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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中小盘(080015)

长盛中小盘: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 盛 中小 盘 精选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 原 长盛 同 鑫二 号 保本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转 型)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26 日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57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长盛中 小盘 精选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根据 《长 盛同 鑫 二号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的约定由长盛 同鑫二 号 保 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第 一个保本周期 届满后变 更 而来。长盛 同鑫保本 二号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2 】679 号文核准 ,每个 保本周期为三 年, 第一个 保本 周期 自 2012 年 7 月 10 日 开始 至 2015 年 7 月 10 日 (含 )到 期。 根据《 长盛 同鑫 二号 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的 约定,在 保 本周期届满后 ,长盛同 鑫 保本二号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变更 为 “长盛 中 小盘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 ”,变更 后基金的 投 资及基金费 率等按照 《长盛中小盘 精选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相关规定进行 运作。就 前 述基金变更 事项,本 基金管 理人已 按 照相 关法 律法规 及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约定履 行相 关备 案手 续。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年度报告财 务资料已 经 审计,普华永 道中天会 计 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出具 了 无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 告。 本报告 期 自 2015 年 7 月 1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注: 长盛 同 鑫 二号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报 告期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至 2015 年7 月10 日止 )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57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转 型前 ) 基金简 称 长盛同 鑫二 号保 本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080015 交易代 码 08001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7 月 10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4,951,470.3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长 盛 同 鑫 二 号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保 本 周 期 期 限为三 年,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即2012 年 7 月 10 日) 起至三 个公 历年 后对 应日 止, 即2015 年7 月10 日。 注:上 表中 “报 告期 末” 为基金 转型 前最 后一 日, 即 2015 年7 月10 日。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转 型后 ) 基金简 称 长盛中 小盘 精选 混合 基金主 代码 080015 交易代 码 08001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7 月 11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1,949,750.41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若 有) 不定期 注:上 表中 “报 告期 末” 为 2015 年12 月31 日。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转 型前 )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采用 投资 组合 保险 策略,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和 保证本 金安 全的 基础 上 , 实现组 合资 产的 稳定 增长 和保本 期间 收益 的最 大化 。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 采 用 恒 定 比 例 组 合 保 险 策 略 (CPPI ) 和 基 于 期 权 的 组 合 保 险 策 略 (OBPI ) 。 其中主要 通过 CPPI 策略 动态调整 稳健资 产与收益资 产的投资 比 例, 以 确保 在保本 期到 期 时本基 金价 值不 低于 事先 设定的 某一 目标 价值, 从 而实现 基金 资产 在保 本基 础上的 增值 目的 。 业绩比 较基 准 3 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税后 收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低 风险 品种 。 未持 有到 期而赎 回或 转换 出的 基 金 份 额 以 及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在 当 期 保 本 周 期 开 始 后 申 购 或 转 换 转 入 的 基 金 份额, 不享 受保 本担 保。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转 型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通过 投资 具有 高成 长潜力 的中 小盘 股票 , 追求 基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57 页


值。在 严控 风险 的前 提下 ,力争 获取 超越 业绩 基准 的稳健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结 合 “自 上而 下” 的资产 配置 策略 和 “自 下 而上 ” 的 个股 精选 策略, 重 点 投 资 于 萌 芽 期 和 成 长 期 行 业 中 具 有 持 续 成 长 潜 力 以 及 未 来 成 长 空 间 广 阔 的 中 小 型 上 市 公 司 , 同 时 考 虑 组 合 品 种 的 估 值 风 险 和 大 类 资 产 的 系 统 风 险,通 过品 种和 仓位 的动 态调整 降低 资产 的波 动风 险。 1、资 产配 置 对宏观 经济 的经 济周 期进 行预测 , 在此 基础 上形 成对 不同资 产市 场表 现的 预 测和判 断 , 确 定基 金资 产 在各类 别资 产间 的分 配比 例。 具 体 操作 中 , 本 基金 管理人 采用 经济 周期 资产 配置模 型, 通过对 宏观 经 济运行 指标 、 利率 和货 币 政策等 相关 因素 的分 析, 对中国 的宏 观经 济运 行情 况进行 判断 和预 测, 然 后 利用经 济周 期理 论确 定基 金资产 在各 类别 资产 间的 战略配 置策 略。 2、行 业配 置 不同行 业受 宏观 经济 周期 、 行业自 身生 命周 期以 及相 关结构 性因 素的 影响 在 不同时 期表 现往 往具 有明 显差异 。 通过 宏观 及行 业经 济变量 的变 动对 不同 行 业的潜 在影 响, 得 出各 行 业的相 对投 资价 值与 投资 时机, 据此 挑选出 预期 具 有良好 增长 前景 的优 势行 业,把 握行 业景 气轮 换带 来的投 资机 会。 3、股 票投 资策 略 基金管理人 自成立及 期后 每六个月月 末将对中 国 A 股市场中的 股票按 流通 市值从 小到 大排 序并 相加 , 累计流 通市 值达 到 A 股总 流通市 值 2/3 的 这部 分 股票称 为中 小盘 股票 。 在前 后两次 调整 排序 期间 对于 未被纳 入最 近一 次排 序 范围的股票 (如新 股、恢 复上市股票 等) ,如 果其流 通市值(对 未上市 新股 而言为 本基 金管 理人 预计 的流通 市值 ) 可满 足以 上标 准, 也称 为中 小盘 股票 。 本基金 综合 运用 长盛 股票 研究分 析方 法和 其它 投资 分析工 具 , 采 用自 下而 上 方式精 选具 有投 资潜 力的 股票构 建股 票投 资组 合 , 中 小盘股 票中 的优 势股 票 优先入 选。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 500 指数*60%+ 中证 全 债指数*40%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具 有较高 风险 、 较高 预期 收 益的特 征 , 其 风险 和预 期 收益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高 于债券 型基 金和 货币 市场 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叶金松 王永民 联系电 话 010-82019988 010-66594896 电子邮 箱 yejs@c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8-2666 、010-62350088 95566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594942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地 址及 基金托 管人 住所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57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转型前 转型后 2014 年 2013 年 2015 年1 月1 日 -2015 年7 月10 日 2015 年7 月 11 日 -2015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40,630,353.84 -5,509,664.93 29,655,801.52 22,035,604.79 本期利 润 8,137,465.20 -6,324,108.74 81,136,082.91 4,337,022.46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期 利润 0.0323 -0.1027 0.1858 0.0050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1.39% -7.44% 21.27% -0.69%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 报告期 末( 2015 年 7 月 10 日 ) 报告期 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额 利润 0.2368 0.1446 0.1179 0.0061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29,804,361.36 59,462,646.99 379,364,077.43 571,295,202.6 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237 1.145 1.220 1.006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采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 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 表中 的 “ 期末 ”均 指 本报告 期最 后一 日, 即 12 月 31 日(注 :长 盛 同鑫二 号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本 报告 期最 后一 日, 即 7 月 10 日)。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57 页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转 型前)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注: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构建 及再 平衡 过程 :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基 金合同 成立 日所 在年 度的 中国人 民银 行公 布 的 3 年 期银行 定期 存款 基 准 利率的 税后 收益 率。 本基 金是保 本型 基金 产品 , 保 本周期 为 3 年 。 以3 年 期 银行定 期存 款税 后收 益率作为本基 金的业绩 比 较基准,能够 使投资者 理 性判断本基金 产品的风 险 收益特征, 合理衡量 比较本 基金 保本 保证 的有 效性。 转型前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 年7 月1 日至2015 年 7 月 10 日 -2.75% 0.92% 0.09% 0.01% -2.84% 0.91%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7 月 10 日 1.39% 0.69% 1.95% 0.01% -0.56% 0.68% 过去三 年 22.11% 0.37% 10.42% 0.01% 11.69% 0.36%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3.70% 0.34% 12.46% 0.01% 11.24% 0.33%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57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长 盛同 鑫二 号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存 续期 为 2012 年7 月10 日至 2015 年7 月 10 日。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57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长 盛同 鑫二 号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生 效,合 同生 效当 年 按 实际存续期计 算,不按 整 个自然年度进 行折算。 长 盛同鑫二号保 本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为 2012 年7 月10 日至2015 年7 月10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转 型后)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转型后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 月 14.96% 2.16% 15.60% 1.23% -0.64% 0.93% 自基金 转 型起至 今 -7.44% 2.09% 6.44% 1.83% -13.88% 0.26% 注: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构建 及再 平衡 过程 :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中 证 500 指数*60%+ 中 证全 债 指数*40% 基准指 数的 构建 考虑 了三 个原则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57 页


1、 公 允性 。 本基 金为 混合 型基金 , 在综 合比 较目 前 市场上 各主 要指 数的 编制 特点并 考虑 本基 金股 票组合 的投 资标 的之 后, 选定中 证 500 指 数作 为本 基金股 票组 合的 业绩 基准 ;债券 组合 的业 绩 基 准则采 用中 证全 债指 数。 中证 500 指 数综 合反 映沪 深证券 市场 内小 市值 公司 的整体 状况 ,用 为 衡 量本基 金业 绩的 基准 较为 合适。 2、 可 比性 。 本 基金 在运 作 过程中 将维 持40%-95% 的 股票、 权证 等权 益类 资产 , 根据 本基 金投 资策 略,业 绩基 准中 的这 一资 产配置 比例 可以 反映 本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3、 再 平衡 。 由于 基金 资产 配置比 例处 于动 态变 化的 过程中 , 需要 通过 再平 衡 来使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符合基 金合 同要 求, 基准 指数每 日按 照 60% 、40% 的 比例采 取再 平衡 , 再 用连 锁计算 的方 式得 到基 准指数 的时 间序 列。 3.2.2 自 基金 转型以 来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注:1 、 长盛 中小 盘精 选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由 长盛 同鑫二 号保 本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第 一个 保 本 周期届 满后 变更 而来 , 变 更日期 为2015 年7 月11 日 ( 即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自合 同生 效未 满一 年。 2、 按 照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起三 个月 内使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 例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57 页


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 定 。本基金已完 成建仓但 报 告期末距建仓 结束不满 一 年。截至报 告日,本 基金的 各项 资产 配置 比例 符合本 基金 合同 第十 二条 (二) 投资 范围 、 ( 六) 投 资限制 的有 关约 定 。


3.2.3 自 基金 转型以 来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注:长盛中小 盘精选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由长盛 同 鑫二号保本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第一 个保本周 期届满 后变 更而 来 , 变 更 日期 为2015 年7 月11 日 (即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合 同生效 当年 按实 际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转型 前 ) 注: 本 基金 于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7 月 10 日 期间、2014 年 度及2013 年 度均未 进行 利润 分 配。 3.3 过 去 三年 基金 的利润 分配 情况 ( 转型 后) 注:本 基金 于2015 年7 月 1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期 间未 进行 利润 分配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57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长盛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 ) , 成立 于 1999 年 3 月 26 日 ,是 国内最 早成 立的 十家 基金 管理公 司之 一。 公司 注册 资本为 人民 币 18900 万元 。 公司 注册 地在 深圳 , 总部设 在北 京, 并在 北京 、 上海 、 郑 州、 杭 州、 成 都设有 分公 司, 在香 港、 北京分 别设 有子 公司 。 目前,公司股 东及其出 资 比例为:国元 证券股份 有 限公司(以下 简称 “国 元 证券 ”)占 注册资本 的41% , 新 加坡 星展 银行 有 限公司 占注 册资 本 的33% , 安徽省 信用 担保 集团 有限 公司占 注册 资本 的 13% , 安徽 省投 资集 团控 股 有限公 司占 注册 资本 的 13% 。 公 司获 得首 批全 国社 保 基金、 合格 境内 机 构投资 者和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业 务资 格。 截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管理 人共管 理四 十二 只开 放式基 金, 并管 理多 个全 国社保 基金 组合 和专 户产 品。 公 司同 时兼 任境 外QFII 基金 和专 户理 财产 品的投 资顾 问。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转型前 )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蔡宾 本 基 金 基 金 经理, 公司 副 总经理 , 社 保 组 合 组 合 经 理, 固 定收 益 部总监 。 2012 年7 月10 日 2015 年 7 月 10 日 11 年 男,1978 年 11 月 出生 , 中国 国 籍 。毕 业于 中央 财经 大学 , 获硕士 学位 ,CFA ( 特许 金 融分 析师) 。 历 任宝 盈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研究 员、 基金 经理 助理 。 2006 年2 月加 入长 盛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 ,曾 任研 究员 、社 保 组 合 助理 ,投 资经 理, 长盛 积 极 配 置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 长 盛 同 禧信 用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基 金经 理, 长盛 同鑫 保 本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 , 长盛 同鑫 行业 配置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公 司 总 经 理助 理等 职务 。现 任长 盛 基 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固 定 收益 部总 监, 社保 组合 组 合 经 理, 任长 盛同 鑫二 号保 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本基 金) 基金经 理。 注:1 、上 表基 金经 理的 任 职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 指公 司决定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 解聘日 期;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57 页


2、 “ 证券 从业 年限 ” 中 “ 证券从 业 ”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 证券 业从 业人 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 的 相 关规定 。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转型后 )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蔡宾 本 基 金 基 金 经理, 公司 副 总经理 , 社 保 组 合 组 合 经 理, 固 定收 益 部总监 。 2015 年7 月11 日 - 11 年 男,1978 年 11 月 出生 , 中国 国 籍 。毕 业于 中央 财经 大学 , 获硕士 学位 ,CFA ( 特许 金 融分 析师) 。 历 任宝 盈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研究 员、 基金 经理 助理 。 2006 年2 月加 入长 盛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 ,曾 任研 究员 、社 保 组 合 助理 ,投 资经 理, 长盛 积 极 配 置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 长 盛 同 禧信 用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基 金经 理, 长盛 同鑫 保 本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 , 长盛 同鑫 行业 配置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公 司 总 经 理助 理等 职务 。现 任长 盛 基 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固 定 收益 部总 监, 社保 组合 组 合 经 理, 长盛 中小 盘精 选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基 金) 基 金经理 。 赵宏宇 本 基 金 基 金 经理, 长盛 电 子 信 息 主 题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长盛 战 略 新 兴 产 业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长盛 上 证 50 指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长 盛创 新 先 锋 灵 活 配 2015 年 7 月11 日 - 8 年 男,1972 年6 月 出生, 中 国国 籍 。 四川 大学 工商 管理 学院 管 理 学 (金 融投 资研 究方 向) 博 士 。 历任 美国 晨星 公司 投资 顾 问 部 门数 量分 析师 ,招 商银 行 博 士 后工 作站 博士 后研 究员 。 2007 年8 月加 入长 盛基 金 管理 公 司 ,历 任金 融工 程研 究员 、 产 品 开发 经理 ,首 席产 品开 发 师 , 金融 工程 与量 化投 资部 副 总 监 、长 盛上 证市 值百 强交 易 型 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 接 基 金基 金经 理等 职务 。现 任 长 盛 电子 信息 主题 灵活 配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长 盛 战略 新兴 产业 灵活 配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57 页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长 盛 中小 盘精 选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本基 金) 基金 经理 , 长 盛 上证 50 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 基 金基 金经 理, 长盛 创新 先 锋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注:1 、上 表基 金经 理的 任 职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 指公 司决定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 解聘日 期; 2、 “ 证券 从业 年限 ” 中 “ 证券从 业 ”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 证券 业从 业人 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 的 相 关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及其各 项实施准 则 、本基金的基 金 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 规 、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 , 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 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资产,在严 格控制投 资 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 份 额 持有人谋求 最大利益 , 没有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指导意见》及 公 司相关制度等 规定,从 投 资授权、研究 分析、投 资 决策、交易执 行、业绩 评 估等环节严 格把关, 通过系统和人 工等方式 在 各个环节严格 控制交易 公 平执行,确保 公平对待 不 同投资组合 ,包括公 募基金、社保 组合、特 定 客户资产管理 组合等, 切 实防范利益输 送,保护 投 资者的合法 权益。具 体如下 : 研究支持,公 司旗下所 有 投资组合共享 公司研究 部 门研究成果, 所有投资 组 合经理在公司 研 究平台 上拥 有同 等权 限。 投资授权与决 策,公司 实 行投资决策委 员会领导 下 的投资组合经 理负责制 , 各投资组合经 理 在投资决策委 员会的授 权 范围内,独立 完成投资 组 合的管理工作 。各投资 组 合经理遵守 投资信息 隔离墙 制度 。 交易执 行, 公司 实行 集中 交易制 度, 所有 投资 组合 的投资 指令 均由 交易 部统 一执行 委托 交易 。 交易部依照《 公司公平 交 易细则》的规 定,场内 交 易,强制开启 恒生交易 系 统公平交易 程序;场 外交易 ,严 格遵 守相 关工 作流程 ,保 证交 易执 行的 公平性 。 投资管 理行 为的 监控 与分 析评估 , 公司 风险 管理 部 、 监 察稽 核部 , 依照 《 公 司公平 交易 细则 》 的规定,持续 、动态监 督 公司投资管理 全过程, 并 进行分析评估 ,及时向 公 司管理层报 告发现问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57 页


题,保 障公 司旗 下所 有投 资组合 均被 公平 对待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指导意见》及 公 司相关制度等 规定,从 投 资授权、研究 分析、投 资 决策、交易执 行、业绩 评 估等环节严 格把关, 通过系统和人 工等方式 在 各个环节严格 控制交易 公 平执行,确保 公平对待 不 同投资组合 ,切实防 范利益 输送 ,保 护投 资者 的合法 权益 。 4.3.3 异常 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1 、报 告期 内行 情回 顾 回顾2015 年,A 股 市场走 出一波 持续 上涨 后快 速下 跌的高 波动 行情 。 上 半年 增量资 金加 速 流 入股市,券商 两融规模 不 断创新高,市 场成交量 巨 幅放大,A 股 市场走出 一 波快速上涨 的牛市行 情。但六月中 旬到九月 , 受宽松货币政 策阶段性 降 温的预期、杠 杆配资监 管 的加强、新 股发行加 速以及恐慌情 绪等因素 影 响,A 股市场 连续大幅 下 挫,市场成交 量大幅萎 缩 。 九月中至 年末,股 市又呈 现震 荡小 幅反 弹走 势。 2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策 略分析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密 切 关注市场变化 ,积极寻 找 投资机会,自 下而上精 选 具备估值优势 和 高成长能力的 个股。仓 位 上灵活管理, 积极参与 四 季度的反弹行 情,同时 尽 量降低市场 波动带来 的净值 波动 风险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长盛 中小 盘精 选混 合份 额净值 为 1.145 元 ,本 报 告期(2015 年 7 月1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7.44%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 增长率 为 6.44% 。 截至 2015 年 7 月 10 日, 长盛同 鑫二 号保 本混 合份 额净值 为 1.237 元, 本报 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7 月10 日)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1.39% ,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增 长率 为 1.95%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6 年, 在经 济调 结构 背 景下, 受去 产能 、工 业品 价格低 迷、 内外 需不 足等 多重因 素影 响, 国内经济仍面 临一定下 行 压力。预计货 币政策将 维 持宽松,但边 际效应有 所 递减;财政 政策将会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57 页


更加积极,基 建投资将 成 为经济能否企 稳的关键 。 在经济前景不 确定及人 民 币贬值预期 下,短期 市场偏好难以 大幅提升 ; 另外,IPO 注册制加 快、 战略新兴板的 推 出以及 中 概股回归均将 导致股 票供给 增加 ,高 估值 个券 将出现 分化 。 展望后市,A 股市场结 构 性特点将更加 突出。重 点 关注十三五规 划、国企 改 革政策落地、 供 给侧改革等主 题投资机 会 。操作上,灵 活调整仓 位 ,自下而上精 选高成长 性 个股,关注 增量资金 变动, 把握 市场 结构 性机 会。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及本基 金合 同约 定 , 本 基 金管理 人严 格按 照 《企 业 会计准 则》 、 中 国 证监会相关规 定和基金 合 同关于估值的 约定,对 基 金所持投资品 种进行估 值 。本基金管 理人制订 了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政 策 与估值程序, 设立基金 估 值小组,参考 行业协会 估 值意见和独 立第三方 机构估 值数 据, 确保 基金 估值的 公平 、合 理。 本基金 管理 人制 订的 证券 投资基 金估 值政 策与 估值 程序确 定了 估值 目的 、 估 值日、 估值 对象 、 估值程序、估 值方法以 及 估值差错处理 、暂停估 值 和特殊情形处 理等事项 。 本基金管理 人设立了 由公司总经 理(担任 估值 小组组长) 、 公司副总 经理 和督察长 ( 担任估值 小组 副组长) 、权 益投资 部、风险管理 部、研究 部 、监察稽核部 、业务运 营 部等部门负责 人组成的 基 金估值小组 ,负责研 究、指导并执 行基金估 值 业务。小组成 员均具有 多 年证券、基金 从业经验 , 具备基金估 值运作、 行业研 究、 风险 管理 或法 律合规 等领 域的 专业 胜任 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 估值原则 和 方法的讨论, 但不参与 估 值原则和方法 的最终决 策 和日常估值的 执 行。 参与估值流程 的各方还 包 括本基金托管 人和会计 师 事务所。托管 人根据法 律 法规要求对基 金 估值及净值计 算履行复 核 责任,当存有 异议时, 托 管人有责任要 求基金管 理 公司作出合 理解释, 通过积极商 讨 达成一致 意 见。会计师事 务所对估 值 委员会采用的 相关估值 模 型、假设及 参数的适 当性发 表审 核意 见并 出具 报告。 上述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之 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冲 突。 本基金管理人 已分别与 中 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 公司和中证指 数有限公 司 签署服务协议 , 由其分别按约 定提供在 银 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债 券 品种和在交易 所市场交 易 或挂牌的部 分债券品 种的估 值数 据。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证券投 资基金运 作 管理办法》的 规定以及 《 长盛中小盘精 选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 合同》第十六 部分中对 基 金收益分配原 则的约定 , 长盛中小盘精 选混 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于报告期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57 页


内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长 盛 中 小 盘 精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7,512,896.58 元, 其中 : 未分配 利润 已实 现部 分 为 8,065,629.99 元, 未分 配 利润未 实现 部分 为 -552,733.41 元。 根据《证券投 资基金运 作 管理办法》的 规定以及 《 长盛同鑫二号 保本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第十 八条中对 基 金收益分配原 则的约定 , 长盛同鑫二号 保本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 金于报告 期未实 施利 润分 配。 长 盛 同 鑫 二 号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截 止 2015 年 7 月 10 日 ,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24,852,891.03 元 ,其 中 :未分 配利 润已 实现 部分 为 26,640,959.18 元 ,未 分配利 润未 实现 部分 为-1,788,068.15 元。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 预警说 明。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以 下称 “ 本 托管人 ” ) 在 对本 基金 的托 管过程 中, 严格 遵守《证券投 资基金法 》 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基 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有 关 规定,不存 在损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完全 尽职 尽责 地履 行了 应尽的 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管理 人 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必要 的 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 算以及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地复核 ,未 发现本基 金 管理人存在 损害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财务会 计报 告 ( 注: 财务 会计报 告中 的 “ 金 融工具 风险 及管 理” 部分 未在托 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数据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审计报 告 (转型前)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注 册会 计师陈玲 、 沈兆 杰 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对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57 页


本基 金 2015 年 7 月 10 日( 基金合 同失 效前 日) 的资 产 负债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7 月 10 日( 基金合同 失效前日) 止 期间的利润 表和所有 者权 益(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 及 财务报表附 注 出具 了 普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6) 第 20242 号 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报 告。 投资 者欲 查看 审计报 告全 文, 应 阅 读本年 度报 告正 文。 §6 审计报 告(转型后)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注 册会 计师陈玲 、 沈兆 杰 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对 本基 金2015 年12 月31 日 的资产 负债 表、 2015 年7 月 11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出 具 了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审 字 (2016) 第20243 号无 保留 意见的 审计 报告 。 投 资者 欲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 应 阅读本 年度 报告 正 文 。 §7 年度财 务报表( 转型前) 7.1 资 产负 债表( 转 型前) 会计主 体: 长盛 同鑫 二号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7 月 10 日(基 金合 同失 效前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 7 月1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41,138,717.33 38,578,228.53 结算备 付金 2,885,276.05 4,335,789.56 存出保 证金 122,420.43 73,821.18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07,145,433.00 529,346,896.04 其中: 股票 投资 29,850.00 115,397,492.04








基金 投资 - - 债券投 资 107,115,583.00 413,949,404.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3,012,193.65 8,948,413.55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28,471.96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57 页


资产总 计 154,304,040.46 581,311,620.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 7 月1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185,599,908.8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8,124.99 11,434,535.95 应付赎 回款 23,667,899.59 3,545,200.42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7,040.43 392,413.65 应付托 管费 12,840.07 65,402.2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176,567.99 195,539.80 应交税 费 388,787.34 388,787.34 应付利 息 - 42,257.56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68,418.69 283,497.58 负债合 计 24,499,679.10 201,947,543.3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04,951,470.33 310,947,429.01 未分配 利润 24,852,891.03 68,416,648.42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29,804,361.36 379,364,077.43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54,304,040.46 581,311,620.82 注:1 、 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 7 月10 日(基 金合 同失 效前日) , 基 金份 额净 值1.237 元 , 基金 份额 总 额104,951,470.33 份。


2、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 期间 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10 日(基 金 合同失 效前 日) 止期 间。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 长盛 同鑫 二号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7 月 10 日( 基 金合同 失效 前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7 月 1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3,122,179.04 99,676,669.04 1.利息 收入 7,652,479.98 35,222,975.4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88,514.52 229,827.60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57 页


债券利 息收 入 7,556,544.49 34,991,559.22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7,420.97 1,588.61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 列) 37,764,737.34 12,457,507.7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28,122,758.03 12,351,841.96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8,900,562.17 -379,132.2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741,417.14 484,798.04 3.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 “-” 号填 列) -32,492,888.64 51,480,281.39 4. 汇 兑收 益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197,850.36 515,904.45 减: 二、费用 4,984,713.84 18,540,586.13 1.管 理人 报酬 1,992,594.85 5,547,713.55 2.托 管费 332,099.06 924,619.02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661,075.48 793,748.43 5.利 息支 出 1,800,776.18 10,876,807.98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800,776.18 10,876,807.98 6.其 他费 用 198,168.27 397,697.15 三、 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以 “-” 号填列) 8,137,465.20 81,136,082.91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8,137,465.20 81,136,082.91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长盛 同鑫 二号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7 月 10 日( 基 金合同 失效 前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 7 月 1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值) 310,947,429.01 68,416,648.42 379,364,077.43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57 页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8,137,465.20 8,137,465.20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205,995,958.68 -51,701,222.59 -257,697,181.27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625,249.59 1,225,018.95 5,850,268.54 2.基金 赎回 款 -210,621,208.27 -52,926,241.54 -263,547,449.8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 填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值) 104,951,470.33 24,852,891.03 129,804,361.3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值) 567,827,938.65 3,467,263.97 571,295,202.62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81,136,082.91 81,136,082.91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256,880,509.64 -16,186,698.46 -273,067,208.10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738,734.27 548,261.05 4,286,995.32 2.基金 赎回 款 -260,619,243.91 -16,734,959.51 -277,354,203.42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 填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值) 310,947,429.01 68,416,648.42 379,364,077.43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周兵______














______ 杨思 乐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长 盛 同 鑫 二 号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监 基金 字[2012] 第 679 号《关 于核 准长 盛同 鑫二 号保本 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金募集 的批复》 核 准,由长盛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57 页


和《长盛同鑫 二号保本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负责公开 募集。本 基 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 存续期 限不 定, 首次 设立 募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集 人民 币 1,364,600,176.73 元, 业经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司 普华 永道 中天 验字(2012) 第 243 号验 资 报告 予 以验证 。经 向中 国 证监会 备案 , 《 长盛 同鑫 二 号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于 2012 年7 月 10 日正 式生 效,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364,877,570.48 份 基 金 份 额 , 其 中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折 合 277,393.75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长 盛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 金托管 人为 中国 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 的 担保人为安徽 省信用担 保 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基 金 的保本提供 不可撤销 的连带 责任 保证 担保 。 根据《长盛同 鑫二号保 本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 合同》的有关 规定,本 基 金的保本期一 般 每三年为一个 周期;在 本 基金募集期内 认购本基 金 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 、在 本 基金过渡期 限定期限 内申购本基金 的基金份 额 持有人以及从 本基金上 一 个保本期默认 选择转入 当 期保本期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本 基金至当 期 保本期到期的 ,如可赎 回 金额加上保本 期内的累 计 分红金额高 于或等于 其投资净额,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将按 可赎回金 额 支付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 ; 如可赎回金 额加上保 本期内的累计 分红金额 低 于其投资净额 ,则本基 金 的基金管理人 或担保人 应 补足该差额 ,本基金 的担保人将保 证向符合 上 述条件的本基 金份额持 有 人承担上述差 额部分的 偿 付并及时清 偿,担保 额度为 人民 币 51 亿 元。 但 上述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未持 有到期 而赎 回的 ,赎 回部 分不适 用保 本条 款;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在保 本期 申购或 转换 入的 基金 份额 也不适 用保 本条 款。 根据《关于长 盛同鑫二 号 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第一个保本周 期到期后 变 更为长盛中小 盘 精选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及相关 业务 安排 的公 告》 , 第一个 保本 周期 自 2012 年 7 月 10 日开 始至 2015 年7 月10 日( 含)到 期。 由 于不 再符 合保 本基 金的存 续条 件, 根据 本基 金基金 合同 相关 规定 , 本基金 在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届满日 次日 , 即 2015 年 7 月 11 日 起变 更为 “长 盛中 小盘精 选混 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 ,变更后 基 金的投资及基 金费率 等 按 照《长盛中小 盘精选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 合同》 相关 规定 进行 运作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长 盛 同鑫二号保本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 定,本基 金 的投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 流 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 国 内依法发行 交易的债 券、股票(包 括中小板 、创 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 监会 核准上市的 股票)、权 证、 货币市场工 具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 允 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 具。本基金在 保本期内 投 资债券、货 币市场工 具等稳 健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的比例 不低 于60% , 其中, 持有现 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不少 于 5% ; 投 资股 票 、 权 证等 收益资 产占 基金 资 产 的比 例不高 于 40% , 其 中, 基金持 有全 部权 证的 市值 不高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3 年期 银行 定期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57 页


存款税 后收 益率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长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批准 报出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长盛 同鑫 二号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和在 财务报 表附 注 7.4.4 所列 示的中 国证 监会 、中 国基 金业协 会发 布的 有 关 规定及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作 编制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7 月10 日( 基金 合 同失效 前日)财 务报 表符 合 企业会 计准 则 的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反 映了本 基 金 2015 年7 月10 日( 基金 合同 失效 前日) 的财务 状况 以 及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7 月10 日(基 金合 同 失 效前 日) 的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对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 和私募 债券 除 外) , 鉴于 其交 易量 和交 易 频率不 足以 提供 持续 的定 价信息 ,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改为采 用中 证指 数有 限公司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业 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关 于 2015 年1 季度 固 定收益 品种 的估 值 处理标 准》 所独 立提 供的 估值结 果确 定公 允价 值。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57 页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税[2015]101 号 《 关于上 市公 司股 息 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 及 其他 相关财 税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 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 征收 营业 税。 基金 买 卖股票 、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不 予征 收营 业税 。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 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超 过 1 年的 , 于2015 年 9 月8 日 前暂 减 按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自2015 年9 月8 日 起, 暂 免征收 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持有 的上 市公 司限 售股 , 解禁 后取 得的 股息 、 红利收入,按 照上述规 定 计算纳税,持 股时间自 解 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 得 的股息、红 利收入继 续暂减 按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 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所 得 税。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 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长 盛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国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元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新加坡 星展 银行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安 徽 省 信 用 担 保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安 徽 信 用担保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担保人 安徽省 投资 集团 控股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长盛基 金( 香港)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全 资子 公司 长盛创 富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全 资子 公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交易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57 页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7 月 1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992,594.85 5,547,713.5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 955,550.99 2,665,478.45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长 盛 基金公司的管 理人报酬 按 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1.20% 的年费率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1.20%/ 当年 天数。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7 月 1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332,099.06 924,619.02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中 国 银行的托管费 按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0.20%/ 当年 天数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未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 回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基金 管理 人本 期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未运 用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除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本 期 末及 上年 度末未 投资 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7 月1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行 41,138,717.33 55,735.58 38,578,228.53 71,7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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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 约定 利 率计息 。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无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 券的 情况 。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由安徽 省信用担 保 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担保 人 ,为本基金的 保本提供 不 可撤销的连带 责 任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 的 范围为:在本 保本期到 期 时,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 有 到期的基金 份额的可 赎回金额加上 本保本期 内 本基金的累计 分红金额 , 低于投资净额 时的差额 部 分,担保额 度为人民 币51 亿元 。 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指在 本基 金募 集期 内认 购本基 金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持 有到 期指 在本 基金募集期内 认购本基 金 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本 保 本期内一直持 有其在本 基 金的募集期 内认购的 基金份 额。 本基 金的 担保 费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按基金 资产 净 值 0.2% 的 年 费率从 基金 管理 费收 入中列 支。 7.4.9 期 末(2015 年 7 月 10 日(基 金合同 失效 前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无 因认 购新发/增 发证 券而 于期 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因暂时 停 牌 而持 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银行 间市 场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 作为 抵押的 债券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交易 所市 场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 作为 抵押的 债券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57 页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基 金 合同失 效前 日) ,本 基金 持 有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计 入当 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中属 于第 一层次 的余 额 为29,850.00 元, 属于 第二 层次 的余 额 为 107,115,583.00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 : 第 一 层 次 472,539,396.04 元 , 第 二 层 次 56,807,500.00 元, 无第 三层次 的余 额) 。 (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 属于非公 开 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 会 于停牌日至交 易恢复活 跃 日期间、交 易不活跃 期间及限售期 间将相关 股 票和债券的公 允价值列 入 第一层次;并 根据估值 调 整中采用的 不可观察 输入值 对于公 允价值的 影 响程度,确定 相关股票 和 债券公允价值 应属第二 层 次还是第三 层次。对 于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 或挂 牌转让的固 定收益品 种(可 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 证券 和私募债券 除外), 本基金 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起改 为采 用 中 证指 数有 限公司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估 值 核 算工作 小组 关 于2015 年1 季度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 处理标 准》 所独 立提 供的 估 值结果 确定 公允 价 值(附注 7.4.5.2) , 并将 相关债 券的 公允 价值 从第 一层次 调整 至第 二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基 金 合同失 效前 日) ,本 基金 未 持有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的 金融 资 产(2014 年12 月31 日: 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 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7 年度财 务报表( 转型后) 7.1 资 产负 债表( 转型 后) 会计主 体: 长盛 中小 盘精 选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原长盛 同鑫 二号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57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255,030.72 结算备 付金 177,370.61 存出保 证金 129,668.7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2,718,769.68 其中: 股票 投资 52,679,668.00








基金 投资 - 债券投 资 39,101.6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81,574.11 应收利 息 1,669.74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124,729.24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60,688,812.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17,906.33 应付赎 回款 182,815.22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8,373.21 应付托 管费 13,062.2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205,175.55 应交税 费 388,787.34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240,045.99 负债合 计 1,226,165.8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1,949,750.41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57 页


未分配 利润 7,512,896.58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9,462,646.9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60,688,812.85 注:1 、报 告截 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145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51,949,750.41 份。 2、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 期间 为2015 年7 月1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长盛 中小 盘精 选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原长盛 同鑫 二号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本报告 期:2015 年7 月 1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 7 月1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085,884.24 1.利息 收入 439,796.62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0,203.73 债券利 息收 入 363,132.2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6,460.68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4,733,978.4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8,203,273.44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3,466,390.6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2,904.33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814,443.81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22,741.40 减: 二、费用 1,238,224.50 1.管 理人 报酬 497,382.49 2.托 管费 82,897.11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468,566.79 5.利 息支 出 3,892.57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3,892.57 6.其 他费 用 185,485.54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号填列) -6,324,108.74 减:所 得税 费用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57 页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6,324,108.74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长盛 中小 盘精 选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原长盛 同鑫 二号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本报告 期:2015 年7 月 1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7 月11 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金 净值) 104,951,470.33 24,852,891.03 129,804,361.36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6,324,108.74 -6,324,108.74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生 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53,001,719.92 -11,015,885.71 -64,017,605.6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234,308.24 600,390.08 4,834,698.32 2.基金 赎回款(以“-” 号填列 ) -57,236,028.16 -11,616,275.79 -68,852,303.95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 利润产 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金 净值) 51,949,750.41 7,512,896.58 59,462,646.99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周兵______














______ 杨思 乐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长盛中小盘精 选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 “ 本 基金 ”)是根 据《长盛 同鑫 二号保本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约定 由长 盛同 鑫二 号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以 下简称 “原 基金 ”) 第一个保本周 期届满后 变 更而来。原基 金经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 简 称 “ 中国证 监会 ”) 证监基 金字[2012] 第679 号 《关 于核 准长 盛同 鑫二 号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募集 的批 复》 核准 , 由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 资基金法 》和《长 盛 同鑫二号保 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 为 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 限 不定,首次 设立募集 不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 集人民 币 1,364,600,176.73 元, 业经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57 页


司普华 永道 中天 验字(2012) 第243 号 验资 报告 予以 验 证。 经 向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长盛 同鑫 二号 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 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 正式 生效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的基 金份 额总 额为 1,364,877,570.48 份 基金份 额, 其中 认购 资金 利息折 合 277,393.75 份 基 金份额 。本 基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为长 盛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长盛同 鑫二号保 本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 合同》的有关 规定,原 基 金的保本期一 般 每三年为一个 周期;在 原 基金募集期内 认购原基 金 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 原 基金过渡期 限定期限 内申购原基金 的基金份 额 持有人以及从 原基金上 一 个保本期默认 选择转入 当 期保本期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原 基金至当 期 保本期到期的 ,如可赎 回 金额加上保本 期内的累 计 分红金额高 于或等于 其投资净额, 原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将按 可赎回金 额 支付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 ; 如可赎回金 额加上保 本期内的累计 分红金额 低 于其投 资净额 ,则原基 金 的基金管理人 或担保人 应 补足该差额 ,原基金 的担保人将保 证向符合 上 述条件的原基 金份额持 有 人承担上述差 额部分的 偿 付并及时清 偿,担保 额度为 人民 币 51 亿 元。 但 上述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未持 有到期 而赎 回的 ,赎 回部 分不适 用保 本条 款; 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保本 期 申购或转换入 的基金份 额 也不适用保本 条款。根 据 《关于长盛 同鑫二号 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第一个保本周 期到期后 变 更为长盛中小 盘精选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及相 关业务 安排 的公 告》 , 原基 金在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届满 日次日 , 即2015 年7 月 11 日起变 更为 本基 金, 变更后基金的 投资及基 金 费率 等按照《 长盛中小 盘 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 相关规定 进行运 作。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人 为长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长 盛 中小盘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合同》 的 有关规 定,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为 包括 国内 依法 公开 发行上 市的 各类 股票(包 括 中小板 、 创 业板 和其 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上市 的股票)、债 券(包括国 债 、央行票据 、中期票 据、 金融债、地 方政府 债 券、企业债 券、公司 债券 、短期融资 券、可转 换公 司债券(含分 离交易的 可转 换公司债券) 、资产 支持证 券、 债券 回购 等)、 货币 市 场工 具( 包括 一年 以 内的短 期国 债、 回购 协议 、 银行 存款 等)、权 证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 国证 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 其他 金融工具(但 需符合中 国证 监会的相关 规定)。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为60%X 中证500 指数+40%X 中证全 债指 数。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长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批准 报出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长盛 中小 盘精选 混合 型证 券投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57 页


资基金 基 金合 同》 和在 财 务报表 附 注 7.4.4 所 列示 的中国 证监 会、 中国 基金 业协会 发布 的有 关规 定及允 许的 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2015 年7 月1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止期 间的 财 务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地 反映 了本 基 金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2015 年 7 月 11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31 日止 期间 的 经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等 有关 信息 。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5 年7 月11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止期 间 。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 资 和衍生工具(主 要为权证 投 资)分类为以 公 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除 衍生工具所产 生的金融 资 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 衍生金融资产 列示外,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公允 价 值变动计入损 益的金融 资 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列示 。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其 他各 类应 付款 项等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57 页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的 债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 至购买日止的 利息,单 独 确认为应收 项目。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 量 的合同权利 终 止;(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 金将 金 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 已转 移,虽然本基 金既没有 转 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 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 险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主 要 为权证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 定公允价值 并 进行估 值: (1)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值 。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 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 有可靠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 易 的 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参 数。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57 页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时,金 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 。由于 申 购和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 金 变动分别于基 金申购确 认 日及基金赎回 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 别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 确 认日认列,并 于期末全 额 转入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或者发行 价计算的 利 息扣除在适 用情况下 由债券 发行 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利 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和托 管费在 费用 涵盖 期间 按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费 率和 计算 方法逐 日确 认。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 分 配权。本基金 收益以现 金 形式分配,但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可选择现 金 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红 利 发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自 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 投 资。若期末 未分配利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57 页


润中的未实现 部分为正 数 ,包括基金经 营活动产 生 的未实现损益 以及基金 份 额交易产生 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 期末可供 分 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 分 配利润中的已 实现部分 ; 若期末未分 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 负数,则 期 末可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 为 期末未分配利 润,即已 实 现部分相抵 未实现部 分后的 余额 。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权 益转出 。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告分部 并披露分 部 信息。经营分 部是指本 基 金内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的 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 中 产生收入、发 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能 够 定期评价该组 成部 分的经 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 其配置 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 基金 能够 取得 该 组成部 分的 财务 状况 、 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 有 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 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 的 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 一定条 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营 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 分部 信息 。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1) 对于证券 交易所上 市的 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 大 事项停牌或交 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 的 交易不活跃)等 情况,本基 金根据中国证 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 一步规 范证券投资基 金估 值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根 据 具体情 况采 用《 关于 发布 中基协(AMAC) 基 金行 业股 票估值 指数 的通 知》 提供的 指数 收益 法、 市盈 率法、 现金 流量 折现 法等 估值技 术进 行估 值 。 (2) 在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 易 的债券品种 ,根 据中国证 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 券 投资基金执 行<企业会 计准 则>估值业务 及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采用 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 持有的银 行 间同业市场债 券按现金 流 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估 值 模型、参数 及结果由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独立 提供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57 页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税[2015]101 号 《 关于上 市公 司股 息 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 及 其他 相关财 税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 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 征收 营业 税。 基金 买 卖股票 、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不 予征 收营 业税 。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 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超 过 1 年的 , 于2015 年 9 月8 日 前暂 减 按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自2015 年9 月8 日 起, 暂 免征收 个人 所得 税。 对 基 金持有 的上 市公 司限 售股 , 解禁 后取 得的 股息 、 红利收入,按 照上述规 定 计算纳税,持 股时间自 解 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 得 的股息、红 利收入继 续暂减 按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 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所 得税。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 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长 盛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国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元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新加坡 星展 银行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安 徽 省 信 用 担 保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安 徽 信 用担保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安徽省 投资 集团 控股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长盛基 金( 香港)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全 资子 公司 长盛创 富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全 资子 公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57 页


7.4.8 本 报告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7 月1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期应 支付 的管 理费 497,382.4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45,153.49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长 盛 基金公司的管 理人报酬 按 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1.50% 的年费率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 1. 50% ÷ 当 年 天数。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7 月 1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期应 支付 的托 管费 82,897.11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中 国 银行的托管费 按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0.25%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 0. 25% ÷ 当 年天 数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期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基金 管理 人本 期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 除 基金 管理人 以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未投资 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7 月 1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57 页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行 7,255,030.72 52,104.10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 约定 利 率计息 。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期 无在 承销 期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况 。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期 无其 他关 联交 易事项 。 7.4.9 期 末(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2.1.2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 估值总 额 123001 蓝标转债 2015 年12 月21 日 2016 年1 月 8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390 39,000.00 39,000.00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 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 估值总 额 备注 300104 乐视网 2015 年12 月7 日 重大事项 停牌 60.17 - - 39,800 1,952,796.84 2,394,766.00 - 300088 长信科技 2015 年12 月 14 日 重大事项 停牌 14.77 2016 年2 月 29 日 12.63 39,000 403,428.00 576,030.00 - 300238 冠昊生物 2015 年11 月 12 日 重大事项 停牌 55.14 - - 10,000 407,387.29 551,400.00 - 600699 均胜电子 2015 年11 月4 日 重大事项 停牌 35.91 2016 年3 月 10 日 29.00 15,000 459,960.00 538,650.00 - 300324 旋极信息 2015 年12 月1 日 重大事项 停牌 50.57 2016 年3 月 10 日 44.33 8,000 297,260.00 404,560.00 - 300043 互动娱乐 2015 年12 月 17 日 重大事项 停牌 17.18 - - 23,500 397,483.00 403,730.00 - 300054 鼎龙股份 2015 年11 月 23 日 重大事项 停牌 25.33 2016 年3 月 14 日 22.19 12,000 214,457.39 303,960.00 - 300010 立思辰 2015 年12 月 30 日 重大事项 停牌 31.90 2016 年1 月 8 日 28.71 8,900 327,692.07 283,910.00 - 300365 恒华科技 2015 年11 月 16 日 重大事项 停牌 43.10 2016 年1 月 27 日 38.58 5,000 153,018.50 215,500.00 - 300011 鼎汉技术 2015 年12 月 重大事项 29.80 2016 年1 月 26.82 6,800 204,016.32 202,640.00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 57 页


31 日 停牌 22 日 300036 超图软件 2015 年10 月 30 日 重大事项 停牌 43.18 2016 年1 月 15 日 35.11 4,500 142,727.00 194,310.00 - 300351 永贵电器 2015 年10 月 19 日 重大事项 停牌 36.42 2016 年2 月 18 日 29.80 2,900 90,299.00 105,618.00 - 300431 暴风科技 2015 年10 月 27 日 重大事项 停牌 104.59 - - 800 81,646.00 83,672.00 - 注: 本 基金 截至2015 年 12 月31 日止 持有 以上 因公 布 的重大 事项 可能 产生 重大 影响而 被暂 时停 牌 的股票 ,该 类股 票将 在所 公布事 项的 重大 影响 消除 后,经 交易 所批 准复 牌。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从事 银行 间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 余额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从事 交易 所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允 价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次 的余 额 为46,459,922.00 元, 属于 第二 层 次的余 额 为 6,258,847.68 元, 无 属于 第三 层 次的余 额。 (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将相关股 票 和债券的公允 价值列入 第 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 整 中 采用的不 可观察输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9 页 共 57 页


入值对 于公 允价 值的 影响 程度, 确定 相关 股票 和债 券公允 价值 应属 第二 层次 还是第 三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 合报告( 转型前)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29,850.00 0.02 其中: 股票 29,850.00 0.02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07,115,583.00 69.42 其中: 债券 107,115,583.00 69.42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4,023,993.38 28.53 7 其他资 产 3,134,614.08 2.03 8 合计 154,304,040.46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640.00 0.01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0 页 共 57 页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22,210.00 0.02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9,850.00 0.02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沪 港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沪 港通 投资 股票 。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0959 江苏有 线 1,000 22,210.00 0.02 2 002770 科迪乳 业 500 7,640.00 0.01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仅 持有上 述 2 只股 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1 页 共 57 页


1 000625 长安汽 车 23,718,585.00 6.25 2 000001 平安银 行 16,199,462.80 4.27 3 601601 中国太 保 12,899,577.67 3.40 4 600887 伊利股 份 11,793,989.88 3.11 5 600048 保利地 产 8,331,310.00 2.20 6 000776 广发证 券 6,049,752.00 1.59 7 601398 工商银 行 6,027,000.00 1.59 8 600276 恒瑞医 药 5,869,870.16 1.55 9 600030 中信证 券 5,834,800.00 1.54 10 600519 贵州茅 台 5,275,644.00 1.39 11 601939 建设银 行 5,150,000.00 1.36 12 000400 许继电 气 4,914,698.00 1.30 13 000157 中联重 科 4,614,000.00 1.22 14 600050 中国联 通 4,278,000.00 1.13 15 600009 上海机 场 2,763,123.40 0.73 16 601928 凤凰传 媒 2,206,377.35 0.58 17 600415 小商品 城 1,859,216.00 0.49 18 000401 冀东水 泥 1,716,411.47 0.45 19 600859 王府井 1,655,657.00 0.44 20 600362 江西铜 业 1,567,879.54 0.41 8.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00001 平安银 行 31,767,672.78 8.37 2 601601 中国太 保 21,648,419.30 5.71 3 000625 长安汽 车 19,509,391.05 5.14 4 600887 伊利股 份 16,186,544.07 4.27 5 600048 保利地 产 10,384,304.31 2.74 6 000401 冀东水 泥 8,273,834.28 2.18 7 601318 中国平 安 7,900,249.57 2.08 8 600276 恒瑞医 药 7,454,977.31 1.97 9 600795 国电电 力 7,050,339.87 1.86 10 601398 工商银 行 6,259,000.00 1.65 11 000400 许继电 气 5,737,680.72 1.51 12 600309 万华化 学 5,666,796.48 1.49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2 页 共 57 页


13 600050 中国联 通 5,649,155.68 1.49 14 600498 烽火通 信 5,546,517.48 1.46 15 000581 威孚高 科 5,175,178.35 1.36 16 000157 中联重 科 5,063,583.00 1.33 17 600519 贵州茅 台 5,021,007.68 1.32 18 000776 广发证 券 5,015,981.72 1.32 19 601117 中国化 学 5,007,717.09 1.32 20 600030 中信证 券 4,842,000.00 1.28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39,796,406.37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253,619,148.96 注: 本 项8.4.1 、8.4.2 、8.4.3 表中 的 “ 买入 金额 ” (或 “ 买入 股票 成本 ”)、 “ 卖出 金额 ” (或 “卖出 股票 收入 ”) 均按 买卖成 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成 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相 关交 易费 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96,989,583.00 74.7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10,126,000.00 7.80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7,115,583.00 82.52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2127 12 华 西债 200,000 20,662,000.00 15.92 2 122204 12 双 良节 169,900 17,304,315.00 13.33 3 122164 12 通 威发 150,000 15,303,000.00 11.79 4 112152 12 亚 达债 150,000 15,070,500.00 11.61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3 页 共 57 页


5 1282512 12 西 北院 MTN1 100,000 10,126,000.00 7.80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股指期 货投 资。 8.10.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8.11.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国债期 货投 资。 8.11.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报告期内基金 投资的前 十 名证券的发行 主体无被 监 管部门立案调 查,无在 报 告编制日前一 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 8.12.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均为 基金 合同 规定 备选 股票库 之内 的股 票。 8.12.3 其 他资 产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4 页 共 57 页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22,420.4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012,193.6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134,614.08 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可转 换债 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7 月10 日) 前十 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8 投资组 合报告( 转型后)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52,679,668.00 86.80 其中: 股票 52,679,668.00 86.80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9,101.68 0.06 其中: 债券 39,101.68 0.0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432,401.33 12.25 7 其他资 产 537,641.84 0.89 8 合计 60,688,812.85 100.00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5 页 共 57 页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166,000.00 0.28 C 制造业 24,314,392.00 40.89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195,200.00 0.33 E 建筑业 293,085.00 0.49 F 批发和 零售 业 59,400.00 0.10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1,269,360.00 2.13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10,801,955.00 18.17 J 金融业 5,910,900.00 9.94 K 房地产 业 1,304,000.00 2.19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617,580.00 1.04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295,080.00 0.50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2,666,020.00 4.48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556,096.00 0.94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4,230,600.00 7.11 S 综合 - - 合计 52,679,668.00 88.59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沪 港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沪 港通 投资 股票 。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转 型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6 页 共 57 页


1 601336 新华保 险 50,000 2,610,500.00 4.39 2 300104 乐视网 39,800 2,394,766.00 4.03 3 600104 上汽集 团 80,000 1,697,600.00 2.85 4 300370 安控科 技 80,000 1,564,800.00 2.63 5 000776 广发证 券 80,000 1,556,000.00 2.62 6 600519 贵州茅 台 7,000 1,527,330.00 2.57 7 002262 恩华药 业 50,000 1,463,500.00 2.46 8 300059 东方财 富 27,000 1,404,810.00 2.36 9 300070 碧水源 26,000 1,346,020.00 2.26 10 000069 华侨城 A 150,000 1,320,000.00 2.2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 http://www.csfunds.com.cn 网 站的 年度 报告 正文 。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09 上海机 场 3,302,930.79 5.55 2 300017 网宿科 技 3,168,511.75 5.33 3 600519 贵州茅 台 3,013,393.00 5.07 4 300059 东方财 富 2,845,968.00 4.79 5 601009 南京银 行 2,832,482.00 4.76 6 601336 新华保 险 2,725,000.00 4.58 7 300104 乐视网 2,281,534.00 3.84 8 300027 华谊兄 弟 2,128,040.00 3.58 9 601998 中信银 行 2,005,424.60 3.37 10 300072 三聚环 保 1,966,559.98 3.31 11 600276 恒瑞医 药 1,914,068.04 3.22 12 300370 安控科 技 1,850,412.00 3.11 13 000776 广发证 券 1,737,254.48 2.92 14 600104 上汽集 团 1,721,800.00 2.90 15 300024 机器人 1,662,827.31 2.80 16 300271 华宇软 件 1,600,231.68 2.69 17 600521 华海药 业 1,509,014.72 2.54 18 000069 华侨城 A 1,496,004.00 2.52 19 600373 中文传 媒 1,492,681.54 2.51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7 页 共 57 页


20 600663 陆家嘴 1,466,756.00 2.47 21 002262 恩华药 业 1,441,838.00 2.42 22 601933 永辉超 市 1,372,641.00 2.31 23 300063 天龙集 团 1,319,224.76 2.22 24 300070 碧水源 1,319,029.40 2.22 25 300136 信维通 信 1,270,010.00 2.14 26 002594 比亚迪 1,267,761.56 2.13 27 600325 华发股 份 1,264,082.00 2.13 28 300257 开山股 份 1,210,210.00 2.04 29 002572 索菲亚 1,194,210.00 2.01 30 002717 岭南园 林 1,189,833.00 2.00 8.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300017 网宿科 技 2,713,679.99 4.56 2 600009 上海机 场 1,998,833.24 3.36 3 600276 恒瑞医 药 1,864,358.88 3.14 4 601009 南京银 行 1,580,098.00 2.66 5 300059 东方财 富 1,546,256.00 2.60 6 600663 陆家嘴 1,531,428.00 2.58 7 300072 三聚环 保 1,490,017.00 2.51 8 600519 贵州茅 台 1,412,058.00 2.37 9 600521 华海药 业 1,393,696.50 2.34 10 601998 中信银 行 1,389,800.00 2.34 11 300271 华宇软 件 1,288,113.00 2.17 12 300063 天龙集 团 1,280,851.00 2.15 13 601933 永辉超 市 1,240,932.00 2.09 14 300024 机器人 1,201,235.20 2.02 15 002594 比亚迪 1,190,323.00 2.00 16 300284 苏交科 1,181,271.00 1.99 17 002572 索菲亚 1,166,533.00 1.96 18 300027 华谊兄 弟 1,153,934.30 1.94 19 300033 同花顺 1,129,992.00 1.90 20 002717 岭南园 林 1,065,391.00 1.79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8 页 共 57 页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208,962,981.01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50,247,851.80 注: 本 项8.4.1 、8.4.2 、8.4.3 表中 的 “ 买入 金额 ” (或 “ 买入 股票 成本 ”)、 “ 卖出 金额 ” (或 “卖出 股票 收入 ”) 均按 买卖成 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成 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相 关交 易费 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101.68 0.0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39,000.00 0.07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9,101.68 0.07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23001 蓝标转 债 390 39,000.00 0.07 2 112139 12 北 新债 1 101.68 0.00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仅 持有上 述两 只债 券。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9 页 共 57 页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股指期 货投 资。 8.10.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8.11.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国债期 货投 资。 8.11.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根据2015 年1 月16 日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通 报的2014 年 第四 季度 证券 公司融 资类 业务 现场检 查情 况, 对广 发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采 取责 令限 期改正 的行 政监 管措 施。 2015 年8 月24 日,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收 到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 调查 通知 书 》 (鄂 证 调查 字 2015023 号 ) 。 因公司涉嫌未 按规定审 查 、了解客户身 份等违法 违 规行为,根据 《中华人 民 共和国证券 法》的有 关 规 定 , 中 国 证 监 会 决 定 对 公 司 立 案 调 查 , 对 广 发 证 券 责 令 整 改 , 给 予 警 告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6,805,135.75 元, 并处 以 20,415,407.25 元罚 款 。 本 基 金做 出 如 下说 明 : 广 发 证券是 中国 最优 秀 的证券公司之 一,综合 实 力突出,基本 面良好。 基 于相关研究, 本基金判 断 ,这一处罚 对广发证 券无实质影响 。今后, 我 们将继续加强 与该公司 的 沟通,密切关 注其制度 建 设与执行等 公司基础 性建设 问题 的合 规性 以及 企业的 经营 状况 。 除上述事项外 ,本报告 期 内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无 被监管部 门 立案调查记录 , 无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 8.12.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均为 基金 合同 规定 备选 股票库 之内 的股 票。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0 页 共 57 页


8.12.3 其 他资 产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29,668.7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81,574.11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669.74 5 应收申 购款 124,729.2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37,641.84 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处于 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300104 乐视网 2,394,766.00 4.03 重大事 项停 牌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转型前)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1,219 86,096.37 - - 104,951,470.33 100.00%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1 页 共 57 页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转型后)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881 58,966.80 - - 51,949,750.41 100.00%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281,027.88 0.5410%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10~5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10~5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7 月 11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104,951,470.33 报告期 期初 基金 份额 总额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4,234,308.24 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报 告期期 末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57,236,028.1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 额减少 以"-" 填列) -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份额 总额 51,949,750.41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2 页 共 57 页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1.2.1 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重大 人事 变动 情况 根据公司第 六届董 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 议,公 司聘任 林培富、王 宁、蔡 宾担任 公司副总经 理; 聘任孙 杰、 刁俊 东为 公司 高管人 员。 以上 三名 副总 经理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 通过中 国证 券投 资 基 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基金 业协会)组 织的高 级管理 人员证券投 资法律 知识考 试,公司已 及时向 基 金业协 会进 行备 案。 11.2.2 基 金经 理变 动情 况 报经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自 2015 年 7 月 11 日起 ,长 盛同鑫 二号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转 型 为长盛 中小 盘精 选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报经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同 意, 自 2015 年 7 月 11 日起 ,蔡 宾、 赵宏 宇 同志担 任长 盛中 小盘精 选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11.2.3 本 基金 托管 人的 基 金托管 部门 重大 人事 变动 情况 2015 年4 月, 李 爱华 先生 不再担 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托管 业务 部总 经理 职务。 上述 人 事 变动已 按相 关规 定备 案、 公告。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金 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长盛同 鑫二 号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于 第一 个保 本周期 届满 日次 日, 即 2015 年 7 月 11 日 起变更 为 “ 长盛 中小 盘精 选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 《长 盛中 小盘 精选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 同》 生 效, 《 长盛 同鑫 二号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同时 失效 , 基 金的投 资策 略相 应 调 整。调整后 的投资 策略要 点是: “结合 “自 上而下 ” 的资产配 置策略 和 “自 下而上 ”的 个股精 选 策略,重点 投资于 萌芽期 和成长期行 业中具 有持续 成长潜力以 及未来 成长空 间广阔的中 小型上 市 公司,同时 考虑组 合品种 的估值风险 和大类 资产的 系统风险, 通过品 种和仓 位的动 态调 整降低 资 产 的 波 动 风 险 。 ” 调 整 后 的 投 资 策 略 详 见 2015 年 7 月 1 日 发 布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3 页 共 57 页


(www.csfunds.com.cn ) 上的《长盛中 小盘精选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和《长盛 中小盘 精选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聘任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为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 金未更 换会 计师 事务 所。 本报告 期应 支付 给该 会计 师事务 所的 报酬 60,000.00 元, 已连 续提 供 审 计服 务4 年。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基金管 理人 、托 管人 及其 高级管 理人 员未 受监 管部 门稽查 或处 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 转型后 )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首创证券 1 245,502,339.72 68.34% 179,538.26 62.90% - 联讯证券 1 96,272,048.37 26.80% 89,658.82 31.41% - 银河证券 1 17,426,544.72 4.85% 16,229.23 5.69% - 广发证券 1 9,900.00 0.00% 9.01 0.00% - 国信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原证券 1 - - - - - 日信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4 页 共 57 页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首创证券 20,559,524.84 21.08% 46,694,000.00 49.31% - - 联讯证券 58,629,841.41 60.11% 48,000,000.00 50.69% - - 银河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18,352,902.98 18.82% - - - - 国信证券 - - - - - - 国元证券 - - - - - - 渤海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原证券 - - - - - - 日信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注:1 、本 公司 选择 证券 经 营机构 的标 准 (1 ) 研究 实力 较强,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研究 人员, 能及 时为 本公 司提 供高质 量的 咨询 服务 , 包括宏 观经 济报 告 、 行 业 报告 、 市 场走 向分 析 、 个 股分析 报告 等 , 并 能根 据 基金投 资的 特定 要求 , 提供专 门研 究报 告。 (2 ) 资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 (3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4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两年未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中 国证 监会 和中 国人 民银行 处罚 。 (5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6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 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易设 施符 合代 理本 公司 基金进 行证 券交 易的 需要, 并能 为本 公司 基金 提供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 2、本 公司 租用 券商 交易 单 元的程 序 (1 ) 研究 机构 提出 服务 意 向,并 提供 相关 研究 报告 ; (2 ) 研究 机构 的研 究报 告 需要有 一定 的试 用期 。试 用期视 服务 情况 和研 究服 务评价 结果 而定 ; (3 ) 研 究发 展部 、 投资 管 理等部 门试 用研 究机 构的 研究报 告后 , 按照 研究 服 务评价 规定 , 对研 究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5 页 共 57 页


机构进 行综 合评 价; (4 ) 试 用期 满后 , 评 价结 果符合 条件 , 双 方认 为有 必要继 续合 作, 经公 司领 导审批 后, 我司 与研 究机构 签定 《 研究 服务 协 议》 、 《券 商交 易单 元租 用 协议 》 , 并办 理基 金专 用交 易单元 租用 手续 。 评 价结果 如不 符合 条件 则终 止试用 ; (5 ) 本公 司每 两个 月对 签 约机构 的服 务进 行一 次综 合评价 。 经过 评价 , 若 本 公司认 为签 约机 构的 服务不能满足 要求,或 签 约机构违规受 到国家有 关 部门的处罚, 本公司有 权 终止签署的 协议,并 撤销租 用的 交易 单元 ; (6 ) 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期 限为一 年, 到期 后若 双方 没有异 议可 自动 延期 一年 。 3、报 告期 内租 用证 券公 司 交易单 元的 变更 情况 (1 ) 本基 金报 告期 内新 增 租用交 易单 元情 况: 序号 证券公司名称 交易单元所属市场 数量 1 首创证 券


深圳 1 2 渤海证 券 上海 1 3 日信证 券 上海 1 (2 ) 本基 金报 告期 内停 止 租用交 易单 元情 况: 无。 4、本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上 海交易 单元 均为 共用 交易 单元。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 转型前 )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广发证券 1 153,160,908.11 38.98% 139,437.78 38.98% - 联讯证券 1 136,862,294.46 34.83% 124,599.08 34.83% - 海通证券 1 102,941,447.76 26.20% 93,718.53 26.20% - 中信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原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6 页 共 57 页


东北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广发证券 252,389,308.40 60.03% 710,146,000.00 28.42% - - 联讯证券 130,795,421.35 31.11% 1,114,800,000.00 44.61% - - 海通证券 37,242,287.88 8.86% 674,000,000.00 26.97% - - 中信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国元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原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注:1 、本 公司 选择 证券 经 营机构 的标 准 (1 ) 研究 实力 较强,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研究 人员, 能及 时为 本公 司提 供高质 量的 咨询 服务 , 包括宏 观经 济报 告 、 行 业 报告 、 市 场走 向分 析 、 个 股分析 报告 等 , 并 能根 据 基金投 资的 特定 要求 , 提供专 门研 究报 告。 (2 ) 资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 (3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4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两年未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中 国证 监会 和中 国人 民银行 处罚 。 (5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6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 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易设 施符 合代 理本 公司 基金进 行证 券交 易的 需要, 并能 为本 公司 基金 提供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 2、本 公司 租用 券商 交易 单 元的程 序 (1 ) 研究 机构 提出 服务 意 向,并 提供 相关 研究 报告 ;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2015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7 页 共 57 页


(2 ) 研究 机构 的研 究报 告 需要有 一定 的试 用期 。试 用期视 服务 情况 和研 究服 务评价 结果 而定 ; (3 ) 研 究发 展部 、 投资 管 理等部 门试 用研 究机 构的 研究报 告后 , 按照 研究 服 务评价 规定 , 对研 究 机构进 行综 合评 价; (4 ) 试 用期 满后 , 评 价结 果符合 条件 , 双 方认 为有 必要继 续合 作, 经公 司领 导审批 后, 我司 与研 究机构 签定 《 研究 服务 协 议》 、 《券 商交 易单 元租 用 协议 》 , 并办 理基 金专 用交 易单元 租用 手续 。 评 价结果 如不 符合 条件 则终 止试用 ; (5 ) 本公 司每 两个 月对 签 约机构 的服 务进 行一 次综 合评价 。 经过 评价 , 若 本 公司认 为签 约机 构的 服务不能满足 要求,或 签 约机构违规受 到国家有 关 部门的处罚, 本公司有 权 终止签署的 协议,并 撤销租 用的 交易 单元 ; (6 ) 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期 限为一 年, 到期 后若 双方 没有异 议可 自动 延期 一年 。 3、报 告期 内租 用证 券公 司 交易单 元的 变更 情况 :无。 4、本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的 上海交 易单 元为 共用 交易 单元。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