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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纯债A(000402)

工银纯债: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纯债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5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六年三 月二十八日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工银纯 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40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5 月16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7,959,505,894.6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工银纯 债债 券 A 工银纯 债债 券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402 000403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4,272,560,432.84 份 3,686,945,461.82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基础 上, 力 争实 现 超过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 资 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产品 的主 要投 资策 略包 括: 久 期策 略、 类属 配置 策略、 期限 结构 策略 及 证 券 选择策 略,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前 提下 ,发 掘和 利用 市场失 衡提 供的 投资 机 会 , 实现组 合资 产的 增值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 财富 )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 期收益 和风 险水 平低 于混 合型基 金、 股票 型基 金 , 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吴荣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21-62677777-213117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011693@ci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61 传真 010-66583158 021-62535823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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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标 2015 年 2014 年5 月16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2014 年 12 月31 日 工银纯 债债 券A 工银纯 债债 券 B 工银纯 债债 券 A 工银纯 债债 券 B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42,451,810.27 181,998,909.11 8,356,256.97 18,573,719.72 本期利 润 166,344,933.95 220,479,984.36 10,389,182.31 24,846,183.32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期 利润 0.1213 0.1167 0.0631 0.0487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12.97% 12.44% 8.70% 8.5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额 利润 0.1579 0.1498 0.0540 0.0523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245,459,301.15 4,496,312,455.06 108,770,208.93 221,124,017.17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228 1.220 1.087 1.085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 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4 年5 月16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工银纯 债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76% 0.09% 2.73% 0.08% 0.03% 0.01% 过去六 个月 5.95% 0.10% 4.90% 0.07% 1.05% 0.03% 过去一 年 12.97% 0.13% 8.15% 0.08% 4.82% 0.0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2.80% 0.26% 14.28% 0.10% 8.52% 0.16%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5 页


工银纯 债债 券B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61% 0.09% 2.73% 0.08% -0.12% 0.01% 过去六 个月 5.72% 0.10% 4.90% 0.07% 0.82% 0.03% 过去一 年 12.44% 0.13% 8.15% 0.08% 4.29% 0.0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2.00% 0.26% 14.28% 0.10% 7.72% 0.1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5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5 月16 日 生效 。


2 、按基金合 同规定 ,本基 金建仓期 为 6 个月 。截至 报告期末, 本基金 的各项 投资比例符 合 基金合 同关 于投 资范 围及 投资限 制的 规定 : 本 基金 投资于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工 具, 包括 国债 、 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 央 行票据、中期 票据、次 级 债、企业债、 公司债、 可 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 债部分、资产 支持证券 、 短期融资券、 银行存款 、 债券回购等固 定收益类 金 融工具,以 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 金 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本 基金不直接在 二级市场 买 入股票、权 证等权益 类资产,也不 参与一级 市 场新股申购和 增 发新股 , 可转债仅投资 二级市场 可 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 债部分 ; 本 基金 债券 资产 占基金 资产 的比 例不 低 于80 %, 现金 及到 期日 在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占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不低 于 5%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5 页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5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5 月16 日 生效 ; 2 、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 自成 立以 来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74 只公 募基 金 —— 工银 瑞信 核心 价值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货币 市 场基金、工银 瑞信精选 平 衡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稳 健成长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红利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5 页


工银瑞信中国 机会全球 配 置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信用添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大盘 蓝筹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沪 深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证 中央企 业 50 交 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 小盘成长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全球精 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深证红利交 易型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 信深 证红 利 ETF 联 接基金 、工 银瑞 信四 季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消 费服 务 行 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 瑞信添颐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主 题 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智 中 证 5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 瑞信基本面量 化策略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纯债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14 天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 瑞信60 天理 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增 利分 级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产业 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信用纯债 一 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信 用纯债两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标普全球 自然资源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月月 薪定期 支付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金 融地产行业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双债 增 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添福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信息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 瑞信薪金 货币市场基金 、工银瑞 信 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绝 对收益策 略 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目标 收 益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 型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新财 富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现 金 快线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添益快线 货币市场 基 金、工银瑞 信高端制 造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研究精选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医疗保 健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创新动力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国 企 改革主题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战 略 转型主题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新金融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信美丽 城镇主题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总回报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新材料 新能源行 业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 信养老产 业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丰盈回报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中证传媒指 数分级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农业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生态环 境 行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互联网加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信 财富 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工银 瑞信 聚 焦30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证 新能源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中证环保 产业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中证高 铁产业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新蓝筹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 银瑞信丰 收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中 高等级信用 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5 页


新趋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文 体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证券投 资基金管 理规模 逾4400 亿元 人民 币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昌明 曾 任本 基 金的 基 金经 理 2014 年 5 月16 日 2015 年11 月24 日 12 先 后 在国 家外 汇 管理 局储备 管 理司 担 任 投资 经理 , 中国 人民银 行 美洲 代表处 交易 室担 任副 代表 、 交易员 , 国 家 外汇 管理 局 中央 外汇业 务 中心 担任投 资经 理; 2013 年 加入工 银 瑞 信 ,曾 任固 定 收益 部基金 经 理; 2014 年 5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 担任 工银 纯债 债券 基金基 金 经理;2014 年8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 ,担 任工 银瑞 信目标 收 益 一 年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证券 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陆欣 固 定收 益 部副 总 监, 本 基金 的 基金 经理 2014 年 6 月18 日 - 9 先 后 在中 国银 行 担任 债券交 易 员, 在 光 大保 德信 基 金管 理公司 担 任固 定收益 副总 监兼 基金 经理 。2014 年 加 入 工银 瑞信 , 现任 固定收 益 部副 总监。2014 年 6 月 18 日 至今, 担 任 工 银纯 债债 券 型基 金基金 经 理; 2015 年 4 月 17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 瑞 信 纯债 定期 开 放债 券型基 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 11 月 13 日 至今 , 担 任 工 银目 标收 益 一年 定期开 放 债券 型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 12 月 2 日 至 今, 担任 工 银中 高等级 信 用债 债券型 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1 )昌 明的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 合同生 效的 日期 2 )陆 欣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2 、离 任日 期说 明: 昌明 的 离任日 期为 公司 执委 会决 议正式 生效 日期 ,从 2015 年 11 月 24 日 起不再 担任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3 、 说 明证 券从 业年限 的计 算标准 :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行 业协 会 《 证券 业从 业人员 资格 管 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等 4 、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5 页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 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5 页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 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 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5 页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 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 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5 页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 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 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 5% 的 情况 有 10 次 。投 资 组合经 理因 投资 组合 的投 资策略 而发 生同 日反 向交 易,未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5 页


国内方 面,2015 年 我国 经 济运行 继续 延续 下滑 趋势 ,物价 低位 盘整 。在 经济 疲弱的 情况 下, 央行实 行了 宽松 的货 币政 策, 如 全面 降息 和降 准。 世 界经济 仍处 于国 际金 融危 机后的 深度 调整 期。 主要经 济体 经济 走势 进一 步分化 , 美国 积极 迹象 继 续增多 , 联储 在12 月加 息 一次 , 欧 元区 复苏 基 础尚待 巩固 ,日 本经 济温 和复苏 但仍 面临 通缩 风险 ,部分 新兴 经济 体实 体经 济面临 较多 困难 。 2015 年 债券 市场 经历 了持 续上涨 走势 。10 年国 债收 益率从 年初 3.62% 附近 下 行到 12 月 底的 2.85% 附近 ,下 行幅 度接 近 80BP ; 信用 债券 走势 和 国债接 近, 但是 波动 幅度 更大一 些。 工银纯债基金 本报告期内 根据宏观经济 和通胀形势 的变化,在 2015 年适当 拉长了组合的 久 期,并 逐步 增加 了长 期利 率债券 的持 仓比 重。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内, 工银 纯债 债券 A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 12.97% ,工 银纯 债债 券 B 份额 净值增 长率 为 12.44% ,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 8.15%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2016 年 , 宏 观经 济增 速仍将 在底 部徘 徊 。 首 先 , 在 整体 宏观 经济 去产 能 的大背 景下 , 长 期经济增长中 枢处于下 降 通道;其次, 中期产业 结 构调整和货币 政策的结 构 性宽松也不 支持经济 增速有大幅的 上行;最 后 ,海外经济增 长的不平 衡 对外需 的提振 也将比较 有 限。由于经 济增速和 通胀水 平 在2016 年 出现 大 幅上行 的可 能性 较小 ,央 行仍将 继续 实行 结构 性宽 松的稳 健货 币政 策, 短期利率水平 有望维持 稳 定,但是继续 下降的空 间 也较小。在短 端利率水 平 稳定的情况下 ,2016 年债券 风险 相对 不大 ,各 类债券 品种 收益 率有 望在 低位震 荡。 基于以 上对 基本 面的 判断 , 我 们预 计2016 年 资金 利 率将在 低位 盘整 , 但在 金 融杠杆 偏高 、 汇 率波动 加大 、 以 及资 金流 出新兴 市场 等冲 击下 ,2016 年货 币市 场波 动将 有所 加大。 债券 方面 , 在 当前基 本面 较弱 , 通胀 压 力不大 的情 况下 , 预计 走 势将比 较平 稳 。 考 虑到 目 前利率 处 于 历史 低位 , 本基金 将维 持较 短久 期, 继续提 高组 合的 信用 资质 ,保持 适度 的杠 杆比 例。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5 页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严 格 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有 关法律法规、 基 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 定 ,诚信、尽责 地履行了 基 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 损 害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 净 值计算 、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根 据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规定 , 对基金管理人 在 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 金 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 收 益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 等方面进行 了必要的 监督、 复核 和审 查, 未发 现其存 在任 何损 害本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真 复核了本 年 度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收益 分配情况 、 财务会计报告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认 为其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5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6 )审 字 第60802052_A37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工 银 瑞 信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财 务 报 表, 包 括2015 年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 ,2015 年 度的利 润表 和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以 及财 务报 表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 (1 ) 按 照企 业 会 计 准则 的 规 定 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 (2 ) 设 计 、 执行 和 维 护 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 制, 公允 反映 了工 银瑞信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5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净值 变动 情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汤








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6 层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5 页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6 年3 月23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7,727,051.61 18,930,977.43 结算备 付金


49,342,568.03 14,585,415.38 存出保 证金


469,217.15 124,472.0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8,553,380,251.61 592,678,058.83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8,553,380,251.61 592,678,058.8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16,301,596.15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978,964.26 应收利 息


102,937,605.26 13,941,524.07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0,559,771.59 2,450,408.04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9,770,718,061.40 643,689,820.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23,000.00 302,052,364.8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6,313,402.79 8,199,041.09 应付赎 回款


4,860,956.78 3,001,898.38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4,374,132.95 191,934.90 应付托 管费


1,249,752.27 54,838.5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256,997.67 65,448.14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5 页


应付交 易费 用


53,708.31 4,534.45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1,734.70 162,508.59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12,619.72 63,024.98 负债合 计


28,946,305.19 313,795,593.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959,505,894.66 303,854,210.75 未分配 利润


1,782,265,861.55 26,040,015.3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9,741,771,756.21 329,894,226.10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9,770,718,061.40 643,689,820.01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4 年5 月16 日。 2 、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为 7,959,505,894.66 份, 其中 A 类 基金 份 额净值 为人 民 币 1.228 元 ,份额 总额 为 4,272,560,432.84 份;B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为 人民 币 1.220 元,份 额总 额 为3,686,945,461.82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5 月16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50,318,453.65 45,274,336.91 1.利息 收入


179,179,936.40 25,809,090.0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635,938.70 6,106,865.27 债券利 息收 入


175,675,591.18 18,981,012.56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868,406.52 721,212.18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202,478,210.39 10,366,822.7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202,478,210.39 10,366,822.7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5 页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62,374,198.93 8,305,388.94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6,286,107.93 793,035.24 减: 二、费用


63,493,535.34 10,038,971.28 1.管 理人 报酬


27,052,305.69 3,008,069.16 2.托 管费


7,729,230.14 859,448.42 3.销 售服 务费


8,937,041.55 1,292,295.92 4.交 易费 用


130,247.27 18,994.84 5.利 息支 出


19,150,640.11 4,629,038.57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9,150,640.11 4,629,038.57 6.其 他费 用


494,070.58 231,124.37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386,824,918.31 35,235,365.63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386,824,918.31 35,235,365.63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5 月16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03,854,210.75 26,040,015.35 329,894,226.10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386,824,918.31 386,824,918.31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7,655,651,683.91 1,369,400,927.89 9,025,052,611.80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5,347,671,718.74 2,796,217,268.68 18,143,888,987.42 2. 基金 赎回 款 -7,692,020,034.83 -1,426,816,340.79 -9,118,836,375.62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 -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5 页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7,959,505,894.66 1,782,265,861.55 9,741,771,756.2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5 月1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637,086,991.84 - 1,637,086,991.84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35,235,365.63 35,235,365.63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1,333,232,781.09 -9,195,350.28 -1,342,428,131.37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625,214,061.13 52,201,768.83 677,415,829.96 2. 基金 赎回 款 -1,958,446,842.22 -61,397,119.11 -2,019,843,961.33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03,854,210.75 26,040,015.35 329,894,226.10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5 月16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郭 特华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工银瑞 信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 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 管理委 员会 ( 以 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 ” )证 监许可[2013]1314 号 文《 关于同意工银 瑞信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募集的 批复 》的 注册 ,由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向社 会公 开募 集, 基金 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 正式 生效 ,首 次设 立 募集规 模 为 1,637,086,991.84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 为契约 型, 存续 期 限不定。本基 金的基金 管 理人和注册登 记机构均 为 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基金托 管人为兴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5 页


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基金投资于 具有良好 流 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 国 债、地方政府 债、金融 债 、央行票据、 中 期票据 、 次 级债、 企业 债 、 公司 债、 可 分离 交易 可 转债的 纯债 部分 、 资 产支 持证券 、 短 期融 资券、 银行存款、债 券回购等 固 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以 及 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 允 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 融工具。本基 金不直接 在 二级市场买入 股票、权 证 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参 与 一级市场新 股申购和 增发新股,可 转债仅投 资 二级市场可分 离交易可 转 债的纯债部分 。基金的 投 资组合比例 为:债券 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 不 低于 80%, 现金及到 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占 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不低 于5% 。本 基金 的业 绩 比较基 准为 :中 债综 合( 财富 ) 指数 收益 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5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5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与最 近一 期年 度报 告相 一致。 会计 估计 变更 请详 见 7.4.5.2 的说 明。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说明 的会计 政策 变更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5 页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根据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中基 协发(2014)24 号《关于发 布<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 固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 处理 标准> 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 起,交 易所 上市 交易 或挂 牌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 种( 可转换 债券 、资 产 支 持证券 和私 募债 券除 外) 采用第 三方 估值 机构 提供 的估值 数据 进行 估值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 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2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缴 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5 页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5 月16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止会 计期 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交易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5 月1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27,052,305.69 3,008,069.16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730,313.98 1,325,280.07 注: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70%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7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5 月1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7,729,230.14 859,448.42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20%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本期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5 页


各关联 方名 称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纯 债债 券A 工银纯 债债 券 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7,618,668.56 7,618,668.56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65,925.55 65,925.55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645,203.94 645,203.94 合计 - 8,329,798.05 8,329,798.05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5 月1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纯 债债 券A 工银纯 债债 券 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122,678.11 122,678.11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97,829.70 97,829.7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1,002,012.07 1,002,012.07 合计 - 1,222,519.88 1,222,519.88 注: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本 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 售 服务费 ,B 类 基金 份 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 为 0.40%。本 基金销售 服务费 将专门用于本 基金的销 售 与基金份额持 有人 服务。 H=E×0 .40% / 当 年天 数 H 为 B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B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兴 业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20,074,429.73 - - - - - 注:本 基金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与关 联方 未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5 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在本 报告 期内与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在 本报 告期 末与上 年度 末均 未持 有本 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5 月1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7,727,051.61 2,105,551.17 18,930,977.43 1,922,236.39 注:1 、本 年度 期末 余额 仅 为活期 存款 ,利 息收 入仅 为活期 存款 利息 收入 。 2 、上 年度 期末 余额 仅为 活 期存款 ,利 息收 入为 活期 存款利 息收 入和 存款 投资 利息收 入。 3 、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 金托管 人兴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保管 ,按 银行 同业 利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 上年度 可比期间均 未在承 销期内 参与上述各 关联方 及托管 人股东承销 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须 作说 明的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7.4.9 期 末(2015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136090 15 绿 地02 2015 年 12 月11 日 2016 年 2 月 4 日 新债未 上市 99.98 99.98 1,000,000 99,983,342.47 99,983,342.47 - 136089 15 绿 地01 2015 年 12 月11 日 2016 年 2 月 4 日 新债未 上市 99.98 99.98 250,000 24,995,726.03 24,995,726.03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5 页


136073 15 云 能02 2015 年 12 月15 日 2016 年 1 月 8 日 新债未 上市 99.95 99.95 500,000 49,977,260.27 49,977,260.27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在 银行 间市场 未持 有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人 民 币523,000.00 元 , 分 别于2016 年 2 月 15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先 后到 期。 该 类交易要求本 基金在回 购 期内持有的质 押式回购 下 转入质押库的 债券,按 证 券交易所规 定的比例 折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0.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 款、 结算 备付 金、 应收利 息、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款 、 应 付证 券清 算款 等 , 因 其剩 余期 限不长 ,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持有 的 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 工 具中无属于第 一层次的 余 额,属于第二 层 次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8,553,380,251.61 元, 无属 于第 三层次 的余 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第 一层 次人民 币325,942,173.27 元,第 二层 次人 民 币266,735,885.56 元 ,无 属于 第 三层次 的余 额)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 重大变 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 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 由 第 一 层 次 转 入 第 二 层 次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62,607,202.35 元(2014 年度 :无) ,无 由第二 层次 转入 第一 层次 的金额 (2014 年度 :无)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根据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中基 协发(2014)24 号《关于发 布<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 固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 处理 标准> 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 起,交 易所 上市 交易 或挂 牌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 种( 可转换 债券 、资产支 持证券 和私 募债 券除 外) 采用 第 三方 估值 机构 提供 的估值 数据 进行 估值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5 页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2014 年度 :无) 。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8,553,380,251.61 87.54 其中: 债券 8,553,380,251.61 87.54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16,301,596.15 10.4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7,069,619.64 0.79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23,966,594.00 1.27 8 合计 9,770,718,061.40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2.2 报 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沪港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无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5 页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买 入股 票明细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卖 出股 票明细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买 入卖 出股票 交易 。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1,336,231,381.10 13.72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45,583,207.70 2.5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45,583,207.70 2.52 4 企业债 券 4,082,545,662.81 41.91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435,871,000.00 25.00 6 中期票 据 453,149,000.00 4.65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553,380,251.61 87.8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50021 15 附息 国债21 4,700,000 488,377,000.00 5.01 2 019518 15 国债 18 4,648,230 464,497,623.90 4.77 3 011507003 15 南电SCP003 3,800,000 381,102,000.00 3.91 4 150005 15 附息 国债05 2,000,000 212,740,000.00 2.18 5 122465 15 广越 01 2,000,000 201,460,000.00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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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0.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无 8.10.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 投 资 组合 报告附 注 8.11.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本期 未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 ,或在 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8.11.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8.11.3 期 末 其他 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469,217.1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02,937,605.26 5 应收申 购款 20,559,771.59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3,966,594.00


8.11.4 期 末 持有 的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5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可转换 债券 。 8.11.5 期 末 前十 名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银 纯债 债券 A 14,051 304,075.19 3,698,490,123.40 86.56% 574,070,309.44 13.44% 工银 纯债 债券 B 5,023 734,012.63 3,147,262,813.69 85.36% 539,682,648.13 14.64% 合计 19,074 417,296.10 6,845,752,937.09 86.01% 1,113,752,957.57 13.99%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工银纯 债 债券 A 211,890.53 0.00% 工银纯 债 债券 B 885,984.43 0.02% 合计 1,097,874.96 0.01%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工银纯 债债 券A 0 工银纯 债债 券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工银纯 债债 券A 0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5 页


放式基 金 工银纯 债债 券B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工银纯 债债 券 A 工银纯 债债 券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5 月 16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215,602,454.92 1,421,484,536.92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00,073,834.74 203,780,376.01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6,239,047,499.05 9,108,624,219.69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2,066,560,900.95 5,625,459,133.88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272,560,432.84 3,686,945,461.82 注:1. 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 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赎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管 理人 于2015 年 4 月28 日在 指定 媒介 上披 露 了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关于 副总 经 理 变更 的公 告》 ,经 基金管 理 人第 四届 董事 会第 四次 会 议审 议并 通过 ,毕 万英 先 生不 再担 任副 总经理 职务 。 基金管 理人 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在 指定 媒介 上披 露 了《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关于 副总 经 理 变更 的公 告》 ,经 基金管 理 人第 四届 董事 会第 七次 会 议审 议并 通过 ,库 三七 先 生不 再担 任副 总经理 职务 。 基金管 理人 于2015 年 9 月16 日在 指定 媒介 上披 露 了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董事 长变 更 公 告》 ,经 基金 管理 人第 五 十 七次 股东 会和 第四 届董 事 会第 十次 会议 审议 通过 , 陈焕 祥先 生辞 去公司 董事 长职 务, 董事 长变更 为沈 立强 先生 。 2 、基 金托 管人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5 页


报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 事变动 。





11.3 涉 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发生 改变 。





11.5 为 基 金进 行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审 计费 用拾 万元 整, 该 审计 机 构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11.7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建投 2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2 - - - -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 券商财务 状况良 好、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 管理先 进、投资风 格与工 银瑞信 有互补性、 在最 近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 券商具有 较强的 综合研 究能力:能 及时、 全面、 定期提供高 质量的 关于宏 观、行业、 资本 市场、个股分 析的报告 及 其他丰富全面 的信息咨 询 服务;有很强 的分析能 力 ,能根据工 银瑞信所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5 页


管理基金的特 定要求, 提 供专门研究报 告;具有 开 发量化投资组 合模型的 能 力以及其他 综合服务 能力。 c) 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 序 a) 新增券商 的选定 :根据 以上标准对 券商进 行考察 、选择和确 定。在 合作之 前,券商需 提供 至少两个季度 的服务, 并 与其他已合作 券商一起 参 与投资研究部 门(权益 投 资部,固定 收益部, 专户投资部, 研究部和 中 央交易室)两 个季度对 券 商的研究服务 评估。公 司 投委会根据 对券商研 究服务 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新 增合 作券 商。 b) 签订委托 协议: 与被选 择的券商签 订委托 代理协 议,明确签 定协议 双方的 公司名称、 委托 代理期限、佣 金率、双 方 的权利义务等 ,经签章 有 效。委托代理 协议一式 五 份,协议双 方及证券 主管机 关各 留存 一份 ,我 方协议 由研 究部 和战 略发 展部 存 档, 并报 相关 证券 主管机 关留 存报 备。 2. 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 务期间 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 等情 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不与 其续 约 , 并根据券商选 择标准和 程 序,重新选择 其它经营 稳 健、研究能力 强、综合 服 务质量高的 证券经营 机构, 租用 其交 易席 位。 (3 ) 若券 商提 供的综 合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工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 前中 止 租 用其交 易席 位。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中信建投 7,897,541,988.46 100.00% 77,522,944,000.00 100.00% - - 长江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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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 组关 于 2015 年1 季 度固 定 收益品 种的 估 值处理 标准 》 , 自2015 年3 月 26 日 起 , 本 基金 管理 人对旗 下证 券投 资基 金持 有的在 上海 证券 交 易所、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交易 或挂 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品 种( 估值 处理 标准 另有规 定的 除外 ) , 主要依 据由 第三 方估 值机 构(中 证指 数有 限公 司)提 供的价 格数 据进 行估 值。 详情请 见 2015 年 3 月27 日在 中国 证券 报、 上 海证券 报 、 证 券时 报及 公 司网站 发布 的 《工 银瑞 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旗 下基 金调 整交 易所 固定收 益品 种估 值方 法的 公告》 。 2.根据 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5 年11 月26 日披 露的 《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变 更基 金 经理的 公告 》 , 自 2015 年 11 月 24 日起 ,昌 明先 生 不再担 任工 银瑞 信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