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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50(502020)

国金50:2015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国金上证50 指 数 分 级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28 日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 页 共 62 页


§1 重要提 示及目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中的财 务资料已 经 审计,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 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为 本基金出具了 无 保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 2015 年12 月31 日止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 页 共 62 页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 要提 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 5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 5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 6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 6 2.5 其 他相 关资 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 值表现 及利润分配情 况 ............................................................................... 7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 7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 7 3.3 其 他指 标 ...................................................................................................................................... 9 3.4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 利润 分配情 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况 ...................................................................................................... 9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运 作遵 规守 信情 况的 说明 ............................................................ 10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易 情况 的专 项说 明 ........................................................................ 11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投 资策 略和 业绩 表现 的说明 ........................................................ 12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 济、 证券市 场及 行业 走势 的简 要展望 ........................................................ 12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 本基 金的监 察稽 核工 作情 况 ........................................................................ 13 4.7 管理 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值 程序 等事 项的 说明 .................................................................... 13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润 分配 情况 的说 明 ........................................................................ 14 4.9 管 理人 对会 计师 事务 所出具 非标 准审 计报 告所 涉相关 事项 的说 明 .................................... 14 4.10 报告 期内 管理 人对 本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预 警情 形的 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规 守信 情况 声明 ............................................................................ 14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投 资运 作遵 规守 信、 净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 15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务 信息 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 表意 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 息 .................................................................................................................... 15 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 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 产负 债表 ................................................................................................................................ 16 7.2 利 润表 ........................................................................................................................................ 18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 19 7.4 报 表附 注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46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 46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 46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有 股票 投资 明细 ................................ 47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重 大变 动 ........................................................................................ 49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 52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 页 共 62 页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 52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 52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 52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 53 8.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股指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53 8.11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54 8.12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 5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5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及 持有 人结 构 ................................................................................ 55 9.2 期 末上 市基 金前 十名 持有人 .................................................................................................... 56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基 金的 情况 .................................................................... 56 9.4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开 放式 基金 份额总 量区 间的 情况 ................................ 57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7 §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8 11.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决议 ...................................................................................................... 58 11.2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 管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 58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58 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 58 11.5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的 会 计师事 务所 情况 .................................................................................. 58 11.6 管理 人、 托管 人及 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 58 11.7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 易单元 的有 关情 况 .............................................................................. 59 11.8 其他 重大 事件 .......................................................................................................................... 59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 61 §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1 13.1 备查 文件 目录 .......................................................................................................................... 61 13.2 存放 地点 .................................................................................................................................. 62 13.3 查阅 方式 .................................................................................................................................. 62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 页 共 62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国金上 证 50 场内简 称 国金上 证 50 基金主 代码 502020 前端交 易代 码 - 后端交 易代 码 -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9,606,008.6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上海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5 年 6 月 5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国金50A 国金50B 国金 50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场内 简称 国金50A 国金50B 国金 50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502021 502022 502020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份 额总额 2,124,829.00 份 2,124,829.00 份 25,356,350.63 份 注:无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采用 指数 化投 资策 略,紧 密跟 踪上 证 50 指 数,力 争获 取与 标的 指数 相 似的投 资收 益 , 并 将基 金 的净值 增长 率与 业绩 比较 基准之 间的 日均 跟踪 误差 偏 离度绝 对值 控制 在 0.35% 以内, 年跟 踪误 差控 制 在4%以内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采用 指数 完全 复制 方法 , 按 照标 的指 数成 份 股及权 重构 建基 金的 投资 组 合, 并根 据标 的指 数成 份 股及其 权重 的变 动进 行相 应的调 整 , 以 达到 跟踪 和 复 制指数 的目 的 , 力 争保 持 基金的 净值 增长 率与 业绩 比较基 准之 间的 日均 跟踪 误 差偏离 度绝 对值 不超 过 0.35% , 年跟 踪误 差不 超过4% 。 如 遇特 殊情 况 ( 如市 场 流动性 不足 、 个别 成份 股 被限制 投资 、 法律 法规 禁 止或限 制投 资等 ) 致使 基 金 无法购 得足 够数 量的 股票 时, 基金 管理 人将 对投 资 组合管 理进 行适 当变 通和 调 整,并 运用 股指 期货 等金 融衍生 工具 ,以 实现 对跟 踪误差 的有 效控 制。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95% ×上证 50 指数 收益 率 +5% × 同 期银 行活 期存 款 利率( 税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股 票型 基金 , 属 于较高 预期 风险 、 较高 预 期收益 的基 金品 种 , 其 预 期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高于 混合 型基金 、 债券 型基 金和 货 币市场 基金 。 从本 基金 三 类 基金份 额来 看, 国金 上 证 50 份 额具 有与 标的 指数 及 标的指 数所 代表 的股 票市 场相似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具 有低 预期风 险 、 预 期收 益相 对 稳 定的特 征; 国金 上 证 50B 份额具 有高 预期 风险 、高 预期收 益的 特征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 页 共 62 页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股 票型 基金 ,属于 较 高预 期 风险 、较 高预期 收 益 的基 金 品种 ,其 预期风 险 和预 期 收益 高于 混合型 基 金 、债 券 型基 金和 货币市 场 基金 。 从本 基金 三类基 金份额 来看 , 国 金上 证 50 份额具 有与 标的 指数 及标 的 指 数 所代 表 的股 票市 场相似 的 风险 收 益特 征,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具 有低 预期 风 险、预 期收 益相 对稳 定的 特 征;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具 有高预 期风 险、 高预 期收 益 的特征 。 国 金 上 证 50A 份额 具 有 低 预 期 风 险 、 预 期 收 益 相 对 稳 定 的特征 国 金 上 证 50B 份额 具 有 高 预 期 风 险 、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 征。 注:无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徐炜瑜 赵天杰 联系电 话 010-88005601 010-58560666 电子邮 箱 xuweiyu@gfund.com zhaotianjie@cm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2000-18 95568 传真 010-88005666 010-58560798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怀柔 区府 前街 三号 楼 3-6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海淀 区西 三环 北 路87 号 国际 财经中 心D 座 14 层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2 号 邮政编 码 100089 100031 法定代 表人 尹庆军 洪崎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 证券 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 券时 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g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2.5 其 他相 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 址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伙)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 场安永 大 楼16 层 注册登 记机 构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北京市 西城 区太 平桥 大 街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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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2015 年12 月 31 日 2014 年 2013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37,543,283.84 - - 本期利 润 -44,686,639.28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5972 - -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64.54%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8.79%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26,787,559.87 -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9048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6,326,264.78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227 - -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28.79% - - 注:1. 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的 计 算方法:如果 期末未分 配 利润的未实现 部分为正 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为期 末未分配 利 润的已实现部 分;如果 期 末未分配利润 的未实现 部 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 利 润 的金 额为 期末 未分配 利润 (已 实现 部分 相抵未 实现 部分 ) 。 3.所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 括持有人认购 或交易基 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 后 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 所列数 字。 4.本基 金合 同 自2015 年5 月 27 日起 生效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未 满一 年。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1.65% 1.63% 12.17% 1.53% -0.52% 0.10% 过 去六 个月 -15.23% 2.54% -14.74% 2.50% -0.49% 0.04% 自基金 合同 -28.79% 2.58% -26.23% 2.64% -2.56% -0.06%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8 页 共 62 页


生效起 至今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上 证50 指数 收益 率 ×95%+ 同期 银行 活期 存款 收益率(税后 )× 5%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图 示日 期为2015 年 5 月27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5 月27 日 ,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至 报告 期期 末, 本基 金运 作时 间 未满一 年。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9 页 共 62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 ,合 同 生效当 年期 间的 相关 数据 和指标 按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3.3 其 他指 标


注:无 3.4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注: 根据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约定, 在 存续 期内, 本基 金 (包括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 国金上 证50B 份 额) 不进 行收益 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原名称 为 “国 金通 用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经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0 页 共 62 页


会 (证 监许 可[2011]1661 号) 批 准, 于2011 年 11 月 2 日 成立 , 总 部设 在北 京。2012 年9 月, 公 司的注 册资 本 由1.6 亿元 人民币 增加 至 2.8 亿 元人 民币。2015 年7 月, 公司 名称由 “ 国 金通 用 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 ”变更 为 “ 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公司股东 为国金证 券 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 工业园 区兆 润投 资控 股集 团有限 公司 、 广 东宝 丽华 新能源 股份 有限 公司 、 涌 金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 股权比 例分 别 为49% 、19.5% 、19.5% 和12% 。 截 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 国金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共 管理 9 只开 放式 基金 —— 国金国 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金沪深 300 指数 分 级 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鑫 盈 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 国金金腾通货 币市场证 券 投资基金、 国金鑫安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金 上证50 指数 分级 证 券投资 基金 、 国 金鑫 运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国 金众 赢货 币市 场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金鑫 新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宫雪 基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 27 日 - 7 宫雪女 士, 中国 科学 院博 士。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在 博时 基金管 理有限 公 司 股 票投 资 部, 任产 业分 析 师 ;2012 年 2 月至今 在国 金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历 任 产品 经理 、 行业 分析师 、 产品 与金 融 工 程部 副总 经 理、 指数投 资 部副 总经 理,自 2014 年 11 月 起任 指数投 资事 业 部总经 理。 2013 年7 月起 任 国金沪 深300 指 数 分 级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 ;2014 年 8 月起任 国金 鑫安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5 月起 任国 金 上证 50 指 数分 级 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金 经 理;2015 年6 月 起任 国金 鑫运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2015 年 7 月 起任 国金 鑫 新灵 活配置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基 金经 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 《 国 金上 证5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 规 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 勉 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 基 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 风险的 基础 上 , 为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谋 求利 益 , 无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本 基金 无违 法、 违规行 为。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符合 有关 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1 页 共 62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 券 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 及 其他相 关法 律法 规 , 制 定 了 《 国金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公平 交易 管理 办法 》 , 在 投资管 理活 动中 公平 对待不同投资 组合,严 禁 直接或者通过 与第三方 的 交易安排在不 同投资组 合 之间进行利 益输送。 该公平交易管 理方法规 范 的范围包括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一级 市场申购 、 二级市场交 易等投资 管理活 动, 同时 包括 授权 、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策、 交易执 行 ( 集中 竞价 及非 集中竞 价交 易) 、 业绩 评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相关 的各个 环节 。 第一,明确公 平交易的 原 则: (1)信息获 取公平原 则,不 同投资 组合经理 可 公平获得研究 成 果; (2 )交 易机 会公 平原 则,不 同投 资组 合经 理可 获得公 平交 易执 行的 机会 。 第二,对开放 式基金和 特 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等 不 同类型业务, 公司分别 设 立独立的投资 部 门; 研究 团队 对所 有的 投 资业务 同时 提供 研究 支持 ; 设 立独 立的 基金 交易 部 , 实 行集 中交 易制 度, 将投资管理职 能和交易 执 行职能相隔离 ;设立独 立 的合规风控部 ,对研究 、 投资、交易 业务的公 平交易 进行 监控 、分 析、 预警、 报告 等。 第三, 通过 岗位 设置、 制 度约束 、 流 程规 范、 技 术 手段相 结合 的方 式, 实现 公平交 易的 控制 , 具体如下: (1 )总经理 、 督察长、风 险控 制委 员会 负责指导建 立公平交 易制 度,并对公 平交易 的 执行情况进 行审核。 (2 ) 产品开发: 风险分析 师根 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 司规 章制度以及 产品合 同 的风险控制 指标,在 投资 交易系统中 完成风控 参数 设置,确保 做好公平 交易 的事前控制。 (3)研 究与投资:投 资人员负 责 在各自的职责 及权限范 围 内从事相应的 投资决策 行 为,其中, 投资组合 经理需对有可 能涉及非 公 平交易的行为 作出合理 解 释。研究人员 负责以客 观 的研究方法 开展研究 工作,并根据 研究结果 建 立及维护全公 司适用的 投 资对象备选库 和交易对 手 备选库。研 究结果通 过策略 会 、 行 业及 个股 报 告会 、 投 研平 台、 邮件 系 统等共 享机 制统 一开 放给 所有的 投资 组合 经理 , 以确保各投 资组合享 有公 平的信息获 取机会。 (4 ) 交易执行: 交易人员 负责 建立并执行 公平的 集 中交易制度和 交易分配 制 度,合规风控 部利用投 资 交易系统等对 交易执行 进 行实时监控 ,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 有公平的 交易 执行机会。 (5 )事后分 析 :合规风控 部利用公 平交 易系统对不 同投资 组 合之间的同 向、反向 交易 及交易时机 和价差进 行事 后分析。 (6) 报告备案 : 合规风控部 根据实 时 监控及事后分 析的结果 撰 写定期报告, 并由投资 组 合经理、督察 长、总经 理 签署后,妥 善保存分 析报告备查。 (7)信息 披 露环节:信 息 披露部 门 在 各投资组合 的定期报 告中 ,至少披露 公司整 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 况、 公平交易执 行情况及 异常 交易行为专 项说明等 事项。 (8)反馈完 善:根 据事后分析报 告及信息 披 露结果,公平 交易各相 关 部门对相关环 节予以不 断 完善,以确 保公平交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2 页 共 62 页


易的执行日 臻完善。 (9 ) 监督检查: 合规风控 部监 察稽核人员 根据法规 规定 及公司公平 交易制 度 规定,监督、 检查、评 价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执行 情 况,并提出改 进建议。 会 计师事务所 在公司年 度内部 控制 评价 报告 中对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的 执行 情况做 出专 项评 价。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 行了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和 《 国 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 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 , 通过制度、流 程和系统 等 方式在各业 务环节严 格控制 交易 公平 执行 。 在投资决策内 部控制方 面 ,本基金管理 人建立了 统 一的投资研究 管理平台 和 全公司适用的 投 资对象备选库 和交易对 象 备选库,确保 各投资组 合 在获取研究信 息、投资 建 议及实施投 资决策方 面享有平等的 机会。健 全 投资授权制度 ,明确各 投 资决策主体的 职责和权 限 划分,投资 组合经理 在授权范围内 自主决策 。 建立投资组合 投资信息 的 管理及保密制 度,通过 岗 位设置、制 度约束、 技术手 段相 结合 的方 式, 对持仓 和交 易 等 重大 非公 开投资 信息 采取 保密 措施 。 在交易执行控 制方面, 本 基金管理人实 行集中交 易 制度,基金交 易部运用 交 易系统中设置 的 公平交易功能 并按照时 间 优先、价格优 先的原则 严 格执行所有指 令。对于 一 级市场申购 等场外交 易,按照公平 交易原则 建 立和完善了相 关分配机 制 。在本报告期 ,本基金 管 理人管理有 九只基金 产品, 其中 四只 混合 型基 金、两 只指 数基 金、 三只 货币基 金, 不存 在非 公平 交易情 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建 立了 对异 常交易 的控 制制 度, 报告 期内未 发现 本基 金存 在异 常交易 行为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报告期 , 本基 金严 格遵 守 基金合 同 , 采 取完 全复 制 标的指 数上 证 50 的 投资 策 略, 同时 为控 制 大额申 购对 跟踪 误差 的影 响, 本基 金适 当投 资股 指 期货 。 基 金持 仓包 括上 证 50 指数 成份 股 、 股 指 期货及 现金 等, 其中 股票 持仓不 低 于 90% , 股指 期 货市值 不高 于 10% ,现 金 类资产 不低 于 5%,以 日均跟 踪偏 离度 最小 (绝 对值不 超 过0.35% ) 、年 化 跟踪误 差尽 量小 (不 超 过4%)为 管理 目标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为-28.79% ,同 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26.23%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 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5 年经 济形 势总 体下 行 , 下半 年 “ 稳增 长 ” 政策 加 码, 但 受汇 率以 及全 球经 济 疲弱的 影响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3 页 共 62 页


经济整 体仍 处于 下滑 中, 在 4 季 度略 有趋 稳迹 象。 但由于 外需 持续 疲软 以及 政策刺 激效 应的 弱化 , 经济趋稳的基 础并不扎 实 ,宏观经济总 体状况依 然 疲软。经济主 要指标仍 旧 未见明显好 转,投资 增速仍然趋缓 ,消费增 速 亦不见明显增 长,出口 仍 旧困难。随着 未来去产 能 、去杠杆、 去库存的 逐步落实,宏 观经济整 体 很难有明显回 升。微观 层 面,资金面持 续宽松的 预 期没有变化 ,人民币 持续贬 值的 基础 不存 在, 市场在 经历 了大 跌后 投资 者情绪 也在 逐步 回升 , 虽 然全市 场很 难出 现较 大趋势 性机 会, 但个 别行 业仍存 结构 性机 会。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从合法、合 规、保障 基 金持有人利益 出发,由 督 察长领导独立 于 各业务部门的 合规风控 部 对基金投资运 作、公司 经 营管理及员工 行为的合 法 、合规性等 进行了监 察稽核,通过 实时监控 、 定期检查、专 项稽核、 日 常不定期抽查 等方式, 及 时发现情况 、提出整 改意见、督促 有关业务 部 门整改并跟踪 改进落实 情 况,并按照相 关要求定 期 制作监察稽 核报告报 公司管 理层 、董 事会 以及 监管部 门。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内部监 察稽 核的 重点 包括 : (1) 进一 步完 善制 度建 设 。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公 司 实际业 务情 况不 断细 化制 度流程 , 及时 拟 定了相关管理 制 度,并 对 原有制度体系 进行了持 续 的更新和完善 ,截至报 告 出具日,本 基金管理 人共制 订规 章制 度109 项 ,涵盖 公司 主要 业务 范围 。 (2) 强化 合规 教育 和培 训 。 本 基金 管理 人及 时传 达 与基金 相关 的法 律法 规 , 将相关 规定 不断 贯彻到相关制 度及具体 执 行过程中,同 时以组织 公 司内部培训、 聘请外部 律 师提供法律 专业培训 等多种 形式 ,提 高全 体员 工的合 规守 法意 识。 (3) 有计 划地 开展 监察 稽 核工作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年度 监察 稽核 工 作计 划、 通过日常监察 与专项稽 核 相结合的方式 ,开展各 项 监察稽核工作 ,包括对 基 金销售、宣 传材料、 合同、反洗钱 工作 、基 金 投资运作、交 易(包括 公 平交易)等方 面进行检 查 ,对于检查 中发现的 问题会通过监 察稽核报 告 的形式,及时 将潜在风 险 通报部门负责 人、督察 长 及公司总经 理,督促 改进并 跟踪 改进 效果 。 通 过日常 监察 与专 项稽 核的 方式 , 保 证了 内部 监察 稽 核的全 面性 、 实时 性, 强化内 部控 制流 程, 提高 了业务 部门 及人 员的 风险 意识水 平, 从而 较好 地预 防风险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按照 《企 业会 计准 则》 、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中 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及基金合 同 关于估值的约 定,严格 执 行内部估值控 制程序, 对 基金所持有 的投资品 种进行 估值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4 页 共 62 页


公司设立的基 金估值委 员 会为公司基金 估值决策 机 构,由具备丰 富专业知 识 、两年以上基 金 行业相关领域 工作经历 、 熟悉基金投资 品种定价 及 基金估值法律 法规、具 备 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 基金经理、数 量研究员 、 风险管理人员 、监察稽 核 人员及基金清 算人员组 成 。运营支持 部根据估 值委员会的估 值意见进 行 相关具体的估 值调整或 处 理,并负责与 托管行进 行 估值结果的 核对。涉 及模型定价的 ,由数量 研 究员或风险控 制人员向 运 营支持部提供 模型定价 的 结果,运营 支持部业 务人员复核后 使用。基 金 经理作为估值 委员会的 成 员之一,在基 金估值定 价 过程中,充 分表达对 相关问题及定 价方案的 意 见或建议,参 与估值方 案 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 政 策和估值方 案不具备 最终表 决权 。本 基金 管理 人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 间不存 在任 何的 重大 利益 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 中 债收益率曲线 和中债估 值 最终用户服务 协 议》 , 并 依据 其提 供的 中债 收益率 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旗 下基 金持 有的 银行 间固定 收益 品种 进 行 估值。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基金相关 法律 法规 和 基金合同,结 合本基金 实 际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未进 行 利润分 配, 不存 在应 分配 而未分 配的 情况 。 4.9 管 理人 对会计 师事 务所出 具非 标准审 计报 告所涉 相关 事项的 说明 无 4.10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 自 2015 年 8 月 31 日 起至2015 年9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已 连续 二 十一个 工作 日 出现基 金资 产净 值低 于五 千万元 的情 形, 基金 管理 人 在本基 金 的 2015 年第 3 季 度报告 中予 以了 披 露; 自2015 年 12 月2 日 起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 本基 金已 连续 二十 二个 工作日 出现 基金 资产 净值低 于五 千万 元 的 情形 ,基金 管理 人在 本基 金 的2015 年第4 季 度报 告中 予 以了披 露。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中国民 生银 行根 据《 国金 上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和《 国金 上证 50 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协议 》 , 托管 国金 上 证50 指数 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国 金上 证 50")。 本报告 期, 中国 民生 银行 在国金 上 证 50 的托 管过 程 中,严 格遵 守了 《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基 金合同、托管 协议和其 他 有关规定,依 法安全保 管 了基金财产, 按规定如 实 、独立地向 中国证监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5 页 共 62 页


会提交了本基 金运作情 况 报告,不存在 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 益 的行为, 完 全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 基金托 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按 照国家相 关 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 托 管协议和其他 有关规定 , 本托管人对基 金 管理人--国 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在国 金上 证 50 指 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投 资运 作方面 进行 了监 督, 对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 基 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 计 算、基金费用 开支等方 面 进行了认真 复核,未 发现基金管理 人有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 为 。本报告期, 基金管理 人-- 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严格遵守 《证券投 资 基金法》等有 关法律法 规 ,在 各重要方 面的运作 严 格按照基金 合同的规 定进行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由国金 上 证50 指数 分级 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 人-- 国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编 制, 并 经本托 管人 复 核审查的本年 度报告中 的 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真 实、准确 和完整 。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6 )审 字 第61004823_A04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财务报 表, 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 和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的 利润表 和所 有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变 动表以 及财 务报 表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 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 (2 ) 设计 、 执 行 和维 护 必 要 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 弊 或 错 误 而导 致 的 重 大 错报。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6 页 共 62 页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 , 以 设 计 恰当 的 审 计 程 序 , 但 目 的 并非 对 内 部 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 制, 公允 反映 了国 金 上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 基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 况 以及 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止期 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净 值变动 情况 。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汤骏


王珊珊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6 年3 月25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上 证5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976,786.23 - 结算备 付金


1,406,131.21 - 存出保 证金


582,663.40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23,947,815.96 - 其中: 股票 投资


23,947,815.96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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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7.4.7.5 373.33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0,111,982.54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 计


37,025,752.6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198,352.16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3,514.78 - 应付托 管费


2,351.48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277,021.92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198,247.55 - 负债合 计


699,487.89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51,015,112.22 - 未分配 利润 7.4.7.10 -14,688,847.44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6,326,264.78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7,025,752.67 - 注:1. 报告 截止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净 值为 人民 币 1.227 元, 国金 上 证 50A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02 元 , 国 金 上 证 50B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452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29,606,008.63 份, 其中 国 金上 证50 份 额为25,356,350.63 份, 国金 上 证50A 份 额为2,124,829.00 份,国 金上 证50B 份额为2,124,829.00 份。 2.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系 2015 年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止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8 页 共 62 页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上 证5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5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5 月27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3,450,054.66 - 1.利息 收入


139,363.56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118,945.32 - 债券利 息收 入


-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0,418.24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36,812,306.89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37,403,787.44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3.5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7.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5 -971,340.00 - 股利收 益 7.4.7.16 1,562,820.55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7.4.7.17 -7,143,355.44 - 4. 汇 兑收 益( 损失 以"-"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7.4.7.18 366,244.11 - 减: 二、费用


1,236,584.62 - 1.管 理人 报酬 7.4.10.2.1 398,713.76 - 2.托 管费 7.4.10.2.2 39,871.42 - 3.销 售服 务费 7.4.10.2.3 - - 4.交 易费 用 7.4.7.19 480,039.82 -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7.4.7.20 317,959.62 -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44,686,639.28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44,686,639.28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19 页 共 62 页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上 证5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5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 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06,962,434.38 - 206,962,434.38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44,686,639.28 -44,686,639.28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55,947,322.16 29,997,791.84 -125,949,530.3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95,201,365.18 -28,160,155.97 167,041,209.21 2. 基金 赎回 款 -351,148,687.34 58,157,947.81 -292,990,739.53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51,015,112.22 -14,688,847.44 36,326,264.7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 利 润) - - -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 -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0 页 共 62 页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尹庆 军______














______ 聂 武鹏______














____ 于晓莲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 ) , 系经 中国 证券 监 督管理 委员 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2015]594 号文 《关 于 核准国 金通 用上 证 50 指 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募集的 批复 》的 核准 ,由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于2015 年 5 月11 日至2015 年 5 月 20 日 向社 会 公开募 集。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生 效。 本 基金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存 续期限 不定 。首 次募 集规模 为206,962,434.38 份基金 份额 。 根据 《 基金 合同 》 的 约定 , 场外 认购 的全部 份额 确认 为国 金上 证50 份 额; 场 内认 购 的全部 份额 按1:1 的比 例 确认为 国金上证50A 份 额 和国金 上 证50B 份 额。 其中场 外认 购的 基金 份额 确认 为 16,705,104.38 份 国金上 证 50 份 额 (含 募集 期利息 结转 的份 额) ; 场内认 购的 基金 份额 按 1:1 比例确 认为 190,237,330.00 份国 金上证 50A 份额和 190,237,330.00 份国金 上 证 50B 份额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国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 登记机 构为 中国 证 券 登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民 生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司 。 本基金 的基 金份 额包 括国 金上 证 50 指数 分级 的基 础 份额 ( 简称 “国 金上 证 50 份额 ” ) 、 国金 上证 50 指数 分级 的稳 健收 益 类份 额( 简称 “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 和国 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的 积 极收益 类份 额 (简 称 “ 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 。 其 中 , 国 金上 证 50A 份 额和 国 金上 证50B 份额 的基 金份额 配比 始终 保 持1:1 的比例 不变 。 国 金上 证 50 指数分 级发 售结 束后 , 投 资人在 募集 期通 过场 内认购 的全 部国 金上证50 份额将 按照1:1 的比 例自 动分离 成预 期收 益与 预期 风险不 同的 两个 份额 类别, 即稳 健收 益类 的国 金上证 50A 份额 和积 极收 益类的 国金 上 证 50B 份额 ,两类 基金 份额 的 基 金资产与基础 份额对应 的 基金资产合并 运作。基 金 成立并开放申 购赎回后 , 投资人可在 场内申购 国金上 证50 份额, 并可 选 择将其 申购 的每 两份 国金 上证50 份额按1:1 的 比例 分拆为 国金 上证50A 份额和 国金 上 证50B 份额 各一份 。 投 资人 在场 外认 购和申 购的 国金 上 证 50 份 额不进 行分 拆, 该份 额通过 跨系 统转 托管 至场 内后, 投资 人可 选择 将其 持 有的每 两份 国金 上 证50 份 额按1:1 的 比例 分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1 页 共 62 页


拆为国 金上 证50A 份 额和 国金上 证 50B 份 额各 一份 。 在国金 上证50A 份 额和 国 金上证 50B 份 额存 续期 内 的每个 会计 年度 的 12 月 15 日, 本基 金进 行定期份额折 算。折算 方 式为对国金上 证 50A 份额 的应得收益进 行定期份 额 折算,国金上 证 50 份额持 有人 持有 的 每2 份 国金上证50 份额 将按1 份 国金上 证50A 份额 获得 应 得约定 收益 的新 增折 算份额 。在 基金 份额 定期 折算前 与折 算后 ,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和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的 份额 配比 保 持 1:1 的比 例不 变。 对于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期 末的 约定应 得收 益, 即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每个 会计 年度最 后一 日份 额参 考净 值超出 人民 币1.000 元部 分, 将 被折 算为 场内 国金 上 证50 份额 分配 给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持有 人。 国金上 证 50 份 额持 有人 持 有的 每 2 份 国金 上证 50 份 额将获 得按 照 1 份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应 得约 定收益 分配 的新 增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 持有 场外 国金 上证 50 份额 的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将按 前述 折算 方式获 得新 增场 外国 金上 证 50 份额 ;持 有场 内国 金 上证 50 份 额的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将按 前述 折算 方式获 得新 增场 内国 金上 证50 份额 ; 经 过上 述份 额 折算, 国金 上 证 50A 份额的 参考 净值 和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将相 应调 整。 除此 之外 ,本基 金还 将在 以 下 两种情 况进 行不 定期 份额 折算, 即: 当国 金上 证 50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大于 或等于 人民 币 1.500 元时; 当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 的参考 净值 小于 或等 于人 民 币 0.250 元时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上 证 50 指 数的 成份 股 、备选 成份 股、 其他股票(含中 小板、 创业 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 会核 准的上市股 票)、债券 、债 券回购、资 产支持 证券、权证、 股指期货 以 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 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 融 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 证监会 相关 规定 ) 。 本基 金 的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 金所持 有的 股票 资产 占基 金资产 的比 例不 低于 90% ; 投资 于标 的指 数成 份 股及其 备选 成份 股的 组合 比例不 低于 非现 金基 金资 产的80% ; 每个 交易 日日终 在扣 除股 指期 货合 约需缴 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 本基 金应 当保 持不 低 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5% 的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 投资 于权 证的 比例不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3% 。 本 基金 的业 绩 比较基 准为 : 95 %× 上证50 指数 收益 率 +5 %× 同期 银 行活期 存款 利率 (税 后)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 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2 页 共 62 页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 2015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5 年5 月27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净 值 变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根 据下 列依 照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应 用指 南、 《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 核 算业务 指引 》和 其他 相关 规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系2015 年5 月2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 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 目前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 产主 要包 括股票 投资 等;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 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3 页 共 62 页


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 以及不作为有 效 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 按 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 为 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 交 易费用在发 生时计入 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期间取 得的利息 或 现金股利,应 当 确认为当期收 益。每日 , 本基金将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的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即从 本基 金账户 和资 产负 债表 内予 以转销 ;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金融资产转移 ,是指本 基 金将金融资产 让与或交 付 给该金融资产 发行方以 外 的另一方(转 入 方) ; 本 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 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 止确认 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债 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成 交日确认 为 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其 中所 包含 的债 券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不 构成债 券投 资成 本;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按 直 线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上 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 算;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 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4 页 共 62 页


后入账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卖 出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 关原 则进 行计 算; (5) 回 购协 议 基金持 有的 回购 协议 ( 封 闭式回 购) , 以成 本列 示 , 按实际 利 率 ( 当实 际利 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在 实际 持有 期间 内逐 日计提 利息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 指市场参 与 者在计量日发 生的有序 交 易中,出售一 项资产所 能 收到或者转移 一 项负债所需支 付的价格 。 本基金以公允 价值计量 相 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 资产或者转 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 负 债的主要市场 进行;不 存 在主要市场的 ,本基金 假 定该交易在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 利市场进 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 市 场)是本基金 在计量日 能 够进入的交 易市场。 本基金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在 对该资 产或 负债 定价 时为 实现其 经济 利益 最大 化 所 使用的 假设 。 在财务报表中 以公允价 值 计量或披露的 资产和负 债 ,根据对公允 价值计量 整 体而言具有重 要 意义的最低层 次输入值 , 确定所属的公 允价值层 次 :第一层次输 入值,在 计 量日能够取 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 上 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 层 次输入值,除 第一层次 输 入值外相关 资产或负 债直接 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第三 层次 输入 值, 相关资 产或 负债 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 基 金对在财务报 表中确认 的 持续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 资 产和负债进行 重 新评估 ,以 确定 是否 在公 允价值 计量 层次 之间 发生 转换。 本基金 持有 的股 票投 资、 债券投 资和 权证 投 资 等投 资按如 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进 行估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按 照估 值日 能够 取得 的 相同资 产或 负债 在活 跃市 场上未 经调 整 的市价作为公 允价值; 估 值日无市价, 但最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 大 变化且证券 发行机构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按 最近交易 市 价确定公允价 值;如估 值 日无市价, 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 重 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 发 生了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 大 事件,参考 类似投资 品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 大变 化等因 素,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不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认同 , 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易 价格 验证 具有可靠性的 估值技术 , 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 采 用在当前情况 下适用并 且 有足够可利 用数据和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5 页 共 62 页


其他信息 支持 的估值技 术 ,优先使用相 关可观察 输 入值,只有在 可观察输 入 值无法取得 或取得不 切实可 行的 情况 下, 才使 用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3)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估值 原则 仍不 能客 观反 映其公 允价 值的 , 基 金管 理 人可根 据具 体 情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 定后 ,按最 能适 当反 映公 允价 值的方 法估 值; (4)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 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已 实现 收益/ ( 损失 ) 占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额。未实 现损益平 准 金指在申购或 赎回基金 份 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 中 包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 利得/ (损 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赎 回确 认日 确 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款利 息收入按 存款 的本金与适用 的利率逐 日 计提的金额入 账。若提 前 支取定期存款 , 按协议规定的 利率及持 有 期重新 计算存 款利息收 入 ,并根据提前 支取所实 际 收到的利息 收入与账 面已确 认的 利息 收入 的差 额确认 利息 损失 ,列 入利 息收入 减项 ,存 款利 息收 入以净 额列 示; (2) 债券利 息收入按 债券 票面价值与票 面利率或 内 含票面利率计 算的金额 扣 除应由债券发 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产支 持证券利 息收 入按证券票面 价值与票 面 利率计算的金 额,扣除 应 由资产支持证 券 发行企 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 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证券实 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6 页 共 62 页


(4) 买入返 售金融资 产收 入,按买入返 售金融资 产 的摊余成本及 实际利 率 ( 当实际利率与 合 同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 以用合 同利 率) ,在 回购 期 内逐日 计提 ; (5) 股 票投 资收 益/ (损 失 ) 于 卖出 股票 成交 日确 认 , 并 按卖 出股 票成 交金 额 与其成 本的 差额 入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 失 )于成 交日 确认 ,并 按成 交总额 与其 成本 、应 收利 息的差 额入 账 ; (7) 衍 生工 具收 益/ (损 失 ) 于 卖出 权证 成交 日确 认 , 并 按卖 出权 证成 交金 额 与其成 本的 差额 入账; (8) 股利收 益于除息 日确 认,并按上市 公司 宣告 的 分红派息比例 计算的金 额 扣除应由上市 公 司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净 额入 账; (9)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 损失) 系 本 基金 持有 的采 用公允 价值 模式 计量 的交 易性金 融资 产、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价 值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10) 其他 收入 在主 要风 险 和报酬 已经 转移 给对 方, 经 济利益 很可 能流 入且 金额 可以可 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1.00% 的 年费率 逐日 计提 ;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0% 的 年费率 逐日 计提 ; (3) 基金的 标的指数使 用 许可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02% 的年 费率逐 日计提,且收 取 下限为 每季 度4 万元 (基 金合同 生效 当季 按实 际计 提金额 收 取 ,不 设下 限) ; (4) 卖出回 购证券支 出, 按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的 摊 余成本及实际 利率(当 实 际利率与合同 利 率差异 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利 率)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计提 ; (5) 其他费 用系根据 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 按 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 期 基金 费用。如 果 影响基 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第三 位的 ,则 采用 待摊 或预提 的方 法; (6) 除管理 费、托管 费和 标的指数使用 许可费之 外 的基金费用, 由基金托 管 人根据其他有 关 法规及 相应 协议 的规 定, 按费用 支出 金额 支付 ,列 入或摊 入当 期基 金费 用。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 本基 金存 续期 内, 本基金 (包 括国 金上 证 50 份额、 国金 上 证50A 份额 、 国金 上 证 50B 份额)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2) 如 果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决 定终 止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与 国金 上证 50B 份 额的运 作, 本基 金将根 据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决 议调 整基 金的 收益 分配。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7 页 共 62 页


7.4.4.12 分 部报 告 无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事 项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 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 税 、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 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28 页 共 62 页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 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7.4.7 重 要财 务报表 项目 的说明 7.4.7.1 银 行存 款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 款 976,786.23 - 定期存 款 - - 其中: 存款 期 限1-3 个月 - - 其他存 款 - - 合计: 976,78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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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2 交 易性 金融资 产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31,066,811.40 23,947,815.96 -7,118,995.44 贵 金 属 投 资- 金 交 所 黄金合 约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 - - 银行间 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31,066,811.40 23,947,815.96 -7,118,995.44 项目 上年度 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 交 所 黄金合 约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 - - 银行间 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 -


7.4.7.3 衍 生金 融资产/负债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 名义 金 额 公允价 值 备注 资产 负债 利率衍 生工 具 - - -


货币衍 生工 具 - - -


权益衍 生工 具 2,175,240.00 - -


其中: 股指 期货 投资








2,175,240.00 - -


其他衍 生工 具 - - -


合计 2,175,2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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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 名义 金 额 公允价 值 备注 资产 负债 利率衍 生工 具 - - -


货币衍 生工 具 - - -


权益衍 生工 具 - - -


其他衍 生工 具 - - -


合计 - - -


注:股指期货 投资采用 当 日无负债结算 制度,相 关 价值已包含在 结算备付 金 中,具体投 资情况如 下: 期货合 约IH1601 买 入持 仓 2 手 , 期 货合 约市 值为1,442,160.00 元 , 公 允价 值 变动19,560.00 元; 期货合 约 IH1603 买入 持 仓 1 手 ,期 货合 约市 值 为 708,720.00 元 ,公 允价 值 变动收 益-43,920.00 元。公 允价 值变 动合 计-24,360.00 元 ,股 指期 货投 资本期 收益-971,340.00 元,股 指期 货投 资本 期公允 价值 变动-24,360.00 元。 7.4.7.4 买 入返 售金融 资产 7.4.7.4.1 各 项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期 末余 额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2 期 末买 断式逆 回购 交易中 取得 的债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买 断式 逆回 购交 易中 取得的 债券 。 7.4.7.5 应 收利 息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应收活 期存 款利 息 281.11 - 应收定 期存 款利 息 - - 应收其 他存 款利 息 - - 应收结 算备 付金 利息 16.72 - 应收债 券利 息 - - 应收买 入返 售证 券利 息 - - 应收申 购款 利息 0.04 - 应收黄 金合 约拆 借孳 息 - - 其他 75.46 - 合计 37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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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6 其 他资 产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其 他资 产。 7.4.7.7 应 付交 易费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交易所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277,021.92 - 银行间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 - 合计 277,021.92 -


7.4.7.8 其 他负 债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 商交 易单 元保 证金 - - 应付赎 回费 747.55 - 预提审 计费 40,000.00 - 预提信 息披 露费 110,000.00


预提账 户维 护费 7,500.00


指数使 用费 40,000.00


合计 198,247.55 -


7.4.7.9 实 收基 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 额( 份) 账面金 额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6,962,434.38 206,962,434.38 本期申 购 - - 本期赎 回 ( 以“-” 号填 列 ) - - 2015 年8 月25 日 基 金拆 分/份 额折算 前 206,962,434.38 206,962,434.38 基金拆 分/ 份额 折算 变动 份 额 -43,348,264.52 - 本期申 购 168,434,597.04 195,201,365.18 本期赎 回 ( 以“-” 号填 列 ) -302,442,758.27 -351,148,687.34 本期末 29,606,008.63 51,015,112.22 注:1. 申购 含转 换入 份额 及金额 ,赎 回含 转换 出份 额及金 额。 2.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5 年5 月 27 日。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2 页 共 62 页


3.本基 金设 立时 , 首次 募 集 ( 不含 认购 费 ) 的 有效 净认购 金额 为人 民 币206,933,433.00 元 , 折合 206,933,433.00 份 基金 份 额。 有 效认 购资 金在 募集 期间产 生的 利息 为人 民 币29,001.38 元, 折合 29,001.38 份 基金 份额; 以 上收 到 的实 收基 金共 计人 民币206,962,434.38 元, 折合206,962,434.38 份基金 份额 。 4.根据 本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及上海 证券 交易 所 ( 以下 简称 “ 上交 所 ”)、 中国 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的 相关 业务 规定 ,本 基金 以 2015 年8 月25 日 为基金 份额 折算 基准 日, 对国金 上 证 50 份额 、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和 国金 上证 50B 份 额实 施了 不定 期份额 折算 ,减 少份 额 43,501,492.70 份; 以 2015 年 12 月 15 日 为份 额 折算基 准日 ,对 国金 上证 50 份额 和国 金上证 50A 份 额实施 了定 期份 额 折算, 新增 份 额153,228.18 份 ;以 上 合 计减 少份 额43,348,264.52 份。 5.根据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规 定, 投 资者 可申 购和 赎回 国金上 证 50 份 额, 国金 上 证50A 份额 和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只可 在上 海证 券交 易 所上 市交 易, 因此 上表不 再单 独披 露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和国 金 上 证50B 份额 的情 况。 7.4.7.10 未 分配 利润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已实现 部分 未实现 部分 未分配 利润 合计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 - 本期利 润 -37,543,283.84 -7,143,355.44 -44,686,639.2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变动 数 10,755,723.97 19,242,067.87 29,997,791.84 其中: 基金 申购 款 -34,611,941.05 6,451,785.08 -28,160,155.97 基金赎 回款 45,367,665.02 12,790,282.79 58,157,947.81 本期已 分配 利润 - - - 本期末 -26,787,559.87 12,098,712.43 -14,688,847.44


7.4.7.11 存 款利 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活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46,451.61 - 定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66,111.11 - 其他存 款利 息收 入 - - 结算备 付金 利息 收入 4,561.12 - 其他 1,821.48 - 合计 118,94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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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12 股 票投 资收益 7.4.7.12.1 股 票投 资收益 —— 买卖股 票差 价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27 日(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 票成 交总 额 159,923,516.05 - 减:卖 出股 票成 本总 额 197,327,303.49 - 买卖股 票差 价收 入 -37,403,787.44 -


7.4.7.13 债 券投 资收益 7.4.7.13.1 债 券投 资收益 项目 构成 注: 本 基金 于2015 年5 月27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无债 券投 资收 益。 7.4.7.13.2 债 券投 资收益 —— 买卖债 券差 价收入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无买 卖债 券差 价 收入。 7.4.7.13.3 债 券投 资收益 —— 赎回差 价收 入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无债 券赎 回差 价 收入。 7.4.7.13.4 债 券投 资收益 —— 申购差 价收 入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无债 券申 购差 价 收入。 7.4.7.13.5 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收益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无资 产支 持证 券 投资收 益。 7.4.7.14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


7.4.7.14.1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项 目构成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无贵 金属 投资 收 益。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4 页 共 62 页


7.4.7.14.2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 —— 买卖 贵金 属差价 收入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无贵 金属 买卖 差 价收入 。 7.4.7.14.3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 —— 赎回 差价 收入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无贵 金属 赎回 差 价收入 。 7.4.7.14.4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 —— 申购 差价 收入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无贵 金属 申购 差 价收入 。 7.4.7.15 衍 生工 具收益 7.4.7.15.1 衍 生工 具收益 —— 买卖权 证差 价收入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无买 卖权 证差 价 收入。 7.4.7.15.2 衍 生工 具收益 —— 其他 投资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收 益金 额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收益 金 额 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指期 货- 投资 收益 -971,340.00





7.4.7.16 股 利收 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 27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股票投 资产 生的 股利 收益 1,562,820.55 - 基金投 资产 生的 股利 收益 - - 合计 1,562,82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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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17 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名 称 本期 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7,118,995.44 - —— 股 票投 资 -7,118,995.44 - —— 债 券投 资 - - ——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 贵 金属 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 工具 -24,360.00 - —— 权 证投 资 - - —— 股 指期 货 -24,360.00 - 3.其他 - - 合计 -7,143,355.44 -


7.4.7.18 其 他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基金赎 回费 收入 366,244.11 - 合计 366,244.11 - 注:本 基金 的赎 回费 率按 持有期 间递 减, 不低 于赎 回费总 额 的25% 归入 基金 资产。 7.4.7.19 交 易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交易所 市场 交易 费用 478,326.46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费用 - - 股指期 货交 易费 用 1,713.36 - 合计 480,039.82 -


7.4.7.20 其 他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6 页 共 62 页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 用 40,000.00 - 信息披 露费 110,000.00 - 上市费 65,000.00 - 指数使 用费 95,384.62


银行费 用 75.00


账户维 护费 7,500.00


合计 317,959.62 -


7.4.7.21 分 部报 告 无 7.4.8 或 有事 项、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的说 明 7.4.8.1 或 有事 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重大 或有 事项。 7.4.8.2 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 截至财 务报 表批 准日 ,本 基金并 无须 作披 露的 重大 资产负 债表 日后 事项 。 7.4.9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上海国 金通 用财 富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国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广东宝 丽华 新能 源股 份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北京千 石创 富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苏州工 业园 区兆 润投 资控 股集团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涌金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10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基金 于2015 年5 月 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间 未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交易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7 页 共 62 页


7.4.10.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10.1.1 股 票交 易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 7.4.10.1.2 债 券交 易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债券 交易 。 7.4.10.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债券 回购 交易 。 7.4.10.1.4 权 证交 易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7.4.10.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应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 7.4.10.2 关 联方 报酬 7.4.10.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98,713.76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0,339.26 - 注:1.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00% 年 费率 计提 。管 理费 计 算方法 如下 : H=E×1 .0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 ,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 复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8 页 共 62 页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2.客户维护费 是指基金 管 理人与基金销 售机构约 定 的用以向基金 销售机构 支 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该 费用从基金管 理人收 取 的 基金管理费中 列支,不 属 于从基金资 产中列支 的费用 项目 。 3.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自2015 年 5 月27 日起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7.4.10.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39,871.42 - 注:1. 本基 金的 托管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1%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1%/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取 。若 遇法 定 节 假日、 公休 日等,支 付日 期 顺延。 2.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自2015 年 5 月27 日起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7.4.10.2.3 销 售服 务费 注:无 7.4.10.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发 生与 关联 方 进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含 回购) 交易 。 7.4.10.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10.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 27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国金50A 国金 50B 国金 50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39 页 共 62 页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2015 年 5 月 27 日 ) 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1,219,780.22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511,868.56 减 : 期 间 赎 回/ 卖 出 总 份额 -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707,911.66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2.3911%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国金50A 国金 50B 国金 50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2015 年5 月27 日 )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 减: 期间 赎回/ 卖 出总 份 额 -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 注:1. 基金 管理 人持 有本 基金基 金份 额的 交易 费用 按市场 公开 的交 易费 率计 算并支 付。 2.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自2015 年 5 月27 日起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7.4.10.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国金 50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上 海 国 金 通 用 财 3,542,392.80 11.9651% -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0 页 共 62 页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司 北 京 千 石 创 富 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 2,125,152.23 7.1781%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自2015 年5 月 27 日 起生 效, 无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7.4.10.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5 月 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民生银行- 活 期存款 976,786.23 46,451.61 - - 中国民生银行- 定 期存款 - 66,111.11


合计 976,786.23 112,562.72


注:1. 本基 金的 银行 存款 由基金 托管 人中 国民 生银 行保管 ,按 银行 同业 利率 或约定 利率 计息 。 2.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自2015 年 5 月27 日起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7.4.10.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在 承销 期内 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7.4.10.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11 利 润分 配情况 7.4.11.1 利 润分 配情况 —— 非货币 市场 基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 号 权益 登记日 除息日 每 10 份 基金份 额分 红 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 额 再投资 形式 发放总 额 本期利 润 分配 合计 备注 场内 场外 合 计 - - - - - -


注: 本 基金 于2015 年5 月27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1 页 共 62 页


7.4.12 期 末(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12.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流通 受限 的证 券。 7.4.12.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600690 青岛 海尔 2015 年10 月 19 日 重大 资产 重组 9.92 2016 年2 月1 日 8.93 20,136 302,597.39 199,749.12 -


7.4.12.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2.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2.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3 金 融工 具风险 及管 理 7.4.13.1 风 险管 理政策 和组 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 的风险管 理 政策是通过事 前充分到 位 的防范、事中 实时有效 的 过程控制、事 后 完备可追踪的 检查和反 馈 ,将风险管理 贯穿于投 研 运作的整个流 程,从而 使 基金投资风 险可测、 可控、 可承 担, 有效 防范 和化解 投研 业务 的市 场风 险、信 用风 险、 流动 性风 险及操 作风 险。 本基金管理人 建立了董 事 会领导下的架 构清晰、 控 制有效、系统 全面、切 实 可行的风险管 理 组织体系,合 规风控部 风 险管理团队在 识别、衡 量 投资风险后, 通过正式 报 告的方式, 将分析结 果及时 传达 给基 金经 理 、 投资总 监 、 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和风 险管 理委 员会 , 协 助制定 风险 控制 决策 , 实现风 险管 理目 标。 董事会负责公 司整体风 险 的预防和控制 ,审核、 监 督公司风险控 制制度的 有 效执行。董事 会 下设风 险管 理委 员会 , 并 制定 《 风险 管理 委员 会议 事规则 》 , 规 范其 组成 人员 、 职责、 议事 规则 等 事宜。 督察长 负责 公司 及其 投资 组合运 作的 监察 稽核 工作 ,向董 事会 汇报 。 总经理负责公 司日常经 营 管理中的风险 控制工作 。 总经 理下设风 险控制委 员 会,负责对公 司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2 页 共 62 页


经营及投资组 合运作中 的 风险进行识别 、评估和 防 控,负责对投 资组合风 险 评估报告中 提出的重 大问题 进行 讨论 和决 定应 对措施 。 公司 制定 《 风险 控 制委员 会议 事规 则》 , 规范 其组成 人员 、 职责 、 议事规 则等 事宜 。 本基金管理人 推行全员 风 险管理理念, 公司各部 门 是风险管理的 一线部门 , 公司各部门负 责 人是其部门风 险管理的 第 一责任人,根 据公司制 度 规定的各项作 业流程和 规 范,加强对 风险的控 制。 本基金管理人 实行投资 决 策委员会领导 下的基金 经 理负责制,基 金经理是 本 基金风险管理 的 第一责 任人 。 合规风控部监 察稽核团 队 负责 对风险控 制制度的 建 立和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 , 在职权范围内 独 立履行检查、 评价、报 告 、建议职能; 合规风控 部 风险管理团队 独立于投 资 研究体系, 负责落实 具体的 风险 管理 政策 ,对 投资进 行事 前、 事中 及事 后的风 险管 理。 7.4.13.2 信 用风 险 信用风险是指 基金在交 易 过程中因交易 对手未履 行 合约责任,或 者基金所 投 资证券之发行 人 出现违 约、 拒绝 支付 到期 本息, 导致 基金 资产 损失 和收益 变化 的风 险。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建 立 了信用风险管 理流程, 通 过对投资品种 信用等级 评 估来控制证券 发 行人的信用风 险,且通 过 分散化投资以 分散信用 风 险。本基金在 交易所进 行 的交易均与 中国 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完 成证券交收和 款项清算 , 因此违约风险 发生的可 能 性很小;基 金在进行 银行间同业市 场交易前 均 对交易对手进 行信用评 估 ,并对证券交 割方式进 行 限制,以控 制相应的 信用风 险。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信用 类债 券。 7.4.13.2.1 按 短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7.4.13.2.2 按 长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7.4.13.3 流 动性 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 指基金所 持 金融工具变现 的难易程 度 。本基金的流 动性风险 一 方面来自于基 金 份额持有人可 随时要求 赎 回其持有的基 金份额, 另 一方面来自于 投资品种 所 处的交易市 场不活跃 而带来 的变 现困 难。 本基金 所持 证券 在 证 券交 易所上 市, 因此 , 除 在附 注 7.4.12 中列 示的 部分 基 金资产 流通 暂时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3 页 共 62 页


受限制不能自 由转让的 情 况外,其余均 能及时变 现 。本基金于资 产负债表 日 所持有的金 融负债的 合约约定剩余 到期日均 为 一年以内且一 般不计息 , 因此账面余额 一般即为 未 折现的合约 到期现金 流量。 本基金管理人 每日预测 本 基金的流动性 需求,并 同 时通过独立的 风险管理 部 门设定流动性 比 例要求 ,对 流动 性指 标进 行持续 的监 测和 分析 。 7.4.13.3.1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到 期期 限分析 7.4.13.4 市 场风 险 市场风险是指 基金所持 金 融工具的公允 价值或未 来 现金流量因所 处市场各 类 价格因素的变 动 而发生 波动 的风 险 , 包括 利率风 险、 外汇 风险 和其 他价格 风险 。 7.4.13.4.1 利 率风 险 利率风险是指 基金所持 金 融工具的公允 价值或现 金 流量受市场利 率变动而 发 生波动的风险 。 利率敏感性金 融工具均 面 临由于市场利 率上升而 导 致公允价值下 降的风险 , 其中浮动利 率类金融 工具还 面临 每个 付息 期间 结束根 据市 场利 率重 新定 价时对 于未 来现 金流 影响 的风险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定 期 对本基金面临 的利率敏 感 性缺口进行监 控,并通 过 调整投资组合 的 久期等 方法 对上 述利 率风 险进行 管理 。 本基金持有的 大部分金 融 资产和金融负 债不计息 , 因此本基金的 收入及经 营 活动的现金流 量 在很大程度上 独立于市 场 利 率变化。本 基金持有 的 利率敏感性资 产主要为 银 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和存出 保证 金等 。 7.4.13.4.1.1 利 率风 险敞口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 -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 款 976,786.23 - - - - - 976,786.23 结算备 付金 1,406,131.21 - - - - - 1,406,131.21 存出保 证金 152,487.40 - - - - 430,176.00 582,663.4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 - - - - 23,947,815.96 23,947,815.96 应收利 息 - - - - - 373.33 373.33 应收申 购款 - - - - - 10,111,982.54 10,111,982.54 资产总 计 2,535,404.84 - - - - 34,490,347.83 37,025,752.67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4 页 共 62 页


负债











应付赎 回款 - - - - - 198,352.16 198,352.16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 - - - - 23,514.78 23,514.78 应付托 管费 - - - - - 2,351.48 2,351.48 应付交 易费 用 - - - - - 277,021.92 277,021.92 其他负 债 - - - - - 198,247.55 198,247.55 负债总 计 - - - - - 699,487.89 699,487.89 利率敏 感度 缺口 2,535,404.84 - - - - 33,790,859.94 36,326,264.78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 -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负债











注:各 期限 分类 的标 准为 按金融 资产 或金 融负 债的 重新定 价日 或到 期日 孰早 者进行 分类 。 7.4.13.4.1.2 利 率风 险的敏 感性 分析 注:本基金于 本报告期 末 未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 债 券投资,因此 市场利率 的 变动对于本 基金资产 净值无 重大 影响 。 7.4.13.4.2 外 汇风 险 外汇风 险是 指基 金所 持融 工具的 公允 价值 或未 来现 流量因 率变 动而 发生 波外 汇风险 。 本 基金 的 所有资 产及 负债 以人 民币 计价, 因此 无重 大外 汇风 险。 7.4.13.4.3 其 他价 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主要为市 场 价格风险,市 场价格风 险 是指基金所持 金融工具 的 公允价值或未 来 现金流量 因除 市场利率 和 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 格 因素变动而发 生波动的 风 险。本基金 主要投资 于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股 票 和债券,所面 临的最大 市 场价格风险由 所持有的 金 融工具的公 允价值决 定。本基金通 过投资组 合 的分散化降低 市场价格 风 险,并且本基 金管理人 每 日对本基金 所持有的 证券价 格实 施监 控。 7.4.13.4.3.1 其 他价 格风险 敞口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股 票投 资 23,947,815.96 65.92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基金 投资 - - -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5 页 共 62 页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债 券投 资 - -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贵 金属 投 资 - - - - 衍生金 融资 产- 权证 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23,947,815.96 65.92 - -


7.4.13.4.3.2 其 他价 格风险 的敏 感性分 析 假设 假定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变 化 5% ,其 他变 量不 变 ; 用期末 时点 比较 基准 浮 动5% 基金 资产 净值 相应 变化 来估测 组合 市场 价格 风险 ; Beta 系数是根据组合在本报告期所有交易日的净值数据和基准指数数据回归得 出,反 映了 基金 和基 准的 相关性 。 分析 相关风 险变 量的 变动 对资产 负债 表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金 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末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上年度 末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5% 1,688,741.65 - -5% -1,688,741.65








7.4.13.4.4 采 用风 险价值 法管 理风险


7.4.14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4.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 款、 结算 备付 金、 结算保 证金 等, 因其 剩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 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3,748,066.84 元, 属于 第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199,749.12 元 ,无 属于 第 三层次 的余 额。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在第 一层 次和 第二层 次之 间无 重大 转移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 7.4.14.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6 页 共 62 页


7.4.14.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4.14.4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2016 年3 月25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23,947,815.96 64.68 其中: 股票 23,947,815.96 64.68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382,917.44 6.44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0,695,019.27 28.89 8 合计 37,025,752.67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期 末指 数投资 按行 业分类 的 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706,861.00 1.95 C 制造业 4,223,522.32 11.63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480,804.00 1.32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7 页 共 62 页


E 建筑业 1,481,919.00 4.08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418,352.00 1.15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704,454.00 1.94 J 金融业 15,535,031.64 42.77 K 房地产 业 396,872.00 1.09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3,947,815.96 65.92


8.2.2 期 末积 极投资 按行 业分类 的 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部 分股 票。 8.2.3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沪 港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合计 -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 末未 持有沪 港通 投资 股票 。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股票投 资明 细 8.3.1 期 末指 数投资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所 有股 票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62,600 2,253,600.00 6.20 2 600016 民生银 行 170,900 1,647,476.00 4.54 3 601166 兴业银 行 77,100 1,316,097.00 3.62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8 页 共 62 页


4 600036 招商银 行 59,600 1,072,204.00 2.95 5 600000 浦发银 行 53,900 984,753.00 2.71 6 600030 中信证 券 45,500 880,425.00 2.42 7 601328 交通银 行 136,200 877,128.00 2.41 8 600837 海通证 券 46,832 740,882.24 2.04 9 601288 农业银 行 221,000 713,830.00 1.97 10 601766 中国中 车 53,000 681,050.00 1.87 11 600519 贵州茅 台 2,930 639,296.70 1.76 12 601169 北京银 行 58,620 617,268.60 1.70 13 600887 伊利股 份 35,100 576,693.00 1.59 14 601398 工商银 行 124,700 571,126.00 1.57 15 601668 中国建 筑 86,700 549,678.00 1.51 16 601601 中国太 保 18,200 525,252.00 1.45 17 601989 中国重 工 53,100 499,140.00 1.37 18 601988 中国银 行 121,800 488,418.00 1.34 19 600104 上汽集 团 19,100 405,302.00 1.12 20 600637 东方明 珠 10,600 401,634.00 1.11 21 600048 保利地 产 37,300 396,872.00 1.09 22 601818 光大银 行 92,100 390,504.00 1.07 23 600015 华夏银 行 30,920 375,368.80 1.03 24 601688 华泰证 券 18,900 372,708.00 1.03 25 600999 招商证 券 16,800 364,560.00 1.00 26 601390 中国中 铁 32,300 352,716.00 0.97 27 600050 中国联 通 49,000 302,820.00 0.83 28 600518 康美药 业 17,800 301,710.00 0.83 29 600028 中国石 化 60,800 301,568.00 0.83 30 601006 大秦铁 路 34,400 296,528.00 0.82 31 601628 中国人 寿 9,600 271,776.00 0.75 32 601186 中国铁 建 20,000 269,600.00 0.74 33 601985 中国核 电 27,000 257,580.00 0.71 34 601857 中国石 油 28,100 234,635.00 0.65 35 601901 方正证 券 23,800 228,480.00 0.63 36 600795 国电电 力 56,800 223,224.00 0.61 37 601211 国泰君 安 8,800 210,320.00 0.58 38 600010 包钢股 份 56,500 203,965.00 0.56 39 600893 中航动 力 4,500 202,635.00 0.56 40 600690 青岛海 尔 20,136 199,749.12 0.55 41 600585 海螺水 泥 11,600 198,360.00 0.55 42 601669 中国电 建 23,900 191,917.00 0.53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49 页 共 62 页


43 601336 新华保 险 3,600 187,956.00 0.52 44 600111 北方稀 土 12,575 176,301.50 0.49 45 601088 中国神 华 11,400 170,658.00 0.47 46 600109 国金证 券 10,500 169,260.00 0.47 47 600958 东方证 券 6,100 142,069.00 0.39 48 600150 中国船 舶 4,000 139,320.00 0.38 49 601998 中信银 行 18,500 133,570.00 0.37 50 600018 上港集 团 18,800 121,824.00 0.34 51 601800 中国交 建 8,800 118,008.00 0.32


8.3.2 期 末积 极投资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所 有股 票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股 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8,871,247.52 51.95 2 600036 招商银 行 13,999,469.75 38.54 3 600016 民生银 行 13,686,890.00 37.68 4 600030 中信证 券 10,459,619.00 28.79 5 601766 中国中 车 10,372,871.18 28.55 6 601166 兴业银 行 9,479,867.00 26.10 7 600837 海通证 券 8,876,088.10 24.43 8 601328 交通银 行 6,872,909.00 18.92 9 600000 浦发银 行 6,208,147.00 17.09 10 601668 中国建 筑 6,088,732.00 16.76 11 601989 中国重 工 5,600,180.00 15.42 12 601390 中国中 铁 5,502,973.98 15.15 13 600887 伊利股 份 5,267,057.00 14.50 14 601398 工商银 行 4,977,403.74 13.70 15 601818 光大银 行 4,975,999.00 13.70 16 601988 中国银 行 4,938,960.00 13.60 17 600519 贵州茅 台 4,907,442.00 13.51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0 页 共 62 页


18 601169 北京银 行 4,626,569.00 12.74 19 601288 农业银 行 4,557,630.00 12.55 20 601601 中国太 保 4,454,249.00 12.26 21 601688 华泰证 券 3,704,588.00 10.20 22 600048 保利地 产 3,521,336.00 9.69 23 600104 上汽集 团 3,504,227.00 9.65 24 600637 东方明 珠 3,432,208.23 9.45 25 600050 中国联 通 3,428,494.41 9.44 26 600015 华夏银 行 3,404,572.00 9.37 27 601006 大秦铁 路 3,268,033.70 9.00 28 600999 招商证 券 3,205,700.00 8.82 29 600518 康美药 业 3,157,328.00 8.69 30 600028 中国石 化 3,008,667.43 8.28 31 601186 中国铁 建 2,917,425.00 8.03 32 600010 包钢股 份 2,714,057.04 7.47 33 601857 中国石 油 2,571,931.00 7.08 34 601628 中国人 寿 2,558,059.71 7.04 35 601901 方正证 券 2,502,612.98 6.89 36 600690 青岛海 尔 2,361,296.00 6.50 37 600109 国金证 券 2,218,685.00 6.11 38 600111 北方稀 土 2,185,371.47 6.02 39 600585 海 螺水 泥 2,173,318.00 5.98 40 600089 特变电 工 2,022,796.05 5.57 41 601088 中国神 华 1,982,936.00 5.46 42 600150 中国船 舶 1,765,173.00 4.86 43 600893 中航动 力 1,675,046.00 4.61 44 600406 国电南 瑞 1,659,681.00 4.57 45 600958 东方证 券 1,652,384.00 4.55 46 600256 广汇能 源 1,456,286.65 4.01 47 600583 海油工 程 1,258,503.00 3.46 48 601800 中国交 建 1,133,977.00 3.12 49 601998 中信银 行 1,094,417.95 3.01 50 600018 上港集 团 1,041,573.00 2.87 注:上 述买 入金 额为 买入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不 包括 相关 交易费 用。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1 页 共 62 页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3,785,899.55 37.95 2 600036 招商银 行 11,315,461.00 31.15 3 600016 民生银 行 10,920,406.13 30.06 4 601166 兴业银 行 6,834,732.12 18.81 5 600030 中信证 券 6,721,083.62 18.50 6 601766 中国中 车 5,853,913.00 16.11 7 600837 海通证 券 5,626,144.20 15.49 8 601328 交通银 行 4,757,685.00 13.10 9 600000 浦发银 行 4,571,173.24 12.58 10 601668 中国建 筑 4,144,714.00 11.41 11 600887 伊利股 份 3,947,775.76 10.87 12 601398 工商银 行 3,906,783.00 10.75 13 600519 贵州茅 台 3,885,639.76 10.70 14 601988 中国银 行 3,839,359.90 10.57 15 601818 光大银 行 3,679,219.00 10.13 16 601390 中国中 铁 3,623,151.00 9.97 17 601288 农业银 行 3,350,093.00 9.22 18 601989 中国重 工 3,262,012.00 8.98 19 601169 北京银 行 3,206,679.73 8.83 20 601601 中国太 保 3,151,054.30 8.67 21 600015 华夏银 行 2,573,279.00 7.08 22 600104 上汽集 团 2,523,980.00 6.95 23 601006 大秦铁 路 2,428,935.00 6.69 24 600048 保利地 产 2,403,010.00 6.62 25 600518 康美药 业 2,314,750.56 6.37 26 601688 华泰证 券 2,307,526.00 6.35 27 600050 中国联 通 2,249,744.00 6.19 28 600028 中国石 化 2,079,227.00 5.72 29 600999 招商证 券 2,014,926.00 5.55 30 601857 中国石 油 1,952,880.00 5.38 31 601186 中国铁 建 1,913,699.77 5.27 32 601628 中国人 寿 1,830,770.00 5.04 33 600010 包钢股 份 1,819,900.00 5.01 34 600637 东方明 珠 1,751,606.00 4.82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2 页 共 62 页


35 600690 青岛海 尔 1,742,976.34 4.80 36 601901 方正证 券 1,598,925.64 4.40 37 600585 海螺水 泥 1,532,982.00 4.22 38 600089 特变电 工 1,509,571.39 4.16 39 601088 中国神 华 1,384,857.00 3.81 40 600111 北方稀 土 1,384,590.44 3.81 41 600109 国金证 券 1,270,216.24 3.50 42 600406 国电南 瑞 1,152,880.62 3.17 43 600150 中国船 舶 1,146,915.83 3.16 44 600256 广汇能 源 1,112,443.00 3.06 45 600893 中航动 力 1,104,366.00 3.04 46 600958 东方证 券 1,028,924.91 2.83 47 600583 海油工 程 978,294.00 2.69 48 601998 中信银 行 868,438.00 2.39 49 601800 中国交 建 777,844.00 2.14 50 600018 上港集 团 739,375.00 2.04 注:上 述卖 出金 额为 卖出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不 包括 相关 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228,394,114.89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59,923,516.05 注: 上述 买入 股票 成本 总 额和卖 出股 票收 入总 额均 为买卖 成交 金额 ( 成交 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 不 包括相 关交 易费 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投 资。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投 资。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 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贵金 属。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3 页 共 62 页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 卖) 合约市 值 ( 元) 公允价 值变 动(元 ) 风险说 明 IH1601 IH1601 2 1,442,160.00 19,560.00 报告期 内, 本 基金运 用股 指期货 是出 于追求 基金 充分投 资、 减 少交易 成本 、 降低跟 踪误 差的目 的, 总 体风险 可控 且符合 既定 的投资 政策 和投 资 目标 IH1603 IH1603 1 708,720.00 -43,920.00 报告期 内, 本 基金运 用股 指期货 是出 于追求 基金 充分投 资、 减 少交易 成本 、 降低跟 踪误 差的目 的, 总 体风险 可控 且符合 既定 的投资 政策 和投资 目标 公允价 值变 动总 额合 计 ( 元) -24,360.00 股指期 货投 资 本 期收 益 ( 元) -971,340.00 股指期 货投 资本期 公 允价 值变动 (元 ) -24,360.00


8.10.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报告期 ,本 基金 运用 股指 期货来 控制 预期 大额 申购 赎回等 情况 下的 流动 性风 险,有 效减 少基 金组合 资产 配置 与跟 踪标 的之间 的差 距, 确保 投资 组合对 指数 跟踪 的效 果。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4 页 共 62 页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报告期 ,本 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8.11.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1.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未参 与国 债期 货投 资。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本期基 金投 资组 合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中 , 海 通 证券 (600827.SH)于 2015 年1 月 19 日发 布公告 《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公告 》 , 公司 存在 为 少数融 资融 券六 个月 到期 并提出 逾期 负债 暂缓 平仓申请的客 户,在维 持 担保比 例处 于 150% 以上 的前提下暂缓 平仓的行 为 ,存在违规为 到期融 资融券 合约 展期 问题 , 受 到暂停 新开 融资 融券 客户 信用账 户 3 个月 的行 政监 管措施 ;2015 年8 月 26 日海通证 券发布公 告《 海通证券关于 收到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 调 查通知书的 公告》 , 公司 于2015 年8 月24 日 收到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 调查 通知 书》 , 因 公 司 涉嫌未 按规 定审 查、 了解客户身份 等违法违 规 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的有关规 定 ,中国证监 会决定对 公司进 行立 案调 查,2015 年 9 月 12 日 发布 公告 《 海通证 券关 于收 到中 国证 监会行 政处 罚事 先告 知书的 公告 》 , 公司于 2015 年9 月 10 日 收到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行 政处 罚事先 告知 书, 行政 处罚如下:对 海通证券 责 令改正,给予 警告,没 收 违法所得并处 罚款,同 时 对相关工作 人员予以 警告并 处罚 款 ; 中 信证 券 (600030.SH)于 2015 年1 月 18 日 发布 公告 《中 信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公 告》 , 中信 证券 存在 为到 期 融资融 券合 约展 期的 问 题 (根据 相关 规定 , 融 资融 券合约 期限 最长 为 6 个月) , 中 信证 券被 中国 证 监会采 取暂 停新 开融 资融 券客户 信用 账 户3 个 月的 行政监 管措 施。2015 年 11 月 26 日, 中信 证券 发布公 告称 收到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调查 通知 书(稽 查总 队调查通 字 153121 号) , 其中 提及 :因公 司涉 嫌违 反《 证券 公司监 督管 理条 例》 相关 规定, 中国 证监 会 决 定对公 司进 行立 案调 查。 由于海 通证 券 (600837.SH ) 和中 信证 券 (600030.SH ) 是上 证 50 指数 的成 份股 , 故将 其纳 入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 8.12.2


本期基 金投 资组 合前 十名 股票未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8.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582,663.4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73.33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5 页 共 62 页


5 应收申 购款 10,111,982.5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695,019.27


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8.12.5.1 期 末指 数投资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8.12.5.2 期 末积 极投资 前五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股 票。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国金50A 147 14,454.62 368,588.00 17.35% 1,756,241.00 82.65% 国金50B 597 3,559.18 62,424.00 2.94% 2,062,405.00 97.06% 国金 50 1,573 16,119.74 14,629,015.92 57.69% 10,727,334.71 42.31% 合计 2,317 12,777.73 15,060,027.92 50.87% 14,545,980.71 49.13% 注:对于分级 基金,下 属 分级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 用 各自级别的份 额,对合 计 数,比例的 分母采用 下属分 级基 金份 额的 合计 数。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6 页 共 62 页


9.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国金 50A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李大 鹏 405,000.00 19.06% 2 高明桂 170,905.00 8.04% 3 财富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155,647.00 7.33% 4 王耀武 116,389.00 5.48% 5 银华财 富资 本- 工商 银行 -银华 财 富资本 管理 (北 京) 有限 公司 111,151.00 5.23% 6 李志国 100,000.00 4.71% 7 卢珊珊 94,600.00 4.45% 8 卢仕卫 89,000.00 4.19% 9 中融景 诚 (北 京 ) 投 资管 理有限 公 司 84,870.00 3.99% 10 沈洁倩 70,000.00 3.29% 国金 50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邢宇澄 135,644.00 6.38% 2 周锐 96,326.00 4.53% 3 陈碧珍 88,548.00 4.17% 4 李淑君 87,300.00 4.11% 5 黄晖 64,500.00 3.04% 6 陈仁洪 52,100.00 2.45% 7 冒维一 51,900.00 2.44% 8 张慧敏 47,628.00 2.24% 9 简小惠 44,686.00 2.10% 10 李淑君 44,200.00 2.08%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国金 50A - - 国金 50B - - 国金 50 770,109.61 3.0371% 合计 770,109.61 2.6012% 注:对于分级 基金,下 属 分级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 用 各自级别的份 额,合计 数 比例的分母 采用期末 基金份 额总 额。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7 页 共 62 页


9.4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国金50A - 国金50B - 国金 50 50~100 合计 50~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国金50A - 国金50B - 国金 50 0~1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国金50A 国金50B 国金 50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5 月 27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95,128,663.00 95,128,663.00 16,705,108.38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 基 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报告期 期 末基 金总申 购份 额 - - 168,587,825.22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 - 345,944,250.97 基 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报告期 期 末基 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93,003,834.00 -93,003,834.00 186,007,668.00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124,829.00 2,124,829.00 25,356,350.63 注:1. 拆分 变动 份额 为本 基金三 级份 额之 间的 配对 转换份 额和 基金 份额 折算 中调整 的份 额。 2.基金 管理 人 以2015 年8 月 25 日为 份额 折算 基准 日 , 对在 该日 登记 在册 的国 金上 证 50 份额 、 国 金上 证50A 份额 、 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办理 了不 定期 份额折 算业 务; 以 2015 年12 月 15 日 为份 额折 算基准 日, 对该 日登 记在 册的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 国 金上 证 50A 额办 理了 定期 份额折 算业 务。 3.本报 告期 末, 基金 管理 人持有 本基 金的 份额 为 707,911.66 份, 基 金管 理人 的子公 司北 京千 石创 富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以 下简称 “ 千 石资 本 ” ) 、 上 海国金 通用 财 富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国金 财富 ” ) 持有 本基 金 的份额 分别 为 2,125,152.23 份、3,542,392.80 份 ,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 北京千石创富 资本管理 有 限公司旗下的 资管计划 千 石资本-道冲 套利 12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持有本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8 页 共 62 页


基金的 份额 为4,060,926.00 份 , 基金 管理 人、 千石 资本和 国金 财富 均按 照本 基金 《基 金合 同 》 及 《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 申 购规则及申购 费率办理 申 购业务,并已 按照法规 规 定向中国证 监会进行 了报告 。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2015 年 4 月 16 日 ,吴 富 佳先生 新任 基金 管理 人副 总经理 职务 。除 上述 人事 调整以 外, 本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无 其他 重大人 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采 取对 标的上 证 50 指 数完 全复 制 的投资 策略 ,未 发生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应支 付给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的报 酬 为 40,000 元人民 币。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该 会计师 事务 所自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 为本 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 至 今 。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由 于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于 基 金 投 资 于 不 具 备 基 金 托 管 资 格 银 行 的 协 议 存 款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5% 的 规定 在建 仓期 内 是否适 用的 理解 有误 , 导 致国金 众赢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在 建仓 期内 存放于 深圳 前海 微众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的 协议 存款 超过了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公 司根 据监 管部 门 要求已 经 于2015 年10 月9 日将 上述 比例 调整 在5% 以内 , 公 司于2015 年 12 月 8 日 收到 了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北 京监 管局下 发的 《 关于 对国 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采 取责 令改正 行政 监管 措 施 的决定 》 ( 行政 监管 措施 决 定书[2015]68 号) 。 公司 根 据监管 部门 要求 及时 纠正 了理 解 错误 , 并调 整了协 议存 款比 例达 到法 规规定 ,未 造成 基金 资产 和投资 者利 益损 失。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59 页 共 62 页


此外, 本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华创证券 1 278,038,247.82 71.60% 197,518.51 71.30% - 日信证券 1 110,279,383.12 28.40% 79,503.41 28.70% - 注:1. 本基金 根据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 于 完善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 席 位制度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证监基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 定要求, 本 基金管理人在 比较了多 家 证券经营机构 的财务 状况、 经营 状况 、研 究水 平后, 向多 家券 商租 用了 基金专 用交 易席 位。 (1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选择 标准 如下 : ① 经 营行 为规 范, 在近 一 年内未 出现 重大 违规 行为 ; ②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③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满足 基 金 进行 证券 交易需 要; ④ 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能力, 能及时 、 全 面地 提供 高质 量的宏 观、 策略、 行业、 上市公 司、 证券 市场 研究、 固定 收益 研究 、数 量研究 等报 告及 信息 资讯 服务; ⑤交易 佣金 收取 标准 合理 。 (2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 选择程 序如 下: ①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 标准考 察后 确定 选用 交易 席位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② 本 基金 管理 人和 被选 中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签订 席位 租用协 议。 2.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5 年 5 月27 日正 式生 效, 本 期新增 华创 证券 及日 信证 券各一 个交 易单 元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华创证券 - - 200,000,000.00 100.00% - - 日信证券 - - - - - -


11.8 其 他重 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 项 法定披 露方 式 法定披 露日 期 1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指数熔 断机 制实 施后 旗下 基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2015 年12 月 31 日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0 页 共 62 页


金调整 开放 时间 的公 告 站 2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 资基金 定期 份额 折算 后次 日 前收盘 价调 整的 公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12 月 17 日 3 国金上 证 50 分 级证 券投 资 基 金定期 份额 折算 结果 及恢 复 交易的 公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12 月 17 日 4 关于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2016 年度约 定年 基准 收益 率的 公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12 月 16 日 5 关于办 理定 期份 额折 算期 间 国金上 证 50 份 额、 国金 上 证 50A 份 额停 牌公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12 月 16 日 6 国金上 证 50 指数 分 级证 券 投 资基金 办理 定期 份额 折算 业 务期间 暂停 申购 、 赎回 、 定期 定额投 资等 业务 的公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12 月 10 日 7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 资基金 办理 定期 份额 折算 业 务的公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12 月 10 日 8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增加中 信期 货有 限公 司为 旗 下基金 销售 机构 的公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11 月 25 日 9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参加利 得基 金和 积木 基金 费 率优惠 的公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11 月 23 日 10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增加珠 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 公司为 旗下 基金 销售 机构 的 公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11 月 13 日 11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增加嘉 实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为旗下 基金 销售 机构 的公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 11 月 2 日 12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增加积 木基 金为 旗下 基金 销 售机构 的公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10 月 27 日 13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 资基 金2015 年第 3 季度 报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10 月 27 日 14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增加中 国国 际金 融股 份有 限 公司为 旗下 基金 销售 机构 的 公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10 月 21 日 15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2015 年 9 月 26 日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1 页 共 62 页


增加上 海汇 付金 融服 务有 限 公司为 旗下 基金 销售 机构 的 公告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16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变更公 司旗 下基 金名 称的 公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 9 月 23 日 17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参加天 天基 金网 费率 优惠 的 公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 8 月 25 日 18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参加同 花顺 基金 费率 优惠 活 动的公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 8 月 21 日 19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法定名 称变 更公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 7 月 24 日 20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参 加数 米基 金网 费率 优 惠活动 的公 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 7 月 10 日 21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旗 下基 金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 份额 净值 及基 金 份额 累计净 值的 公告 指定披 露媒 体和 本 基金基 金管 理人 网 站 2015 年7 月 1 日 注:本报告期 内,公司 按 照《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 披 露管理办法》 的规定, 封 闭期内每周 公布一次 基金份 额净 值, 打开 申购 、赎回 后, 每个 开放 日公 布基金 份额 净值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 件目录 13.1 备 查文 件目录 1 、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基金 募 集的文 件; 2 、国 金上 证5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3 、国 金上 证5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托 管协 议; 4 、国 金上 证5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第 62 页 共 62 页


5 、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 件、营 业执 照; 6 、基 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 件、营 业执 照; 7 、报 告期 内披 露的 各项 公 告。 13.2 存 放地 点 本基金 基金 管理 人的 办公 场所。 13.3 查 阅方 式 投资者可到基 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的 办公场所 或 基金管理人网 站免费查 阅 备查文件。在 支 付工本 费后 ,投 资者 可在 合理时 间内 取得 备查 文件 的复制 件或 复印 件。 投资者 对本 报告 如有 疑问 ,可咨 询本 管理 人。 咨询电 话:4000-2000-18 公司网 址:www.gfund.com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