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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现金宝: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光 大 保德 信 现金 宝 货币 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光大 保德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六 年三 月二十 八日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共 34 页 
§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 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 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 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中 财务资 料已 经审 计, 安永 华明会 计师 事务 所为 本基 金财务 出具 了 2015 年度 无 保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 请投资 者注 意阅 读。


本报告 期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共 34 页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00021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9 月 5 日 基金管 理人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1,853,754,925.70 份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A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0210 000211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 额 95,822,864.11 份 21,757,932,061.59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力争 保持 基金 资产 的流动 性和 安全 性 , 追 求 高于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稳 定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综 合考 虑各 类投 资品种 的收 益和 风险 特征 , 在 保证 基金 资产 安全 性的基 础上 力争 为投 资人 创造稳 定的 收益 。银 行存 款一般 具有 收益 稳定 、 风险低 等基 本特 征 , 特 别 是机构 投资 者在 投资 银行 存款时 , 往往 能获 得比 普通投 资者 更高 的收 益率 。 本 基金 在投 资银 行存 款 时将对 不同 银行 的银 行 存款收 益率 做深 入的 分析 , 同 时结 合各 银行 的信 用 等级 、 存 款期 限等 因素 的研究 , 综合 考量 整体 利 率市场 环境 及其 变动 趋势 ,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决 定各 银行 存款 的投 资比例 。 业绩比 较基 准 人民币 活期 存款 利率( 税后)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风 险较 低的 品种 , 其 预期收 益和 风险 低于 债 券型基 金、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票型 基金 。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共 34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魏丹 林葛 联系电 话 021-33074700-3226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epfservice@epf.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202-888 ,021-53524620 95599 传真 021-63351152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epf.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中国 农业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的办 公场 所。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9 月 5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光大保 德 信现金 宝 货币 A 光大保 德 信现金 宝 货币 B 光大保 德 信现金 宝 货币 A 光大保 德 信现金 宝 货币 B 光大保 德 信现金 宝 货币 A 光大保 德 信现金 宝 货币 B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4,617,735.8 2 168,201,37 6.58 2,715,274.3 3 34,895,325. 99 3,304,166.0 8 3,009,663.6 7 本期利 润 4,617,735.8 2 168,201,37 6.58 2,715,274.3 3 34,895,325. 99 3,304,166.0 8 3,009,663.6 7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3.6165% 3.8656% 4.1696% 4.4182% 1.2566% 1.3336% 3.1.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共 34 页 标 光大保 德信 现金宝 货 币 A 光大保 德信 现金宝 货 币 B 光大保 德信 现金宝 货 币 A 光大保 德信 现金宝 货 币 B 光大保 德信 现金宝 货 币 A 光大保 德信 现金宝 货 币 B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95,822,864. 11 21,757,932, 061.59 80,474,889. 27 1,397,124,5 19.42 86,094,531. 15 158,724,17 7.61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光大保 德 信现金 宝 货币 A 光大保 德 信现金 宝 货币 B 光大保 德 信现金 宝 货币 A 光大保 德 信现金 宝 货币 B 光大保 德 信现金 宝 货币 A 光大保 德 信现金 宝 货币 B 累计净 值收 益率 9.2932% 9.9009% 5.4786% 5.8107% 1.2566% 1.3336% 注:(1)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 含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由于 货币 市场 基 金采用 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为零,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和 本期利 润的 金额 相等 。 (2) 本基金 利润 分配 是按 日 结转份 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1.光大保德信现金 宝货 币 A : 阶段 份额净 值收 益率 ① 份额 净 值收 益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 个月 0.6484% 0.0020% 0.0894% 0.0000% 0.5590% 0.0020% 过去六 个月 1.3782% 0.0019% 0.1789% 0.0000% 1.1993% 0.0019% 过去一 年 3.6165% 0.0036% 0.3549% 0.0000% 3.2616% 0.0036%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今 9.2932% 0.0031% 0.8244% 0.0000% 8.4688% 0.0031% 2.光大保德信现金 宝货 币 B : 阶段 份额净 值收 益率 ① 份额 净 值收 益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 个月 0.7109% 0.0020% 0.0894% 0.0000% 0.6215% 0.0020% 过去六 个月 1.5018% 0.0019% 0.1789% 0.0000% 1.3229% 0.0019%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共 34 页 过去一 年 3.8656% 0.0036% 0.3549% 0.0000% 3.5107% 0.0036%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今 9.9009% 0.0031% 0.8244% 0.0000% 9.0765% 0.003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金 累计净 值收 益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 比图 (2013 年 9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光大保德信现金 宝货 币 A 2、光大保德信现金 宝货 币 B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共 34 页 注: 根 据合 同,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6 个月 内使 基金 的投 资 组合比 例符 合基 金合同 的有 关约 定 。 本 基金 已于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期限 内完成 建仓 并达 到本 基金 合同约 定的 投资 比 例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 净收益 率与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对 比图 1、光大保德信现金 宝货 币 A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共 34 页 2、光大保德信现金 宝货 币 B 注: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9 月 5 日生 效, 合同 生 效当年 净值 收益 率按 实际 存续期 计算 , 未 按整个 自然 年度 折算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 配情况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A :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转 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赎 回款转 出金 额 应付利 润本 年变 动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5 4,617,735.82 - - 4,617,735.82 - 2014 2,715,274.33 - - 2,715,274.33 - 2013 3,304,166.08 - - 3,304,166.08 - 合计 10,637,176.2 3 - - 10,637,176.23 -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B :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转 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赎 回款转 出金 额 应付利 润本 年变 动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5 168,201,376. - - 168,201,376.58 -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共 34 页 58 2014 34,895,325.9 9 - - 34,895,325.99 - 2013 3,009,663.67 - - 3,009,663.67 - 合计 206,106,366. 24 - - 206,106,366.24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以下 简称 “ 光大 保德 信 ” ) 成 立 于 2004 年 4 月 , 由中 国光 大集 团 控股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 团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 司总部 设在 上海 ,注 册资 本为人 民 币 1.6 亿元 人民 币,两 家股 东分 别持 有 55% 和 45% 的股 份。 公司 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 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 经营) ,今 后, 将在 法律 法 规允许 的范 围内 为各 类投 资者提 供更 多资 产管 理服 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光大保 德信 旗下 管理 着 24 只开放 式基 金, 即光 大保 德信量 化核 心证 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 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 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 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 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均 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中小 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 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 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 添天盈月度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光 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 大保德信岁末红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 大 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 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 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 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 基金、光大保德信欣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光大保德信睿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和光 大保 德信 中国 制造 2025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共 34 页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蔡乐 基金经 理 2014-09-11 - 12 年 蔡乐女 士 , 金 融投 资学 学 士。 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2 月 任方 正证券 固定收 益部 项目 经理 ;2005 年 3 月至 2014 年 8 月 历任 中再 资产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研 究 员 兼 交 易 员 、 投 资 经 理 助 理 、 自 有账户 投资 经理 。2014 年 8 月加 入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光 大 保 德 信 现 金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光 大 保 德 信 添 天 利 季 度 开 放 短 期 理 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光 大 保 德 信 添 天 盈 月 度 理 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光 大 保 德 信 添 盛 双 月 理 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光 大 保 德 信 鼎 鑫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光 大 保 德 信 耀 钱 包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光 大 保 德 信 欣 鑫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光 大 保 德 信 睿 鑫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光 大 保 德 信 尊 尚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注:对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经 理,其 任职 日期 指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离任 日期 指公 司做出 决定 之日 ; 非首任 基金 经理 ,其 任职 日期和 离任 日期 均指 公司 做出决 定之 日。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 他相关 法律 法规 、证 监会 规定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未有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等相关 法律法 规 , 制 定了 《 光大 保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平交 易制 度》 , 并建 立 《 投资研 究管 理制 度 》 及 细则、 《集 中 交 易管 理制 度 》 、 《异 常交 易监 控与 报告 制度》 、 《投 资对 象备 选库 建立与 维护 管理 办法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共 34 页 等制度作为公平交易执行 的制度保障。在投资管理 活动中公平的对待公司管 理包括开放式基金、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在内 的所有组合,范围包括股 票、债券等所有投资品种 ,以及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 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 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 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 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 控、事后分析的全过程控 制,形成有效的公平交 易体系 。具 体的 控制 方法 包括: 事前控 制:1 、 研 究人 员通 过内部 晨会 、 邮 件和 统一 的研究 报告 平 台 系统 发布 投资建 议, 确保 各 投资组 合在 获得 投资 信息 、 投 资建议 和投 资决 策等 方面均 享有 平等 机会 ;2 、 各个投 资主 体有 明确 的 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 合经理在权限范围内自主 决策,不同投资组合经理 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 大非公 开投 资信 息相 互隔 离;3 、 建 立规 范的 一级 市 场股票 债券 询价 申购 和配 售等审 批流 程、 银行 间 债券价 格公 允性 审批 流程 ;建立 和定 期维 护二 级市 场投资 对象 备选 库和 银行 间市场 交易 对手 库。 事中监 控:1、 主动 管理 型 的基金 , 严 禁同 一投 资组 合或不 同投 资组 合在 同一 交易日 进行 股票 的 反向交易,严禁不同投资 组合在同一交易日进行债 券的反向交 易,确有需要 进行日内反向交易的, 需要进 行严 格的 审批 流程 ; 2 、 交 易环 节中 所有 指令 严格按 照 “ 时间 优先 、 价 格 优先 ” 的原 则执 行指 令, 交易所 指令 均需 通过 恒生 系统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分 发和委 托下 单。 事后分析:对公平交易的 事后分析主要集中在对同 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 合临近交易日的反 向交易和不同投资组合临 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同 时在每季度和每年度,对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 体收 益率 差异 、 分 投资类 别 (股 票 、 债 券 ) 的收益 率差 异进 行分 析 , 对连续 四个 季度 期间 内、 不同时 间窗 下( 如日 内、3 日内 、5 日内 )公 司管 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 同向 交易 的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 特别的,对同一投资组合 经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之间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 易重点进行分析。若出 现异常交易行为,则及时 进行核查并在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 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 专项说 明。 对于公 平交 易同 向交 易价 差分析 , 具 体的 分析 方法 如下: 第一 步, 在 A 组 合 买入或 者卖 出某 只 证券的 当日 (3 日、5 日 ) 内,统 计 A 组合 在此 期间 的买入 或者 卖出 该股 票的 均价, 同时 统计 B 组 合在同 期 、 同 方向 交易 同 一只证 券的 均价 , 然后 比 较两者 的均 价差 异 , 其 中 买入溢 价率 = (B 组合 交易均 价/A 组 合交 易均 价-1) , 卖 出溢 价率 = (A 组 合交易 均价/B 组 合交 易均 价-1 ) ; 第二 步, 将 发 生的所 有交 易价 差汇 总进 行 T 检验 ,置 信区 间 95% ,得 到交 易价 差是 否趋 近 于 0 的 判断 结果 , 并计 算 A 组 合与 B 组 合同 向交 易中占 优次 数的 比例 为占 优比例 , 用溢 价率 乘以 成 交量较 少方 的成 交量 计 算得 到 B 组合 对 A 组 合溢 价金额 大小 , 将所 有同 向 交易溢 价金 额求 和 , 除 以 A 组 合平 均资 产净 值来 计算 对 A 组 合净 值的影 响 ,称为 单位 溢价 率。 判断 同向交 易价 格是 否有 显著 差异有 以下 四条 标准 : 交易价 差不 趋向 于零 、样 本数大 于 30 、 单位 溢价 率 大于 1% 、占 优比 例不 在 45%-55% 之间。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共 34 页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期内,各项公平交 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 贯彻执行。在同向交易价 差分析中,本基金 在同日 内、3 日 内、5 日 内 同向成 交价 格与 其他 投资 组合无 显著 差异 , 未 发现 存在违 反公 平交 易原 则 的现象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 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基 金与公司旗下其他投资组 合在交易所市场与 银行间 市场 未发 生较 少单 边成交 量大 于 5% 的同 日反 向交易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5 年债 券市 场在 经济 动 能疲软 、 货 币政 策适 度结 构性宽 松、 房地 产周 期性 下行以 及年 初相 对 较高的 收益 率等 因素 的共 同作用 下, 走出 了一 路上 扬的牛 市行 情。 截至 年末 , 中债 综合 财富 ( 总值 ) 指数上 涨 8.15% , 10 年 国 债收益 率下 行 80BP,10 年 国开债 下 行 94BP , AAA 的 5 年 期中 票下 行 119BP, AAA 的 1 年 期短融 下 行 186BP 。 信用 利差 方面 , 由 于 绝对回 报的 吸引 力相 对较 高, 配置 盘需 求旺 盛, 全年中 高等 级信 用利 差始 终在低 位运 行, 低等 级受 信用违 约的 影响 利差 扩大 后也一 路走 低。 本报告期内,基金保持了 仓位调整的灵活性,资产 配置上增加了债 券仓位, 利用年末货币市场 利率走高的机会大幅提高 了定存和逆回购的比例, 同时降低了组合久期。通 过审慎和积极的管理, 在把握 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积极努 力为 投资 者赚 取较 高收益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 A 份额 净值增 长率 为 3.6165% ,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 0.3549% ;B 份额 净 值增长 率 为 3.8656% ,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 0.3549%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 的简 要展望 展望后 市, 基建 投资 被规 范、 地 产融 资滞 后销 售增 速、 产 能过 剩制 约制 造业 融资, 预计 2016 年 融资需求萎缩或 成常态, 货币政策有望持续宽松, 将有利于债市;政府试图 通过市政债等融资方式 来替代高成本融资,缓解 地方债务风险,地产放松 力度渐强,地产销量出现 企稳迹象,将有利于提 升银行风险偏好。利率市 场化改革中资金成本易上 难下,又将制约债市。总 体而言,债市牛市根基 仍在,但将告别去年单边 向上的大行情,波动性将 会加大。目前收益率曲线 呈平坦化趋势,中短端 的投资 价值 高于 长端 。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共 34 页 操作方面,管理人将继续 把握基金的流动性和收益 性的平衡,保持存款较高 的投资仓位,关注 中高评 级信 用债 券的 配置 和交易 性机 会 , 由 于收 益 率曲线 较为 平坦, 后 期将 关 注短期 限品 种的 投资 机 会。 同时 把握 月末 和 IPO 时机锁 定较 高收 益 。 在 控 制组合 风险 的基 础上 , 为 投资者 积极 赚取 高收 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 业务严格遵守《企业会计 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监管机关有关规定和《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工作 制度》进行。日常估值 由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托 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 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 后由 基金 管理 人对 外公布 。月 末、 年中 和年 末估值 复核 与基 金会 计的 财务核 对同 时进 行。 报告期 内 , 公 司设 立由 负 责运营 的高 管 、 运 营部 代 表 ( 包括 基金 会计 ) 、 投 研 部门代 表 、 监 察稽 核部代 表、IT 部 代表 、金 融工程 部门 代表 人员 组成 的估值 委员 会。 公司 估值 委员会 主要 负责 制 定 、 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 和程序,选择基金估值模 型及估值模型假设,定期 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 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基金 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 用集体决策机制,对需 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 ,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 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 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 值方案并与托管行、审计 师沟通后形成建议,经公 司管理层批准后由运营部 具体执行。估值委员会 向 公司 管理 层提交 推荐 建议 前, 应审 慎平 衡托管 行、 审计 师和 基金同 业的 意见 ,并 必须 获得估 值委 员会二 分之 一以 上成 员同 意。 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 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 ,并具有广泛的代 表性, 估值 委员 会中 的投 研人员 比例 不超 过三 分之 一。 委员会对各相关部门和代 表人员的分工如下:投资 研究部和运营部共同负责 关注相关投资品种 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 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 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 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 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 整的投资品种;运营部根 据估 值的专业技术对需要 进行估值政策调整的品种 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估值 委员会讨论,负责执行基 金估值政策进行日常估值 业务,负责与托管行、审 计师、基金同业、监管 机关沟通估值调整事项; 监察稽核部就估值程序的 合法合规发表意见;投资 研究部负责估值政策调 整对投 资业 绩影 响的 评估 ;金 融工 程负 责估 值政 策 调整对 投资 绩效 的评 估 ;IT 部 就估 值政 策调 整的 技术实 现进 行评 估。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 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 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 末未与外部估值定 价服务 机构 签约 。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共 34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 明书 (更新)等有关规定 ,本基金每日将基金净收 益分配给基金份额 持有人 ,并 按自 然月 结转 为相应 的基 金份 额。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 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 资产 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 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五千 万元 的情 形。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光大保德信现金宝 货币市场基金的过程中,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严 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 币市场基金合同 》 、 《光 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 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 对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 市场基金管理人 —光大 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 投资运作,进行了认 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 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 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 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 托管 人认 为, 光大 保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在光大 保德 信现 金宝 货币 市场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 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 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 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在各重 要方 面的 运作 严格 按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进行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为,光大保德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 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 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 所编制和披露的光大保德 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 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 确、完 整, 未发 现有 损害 基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指定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 及 其注 册会计 师 严 盛炜 黎燕 对 本基金2015 年度 财务 会计 报告进 行了 审计 , 并 于2016 年3 月25 日 为本 基金 出具 了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共 34 页 告,审计 报告文 号为 安 永 华明 (2016 )审字 第60467078_B12 号 ,投资 者可通 过 年度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告 正文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光大 保德 信现 金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 款 10,312,691,263.63 892,528,219.16 结算备 付金 -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4,877,428,920.68 509,500,663.43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4,877,428,920.68 509,500,663.4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575,973,223.94 130,000,635.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91,347,078.74 19,571,195.05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77,412.02 16,940,184.02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计 21,857,517,899.01 1,568,540,896.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共 34 页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89,979,505.03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567,999.71 540,008.46 应付托 管费 778,181.73 176,378.7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97,817.20 33,471.01 应付交 易费 用 155,474.67 38,450.21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20,174.53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63,500.00 153,500.00 负债合计 3,762,973.31 90,941,487.97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 金 21,853,754,925.70 1,477,599,408.69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853,754,925.70 1,477,599,408.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21,857,517,899.01 1,568,540,896.66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21,853,754,925.70 份(A 类 95,822,864.11 份;B 类 21,757,932,061.59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光大 保德 信现 金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共 34 页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00,644,695.26 43,190,423.79 1.利息 收入 196,823,664.87 41,995,845.9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84,285,382.36 25,577,017.67 债券利 息收 入 70,432,320.05 9,223,849.78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2,105,962.46 7,194,978.53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3,793,469.40 -1,189,304.68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3,793,469.40 -1,189,304.6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 填列) -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27,560.99 2,383,882.49 减:二、费用 27,825,582.86 5,579,823.47 1.管 理人 报酬 17,741,644.89 2,983,653.11 2.托 管费 5,380,185.88 921,546.78 3.销 售服 务费 866,567.81 247,706.29 4.交 易费 用 1,114.63 - 5.利 息支 出 3,452,730.10 1,167,534.5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3,452,730.10 1,167,534.55 6.其 他费 用 383,339.55 259,382.74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共 34 页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 号填 列) 172,819,112.40 37,610,600.32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172,819,112.40 37,610,600.3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光大 保德 信现 金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1,477,599,408.69 - 1,477,599,408.6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172,819,112.40 172,819,112.40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以 “- ” 号填 列) 20,376,155,517.01 - 20,376,155,517.01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9,432,190,734.05 - 49,432,190,734.05 2.基金 赎回 款 -29,056,035,217.04 - -29,056,035,217.04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172,819,112.40 -172,819,112.40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21,853,754,925.70 - 21,853,754,925.7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244,818,708.76 - 244,818,708.76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共 34 页 净值)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37,610,600.32 37,610,600.32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以 “- ” 号填 列) 1,232,780,699.93 - 1,232,780,699.9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6,168,049,614.60 - 6,168,049,614.60 2.基金 赎回 款 -4,935,268,914.67 - -4,935,268,914.67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37,610,600.32 -37,610,600.32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1,477,599,408.69 - 1,477,599,408.69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 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林昌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 梅雷军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王永 万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德信现金 宝货币市 场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 简 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 监许 可[2013]700 号文 《关 于核 准光大 保德 信现 金宝 货币 市场基 金募 集的 批复 》 的核准 , 由 光大保 德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作为 基金 管理人 向社 会公 开募 集, 基金合 同 于 2013 年 9 月 5 日生 效, 首次 设立 募集 规模 为 1,972,398,150.89 份 基金份 额。 本基 金为 契约 型开放 式, 存续 期限 不 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光大保 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 )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 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 不同的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 费用 , 因 此形 成不 同的基 金份 额等 级, 即 A 类和 B 类 两类 基 金 份额 。 若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在 单 个基金 交易 账户 保留 的 A 类基金 份额 达到 或超 过 500 万份 时, 本基 金的 注册 登记机 构自 动将 其在 该 基金交 易账 户保 留 的 A 类 基金份 额全 部升 级 为 B 类 基金份 额 。 若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在 单个 基金 交易 账 户保留 的 B 类 基金 份额 低 于 500 万份 时, 本基 金的 注册登 记机 构自 动将 其在 该基金 交易 账户 保留 的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共 34 页 B 类 基金 份额 全部 降级 为 A 类 基金 份额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包 括现金 、 通 知存 款、 短 期 融资券 、 剩 余期 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券 、1 年以 内 (含 1 年) 的 银行 定期 存款、 大 额存单 、 期 限在 1 年 以内 (含 1 年) 的 债券 回购 、 剩余期 限 在 397 天以 内 ( 含 397 天 ) 的 资产 支持 证 券、 期限 在 1 年以 内 (含 1 年 ) 的 中央 银行 票据、 剩余期 限在 397 天以 内( 含 397 天) 中期 票据 、中 国证监 会、 中国 人民 银行 认可的 其他 具有 良好 流 动性的 货币 市场 工具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人民 币活 期存 款利 率(税后)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 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会计准 则、应 用指南 、解 释以及 其他相 关规定 (以 下合称 “ 企业会 计准 则 ” ) 编制, 同 时,对 于在 具体 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修订 的《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 、 中 国证 监会 制定 的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执 行< 企业会 计准 则> 估 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 关事 项的通 知》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内 容与格 式准 则》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 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编 报规 则》 第 5 号 《 货币市 场基 金信 息披 露特 别规定 》 、 《 证券 投资 基 金信息 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 告> 》 及 其他 中国 证监 会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颁 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 状况以 及 2015 年度 的经 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 会 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 税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34 页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 证券 投 资基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买 卖股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 文《 关于 企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 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 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7.4.6.2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2]128 号 文 《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问 题的 通 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 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 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 公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 银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 入时代 扣代 缴 20% 的 个人 所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8]132 号 文 《 财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储蓄 存款 利息 所 得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收 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 注册 登记 机 构、 基金 销售 机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保德信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光大保 德信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 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共 34 页 7.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债 券交 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 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 交总额 的 比例 光大证 券 1,000,000.00 100.00% 345,800,000.00 100.00%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无应 支付 关联 方的佣 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 支付的管 理费 17,741,644.89 2,983,653.11 其中:支付销售机 构的客户 维护费 164,540.35 111,779.16 注: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33% 年费 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33%÷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共 34 页 管理费 划款 指令 (或 双方 约定的 其他 方式 ),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5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 支付的托 管费 5,380,185.88 921,546.78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10% 的年 费率 计提 。托 管费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0.1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 托管费 划款 指令 (或 双方 约定的 其他 方式 ),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5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日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 联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 货币 A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B 合计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107,735.92 518,602.49 626,338.41 光大 证券


205.15 - 205.15 农业银 行 24,537.10 216.91 24,754.01 合计 132,478.17 518,819.40 651,297.57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 联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共 34 页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 货币A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B 合计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75,707.66 81,658.36 157,366.02 光大 证券


10.85 0.00 10.85 农业银 行 31,595.85 260.15 31,856.00 合计 107,314.36 81,918.51 189,232.87 注: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的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为 0.25% , 对 于由 B 类降 级为 A 类的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年 销售 服务 费率 应自 其降级 后的 下一 个工 作日 起适 用 A 类 基金 份额的 费 率。B 类 基金 份额 的年 销售服 务费 率 为 0.01% , 对于 由 A 类 升级 为 B 类的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 年销 售 服务费 率应 自其 升级 后 的下一 个工 作日 起享 受 B 类基金 份额 的费 率。 两类 基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计 提的计 算公 式相 同, 具 体如下 : H =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 年天数 H 为 每日 该类 基金 份额 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前一 日该 类基 金份 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 发送 基金 销售服 务费 划付 指 令(或 双方 约定 的其 他方 式), 经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次 月首 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 性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由 基金管 理人 划付 给销 售机 构。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休 息日或 不可 抗力 致使 无 法按时 支付 的, 支付 日期 顺延至 最近 可支 付日 支付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购) 交易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 货币A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 货币B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 货币A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 货币B 期 初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 218,653,323.02 - 97,960,986.21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共 34 页 额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 额 - 224,920,720.02 - 329,088,518.48 期 间 因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 - - 减:期间赎回/ 卖出 总份额 - 371,151,357.70 - 208,396,181.67 期 末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 72,422,685.34 - 218,653,323.02 期 末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 例 - 0.33% - 14.80% 注: “ 期间 申购/ 买 入总 份 额 ” 中 为申 购、 基金 转换 入 、红利 再投 份额 之和 ,本 期红利 再投 份额 为 7,040,720.02 。 期间 赎回/ 卖 出总份 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A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 末及上 年度 末均 未投 资本 基金。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B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B 本 期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B 上 年度末 2014 年12 月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500,167,261.28 2.29% 100,473,409.46 6.80% 注: 本 报告 期内, 光大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申购 本基 金 500,000,000 元, 申 购 费 0 元, 赎回 本基 金 100,569,664.61 元, 赎回 费 0 元 ;按 照招 募说 明书 公示费 率收 费。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共 34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农业银 行 49,691,263.63 120,543.49 228,219.16 87,872.82 注:上 述期 末余 额中 包含 本基金 通过 托管 银行 备付 金账户 转存 于中 国证 券登 记结算 公司 等结 算 账户的 证券 交易 结算 资金 。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直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7.4.9 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无 因 从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 回购金 融资 产款 余额 。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无 因 从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 回购证 券款 余额 。 §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共 34 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4,877,428,920.68 22.31 其中: 债券 4,877,428,920.68 22.31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575,973,223.94 30.09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0,312,691,263.63 47.18 4 其他各 项资 产 91,424,490.76 0.42 5 合计 21,857,517,899.01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3.82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上 表中 ,报 告期 内债 券回购 融资 余额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为 报告 期内 每个交 易日 融资 余 额占资 产净 值比 例的 简单 平均值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的说明 在本报 告期 内本 货币 市场 基金债 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未超 过资 产净 值 的 20% 。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50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共 34 页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2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4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 18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 金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未超 过 180 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69.29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 —60 天 6.4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 —90 天 5.7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 —180 天 7.6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 (含 ) —397 天( 含 ) 10.56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60 -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 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9 页共 34 页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053,317,873.85 4.8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53,317,873.85 4.82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 券 3,824,111,046.83 17.50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4,877,428,920.68 22.32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名的 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50206 15 国开 06 7,100,000 712,452,906.60 3.26 2 041560081 15 华 南工 业 CP001 1,500,000 150,132,892.10 0.69 3 041560061 15 永 泰能 源 CP002 1,500,000 149,965,478.25 0.69 4 011534008 15 东 航股 SCP008 1,500,000 149,926,301.46 0.69 5 140305 14 进出 05 1,400,000 140,426,960.08 0.64 6 041562020 15 沪 世茂 CP002 1,100,000 111,021,830.25 0.51 7 011599700 15 鲁 黄金 SCP018 1,000,000 100,288,052.86 0.46 8 150419 15 农发 19 1,000,000 100,186,610.53 0.46 9 011598147 15 新 希望 SCP002 1,000,000 100,002,235.40 0.46 10 011525011 15 中 化股 SCP011 1,000,000 100,001,936.72 0.46 8.6“ 影子定价 ” 与 “ 摊余成 本法 ”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7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2867%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443% 报告期 内每 个 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1606%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0 页共 34 页 8.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7.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 本基 金估 值采 用摊 余 成本法 , 即 估值 对象 以买 入成本 列示 , 按 实际 利率 并考虑 其买 入时 的 溢价与 折价 ,在 其剩 余存 续期内 摊销 ,每 日计 提损 益。 (2) 为了 避免 采用 摊余 成 本法计 算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与按市 场利 率和 交易 市价 计算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 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 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 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 采用市场 利率或交易价格,对基金 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 评估,即 “ 影子定价 ” 。当基金资产净 值 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 幅度时,或基金管理人认 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 离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 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 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 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 值,确 保以 摊余 成本 法计 算的基 金资 产净 值不 会对 基金持 有人 造成 实质 性的 损害。 (3)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述方 法进 行估 值不 能客 观反映 其公 允价 值的, 基 金管理 人可 根据 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按 最能 反映 公允 价值 的方法 估值 。 (4) 如有 新增 事项 或变 更 事项, 按国 家最 新规 定估 值。 8.7.2 本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剩 余 期 限 小 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 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情况。 8.7.3 本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在本 报告 期未出 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 在报 告编 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8.7.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91,347,078.74 4 应收申 购款 77,412.02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91,424,490.76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1 页共 34 页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A 4,020 23,836.53 34,739,626.62 36.25% 61,083,237.49 63.75%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B 108 201,462,333 .90 21,577,341,225 .48 99.17% 180,590,836.11 0.83% 合计 4,128 5,294,029.7 8 21,612,080,852 .10 98.89% 241,674,073.60 1.1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本基 金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A 10,572.43 0.01%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B - - 合计 10,572.43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A 0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A 0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2 页共 34 页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B 0 合计 0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A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9 月 5 日 ) 基 金份额 总额 1,090,019,602.28 882,467,054.67 本报告 期 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80,474,889.27 1,397,124,519.42 本报告 期 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952,354,611.03 47,479,836,123.02 减: 本 报告 期 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1,937,006,636.19 27,119,028,580.85 本报告 期 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 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5,822,864.11 21,757,932,061.59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李常青 先生 自 2015 年 2 月 28 日 起担 任本 基金 管理 人督察 长; 自李 常青 先生 担任督 察长 职务 之 日起 , 陶耿 先生 不再 代行 督察长 职务 。 经 公司 管理 层批准 及八 届十 九次 董事 会审议 通过 , 自 2015 年 11 月 11 日 起, 张弛 因个 人原因 正式 离职 。经 公司 八届二 十一 次董 事会 会议 审议通 过, 自 2016 年 3 月 3 日 起, 陶耿 先生 正式 离任公 司总 经理 一职 ,由 林昌先 生代 任公 司总 经理 。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大 人事 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投资 策略 无改变 。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3 页共 34 页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聘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 聘任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的报 酬为 人民 币 3 万元, 目前该 审计 机构 已提 供审 计服务 的连 续年 限为 3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 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 人的基 金托 管业 务及 其高 管人员 没有 受监 管部 门稽 查或处 罚的 情形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光大证 券 1 - - - - - 注:1 本报 告期 未新 增租 用上海 交易 单元 。 2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 准和程 序 (1)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 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选择标 准 基金管 理人 选择 证券 经营 机构 , 并选 用其 交易 单元 供本基 金买 卖证 券专 用, 应本着 安全 、 高 效 、 低成本 , 能 够为 本基 金提 供高质 量增 值研 究服 务的 原则 , 对该 证券 经营 机构 的经营 情况 、 治 理情 况 、 研究实 力等 进行 综合 考量 。 基本选 择标 准如 下: 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好 , 注册资 本不 少 于 3 亿 元人 民币;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经 营行 为规 范, 近两 年 未发生 重大 违规 行为 而受 到证监 会处 罚; 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并能 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的 要求 ;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 交 易 设备符 合代 理本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要求 ,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研 究实 力较 强, 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的 研究 人员, 能及 时为本 基金 提 供高质 量的 咨询 服 务; 光大保 德信 现金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4 页共 34 页 对 于某 一领 域的 研究 实 力超群 ,或 是能 够提 供全 方面, 高质 量的 服务 。 (2)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 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程序 投 资研 究团 队按 照(1 )中列 出的 有关 经营 情况 、治理 情况 的选 择标 准, 对备选 的证 券经 营 机构进 行初 步筛 选; 对 通过 初选 的各 证券 经 营机构 , 投 资研究 团队 各 成员在 其分 管行 业或 领域 的范围 内, 对该机 构所提 供的 研究 报告 和信 息资讯 进行 评分 。 根 据各 成员 评分 ,得 出 各证券 经营 机构 的综 合评 分。 投 资研 究团 队根 据各 机 构的得 分排 名, 拟 定要 选 用其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证券 经营机 构, 并报本 管理人 董事 会批 准。 经 董事 会批 准后 ,由 本 管理人 交易 部门 、运 营部 门配合 完成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具体 租用 事 宜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 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 - - 1,000,000.00 100.00%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 的情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绝对 值没 有超 过 0.5%( 含) 以 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 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