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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保本3号A(000195)

工银保本3号: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保本 3 号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六年三 月二十八日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2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2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工银保 本 3 号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00019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6 月26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23,738,975.68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工银保 本 3 号混 合A 工银保 本 3 号混 合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195 000196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21,129,379.62 份 102,609,596.06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依照保 证合 同, 通过 运用 恒定比 例投 资组 合保 险策 略,控 制本 金损 失的 风 险 , 并在基 金本 金安 全的 基础 上实现 基金 资产 的稳 定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 采 用 恒 定 比 例 投 资 组 合 保 险 策 略 (Constant-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CPPI ) 来实 现 保本和 增值 的目 标。 业绩比 较基 准 三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利率+0.25% 。 上述 “三 年期 定期 存款 利 率” 指基 金合 同生 效当 日 中国人 民银 行公 布并 执行 的 三年期 “ 金融 机构 人民 币 存款基 准利 率” 。 其 后的 每个自 然年, “ 三年 期 定 期 存款利 率 ” 指 当年 第一 个 工作日 中国 人民 银行 公布 并执行 的三 年期 “ 金融 机 构 人民币 存款 基准 利率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一 只保 本混 合型 基金 , 属 于基 金中 的低 风 险品种 , 投资 者投 资于 保 本 基金并 不等 于将 资金 作为 存款放 在 银 行或 存款 类金 融机构, 保本 基金 在 极 端 情 况下仍 然存 在本 金损 失的 风险。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张燕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55 传真 010-66583158 0755-83195201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2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 1 期 间 数 据 和 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6 月 26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2013 年12 月 31 日 工银保 本3 号混 合A 工银保 本 3 号混 合B 工银保 本3 号混 合A 工银保 本3 号混 合B 工银保 本3 号混 合A 工银保 本3 号混 合B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41,929,065.93 37,909,055.33 12,777,981.65 13,159,478.00 3,504,492.82 4,425,256.19 本 期 利 润 26,212,048.57 23,826,390.65 32,141,060.07 35,428,953.27 -40,874.93 -1,084,619.42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 润 0.1780 0.1727 0.1809 0.1635 -0.0002 -0.0038 本 14.10% 13.30% 18.40% 17.65% 0.00% -0.30%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2 页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3.1. 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 润 0.3512 0.3292 0.0920 0.0812 -0.0002 -0.0034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163,674,390.0 1 136,387,210.6 6 186,441,688.1 9 178,379,037.7 0 183,435,630.9 3 243,598,329.1 5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1.351 1.329 1.184 1.173 1.000 0.997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2 页


净 值 注:1. 所述基 金业绩指 标 不包括持有人 认购或交 易 基金的各项费 用,计入 费 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已实 现收益 指基金 本期利息收 入、投 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 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3 年6 月26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工银保 本3 号混 合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43% 0.18% 1.07% 0.01% 1.36% 0.17% 过去六 个月 0.52% 0.33% 2.14% 0.01% -1.62% 0.32% 过去一 年 14.10% 0.40% 4.25% 0.01% 9.85% 0.3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5.10% 0.28% 11.08% 0.01% 24.02% 0.27%








工银保 本3 号混 合B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23% 0.18% 1.07% 0.01% 1.16% 0.17% 过去六 个月 0.15% 0.34% 2.14% 0.01% -1.99% 0.33% 过去一 年 13.30% 0.40% 4.25% 0.01% 9.05% 0.3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2.90% 0.28% 11.08% 0.01% 21.82% 0.2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2 页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2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6 月26 日 生效 。


2 、 按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建仓 期 为 6 个 月。 截至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的 各项 投资比 例符 合 基 金合同关于投 资范围及 投 资限制的规定 :股票等 风 险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 例 不高于 40% ;债券 、 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等 安 全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 例 不低于 60% ;本基金 开放 期内,每个交 易日日 终在扣 除股 指期 货合 约需 缴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 保 持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5%的现 金或 到期 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但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持 有 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 年 以 内的政府债 券占基金 资产净 值的 比例 不受 限制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2 页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2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3 年6 月26 日; 2 、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 自成 立以 来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74 只公 募基 金 —— 工银 瑞信 核心 价值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货币 市 场基金、工银 瑞信精选 平 衡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稳 健成长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红利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2 页


工银瑞信中国 机会全球 配 置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信用添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大盘 蓝筹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沪 深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证 中央企 业 50 交 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 小盘成长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全球精 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深证红利交 易型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 信深 证红 利 ETF 联 接基金 、工 银瑞 信四 季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消 费服 务 行 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 瑞信添颐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主 题 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智 中 证 5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 瑞信基本面量 化策略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纯债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14 天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 瑞信60 天理 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增 利分 级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产业 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信用纯债 一 年定期开放 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信 用纯债两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标普全球 自然资源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月月 薪定期 支付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金 融地产行业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双债 增 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添福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信息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 瑞信薪金 货币市场基金 、工银瑞 信 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绝 对收益策 略 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目标 收 益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型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新财 富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现 金 快线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添益快线 货币市场 基 金、工银瑞 信高端制 造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研究精选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医疗保 健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创新动力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国 企 改革主题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战 略 转型主题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新金融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信美丽 城镇主题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总回报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新材料 新能源行 业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养老产 业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丰盈回报 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中证传媒指 数分级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农业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生态环 境 行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互联网加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信 财富 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工银 瑞信 聚 焦30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证 新能源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中证环保 产业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中证高 铁产业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新蓝筹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 银瑞信丰 收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中 高等级信用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2 页


新趋势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文 体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证券投 资基金管 理规模 逾4400 亿元 人民 币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欧阳凯 固 定收 益 投资 总 监, 本 基金 的 基金 经理。 2013 年 6 月26 日 - 13 曾 任 中海 基金 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经 理;2010 年 加入 工银瑞 信 , 现 任固 定收益 投资 总监 。2010 年 8 月 16 日 至 今, 担任 工 银双 利债券 型 基金 基金经 理,2011 年 12 月27 日至 今 担 任 工银 保本 混 合基 金基金 经 理, 2013 年2 月7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瑞 信 保本 2 号混 合型 发起 式基 金基金 经 理,2013 年 6 月 26 日起 至今担 任 工银瑞 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基金基 金 经理, 2013 年7 月4 日起 至今担 任 工 银 信用 纯债 两 年定 期开放 基 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 9 月 19 日起至 今 担 任 工银 瑞信 新 财富 灵活配 置 混合 型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 26 日 起 至今 担任 工 银丰 盈回报 灵 活配 置混合 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张洋 本 基金 的 基金 经理 2015 年 8 月17 日 - 3 2012 年 加入 工银 瑞信 , 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今, 担 任工 银瑞 信双债 增 强 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基金 经 理; 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 瑞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王勇 曾 任研 究 部副 总 监, 本 基金 的 基金 经理 2013 年 6 月26 日 2015 年 1 月9 日 8 先 后 在慧 聪国 际 咨询 有限公 司 担任 销 售 主管 ,香 港 新世 界数字 多 媒体 公司担 任市 场经 理;2007 年加入 工 银瑞信 , 曾 任权 益投 资部 基 金经理 , 兼任研 究部 副总 监, 2011 年 11 月 7 日至2015 年1 月9 日 担任 工银消 费 服务行 业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2011 年 12 月27 日至2015 年1 月9 日担 任 工 银 保 本混 合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3 年2 月7 日至2015 年1 月9 日担 任 工银瑞 信保 本 2 号混 合型 发起式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3 年 6 月 26 日起 至2015 年1 月9 日担 任工 银瑞信 保 本 3 号 混合 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2 页


王佳 曾 任本 基 金的 基 金经 理 2014 年 7 月30 日 2015 年 6 月8 日 10 10 年 证券 从业 经验 ,注 册 会计师 ; 先 后 任职 于毕 马 威华 振会计 师 事务 所 审 计部 ,威 泰 视讯 设备( 中 国) 有限公 司财 务部 ,Tricor 咨询 (北 京) 有限 公司 。2005 年加 入工银 瑞 信,2007 年11 月至2012 年1 月曾 任 职 于研 究部 , 担任 行业研 究 员; 2012 年1 月至2015 年6 月30 日, 曾 任 职于 固定 收 益部 ,担任 固 定收 益研究 员; 2013 年1 月7 日至2015 年 6 月 8 日 ,担 任工 银双 利债券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3 年 9 月 25 日至 2015 年6 月8 日, 担 任工 银双债 增 强债券 型基 金基 金经 理;2014 年 7 月 30 日至 2015 年 6 月 8 日,担 任 工 银 保 本 混 合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7 月 30 日至 2015 年 6 月 8 日,担 任工 银保 本 3 号混 合型基 金 基金经 理;2014 年 9 月 19 日起至 2015 年6 月8 日, 担 任工 银新财 富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2015 年 6 月 8 日 , 担任 工银 丰 盈回 报灵活 配 置混 合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1 )欧 阳凯 的任 职日 期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的日 期 2 )王 勇的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 合同生 效的 日期 3 )王 佳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4 )张 洋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2 、离 任日 期说 明: 1 )王 勇的 离任 日 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从 2015 年 1 月 9 日 起不 再担任 本基 金 基金经 理 2 )王 佳的 离任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从 2015 年 6 月 8 日 起不 再担任 本基 金 基金经 理 3 、 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标 准: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 行业协 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 员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相关 规定 4 、 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2 页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 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2 页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 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 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2 页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 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 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2 页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 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 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 5% 的 情况 有 10 次 。投 资 组合经 理因 投资 组合 的投 资策略 而发 生同 日反 向交 易,未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2 页


2015 年在 经济 增速 下行 的 情况下 , 稳 增长 政策 持续 发力。 央行 多次 下调 存贷 款基准 利率 和存 款准备金率, 并 降低银 行 间逆回购中标 利率。与 此 同时,财政支 出提速, 地 方政府债务 置换积极 展开。 经济基 本面 和货 币宽 松环 境有利 于债 券市 场, 收益 率曲线 中枢 持续 下移 。 受益于经济改 革转型和 互 联网创新,权 益市场上 半 年整体趋势走 强,但进 入 六月后,由于 前 期包括 场外 配资 等杠 杆资 金积累 过多 , 波 动显 著加 剧, 情 绪超 调之 后权 益市 场在四 季度 回升 企 稳 。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根 据对 于市场 变化 的判 断调 整仓 位,积 极控 制风 险。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内, 工银 保 本 3 号 混合A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为14.10% , 工 银保 本3 号混 合 B 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13.30% ,业 绩比 较 基准收 益率 为 4.25%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2016 年, 整体 宏观 经 济的亮 点依 然在 结构 调整 , 第 三产 业增 速仍 将领 先 第二产 业 。 与 此 同时,国际经 济总体保 持 弱复苏形势, 出口增速 还 会继续适度增 长,需要 重 点关注美国 货币政策 进入紧 缩周 期对 新兴 市场 流动性 的影 响。 债券市 场方 面, 经济 数据 企 稳预期 和地 方债 供给 量的 上升将 抑制 收益 率曲 线长 端下行 的空 间, 货币政 策持 续宽 松有 助于 改善整 体信 用环 境, 但经 济 结构转 型中 实体 企业 偿债 能力仍 将明 显分 化, 需要甄 别信 用资 质并 规避 高风险 个券 。 权益市场在当 前经济基 本 面基础和政策 环境下仍 然 具备投资机会 ,但须注 意 在点位攀升波 动 加剧情 况下 控制 仓位 做好 波段止 盈。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 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2 页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 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 净 值计算 、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年度报告中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财 务会计报 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真实 、 准确和 完整,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2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息 财务报 表 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6 )审 字 第60802052_A27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保 本3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引言段 我们审 计了 后附 的工 银瑞 信保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财务 报表 , 包 括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 负债 表 、2015 年度的 利润 表和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 报表 附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 (1 ) 按 照企 业 会 计 准则 的 规 定 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 (2 ) 设 计 、 执行 和 维 护 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 制, 公允 反映 了工 银瑞信 保本 3 号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2015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以 及2015 年度 的经 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情 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汤骏


贺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6 层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2 页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6 年3 月23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保 本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5,326,435.00 1,214,110.33 结算备 付金


889,552.58 6,862,380.84 存出保 证金


39,632.54 62,009.62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73,579,952.92 465,320,377.69 其中: 股票 投资


12,097,883.12 44,920,256.25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61,482,069.80 420,400,121.4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99,000,249.50 1,000,000.1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1,084,280.21 应收利 息


2,060,149.43 5,297,205.8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00,895,971.97 480,840,364.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114,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1,262,974.38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54,589.98 425,979.44 应付托 管费


59,098.34 70,996.56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83,442.69 111,092.82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2 页


应付交 易费 用


72,879.69 84,534.98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64,360.60 64,060.60 负债合 计


834,371.30 116,019,638.7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23,738,975.68 309,530,037.04 未分配 利润


76,322,624.99 55,290,688.8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00,061,600.67 364,820,725.8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00,895,971.97 480,840,364.67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3 年6 月26 日。 2 、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为 223,738,975.68 份, 其中 A 类基 金份 额 净值为 人民 币1.351 元, 份额总 额 为 121,129,379.62 份;B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人民 币 1.329 元, 份额总 额 为102,609,596.06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保 本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8,925,855.62 80,330,714.01 1.利息 收入


11,230,948.78 18,652,384.32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265,221.31 371,805.21 债券利 息收 入


9,562,668.83 18,011,426.78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03,058.64 269,152.33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77,348,634.15 19,941,363.39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51,404,928.99 6,803,638.54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25,650,395.90 12,369,574.8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293,309.26 768,150.00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29,799,682.04 41,632,553.69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2 页


“- ”号填列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145,954.73 104,412.61 减:二、费用


8,887,416.40 12,760,700.67 1.管 理人 报酬


4,456,614.36 4,957,490.82 2.托 管费


742,769.04 826,248.46 3.销 售服 务费


1,070,907.11 1,356,820.94 4.交 易费 用


368,764.34 309,243.52 5.利 息支 出


1,831,313.88 4,917,327.2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831,313.88 4,917,327.22 6.其 他费 用


417,047.67 393,569.71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50,038,439.22 67,570,013.34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50,038,439.22 67,570,013.34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6 月26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保 本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09,530,037.04 55,290,688.85 364,820,725.89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50,038,439.22 50,038,439.22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85,791,061.36 -29,006,503.08 -114,797,564.44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4,710,757.84 1,594,763.42 6,305,521.26 2. 基金 赎回 款 -90,501,819.20 -30,601,266.50 -121,103,085.70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 - -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2 页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23,738,975.68 76,322,624.99 300,061,600.6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427,887,404.50 -853,444.42 427,033,960.08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67,570,013.34 67,570,013.34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118,357,367.46 -11,425,880.07 -129,783,247.53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013,220.87 298,458.23 2,311,679.10 2. 基金 赎回 款 -120,370,588.33 -11,724,338.30 -132,094,926.63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09,530,037.04 55,290,688.85 364,820,725.89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6 月26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郭 特华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工银瑞 信保 本3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本基 金 ” ) , 系经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以 下简 称 “ 中国 证监 会 ”) 证监 许可[2013]658 号 文《 关于 核准 工银 瑞 信保 本 3 号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 的 批准 , 由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向 社会 公开 募集 。 基金合 同 于2013 年 6 月 26 日 正式 生效 ,首 次设立 募集 规模 为 475,416,937.37 份基 金份 额, 本 基金为 契约 型开 放 式,存续期限 不定。本 基 金的基金管理 人和注册 登 记机构均为工 银瑞信基 金 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2 页


托管人 为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具 有良 好流动 性的 企业 债 、 公 司 债 、 短期 融资 券 、 中 期票 据、 地方 政府 债、 商业银 行金 融债 与次 级债 、可转 换债 券( 含分 离交 易的可 转换 债券 ) 、 资产 支 持证券 、债 券回 购、 国债、中央银 行票据、 政 策性金融债、 银行存款 等 固定收益类资 产,股票 ( 包括创业板 、中小板 或中国 证监 会核 准的 上市 的股票 ) 、 权证 及股 指期 货 等权益 类资 产, 以及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 具,但需符合 中国证监 会 相关规定。法 律法规或 监 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品 种,基金 管 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 , 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根据 中国宏观 经济情况和证 券市场的 阶 段性变化,按 照投资组 合 保险机制 对安 全资产( 包 括债券、货 币市场工 具等固 定收 益资 产 ) 和 风 险资产 ( 股票 、 权证 及股 指期货 等权 益资 产 ) 的 投 资比例 进行 动态 调整 。 其中,股票等 风险资产 占 基金资产的比 例不高 于 40% ;债券、债券 回购、银 行 存款等安全资 产占 基金资产的比 例不低 于 60% ;本基金开放 期内,每 个 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 期 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 易保证 金后 , 保 持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5% 的现 金 或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 但 在封 闭期 内,本基金持 有现金或 者 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 府 债券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 比 例不受限制 。当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 定变更时 ,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 程 序后可对 上述 资产配置 比 例进行适当 调整。基 金的投 资组 合比 例在 每个 受限开 放期 的 前 10 个 工作 日和 后 10 个 工作 日、 到期 操作期 的 前 3 个月 和过渡 期的 后 3 个月 不受 前述投 资组 合比 例的 限制 。本基 金在 封闭 期内 持有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 一 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占基 金 资产净值的比 例不受限 制 ,但在受限开 放期、到 期 操作期、过 渡期本基 金持有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 一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 准 为:人 民币 税后 三年 期银 行定期 存款 利率+0.25%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 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2 页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5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5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与最 近一 期年 度报 告相 一致。 会计 估计 变更 请详 见 7.4.5.2 的说 明。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说明 的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根据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中基 协发(2014)24 号《关于发 布<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 固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 处理 标准> 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 起,交 易所 上市 交易 或挂 牌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 种( 可转换 债券 、资 产 支 持证券 和私 募债 券除 外) 采用第 三方 估值 机构 提供 的估值 数据 进行 估值。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7.4.6.2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2 页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 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2 页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交易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4,456,614.36 4,957,490.8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985,024.29 2,223,963.60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1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 提, 按 月支付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742,769.04 826,248.46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2 页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保 本3 号混合A 工银保 本3 号混合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3,125.20 3,125.20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844,755.38 844,755.38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214,720.46 214,720.46 合计 - 1,062,601.04 1,062,601.04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保 本3 号混合A 工银保 本3 号混合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941.73 941.73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1,107,554.17 1,107,554.17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245,969.23 245,969.23 合计 - 1,354,465.13 1,354,465.13 注: 本基 金A 类基 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B 类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 0.60% 。 本基 金 销售服 务费 将专 门用 于本 基金的 销售 与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服 务。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B 类 基金 资 产 净值 的0.60%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下: H=E×0 .60% / 当 年天 数 H 为 B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B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与上 年度 可比期 间与 关联 方均 未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 交 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在本 报告 期内与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2 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在 本报 告期 末与上 年度 末均 未持 有本 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5,326,435.00 358,864.75 1,214,110.33 126,561.39 注:1 、本 年度 期末 余额 仅 为活期 存款 ,利 息收 入仅 为活期 存款 利息 收入 。 2 、上 年度 期末 余额 仅为 活 期存款 ,利 息收 入仅 为活 期存款 利息 收入 。 3 、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 金托管 人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保管 ,按 银行 同业 利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 上年度 可比期间均 未在承 销期内 参与上述各 关联方 及托管 人股东承销 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5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在 交易 所市场 未持 有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0.1 公允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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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应 收 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 、 卖出回购金融 资 产款等 ,因 其剩 余期 限不 长,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 相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5,247,345.32 元 ,属 于 第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 158,332,607.60 元 ,无 属 于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2014 年 12 月31 日: 第 一层次 人民 币 371,423,151.69 元, 第二 层次人 民 币93,897,226.00 元, 无属于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由第 一层 次转 入第二 层次 的金 额为 人民 币 79,770,423.00 元 (2014 年度 :人 民币 10,682,140.00 元 ) , 无由 第二 层次转 入第 一层 次的 金额 (2014 年度 :人 民 币127,683,766.00)。 本基金本报告 期根据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中基 协发(2014)24 号《关于发 布<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 固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 处理 标准> 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 起,交 易所 上市 交易 或挂 牌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 种( 可转换 债券 、资 产 支 持证券 和私 募债 券除 外) 采用第 三方 估值 机构 提供 的估值 数据 进行 估值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2014 年度 :无) 。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12,097,883.12 4.02 其中: 股票 12,097,883.12 4.02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61,482,069.80 53.67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2 页


其中: 债券 161,482,069.80 53.67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99,000,249.50 32.9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6,215,987.58 8.71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099,781.97 0.70 8 合计 300,895,971.97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8.2.1 报 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260,946.35 2.75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31,170.00 0.01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737,374.56 0.25 J 金融业 1,199,000.00 0.40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109,392.21 0.04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1,760,000.00 0.59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2 页


合计 12,097,883.12 4.03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2.2 报 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沪港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无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069 华侨城 A 200,000 1,760,000.00 0.59 2 000333 美的集 团 50,000 1,641,000.00 0.55 3 002422 科伦药 业 80,000 1,488,000.00 0.50 4 000513 丽珠集 团 25,000 1,435,750.00 0.48 5 000858 五 粮 液 50,000 1,364,000.00 0.45 6 000001 平安银 行 100,000 1,199,000.00 0.40 7 000651 格力电 器 50,000 1,117,500.00 0.37 8 000157 中联重 科 200,000 1,070,000.00 0.36 9 300496 中科创 达 2,624 367,386.24 0.12 10 300493 润欣科 技 7,248 299,632.32 0.10 注: 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公司 网站的 年度 报告 正 文 。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02241 歌尔声 学 4,097,399.00 1.12 2 600048 保利地 产 4,022,900.00 1.10 3 000333 美的集 团 3,902,368.00 1.07 4 002245 澳洋顺 昌 3,851,843.05 1.06 5 000513 丽珠集 团 3,391,994.00 0.93 6 000069 华侨城 A 2,835,295.79 0.78 7 000858 五 粮 液 2,669,897.39 0.73 8 000001 平安银 行 2,574,614.00 0.71 9 002422 科伦药 业 2,532,367.14 0.69 10 000157 中联重 科 2,169,780.00 0.59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2 页


11 002594 比亚迪 2,103,161.00 0.58 12 600498 烽火通 信 1,925,086.99 0.53 13 000651 格力电 器 1,920,915.00 0.53 14 000002 万


科A 1,857,448.00 0.51 15 002521 齐峰新 材 1,853,202.44 0.51 16 600016 民生银 行 1,597,800.00 0.44 17 600037 歌华有 线 1,591,602.00 0.44 18 600643 爱建集 团 1,526,029.85 0.42 19 601238 广汽集 团 1,268,524.00 0.35 20 600566 济川药 业 1,268,485.00 0.35 注:1 、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 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 转股 、换 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 2 、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300406 九强生 物 15,962,433.03 4.38 2 603368 柳州医 药 12,180,597.97 3.34 3 002469 三维工 程 6,563,136.10 1.80 4 601318 中国平 安 5,697,511.68 1.56 5 002241 歌尔声 学 4,465,892.32 1.22 6 300433 蓝思科 技 4,304,717.70 1.18 7 600048 保利地 产 3,841,895.91 1.05 8 002245 澳洋顺 昌 3,747,143.40 1.03 9 300443 金雷风 电 3,633,127.56 1.00 10 603788 宁波高 发 3,597,770.73 0.99 11 600498 烽火通 信 2,765,013.00 0.76 12 002089 新 海 宜 2,512,524.50 0.69 13 600037 歌华有 线 2,414,966.00 0.66 14 000333 美的集 团 2,345,754.02 0.64 15 000513 丽珠集 团 2,257,258.63 0.62 16 000778 新兴铸 管 2,243,853.26 0.62 17 002521 齐峰新 材 2,080,029.35 0.57 18 002250 联化科 技 2,055,603.76 0.56 19 600067 冠城大 通 1,952,000.00 0.54 20 600688 上海石 化 1,940,760.00 0.53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2 页


注:1 、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换 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 票 ; 2 、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78,113,703.05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42,695,773.98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19,778,000.00 6.59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0,170,000.00 6.7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0,170,000.00 6.72 4 企业债 券 78,226,607.60 26.07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40,158,000.00 13.38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3,149,462.20 1.05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61,482,069.80 53.82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2022 10 南玻 02 234,780 24,114,253.80 8.04 2 130228 13 国开 28 200,000 20,170,000.00 6.72 3 020082 15 贴债 08 200,000 19,778,000.00 6.59 4 112055 11 徐工 01 108,000 11,063,520.00 3.69 5 112224 14 兴蓉 01 100,000 10,551,000.00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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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股指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1.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2.1 本 基金投 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被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或 编制日 前一 年内受 到 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投资决 策程 序说明 : 科伦药 业: 违规行 为: 1 、科 伦药 业未 按照 规定 披 露临时 报告 科伦药业为运 作抗生素 中 间体项目,设 立子公司 伊 犁川宁生物技 术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川 宁生物” ) 。为 解决川宁 生 物开展经营 的原材料 、能 源等配套问 题,科伦 药业 董事长刘革 新通过 安 排他人设立 成都久易 贸易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成 都久易” ) ,并 安排成都 久 易收购伊犁 恒辉淀 粉 有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 恒 辉淀粉 ” ) 和 伊犁 伊北 煤炭 有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 伊 北煤炭 ” ) 。 刘革 新作 为科伦 药业 董事 长, 可以 对成都 久易 、 恒 辉淀 粉和 伊北煤 炭的 经营 管理 活动 实施直 接或 间接 控制 。 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 露 管理办法》第 七十一条 的 相关规定,科 伦药业与 成 都久易、恒 辉淀粉和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2 页


伊北煤 炭构 成关 联关 系。 科伦药 业子 公司 川宁 生物 于 2012 年 7 月 与恒 辉淀 粉 签订《 采购 合同 》 、 于2012 年10 月20 日与 伊 北煤炭 签订 《煤 炭供 应协 议》 以 及于2013 年4 月 20 日与 成都 久易 签订 《发电 机组 购买 协议 》的 《补充 协议 》 , 分别 涉及 金 额 3.90 亿 元、0.64 亿元 和 2.22 亿 元, 分别 占科伦 药业 最近 一期 经审 计净资 产 的 4.97% 、0.82% 和 2.52% 。 上述 合同 涉及 金额巨 大, 占科 伦药 业净资产比例 较高,将 对 科伦药业的资 产、权益 等 产生重要影响 ,且均属 于 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 《证券法》第 六十七条 第 二款第(三) 项规定的 重 要合同,科伦 药业未按 照 规定依法及 时履行临 时报告 义务 。 2 、科 伦药 业《2011 年年 度报告 》和 《2012 年年 度 报告》 存在 重大 遗漏 基于科伦药业 与成都久 易 、恒辉淀粉和 伊北煤炭 构 成关联关系, 科伦药业 及 其子公司(川 宁 生物和新疆生 物技术有 限 公司)与成都 久易及其 子 公司(恒辉淀 粉和伊北 煤 炭)在 2011 年度 和 2012 年度 发生 的关 联交 易 金额分 别 为 4.88 亿 元和6.14 亿 元, 分别 占科 伦药 业 最近一 期经 审计 净 资产 的 6.98% 和 7.84% 。 根 据《证 券法 》第 六十 六条 第(六 )项 、 《 上市 公司 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第七十 一条 第 (三 ) 项 、 《 公开发 行证 券的 公司 信 息 披露内 容与 格式 准则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 内 容与格式》 (2007 年 修订 )第四十五条 以及《公 开 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 露 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 年度 报告的内 容与 格式》 (2012 年修订 )第 三十一条的有 关规定, 科 伦药业应当在 相关年 度报告中披露 相关关联 交 易的情况。科 伦药业未 依 法履行披露相 关关联交 易 的情况,信 息披露存 在重大 遗漏 。 科伦药 业的 行为 违反 了 《 证券法》 第六 十三 条、 六 十 六条和 六十 七条 的有 关规 定, 构成 了 《证 券法》第一百 九十三条 第 一款所述“未 按照规定 披 露信息,或者 所披露的 信 息有虚假记 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和 该条第二 款所 述“未按 照 规定报送有关 报告,或 者 报送的报告 有虚假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的违 法行 为。 处分类 型: 四川证 监局 决定 :对 科伦 药业给 予警 告, 并处 60 万元罚 款。 投资决 策流 程符 合公 司的 制度要 求 , 目 前公 司经 营 状况良 好 , 业 绩稳 定, 对 投资无 重大 影响 。 8.12.2 本 基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9,632.5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060,149.43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99,781.97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可转换 债券 。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2 页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未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银 保本 3 号混 合A 1,774 68,280.37 0.00 0.00% 121,129,379.62 100.00% 工银 保本 3 号混 合B 1,908 53,778.61 944,124.77 0.92% 101,665,471.29 99.08% 合计 3,682 60,765.61 944,124.77 0.42% 222,794,850.91 99.58%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工银保 本 3 号混合A 12,506.59 0.01% 工银保 本 3 号混合B 54,463.07 0.05% 合计 66,969.66 0.03%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工银保 本3 号混 合A 0 工银保 本3 号混 合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工银保 本3 号混 合A 0 工银保 本3 号混 合B 0 合计 0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2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工银保 本 3 号混 合A 工银保 本 3 号混 合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6 月 26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187,839,132.80 287,577,804.57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57,422,865.86 152,107,171.18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276,493.36 2,434,264.48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38,569,979.60 51,931,839.60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1,129,379.62 102,609,596.06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管 理人 于2015 年 4 月28 日在 指定 媒介 上披 露 了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关于 副总 经 理 变更 的公 告》 ,经 基金管 理 人第 四届 董事 会第 四次 会 议审 议并 通过 ,毕 万英 先 生不 再担 任副 总经理 职务 。 基金管 理人 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在 指定 媒介 上披 露 了《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关于 副总 经 理 变更 的公 告》 ,经 基金管 理 人第 四届 董事 会第 七次 会 议审 议并 通过 ,库 三七 先 生不 再担 任副 总经理 职务 。 基金管 理人 于2015 年 9 月16 日在 指定 媒介 上披 露 了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董事 长变 更 公 告》 ,经 基金 管理 人第 五 十 七次 股东 会和 第四 届董 事 会第 十次 会议 审议 通过 , 陈焕 祥先 生辞 去公司 董事 长职 务, 董事 长变更 为沈 立强 先生 。 2 、基 金托 管人 : 报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 事变动 。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2 页


11.3 涉 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11.5 为 基 金进 行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审 计费 用伍 万伍 仟元整 , 该 审 计 机构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11.7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申万宏源 2 214,348,887.00 100.00% 193,912.00 100.00% - 方正证券 1 - - - - - 注:1. 券 商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服务 能力 a) 券 商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风 险管 理先 进、投 资风 格与 工银 瑞信 有互补 性、 在最近 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b) 券 商具 有较 强的 综合 研 究能力 :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行 业、 资本市场、 个股分 析的报 告及其他丰 富全面 的信息 咨询服务; 有很强 的分析 能力,能根 据工 银瑞信所管理 基金的特 定 要求,提供专 门研究报 告 ;具有开发量 化投资组 合 模型的能力 以及其他 综合服 务能 力。 c) 与 其他 券商 相比 ,该 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序 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2 页


a) 新增券商 的选定 :根据 以上标准对 券商进 行考察 、选择和确 定。在 合作之 前,券商需 提供 至少两个季度 的服务, 并 与其他已合作 券商一起 参 与投资研究部 门(权益 投 资部,固定 收益部, 专户投资部, 研究部和 中 央交易室)两 个季度对 券 商的研究服务 评估。公 司 投委会根据 对 券商研 究服务 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新 增合 作券 商。 b) 签订委托 协议: 与被选 择的券商签 订委托 代理协 议,明确签 定协议 双方的 公司名称、 委托 代理期限、佣 金率、双 方 的权利义务等 ,经签章 有 效。委托代理 协议一式 五 份,协议双 方及证券 主管机 关各 留存 一份 ,我 方协议 由研 究部 和战 略发 展部存 档, 并报 相关 证券 主管机 关留 存报 备。 2. 券 商的 评估 ,保 留和 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为一 年, 合同 到 期15 天 内,投 资研 究部 门将 根据 各券商 研究 在 服务期 间的 综合 证券 服务 质量等 情况 ,进 行评 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工 银瑞 信将 与其 续约 ;对于 不能 达到 标准 的券 商,不 与其 续 约,并根据 券商选 择标准 和程序,重 新选择 其它经 营稳健、研 究能力 强、综 合服务质量 高的 证券经 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席位 。 (3 ) 若券商 提供的 综合 证券服务不 符合要 求,工 银瑞信有权 按照委 托协议 规定,提前 中止 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申万宏源 447,215,687.93 100.00% 5,702,117,000.00 100.00% - - 方正证券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根据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 披露 的《 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变 更基 金 经理的 公告 》 , 自 2015 年 1 月 9 日 起, 王勇 先生 不 再担任 工银 瑞信 保 本 3 号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2.根据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 披露 的《 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变 更基 金 经理的 公告 》 , 自 2015 年 6 月 8 日 起, 王佳 女士 不 再担任 工银 瑞信 保 本 3 号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2 页


金基金 经理 。 3.根据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 披露 的《 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增 聘基 金 经理的 公告 》 , 自2015 年8 月 17 日 起 , 聘 任张 洋先 生担任 工 银 瑞信 保 本3 号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4.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 组关 于 2015 年1 季 度固 定 收益品 种的 估 值处理 标准 》 , 自2015 年3 月 26 日 起 , 本 基金 管理 人对旗 下 证 券投 资基 金持 有的在 上海 证券 交 易所、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交易 或挂 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品 种( 估值 处理 标准 另有规 定的 除外 ) , 主要依 据由 第三 方估 值机 构(中 证指 数有 限公 司)提 供的价 格数 据进 行估 值。 详情请 见 2015 年 3 月27 日在 中国 证券 报、 上 海证券 报 、 证 券时 报及 公 司网站 发布 的 《工 银瑞 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旗 下基 金调 整交 易所 固定收 益品 种估 值 方 法的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