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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灵活A(519656)

银河灵活: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3月)查看PDF公告

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1
银河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摘 要)
重要提示
本基 金根据 中国 证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 2013 年 12 月 6 日 《关 于 核准 银河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募 集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 2013 】 1531 号 ) 的 注 册 ,
进行募集。
基金 管理人 保证《 银河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招募 说明书 》 (以下 简
称“招募 说明书 ”或 “本招 募说明 书 ”)的内 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 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 投
资 者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 需 充 分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产 品 特 性 , 并 承 担 基 金 投 资 中 出 现 的
各类 风险 ,包括 :因整 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 环境因 素对证 券价格 产生影 响而形
成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 由 于 基 金 投 资 人 连 续 大 量 赎 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
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本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准 为 三年 期定期 存款 利率( 税后) +2.5% ,但 本基金 的
收益水平有可能不能达到或超过同期的目标收益率水平, 投资者可能面临获得低
于目 标收益 率甚至 亏损的 风险。 基金 不同于 银行储 蓄与债 券,基金 投资者 有可
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 或申购) 本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2
本招 募说明 书所 载内容 截止日 为 2016 年 2 月 11 日,有关 财务数 据和 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 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为准。
第一 节 基金 管理 人
一、基金 管理 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成立日期:2002 年 6 月 14 日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 人员 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 事 长 许 国 平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经 济 学 博 士 。 2014 年 4 月 被 选 举 为 银 河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 东京代表处代表 、 研究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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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调研员、 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
主任,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董事刘立达先生, 中共党员 , 英国威尔士大学 (班戈) 金融 M B A 。 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1988 年至 2008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工作, 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研究局金融市场处主任科员 、
货 币 政 策 处 副 调 研 员 。 2008 年 6 月 进 入 中 国 银 河 金 控 , 曾 任 股 权 管 理 运 营 部 总
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
董 事 王 志 强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2006 年 3 月 被 选 举 为 银 河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 历任上
海机电 ( 集团) 公司科长 、 处长、 总会计师, 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 , 上海市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 副总会计师等职。 现任上海市城市建
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 事 熊 人 杰 先 生 ,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 2006 年 3 月 被 选 举 为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曾任职于湖南人造
板厂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广电总公司、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现任深圳市
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 中共党员 , 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 1 年 10 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
公司综合计划司投资一处科员, 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 首都机场集团
公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 事 卢 丽 平 女 士 , 中 共 党 员 ,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 2015 年 9 月 被 选 举 为 银 河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劳动工资局劳
动组织处副处长、 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 苏丹大尼罗河石油作业公司人力资源部
高级主管, 中油国际 ( 苏丹) 劳动工资部部门经理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供公司
人事劳资部劳动组织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董事。
独 立 董 事 王 福 山 先 生 ,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 高 级 工 程 师 。 2002 年 6 月 被 选 举 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届、 第三届、 第四届董事会
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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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 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 现任中国
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 中共党员 , 硕士, 律师 。 2015 年 1 1 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 国家经济
委员会外事局干部, 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 日本野村证券
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 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 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律师、合伙人。
独 立 董 事 郭 田 勇 先 生 , 2014 年 4 月 被 选 举 为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
心主任。 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 、 中国
银监会外聘专家、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金融
学会理事。
独 立 董 事 李 笑 明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经 济 师 。 2014 年 4 月 被 选 举 为 银 河 基 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独立 董事。 历任 中国人 民银行 国家外 汇管理局 办公室 副主任 、主
任; 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
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
所助理研究员, 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 中国银河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研 究 中 心 综 合 研 究 部 副 经 理 ,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筹 备 组 成
员,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 基金管理部总监、 基金经理、 金融工程
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 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 , 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华
融信托投资公司华东分部总经理、 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 银河证券上海总部党
委书记、 总经理、 公司纪检委员; 亚洲证券 ( 银河证券党委派任) 总裁、 党委书
记; 银河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 、 董事长等职 , 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监事赵斌先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 2015 年 1 1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 银河证券
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副总 经理陈 勇先生 (代为 履行总 经理职 务 ) ,中 共党员 ,大学 本科学 历。历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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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 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高级 经理, 中国银 河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总 裁办公 室秘书 处副处 长、处 长 、 (党 委
办公室) 副主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副主任
(主持工作) , 期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 (兼)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 现兼任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
表人。
原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 由副
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该事项已经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对外公告。
督察长董伯儒先生, 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
司经理,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高级经理,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
持保障部总监等职。现兼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
经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 刘 立 达 同 志 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担 任银河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总经理 ,该事 项已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对 外
公告。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钱 睿 南 ,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15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历 。 曾 就 职 于 中 国 华 融 信 托 投
资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2 年 6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历任交易主管、基金经理助理、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等职务、
银 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08 年 2 月 起 担 任 银 河 稳 健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4 月 起 担 任 银 河 现 代 服 务 主 题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6 月 起 担 任 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2 月 起 担 任 银 河 竞 争 优 势 成 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现 任 总
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总监。
祝建 辉,硕 士研 究生学 历, 10 年证 券从业 经历 。 2008 年 4 月加 入银河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研究钢铁 、 煤炭、 化工行业, 历任研究部研究员、 高级研究
员、 研究部总监助理,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 银河现代服务主
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5 年 12 月起担任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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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徐小勇先生 : 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6 月; 钱睿南先
生:2015 年 6 月至今;祝建辉先生:2015 年 12 月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
索峰先生, 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 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
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 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 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张杨
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韩晶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 节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邮政编码:100808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 年 3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70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 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010-68858126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 、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买
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 ;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险箱服务 ; 经中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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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
责任 公司( 成立 于 2007 年 3 月 6 日) 于 2012 年 1 月 21 日依 法整体 变更 为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 负债、 机构、 业务和人员, 依法承担和履行
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
义务, 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
持服 务 “ 三农 ” 、服 务中小 企业、 服务城 乡居民的 大型零 售商业 银行定 位,发 挥
邮政网络优势, 强化内部控制 , 合规稳健经营 , 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
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 下设资产托管处、 风险
管理 处、运 营管理 处等处 室。现 有员工 20 人, 全部员 工拥有 大学本 科以上 学历
及基 金从业 资格, 80% 员工 具有三 年以上 基金从 业经历 ,具备 丰富的 托管服 务经
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 年 7 月 23 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
行业 监督管 理委员 会联合 批准, 获得证 券投资 基金托 管资格 ,是我 国第 16 家托
管银行。 2012 年 7 月 19 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 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 、 以服务为基
础的经营理念, 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 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 规范的托管管理制
度、 健全的内控体系、 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 , 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
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 高效、 专业、 全面的托管服务, 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
好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 44 只,
包括 中欧行 业成长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 (原 中欧中 小盘股 票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LOF) ) (166006)、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长信中短债证券投
资基 金) (519985) 、东 方保本 混合 型开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400013 ) 、万 家添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LOF ) ( 161908 ) 、 长 信 利 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163003)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164208) 、 鹏华丰泽债券型证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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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 投 资 基 金 ( LOF ) ( 160618 ) 、 东 方 增 长 中 小 盘 混 合 型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400015) 、 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40001) 、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LOF ) ( 162105 ) 、 中 欧 信 用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LOF )
(166012) 、 农银汇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0012) 、 浦银安盛中证锐
联 基 本 面 40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519117 ) 、 天 弘 现 金 管 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420006) 、 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40012 ) 、 华安安心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040036 ) 、 东 方 强 化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400016) 、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016) 、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400020 ) 、 银 河 岁 岁 回 报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519662) 、 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6021) 、 银河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656) 、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73) 、 中加纯
债一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000552 ) 、南 方通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000563 ) 、 中 邮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000576 ) 、 易 方 达 财 富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000647) 、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774) 、 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
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000966) 、 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 (001006) 、 景
顺长 城稳健 回报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001194) 、南 方利淘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001183 ) 、 易 方 达 新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001216) 、 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076) 、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
置混 合型发 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 001250) 、易 方达新 利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001249) 、 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85) 、 天弘互联
网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001210) 、天 弘惠利 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001447) 、 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14) 、 方正富邦
优选 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001431) 、易 方达瑞 景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001433) 、 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570) 、 广发安
富回 报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002107 ) 。至 今,中 国邮政 储蓄银 行已形
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 、 银行理财产
品( 本外币 ) 、私 募基金 、证券 公司资 产管理计 划、保 险资金 、保险 资产管 理计
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 22,508.33 亿元。
第三 节 相关 服务 机构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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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 份额销 售机 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郑夫桦、张鸿、赵冉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 6 号院 A-F 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 (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1 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 25 楼 2515 室(邮
编:510075)
电话: (020)37602205
传真: (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 号
电话: (0451)82812867
传真: (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 1 号新世纪广场 B 座 805 室(邮编:210002)
电话: (025)84671299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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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 17 号赛格景苑 2 楼(邮编:518048)
电话: (0755)82707511
传真: (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国 华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 5 5 8 0
网 址 : w w w . p s b c . c o m
( 2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 5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姜 建 清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 5 5 8 8
网 址 : w w w . i c b c . c o m . c n
( 3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6 9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蒋 超 良
联 系 人 : 腾 涛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 5 5 9 9
网 址 : w w w . a b c h i n a . c o m
( 4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2 5 号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闹 市 口 大 街 1 号 院 1 号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洪 章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 5 5 3 3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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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w w w . c c b . c o m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 6 ) 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甲 1 7 号 首 层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丙 1 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闫 冰 竹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 5 5 2 6
网 址 : w w w . b a n k o f b e i j i n g . c o m . c n
(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 8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 5 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 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有 安
电 话 : ( 0 1 0 ) 6 6 5 6 8 4 3 0
传 真 : ( 0 1 0 ) 6 6 5 6 8 9 9 0
联 系 人 : 田 薇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 0 0 - 8 8 8 - 8 8 8 8
网 址 : w w w . c h i n a s t o c k . c o m . c n
( 9 ) 申 万 宏 源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长 乐 路 9 8 9 号 4 5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梅
电 话 : 0 2 1 - 3 3 3 8 9 8 8 8
传 真 : 0 2 1 - 3 3 3 8 8 2 2 4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1 2
联 系 人 : 黄 莹
客 服 电 话 : 9 5 5 2 3 或 4 0 0 8 8 9 5 5 2 3
网 址 : w w w . s w h y s c . c o m
( 1 0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 (021)38676767
传真: (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 0 0 - 8 8 8 8 - 6 6 6
网 址 : w w w . g t j a . c o m
( 1 1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淮 海 中 路 9 8 号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广 东 路 6 8 9 号 海 通 证 券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开 国
电 话 : ( 0 2 1 ) 2 3 2 1 9 0 0 0
传 真 : ( 0 2 1 ) 2 3 2 1 9 1 0 0
联 系 人 : 金 芸 、 李 笑 鸣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 5 5 5 3 或 拨 打 各 城 市 营 业 网 点 咨 询 电 话
网 址 : w w w . h t s e c . c o m
( 1 2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 7 层 及 2 8 层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6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金 立 群
电 话 : ( 0 1 0 ) 6 5 0 5 1 1 6 6
传 真 : ( 0 1 0 ) 6 5 0 5 8 0 6 5
联 系 人 : 罗 春 蓉 、 武 明 明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 0 1 0 ) 6 5 0 5 1 1 6 6
网 址 : w w w . c i c c . c o m . c n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1 3
( 1 3 ) 德 邦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普 陀 区 曹 杨 路 5 1 0 号 南 半 幢 9 楼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福 山 路 5 0 0 号 城 建 国 际 中 心 2 6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姚 文 平
电 话 : ( 0 2 1 ) 6 8 7 6 1 6 1 6
传 真 : ( 0 2 1 ) 6 8 7 6 7 9 8 1
联 系 人 : 罗 芳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 0 0 8 8 8 8 1 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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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 ) 华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政 务 文 化 新 区 天 鹅 湖 路 1 9 8 号
办 公 地 址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政 务 文 化 新 区 天 鹅 湖 路 1 9 8 号 财 智 中 心 B 1 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工
电 话 : ( 0 5 5 1 ) 6 5 1 6 1 6 6 6
传 真 : ( 0 5 5 1 ) 6 5 1 6 1 6 0 0
联 系 人 : 甘 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 6 5 1 8 ( 安 徽 ) , 4 0 0 8 0 9 6 5 1 8 ( 全 国 )
网 址 : w w w . h a z q . c o m
( 1 5 ) 天 相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 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7 0 1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5 号 新 盛 大 厦 B 座 4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 义 相
电 话 : ( 0 1 0 ) 6 6 0 4 5 5 6 6
传 真 : ( 0 1 0 ) 6 6 0 4 5 5 0 0
联 系 人 : 林 爽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 0 1 0 ) 6 6 0 4 5 6 7 8
网 址 : w w w . t x s e c . c o m / j i j i n . t x s e c . c o m
( 1 6 ) 信 达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闹 市 口 大 街 9 号 院 1 号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高 冠 江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1 4
电 话 : ( 0 1 0 ) 6 3 0 8 1 0 0 0
传 真 : ( 0 1 0 ) 6 3 0 8 0 9 7 8
联 系 人 : 唐 静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 0 0 - 8 0 0 - 8 8 9 9
网 址 : w w w . c i n d a s c . c o m
( 1 7 ) 东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延 陵 西 路 2 3 号 投 资 广 场 1 8 - 1 9 楼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东 方 路 1 9 2 8 号 东 海 证 券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科 敏
电 话 : ( 0 2 1 ) 2 0 3 3 3 3 3 3
传 真 : ( 0 2 1 ) 5 0 4 9 8 8 5 1
联 系 人 : 王 一 彦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 5 5 3 1 ; 4 0 0 - 8 8 8 8 - 5 8 8
网 址 : w w w . l o n g o n e . c o m . c n
( 1 8 )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大 中 华 国 际 交 易 广 场 8 楼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大 中 华 国 际 交 易 广 场 8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宇 翔
电 话 : 0 7 5 5 - 2 2 6 2 6 3 9 1
传 真 : 0 7 5 5 - 8 2 4 0 0 8 6 2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 5 5 1 1 - 8
联 系 人 : 郑 舒 丽
网 址 : w w w . p i n g a n . c o m
( 1 9 ) 中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市 中 区 经 七 路 8 6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玮
电 话 : ( 0 5 3 1 ) 6 8 8 8 9 1 5 5
传 真 : ( 0 5 3 1 ) 6 8 8 8 9 7 5 2
联 系 人 : 吴 阳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 5 5 3 8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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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 )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新 华 路 特 8 号 长 江 证 券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运 钊
电 话 : ( 0 2 7 ) 6 5 7 9 9 9 9 9
传 真 : ( 0 2 7 ) 8 5 4 8 1 9 0 0
联 系 人 : 李 良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 0 0 8 - 8 8 8 - 9 9 9 或 9 5 5 7 9
网 址 : w w w . 9 5 5 7 9 . c o m
( 2 1 ) 中 航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江 西 省 南 昌 市 抚 河 北 路 2 9 1 号
办 公 地 址 : 南 昌 市 红 谷 滩 新 区 红 谷 中 大 道 1 6 1 9 号 国 际 金 融 大 厦 A 座 4 1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杜 航
电 话 : ( 0 7 9 1 ) 6 7 6 8 7 6 3
传 真 : ( 0 7 9 1 ) 6 7 8 9 4 1 4
联 系 人 : 余 雅 娜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 0 0 - 8 8 6 6 - 5 6 7
网 址 : w w w . s c s t o c k . c o m
( 2 2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新 闸 路 1 5 0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薛 峰
电 话 : ( 0 2 1 ) 2 2 1 6 9 9 9 9
传 真 : ( 0 2 1 ) 2 2 1 6 9 1 3 4
联 系 人 : 李 芳 芳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 5 5 2 5
网 址 : w w w . e b s c n . c o m
( 2 3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1 6
电话: (0931)4890100、 (0931)4890619
传真: (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9 6 6 6 8 、 4 0 0 6 8 9 8 8 8 8
网 址 : w w w . h l z q g s . c o m
( 2 4 ) 山 西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府 西 街 6 9 号 山 西 国 贸 中 心 东 塔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侯 巍
电 话 : ( 0 3 5 1 ) 8 6 8 6 7 0 3
传 真 : ( 0 3 5 1 ) 8 6 8 6 6 1 9
联 系 人 : 张 治 国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 0 0 - 6 6 6 - 1 6 1 8
网 址 : w w w . i 6 1 8 . c o m . c n
( 2 5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安 立 路 6 6 号 4 号 楼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门 内 大 街 1 8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常 青
电 话 : ( 0 1 0 ) 8 5 1 3 0 5 8 8
传 真 : ( 0 1 0 ) 6 5 1 8 2 2 6 1
联 系 人 : 权 唐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 0 0 - 8 8 8 - 8 1 0 8
网 址 : w w w . c s c 1 0 8 . c o m
( 2 6 )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无 锡 市 县 前 东 街 1 6 8 号
办 公 地 址 :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太 湖 新 城 金 融 一 街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雷 建 辉
电 话 : ( 0 5 1 0 ) 8 2 8 3 1 6 6 2
传 真 : ( 0 5 1 0 8 2 8 3 0 1 6 2
联 系 人 : 沈 刚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 9 5 5 7 0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1 7
网 址 : w w w . g l s c . c o m . c n
( 2 7 )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5 号 新 盛 大 厦 B 座 1 2 - 1 5 层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5 号 新 盛 大 厦 B 座 1 2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徐 勇 力
电 话 : ( 0 1 0 ) 6 6 5 5 5 3 1 6
传 真 : ( 0 1 0 ) 6 6 5 5 5 2 4 6
联 系 人 : 汤 漫 川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 0 0 8 - 8 8 8 - 9 9 3
网 址 : w w w . d x z q . n e t
( 2 8 ) 华 福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福 州 市 五 四 路 1 5 7 号 新 天 地 大 厦 7 、 8 层
办 公 地 址 : 福 州 市 五 四 路 1 5 7 号 新 天 地 大 厦 7 至 1 0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黄 金 琳
电 话 : ( 0 5 9 1 ) 8 7 8 4 1 1 6 0
传 真 : ( 0 5 9 1 ) 8 7 8 4 1 1 5 0
联 系 人 : 张 腾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 0 5 9 1 ) 9 6 3 2 6
网 址 : w w w . h f z q . c o m . c n
( 2 9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1 8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0 层经纪业务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 (010)84683893
传真: (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3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业务联系人:谢高得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1 9
客服电话:4008888123
网址:w w w . xy z q.c om .c n
(3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 第 04 层 01 、 02 、03 、 05 、 11 、 12 、 13 、 15 、 16 、 18 、 19 、 20 、 21 、
22、23 单元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6003 号 荣 超 商 务 中 心 A 栋 第 04 、 18 层
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3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26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崔国良
电话: (0755)25832852
传真: (0755)82485081
网址:w w w . f i r s t c a pi t a l .c om .c n
客服服务电话:4008881888
(3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 (021)53519888
传真: (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2 0
网址:w w w . 962518.c om
(3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 (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 w w . c i t i c s f .c 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办公地址: 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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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owbuy.com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 3588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南大道 35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 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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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9)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 (010 )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1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 201 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 leadfund.com.cn
(11)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130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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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021-61600500
网址: w w w . r f f und.c om
(12)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1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弄 2 号楼 B 座 6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w w w . 91f und.c om .c n
(1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企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 t.jrj.com.cn
(1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6)济安财富(北京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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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
网址:www.pjfortune.com
(1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8)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9)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2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2 5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22)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23)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24)奕丰科技服务(深圳)前海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6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25)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010-59336512
网址:www.jnlc.com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申购、 赎
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
为准。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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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 登记 结算 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 律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 1 50298
传真: ( 021 ) 51 1 50398
经办律师:刘佳 、张兰
四、 会计 师事务 所
名称: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长 安 街 1 号 东 方 广 场 东 方 经 贸 城 安 永 大 楼 1 6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葛 明
经 办 会 计 师 : 徐 艳 、 濮 晓 达
电 话 : ( 0 2 1 ) 2 2 2 8 8 8 8 8
传 真 : ( 0 2 1 ) 2 2 2 8 0 0 0 0
联 系 人 : 蒋 燕 华
第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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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一 ) 投资 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通过灵
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 在确保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实现基金资产持续
稳定增值的前提下,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二 )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 (含中 小板股 票、创 业板股票 ,以及 其他经 中国证 监会核 准上市 的股票 ) 、
权证 、股指 期货、 债券、 可转换债 券(含 分离交 易可转 债 ) 、资 产支持 证券、 银
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 股指期货、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占
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0%- 95% , 其 中 权 证 、 股 指 期 货 及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投 资 比 例 依
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债券、 货币市场金融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等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100%; 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合计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三 ) 投资 策略
本基金通过合理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 将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
类资产之间灵活配置, 同时采取积极主动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策略, 把握中国
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机遇, 严格控制下行风险, 力争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长
期平稳增长。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 、 个
股精选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等。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将 根 据 对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和 市 场 运 行 阶 段 的 判 断 来 确 定 投 资 组 合 中 各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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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资产的权重。 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方面,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
析手段, 从宏观、 中观 、 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济面 、 政策面、 市场面等多
种因素, 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 精选出具有内在价值和成
长潜力的股票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在对宏观经济环境判断的基础上, 综合考虑整体资产组合的风险、 收益、 流
动性及各类资产相关性等因素, 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优化, 在规避风险的前
提下, 为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提供支持。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GDP 增长
率,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CPI), 生产者价格指数 (PPI), 货币供应量(M0, M1, M2)
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产业政策的变
化趋势等。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 上市公司的盈利
增长 情况、 市场总 体 P/E、P/B 等指 标相对 于长期 均值水 平的偏 离度、 不同主 题
或行业的市场轮动情况等。
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本基金会深入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和利率趋势,
选择流动性好,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应用投资时钟, 分析当前所处的经济
周期, 以确定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其次是在确定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后 , 根据
对行业分析研判, 把握行业周期轮动, 挖掘投资主题 , 确定行业的资产配置; 再
次,应用资产评估系统进行日常的动态股票资产配置。
(1)投资时钟的运用
本基金在基于对经济周期及资产价格发展变化的理解和判断, 在把握经济周
期性波动的基础上运用投资时钟, 根据对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的分析, 把经济周
期分为“衰退-复苏-过热-滞胀”等阶段,判断当前时段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具
体位置,并以此确定所投资的大类资产种类及不同类别资产的投资优先级别。
衰退阶段, 经济增长停滞。 超额的生产能力和下跌的大宗商品价格驱使通货
膨胀率更低。 企业赢利微弱并且实际的收益率下降, 失业率处于高位 。 随着央行
下调短期利率, 试图刺激经济回复到长期增长趋势, 收益率曲线急剧下行 。 此阶
段债券是最佳的资产选择。
复苏阶段,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效力,经济加速增长到长期增长趋势附近,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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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剩余产能充足, 通胀水平仍在下降; 因边际成本较低 , 公司毛利快速增长, 盈
利增长强劲。此阶段股票是最佳的资产选择。
过热阶段, 经济增长率仍处于长期增长趋势之上, 因资源与产能限制 , 通胀
压力显现; 公司收入增长仍然较快, 但通胀与成本压力逐渐拖累其业绩表现 。 央
行加息试图使经济增长率向长期增长趋势回落。 随着收益率曲线上行和平坦, 债
券表现不佳。 股票投资收益依赖于强劲的利润增长和价值重估两者的权衡。 此阶
段大宗商品是最好的资产选择。
滞胀阶段, 经济增长率降到长期增长趋势之下, 但通胀却继续上升 。 生产不
景气 ,产量 下滑, 企业为 了保持盈 利意图 提高产 品价格 ,导致 工资 -价格 螺旋上
涨。企业的盈利恶化,股票表现不佳,此阶段现金是最佳的选择。
根据经济周期中不同阶段的判断,进而确定大类资产的配置。
(2)行业、主题及趋势配置策略
在对宏观经济进行研判, 确定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 在投资策略的运用中
行业配置策略、主题策略以及市场趋势策略进行具体细化的投资运作。
行业投资策略将定位于降低组合的波动性以及与市场的相关性, 行业配置主
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事前对各行业板块的波动及与市场相关性的测算,
以此构建低波动性的行业组合; 二是事中对各行业板块的波动性、 相关性进行更
新测算, 以便对行业组合进行再平衡。 本基金根据不同行业的盈利情况对经济周
期的敏感程度, 将行业分为周期性行业和稳定性行业两大类。 在 基于对行业大类
划分的前提下, 对不同行业配置中采用不同的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和持续跟踪
影响各个行业收益率的关键因子,及时调整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的行业配置。
主题策略方面, 本基金将以全球化的视野, 分析并把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
制度变革的方向, 把握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投资机遇, 并充分结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 深入发掘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投资
主题。 主题精选策略运用, 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筛选可选投资主题及其
细分行业。 在主题精选中 , 既要关注传统经济增长中的核心推动力量 , 也要关注
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中出现的新增长点和投资机会。 在具体操作中, 主
要分析可选投资主题内细分行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 行业的景气度、 竞争结构和
盈利模式等因素, 结合公司研究部门的行业研究成果, 评估可选投资主题内细分
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在此基础上对主题内的上市公司进行精选。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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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策略通常是指某一类行业或公司, 其整体业绩成长和价值变化具有一定
的延续性和平滑性, 以此决定了行业的业绩及公司股票价格的长期趋势。 在对行
业策略及主题策略的优化细化分析基础上, 研判并捕捉各个行业的短期、 中期及
长期趋势, 将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通过基本面分析、 行为金融分析和其
他分析手段,研究和利用各种趋势的动态特征,对资产进行动态配置。
对于行业策略、 主题策略及趋势策略的运用, 最终影响各个行业收益率的关
键因子主要包括三类:一类是估值因子,如PE,PB,EV/EBITDA等;第二类为质
量因子, 包括毛利率、 ROE等; 第三类是经济周期景气指标, 如利率、 贷款增速、
订单、 开工率等。 除了基本面的因素外, 本基金将关注市场情绪等因素, 以判断
各个行业配置时机是否到来, 把握经济周期景气以及市场情绪, 了解到周期处于
何处以及在周期的不同阶段各个行业的表现,确定行业配置。
(3)资产配置评估系统的运用
本基金运用基金管理人的资产配置评估模型, 通过宏观经济、 企业盈利、 流
动性、 估值和行政干预等相关因素的分析判断, 进而确定配置比例 , 以进行日常
的动态股票资产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建立股票库。 首先, 运用
流动性、 盈利能力、 估值水平等指标对所有 A股进行定量筛选, 构建股票备选库。
其次, 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定性分析, 进一步发
掘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且估值合理的优质个股构建股票风格库。
(1)个股投资策略
1)定量筛选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以下两步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筛选, 建立本基金的股票
备选库。
首先,在市场所有A股中,剔除ST、*ST及公司认为的其他高风险品种股票。
其次, 在上一步的基础上 , 重点考察盈利能力、 估值等指标, 并根据这些指
标综合排序、筛选,形成股票备选库。
本基金选取净资产收益率 ( ROE ) 、 总资产报酬率 ( ROA) 、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
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增长率等指标作为盈利能力指标的衡量标准。
本基金选取市盈率 (P/E) 、 市净率 ( P/B) 、 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例 (PEG)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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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估值指标,对入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综合评估入选,选取估值合理的个股。
2) 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从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 公司治理结构、 运营状况、 核心竞争力和
风险因素等几个方面对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进行定性分析,以构建投资组合。
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 公司所在行业发展趋势良好, 具有良好的行业成长性 ;
公司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或者在生产、 技术、 市场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具有行
业内领先地位, 并在短时间内难以被行业内的其他竞争对手超越, 在未来的发展
中,其在行业或者细分行业中的地位预期会有较大的上升。
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良好, 管理规范, 已建立起市场化经营机制、 决策
效率高、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并内控有力。
营运状况: 公司营运状况良好 , 股东和管理层结构稳定; 各项财务指标状况
良好;公司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等。
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 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具
备诸如专利技术、 资源独占、 销售网络垄断、 独特的市场形象、 较高的品牌认知
度等核心竞争优势。
风险因素考察: 公司在技术 、 营销、 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存在较大风险, 同时
公司具备与规模扩张匹配的较强的管理能力。
3)估值与市场预期分析
本基金将对备选股票对市场价格进行分析, 通过基本面来判断股票的估值及
市场预期是否合理,通过对通过历史和当前的ROE、P/B、P/E 等指标进行比较,
以发现和确定股票的定价缺陷与投资机会。
4)财务健康度分析
本基金通过研究备选股票的财务数据, 以判别企业财务健康状况和风险。 本
基金采用三年财务报告数据, 选取反映公司收益、 市场比率、 成长、 效率和风险
的关键指标,确保备选股票的财务健康。
5)实地调研
对于本基金计划重点投资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研究团队将实地调
研上市公司, 对上述公司情况以及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财务数据真实性等进行深
入了解。
3、债券投资策略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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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债券投资以久期管理为核心, 采取久期配置、 利率预期 、 收益率曲线
估值、类属配置、单券选择、附权债、回购杠杆、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在 对 可 转 换 债 券 条 款 和 发 行 债 券 公 司 基 本 面 进 行 深 入 分 析 研 究 的 基
础上, 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 并结合市场流动性, 投资具有较高预
期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在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风险、 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 、 提前偿付
风险、 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 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
支持证券进行估值, 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分析, 并运用久期管理 、 类属配置和
单券选择等积极策略, 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控制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的风险,寻求获取长期稳定的风险收益。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 判断债券市场的未
来走势, 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 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 。 当预期
收益率曲线下移时, 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 当预期收
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考虑信用溢价对久期的影响, 若经济下行, 预期利率将持续下行的同时, 长
久期产品比短久期产品将面临更多的信用风险, 信用溢价要求更高。 因此应缩短
久期,并尽量配置更多的信用级别较高的产品。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 还将考虑债
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 如历史期限结构、 新债发行、 回购及市场
拆借利率等, 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 并适时调整基金的
债券投资组合。
(3)债券类属选择
本 基 金 依 据 宏 观 经 济 层 面 的 信 用 风 险 周 期 和 代 表 性 行 业 的 信 用 风 险 结 构 变
化, 做出信用风险收缩或扩张的基本判断。 根据对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中
期票据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 主动调整
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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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 流动性、 息票率、 税赋等因素, 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
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 如可转债等, 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
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1)流动性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并满足本基金流动性需求, 本基金在投资
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
2)信用分析策略
为了确保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
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 结合流动性、 信用利差、 信用评级、 违约风险等的综合
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5)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收益率情况及资金成本水平, 实时把握不同市场
和不同期限品种之间的收益率差异, 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 采取适度的回
购杠杆操作,有效增厚基金资产收益。
(6)附权债券投资
附权债券指对债券发行体授予某种期权, 或者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权, 从
而使债券发行体或投资者有了某种灵活的选择余地, 从而增强该种金融工具对不
同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
1)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 (公司) 债券, 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
下转股和回售的权利, 因此其理论价值应当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
转换公司债内含期权价值, 是一种既具有债性, 又具有股性的混合债券产品 , 具
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2)其他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 运用利率模型, 计算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
的债券的期权调整利差(O A S ),作为此类债券投资估值的主要依据。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的资产特征进行分析, 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 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 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 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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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 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
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
区间判断,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决定套保比例。 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
的贝塔值, 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
时的成交金额、 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 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
为交易标的。
(1)时机选择策略
根据本基金对经济周期运行不同阶段的预测和对市场情绪、 估值指标的跟踪
分析,决定是否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及其比例。
(2)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在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确认之后, 根据期货合约的基差水平、 流动性等因素
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 运用多种量化模型计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 对
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 Beta 值进行动态的跟踪, 动态的调整套期保值的期货头寸 。
(3)展期策略
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 需要对期货合约进行展期。 理论上 , 不同交割时
间的期货合约价差是一个确定值; 现实中, 价差是不断波动的。 本基金将动态的
跟踪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的价差,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进行展期。
(4)保证金管理
本基金将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 现货标的的波动性动态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
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5)投资组合策略管理
本基金建仓时, 将根据市场环境, 运用股指期货管理建仓成本 。 本基金出现
较大申购赎回时,将运用股指期货管理组合的风险。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
下,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四 ) 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5%。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 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该日适用的三年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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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 税后) ; 并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对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的调整而动态调整。
如果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
基准推出, 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根据实际
情 况 对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调 整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无 需 召 开 基 金 持 有 人 大
会, 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 ,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3 个工
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 )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以股票等权益类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为主, 本基金以三年期
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2.5% 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在严谨的风险管理基础上 , 获取持
续平稳收益, 同时通过灵活合理的资产配置, 提升基金整体收益能力 , 实现基金
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本基金为混合型投资基金, 属于中高风险、 中高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 , 其风
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六 )投 资决策 依据 和投资 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 内外宏 观经济 发展状 况、宏 观经济 政策导 向、微 观经济 运行环 境和
证券市场发展态势;
(3)投资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等。
2、投资程序
(1)研究与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内设研究部, 通过对宏观、 政策 、 行业、 公司、 市场等方面的
分析,制定投资策略建议和投资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内设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 运用风险模型及监测指标 定期或根
据需要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估,并向基金经理反馈。
(2)构建投资组合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 审批确定基金资产 配置和行
业配置方案,并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 参考研究部和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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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分析, 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 在其权限范围进行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
作。
(3)交易
基 金 经 理 制 定 具 体 的 操 作 计 划 并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或 书 面 指 令 形 式 向 中 央 交 易
室发出交易指令。 中央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 并将指令的执行
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4)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基金投资执行情况。 监察部对基金投资
进行日常监督。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定期对基金投资进行绩效评估和风险分析,
并通过监察部呈报给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督察长办公室、 投资决策委员
会、 基金经理及相关人员。 在监察部和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提供的绩效评估和风
险分析报告的基础上, 基金经理定期对证券市场变化和基金投资阶段成果和经验
进行反思,对基金投资组合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七 ) 投资 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基金 的投资 组合比 例为: 本基金 股票、 股指期 货、权 证等权 益类资 产
投 资 占 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0%-95% , 其 中 权 证 、 股 指 期 货 及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投 资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债券、 货币市场金融工具 、 资产支持
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100%;
(2) 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3)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 部基金 持有一 家公司 发行的 证券, 不超过 该证
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6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权 证 , 不 得 超 过 该 权 证 的
10%;
(7)本 基金在 任何交 易日买 入权证 的总金 额,不 得超过 上一交 易日基 金资
产净值的 0.5%;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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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 权益人 的各类 资产支 持证券 的比例 ,不得 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9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20%;
(1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 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 , 有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 ( 不含到期日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券 ) 、权 证、资 产支持 证券、 买入返售 金融资 产(不 含质押 式回
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
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 合计 ( 轧差计
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 (不包括平仓) 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
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3 8
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 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 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交 易日内 进行调 整。 法律 法规或 监管部 门另有 规定的 从
其规定。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使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规
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
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
(八 )基 金管理 人代 表基金 行使股 东权 利的处 理原 则及方 法
1、基 金管理 人按照 国家有 关规定 代表基 金独立 行使相 应权利 ,保护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4、不 通过关 联交易 为自身 、雇员 、授权 代理人 或任何 存在利 害关系 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九 ) 基金 的融 资 、融 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3 9
(十 )基 金投资 组合 报告 ( 截止 2 0 1 5 年 1 2 月 3 1 日 )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 报告 期末 基金资 产组 合情况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 元 ) 占 基 金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 )
1 权 益 投 资 - -
其 中 : 股 票 - -
2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2 7 8 , 2 9 3 , 3 9 0 . 9 0 9 5 . 1 5
其 中 : 债 券 2 7 8 , 2 9 3 , 3 9 0 . 9 0 9 5 . 1 5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
3 贵 金 属 投 资 - -
4 金 融 衍 生 品 投 资 - -
5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6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8 , 1 5 2 , 6 7 8 . 8 0 2 . 7 9
7 其 他 资 产 6 , 0 3 0 , 7 3 1 . 5 1 2 . 0 6
8 合 计 2 9 2 , 4 7 6 , 8 0 1 . 2 1 1 0 0 . 0 0
2 . 报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股票 投资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类资产。
3 .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类资产。
4 . 报告 期末 按债券 品种 分类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序
号
债 券 品 种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国 家 债 券 - -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4 0
2 央 行 票 据 - -
3 金 融 债 券 7 , 0 0 0 , 7 0 0 . 0 0 4 . 2 4
其 中 : 政 策 性 金 融 债 7 , 0 0 0 , 7 0 0 . 0 0 4 . 2 4
4 企 业 债 券 1 9 7 , 8 4 5 , 0 9 0 . 9 0 1 1 9 . 8 6
5 企 业 短 期 融 资 券 5 0 , 1 7 4 , 0 0 0 . 0 0 3 0 . 4 0
6 中 期 票 据 2 0 , 4 6 7 , 0 0 0 . 0 0 1 2 . 4 0
7 可 转 债 2 , 8 0 6 , 6 0 0 . 0 0 1 . 7 0
8 其 他 - -
9 合 计 2 7 8 , 2 9 3 , 3 9 0 . 9 0 1 6 8 . 6 0
5 .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债 券投资 明细
序 号 债 券 代 码 债 券 名 称 数 量 ( 张 )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1 2 4 4 3 5 1 3 邯 城 投 1 2 1 , 0 0 0 1 3 , 2 0 5 , 9 4 0 . 0 0 8 . 0 0
2 1 2 4 4 2 9 1 3 亭 公 投 1 2 0 , 0 1 0 1 3 , 1 4 1 , 0 9 5 . 0 0 7 . 9 6
3 1 2 2 9 6 5 0 9 潍 投 债 1 1 0 , 0 2 0 1 1 , 8 1 7 , 2 4 8 . 2 0 7 . 1 6
4 1 2 4 7 6 1 1 4 深 业 团 1 0 2 , 9 0 0 1 1 , 2 6 1 , 3 7 6 . 0 0 6 . 8 2
5 1 2 4 7 0 7 1 4 渝 江 0 1 1 0 3 , 7 9 0 1 1 , 0 9 3 , 0 7 5 . 2 0 6 . 7 2
6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贵 金属投 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权 证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4 1
9 .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交 易情 况说明
9 .1 本期 国债 期货投 资政 策
注: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之内, 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
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9 .2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持 仓和 损益明 细
注: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之内, 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
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9 .3 本期 国债 期货投 资评 价
注: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之内, 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
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1 0.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
1 0.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
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 0.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1 0.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 号 名 称 金 额 ( 元 )
1 存 出 保 证 金 4 8 , 9 8 8 . 6 8
2 应 收 证 券 清 算 款 -
3 应 收 股 利 -
4 应 收 利 息 5 , 9 8 1 , 7 4 2 . 8 3
5 应 收 申 购 款 -
6 其 他 应 收 款 -
7 待 摊 费 用 -
8 其 他 -
9 合 计 6 , 0 3 0 , 7 3 1 . 5 1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4 2
1 0. 4 报告 期末 持有的 处于 转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序 号 债 券 代 码 债 券 名 称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1 1 0 0 3 0 格 力 转 债 2 , 7 5 9 , 6 0 0 . 0 0 1 . 6 7
1 0. 5 报告 期末 前十名 股票 中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 一)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代表其未来表
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 有关业绩数据经
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银河回报债券 A
阶 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2 0 1 3 . 0 8 . 0 9 - 2 0 1 3 . 1 2 . 3 1 1 . 2 0 % 0 . 1 2 % 2 . 2 8 % 0 . 0 2 % - 1 . 0 8 % 0 . 1 0 %
2 0 1 4 . 0 1 . 0 1 - 2 0 1 4 . 1 2 . 3 1 3 2 . 8 1 % 0 . 4 4 % 5 . 7 2 % 0 . 0 2 % 2 7 . 0 9 % 0 . 4 2 %
2 0 1 5 . 0 1 . 0 1 - 2 0 1 5 . 1 2 . 3 1 1 3 . 8 4 % 0 . 5 8 % 5 . 0 3 % 0 . 0 1 % 8 . 8 1 % 0 . 5 7 %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起 至 今 5 3 . 0 0 % 0 . 4 7 % 1 3 . 0 4 % 0 . 0 2 % 3 9 . 9 6 % 0 . 4 5 %
银 河 回 报 债 券 C
阶 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2 0 1 3 . 0 8 . 0 9 - 2 0 1 3 . 1 2 . 3 1 1 . 0 0 % 0 . 1 1 % 2 . 2 8 % 0 . 0 2 % - 1 . 2 8 % 0 . 0 9 %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4 3
2 0 1 4 . 0 1 . 0 1 - 2 0 1 4 . 1 2 . 3 1 3 2 . 2 8 % 0 . 4 3 % 5 . 7 2 % 0 . 0 2 % 2 6 . 5 6 % 0 . 4 1 %
2 0 1 5 . 0 1 . 0 1 - 2 0 1 5 . 1 2 . 3 1 1 3 . 5 5 % 0 . 5 7 % 5 . 0 3 % 0 . 0 1 % 8 . 5 2 % 0 . 5 6 %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起 至 今 5 1 . 7 0 % 0 . 4 7 % 1 3 . 0 4 % 0 . 0 2 % 3 8 . 6 6 % 0 . 4 5 %
注: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每个封闭期起始日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
益率+1.5%。
第六节 基金的费用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 基金合同 》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 二 ) 上 述 基 金 费 用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参 照 公 允 的 市 场 价 格
确定 ,法 律法规 另有 规定时 从其规 定 。
(三) 基金 费用 计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支 付方 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产 净 值 的 1.5%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方法如下:
H =E × 1.5 %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4 4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
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
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日 、 休息日结
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 。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 × 0.2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
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8%。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
费用。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 = E×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 C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 于 次 月 前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划 出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按 照 相 关 合 同 规 定
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
顺延至支付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4 5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 )不列 入基 金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 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 履行或 未完全 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 他根据 相关法 律法规 及中国 证监会 的有关 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五 )费 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 或销售服
务费, 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 依照有关
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第七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 《银河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进行更新编写, 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
1、 “ 重要 提示 ”日期 根据实 际情况 进行了 相应更 新, 本招 募说明 书所载 内
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2 月 1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三 基金管理人” 之 “( 二)主要人员情况” 原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因个人
原因辞职,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 由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
职务;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
增聘祝建辉先生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3、 “四 基金托管人”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基金托管人概况”进行了更新。
4、 “ 五 相关 服务机 构 ” 中销 售机构 信息根 据实际 情况进 行了更 新,各 新增银 河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摘 要 )
4 6
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5 、 “ 十 基 金 的 投 资 ” 之 “ ( 十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更 新 为 截 止 日 为 2015
年12月31日的报告, 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 但未
经审计。 “(十一) 基金的业绩” 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5年12月 31日的基金业绩
表现进行了披露。 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 但相关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 “二十二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有关 “对账单服务” 的内容进行了
更新。
7、 “ 二十 三 其他 应披露 事项 ”中列 示了本 报告期 内本基 金及本 基金管 理公
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信息。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 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