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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现金货币(000677)

工银现金货币: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现金 快 线 货 币市 场 基 金2015 年年
度报告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六年三 月二十八日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 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现 金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00067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9 月 23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417,713,972.82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基础 上, 力争 实现 超 过业绩 比较 基 准的投 资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采 取利 率策 略、 信 用策略 、 相 对价 值策 略等 积 极投资 策略 ,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发掘 和利 用市 场失 衡提 供的投 资机 会, 实现组 合增 值。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人 民银 行公 布的 七天 通知存 款税 后利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在所有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 是风险 相对 较低 的基金 产品 。 在 一般 情况 下, 其 风险 与预 期收 益均 低于一 般债 券基 金,也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与 股票型 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朱碧艳 吴荣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21-62677777-213117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011693@cib.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11-9999 95561 传真 010-66583158 021-6253582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5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9 月2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2014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6,806,230.25 2,213,630.41 本期利 润 76,806,230.25 2,213,630.41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3.9754% 0.8805%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417,713,972.82 237,798,638.78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按日结 转份 额;


2 、 上述 主要 财务 指标 根据 中国证 监 会 2005 年3 月25 日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编 报 规则第 5 号< 货 币市 场基 金 信息披 露特 别规 定> 》及 证 监会 2008 年 2 月 27 日颁 布的《 关于 2007 年证券 投资 基金 年度 报告 编制及 披露 相关 问题 的通 知》中 的要 求计 算及 披露 ;








3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益 水平 要 低 于所列 数字 。








4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 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 益 加上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收 益,由于货 币市场基 金采用 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为 零。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和本 期利润 的金 额相 等。 5.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4 年9 月23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 值收益 率 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7198% 0.0013% 0.3403% 0.0000% 0.3795% 0.0013% 过去六 个月 1.5439% 0.0021% 0.6805% 0.0000% 0.8634% 0.0021% 过去一 年 3.9754% 0.0068% 1.3500% 0.0000% 2.6254% 0.006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4.8908% 0.0062% 1.7199% 0.0000% 3.1709% 0.0062%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5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9 月23 日 生效 。


2 、 按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建仓 期 为 6 个 月。 截至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的 各项 投资比 例符 合 基 金合同关于投 资范围及 投 资限制的规定 :本基金 主 要投资于具有 良好流动 性 的工具,包 括现金、 通知存 款、 一年 以内 (含 一年) 的银 行定 期存 款和 大额存 单、 剩余 期限 (或 回售期 限) 在 397 天 以内( 含397 天) 的债 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中 期票 据;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含 一年) 的债 券回 购、 期限在一年以 内(含一 年 )的中央银行 票据、短 期 融资券,及法 律法规或 中 国证监会允 许本基金 投资的 其他 货币 市场 工具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5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4 年9 月23 日。 2 、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 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5 76,576,008.60 - 230,221.65 76,806,230.25


2014 2,185,936.18 - 27,694.23 2,213,630.41


合计 78,761,944.78 - 257,915.88 79,019,860.66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5 页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74 只公 募基 金 —— 工银 瑞信 核心 价值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货币 市 场基金、工银 瑞信精选 平 衡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稳 健成长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红利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中国 机会全球 配 置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信用添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大盘 蓝筹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沪 深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证 中央企 业 50 交 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 小盘成长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全球精 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深证红利交 易型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 信深 证红 利 ETF 联 接基金 、工 银瑞 信四 季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消 费服 务 行 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 瑞信添颐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主 题 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智 中 证 5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 瑞信基本面量 化策略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纯债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14 天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 瑞信60 天理 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增 利分 级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产业 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信用纯债 一 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信 用纯债两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标普全球 自然资源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月月 薪定期 支付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金 融地产行业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双债 增 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添福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信息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 瑞信薪金 货币市场基金 、工银瑞 信 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绝 对收益策 略 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目标 收 益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 型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新财 富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现 金 快线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添益快线 货币市场 基 金、工银瑞 信高端制 造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研究精选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医疗保 健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创新动力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国 企 改革主题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战 略 转型主题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新金融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信美丽 城镇主题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总回报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新材料 新能源行 业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 信养老产 业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5 页


信丰盈回报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中证传媒指 数分级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农业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生态环 境 行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互联网加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信 财富 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工银 瑞信 聚 焦30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证 新能源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中证环保 产业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中证高 铁产业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新蓝筹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 银瑞信丰 收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中 高等级信用 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趋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文 体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证券投 资基金管 理规模 逾4400 亿元 人民 币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魏欣 固定收 益部副 总监,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4 年 9 月23 日 - 11 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 收 益部副 总监 ; 2011 年4 月20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2 年8 月22 日至 今 , 担 任工银 瑞 信 7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2 年 10 月 26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 14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9 月23 日至 今 , 担 任工银 瑞 信现金 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经 理 ; 2014 年 10 月 22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 添 益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5 月26 日起 至今 , 担任工 银 新 财 富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5 月26 日 起至 今, 担 任 工银双 利债 券型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5 年 5 月 29 日 起至 今, 担任 工银丰 盈 回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基金 基金经 理 ; 2015 年6 月19 日至 今 , 担 任工银 财 富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王朔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5 年 7 月10 日 - 5 2010 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研究 部 研究员 、 固 定收益 部研 究 员, 现 任固 定 收 益 部 基 金 经 理 兼 宏 观 货 币 市 场 研究员 。2013 年 11 月 11 日至今 , 担 任 工 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1 月27 日至 今 , 担 任工银 薪 金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5 年7 月 10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瑞 信添益 快 线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5 年7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5 页


月 10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瑞 信现金 快 线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1 )魏 欣的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 合同生 效的 日期 2 )王 朔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2 、离 任日 期说 明: 无 3 、 说 明证 券从 业 年限 的计 算标准 :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行 业协 会 《 证券 业从 业人员 资格 管 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等 4 、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5 页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 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5 页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 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5 页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 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 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 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5 页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 5% 的 情况 有 10 次 。投 资 组合经 理因 投资 组合 的投 资策略 而发 生同 日反 向交 易,未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5 年经 济在 去库 存和 去 产能的 背景 下持 续下 探, 大宗商 品价 格的 不断 下跌 也使企 业对 后期 需求信心不足 ,工业增 加 值未见明显企 稳迹象。 然 而依靠财 政发 力和托底 , 年底经济出 现企稳现 象,各项金融 数据显示 货 币宽松带来的 一部分流 动 性正在向实体 传导,但 是 在地产库存 高企,制 造业萎靡的情 况下,需 要 新的经济增长 点来承接 流 动性并带动经 济向上, 而 在目前仍未 出现新的 经济增长点, 造成利率 债 ,信用债和同 业存款收 益 率在 2015 年出现 大幅度 下行,虽然期 间 IPO 的关停和重启 造成了债 券 资产价格的波 动,但总 体 各类固定收益 资产收益 率 仍呈现向下 的趋势。 至年末 ,7 天回 购利 率回 落 268bp 至2.39% , 一年 期AAA 短融 收益 率回 落185bp 至2.87% , 一年 期 国开债 收益 率回 落155bp 至2.4% 。 回顾2015 年, 本基 金通 过 对客户 需求 以及 对于 宏观 经济和 货币 市场 的判 断, 在充分 考虑 到客 户在月末和季 末的流动 性 要求之后,适 当增加了 组 合的久期,以 在利率下 行 周期中为客 户获取更 多的超额收益 ,并且通 过 对存款和债券 配置的时 点 安排,不断地 增厚组合 收 益率,并维 持中性杠 杆水平 ,准 备了 充分 的现 金流来 应对 各关 键时 点的 资金波 动。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净 值收 益率 为 3.9754% ,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为 1.3500%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 年, 短期 内经 济 依靠地 产和 汽车 销售 增长 在下游 端可 能产 生一 些积 极的效 应, 并且 在积极财政政 策的托底 下 有望企稳,但 是从整个 中 长期趋势来看 ,上游资 源 行业和中游 工业品的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5 页


去产能去库存 仍未结束 , 整个实体经济 仍是不断 探 底的过程,同 时在人民 币 汇率贬值趋 势形成, 预期仍未改变 的情况下 , 国内货币政策 有很大程 度 会被汇率风险 所掣肘, 这 使得整个货 币大环境 可能不 如 2015 年来 的宽 松 ,我们 预计 货币 市场 利率 中枢和 债券 资产 收益 率在 2016 年 仍是 处于 一 个向下 的过 程, 但是 在各 种风险 的作 用下 价格 可能 会有所 反复 。 本基金 仍将 在2016 年维 持 较高的 久期 水平 , 积 极为 客 户创造 超额 收益 , 并 合理 控 制杠杆 水平 , 以充分保证组 合的流动 性 ,做好现金流 安排,为 各 关键时点的规 模波动做 好 准备,同时 仍会不断 地积极 把握 存款 和债 券配 置机会 ,在 确保 组合 流动 性安全 的前 提下 ,不 断提 高组合 收益 。 4.6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4.6.1.1.1 参 与估 值小 组 成员 为 4 人 ,分 别是 公司 运作部 负责 人、 研究 部负 责人、 风险 管理 部负责 人、 法律 合规 部负 责人, 组长 由运 作部 负责 人担任 。 4.6.1.1.2 各 部门负责人 也可推荐代表各 部门参与 估值小组的成员 ,如需更 换,由相应部 门 负责人 提出 。小 组成 员需 经运作 部主 管副 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1 、 本 基金 根据 每日 基金 收 益情况 , 以每 日基 金已 实 现净收 益为 基准 , 为投 资 人每日 计算 当日 收益并分配, 每日结转 。 本基金每日进 行收益计 算 并分配时,每 日收益支 付 方式只采用 红利再投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5 页


资( 即 红利 转基 金份 额)方 式。 2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累 计应分配利润 76,806,230.25 元,累计分配收 益 76,806,230.25 元。2014 年 9 月 23 日 ( 基金合 同生 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 应分 配 利润 2,213,630.41 元,累 计分 配收 益2,213,630.41 元 。其 中期 末应 付 利润将 于下 一自 然日 结转 至实收 基金 。 4.8 报 告期内管 理人 对本基金 持有人 数 或基金资 产净值 预 警情形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严 格 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有 关法律法规、 基 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 定 ,诚信、尽责 地履行了 基 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 损 害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根 据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规定 , 对基金管理人 在 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 金 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 收 益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 等方面进行 了必要的 监督、 复核 和审 查, 未发 现其存 在任 何损 害本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 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 复核了本 年 度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收益 分配情况 、 财务会计报告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认 为其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5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6 )审 字 第60802052_A33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现 金快 线货 币市 场基金 全体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工 银瑞 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 基金 财务报表, 包括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产负 债表 , 2015 年度 的 利润表 和所 有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变 动表以 及财 务报 表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 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工银瑞 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 司 的 责 任 。 这种 责 任 包括 : (1) 按 照 企 业会 计 准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并使 其 实 现公 允 反 映; (2 ) 设计 、 执行 和 维 护 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 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 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 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 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 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 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 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 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 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基金 管理 人 选 用 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 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 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 制 , 公 允反 映了 工 银瑞信 现金 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 及 2015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 净值变 动情 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汤








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5 页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6 年3 月23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现金 快线货 币市 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653,540,668.80 167,133,176.76 结算备 付金


- 1,085,000.00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389,863,632.19 73,099,963.26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349,863,632.19 73,099,963.2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40,000,000.00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50,496,935.74 13,5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31,160,413.81 1,137,352.40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32,959,430.72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758,021,081.26 255,955,492.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37,999,450.00 17,999,773.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7,201.88 - 应付赎 回款


- -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5 页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843,464.22 36,624.45 应付托 管费


140,577.37 6,104.0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702,886.84 30,520.37 应付交 易费 用


49,478.18 6,611.51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18,384.07 2,498.18 应付利 润


257,915.88 27,694.23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87,750.00 47,027.81 负债合 计


340,307,108.44 18,156,853.6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417,713,972.82 237,798,638.78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417,713,972.82 237,798,638.78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758,021,081.26 255,955,492.42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9 月23 日。 报 告 截 止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3,417,713,972.82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现金 快线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9 月23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95,022,824.40 2,794,751.14 1.利息 收入


87,383,954.76 2,760,139.7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5,381,781.93 1,886,539.87 债券利 息收 入


30,651,946.87 294,767.44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591,927.92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0,758,298.04 578,832.43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7,638,675.18 34,611.40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611,768.83 34,611.4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26,906.35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5 页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194.46 - 减: 二、费用


18,216,594.15 581,120.73 1.管 理人 报酬


6,604,707.66 194,250.79 2.托 管费


1,100,784.62 32,375.16 3.销 售服 务费


5,503,923.11 161,875.64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4,527,560.18 79,152.9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527,560.18 79,152.99 6.其 他费 用


479,618.58 113,466.15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76,806,230.25 2,213,630.41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76,806,230.25 2,213,630.41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9 月23 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现金 快线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37,798,638.78 - 237,798,638.78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76,806,230.25 76,806,230.25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3,179,915,334.04 - 3,179,915,334.04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2,087,225,998.57 - 22,087,225,998.57 2. 基金 赎回 款 -18,907,310,664.53 - -18,907,310,664.53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5 页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76,806,230.25 -76,806,230.25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417,713,972.82 - 3,417,713,972.8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9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424,409,435.78 - 424,409,435.78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2,213,630.41 2,213,630.41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186,610,797.00 - -186,610,797.00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90,849,971.86 - 390,849,971.86 2. 基金 赎回 款 -577,460,768.86 - -577,460,768.86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2,213,630.41 -2,213,630.41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37,798,638.78 - 237,798,638.78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9 月23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郭 特华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工银瑞信现金 快线货币 市 场基金(以下 简称“本 基 金” ) ,系经中国 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 证 监许可[2014]530 号 文 《 关于核 准工 银瑞 信现 金快 线货币 市场 基金 募集 的批复 》的 注册 ,由 工银 瑞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于2014 年 9 月19 日至2014 年 9 月 22 日 向社 会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5 页


公 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14 )验字第 60802052_A06 号验 资报 告 后, 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 金备案 材料 。 基 金合 同于2014 年9 月23 日正 式生效,设立时 首次募集 (不含认购费) 的有效净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424,408,175.82 元, 折合 424,408,175.82 份 基金 份 额;有 效认 购资 金在 募集 期间产 生的 利息 为人 民 币 1,259.96 元, 折合 1,259.96 基 金份 额; 以上 收到的 实收 基金 共计 人民 币 424,409,435.78 元, 折 合 424,409,435.78 份基金份额 。 本基金为 契 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 不 定。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 人 和注册登记 机构均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托 管人 为兴 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货币市 场基金管 理 暂行规定》和 《工银瑞 信 现金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 基 金合同》的有 关 规定,本基金 主要投资 于 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工具 , 包括现金、通 知存款、 一 年以内(含 一年)的 银行定 期存 款和 大额 存单 、剩余 期限 (或 回售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含 397 天)的 债券 、资 产 支 持证券、中期 票据;期 限 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 债券回购、期 限在一年 以 内(含一年 )的中央 银行票据、短 期融资券 , 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 监 会 允许本基金投 资的其他 固 定收益类金 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以 后 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品 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 当 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 其投资比 例 遵循届时有效 法律法规 或 相关规定。本 基金的业 绩 比较基准为 :中国人 民银行 公布 的七 天通 知存 款 税后 利率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编 报规 则 》 第5 号 《 货币市 场基 金信 息披 露特 别规定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 告>》 及其 他中 国证 监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5 页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5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5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与最 近一 期年 度报 告相 一致。 会计 估计 变更 请详 见 7.4.5.2 的说 明。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2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 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 储蓄存款利息 所 得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收 个人所 得税 。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5 页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比 期 间 2014 年 9 月 23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会 计期 间均 未通 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交易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9 月23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6,604,707.66 194,250.79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289,442.29 - 注: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30% 年 费率 计提 。 计算方 法如 下: H=E×0 .3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9 月23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100,784.62 32,375.16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05% 的年费率 计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5 页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0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4,313,270.92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603,004.85 合计 4,916,275.77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9 月 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61,875.64 合计 161,875.64 注:基金销售 服务费每 日 计提,按月支 付。基金 销 售人的销售服 务费按前 一 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的 0.25%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 方法如 下: H=E×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 率/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31,647,996.99 - - - -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于本 报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9 月 2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5 页


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期 间 均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 末未持 有本 基金 份额 。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9 月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 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3,540,668.80 6,141,850.19 37,133,176.76 576,174.77 注:1 、本 年度 期末 余额 802,852.64 元为 兴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保 管的 活期 存款, 其余 部分 为定 期存款 投资 ,利 息收 入包 括活期 存款 和存 款投 资收 入。 2 、 上 年度 期末 余额 1,133,176.76 元 为兴 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保管 的活 期存 款,其 余部 分 为 定期存 款投 资, 利息 收入 包括活 期存 款和 存款 投资 收入。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 上年度 可比期间均 未在承 销期内 参与上述各 关联方 及托管 人股东承销 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须 作说 明的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7.4.9 期 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人 民 币299,999,450.00 元 ,是 以如 下 债券作 为质 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5 页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011533014 15 五矿 SCP014 2016 年 1 月 4 日 99.96 200,000 19,991,209.26 011599225 15 阳泉 SCP001 2016 年 1 月 4 日 100.00 200,000 20,000,013.30 011599601 15 淮南矿 SCP006 2016 年 1 月 4 日 100.01 200,000 20,001,374.77 011599712 15 山钢 SCP006 2016 年 1 月 4 日 99.98 300,000 29,994,106.18 041552044 15 武钢 CP003 2016 年 1 月 4 日 99.95 300,000 29,983,674.80 041553025 15 攀钢钒 钛 CP001 2016 年 1 月 4 日 100.08 200,000 20,015,435.47 041553035 15 徐矿 CP001 2016 年 1 月 4 日 99.94 300,000 29,980,682.90 041558096 15 中铝 CP001 2016 年 1 月 4 日 99.95 300,000 29,983,622.31 041564038 15 中盐 CP002 2016 年 1 月 4 日 99.90 200,000 19,980,668.28 041564062 15 晋焦煤 CP002 2016 年 1 月 4 日 99.94 300,000 29,981,529.39 041566016 15 包钢 CP001 2016 年 1 月 4 日 99.96 300,000 29,987,182.60 041566018 15 淮南矿 业 CP003 2016 年 1 月 4 日 99.95 200,000 19,990,311.99 合计





3,000,000 299,889,811.25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人 民 币38,000,000.00 元, 于 2016 年1 月 4 日到 期。 该类 交易 要 求本基 金在 回购 期 内持有 的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券 和/ 或在 新质 押式 回 购下转 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按 证券交 易所 规定 的 比例折 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0.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应收利 息、卖出 回 购金融资产款 等,因其 剩 余期限不长, 公 允价值 与账 面价 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 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389,863,632.19 元, 无 属于第 一层 级及 第三 层次 的余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 层次 人民 币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5 页


73,099,963.26 元, 无属 于第一 层次 及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在第 一层 次和 第二层 次之 间无 重大 转移 (2014 年 度: 无)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未 发生转入或转 出 第三层 次公 允价 值的 情况 (2014 年 度: 无) 。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 单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389,863,632.19 36.98 其中: 债券 1,349,863,632.19 35.92








资产 支持 证券 40,000,000.00 1.06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50,496,935.74 17.31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653,540,668.80 44.00 4 其他各项 资产 64,119,844.53 1.71 5 合计 3,758,021,081.26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0.3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337,999,450.00 9.8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5 页


注:报告期内 债券融资 余 额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 例 为报告期内每 个交易日 融 资余额占资 产余额比 例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报告期 内组 合债 券正 回购 资金余 额无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20% 的 情况 发生 。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06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2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43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无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超 过120 天情 况。 8.3.2 期 末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29.67 9.8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3.5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22.8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32.4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 —397 天 (含 ) 19.6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08.08 9.89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5 页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39,876,801.04 1.17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40,171,444.83 4.1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40,171,444.83 4.10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69,959,192.86 28.38 6 中期票 据 100,624,786.80 2.94 7 同业存 单 99,231,406.66 2.90 8 其他 - - 9 合计 1,349,863,632.19 39.50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十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1511327 15 平安CD327 1,000,000 99,231,406.66 2.90 2 101355002 13 陕 有色 MTN001 500,000 50,584,031.39 1.48 3 1182005 11 豫 煤化 MTN1 500,000 50,040,755.41 1.46 4 130306 13 进出 06 500,000 50,038,798.93 1.46 5 130211 13 国开 11 400,000 40,020,760.57 1.17 6 011599800 15 山钢 SCP007 400,000 39,990,776.65 1.17 7 011515009 15 中 铝业 SCP009 400,000 39,966,202.01 1.17 8 020078 15 贴债 04 400,000 39,876,801.04 1.17 9 150307 15 进出 07 300,000 30,068,229.03 0.88 10 041561022 15 阳泉CP003 300,000 30,032,218.13 0.88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5 页


8.6 “影子定价”与“摊 余成本法”确定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6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3306%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472%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98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1589207 15 京诚 1A1 200,000 20,072,000.00 0.59 2 123723 福能 融 02 100,000 10,036,000.00 0.29 3 119299 广交 投 A1 100,000 10,003,000.00 0.29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本 基金 采用固 定份 额净 值,基 金账 面份额 净值 始终保 持为 人民币 1.00 元。


本 基金 估值采 用摊 余成本 法, 即估 值对象 以买入 成本 列示 , 按票 面利率 或商 定利 率 并考 虑其买 入时 的溢价 与折 价, 在其剩 余期限 内按 实际利 率法 进行摊 销, 每日 计提 收 益或 损失。 8.8.2 本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持 有的剩 余期 限小于 397 天但剩 余存 续期超 过 397 天 的 浮动 利率债 券的 摊余成 本总 计在每 个交 易日均 未超 过日基 金资 产净值 20 %。 8.8.3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期 未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 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8.8.4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31,160,413.81 4 应收申 购款 32,959,430.72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5 页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64,119,844.53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 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888,793 3,845.34 1,243,977,992.62 36.40% 2,173,735,980.20 63.6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1,663,834.44 0.0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10~5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9 月 23 日) 基金 份额 总 额 424,409,435.78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5 页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37,798,638.78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2,087,225,998.57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8,907,310,664.5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份额 减少 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417,713,972.82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管 理人 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 指定 媒介 上披 露 了《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变 更的 公告 》 , 经 基金 管理人 第四 届董 事会 第四 次会议 审议 并通 过, 毕万 英先生 不再 担任 副 总 经理职 务。 基金管 理人 于2015 年 6 月2 日 在指 定媒 介上 披露 了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副 总 经 理变更 的公 告》 , 经基 金管 理人第 四届 董事 会第 七次 会议审 议并 通过 , 库 三七 先生不 再担 任副 总 经 理职务 。 基金管 理人 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在 指定 媒介 上披 露 了《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变 更公告 》 , 经 基金 管理 人第 五十七 次股 东会 和第 四届 董事会 第十 次会 议审 议通 过, 陈 焕祥 先生 辞 去 公司董 事长 职务 ,董 事长 变更为 沈立 强先 生。 2 、基 金托 管人 : 报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 事变动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5 页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无重大 投资 策略 改变 。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 支付给 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审 计费用 柒万元 整,该审计 机构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建投 2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2 - - - -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 券商财务 状况良 好、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 管理先 进、投资风 格与工 银瑞信 有互补性、 在最 近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 券商具有 较强的 综合研 究能力:能 及时、 全面、 定期提供高 质量的 关于宏 观、行业、 资本 市场、个股分 析的报告 及 其他丰富全面 的信息咨 询 服务;有很强 的分析能 力 ,能根据工 银瑞信所 管理基金的特 定要求, 提 供专门研究报 告;具有 开 发量化投资组 合模型的 能 力以及其他 综合服务 能力。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5 页


c) 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 序 a) 新增券商 的选定 :根据 以上标准对 券商进 行考察 、选择和确 定。在 合作之 前,券商需 提供 至少两个季度 的服务, 并 与其他已合作 券商一起 参 与投资研究部 门(权益 投 资部,固定 收益部, 专户投资部, 研究部和 中 央交易室)两 个季度对 券 商的研究服务 评估。公 司 投委会根据 对券商研 究服务 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新 增合 作券 商。 b) 签订委托 协议: 与被选 择的券商签 订委托 代理协 议,明确签 定协议 双方的 公司名称、 委托 代理期限、佣 金率、双 方 的权利义务等 ,经签章 有 效。委托代 理 协议一式 五 份,协议双 方及证券 主管机 关各 留存 一份 ,我 方协议 由研 究部 和战 略发 展部 存 档, 并报 相关 证券 主管机 关留 存报 备。 2. 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 务期间 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等情 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不与 其续 约 , 并根据券商选 择标准和 程 序,重新选择 其它经营 稳 健、研究能力 强、综合 服 务质量高的 证券经营 机构, 租用 其交 易席 位。 (3 ) 若券 商提 供的综 合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工银 瑞 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 前中 止 租 用其交 易席 位。 11.7.2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中信建投 10,010,100.00 100.00% 3,120,213,000.00 100.00% - - 长江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11.8 偏 离度绝对值超 过 0.5% 的情况 无 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5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 组关 于 2015 年1 季 度固 定 收益品 种的 估 值处理 标准 》 , 自2015 年3 月 26 日 起 , 本 基金 管理 人对旗 下证 券投 资基 金持 有的在 上海 证券 交 易所、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交易 或挂 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品 种( 估值 处理 标准 另有规 定的 除外 ) , 主要依 据由 第三 方估 值机 构(中 证指 数有 限公 司)提 供的价 格数 据进 行估 值。 详情请 见 2015 年 3 月27 日在 中国 证券 报、 上 海证券 报 、 证 券时 报及 公 司网站 发布 的 《工 银瑞 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旗 下基 金调 整交 易所 固定收 益品 种估 值方 法的 公告》 。 2.根据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 披露 的《 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增 聘基 金 经理的 公告 》 , 自2015 年7 月 10 日 起 , 聘 任王 朔先 生担任 工银 瑞信 现金 快线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 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