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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稳健债券A(001212)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华 润 元 大 稳健 收 益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华润元大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29 日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3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10 月1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3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 A/C 基金主 代码 00121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基金管 理人 华润元 大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18,688,559.0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 A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1212 001213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17,832,914.57 份 200,855,644.49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通过投 资于 债券 品种 , 努 力降低 基金 净值 波动 风险 , 力 争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提 供超过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长 期稳定 回报 。 投资策 略 1、久 期策 略 在分析 宏观 经济 指标 和财 政、 货币 政策 等的 基础 上 , 对 未来 较长 的一 段时 间 内 的市场 利率 变化 趋势 进行 预测 , 决 定组 合的 久期 , 并通过 不同 债券 剩余 期 限 的 合理分 布 , 有 效地 控制 利 率波动 对基 金净 值波 动的 影响 , 并 尽可 能提 高基 金 收 益率。 2、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收益率 曲线 策略 是基 于对 收益率 曲线 变化 特征 的分 析, 预测 收益 率曲 线 的 变 化 趋势, 并据 此进 行投 资组 合的构 建。 3、类 别资 产配 置策 略 根据整 体策 略要 求 、 不 同 类别资 产的 流动 性指 标 、 不同类 别资 产的 收益 率水 平、 市场偏 好 、 法 律法 规对 基 金投资 的规 定 、 业 绩比 较 基准等 决定 不同 类别 资产 的 目标配 置比 率。 4、个 券选 择策 略 在个券 选择 层面 , 安全 性 放在首 位 。 优 先选 择高 信 用等级 的债 券品 种以 规避 违 约风险 。 除考 虑安 全性 因 素外 , 基 金管 理人 将在 正 确拟合 收益 率曲 线的 基础 上, 找出收 益率 明显 偏高 的券 种,并 客观 分析 收益 率出 现偏离 的原 因。 5、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国内 资产 证券 化产品 具体 政策 框架 下, 采用基 本面 分析 和数 量 化 模 型相结 合 , 对 个券 进行 风 险分析 和价 值评 估后 进行 投资 。 本 基金 将严 格控 制 资 产支持 证券 的总 体投 资规 模并进 行分 散投 资, 以降 低流动 性风 险。 6.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的投 资 策略 本基金 认为 ,投 资该 类债 券的核 心要 点是 分析 和跟 踪 发债 主体 的信 用基 本 面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3 页


并综合 考虑 信用 基本 面、 债券收 益率 和流 动性 等要 素,确 定最 终的 投资 决 策 。 7、流 动性 管理 策略 本基金 管理 人将 在流 动性 优先的 前提 下, 综 合平 衡 基金资 产在 流动 性资 产 和 收 益性资 产之 间的 配置 比例 , 通过 现金 留存、 持有 高 流动性 债券 种、 正回 购、 降 低组合 久期 等方 式提 高基 金资产 整体 的流 动性 。 同 时, 基金 管理 人将 密切 关 注 投资者 大额 申购 和赎 回的 需求变 化规 律, 提前 做好 资金准 备。 8、国 债期 货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管理 人可 运用 国债 期货 , 以 提高 投资 效率 , 更好地 达到 本基 金的 投 资 目 的。 在 国债 期货 投资 中根 据风险 管理 的原 则, 以套 期保值 为目 的, 在风 险 可 控 的前提 下 , 本 着谨 慎原 则 , 参与国 债期 货的 投资 , 以 管理投 资组 合的 利率 风险 , 改善组 合的 风险 收益 特性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全 价( 总值 )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预 期风 险和 预 期 收益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和混 合型 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华润元 大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何特 洪渊 联系电 话 0755-88399015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hete@cryuanta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1000-89 95588 传真 0755-88399045 010-66105798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cryuanta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3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10 月 1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2015 年 12 月31 日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 A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 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036,224.75 962,260.06 本期利 润 1,092,776.82 1,009,874.91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049 0.0038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50% 0.4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46 0.0037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18,896,007.76 201,648,597.1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5 1.004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 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例 如, 开放 式 基金的 申购 赎回 费、 基金转 换费 等) ,计 入费 用 后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字 。 3、 本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10 月 16 日 生效, 实际 报告 期间 为 2015 年10 月1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50% 0.03% 1.39% 0.08% -0.89% -0.05%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C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40% 0.03% 1.39% 0.08% -0.99% -0.05%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3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3 页


注:根 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金 建仓 期为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6 个 月。 截至 本报 告期末 ,本 基金 成 立 未满一 年且 仍处 于建 仓期 内。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3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3 页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图示中 2015 年本 基金 的净 值收益 率及 业绩 比 较基准 的收 益率 根据 当年 实际存 续期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计算 。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 10 月16 日生 效。 截 止本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3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华润元 大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 【2012 】1746 号 文批 准, 于 2013 年 1 月 17 日 完成 工商 登记 注册 , 总部位 于深 圳, 注册 资 本3 亿元 人民 币。 公司 由华 润深国 投信 托有 限公 司和台 湾 元 大证 券投 资信 托股份 有限 公司 共同 发起 设立, 占股 比例 分别 为 51 %和 49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管 理人共 管理 八只 开放 式基 金:华 润元 大安 鑫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华润元大 现金收益 货 币市场基金, 华润元大 信 息传媒科技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华 润元大医 疗保健 量化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华 润元 大富 时中 国 A50 指数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华 润元 大中 创 100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华 润元 大稳 健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华润元 大中 创 100 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联 接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杨荣哲 华 润 元 大 现 金 收 益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经理 、 华 润 元 大 稳 健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2015 年 10 月16 日 - 8 年 历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广 东 分 行 国 际部外 汇交 易员 , 永 亨银 行 (中 国) 有 限公 司高 级交 易员 , 中集 集团财 务有 限公 司交 易室 主管, 2014 年11 月28 日起 担任 华润元 大 现 金 收 益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5 年 10 月 16 日 起担任 华 润 元 大 稳 健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中国 , 中南 财经政 法大 学经 济学 硕士 , 具有 基金从 业资 格。 注:1. 基金经 理任职日 期 和离任日期为 公司作出 决 定后正式对外 公告之日 ; 担任新成立 基金的基 金经理 ,即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经理 ,其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2.证券 从业 年限 计算 标准 遵从行 业协 会《 证券 业从 业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中 的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循了 《中华人 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及其各项实施 细 则、本基金基 金合同和 其 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 并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 尽 责、取信于 市场、取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3 页


信于社会的原 则管理和 运 用基金资产, 为基金持 有 人谋求最大利 益。本报 告 期内,基金 投资管理 符合有 关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规定 ,没 有损 害基 金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根据《中华 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和 《证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 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 公 司制订了《华 润元大基 金 管理有限公 司公平交 易管理 办法 》 , 对 投资 决策 的内部 控制 、 研究 的内 部 控制 、 交 易执 行的 内部 控 制、 公平 交易 的实 施 效果评估与监 察稽核、 信 息披露和报告 等进行了 规 定,以确保公 司旗下管 理 的不同投资 组合得到 公平对待,保 护投资者 合 法权益。公司 对所有投 资 品种实行集中 交易制度 , 严格遵循时 间优先、 价格优先的公 平交易原 则 ,同时对可能 导致不公 平 交易和利益输 送的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 监控,对 不同投 资组 合间 同向 交易 的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防 止利益 输送 的发 生。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公 司 内部制度关于 公平交易 的 相关规定,在 投 资管理活动中 公平对待 不 同投资组合, 公平交易 制 度执行情况良 好,未发 生 违反公平交 易制度的 行为。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对旗下管理的 不同投资 组 合间在连续四 个季度期 间 内、不同时间 窗 下 (日 内、3 日内 、5 日 内 ) 的同 向交 易交 易价 差进 行分析 , 分 析结 果表 明旗 下组合 的同 向交 易情 况正常 ,价 差均 在可 合理 解释范 围之 内。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未发现本 基 金存在异常交 易行为。 基 金管理人管理 的所有投 资 组合未存在参 与 的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易 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超 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的 5% 的 情形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5 年度 , 国 内宏 观经济 面临着 内外 部需 求放 缓的 局面, 通过 宽松 的财 政政 策及加 大财 政 支 出, 全年GDP 最终 实现 了 6.9% 的 同比 增长 , 基 本实 现 了稳增 长的 工作 目标 。 从构 成国民 经济 的 “ 三 驾马车 ”来看 ,投资增 速 在呈下降态势 ,其中房 地 产和制造业投 资增速的 降 幅较明显, 均回落到 个位数的 同比 增长,仅 有 基建投资增速 依旧维持 两 位数的增速; 居民消费 增 速仍然较为 平稳,同 比增速 达 到 10.7% ,消 费 贡献继 续超 过 GDP 贡 献的 一半; 进出 口的 增速 也依 旧较为 平稳 。而 通货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3 页


膨胀的 情况 也同 样温 和,CPI 全年 同比 增长 1.4%,但 PPI 的同 比增 速依 旧长 期 徘徊 在负 值区 间, 显示工业品价 格压力仍 大 ,一定程度继 续影响着 企 业利润水平。 配合中央 提 出的供给侧 改革的思 路及稳 增长 的全 年目 标, 央行 在 2015 年 执行 了积 极 的货币 政策 和稳 健的 财政 政策, 全年 内多 次下 调法定 存款 准备 金率 及定 期存款 利率 , 进 一步 降低 社会整 体融 资成 本, 同时 也刺激 社会 总体 需 求。 纵观全年货币 市场的走 势 ,资金利率中 枢出现了 明 显的下降,债 券收益率 曲 线也出现大幅 度 下行的 情况 , 债券 资产 的 资本利 得回 报较 高 。 尽 管 市场利 率整 体趋 势呈 现下 行格局 , 但 2015 年由 于美元 强周 期的 开始 ,人 民币汇 率出 现一 定程 度的 贬值, 外汇 占款 在 4 季度 出现了 较大 幅度 的 流 失,但由于央 行宽货币 的 政策导向及日 常公开市 场 流动性的投放 ,全年资 金 面呈现一路 宽松的局 面。而债券市 场方面, 伴 随着经济增速 的疲软以 及 投资者对于央 行货币政 策 放松的持续 预期,全 年表现 良好 ,10 年 国债 收 益率下 行幅 度 近 100 个基 点, 债 券类 资产 的收 益大 幅高于 市场 预期 。 同 期收益率曲线 也进一步 呈 现平坦化,长 短端之间 收 益率利差低于 历史均值 , 反映了市场 对于未来 经济预 期仍 较悲 观及 利率 水平进 一步 走低 。 本基金 于2015 年10 月 16 日成立 , 本 报告 期内 仍处 于建仓 期中 , 出 于对 债券 收益率 的过 快下 行及长期投资 的考虑, 本 基金 保持了较 稳健的配 置 节奏,报告期 内以短久 期 的债券配置 为主,精 挑收益 和资 质较 佳的 债券 进行配 置, 等待 后续 更佳 的配置 时点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内,A 级基 金的 净 值收益 率为 0.50% ,C 级 基 金的净 值收 益率 为 0.40%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为1.39%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6 年, 伴随 着内 外 需求的 减弱 , 加之 政府 将 继续推 行供 给侧 改革 的政 策思路 发展 , 预 计全年增长速 度将继续 下 一台阶。主要 影响经济 增 长的因素来自 于工业品 价 格的低迷及 国内外需 求的进 一步 走软 。 工业 生 产活动 难以 恢复 以前 的高 景气 , 同 时社 会融 资需 求 也将持 续走 弱 。 此 外, 通胀水平预计 将较为平 稳 ,鉴于大宗商 品价格难 有 明显反弹,整 体通胀风 险 较小。我们 预计为了 实现经济增长 和去产能 的 双重目标,政 府将继续 在 财政政策和货 币政策上 着 力,更侧重 于财政政 策上;同时为 了刺激社 会 融资需求,而 货币政策 方 面,央行也将 视汇率的 走 势而作相应 的宽松措 施刺激 。 投资 策略 上, 我 们预 计2016 年 由于 人民 币 贬值带 来的 外汇 占款 减少 , 且 央行 同时 也需 要 警惕汇率走贬 ,因此货 币 政策上难现此 前的大幅 宽 松,但仍会通 过多种政 策 工具组合来 管理市场 流动性,市场 利率或呈 现 波动震荡的走 势。而债 券 市场方面,由 于经济基 本 面仍然疲弱 ,货币政 策也将 难有 明显 转向 , 债 券长期 的牛 市仍 有望 持续 。2016 年 , 我们 将继 续依 靠自身 的信 用研 究 实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3 页


力,精选高流 动性的优 质 债券进行配置 ;同时保 持 良好的择时判 断能力, 灵 活调整组合 久期,提 高整体 组合 的收 益率 ,同 时减少 组合 的回 撤。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 定 及基金合同约 定,本基 金 管理人应严格 按照新准 则 、中国证监会 相 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关于 估 值的约定,对 基金所持 有 的投资品种进 行估值。 本 基金托管人 根据法律 法规要求履行 估值及净 值 计算的复核责 任。会计 师 事务所在估值 调整导致 基 金资产净值 的变化在 0.25% 以上 时对 所采 用的 相 关估值 模型 、 假 设及 参数 的适当 性发 表审 核意 见并 出具报 告。 定价 服务 机构按照商业 合同约定 提 供定价服务。 其中,本 基 金管理人为了 确保估值 工 作的合规开 展,建立 了负责估值工 作决策和 执 行的专门机构 ,组成人 员 包括 督察长、 投资风险 负 责人、证券 研究工作 负责人 、 法 律监 察负 责人 及基金 会计 负责 人等 。 该 机构成 员均 具备 专业 胜任 能力和 相关 从业 资格 , 精通各自领域 的理论知 识 ,熟悉相关政 策法规, 并 具有丰富的实 践经验。 同 时,根据基 金管理公 司制定的相关 制度,估 值 工作决策机构 的成员中 不 包括基金经理 。本报告 期 内,参与估 值流程各 方之间 无重 大利 益冲 突。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在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件 的前提 下, 本基 金每 年 6 月末、12 月末 最后一 个自 然日同 一类 别 的 每份基 金份 额可 分配 利润 超过 0.02 元时 , 必 须进 行 收益分 配 。 每 年收 益分 配 次数至 多 4 次 , 每 份 基金份额每次 收益分配 比 例不得低于收 益分配基 准 日每份基金份 额该次可 供 分配利润的 50%,若 基金合 同生 效不 满 3 个月 可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因在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满 3 个月 ,本 基 金 在本报 告期 内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不 存 在连续二十个 工作日基 金 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二 百 人或者基金资 产 净值低 于五 千万 元的 情形 。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3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 管 人在对华润元 大稳健收 益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托 管过程中,严 格 遵守《证券投 资基金法 》 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 任 何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完全 尽职 尽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的 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华润元大 稳 健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的管理人—— 华润元 大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在华润元大 稳健收益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投 资 运作、基金资 产净值计 算 、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 价格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 等问题上,不 存在任何 损 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的 行为,在各 重要方面 的运作 严格 按照 基金 合同 的规定 进行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 对华润元 大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 和 披露的华润元 大稳健收 益 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金2015 年年 度报 告中 财 务指标 、 净值 表现 、 利润 分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 容进行 了核 查, 以上 内容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审计报 告 本基金本报告 期财务会 计 报告经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 务所审计,注 册会计师 签 字出具了无保 留 意见的 审计 报告 。投 资者 可通过 年度 报告 正文 查看 审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华润 元大 稳健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3 页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489,824.94 结算备 付金 3,464,285.72 存出保 证金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73,906,400.00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373,906,40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0,5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11,722,061.99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422,082,572.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494,031.92 应付赎 回款 535,693.02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80,898.29 应付托 管费 80,256.6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84,393.65 应付交 易费 用 12,664.25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50,029.96 负债合 计 1,537,967.7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418,688,559.06 未分配 利润 1,856,045.83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420,544,604.89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3 页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422,082,572.65 注: (1 )报 告截 止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华 润元 大 稳健债 券 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5 元 ,华 润 元大稳 健债 券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4 元 ;华 润元 大稳健 债券 基金 份额 总 额418,688,559.06 份, 其中A 类基 金份 额总 额217,832,914.57 份;C 类基 金份额 总 额 200,855,644.49 份; (2 )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10 月16 日生 效, 无上年 度可 比较 期间 及可 比较数 据。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华润 元大 稳健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 10 月1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 10 月1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3,359,129.01 1.利息 收入 8,228,645.7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14,298.49 债券利 息收 入 7,214,857.27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99,490.00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4,975,838.48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4,975,838.4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列 ) 104,166.92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2,154.81 减: 二、费用 1,256,477.28 1.管 理人 报酬 711,874.16 2.托 管费 203,392.62 3.销 售服 务费 218,947.10 4.交 易费 用 7,624.03 5.利 息支 出 9,481.46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9,481.46 6.其 他费 用 105,157.91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号填列) 2,102,651.73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3 页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2,102,651.73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 10 月16 日生 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较期 间及 可比 较数据 。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华润 元大 稳健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 10 月1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0 月16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499,049,740.35 - 499,049,740.35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2,102,651.73 2,102,651.73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 -80,361,181.29 -246,605.90 -80,607,787.1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21,174.68 425.87 121,600.55 2. 基金 赎回 款 -80,482,355.97 -247,031.77 -80,729,387.74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 填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418,688,559.06 1,856,045.83 420,544,604.89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 10 月16 日生 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较期 间及 可比 较数据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林瑞 源______














______ 崔 佩伦______














____ 崔佩 伦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华 润 元 大 稳 健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432 号《关于准予 华润元大稳 健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注册 的批 复 》 核 准 , 由 华润 元大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依照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和《华润元大 稳健收益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 》负责公开 募集。本 基 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3 页


存续期 限不 定, 首次 募集 期间 为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4 日, 首 次设立 募集 不包 括认 购资金 利息 共募 集498,873,443.71 元, 经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 所验 证并 出具 安永华 明(2015) 验字 第 61032987_H17 号 验资 报 告。经 向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华润 元大 稳健 收益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合同 》于2015 年 10 月 16 日正 式生 效,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的基 金份 额总 额为499,049,740.35 份 基金份 额, 其中 认购 资金 利息折 合 176,296.64 份 基 金份额 。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 华润 元大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 称 “ 中国 工商银 行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华 润 元大稳健收益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 定,本基 金 的投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 流 动性的固定收 益类金融 工 具,包括国 内依法发 行上市 的国 债、 央行 票据 、 金融 债、 公司 债、 企 业 债、 短 期融 资券 、 超 级短 期融资 券、 次级 债券 、 中期票据、地 方政府债 券 、政府支持机 构债、政 府 支持债券、资 产支持债 券 、中小企业 私募债、 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中的 债 券部分、债券 回购、银 行 存款(包括同 业存款、 定 期存款及其 他银行 存 款) 、国债期 货以及中 国证 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 其他 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 中国 证监会相关 规定) 。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为 : 投资 于债 券资 产的 比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 每个交 易日 终在 扣 除 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 保 证金 后,持有 的现金或 到 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 券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5% 。本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 债综合 全价 (总 值) 指数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 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5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及 自 2015 年10 月 16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3 页


净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根 据下 列企 业会 计准 则、 《 证券 投资 基金 会计 核 算业务 指引 》 和 其他相 关规 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计 政策 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系 自2015 年10 月16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起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及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持有的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 股 票、债券和衍 生 工具等 投资 。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买入返售金融 资 产和各 类应 收款 项等 。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金持有的 金融负债 均 划分为其他金 融负债, 主 要包括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 款和各类应付 款 项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初始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 金融工具 合 同的一方时确 认一项 金 融 资产或金融负 债,按照 取 得时的公允价 值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3 页


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划 分 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 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 资 产取得时发 生的相关 交易费 用计 入当 期损 益; 应收款 项及 其他 金融 负债 的相关 交易 费用 计入 初始 确认金 额。 后续计 量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采用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 计 量。在持有该 类 金融资产期间 取得的利 息 或现金股利, 应当确认 为 当期收益。每 日,本基 金 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的公 允 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 应收款项及 其他金融 负债采用实际 利率法, 按 照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 量 ,其摊销 或减 值产生的 利 得或损失, 均计入当 期损益 。


终止确 认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金融资 产转 移 本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止 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 指市场参 与 者在计量日发 生的有序 交 易中,出售一 项资产所 能 收到或者转移 一 项负债所需支 付的价格 。 本基金以公允 价值计量 相 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 资产或者转 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 负 债的主要市场 进行;不 存 在主要市场的 ,本基金 假 定该交易在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 有利市场 进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 市场) 是本基金在 计量日能 够进 入的交易市 场。本 基金采 用市 场参 与者 在对 该资产 或负 债定 价时 为实 现其经 济利 益最 大化 所使 用的假 设。 在财务报表中 以公允价 值 计量或披露的 资产和负 债 ,根据对公允 价值计量 整 体而言具有重 要 意义的最低层 次输入值 , 确定所属的公 允价值层 次 :第一层次输 入值,在 计 量日能够取 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 市场 上 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 层 次输入值,除 第一层次 输 入值外相关 资产或负 债直接 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第三 层次 输入 值, 相关资 产或 负债 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3 页


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 基 金对在财务报 表中确认 的 持续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 资 产和负债进行 重 新评估 ,以 确定 是否 在公 允价值 计量 层次 之间 发生 转换。 本基 金持 有的 股票 、债 券 、基金 和衍 生工 具等 投资 按如下 原则 确定 公允 价值 并进行 估值 : (1) 存在活 跃市场的 金融 工具按照估值 日能够取 得 的相同资产或 负债在活 跃 市场上未经调 整 的报价作为公 允价值; 估 值日无交易, 但最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 大 变 化且证券 发行机构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按 最近交易 日 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 交 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 证券发行 机 构发生了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可 参考类似 投 资品种的现 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 近 交易市价,确 定公允价 值 。有充足证据 表明最近 交 易市价不能 真实反映 公允价 值的 ,应 对最 近交 易的市 价进 行调 整, 确定 公允价 值。 (2) 不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认同 , 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易 价格 验证 具有可靠性的 估值技 术 , 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 采 用在当前情况 下适用并 且 有足够可利 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 术 ,优先使用相 关可观察 输 入值,只有在 可观察输 入 值无法取得 或取得不 切实可 行的 情况 下, 才使 用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3)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估值 原则 仍不 能客 观反 映其公 允价 值的 , 基 金管 理 人可根 据具 体 情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 定后 ,按最 能适 当反 映公 允价 值的价 格估 值。 (4)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金同时 满足下列 条 件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 负 债以相互抵销 后的净额 在 资产负债表内 列 示: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 额 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 定 权利是当前可 执行的; 计 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 时变现 该金 融资 产和 清偿 该金融 负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 及基金 赎回 确认 日确 认。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 购或 赎回 款 项中包 含的 按累 计未 分配 的已实 现收 益/( 损失)占 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 的 金额。未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 未实现利 得/(损失) 占基 金净 值比 例 计算的 金额 。损 益平 准金 于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 赎回确 认日 确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3 页


“未分 配利 润/( 累计 亏损 )”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 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 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由债券发行企 业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净 额确 认, 在债 券实 际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 产支持 证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 逐日计 提; (5) 股票投资 收益/(损失) 于卖出股票成 交日确认 , 并按卖出股票 成交金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 入 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成交 总额与 其成 本、 应收 利息 的差额 入账 ; (7) 衍生工具 收益/(损失) 于衍生工具卖 出成交日 确 认,并按卖出 成交金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 入 账; (8) 股 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 并按 上市 公司 宣告 的分 红 派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上 市公 司 代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额 入账 ; (9)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 有的采用 公 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交易 性 金融资产、 交 易性金 融负 债等 公允 价值 变动形 成的 应计 入当 期损 益的利 得或 损失 ; (10) 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可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7% 的年 费 率逐日 计提 ;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2% 的年 费 率逐日 计提 ; (3)基金 C 类份 额销 售服 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4%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 (4)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支 出 , 按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在 回购 期内 逐日计 提; (5) 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 响基金 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的 方法。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3 页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本 基金 每 年 6 月 末、12 月末 最后 一个 自然日 同一 类 别的每 份基 金份 额可 分配 利润超 过 0.02 元时 ,必 须 进行收 益分 配。 每年 收益 分配次 数至 多 4 次,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每 次 收 益 分 配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该 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50% , 若基 金合 同生 效不 满 3 个 月可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2 、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 投资 ,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 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 转为 基金 份额 进行 再投资 ;若 投资 者不 选择 ,本基 金默 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是 现金 分红 ; 3 、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减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 由 于本 基 金A 类 基金 份 额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 而C 类基 金份 额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 各 基金 份 额类别 对应 的可 供分 配利 润将有 所不 同, 基金 管理 人 可对各 类别 基金 份额 分别 制定收 益分 配方 案, 同一类 别内 的每 一基 金份 额享有 同等 分配 权;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分 部报 告 -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其 他重 要会计 政策 和会 计估 计需 要披露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重 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1) 印花 税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 为 1‰ ,由 出让 方缴 纳。 股权分置改革 过程中因 非 流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对价而发 生的股权 转 让,暂免征收 印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3 页


花税。 (2)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以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收 营业 税。 证券投 资基 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免 征营 业税 。 证券投资基金 从证券市 场 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 卖 股票、债券的 差价收入 , 股权的股息、 红 利收入 ,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他 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得 税。 股权分置改革 中非流通 股 股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 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 金 等收入,暂免 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得 税。 (3) 个人 所得 税 个人所 得税 税率 为20% 。 基金取得的股 票的股息 、 红利收入、债 券的利息 收 入及储蓄利息 收入,由 上 市公司、债券 发 行企业 及金 融机 构在 向基 金派发 股息 、红 利、 债券 的利息 及储 蓄利 息时 代扣 代缴个 人所 得税 。 基金从 上市 公司 分配 取得 的股息 红利 所得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 月)的 ,其 股 息 红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 的,减 按 50% 计入 应 纳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 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暂免征 收个 人所 得税 。 股权分置改革 中非流通 股 股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 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 金 等收入,暂免 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得 税。 暂免征 收储 蓄存 款利 息所 得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华润元 大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 工商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华润深 国投 信托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元大证 券投 资信 托股 份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华 润元 大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3 页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711,874.16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 维护费 370,817.59 注:(1) 基 金管理费 按前 一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 的 0.7% 的年费率计 提,按月 支 付。日管理费=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0. 7%÷ 当年天 数。 (2) 根据《开 放式证券 投资 基金销售费用 管理规定》 , 基金管理人依 据销售机 构 销售基金的 保有量 提取一定比例 的客户维 护 费,用以向基 金销售机 构 支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 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客户维 护费 从基 金管 理费 中列支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203,392.62 注:基金托管 费按前一 日 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 0.2% 的 年费率计提, 按月支付 。 日托管费=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0. 2%÷ 当年 天数。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10 月16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 A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C 合计 华润元 大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27,191.18 27,191.18 中国工 商银 行 - 158,423.37 158,423.37 合计 - 185,614.55 185,614.55 注:支付基金 销售机构 的 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对 应 级别基金资产 净值的约 定 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 付 给华润元大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再由华 润元大基 金 管理有限公 司计算并 支付给 各基 金销 售机 构。A 类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C 类 基金 份额 约定 的 销售服 务费 年费 率 分别 为0.4% 。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 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该级 别基 金资 产净 值× 对应销 售服 务费 年 费 率/ 当 年天 数。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3 页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与 关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债券 (含 回购 )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本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 单位 :份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 A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 金总 份额的 比例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19,999,000.00 4.7766% 注: 华 润深 国投 信托 有限 公司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均为 本基 金 A 类 份额 ; 比 例的 分母采 用本 基 金 A 类、 C 类合 计的 总份 额。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0 月 1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工商银行 2,489,824.94 47,537.45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在 承销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流通 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3 页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未持有 从事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券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未持有 从事 交易 所市 场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券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4.1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4.2 其他 事项 (1) 公 允价 值 管理层已经评 估了银行 存 款、结算备付 金、买入 返 售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 款 项类投资以及 其 他金融 负债 因剩 余期 限不 长,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 相若。 各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划 分为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币 373,906,400.00 元 , 无划分 为第 一层 次或 第三 层次的 余额 。 公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重大 变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金 融工具 公允 价值 层次 之间 的转移 。 第 三层 次公 允价 值期 初金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本基金报告期 初未持有 公 允价值划分为 第三层次 的 金融工具;本 基金本期 无 净转入(转出 ) 第三层 次。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产负 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 要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73,906,400.00 88.59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3 页


其中: 债券 373,906,400.00 88.5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0,500,000.00 7.2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954,110.66 1.41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1,722,061.99 2.78 8 合计 422,082,572.65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股 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股 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股 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0,060,000.00 7.1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0,060,000.00 7.15 4 企业债 券 1,032,400.00 0.2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92,319,000.00 69.51 6 中期票 据 50,495,000.00 12.01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73,906,400.00 88.91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3 页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041559007 15 安 钢集CP001 300,000 30,348,000.00 7.22 2 041555003 15 保 利能 源 CP001 300,000 30,321,000.00 7.21 3 041553006 15 云 天化CP001 300,000 30,318,000.00 7.21 4 1082223 10 晋 煤运MTN2 300,000 30,303,000.00 7.21 5 011599151 15 中天 SCP001 300,000 30,246,000.00 7.19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在在 国债 期货 投资 中根据 风险 管理 的原 则, 以套期 保值 为目 的, 在风 险可控 的前 提下 ,本 着谨慎 原则 ,参 与国 债期 货的投 资, 以管 理投 资组 合的利 率风 险, 改善 组合 的风险 收益 特性 。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债 期货 。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暂 无进 行国 债期 货投资 。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本 期没有出 现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 或 在报告编制日 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8.11.2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投资 股票。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3 页


序 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1,722,061.9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722,061.99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华 润 元大 稳 健债 券A 1,094 199,116.01 61,999,890.07 28.46% 155,833,024.50 71.54% 华 润 元大 稳 健债 券C 1,205 166,685.18 0.00 0.00% 200,855,644.49 100.00% 合计 2,299 182,117.69 61,999,890.07 14.81% 356,688,668.99 85.19%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基 金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 A 4,970.41 0.0023%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 C 10,000.45 0.0050% 合计 14,970.86 0.0036%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3 页


注:截至本报 告期末, 本 基金管理人从 业人员投 资 、持有本基金 符合相关 法 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 规定及 相关 管理 制度 的规 定。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A 0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A 0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 A 华润元 大稳 健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10 月 16 日 ) 基金份 额总 额 226,358,419.20 272,691,321.1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基 金 合同 生 效日 起至 报 告期 期 末基 金 总 申购份 额 62,351.15 58,823.53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总赎 回份 额 8,587,855.78 71,894,500.19 基 金 合同 生 效日 起至 报 告期 期 末基 金 拆 分变动 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17,832,914.57 200,855,644.49 注:本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含 红利再 投、 转换 入份 额, 总赎回 份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根据公 司第 一届 董事 会第 十五次 临时 会议 审议 通过 , 并于 2015 年3 月31 日 经中国 证券 监 督 委员会 证监 许可[2015]494 号文核 准批 复, 公司 总 经理由 林冠 和先 生变 更为 林瑞源 先生 。上 述 变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3 页


更已按 照规 定报 相关 监管 机构备 案, 并进 行公 告。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的 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策 略未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聘请 的安 永华 明会 计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为 第 1 年为 本基 金提 供审计 服务 , 本 年度应 支付 给会 计师 事务 所的报 酬为 人民 币50,000.00 元。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注: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标 准和 程序 如下 : 1、 基 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代 理本基 金证 券买 卖的 证券 经营机 构, 使用 其交 易单 元作为 基金 的专 用交 易单元 ,选 择的 标准 是: (1 )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5 亿元 人民币 ; (2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3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二年未 发生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受 到中 国证 监会 处罚 ; (4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5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 研究 实力 较 强 ,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 提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3 页


务。 2、选 择交 易单 元的 程序 : 我公司根据上 述标准, 选 定符合条件的 证券公司 作 为租用交易单 元的对象 。 我公司投研 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证券 公司的服 务 进行综合评比 ,评比内 容 包括:提供研 究报告质 量 、数量、及 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务主 动性和质 量 等情况,并依 据评比结 果 确定交易单元 交易的具 体 情况。我公 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券经 营机构的 财 务状况、经营 状况、研 究 水平后,向券 商租用交 易 单元作为基 金专用交 易单元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分别 向中 信证 券和 国信 证券租 用了 基金 专用 交易 单元。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中信证券 1,034,218.50 4.36% 40,000,000.00 3.67% - - 国信证券 22,677,333.45 95.64% 1,050,000,000.00 96.33% - -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