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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招财(001266)

国投招财: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国投瑞银 招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5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理 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送出日期 :2016 年3 月28 日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1


重要 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5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5年6月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2


基金 简介 2.1 基金基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26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6月3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57,151,275.47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运用投资组合 保险技术,为投资者提供保本周期到期时保本金额安 全的保证, 并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保证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 下,采用 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恒定比例组 合保险策略和 TIPP (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 )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 险策略来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


CPPI 和 TIPP 是国际 通行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主 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正收 益资产的风险乘数,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 基金合同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 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 保本资产主要投资策略包括: ①持有相当数量剩余期限与保本周期相近的债券,主 要按买入并持有方式进行投资以 保证组合收益的稳定 性,同时兼顾收益性和流动性,尽可能地控制利率、 收益率曲线等各种风险。 ②综合考虑收益性、 流动性和风险性, 进行积极投资。 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券进行投资,严格控制风险,增强盈利性,以争取获 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收益资产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和股指期货 投资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 风险品种。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刘凯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 财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2015年6月3日-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3,509,086.66 本期利润 34,173,834.3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0%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9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391,364,297.4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5 注:1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 收益 、 其 他收 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2、 对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采 用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3、 以上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例如 基 金申购 赎回 费 、 基 金转 换费等 ),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利润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3.2 基金净值 表现 3.2.1 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2.01% 0.13% 0.55% 0.01% 1.46% 0.12% 过去六个月 1.70% 0.13% 1.18% 0.01% 0.52%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 1.50% 0.12% 1.40% 0.01% 0.10% 0.11% 注:1 、 本 基金 是保 本型 基 金, 保 本周 期为 两年 , 保 本但不 保证 收益 率。 以两 年期银 行定 期存 款税 后 收益率 作为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基 准, 能够 使本 基金 保本受 益人 理性 判断 本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合 理地衡 量比 较本 基金 保本 保证的 有效 性。 2、本 基金 对业 绩比 较基 准 采用每 日再 平衡 的计 算方 法。 3、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5 年6 月3 日 ,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至 报告 期期 末 , 本基金 运作 时间 未满 一 年。 3.2.2 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 比较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 业绩比较基准 2015-06-03 2015-07-02 2015-07-30 2015-08-28 2015-09-29 2015-11-04 2015-12-02 2015-12-31 1.6% 1.4% 1.2% 1% 0.8% 0.6% 0.4% 0.2% 0% -0.2% -0.4% -0.6% -0.8% -1% 注:本 基金 建仓 期为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 的六 个月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各项 资产 配置 比例 符 合基金 合同 及招 募说 明书 有关投 资比 例的 约定 。 3.2.3 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基金 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 业绩比较基准 2015 年 1.4% 1.2% 1% 0.8% 0.6% 0.4% 0.2% 0% 注:本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6 月3日 生效 ,合 同生 效当 年 按实际 存续 期计 算, 不按 整个自 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 基金的利润分配情 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6月3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 本基金未进行 利润分配。 §4


管理 人报告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 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 ), 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公司是中 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 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公司拥 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 诚 信、创新、包容、 客户关注" 作为公司的 企业文化。截止2015年12月底,公司有员工207人,其中118人具 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公司管理53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金经理 (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怡文 本基金 基金经 理,固定 收益部 副总监 2015 年6月3 日 - 15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曾任Froley Revy Investment Company 分析 师、 中国建设银行 (香港) 资产组合经理。2008年6 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 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基 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 合基金、国投瑞银纯债基 金、国投瑞银新机遇混合 基金、国投瑞银岁增利基 金、国投瑞银招财保本和 国投瑞银境煊保本基金基 金经理。 注:1、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指 公司 作出 决定 后正 式对外 公告 之日 。 证券 从 业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 会 《证券 业从 业人 员资 格管 理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2、基 金管 理人 于2016 年1 月19日 发布 关于 本基 金基 金经理 变更 的公 告, 增聘 綦缚鹏 先生 为本 基金 基 金经理 。 綦缚鹏 先生 ,中 国籍 ,硕 士,具 有基 金从 业资 格。 曾任华 林证 券研 究员 、中 国建银 投资 证券 高级 研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究员 、 泰 信基 金高 级研 究 员和基 金经 理助 理 。2009 年4月 加入 国投 瑞银 。 曾任 国投瑞 银核 心企 业基 金 基金经 理。 现任 国投 瑞银 成长优 选基 金、 国投 瑞银 新丝路 混合 型基 金(LOF) 和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 型基金 基金 经理 。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系列法规和 《国投瑞银招 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守诚信、 审慎勤勉, 忠实尽 职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决 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 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的要求, 制定 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 《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交易管理办法》 、 《异常交易管理规 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 、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 、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 、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 、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 、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 、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 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 、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 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 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 、 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 通过严格的制度、 流程、 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通过监察稽核, 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 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 、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 统, 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 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 在 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 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 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 采取警告、 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 如: 符合交易 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 内 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 投资经理, 控制阀值的 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 、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 业务活动, 通过建立 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 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 控制机制, 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 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 理。 如: 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 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 由交 易部负责人、 运营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 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 、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 别在交易过程中、 日中、 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并按既定的 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 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 的执行。 如: 交易部对相同 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 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 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 、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 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 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券) 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间窗下 (如日 内、3日内、5日内) 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 发现控制薄弱环 节或交易价差异常, 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在问 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 、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 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定期接受外 部审计的检查, 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 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 价业务时, 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 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 公司 每季度会 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 督察长、 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 况, 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 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 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 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 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 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 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4.3.2 公平交易 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管理人通 过 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 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确保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形 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 本报告期, 本基金 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 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 券) 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间 窗下 (如日内、 3日内、 5 日内) 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 、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 溢价率进行分析, 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T 检验, 检验在95% 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 、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 劣进行比较, 区分买优、 卖优、 买次、 卖次等 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 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 、管理人对所有投 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 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 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 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 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 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 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 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 明 4.4.1 报告期内 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2015 年中国债券市场收益率继续下行,2014年的债券牛市得以延续。从宏观经济来 看,2015 年中国经济增速较为疲软,各项经济数据在低位震荡,未见明显起色。其中, 11月工业生产同比增速为6.2%, 增速环比反弹0.6个百分点, 仍处在本轮下行周期的低位。 受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下滑的拖累,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2015年再次下探, 处在10% 的 历史低位。2015年面临着一定的通缩压力,尤其是进入3季度以后,大宗商品价格反复 下跌,PPI 继续同比负 增长,12月份PPI 下降5.9%,为 年内低点。2015年货币政策进一步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宽松, 央行5次降息、5 次降准, 流动性保持相对宽松。 受疲弱经济和央行宽松货币政策 的影响, 上半年债券市场收益率震荡下行。 进入下半年后, 受股市7、8月份大幅下跌 的 影响, 收益率再次进入下行通道。 从全年来看, 债券市场收益率继续下行, 信用利差 收 窄,收益率曲线走平,债券市场在2015年实现较好收益。 本基金在2015年6月成立,成立伊始就遭遇股市大幅下跌,尽管我们股票资产配置 比例较低,仍对基金净值造成了一定损失。进入9月份之后,随着市场的阶段性企稳, 我们逐步增加了对权益类资产的配置,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 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 (2015 年12月31日) ,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5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1.50% , 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0% , 基金净值增 长率高于业绩基准的 主要原因是择时建仓,精选个券。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展望未来,经济增长逐步筑底、通胀压力有限的情景下,货币政策仍将维持宽松, 但近期的人民 币贬值压力对未来流动性的影响也需要我们密切跟踪。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 方面,仍将精选个券,将选择适当的时机拉长组合久期。股票市场在经历了4季度的大幅 上涨后, 在新年伊始则出现了较大的调整, 股票市场的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 我们 认为2016 年将是风险和机会并存的一年。 本基金将灵活调整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重 点精选估值合理、基本面平稳的个股。 4.6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估值 小组及运营部。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 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 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 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 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 估值核算员、 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 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 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 基 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 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 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 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未与 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23,509,086.6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161,275.63 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 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本托管人” ) 在对国投瑞银招财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称 “本基金” )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 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 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 、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 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 组合报告等数据真 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 报告 经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注册会计师为 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 §7


年度 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 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6,210,374.17 结算备付金 27,023,412.91 存出保证金 58,043,217.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69,839,823.13 其中:股票投资 149,992,654.0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619,847,169.0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9,882,129.51 应收证券清算款 81,051,564.26 应收利息 22,973,819.7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0,933.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695,045,274.45 负债和所 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9,399,150.9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909,158.23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48,978.27 应付托管费 408,163.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293,526.67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51,617.2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70,382.67 负债合计 303,680,976.98 所有者权 益:


实收基金 2,357,151,275.47 未分配利润 34,213,022.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91,364,297.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95,045,274.45 注: (1 ) 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12月31日 , 基 金份 额净 值人民 币1.015 元, 基 金份 额总额2,357,151,275.47 份。 (2)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5 年6月3 日,2015 年度 实际报 告期 间为2015 年6 月3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截 至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合同生 效未 满一 年, 本报 告期的 财务 报表 及报 表附 注均无 同期 对比 数据 。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57,707,003.88 1.利息收入 38,475,098.2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141,279.71








债券利息收入 26,139,969.4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4,193,849.0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 列) 6,875,953.5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899,015.9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2,361,450.5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12,802,549.85








股利收益 333,870.1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以 “- ”号填列) 10,664,747.72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 填列) 1,691,204.39 减:二、 费用 23,533,169.50 1.管理人报酬 17,463,394.13 2.托管费 2,910,565.69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162,796.64 5.利息支出 1,737,919.71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支出 1,737,919.71 6.其他费用 258,493.33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34,173,834.3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 润(净亏损以“- ” 34,173,834.38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号填列) 7.3 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604,299,055.2 6 - 2,604,299,055.2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34,173,834.38 34,173,834.38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247,147,779.7 9 39,187.62 -247,108,592.1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350,852.46 5,826.03 3,356,678.49








2.基金赎回款 -250,498,632.2 5 33,361.59 -250,465,270.66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357,151,275.4 7 34,213,022.00 2,391,364,297.4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彬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王彬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冯伟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 情况 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 可[2015]655 号文 《关于 准予国投瑞银招财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 的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3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604,299,055.26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股票 (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权证、 股指期货、 国 债期货、 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7.4.2 会计报表 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 业会计准则" ) 编制 ,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 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 第3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6月3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 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7.4.4.1 会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1月1 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 际编制期间系2015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的 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 债 券、基金和衍生工具等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结算备 付金、 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 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的 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 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按照取得时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在 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 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本基金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摊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金融资 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 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 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4.4.5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的 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售资 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本 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市场) 是本基 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 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 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 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 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 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 债券、 基金和衍生工具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 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 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 件,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 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 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 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 融工具,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 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 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 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可观 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 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 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 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的 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计划 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 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失) 占 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 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 占基 金 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 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 算, 并于期末全 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 (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和 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 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若提前支取定期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 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利息收入减项, 存款利 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 票面价值与票 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 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产支 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 (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 损失) 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总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 (损 失) 于衍生工具卖出成 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成 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 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 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 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 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 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 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1.2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0.2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7.4.4.11 基金的 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 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 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 若 《基金合 同》 生效不满 3 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 保本周期内: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不进行红 利再投资; 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人不选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 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 要的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变更 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 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 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 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 运用基金买卖 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 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 收入, 股权的 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 入,暂免征收流 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 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减 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 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15年9月8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 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 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 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 )本 报告 期内 ,与 本 基金存 在控 制关 系或 其他 重大影 响关 系的 关联 方无 变化。 2)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 业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 款订立 。 7.4.8 本报告期 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 报酬 7.4.8.2.1 基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17,463,394.13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8,529,552.69 注:1)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 提,按 月支 付。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1.20% 的 年费 率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1.2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在基金 保本 周期 内, 本基 金的保 证费 用或 风险 买断 费用从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收入 中列 支。 2)于2015 年12 月31 日的 应 付基金 管理 费为 人民 币2,448,978.27元。 7.4.8.2.2 基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2,910,565.69 注:1) 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 提,按 月支 付。 基金 托管 费按基 金财 产净 值的0.2%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 ×0.2%/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基 金财 产净 值 2)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的应 付托管 费为 人民 币408,163.04 元。 7.4.8.3 与关联 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1,744,6 08.85 - - - - -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7.4.8.4 各关联 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 末除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 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 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56,210,374.17 1,361,747.16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间 同业 利率 计息 。 7.4.8.6 本基金 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 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5年12 月31 日)本 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 新发/ 增发证券而 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 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123001 蓝标转债 2015-12-23 2016-01-18 新债未上市 99.99 99.99 6,520 651,957.13 651,957.13 7.4.9.2 期末持 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00002 8 国药 一致 2015- 10-21 重大事项 停牌 69.67 2016-0 3-25 63.05 150,0 00 8,960,258. 15 10,450,500 .00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00096 8 煤 气 化 2015- 12-24 重大事项 停牌 8.71


- 615,0 00 4,796,512. 00 5,356,650. 00 00248 3 润邦 股份 2015- 09-30 重大事项 停牌 15.65 2016-0 3-11


10.38


399,9 42 5,292,659. 06 6,259,092. 30 7.4.9.3 期末债 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 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2015年12月31 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人民币299,399,150.9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11595004 15中化 工 SCP004 2016-01-07 100.31 500,000 50,155,000.00 011599253 15首创 SCP001 2016-01-07 100.49 500,000 50,245,000.00 041551033 15中航 重 CP001 2016-01-07 100.37 200,000 20,074,000.00 041559080 15盐湖 CP003 2016-01-07 99.78 300,000 29,934,000.00 041566009 15江铜 CP001 2016-01-07 100.75 300,000 30,225,000.00 011584007 15宁沪 高 2016-01-07 100.46 500,000 50,230,000.00 041554023 15华能 CP001 2016-01-07 101.09 700,000 70,763,000.00 合计





3,000,000 301,626,000.00 7.4.9.3.2 交易所 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 理解和分析会计报 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7.4.10.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2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 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他 应收款项类投 资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35,455,025.57 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634,384,797.56 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余额。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本基金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 致。 对 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可转债和可交换债,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 跃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 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 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于 本财务报告期间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 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 要事项。 7.4.10.3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6 年3月25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 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1 权益投资 149,992,654.07 5.57 其中:股票 149,992,654.07 5.57 2 固定收益投资 1,619,847,169.06 60.10 其中:债券 1,619,847,169.06 60.1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9,882,129.51 25.2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3,233,787.08 3.09 7 其他各项资产 162,089,534.73 6.01 8 合计 2,695,045,274.45 100.00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通 过沪 港通 交易 机制 投资的 港股 。 8.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5,196,650.00 1.05 C 制造业 66,415,408.98 2.78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272,000.00 0.18 E 建筑业 5,086,359.20 0.21 F 批发和零售业 10,672,804.44 0.4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019,462.66 0.96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17,852.18 0.11 J 金融业 6,784,000.00 0.28 K 房地产业 4,936,000.00 0.2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9,392.21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82,724.40 0.04 S 综合 - - 合计 149,992,654.07 6.27 8.3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28 中国石化 4,000,000 19,840,000.00 0.83 2 000089 深圳机场 1,406,716 11,478,802.56 0.48 3 000028 国药一致 150,000 10,450,500.00 0.44 4 000625 长安汽车 600,000 10,182,000.00 0.43 5 600885 宏发股份 300,000 8,967,000.00 0.37 6 000800 一汽轿车 500,000 8,185,000.00 0.34 7 600332 白云山 235,500 7,128,585.00 0.30 8 000488 晨鸣纸业 796,566 7,105,368.72 0.30 9 601818 光大银行 1,600,000 6,784,000.00 0.28 10 002483 润邦股份 399,942 6,259,092.30 0.26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 报 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 有 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 载 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的年度报 告正文 。 8.4 报告期内 股票投资组合的重 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 金额超出期末基 金资产净值2% 或前20 名的 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28 中国石化 31,316,246.00 1.31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2 000089 深圳机场 30,530,356.80 1.28 3 000538 云南白药 20,828,872.95 0.87 4 600881 亚泰集团 18,978,678.04 0.79 5 601818 光大银行 18,657,800.00 0.78 6 000596 古井贡酒 18,228,012.02 0.76 7 000908 景峰医药 16,907,582.62 0.71 8 600844 丹化科技 16,751,839.80 0.70 9 002483 润邦股份 16,083,590.70 0.67 10 600535 天士力 14,904,358.26 0.62 11 002510 天汽模 13,461,730.78 0.56 12 000001 平安银行 13,029,929.60 0.54 13 600016 民生银行 12,584,821.20 0.53 14 600159 大龙地产 12,532,042.59 0.52 15 002035 华帝股份 10,704,169.14 0.45 16 600276 恒瑞医药 10,556,552.00 0.44 17 002456 欧菲光 10,411,380.80 0.44 18 000625 长安汽车 9,232,524.00 0.39 19 000028 国药一致 8,960,258.15 0.37 20 600885 宏发股份 8,897,806.44 0.37 注:“ 买入 金额 ”按 买卖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8.4.2 累计卖出 金额超出期末基 金资产净值2% 或前20 名的 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538 云南白药 23,015,085.89 0.96 2 000596 古井贡酒 19,798,126.63 0.83 3 000089 深圳机场 18,523,926.15 0.77 4 600881 亚泰集团 16,695,803.14 0.70 5 600535 天士力 14,528,084.58 0.61 6 000908 景峰医药 14,502,960.88 0.61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7 000001 平安银行 13,346,514.76 0.56 8 002035 华帝股份 13,068,043.54 0.55 9 601818 光大银行 12,268,351.00 0.51 10 600016 民生银行 12,212,745.34 0.51 11 002510 天汽模 11,350,605.99 0.47 12 002456 欧菲光 9,806,028.30 0.41 13 002483 润邦股份 9,260,561.40 0.39 14 600028 中国石化 8,701,088.00 0.36 15 000858 五 粮 液 7,973,025.87 0.33 16 600844 丹化科技 7,950,434.36 0.33 17 600159 大龙地产 7,356,998.75 0.31 18 600066 宇通客车 7,338,918.05 0.31 19 000418 小天鹅A 7,015,549.98 0.29 20 601688 华泰证券 6,958,372.00 0.29 注:“ 卖出 金额 ”按 买卖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8.4.3 买入股票 的成本总额及卖 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465,814,369.26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315,097,665.91 注:“ 买入 股票 成本 ”、 “卖出 股票 收入 ”均 按买 卖成交 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交 数量 )填 列, 不 考虑相 关交 易费 用。 8.5 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4,405,316.00 4.3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0,147,000.00 2.9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0,147,000.00 2.93 4 企业债券 37,474,269.90 1.5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335,710,000.00 55.86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6 中期票据 64,116,000.00 2.68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7,994,583.16 0.3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619,847,169.06 67.74 8.6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41554043 15 长电CP001 1,000,000 100,450,000.00 4.20 2 041554023 15 华能CP001 700,000 70,763,000.00 2.96 3 011510006 15中电投 SCP006 600,000 60,240,000.00 2.52 4 041569001 15北控集 CP001 500,000 50,470,000.00 2.11 5 011599165 15国药控股 SCP001 500,000 50,365,000.00 2.11 8.7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资产。 8.10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 / 卖) 合约市值 ( 元) 公允价值变 动( 元) 风险说明 IF1601 沪深300股指期 62 68,314,080. 1,533,060.0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货1601合约 00 0 IH1601 上证50股指期 货1601合约 54 38,938,320. 00 932,400.00


IF1602 沪深300股指期 货1602合约 20 21,738,000. 00 -757,920.00


IC1606 中证500股指期 货1606合约 9 11,882,160. 00 875,760.00


IH1602 上证50股指期 货1602合约 5 3,570,300.0 0 -88,200.00


IC1601 中证500股指期 货1601合约 -7 -10,358,600 .00 120,850.15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 元) 2,615,950.15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 元) 12,802,549.85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元) 2,615,950.15 8.10.2 本基金 投资股指期货的投 资政策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适度运 用股指期货。 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 交易成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 通过股指期 货就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8.11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8.12.3 期末其 他各项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8,043,217.6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1,051,564.26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973,819.76 5 应收申购款 20,933.0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2,089,534.73 8.12.4 期末持 有的处于转股期的 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 十名股票中存在流 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000028 国药一致 10,450,500.00 0.44 重大事项停牌 2 002483 润邦股份 6,259,092.30 0.26 重大事项停牌 8.12.6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的其他 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 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4,290 164,951.1 90,870,578.81 3.86% 2,266,280,696.6 6 96.14%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9.2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金 11,119.46 - 9.3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 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本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于 本报告 期末 均未 持有 本 基金份 额。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6月3日) 基金份额总额 2,604,299,055.2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3,350,852.46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250,498,632.25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57,151,275.47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 、袁野先生自2015 年9月9日起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2 、袁野先生自2015 年10月19日起兼任国投瑞银资本副总经理。 另, 刘纯亮先生自2016 年2月3日起不再任管理人总经理, 王彬女士接任管理人总经 理;包爱丽女士自2016年2月3日起不再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基金 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2015 年4月,李爱华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 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 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 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 为基金进 行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初次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 务。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100,000.00 元。 11.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 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 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成交金额 占股票 成交总额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广发证券 1 172,348,694 .57 22.54% 157,109.35 22.31% 中信证券 2 120,384,609 .88 15.75% 111,761.77 15.87% 申万宏源证 券 1 105,003,898 .02 13.74% 96,555.81 13.71% 中金公司 1 78,138,661. 12 10.22% 72,457.16 10.29% 银河证券 1 53,351,936. 59 6.98% 49,004.33 6.96% 东方证券 1 47,253,229. 44 6.18% 43,882.21 6.23%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长江证券 1 39,866,692. 51 5.21% 36,294.82 5.15% 中信建投 1 34,444,091. 55 4.51% 32,077.62 4.56% 东北证券 1 32,112,463. 97 4.20% 29,847.83 4.24% 中投证券 1 20,337,781. 00 2.66% 18,651.20 2.65% 安信证券 1 14,212,387. 34 1.86% 12,938.62 1.84% 国信证券 1 11,683,274. 40 1.53% 10,725.43 1.52% 国泰君安 1 11,186,870. 84 1.46% 10,418.39 1.48% 招商证券 1 10,266,369. 00 1.34% 9,457.09 1.34% 首创证券 1 8,393,268.0 1 1.10% 7,816.65 1.11% 联讯证券 1 5,498,720.1 5 0.72% 5,120.87 0.73% 11.7.2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 额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权证 成交总额比 例 中信证券 11,212,2 77.47 4.75% 487,800, 000.00 6.61%


- 申万宏源证 券 - 200,000, 000.00 2.71%


- 中金公司 29,651,3 24.18 12.57% 2,408,10 0,000.00 32.64%


- 银河证券 46,770,5 65.98 19.82% 1,000,00 0,000.00 13.56%





国投瑞 银招 财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摘 要 中信建投 3,008,58 3.38 1.28% 752,100, 000.00 10.20%


- 东北证券 3,957,77 7.64 1.68% 408,700, 000.00 5.54%


- 中投证券 123,560, 714.96 52.37% 982,800, 000.00 13.32%


- 安信证券 16,976,2 07.64 7.19% 650,000, 000.00 8.81%


- 国泰君安


- 5,641,00 0.00 0.08%


- 招商证券 807,984. 00 0.34% 305,000, 000.00 4.13%


- 首创证券


- 177,000, 000.00 2.40%


- 注:1、 本基 金管 理人 在租 用证券 机构 交易 单元 上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证券 经营机 构的 注册 资本 、研 究水平 、财 务状 况、 经营 状况、 经营 行为 以及 通讯 交易条 件作 为基 金专 用 交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由 研究部、 投资 部及 交易 部 对券商 进行 考评 并提 出交 易单元 租用 及更 换方 案。 根据董 事会 授权 ,由 公司 执行委 员会 批准 。 2、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 生交易 所权 证交 易。 3、 本基 金于 本报 告期 基金 合同生 效 , 上 表列 示租 用 交易单 元均 为本 期新 增租 用。 除上 表列 示租 用交 易单元 外,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还新 增租 用第 一创 业、 广州证 券及 平安 证券 各1 个 交易单 元。 国投瑞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 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