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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货币(482002)

工银货币: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货币 市 场 基金 2015 年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六年三 月二十八日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工银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48200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6 年 3 月 20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96,626,552,299.1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力求在 保持 基金 资产 本金 稳妥和 良好 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获 得超 过基 金业绩 比较 基准 的稳 定收 益。 投资策 略 在确定 的利 率策 略和 期限 结构、 类属 配置 策略 下, 通 过短期 货币 市 场工具 的投 资来 获取 稳定 的收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税后 6 个月 银行 定期 储蓄 存款利 率, 即(1- 利息 税 率)×6 个月 银行定 期储 蓄存 款利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在所有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 是风险 相对 较低 的基金 产品 。 在 一般 情况 下, 其 风险 与预 期收 益均 低于一 般债 券基 金,也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与 股票型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朱碧艳 田青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ianqing1.zh@ccb.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11-9999 010-67595096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275853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5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322,623,070.12 4,490,168,169.27 928,381,715.66 本期利 润 5,322,623,070.12 4,490,168,169.27 928,381,715.66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3.8287% 4.8672% 4.3816%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96,626,552,299.19 123,248,077,540.26 24,282,562,454.2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1.0000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按日结 转份 额; 2 、 上述 主要 财务 指标 根据 中国证 监 会 2005 年3 月25 日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编 报 规则第 5 号< 货 币市 场基 金 信息披 露特 别规 定> 》及 证 监会 2008 年 2 月 27 日颁 布的《 关于 2007 年证券 投资 基金 年度 报告 编制及 披露 相关 问题 的通 知》中 的要 求计 算及 披露 ; 3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益 水平 要 低 于所列 数字 。


4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 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 益 加上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收 益,由于货 币市场基 金采用 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为 零,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和本 期利润 的金 额相 等。 5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06 年3 月20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收益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8006% 0.0010% 0.3434% 0.0003% 0.4572% 0.0007% 过去六 个月 1.6828% 0.0010% 0.7725% 0.0006% 0.9103% 0.0004% 过去一 年 3.8287% 0.0019% 1.9164% 0.0012% 1.9123% 0.0007% 过去三 年 13.6530% 0.0024% 7.4890% 0.0013% 6.1640% 0.0011% 过去五 年 22.1659% 0.0033% 13.6002% 0.0013% 8.5657% 0.002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7.6813% 0.0066% 24.8332% 0.0017% 12.8481% 0.004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5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06 年3 月20 日 生效 。 2 、 按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自基 金合 同生 效起 三个 月内为 建仓 期, 截至 报告 期末本 基金 的 各 项投资比例符 合基金合 同 关于投资范围 、投资组 合 限制与禁止行 为的规定 : 本基金投资 组合的平 均剩余 期限 在每 个交 易日 不得超 过 180 天 ;本 基金 投资于 同一 公司 发行 的短 期企业 债券 的比 例 , 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 的 10%;除发生 巨额赎回 的情 形外,本基金 的投资组 合 中,债券正回 购的 资金余 额在 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3.2.3 过 去五 年基 金每年 净值 收益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5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06 年3 月20 日。 2 、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 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5 5,321,489,569.72 - 1,133,500.40 5,322,623,070.12


2014 4,480,372,437.60 - 9,795,731.67 4,490,168,169.27


2013 926,490,703.63 - 1,891,012.03 928,381,715.66


合计 10,728,352,710.95 - 12,820,244.10 10,741,172,955.05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5 页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74 只公 募基 金 —— 工银 瑞信 核心 价值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货币 市 场基金、工银 瑞信精选 平 衡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稳 健成长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红利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中国 机会全球 配 置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信用添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大盘 蓝筹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沪 深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证 中央企 业 50 交 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 小盘成长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全球精 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深证红利交 易型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 信深 证红 利 ETF 联 接基金 、工 银瑞 信四 季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消 费服 务 行 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 瑞信添颐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主 题 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智 中 证 5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 瑞信基本面量 化策略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纯债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14 天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 瑞信60 天理 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增 利分 级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产业 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信用纯债 一 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信 用纯债两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标普全球 自然资源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月月 薪定期 支付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金 融地产行业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双债 增 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添福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信息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 瑞信薪金 货币市场基金 、工银瑞 信 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绝 对收益策 略 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工 银 瑞信目标 收 益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型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新财 富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现 金 快线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添益快线 货币市场 基 金、工银瑞 信高端制 造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研究精选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医疗保 健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创新动力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国 企 改革主题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战 略 转型主题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新金融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信美丽 城镇主题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总回报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新材料 新能源 行 业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养老产 业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5 页


信丰盈回报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中证传媒指 数分级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农业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生态环 境 行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互联网加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信 财富 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工银 瑞信 聚 焦30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证 新能源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中证环保 产业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中证高 铁产业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新蓝筹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 银瑞信丰 收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中 高等级信用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趋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文 体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证券投 资基金管 理规模 逾4400 亿元 人民 币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魏欣 固 定收 益 部副 总 监, 本 基金 的 基金 经理 2011 年 4 月20 日 - 11 2005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现 任固定 收 益部副 总监 ;2011 年 4 月 20 日至 今 , 担任 工银 货 币市 场基金 基 金经 理;2012 年 8 月 22 日至 今,担 任 工银瑞 信 7 天理 财债 券型 基金基 金 经理 ;2012 年 10 月 26 日 至今 , 担 任工银 14 天理 财 债券 型基 金 的基 金经理 ;2014 年 9 月 23 日至今 , 担 任 工银 瑞信 现 金快 线货币 市 场基 金基金 经理 ;2014 年10 月22 日至 今 , 担任 工银 添 益快 线货币 市 场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 26 日起 至 今 ,担 任工 银 新财 富灵活 配 置混 合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5 年 5 月 26 日 起 至今 ,担 任 工银 双利债 券 型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 29 日起 至 今 ,担 任工 银 丰盈 回报灵 活 配置 混合型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6 月 19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财富 快线货 币 市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杜海涛 投 资总 监 兼固 定 收益 部总 监 ,本 基 金的 基 金经 理 2013 年 1 月7 日 - 18 先 后 在宝 盈基 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担任 基 金 经理 助理 , 招商 基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担任 招商 现 金增 值基金 基 金经 理;2006 年 加入 工银瑞 信 , 现 任投 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 2006 年 9 月 21 日至2011 年 4 月 21 日, 担 任 工银 货币 市 场基 金基金 经 理; 2010 年8 月16 日至2012 年1 月10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5 页


日 , 担任 工银 双 利债 券型基 金 基金 经理;2007 年 5 月 11 日 至今, 担 任 工 银增 强收 益 债券 型基金 基 金经 理;2011 年 8 月 10 日至 今,担 任 工 银 瑞信 添颐 债 券型 证券投 资 基金 基金经 理;2012 年6 月 21 日至今 , 担 任 工银 纯债 定 期开 放基金 基 金经 理;2013 年1 月7 日至 今 , 担 任工 银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 8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 担 任 工银 月月 薪 定期 支付债 券 型基 金基金 经理 ;2013 年10 月31 日至 今 , 担任 工银 瑞 信添 福债券 基 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今 , 担 任 工银 薪金 货 币市 场基金 基 金经 理;2015 年 4 月 17 日至 今,担 任 工 银 总回 报灵 活 配置 混合型 基 金基 金经理 。 王朔 本 基金 的 基金 经理 2013 年11 月11 日 - 5 2010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曾 任研究 部 研 究 员、 固定 收 益部 研究员 , 现任 固 定 收益 部基 金 经理 兼宏观 货 币市 场研究 员。 2013 年11 月11 日至今 , 担 任 工银 货币 市 场基 金基金 经 理;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 薪 金 货 币市 场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今, 担 任工 银瑞信 添 益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 瑞 信 现金 快线 货 币市 场基金 基 金经 理。 谷衡 固 定收 益 部副 总 监, 本 基金 的 基金 经理 2014 年 9 月30 日 - 10 先 后 在华 夏银 行 总行 担任交 易 员, 在 中 信 银行 总 行担 任 交易员 ;2012 年 加 入工 银瑞 信 ,现 任固定 收 益部 副总监 ;2012 年11 月 13 日至今 , 担 任 工 银瑞 信 14 天理 财债 券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1 月 28 日至今 , 担 任工 银瑞 信60 天理财 债 券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3 年 3 月 28 日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 担任工 银 安 心 场内 实时 申 赎货 币基金 基 金经 理;2014 年 9 月 30 日至 今,担 任 工 银 瑞信 货币 市 场基 金基金 经 理;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 瑞 信 财富 快线 货 币市 场基金 基 金经 理;2015 年 12 月14 日 至 今, 担任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5 页


工银瑞 信添 福债 券基 金 基 金经理 。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1 )魏 欣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2 )杜 海涛 的任 职日 期为 公 司执委 会决 议正 式生 效日 期 3 )王 朔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4 )谷 衡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2 、离 任日 期说 明: 无 3 、 说 明证 券从 业年限 的计 算标准 :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行 业协 会 《 证券 业从 业人员 资格 管 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等 4 、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5 页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 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 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5 页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 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 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5 页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 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 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 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按照时间 优 先、价格优先 的原则, 本 公司在本报告 期内对满 足 限价条件且 对同一证 券有相同交易 需求的基 金 等投资组合, 均采用了 系 统中的公平交 易模块进 行 操作,实现 了公平交 易;且 未发 生当 日反 向交 易、交 叉交 易和 清算 不到 位的情 况。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5 页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 5% 的 情况 有 10 次 。投 资 组合经 理因 投资 组合 的投 资策略 而发 生同 日反 向交 易,未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5 年经 济在 去库 存和 去 产能的 背景 下持 续下 探, 大宗商 品价 格的 不断 下跌 也使企 业对 后期 需求信心不足 ,工业增 加 值未见明显企 稳迹象。 然 而依靠财政发 力和托底 , 年底经济出 现企稳现 象,各项金融 数据显示 货 币宽松带来的 一部分流 动 性正在向实体 传导,但 是 在地产库存 高企,制 造业萎靡的情 况下,需 要 新的经济增长 点来承接 流 动性并带动经 济向上, 而 在目前仍未 出现新的 经济增长点, 造成利率 债 ,信用债和同 业存款收 益 率在 2015 年出现 大幅度 下行,虽然期 间 IPO 的关停和重启 造成了债 券 资产价格的波 动,但总 体 各类固定收益 资产收益 率 仍呈现向下 的趋势。 至年末 ,7 天回 购利 率回 落 268bp 至2.39% , 一年 期AAA 短融 收益 率回 落185bp 至2.87% , 一年 期 国开债 收益 率回 落155bp 至2.4% 。 回顾2015 年, 本基 金通 过 对客户 需求 以及 对于 宏观 经济和 货币 市场 的判 断, 在充分 考虑 到客 户在月末和季 末的流动 性 要求之后,适 当增加了 组 合的久期,以 在利率下 行 周期中为客 户获取更 多的超额收益 ,并且通 过 对存款和债券 配置的时 点 安排,不断地 增厚组合 收 益率,并维 持中性杠 杆水平 ,准 备了 充分 的现 金流来 应对 各关 键时 点的 资金波 动。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净 值收 益率 为 3.8287% ,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为 1.9164%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2016 年, 短期 内经 济 依靠地 产和 汽车 销售 增长 在下游 端可 能产 生一 些积 极的效 应, 并且 在积极财政政 策的托底 下 有望企稳,但 是从整个 中 长期趋势来看 ,上游资 源 行业和中游 工业品的 去产能去库存 仍未结束 , 整个实体经济 仍是不断 探 底的过程,同 时在人民 币 汇率贬值趋 势形成,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5 页


预期仍未改变 的情况下 , 国内货币政策 有很大程 度 会被汇率风险 所掣肘, 这 使得整个货 币大环境 可能不 如 2015 年来 的宽 松 ,我们 预计 货币 市场 利率 中枢和 债券 资产 收益 率在 2016 年 仍是 处于 一 个向下 的过 程, 但是 在各 种风险 的作 用下 价格 可能 会有所 反复 。 本基金 仍将 在2016 年维 持 较高的 久期 水平 , 积 极为 客 户创造 超额 收益 , 并 合理 控 制杠杆 水平 , 以充分保证组 合的流动 性 ,做好现金流 安排,为 各 关键时点的规 模波动做 好 准备,同时 仍会不断 地积极 把握 存款 和债 券配 置机会 ,在 确保 组合 流动 性安全 的前 提下 ,不 断提 高组合 收益 。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 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1 、 本 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之日起 每个 开放 日将 实现 的基金 净收 益 (或 净损 失 ) 分 配给 基金 份 额持有人,参 与下一日 基 金收益分配, 并按月结 转 到投资者基金 账户,使 基 金份额净值 始终保持 1.00 元。 收益 分配 的方 式 约定为 红利 再投 资。 2 、 本 基 金 于 本 报 告 期 间 累 计 应 分 配 利 润 5,322,623,070.12 元 , 累 计 分 配 收 益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5 页


5,322,623,070.12 元。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 应分 配利 润4,490,168,169.27 元,累 计分 配收 益4,490,168,169.27 元 。其 中期 末 应付利 润将 于下 一工 作日 结转至 实 收 基金 。 4.8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 净 值计算 、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实 施利 润分配 的金 额 为 5,322,623,070.12 元。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6 )审 字 第60802052_A02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货 币市 场基 金全 体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引言段 我们审 计了 后附 的工 银瑞 信货币 市场 基金 财务 报表 ,包 括 2015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5 页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 负债 表,2015 年 度的 利润 表和 所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 动表 以及 财务报 表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 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工银瑞 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 司 的 责 任 。 这种 责 任 包括 : (1) 按 照 企 业会 计 准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并使 其 实 现公 允 反 映; (2 ) 设计 、 执行 和 维 护 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 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 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 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 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 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 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 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 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 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基金 管理 人 选 用 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 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 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 制, 公允 反映 了工 银瑞信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5 年 度的经 营成 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汤骏


贺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6 年3 月23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货币 市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5 页


银行存 款


136,980,393,990.70 70,211,759,615.44 结算备 付金


102,904,839.24 9,111,000.00 存出保 证金


14,911.63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1,015,674,197.69 36,883,573,458.43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60,855,674,197.69 36,883,573,458.4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160,000,000.00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122,885,222.40 14,490,756,636.2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437,721,868.47 983,106,762.8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410,897,092.36 1,090,462,582.15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334,700.00 资产总 计


204,070,492,122.49 123,669,104,755.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7,278,709,400.00 299,999,43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528,125.63 - 应付赎 回款


39,546,941.15 37,433,521.44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52,798,798.90 33,768,877.50 应付托 管费


15,999,636.05 10,232,993.16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39,999,090.13 25,582,482.94 应付交 易费 用


597,686.68 398,202.96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879,457.70 74,820.14 应付利 润


14,551,387.06 13,417,886.66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29,300.00 119,000.00 负债合 计


7,443,939,823.30 421,027,214.8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96,626,552,299.19 123,248,077,540.26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96,626,552,299.19 123,248,077,540.26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04,070,492,122.49 123,669,104,755.06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6 年3 月20 日。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5 页


报 告 截 止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96,626,552,299.19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货币 市场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6,527,366,571.33 5,353,103,594.42 1.利息 收入


6,313,138,992.54 5,218,371,460.7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958,812,785.21 4,222,036,483.33 债券利 息收 入


1,289,306,382.74 935,506,678.06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2,009,215.76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3,010,608.83 60,828,299.39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214,226,120.46 133,729,011.9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214,226,120.46 133,729,011.9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1,458.33 1,003,121.72 减: 二、费用


1,204,743,501.21 862,935,425.15 1.管 理人 报酬


482,326,422.71 323,419,225.51 2.托 管费


146,159,521.99 98,005,825.96 3.销 售服 务费


365,398,805.05 245,014,564.75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210,216,656.61 195,885,065.66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10,216,656.61 195,885,065.66 6.其 他费 用


642,094.85 610,743.27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5,322,623,070.12 4,490,168,169.27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5,322,623,070.12 4,490,168,169.27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5 页


列)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6 年3 月20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货币 市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 123,248,077,540.26 - 123,248,077,540.26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本 期 净 利润 ) - 5,322,623,070.12 5,322,623,070.12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73,378,474,758.93 - 73,378,474,758.93 其中 : 1. 基金 申购 款 1,173,653,020,359.83 - 1,173,653,020,359.83 2. 基金赎回 款 -1,100,274,545,600.90 - -1,100,274,545,600.90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 -5,322,623,070.12 -5,322,623,070.12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 196,626,552,299.19 - 196,626,552,299.1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 24,282,562,454.23 - 24,282,562,454.23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本 期 净 利润 ) - 4,490,168,169.27 4,490,168,169.27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5 页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98,965,515,086.03 - 98,965,515,086.03 其中 : 1. 基金 申购 款 773,354,366,343.45 - 773,354,366,343.45 2. 基金赎回 款 -674,388,851,257.42 - -674,388,851,257.42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 -4,490,168,169.27 -4,490,168,169.27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 123,248,077,540.26 - 123,248,077,540.26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6 年3 月20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郭 特华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工银瑞 信货 币市 场基 金 ( 以下简 称 “本 基金 ” ) , 系 经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以下简 称 “中 国证监 会” ) 证监 基金 字 (2006 )22 号文 《 关于 同意 工银瑞 信货 币市 场基 金募 集的批 复 》 的 核准 , 由基金 管理 人工 银瑞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向社 会公 开发行 募集 ,基 金合 同 于 2006 年 3 月 20 日正 式生效 , 首次 设立 募集 规 模为 8,839,895,811.44 份 基金份 额 。 本 基金 为契 约 型开放 式 , 存 续期 限 不定。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 人和注册登记 机构均为 工 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据《货币市 场基金管 理 暂行规定》和 《工银 瑞 信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本 基金的 投资 范围 为现 金; 通知存 款;1 年以 内( 含 1 年 )的 银行 定期 存款 、 大额存 单; 剩余 期限 在397 天以 内 (含397 天 ) 的 债券 ; 期 限在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的债 券回 购; 期限 在 1 年 以内 ( 含 1 年)的中央 银行票据 ; 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 银 行认可并允许 货币市场 基 金投资的其 他具有良 好流动 性的 货币 市场 工具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税 后六 个月 银行 定期 储蓄存 款利 率。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5 页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编 报规 则 》 第5 号 《 货币市 场基 金信 息披 露特 别规定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 告>》 及其 他中 国证 监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5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5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 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与最 近一 期年 度报 告相 一致。 会计 估计 变更 请详 见 7.4.5.2 的说 明。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说明 的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5 页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2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482,326,422.71 323,419,225.51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135,143,902.77 87,748,315.11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5 页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33%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33%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46,159,521.99 98,005,825.96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1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1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93,274,700.19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2,915,362.93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234,528,999.62 合计 330,719,062.74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40,490,701.23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3,905,613.07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177,889,336.42 合计 222,285,650.72 注: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5 %的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如 下: H=E×0 .2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5 页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 金额 利息 收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723,606,317.85 2,001,545,956.73 - - 13,253,400,000.00 3,648,411.34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 金额 利息 收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315,928,156.31 675,636,130.82 - - 16,289,780,000.00 6,987,481.62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06 年 3 月 20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2,395,722,873.97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1,571,482,566.45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824,240,307.52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0.42%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5 页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瑞 士 信 贷 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司 2,288,120,752.73 1.16% - - 工 银 瑞 信 投 资 管 理 有限公司 117,283,198.12 0.06% 10,741,244.80 0.01%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期 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6,393,990.70 506,980.86 100,759,615.44 57,731,566.74 注:1 、本 年度 期末 余额 包 括活期 存款 ,利 息收 入包 括活期 存款 利息 收入 。 2 、上 年度 期末 余额 包括 活 期存款 ,利 息收 入包 括活 期存款 利息 收入 和存 款投 资收入 。 3 、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 金托管 人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保管 ,按 银行 同业利 率 计 息 。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 上年度 可比期间均 未在承 销期内 参与上述各 关联方 及托管 人股东承销 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 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5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股 票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5,601,709,400.00 元 ,是 以如 下债 券 作为质 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11510320 15 兴业 CD320 2016 年 1 月 5 日 99.21 47,000,000 4,662,781,761.28 111509221 15 浦发 CD221 2016 年 1 月 5 日 99.21 10,900,000 1,081,368,536.13 合计





57,900,000 5,744,150,297.41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为 人民 币 1,677,000,000.00 元, 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到 期。 该类 交易要 求本 基金 在 回购期 内持 有的 证券 交易 所交易 的债 券和/或 在新 质 押式回 购下 转入 质押 库的 债券, 按证 券交 易所 规定的 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 后,不 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0.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应收申 购款、应 收 利息、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 款等,因其剩 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61,015,674,197.69 元 , 无属于 第一 层级 及第 三层 次的余 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 :第 二层 次人 民 币36,883,573,458.43 元 ,无属 于第 一层 次及 第三 层次的 余额 )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 的 金融工具,无 由第一层 次 转入第二层次 的金额(2014 年度:无) , 无由 第二层 次转 入 第 一层 次的 金额(2014 年 度: 无) 。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5 页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 单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61,015,674,197.69 29.90 其中: 债券 60,855,674,197.69 29.82








资产 支持 证券 160,000,000.00 0.08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122,885,222.40 1.5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37,083,298,829.94 67.17 4 其他各项 资产 2,848,633,872.46 1.40 5 合计 204,070,492,122.49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债 券回 购融 资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5.5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7,278,709,400.00 3.7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资产净 值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报告期 内组 合债 券正 回购 资金余 额无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20% 的 情况 发生 。 8.3 基 金投 资组 合平均剩 余期 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53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56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5 页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73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情况 说明 报告期 内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无超 过 180 天 的情 况发 生。 8.3.2 期 末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7.77 3.7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0.6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30.6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28.3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 —397 天 (含 ) 34.8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02.34 3.70


8.4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2,702,281,359.73 1.37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9,688,467,161.86 4.93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9,688,467,161.86 4.93 4 企业债 券 261,476,928.86 0.13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4,967,569,362.23 7.61 6 中期票 据 2,382,599,056.17 1.21 7 同业存 单 30,853,280,328.84 15.69 8 其他 - - 9 合计 60,855,674,197.69 30.95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5 页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的 面值 和折 溢价 。 8.5 期 末按 摊余 成本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十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1509221 15 浦发CD221 50,000,000 4,960,406,129.02 2.52 1 111510320 15 兴业CD320 50,000,000 4,960,406,129.02 2.52 2 111591926 15 宁 波银 行 CD110 30,000,000 2,946,645,244.64 1.50 3 111592874 15 宁 波银 行 CD140 30,000,000 2,933,549,547.79 1.49 4 111592917 15 宁 波银 行 CD143 30,000,000 2,933,286,723.51 1.49 5 111592902 15 杭 州银 行 CD100 29,000,000 2,859,056,880.24 1.45 6 111591886 15 宁 波银 行 CD107 20,000,000 1,983,881,679.51 1.01 7 111514060 15 江 苏银 行 CD060 20,000,000 1,972,645,209.43 1.00 8 111592770 15 杭 州银 行 CD098 20,000,000 1,938,864,005.66 0.99 9 150206 15 国开 06 13,900,000 1,392,592,068.48 0.71 10 090205 09 国开 05 12,900,000 1,293,382,653.13 0.66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8.6 “ 影子 定价 ”与“摊 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2149%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259%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883% 注:上 表中 “偏 离情 况” 根据报 告期 内各 交易 日数 据计算 。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1589207 15 京诚 1A1 1,100,000 110,396,000.00 0.06 2 123744 151 中信 1 500,000 52,205,000.00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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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8.1 本 基金 采用固 定份 额净 值, 基 金账面 份额 净值 始终保 持为 人民币1.0000 元。 本 基金 估值采 用摊 余成本 法, 即估 值对象 以买入 成本 列示 , 按票 面利率 或商 定利 率 并考 虑其买 入时 的溢价 与折 价, 在其剩 余期限 内按 实际利 率法 摊销, 每日 计提 收益 或 损失 。 8.8.2 本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持 有的剩 余期 限小于 397 天但剩 余存 续期超 过 397 天 的 浮动 利率债 券的 摊余成 本总 计在每 个交 易日均 未超 过日基 金资 产净值 20 %。 8.8.3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期 未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 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8.8.4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4,911.6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437,721,868.47 4 应收申 购款 1,410,897,092.36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848,633,872.46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 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1,852,920 106,117.13 80,046,206,385.47 40.71% 116,580,345,913.72 59.29%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41,253,564.26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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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6 年3 月 20 日) 基金 份额 总 额 8,839,895,811.4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23,248,077,540.26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173,653,020,359.83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100,274,545,600.90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份额 减少 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96,626,552,299.19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管 理人 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 指定 媒介 上披 露 了《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变 更的 公告 》 , 经 基金 管理人 第四 届董 事会 第四 次会议 审议 并通 过, 毕万 英先生 不再 担任 副 总 经理职 务。 基金管 理人 于2015 年 6 月2 日 在指 定媒 介上 披露 了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副 总 经 理变更 的公 告》 , 经基 金管 理人第 四届 董事 会第 七次 会议审 议并 通过 , 库 三七 先生不 再担 任副 总 经 理职务 。 基金管 理人 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在 指定 媒介 上披 露 了《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变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5 页


更公告 》 , 经 基金 管理 人第 五十七 次股 东会 和第 四届 董事会 第十 次会 议审 议 通 过, 陈 焕祥 先生 辞 去 公司董 事长 职务 ,董 事长 变更为 沈立 强先 生。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 本基金 托管 人2015 年 1 月4 日 发布 任免 通知 , 聘任 张力铮 为中 国建 设银 行投 资托管 业务 部 副 总经理 。本 基金 托管 人 2015 年 9 月 18 日 发布 任免 通知, 解聘 纪伟 中国 建设 银行投 资托 管业 务 部 副总经 理职 务。 11.3 涉 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无明显 投资 策略 改变 。 11.5 为 基 金进 行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报告期内应 支付给 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审 计费用 壹拾贰 万元整,该 审计 机构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11.7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建投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注:1. 券 商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服务 能力 a) 券 商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风 险管 理先 进、投 资风 格与 工银 瑞信 有互补 性、 在最近 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5 页


b) 券 商具 有较 强的 综合 研 究能力 :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行 业、 资本市场、 个股分 析的报 告及其他丰 富全面 的信息 咨询服务; 有很强 的分析 能力,能根 据工 银瑞信所管理 基金的特 定 要求,提供专 门研究报 告 ;具有开发量 化投资组 合 模型的能力 以及其他 综合服 务能 力。 c) 与 其他 券商 相比 ,该 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序 a) 新增券商 的选定 :根据 以上标准对 券商进 行考察 、选择和确 定。在 合作之 前,券商需 提供 至少两个季度 的服务, 并 与其他已合作 券商一起 参 与投资研究部 门(权益 投 资部,固定 收益部, 专户投资部, 研究部和 中 央交易室)两 个季度对 券 商的研究服务 评估。公 司 投委会根据 对 券商研 究服务 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新 增合 作券 商。 b) 签订委托 协议: 与被选 择的券商签 订委托 代理协 议,明确签 定协议 双方的 公司名称、 委托 代理期限、佣 金率、双 方 的权利义务等 ,经签章 有 效。委托代理 协议一式 五 份,协议双 方及证券 主管机 关各 留存 一份 ,我 方协议 由研 究部 和战 略发 展部存 档, 并报 相关 证券 主管机 关留 存报 备。 2. 券 商的 评估 ,保 留和 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为一 年, 合同 到 期15 天 内,投 资研 究部 门将 根据 各券商 研究 在 服务期 间的 综合 证券 服务 质量等 情况 ,进 行评 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工 银瑞 信将 与其 续约 ; 对于 不能 达到 标准 的券 商,不 与其 续 约,并根据 券商选 择标准 和程序,重 新选择 其它经 营稳健、研 究能力 强、综 合服务质量 高的 证券经 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席位 。 (3 ) 若券商 提供的 综合 证券服务不 符合要 求,工 银瑞信有权 按照委 托协议 规定,提前 中止 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中信建投 - - - - - - 申万宏源 197,767,868.14 100.00% 105,089,700,000.00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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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偏 离 度绝 对值超过 0.5%的情 况 无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根据 《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 益品种 的估 值 处理标 准》 , 自2015 年3 月26 日起 ,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旗下 证券 投资 基金 持有 的在上 海证 券交 易 所、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 交易或 挂牌 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种 ( 估值 处理 标准 另 有规定 的除 外) , 主 要依据 由第 三方 估值 机构( 中证指 数有 限公 司) 提供 的 价格数 据进 行估 值。 详情 请见 2015 年 3 月 27 日 在中 国证 券报 、上 海 证券报 、证 券时 报及 公司 网站发 布的 《工 银瑞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关 于旗下 基金 调整 交易 所固 定收益 品种 估值 方法 的公 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