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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行业(510610)

能源行业: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1 
§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
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 
§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 称 上证能 源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华夏能 源 ETF 
场内简 称 能源行 业 
基金主 代码 510610 
交易代 码 510610 
基金运 作方 式 交易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3 月 28 日 
基金管 理人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3,586,925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3 年 5 月 8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紧密跟 踪标 的指 数, 追求 跟踪偏 离度 和跟 踪误 差最 小化,
以期获 得与 标的 指数 收益 相似的 回报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及其他合理方法构建基金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并根 据标 的 指数成 份股 及权 重的 变动 对股
票投资 组合 进行 相应 地调 整。 如市 场流 动性 不足 、 个 别成
份股被限制投资等原因导致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
票时 , 基 金管 理人 将搭 配 使用其 他合 理方 法 (如 买 入非成
份股等 )进 行适 当的 替代 。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上 证能源 行业 指数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属于 股票 基金 , 风 险与收 益高 于混 合基 金 、 债券基
金与货 币市 场基 金。 基金 主 要投资 于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及备
选成份 股 , 在 股票 基金 中属 于较高 风险 、 较高 收益 的产 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张静 田青 
联系电 话 400-818-6666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service@ChinaAMC.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8-6666 010-67595096 
传真 010-63136700 010-66275853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 年 度报 告 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ChinaAMC.com 
基金年 度报 告 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 3 主要财 务指标 、 基金净值 表现及 利 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3 月 2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916,130.85 9,120,640.81 -54,643,805.76 
本期利 润 4,384,792.64 19,980,564.65 -64,670,261.81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645 0.1370 -0.2209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6.18% 18.25% -24.7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1.10% 25.19% -21.8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5,842,855.81 -8,604,375.53 -40,020,640.87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1341 -0.0782 -0.2180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7,933,884.01 107,776,119.96 143,566,284.1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8703 0.9790 0.7820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12.97% -2.10% -21.80% 
注: ①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②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收 入 ( 不含 公允 价值 变 动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③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 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 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 部分的孰
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 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6.06% 1.79% 6.94% 1.86% -0.88% -0.07% 
过去六 个月 -32.25% 2.84% -34.32% 3.01% 2.07% -0.17%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4 
过去一 年 -11.10% 2.78% -14.98% 2.90% 3.88% -0.1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起至 今 
-12.97% 2.00% -26.52% 2.10% 13.55% -0.10% 
3.2.2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以来基 金份 额累 计净 值 增长率 变动 及其 与同 期 业绩 比
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证能 源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长 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3 年 3 月 28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3.2.3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以 来 基金 每 年净 值 增长率 及 其与 同 期业 绩 比较基 准 收益 率
的比较 
上证能 源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 每年净 值增 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对比 图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5 
 
 注: 本基 金合 同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 生效 , 合 同生 效 当年按 实际 存续 期计 算 , 不按整 个
自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无利润分配事项。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4 月 9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
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公司总部设在北京, 在北京、 上海 、 深圳、 成
都、 南京、 杭州、 广州 和青岛设有分公司, 在香港、 深圳、 上海设有子公司。 公
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 QDII 基金
管理人、境内首只 ETF 基金管理人、境内首 只沪港通 ETF 基金管 理人、首批内
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 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 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
香港子公司是首批 RQFII 基 金管理人。 华夏基 金是业务领域最 广泛的基金管理公
司之一。 
华夏基金是境内 ETF 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在 ETF
基金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旗下共管理 12 只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6 
ETF 产品, 分别为华夏 沪深 300ETF 、 华夏 MSCI 中国 A 股 ETF 、 华夏中 证 500ETF 、
华夏上证 50ETF 、华夏 中小板 ETF 、华夏能 源 ETF 、华夏材料 ETF 、华夏消费
ETF 、华夏金融 ETF 、 华夏医药 ETF 、华夏恒 生 ETF 和华夏沪港通 恒生 ETF ,
初步形成了覆盖宽基指数、 大盘蓝筹指数、 中小盘指数、 行业指数以及海外市场
指数的 ETF 产品线。 
2015 年, 在 《中国证券报》 主办的 “第十二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 ”评选中,
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荣获 “2014 年度开放式混合型金牛基金 ”;在《上海证
券报》 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 “金基金”奖的评选中, 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 华
夏沪深 300ETF 获得 “ 金基金”产品奖; 在 《证券时报》 主办的 “2014 年度中国
基金业明星基金奖 ” 评选中, 华夏策略混合获得 “五年持续回报积极混合型明星
基金奖 ”。 
2015 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的使用便利性和
服务体验:(1)全面改版客服热线自助语音服务,新增快速查账、手机绑定等
多项功能 ,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自助查询方式;(2)提前网上查询和自助语音
数据更新时间, 让客户能更及时地了解交易信息; (3) 与苏宁易购、 苏宁金融、
网易理财等互联网平台合作,为客户购买旗下基金提供更多优惠便捷的交易通
道,同时也满足了网上交易客户基金交易以外的消费需求。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张弘弢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数 量
投 资 部 执
行总经 理 
2013-03-28 - 15 年 
硕士 。 2000 年 4 月加
入 华 夏基 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曾 任 研究 发展
部 总 经理 、 数量 投资
部副总 经理 等。 
注:① 上述 任职 日期 、离 任日期 根据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免 日期 填写 。 
②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 、 《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 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 、 基金
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7 
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规
制定了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 公司通过科学、 制衡的投资决
策体系, 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
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通过监察稽核、 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
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制定并严格遵守相
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报告
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华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在不同时间窗下
(1 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
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 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 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上证能源行业指数, 是上证行业指数系列的组成部
分。 上证行业指数选择上海证券市场各行业中规模大、 流动性好的股票组成样本
股,自 2009 年 1 月 9 日起正式发布,以反映上海证券市场不同行业公司股票的
整体表现。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及其他合理方法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
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2015 年, 国际方面, 美国经济基本面较为稳健, 美联储 12 月份做出加息的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8 
决定, 将联邦基金利率提高 0.25 个百分点, 新兴市场面临较大的资本流出压力。
国内方面, 出口低迷, 投资 下滑, 宏观经济依然较弱, 全年 GDP 增长 6.9%。在
此背景下, 政府积极推出稳增长、 调结构的政策, 加强 “供给侧改革 ”, 化解产
能危机, 消化房地产库存。 货币政策方面, 报告期内央行多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
率、 降低存款准备金率, 释放流动性, 同时, 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 (SDR)货
币篮子, 加速了国际化进程, 然而时逢美元强势回归, 人民币自 8 月汇改以来贬
值较为明显,我国承受了较大的资本流出压力。 
市场方面,2015 年 A 股市场出现较大的波动性。年初在改革预期、宽松货
币、 财富效应的推动下, 资金持续流入股票市场, 市场出现单边上涨走势, 最 高
突破 5000 点,但 6 月中旬以后,受监管机构整顿两融及场外配资等影响,市场
出现深幅调整, 随后, 在政府的积极干预下, 市场流动性得到缓解, 股票市场出
现企稳回升。上证能源行业指数属于周期性指数,本报告期下跌 14.98% ,表现
弱于市场平均水平。 从成份股报告期表现分析, 对指数正贡献最大的是永泰能源,
对指数负贡献最大的是中国石化。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 报告期内, 本基金完成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整, 在做好
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认真应对投资者日常申购、赎回等工作。 
为促进本基金的市场流动性提高和平稳运行,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部 分
证券公司被确认为本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目前, 本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包括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8703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11.10% , 同 期上证能源行业指数增长率为-14.98% 。 本基 金本报告期跟
踪偏离度为+3.88% ,与 业绩比较基准产生偏离的主要原因为成份股分红、日常
运作费用、指数结构调整、申购赎回等产生的差异。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6 年,国际方面,美元加息对全球经济包括美国自身复苏进程的影
响尚需进一步观察, 汇率变动仍会继续牵动市场神经。 国内方面, 为应对宏观经
济持续走弱, 政府在继续推进改革的同时或将出台一系列稳增长措施, 而房地产
销量的复苏也有助于宏观经济的企稳。 在资金面相对宽松的背景下, 如果人民币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9 
汇率企稳, 经济或政策超预期,A 股市场或将出现震荡上升走势, 上证能源行业
指数作为周期性指数, 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在经济或政策超预期时或有强于大
盘的表现。 
我们将继续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以实现投资者获取指数
投资收益及其他模式盈利的投资 目标。 同时, 我们也将积极争取推动产品的进一
步创新,充分发挥 ETF 的功能,为各类投资 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投资机会。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 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信任奉献回报 ”的经营理念, 规范运作, 审慎投资, 勤勉尽
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 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 在
合规管理方面, 公司制定了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准则, 修订了员工投资行为
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合规制度建设; 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规培训, 定期进行
合规考试, 不断提升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 加强事前事中合规风险管理, 严格审
核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防范各类合规风险。 在风险管理方面, 公
司秉承全员风险管理的理念, 采取事前防范、 事 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等三阶段工作,
加强对日常投资运作的管理和监控, 督促投研交易业务的合规开展; 在监察稽核
方面, 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 展多项内部稽核, 对投资研究、 基金交易、 市场销售,
后台运作等关键业务和岗位进行检查监督,促进公司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将
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 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提高监察稽核工
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
则、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 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
进行估值。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会
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 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
关估值模型、 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
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其中, 本基金管理 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10 
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 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基金运营的公司
领导或其授权人、 督察长、 投资风控工作负责人、 证券研究工作负责人、 法律监
察工作负责人及基金会计工作负责人等,以上人员具有丰富的风控、证券研究、
合规、 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 同时,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估值工
作决策机构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 本报告期内,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
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
累计报酬率达到 1% 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采用 现金方式。在
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2 次, 每次基金收益
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
累计报酬率。 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 登记结算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 净值计算、 利润分 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 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
定, 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对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 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11 
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 6 审计报 告 
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 60739337_B01 号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
表, 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 2015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已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
根据财务报表 7.4.2 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6.1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按照财务报表 7.4.2 所述的编制基础
编制财务报表, 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6.2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 以获取有关财务报
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
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
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
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 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 7.4.2 所述的编制
基础编制。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 7.4.2 对编制基础 的说明。基
金管理人根据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
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编制财务报表, 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12 
仅供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使用, 不得用于其
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汤骏 濮晓达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2016 年 3 月 7 日 §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 款


545,451.13 2,351,564.18 结算备 付金


35,345.72 36,676.44 存出保 证金


14,678.55 3,669.12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7,493,926.03 105,105,483.55 其中: 股票 投资


37,493,926.03 105,105,483.55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 属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92,111.31 应收利 息


135.56 1,110.29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8,089,536.99 107,890,614.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短期借 款


- -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13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9,204.25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6,500.20 44,102.78 应付托 管费


3,300.02 8,820.5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5,852.76 2,367.32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30,000.00 50,000.00 负债合 计


155,652.98 114,494.9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43,586,925.00 110,086,925.00 未分配 利润


-5,653,040.99 -2,310,805.04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7,933,884.01 107,776,119.96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8,089,536.99 107,890,614.89 注: 报 告截 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净 值 0.8703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 43,586,92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074,174.35 20,875,481.80 1.利息 收入


21,920.87 18,053.7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1,920.87 18,053.76 债券利 息收 入


-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14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7,351,982.81 9,775,514.7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6,640,590.28 7,081,145.18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 工具 收益


- - 股利收 益


711,392.53 2,694,369.53 3. 公 允 价 值 变动 收 益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1,531,338.21 10,859,923.84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768,391.12 221,989.49 减:二、费用


689,381.71 894,917.15 1.管理 人报 酬


355,701.62 548,161.68 2.托管 费


71,140.33 109,632.32 3.销售 服务 费


- - 4.交易 费用


38,609.81 13,782.30 5.利息 支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他 费用


223,929.95 223,340.85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 额以 “- ” 号填列)


4,384,792.64 19,980,564.65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


4,384,792.64 19,980,564.6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110,086,925.00 -2,310,805.04 107,776,119.96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4,384,792.64 4,384,792.6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66,500,000.00 -7,727,028.59 -74,227,028.59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15 少以 “- ” 号填 列)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6,398,500,000.00 957,321,952.73 7,355,821,952.73 2.基金 赎回 款 -6,465,000,000.00 -965,048,981.32 -7,430,048,981.32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43,586,925.00 -5,653,040.99 37,933,884.0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183,586,925.00 -40,020,640.87 143,566,284.13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19,980,564.65 19,980,564.6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以 “- ” 号填 列) -73,500,000.00 17,729,271.18 -55,770,728.82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193,500,000.00 -436,940,462.08 1,756,559,537.92 2.基金 赎回 款 -2,267,000,000.00 454,669,733.26 -1,812,330,266.74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110,086,925.00 -2,310,805.04 107,776,119.9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杨明辉























汪贵华




















汪贵华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估计发生变更。 7.4.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2.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2.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16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本基金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2.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3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 建设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信证 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申购 赎回代 办券 商 山东省 农村 经济 开发 投资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青岛海 鹏科 技投 资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南方工 业资 产管 理有 限责 任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4.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4.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4.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4.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4.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4.2 关联方报酬 7.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17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355,701.62 548,161.68 注:①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的 基金管 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0.5% 的 年费 率计提 , 逐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付 。 ②基金 管理 人报 酬计 算公 式为: 日基 金管 理人 报酬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0.5%/ 当年 天数。 7.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71,140.33 109,632.32 注:①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的 基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0.1% 的 年费 率计 提,逐 日 累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②基金 托管 费计 算公 式为 :日基 金托 管费 =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0.1%/ 当 年 天数。 7.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 券( 含回购) 交易。 7.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7.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 额占基 金总 份 额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 额占基 金总 份 额的比 例 中信证 券 10,001,000.00 22.94% 10,000,000.00 9.08% 注: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 本基 金的 相关费 用符 合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交 易 所、登 记结 算机 构的 有关 规定。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18 7.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 设银 行活 期存 款 545,451.13 18,363.77 2,351,564.18 17,329.80 注:本 基金 的活 期银 行存 款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保 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息 。 7.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7.4.5 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 (股) 期末成 本 总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 注 600740 山西焦 化 2015-12-30 重大事 项 6.49 - - 76,563 450,864.14 496,893.87 - 注:上 述股 票的 复牌 日期 及复牌 开盘 单价 更新 截至 本财务 报表 批准 日。 7.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没有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5.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没有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6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6.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其公允价值的 计量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对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资产/ 负债在活跃市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19 场上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第二层次:对估值日活跃市场无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类似资产/ 负债在活 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对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 融工具,可以相同或类似资产/ 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 定公允价值。 第三层次: 对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工具, 可以 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 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7.4.6.2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一 层次的余额为 37,493,926.03 元,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0 元,第三层次的余额为 0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105,105,483.55 元,第二 层次的余额为 0 元,第三层次的余额为 0 元。) 7.4.6.3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收盘价异常的债券, 本基金将相关债券公允价值所属层次于其进行估值 调整之日起从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于债券收盘价能体现公允价值 并恢复市价估值之日起从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转入第一层次。 对于持有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 本基金于限售期内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次列入第二层次, 于限 售期满并恢复市价估值之日起从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或挂牌转让 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 资 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 本基 金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 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并将其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7.4.6.4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 动。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0 1 权益投 资 37,493,926.03 98.44 其中: 股票 37,493,926.03 98.44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 售金融 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80,796.85 1.52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4,814.11 0.04 8 合计 38,089,536.99 100.00 注:股 票投 资的 公允 价值 包含可 退替 代款 的估 值增 值。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32,240,131.95 84.99 C 制造业 2,981,771.37 7.86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763,960.00 2.01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515,246.34 1.36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992,816.37 2.62 合计 37,493,926.03 98.84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028 中国石 化 1,144,992 5,679,160.32 14.97 2 601857 中国石 油 607,871 5,075,722.85 13.38 3 601088 中国神 华 247,751 3,708,832.47 9.78 4 600256 广汇能 源 392,015 2,614,740.05 6.89 5 600583 海油工 程 276,559 2,475,203.05 6.53 6 600157 永泰能 源 409,822 1,954,850.94 5.15 7 600688 上海石 化 265,910 1,723,096.80 4.54 8 601898 中煤能 源 212,439 1,285,255.95 3.39 9 601225 陕西煤 业 250,200 1,215,972.00 3.21 10 601808 中海油 服 69,921 1,085,173.92 2.86 注: 投资 者欲 了解 本报 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 应 阅读 登载 于本 基 金管理 人网 站的年 度报 告正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600583 海油工 程 12,225,339.42 11.34 2 601918 国投新 集 8,981,204.30 8.33 3 600688 上海石 化 6,624,690.75 6.15 4 600028 中国石 化 5,906,540.00 5.48 5 601857 中国石 油 5,733,901.00 5.32 6 601808 中海油 服 4,839,115.65 4.49 7 600157 永泰能 源 4,151,017.00 3.85 8 600175 美都能 源 3,412,495.05 3.17 9 601088 中国神 华 3,055,221.00 2.83 10 601225 陕西煤 业 2,224,471.75 2.06 11 600256 广汇能 源 1,729,726.00 1.60 12 600188 兖州煤 业 1,603,087.00 1.49 13 600397 安源煤 业 1,463,802.00 1.36 14 600121 郑州煤 电 1,334,648.00 1.24 15 600792 云煤能 源 1,243,820.70 1.15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2 16 601898 中煤能 源 1,121,218.00 1.04 17 600395 盘江股 份 1,052,779.00 0.98 18 601011 宝泰隆 675,083.00 0.63 19 600856 中天能 源 657,000.00 0.61 20 601001 大同煤 业 586,117.00 0.54 注: “买 入金 额 ” 按买 入 成交金 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 成交数 量 ) 填 列, 不考 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出 金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601088 中国神 华 4,564,787.00 4.24 2 601857 中国石 油 2,764,000.00 2.56 3 601918 国投新 集 1,634,258.25 1.52 4 600583 海油工 程 1,333,175.70 1.24 5 600256 广汇能 源 1,266,068.00 1.17 6 601011 宝泰隆 1,179,234.76 1.09 7 600207 安彩高 科 966,474.70 0.90 8 601808 中海油 服 841,850.00 0.78 9 600188 兖州煤 业 752,491.00 0.70 10 600348 阳泉煤 业 596,489.00 0.55 11 600333 长春燃 气 546,086.66 0.51 12 600403 大有能 源 445,988.22 0.41 13 601898 中煤能 源 357,378.00 0.33 14 600121 郑州煤 电 340,197.00 0.32 15 601798 蓝科高 新 298,362.78 0.28 16 601101 昊华能 源 282,000.00 0.26 17 600028 中国石 化 267,510.00 0.25 18 600157 永泰能 源 78,200.00 0.07 19 603808 歌力思 43,872.00 0.04 20 - - - - 注: “卖 出金 额 ” 按卖 出 成交金 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 成交数 量 ) 填 列, 不考 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3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70,136,043.62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8,558,423.07 注: “ 买入 股票 成本 ” 、 “ 卖 出股票 收入 ” 均 按买 卖成 交 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 数量 ) 填 列,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所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未发现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4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4,678.5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35.5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814.11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9 基金份 额持有 人 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 户 数 ( 户 )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1,698 25,669.57 12,728,126.00 29.20% 30,858,799.00 70.80%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 份额比 例 1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0,001,000 22.94% 2 伦金成 1,793,000 4.11% 3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信 用 1,077,531 2.47%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5 交易担 保证 券账 户 4 陈玉焕 885,573 2.03% 5 张建 746,000 1.71% 6 洪瑾 706,350 1.62% 7 李洁 671,900 1.54% 8 杨声荣 500,000 1.15% 9 何学武 497,890 1.14% 10 刘丽华 490,536 1.1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 -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责 人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9.5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有份 额 占基金 总 份额比 例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起份 额 占基金 总 份额比 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 理人 固有 资金 - - - - - 基金管 理人 高级 管理人 员 - - - - -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10,001,000 22.94% 10,000,000 22.94% 不少于 三年 其他 - - - - - 合计 10,001,000 22.94% 10,000,000 22.94% - § 10 开 放式基 金 份 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3 月28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548,586,92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10,086,925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6,398,500,000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6,465,000,000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6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3,586,925 §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发布公告,刘义先生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5 月 9 日发布公告,阳琨先生、李一梅女士任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浩先生、 吴志 军先生不再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8 月 1 日发布公告,汤晓东先生任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周璇女士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本基金托管人于 2015 年 1 月 4 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力铮为中国建设银 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本基金托管人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任免通知, 解聘纪伟中国建设银行投 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发布公告, 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案件 已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获得胜诉判决。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的 报酬为 40,000 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 3 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以下简称 “ 北京证监局”) 《关 于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及暂不受理行政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7 许可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决定自责令整 改行政监管措施生效之日起六个月 内, 暂不受理公司出具的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 已受理的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 请中止审查, 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 并 已通过北京证监局的现场整改验收,2015 年 8 月 12 日整改期结束。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泰君 安证 券 2 88,675,306.69 100.00% 10,025.61 100.00% - 注:① 为了 贯彻 中国 证监 会的有 关规 定, 我公 司制 定了选 择券 商的 标准 ,即 : ⅰ经营 行为 规范 ,在 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ⅱ公司 财务 状况 良好 。 ⅲ有良 好的 内控 制度 ,在 业内有 良好 的声 誉。 ⅳ有较 强的 研究 能力 , 能 及时 、 全 面 、 定 期提 供质 量较高 的宏 观 、 行 业 、 公 司和证 券市 场研究 报告 ,并 能根 据基 金投资 的特 殊要 求, 提供 专门的 研究 报告 。 ⅴ建立 了广 泛的 信息 网络 ,能及 时提 供准 确的 信息 资讯和 服务 。 ②券商 专用 交易 单元 选择 程序: ⅰ对交 易单 元候 选券 商的 研究服 务进 行评 估 本基金 管理 人组 织相 关人 员依据 交易 单元 选择 标准 对交易 单元 候选 券商 的服 务质量 和 研究实 力进 行评 估, 确定 选用交 易单 元的 券商 。 ⅱ协议 签署 及通 知托 管人 本基金 管理 人与 被选 择的 券商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并 通知 基金 托管 人。 ③除本 表列 示外 , 本基 金 还选择 了光 大证 券 、 海 通 证券 、 中 国银 河证 券、 申万 宏源证 券、 中信建 投证 券的 交易 单元 作为本 基金 交易 单元 ,本 报告期 无股 票交 易及 应付 佣金。 ④在上 述租 用的 券商 交易 单元中 , 中 信建 投证 券的 部 分交易 单元 为本 基金 本期 新增的 交 易单元 。本 期没 有剔 除的 券商交 易单 元。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8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 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 成交 总额 的 比例 - - -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