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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货币A(000505)

国寿安保货币: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 寿 安 保 货币 市 场 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 告 ( 摘要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28 日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 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 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 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5 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寿安 保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00050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 月 20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8,612,661,385.1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国寿安 保货 币 A 国寿安 保货 币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505 000506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 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80,036,597.36 份 38,332,624,787.81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 保 持较 高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力争 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创 造 稳定的 、高 于业 绩比 较基 准的投 资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深入 研究 国内 外的宏 观经 济走 势、 货币 政策变 化趋 势、 市场 资 金供求 状况 的基 础上 , 分 析和判 断利 率走 势与 收益 率曲线 变化 趋势 , 并 综 合考虑 各类 投资 品种 的收 益性、 流动 性和 风险 特征 , 对基 金资 产组 合进 行 积极管 理。 业绩比 较基 准 7 天通 知存 款利 率( 税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 基金 的预 期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 于股 票型基 金、 混合 型基 金和 债券型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彬 洪渊 联系电 话 010-50850744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public@gs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9-258-258 95588 传真 010-50850776 010-66105798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处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注:本期已实 现收益指 基 金本期利息收 入、投资 收 益、其他收入 (不含公 允 价值变动收益 ) 扣除相关费用 后的余额 , 本期利润为本 期已实现 收 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 动 收益,由于 货币市场 基金采用摊余 成本法核 算 ,因此,公允 价值变动 收 益为零,本期 已实现收 益 和本期利润 的金额相 等。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国寿安 保货 币 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7198% 0.0014% 0.3403% 0.0000% 0.3795% 0.0014% 过去六 个月 1.4633% 0.0040% 0.6805% 0.0000% 0.7828% 0.0040% 过去一 年 3.6440% 0.0061% 1.3500% 0.0000% 2.2940% 0.006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8.4184% 0.0051% 2.6297% 0.0000% 5.7887% 0.0051% 国寿安 保货 币 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7808% 0.0014% 0.3403% 0.0000% 0.4405% 0.0014% 过去六 个月 1.5863% 0.0040% 0.6805% 0.0000% 0.9058% 0.0040% 过去一 年 3.8935% 0.0061% 1.3500% 0.0000% 2.5435% 0.006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8.9268% 0.0051% 2.6297% 0.0000% 6.2971% 0.0051%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标 2015 年 2014 年1 月20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国寿安 保货 币 A 国寿安 保货 币 B 国寿安 保货 币A 国寿安 保货 币B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4,389,341.91 1,228,640,560.93 29,885,813.82 784,890,172.65 本期利 润 14,389,341.91 1,228,640,560.93 29,885,813.82 784,890,172.65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3.6440% 3.8935% 4.6065% 4.8447%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80,036,597.36 38,332,624,787.81 486,703,417.61 13,413,500,736.76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注: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于2014 年1 月20 日生 效。 按 照基金 合同 规定,自 基金 合 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月 内使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例 符合 本基 金合 同" 第 十二部 分 ( 三) 投资 范围 、 (五) 投资 限制"的 有关约 定。 本基 金建 仓期 结束时 各项 资产 配置 比例 符合基 金合 同约 定。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3.3 其 他指 标 无。 3.4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 民币 元 国寿安 保货 币 A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 注 2014 29,885,813.82 - - 29,885,813.82


2015 14,349,246.37


40,095.54 14,389,341.91


合计 44,235,060.19 - 40,095.54 44,275,155.73


单位: 人民 币元 国寿安 保货 币 B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 注 2014 784,890,172.65 - - 784,890,172.65


2015 1,222,904,241.01 - 5,736,319.92 1,228,640,560.93


合计 2,007,794,413.66 - 5,736,319.92 2,013,530,733.58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 于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公 司注册资本 5.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85.03% ,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澳大利亚安保资本 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14.97%。 截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公司共管理18 只 开放式基金及若干专户, 公司管理资 产总规模为699.60 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 570.03 亿元。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黄力 基金经 理 2014 年1 月 20 日 - 5 年 黄力先 生, 硕 士, 中 国 籍。 曾任 中 国 人 寿资 产管 理 有 限 公司 投资 经 理 助 理; 现任 国 寿 安 保货 币市 场 基 金 、国 寿安 保 增 金 宝货 币市 场 基金基 金经 理。 注:任职日期 为基金合 同 生效日。证券 从业的含 义 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从 业 人员资格管理 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为宗旨,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不存 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 制定了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 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 公司以科 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 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通过监 察稽核、 盘中监控、 事 后分析和信息披 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通 过 系 统 和 人 工 等 方 式 在 各 环 节 严 格 控 制 交 易 公 平 执 行,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 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 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且不 存 在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5 年, 国内经济继续疲弱, 通胀增速低位徘徊。 股票市场经历了一、 二季度快 速上涨,三季度的大幅度调整后,在四季度呈企稳回升的态势。全年资金面偏宽松, IPO 是影响资金面波动的最大因素。本基金一直以来密切关注 IPO 重 启时点,并对此 做了充分准备, 平稳应 对了新股申购 及各季末时点的规模波动。 具体品种的投资选择 中, 我们在预定到期日 内以投资相对价值较高的同业存款和存单为主, 保持了较高的 静态收益率,年末时点上把握住收益率阶段性上行的机会,拉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灵活运用杠杆, 整体杠 杆率有所提高。 通过积极交易在保证申赎资金流 动性的基础上 尽量做到收益平稳。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3.6440%,B 类基金份额净值收 益率为3.893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500% 。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 2016 年,宏观经 济依然整体偏弱,通胀水平将也保持低位。货币政策将保 持稳中偏松, 外汇、 权益市场的走势可能会成为影响货币基金规模与资金市场收益率 的重要因素。 新股发行方式的改变, 减少了资金波动的幅度, 从而可能使得货币基金 的规模更加稳定。2 月 1 日货币基金新管理办法开始执行, 各基金间收益差异会缩小。 投资中, 我们将继续以保持账户流动性为第一要务, 严格控制投资品到期时点, 应对 季节性规模波动。 同时, 我们密切关注债券交易性机会。 我们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风 险、 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 高于业 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回 报。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 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 不 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 进 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针对 投资交易业务, 建立了事前、 事中、 事后三层监控体系, 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 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 销售协议、 营销活动 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 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 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以风 险控制为核心, 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 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员 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 委员由 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监察稽 核部负责人、 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 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 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 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保证 其持续适用。 相关基金 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 估值意见或建议, 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9 页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按约定提 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 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采用 1.00 元固 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将实现的基金 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并按月结转为 基金份额, 使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 持1.00 元。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内 分 配 收 益 1,243,029,902.84 元 , 其 中 A 类 份 额 分 配 收 益 14,389,341.91 元,B 类份额分配收益1,228,640,560.93 元。 4.9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 管人在对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不 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 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利润 分配、 基金费用开支等 问题上, 严格遵循 《证 券投资基金 法》 、 《货 币市场基金信息 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 托 管 人 依 法 对 国 寿 安 保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和 披 露 的 国 寿 安 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2015 年年度报告中 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 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 可通过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 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货币 市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3,263,443,134.36 4,150,999,833.27 结算备 付金 - 42,500.00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7,648,124,097.43 10,440,838,181.77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7,328,124,097.43 10,180,838,181.77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320,000,000.00 260,000,000.00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585,539,189.54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205,070,064.22 214,411,712.36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268,260.00 36,121,374.13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42,704,444,745.55 14,842,413,601.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4,069,995,575.00 934,997,997.50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0,868,674.89 4,879,833.80 应付托 管费 3,293,537.85 1,478,737.54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386,070.78 248,365.07 应付交 易费 用 217,750.48 192,112.37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802,335.92 189,400.88 应付利 润 5,776,415.46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443,000.00 223,000.00 负债合 计 4,091,783,360.38 942,209,447.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8,612,661,385.17 13,900,204,154.37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8,612,661,385.17 13,900,204,154.3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42,704,444,745.55 14,842,413,601.53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38,612,661,385.17 份 , 其 中 ,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A 级的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00 元 , 份 额 为 280,036,597.36 份 ;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B 级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00 元 , 份 额 为 38,332,624,787.81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货币 市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20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472,047,315.19 956,256,910.31 1.利息 收入 1,404,664,762.83 916,945,785.3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947,888,861.60 600,502,419.71 债券利 息收 入 437,420,218.06 307,674,336.5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8,018,936.76 7,068,263.01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1,336,746.41 1,700,766.07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67,382,552.36 39,288,075.0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67,382,552.36 39,288,075.01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23,050.00 减: 二、费用 229,017,412.35 141,480,923.84 1.管 理人 报酬 119,865,501.57 55,183,541.57 2.托 管费 36,322,879.19 16,722,285.24 3.销 售服 务费 4,569,715.89 3,134,289.11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67,644,509.25 65,886,959.0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67,644,509.25 65,886,959.02 6.其 他费 用 614,806.45 553,848.9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243,029,902.84 814,775,986.47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243,029,902.84 814,775,986.47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货币 市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3,900,204,154.37 - 13,900,204,154.3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1,243,029,902.84 1,243,029,902.8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24,712,457,230.80 - 24,712,457,230.80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93,286,093,658.26 - 193,286,093,658.26 2.基金 赎回 款 -168,573,636,427.46 - -168,573,636,427.46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1,243,029,902.84 -1,243,029,902.84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38,612,661,385.17 - 38,612,661,385.1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1,870,457,430.54





11,870,457,430.54


二、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本 期利润 ) - 814,775,986.47 814,775,986.47 三、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2,029,746,723.83 -











2,029,746,723.8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09,404,604,656.77 - 109,404,604,656.77 2.基金 赎回 款 -107,374,857,932.94 - -107,374,857,932.94 四、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分 配利 润产 生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净 值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814,775,986.47 -814,775,986.47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3,900,204,154.37 - 13,900,204,154.37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左季 庆______














______ 左 季庆______














____ 韩占 锋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号文《关于核准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 金募集的批复》 的核准 , 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4 年1 月 6 日至2014 年 1 月1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出具安永华明 (2014 ) 验字第 61090605_01 号验资报告后,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 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9 页


11,870,457,430.54 份基 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 级基金份额和 B 级基金份额。A 级基金份额适用于 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份额在 500 万份以下的持 有人,B 级基金份额适用于在单个基金 账户保留份额在500 万份以上(含 500 万)的持有人。 根据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和 《国寿 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 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现金; 通知存款 ; 短期融资券; 一年以 内 (含一年) 的 银行定期存款、 大额存 单; 剩余期限 (或回售 期限) 在 397 天以内 ( 含 397 天) 的债 券; 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的中央银行票 据; 期限在 一年以内 ( 含一年) 的债券 回购; 剩余期限 (或回 售期限) 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中期票 据; 剩余期限 (或 回售期限) 在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资产 支持证券;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 引 》 、 中 国 证 监 会 制 定 的 《 关 于 进 一 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 第5 号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5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年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的 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年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 7.4.5 税项 7.4.6.1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 , 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 的规定, 对证券 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2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 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由 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10 月9 日起, 对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6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简 称 “ 国寿 安保基 金 ”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直 销机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简 称 “ 工商 银行 ” ) 基金托 管人 、销 售机 构 中国人 寿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简 称 “ 国寿 资产 ”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安保资 本投 资有 限公 司( “安保 资本 ”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人 寿保 险 ( 集团) 公 司 (简 称 “ 集团 公司 ” ) 国寿资 产的 最终 控制 人 中国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 (简 称 “ 中国 人寿 ” ) 集团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国寿 财险 ” ) 集团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国寿不 动产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 简称 “国 集团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寿不动 产 ” ) 中国人 寿电 子商 务有 限公 司 集团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国寿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国寿( 天津 )养 老养 生投 资有限 公司 集团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7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01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7.1 关 联方 报酬 7.4.7.1.1 基 金管 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20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19,865,501.57 55,183,541.57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4,301,449.97 2,101,406.66 注: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33%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33%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7.1.2 基 金托 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20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36,322,879.19 16,722,285.24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10%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1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9 页


7.4.7.1.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国寿安 保货 币A 国寿安 保货 币B 合计 国寿安 保基 金


456,856.23


3,483,227.29


3,940,083.52


工商银 行


424,351.64


10,759.28


435,110.92


合计


881,207.87


3,493,986.57


4,375,194.44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20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国寿安 保货 币A 国寿安 保货 币B 合计 国寿安 保基 金 340,750.67 1,544,373.49 1,885,124.16 工商银 行 1,112,882.78 28,204.51 1,141,087.29 合计 1,453,633.45 1,572,578.00 3,026,211.45 注: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本 基 金 A 类 基金份 额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0.25% 的 年费 率计 提, B 类基金 份额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01% 的年 费率 计提。 各级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计提 的计 算公 式如 下: H=E×R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该 类基 金份 额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该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R 为该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费 率 7.4.7.2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 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 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工商银行 1,397,449,764.53 281,156,342.79 - - 76,154,940,000.00 11,781,857.58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20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 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 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工商银行 260,151,993.69 - - - - - 7.4.7.3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7.3.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国寿安 保货 币 A 国寿安 保货 币 B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4,674,880.26 137,306,231.85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856,816,809.82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4,674,880.26 837,895,603.16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156,227,438.51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0.41%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20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国寿安 保货 币 A 国寿安 保货 币 B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4 年1 月20 日 ) 持有 的基 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4,674,880.26 785,675,745.76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648,369,513.91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4,674,880.26 137,306,231.85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96% 1.02% 7.4.7.3.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国 寿安 保 货币 B









































份 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国寿资 产 327,965,841.66 0.85% 228,351,562.48 1.64% 集团公 司 4,619,541,053.31 11.98% - -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中国人 寿 4,592,251,449.39 11.91% 5,028,980,544.11 36.18% 中 国 人 寿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司 41,182,600.19 0.11% 477,849,195.06 3.44% 国寿 ( 天津) 养 老 养 生 投 资有限 公司 40,200,824.39 0.10% - - 国寿不 动产 - - 80,795,958.48 0.58% 7.4.7.4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20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工商银 行 3,443,134.36 199,087.17 999,833.27 799,506.64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保 管, 按银 行约定 利率 计息 。 7.4.7.5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 单位: 份) 总金额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20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 单位: 份) 总金额 工商银 行 011409001 14 国 电集 SCP001 一级市 场分 销 1,000,000 100,000,000.00 工商银 行 011437003 14 中 建材 SCP003 一级市 场分 销 300,000 30,000,000.00 工商银 行 041453047 14 武钢 CP001 一级市 场分 销 1,000,000 100,000,000.00 工商银 行 011437005 14 中 建材 SCP005 一级市 场分 销 3,000,000 299,700,000.00 工商银 行 011479002 14 浙 交投 SCP002 一级市 场分 销 1,500,000 150,000,000.00 工商银 行 041455019 14 苏 广播 CP001 一级市 场分 销 1,500,000 150,000,000.00 工商银 行 011490002 14 苏 交通 SCP002 一级市 场分 销 3,000,000 300,000,000.00 工商银 行 011408003 14 华 能集 一级市 场分 销 2,000,000 199,850,000.00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9 页


SCP003 工商银 行 011411009 14 大 唐集 SCP009 一级市 场分 销 300,000 29,970,750.00 工商银 行 011474004 14 陕 煤化 SCP004 一级市 场分 销 4,000,000 399,700,000.00 工商银 行 011498002 14 浙 物产 SCP002 一级市 场分 销 1,000,000 99,987,500.00 工商银 行 071426003 14 兴 业证 券CP003 一级市 场分 销 1,800,000 179,955,000.00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在承销 期内 直接 通过 关联 方购入 证券 。 7.4.7.6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7,648,124,097.43 41.33 其中: 债券 17,328,124,097.43 40.58








资产 支持 证券 320,000,000.00 0.75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585,539,189.54 3.71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785,536,829.54 1.84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3,263,443,134.36 54.48 4 其他各项 资产 207,338,324.22 0.49 5 合计 42,704,444,745.55 100.00 8.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8.6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4,069,995,575.00 10.5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本基金报 告期内债 券 回购融资余额 占基金资 产 净值的比例为 报告期内 每 个交易日融 资余额占 资产净 值比 例的 简单 平均 值。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8.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12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6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49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情况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80 天。 8.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9.45


10.54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6.1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42.75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45.95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5.8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110.06 110.06 8.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89,591,443.01 0.23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206,815,302.68 10.8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206,815,302.68 10.89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4,161,083,471.26 10.78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8,870,633,880.48 22.97 8 其他 - - 9 合计 17,328,124,097.43 44.88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8.5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30219 13 国开 19 12,000,000 1,203,070,669.37 3.12 2 111508172 15 中信 CD172 10,000,000 997,227,251.14 2.58 3 111520072 15 广 发银 行 CD072 7,000,000 695,018,758.32 1.80 4 111511315 15 平安 CD315 6,000,000 595,782,784.07 1.54 5 111513141 15 浙商 CD141 5,000,000 500,000,000.00 1.29 6 111593469 15 泉 州银 行 CD074 5,000,000 498,658,165.74 1.29 7 111517169 15 光大 CD169 5,000,000 496,260,622.77 1.29 8 111591761 15 宁 波银 行 CD102 5,000,000 496,257,650.42 1.29 9 111517172 15 光大 CD172 5,000,000 496,073,367.12 1.28 10 111508202 15 中信 CD202 5,000,000 492,509,854.80 1.28 8.6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2042%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460%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962%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1589383 15 苏元 1A1(总价) 1,700,000 170,000,000.00 0.44 2 1589252 15 盛世 2A1(总价) 1,500,000 150,000,000.00 0.39 注:本 基金 持有 的证 券采 用摊余 成本 法计 价, 因此 证券的 公允 价值 与摊 余成 本可能 不相 等。


8.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8.1


基 金计 价方 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 1.00 元。本基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 本列示, 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 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8.8.2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持有 剩余 期限小 于 397 天 但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 浮动 利 率债 券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在每个交易日均未超过日基金资产净值 20%。 8.8.3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未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或在 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8.8.4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205,070,064.22 4 应收申 购款 2,268,260.00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07,338,324.22 8.8.5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国寿安 保 货币A 5,870 47,706.41 155,410,723.35 55.50% 124,625,874.01 44.50% 国寿安 保 货币B 121 316,798,551.97 38,310,259,023.29 99.94% 22,365,764.52 0.06% 合计 5,991 316,846,258.37 38,465,669,746.64 99.62% 146,991,638.53 0.38%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29 页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国寿安 保货 币A 1,696,030.50 0.61% 国寿安 保货 币B - 0.00% 合计 1,696,030.50 0.00%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国寿安 保货 币A 10~50 国寿安 保货 币B 0 合计 10~5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国寿安 保货 币A 0~10 国寿安 保货 币B 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国寿安 保货 币 A 国寿安 保货 币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 月 20 日) 基金 份额总 额 977,743,774.95 10,892,713,655.5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86,703,417.61 13,413,500,736.76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745,896,870.31 191,540,196,787.95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952,563,690.56 166,621,072,736.90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80,036,597.36 38,332,624,787.81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29 页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 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 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证 券 2 - - - - - 银河证 券 2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的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中信证 券 - - - - - - 银河证 券 - - 597,400,000.00 100.00% - - 注:根据 中国证 券监督 管 理委员会 《关于 完善证 券 投资基金 交易席 位制度 有 关问题的 通 知》(证 监基字[2007]48 号)的有 关规定 要求, 我 公司在比 较了多 家证券 经 营机构的 财务状 况、经营 状况、 研究水 平 后,向多 家券商 租用了 基 金专用交 易单元 。 1 、基金专 用交易 单元的 选择标准 如下: (1) 综合实 力较强 、市场 信誉良好 ; (2) 财务状 况良好 ,经营 状况稳健 ; (3) 经营行 为规范 ,具备 健全的内 部控制 制度; (4) 研究实 力较强 , 并能 够第一时 间提供 丰富的 高 质量研究 咨询报 告, 并能 根据特定 要求国寿安保货币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29 页


提供定制 研究报 告;能 够 积极同我 公司进 行业务 交 流,定期 来我公 司进行 观 点交流和 路演; (5) 具有丰 富的投 行资源 和大宗交 易信息, 愿意积 极为我公 司提供 相关投 资 机会, 能 够对 公司业务 发展形 成支持 ; (6) 具有费 率优势 , 具备 支持交易 的安全、 稳定、 便捷、 高效 的通讯 条件和 交易环境, 能 提供全面 的交易 信息服 务 ; (7) 从制度 上和技 术上保 证我公司 租用交 易单元 的 交易信息 严格保 密。 2 、基金专 用交易 单元的 选择程序 如下: (1 )公司 根据上 述标准 确定选用 交易单 元的证 券 经营机构 ; (2 )公司 和被选 中的证 券经营机 构签订 交易单 元 租用协议 。 11.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在 0.5%(含)以上的情况。 国 寿安 保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