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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债A(000914)

纯债A/B: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中 加纯 债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2015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2015年12月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中加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广州 农村商 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送 出日 期:2016 年03月28日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 1


重 要 提示及 目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 1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 2


基 金 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名称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加纯债分级 基金主代码 0009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2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1,497,505.23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加纯债分级A 中加纯债分级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914 00091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399,542,076.70 171,955,428.53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 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持续稳定地实现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组合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 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 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 分级运作终止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 将更加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 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 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债券 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 信用债券的结构, 依然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券的策略, 在获取持有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的流动性。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期限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 类属配置策略、证券选择策略、短期和中长期的市场 环境中的投资策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 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资产的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 和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纯债A 具有低风险、收 益相对稳定的特征;纯债B 具有较高预期风险 、较高 预期收益的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纯债A 具有低风险、收益 相对稳定的特征 纯债B 具有较高预期风 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霍向辉 胡涛 联系电话 400-00-95526 01068858112 电子邮箱 service@bobbns.com hutao@psbco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26 95313 传真 010-66226080 020-22389227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 大街65号317室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 夏路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十七区15号楼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 夏路1号 邮政编码 100070 510623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王继康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 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bobbn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处 § 3


主 要 财务指 标、 基金 净值 表现及 利润 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12 月17日-2014 年12 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0,336,682.54 1,445,082.99 本期利润 72,686,407.34 1,445,082.9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72 0.0025 本期基金加权平均净值利润 率 12.11% 0.2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71% 0.2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1,781,760.13 1,445,082.9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31 0.002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24,411,716.80 574,636,038.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93 1.00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年末 2014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4.00% 0.25%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所列 数字 。 2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 )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为 期 末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3.58% 0.10% 2.75% 0.07% 0.83% 0.03% 过去六个月 7.51% 0.09% 5.39% 0.07% 2.12% 0.02% 过去一年 12.84% 0.10% 8.74% 0.08% 4.10%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4年12月17 日-2015 年12月31日) 13.12% 0.10% 9.73% 0.08% 3.39% 0.02% 3.2.2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中加纯债分级 业绩比较基准 2014-12-17 2015-02-09 2015-04-08 2015-05-29 2015-07-22 2015-09-14 2015-11-10 2015-12-31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0%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中加纯 债分级 A)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5 年 0.531 40,336,682. 54 - 40,336,682.54


2014 年 - 1,445,082.9 9 - 1,445,082.99


合计 0.531 41,781,765. 53 - 41,781,765.53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中加纯 债分级 B)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5 年 - 44,490,995. 93 - 44,490,995.93


合计 - 44,490,995. 93 - 44,490,995.93


中加纯债分级 业绩比较基准 2014 年 2015 年 12% 10% 8% 6% 4% 2% 0%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 4


管 理 人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是第三批银行 系试点中首家获批的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股东分别为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丰业银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持股比例 分 别 为62% 、 33% 、5% 。 报告期内, 本公司共管理五只基金: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 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和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首次募集规模分别为68.72亿,3.16 亿、5.73 亿元人民币、2.27 亿元人民币及27.72亿人民币。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闫沛贤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 年12月 17日 - 7 闫沛贤,帝国理工大学金 融学硕士。2008 年至2013 年曾任职于平安银行资金 交易部、北京银行资金交 易部,担任债券交易员。 2013年加入中加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投资总监 助理、固定收益部主管、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2013年10 月至今)、 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4年3月24日至今) 、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2月17日至今)、中加 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年12月28日至今)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闫 沛贤的 任职 日期 以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生 效为 准。 2 、离 任日 期说 明: 无。 3 、证 券从 业年 限的 计算 标 准: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 格管 理办 法》 的相关 规定 。 4 、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基金管理人勤勉 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 严格遵守了 《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 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 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 利益 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 拟定了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 易管理办法》 、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 , 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 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公司通过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 事后控制的方法, 保 证各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 防止不同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 保护各类资产委托人的利益。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 资人, 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 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 利益 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 拟定了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 易管理办法》 、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 , 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 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并规定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 较大, 可能存在操纵股价、 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 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 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 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 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 易模块进行操作, 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 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本报告期,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定了同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 同时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 同时, 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 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 续监控, 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 合间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 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 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 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未出现 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说 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经历了2014年持续一年的牛市后, 2015年债市打破历史规律出现连续第二年的大牛 市, 各券种收益率基本都回到了历史低位。 但纵观全年的走势, 也是一波三折,2015 年 初传统的债券春季行情结束后,在一轮轮密集IPO 及股市持续走牛的 双重影响下,债市 收益率也 进入一个宽幅震荡区间,年中进入了一个相对高位的平台整理。7月份股市持 续的下跌, 改变了市场的风险偏好和资金流向, 债市在经历了数月的盘整后重新进入牛 市轨道,中长期利率 迅 速 突 破 前 期 低 点 。 由 于 经 济 基 本 面 未 见 起 色 , 美 联 储 加 息 落 地 , 及市场强烈的宽松预期,进入四季度,股市的反弹、IPO 重启、财政 刺激政策出台及人 民币贬值加速引起外汇占款持续下降等利空因素均无法阻止收益率的继续下行, 10年期 国债收益率创2009年以来的新低。 信用债整体也呈现出" 牛市越牛" 的特征, 从收益率年度变化来看,2015 年信用市场 的到期收益率下行的绝对 值普遍大于2014年,其中短久期品种收益率下行幅度大于中、 长久期品种。 高评级品种收益率下行幅度高于中、 低评级品种。 信用债的走势也并非一 蹴而就, 在经历了一季度相对纠结的行情后, 在资金价格快速下行的推动下, 二季度短 端收益率出现了快速下行, 曲线明显陡峭化。 下半年, 收益率曲线以平行下移为主, 配 置中长久期信用债的资本利得高于短久期品种。 高评级品种估值优势贯穿全年, 利差持 续收窄,低评级在年底信用事件爆发后评级间利差迅速扩大。 在连续的降准降息呵护下, 资金价格一直维持在低位, 但也呈现阶段性的特点。 银 行间市场资金价格中枢在 农历新年前后出现阶段性反复后,3月中旬开始快速下行,7 天 回购利率从4.82% 的阶段高点快速下行至5月末的1.98% ,随后经历了一个月左右的小幅 回升,7月以来一直维持在2.5% 以下的水平。资金价格的快速下行带来了稳定的套息空 间, 其中二季度息差空间最大, 三季度的资金价格和套息空间最为稳定。 而进入四季度 以来, 息差空间出现明显波动, 特别是11月下旬随着低评级信用市场出现明显调整, 息 差空间缩窄并贯穿至年底。 报告期内, 基金密切跟踪经济走势、 市场预期、 资金面波动及相关政策变化, 及时 调整组合久期和券种 切 换 , 严 格 甄 别 个 券 的 估值和信用风险,择机交易提升组合净值,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并基于资金面的变化,适时调整杠杆水平,以提高组合收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内,中加纯债分级净值增长率12.84%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8.74%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2015 年制造业投资、 房地产投资都在下行区间之中, 外需疲弱, 消费 不温不火, 需 求的疲弱和大宗商品暴跌带来的输入性通缩, 令通胀始终保持低位运行。 一季度和二季 度GDP 增速同为7.0% ,三季度6.90% ,四季度进一步降至6.8% ,低于市场预期,全年增 长6.9% , 创下25年新低 。 国内投资持续下滑是拖累GDP 增长的最主要原因,2015年投资 增速从15.7% 下滑至10% , 三大类投资中, 制造业前 3 季度持续走弱,4 季度底部反弹 但仍处低位; 房地产失速下滑, 且跌幅仍在扩大; 而土地财政受限导致的资金来源不足, 则令基建投资增速小幅回落。 通缩风险持续升温。 而 CPI 和 PPI 走 势则出现明显分化。 CPI 低位徘徊, 全年在 0.8%-2% 之间小幅波 动。 PPI 则是加速下滑 , 自 8 月起逼近-6% 的低位。 2016 年供给侧改革加速已经提上日程, 去产能带来的阵痛还会持续, 由 于三四线城 市面临巨大的" 房地产 去库存" 压力, 政府对 房地产政策延续宽松旨在去库存, 但对投资 的拉动作用依然微弱, 过剩产能在持续的出清过程中, 制造业投资增速仍会徘徊在个位 数的增长水平, 在城镇化逐步推进, 融资约束逐步缓解下, 基建投资应维持一定的增长, 整体投资增速继续回落。 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导致消费将继续缓慢下行。 外围的主要 经济体复苏缓慢, 外部需求疲弱, 进出口增速也依然会维持在弱势水平。 总的来看, 2016 年中国经济增长将再下台阶, 不排除产能出清带来的阶段性向下突破。 通胀方面, 尽管 2015年基数较低, 但大宗商品供需 矛盾短期内难以解决, 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去产能的推 动将进一步加大PPI 向 下的压力,如果调整剧烈,经济短期可能陷入通缩,而为了防止 经济断崖式的下跌和债务率上升时期的金融风险, 央行必将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 在衰 退式需求的大环境之 中 , 债 券 市 场 的 资 金 继 续 处 于 充 沛 的 状 态 。 但 需 要 提 防 美 元 加 息 , 贬值压力骤升, 对央行货币政策的掣肘, 同时在过剩产能出清之前, 企业盈利料难出现 长足的改善,信用风险爆发将成为常态。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本基 金的 监察稽 核工 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 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 切实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 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 督察长、 监察稽核部门 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 交易、 市场销售、 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 事中或事 后的监督检查。 加强合规风险的事前控制, 认真履行依法监督检查职责, 促进基金运作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高 ; 严 格 事 前 的 监 督 审 查 和 控 制 机 制 , 对 基 金 募 集 、 市场营销、 受托资产的投资管理、 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进行事先的合法 合规审查工作; 在 风控系统中设置投资合规参数, 对投资行为进行事中监控和预警;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开 展专项稽核, 通过事后检查的方式促使投资运作合法合规。 除此之外, 公司检查稽核部 门对各业务部门拟定的制度规范进行合规性审核, 确保业务流程的合法合规; 对公司员 工进行法律法规宣导并组织合规培训, 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并营造公司整体的合规文化氛 围。 同时, 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和权限; 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 露工作, 信息披露做到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 常对公司经营、 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 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督 促有关部门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呈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以及公司董事会。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公司成立估值小组和风险内控小组。 公司总经理任估值小组负责人, 成员由投资研 究部门负责人、 运营保障部门负责人、 基金会计人员、 投资研究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 责投资品种估值政策的制定和公允价值的计算, 并在定期报告中计算公允价值对基金资 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 公司督察长任风险内控小组负责人, 成员包括风险管理部门、 监察稽核部门相关人员, 主要负责对估值时所采用的 估值模型、 假设、 参数及其验证机 制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 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 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 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 行间债券进行估值。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上述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 利润的 5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截至2015年12 月31日, 本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为41,781,760.13元, 实际分配利润 21,217,273.36 元。 4.9 管 理人 对会 计师事务 所出 具非标 准审 计报告 所涉 相关事 项的 说明 无。 4.10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 本基 金持有 人数 或基金 资产 净值预 警情 形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人数及基金资产净值未有超预警情形。 § 5


托 管 人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 托 管 人 广 州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过 程 中 ,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 相关实施准则、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的 规定, 依法安全托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 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 应有的监督,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按规定如实、 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 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 报 告 , 没 有 发 生 任 何 损 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的 行 为 , 诚 实 信 用 、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 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 相关实施准 则、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的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 中加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的投资运作、 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 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各重要方 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 中加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编制的 "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进行了复核, 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 § 6


审 计 报告 本年度报告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且在审计报告中无强调事项 , 投资者欲了 解详细内容 ,可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 7


年 度 财务报 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20,608.85 574,708,364.68 结算备付金


8,591,861.46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912,655,602.90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12,655,602.9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900,000.4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24,958,039.33 179,714.7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946,526,112.54 575,788,079.88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20,999,126.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7,226.09 900,000.45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71,272.54 154,093.57 应付托管费


106,077.85 44,026.7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0,350.25 53,921.06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0,177.36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206,165.65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84,000.00 - 负债合计


322,114,395.74 1,152,041.82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550,280,231.87 573,190,955.07 未分配利润 7.4.7.10 74,131,484.93 1,445,082.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4,411,716.80 574,636,038.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46,526,112.54 575,788,079.88 注: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中 加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400,261,252.44 元; 中加 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 B 类基金份额 净 值 224,150,464.36 元。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571,497,505.23 份 , 其 中 中 加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399,542,076.70 份, 中加 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 B 类基金份额 171,955,428.53 份。 7.2 利 润表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会计主体: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01月0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 注号 本期2015 年01月01 日至2015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 年12月17 日至2014年 12月31日 一 、收 入


86,501,380.38 1,697,524.36 1.利息收入


48,891,699.47 1,687,080.0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306,261.14 1,687,080.04








债券利息收入


46,364,392.96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221,045.37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填列)


5,219,226.18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5,219,226.18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7 32,349,724.80 -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 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 ” 号填 列) 7.4.7.18 40,729.93 10,444.32 减 :二 、费用


13,814,973.04 252,441.37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管理人报酬


4,196,730.04 154,093.57 2.托管费


1,199,065.76 44,026.74 3.销售服务费


1,417,172.58 53,921.06 4.交易费用 7.4.7.19 9,889.12 - 5.利息支出


6,467,385.54 -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467,385.54 - 6.其他费用 7.4.7.20 524,730.00 400.00 三 、 利 润总 额 ( 亏损总额 以 “- ” 号 填列 ) 72,686,407.34 1,445,082.9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 ”号 填 列) 72,686,407.34 1,445,082.99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01月0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573,190,955.07 1,445,082.9 9 574,636,038.0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72,686,407. 34 72,686,407.34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22,910,723.20 -5.40 -22,910,728.6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25,918,600.00 - 225,918,600.00








2.基金赎回款 -248,829,323.20 -5.40 -248,829,328.60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550,280,231.87 74,131,484. 93 624,411,716.80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2月17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573,190,955.07 - 573,190,955.07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45,082.9 9 1,445,082.99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573,190,955.07 1,445,082.9 9 574,636,038.0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夏英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陈昕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昕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1205 号《关于核准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 由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和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最低募 集份额总额2亿份,面值为每份1.00元。 基金合同生效后,每2年为一个分级运作周期,按分级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每两 个分级运作周期之间,设置一个过渡期,每个过渡期为5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提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前结束过渡期;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份额纯债B 的申购、赎回 以及纯债A 的申购 等事宜。过渡期的具 体 操 作 安 排 以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到 期 前 发 布 的 公 告 为 准 。 在基金分级运作周期内, 纯债A 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为首个分级运 作周期起始日) 起每6个月开放一次 (纯债A 第四次开放时, 只开放赎回, 不开放申购) , 每次一个工作日。纯 债B 在分级运作周期内封 闭运作,在过渡期内开放其赎回、申购申 请以及纯债A 申购申请。如果过渡期第3个工作日结束后的纯债A 份额超过纯债B 份额余 额的7/3 倍, 并且同时纯 债B 份额资产净值小于3000 万元, 本基金不需要通过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将于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转换为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分级 运作终止, 但转换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包括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等均保 持不变。 本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优先级份额 (以下简称" 纯债A" ) 和进取级份额 (以下简称" 纯债B") , 两者的份 额配比 原则上不超过7:3 ; 募集期间认购份 额比例不超过7:3 ,包括募集期间利息转份额造成的影响。 纯债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净资产在扣除纯债A 的本金及应计收 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纯债B 享有, 亏损以纯 债B 份额对应的资产净 值为限由纯债B 首先 承担。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纯债A 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 下,纯债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于2015 年6月17日开放, 中加纯债A 的有效申购 ( 含转换转入, 下同) 申请总额为141,734,700元, 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155,218,442.28份。 本次中加纯债A 的 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中加纯债A 的份额余额小于7/3 倍中加纯债B 的份额余额, 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 则")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证监会正 式稿) (2015 年12月22日)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修订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 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5 年 12月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 有关信息。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 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 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 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 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 括银行存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 各类应收款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 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 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 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 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止确认 :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 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 转移, 且本基金将金 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本 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 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估值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 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 基协发[2014]24 号 《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及其他法律、 法规、 行业协会自律规则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未 做明确规定的, 参照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业通行做法处理。 估值数据应依据合法的数据来 源独立取得。 基本原则如下: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 值。估 值日无市价,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如估值日无市价, 且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应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 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 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 确 定公允价值。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 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 应反映 估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所采用的交易价格。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时, 应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 并应通过定期校验, 确保 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3)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的,资 产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托管人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且2) 交易双 方准备按净额结算 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 收基金减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 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 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 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7.4.4.10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 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 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7.4.4.11 基 金的 收益 分配 政策





1.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间及过渡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a) 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 间及过渡期内 ,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各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分配权。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分红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基金份 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收益分 配必须符 合以下条件: (a)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的50% ; (b)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 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在符合上述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 若 《中 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投 资当年出现净亏损, 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 方可进 行当年收益分配;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7.4.4.12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估计。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 的估值处理标准》 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相关通知, 中加基金旗下管理的公募基金拟于2015 年4月7日实施新的估值标准。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另有规定的除外) , 选取第 三方估值机构 (中证指数公司)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 交易的可转换债券,选取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新估值标准实施日的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未超过0.5% , 未对 基金投资人权益造成损害。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 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 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 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 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 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自2013 年1月1日起,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 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 暂减按50% 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 司限售股, 解 禁后取得 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 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7.4.7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 )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Scotiabank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广州 农商行 ”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的子公司 中加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7.4.8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的关 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的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4,196,730.04 154,093.57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426,502.44 20,603.98 注: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中加 基金的 管理 人报 酬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0.70% 的年 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 一基 金资 产净值X0.70%/365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1,199,065.76 44,026.74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的 托管 人报 酬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0.20% 的年 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 一基 金资 产净 值X0.20%/365 。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中加纯债分级A 中加纯债分级B 合计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358,914.73 - 358,914.7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1,057,260.33 - 1,057,260.33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 -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合计 1,416,175.06


1,416,175.06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及2014年12月17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5年12 月31日止期间 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管理 人未持有本基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5 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2月17日至2014 年12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活期存款 320,608.85 17,922.14 1,708,364.68 105.02 注: 本基金通过 “ 广州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 基 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 存 款账户 ” 转存于 中国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清 算 备 付 金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相 关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591,861.46 元,本 年 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 民 币 98,147.70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无清算备 付金。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各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5年12 月31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1459055 14丹投 MTN00 1 2016-01-05 106.48 500,000 53,240,000.00 101558034 15物美 控股 MTN00 1 2016-01-05 101.91 440,000 44,840,400.00 101455025 14奇瑞 MTN00 1 2016-01-07 102.00 275,000 28,050,000.00 011599226 15保利 能源 SCP001 2016-01-07 100.66 500,000 50,330,000.00 101552032 15晋焦 煤 MTN00 4 2016-01-07 101.50 500,000 50,750,000.00 1580014 15营口 沿海债 (YH) 2016-01-11 107.95 150,000 16,192,500.00 合计





2,365,000 243,402,99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 月31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85,000,000.00 元,于2016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 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 助 于理解 和分 析会 计报表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事项





(1) 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具 下面列示了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 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 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 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 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直接 (入取自价格) 或间接 (如根据价格推算) 可 观察到的、 除市场 报价以外的有关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5 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 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人民币912,655,602.90元,无属于第一、第三层级的余额。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 本基金在估计 公允价值时运用的主要方法和假设详见附注 【7.4.4 】和【7.4.5】。 本基金本期间持有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所 属 层 级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 (2) 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 价值(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账面价值)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 8


投 资 组合报 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912,655,602.90 96.42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其中:债券 912,655,602.90 96.4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912,470.31 0.94 7 其他各项资产 24,958,039.33 2.64 8 合计 946,526,112.54 100.00 8.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所有股 票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 或前20 名 的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 或前20 名 的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401,811,102.90 64.3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5,795,500.00 16.94 6 中期票据 405,049,000.00 64.87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12,655,602.90 146.16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80134 12 句容福地 债 500,000 55,740,000.00 8.93 2 1580020 15 郴高科债 500,000 54,035,000.00 8.65 3 1580021 15 汇丰投资 债 500,000 53,975,000.00 8.64 4 1580006 15 望城经开 债 500,000 53,925,000.00 8.64 5 101459055 14 丹投 MTN001 500,000 53,240,000.00 8.53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所有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8.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指期货 。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2.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债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未出现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报 告编 制日 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8.12.2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末 未持有 股票, 故不 存在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 票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备 选股 票库的 情形 。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958,039.3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958,039.33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 9


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中加纯 债分级 A 1,417 281,963.36 197,850,329 .22 49.52% 201,691,747 .48 50.48% 中加纯 债分级 B 23 7,476,322.9 8 170,015,000 .00 98.87% 1,940,428.5 3 1.13% 合计 1,440 396,873.27 367,865,329 .22 64.37% 203,632,176 .01 35.63%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 中加纯债分 级A 44,234.98 0.01% 中加纯债分 级B - - 合计 44,234.98 0.01%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开放式基金 中加纯债分 级A 中加纯债分 级B 合计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中加纯债分 级A 中加纯债分 级B 合计


§ 10 开 放式 基金 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12月17日) 基金份额总额 中加纯债分级A 中加纯债分级B 401,235,526.54 171,955,428.5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01,235,526.54 171,955,428.5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25,918,600.00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48,829,323.20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21,217,273.36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9,542,076.70 171,955,428.53 § 11 重 大事 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无。 11.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7.5 万元人民币。 11.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 受到任何处分。 11.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建投 2 - - - -


注:1. 公司 选择 提供 交易 单元的 券商 时, 考虑 以下 几方面 : (1) 基本 情况 :公 司资 本 充足、 财务 指标 等符 合监 管要求 且经 营行 为规 范; (2) 公司 治理 :公 司治 理 完善, 内部 管理 规范 ,内 控制度 健全 ; (3) 研究 服务 实力 。 2. 券商 及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流程如 下: (1) 投 资研 究部 经集 体讨 论后遵 照 《 中加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交 易单 元管 理办 法》 标 准填 写 《券 商选 择标准 评分 表》 ,并 据此 提出拟 选券 商名 单以 及相 应的席 位租 用安 排。 挑选 时应考 虑在 深沪 两个 市 中加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场都租 用足 够多 的席 位以 保障交 易安 全, 并符 合监 管要求 ; (2) 公司 执行 委员 会负 责 审批、 确定 券商 名单 及相 应的席 位租 用安 排; (3) 券商 名单 及相 应的 席 位租用 安排 确定 后, 由监 察 稽核门 部负 责审 查相 关协 议内容 ,交 易室 负责 协调办 理正 式协 议签 署等 相关事 宜。 3. 投资 研究 部于 每年 第一 季度内 根据 《券 商选 择标 准评分 表》 对券 商进 行重 新评估 ,拟 定是 否需 要 新增、 续用 或 取 消券 商、 调整相 应席 位安 排, 并报 公司执 行委 员会 审批 、确 定。 11.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比 例 中信建投 150,365, 498.79 100% 16,279,0 00,000 100% - - 中 加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六年三 月 二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