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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利债B(150129)

丰利债B: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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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3 月 30 日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3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 “标准 无保留意见 ”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3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鹏华丰利 基金主代码 1606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 约 型 基 金 。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三 年 内 ( 含 三 年 ) 为 基金分级运作期,丰利债 A 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于丰 利债 A 的申 购开放日接受申购申请、丰利债 A 的赎回 开放日接受赎回申请,丰利债 B 封 闭运作并在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 基 金 分 级 运 作 期 届 满 , 本 基 金 转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3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3,860,991.9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7-17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0623 15012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4,006,353.24 份 899,854,638.73 份 注:本 基金 在交易 所行 情系统 净值 提示等 其他 信息披 露场 合下, 上市 交易并 封闭 运作的 基 金 份 额 可简称为“丰利 B” 。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 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久期策略, 同时辅之以信用利差策略、 收 益率曲线 策略、 收益率利差策略、 息差策略、 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 制风险、 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取得超越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在资产配置方面,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 经济周期所处阶段、 利率曲线 变化趋势和信用利差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 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 和债券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率, 在 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对不同久期、 信 用特征的券种及债券与现金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 其长 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3 页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丰利 A 份额 表现出低风险、低 收 益 的 明 显 特 征 , 其 预 期 收 益 和 预 期 风 险 要 低 于 普 通 的 债 券 型基金份额。 丰利 B 份额 表现出高风险、 高收益的显著 特征,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 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张燕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要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4 月23 日( 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3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0,561,652.43 70,090,338.97 -7,769,602.08 本期利润 126,583,918.34 148,147,991.81 -73,853,711.6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336 0.1348 -0.029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03% 16.55% -7.14%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982 -0.0181 -0.082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74,208,505.23 977,168,269.56 1,216,466,215.4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0 1.017 0.910 注: (1 )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3 页


(2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 表中的 “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 即 12 月31 日 , 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3.2 基金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2% 0.06% 3.10% 0.11% -1.38% -0.05% 过去六个月 4.21% 0.08% 5.29% 0.10% -1.08% -0.02% 过去一年 13.03% 0.21% 8.03% 0.11% 5.00% 0.1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2.34% 0.22% 15.62% 0.13% 6.72% 0.09%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 总指数收益率。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3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4 月 23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 例。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3 页


3.2.3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 以 来基 金 每 年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注:1 、合同 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 金不对丰利债 A 和丰利 债 B 进行收 益分配。 3.4 其他指标 其他指标 报告期( 2015 年 1 月 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丰利债A 与丰利债B 基 金份额配比 0.037790941 ∶1 期末丰利债A 参考净值 1.006 期末丰利债A 累计参考 净值 1.119 丰利债A 累计折算份额 1,597,011.73 期末丰利债B 参考净值 1.156 期末丰利债B 累计参考 1.156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3 页


净值 丰利债 A 年 收益率 (单 利) 3.15%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 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 后于 2001 年9 月完 成增资扩股,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 88 只开放式基金和 10 只社 保组合,经过 17 年投资 管理基金,在基 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太阳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 4 月 23 日 - 9 刘太阳先 生,国籍 中国,理 学硕士,9 年金融证 券从业经 验。曾任 中国农业 银行金融 市场部高 级交易 员,从事 债券投资 交易工 作;2011 年 5 月加 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从事债券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3 页


研究工 作,担任 固定收益 部研究 员。2012 年 9 月起 担任鹏华 纯债债券 基金基金 经理, 2012 年12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 任鹏华理 财21 天债 券基金 (2014 年 3 月已转 型为鹏华 月月发短 期理财债 券基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 4 月起 兼任鹏华 丰利分级 债券基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 5 月起 兼任鹏华 实业债纯 债债券基 金基金经 理,2014 年 3 月起 兼任鹏华 月月发短 期理财债 券基金基 金经理, 2015 年 3 月起兼任 鹏华丰盛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3 页


债券基金 基金经 理,现同 时担任固 定收益部 副总经 理。刘太 阳先生具 备基金从 业资格。 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 基金经理 未发生变 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 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在 严 格 控 制 风险的 基础 上,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作 合法 合规, 不 存 在 违 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 制定了 《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社保组合、 特定客户 资产管 理组 合等不 同资 产组合 的授 权、研 究分 析、投 资决 策、交 易执 行、业 绩评 估等投 资 管 理 活 动均纳 入公 平交易 管理 ,在业 务流 程和岗 位职 责中制 定公 平交易 的控 制规则 和控 制活动 , 建 立 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 监督及审核流程, 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1 、 公司使 用唯 一的研 究报 告发布 平台 “ 研究 报告 管理平 台 ” ,确保 各投 资组合 在获 得投资 信 息 、 研 究 支 持 、 投 资 建 议 和 实 施 投 资 决 策 方 面 享 有 公 平 的 机 会 ;2 、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 股 票 库 管 理 规 定 》 、 《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 , 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 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 容严谨、 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 、 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 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3 页


据各自 的投 资目标 、投 资风格 、投 资范围 和防 范关联 交易 的原则 分别 建立资 产组 合股票 库 , 基 金 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 、 严格执行投资 授权制 度, 明确投 资决 策委员 会、 分管投 资副 总裁、 基金 经理等 各主 体的职 责和 权限划 分 , 合 理 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 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交 易执行环节:1、所 有公司 管理 的资产 组合 的交易 必须 通过集 中交 易室完 成, 集中交 易室 负责建 立和 执行交 易 分 配 制 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 、 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集中交易室应严格 启用恒 生交 易系统 中的 公平交 易程 序,交 易系 统则自 动启 用公平 交易 功能, 由系 统按照 “ 未 委 托 数量 ” 的比 例对不 同资 产组合 进行 委托量 的公 平分配 ;如 果相关 基金 经理坚 持以 不同的 价 格 进 行 交易, 且当 前市场 价格 不能同 时满 足多个 资产 组合的 指令 价格要 求时 ,交易 系统 自动按 照 “ 价格 优 先” 原则 进行委 托; 当市场 价格 同时满 足多 个资产 组合 的指令 价格 要求时 ,则 交 易系 统 自 动 按 照 “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 模式, 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 、 银行间 市场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非集 中竞 价交易 需依 据公司 《股 票投资 交易 流程》 和《 固定收 益投 资管理 流 程 》 的 规定执 行;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以公 司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经 理 应 在 交 易前独 立确 定各投 资组 合的交 易价 格和数 量, 公司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配 的原 则对交 易 结 果 进 行分配;4 、 新股、 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 《新股申购流程》 、 《固定收益 投 资 管 理流 程》 和《非 公开 定向增 发流 程》的 规定 执行, 对新 股和新 债申 购方案 和分 配过 程 进 行 审 核 和监控。 在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估环节:1 、 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 杜绝 利 益 输送、 不公 平交易 等违 规交易 行为 ,防范 日常 交易风 险, 公司明 确了 关注类 交易 的界定 及 对 应 的 监控和 评估 措施机 制; 所监控 的交 易包括 但不 限于: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交易中 同日 同向交 易 的 交 易 时机和 交易 价差、 不同 投资组 合临 近交易 日的 同向交 易和 反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和 交易价 差 、 关 联 交易、 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 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 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 、 将 公 平 交易 作 为投 资组合 业绩 归因分 析和 交易绩 效评 价的重 要关 注内容 ,发 现的异 常情 况由投 资 监 察 员 进行分 析;3 、监察 稽核 部分别 于每 季度和 每年 度编写 《公 平交易 执行 情况检 查报 告》 ,内 容 包 括 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 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公平交易 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对 待。 同时,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的 要 求 , 公 司对所 管理 组合的 不同 时间窗 的同 向交易 进行 了价差 专项 分析, 未发 现存在 违反 公平交 易 原 则 的 现象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3 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次数为 1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导致。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5 年债券市场整体上涨。 期初由于资金面逐步趋紧, 加之房地产新政的推出引发市 场对经济企稳的担忧, 导致债券收益率小幅回升; 6 月上 旬后, 国内经济增速延 续下滑趋势; 叠 加股市 大幅 调整, 机构 避险资 金大 量涌入 债券 市场, 推动 债券收 益率 曲线出 现平 坦化下 行 。 从 全 年来看 ,所 有全价 及财 富指数 均出 现不同 程度 的上涨 ,其 中企业 债财 富指数 上涨 幅度最 大 , 涨 幅 达 11% 。





基于 经济 增 长较 弱及 政 策放 松的 判 断, 我们 对 整体 债券 市 场持 谨慎 乐 观态 度, 同 时适当 参与了部分转债操作。目前久期维持中性略低水平,主要配置 3 至 5 年期的中期 品种,其中信用 品种以中高评级为主。此外,我们还调整了可转债的配置力度。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03%,基准 净值增长率为 8.03%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望2016 年, 受全 球贸易萎缩及劳动力等成本上升影响, 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拉动作 用日益 减弱 。内需 方面 ,由于 全国 房地产 库存 仍处于 较高 水平, 商品 房销售 好转 难以传 递 到 土 地 出让、 投资端, 房地产投资仍将持续低迷。 制造业方面, 在产能利用率和盈利水平持续维持低位, 且融资成本下降幅度有限影响下, 制造业投资难有明显起色。 除非政府能进一步出台稳增长措施, 加大财 政投 资力度 ,并 有效推 动社 会融资 增速 持续回 升, 否则全 社会 各主要 行业 继续面 临 较 大 的 去产能、去库存压力,经济增 速维持低迷走势,债市仍处于较好的投资环境。





另一 方面 , 由于 货币 政 策持 续宽 松 ,市 场资 金 较为 充裕 , 大量 理财 资 金涌 入债 市 ,目前 各主要 期限 品种债 券收 益率已 接近 历史最 低水 平,已 部分 反映较 为悲 观的经 济增 长预期 。 除 非 经 济增速继续出现大幅下滑,否则短期内债券收益率难以进一步大幅回落。





信用 产品 方 面, 考虑 到 当前 国内 经 济内 生增 长 动能 较弱 , 企业 面临 较 大的 去产 能 及去库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3 页


存压力, 盈利能力难有明显改善, 信用风险继续加大。 并且在 2016 年, 信用 债到期规模明显扩大 , 部分产能过剩及盈利下滑企业将面临较大的资金链压力, 这 也进一步 增加了信用事件发生的概率。 此外, 当前信用利差已处于历 史较低水平, 短期内难以继续大幅缩 窄 。 因此, 中低评级信用债风 险调整后的投资收益较低。





综合 而言 , 我们 预计 债 券收 益率 呈 窄幅 整理 格 局, 投资 收 益可 能主 要 来自 于票 息 收入。 组合将保持中性久期,品种选择方面,预计仍会以中高评级信用债为主。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1 、有关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 )日常估 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计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 )特殊业 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等没 有市价 的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成员 由基金 经理 、行业 研 究 员 、 监察稽 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 、基金经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 组 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 、本公司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 、本公司现 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3 页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1.根据本基 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金不对丰利债 A 和丰利债 B 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本 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托 管 人声 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 招 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不 存 在任 何损 害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 的行 为, 严格遵 守了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有 关法律 法 规 、 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在 投 资运 作、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计 算、 利 润分 配、 基 金份 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严格遵守了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在 各重 要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合 同 的 规 定 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年度 报 告中 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 现、 财 务会 计报 告 、利 润分 配 、投 资组 合 报告 等内 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12 月31 日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3 页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0,168,172.07 435,101,417.96 结算备付金


63,674,437.60 68,366,661.47 存出保证金


39,272.15 200,782.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20,475,379.30 1,380,007,221.4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20,475,379.30 1,380,007,221.4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49,911,067.66 - 应收利息


39,319,442.68 42,329,596.0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13,587,771.46 1,926,005,679.71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38,100,000.00 517,7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29,970,745.10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35,851.22 586,478.05 应付托管费


181,671.78 167,565.1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0,155.98 18,352.21 应付交易费用


1,587.25 -5,730.3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50,000.00 400,000.00 负债合计


739,379,266.23 948,837,410.15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930,428,262.33 957,313,031.47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3 页


未分配利润


143,780,242.90 19,855,238.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74,208,505.23 977,168,269.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13,587,771.46 1,926,005,679.71 注: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 1.150 元,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 1.006 元,鹏华丰 利分级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B 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 1.156 元; 基金份 额总额 933,860,991.97 份 , 其中鹏 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基金 份额 34,006,353.24 份,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B 基金 份额 899,854,638.7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48,124,903.67 200,472,593.61 1. 利息收入


87,973,446.22 137,219,002.5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36,617.05 2,397,146.02 债券利息收入


85,273,328.96 134,314,935.0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63,500.21 506,921.48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44,107,499.91 -14,804,061.8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1,097,394.34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3,010,105.57 -14,804,061.8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16,022,265.91 78,057,652.84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21,691.63 - 减: 二 、费用


21,540,985.33 52,324,601.80 1 .管理人报 酬 7.4.8.2.1 7,230,463.30 7,291,776.15 2 .托管费 7.4.8.2.2 2,065,846.75 2,083,364.69 3 .销售服务 费 7.4.8.2.3 168,731.28 718,566.20 4 .交易费用


266,982.84 200.00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3 页


5 .利息支出


11,295,124.37 41,732,305.5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1,295,124.37 41,732,305.52 6 .其他费用


513,836.79 498,389.24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126,583,918.34 148,147,991.8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126,583,918.34 148,147,991.81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 值) 957,313,031.47 19,855,238.09 977,168,269.56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6,583,918.34 126,583,918.3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26,884,769.14 -2,658,913.53 -29,543,682.67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559,902.18 62,277.82 622,180.00 2.基金赎回 款 -27,444,671.32 -2,721,191.35 -30,165,862.67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 值) 930,428,262.33 143,780,242.90 1,074,208,505.23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 值) 1,327,113,341.07 -110,647,125.65 1,216,466,215.42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8,147,991.81 148,147,991.81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3 页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369,800,309.60 -17,645,628.07 -387,445,937.67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0,364,925.28 486,498.04 10,851,423.32 2.基金赎回 款 -380,165,234.88 -18,132,126.11 -398,297,360.99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 值) 957,313,031.47 19,855,238.09 977,168,269.5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 华 丰利 分级 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经 中国证 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 以下 简称 “ 中 国 证监 会 ”) 证监 许可[2013]154 号 《 关于 核准 鹏 华丰 利分 级 债券 型发 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复 》核 准,由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 法 》 和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自 2013 年 3 月 25 日至 2013 年 4 月 17 日期间公开发售,首次设立募集不 包 括 认购 资金 利 息共 募集 2,999,052,076.34 元, 本 基金 设立 募 集期 内认 购 资金 产生 的 利息 收入 582,025.10 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 第11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 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3 年4 月23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 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99,634,101.44 份 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82,025.10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12]22 号 《 关于增设 发起 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基金在募集时, 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 份额为 20,003,124.00 份 ,且发起 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根据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 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 个级别,即丰利债 A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 “丰利债 A” )和丰利债 B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简 称 “丰利债 B” ) 。 除收益分配、 基金合同终止时的基金清算财产分配和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时的基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3 页


金份额折算外,每份丰利债 A 和每份丰利债 B 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丰利债 A 和丰利债 B 分别 募集并 按照 基金合 同约 定的比 例进 行初始 配比 ,所募 集的 两级基 金的 基金资 产合 并运作 。 其 中 , 丰利债 A 根 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 并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 次 , 接受申购与赎回, 在丰利 债 A 的每次 申购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对丰利债 A 进行基金份 额折算, 丰 利债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债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 增减;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丰利债 A 份额 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剩余净资产分配予丰利 债 B 基金合同 份额;在分级运作期内每次开放时,如本基金净资产等于或低于丰利债 A 份额的 本金 及约定应得收益的总额,本基金净资产全部分配予丰利债 A 份额后,仍 存在额外未弥补的丰利债 A 份额本金及 约定收益总额的差额, 则不再进行弥补。 丰利债 B 在 《基 金合同》 生效后封闭运作, 封闭期为 3 年。 本 基 金分 级运 作 期届 满, 本 基金 的两 级 基金 份额 将 按约 定的 收 益分 配规 则 进行 净值 计算,并 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的份 额, 并办理基金的申购、 赎 回业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3]284 号文 审核同意, 丰利债 B 基金 份额于 2013 年 7 月19 日在深 交所 挂牌交 易。 未上市 交易 的基金 份额 托管在 场外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可通 过跨系 统 转 托 管 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 可上市流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 金融债 、企 业债、 公司 债、央 行票 据、地 方政 府债、 中期 票据、 短期 融资券 、可 转换债 券 ( 含 分 离交易可转债) 、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 股票、 权证 等权益 类金 融工具 ,因 所持可 转换 公司债 券转 股形成 的股 票、因 投资 于分离 交 易 可 转 债而产生的权证, 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 10 个 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其 他品 种,基 金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程 序后 ,可以 将其 纳入投 资范 围。基 金 的 投 资 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整体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 总指数收益率。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年度 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鹏 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3 页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变 更 等说 明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明 7.4.4.1 会计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根据 中国 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 会《 中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 业协 会 估值 核算 工作小组 关于 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以下简称 “估值处理标准 ”) , 对于交易所市 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4.2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 政策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 7.4.5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 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 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 券 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 所得税。 (3) 对 基金取 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 收入 , 由发 行债 券 的企 业在 向 基金 支付 利 息时 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 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 的, 于 2015 年 9 月8 日 前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 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 禁后 取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按照 上述 规定计 算纳 税,持 股 时 间自解 禁日 起计算 ; 解 禁 前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3 页


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CapitalSGR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 深圳) 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 、本报 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 、下述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内及 上年 度 可比 较期 间 未通 过关 联 方交 易单 元 发生 股票 交 易、 权证 交易、债 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也没有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业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7,230,463.30 7,291,776.1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348,918.77 784,185.73 注 : 支付 基金 管 理人 鹏华 基 金公 司的 管 理人 报酬 按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 净值 0.70% 的年 费 率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 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3 页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2,065,846.75 2,083,364.69 注 : 支付 基金 托 管人 招商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的托 管 费年 费率 为 0.20% , 逐 日计 提, 按 月支付。日 托管费= 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合计 鹏华基金 15,232.56 - 15,232.56 国信证券 90.42 - 90.42 招商银行 66,078.95 - 66,078.95 合计 81,401.93 - 81,401.9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合计 鹏华基金 67,432.39 - 67,432.39 国信证券 1,033.08 - 1,033.08 招商银行 404,760.09 - 404,760.09 合计 473,225.56 - 473,225.56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丰利 A 基金 资产净值 0.35% 的年费率 计提,逐日计 提,按月支付,日销售服务费= 前一 日丰利 A 基 金资产净值 ×0.35%÷ 当 年天数。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 币元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招商银行 61,606,403.01 - - - -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3 页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3 日 )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4,765,898.93 10,000,874.00 期间申购/ 买 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619,018.09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 额 - - 期末持有 的基金份额 15,384,917.02 10,000,874.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45.2413% 1.111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3 日 )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222,902.33 10,000,874.00 期间申购/ 买 入总份额 4,000,000.00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542,996.60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4,765,898.93 10,000,874.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4.0729% 1.1114% 注:(1) 本基 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申购丰利 债 A 份额 4,000,000 份,2014 年由于 定期折 算,本基金管理人持有丰利债 A 份 额增加 542996.60 份。 (2) 本基金 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3 )本报告 期内,由于定期折算,本基金管理人持有丰利债 A 份额增 加 619018.09 份。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3 页


7.4.8.4.2 报告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丰利债 B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197,261,400.00 21.9200% 200,010,600.00 22.2300%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40,168,172.07 487,489.39 435,101,417.96 181,247.0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无。 7.4.9 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 受 限证券类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123001 蓝标 转债 2015 年 12 月23 日 2016 年 1 月8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6,520 652,000.00 652,000.00 -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3 页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 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从事 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738,100,000.00 元, 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 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420,475,379.30 78.32 其中:债券 1,420,475,379.30 78.32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3,842,609.67 5.73 7 其他各项资产 289,269,782.49 15.95 8 合计 1,813,587,771.46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3 页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23 浙能电力 42,861,263.60 4.39 2 600016 民生银行 25,182,966.20 2.58 3 600875 东方电气 13,087,987.20 1.34 4 601398 工商银行 11,917,428.69 1.22 5 603993 洛阳钼业 8,308,670.58 0.85 6 600067 冠城大通 5,696,700.00 0.58 7 002521 齐峰新材 2,511,029.01 0.26 注:(1) 买入 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 以上为本 报告期内买入的全部股票明细。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23 浙能电力 63,462,077.29 6.49 2 600016 民生银行 25,970,931.11 2.66 3 600875 东方电气 13,656,840.79 1.40 4 601398 工商银行 12,605,501.94 1.29 5 603993 洛阳钼业 7,052,249.60 0.72 6 600067 冠城大通 5,416,556.61 0.55 7 002521 齐峰新材 2,499,282.28 0.26 注:(1) 卖出 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 以上为本 报告期内卖出的全部股票明细。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09,566,045.2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30,663,439.62 注:买 入股 票成本 、卖 出股票 收入 均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 虑 相 关交易费用。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3 页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1,080,000.00 4.7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1,080,000.00 4.76 4 企业债券 1,093,189,786.10 101.7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61,499,000.00 24.34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4,706,593.20 1.3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420,475,379.30 132.23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2584 12 松城开 1,099,000 91,590,660.00 8.53 2 122619 12 迁安债 1,000,000 76,700,000.00 7.14 3 124238 13 通辽投 700,000 73,325,000.00 6.83 4 122665 12 镇交投 700,000 57,960,000.00 5.40 5 124314 13 筑铁路 499,900 52,679,462.00 4.90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3 页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 8.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9,272.1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49,911,067.6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9,319,442.6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89,269,782.49


8.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2001 14 宝钢 EB 7,738,000.00 0.72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3 页


8.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 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丰利 债 A 308 110,410.24 15,384,917.02 45.24% 18,621,436.22 54.76% 丰利 债 B 365 2,465,355.17 866,636,348.00 96.31% 33,218,290.73 3.69% 合计 673 1,387,609.20 882,021,265.02 94.45% 51,839,726.95 5.55%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丰利债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7,261,400.00 88.76%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874.00 4.50% 3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万 能 3,045,500.00 1.37% 4 融 通 资 本 财 富 - 农 业 银 行 - 融通资本共赢量化 2 号 资产 管理计划 2,013,907.00 0.91% 5 兴 业 证 券 - 工 行 - 兴 业 证 券 金 麒 麟 定 享 纯 利 集 合 资 产 管 理计划 2,000,079.00 0.90% 6 光 大 证 券 - 光 大 银 行 - 光 大 阳光 5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1,420,396.00 0.64% 7 融 通 资 本 财 富 - 宁 波 银 行 - 融通资本融通宝 3 号专 项资 产管理计 1,024,151.00 0.46%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3 页


8 王建松 686,317.00 0.31% 9 中 国 太 平 洋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407,819.00 0.18% 10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企业年金计 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6,320.00 0.18%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本 公司 高级管 理人 员、基 金投 资和研 究部 门负责 人及 本基金 的基 金经理 本报 告期末 未 持 有 本 基金份额。 9.5 发 起 式 基 金发 起 资 金 持有 份 额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发起份额 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 金 - - - - -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 股东 197,261,400.00 21.12 - - - 其他 - - - - - 合计 197,261,400.00 21.12 - - -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3 日 ) 基金份 额总额 2,099,779,462.71 899,854,638.7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1,338,287.88 899,854,638.7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22,180.00 -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9,551,126.37 -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1,597,011.73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3 页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006,353.24 899,854,638.73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7 号文 核准, 公司聘 任高永杰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日期自 2015 年2 月6 日 起。 报告期内,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自 2015 年9 月19 日起 , 同意聘任苏波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 报告期内, 公司原副总经理胡湘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提出辞职,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 意胡湘先生提出的辞职申请,并同意其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正式离任。胡湘先生于 2015 年 10 月 17 日正 式离任。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15 年 10 月 17 日起,同意聘任邢彪先生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监局报告, 并按有关规定向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 、报告期内 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无。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3 页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90,000.00 元,该 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三年。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128,164,157.34 98.09% 113,938.37 98.10% - 中泰证券 1 2,499,282.28 1.91% 2,211.67 1.90% - 安信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川财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西南证券 2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国金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东方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东北证券 1 - - - - 本 报告期新 增 广发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注:1 、交易 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3 页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 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 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 易单元的程序:


我 公司 根据 上述 标准, 选定 符合条 件的 证券公 司作 为租用 交易 单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对所 选定 证券公 司的 服务进 行综 合评比 ,评 比内容 包括 :提供 研究 报告质 量、 数量、 及 时 性 及 提供研 究服 务主动 性和 质量等 情况 ,并依 据评 比结果 确定 交易单 元交 易的具 体情 况。我 公 司 在 比 较了多 家证 券经营 机构 的财务 状况 、经营 状况 、研究 水平 后,向 券商 租用交 易单 元作为 基 金 专 用 交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招商证券 243,958,507.08 97.40% 152,892,100,000.00 100.00% - - 中泰证券 6,508,757.00 2.60%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