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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优势(165313)

建信优势: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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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 优势 动力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2015 年年 度 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3 月 29 日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8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 报 告中 的财 务 资料 经审 计 ,普 华永 道 中天 会计 师 事务 所有 限 公司 为本 基 金出 具了 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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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 场内简称 建信优势 基金主代码 165313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3 月19 日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0,030,673.6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4-03 注:本基金自 2015 年8 月 8 日起由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寻找具有良好内生性 成长或外延式扩张动力、但是价值被低估的优势上市 公司, 通过对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来分散和控制风险, 在注重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来获 取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对经济环境、市场状况、行业特性等宏观 层面信息和个股、 个券的微观层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作出投资决策。 业绩比较基准 75%×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25% × 中国 债券总指数收益 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 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 于 债 券 型 基 金 和 货 币 市 场基金, 属于 中高收益/ 风 险特征的基金。 注:本基金自 2015 年8 月 8 日起由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吴曙明 汤嵩彦 联系电话 010-66228888 95559 电子邮箱 xinxipilu@ccbfund.cn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010-66228000 95559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8 页


传真 010-66228001 021-62701216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ccbfund.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3 月19 日( 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3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00,328,284.77 184,545,194.19 165,499,088.99 本期利润 257,663,298.34 443,432,573.17 33,001,973.6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992 0.2544 0.009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68% 34.86% 0.75%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5057 0.0613 -0.06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47,516,384.81 1,437,657,407.42 2,060,199,000.5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06 1.269 0.941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 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 则 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的金 额为 期末未 分配 利润的 已实 现部分 ;如 果期末 未分 配利润 的未 实现部 分为 负数, 则 期 末 可 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 3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8 页


过去三个月 19.52% 1.39% 13.17% 1.25% 6.35% 0.14% 过去六个月 -2.14% 1.90% -10.82% 2.01% 8.68% -0.11% 过去一年 18.68% 2.07% 7.73% 1.86% 10.95% 0.2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61.24% 1.48% 43.17% 1.35% 18.07% 0.13% 注: 本基金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为: 75 %×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5%×中国债 券总指数收益率。 其中: 沪深 300 指 数收益率作为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作为衡量基金债 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 而成的 成份 股指数 ,它 是反映 沪深 两个市 场整 体走势 的 “ 晴雨表 ”。 指数样 本选 自沪深 两 个 证 券 市场, 覆盖 了大部 分流 通市值 。成 份股为 市场 中市场 代表 性好, 流动 性高, 交易 活跃的 主 流 投 资 股票, 能够反映市场主流投资的收益情况。 中债系列指数由一个总指数 (即中国债 券总指数) , 若 干个分 指数 构成。 中国 债券总 指数 是全样 本债 券指数 ,包 括市场 上所 有具有 可比 性的符 合 指 数 编 制标准的债券 (如交易所和银行间国债、 银行间金融债券等) , 理论上 能客观反映中国债券总体情 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8 页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3.2.3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注:本基金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由建 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转型当年净值增 长率以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本基金 基金合同自 2013 年3 月19 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2 亿 元。 目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文 批准, 建 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2 亿元。目前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8 页


公司、 信安 金融服 务公 司、中 国华 电集团 资本 控股有 限公 司,其 中中 国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 公 司 出 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65% , 信安金融服务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25% , 中 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 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10% 。 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 权益投资部、 固定收益投资部、 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 专户投资部、 量化衍 生品 及海外 投资 部、交 易部 、研究 部、 创新发 展部 、市场 营销 部、专 户理 财部、 机 构 业 务 部、网 络金 融部、 人力 资源管 理部 、基金 运 营 部、信 息技 术部、 风险 管理部 和监 察稽核 部 , 以 及 深圳、 成都 、上海 、北 京四家 分公 司和华 东、 西北两 个营 销中心 ,并 在上海 设立 了子公 司--建信 资本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自成 立以 来,公 司秉 持 “诚 信、 专业、 规范 、创新 ”的 核心价 值 观 , 恪 守 “持 有人 利益重 于泰 山 ”的 原则 ,以 “ 建设 财富生 活 ” 为崇高 使命 ,坚持 规范 运作, 致 力 成 为 “ 最可信赖、持续领先的综合性、专业化 资产管理公司” 。 截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公司旗下有建信恒久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货币市场基金、 建信优 选成 长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优化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建 信稳 定增利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核心 精选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建 信收 益增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建 信 沪 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上证 社会 责任交 易型 开放式 证券 投资指 数基 金及其 联接基 金 、 建 信全球 机遇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建信内 生动 力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积极 配置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建信双 利策 略主题 分级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建信信 用增 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建 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证基本 面 6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 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 信深证 100 指数 增强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建信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全球 资源混 合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建信社 会责 任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双周 安心理 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纯债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月盈 安心理 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双月 安心 理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建信央视财经 50 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建 信 安心回 报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建信 消费升 级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双债 增 强 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建信 安心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周盈 安心 理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建信创 新中 国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安心 回报两 年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建 信 稳 定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 5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建 信改革 红利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建信嘉 薪宝 货币市 场基 金、建 信中 小盘先 锋 股 票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建 信潜 力新蓝 筹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现金 添利 货 币市 场基 金、建 信 稳 定 得 利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睿盈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信息 产业 股票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建信 稳健回 报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建信 环保产 业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建 信 回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8 页


报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建信鑫 安回 报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建信新 经 济 灵 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互联网+ 产业升级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大安 全战 略精选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建信 中证互 联网 金融指 数 分 级 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中证 申万 有色金 属指 数分级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建信 精工制 造 指 数 增 强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安心 保本 二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建 信稳 定丰利 债券 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共 61 只开放 式基金,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共计为 3146.88 亿元。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姜锋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3 年 3 月 19 日 - 8 硕士。 2007 年 7 月加入本 公司,从 事行业研 究,任研 究员。 2011 年 7 月11 日至 2013 年 3 月18 日任 封闭式基 金建信优 势动力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该基 金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起转换 为开放式 基金建信 优势动力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姜锋继续 担任该基 金基金经 理;2014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8 页


年 3 月 21 日起任建 信健康民 生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4 月22 日起 任建信环 保产业股 票基金基 金经理。 万志勇 权益投资 部总经 理、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 2013 年 3 月 19 日 2015 年 9 月28 日 14 硕士。曾 就职于西 安创新互 联网孵化 器有限公 司、北方 证券有限 责任公 司、大成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摩根 士丹利华 鑫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原巨 田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 银华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2008 年 10 月 23 日至 2009 年11 月11 日任 银华领先 策略基金 基金经 理,2009 年 6 月 1 日至 2010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8 页


年 6 月 19 日任银华 和谐主题 基金基金 经理。 2010 年 7 月加入建 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 任公司, 历任研究 部执行总 监、研究 部执行总 监兼投资 管理部副 总监、投 资管理部 副总监、 权益投资 部总监。 2010 年11 月17 日至 2015 年 9 月28 日任 建信内生 动力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1 年 5 月 6 日至 2012 年 5 月18 日任 建信双利 策略主题 分级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1 年 7 月11 日至 2013 年 3 月18 日任 封闭式基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8 页


金建信优 势动力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该基 金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起转换 为开放式 基金建信 优势动力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万志勇继 续担任该 基金基金 经理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


4.2 管理人对报 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 规、部 门规 章,依 照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 、安 全高效 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在认 真 控 制 投 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为 了 公平 对待 投 资人 ,保 护 投资 人利 益 ,避 免出 现 不正 当关 联 交易 、利 益 输送 等违 法违规行 为 ,公 司根 据《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内部 控制 指导意 见》 、 《证券 投资 基 金 公司公 平交 易制度 指导 意见》 、 《 基 金管理 公司 特定客 户资 产管理 业务 试点办 法》 等法律 法规 和 公 司内部 制度 ,制定 和修 订了《 公平 交易管 理办 法》 、 《异 常 交易管 理办 法》 、 《公 司 防范内 幕交 易 管 理办法》 、 《 利益冲 突管 理办法 》等 风险管 控制 度。公 司使 用的交 易系 统中设 置了 公平交 易模 块 , 一旦出 现不 同基金 同时 买卖同 一证 券时, 系统 自动切 换至 公平交 易模 块进行 操作 ,确保 在 投 资 管 理活动 中公 平对待 不同 投资组 合, 严禁直 接或 通过第 三方 的交易 安排 在不同 投资 组合之 间 进 行 利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8 页


益输送。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制 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 统和 人工等 方式 在各环 节严 格控制 交易 公平执 行。 报告期 内, 本公司 严格 执行了 《 证 券 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 《建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的规 定。 本基金管理人对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口下 (日内、3 日 内、5 日内) 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 (置 信度为 95% ) 、 平均溢价率、 贡献率、 正溢价率占优频率等几 个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 具体分析结 果 如下:


当时间窗为 1 日时,配 了 11556 对 投资组合,有 2201 对投 资组合未通过 T 检验, 其中 659 对投资组合的正溢价率占优频率小于55% , 其它1542 对正溢 价率占优频率大于55% 的 投资组合中, 其中 981 对 平均溢价率低于 2%, 其 它 561 对平 均溢价率超过 2%的投资 组合中, 其中 559 对贡 献率 均未超过 5% , 另外 2 对 溢价金额占组合净资产比例很小, 因此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 输送的行为; 当时间窗为 3 日时, 配 了 12297 对 投资组合, 有 3181 对投 资组合未通过 T 检验, 但其中 939 对投资组合的溢价率占优频率均小于 55% , 其 它2242 对正溢 价率占优频率大于 55% 的 投资组合中, 其中 1911 对 平均溢价率低于 5%,其 它 331 对平 均溢价率超过 5%的投资 组合中,其中 330 对贡 献 率均未超过 5% , 另外 1 对 溢价金额占组合净资产比例很小, 因此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行为; 当时间窗为 5 日时, 配了12704 对投资 组合, 有 3824 对投资组合 未通过 T 检 验, 但其中 1156 对投资组合的溢价率占优频率均小于 55% ,其 它 2668 对正 溢价率占优频率大于 55% 的投资组合, 其中 2506 对 平均溢价率低于 10% ,其 它 162 对平 均溢价率超过 10% 的投资 组合中,其贡献率均未 超过 5%,同 样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所有 投资 组 合参 与的 交 易所 公开 竞 价同 日反 向 交易 成交 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有1 次, 原因是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 未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8 页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5 年 1 季 度国内宏观经济继续下行, 政府通过释放存款准备金的政策来维持流动性, 同时 对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 , 稳经济的措施继续推行。 股票市场憧憬经济改革和转型能取得突破, 在宽松的流动性背景下,各主要指数大幅上涨,创出六年新高。 6 月 份监 管当 局 大力 清查 资 本市 场的 杠 杆资 金, 央 行再 次启 动 人民 币汇 率 改革 ,人 民币波动 幅度加大, 整体市场流动性趋紧, 加上整体一般的中期业绩,3 季度股 票市场大幅调整。4 季度 市 场在一系列稳定措施的背景下出现反弹,全年下来所有指数均取得上涨。 本 基 金基 于对 政 策、 经济 基 本面 和企 业 盈利 的判 断 ,结 合市 场 的估 值水 平 ,全 年大 部分时间 以低估值蓝筹股为核心配置,未能取得显著的超额收益。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净值增长率 18.68% , 波动率 2.07%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7.73% , 波动率 1.86%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望未来, 美国经济保持波动回升态势,2016 年美联储加息次数将对全球经济和资本流动产 生重要 影响 ;欧洲 经济 步履蹒 跚; 国内经 济在 供给侧 政策 的引导 下有 望缓慢 企稳 ,但人 民 币 汇 率 的波动和需求的疲弱仍将限制经济复苏的步伐。2016 年资 本市场将迎来一系列新的制度, 金融品 类的多样化需要研究和评估。 本基金 2016 年在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将采取相对均衡的配置策略, 积极寻找受益 于政策 放 松的 低估值 蓝筹 行业和 公司 ;本基 金将 继续在 医药 、环保 、TMT 和消 费四 大行业 中自下 而 上 寻 找业绩增速与估值相匹配的优质成长股投资。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文 《关于 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基金估值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 司 设立 的基 金 估值 委员 会 为公 司基 金 估值 决策 机 构, 负责 制 定公 司所 管 理基 金的 基本估值 政策; 对公 司旗下 基金 已采用 的估 值政策 、方 法、流 程的 执行情 况进 行审核 监督 ;对因 经 营 环 境 或市场 变化 等导 致 需调 整已实 施的 估值政 策、 方法和 流程 的,负 责审 查批准 基金 估值政 策 、 方 法 和流程 的变 更。估 值委 员会由 公司 分管估 值业 务的副 总经 理、督 察长 、投资 总监 、研究 总 监 、 风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8 页


险管理总监、运营总监及监察稽核总监组成。 公 司 基金 估值 委 员会 下设 基 金估 值工 作 小组 ,由 具 备丰 富专 业 知识 、两 年 以上 基金 行业相关 领域工作经历、 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 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 数量研 究员 、风险 管理 人员、 监察 稽核人 员及 基金运 营人 员组成 (具 体人员 由相 关部门 根 据 专 业 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进行指定) 。 估值工作小 组负责日常追踪可能对公 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证券 的发行 人、 所属行 业、 相关市 场等 产生影 响的 各类事 件, 发现估 值问 题;提 议基 金估值 调 整 的 相 关方案 并进 行校验 ;根 据需要 提出 估值政 策调 整的建 议以 及提议 和校 验不适 用于 现有的 估 值 政 策 的新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案,报基金估值委员会审议批准。


基 金 运营 部根 据 估值 委员 会 的决 定进 行 相关 具体 的 估值 调整 或 处理 ,并 负 责与 托管 行进行估 值结果 的核 对。涉 及模 型定价 的, 由估值 工作 小组向 基金 运营部 提供 模型定 价的 结果, 基 金 运 营 部业务人员复核后使用。 基 金 经理 作为 估 值工 作小 组 的成 员之 一 ,在 基金 估 值定 价过 程 中, 充分 表 达对 相关 问题及定 价方案 的意 见或建 议, 参与估 值方 案提议 的制 定,但 对估 值政策 和估 值方案 不具 备最终 表 决 权 。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公 司 与中 央国 债 登记 结算 有 限责 任公 司 签署 了《 中 债收 益率 曲 线和 中债 估 值最 终用 户服务协 议》 , 并依据 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 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和理财类基金) 。 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起, 公司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 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价格, 对公 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 换债券、 资产 支持证券和私 募债券除外) 进行估值。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本 基 金未 实施 利 润分 配, 符 合相 关法 律 法规 及本 基 金合 同中 关 于收 益分 配条款的 规定。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2015 年度 ,托 管 人在 建信 优 势动 力混 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LOF ) 的托 管过 程 中, 严格 遵 守了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 关法 律法规 、基 金合同 、托 管协议 ,尽 职尽责 地履 行了托 管 人 应 尽 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 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8 页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2015 年度 ,建 信 基金 管理 有 限责 任公 司 在建 信优 势 动力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LOF ) 投 资运 作、基 金资 产净值 的计 算、基 金份 额申购 赎回 价格的 计算 、基金 费用 开支等 问题 上,托 管 人 未 发 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2015 年度, 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建信优势动力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 计报告相关内 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了后附的建信优势动力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 下简称 “建信优势动力 混合基金(LO F) ”) 的财 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 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 第 21989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272,332.15 8,436,755.54 结算备付金


125,452,011.93 170,685,164.50 存出保证金


655,156.34 279,768.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1,233,646.41 1,276,447,836.79 其中:股票投资


481,233,646.41 1,276,447,836.7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8 页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3,354,732.39 - 应收利息


56,810.84 108,048.2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01.49 158,552.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55,025,591.55 1,456,116,125.20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817,049.76 12,656,262.94 应付管理人报酬


677,943.24 1,532,585.50 应付托管费


796,174.59 306,517.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281,577.17 2,912,421.3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36,461.98 1,050,930.85 负债合计


7,509,206.74 18,458,717.78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430,030,673.60 1,132,851,685.51 未分配利润


217,485,711.21 304,805,721.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7,516,384.81 1,437,657,407.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55,025,591.55 1,456,116,125.20 注: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506 元 , 基金份额 总额 430,030,673.6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8 页


2015 年12 月 31 日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80,676,970.38 472,969,583.08 1.利息收入


2,921,376.12 5,314,669.0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921,376.12 5,108,515.71 债券利息收入


- 206,153.3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619,921,497.54 208,072,218.5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11,544,016.09 175,686,963.0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87,056.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8,377,481.45 32,472,311.82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342,664,986.43 258,887,378.98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499,083.15 695,316.49 减: 二 、费用


23,013,672.04 29,537,009.91 1 .管理人报 酬


11,697,100.83 21,010,550.76 2 .托管费


2,339,420.26 4,202,110.14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8,486,024.62 3,833,110.84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491,126.33 491,238.17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257,663,298.34 443,432,573.1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257,663,298.34 443,432,573.17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8 页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132,851,685.51 304,805,721.91 1,437,657,407.42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257,663,298.34 257,663,298.3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702,821,011.91 -344,983,309.04 -1,047,804,320.95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63,658,975.69 24,667,330.30 88,326,305.99 2. 基金赎回 款 -766,479,987.60 -369,650,639.34 -1,136,130,626.94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430,030,673.60 217,485,711.21 647,516,384.81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189,889,488.43 -129,690,487.93 2,060,199,000.50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金净值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443,432,573.17 443,432,573.17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057,037,802.92 -8,936,363.33 -1,065,974,166.25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225,660,628.80 -4,783,620.34 220,877,008.46 2. 基金赎回 款 -1,282,698,431.72 -4,152,742.99 -1,286,851,174.71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132,851,685.51 304,805,721.91 1,437,657,407.4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8 页


______ 孙志 晨______














______ 丁颖______














____ 宋亚辉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建 信 优势 动力 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LOF)( 原名 为建 信 优势 动力 股 票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LOF)) 是 根据原 建信 优势动 力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以下 简称 “ 建信 优势动 力基 金 ”)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 大 会 2013 年 1 月28 日决议通 过的 《关于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 并 经 中 国证 券监 督 管理 委员 会( 以下 简称 “ 中国 证监 会 ”) 证监许 可[2013]204 号《 关于核 准 建信 优 势动力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有关 转换 基金运 作方 式决议 的批 复》核 准 , 由 原 建信优势动力基金转型而来。 原建信优势动力基金为契约型 封闭式基金,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 简称 “深交所”) 交易上 市, 存续期限 为5 年期, 至2013 年3 月18 日止。 根据 深交所深证上[2013]82 号《终止上市通知书》 , 原建信优势动力基金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终止上市权利登记,于 2013 年 3 月18 日终 止上市。 自 2013 年3 月19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起 , 原建信优势动力基金转型为上市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更名为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 下简称 “本基金”) , 原 《建 信 优势 动力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失效 , 《建 信优势 动力 股票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LOF) 基金 合同》 于 同 一日生 效 。 本基金 为契 约型开 放式 ,存续 期限 不定, 本基 金的基 金管 理人为 建 信 基 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优势动力基金于基金合同失效前经审计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4,336,702,117.48 元 , 已于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 并 于 2013 年3 月 19 日完成 了变更登记 。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3]106 号文审核 同意, 本基 金 2,348,989,482.00 份基 金份额于 2013 年 4 月 3 日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 托 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 2014 年 中国证监会令第 104 号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建信 优势动力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于 2015 年 8 月 8 日公告后更名为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 同》的 有关 规定, 本基 金的投 资范 围为具 有良 好流动 性的 金融工 具, 包括国 内依 法发行 上 市 的 股 票( 包含中小 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银行存款、 权证、 资产 支持证 券及 中 国证 监 会 批准的 允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金 融工 具。本 基金 的股票 投 资 占 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60%-95% ,权证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 3%,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8 页


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本基金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为 75%×沪深 300 指数 收 益率 +25% ×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 年3 月25 日 批准报出。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 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建信优 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基 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 列示的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 要 会 计 政策 和 会 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分 类 (1) 金融资产 的分类 金 融 资产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资产 、应收款 项、可 供出 售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资 。金 融资产 的分 类取决 于本 基金对 金融 资产的 持 有 意 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 基 金目 前以 交 易目 的持 有 的股 票投 资 和债 券投 资 分类 为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入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公 允价 值变动 计入 损益的 金融 资产在 资产 负债表 中 以 交 易 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 基 金持 有的 其 他金 融资 产 分类 为应 收 款项 ,包 括 银行 存款 和 其他 各类 应 收款 项等 。应收款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8 页


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的分类 金 融 负债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负债 及其他金 融负债 。本 基金目 前暂 无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负 债 。 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初 始 确 认 、后 续 计 量 和终 止 确 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取得 时发生 的相 关交易 费用 计入当 期 损 益 ; 对于支 付的 价款中 包含 的债券 起息 日或上 次除 息日至 购买 日止的 利息 ,单独 确认 为应收 项 目 。 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 于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 入当 期 损益 的金 融 资产 ,按 照 公允 价值 进 行后 续计 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 融 资产 满足 下 列条 件之 一 的, 予以 终 止确 认:(1) 收取该 金 融资 产现 金 流量 的合 同 权利终 止;(2) 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 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 融资 产已转 移, 虽然本 基金 既没有 转移 也没有 保留 金融资 产所 有权上 几乎所 有 的 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 金 融负 债的 现 时义 务全 部 或部 分已 经 解除 时, 终 止确 认该 金 融负 债或 义 务已 解除 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估 值 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 但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环 境未 发生重 大变 化且证 券发 行机构 未发 生影响 证券 价格的 重大 事件的 , 按 最 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 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 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 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 证具 有可靠 性的 估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估值 技术 包括参 考熟 悉情况 并自 愿交易 的各 方最近 进 行 的 市 场交易 中使 用的价 格、 参照实 质上 相同的 其他 金融工 具的 当前公 允价 值、现 金流 量折现 法 和 期 权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8 页


定价模 型等 。采用 估值 技术时 ,尽 可能最 大程 度使用 市场 参数, 减少 使用与 本基 金特定 相 关 的 参 数。 7.4.4.6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抵 销 本 基 金持 有的 资 产和 承担 的 负债 基本 为 金融 资产 和 金融 负债 。 当本 基金 1) 具有抵 销 已确认 金 额的 法定权 利且 该种法 定权 利现在 是可 执行的 ; 且 2) 交 易双 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 时,金 融 资 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 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对 外 发行 基金 份 额所 募集 的 总金 额在 扣 除损 益平 准 金分 摊部 分 后的 余额 。由于申 购和赎 回引 起的实 收基 金变动 分别 于基金 申购 确认日 及基 金赎回 确认 日认列 。上 述申购 和 赎 回 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 平准 金包 括 已实 现平 准 金和 未实 现 平准 金。 已 实现 平准 金 指在 申购 或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 赎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累 计未 分配的 已实 现损益 占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的 金额 。未实 现 平 准 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基 金份 额时, 申购 或赎回 款项 中包含 的按 累计未 实现 损益占 基金 净值 比 例 计 算 的 金额。 损益 平准金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认 日认 列,并 于期 末全额 转入 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股 票 投资 在持 有 期间 应取 得 的现 金股 利 扣除 由上 市 公司 代扣 代 缴的 个人 所 得税 后的 净额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债券 投资 在持有 期间 应取得 的按 票面利 率或 者发行 价计 算的利 息扣 除在适 用 情 况 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资 产 在持 有期 间 的公 允价 值 变动 确认 为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于处 置时 ,其处 置价 格与初 始确 认金额 之间 的差额 确认 为投资 收益 , 其中 包 括 从 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 收 款项 在持 有 期间 确认 的 利息 收入 按 实际 利率 法 计算 ,实 际 利率 法与 直 线法 差异 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 用 的 确 认和 计 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 他 金融 负债 在 持有 期间 确 认的 利息 支 出按 实际 利 率法 计算 , 实际 利率 法 与直 线法 差异较小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8 页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 金 的 收 益分 配 政 策 每 一 基金 份额 享 有同 等分 配 权。 本基 金 收益 以现 金 形式 分配 , 其中 场外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可选 择现金 红利 或将现 金红 利按分 红除 权日的 基金 份额净 值自 动转为 基金 份 额进 行再 投资, 场 内 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只能选 择现 金分红 。若 期末未 分配 利润中 的未 实现部 分为 正数, 包括 基金经 营 活 动 产 生的未 实现 损益以 及基 金份额 交易 产生的 未实 现平准 金等 ,则期 末可 供分配 利润 的金额 为 期 末 未 分配利 润中 的已实 现部 分;若 期末 未分配 利润 的未实 现部 分为负 数, 则期末 可供 分配利 润 的 金 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 基 金以 内部 组 织结 构、 管 理要 求、 内 部报 告制 度 为依 据确 定 经营 分部 , 以经 营分 部为基础 确 定报 告分部 并披 露分部 信息 。经营 分部 是 指本 基金 内同时 满足 下列条 件的 组成部分:(1) 该组 成 部分 能够在 日常 活动中 产生 收入、 发生 费用;(2)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能 够定期 评价该 组 成 部 分的经营成果, 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 经营成 果和 现金流 量等 有关会 计信 息。如 果两 个或多 个经 营分部 具有 相似的 经济 特征, 并 且 满 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 他 重 要 的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根 据 本基 金的 估 值原 则和 中 国证 监会 允 许的 基金 行 业估 值实 务 操作 ,本 基 金确 定以 下类 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 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 步规 范证 券 投资 基金 估 值业 务的 指 导意 见 》 , 根 据具 体情 况采用《关 于 发 布中 基协(AMAC) 基金 行 业股 票估 值 指数 的通 知 》提 供的 指 数收 益法 、 市盈 率法 、 现金流量折 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在银 行间同 业 市场 交易 的 债券 品种 , 根据 中国 证 监会 证监 会 计字[2007]21 号 《关 于 证 券 投资基 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 值业 务及份 额净 值计价 有关 事项的 通知 》采用 估值 技术确 定 公 允 价值。 本基 金持有 的银 行间同 业市 场债券 按现 金流量 折现 法估值 ,具 体估值 模型 、参数 及 结 果 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3) 对于 在证券 交 易所 上市 或 挂牌 转让 的 固定 收益 品 种( 可 转换 债 券、 资产 支 持证 券和 私募债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8 页


券除外) ,按 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 债券、 资产支 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 外) , 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根据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 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 的 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 证券市场中取得的 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 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应由 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于2015 年9 月8 日前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自 2015 年9 月 8 日起, 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 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 红利收 入, 按照上 述规 定计算 纳税 ,持股 时间 自解禁 日起 计算; 解禁 前取得 的股 息、红 利 收 入 继 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 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8 页


(4) 基金卖出 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建信基 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建 设 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11,697,100.83 21,010,550.76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627,675.60 1,082,719.04 注:1 、 支付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25% 的年费 率计提, 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1.25%/ 当 年天数。 2 、 客户维护 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 动中产 生的 相关费 用, 该费用 从基 金管理 人收 取的基 金管 理费中 列支 ,不属 于从 基金资 产 中 列 支 的费用项目。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8 页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2,339,420.26 4,202,110.14 注 : 支付 基金 托 管人 交通 银 行的 托管 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 产净 值 0.25% 的 年 费率 计提 ,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25%/ 当年天 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销售服务费。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本 基 金本 报 告期 及上 年 度可 比期 间 未发 生与 关 联方 进行 银 行间 同业 市 场的 债券 ( 含回购)交 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3 月19 日 ) 持有的基金份 额 10,003,950.00 10,003,950.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5,018,905.13 10,003,950.00 期间申购/ 买 入总份额 3,591,235.63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 额 5,018,905.13 4,985,044.87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591,235.63 5,018,905.13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84% 0.44% 注 : 基 金 管 理 人 建 信 基 金 在 本 年 度 申 购 本 基 金 的 交 易 委 托 建 信 基 金 直 销 中 心 办 理 , 申 购 费 用 为 1,000.00 元 ;赎回本基金的交易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无赎回费。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本基金本 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8 页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4,272,332.15 26,067.07 8,436,755.54 419,715.72 注:1 、本基 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2 、 本基金用 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 “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转存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按银行同业利 率计息。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 表中的 “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 。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本报告 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发生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发生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报告期 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600749 西藏 旅游 2015 年11 月30 日 重大资 产重组 25.15 - - 662,769 12,010,471.98 16,668,640.35 - 000829 天音 控股 2015 年11 月9 日 重大资 产重组 12.22 - - 267,700 3,020,425.00 3,271,294.00 - 注: 本基金截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止 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 的 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至本报 告期末,本基金银行间市场无债券正回购交易余额,故未存在作为抵押的债券。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8 页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余额,故未存在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值 计量 结 果所 属的 层 次, 由对 公 允价 值计 量 整体 而言 具 有重 要意 义 的输 入值 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5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461,293,712.06 元,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9,939,934.35 元, 无 属于第三 层次的余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第 一层次 1,276,447,836.79 元,无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 (ii)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 等情 况, 本基金不 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 的公允 价值 列入第 一层 次;并 根据 估值调 整中 采用的 不可 观察输 入值 对于公 允价 值的影 响 程 度 , 确定相 关股 票和债 券公 允价值 应属 第二层 次还 是第三 层 次 。对于 在证 券交易 所上 市或挂 牌 转 让 的 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 外) ,本基金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起改为 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 定 收 益 品种 的估 值 处理 标准 》 所独 立提 供 的估 值结 果 确定 公允 价 值( 附注 7.4.5.2) , 并 将相关债券 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 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8 页


不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 金融 资 产和 负债 主 要包 括应 收 款项 和其 他 金融 负债 , 其账 面价 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 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481,233,646.41 73.47 其中:股票 481,233,646.41 73.4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9,724,344.08 19.80 7 其他各项资产 44,067,601.06 6.73 8 合计 655,025,591.55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50,340,843.42 7.77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61,008,034.43 40.3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15,927,693.00 2.46 E 建筑业 26,993,467.20 4.17 F 批发和零售业 30,750,942.00 4.75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8 页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360,547.97 2.8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6,453,395.00 2.54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18,794,769.00 2.9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935,314.04 4.01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6,668,640.35 2.57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81,233,646.41 74.32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 2015 年12 月 31 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8.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8.3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920 南方汇通 1,324,189 31,820,261.67 4.91 2 600351 亚宝药业 1,892,680 29,563,661.60 4.57 3 002308 威创股份 1,134,800 27,972,820.00 4.32 4 000705 浙江震元 1,464,800 27,479,648.00 4.24 5 002234 民和股份 1,526,469 27,445,912.62 4.24 6 601888 中国国旅 437,284 25,935,314.04 4.01 7 002630 华西能源 1,660,020 24,518,495.40 3.79 8 002236 大华股份 623,519 23,007,851.10 3.55 9 002458 益生股份 605,686 22,894,930.80 3.54 10 603001 奥康国际 668,352 22,469,994.24 3.47 注 :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的年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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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3.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行 84,135,004.78 5.85 2 000998 隆平高科 66,032,378.83 4.59 3 002236 大华股份 52,760,505.21 3.67 4 600651 飞乐音响 52,359,074.80 3.64 5 600837 海通证券 49,376,396.00 3.43 6 000488 晨鸣纸业 47,086,595.68 3.28 7 000961 中南建设 39,786,385.46 2.77 8 000915 山大华特 38,831,842.95 2.70 9 600594 益佰制药 36,167,916.92 2.52 10 601600 中国铝业 30,679,365.66 2.13 11 600999 招商证券 29,633,128.00 2.06 12 601377 兴业证券 29,600,385.44 2.06 13 000712 锦龙股份 29,179,413.22 2.03 14 600028 中国石化 28,914,950.00 2.01 15 600585 海螺水泥 28,811,015.63 2.00 16 002597 金禾实业 28,230,188.47 1.96 17 600280 中央商场 27,910,329.24 1.94 18 600310 桂东电力 27,908,841.00 1.94 19 002196 方正电机 27,813,406.98 1.93 20 600079 人福医药 27,048,189.55 1.88 注:上述买入金额为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3.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107,707,740.41 7.49 2 601318 中国平安 95,591,262.98 6.65 3 300070 碧水源 91,341,602.66 6.35 4 000024 招商地产 91,132,470.85 6.34 5 600048 保利地产 90,043,767.78 6.26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8 页


6 000550 江铃汽车 82,035,669.31 5.71 7 601398 工商银行 78,529,798.36 5.46 8 000998 隆平高科 72,373,068.16 5.03 9 000625 长安汽车 71,882,039.70 5.00 10 002344 海宁皮城 69,978,706.16 4.87 11 601668 中国建筑 66,395,556.71 4.62 12 300017 网宿科技 65,261,045.91 4.54 13 000651 格力电器 59,337,855.84 4.13 14 600519 贵州茅台 59,077,920.40 4.11 15 000423 东阿阿胶 56,889,321.49 3.96 16 600585 海螺水泥 56,420,066.50 3.92 17 600837 海通证券 55,949,277.32 3.89 18 600651 飞乐音响 52,303,498.50 3.64 19 000858 五 粮 液 47,424,024.00 3.30 20 600104 上汽集团 47,168,634.17 3.28 21 601600 中国铝业 44,530,312.61 3.10 22 000333 美的集团 44,046,472.27 3.06 23 600697 欧亚集团 42,036,147.74 2.92 24 300124 汇川技术 41,824,021.65 2.91 25 000488 晨鸣纸业 40,481,784.67 2.82 26 600594 益佰制药 36,278,677.45 2.52 27 000963 华东医药 35,405,329.81 2.46 28 000581 威孚高科 34,812,871.30 2.42 29 000712 锦龙股份 33,538,670.44 2.33 30 600323 瀚蓝环境 33,081,061.95 2.30 31 600999 招商证券 32,753,040.14 2.28 32 601377 兴业证券 31,373,808.84 2.18 33 000957 中通客车 30,285,192.19 2.11 34 000961 中南建设 29,636,869.73 2.06 35 600079 人福医药 28,975,587.70 2.02 注:上述卖出金额为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不包括 相关交易费用。 8.3.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097,752,444.3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161,845,664.38 注: 上述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为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 不 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8 页


8.4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5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排序的 前五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8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9.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9.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 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8.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8 页


8.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55,156.3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3,354,732.3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6,810.84 5 应收申购款 901.4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067,601.06


8.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9,773 21,748.38 43,899,813.68 10.21% 386,130,859.92 89.79%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8 页


比例 1 聊 城 恒 萃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000,000.00 2.38% 2 上 海 西 上 海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985,111.00 2.36% 3 汪力成 1,488,833.00 1.77% 4 张瑞平 1,380,772.00 1.64% 5 冯勇 1,001,020.00 1.19% 6 肖正巧 994,001.00 1.18% 7 淄 博 市 自 来 水 公 司 节 水 技 术 开发部 990,514.00 1.18% 8 邓福灵 948,000.00 1.13% 9 李雪梅 877,800.00 1.04% 10 李志军 692,361.00 0.82%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本期末 本公司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该只基金。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3 月19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4,642,655,005.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32,851,685.5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3,658,975.69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766,479,987.6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0,030,673.60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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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我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定选举许会斌、孙志 晨、 曹伟、张维义、 袁时奋、 殷红军、 李全、王建国、 伏军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杨文升、欧阳 伯权、 顾建国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同日, 我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选举许 会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杨文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已将 前述董事任免情况报告备案 至中国证监会和北京监管局。 公司目前现有 9 名董事, 其 中与控股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为 3 名, 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监 管 要求 。 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 副总经理王新艳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已批准其离职。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决定路彩营不再担任我公司督察长职务。 同日,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威威、 曲寅军、 吴曙明三人担任我公司高管, 张威威、 曲寅军的职 务为公司副总裁,吴曙明为督察长。2015 年 8 月 25 日, 公 司副总裁何斌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离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已批准其离职。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 向中国基 金业协会履行了 高管任免备案程序。 同时, 公司对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离任进行了离任审查并按规定 向监管机构报 备。基金管理人上述人员的重大变动已依法进行了披露。 本报告期内,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 刘树军 先生不再担任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 裁, 任命袁庆伟女士为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庆伟女 士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 基 金 报 告 年 度 应 支 付 给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的 报 酬 为 人 民 币 100,000.00 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公司和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 基金 业协会、 证券交易所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8 页


处罚或公开谴责,以及被财政、外汇和审计等部门施以重大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长江证券 2 866,460,775.10 16.47% 785,331.18 16.43% - 国金证券 1 818,582,752.64 15.56% 753,885.92 15.78% - 招商证券 1 797,584,672.10 15.16% 727,269.62 15.22% - 华泰证券 4 468,510,402.04 8.91% 422,090.93 8.83% - 齐鲁证券 3 391,546,306.55 7.44% 355,126.65 7.43% - 华创证券 1 366,887,620.87 6.98% 339,833.28 7.11% - 瑞银证券 1 321,784,041.36 6.12% 288,696.95 6.04% - 海通证券 1 278,548,326.93 5.30% 249,387.03 5.22% - 中信证券 2 246,674,433.73 4.69% 217,594.33 4.55% - 中投证券 3 224,461,080.33 4.27% 203,667.03 4.26% - 安信证券 2 213,920,196.44 4.07% 194,562.07 4.07% - 东方证券 1 205,092,817.45 3.90% 186,716.92 3.91% - 光大证券 1 59,544,683.18 1.13% 54,262.47 1.14% - 中银国际 1 - - - - - 高华证券 1 - - - - - 注:1 、 本基 金根据 中国 证监会 《关 于 完善 证券 投资基 金交 易席位 制度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 证 监 基 金字[2007]48 号 )的 规定 及 本基 金管 理 人的 《基 金 专用 交易 席 位租 用制 度 》 ,基 金管 理人制定了 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的选择标准,具体如下: (1 ) 财务状况良好、 经营管理规范、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风险管理严格, 能够满 足基金运作高 度 保密的要求,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2 )具备基 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备较 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够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行业、 个股 、个券 等进 行深入 、全 面的研 究, 能够积 极、 有效地 将研 究成果 及时 传递给 基 金 管 理 人。能够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进行专项研究服务。 (4 )佣金费 率合理。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LOF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38 页


2 、 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 基金管理人确定券商, 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协议, 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及通知基金托管人。 3 、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新增或剔除交易单元。 本基金与托管在同一托管行的公司其他基金共用交 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本报告 期内,本基金租用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未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