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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利A(166106)

信达利A: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信达澳 银稳定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 达澳银稳定增利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信达澳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26 日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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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 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中的财 务资料经 审 计,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 务 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本 基金出具了标 准 无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 告, 请投资 者注 意阅 读。 自 2015 年 5 月 7 日信 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之 信达 利 B 份额终 止上 市 起,原信达澳 银稳定增 利 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名称变更为信 达澳银稳 定 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 原 信达 澳银 稳定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本 报告 期自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5 月6 日 止 , 信 达澳 银稳 定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本报 告期 自 2015 年 5 月 7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止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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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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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原 信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信达澳 银稳 定 增 利分 级债 券 场内简 称 信达增 利 基金主 代码 166105 交易代 码 16610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生效之 日 起3 年 内 , 信 达 利 A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之日 起每 满 6 个月开 放一 次 , 信 达利B 封闭运 作 并上市 交易 ; 本基 金基 金 合同生 效 后3 年 期届 满 , 本基金 转 换为上 市开 放式 基金 (LOF)。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5 月 7 日 基金管 理人 信达澳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8,407,025.0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期 2012-7-16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信达澳 银稳 定增利 债券 A 信达澳 银稳 定增利 债券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场内 简称 信达 利A 信达 利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166106 150082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7,166,529.59 份 91,240,495.45 份 信 达澳 银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基金简 称 信达澳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LOF) 场内简 称 信达增 利 基金主 代码 166105 交易代 码 166105 基金运 作方 式 上市契 约型 开放 式(LOF)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5 月7 日 基金管 理人 信达澳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5,604,247.5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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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5-6-4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原 信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主要通 过深 入分 析固 定 收益类 金融 工具 的公 允 价 值 并进行 投资 ,追 求基 金资 产的长 期稳 定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而上 相结 合的 方法, 对 债券的 公允 价值 进行 深 入 分 析,精 选价 值被 低估 的债 券,在 动态 调整 组合 久期 和债券 品种 配置 的基 础 上 , 有效构 建投 资组 合, 优化 组合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债 券总 指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较 低风 险的基 金品 种 , 其 风险 收 益 预期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下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3 年 内, 信达 利 A 为 低风 险、 收益 相对稳 定的 基金份 额。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3 年 内, 信达 利 B 为 较高 风险 、较 高收益 的基 金份额 。 信 达澳 银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主要通 过深 入分 析固 定 收益类 金融 工具 的公 允 价 值 并进行 投资 ,追 求基 金资 产的长 期稳 定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而上 相结 合的 方法, 对 债券的 公允 价值 进行 深 入 分 析,精 选价 值被 低估 的债 券,在 动态 调整 组合 久期 和债券 品种 配置 的基 础 上 , 有效构 建投 资组 合, 优化 组合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债 券总 指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较 低风 险的基 金品 种 , 其 风险 收 益 预期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信达澳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黄晖 田青 联系电 话 0755-83172666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disclosure@fscinda.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88-118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3196151 010-66275853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fscinda.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24 层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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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 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报告期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2013 年 原信达 澳银 稳定 增 利分级 债券 ( 2015 年1 月1 日 -2015 年 5 月6 日 ) 信达澳 银稳 定增 利 债券(LOF) ( 2015 年5 月7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38,134.01 2,447,261.64 6,812,873.82 8,216,256.17 本期利 润 -1,081,596.45 1,340,521.48 22,411,834.14 -7,064,978.77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期 利润 -0.0100 0.0258 0.1927 -0.0421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0.88% -1.00% 21.15% -6.43%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 原信达 澳银 稳定 增 利分级 债券 报告 期 末( 2015 年5 月6 日 ) 信达澳 银稳 定增 利 债券(LOF)


报告 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额 利润 0.0035 0.0365 0.0103 -0.0621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18,591,447.78 25,348,232.10 119,673,044.23 114,985,478.3 6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94 0.990


1.107 0.922 注:1 、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 不包括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认 购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 , 开 放式 基金 的认购 、申 购及 赎回 费等 )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2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 、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为 期 末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原 信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3.2.1.1 基 金份额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015 年 2 月7 日-2015 年5 月6 日 ) 3.71%


0.45% 0.32% 0.15% 3.39% 0.30%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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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六 个月 (2014 年11 月7 日-2015 年5 月6 日 ) 9.84% 0.88% 2.16% 0.18% 7.68% 0.70% 过去一 年 (2014 年 5 月 7 日 -2015 年5 月6 日) 15.95% 0.62% 9.03% 0.16% 6.92% 0.46% 过去三 年 (2012 年 5 月 7 日 -2015 年5 月6 日) 14.62% 0.44% 13.06% 0.12% 1.56% 0.3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基金 转 型前一 日 (2012 年 5 月 7 日 -2015 年5 月6 日) 14.62% 0.44% 13.06% 0.12% 1.56% 0.32%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中 国债 券总 指数 。 中国债券总指 数是由中 央 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 司编制的中国 全市场债 券 指数,拥有独 立 的数据源和自 主的编制 方 法,该指数同 时覆盖了 国 内交易所和银 行间两个 债 券市场,能 够反映债 券市场 总体 走势 , 具有 较 强的代 表性 、 公正 性与 权 威性 , 可 以较 好地 衡量 固 定收益 类投 资的 业绩 。 指数的 详 细 编制 规则 敬请 参见中 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司 网站 : http://www.chinabond.com.cn 3.2.1.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份 额累 计净值 增长 率变动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 收 益率 变动的 比较 信达澳 银稳 定增 利分 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转型前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历 史走 势对 比图 (2012 年5 月7 日至 2015 年5 月6 日) -7.86% -5.24% -2.62% 0.00% 2.62% 5.24% 7.86% 10.48% 13.10% 15.72% 18.34% 20.96% 2012-05-7 2012-06-19 2012-08-1 2012-09-13 2012-10-26 2012-12-8 2013-01-20 2013-03-4 2013-04-16 2013-05-29 2013-07-11 2013-08-23 2013-10-5 2013-11-17 2013-12-30 2014-02-11 2014-03-26 2014-05-8 2014-06-20 2014-08-2 2014-09-14 2014-10-27 2014-12-9 2015-01-21 2015-03-5 2015-04-17 基金份额累计净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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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5 月7 日 生效 。 2 、 本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例 为: 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含可 转换债 券) 的比 例不 低于 基 金资产 的 80%, 持有股票等权 益 类 证 券 的比 例 不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5% 。 本基金 按规 定在 合同 生效 后六个 月内 达到 上述 规定 的投资 比例 。 3.2.1.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份 额累 计净值 增长 率变动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 收 益率 变动的 比较 注:本 基金 自 2012 年 5 月 7 日生 效, 因此2012 年 的净值 增长 率是 按照 基金 合同生 效后 的实 际存 续期计 算的 。 本 基金 转型 日 期 为 2015 年 5 月 7 日 ,因 此 2015 年 的净 值增 长 率 期间 为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5 月6 日 (基金 转型 前一 日) 。 3.2.2 信 达澳 银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3.2.2.1 基 金 份额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 三 个月 5.10% 0.39% 3.10% 0.11% 2.00% 0.28% 过去 六 个月 -0.70% 0.88% 5.29% 0.10% -5.99% 0.78% 自转型 日起 至 本报告 期末 (2015.5.7-2 015.12.31 ) -1.00% 0.94% 6.13% 0.10% -7.13% 0.84%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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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中 国债 券总 指数 。 中国债券总指 数是由中 央 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 司 编制的中国 全市场债 券 指数,拥有独 立 的数据源和自 主的编制 方 法,该指数同 时覆盖了 国 内交易所和银 行间两个 债 券市场,能 够反映债 券市场 总体 走势 , 具有 较 强的代 表性 、 公正 性与 权 威性 , 可 以较 好地 衡量 固 定收益 类投 资的 业绩 。 指数的 详细 编制 规则 敬请 参见中 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司 网站 : http://www.chinabond.com.cn 3.2.2.2 自 基 金转 型以来 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长 率变 动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注:1 、 信达 澳银 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于 2015 年5 月15 日开 放日常 申购 、 赎 回 、 转换业 务, 并于2015 年6 月4 日 开始 在深 圳证 券交 易所上 市交 易。 2 、本 基金 转型 日期 为 2015 年5 月7 日, 截止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转 型未 满一 年。 3 、 本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例 为: 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含可 转换债 券) 的比 例不 低于 基 金资产 的 80%,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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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5% 。 本基金 按规 定在 合同 生效 后六个 月内 达到 上述 规定 的投资 比例 。 3.2.2.3 自基金 转型 以来 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长 率变 动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注: 本 基金 转型 日 期 为2015 年5 月7 日, 图中 列示 的 2015 年 度基 金 净 值增 长 率 期间 为 2015 年5 月7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3.3 其 他指 标 原 信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序号 其他指 标 报告期 末(2015 年 5 月 6 日) 1 期末信 达 利A 与 信达 利B 基金份 额配 比 0.18814595:1 2 信达 利 A 累 计折 算份 额 9,613,185.23 份 3 期末信 达 利 A 份 额参 考净 值 1.000 元 4 期末信 达 利 A 份 额累 计参 考净值 1.126 元 5 期末信 达 利 B 份 额参 考净 值 1.112 元 6 期末信 达 利 B 份 额累 计参 考净值 1.112 元 注:报 告期 末实 际是 指 2015 年 5 月 6 日。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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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原 信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基金 从2012 年5 月 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5 年 5 月 6 日( 基金 转型 前一日 )未 实施 利 润分配 。 信 达澳 银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本基金 从 2015 年5 月7 日 (基金 转型 后起始 日 )至 本报告 期期 末 未 实施 利润 分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信 达澳 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公 司” )成 立 于 2006 年 6 月 5 日, 由 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 有 限公司 (原 中 国信达资 产 管理公司 )和 澳洲联邦 银 行全资附属 公司康联 首域集团有限 公司共 同 发 起,是经中国 证监会批 准 设立的国内首 家由国有 资 产管理公司 控股的基 金管理 公司 ,也 是澳 洲在 中国合 资设 立第 一家 基金 管理公 司。2015 年 5 月 22 日,信 达证 券股 份 有限公司受让 中国信达 资 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持 有 的股权,与康 联首域共 同 持有公司股 份。 公司 注册资 本 1 亿元 人民 币, 总部设 在深 圳, 在北 京设 有分公 司。 公司 中方 股东 信达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 司出资 比例 为 54 % ,外 方 股东康 联首 域集 团有 限公 司出资 比例 为 46 % 。 公司建立了健 全的法人 治 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 民 共和国公司法 》的规定 设 立了股东会、 董 事会和 执行监 事。董事 会 层面设立风险 控制委员 会 和薪酬考核委 员会两个 专 门委员会, 并建立了 独立董事制 度。 公司 实行 董事会领导 下的总经 理负 责制,由总经 理负责公 司的 日常运作,并 由各委 员会包 括经 营管 理委 员会 、 投资 审议 委员 会、 风险 管理委 员会 、 产 品审 议委 员会、IT 治理 委员 会 协助其 议事 决策 。 公司建立了完 善的组织 架 构, 设立了公 募投资总 部 、专户理财部 、市场销 售 总部、产品创 新 部、 运 营管 理总 部、 行 政 人事部 、 财 务会 计部、 监 察稽核 部等 部门 , 各 部门 分工协 作, 职责 明确。 截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公司 共 管理 十二 只基 金, 包括信 达澳 银领 先增 长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信达澳银 精华灵活 配 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信达澳银稳定 价值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信达 澳银中小盘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信达 澳银红利 回 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信达澳银产 业升级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信 达澳 银 消费优 选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信 达澳银信 用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信达澳银慧管 家货币市 场 基金、信达 澳银转型 创新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达 澳银 新能 源产 业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期内,公 司第四届 董 事会独立董事 孙志新先 生 以参加现场董 事会薪酬 考 核委员会会议 、 现场董事会会 议、进行 现 场考察及约谈 管理层、 通 讯表决董 事会 决议、审 阅 公司重要报 告和提交 工作报 告等 方式 履行 职责 ,报告 期内 累计 履职 时 间 9 个工 作日 ;独 立董 事刘 颂兴先 生以 参加 现场 董事会薪酬考 核委员会 会 议、现场董事 会会议、 进 行现场考察及 约谈管理 层 、通讯表决 董事会决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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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 阅公 司重 要报 告和 提交工 作报 告等 方式 履行 职责, 报告 期内 累计 履职 时间 8 个工 作日 ; 独 立董事刘治海 先生以现 场 考察、参加现 场董事会 会 议、现场风险 控制委员 会 会议、通讯 表决董事 会决议和风险 控制委员 会 决议、审阅公 司重要报 告 和提交工作报 告等方式 履 行职责,报 告期内累 计履职 时 间6 个 工作 日。 报告期内,公 司及基金 运 作未发生重大 利 益冲突 事 件,独立董事 在履职过 程 中未发现公司 存 在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孔学峰 本基金的 基金经 理 , 稳定价值 债券基 金 、 信用债债 券基金和 慧管家货 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 经理, 公 募投资总 部副总 监 2012-5-7 - 11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硕 士 。 历 任 金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员 、 固 定 收 益 总 部 副 总 经 理 ; 2011 年8 月 加入 信达 澳银 基金 公 司 , 历 任 投 资 研 究 部 下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经 理 、固 定 收 益 副 总 监 、 固 定 收 益 总 监 、 公 募 投 资 总 部 副 总 监 , 信 达 澳 银 稳 定 价 值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1 年 9 月 29 日 起至 今) 、 信 达澳 银稳 定增利 债券 基金 (LOF ) 基 金经 理(2012 年 5 月7 日起 至 今) 、 信 达 澳 银 信 用 债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3 年 5 月 14 日 起至 今) 、 信 达澳 银慧 管家 货币 市场 基金基 金经 理 (2014 年 6 月26 日起至 今) 。 注:1 、基 金经 理的 任职 日 期、离 任日 期为 根据 公司 决定确 定的 任职 或离 任日 期。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的 相关 规定 等。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 遵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 、 基金 合 同和其 他有 关法 律法 规 、 监管部 门的 相关 规定 , 依照诚 实信 用 、 勤 勉尽 责 、 安 全高 效的 原则 管理 和 运用基 金资 产 , 在 严格 控 制投资 风险 的基 础上 , 为基金 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 益,没 有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 券 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 交 易制度指导意 见》和《 信 达澳银基金管 理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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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公平 交易实施 办 法》在投资决 策、交易 执 行、风险监控 等环节建 立 了严谨的内 控制度, 确保在 投资 管理 活动 中公 平对待 不同 投资 组合 ,维 护投资 者的 利益 。 本基金管理人 通过建立 科 学的投资决策 体系,严 谨 的公平交易机 制,加强 交 易执行环节的 内 部控制,并通 过工作制 度 、业务流程和 技术手段 保 证公平交易原 则的贯彻 , 确保不同投 资组合在 买卖同一证券 时,按照 比 例分配的原则 在各投资 组 合间公平分配 交易量, 严 格控制不同 投资组合 之间的 同日 反向 交易 ,严 格禁止 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利 益输 送的 同日 反向 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 通过风险 监 控信息系统对 不同投资 组 合同向交易进 行公平交 易 分析,分别于 每 季度和每年 度对本基 金管 理人管理 的 不同投资 组合 的整体收益 率差异、 分投 资类别(股票 、债券) 的收益率差异 等进行分 析 ,形成公平交 易制度执 行 情况分析报告 。通过对 投 资交易行为 的监控、 分析评 估和 信息 披露 来加 强对公 平交 易过 程和 结果 的监督 。 若 发现 涉嫌 违背 公 平交易 原则 的行 为, 及时向 公司 管理 层汇 报并 采取相 关控 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 对报告期 内 所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 的 整体收益率差 异、分投 资 类别(股票、 债 券)的收益率 差异进行 了 分析;利用数 据统计和 重 点审查价差原 因相结合 的 方法,对连 续四个季 度内、 不同 时间 窗口 ( 日 内、3 日内、5 日 内) 本 基 金管理人 管 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同 向交 易价 差进 行了分析;对 部分债券 一 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 行 股票申购等以 公司名义 进 行的交易进 行了审核 和监控 ,未 发现 本基 金管 理人 所 管理 的投 资组 合存 在违反 公平 交易 原则 的情 形。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 现本基金 存 在异常交易行 为 ,报告 期 内 本基金管理 人 所管理 的 投资组合未发 生 交易所 公开 竞价 的同 日反 向交易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在过 去的一年 ,宏观 政策延续了宽 松的节奏 , 股票和债券市 场则表现 出 了异常的波动 性。上 半年,由于改 革预 期高 昂 ,加之场外加 杠杆行为 的 泛滥,股市大 幅上扬。 而 由于地方债 务置换的 进行,风险偏 好的上升 , 导致期间债券 市场表现 一 般。期间,本 基金参加 了 转债市场的 交易。下 半年,杠杆资 金的断裂 , 杠杆收缩导致 了股票市 场 的大幅下挫。 经济的低 迷 ,加速了货 币政策的 宽松,以及风 险偏好的 下 降推升了债券 市场的情 绪 ,收益率快速 下行。期 间 ,本基金对 权益类减 仓过慢 ,致 使基 金净 值遭 受了损 失。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 基 金转 型前 一日 (2015 年 5 月 6 日) , 原 信达 澳 银稳定 增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份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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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净值 为 1.094 元 ,份 额 累计净 值为 1.146 元, 自 本报告 期初 至 基 金转 型前 一日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5 月6 日 )份 额净值 增长 率为-0.88%,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1.79%;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 , 信达 澳银 稳 定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份额 净值为 0.990 元 ,份 额累 计净值 为 1.139 元, 自转 型日起 至本 报告 期末 (2015 年 5 月 7 日-2015 年12 月31 日) 份额 净值 增长率 为-1.00% ,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6.13%。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由于 美联储加 息对于 全球资本流向 产生了扰 动 ,也 加大了人 民币贬值 的 预期。最近几 个月外 汇储备和外汇 占款都大 幅 减少,央行维 持汇率稳 定 的压力更加巨 大。如果 要 达到稳定的 目的,短 期看央行有可 能会将短 端 利率维持在相 当的水平 , 以保持中美之 间相对的 利 差,以利于 减轻资本 流出压 力 。 目 前市 场情 形 是, 债券 收益 率已 经跌 破 2009 年 的低 点 , 能 否再 下一 城, 取决 于短 端利 率能否继续下 行,只是 放 在一两个月的 时间窗口 内 也许我们很难 看到央行 主 动引导短端 利率继续 下行。 2016 年1 月的 信贷 和社 融 数据超 出市 场预 期有 其合 理性, 特别 是在 财政 政策 加大力 度的 背景 下,其延续性 也不应过 度 怀疑。供给侧 改革对资 源 品价格的推动 作用会慢 慢 显现,近期 石油、螺 纹钢、焦炭及 金属价格 有 所反弹,特别 是猪肉价 格 比较坚挺,可 能意味着 要 素价格会有 一定程度 的反弹 。这 些不 利的 因素 ,会对 债券 市场 产生 压力 。 基于上述判断 ,我们认 为 债券市场危机 并存,本 基 金将保持匹配 的组合久 期 ,在保证流动 性 的前提 下, 积极 挖掘 潜在 的投资 机会 ,提 高组 合收 益,不 辜负 基金 持有 人的 托付。 4.7 管 理 人对 报告 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4.7.1 有 关 参 与估 值流程 各方 及人员 ( 或小 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 工作 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 设立了专 项 的估值小组, 主要职责 是 决 策制定估值 政策和估 值 程序。小组成 员 具有估值核算 、投资研 究 、风险管理等 方面的专 业 经验。本小组 设立基金 估 值小组负责 人一名, 由分管基金运 营 的副总 经 理 担任;基金 估值小组 成 员若干名,由 公募投资 总 部、专户理 财部、 基 金运营部及监 察稽核部 指 定专人并经经 营管理委 员 会审议通过后 担任,其 中 基金运营部 负责组织 小组工 作的 开展 。 4.7.2 基 金 经 理参 与或决 定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理对基 金的估值 原 则和估值程序 可以提出 建 议,但不参 与 最终决策 和 日常估值工作 。 估值政 策和 程序 、 估 值调 整等与 基金 估值 有关 的业 务, 由 基金 估值 小组 采用 集体决 策方 式决 定。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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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参 与 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利 益冲 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不 存在 任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7.4 已 签 约 的与 估值相 关的 任何定 价服 务的性 质与 程度 本基金 管理 人未 签订 任何 有关本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定 价服务 。 4.8 管 理 人对 报告 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信达澳 银稳定 增 利 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关 于收益分 配 的规定, 本基 金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3 年 内,本 基金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3 年期届 满, 本基 金 转换为 上市 开放 式基 金 (LOF ) 后 , 本 基金 收益 每年 最多分 配6 次 , 每 次基 金 收 益分 配比 例不 低于 可分配 收益 的20% 。 截止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可 供分 配利润 为 934,745.91 元 。 根据相 关法 律法 规和 基金合 同要 求, 本基 金管 理人可 以根 据基 金实 际运 作情况 进行 利润 分配 。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进行 利润分 配。 4.9 报 告 期内 管理 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2015 年7 月2 日至2015 年9 月24 日, 本基 金存 在 共连续 五十 九个 交易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低于 五千万 的情 形, 本基 金资 产净值 于 2015 年9 月25 日超过 五千 万。 201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 本基 金 存在共 连续 三十 个交 易日 基金资 产净 值低 于五千 万的 情形 ,本 基金 资产净 值 于 2015 年11 月24 日 超过 五千 万。 2015 年12 月3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存 在共连 续二 十一 个交 易日 基金资 产净 值低 于五千 万的 情形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 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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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 告 安永华明会计 师 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 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 审计 报告 ,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年度 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 §7 年度财 务 报表 7.1


原 信 达澳银 稳定 增利分 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7.1.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信达 澳银 稳定 增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5 年5 月6 日( 基金 转型 前一 日 )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5 月6 日 ( 基金转型前一日 )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 款 7.1.4.7.1 29,223,552.53 11,380,952.39 结算备 付金


465,610.21 1,307,895.02 存出保 证金


47,982.87 10,955.96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1.4.7.2 97,331,981.38 96,138,291.28 其中: 股票 投资


11,311,767.18 69,790.00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86,020,214.20 96,068,501.2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1.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1.4.7.4 - 18,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7.1.4.7.5 1,413,736.39 3,825,966.04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1.4.7.6 -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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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 计


128,482,863.38 130,664,060.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5 月 6 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负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1.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8,881,831.08 9,915,163.62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3,760.88 66,357.47 应付托 管费


3,931.68 18,959.2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7,863.37 37,918.54 应付交 易费 用 7.1.4.7.7 9,668.55 28,721.71 应交税 费


763,895.84 763,895.84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1.4.7.8 210,464.20 160,000.00 负债合 计


9,891,415.60 10,991,016.4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1.4.7.9 106,481,545.86 106,481,545.86 未分配 利润 7.1.4.7.10 12,109,901.92 13,191,498.37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18,591,447.78 119,673,044.23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28,482,863.38 130,664,060.69 注: 报 告截 止日 2015 年 5 月 6 日 ( 基 金转 型前 一 日 ) , 基金 份额 净值 1.094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108,407,025.04 份。 其中 信达澳 银稳 定增 利分 级债 券 A( “ 信达利 A” ) 基金 份额参 考净 值 1.000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17,166,529.59 份 ; 信达 澳银稳 定 增利分 级债 券B ( “信达 利B” )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1.112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91,240,495.45 份。 7.1.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信达 澳银 稳定 增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 6 日( 基 金转型 前一 日 ) 单位: 人民 币元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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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 (基金转型前一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28,718.07 25,407,429.85


1. 利息 收入


2,497,493.59 6,696,351.4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1.4.7.11 28,134.81 73,328.82


债券利 息收 入


2,459,413.91 6,582,425.12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9,944.87 40,597.47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 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2,282,749.22 3,112,118.1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1.4.7.12 2,556,045.30 1,865,888.44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1.4.7.13 -4,838,794.52 1,199,429.6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1.4.7.14 - - 股利收 益 7.1.4.7.15 - 46,800.00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填列 ) 7.1.4.7.16 -343,462.44 15,598,960.32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7.1.4.7.17 - - 减:二、费用


952,878.38 2,995,595.71


1.管 理人 报酬 7.1.4.10.2 285,101.63 787,039.89


2.托 管费 7.1.4.10.2 81,457.64 224,868.49


3.销 售服 务费


162,915.27 449,737.16


4.交 易费 用 7.1.4.7.18 36,386.02 64,146.88


5.利 息支 出


255,071.80 1,015,276.83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55,071.80 1,015,276.83


6.其 他费 用 7.1.4.7.19 131,946.02 454,526.46


三 、 利 润 总 额( 亏 损 总 额 以 “- ” 号 填列) -1,081,596.45 22,411,834.14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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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 号填列)


-1,081,596.45 22,411,834.14 7.1.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信达 澳银 稳定 增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 6 日( 基 金转型 前一 日 )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 5 月 6 日 (基金转型前 一日 )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06,481,545.86 13,191,498.37 119,673,044.23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1,081,596.45 -1,081,596.4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净 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06,481,545.86 12,109,901.92 118,591,447.7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 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22,736,542.07


-7,751,063.71


114,985,478.36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22,411,834.14 22,411,834.1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16,254,996.21 -1,469,272.06 -17,724,268.27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62,891.94 37,108.06 400,000.00


2.基金 赎回款 -16,617,888.15 -1,506,380.12 -18,124,268.27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净 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06,481,545.86 13,191,498.37 119,673,044.23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59 页


注:报 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成 部分 。 本报告 7.1.1 至 7.1.4 财务报 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 于建 伟______























______于鹏______


























____ 刘玉 兰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人























会计机 构负 责人 7.1.4 报 表附 注 7.1.4.1 基 金基 本情况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分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 简 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 券 监督管理委 员 会( 以 下简 称 “ 中国 证监 会 ”)证 监许 可[2011] 第 1750 号 《关 于核 准信 达澳 银稳 定增利 分级 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 复 》核准,由信 达澳银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 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 信达澳银 稳 定增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合 同》负责 公 开募集。本 基金为契 约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自 2012 年 4 月 16 日至 2012 年 5 月 11 日 止期 间公 开 发售, 募集 期提 前到 2012 年 4 月 27 日 截 止 , 共 募 集 有 效 净 认 购 资 金 303,937,660.77 元( 其 中 信 达 利 A 为 212,746,460.77 元, 信达 利 B 为 91,191,200.00 元) ,业 经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 师事务 所有 限公 司 普华永 道中 天验 字(2012) 第135 号验 资报 告予 以验 证。 经 向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信达 澳银 稳定 增利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以下 简称 “ 基 金合同 ” ) 于2012 年5 月7 日 正 式生 效 , 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的基 金份 额总 额为 304,085,493.77 份( 其中信 达 利 A 为 212,844,998.32 份, 信达 利B 为


91,240,495.45 份) , 其 中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折 合 147,833.00 份 基 金 份 额( 其 中 信 达 利 A 为 98,537.55 份, 信达 利B 为 49,295.45 份)。 本基 金 的基金 管理 人为 信达 澳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建 设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以 下简 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 。 根据《信达澳 银稳定增 利 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和 《信达澳 银 稳定增利分级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本 基金 在基 金合 同 生效之 日 起3 年 内 , 基 金 份额分 为 A 、B 两类 , 募集的 基金 资产 合并 运作 。 信达 利 A 根 据基 金合 同的 规定获 取约 定收 益, 其收 益率将 在每 个开 放日 设定 一次并 公告 , 计 算公式 为信 达 利A 的 年收 益率 ( 单利 ) =1.3 ×1 年 期银行 定期 存款 利率 , 在 扣除信 达 利 A 的应计 收益后 的全 部剩 余收 益归 信达 利 B 享 有, 亏损 以信 达利 B 的资 产净 值为 限由 信达 利 B 承 担。 信达 利 A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每 满 6 个 月开 放一 次。在 信达 利 A 的每 次开 放日, 基金 管理 人将对 信达 利 A 进行 基金 份额折 算, 信达 利 A 基金 份额净 值调 整 为 1.000 元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持 有的信 达利 A 基金 份额 数 按折算 比例 相应 增减 。信 达利 B 的 封闭 期为 自基 金 合同生 效之 日起 至 3 年后对 应日 止。 经深 圳证 券交易 所深 证上[2012]216 号文 审 查 同意 , 信 达利B 基金份 额 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 在深 交所 挂牌 交 易。 未 上市 交易 的基 金份 额托管 在场 外,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可通 过跨 系统 转托管 业务 将其 转至 场内 (证券 登记 结算 系统 )在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交易 。 根据 《 信达 澳银 稳定 增利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本 基金 的分 级 运作期 于基 金合 同生效 日后 三年 , 即 2015 年 5 月 7 日 届满 。本 基 金的基 金管 理人 信达 澳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发 布 《信 达澳银 稳定 增利 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之信 达 利 B(150082 )终 止上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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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的公 告》 , 向 深圳 交易 所 申请终 止本 基金 之信 达 利B 的基 金份 额上 市交 易, 并 获得深 圳证 券交 易 所《终 止上 市通 知书 》( 深 证上[2015]172 号) 的同 意 。 信达利 B 于 2015 年 5 月 6 日进行 基金 份额 权益 登 记,2015 年 5 月 7 日 终止 上市。 本基 金在 封闭期 届满 后, 按照 基金 合同在 封闭 期内 的资 产及 收益的 分配 约定 分别 对信 达利 A 份额 和信 达 利 B 份额计算封 闭期末基 金 份额净值,并 以各自的 份 额净值为基础 ,按照本 基 金的基金份 额净值转 换为同 一上 市开 放式 基金(LOF) 的 份额 。 基金 份额 转 换完成 后 , 本 基金 更名 为 “信 达澳 银稳 定增 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信 达 澳银稳定增利 分级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 本 基金主要投资 于固定收 益 类金融工具, 包括企业 债 券、公司债 券、短期 融资券 、 地 方政 府债 券、 金融债 券、 商业 银行 次级 债、 可 转换 公司 债券( 含分 离交易 的可 转换 公司 债券) 、 资产 支持 证券、 债 券回购 、 国 债、 中央 银行 票据,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门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固定收 益类金融 工 具。 本基金也 可投资于 股 票、权证以及 法律法规 或 监管部门允 许基金投 资的其 他权益 类金融工 具 。 本基金不直 接从二级 市 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 益 类资产,但 可以参与 一级市场新股 申购或增 发 新股,并可持 有因可转 债 转股所形成的 股票、因 所 持股票所派 发的权证 以及因投资分 离交易的 可 转换公司债券 而产生的 权 证。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 例 为:债券等 固定收益 类金融 工具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的 80% , 股票 等权 益类 金 融工具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 的20% ; 基金 保留 的现 金或者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府 债券 比例 合计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 准 为:中 国债 券总 指数 。 7.1.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中国 财 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 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 后 颁布及修订的 具 体会计 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以 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合 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编制 , 同时 , 对 于 在具体会计核 算和信息 披 露方面 ,也参 考了 中国 证 监会发布的关 于基金行 业 实务操作的 有关规定 及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发布 的若 干基 金行 业实 务操作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1.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的编 制符 合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 求, 真实、 完整 地反 映了 本基 金 2015 年5 月6 日( 基 金转 型前 一日 )的 财务状 况以 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 基金 转型 前一 日) 止期间 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变 动情 况。 7.1.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 与最 近一 期年度 报告 相一 致。 7.1.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1.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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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根据 中国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中基 协发(2014)24 号关 于发 布 《中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业 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关 于 2015 年1 季度 固 定收益 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的 通知 的规 定, 自2015 年3 月26 日 起, 对 本基金 持有 的在 交易 所上 市交易 或挂 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品 种( 可转 换债 券、资 产支 持证 券和 私募 债券除 外) 采用 第三 方估 值 机构提 供的 估值 数据 进行 估值。 7.1.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重 大会计 差错 更正 。 7.1.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问 题的 通知》 、财 税[2004]78 号 文《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置 试点 改革 有关 税收 政策问 题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 财政 部、 国家 税 务总局 关于 企业 所 得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 、2008 年9 月 18 日《 上 海 、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关 于做 好证券 交易 印花 税 征收方式调整 工作的通 知》 、财税[2012]85 号文《 关 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 利 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 政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及 其他相 关税 务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不缴 纳营 业税 。 (2) 对 证券 投资 基金 从证 券市场 中取 得的 收入 , 包 括买卖 股票 、 债券 的差 价 收入 ,股 权的 股 息、红 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入 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缴纳企 业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股 票股 息、红 利收 入, 由上 市公 司在向 基金 支付 上述 收入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 公 开发行和转让 市场取得 的 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 限 在 1 个月以 内(含 1 个月) 的, 其股 息红 利所 得 全额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 持股期 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的 , 暂 减按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暂减 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 (4) 对 基金 取得 的债 券利 息收入 ,由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在向 基金 支付 上述 收入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暂不 缴纳 企业所 得税 。 (5) 对 于基 金从 事A 股买 卖, 自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 出 让方 按 0.10% 的税 率缴 纳证券(股票) 交易印 花税 ,对 受让 方不 再缴纳 印花 税。 (6) 基 金作 为流 通股 股东 在股权 分置 改革 过程 中收 到由非 流通 股股 东支 付的 股份 、 现 金等 对 价,暂 免予 缴纳 印花 税、 企业所 得税 和个 人所 得税 。 7.1.4.9 关 联 方关 系 7.1.4.9.1 本 报 告 期存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存 在控 制关系 或其 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未发 生变 化。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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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9.2 本 报 告 期与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 达 澳 银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建设 银行 ”) 基 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中国信 达资 产管 理 股 份有 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控股 股东 康 联 首 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信达新 兴财 富( 北京 )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全 资 子 公司 信达财 产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达 财产 ”) 基金管 理人 的控股 股 东的 子公司 幸福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 幸福 人寿 ”) 基金管 理人 的控股 股 东的 子公司 信达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信达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控股 股 东的 子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1.4.10 本 报 告期 及上年 度可 比期间 的关 联方交 易 7.1.4.10.1 通 过 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1.4.10.1.1 股 票 交易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无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股 票交 易。 7.1.4.10.1.2 权 证 交易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无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权 证交 易。 7.1.4.10.1.3 应 支 付关联 方的 佣金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 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 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余 额。 7.1.4.10.2 关 联 方 报酬 7.1.4.10.2.1 基 金 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 (基金 转型 前一 日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85,101.63 787,039.8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9,601.38 134,250.22 注: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信达 澳银基 金公 司的 管理 人报 酬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0.70% 的年 费率 计提,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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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付。其计 算公式为 : 日管理人报酬 =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0.70%/ 当年天 数。 7.1.4.10.2.2 基 金 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5 月 6 日 (基金 转型 前一 日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81,457.64 224,868.49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中 国 建设银行的托 管费按前 一 日基金资产净 值 0.20% 的 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 托管 费=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20 %/ 当 年天 数。 7.1.4.10.2.3 销 售 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 (基 金转 型前 一日 )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信达澳 银基 金公 司 113,920.16 中国建 设银 行 48,730.55 信达证 券 6.40 合计 162,657.11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信达澳 银基 金公 司 286,210.09 中国建 设银 行 162,664.04 信达证 券 18.25 合计 448,892.38 注:支付基金 销售机构 的 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的 基 金资产净值 0.40%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给 信 达澳银 基金 公司 , 再 由 信 达澳银 基金 公司 计算 并支 付给各 基金 销售 机构 。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 销 售服 务费 = 前一 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 0.40%/ 当 年天 数。 7.1.4.10.3 与 关 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无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回 购)交易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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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10.4 各 关 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1.4.10.4.1 报 告 期内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固 有资金 投资 本基金 的情 况 信达 利B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5 月 6 日 (基金 转型 前一 日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2 年 5 月 7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报告 期 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0,012,600.00 20,012,600.00 报告 期 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报告 期 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报告 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 份额 - - 报告 期 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0,012,600.00 20,012,600.00 报告 期 末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占 基 金 总份额 比例 18.46% 18.52% 注:基金管理 人信达澳 银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认购 本 基金的交易委 托世纪证 券 有限责任公 司办理, 本基金 不收 取认 购费 用 。 7.1.4.10.4.2 报 告 期末除 基金 管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信达 利A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末 2015 年 5 月6 日( 基金 转 型前一 日 ) 上年度 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 基金总 份额 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 金总份 额的 比例 信达财 产 440,881.35 0.41% 432,516.60 0.40% 信达 利B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末 2015 年 5 月6 日( 基金 转 型前一 日 )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 金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 基金总 份额 的比 例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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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 寿 5,002,250.00 4.61% 5,002,250.00 4.63% 信达财 产 2,001,260.00 1.85% 2,001,260.00 1.85% 注:1 、 幸福 人寿 和信 达财 产认 购 本基 金的 交易 委托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办理 , 本 基金 不收 取认 购 费用 。 2 、表 中基 金总 份额 为下 属 分级基 金份 额的 合计 数( 即期末 基金 份额 总额 )。 7.1.4.10.5 由 关 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 ( 基金 转 型前一 日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 设银 行 29,223,552.53 10,152.20 11,380,952.39 47,521.04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1.4.10.6 本 基 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无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 联方承 销证 券。 7.1.4.10.7 其 他 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无 需要 说明 的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 7.1.4.12 期末(2015 年 5 月 6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1.4.12.1 因 认 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增 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1.4.12.2 期 末 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于本 期末 无持 有暂 时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7.1.4.12.3 期 末 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1.4.12.3.1 银 行 间市场 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5 月6 日( 基金 转型 前一 日 ) 止 ,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 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 款余额 为 0 ,无 抵押 的债 券。 7.1.4.12.3.2 交 易 所市场 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5 月6 日( 基金 转型 前一 日 ) 止 ,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 易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 款余额 为 0 ,无 抵押 的债 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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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14 有 助 于理 解和分 析会 计报表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事项 7.1.4.14.1 公允价值 (a)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贷 款 及应收款项和 其他金融 负 债,其账面价 值 接近于 公允 价值 。 (b)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 2015 年 5 月 6 日( 基 金 转型前 一日 ) , 本基 金持 有 的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工具中 属于 第 一层次 的余 额为 17,623,937.18 元 ,属 于第 二层 次 的余额 为 79,708,044.20 元,无 属于 第三 层次 的余额 (2014 年12 月 31 日: 第 一层 次39,566,291.28 元 , 第 二层 次56,572,000.00 元 , 无 属于 第三层 次的 余额 ) 。 本基金 持有 的第 一层 次及 第二层 次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的估 值技 术参 见7.4.4.5 。 (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债券,若 出现重大 事 项停牌、交易 不活跃、 或 属于非公开发 行 等情况,本基 金分别于 停 牌日至交易恢 复活跃日 期 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 限 售期间将相 关股票和 债券的公允价 值列入第 二 层次或第三层 次,上述 事 项解除时将相 关股票和 债 券的公允价 值列入第 一层次 。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 告期初未 持 有公允价值归 属于第三 层 次的 金融工具 ,本基金 本 报告期未发生 第 三层次 公允 价值 转入 转出 情况。 7.2 信 达澳 银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7.2.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信达 澳银 稳定 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2.4.7.1 1,129,434.23 结算备 付金


476,955.66 存出保 证金


11,155.8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2.4.7.2 24,898,996.88 其中: 股票 投资


4,469,373.88








基金 投资


- 债券投 资


20,429,623.00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59 页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7.2.4.7.3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2.4.7.4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7.2.4.7.5 384,419.09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400.0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7.2.4.7.6 - 资产总 计


26,901,361.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7.2.4.7.3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200,151.67 应付赎 回款


1,904.68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9,202.62 应付托 管费


5,486.4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0,972.92 应付交 易费 用 7.2.4.7.7 1,515.46 应交税 费


763,895.84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7.2.4.7.8 50,000.00 负债合 计


1,553,129.6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2.4.7.9 23,052,925.16 未分配 利润 7.2.4.7.10 2,295,306.94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5,348,232.10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6,901,361.71 注:1 、本 基金 转型 后的 起 始日 为 2015 年5 月7 日 , 本财务 报表 的实 际报 告期 间为 自 2015 年5 月7 日 (基 金转 型后 起始 日) 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无可 比期 间数 据。 2 、报 告截 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0.990 元 ,基 金份 额总额 25,604,247.50 份。 7.2.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信达 澳银 稳定 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59 页


本报告 期:2015 年5 月7 日(基金 转型 后 起始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5 月7 日 (基金转型 后起始日 )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114,111.54 1.利息 收入


1,575,256.9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2.4.7.11 21,605.37 债券利 息收 入


1,551,086.97 资产支 持 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564.59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1,626,835.59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2.4.7.12 1,440,010.97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7.2.4.7.13 51,123.1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7.2.4.7.14 - 股利收 益 7.2.4.7.15 135,701.46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号 填列) 7.2.4.7.16 -1,106,740.16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号填 列)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7.2.4.7.17 18,759.18 减:二、费用


773,590.06 1.管 理人 报酬 7.2.4.10.2 236,309.31 2.托 管费 7.2.4.10.2 67,516.90 3.销 售服 务费


135,033.91 4.交 易费 用 7.2.4.7.18 30,781.35 5.利 息支 出


81,943.23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81,943.23 6.其 他费 用 7.2.4.7.19 222,005.36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 号填 列) 1,340,521.48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1,340,521.48 注:本 基金 转型 后的 起始 日为 2015 年 5 月 7 日 , 本财务 报表 的实 际报 告期 间为 自 2015 年 5 月 7 日(基 金转 型后 起始 日) 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无 可比期 间数 据。 7.2.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信达 澳银 稳定 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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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 期:2015 年5 月7 日(基 金转 型后 起始 日 )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 7 日( 基金转 型后起始日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 值) 101,129,708.22 12,109,901.92 113,239,610.14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 净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1,340,521.48 1,340,521.48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值 减 少以 “- ” 号填 列) -78,076,783.06 -11,155,116.46 -89,231,899.52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8,395,231.50 2,615,119.31 31,010,350.81 2.基金 赎回 款 -106,472,014.56 -13,770,235.77 -120,242,250.33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 值) 23,052,925.16 2,295,306.94 25,348,232.10 注:本 基金 转型 后的 起始 日为 2015 年 5 月 7 日,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报 告期 间为 自 2015 年 5 月 7 日(基 金转 型后 起始 日) 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无 可比期 间数 据。 注:报 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成 部分 。 本报告 7.2.1 至 7.2.4 财务报 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 于建 伟______























____ 于鹏 ______


























____ 刘玉 兰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人























会计机 构负 责人 7.2.4 报 表附 注 7.2.4.1 基 金基 本情况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 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 以下 简称“本基金 ”)是由原 信 达澳银稳定 增 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转型而来。 根据《信 达 澳银稳定增利 分级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原信 达澳 银稳 定增 利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为契 约型 基金 ,分 级运 作期 为 3 年 期。 信 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之 B 份额 在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上市 ,至 2015 年 5 月 7 日终止上市。 根据深交所 深证上[2015]172 号《 终 止上市同意书 》,原信达 澳银稳定增利 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之B 份 额于 2015 年5 月6 日进 行 基金份 额权 益登 记。 信达 澳 银稳定 增利 分级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分 级运 作期届 满后 自动 转为 上市 开放式 基金(LOF) , 并 更名 为信达 澳银 稳定 增 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 存 续期 间不 定。 本基 金 的基金 管理 人为 信达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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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建 设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信达澳 银稳定增 利 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 《信达澳 银 稳定增利分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 说 明书》、《关 于信达澳 银 稳定增利分级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之 信达利 A 份额开 放赎 回业 务的 公告 》以及 《信 达澳 银稳 定增 利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之信 达 利 A 份额折 算与赎 回结 果的 公告 》, 信达 利 A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每 满 6 个 月开 放一 次,信 达 利 B 封 闭运 作并上 市交 易;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后 3 年期 届满 , 转换 为上 市开 放式 基金 (LOF ) 。 本基 金转 换 成上市 开放 式基 金 (LOF ) 后的基 金份 额净 值调 整 为1.000 元 。 开 放赎 回转 换后 信达澳 银稳 定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份 额 总 额 为 112,342,067.19 份 , 实 收 基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01,129,708.22 元。 根据深交所深证 上[2015]238 号《上市通 知书》审 核 同意,信达澳银 稳定增利 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LOF)28,396,215.00 份额于 2015 年 6 月 4 日 在深交 所挂 牌交 易。 未上 市交易 的基 金份 额 托管在场外,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可通过本 基金代销 机 构赎回或通过 跨系统转 托 管业务将其 转至深交 所场内 后即 可上 市流 通。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 金合 同及 于2015 年12 月19 日 公告的 《 信达 澳 银稳定 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 的有 关规 定,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金融 工 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 上 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 、 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 ) 、债券、货币 市场工具 、 权证、资产支 持证券以 及 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 他金 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 证监 会的相关规 定)。本基 金主 要投资于固 定收益 类金融工具, 包括企业 债 券、公司债券 、短期融 资 券、地方政府 债券、金 融 债券、商业 银行次级 债、可转换 公司债券( 含分 离交易的可 转换公司 债券) 、资产支持 证券、债 券回 购、国债、 中央银 行票据,以及 法律法规 或 监管部门允许 基金投资 的 其他固定收益 类金融工 具 。本基金也 可投资于 股票、权证以 及法律法 规 或监管部门允 许基金投 资 的其他权益类 金融工具 。 本基金不直 接从二级 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 权 益类资产,但 可以参与 一 级市场新股申 购或增发 新 股,并可持 有因可转 债转股所形成 的股票、 因 所持 股票所派 发的权证 以 及因投资分离 交易的可 转 换公司债券 而产生的 权证。基金的 投资组合 比 例为:债券等 固定收益 类 金融工具不低 于基金资 产 的 80% ,股 票等权 益 类金融工具不 超过基金 资 产的 20%; 基金保留 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 内 的政府债券比 例合计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中 国债 券总 指数 。 7.2.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中国 财 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 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 后 颁布及修订的 具 体会计 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以 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合 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编制 , 同 时, 对 于 在具体会计核 算和信息 披 露方面 ,也参 考了中国 证 监会发布的关 于基金行 业 实务操作的 有关规定 及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发布 的若 干基 金行 业实 务操作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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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的编 制符 合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 求, 真实、 完整 地反 映了 本基 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自2015 年5 月7 日 (基 金转型 后起始 日) 至 2015 年12 月31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成果 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 况。 7.2.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依 照企 业会 计准 则、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和 其他 相关规 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2.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唯 本期 财务报 表的 实 际 编制期 间系 自2015 年5 月 7 日 (基 金转 型后 起始 日)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7.2.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2.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具是指 形成本基 金 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 位的金融 负 债(或资产) 或 权益工 具的 合同 。 (1) 金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 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主要 包 括股票投资、 债 券投资 和衍 生工 具( 主要 系权证 投资 );


(2) 金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7.2.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初始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 金融工具 合 同的一方时确 认一项金 融 资产或金融负 债,按照 取 得时的公允价 值 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划 分 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 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 资 产取得时发 生的相关 交易费 用计 入当 期损 益; 应收款 项及 其他 金融 负债 的相关 交易 费用 计入 初始 确认金 额。 后续计 量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及金融负债采 用公允价 值 进行后续计量 。 在持有该类金 融资产期 间 取得的利息或 现金股利 , 应当确认为当 期收益。 每 日,本基金 将以公允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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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 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或金 融 负债的公允价 值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 对于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采 用 实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 本 进行后续计量 ,如名义 利 率与实际 利 率计差异 较小的 ,也 可采 用名 义利 率进行 后续 计量 ,其 摊销 或减值 产生 的利 得或 损失 ,均计 入当 期损 益。 终止确 认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金融资 产转 移 本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止 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 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 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7.2.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 指市场参 与 者在计量日发 生的有序 交 易中,出售一 项资产所 能 收到或者转移 一 项负债所需支 付的价格 。 本基金以公允 价值计量 相 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 资产或者转 移负债的 有序交 易在相 关资产或 负 债的主要市场 进行;不 存 在主要市场的 ,本基金 假 定该交易在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 有利市场 进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 市场) 是本基金在 计量日能 够进 入的交易市 场。本 基金采 用市 场参 与者 在对 该资产 或负 债定 价时 为实 现其经 济利 益最 大化 所使 用的假 设。 在财务报表中 以公允价 值 计量或披露的 资产和负 债 ,根据对公允 价值计量 整 体而言具有重 要 意义的最低层 次输入值 , 确定所属的公 允价值层 次 :第一层次输 入值,在 计 量日能够取 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 上 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 层 次输入值,除 第一层次 输 入值外相关 资产或负 债直接 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第三 层次 输入 值, 相关资 产或 负债 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 基 金对在财务报 表中确认 的 持续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 资 产和负债进行 重 新评估 ,以 确定 是否 在公 允价值 计量 层次 之间 发生 转换。 本基金 持有 的股 票、 债券 、基金 和衍 生工 具等 投资 按如下 原则 确定 公允 价值 并进行 估值 : (1)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 按照估值日能 够取得的相 同资产或负债 在活跃市场 上未经调 整 的报价作为公 允价值; 估 值日无交易, 但最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 大 变化且证券 发行机构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按 最近交易 日 的市场交易价 格确定公 允 价值;如最 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发 生了重大 变 化或证券发行 机构发生 了 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 件 ,可参考类 似投资品 种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 因素,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金融工 具,采用市场 参与者普遍 认同,且被以 往市场实际 交易价格 验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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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具有可靠性 的估值技 术 ,确定公允价 值。本基 金 采用在当前情 况下适用 并 且有足够可 利用数据 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 技 术,优先使用 相关可观 察 输入值,只有 在可观察 输 入值无法取 得或取得 不切实 可行 的情 况下 ,才 使用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7.2.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7.2.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 红利再 投资 所引 起的 实收 基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金 减少 。 7.2.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 准金 包 括 已实 现损 益平准 金和 未实 现损 益平 准金。 已实 现损 益平 准金 指在申 购、 转入 、 红利再投资或 赎回、转 出 基金份额时, 申购、转 入 、红利再投资 或赎回、 转 出款项中包 含的按累 计未分 配的 已实 现利 得/( 损失) 占基 金净 值比 例计 算 的金额 。未 实现 损益 平准 金指在 申购 、转 入、 红利再投资或 赎回、转 出 基金份额时, 申购、转 入 、红利再投资 或赎回、 转 出款项中包 含的按累 计未实 现利 得/( 损失)占 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 额 。 损益平 准金 于基 金申 购 、 转入 、 红 利再 投资 确 认日或 基金 赎回 、转 出确 认日确 认, 于期 末全 额转 入“未 分配 利润/(累 计亏 损)”。 7.2.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 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本金 与适 用的 利率 逐日 计提的 金额 入账 ; (2) 债券利 息收入按 债券 票面价值与票 面利率或 内 含票面利率计 算的金额 扣 除应由债券发 行 企业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在债 券 实际持有期内 逐日计提 ; 资产支持证 券利息收 入 按 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 利率计 算的 金额 , 扣 除应 由 资产支 持证 券发 行企 业代 扣代缴 的个 人所 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证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买入返 售金融资 产收 入,按买入返 售金融资 产 的摊余成本及 实际利率 ( 当实际利率与 合 同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 以用合 同利 率) ,在 实际 持有期 间内 逐日 计提 ; (4) 股 票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卖出 股票 成交 日确 认, 并 按卖出 股票 成交 金额 与其 成本的 差额 入 账; (5)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成交 金额与 其成 本、 应收 利息 的差额 入账 ; (6) 衍生工具收益/( 损失) 于 卖出衍生工具 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衍 生工具成交 金额与其 成 本的差 额入 账; (7) 股利收 益于除息 日确 认,并按上市 公司宣告 的 分红派息比例 计算的金 额 扣除应由上市 公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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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净 额入 账; (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 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损 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9) 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可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7.2.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根 据基 金合 同, 基金 管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70%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提 ; (2) 根 据基 金合 同, 基金 托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0%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提 ; (3) 根 据基 金合 同, 基金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0.4% 年 费率 逐 日计提 ; (4) 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支 出,按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 的摊余成本及 实际利率 ( 当实际利率与 合 同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 可 以用合 同利 率) 在回 购期 内逐日 计提 ; (5) 交 易费 用发 生时 按照 确定的 金额 计入 费用 ; (6) 其他费 用系根据 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 按 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 期 基金费用。如果 影响基 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第四 位的 ,则 采用 待摊 或预提 的方 法。 7.2.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本基金 的每 份基 金份 额享 有同等 分配 权; (2) 收益分配时所 发生的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 资人自行承担 。当投资人 的现金红 利 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 支 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 费 用时,基金注 册登记机 构 可将投资人 的现金红 利按除 权日 的单 位净 值自 动转为 基金 份额 ; (3) 本基金 收益 每年 最多 分 配 6 次, 每次 基金 收益 分配 比例不 低于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可供 分配 利润 的20% ; (4) 本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为 两种: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场外的基金份 额,投资 人 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 金 红利按除权日 的单位净 值 自动转为基金 份 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 人 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 收 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 ; 投资人在不 同销售机 构的不同交易 账户可选 择 不同的分红方 式,如投 资 人在某一销售 机构交易 账 户不选择收 益分配方 式,则 按默 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处 理。 场内的基金份 额的分红 方 式为现金分红 ,投资人 不 能选择其他的 分红方式 , 具体收益分配 程 序等有 关事 项遵 循深 圳证 券交易 所及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 司的 相关 规定; (5)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 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 日; (6) 基金收益分配 后每一基金 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 净 值减去 每单 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配 金额 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7)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有 规定的 从其 规定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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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4.12 分 部报 告 根据本基金的 内部组织 机 构、管理要求 及内部报 告 制度,本基金 整体为一 个 报告分部,且 向 管理层 报告 时采 用的 会计 政策及 计量 基础 与编 制财 务报表 时的 会计 政策 及计 量基础 一致 。 7.2.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事项 。 7.2.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2.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2.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7.2.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重 大会计 差错 更正 。 7.2.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 、财 税[2004]78 号 文《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置 试点 改革 有关 税收 政策问 题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 财政 部、 国家 税 务总局 关于 企业 所 得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 、2008 年9 月 18 日 《上 海 、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关 于做 好证券 交易 印花 税 征收方式调整 工作的通 知》 、财税[2012]85 号文《 关 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 利 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 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 》 、财 税[2015]101 号 《关于 上 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 个 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及 其他 相关 税务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主 要税项 列示 如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不缴 纳营 业税 。 (2) 对证 券 投资基金 从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的 股 息、红 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入 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缴纳企 业所 得税 。 (3) 对基金 取得的股票 股 息、红利收入 ,由上市公 司在向基金支 付上述收入 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 自2013 年1 月1 日起 , 基金 从公 开发 行和转 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股 票 ,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的, 其股 息红 利所 得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含1 年) 的 , 暂 减 按 50%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 自2015 年9 月8 日起,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4) 对基金 取得的债券 利 息收入,由发 行债券的企 业在向基金支 付上述收入 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暂不 缴纳 企业所 得税 。 (5) 对 于基 金从 事A 股买 卖, 自2008 年9 月 19 日 起 , 出让 方按0.10% 的 税率 缴 纳证券(股票) 交易印 花税 ,对 受让 方不 再缴纳 印花 税。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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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基金作 为流通股 股东 在股权分置改 革过程中 收 到由非流通股 股东支付 的 股份、现金等 对 价,暂 免予 缴纳 印花 税、 企业所 得税 和个 人所 得税 。 7.2.4.9 关 联 方关 系 7.2.4.9.1 本 报 告 期存在控 制关 系 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经本基金管理人 股东会决 议通过,并中国 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5]339 号)批 准,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 公 司受让中国信 达资产管 理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的本 公 司 54% 的股 权。上 述 股东变 更的 工商 变更 手续 已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办 理完毕 。 基 于基 金管 理人 的控股 股东 变更 , 原 基金管理人控 股股东中 国 信达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 公 司的子公司—— 幸福人 寿 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 及信达 财产 保险 股份 有限 公司, 自 2015 年 5 月 22 日起, 不再 作为 与本 基金 存在控 制关 系或 其 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 关联 方。 7.2.4.9.2 本 报 告 期与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信 达 澳 银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 “ 信 达澳 银 基金 公 司” )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 中国 建设 银行 ”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信达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信达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控股 股东 康 联 首 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信达新 兴财 富( 北京 )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全 资 子 公司 中国信 达资 产管 理股 份有 限公司 对公司 法人 股东 直接持股 20% 以 上的 股东 , 原 基金 管理 人的 控股 股东 信达财 产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达 财产 ”) 原 基金 管理 人的 控股 股东 的子公 司 幸福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 幸福 人寿 ”) 原 基金 管理 人的 控股 股东 的子公 司 注:以下 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2.4.10 本 报 告期 间的关 联方 交易 7.2.4.10.1 通 过 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2.4.10.1.1 股 票 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5 月7 日( 基金 转 型后起 始日 )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 总额的 比例 信达证 券 629,866.18 4.26%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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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10.1.2 权 证 交易 本基金 本期 无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的 权证 交易 。 7.2.4.10.1.3 应 支 付关联 方的 佣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5 月7 日( 基金 转 型后起 始日 )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期佣 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 总额的 比例 信达证 券 586.60 4.34% - - 注:1 、 上述 佣金 按市 场佣 金率计 算 , 以 扣除 由中 国 证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收取 的证 管费 和经 手费的 净额 列示 。 2 、 该类 佣金 协议 的服 务范 围还包 括佣 金收 取方 为本 基金提 供的 证券 投资 研究 成果和 市场 信 息 服务等 。 7.2.4.10.2 关 联 方 报酬 7.2.4.10.2.1 基 金 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 7 日 ( 基金 转 型后起 始日 )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期 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36,309.31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8,882.33 注: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信达 澳银基 金公 司的 管理 人报 酬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0.70% 的年 费率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付。其计 算公式为 : 日管 理人报酬 =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0.70%/ 当年天 数。 7.2.4.10.2.2 基 金 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 7 日 ( 基金 转 型后起 始日 )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期 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67,516.90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中 国 建设银行的托 管费按前 一 日基金资产净 值 0.20% 的 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 托管 费=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20 %/ 当 年天 数。 7.2.4.10.2.3 销 售 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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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5 月7 日( 基金 转 型后起 始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信达澳 银基 金公 司 98,867.65 中国建 设银 行 31,344.38 信达证 券 335.34 合计 130,547.37 注: 支付基金 销售机构 的 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的 基 金资产净值 0.40%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给 信 达澳银 基金 公司 , 再 由 信 达澳银 基金 公司 计算 并支 付给各 基金 销售 机构 。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 销 售服 务费 = 前一 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 0.40%/ 当 年天 数。 7.2.4.10.3 与 关 联 方进行 银 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期 无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购)交 易。 7.2.4.10.4 各 关 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2.4.10.4.1 报 告 期内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固 有资金 投资 本基金 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 7 日 (基 金转 型后起 始日 )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转型 后 起始 日(2015 年5 月7 日)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22,197,658.12 报告期 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2,197,658.12 报告期 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报告期 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减:报 告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 份额 22,197,658.12 报告期 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报告期 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注:基金管理 人持有的 原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分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 , 在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 起 3 年分 级运 作期 届满 日 (即 2015 年 5 月 7 日) , 转换为 信达 澳银 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的 基金 份额22,197,658.12 份。 7.2.4.10.4.2 报 告 期末除 基金 管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报告 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无 投资 本基金 。 7.2.4.10.5 由关联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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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5 月 7 日( 基金 转 型后起 始日 )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 设银 行 1,129,434.23 11,291.95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2.4.10.6 本 基 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期 无在 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 7.2.4.10..7 其 他 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期 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7.2.4.12 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2.4.12.1 因 认 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2.4.12.1.1 受 限 证券类 别 : 股票 本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增 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股 票。 7.2.4.12.1.2 受 限 证券类 别: 债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 估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 估值总 额 备 注 123001 蓝标转债 2015 年12 月 23 日 2016 年1 月 8 日 新债未上市 100.00 100.00 230 23,000.00 23,000.00 - 7.2.4.12.2 期 末 持 有的暂 时停 牌 等流 通受 限 股票 本基金 于本 期末 无持 有暂 时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7.2.4.12.3 期 末 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2.4.12.3.1 银 行 间市场 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 卖出回 购证 券款 余额 为0 ,无抵 押的 债券 。 7.2.4.12.3.2 交 易 所市场 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500,000.00 元 ,于2016 年 1 月 4 日 到期。 该类 交 易要求 本基 金转 入质 押库 的债券 ,按 证券 交易所 规定 的比 例折 算为 标准券 后, 不低 于债 券回 购交易 的余 额。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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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14 有 助 于理 解和分 析会 计报表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事项 7.2.4.14.1 公允价值 (a)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贷 款 及应收款项和 其他金融 负 债,其账面价 值 接近于 公允 价值 。 (b)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金 融工 具中 属 于 第一 层次的 余额 为 人 民币6,824,233.88 元,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18,074,763.00 元 , 无 属 于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 本基金 持有 的第 一层 次及 第二层 次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的估 值技 术参 见7.4.4.5 。 (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债券,若 出现重大 事 项停牌、交易 不活跃、 或 属于非公开发 行 等情况,本基 金分别于 停 牌日至交易恢 复活跃日 期 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 限 售期间将相 关股票和 债券的公允价 值列入第 二 层次或第三层 次,上述 事 项解除时将相 关股票和 债 券的公允价 值列入第 一层次 。 (iii) 第 三层 次公 允价 值 余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 告期初未 持 有公允价值归 属于第三 层 次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 本 报告期未发生 第 三层次 公允 价值 转入 转出 情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原 信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8.1.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11,311,767.18 8.80 其中: 股票 11,311,767.18 8.80 2 固定收 益投 资 86,020,214.20 66.95 其中: 债券 86,020,214.20 66.95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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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9,689,162.74 23.11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461,719.26 1.14 8 合计 128,482,863.38 100.00 8.1.2 报告 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06,140.00 0.09 D 电力 、 热 力、 燃气 及水 生产 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38,840.00 0.03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 件和 信息 技术 服务 业 2,425,071.39 2.04 J 金融业 8,695,775.79 7.33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45,940.00 0.04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 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311,767.18 9.54 8.1.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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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 1 601398 工商银 行 1,695,083 8,695,775.79 7.33 2 600037 歌华有 线 81,143 2,412,381.39 2.03 3 601226 华电重 工 2,000 45,940.00 0.04 4 603020 爱普股 份 1,000 44,960.00 0.04 5 603030 全筑股 份 1,000 38,840.00 0.03 6 603158 腾龙股 份 1,000 38,300.00 0.03 7 603688 石英股 份 1,000 22,880.00 0.02 8 600959 江苏有 线 1,000 12,690.00 0.01 本基金本 报告期 仅持有 上述 股票。 8.1.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 的 重大 变动 8.1.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601398 工商银 行 8,666,664.12 7.24 2 600028 中国石 化 6,981,590.17 5.83 3 601988 中国银 行 6,431,677.35 5.37 4 600037 歌华有 线 2,580,870.22 2.16 5 600958 东方证 券 60,180.00 0.05 6 603012 创力集团 27,120.00 0.02 7 603020 爱普股 份 20,470.00 0.02 8 603158 腾龙股 份 14,530.00 0.01 9 603030 全筑股 份 9,850.00 0.01 10 600959 江苏有 线 5,470.00 0.00 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仅上 述所列 股票 发生 买入 交易 。 本表 中累 计买 入金 额是 按照买 入成 交金 额 (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 列,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1.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600028 中国石 化


8,985,931.67


7.51 2 601988 中国银 行


6,603,873.67


5.52 3 601398 工商银 行


1,537,759.72


1.28 4 600958 东方证 券





135,540.00


0.11 5 603012 创力集 团








53,760.00


0.04 6 603099 长白山








20,390.00


0.02 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仅上 述所列 股 票 发生 卖出 交易 。 本表 中累 计卖 出金 额是 按照卖 出成 交金 额 ( 成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 59 页


交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 列,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1.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24,798,421.86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7,337,255.06 注:本表中买 入股票成 本 (成交)总额 、卖出股 票 收入(成交) 总额均按 照 买卖成交金 额(成交 单价乘 以成 交数 量) 填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 用。 8.1.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60,371,944.20


50.91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60,371,944.20


50.91 4 企业债 券 19,336,100.00 16.3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6,312,170.00 5.32 8 其他 - - 9 合计 86,020,214.20 72.53 8.1.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18001 国开1301 587,390 60,371,944.20 50.91 2 122214 12 大 秦债 100,000 10,080,000.00 8.50 3 112238 15 振 业债 50,000 5,052,500.00 4.26 4 122126 11 庞大 02 40,000 4,203,600.00 3.54 5 110029 浙能转 债 20,000 2,907,800.00 2.45 8.1.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 59 页


8.1.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 金属 。 8.1.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未参 与投 资国 债期货 。 8.1.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未参 与投 资国 债期货 。 8.1.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报告 期内被 监管 部门立 案调 查,或 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及相 关投资 决策 程序说 明。 工商银 行 (601398)在 2015 年2 月 4 日收 到中 国银 行间市 场交 易商 协会 的整 改通知 书 , 主 要 原因在 于 : 作 为债 务融 资 工具 “13 浙 建投MTN001 ” 主承销 商 , 工 商银 行在 获 知发行 人浙 江省 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整合 下 属子公司少数 股东权益 事 项后未及时组 织召开持 有 人会议,交 易商协会 认为违反了《 银行间债 券 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 资 工具持有人会 议规程》 的 规定,应该 对此进行 整改。 基金管理人认 为, 该公 司 在收到整改通 知后,即 进 行了整改,切 实保护了 投 资者利益。基 金 管理人 经过 审慎 分析 ,认 为该通 知所 述之 问题 不会 对该公 司的 经营 和价 值构 成重大 影响 。 除工商银行(601398 )外 ,其余的本基 金投资的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报告 期内没有被监 管 部门立 案调 查, 也没 有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8.1.11.2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股票 中, 没有投 资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备 选股 票库的 情 形。 8.1.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47,982.87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59 页


4 应收利 息 1,413,736.3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61,719.26


8.1.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110029 浙能转 债 2,907,800.00 2.45 2 110023 民生转债 1,355,000.00 1.14 8.1.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8.1.11.6 投资 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 可能 存在尾 差。 8.2 信 达澳 银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8.2.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4,469,373.88 16.61 其中: 股票 4,469,373.88 16.61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0,429,623.00 75.94 其中: 债券 20,429,623.00 75.94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606,389.89 5.97 7 其他资 产 395,974.94 1.47 8 合计 26,901,361.71 100 8.2.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 59 页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07,300.00 0.82 D 电力、 热力、 燃气 及水 生 产和 供 应业 2,259,073.88 8.91 E 建筑业 37,050.00 0.15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1,928,000.00 7.61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37,950.00 0.15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469,373.88 17.63 8.2.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23 浙能电 力 301,612 2,259,073.88 8.91 2 600016 民生银 行 200,000 1,928,000.00 7.61 3 603158 腾龙股 份 1,000 62,960.00 0.25 4 603020 爱普股 份 1,000 57,320.00 0.23 5 603599 广信股 份 1,000 49,740.00 0.20 6 601226 华电重 工 3,000 37,950.00 0.15 7 603030 全筑股 份 1,000 37,050.00 0.15 8 603688 石英股 份 1,000 23,920.00 0.09 9 601968 宝钢包 装 1,000 13,360.00 0.05 本基金本 报告期 仅持有 上述 股票。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 59 页


8.2.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2.4.1 累 计买 入金 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 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23 浙能电 力











4,249,457.56


16.76 2 600016 民生银 行











3,390,491.56


13.38 3 601985 中国核 电














64,410.00


0.25 4 603599 广信股 份














16,110.00


0.06 5 603198 迎驾贡 酒














11,800.00


0.05 6 601968 宝钢包 装

















3,080.00


0.01 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仅上 述所列 股票 发生 买入 交易 。 本表 中累 计买 入金 额是 按照买 入成 交金 额 (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 列,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2.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 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98 工商银 行











8,826,951.90


34.82 2 600023 浙能电 力











2,487,766.42


9.81 3 600037 歌华有 线











1,607,784.47


6.34 4 600016 民生银 行











1,510,351.90


5.96 5 601985 中国核 电














265,050.00


1.05 6 600959 江苏有 线














64,140.00


0.25 7 603198 迎驾贡 酒














37,520.00


0.15 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仅上 述所列 股票 发生 卖出 交易 。 本表 中累 计卖 出金 额是 按照卖 出成 交金 额 (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 列,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2.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7,735,349.12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4,799,564.69


注:本表中买 入股票成 本 (成交)总额 、卖出股 票 收入(成交) 总额均按 照 买卖成交金 额(成交 单价乘 以成 交数 量) 填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 用。 8.2.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 共 59 页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7,122,600.00 28.1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005,000.00 39.47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3,302,023.00 13.03 8 其他 - - 9 合计 20,429,623.00 80.60 8.2.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 1 041561055 15 开滦 CP003 100,000 10,005,000.00 39.47 2 122126 11 庞大02 40,000 4,131,600.00 16.30 3 122297 13 山煤01 30,000 2,991,000.00 11.80 4 113008 电气转 债 12,000 1,652,040.00 6.52 5 132004 15 国盛EB 8,510 947,163.00 3.74 8.2.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2.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 金属 。 8.2.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2.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2.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未参 与投 资国 债期货 。 8.2.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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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未参 与投 资国 债期货 。 8.2.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2.11.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 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报告 期内没 有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 也 没有 在报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8.2.11.2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股票 中, 没有投 资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备 选股 票库的 情 形。 8.2.11.3 其 他资 产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1,155.8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84,419.09 5 应收申 购款 400.0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95,974.94 8.2.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08 电气转 债 1,652,040.00 6.52 8.2.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8.2.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 可能 存在尾 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原 信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9.1.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 人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 投 资者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1 页 共 59 页


数 ( 户) 额 持有份 额 占总 份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信达 利A 3,151 5,447.96 440,881.35 2.57% 16,725,648.24 97.43% 信达 利B 2,227 40,970.14 57,285,989.45 62.79% 33,954,506.00 37.21% 合计 5,378 20,157.50 57,726,870.80 53.25% 50,680,154.24 46.75% 注: 分级 基金 机构/ 个人 投 资者持 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计 算中 , 对下 属分 级 基金 , 比 例的 分母 采 用各自级别的 份额,对 合 计数,比例的 分母采用 下 属分级基金份 额的合计 数 (即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 下同 。 9.1.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东兴1 号优 选基 金集 合资 产管理 计划 10,005,850.00 22.41% 2 瑞泰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万能 7,120,900.00 15.95% 3 富安达 基金 -光 大银 行- 富安达 -利 可 1 号资 产管理 计划 2,883,200.00 6.46% 4 樊钧 2,831,729.00 6.34% 5 中 江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金 信 托 合 同 ( 金 狮 153 号) 2,295,800.00 5.14% 6 富安达 基金 -民 生银 行- 复熙稳 赢 1 号资 产管 理计划 2,060,827.00 4.62% 7 苏金龙 1,180,000.00 2.64% 8 高克梅 1,157,300.00 2.59% 9 杨涛 1,078,100.00 2.41% 10 上 海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 多 元 凯 利 证 券 投 资 集 合资金 信托 1,000,000.00 2.24% 注:1 、持 有人 为场 内持 有 人; 2 、持 有人 持有 份额 占上 市 总份额 比例 的计 算中 ,上 市总份 额为 截至 2015 年 5 月 6 日 于深 圳 证券交 易所 上市 的信 达 利B 基金 份额44,650,269.00 份。


9.1.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人 员持 有本 基金 信达 利 A - - 信达 利 B 20,013.55 0.02% 合计 20,013.55 0.02% 9.1.4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2 页 共 59 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 资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信达 利A 0 信达 利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 基金 信达 利 A 0 信达 利B 0 合计 0 9.2 信 达澳 银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9.2.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2,151 11,903.42 9,295,293.06 36.30% 16,308,954.44 63.70% 9.2.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富安达 基金 -光 大银 行- 富安达 -利 可 1 号资 产管理 计划 1,000,000.00


44.65% 2 全国社 保基 金二 零三 组合 518,745.00


23.16% 3 苏金龙 200,142.00


8.94% 4 李芳 103,265.00


4.61% 5 金挺 56,900.00


2.54% 6 胡继春 44,267.00


1.98% 7 王秀 35,383.00


1.58% 8 吴溪水 33,276.00


1.49% 9 方二胜 20,000.00


0.89% 10 周希海 20,000.00


0.89% 注:1 、持 有人 为场 内持 有 人; 2 、持 有人 持有 份额 占上 市 总份额 比例 的计 算 中 ,上 市总份 额为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于深 圳证券 交易 所上 市的 信达 利基金 份 额2,239,686.00 份。


9.2.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3 页 共 59 页


基金管 理 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52,902.61 0.21% 9.2.4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 负责人 持有 本开 放式 基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1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5 月7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304,085,493.77


基金转 型后 起始 日 (2015 年5 月7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112,342,067.19 基金转 型后 起始 日 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31,536,058.39 减: 基 金转 型后 起始 日 至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18,273,878.08 基金转 型后 起始 日 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拆分 变动 份额


-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份额 总额 25,604,247.50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 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未有 相关 决议。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基金 管理 人双 方股 东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作 出决 议,一 致同 意选 举于 建伟 先生担 任信 达 澳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第四 届董事 会董 事。 本基金 管理 人双 方股 东 于2015 年5 月 8 日作 出决 议 , 一 致同 意选 举刘 治海 先生 担任信 达澳 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 四届 董事会 独立 董事 。 本基金 管理 人 2015 年 8 月 22 日发 布公 告, 经信 达 澳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 四届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王战 强先 生辞 去信 达澳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经 理职 务。 本基金 管理 人2015 年 12 月31 日发 布公 告 , 经 信达 澳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 四届董 事会 审 议 通过, 聘任 程文 卫先 生为 信达澳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本基金 托管 人2015 年 1 月4 日 发布 任免 通知 , 聘任 张力铮 为中 国建 设银 行投 资托管 业务 部 副 总经理 。本 基金 托管 人 2015 年 9 月 18 日 发布 任免 通知, 解聘 纪伟 中国 建设 银行投 资托 管业 务 部 副总经 理职 务。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4 页 共 59 页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报告期 内, 未发 生涉 及基 金管 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报告期 内, 未发 生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2015 年 5 月 27 日发 布公 告, 经信 达 澳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 四届董 事会 第六 次会议审议 通过, 改聘安 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 所(特 殊普通合伙 )为本 基金的 外部审计机 构,报 告 期内应 支付 给会 计师 事务 所的基 金审 计费 用 为5 万 元。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报告期 内, 未发 生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受稽 查或 处罚 等情 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原 信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11.7.1.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兴证 券 1 10,175,219.07 58.69% 9,263.55 58.69% - 平安证 券 1 6,952,345.99 40.10% 6,329.45 40.10% - 民生证 券 1 209,690.00 1.21% 190.92 1.21% - 安信证 券 1 -


-


-


-


- 长城证 券 1 -


-


-


-


- 长江证 券 2 -


-


-


-


- 东方证 券 1 -


-


-


-


- 高华证 券 1 -


-


-


-


- 光大证 券 1 -


-


-


-


- 广发证 券 1 -


-


-


-


- 国金证 券 1 -


-


-


-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5 页 共 59 页


国联证 券 1 -


-


-


-


- 国泰君 安 2 -


-


-


-


- 国信证 券 2 -


-


-


-


- 海通证 券 1 -


-


-


-


- 申万宏 源 3 -


-


-


-


- 华创证 券 1 -


-


-


-


- 华泰证 券 1 -


-


-


-


- 联讯证 券 1 -


-


-


-


新增 世纪证 券 1 -


-


-


-


- 西南证 券 1 -


-


-


-


新增 信达证 券 3 -


-


-


-


新增 1 个 兴业证 券 1 -


-


-


-


- 银河证 券 1 -


-


-


-


- 银泰证 券 1 -


-


-


-


- 招商证 券 3 -


-


-


-


- 浙商证 券 1 -


-


-


-


- 中金公 司 2 -


-


-


-


- 中投证 券 1 -


-


-


-


- 中信建 投 2 -


-


-


-


- 中信万 通 1 -


-


-


-


- 中信证 券 3 -


-


-


-


- 中银国 际 1 -


-


-


-


- 注:根据《 交易单元 及佣 金管理办法》 、 《投资审 议 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 规定 ,交易单元 开设、 增 设或退租由研 究咨询部 提 议,经公司投 资审议委 员 会审议。在分 配交易量 方 面,公司制 订合理的 评分体系,相 关投资研 究 人员于每 个季 度最后 20 个工作日对提 供研究报 告 的证券公司的 研究水 平、服务质量 等综合情 况 通过投研管理 系统进行 评 比打分。交易 管理部根 据 上季度研究 服务评分 结果安排研究 机构交易 佣 金分配,每半 年佣金分 配 排名应与上两 个季度研 究 服务评分排 名基本匹 配,并 确保 重点 券商 研究 机构年 度佣 金排 名应 与全 年合计 研究 服务 评分 排名 相匹配 。 11.7.1.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6 页 共 59 页


东兴证 券 30,339,220.70 9.56% 60,800,000.00 3.87% - - 平安证 券 193,641,619.99 61.00% 795,400,000.00 50.66% - - 民生证 券 - - 28,000,000.00 1.78% - - 安信证 券 - - - - - - 长城证 券 - - - - - - 长江证 券 - - - - - - 东方证 券 - - 30,300,000.00 1.93% - - 高华证 券 - - - - - - 光大证 券 - - 7,500,000.00 0.48% - - 广发证 券 - - - - - - 国金证 券 63,079,191.80 19.87% 324,500,000.00 20.67% - - 国联证 券 - - - - - - 国泰君 安 - - - - - - 国信证 券 - - - - - - 海通证 券 - - - - - - 申万宏 源 26,154,296.20 8.24% 197,500,000.00 12.58% - - 华创证 券 - - 35,000,000.00 2.23% - - 华泰证 券 - - - - - - 联讯证 券 - - - - - - 世纪证 券 - - - - - - 西南证 券 1,529,999.90 0.48% - - - - 信达证 券 - - 65,500,000.00 4.17% - - 兴业证 券 - - - - - - 银河证 券 787,815.00 0.25% - - - - 银泰证 券 - - - - - - 招商证 券 - - - - - - 浙商证 券 - - - - - - 中金公 司 1,004,748.71 0.32% - - - - 中投证 券 - - - - - - 中信建 投 - - - - - - 中信万 通 - - - - - - 中信证 券 930,473.00 0.29% 25,600,000.00 1.63% - - 中银国 际 - - - - - - 11.7.2 信 达澳 银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11.7.2.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7 页 共 59 页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方证 券





1





4,752,433.98


32.11%


4,335.38


32.08% - 东兴证 券





1





3,738,980.02


25.26%


3,404.00


25.19% - 中泰证券





1





2,924,964.32


19.76%


2,662.89


19.70% - 长江证 券





2





1,607,784.47


10.86%


1,463.71


10.83% - 恒泰证 券





1








880,485.72


5.95%





819.99


6.07% 新增 信达证 券





3








629,866.18


4.26%





586.60


4.34% 新增 1 个 招商证 券





3








265,050.00


1.79%





241.30


1.79% - 安信证 券





1

















-





0.00%











-





0.00% - 长城证 券





1

















-





0.00%











-





0.00% - 东吴证 券





1

















-





0.00%











-





0.00% - 方正证 券





1

















-





0.00%











-





0.00% 新增 高华证 券





1

















-





0.00%











-





0.00% - 光大证 券





1

















-





0.00%











-





0.00% - 广发证 券





1

















-





0.00%











-





0.00% - 国金证券





1

















-





0.00%











-





0.00% - 国联证 券





1

















-





0.00%











-





0.00% - 国泰君 安





2

















-





0.00%











-





0.00% - 国信证 券





2

















-





0.00%











-





0.00% - 海通证 券





1

















-





0.00%











-





0.00% - 华创证 券





1

















-





0.00%











-





0.00% - 华泰证 券





1

















-





0.00%











-





0.00% - 联讯证 券





1

















-





0.00%











-





0.00% 新增 民生证 券





1

















-





0.00%











-





0.00% - 平安证 券





1

















-





0.00%











-





0.00% - 申万宏源





3

















-





0.00%











-





0.00% - 世纪证 券





1

















-





0.00%











-





0.00%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8 页 共 59 页


西南证 券





1

















-





0.00%











-





0.00% 新增 兴业证 券





1

















-





0.00%











-





0.00% - 银河证 券





1

















-





0.00%











-





0.00% - 银泰证 券





1

















-





0.00%











-





0.00% - 浙商证 券





1

















-





0.00%











-





0.00% - 中金公 司





2

















-





0.00%











-





0.00% - 中投证 券





1

















-





0.00%











-





0.00% - 中信建 投





2

















-





0.00%











-





0.00% - 中信万 通





1

















-





0.00%











-





0.00% - 中信证 券





3

















-





0.00%











-





0.00% - 中银国 际





1

















-





0.00%











-





0.00% - 注:根据《 交易单元 及佣 金管理办法》 、 《投资审 议 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 规定 ,交易单 元 开设、 增 设或退租由研 究咨询部 提 议,经公司投 资审议委 员 会审议。在分 配交易量 方 面,公司制 订合理的 评分体系,相 关投资研 究 人员于每个季 度最后 20 个工作日对提 供研究报 告 的证券公司的 研究水 平、服务质量 等综合情 况 通过投研管理 系统进行 评 比打分。交易 管理部根 据 上季度研究 服务评分 结果安排研究 机构交易 佣 金分配,每半 年佣金分 配 排名应与上两 个季度研 究 服务评分排 名基本匹 配,并 确保 重点 券商 研究 机构年 度佣 金排 名应 与全 年合计 研究 服务 评分 排名 相匹配 。 11.7.2.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 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东方证 券 20,474,404.92


10.01%





50,900,000.00


3.73%





-











-





东兴证 券


67,819,902.20


33.15%


123,900,000.00


9.08%





-











-





中泰证 券


10,688,782.50


5.22%


170,300,000.00


12.49%





-











-





长江证 券


13,090,811.62


6.40%


143,400,000.00


10.51%





-











-





恒泰证 券


35,114,751.10


17.16%


130,700,000.00


9.58%





-











-





信达证 券


12,097,311.30


5.91%


151,000,000.00


11.07%





-











-





招商证 券


12,935,977.80


6.32%





50,000,000.00


3.67%





-











-





安信证 券




















-





0.00%




















-





0.00%





-











-





长城证 券




















-





0.00%




















-





0.00%





-











-





东吴证 券




















-





0.00%




















-





0.00%





-











-





方正证 券


15,724,184.52


7.69%


234,900,000.00


17.22%





-











-





高华证 券




















-





0.00%




















-





0.00%





-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9 页 共 59 页


光大证 券




















-





0.00%





8,200,000.00


0.60%





-











-





广发证 券




















-





0.00%




















-





0.00%





-











-





国金证 券




















-





0.00%




















-





0.00%





-











-





国联证 券




















-





0.00%




















-





0.00%





-











-





国泰君 安




















-





0.00%




















-





0.00%





-











-





国信证 券




















-





0.00%




















-





0.00%





-











-





海通证 券




















-





0.00%




















-





0.00%





-











-





华创证 券


7,622,922.46


3.73%


28,700,000.00


2.10%





-











-





华泰证 券




















-





0.00%




















-





0.00%





-











-





联讯证 券




















-





0.00%




















-





0.00%





-











-





民生证 券




















-





0.00%




















-





0.00%





-











-





平安证 券





1,584,586.90


0.77%


218,900,000.00


16.05%





-











-





申万宏源




















-





0.00%




















-





0.00%





-











-





世纪证 券




















-





0.00%




















-





0.00%





-











-





西南证 券





5,129,160.27


2.51%




















-





0.00%





-











-





兴业证 券




















-





0.00%




















-





0.00%





-











-





银河证 券




















-





0.00%




















-





0.00%





-











-





银泰证 券




















-





0.00%




















-





0.00%





-











-





浙商证 券




















-





0.00%




















-





0.00%





-











-





中金公 司

















-





0.00%





53,000,000.00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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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证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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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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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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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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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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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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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万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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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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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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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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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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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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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 际





2,320,000.00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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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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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自 2015 年 5 月 7 日 信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之 信达 利 B 份额终 止上 市 起 ,原信达 澳银 稳 定增利分 级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名 称变更为 信达澳 银稳定增 利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 原信 达澳 银稳定 增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本报 告期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止 ,信 达 澳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本 报告 期 自 2015 年 5 月7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