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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稳债A(261001)

景顺稳债: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 顺 长 城 稳定 收 益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29 日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6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 性 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 带 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 已经全部独 立董事签 字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 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 报 告、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 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 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本 基金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 的 审计报告, 基金管理 人在本 报告 中对 相关 事项 亦有详 细说 明, 请投 资者 注意阅 读。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6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场内简 称 无 基金主 代码 261001 交易代 码 26100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 3 月25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23,534,051.68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景顺 长城稳定 收益债 券 A 类 景顺 长城稳定收益 债券 C 类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261001 261101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544,502,368.15 份 379,031,683.53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有效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为投 资者 提供 长期 稳定 的回报 。 投资策 略 资产配 置策 略: 本基 金依 据宏观 经济 数据 和金 融运 行数据 、 货 币政 策、 财 政 政 策、 以及 债券 市场 和股 票 市场风 险收 益特 征 , 分 析 判断市 场利 率水 平变 动趋 势 和股票 市场 走势 。并 根据 宏观经 济、 基准 利率 水平 、股票 市场 整体 估值 水 平 , 预测债 券、 可转 债、 新股 申购等 大类 资产 下一 阶段 的预期 收益 率水 平, 结 合 各 类别资 产的 波动 性以 及流 动性状 况分 析, 进行 大类 资产配 置。 债券投 资策 略: 债券 投资 在保证 资产 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采 取利 率预 期策 略 、 信 用策略 和时 机策 略相 结合 的积极 性投 资方 法, 力 求 在控制 各类 风险 的基 础 上 获 取稳定 的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综 合债 指数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风险 程度 较低 的投 资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与 预期 收 益 高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杨皞阳 王永民 联系电 话 0755-82370388 010-66594896 电子邮 箱 investor@igwfmc.com fcid@bankofchina.com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6 页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gwfmc.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景顺长城稳定收 益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稳定收 益债券 C 类 景顺长城稳定 收益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稳定收 益债券 C 类 景顺长城稳定 收益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稳定收 益债券 C 类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244,662.44 26,937,451.35 -613,823.01 2,627,904.47 1,718,385.57 2,698,925.29 本期利润 24,068,665.00 39,355,970.71 163,316.03 671,529.09 39,429.99 840,521.1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1178 0.1138 0.0182 0.0077 0.0016 0.022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11.78% 11.19% 3.67% 3.21% -1.67% -2.17% 3.1.2 期末数据和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0421 0.0182 0.0367 0.0203 0.0093 -0.001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92,535,576.12 403,162,920.14 4,403,323.03 296,432,356.68 20,688,701.89 23,904,491.9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8 1.064 1.046 1.030 1.009 0.998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采 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 3、 基 金份 额净 值的 计算 精 确到小 数点 后三 位 , 小 数 点后第 四位 四舍 五入 , 由 此产生 的误 差计 入基 金资产 。 4、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6 页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A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65% 0.08% 2.41% 0.06% 0.24% 0.02% 过去六 个月 6.00% 0.07% 4.73% 0.06% 1.27% 0.01% 过去一 年 11.78% 0.08% 7.95% 0.07% 3.83% 0.01% 过去三 年 13.94% 0.19% 17.96% 0.08% -4.02% 0.1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8.04% 0.20% 28.36% 0.08% -10.32% 0.12%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C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53% 0.08% 2.41% 0.06% 0.12% 0.02% 过去六 个月 5.84% 0.07% 4.73% 0.06% 1.11% 0.01% 过去一 年 11.19% 0.07% 7.95% 0.07% 3.24% 0.00% 过去三 年 12.26% 0.19% 17.96% 0.08% -5.70% 0.1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5.63% 0.20% 28.36% 0.08% -12.73% 0.12%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6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6 页


注: 本基 金的 资产 配置 比 例为 : 本 基金 投资 于债 券 类资产(含 可转 换债 券) 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 投资 于股 票、 权证 等权益 类资 产的 比例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的 20% , 持 有现 金或者 到期 日在 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 比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按照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本基 金的 建仓 期为自2011 年 3 月 25 日 合同生 效日 起 6 个 月。 建 仓期结 束时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均 达到 上述 投资 组合比 例的 要求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6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6 页


注:2011 年净 值增 长率与 业绩 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实 际计算 期间 是2011 年3 月25 日 (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1 年12 月 31 日。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景 顺长 城稳 定收益 债 券 A 类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5 0.800 29,936,544.69 3,707,656.34 33,644,201.03


2014 - - - -


2013 0.100 314,515.51 82,015.01 396,530.52


合计 0.900 30,251,060.20 3,789,671.35 34,040,731.55


单位: 人民 币元





















































景顺 长城 稳 定收益 债 券 C 类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5 0.800 30,215,073.34 151,785.33 30,366,858.67


2014 - - - -


2013 0.100 671,419.12 29,372.27 700,791.39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6 页


合计 0.900 30,886,492.46 181,157.60 31,067,650.06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司” ) 是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基 金字 [2003 ]76 号 文批准 设立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 由 长城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景 顺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开滦 (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 大 连 实德集 团有 限公 司共 同发 起设立 , 并 于 2003 年6 月9 日 获得 开业 批文 , 注 册资 本 1.3 亿 元人 民 币, 目前 , 各 家出 资比 例 分别 为 49% 、49% 、1%、 1%。总 部设 在深 圳, 在北 京、上 海、 广州 设有 分公 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旗下 共管 理 52 只开 放式 基金, 包括 景 顺长城景系列 开 放式证 券 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内 需 增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景顺长城 鼎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顺 长城资源垄断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LOF) 、景 顺长城 新兴成长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内 需增长贰号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景顺 长城精选 蓝 筹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 公司治理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 顺 长城能源基建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中小盘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城 稳定收益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 顺 长城大中华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景 顺长 城核 心竞争 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优信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证 180 等 权重 交易 型开 放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顺长 城上 证 180 等 权重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证 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 景 顺长城支柱产 业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品 质投资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 城沪 深 300 等权 重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景 顺长 城四季 金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策 略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景 兴信用纯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景 顺长 城沪 深 300 指数 增强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 城景 颐双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景 顺长 城景 益货 币市 场基金 、景 顺长 城成 长之 星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顺长 城中 证 5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 资 基金、景顺长 城优质成 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优势 企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 城鑫月薪定期 支付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中小板创业 板精选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顺 长城中 证 800 食 品饮 料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中 证 TMT150 交 易型 开 放 式 指 数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景 顺 长 城中 证 医 药 卫 生 交 易 型 开 放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景顺长城 研究精选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 顺 长城景丰货币 市场基金 、 景顺长城中 国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城 量化精选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 顺 长城稳健回 报灵活配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6 页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景顺长城沪港 深精选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 城领先回报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景 顺长城 中 证 TMT150 交易 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基 金、 景顺 长城 安享回 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景顺 长城 中证 5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联 接 基金、景顺长 城交易型 货 币市场基金、 景顺长城 泰 和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景瑞收益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 城改革机遇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 顺长城景颐增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景 颐宏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其中景 顺长城景 系列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 下设景顺长城 优选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 金、景 顺长 城动 力平 衡证 券投资 基金 。 本公司 采用 团队 投资 方式 ,即通 过整 个投 资部 门全 体人员 的共 同努 力, 争取 良好投 资业 绩。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陈文鹏 景 顺 长 城 优 信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景 顺 长 城 景 兴 信 用 纯 债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景 顺 长 城 景 瑞 收 益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固定 收益 部 研究副 总监 2014 年10 月 28 日 - 7 经济学 硕士。 曾担 任鹏 元 资信评估公司证券评级 部分析 师、 中 欧基 金固 定 收益部 信用 研究 员。2012 年 10 月 加入 本公 司, 担 任固定收益部信用研究 员;自 2014 年 6 月起 担 任基金 经理 。 RU PING (汝平) 景 顺 长 城 优 信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景 顺 长 城 鑫 月 薪 定 期 支 付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国 际 投 资 部 投 资 2014 年 4 月 17 日 2015 年4 月 30 日 19 信息网 络 (金 融类 ) 硕 士, 物理博 士。 曾 担任 摩根 士 丹利投资管理公司投资 分析师、 执行 董事 与固 定 收益投 资部 投资 经理, 摩 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公司 固定收 益投 资部 副总 监、 总监兼 基金 经理 等职 务。 2012 年10 月 加入 本公 司, 担任固定收益部投资总 监兼国际投资部投资总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6 页


总监 监;自 2013 年 7 月起 担 任基金 经理 。 注:1 、 对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 经理 , 其 “任 职日 期 ” 按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填写 , “ 离任日 期 ” 为根 据公 司决定 的解 聘日 期 (公 告 前一日 ) ; 对此 后的 非首 任 基金经 理 , “ 任职 日期 ” 指根据 公司 决定 聘任 后的公 告日 期, “离 任日 期 ”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的解 聘日期 (公 告前 一日 )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3、RU PING( 汝平)先 生于2015 年1 月26 日离 任景 顺 长城优 信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于 2015 年4 月 2 日 离任 景 顺长城 鑫月 薪定 期支 付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 离任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 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 理办 法》和 《证 券投资基 金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及 各项 实施 准则、 《景 顺长 城稳 定收 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和其 他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 , 本 着诚 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 在 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 为基金持有人 谋求最大 利 益。本报告期 内,基金 运 作整体合法合 规,未发 现 损害基金持 有人利益 的行为 。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投资 比例 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关 法律 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为了进 一步 规范 和完 善本 基金管 理人 ( 以下 简称 “ 本公司 ” ) 投 资和 交易 管理 , 严 格遵 守法 律 法规关于公 平交易的 相关 规定,根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 公 司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等法律法 规,本 公司制 定了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指引》 , 该 《 指引》 涵盖 了 境内上 市股 票、 债券 的一级市场申 购、二级 市 场交易等投资 管理活动 , 同时对授权、 研究分析 与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的内部控制、 交易指令 的 分配执行、公 平交易监 控 、报告措施及 信息披露 、 利益冲突的 防范和 异 常交易 的监 控等 方面 进行 了全面 规范 。具 体控 制措 施如下 : 1 、授 权、 研究 分析 与投 资 决策的 内部 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 制度,明 确 各投资决策主 体的职责 和 权限划分;建 立客观的 研 究方法,任何 投 资分析和建议 均应有充 分 的事实和数据 支持,避 免 主观臆断,严 禁利用内 幕 信息作为投 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 组合平等 地 享有研究成果 ;根据不 同 投资组合的投 资目标、 投 资风格、投 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 建立不同 投 资组合的投资 主题库和 交 易对手备选库 ,投资组 合 经理在此基 础上根据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6 页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并 独立 进行 投资 决策 。 2 、交 易执 行的 内部 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 中 交易制 度 ,将投资管理 职能和交 易 执行职能相隔 离;建立 公 平的交易分配 机 制, 确 保各 投资 组合 享有 公平的 交易 执行 机会 。 同 时严格 控制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的 同日 反向 交易 , 严格禁 止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和 利益 输送 的同 日反 向交易 。 3 、交 易指 令分 配的 控制 所有投 资对 象的 投资 指令 必须经 由交 易管 理部 总监 或其授 权人 审核 后分 配至 交易员 执行 。 交易员对于接 收到的交 易 指令依照时间 优先、价 格 优先的顺序执 行。在执 行 多个投资组合 在 同一时点就同 一证券下 达 的相同方向的 投资指令 时 ,需根据价格 优先、比 例 分配的原则 ,经过公 平性审 核, 公平 对待 多个 不同投 资组 合的 投 资 指令 。 4 、公 平交 易监 控 本公司建立异 常交易行 为 日常监控和分 析评估制 度 。交易管理部 负责异常 交 易的日常实时 监 控,风险管理 与绩效评 估 岗于每季度和 每年度对 公 司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 的 整体收益率 差异、分 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 ) 的收益率差异 进行分析 , 对连续四个季 度期间内 、 不同时间窗 内(如 1 日内 、3 日、5 日内 ) 公 司 管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对不 同投 资组 合 临近交易日的 反向交易 的 交易价差进行 分析。相 关 投资组合经理 应对异常 交 易情况进行 合理性解 释, 由 投资 组合 经理、 督 察长、 总经 理签 署后, 妥 善保存 分析 报告 备查 。 如 果在上 述分 析期 间内 , 公司管理的所 有投资组 合 同向交易价差 出现异常 情 况,应重新核 查公司投 资 决策和交易 执行环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在 问 题完善公平交 易制度, 并 在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的 监 察稽核季度 报告和年 度报告 中对 此做 专项 说明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执行《 证券投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完 善相应制 度 及流程,通 过系统和 人工 等各种方式 在各业务 环节 严格控制交 易公平 执 行,公平对待 旗下管理 的 所有投资组合 。本报告 期 内本基金管理 人根据《 证 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 》及《景 顺长 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 交易指引》对 本年 度同向 交易 价差 进行 了专 项分析 ,未 发现 不公 平交 易现象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管理的所有 投资组合 参 与的交易所公 开竞价同 日 反向交易成交 较 少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交 易 共有 1 次, 为公 司旗 下景 顺长城 量化 精选 股票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6 页


型基金 根据 基金 合同 约定 通过量 化模 型建 仓从 而与 其他组 合发 生的 反向 交易 。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现 本基 金有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益 输送 的异 常交 易。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 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5 年基 本面 和政 策面 延 续 2014 年的 走势 ,政 府 对经济 下行 容忍 度提 升, 中国经 济仍 处于 产业结构调整 阶段,部 分 行业 “去产能 ”压力较 大 ,经济增长动 能不足, 消 费数据相对 平稳,净 出口数 据较 差, 投资 增速 乏善可 陈,GDP 增 速跌至 6.9% 。 尽管 年中 猪价 上涨 对 CPI 数据 造成 一定 的冲击,但在 全球经济 普 遍下行背景下 ,全年国 内 通胀压力较小 。货币政 策 持续宽松, 降准、降 息等全面宽松 政策陆续 出 台,MLF、SFL 、SLO 等定 向宽松政策亦 不断推出 , 同时为配合降 低社会 融资成本,央 行还不断 调 低公开市场操 作的回购 利 率水平。除上 半年新股 申 购期间 的资 金面波动 外,全 年资 金面 相对 宽松 ,资金 利率 稳步 下行 。 2015 年债 券市 场呈 现持 续 牛市的 格局 , 各 类债 券品 种的收 益率 均出 现较 大程 度的下 行并 达到 历史低位。具 体而言, 利 率债上半年受 地方债供 给 放量的影响, 收益率下 行 空间有限, 下半年在 经济数据、货 币政策和 配 置需求的带动 下,利率 债 收益率明显下 行。信用 债 则整体表现 强势,虽 然个别月份受 到新股发 行 冲击或信用风 险上升影 响 而小幅调整, 但是信用 利 差仍不断下 行至历史 低位。就信用 债具体品 种 而言,城投债 表现好于 产 业债,产能过 剩行业的 债 券和出现评 级下调的 个券表 现较 差。 就代 表 性债 券品 种收 益率 变化而 言,10 年期 中债 国 债和中 债国 开债 收益 率分 别下 行 80BP 和 96BP 至2.82% 和3.13% , 5 年期AA 评级 的中 债城 投债 和中债 中票208BP 和153BP 至4.08% 和4.36% 。 2015 年本基金继续看好债 券特别是信用债的投资价值,债券资产的杠杆比例维持在较高水 平, 以 信用 债的 持有 期收 益为主 要投 资目 标, 评级 以 AA 和 AA+ 中 高等 级为 主 , 保持 适中 久期 , 并 于 4 季 度参 与利 率债 的交 易性机 会。 由于 可转 债市 场整体 转股 溢价 率明 显偏 高,本 基金 未参 与 可 转债二 级市 场的 投资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2015 年度 ,稳 定收 益 A 份 额净值 增长 率 为11.78% ,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7.95% 。 2015 年度 ,稳 定收 益 C 份 额净值 增长 率 为11.19% ,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7.95%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当前国 内经 济缺 乏增 长动 能, 人口 红利 消失 、 传 统 行业产 能过 剩压 力仍 较大 、 全 球经 济疲 软, 预计 2016 年国内 经济增 速仍继续下行 。不排除 基 建投资增速回 升拉动经 济 增速阶段性企 稳的可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6 页


能。在 经济 下行 和大 宗商 品价格 持续 低位 背景 下, 通胀压 力较 小。 政策仍将继续 宽松,但 货 币政策宽松力 度和宽松 频 率可能有所减 弱,货币 政 策以维稳国内 经 济增速 和人 民币 汇率 为主 。2016 年 财政 赤字 率将 进 一步上 升, 财政 政策 可能 更加积 极。 2016 年债 券市 场面 临的 风 险点在 于汇 率风 险和 信用 风险。 2015 年8 月汇 改以 来人民 币汇 率出 现较大的贬值 ,且贬值 压 力依然存在 , 若央行未 及 时进行宽松措 施对冲人 民 币汇率贬值 带来的资 金外流,国内 资金面可 能 会阶段性紧张 。尽管理 财 资金对信用债 配置需求 仍 较大,信用 利差难以 大幅回 升, 但信 用资 质恶 化的个 券收 益率 上行 风险 依然较 大。 基本面 和政 策面 仍将 支持 债券市 场的 牛市 格 局 , 但 债券绝 对收 益已 经较 低,2016 年 债券 收益 空间有限。汇 率风险和 信 用风险可能阶 段性对债 券 市场造成一定 的冲击, 组 合将继续控 制组合杠 杆比例 和久 期, 严控 个券 信用风 险, 并增 加利 率债 的交易 机会 。2016 年可 转 债市场 面临 较大 的供 给压力 和转 股溢 价率 仍较 高的风 险, 本基 金谨 慎对 待可转 债的 投资 机会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 估值小组 对 基金财产的估 值方法及 估 值程序作决策 ,基金估 值 小组在遵守法 律 法规的前提下 ,通过参 考 行业协会的估 值 意见及 独 立第三方机构 估值数据 等 方式,谨慎 合理地制 定高效 可行 的估 值方 法, 以求公 平对 待投 资者 。 估值小组成员 包括公司 投 资片、交易管 理部、基 金 事务部、法律 、监察稽 核 部、风险管理 岗 等相关 人员 。 基金日 常估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同基 金托 管人 一同 进行 。 基金份 额净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完成 估值 后, 将估值结果以 双方认可 的 方式报给基金 托管人, 基 金托管人按基 金合同规 定 的估值方法 、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托 管 人复核无误后 返回给基 金 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 对 外公布。月 末、年中 和年末 估值 复核 与基 金会 计账目 的核 对同 时进 行。 当发生了影响 估值方法 和 程序的有效性 及适用性 的 情况时,通过 会议方式 启 动估值小组的 运 作。对长期停 牌股票等 没 有市价的投资 品种,由 投 资人员凭借其 丰富的专 业 技能和对市 场产品的 长期深入的跟 踪研究, 综 合宏观经济、 行业发展 及 个股状况等各 方面因素 , 从价值投资 的角度进 行理论分析, 并根据分 析 的结果向基金 估值小组 提 出有关估值方 法或估值 模 型的建议。 风险管理 人员根据投资 人员提出 的 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 行 计算及验证, 并根据计 算 和验证的结 果与投资 人员共同确定 估值方法 并 提交估值小组 。估值小 组 共同讨论通过 后,基金 事 务部基金会 计根据估 值小组确认的 估值方法 对 各基金进行估 值核算并 与 基金托管行核 对。法律 、 监察稽核部 相关人员 负责监察执行 估值政策 及 程序的合规性 ,控制执 行 中可能发生的 风险,并 对 有关信息披 露文件进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6 页


行合规 性审 查。 基金估值小组 核心成员 均 具有五年以上 证券、基 金 行业工作经验 ,具备专 业 胜任能力和相 关 从业资 格, 精通 各自 领域 的理论 知识 ,熟 悉政 策法 规,并 具有 丰富 的实 践经 验。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 的程 度 基金经理在需 要时出席 估 值小组会议, 凭借其丰 富 的专业技能和 对市场产 品 的长期深入的 跟 踪研究 , 向估 值小 组提 出 估值建 议 。 估 值小 组将 充 分考虑 基金 经理 的意 见和 建议 , 确 定估 值方 法。 3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 基金持有 人 利益至上的宗 旨,在估 值 方法的选择上 力求客观 、 公允,在数据 的 采集方 面力 求公 开、 获取 方便、 操作 性强 、不 易操 纵。 本基金 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的 利益冲 突。 4 、已 签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央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签 署服务协议, 由其提供 银 行间同业市场 交 易的债 券品 种的 估值 数据 。 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证指 数 有限公司签署 服务协议 , 由其提供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或挂牌转让 的 固定收 益品 种( 可转 换债 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和 私 募债 券除外)的 估值 数据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实 施了 一次利 润分 配。 截止2015 年 11 月 6 日, 本基 金 A 类 份额可 供分 配 利润 为56,491,385.07 元 , 根据 基金 合同 约定 本次 应分配 金额 为 5,649,138.51 元; 本基 金 C 类份 额可供 分配 利润 为39,089,012.22 元 , 根 据基 金合 同 约定本 次应 分配 金额 为3,908,901.22 元,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已 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完 成权 益 登记, 本基 金 A 类份 额 每10 份 基金 份额 均派 发红 利0.8 元, 本基 金 C 类份额 每 10 份 基金 份额 均 派发红 利 0.8 元 , 详 细信 息请查 阅相 关分 红公 告。 截止本报告期 末,根据 相 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 要求以及本基 金的实际 运 作情况,经本 基 金管理 人研 究决 定暂 不实 施利润 分配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6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国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 称 “本 托管人 ” ) 在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以下 称 “ 本基 金” ) 的托 管过 程中 , 严 格 遵守 《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 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 有 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 了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管理 人 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必要 的 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价 格的计 算以及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地复核,未 发现本基 金 管理人存在 损害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财务会 计报 告 ( 注: 财务 会计报 告中 的 “ 金 融工具 风险 及管 理” 部分 未在托 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数据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审计报 告 本 报告期内, 普华永道 中 天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 普 通合伙) 对本 基金出具 了 无保留意见的 审 计报告 ,投 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告 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6 页


银行存 款


1,799,321.15 19,374,895.01 结算备 付金


9,668,029.08 3,012,364.22 存出保 证金


122,378.91 60,971.4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485,949,287.63 483,024,896.0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485,949,287.63 483,024,896.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1,258,860.13 - 应收利 息


36,838,549.01 13,289,728.05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598,021.59 2,664,137.38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546,234,447.50 521,426,992.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40,814,812.00 202,680,626.82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8,421,654.62 17,263,177.42 应付赎 回款


210,924.26 68,792.47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35,556.79 101,773.68 应付托 管费


167,778.39 50,886.84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35,813.31 100,035.50 应付交 易费 用


19,892.96 11,148.09 应交税 费


37,289.68 37,289.68 应付利 息


223,215.41 138,281.13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69,013.82 139,300.77 负债合 计


550,535,951.24 220,591,312.4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923,534,051.68 291,952,377.67 未分配 利润


72,164,444.58 8,883,302.04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995,698,496.26 300,835,679.7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546,234,447.50 521,426,992.11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923,534,051.68 份 。其 中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6 页


1.088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544,502,368.15 份;C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64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379,031,683.53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76,966,485.00 4,127,587.85 1.利息 收入


50,384,143.69 7,421,196.3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94,328.23 46,219.80 债券利 息收 入


50,180,856.04 7,237,945.95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8,959.42 137,030.56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6,308,346.82 -2,121,377.14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171,578.23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6,308,346.82 -2,292,955.37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20,242,521.92 -1,179,236.34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31,472.57 7,005.02 减: 二、费用


13,541,849.29 3,292,742.73 1.管 理人 报酬


2,407,282.47 519,400.86 2.托 管费


1,203,641.22 195,429.24 3.销 售服 务费


1,494,677.74 354,022.21 4.交 易费 用


37,082.83 9,156.43 5.利 息支 出


7,949,841.18 1,870,690.6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7,949,841.18 1,870,690.62 6.其 他费 用


449,323.85 344,043.37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63,424,635.71 834,845.12 减:所 得税 费用


-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6 页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63,424,635.71 834,845.12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91,952,377.67 8,883,302.04 300,835,679.71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63,424,635.71 63,424,635.71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631,581,674.01 63,867,566.53 695,449,240.54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836,626,656.95 89,811,377.01 926,438,033.96 2. 基金 赎回 款 -205,044,982.94 -25,943,810.48 -230,988,793.42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64,011,059.70 -64,011,059.70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923,534,051.68 72,164,444.58 995,698,496.2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4,438,805.37 154,388.47 44,593,193.8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834,845.12 834,845.12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247,513,572.30 7,894,068.45 255,407,640.75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86,908,351.02 8,441,163.74 295,349,514.76 2. 基金 赎回 款 -39,394,778.72 -547,095.29 -39,941,874.0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91,952,377.67 8,883,302.04 300,835,679.71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许义 明______














______ 吴 建军______














____ 邵媛 媛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监 许可[2011] 第 126 号 《关于 核准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 核 准 , 由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依照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和《景顺长城 稳定收益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负责公开 募集。本 基 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 存续期 限不 定, 首次 设立 募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集 人民 币 1,574,028,394.28 元, 业经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司 普华 永道 中天 验字(2011) 第 096 号 验资 报告 予 以验证 。经 向中 国 证监会 备案 , 《 景顺 长城 稳 定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于2011 年3 月 25 日正 式生 效,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574,216,961.79 份 基 金 份 额 , 其 中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折 合 188,567.51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景 顺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 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据《景顺长 城稳定收 益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 合同》和《景 顺长城稳 定 收益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 本 基金自 募集 期起 根据 认购 费、 申购 费 、 销 售服 务费 收 取方 式的 不同 , 将 基金份 额分 为不 同的 类别 。在投 资者 认购/申 购时 收 取认购/申 购费 的, 称为 A 类基金 份额 ;不 收 取认购/申 购费 ,而 从本 类 别基金 资产 中计 提销 售服 务费的 ,称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本 基金 A 类、C 类两种 收费 模式 并存 ,由 于基金 费用 的不 同,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和 C 类基 金份额 分别 计算 基 金 份额净 值。 投资 人可 自由 选择申 购某 一类 别的 基金 份额, 但各 类别 基金 份额 之间不 能相 互转 换。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景 顺 长城稳定收益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 定,本基 金 的投资范围为 国内依法 发 行和上市交易 的国债、 金 融债、央 行 票据、企 业(公司)债 、 可 转换 债券( 含分离 型可 转换 债券)、 资 产支持 证券 、 债 券回 购、A 股股票(包 括中 小 板、 创 业板 及其 它经 中国 证 监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以 及 经中国 证监 会批 准的 允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 金 融工具。本基 金投资于 债 券类资产(含可 转换债券) 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 的 80% ,投资于 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 资产的比 例 不超过基金资 产的 20% , 持有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 一 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 基准为 :中 证综 合债 指数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2016 年3 月25 日批 准报出。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景顺 长城 稳定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合同 》 和 在 财务报 表附 注 7.4.4 所列 示的中 国证 监会 、 中 国基 金业协 会发 布的 有关 规定及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作 编制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5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5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5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与 最近 一期 年度 报告一 致, 会计 估计 变更 参见 7.4.5.2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对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 和私募 债券 除 外) , 鉴于 其交 易量 和交 易 频率不 足以 提供 持续 的定 价信息 ,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改为采 用中 证指 数有 限公司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业 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关 于 2015 年1 季度 固 定收益 品种 的估 值 处理标 准》 所独 立提 供的 估值结 果确 定公 允价 值。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6 页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税[2015]101 号 《 关于上 市公 司股 息 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 及 其他 相关财 税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 下 : (1) 以发行 基金方式 募集 资金不属于营 业税征收 范 围,不征收营 业税。基 金 买卖股票、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股 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 权的股息、红 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对 基 金 取 得 的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 应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利 息 时 代 扣 代缴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 从上市 公司 取得 的股 息红 利所得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 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 股期限 超过 1 年 的,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前暂 减按 25%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 额, 自2015 年9 月8 日起 , 暂 免征 收个 人所 得税 。 对 基金 持有 的上 市公 司限 售股 , 解 禁后 取得 的 股息、红利收 入,按照 上 述规定计算纳 税,持股 时 间自解禁日起 计算;解 禁 前取得的股 息、红利 收入继 续暂 减 按50%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上述 所得 统一适 用 20%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所 得税 。 (4) 基 金卖 出股 票 按 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长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长城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景顺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大连实 德集 团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开滦(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景顺长 城资 产管 理( 深圳) 有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1.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 人景顺 长城 基金 公司 的股 东长城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变更 注册 为长 城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2. 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 业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 款订立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6 页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本期 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股票 交易 。 7.4.8.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本期 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权证 交易 。 7.4.8.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无 应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2,407,282.47 519,400.86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9,995.56 64,462.81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景 顺 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的 管理人报酬按 前一日基 金 资产净值约 定的年费 率计提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自 2014 年 10 月 22 日起 约定 的年 费率为 0.4% ,2014 年10 月22 日前 约定 的年 费率 为 0.7% 。 其计 算公 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X 约 定的 年费 率/当 年天 数。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203,641.22 195,429.24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0.2% 的 年费 率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X0.2%/ 当年 天数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6 页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 债券 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 债券 C 类 合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1,451,489.62 1,451,489.62 中国银 行 - 22,237.66 22,237.66 长城证 券 - - - 合计 - 1,473,727.28 1,473,727.28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 益 债券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 债券 C 类 合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298,444.79 298,444.79 中国银 行 - 51,350.26 51,350.26 长城证 券 - 146.62 146.62 合计 - 349,941.67 349,941.67 注: 支 付基 金销 售机 构 的C 类基金 份额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C 类 基金 资产 净 值0.4% 的 年费 率计 提, 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付给景顺 长城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 再由景顺 长 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计算并 支付 给各 基金 销售 机构。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C 类基金 资产 净值 X 0.4%/ 当年天 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于本 期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均未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 本基 金的其 他关 联方 于本 期末 和上年 度末 均未 投资 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6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行 1,799,321.15 78,558.68 19,374,895.01 19,351.13 注:本 基金 的活 期银 行存 款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期 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在 承销 期内 未参 与关 联方承 销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因认 购新 发/增 发证 券而 流通 受限 的 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期 末2015 年12 月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 间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余 额311,998,812.00 元,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抵 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480053 14 莆 田城 投债 2016 年1 月 5 日 111.27 480,000 53,409,600.00 041554048 15 红豆 CP002 2016 年1 月 8 日 99.94 500,000 49,970,000.00 101364010 13 泉 州路 桥MTN001 2016 年1 月 8 日 108.92 400,000 43,568,000.00 101353012 13 步 步高 MTN001 2016 年1 月 8 日 104.38 345,000 36,011,100.00 1380262 13 阳 江债 2016 年1 月 8 日 107.37 300,000 32,211,000.00 1282191 12 闽 龙净 MTN1 2016 年1 月 8 日 101.16 300,000 30,348,000.00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6 页


1480038 14 株 洲国 投债 2016 年1 月 8 日 114.74 200,000 22,948,000.00 1380078 13 江 门债 2016 年1 月 8 日 106.64 200,000 21,328,000.00 1180130 11 通 泰债 2016 年1 月 8 日 105.47 200,000 21,094,000.00 1282552 12 兴 泸集 MTN1 2016 年1 月 8 日 104.96 200,000 20,992,000.00 合计





3,125,000 331,879,70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期 末2015 年12 月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 易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出 回购 证券 款余额228,816,000.00 元 ,于 2016 年 1 月 4 日 前先 后到期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转 入质 押库 的 债券, 按证 券交 易所 规定 的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 后, 不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次 的余 额为 3,066,139.80 元 ,第 二层 次的 余额为 1,482,883,147.83 元,无 第一 层次 以 及第三 层次 余额(2014 年12 月 31 日 :第 一层 次185,450,696.00 元, 第 二层 次297,574,200.00 , 无第三 层次)。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将相关股 票 和债券的公允 价值列入 第 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 整 中采用的不 可观察输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6 页


入值对于公允 价值的影 响 程度,确定相 关股票和 债 券公允价值应 属第二层 次 还是第三层 次。对于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或挂牌 转让的不含权固定 收益品 种( 可 转 换 债 券 、 资产 支 持证 券 和 私 募 债 券除 外) , 本基 金于2015 年3 月 24 日起 改为 采用 中证 指 数有限 公司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算 工作 小组 关 于2015 年1 季 度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处 理标 准》 所独 立提 供 的估值 结果 确定 公 允价值 (附 注7.4.5.2 ) , 并将相 关债 券的 公允 价值 从第一 层次 调整 至第 二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5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485,949,287.63 96.10 其中: 债券 1,485,949,287.63 96.10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1,467,350.23 0.74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8,817,809.64 3.16 8 合计 1,546,234,447.5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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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36,900,515.40 3.71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4,825,300.00 4.5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4,825,300.00 4.50 4 企业债 券 713,038,532.43 71.61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01,063,000.00 20.19 6 中期票 据 487,055,800.00 48.92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3,066,139.80 0.31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485,949,287.63 149.24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1599449 15 三安SCP003 600,000 60,402,000.00 6.07 2 1480053 14 莆 田城 投债 500,000 55,635,000.00 5.59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6 页


3 101364010 13 泉 州路 桥 MTN001 500,000 54,460,000.00 5.47 4 1382088 13 丹东港MTN1 500,000 51,755,000.00 5.20 5 112270 15 华 邦债 500,000 50,495,000.00 5.07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约定 ,本基 金投 资范 围不 包括 国债期 货。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未 出现基金 投 资的前十名证 券的发行 主 体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 或 者在报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况 。 8.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未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22,378.9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1,258,860.13 3 应收股 利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6 页


4 应收利 息 36,838,549.01 5 应收申 购款 598,021.59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8,817,809.64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益债 券A 类 506 1,076,091.64 536,520,413.74 98.53% 7,981,954.41 1.47%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益债 券C 类 527 719,225.21 360,889,724.34 95.21% 18,141,959.19 4.79% 合计 1,033 894,031.03 897,410,138.08 97.17% 26,123,913.60 2.83% 注: 分级 基金 机构/ 个人 投 资者持 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计 算中 , 对下 属分 级 基金 , 比 例的 分母 采 用各自级别的 份额,对 合 计数,比例的 分母采用 下 属分级基金份 额的合计 数 (即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本期末 基金 管理 人的 所有 从业人 员未 持有 本基 金。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1、本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基 金投 资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未持 有本 基金。 2、本 期末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 理未持 有本 基金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6 页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C 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3 月 25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613,614,442.62 960,602,519.17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207,735.83 287,744,641.8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651,402,466.47 185,224,190.48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11,107,834.15 93,937,148.79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44,502,368.15 379,031,683.53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转 换入 及红利 再投 资份 额, 总赎 回份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同意 王鹏 辉先 生辞 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一 职。 2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5 年 9 月 1 日 发布 公告 , 经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会审 议通 过,同 意Xie Sheng (谢 生)先 生辞 去本 公司 副总 经理一 职。 3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5 年 9 月 19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聘任 刘奇 伟先 生担 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 4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同意 黄卫 明先 生辞 去本公 司督 察长 一职 。 5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6 年 2 月 4 日 发布 公告 , 经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会审 议通 过,聘 任杨 皞阳 先生 担任 本公司 督察 长。 6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 聘任 毛从 容女 士担 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6 页


上述事 项已 按规 定向 中国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备案 。 有 关公 告刊 登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及 基金 管理 人网站 上。 7 、2015 年 4 月, 李爱 华 先生不 再担 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托管 业务 部总 经理职 务。 上 述 人事变 动已 按相 关规 定备 案、公 告。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在本报 告期 内, 无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重 大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聘请 的普 华永 道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 普 通合伙 ) 已经 连续5 年 为 本基金 提供 审计 服务, 本年 度应 支付 给会 计师事 务所 的报 酬为 人民 币 60,000.00 元。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 托 管人托 管业 务部 门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未受 到监管 部门 的任 何稽 查和 处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新增 1 个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6 页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新增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新增 1 个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注: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标 准和 程序 如下 : 1)选 择标 准 a、资 金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 好; b、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c、经 营行 为规 范, 最近 两 年未因 重大 违规 行为 受到 监管机 关的 处罚 ; d、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 能满足 本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e、该 证券 经营 机构 具有 较 强的研 究能 力, 有固 定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 员,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向基金管 理人提供 高 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 宏 观经济报告、 行业报告 、 市场走向分 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 及其他专 门 报告以及全面 的信息服 务 。并能根据 基 金管理人 的 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 研究报 告。 2)选 择程 序


基金管理人根 据以上标 准 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 经 营机构的选择 。基金管 理 人与被选择 的证券经 营机构 签订 协议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6 页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320,352,666.69 39.16% 5,494,300,000.00 39.79%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367,967,447.89 44.98% 8,314,400,000.00 60.21% - -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29,784,363.69 15.86% - - -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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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