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国金50(502020)

国金50: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金上证50 指 数 分 级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28 日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9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中的财 务资料已 经 审计,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 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为 本基金出具了 无 保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 2015 年12 月31 日止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9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金上 证 50 场内简 称 国金上 证 50 基金主 代码 502020 前端交 易代 码 - 后端交 易代 码 -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9,606,008.6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上海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5 年 6 月 5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国金50A 国金50B 国金 50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场内 简称 国金50A 国金50B 国金 50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502021 502022 502020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份 额总额 2,124,829.00 份 2,124,829.00 份 25,356,350.63 份 注:无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采用 指数 化投 资策 略,紧 密跟 踪上 证 50 指 数,力 争获 取与 标的 指数 相 似的投 资收 益 , 并 将基 金 的净值 增长 率与 业绩 比较 基准之 间的 日均 跟踪 误差 偏 离度绝 对值 控制 在 0.35% 以内, 年跟 踪误 差控 制 在4%以内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采用 指数 完全 复制 方法 , 按 照标 的指 数成 份 股及权 重构 建基 金的 投资 组 合, 并根 据标 的指 数成 份 股及其 权重 的变 动进 行相 应的调 整 , 以 达到 跟踪 和 复 制指数 的目 的 , 力 争保 持 基金的 净值 增长 率与 业绩 比较基 准之 间的 日均 跟踪 误 差偏离 度绝 对值 不超 过 0.35% , 年跟 踪误 差不 超过4% 。 如 遇特 殊情 况 ( 如市 场 流动性 不足 、 个别 成份 股 被限制 投资 、 法律 法规 禁 止或限 制投 资等 ) 致使 基 金 无法购 得足 够数 量的 股票 时, 基金 管理 人将 对投 资 组合管 理进 行适 当变 通和 调 整,并 运用 股指 期货 等金 融衍生 工具 ,以 实现 对跟 踪误差 的有 效控 制。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95% ×上证 50 指数 收益 率 +5% × 同 期银 行活 期存 款 利率( 税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股 票型 基金 , 属 于较高 预期 风险 、 较高 预 期收益 的基 金品 种 , 其 预 期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高于 混合 型基金 、 债券 型基 金和 货 币市场 基金 。 从本 基金 三 类 基金份 额来 看, 国金 上 证 50 份 额具 有与 标的 指数 及 标的指 数所 代表 的股 票市 场相似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具 有低 预期风 险 、 预 期收 益相 对 稳 定的特 征; 国金 上 证 50B 份额具 有高 预期 风险 、高 预期收 益的 特征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9 页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股 票型 基金 ,属于 较 高预 期 风险 、较 高预期 收 益 的基 金 品 种 ,其 预期风 险 和预 期 收益 高于 混合型 基 金 、债 券 型基 金和 货币市 场 基金 。 从本 基金 三类基 金份额 来看 , 国 金上 证 50 份额具 有与 标的 指数 及标 的 指 数 所代 表 的股 票市 场相似 的 风险 收 益特 征,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具 有低 预期 风 险、预 期收 益相 对稳 定的 特 征;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具 有高预 期风 险、 高预 期收 益 的特征 。 国 金 上 证 50A 份额 具 有 低 预 期 风 险 、 预 期 收 益 相 对 稳 定 的特征 国 金 上 证 50B 份额 具 有 高 预 期 风 险 、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 征。 注:无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徐炜瑜 赵天杰 联系电 话 010-88005601 010-58560666 电子邮 箱 xuweiyu@gfund.com zhaotianjie@cm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2000-18 95568 传真 010-88005666 010-58560798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g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2015 年12 月 31 日 2014 年 2013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37,543,283.84 - - 本期利 润 -44,686,639.28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5972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8.79%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9048 -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9 页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6,326,264.78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227 - - 注:1. 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的 计 算方法:如果 期末未分 配 利润的未实现 部分为正 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为期 末未分配 利 润的已实现部 分;如果 期 末未分配利润 的未实现 部 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 利润 的金 额为 期末 未分配 利润 (已 实现 部分 相抵未 实现 部分 ) 。 3.所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 括持有人认购 或交易基 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 后 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 所列数 字。 4.本基 金合 同 自2015 年5 月27 日起 生效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 满一 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1.65% 1.63% 12.17% 1.53% -0.52% 0.10% 过去六 个月 -15.23% 2.54% -14.74% 2.50% -0.49% 0.0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8.79% 2.58% -26.23% 2.64% -2.56% -0.06%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上 证50 指数 收益 率 ×95%+ 同期 银行 活期 存款 收益率(税后 )× 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9 页


注:1 、图 示日 期为2015 年5 月27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5 月27 日 ,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至 报告 期期 末, 本基 金运 作时 间 未满一 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9 页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 ,合 同 生效当 年期 间的 相关 数据 和指标 按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注: 根据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约定, 在 存续 期内, 本基 金 (包括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 国金上 证50A 份 额、 国金上 证50B 份 额) 不进 行收益 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原名称 为 “国 金通 用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经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证 监许 可[2011]1661 号) 批 准, 于2011 年 11 月 2 日 成立 , 总 部设 在北 京。2012 年9 月, 公 司的注 册资 本 由1.6 亿元 人民币 增加 至 2.8 亿 元人 民币。2015 年7 月, 公司 名称由 “国 金通 用 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 ”变更 为 “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 。公司股东 为国金证 券 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9 页


工业园 区兆 润投 资控 股集 团有限 公司 、 广 东宝 丽华 新能源 股份 有限 公司 、 涌 金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 股权比 例分 别 为49% 、19.5% 、19.5% 和12% 。 截 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 国金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共 管理 9 只开 放式 基金 —— 国金国 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金沪深 300 指数 分 级 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鑫 盈 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 国金金腾通货 币市场证 券 投资基金、 国金鑫安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金 上证50 指数 分级 证 券投资 基金 、 国 金鑫 运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国 金众 赢货 币市 场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金鑫 新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LOF)。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宫雪 基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 27 日 - 7 宫雪女 士, 中国 科学 院博 士。2008 年 7 月 至2011 年12 月 在博 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股 票投资 部, 任产 业分 析师 ;2012 年 2 月至 今 在 国 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产 品 经 理、 行 业分 析师 、 产 品与 金 融工程 部副 总经 理、指数投资 部副总经 理 ,自 2014 年 11 月起任指数 投资事业 部总 经理。2013 年 7 月起任国金 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2014 年 8 月 起任国 金鑫 安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2015 年 5 月起任 国金 上 证 50 指数 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2015 年 6 月 起 任国金 鑫运 灵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5 年 7 月起 任国金鑫 新灵活 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基 金经 理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 《 国 金上 证5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 规 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 勉 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 基 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 风险的 基础 上 , 为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谋 求利 益 , 无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本 基金 无违 法、 违规行 为。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符合 有关 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9 页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 券 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 及 其他相 关法 律法 规 , 制 定 了 《 国金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公平 交易 管理 办法 》 , 在 投资管 理活 动中 公平 对待不同投资 组合,严 禁 直接或者通过 与第三方 的 交易安排在不 同投资组 合 之间进行利 益输送。 该公平交易管 理方法规 范 的范围包括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一级 市场申购 、 二级市场交 易等投资 管理活 动, 同时 包括 授权 、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策、 交易执 行 ( 集中 竞价 及非 集中竞 价交 易) 、 业绩 评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相关 的各个 环节 。 第一,明确公 平交易的 原 则: (1)信息获 取公平原 则,不 同投资 组合经理 可 公平获得研究 成 果; (2 )交 易机 会公 平原 则,不 同投 资组 合经 理可 获得公 平交 易执 行的 机会 。 第二,对开放 式基金和 特 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等 不 同类型业务, 公司分别 设 立独立的投资 部 门; 研究 团队 对所 有的 投 资业务 同时 提供 研究 支持 ; 设 立独 立的 基金 交易 部 , 实 行集 中交 易制 度, 将投资管理职 能和交易 执 行职能相隔离 ;设立独 立 的合规风控部 ,对研究 、 投资、交易 业务的公 平交易 进行 监控 、分 析、 预警、 报告 等。 第三, 通过 岗位 设置、 制 度约束 、 流 程规 范、 技 术 手段 相 结合 的方 式, 实现 公平交 易的 控制 , 具体如下: (1 )总经理 、 督察长、风 险控 制委 员会 负责指导建 立公平交 易制 度,并对公 平交易 的 执行情况进 行审核。 (2 ) 产品开发: 风险分析 师根 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 司规 章制度以及 产品合 同 的风险控制 指标,在 投资 交易系统中 完成风控 参数 设置,确保 做好公平 交易 的事前控制。 (3)研 究与投资:投 资人员负 责 在各自的职责 及权限范 围 内从事相应的 投资决策 行 为,其中, 投资组合 经理需对有可 能涉及非 公 平交易的行为 作出合理 解 释。研究人员 负责以客 观 的研究方法 开展研究 工作,并根据 研究结果 建 立及维护全公 司适用的 投 资对象备 选库 和交易对 手 备选库。研 究结果通 过策略 会 、 行 业及 个股 报 告会 、 投 研平 台、 邮件 系 统等共 享机 制统 一开 放给 所有的 投资 组合 经理 , 以确保各投 资组合享 有公 平的信息获 取机会。 (4 ) 交易执行: 交易人员 负责 建立并执行 公平的 集 中交易制度和 交易分配 制 度,合规风控 部利用投 资 交易系统等对 交易执行 进 行实时监控 ,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 有公平的 交易 执行机会。 (5 )事后分 析 :合规风控 部利用公 平交 易系统对不 同投资 组 合之间的同 向、反向 交易 及交易时机 和价差进 行事 后分析。 (6) 报告备案 : 合规风控部 根据实 时 监控及事后分 析的结果 撰 写定期报告, 并由投资 组 合经理、 督察 长、总经 理 签署后,妥 善保存分 析报告备查。 (7)信息 披 露环节:信 息 披露部 门在 各投资组合 的定期报 告中 ,至少披露 公司整 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 况、 公平交易执 行情况及 异常 交易行为专 项说明等 事项。 (8 )反馈完 善:根 据事后分析报 告及信息 披 露结果,公平 交易各相 关 部门对相关环 节予以不 断 完善,以确 保公平交 易的执行日 臻完善。 (9 ) 监督检查: 合规风控 部监 察稽核人员 根据法规 规定 及公司公平 交易制 度 规定,监督、 检查、评 价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执行 情 况,并提出改 进建议。 会 计师事务所 在公司年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9 页


度内部 控制 评价 报告 中对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的 执行 情况做 出专 项评 价。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 行了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和 《 国 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 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 , 通过制度、流 程和系统 等 方式在各业 务环节严 格控制 交易 公平 执行 。 在投资决策内 部控制方 面 ,本基金管理 人建立了 统 一的投资研究 管理平台 和 全公司适用的 投 资对象备选库 和交易对 象 备选库,确保 各投资组 合 在获取研究信 息、投资 建 议及实施投 资决策方 面享有平等的 机会。健 全 投资授权制度 ,明确各 投 资决策主体的 职责和权 限 划分,投资 组合经理 在授权范围内 自主决策 。 建立投资 组合 投资信息 的 管理及保密制 度,通过 岗 位设置、制 度约束、 技术手 段相 结合 的方 式, 对持仓 和交 易等 重大 非公 开投资 信息 采取 保密 措施 。 在交易执行控 制方面, 本 基金管理人实 行集中交 易 制度,基金交 易部运用 交 易系统中设置 的 公平交易功能 并按照时 间 优先、价格优 先的原则 严 格执行所有指 令。对于 一 级市场申购 等场外交 易,按照公平 交易原则 建 立和完善了相 关分配机 制 。在本报告期 ,本基金 管 理人管理有 九只基金 产品, 其中 四只 混合 型基 金、两 只指 数基 金、 三只 货币基 金, 不存 在非 公平 交易情 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 管理 人建 立了 对异 常交易 的控 制制 度, 报告 期内未 发现 本基 金存 在异 常交易 行为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报告期 , 本基 金严 格遵 守 基金合 同 , 采 取完 全复 制 标的指 数上 证 50 的 投资 策 略, 同时 为控 制 大额申 购对 跟踪 误差 的影 响, 本基 金适 当投 资股 指 期货 。 基 金持 仓包 括上 证 50 指数 成份 股 、 股 指 期货及 现金 等, 其中 股票 持仓不 低 于 90% , 股指 期 货市值 不高 于 10% ,现 金 类资产 不低 于 5%,以 日均跟 踪偏 离度 最小 (绝 对值不 超 过0.35% ) 、年 化 跟踪误 差尽 量小 (不 超 过4%)为 管理 目标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为-28.79% ,同 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26.23%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2015 年经 济形 势总 体下 行 , 下半 年 “ 稳增 长 ” 政策 加 码, 但 受汇 率以 及全 球经 济 疲弱的 影响 , 经济整 体仍 处于 下滑 中, 在 4 季 度略 有趋 稳迹 象。 但由于 外需 持续 疲软 以及 政策刺 激效 应的 弱化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9 页


经济趋稳的基 础并不扎 实 ,宏观经济总 体状况依 然 疲软。经济主 要指标仍 旧 未见明显好 转,投资 增速仍然趋缓 ,消费增 速 亦不见明显增 长,出口 仍 旧困难。随着 未来去产 能 、去杠杆、 去库存的 逐步落实,宏 观经济整 体 很难有明显回 升。微观 层 面,资金面持 续宽松的 预 期没有变化 ,人民币 持续贬 值的 基础 不存 在, 市场在 经历 了大 跌后 投资 者情绪 也在 逐步 回升 , 虽 然全市 场很 难出 现较 大趋势 性机 会, 但个 别行 业仍存 结构 性机 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按照 《企 业会 计准 则》 、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中 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及基金合 同 关于估值的约 定,严格 执 行内部估值控 制程序, 对 基金所持有 的投资品 种进行 估值 。 公司设立的基 金估值委 员 会为公司基金 估值决 策 机 构,由具备丰 富专业知 识 、两年以上基 金 行业相关领域 工作经历 、 熟悉基金投资 品种定价 及 基金估值法律 法规、具 备 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 基金经理、数 量研究员 、 风险管理人员 、监察稽 核 人员及基金清 算人员组 成 。运营支持 部根据估 值委员会的估 值意见进 行 相关具体的估 值调整或 处 理,并负责与 托管行进 行 估值结果的 核对。涉 及模型定价的 ,由数量 研 究员或风险控 制人员向 运 营支持部提供 模型定价 的 结果,运营 支持部业 务人员复核后 使用。基 金 经理作为估值 委员会的 成 员之一,在基 金估值定 价 过程中,充 分表达对 相关问题及定 价方案的 意 见或建议,参 与估值方 案 提议的制 定, 但对估值 政 策和估值方 案不具备 最终表 决权 。本 基金 管理 人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 间不存 在任 何的 重大 利益 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 中 债收益率曲线 和中债估 值 最终用户服务 协 议》 , 并 依据 其提 供的 中债 收益率 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旗 下基 金持 有的 银行 间固定 收益 品种 进 行 估值。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基金相关 法律法规 和 基金合同,结 合本基金 实 际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未进 行 利润分 配, 不存 在应 分配 而未分 配的 情况 。 4.8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非标准审计 报告所涉相关事项 的说明 无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9 页


4.9 报告 期内管理人对本基 金持有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预警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自 2015 年 8 月 31 日 起至2015 年9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已 连续 二 十一个 工作 日 出现基 金资 产净 值低 于五 千万元 的情 形, 基金 管理 人 在本基 金 的 2015 年第 3 季 度报告 中予 以了 披 露; 自2015 年 12 月2 日 起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 本基 金已 连续 二十 二个 工作日 出现 基金 资产 净值低 于五 千万 元的 情形 ,基金 管理 人在 本基 金 的2015 年第4 季 度报 告中 予 以了披 露。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中国民 生银 行根 据《 国金 上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和《 国金 上证 50 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协议 》 , 托管 国金 上 证50 指数 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国 金上 证50")。 本报告 期, 中国 民生 银行 在国金 上 证 50 的托 管过 程 中,严 格遵 守了 《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基 金合同、托管 协议和其 他 有关规定,依 法安全保 管 了基金财产, 按规定如 实 、独立地向 中国证监 会提交了本基 金运作情 况 报告,不存在 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完 全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 基金托 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 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按 照国家相 关 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 托 管协议和其他 有关规定 , 本托管人对基 金 管理人--国 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在国 金上 证 50 指 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投 资运 作方面 进行 了监 督, 对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 基 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 计 算、基金费用 开支等方 面 进行了认真 复核,未 发现基金管理 人有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 为 。本报告期, 基金管理 人-- 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严格遵守 《证券投 资 基金法》等有 关法律法 规 ,在各重要方 面的运作 严 格按照基金 合同的规 定进行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 表意见 由国金 上 证50 指数 分级 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 人-- 国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编 制, 并 经本托 管人 复 核审查的本年 度报告中 的 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真 实、准确 和完整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9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6 )审 字 第61004823_A0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 计了 后附 的国 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 基金财 务报 表, 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负 债表 和 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 利润 表和 所 有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以 及财 务报 表附注 。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基 金 管 理 人 国 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责 任。 这种 责任包 括: (1 ) 按照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规定 编制财 务报 表, 并 使其实 现公 允反 映; (2 ) 设计 、 执 行和维 护必 要的 内部控 制 , 以使 财 务报表 不存 在由 于舞 弊或 错误而 导致 的重 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 责任 是在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基础 上对 财务 报表 发表审 计意 见 。 我 们按照 中国 注册 会计 师审 计准则 的规 定执 行了 审计 工作 。 中 国注 册会 计师审 计准 则要 求我 们遵 守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 德守则 , 计划 和执 行审计 工作 以对 财务 报表 是否不 存在 重大 错报 获取 合理保 证。 审计工 作涉 及实 施审 计程 序, 以获 取有 关财 务报 表 金额和 披露 的审 计 证据 。 选 择的 审计 程序 取 决于注 册会 计师 的判 断 , 包括对 由于 舞弊 或 错误导 致的 财务 报表 重大 错报风 险的 评估 。 在进 行 风险评 估时 , 注册 会计师 考虑 与财 务报 表编 制和公 允列 报相 关的 内部 控制 , 以 设计 恰当 的审计 程序 , 但目 的并 非 对内部 控制 的有 效性 发表 意见 。 审 计工 作还 包 括 评 价 基 金 管 理 人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以 及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列 报。 我们相 信 , 我 们获 取的 审 计证据 是充 分 、 适 当的 , 为发表 审计 意见 提 供了基 础。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 为 , 上 述财 务报 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规定 编 制,公 允反 映了 国金 上证 5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的 经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汤骏


王珊珊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16 层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9 页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6 年 3 月 25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上 证5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976,786.23 - 结算备 付金


1,406,131.21 - 存出保 证金


582,663.40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3,947,815.96 - 其中: 股票 投资


23,947,815.96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373.33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0,111,982.54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7,025,752.6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198,352.16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3,514.78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9 页


应付托 管费


2,351.48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277,021.92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98,247.55 - 负债合 计


699,487.89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1,015,112.22 - 未分配 利润


-14,688,847.44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6,326,264.78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7,025,752.67 - 注:1. 报告 截止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净 值为 人民 币 1.227 元, 国金 上 证 50A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02 元 , 国 金 上 证 50B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452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29,606,008.63 份, 其中 国 金上 证50 份 额为25,356,350.63 份, 国金 上 证50A 份 额为2,124,829.00 份,国 金上 证50B 份额为 2,124,829.00 份。 2.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系 2015 年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止 。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上 证5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5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5 月27 日(基金 合 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43,450,054.66 - 1.利息 收入


139,363.56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18,945.32 - 债券利 息收 入


-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0,418.24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36,812,306.89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37,403,787.44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9 页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971,340.00 - 股利收 益


1,562,820.55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7,143,355.44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366,244.11 - 减: 二、费用


1,236,584.62 -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398,713.76 - 2.托 管费 7.4.8.2.2 39,871.42 - 3.销 售服 务费 7.4.8.2.3 - - 4.交 易费 用


480,039.82 -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317,959.62 -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44,686,639.28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44,686,639.28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上 证5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5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06,962,434.38 - 206,962,434.38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44,686,639.28 -44,686,639.2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155,947,322.16 29,997,791.84 -125,949,530.32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9 页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95,201,365.18 -28,160,155.97 167,041,209.21 2. 基金 赎回 款 -351,148,687.34 58,157,947.81 -292,990,739.5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51,015,112.22 -14,688,847.44 36,326,264.7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 - -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 -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 -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尹庆 军______














______ 聂 武鹏______














____ 于晓 莲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 本 基金 ” ) , 系经 中国 证券 监 督管理 委员 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2015]594 号文 《关 于 核准国 金通 用上 证 50 指 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9 页


募集的 批复 》的 核准 ,由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于2015 年 5 月11 日至2015 年 5 月 20 日 向社 会 公开募 集。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生 效。 本 基金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存 续期限 不定 。首 次募 集规模 为206,962,434.38 份基金 份额 。 根据 《 基金 合同 》 的 约定 , 场外 认购 的全部 份额 确认 为 国 金上 证50 份 额; 场 内认 购 的全部 份额 按1:1 的比 例 确认为 国金上证50A 份 额 和国金 上 证50B 份 额。 其中场 外认 购的 基金 份额 确认 为 16,705,104.38 份 国金上 证 50 份 额 (含 募集 期利息 结转 的份 额) ; 场内认 购的 基金 份额 按 1:1 比例确 认为 190,237,330.00 份国 金上证 50A 份额和 190,237,330.00 份国金 上 证 50B 份额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国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 登记机 构为 中国 证 券 登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民 生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基金 的基 金份 额包 括国 金上 证 50 指数 分级 的基 础 份额 ( 简 称 “国 金上 证 50 份额” ) 、 国金 上证 50 指数 分级 的稳 健收 益 类份 额( 简称 “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 和国 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的 积 极收益 类份 额 (简 称 “ 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 。 其 中 , 国 金上 证 50A 份 额和 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的基 金份额 配比 始终 保 持1:1 的比例 不变 。 国 金上 证 50 指数分 级发 售结 束后 , 投 资人在 募集 期通 过场 内认购 的全 部国 金上证50 份额将 按照1:1 的比 例自 动分离 成预 期收 益与 预期 风险不 同的 两个 份额 类别, 即稳 健收 益类 的国 金上证 50A 份额 和积 极收 益类的 国金 上证 50B 份额 ,两类 基金 份额 的 基 金资产与基础 份额对应 的 基金资产合并 运作 。基 金 成立并开放申 购赎回后 , 投资人可在 场内申购 国金上 证50 份额, 并可 选 择将其 申购 的每 两份 国金 上证50 份额按1:1 的 比例 分拆为 国金 上证50A 份额和 国金 上 证50B 份额 各一份 。 投 资人 在场 外认 购和申 购的 国金 上 证 50 份 额不进 行分 拆, 该份 额通过 跨系 统转 托管 至场 内后, 投资 人可 选择 将其 持 有的每 两份 国金 上 证50 份 额按 1:1 的 比例 分 拆为国 金上 证50A 份 额和 国金上 证 50B 份 额各 一份 。 在国金 上证50A 份 额和 国 金上证 50B 份 额存 续期 内 的每个 会计 年度 的 12 月 15 日, 本基 金进 行定期份额折 算。折算 方 式为对国金上 证 50A 份额 的应得收益进 行 定期份 额 折算,国金上 证 50 份额持 有人 持有 的 每2 份 国金上证50 份额 将按1 份 国金上 证50A 份额 获得 应 得约定 收益 的新 增折 算份额 。在 基金 份额 定期 折算前 与折 算后 ,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和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的 份额 配比 保 持 1:1 的比 例不 变。 对于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期 末的 约定应 得收 益, 即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每个 会计 年度最 后一 日份 额参 考净 值超出 人民 币1.000 元部 分, 将 被折 算为 场内 国金 上 证50 份额 分配 给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持有 人。 国金上 证 50 份 额持 有人 持 有的 每 2 份 国金 上 证 50 份 额将获 得按 照 1 份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应 得约 定收益 分配 的新 增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 持有 场外 国金 上证 50 份额 的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将按 前述 折算 方式获 得新 增场 外国 金上 证 50 份额 ;持 有场 内国 金 上证 50 份 额的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将按 前述 折算 方式获 得新 增场 内国 金上 证 50 份额 ; 经 过上 述份 额 折算, 国金 上 证 50A 份额的 参考 净值 和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将相 应调 整。 除此 之外 ,本基 金还 将在 以 下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9 页


两种情 况进 行不 定期 份额 折算, 即: 当国 金上 证 50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大于 或等于 人民 币 1.500 元时; 当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 的参考 净值 小于 或等 于人 民币 0.250 元时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上证 50 指 数的 成份 股 、备选 成份 股、 其他股票(含中 小板、 创业 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 会核 准的上市股 票)、债券 、债 券回购、资 产支持 证券、权证、 股指期货 以 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 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 融 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 证监会 相关 规定 ) 。 本基 金 的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 金所持 有的 股票 资产 占基 金资产 的比 例不 低于 90% ; 投资 于标 的指 数成 份 股及其 备选 成份 股的 组合 比例不 低于 非现 金基 金资 产的 80% ; 每个 交易 日日终 在扣 除股 指期 货合 约需缴 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 本基 金应 当保 持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5% 的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 投资 于权 证的 比例不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3% 。 本 基金 的业 绩 比较基 准为 : 95 %× 上证50 指数 收益 率 +5 %× 同期 银 行活期 存款 利率 (税 后)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5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5 年5 月27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净 值 变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根 据下 列依 照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应 用指 南、 《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 核 算业务 指引 》和 其他 相关 规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9 页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 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 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9 页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 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 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上海国 金通 用财 富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国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广东宝 丽华 新能 源股 份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北京千 石创 富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苏州工 业园 区兆 润投 资控 股集团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涌金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本基金 于2015 年5 月 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间 未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交易 。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9 页


易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 7.4.8.1.2 债 券交 易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债券 交易 。 7.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债券 回购 交易 。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应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98,713.76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0,339.26 - 注:1.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00% 年 费率 计提 。管 理费 计 算方法 如下 : H=E×1 .0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 复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2.客户维护费 是指基金 管 理人与基金销 售机构约 定 的用以向基金 销售机构 支 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该 费用从基金管 理人收 取 的 基金管理费中 列支,不 属 于从基金资 产中列支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9 页


的费用 项目 。 3.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自2015 年5 月27 日起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39,871.42 - 注:1. 本基 金的 托管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1%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1%/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取 。若 遇法 定 节 假日、 公休 日等,支 付日 期 顺延。 2.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自2015 年5 月27 日起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注:无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发 生与 关联 方 进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含 回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 5 月 27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国金50A 国金 50B 国金 50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2015 年 5 月 27 日 )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 -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9 页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1,219,780.22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511,868.56 减 : 期 间 赎 回/ 卖 出 总 份额 -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707,911.66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2.3911% 注:1. 基金 管理 人持 有本 基金基 金份 额的 交易 费用 按市场 公开 的交 易费 率计 算并支 付。 2.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自2015 年5 月27 日起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国金 50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上 海 国 金 通 用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司 3,542,392.80 11.9651% - - 北 京 千 石 创 富 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 2,125,152.23 7.1781%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自2015 年5 月 27 日 起生 效, 无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民生银行- 活 期存款 976,786.23 46,451.61 - - 中国民生银行- 定 期存款 - 66,111.11


合计 976,786.23 112,562.72


注:1. 本基 金的 银行 存款 由基金 托管 人中 国民 生银 行保管 ,按 银行 同业 利率 或约定 利率 计息 。 2.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自2015 年5 月27 日起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9 页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 本基 金于2015 年 5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在 承销 期内 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5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流通 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600690 青岛 海尔 2015 年 10 月 19 日 重大 资产 重组 9.92 2016 年 2 月 1 日 8.93 20,136 302,597.39 199,749.12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4.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 款、 结算 备付 金、 结算保 证金 等, 因其 剩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3,748,066.84 元, 属于 第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199,749.12 元 ,无 属于 第 三层次 的余 额。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9 页


持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在第 一层 次和 第二层 次之 间无 重大 转移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 7.4.14.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4.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4.14.4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2016 年3 月25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23,947,815.96 64.68 其中: 股票 23,947,815.96 64.68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382,917.44 6.44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0,695,019.27 28.89 8 合计 37,025,752.6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8.2.1 期末 指 数投 资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9 页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706,861.00 1.95 C 制造业 4,223,522.32 11.63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480,804.00 1.32 E 建筑业 1,481,919.00 4.08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418,352.00 1.15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704,454.00 1.94 J 金融业 15,535,031.64 42.77 K 房地产 业 396,872.00 1.09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3,947,815.96 65.92


8.2.2 期末 积 极投 资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部 分股 票。 8.3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明细 8.3.1 指 数投 资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62,600 2,253,600.00 6.20 2 600016 民生银 行 170,900 1,647,476.00 4.54 3 601166 兴业银 行 77,100 1,316,097.00 3.62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9 页


4 600036 招商银 行 59,600 1,072,204.00 2.95 5 600000 浦发银 行 53,900 984,753.00 2.71 6 600030 中信证 券 45,500 880,425.00 2.42 7 601328 交通银 行 136,200 877,128.00 2.41 8 600837 海通证 券 46,832 740,882.24 2.04 9 601288 农业银 行 221,000 713,830.00 1.97 10 601766 中国中 车 53,000 681,050.00 1.87


8.3.2 积 极投 资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股票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股 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8,871,247.52 51.95 2 600036 招商银 行 13,999,469.75 38.54 3 600016 民生银 行 13,686,890.00 37.68 4 600030 中信证 券 10,459,619.00 28.79 5 601766 中国中 车 10,372,871.18 28.55 6 601166 兴业银 行 9,479,867.00 26.10 7 600837 海通证 券 8,876,088.10 24.43 8 601328 交通银 行 6,872,909.00 18.92 9 600000 浦发银 行 6,208,147.00 17.09 10 601668 中国建 筑 6,088,732.00 16.76 11 601989 中国重 工 5,600,180.00 15.42 12 601390 中国中 铁 5,502,973.98 15.15 13 600887 伊利股 份 5,267,057.00 14.50 14 601398 工商银 行 4,977,403.74 13.70 15 601818 光大银 行 4,975,999.00 13.70 16 601988 中国银 行 4,938,960.00 13.60 17 600519 贵州茅 台 4,907,442.00 13.51 18 601169 北京银 行 4,626,569.00 12.74 19 601288 农业银 行 4,557,630.00 12.55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9 页


20 601601 中国太 保 4,454,249.00 12.26 21 601688 华泰证 券 3,704,588.00 10.20 22 600048 保利地 产 3,521,336.00 9.69 23 600104 上汽集 团 3,504,227.00 9.65 24 600637 东方明 珠 3,432,208.23 9.45 25 600050 中国联 通 3,428,494.41 9.44 26 600015 华夏银 行 3,404,572.00 9.37 27 601006 大秦铁 路 3,268,033.70 9.00 28 600999 招商证 券 3,205,700.00 8.82 29 600518 康美药 业 3,157,328.00 8.69 30 600028 中国石 化 3,008,667.43 8.28 31 601186 中国铁 建 2,917,425.00 8.03 32 600010 包钢股 份 2,714,057.04 7.47 33 601857 中国石 油 2,571,931.00 7.08 34 601628 中国人 寿 2,558,059.71 7.04 35 601901 方正证 券 2,502,612.98 6.89 36 600690 青岛海 尔 2,361,296.00 6.50 37 600109 国金证 券 2,218,685.00 6.11 38 600111 北方稀 土 2,185,371.47 6.02 39 600585 海螺水 泥 2,173,318.00 5.98 40 600089 特变电 工 2,022,796.05 5.57 41 601088 中国神 华 1,982,936.00 5.46 42 600150 中国船 舶 1,765,173.00 4.86 43 600893 中航动 力 1,675,046.00 4.61 44 600406 国电南 瑞 1,659,681.00 4.57 45 600958 东方证 券 1,652,384.00 4.55 46 600256 广汇能 源 1,456,286.65 4.01 47 600583 海油工 程 1,258,503.00 3.46 48 601800 中国交 建 1,133,977.00 3.12 49 601998 中信银 行 1,094,417.95 3.01 50 600018 上港集 团 1,041,573.00 2.87 注:上 述买 入金 额为 买入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不 包括 相关 交易费 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9 页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3,785,899.55 37.95 2 600036 招商银 行 11,315,461.00 31.15 3 600016 民生银 行 10,920,406.13 30.06 4 601166 兴业银 行 6,834,732.12 18.81 5 600030 中信证 券 6,721,083.62 18.50 6 601766 中国中 车 5,853,913.00 16.11 7 600837 海通证 券 5,626,144.20 15.49 8 601328 交通银 行 4,757,685.00 13.10 9 600000 浦发银 行 4,571,173.24 12.58 10 601668 中国建 筑 4,144,714.00 11.41 11 600887 伊利股 份 3,947,775.76 10.87 12 601398 工商银 行 3,906,783.00 10.75 13 600519 贵州茅 台 3,885,639.76 10.70 14 601988 中国银 行 3,839,359.90 10.57 15 601818 光大银 行 3,679,219.00 10.13 16 601390 中国中 铁 3,623,151.00 9.97 17 601288 农业银 行 3,350,093.00 9.22 18 601989 中国重 工 3,262,012.00 8.98 19 601169 北京银 行 3,206,679.73 8.83 20 601601 中国太 保 3,151,054.30 8.67 21 600015 华夏银 行 2,573,279.00 7.08 22 600104 上汽集 团 2,523,980.00 6.95 23 601006 大秦铁 路 2,428,935.00 6.69 24 600048 保利地 产 2,403,010.00 6.62 25 600518 康美药 业 2,314,750.56 6.37 26 601688 华泰证 券 2,307,526.00 6.35 27 600050 中国联 通 2,249,744.00 6.19 28 600028 中国石 化 2,079,227.00 5.72 29 600999 招商证 券 2,014,926.00 5.55 30 601857 中国石 油 1,952,880.00 5.38 31 601186 中国铁 建 1,913,699.77 5.27 32 601628 中国人 寿 1,830,770.00 5.04 33 600010 包钢股 份 1,819,900.00 5.01 34 600637 东方明 珠 1,751,606.00 4.82 35 600690 青岛海 尔 1,742,976.34 4.80 36 601901 方正证 券 1,598,925.64 4.40 37 600585 海螺水 泥 1,532,982.00 4.22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9 页


38 600089 特变电 工 1,509,571.39 4.16 39 601088 中国神 华 1,384,857.00 3.81 40 600111 北方稀 土 1,384,590.44 3.81 41 600109 国金证 券 1,270,216.24 3.50 42 600406 国电南 瑞 1,152,880.62 3.17 43 600150 中国船 舶 1,146,915.83 3.16 44 600256 广汇能 源 1,112,443.00 3.06 45 600893 中航动 力 1,104,366.00 3.04 46 600958 东方证 券 1,028,924.91 2.83 47 600583 海油工 程 978,294.00 2.69 48 601998 中信银 行 868,438.00 2.39 49 601800 中国交 建 777,844.00 2.14 50 600018 上港集 团 739,375.00 2.04 注:上 述卖 出金 额为 卖出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不 包括 相关 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228,394,114.89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59,923,516.05 注: 上述 买入 股票 成本 总 额和卖 出股 票收 入总 额均 为买卖 成交 金额 ( 成交 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 不 包括相 关交 易费 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投 资。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投 资。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9 页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贵金 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 卖) 合约市 值 (元) 公允价 值变 动 (元) 风险说 明 IH1601 IH1601 2 1,442,160.00 19,560.00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运 用股 指期货 是出 于追 求基 金 充分投 资、 减少 交易 成 本、降 低跟 踪误 差的 目 的, 总 体风 险可 控且 符合 既定的 投资 政策 和投 资 目标 IH1603 IH1603 1 708,720.00 -43,920.00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运 用股 指期货 是出 于追 求基 金 充分投 资、 减少 交易 成 本、降 低跟 踪误 差的 目 的, 总 体风 险可 控且 符合 既定的 投资 政策 和投 资 目标 公允价 值变 动总 额合 计 ( 元) -24,360.00 股指期 货投 资 本 期收 益 ( 元) -971,340.00 股指期 货投 资本期 公 允价 值变动 (元) -24,360.00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报告期,本基 金运用股 指 期货来控制预 期大额申 购 赎回等情况下 的流动性 风 险,有效减少 基 金组合 资产 配置 与跟 踪标 的之间 的差 距, 确保 投资 组合对 指数 跟踪 的效 果。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9 页


8.11.1 本期 国债期 货投 资政 策 报告期 ,本 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8.11.2 报告 期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1.3 本期 国债期 货投 资评 价 本基金 未参 与国 债期 货投 资。 8.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8.12.1


本期基 金投 资组 合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中 , 海 通 证券 (600827.SH)于 2015 年1 月 19 日发 布公告 《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公告 》 , 公司 存在 为 少数融 资融 券六 个月 到期 并提出 逾期 负债 暂缓 平仓申 请的 客户 ,在 维持 担保比 例处 于150 % 以上 的前提 下暂 缓平 仓的 行为 ,存在 违规 为到 期融 资融券 合约 展期 问题 , 受 到暂停 新开 融资 融券 客户 信用账 户 3 个月 的行 政监 管措施 ;2015 年8 月 26 日 海通 证券 发布 公告 《 海通证 券关 于收 到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立 案调 查通知 书的 公告 》 , 公司 于2015 年8 月24 日 收到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 调查 通知 书》 , 因 公 司 涉嫌未 按规 定审 查、 了解客 户身 份等 违法 违规 行为,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证 券法 》的 有关 规定 ,中国 证监 会决 定对 公司进 行立 案调 查,2015 年9 月12 日发 布公 告《 海 通证券 关于 收到 中国 证监 会行政 处罚 事先 告 知书的 公告 》 , 公司 于2015 年9 月 10 日 收到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行 政处 罚事先 告知 书, 行政 处罚如 下: 对海 通证 券责 令改正 ,给 予警 告, 没收 违法所 得并 处罚 款, 同时 对相关 工作 人员 予以 警告并 处罚 款 ; 中 信证 券 (600030.SH)于 2015 年1 月 18 日 发布 公告 《中 信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公 告》 , 中信 证券 存在 为到 期 融资融 券合 约展 期的 问题( 根据 相关 规定 , 融 资融 券合约 期限 最长 为6 个月) , 中 信证 券被 中国 证 监会采 取暂 停新 开融 资融 券客户 信用 账 户3 个 月的 行政监 管措 施。2015 年11 月26 日, 中信 证券 发布公 告称 收到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调查 通知 书(稽 查总 队调 查通 字153121 号) , 其中 提及 :因公 司涉 嫌违 反《 证券 公司监 督管 理条 例》 相关 规定, 中国 证监 会决 定对公 司进 行立 案调 查。 由于海 通证 券 (600837.SH ) 和中 信证 券 (600030.SH ) 是上 证 50 指数 的成 份股 , 故将 其纳 入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 8.12.2


本期基 金投 资组 合前 十名 股票未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 备选 股票 库。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9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582,663.4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73.33 5 应收申 购款 10,111,982.5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695,019.27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8.12.5.1 期 末指 数投 资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8.12.5.2 期 末积 极投 资前 五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股 票。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金50A 147 14,454.62 368,588.00 17.35% 1,756,241.00 82.65% 国金50B 597 3,559.18 62,424.00 2.94% 2,062,405.00 97.06% 国金 50 1,573 16,119.74 14,629,015.92 57.69% 10,727,334.71 42.31%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9 页


合计 2,317 12,777.73 15,060,027.92 50.87% 14,545,980.71 49.13% 注:对于分级 基金,下 属 分级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 用 各自级别的份 额,对合 计 数,比例的 分母采用 下属分 级基 金份 额的 合计 数。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国金 50A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李大鹏 405,000.00 19.06% 2 高明桂 170,905.00 8.04% 3 财富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155,647.00 7.33% 4 王耀武 116,389.00 5.48% 5 银华财 富资 本- 工商 银行 -银华 财 富资本 管理 (北 京) 有限 公司 111,151.00 5.23% 6 李志国 100,000.00 4.71% 7 卢珊珊 94,600.00 4.45% 8 卢仕卫 89,000.00 4.19% 9 中融景 诚 (北 京 ) 投 资管 理有限 公 司 84,870.00 3.99% 10 沈洁倩 70,000.00 3.29% 国金 50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邢宇澄 135,644.00 6.38% 2 周锐 96,326.00 4.53% 3 陈碧珍 88,548.00 4.17% 4 李淑君 87,300.00 4.11% 5 黄晖 64,500.00 3.04% 6 陈仁洪 52,100.00 2.45% 7 冒维一 51,900.00 2.44% 8 张慧敏 47,628.00 2.24% 9 简小惠 44,686.00 2.10% 10 李淑君 44,200.00 2.0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国金 50A -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9 页


持有本 基金 国金 50B - - 国金 50 770,109.61 3.0371% 合计 770,109.61 2.6012% 注:对于分级 基金,下 属 分级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 用 各自级别的份 额,合计 数 比例的分母 采用期末 基金份 额总 额。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国金50A - 国金50B - 国金 50 50~100 合计 50~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国金50A - 国金50B - 国金 50 0~1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国金 50A 国金 50B 国金 50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5 月 27 日 ) 基金份 额总 额 95,128,663.00 95,128,663.00 16,705,108.38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总申购 份额 - - 168,587,825.22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总赎 回份 额 - - 345,944,250.97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拆分变 动份 额( 份额 减少 以"-" 填列) -93,003,834.00 -93,003,834.00 186,007,668.00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124,829.00 2,124,829.00 25,356,350.63 注:1. 拆分 变动 份额 为本 基金三 级份 额之 间的 配对 转换份 额和 基金 份额 折算 中调整 的份 额。 2.基金 管理 人 以2015 年8 月25 日为 份额 折算 基准 日 , 对在 该日 登记 在册 的国 金上 证 50 份额 、 国 金上 证50A 份额 、 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办理 了不 定期 份额折 算业 务; 以 2015 年12 月 15 日 为份 额折 算基准 日, 对该 日登 记在 册的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 国 金上 证 50A 额办 理了 定期 份额折 算业 务。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9 页


3.本报 告期 末, 基金 管理 人持有 本基 金的 份额 为 707,911.66 份, 基 金管 理人 的子公 司北 京千 石创 富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以 下简称 “ 千 石资 本 ” ) 、 上 海国金 通用 财 富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国金 财富 ” ) 持有 本基 金 的份额 分别 为 2,125,152.23 份、3,542,392.80 份 ,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 北京千石创富 资本管理 有 限公司旗下的 资管计划 千 石资本-道冲 套利 12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持有本 基金的 份额 为4,060,926.00 份 , 基金 管理 人、 千石 资本和 国金 财富 均按 照本 基金 《基 金合 同 》 及 《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 申 购规则及申购 费率办理 申 购业务,并已 按照法规 规 定向中国证 监会进行 了报告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2015 年 4 月 16 日 ,吴 富 佳先生 新任 基金 管理 人副 总经理 职务 。除 上述 人事 调整以 外, 本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无 其他 重大人 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采 取对 标的上 证 50 指 数完 全复 制 的投资 策略 ,未 发生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应支 付给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的报 酬 为 40,000 元人民 币。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该 会计师 事务 所自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 为本 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 至 今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39 页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由 于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于 基 金 投 资 于 不 具 备 基 金 托 管 资 格 银 行 的 协 议 存 款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5% 的 规定 在建 仓期 内 是否适 用的 理解 有误 , 导 致国金 众赢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在 建仓 期内 存放于 深圳 前海 微众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的 协议 存款 超过了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公 司根 据监 管部 门 要求已 经 于2015 年10 月9 日将 上述 比例 调整 在5% 以内 , 公 司于2015 年 12 月 8 日 收到 了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北 京监 管局下 发的 《 关于 对国 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采 取责 令改正 行政 监管 措 施 的决定 》 ( 行政 监管 措施 决 定书[2015]68 号) 。 公司 根 据监管 部门 要求 及时 纠正 了理 解 错误 , 并调 整了协 议存 款比 例达 到法 规规定 ,未 造成 基金 资产 和投资 者利 益损 失。 此外,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华创证券 1 278,038,247.82 71.60% 197,518.51 71.30% - 日信证券 1 110,279,383.12 28.40% 79,503.41 28.70% - 注:1. 本基金 根据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 于 完善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 席 位制度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证监基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 定要求, 本 基金管理人在 比较了多 家 证券经营机构 的财务 状况、 经营 状况 、研 究水 平后, 向多 家券 商租 用了 基金专 用交 易席 位。 (1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选择 标准 如下 : ① 经 营行 为规 范, 在近 一 年内未 出现 重大 违规 行为 ; ②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③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满足 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需 要; ④ 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能力, 能及时 、 全 面地 提供 高质 量的宏 观、 策略、 行业、 上市公 司、 证券 市场 研究、 固定 收益 研究 、数 量研究 等报 告及 信息 资讯 服务; ⑤交易 佣金 收取 标准 合理 。 (2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 选择程 序如 下: ①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 标准考 察后 确定 选用 交易 席位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39 页


② 本 基金 管理 人和 被选 中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签订 席位 租用协 议。 2.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5 年5 月27 日正 式生 效, 本 期新增 华创 证券 及日 信证 券各一 个交 易单 元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华创证券 - - 200,000,000.00 100.00% - - 日信证券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