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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增利A/B(519680)

交银增利: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交 银 施罗 德 增利 债 券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交银 施罗德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六 年三 月二十 九日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 要提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 人 中 国建设 银 行股份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中 国建设 银行 ”) 根据 本基金合 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称 交银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6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90,823,779.0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增利债券 A/B 交银增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680 (前端) 、 519681 (后 端) 51968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 的份 额总额 950,297,029.20 份 340,526,749.83 份 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B 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 收费模式, 前端交 易代码即为 A 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后端交易代码即为 B 类基金份额 交易代码。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的运行趋势, 自上而下进行宏观分析, 自下而上精选个券, 在控制信 用风险、 利率风险、 流 动性风险前提下, 主要通过投资 承担一定信用风险、 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 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在 分 析 和 判 断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和 金 融 市 场 运 行趋势的基础上, 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 自上而 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债券类别配置, 自下而上地配置债券类属和精选个券。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 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 风险的品种,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第 4 页 共 35 页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孙艳 田青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jys ld.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021-61055000 010-67595096 传真 (021)61055054 010-66275853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 网址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 要财务 指标 、基 金净 值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况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交 银 增利 债 券 A/B 交银增利债 券 C 交 银 增利 债 券 A/B 交银增利债 券 C 交 银 增 利 债 券 A/B 交 银 增 利 债券 C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83,153,624. 16 28,134,197. 62 104,635,086 .95 26,974,431. 32 79,462,994.1 4 31,395,361. 97 本期利 润 91,192,631. 09 25,829,399. 53 186,520,316 .01 47,714,782. 10 2,350,448.86 6,151,965.4 8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额本 期利 润 0.0845 0.0798 0.1734 0.1779 0.0017 0.0123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值增 长率 9.60% 9.13% 19.84% 19.35% 0.24% -0.21% 3.1.2 期末数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第 5 页 共 35 页 和指标 交 银 增利 债 券 A/B 交银增利债 券 C 交 银 增利 债 券 A/B 交银增利债 券 C 交 银 增 利 债 券 A/B 交 银 增 利 债券 C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金份 额利 润 0.0483 0.0457 0.0835 0.0814 -0.0315 -0.0365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值 996,213,367 .30 356,087,946 .82 1,096,370,8 58.68 229,314,997 .23 1,313,009,00 6.94 263,576,82 8.87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值 1.0483 1.0457 1.0835 1.0814 0.9685 0.9635 注:1 、本基金 A/B 类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 的 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1.交银增利债券 A/B :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2.17% 0.08% 0.44% 0.08% 1.73% 0.00% 过去六个 月 4.49% 0.07% 1.44% 0.07% 3.05% 0.00% 过去一年 9.60% 0.22% 1.57% 0.08% 8.03% 0.14% 过去三年 31.66% 0.26% 4.40% 0.10% 27.26% 0.16% 过去五年 37.43% 0.27% 6.59% 0.10% 30.84% 0.17%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75.44% 0.30% 13.62% 0.14% 61.82% 0.16%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2.交银增利债券 C :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第 6 页 共 35 页 ④ 过去三个 月 2.07% 0.08% 0.44% 0.08% 1.63% 0.00% 过去六个 月 4.26% 0.07% 1.44% 0.07% 2.82% 0.00% 过去一年 9.13% 0.22% 1.57% 0.08% 7.56% 0.14% 过去三年 29.97% 0.26% 4.40% 0.10% 25.57% 0.16% 过去五年 34.50% 0.27% 6.59% 0.10% 27.91% 0.17%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69.61% 0.30% 13.62% 0.14% 55.99% 0.16%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值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1、交银增利债券 A/B 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 截至建仓期结束, 本基金各项资产 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增利债券 C


第 7 页 共 35 页 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 截至建仓期结束, 本基金各项资产 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过 去五 年 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1、交银增利债券 A/B 2、交银增利债券 C


第 8 页 共 35 页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1、交银增利债券 A/B :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 配合计 备注 2015 年 1.300 111,251,137.55 21,239,039.76 132,490,177. 31 - 2014 年 0.720 38,266,908.25 14,251,488.30 52,518,396.5 5 - 2013 年 0.630 82,183,787.74 16,804,446.88 98,988,234.6 2 - 合计 2.650 231,701,833.54 52,294,974.94 283,996,808.48 - 2、交银增利债券 C :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 配合计 备注 2015 年 1.260 12,762,746.26 16,995,651.89 29,758,398.1 5 - 2014 年 0.640 10,579,577.14 6,543,797.50 17,123,374.6 4 - 2013 年 0.580 14,803,474.86 10,273,486.96 25,076,961.8 2 -


第 9 页 共 35 页 合计 2.480 38,145,798.26 33,812,936.35 71,958,734.61 - §4


管 理人报 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交银施 罗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是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基 金字[2005]128 号文批 准,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4 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 金为 2 亿元人民币。 其中,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65% 的股份,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 30% 的股份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 的股份。 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 债券型、 保本混合型、 普通混合型和股票 型在内的 49 只基金, 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 型、 交易型开放式 (ETF)、 QDII 等不同 类型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林洪钧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债 券、交银信 用添利债券 (LOF)、 交银 理财 21 天债 券、交银纯 债债券发 起、交银现 金宝货币的 基金经理, 公司固定收 益部助理总 经理 2014-08-0 4 2015-06-0 1 11 年 林 洪 钧 先 生 , 复 旦 大 学 硕 士 。 历 任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机 构 客 户 部 客 户 经 理 , 华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债 券 交 易 员 , 加 拿 大 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 金 融 研 究 员。2009 年加入交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专 户 投 资 部 投 资 经 理 助 理 、 专 户 投 资 经 理 、 基 金 经 理助理。2011 年 1 月 27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 信 用 添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第 10 页 共 35 页 资基金 (LOF ) 基金经 理,2011 年 6 月 9 日 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2 年 11 月 5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理 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3 月 31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担任 交 银 施 罗 德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经理,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担任交银施罗 德 增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9 月 12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担任交银 施 罗 德 现 金 宝 货 币 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 赵凌琦 交银增利债 券、交银信 用添利债券 (LOF ) 、 交 银理财 60 天 债券、交银 双轮动债 券、交银定 期支付月月 丰债券、交 银强化回报 债券、交银 丰盈收益债 券的基金经 理,公司固 定收益部副 总经理 2015-05-0 9 2015-08-2 9 2 年 赵凌琦女士,10 年金 融 投 资 经 验 , 财 政 部 财 政 科 研 所 经 济 学 硕 士 。 历 任 中 国 航 空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投 资 经 理 , 中 国 人 寿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经 理。2013 年加入交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2013 年 9 月 3 日至 2015 年 8 月 15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定 期 支 付 月 月 丰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4 年 1 月 28 日 至 2015 年 8 月 15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强 化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3 月 31 日至 2015 年 8 月 15 日担任交银 施罗德理财 60 天债券 第 11 页 共 35 页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4 年 3 月 31 日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双 轮 动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8 月 11 日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担任交银 施 罗 德 丰 盈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5 年 5 月 9 日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信 用 添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资 基金 (LOF ) 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9 日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担任 交 银 施 罗 德 增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孙超 交银增利债 券、交银纯 债债券发 起、交银荣 祥保本混 合、交银荣 泰保本混 合、交银定 期支付月月 丰债券、交 银强化回报 债券、交银 丰润收益债 券、交银丰 享收益债 券、交银丰 泽收益债 券、交银丰 硕收益债券 的基金经理 2015-07-1 8 - 4 年 孙 超 先 生 , 美 国 哥 伦 比 亚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 。 历 任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部 经 理 、 高 级 经 理。2013 年加入交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基 金 经 理 助理。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理 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双 轮 动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 唐赟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债 券、交银信 用添利债券 (LOF)、 交银 2014-07-0 1 2015-08-0 1 3 年 唐 赟 先 生 , 香 港 城 市 大 学 电 子 工 程 硕 士 。 历 任 渣 打 银 行 环 球 企 业 部 助 理 客 户 经 理 、 平 安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信 第 12 页 共 35 页 理财 21 天债 券的基金经 理助理 用分析员。2012 年 9 月 加 入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固定收益研究员。 注:1 、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 出决定并公告( 如适用) 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 “ 证券从业” 的含义 遵从中国证券业协 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 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 告。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管 理人严格遵循《中华 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 法》 、基金合 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 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 基金投资范 围、 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投 资 控 制 制 度 和 公 平 交 易 监 控 制 度 来 保 证 旗 下 所 管 理 的 所 有 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 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 ) 公 司 建 立 资 源共享 的 投 资 研 究 信 息 平台, 所 有 研 究 成 果 对 所有投 资 组 合 公 平 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 ) 公 司 将 投 资 管理职 能 和 交 易 执 行 职 能相隔 离 , 实 行 集 中 交 易制度 , 建 立 了 合 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 确保各投资组合 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对于交易 所公开竞价交易, 遵循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 的原则, 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 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 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 循 “ 价格优先、比 例分配 ” 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 ) 公 司 建 立 了 清晰的 投 资 授 权 制 度 , 明确各 层 级 投 资 决 策 主 体的职 责 和 权 限 划 分 , 组 合 投 资经 理 充 分发 挥 专 业 判 断能 力, 不受 他 人 干 预,在 授 权 范围 内 独 立 行 使投 资 决 策权, 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 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 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 交易的发生。 (4) 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 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 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 第 13 页 共 35 页 投资风格、 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 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 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 ) 公 司 中 央 交 易室和 风 险 管 理 部 进 行 日常投 资 交 易 行 为 监 控 ,风险 管 理 部 负 责 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 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 交易的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 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 通过投资交易 监控、 交易数据分析、 专项稽核检查等, 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 行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没 有 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 总 成 交量 5% 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 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 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5 年的债券市场在宏观经济下行、 流动性极为宽松等多种因素影响下, 收益率下 行明显,也出现了罕见的债券市场连续两年大牛市行情,10 年国债下行约 80bp,10 年 国开下行约 100bp。10Y-1Y 国债的期限利差 、3YAAA 和 AA+ 等级 的企业债与 3Y 国债 的信用利差均处于历史极低位置。 2015 年年初的经济数据显示基本面较为疲弱, 再加上 2015 年年初机构的资金配置需求, 债券利率有所下行。 但随着房地产新政以及第一批地 方债一万亿的发行, 市场对经济企稳的预期增强。 再加上权益市场上行带来的低风险高 收益资产如权益产品优先级、 打新产品等, 债 券市场的供给端和需求端都受到了较大冲 击, 债券在 2015 年 3 月、4 月份进入调整阶段。 随后, 经济企稳不断被证伪, 央行宽松 继续,债务置换的压力也逐渐被市场消化,特别是 2015 年 6 月份市 场下跌之后,大量 资金从权益类产品退出流向债市,债券重拾平稳走势。但随着 2015 年 8 月份中国启动 汇率改革以来, 市场一度对人民币贬值预期加强, 并引发了 全球资产的大幅下跌, 债市 又经历了短暂的调整。 随着央行多次进行降准降息来对冲外汇流出以及降低实体融资成 本, 金融体系流动性宽松, 资产荒现象又一时难以解决, 多种稳增长政策推出后基本面 方面仍然未见到企稳迹象, 而地方债的供给压力也逐渐被市场消化, 债券利率再下一城。 2015 年 11 月份,IPO 重启以及美联储加息的预期升温,对市场造成了一定的扰动,债 券利率经历了一波调整, 但大型机构的配置需求仍在, 债券利率很快又下行并创下历史 第 14 页 共 35 页 十年新低。 本基金 2015 年上半年 净值增长主要得益于较高的票息收益和资本利得,2015 年下 半年本基金 着重减持了中低等级信用债配置比例,提高了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持仓, 并在 2015 年四季度再次拉长了组合久期,分享期间债券牛市的成果。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银增利债券 A/B 份额净值为 1.0483 元, 本报告期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 9.60%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57% ; 交银增利债券 C 份额净值为 1.0457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9.13%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57%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后市,预计 2016 年房地产投资仍然难以大幅改善,通缩风险或将延续,经济 基本面或许仍然支持债券牛市。 为了对冲汇率市场波动引起的外汇流出, 以及降低实体 经济融资成本, 央行预计还会保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金融体系目前资金量充足, 对 债券仍有强烈的配置需求。 当前期限利差极度扁平化, 2016 年在央行多种货币政策工具 以及利率走廊的引导下, 短端利率有望下行, 并且波动性下降。 然而货币政策边际影响 将小于财政政策。后续财政方面的举措值得密切关注,财政政策一旦走向 “ 实际积极” , 将对债券市场产生明显影响。 当前债券利率已经创下 10 年新低, 投资者情绪较为脆 弱, 博弈所带来的波动将有所加大。 从投资者结构来看, 保险和银行理财的资产负债配置安 排可能将面临重大挑战, 预计打破刚性兑付的步伐加快、 信用风险也或将逐渐暴露, 因 此保险和银行理财的风险偏好趋于下行。 旨在转移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的 “ 委外” 热潮 预计将延续, 但 “ 委外” 的道德风险爆发也许近在眼前。 股债混合产品为机构带来增厚收 益的希望的同时, 也不可避免地加大了其投资回报的波动性。 从金融体系来看, 金融改 革深化下各类金融机构的 “ 影子银行” 业务进一 步复杂化, 刚性兑付下市场的野蛮生长与 管理层维持金融稳定的目标并不相容, 博弈过程则难 以预料。 总体来看, 市场波动风险 或将明显加大。 本基金考虑视情况适当缩短久期, 继续维持高等级信用债和利率债的主 体仓位,以审慎的操作风格应对债券市场可能的波动。新转债和可交换债加速发行后, 本基金或将择机、择券进行上述资产的波段操作。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 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 并 成立了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 基金运营部、 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 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 的约定进行估值, 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 合理, 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 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 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 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 进行 第 15 页 共 35 页 测算和认证, 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 风险、 合规等方面审批, 一致同 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 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 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 及时修订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持 续适用。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 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 向估值委员 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基金对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应分配的可供分 配利润进行了收益分配,具体情况参见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7.4.8.2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及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4.8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 管人报 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基 金 合同 、 托 管 协 议 和其 他 有关 规 定 , 不 存 在损 害 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 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对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对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交银增利债券 A/B 为 132,490,177.31 元, 交银增利债券 C 为 29,758,398.15 元。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 16 页 共 35 页 §6


审 计报告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对 交 银 施 罗 德 增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5 年度的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 及财 务报 表附 注 出 具了 标准 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普 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6) 第 21101 号】 。投资者可通过 本基金 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财务 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98,638,804.86 3,059,649.33 结算备付金 2,820,047.93 42,251,210.84 存出保证金 36,958.40 120,616.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788,283,705.91 1,845,256,026.7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671,243,705.91 1,845,256,026.7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17,040,000.00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25,492,011.48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24,079,333.13 38,489,368.4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804,749.36 2,000,979.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040,155,611.07 1,931,177,851.99


第 17 页 共 35 页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69,998,985.00 600,698,684.95 应付证券清算款 14,992,499.36 1,076,986.53 应付赎回款 1,343,112.61 2,144,834.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681,869.03 688,484.92 应付托管费 227,289.68 229,494.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106,657.23 88,159.68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9,501.19 14,283.4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32,913.60 219,402.3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31,469.25 331,664.87 负债合计 687,854,296.95 605,491,996.08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290,823,779.03 1,223,944,926.66 未分配利润 7.4.7.10 61,477,535.09 101,740,929.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52,301,314.12 1,325,685,855.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40,155,611.07 1,931,177,851.99 注:1 、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483 元,C 类基金份额 净值 1.0457 元, 基金份额总额 1,290,823,779.03 份, 其中 A/B 类基金 份额 950,297,029.20 份,C 类基金份额 340,526,749.83 份。





2 、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 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第 18 页 共 35 页 项目 附 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 、收 入 148,066,949.46 273,726,506.41 1.利息收入 95,334,530.51 93,457,632.4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721,387.10 1,230,856.92 债券利息收入 93,009,210.91 92,226,775.5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1,200,495.88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03,436.62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46,597,658.45 77,254,862.4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581,831.57 -4,421,071.4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7,179,490.02 81,675,933.8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7 5,734,208.84 102,625,579.84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8 400,551.66 388,431.74 减 :二 、费用 31,044,918.84 39,491,408.30 1.管理人报酬 8,721,657.68 8,209,293.89 2.托管费 2,907,219.22 2,736,431.29 3.销售服务费 1,329,389.42 1,092,285.15 4.交易费用 7.4.7.19 121,571.15 113,109.28 5.利息支出 17,543,122.29 26,938,192.5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7,543,122.29 26,938,192.51 6.其他费用 7.4.7.20 421,959.08 402,096.18 三 、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 号 填列 ) 117,022,030.62 234,235,098.1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填 117,022,030.62 234,235,098.11


第 19 页 共 35 页 列)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1,223,944,926.66 101,740,929.25 1,325,685,855.9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本期利润) - 117,022,030.62 117,022,030.62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66,878,852.37 4,963,150.68 71,842,003.0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288,539,012.37 94,994,227.83 3,383,533,240.20 2.基金赎回款 -3,221,660,160.00 -90,031,077.15 -3,311,691,237.1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162,248,575.46 -162,248,575.46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1,290,823,779.03 61,477,535.09 1,352,301,314.12 项目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1,629,346,124.70 -52,760,288.89 1,576,585,835.8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本期利润) - 234,235,098.11 234,235,098.11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405,401,198.04 -10,092,108.78 -415,493,306.82


第 20 页 共 35 页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64,757,717.05 51,836,341.28 1,416,594,058.33 2.基金赎回款 -1,770,158,915.09 -61,928,450.06 -1,832,087,365.1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69,641,771.19 -69,641,771.19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1,223,944,926.66 101,740,929.25 1,325,685,855.9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阮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鸣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交 银 施 罗德 增 利债 券 证券 投 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本基金”) 经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 理 委员 会 (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8] 第 239 号 《关于核准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人 民 币 10,315,946,853.63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 第 029 号验资报告予 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3 月 3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322,807,118.45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6,860,264.82 份基金份额。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 证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 , 本 基 金 自 募 集期 起 根据 费 用 收 取 方 式的 不 同, 将 基 金 份 额 分 为 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 称为 A 类; 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 端申购费用的, 称为 B 类; 不收取申购、 赎回 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 称为 C 类。 本基金 A 类、B 类、C 类三种收费模式并存, 各类基金份额分别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 间不能相互转换。


第 21 页 共 35 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债券、 股票、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股票投资仅限于参与新股认购和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 权证投资仅限于参与可分 离交易转债申购而获得的权证, 即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或权证。 本基金的投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包 括 国 债 、 金 融 债 、 央 行 票 据 、 企 业 债 、 公 司 债 、 短 期 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等)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100% , 其中 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 含资产收益计划) 和可 转换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 ,基 金 保 留 的 现 金 以 及 投 资 于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的 比 例 合 计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5% ;股票、权证等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20% ,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为 0-3% 。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批准报出。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 投 资 基金 业协 会( 以下 简 称 “ 中国 基金 业 协会 ”)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 会 计核 算业 务 指 引》 、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 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 2015 年度财务 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但会计估计有所变更, 详见 7.4.5.2 。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第 22 页 共 35 页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对 于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或 挂 牌 转 让 的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可 转 换 债 券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和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除 外) , 鉴 于 其 交 易 量 和 交 易 频 率 不 足 以 提 供 持 续 的 定 价 信 息 , 本 基 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 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 价值。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财 税[2002]128 号《关于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有 关税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 税[2008]1 号 《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 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 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 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 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 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前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 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 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 交易 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 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银施罗德基 金 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第 23 页 共 35 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销售机构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上海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721,657.68 8,209,293.89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 户 维 护 费 713,479.30 632,447.75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 当 年天数。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907,219.22 2,736,431.2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当年天 数。


第 24 页 共 35 页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交银增利债券A/B 交银增利债券C 合计 交通银行 - 328,283.95 328,283.95 中国建设银行 - 98,975.23 98,975.23 交银施罗德基金 公司 - 707,448.14 707,448.14 合计 - 1,134,707.32 1,134,707.32 获得销售服务费 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交银增利债券A/B 交银增利债券C 合计 交通银行 - 473,802.67 473,802.67 中国建设银行 - 125,361.57 125,361.57 交银施罗德基金 公司 - 208,510.58 208,510.58 合计 - 807,674.82 807,674.82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0.4% 的年费率计提, 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再由基金管理人计 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 0.4%÷ 当年 天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 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 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建设 银行 - 121,522,3 19.84 - - 747,700,000 .00 203,665 .2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第 25 页 共 35 页 银行间市 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 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建设 银行 - - - - -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 设银 行 98,638,804.86 379,514.34 3,059,649.33 230,625.8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 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 估值总 额 备注


第 26 页 共 35 页 136116 15 天富 债 2015-12 -23 2016-01 -12 新债未 上市 99.98 99.98 150,000 14,997, 172.60 14,997, 172.60 - 注: 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 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债申购。 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债, 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 的规定, 在新债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 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 获配的新债,从新债获配日至新债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329,998,985.0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1551101 15 深能源 MTN001 2016-01-06 102.02 800,000 81,616,000.00 101564034 15 沪建工 MTN001 2016-01-06 103.80 500,000 51,900,000.00 101454035 14 陕交建 MTN001 2016-01-06 104.36 200,000 20,872,000.00 041564055 15 南昌工业 CP001 2016-01-06 100.47 400,000 40,188,000.00 041558080 15 宝金属 CP002 2016-01-06 100.51 200,000 20,102,000.00 041556034 15 新中泰集 CP002 2016-01-06 100.33 200,000 20,066,000.00 150021 15 附息国债 21 2016-01-06 103.91 500,000 51,955,000.00 150416 15 农发 16 2016-01-06 100.23 500,000 50,115,000.00 合计





3,300,000 336,814,00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340,000,000.00 元, 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先后到期。 该类交易要 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 购交易的余额。


第 27 页 共 35 页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 资 产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32,349,351.71 元 ,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1,755,934,354.20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次 763,203,026.76 元,第二层次 1,082,053,000.00 元,无第三层次) 。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 于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和 债 券 , 若 出 现 重 大 事 项 停 牌 、 交 易 不 活 跃(包括 涨跌 停 时 的 交 易 不 活 跃) 、 或 属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等 情 况 , 本 基 金 不 会 于 停 牌 日 至 交 易 恢 复 活 跃 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 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除外) ,本基金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起 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的 估 值 处 理 标 准 》 所 独 立 提 供 的 估 值 结 果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附注 7.4.5.2) ,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 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 28 页 共 35 页 §8


投 资组合 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788,283,705.91 87.65 其中:债券 1,671,243,705.91 81.92 资产支持证券 117,040,000.00 5.74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5,492,011.48 6.15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65,491,801.48 3.21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1,458,852.79 4.97 7 其他各项资产 24,921,040.89 1.22 8 合计 2,040,155,611.07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0028 中国石化 25,930,460.52 1.96 2 000089 深圳机场 2,215,887.00 0.17


第 29 页 共 35 页 注: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按买入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0028 中国石化 25,201,199.95 1.90 2 000089 深圳机场 2,363,316.00 0.18 注: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按卖出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28,146,347.52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27,564,515.95 注:“ 买入股票成本” 或 “ 卖出股票收入” 均按买 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 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券 216,114,000.00 15.9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1,850,000.00 9.0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1,850,000.00 9.01 4 企业债券 856,702,290.20 63.35 5 企业短期融资 券 95,368,000.00 7.05 6 中期票据 346,415,000.00 25.62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34,794,415.71 2.5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671,243,705.91 123.59


第 30 页 共 35 页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50023 15 附息国 债 23 1,000,000 101,440,000.00 7.50 2 101551101 15 深能源 MTN001 800,000 81,616,000.00 6.04 3 136014 15 福投债 700,000 70,840,000.00 5.24 4 1580306 15 长沙轨 道债 03 700,000 69,846,000.00 5.16 5 125872 15 永安债 600,000 59,928,000.00 4.43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 份)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589213 15 开元 5A3 500,000 50,310,000.00 3.72 2 1589212 15 开元 5A2 500,000 50,230,000.00 3.71 3 119237 南方 A1 50,000 5,000,000.00 0.37 4 123934 15 濮热 02 40,000 4,000,000.00 0.30 5 123935 15 濮热 03 40,000 4,000,000.00 0.30 6 123933 15 濮热 01 35,000 3,500,000.00 0.26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第 31 页 共 35 页 8.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6,958.4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079,333.13 5 应收申购款 804,749.3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921,040.89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8009 歌尔转债 30,972,651.71 2.29 2 113008 电气转债 1,376,700.00 0.10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交换期的可交换债券。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 32 页 共 35 页 §9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交 银 增 利 债 券 A/B 11,647 81,591.57 562,087,364.20 59.15% 388,209,665.00 40.85% 交银增 利债 券 C 3,738 91,098.65 199,881,139.22 58.70% 140,645,610.61 41.30% 合计 15,385 83,901.45 761,968,503.42 59.03% 528,855,275.61 40.97%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交银增利债券 A/B 98.59 0.00% 交银增利债券 C 58,767.05 0.02% 合计 58,865.64 0.00%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交银增利债券 A/B 0 交银增利债券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 交银增利债券 A/B 0 交银增利债券 C 0 合计 0 §10


开 放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第 33 页 共 35 页 项目 交银增利债券 A/B 交银增利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 年 3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7,419,837,721.23 2,902,969,397.2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11,890,141.27 212,054,785.39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1,670,550,533.81 1,617,988,478.56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1,732,143,645.88 1,489,516,514.12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50,297,029.20 340,526,749.83 注:1 、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 、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1


重 大事件 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1 、基金管理人的重 大 人事变动:本报告期 内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 第三十五次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于亚 利 女士 担 任 公 司 董 事长 ( 法定 代 表 人 ) 、 阮红 女 士担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 同 意 钱 文 挥 先 生 辞 去 公 司 董 事 长 ( 法 定 代 表 人) 、 代 任 总 经 理 职 务 。 经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夏华龙先生、 乔宏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基金管理人 就上述重大人事变动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 、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 2015 年 1 月 4 日发 布任免通知, 聘任张力铮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本基金托管人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纪伟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第 34 页 共 35 页 (特殊普通合伙) 。本期审计费为 90,000 元,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改 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及 其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本 报 告 期 内 未 受 监 管 部 门 稽 查 或 处 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中信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1 25,201,199.95 91.43% 22,943.54 91.43% - 中银国 际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1 2,363,316.00 8.57% 2,151.55 8.57% - 11.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信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1,845,332,35 7.39 88.85% 34,506,10 0,000.00 95.10% - - 中银国 际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231,478,696. 64 11.15% 1,777,906 ,000.00 4.90% - - 注:1 、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 、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 券商基本面评价 (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 、 券商研究机构评价 (报告质量、 及时性和数量) 、 券商每日信息评价 (及 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 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研究部提交方案, 并上报 公司批准。


第 35 页 共 35 页 §12


影 响投资 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根据 《关于发布<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4]24 号 ) 的要求 , 交银施罗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 决定自 2015 年 3 月 19 日起 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 种主要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该通知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5 年 3 月 19 日当日 进行的上述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 超过 0.50% 。 交 银施 罗德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六年三 月二 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