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长信利众(163005)

长信利众: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长信利 众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12月31 日 
 
 
 
 
 
 
 
 
 
基金管理人:长 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 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 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 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 年3 月26 日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


重 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 年3月23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 表现、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 日止。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 场内简 称 长信利 众 基金主 代码 16300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年2月4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31,752,583.8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3年4月26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下属分 级基 金场 内简 称 利众A 利众B 下属 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163006 150102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 总额 23,057,368.61 份 208,695,215.23 份 2.2 基 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与追求基金资 产稳定 增值 的前 提下 , 力 争为各 级投 资者 谋求 与其 风险公 正匹配 的投 资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根据 对宏 观经 济、 宏观调 控政 策走 向以 及各 类资产 市场风 险收 益特 征及 其演 变趋势 的综 合分 析 、 比 较 , 首 先 采用类 属配 置策 略进 行大 类资产 的配 置 , 在 此基 础 上, 再 根据对 各类 资产 风险 收益 特征的 进一 步分 析预 测, 制定各 自策略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 全价 )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 其预 期收 益和 预期 风 险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低 于混合 型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低风险 、收 益稳 定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较高风 险、 较高 收益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3 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周永刚 廖原 联系电 话 021-61009999 021-61618888 电子邮 箱 zhouyg@cxfund.com.cn Liaoy03@spd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7005566 95528 传真 021-61009800 021-63602540 2.4 信 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 联网网 址 www.cxfund.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银 城中 路68 号时 代金 融中心9楼 、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12 号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3


主 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 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指 标 2015年 2014 年 2013 年2月4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44,119,241.44 28,883,353.35 16,935,793.38 本期利 润 40,026,562.60 73,228,663.55 -9,762,958.99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652 0.1992 -0.013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7.66% 19.95% -1.40% 3.1.2 期 末数 据和指 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2558 0.0600 -0.0138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06,431,384.85 313,622,843.82 685,945,691.0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3222 1.1338 0.9706 注:1、 本期已 实现收 益指基金 本期利 息收入 、投资收 益、其 他收入 (不含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 基金 业绩指 标 不包括持 有人 认购或 交 易基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 封 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 购赎回费、 红利再投资费、 基金转换费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 3.2 基 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89% 0.10% 1.81% 0.08% 0.08% 0.02% 过去六 个月 5.73% 0.19% 2.95% 0.07% 2.78% 0.12% 过去一 年 17.66% 0.48% 4.19% 0.08% 13.47% 0.4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今 (2013 年2 月4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39.14% 0.36% 6.33% 0.10% 32.81% 0.26%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长信利众(LOF) 业绩比较基准 2013-02-04 2013-07-10 2013-12-09 2014-05-12 2014-10-09 2015-03-10 2015-08-03 2015-12-31 35% 30% 25% 20% 15% 10% 5% 0% -5% 注: 1、 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为2013年2月4日, 图示日期为2013年2月4日至2015 年12月31 日; 2、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每 年 净 值 增 长 率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的比较 长信利众(LOF) 业绩比较基准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2% -4%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 月4日,2013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 算。 3.3 其 他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其他指 标 报告期 (2015 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长 信 利众 分级 债A 与长 信利众 分 级债B基 金份 额配比 0.11048346 :1 期末长 信利 众分 级债A份 额 参考净 值 1.0140 期末长 信利 众分 级债A份 额 累计参 考净 值 1.1272 期末长 信利 众分 级债B份 额 参考净 值 1.3563 期末长 信利 众 分 级债B份 额 累计参 考净 值 1.3563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约 定年 收 益率( 单利 ) 3.40% 注: 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 中国人民 银行公 布并执 行的金融 机构人 民币1 年期银行 定期存 款基准 利率设定利 众A的首次年收益率; 在利众A的每个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重 新 设 定 利 众A 的 年收益率 ,且约 定收益 率为单利 。截至 本报告 期期末, 长信利 众分级 债A 年收益 率为3.40% 。 根据本合同成立后利众A的第五个开放日, 即2015年8月3日中国人民 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2.00% 的1.2 倍 +1.0% (小数点后2位)进行计算。 3.4 过 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 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4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 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4


管 理人报告 4.1 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63号文 批准, 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 发起 设立。 注册资 本1.5亿元 人民币 。目 前股权结 构为: 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占49% 、 上 海 海 欣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34.33% 、 武 汉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 16.67% 。 截至2015年12月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0只开放式基金, 即长信利息收 益货币、 长信银利精选混合、 长信金利趋势混合、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 长信 双利优选混合、 长信利丰债券、 长信恒利优势混合、 长信量化先锋混合、 长信标 普100等权重指数 (QDII) 、 长信利鑫分级债、 长信内需成长混合、 长信可转债债 券、 长信利众分级债、 长信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 、 长信改革红 利混合、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长信新利混合、长信利富债券、长信利盈混合、 长信利广混合、 长信多利混合、 长信睿进混合、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 长信医疗 保健混合 (LOF) 、长 信中证一 带一路 指数、 长信富民 纯债一 年定开 债券、长信 富海纯债一年定开债券、长信利保债券、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刘波 本基金 、 长 信 可转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长信 新 利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长 信利盈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长 信利 广 2013年2月4 日 - 8年 经济学 硕士 , 上海 财经 大 学 国防经 济专 业研 究生 毕业 , 具有基 金从 业资 格 。 曾 任 太 平养老 股份 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部 投资 经理 。2011 年4 月加入 长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任 固定 收益 部基 金 经 理助理 , 曾任 长信 利息 收 益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 现 任本 基金、 长 信 可转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长 信 利保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和长 信富 安纯债 一年 定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基 金经理 金、 长信 利众 分级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 长信 新利 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信利 广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长 信利 保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和 长信 富安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注:1、 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 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本基 金基 金经理 的 证券从业 年限 以基金 经 理进入证 券业 务相关 机 构的 工 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3、在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至报告送出日(2016年3月26日)之间, 刘波先生 自2016年1月27 日起兼 任长信 金葵纯 债一年定 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6 年3月9日起兼任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 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 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 承诺将一如既往 地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 理人 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1、所有 投资 对象的 投 资指令必 须经 由交易 部 门总监或 其授 权人审 核 分配 至 交易人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 2、公司使用的交易执行软件系统必须具备如下功能: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1 )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发送委托指令; (2 ) 对于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 并且市价在限价范围内的, 系统能够将交易员针对该证券下达的每笔委托自动按 照指令数量比例分拆为各投资组合的委托指令。 对于不同投资组合针对交易所同 一证券的同一 方向竞价交易指令, 指令数量比例达到5:1或以上的, 可豁免启动 公平交易开关。 3、交易 人员 对于接 收 到的交易 指令 依照价 格 优先、时 间优 先的顺 序 执行 。 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交易所投资指令 时,除制度规定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 4、对于 不同 投资组 合 均进行债 券一 级市场 申 购、非公 开发 行股票 申 购等 非 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交易部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在申购结果产生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 包括指令 价格及数量等要素。 5、对于 各投 资组合 以 独立账户 名义 进行申 购 的投资对 象, 除需经 过 公平 性 审核的例外指令外, 申购获配的证券数量由投资管理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 交易部门根据证券发行人在指定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申购结果对系统内分配数量进行核准, 数量不符的, 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各投资 管理部门的总监及监察稽核部总监。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 公司 在获配额度确定后, 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申购价 格相同的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 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的, 应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 , 审核通过的, 可以进行相应 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 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 已建立 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 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 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 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 其余各投 资组合未发生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 同时, 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 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2015 年,美国经济复苏情况确立,就业指标持续向好,失业率下降至5.0%, 美联储如期在2015年12 月选择加息; 欧元区经济缓慢复苏, 失业率维持高位, 欧 央行在年底选择负利率并延长QE来抵制通缩风险; 日本工业生产及消费等数据不 及预期, 也实行了负利率。 2015年美元加息因素导致新兴市场汇率波动明显加大, 贬值预期上升, 经济增速普遍 下行。 国内方面,2015年上半年经济显示出短暂复 苏迹象, 二季度之后基建和房地产投资动力减弱, 出口持续负增长, 经济增速再 次面临下行压力。2015 年央行选择五次降息和四次降准以应对经济下行的风险, 年中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市场方面, 受经济下行及货币政策宽松预期影响, 债券 市场延续了2014年以来的牛市, 利率债及信用债收益率均出现了大幅度下行, 可 转债市场受制于高估值及权益市场的大幅波动,也呈现出较大波动。 报告期内, 本基金继续保持杠杆分级的特点, 整体维持了较高的组合杠杆比 例。 期间维持了较高的信用债尤其是城投债仓位, 并于 四季度适度增加了长期利 率债品种,降低了产业债仓位,全年选择性的参与了部分可转债的交易性机会, 以期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12月31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222 元, 本基金之长信利众分级 债A 份额参考净值为1.0140 元,本基金之长信利众分级债B 份额参考净值1.3563 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7.66%,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19%。 4.5 管 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展望未来,美联储加息以及后续的加息预期可能导致国际资本继续回流美 国, 并加大新兴经济体汇率波动, 汇率风险加大。 供给侧改革短期内使国内经济 依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 经济的企稳需要更多政策的托底, 未来货币政策及财 政政策均有加码的空间,期间汇率波动可能影响政策发力的节奏。就市场而言, 经济的下行压力可能使利率继续保持下行, 利率风险相对可控; 供给侧改革及产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能出清会进一步加大信用风险暴露, 受益于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规模的扩大, 信用 债中城投债仍是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 产业债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券精选; 可转债 一级市场重启, 新增标的有利于化解存量转债的估值压力, 等待时机寻找其中交 易性机会 。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保持审慎严谨的态度, 进一步优化投资组合, 争取为投 资人提供安全、稳健的投资收益。 4.6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2008 年9 月12 日 发布的[2008]38 号文 《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制订了健全、 有效的 估值政策和程序, 成立了估值工作 小组, 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监、 研究发展部总监、 交易管 理部总监、 金融工程部总监、 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 干 共同组成。 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 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 方法。 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 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估 值方法, 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 估值决策由与会估 值工作小 组成员1/2 以 上多数票 通过。 对于估 值政策, 公司与 基金托 管人充分沟 通, 达成一致意见。 审 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 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 未签订与估值相关 的定价服务。 4.7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 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 金合 同生效 之 日起3年 内, 不进行 收 益分配; 法律 法规或 监 管机 关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 符合 有关基 金 分红条件 的前 提下, 本 基金每年 收益 分配次 数 最多 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 )本基金收益 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 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 分红方式, 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则按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场内转入、 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不能 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 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 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 )分 红权 益登记 日 申请申购 的基 金份额 不 享受当次 分红 ,分红 权 益登 记 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 )基 金红 利发放 日 距离收益 分配 基准日 ( 即期末可 供分 配利润 计 算截 止 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6 )基 金收 益分配 基 准日的基 金份 额净值 减 去每单位 基金 份额收 益 分配 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8 报 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 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5


托 管人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托管人 ” ) 在 对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中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 、 净值计算、 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长信利众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 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 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6


审 计报告 本基金2015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注册会计师出具 了无保留 意见 的审计 报 告(毕马 威华 振审字 第1600150 号), 投资 者 可以通过年 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7


年 度财务报表 7.1 资 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 月31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12月31日 上年度 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5,316,780.92 23,662,079.91 结算备 付金 7,112,641.28 8,752,406.40 存出保 证金 59,376.75 80,738.99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486,667,598.16 531,522,237.7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 投资 - -








债券 投资 486,667,598.16 531,522,237.70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 -








贵金 属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2,116,416.40 应收利 息 11,931,556.99 13,041,236.09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521,087,954.10 579,175,115.49 负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12月31日 上年度 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212,499,453.75 262,309,306.23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1,012,506.91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81,836.95 183,539.05 应付托 管费 51,953.38 52,439.72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90,918.49 91,769.56 应付交 易费 用 6,879.15 8,583.77 应交税 费 1,384,701.30 1,384,701.30 应付利 息 117,326.23 80,425.13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23,500.00 429,000.00 负债合 计 214,656,569.25 265,552,271.67 所有者 权益:


实收基 金 229,290,314.90 272,147,981.26 未分配 利润 77,141,069.95 41,474,862.56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06,431,384.85 313,622,843.8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21,087,954.10 579,175,115.49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2015 年12 月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1.3222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231,752,583.84 份, 其 中长信 利众 分级 债A基 金份额 参考 净值1.0140 元,份 额总 额为23,057,368.61 份, 长信利众分级债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3563元, 份额总 额为208,695,215.23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 12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 12月31 日 一、收 入 51,765,496.44 89,858,181.17 1. 利息 收入 29,907,036.30 31,865,470.1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78,714.88 423,279.62








债券 利息 收入 29,525,017.89 31,183,483.42








资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 - 57,265.80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收入 3,303.53 201,441.27








其他 利息 收入 - - 2. 投资 收益(损 失以 “-” 填列) 25,949,282.23 13,388,488.6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645,866.35 -








基金 投资 收益 - -








债券 投资 收益 25,303,415.88 13,388,488.61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收益 - -








贵金 属投 资收 益 - -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衍生 工具 收益 - -








股利 收益 -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填列 ) -4,092,678.84 44,345,310.20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1,856.75 258,912.25 减:二 、费用 11,738,933.84 16,629,517.62 1.管 理人 报酬 2,101,429.19 2,582,187.60 2.托 管费 600,408.39 737,767.82 3.销 售服 务费 1,050,714.64 1,291,093.85 4.交 易费 用 28,332.07 23,354.44 5.利 息支 出 7,583,926.78 11,545,791.38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7,583,926.78 11,545,791.38 6.其 他费 用 374,122.77 449,322.53 三、利 润总额 (亏 损总额 以“-”号 填列) 40,026,562.60 73,228,663.55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 损以 “- ” 号 填列) 40,026,562.60 73,228,663.55 7.3 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值) 272,147,981.26 41,474,862.56 313,622,843.82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 净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40,026,562.60 40,026,562.60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净 值减 少 以 “-” 号填 列) -42,857,666.36 -4,360,355.21 -47,218,021.57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82,724.27 21,006.61 203,730.88








2. 基 金赎 回款 -43,040,390.63 -4,381,361.82 -47,421,752.45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229,290,314.90 77,141,069.95 306,431,384.85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值) 项 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值) 695,708,650.01 -9,762,959.00 685,945,691.01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 净值变 动数 (本 期 利 润) - 73,228,663.55 73,228,663.55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净 值减 少 以 “-” 号填 列) -423,560,668.75 -21,990,841.99 -445,551,510.74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088,997.80 204,490.12 3,293,487.92








2. 基 金赎 回款 -426,649,666.55 -22,195,332.11 -448,844,998.66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值) 272,147,981.26 41,474,862.56 313,622,843.8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叶烨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覃波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孙红辉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 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关于核准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08 号)批准, 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发售, 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按照不 超过7:3 的份额配比, 分为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级基金份额, 即为利众A 和利众B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 利众A和利众B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利众A在 基金合 同 生效 后每满6 个月开 放一次 ,接受投 资者的 申购与 赎回;利 众B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封闭运作 并上市 交易。 本基金基 金合同 生效后3 年期届 满,本 基金转 换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 。 本基 金的基金 管理 人为长 信 基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利众 分级 债券A 级自2013年1 月28 日至2013 年1月29 日 募集, 长信 利众分 级债B 级自2013 年1 月21 日至2013 年1 月25 日 募 集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695,582,194.18 元 , 利 息 转 份 额 人 民 币 126,455.92 元 , 募 集 规 模 为 695,708,650.10 份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已 由 上 海 众 华 沪 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验 证,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3)第1316号验资报告。 经深圳 证券交 易所( 以 下简称 “深交 所”) 深 证上字[2013] 第137 号 文审核同 意,利众B40,532,618.00 份基金份额于2013年4 月26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 《长信利众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长信利众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 公司债、 企业债、 次级债、 短期融资券、 政府机构债、 央行票据、 银行同业存款、 回购、 可转债、 可 分离债、 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固定收 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以 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因所 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 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品种。 本 基金投资 组合比 例为: 投资于固 定收益 类资产 的比例不 低于基 金资产 的80% ,投 资于非固 定收益 类资产 的比例不 高于基 金资产 的20%,持 有现金 或者 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二个工作日, 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 持续 经营为 基 础。本财 务报 表符合 中 华人民共 和国 财政部( 以下 简 称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 号《证券 投资基 金信息 披露XBRL模 板第3 号<年 度报告和 半年度 报告> 》以及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 年11 月16 日 颁 布 的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会 计 核 算 业 务 指 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 映了本 基金2015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 会计估计与最近一 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估计发生变更, 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会计 政策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根据估值处理标准, 本基金自 2015 年3 月27 日起 ,对 本基金所 持有的 在上海 证券交易 所、深 圳证 券 交易所上市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估值方法进 行调整, 采用第 三方估 值机构提 供的价 格进行 估值。于2015 年3 月27 日,相关调 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7.4.6.1 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字[1998]55 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题的通 知》、 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 开 放式证 券投资 基金有 关 税收问 题的 通知》 、 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 策有关 问题的 通 知》、 财税[2015]101 号《财 政部、 国家税 务 总局、 证监 会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息 红 利 差 别 化 个 人 所 得 税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 税 [2005]103 号文 《关于 股权分 置试点 改革有 关 税收政 策问题 的通知 》 、上证 交字 [2008]16 号 《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于2008 年9月18 日 发布的《 深圳证 券交易 所关于做 好证券 交易印 花税征收方 式调整工 作 的 通知》 、 财税[2008]1 号文《 财 政部、国 家税 务总局 关 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 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 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证券投 资基 金管理 人运用基 金买 卖股票 、 债券的差 价收 入暂免 征 收营业 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基金作 为流 通股股 东在股权 分置 改革过 程 中收到由 非流 通股股 东 支付的 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 取得 的股票 的股息、 红利 收入, 债 券的利息 收入 ,由上 市 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 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自2013 年1 月1日起 ,对所 取得的 股息红利 收入根 据持股 期限差别 化计算 个人所 得税的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 暂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得 额;持股 期限超 过1年 的,股权 登记日 为自2013 年1月1日起 至2015年9月7 日 期间 的,暂减 按25%计 入应 纳税所得 额,股 权登记 日在2015年9月8 日及以 后的,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 (e)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 税, 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 交易印花税。 (f) 对投资 者( 包括个 人 和机构投 资者)从基 金 分配中取 得的 收入, 暂 不征 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6.2 应交税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应交债 券利 息收 入所 得税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 末 2014年12月31日 1,384,701.30 1,384,701.30 注:该项系基金收到的债券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未代扣代缴的税费部分。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 有 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长 江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海 欣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武汉钢 铁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长 江财 富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长江证 券 3,736,412.20 100% - -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江证 券 1,106,667,111.65 64.11% 1,445,229,969.33 75.12% 7.4.8.1.3 债券回购 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成 交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成 交总 额的比 例 长江证 券 12,924,700,000.00 71.69% 18,612,600,000.00 89.73%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 易。 7.4.8.1.5 应支付关 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当期佣 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 的比 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 总额的 比例 长江证 券 3,401.82 100% - -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当期佣 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 的比 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 总额的 比例 长江证 券 - - - -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 12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101,429.19 2,582,187.60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20,273.95 743,858.94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 12月31 日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600,408.39 737,767.82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合计 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23,025.25 47,411.43 70,436.68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337.98 234,662.36 235,000.34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95.87 89,709.05 89,804.92 合计 23,459.10 371,782.84 395,241.94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合计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86,742.80 41,286.04 128,028.84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7,784.70 324,973.76 332,758.46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463.04 71,253.08 71,716.12 合计 94,990.54 437,512.88 532,503.42 注: 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用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逐日计提, 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 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长信 利众 分级 债B)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2 月4 日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 - 报告期 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0,000,900.00 20,000,900.00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报告期 间申 购/ 买入 总份额 - - 报告期 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 报告 期间 赎回/卖 出总 份额 - - 报告期 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0,000,900.00 20,000,900.00 报告期 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 金总份 额比 例 8.63% 7.23% 注: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 行。 7.4.8.4.2 报告期末 除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 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外无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15,316,780.92 248,365.31 23,662,079.91 253,973.37 注: 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结 算 备 付 金 ,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的 相 关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7,112,641.28 元。(2014 年12月31日:人民币8,752,406.40 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购入由关联方承销的证 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 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 础。 7.4.9 期末(2015年12 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 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7.4.9.3.1 银行间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 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 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97,499,453.7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480499 14 高安 城投 债01 2016-01-14 107.66 100,000 10,766,000.00


1480447 14 福 鼎债 2016-01-14 107.11 100,000 10,711,000.00


1480192 14 宁 国债 2016-01-14 110.19 100,000 11,019,000.00


1382237 13 亨通 MTN1 2016-01-14 103.21 200,000 20,642,000.00


1380313 13 怀 化工 业债 2016-01-08 108.47 100,000 10,847,000.00


1380284 13 尧 都债 2016-01-08 104.91 100,000 10,491,000.00


1380198 13 镜 湖建 投债 2016-01-08 105.04 200,000 21,008,000.00


1180119 11 自 贡债 2016-01-08 104.73 100,000 10,473,000.00


7.4.9.3.2 交易所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 年12月31日止,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15,000,000.00元, 于2016年1月6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 求本基金 在回购 期内持 有的证券 交 易所 交易的 债券和/ 或在新 质押式 回购下转入 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 的余额。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8


投 资组合报告 8.1 期 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86,667,598.16 93.39 其中: 债券 486,667,598.16 93.3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2,429,422.20 4.3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1,990,933.74 2.30 8 合计 521,087,954.10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8.2 报 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 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 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 有股票。 8.3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 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1 603993 洛阳钼 业 3,090,545.85 0.99 注: 本项 “买入金额”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 考 虑其它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3993 洛阳钼 业 3,736,412.20 1.19 注: 本项 “卖出金额”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 考 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 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3,090,545.85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3,736,412.20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 入(成交)总额”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16,211,572.30 5.29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0,022,000.00 6.53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0,022,000.00 6.53 4 企业债 券 295,574,183.06 96.46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60,388,000.00 19.71 6 中期票 据 63,313,000.00 20.66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31,158,842.80 10.17 8 其他 - - 9 合计 486,667,598.16 158.82 8.6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3008 电气转 债 195,200 26,873,184.00 8.77 2 101457001 14 传化MTN001 200,000 21,988,000.00 7.18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3 124655 13 宁海02 200,000 21,260,000.00 6.94 4 1380198 13 镜湖 建投 债 200,000 21,008,000.00 6.86 5 1382237 13 亨通MTN1 200,000 20,642,000.00 6.7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 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 8.12.2 报 告期内 本基金 投资的 前十名 股票 中, 不存在 投资于 超出基金 合同规 定 备选股票 库的情形。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59,376.7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1,931,556.9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990,933.74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 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3008 电气转 债 26,873,184.00 8.77 2 110030 格力转 债 4,285,658.80 1.40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 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 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9


基 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长信利 众 分级债A 598 38,557.47 113,913.74 0.49% 22,943,454.87 99.51% 长信利 众 分级债B 348 599,698.89 183,860,665.15 88.10% 24,834,550.08 11.90% 合计 1,443 160,604.70 183,974,578.89 79.38% 47,778,004.95 20.62% 9.2 期 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平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34,369,600.00 28.38% 2 中 国 太平 洋 人寿 保险 股 份有 限 公司 - 传 统-普 通保 险产 品 27,733,636.00 22.90% 3 中 国 太平 洋 财产 保险 - 传统 - 普通 保 险 产品-013C-CT001 深 21,828,519.00 18.03% 4 光 大 证券 - 光大 -光 大 阳光 避 险增 值 集 合资产 管理 计划 5,244,252.00 4.33% 5 太 平 洋资 管 -农 业银 行 -卓 越 财富 债 基 增强型 产品 5,023,958.00 4.15% 6 光大证 券- 光大 银行 -光 大阳 光 5 号集 合资产 管理 计划 3,998,715.00 3.30% 7 瑞泰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万能 3,333,104.00 2.75% 8 鹏华资 产- 兴业 银行 -全 意通宝 ( 进取) -鼎锋 海 川1 号 特定 多 2,697,800.00 2.23% 9 中 欧 盛世 资 产- 广发 银 行- 中 欧盛 世 - 利可6 号资 产管 理计 划 2,159,100.00 1.78% 10 九 泰 基金 - 兴业 银行 - 兴业 银 行股 份 有 限公司 深圳 分行 1,467,100.00 1.21% 注: 长信利众分级债B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长信利众分级债A未上市交易。 9.3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人 员持 有本 基金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0 0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0 0 合计 0 0 9.4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 责人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0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 开放式 基金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0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0 合计 0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2 月4日) 基金 份额总 额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487,013,434.87 208,695,215.23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67,920,813.04 208,695,215.23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03,730.88 -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47,421,752.45 -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2,354,577.14 - 本报告 期 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3,057,368.61 208,695,215.23 注:1、 本基金 基金合 同于2013年2月4 日起正 式生效, 本报告 期为2015 年1月1日 至2015年12月31日。 2、本基 金基金 合同生 效之日起3年内 ,长信 利众分级 债A在 基金合 同生效后 每满6个 月开放 一次,2015 年2月3日第 四次开 放申购与 赎回,2015 年8月3 日 第五 次开放申购与赎回;长信利众分级债B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1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 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 内, 原董事 长 田丹先生 离职 ,覃波 先 生自2015年4月28 日起 代为履 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因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叶烨先生自2015 年7月21 日起正 式任职 ,覃波先 生自该 日起不 再代为履 行董事 长(法 定代表人) 职责, 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并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 登记等相关手续。 自2015 年4 月29 日起, 本基金管 理人 增聘邵 彦 明先生、 李小 羽先生 为 副总经 理。 上述重大人事 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均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相应的 《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11.2.2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 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 大人事变动 经我公司决定, 邓从国同志自2015年4月1日起担任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 总经理职务。 自2016 年1 月起 ,公司 更新了组 织架 构并调 整 部门名称 ,聘 任刘长 江 同志为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审 计的报 酬为人 民 币50,000.00元 ,该审 计机构 为本基 金提供 的 审计服 务的 连续年限为3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等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 罚的情形。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 名称 交 易 单 元 数 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 期股 票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佣金 占当 期佣 金总 量的 比例 国泰 君安 1 - - 619,480,558.97 35.89% 5,104,224,000.00 28.31% - -


长江 证券 1 3,736,412.20 100% 1,106,667,111.65 64.11% 12,924,700,000.00 71.69% 3,401.82 100%


东方 证券 2 - - - - - - - - - 华泰 联合 1 - - - - - - - - - 东吴 证券 1 - - - - - - - - - 中信 建投 1 - - - - - - - - - 平安 证券 1 - - - - - - - - - 川财 证券 2 - - - - - - - - - 中金 公司 1 - - - - - - - - - 中投 证券 1 - - - - - - - - - 宏源 证券 1 - - - - - - - - - 银河 证券 1 - - - - - - - - -


长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招商 证券 2 - - - - - - - - - 东兴 证券 2 - - - - - - - - - 兴业 证券 1 - - - - - - - - - 申银 万国 1 - - - - - - - - - 中信 证券 1 - - - - - - - - - 国信 证券 1 - - - - - - - - - 湘财 证券 1 - - - - - - - - - 光大 证券 1 - - - - - - - - - 国金 证券 1 - - - - - - - - - 华宝 证券 1 - - - - - - - - - 东北 证券 1 - - - - - - - - - 注:1、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无变更。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字 1998>29 号) 和《关 于 完善证券 投资 基金交 易 席位制度 有关 问题的 通 知》(证监 基金字[2007]48 号) 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 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准: a、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b、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c、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d、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 )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 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长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 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