ,根 据中 国 证监 会证 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 于 证
券投资 基金 执行< 企 业会 计准则> 估值 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 价有 关事项 的通 知》采 用估 值技术 确 定 公
允价值 。本 基金持 有的 银行间 同业 市场债 券按 现金流 量折 现法估 值, 具体估 值模 型、 参 数 及 结 果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 )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以下简称 “估值处理标准 ”) , 对于交易所市场上
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 采用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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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根据 中国 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 会《 中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 业协 会 估值 核算 工作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以下简称 “估值处理标准 ”), 对于交易所
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 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 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 券
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 基金取 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 收入 , 由发 行债 券 的企 业在 向 基金 支付 利 息时 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 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 的, 于 2015 年 9 月8 日 前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自 2015 年9 月8 日起,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 取得 的股息 、红 利收入 ,按 照上述 规定 计算纳 税, 持股时 间自 解禁日 起计 算;解 禁 前 取 得
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重 要 财 务 报表 项 目 的 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59 页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5,112,429.73 111,542,956.96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5,112,429.73 111,542,956.96
7.4.7.2 交 易 性 金 融资 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731,599,167.15 729,666,464.70 -1,932,702.45
银行间市场 49,968,270.49 50,605,000.00 636,729.51
合计 781,567,437.64 780,271,464.70 -1,295,972.94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781,567,437.64 780,271,464.70 -1,295,972.94
项目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497,210,736.07 1,518,379,413.58 21,168,677.51
银行间市场 229,994,635.63 231,209,000.00 1,214,364.37
合计 1,727,205,371.70 1,749,588,413.58 22,383,041.88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727,205,371.70 1,749,588,413.58 22,383,041.88
7.4.7.3 衍 生 金 融 资产/负债
注:无。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59 页
7.4.7.4 买 入 返 售 金融 资 产
7.4.7.4.1 各 项 买 入 返售 金 融 资 产期 末 余 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买入返售证券_ 交易所 - -
买入返售证券_ 银行间 - -
合计 - -
项目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买入返售证券_ 交易所
- -
买入返售证券_ 银行间
549,851,544.78 -
合计 549,851,544.78 -
7.4.7.4.2 期 末 买 断 式逆 回 购 交 易中 取 得 的 债券
注: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047.94 4,988.51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8,337.10 24,883.81
应收债券利息 17,177,840.56 38,108,071.38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 利息 - 555,731.41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92.50 69.80
合计 17,198,318.10 38,693,744.91
注:其他为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7.4.7.6 其他资产
注:无。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59 页
7.4.7.7 应 付 交 易 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000.00 4,740.56
合计 2,000.00 4,740.56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2,518.31 -
预提费用 417,000.00 390,000.00
其他应付款 12,000.00 -
合计 431,518.31 390,000.00
注:其他为应付代垫席位通信费。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415,643,728.02 1,034,417,074.57
本期申购 141,142,475.01 103,145,355.58
本期赎回 (以“- ”号填 列) -1,154,277,914.53 -843,389,837.26
本期末 402,508,288.50 294,172,592.89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357,864,894.87 37,439,918.58 395,304,813.45
本期利润 63,002,256.09 -23,679,014.82 39,323,241.2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282,333,757.50 -9,412,647.29 -291,746,404.79
其中:基金申购款 45,120,061.99 1,538,742.92 46,658,804.91
基金赎回款 -327,453,819.49 -10,951,390.21 -338,405,209.7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59 页
本期末 138,533,393.46 4,348,256.47 142,881,649.93
7.4.7.11 存 款 利 息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60,718.81 180,781.0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741,743.06 5,288,761.22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502,491.50 3,328,745.90
其他 21,272.33 3,264.09
合计 1,526,225.70 8,801,552.27
注:其他为申购款利息收入与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
7.4.7.12 股 票 投 资 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378,555,548.38 -
减: 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364,796,345.42 -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3,759,202.96 -
7.4.7.13 债 券 投 资 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卖出债券( 、 债 转 股 及 债 券 到 期 兑
付)成交总额
2,327,641,383.28 4,042,244,175.97
减:卖出债券( 、债转股及债券到
期兑付)成本总额
2,262,717,373.40 3,906,278,399.58
减:应收利息总额 50,272,617.83 130,114,761.81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4,651,392.05 5,851,014.58
7.4.7.14 衍 生 工 具 收益
注:无。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59 页
7.4.7.15 股利收益
注:无。
7.4.7.16 公 允 价 值 变动 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交易性金 融资产 -23,679,014.82 99,045,023.18
—— 股票投资 - -
—— 债券投资 -23,679,014.82 99,045,023.18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贵金属投资 - -
—— 其他 - -
2. 衍生工具 - -
—— 权证投资 - -
3. 其他 - -
合计 -23,679,014.82 99,045,023.18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8,565.81 -
转换费收入 3,202.05 -
其他 6,259.56 -
合计 28,027.42 -
7.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772,345.82 24,950.54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3,575.00 8,325.00
合计
775,920.82 33,275.54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59 页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57,000.00 90,000.00
信息披露费 300,000.00 300,000.00
账户维护费 31,500.00 36,000.00
上市年费 60,000.00 60,000.00
其他 500.00 200.00
合计 449,000.00 486,200.00
7.4.8 或 有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日 后 事 项 的说 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 产 负 债 表日 后 事 项
无。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 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 下述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10.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注:无。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59 页
7.4.10.1.2 债券交易
注:无。
7.4.10.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注:无。
7.4.10.1.4 权证交易
注:无。
7.4.10.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注: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4,155,520.73 10,800,811.90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72,561.32 1,077,737.97
注 : (1 ) 支付 基金 管理人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的管 理人报 酬年 费率为 0.70% ,逐 日计提 , 按 月
支付。日管理费= 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0.70%÷ 当年天数。
(2 )根 据《 开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费用 管理 规定》 , 基金 管理人 依据 销售机 构销 售基金 的 保 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 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 列支。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1,187,291.63 3,085,946.33
注 : 支付 基金 托 管人 中国 邮 政储 蓄银 行 的托 管费 年 费率 为 0.20% ,逐 日计 提 ,按 月支 付。日托管
费= 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0.20%÷ 当 年天数。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59 页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 服务费
鹏华基金 1,529,399.51
国信证券 116,234.98
邮政储蓄银行 236,812.75
合计 1,882,447.24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鹏华基金 3,770,576.56
国信证券 163,661.09
邮政储蓄银行 1,047,001.76
合计 4,981,239.41
注 : 支付 基金 销 售机 构的 销 售服 务费 按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 净值 0.35% 的年 费 率计 提, 逐 日 计提,按
月支付,日销售服务费=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5%÷ 当年 天数。
7.4.10.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 币元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 - 140,000,000.00 12,582.60 - -
注: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10.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10.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12 月 8 日 ) 持有的基金份
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7,085,662.92 19,301,028.20
期间申购/ 买 入总份额 - -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37 页 共 59 页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7,784,634.72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 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7,085,662.92 27,085,662.92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6.7292% 1.9133%
注:(1) 本基 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2) 根据 基金 合同 以及本 基金 管理人 披露 的《鹏 华丰 泽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分 级运作 期 届 满
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在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即 2014 年 12 月 8 日) ,本基金 转换成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 ), 转 换后的基金份额为 27085662.92 份。
7.4.10.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
方名
称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
金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国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 47,419,285.00 3.3500%
注: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份额。
7.4.10.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
5,112,429.73 260,718.81 111,542,956.96 180,781.06
7.4.10.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无。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59 页
7.4.11 利 润 分 配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 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123001
蓝标
转债
2015 年
12 月23
日
2016 年
1 月8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160 116,000.00 116,000.00 -
7.4.12.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无。
7.4.12.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12.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7.4.12.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 基金从事证 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453,700,000.00 元,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
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 或在新 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
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3 金 融 工 具 风险 及 管 理
7.4.13.1 风 险 管 理 政策 和 组 织 架构
本 基 金为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本基 金 主要 投资 债 券等 固定 收 益类 金融 工 具。 本基 金在日常
经营活 动中 面临的 与这 些金融 工具 相关的 风险 主要包 括信 用风险 、流 动性风 险及 市场风 险 。 本 基
金的基 金管 理人从 事风 险管理 的主 要目标 是争 取将以 上风 险控制 在限 定的范 围之 内,使 本 基 金 在
风险和 收益 之间取 得最 佳的平 衡 以 实现“ 风险 和收益 相匹 配”的 风险 收益目 标。 本基金 的 基 金 管
理人致 力于 全面内 部控 制体系 的建 设,建 立了 从董事 会层 面到各 业务 部门的 风险 管理组 织 架 构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39 页 共 59 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在 董事会 下设 风险控 制和 合规审 计委 员会, 主要 负责制 定基 金管理 人 风 险 控
制战略 和控 制政策 、协 调突发 重大 风险等 事项 ;督察 长负 责对基 金管 理人各 业务 环节合 法 合 规 运
作进行 监督 检查, 组织 、指导 基金 管理人 内部 监察稽 核工 作,并 可向 董事会 和中 国证监 会 直 接 报
告;在 公司 内部设 立独 立的监 察稽 核部, 专职 负责对 基金 管理人 各部 门、各 业务 的风险 控 制 情 况
进行督 促和 检查, 并适 时提出 整改 建议。 本基 金的基 金管 理人对 于金 融工具 的风 险管理 方 法 主 要
是通过 定性 分析和 定量 分析的 方法 去估测 各种 风险产 生的 可能损 失。 从定性 分析 的角度 出 发 , 判
断风险 损失 的严重 程度 和出现 同类 风险损 失的 频度。 而从 定量分 析的 角度出 发, 根据本 基 金 的 投
资目标 ,结 合基金 资产 所运用 金融 工具特 征通 过特定 的风 险量化 指标 、模型 ,日 常的量 化 报 告 ,
确定风 险损 失的限 度和 相应置 信程 度,及 时可 靠地对 各种 风险进 行监 督、检 查和 评估, 并 通 过 相
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 用 风险 是指 基 金在 交易 过 程中 因交 易 对手 未履 行 合约 责任 , 或者 基金 所 投资 证券 的发行人
出现违 约、 拒绝支 付到 期本息 等情 况,导 致基 金资产 损失 和收益 变化 的风险 。本 基金的 基 金 管 理
人在交 易前 对交易 对手 的资信 状况 进行了 充分 的评估 。本 基金的 银行 存款存 放在 本基金 的 托 管 行
中国邮 政储 蓄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与该银 行存 款相关 的信 用风险 不重 大。本 基金 在交易 所 进 行 的
交易均 以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司 为交 易对手 完成 证券交 收和 款项清 算, 违约风 险 可 能 性
很小; 在银 行间同 业市 场进行 交易 前均对 交易 对手进 行信 用评估 并对 证券交 割方 式进行 限 制 以 控
制相应 的信 用风险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人 建立 了信用 风险 管理流 程, 通过对 投资 品种信 用 等 级 评
估来控 制 证 券发行 人的 信用风 险, 且通过 分散 化投资 以分 散信用 风险 。本基 金债 券投资 的 信 用 评
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 短 期 信 用评 级 列 示 的债 券 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A-1
0.00 231,209,000.00
A-1 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0.00 231,209,000.00
注:未评级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
7.4.13.2.2 按 长 期 信 用评 级 列 示 的债 券 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40 页 共 59 页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AAA
307,234,492.20 300,228,900.70
AAA 以下
473,036,972.50 1,218,150,512.88
未评级
- -
合计
780,271,464.70 1,518,379,413.58
注:未评级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 动 性风 险是 指 基金 所持 金 融工 具变 现 的难 易程 度 。本 基金 的 流动 性风 险 一方 面来 自于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可随时 要求 赎回 其 持有 的基金 份额 ,另一 方面 来自于 投资 品种所 处的 交易市 场 不 活 跃
而带来 的变 现困难 或因 投资集 中而 无法在 市场 出现剧 烈波 动的情 况下 以合理 的价 格变现 。 针 对 兑
付赎回 资金 的流动 性风 险,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每日 对本 基金的 申购 赎回情 况进 行严密 监 控 并 预
测流动 性需 求,保 持基 金投资 组合 中的可 用现 金头寸 与之 相匹配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人 在 基 金 合
同中设 计了 巨额赎 回条 款,约 定在 非常情 况下 赎回申 请的 处理方 式, 控制因 开放 申购赎 回 模 式 带
来的流 动性 风险, 有效 保障基 金持 有人利 益。 针对投 资品 种变现 的流 动性风 险, 本基金 的 基 金 管
理人通 过独 立的风 险管 理职能 部门 设 定流 动性 比例要 求, 对流动 性指 标进行 持续 的监测 和 分 析 ,
包括组 合持 仓集中 度指 标、组 合在 短时间 内变 现能力 的综 合指标 、组 合中变 现能 力较差 的 投 资 品
种比例 以及 流通受 限制 的投资 品种 比例等 。本 基金投 资于 一家公 司发 行的股 票市 值不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10% , 且本 基金与 由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人 管理 的其他 基金 共同持 有一 家公司发行 的 证 券
不 得超 过该证 券 的 10% 。 本基 金所持 大部 分证券 在证 券交易 所上 市,其 余亦 可在银 行间同 业 市 场
交易, 因此 除 附注 中列 示的部 分基 金资产 流通 暂时受 限制 不能自 由转 让的情 况外 ,其余 金 融 资 产
均能以 合理 价格适 时变 现。此 外, 本基金 可通 过卖出 回购 金融资 产方 式借入 短期 资金应 对 流 动 性
需 求 , 其 上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基 金 持 有 的 债 券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 除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余 额
453700000.00 元将在一个 月内到期且计息外, 本基金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
为一个 月以 内且不 计息 ,可赎 回基 金份额 净值 (所有 者权 益)无 固定 到期日 且不 计息, 因 此 账 面
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4 市场风险
市 场 风险 是指 基 金所 持金 融 工具 的公 允 价值 或未 来 现金 流量 因 所处 市场 各 类价 格因 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59 页
7.4.13.4.1 利率风险
利 率 风险 是指 金 融工 具的 公 允价 值或 现 金流 量受 市 场利 率变 动 而发 生波 动 的风 险。 利率敏感
性金融 工具 均面临 由于 市场利 率上 升而导 致公 允价值 下降 的风险 ,其 中浮动 利率 类金融 工 具 还 面
临每个 付息 期间结 束根 据市场 利率 重新定 价时 对于未 来现 金流影 响的 风险。 本基 金主要 投 资 于 交
易所及 银行 间市场 交易 的固定 收益 品种, 此外 还持有 银行 存款、 结算 备付金 等利 率敏感 性 资 产 ,
因此存 在相 应的利 率风 险。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定期 对本 基金面 临的 利率敏 感性 缺口进 行 监 控 ,
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 率 风 险 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
存款
5,112,429.73 - - - 5,112,429.73
结算
备付
金
40,749,016.79 - - - 40,749,016.79
存出
保证
金
205,611.28 - - - 205,611.28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258,418,588.80 471,131,875.90 50,721,000.00 - 780,271,464.70
衍生
金融
资产
- - - - -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 - - - -
应收
证券
清算
- - - 49,637,976.86 49,637,976.86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59 页
款
应收
利息
- - - 17,198,318.10 17,198,318.10
应收
股利
- - - - -
应收
申购
款
- - - 161,074.31 161,074.31
其他
资产
- - - - -
资产
总计
304,485,646.60 471,131,875.90 50,721,000.00 66,997,369.27 893,335,891.77
负债
短期
借款
- - - - -
交易
性金
融负
债
- - - - -
衍生
金融
负债
- - - - -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
453,700,000.00 - - - 453,700,000.00
应付
证券
清算
款
- - - 1,412,158.15 1,412,158.15
应付
赎回
款
- - - 239,394.17 239,394.17
应付
管理
人报
酬
- - - 270,381.02 270,381.02
应付
托管
费
- - - 77,251.71 77,251.71
应付
销售
服务
- - - 135,190.49 135,190.49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59 页
费
应付
交易
费用
- - - 2,000.00 2,000.00
应交
税费
- - - - -
应付
利息
- - - 13,755.10 13,755.10
应付
利润
- - - - -
其他
负债
- - - 431,518.31 431,518.31
负债
总计
453,700,000.00 - - 2,581,648.95 456,281,648.95
利率
敏感
度缺
口
-149,214,353.40 471,131,875.90 50,721,000.00 64,415,720.32 437,054,242.82
上年
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
存款
111,542,956.96 - - - 111,542,956.96
结算
备付
金
55,237,582.42 - - - 55,237,582.42
存出
保证
金
155,024.43 - - - 155,024.43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714,980,136.90 1,012,559,081.20 22,049,195.48 - 1,749,588,413.58
衍生
金融
资产
- - - - -
买入
返售
549,851,544.78 - - - 549,851,544.78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59 页
金融
资产
应收
证券
清算
款
- - - - -
应收
利息
- - - 38,693,744.91 38,693,744.91
应收
股利
- - - - -
应收
申购
款
- - - - -
其他
资产
- - - - -
资产
总计
1,431,767,245.49 1,012,559,081.20 22,049,195.48 38,693,744.91 2,505,069,267.08
负债
短期
借款
- - - - -
交易
性金
融负
债
- - - - -
衍生
金融
负债
- - - - -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
745,905,335.50 - - - 745,905,335.50
应付
证券
清算
款
- - - 327,273,646.06 327,273,646.06
应付
赎回
款
- - - - -
应付
管理
人报
酬
- - - 852,883.41 852,883.41
应付 - - - 243,680.99 243,680.99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45 页 共 59 页
托管
费
应付
销售
服务
费
- - - 426,441.74 426,441.74
应付
交易
费用
- - - 4,740.56 4,740.56
应交
税费
- - - - -
应付
利息
- - - 250,650.80 250,650.80
应付
利润
- - - - -
其他
负债
- - - 390,000.00 390,000.00
负债
总计
745,905,335.50 - - 329,442,043.56 1,075,347,379.06
利率
敏感
度缺
口
685,861,909.99 1,012,559,081.20 22,049,195.48 -290,748,298.65 1,429,721,888.02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到期日予以分类。
7.4.13.4.1.2 利 率 风 险 的敏 感 性 分 析
假设
该利率敏感性分析数据结果为基于本基金报表日组合持有债券资产的利率风险状况测
算的理论变动值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假定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 25 个基 点,其他市场变量均不发生变化。
此项影响并未考虑基金经理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 2015 年12 月31 日 )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
市 场 利 率 下 降 25 个
基点
3,128,554.49 5,505,443.07
市 场 利 率 上 升 25 个
基点
-3,109,386.03 -5,460,225.10
7.4.13.4.2 外汇风险
外 汇 风险 是指 金 融工 具的 公 允价 值或 未 来现 金流 量 因外 汇汇 率 变动 而发 生 波动 的风 险。本基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59 页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 他 价 格 风险
其 他 价格 风险 是 指基 金所 持 金融 工具 的 公允 价值 或 未来 现金 流 量因 除市 场 利率 和外 汇汇率以
外的市 场价 格因素 变动 而发生 波动 的风险 。本 基金主 要投 资于证 券交 易所上 市或 银行间 同 业 市 场
交易的 股票 和债券 ,所 面临的 其他 价格风 险来 源于单 个证 券发行 主体 自身经 营情 况或特 殊 事 项 的
影响, 也可 能来源 于证 券市场 整体 波动的 影响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在构建 和管 理投资 组 合 的 过
程中, 采用 “自上 而下 ”的策 略, 通过对 宏观 经济情 况及 政策的 分析 ,结合 证券 市场运 行 情 况 ,
做出资 产配 置及组 合构 建的决 定; 通过对 单个 证券的 定性 分析及 定量 分析, 选择 符合基 金 合 同 约
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 对投资策略、
资产配 置、 投资组 合进 行修正 ,来 主动应 对可 能发生 的市 场价格 风险 。本基 金通 过投资 组 合 的 分
散 化降 低其他 价格 风险。 本基 金投资 于非 国家信 用债 券的投 资比 例不低 于基 金资产的 80% ,分级
运作期内对主体信用评级为 AA+ 、AA、AA- 级别的 非国家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投资上述
债 券资 产 的 80% 。 此外 ,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每日 对本 基金所 持有 的证券 价格 实施监控, 定 期 运
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 (Value at Risk )指标 等来测试 本基金面临的潜
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 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 他 价 格 风险 敞 口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
7.4.13.4.3.2 其 他 价 格 风险 的 敏 感 性分 析
注: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持有)因
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2014 年12
月 31 日:同 ) 。
7.4.14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值 计量 结 果所 属的 层 次, 由对 公 允价 值计 量 整体 而言 具 有重 要意 义 的输 入值 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59 页
(b) 持续的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5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780,271,464.70 元, 无属于第 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 年12 月31 日:
第一层次 1,440,205,520.98 元,第二 层次 309,382,892.60,无 属 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 、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 跃期
间及限 售期 间将相 关股 票和债 券的 公允价 值列 入第一 层次 ;并根 据估 值调整 中采 用的不 可 观 察 输
入值对 于公 允价值 的影 响程度 ,确 定相关 股票 和债券 公允 价值应 属第 二层次 还是 第三层 次 。 对 于
在证券 交易 所上市 或挂 牌转让 的固 定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资产 支持 证券和 私募 债券除 外) ,本
基金于 2015 年 4 月1 日 起改为 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
作小组关于2015 年1 季度 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所独 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附
注 7.4.5.2),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 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 金融 资 产和 负债 主 要包 括应 收 款项 和其 他 金融 负债 , 其账 面价 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 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59 页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780,271,464.70 87.34
其中:债券 780,271,464.70 87.34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5,861,446.52 5.13
7 其他各项资产 67,202,980.55 7.52
8 合计 893,335,891.77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注:无。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所 有 股 票投 资 明 细
注:无。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023 浙能电力 126,018,118.83 8.81
2 601398 工商银行 116,182,317.69 8.13
3 603993 洛阳钼业 43,994,963.78 3.08
4 601988 中国银行 38,680,226.60 2.71
5 600016 民生银行 20,698,331.32 1.45
6 600875 东方电气 19,222,387.20 1.34
注:1 、买入 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 、以上为本 报告期内买入的全部股票明细。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023 浙能电力 132,359,606.81 9.26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59 页
2 601398 工商银行 119,417,886.18 8.35
3 601988 中国银行 42,858,928.70 3.00
4 603993 洛阳钼业 41,944,398.36 2.93
5 600016 民生银行 21,388,062.42 1.50
6 600875 东方电气 20,586,665.91 1.44
注:1 、卖出 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 、以上为本 报告期内卖出的全部股票明细。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64,796,345.4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78,555,548.38
注:买 入股 票成本 、卖 出股票 收入 均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 虑 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729,550,464.70 166.9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605,000.00 11.58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16,000.00 0.0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80,271,464.70 178.53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2782 11 宁农债 1,298,100 137,053,398.00 31.36
2 122342 13 包钢 03 840,300 84,214,866.00 19.27
3 122727 PRST 东胜 1,073,800 74,940,502.00 17.15
4 122481 15 中铁债 600,000 60,624,000.00 13.87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59 页
5 122752 11 大丰港 543,470 57,254,564.50 13.10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排序的 所 有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无。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无。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无。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 债期货投资。
8.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05,611.2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637,976.8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198,318.10
5 应收申购款 161,074.31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59 页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7,202,980.55
8.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无。
8.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注:无。
8.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 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147 127,902.22 342,986,433.75 85.21% 59,521,854.75 14.79%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 国 太 平 洋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19,655,692.00 32.08%
2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公 司 - 农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离 退 休 人 员 福
利负债
16,205,464.00 26.44%
3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有限公司
14,725,013.00 24.03%
4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建 设 银
5,479,012.00 8.94%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59 页
行股份有限
5 天 平 汽 车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有资金
2,455,823.00 4.01%
6 中 国 平 安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司- 万能寿 险
491,165.00 0.80%
7 海 航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司
426,719.00 0.70%
8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民 生 银
行股份有限
350,972.00 0.57%
9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公 司 - 建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2,373.00 0.54%
10 张勤富 295,000.00 0.48%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5,515.83 0.0014%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从业 人员 投资、 持有 本基金 符合 相关法 律法 规、中 国 证 监 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本 公司 高级管 理人 员、基 金投 资和研 究 部 门负责 人及 本基金 的基 金经理 本报 告期末 未 持 有 本
基金份额。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12 月8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2,898,411,590.9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15,643,728.0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41,142,475.01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54,277,914.5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2,508,288.50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 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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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2.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7 号文
核准, 公司聘 任高永杰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日期自 2015 年2 月6 日 起。
报告期内,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自 2015 年9 月19 日起 , 同意聘任苏波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
报告期内, 公司原副总经 理胡湘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提出辞职,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
意胡湘先生提出的辞职申请,并同意其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正式离任。胡湘先生于 2015 年
10 月 17 日正 式离任。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15 年 10 月 17 日起,同意聘任邢彪先生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监局报告, 并按有关规定向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11.2.2 报告 期内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变更为田东辉先生, 向监管部门的
相关报备手续 正在办理中。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57,000.00 元,该 审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间为 5 年。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54 页 共 59 页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银河证券 2 378,555,548.38 100.00% 327,832.67 100.00% -
注:1 、本基 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券商交易单元进行 股票交易、权证交易。
2 、交易单元 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 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 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 根据 上述标 准, 选定符 合条 件的证 券公 司作为 租用 交易单 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
对所选 定证 券公司 的服 务进行 综合 评比, 评比 内容包 括: 提供研 究报 告质量 、数 量、及 时 性 及 提
供研究 服务 主动性 和质 量等情 况, 并依据 评比 结果确 定交 易单元 交易 的具体 情况 。我公 司 在 比 较
了多家 证券 经营机 构的 财务状 况、 经营状 况、 研究水 平后 ,向券 商租 用交易 单元 作为基 金 专 用 交
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55 页 共 59 页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银河证券 2,438,587,125.07 100.00% 69,100,382,000.00 100.00% - -
11.8 其 他 重 大 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益城投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 月5 日
2
鹏 华 丰 泽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 月20 日
3 2014 年第四 季度报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 月22 日
4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东台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 月28 日
5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株云龙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 月29 日
6 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2 月9 日
7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加
天 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我 司 旗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2 月13 日
8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株云龙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3 月5 日
9 2014 年年度 度报告摘要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3 月26 日
10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渝北飞 ”债券估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3 月31 日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56 页 共 59 页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1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 金 调 整 交 易 所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估
值方法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4 月2 日
12 2015 年第一 季度报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4 月21 日
13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为 我 司 旗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5 月8 日
14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中 信 建 投 期 货 有 限 公 司 为 我 司 旗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5 月19 日
15
鹏 华 基 金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网 上 银 行 和 手 机 银
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5 月30 日
16
关 于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部 分 开 放 式 基 金 参 与 华 鑫 证 券 自
助式交易系 统 投 资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6 月11 日
17
关 于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部 分 开 放 式 基 金 参 与 平 安 证 券 网
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6 月12 日
18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基 金 经 理 投
资旗下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7 月6 日
19
鹏 华 丰 泽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7 月16 日
20 2015 年第二 季度报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7 月18 日
2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向 员
工提供 无 息 贷 款 投 资 旗 下 偏 股 型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8 月15 日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57 页 共 59 页
基金的公告
22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8 月25 日
2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 于 系 统 升 级 期 间 暂 停 服 务 的 公
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9 月8 日
24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高 级
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9 月19 日
25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中 信 期 货 有 限 公 司 为 我 司 旗 下 部
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9 月25 日
26 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0 月 17 日
27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开 通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0 月 21 日
28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珠 海 盈 米 财 富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申 购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0 月 26 日
29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珠 海 盈 米 财 富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为 旗
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0 月 26 日
30 2015 年第三 季度报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0 月 27 日
3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我 司旗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1 月 16 日
32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上 海 陆 金 所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申 购 费 率 优 惠 活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1 月 29 日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58 页 共 59 页
动的公告
33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上 海 陆 金 所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为
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1 月 29 日
34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
“2016 倾心 回馈 ”基金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5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于旗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东 莞 银 行 网 上 银
行 、 手 机 银 行 申 购 或 定 期 定 额 申
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6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基 金
定 期 定 额 申 购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的 公
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7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个 人 网 上 银 行 和 手 机 银 行 基 金 申
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8
关 于 指 数 熔 断 机 制 实 施 后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相 关 类 别 公
募基金开放时间调整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2.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一) 《鹏华 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二) 《鹏华 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三) 《鹏华 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原文) 。 鹏华丰泽债券(LOF)2015 年年 度报告
第 59 页 共 59 页
12.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A 座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3 查阅方式
投 资 者可 在基 金 管理 人营 业 时间 内免 费 查阅 ,也 可 按工 本费 购 买复 印件 , 或通 过本 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 ) 查阅 。
投 资 者对 本报 告 书如 有疑 问 ,可 咨询 本 基金 管理 人 鹏华 基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 ,本 公司 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