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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积极A(200013)

长城积极: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 城 积 极 增利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26 日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6 年03 月 24 日复 核了 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20001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 4 月12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006,636,528.6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 A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200013 200113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103,845,482.80 份 902,791,045.80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将在 控制 组合 风险 和保持 资产 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力争 获得 超越 业 绩 比 较 基准的 收益 ,实 现基 金资 产的长 期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采 用 “ 自上 而下 ” 的策 略进 行基 金的 大类 资产配 置, 通过 综合 分 析 宏 观经济 形势 、财 政政 策、 货币政 策、 债券 市场 券种 供求关 系及 资金 供求 关 系 , 主动判 断市 场利 率变 化趋 势, 确定 和动 态调 整固 定 收益类 资产 的平 均久 期 及 债 券资产 配置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财 富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 混 合 型 基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本基 金为 中低 风险 、中 低收益 的基 金产 品。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车君 田青 联系电 话 0755-23982338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chejun@cc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68-666 010-67595096 传真 0755-23982328 010-66275865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ccfund.com.cn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7 页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深圳市 福田 区益 田 路 6009 号新世 界商 务中 心 41 层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长城积 极增 利 债券A 长城积 极增 利 债券C 长城积 极增 利 债券 A 长城积 极增 利 债券 C 长城积 极增 利 债券 A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C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147,307,866.10 52,298,392.86 117,725,245.97 51,477,071.95 16,455,063.11 7,283,436.71 本期 利润 177,056,182.83 67,813,075.24 147,093,739.60 76,758,863.57 7,993,215.98 3,582,082.03 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0.1083 0.1068 0.3157 0.2697 0.0365 0.0369 本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11.29% 10.72% 21.67% 21.26% 2.61% 2.26%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 可供 分配 基金 份额 利润 0.2433 0.2156 0.1739 0.1545 0.0294 0.0164 期末 2,814,689,557.36 1,181,487,840.55 1,702,150,754.32 550,185,233.01 209,556,769.74 73,973,472.22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7 页


基金 资产 净值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1.338 1.309 1.252 1.232 1.029 1.016 注:①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②上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 括持有人认购 或交易基 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 后 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 所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98% 0.06% 2.73% 0.08% -0.75% -0.02% 过去六 个月 5.52% 0.09% 4.89% 0.07% 0.63% 0.02% 过去一 年 11.29% 0.32% 8.15% 0.08% 3.14% 0.24% 过去三 年 38.94% 0.26% 18.77% 0.10% 20.17% 0.16% 过去五 年 - - - - - -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50.06% 0.23% 28.59% 0.09% 21.47% 0.14%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87% 0.06% 2.73% 0.08% -0.86% -0.02% 过去六 个月 5.23% 0.09% 4.89% 0.07% 0.34% 0.02% 过去一 年 10.72% 0.31% 8.15% 0.08% 2.57% 0.23% 过去三 年 37.30% 0.26% 18.77% 0.10% 18.53% 0.16% 过去五 年 - - - - - -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47.05% 0.23% 28.59% 0.09% 18.46% 0.1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注:本基金合 同规定本 基 金投资组合为 :债券等 固 定收益类资产 投资比例 不 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80% , 其中 信用 类固 定收 益 品种的 投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30% ; 股票 等 权益类 资产 投资 比 例不高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20% ;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 在 1 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投 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5% 。 本 基金 的建 仓 期为自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6 个 月, 建仓 期满 时, 各 项资 产配 置比 例符合 基金 合同 约定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注: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续期 计算 ,不 按整 个自 然年度 进行 折算 。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长 城积 极增 利债 券 A 年度 每10份 基金 份额 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 总额 再投资 形式 发 放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5 0.500 75,998,892.29 1,298,104.77 77,296,997.06


2014 - - - -


2013 0.800 15,770,674.88 705,633.38 16,476,308.26


合计 1.300 91,769,567.17 2,003,738.15 93,773,305.32
























































长城 积极 增 利债 券 C 年度 每10份 基金 份额 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 总额 再投资 形式 发 放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5 0.500 20,731,392.31 431,576.77 21,162,969.08


2014 - - - -


2013 0.800 5,712,043.37 1,708,668.99 7,420,712.36


合计 1.300 26,443,435.68 2,140,245.76 28,583,681.44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 经中国 证监 会批 准设 立的 第 15 家基 金管 理公 司, 由 长城证 券股 份 有 限公司 (40 %) 、 东 方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15 %) 、 西 北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15 %) 、 北 方国 际信 托 投资股 份有 限公 司 (15 %) 、 中 原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 (15 % ) 于2001 年 12 月27 日共 同出 资设 立, 当时注 册资 本为 壹亿 元人 民币。2007 年5 月 21 日 , 经中国 证监 会批 准, 公司 完成股 权结 构调 整, 现有股东为长 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47.059% ) 、东 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17.647% ) 、北方 国际信 托股份 有限 公司 (17.647% )和中 原信 托有 限公 司(17.647%)。 2007 年 10 月 12 日,经 中国 证监 会批准,将注 册资本增 加 至壹亿伍仟万 元人民币 。 公司经营范围 是基金募 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 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 其 他业务。截止 本报告期 末 ,公司管理的 基金有封 闭 式基金:久 嘉证券投 资基金 ;开 放式 基金 :长 城久恒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长 城久 泰沪 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 资 基金、长城货 币市场证 券 投资基金、长 城消费增 值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长 城安心回报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长 城久 富核 心成长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长城 品牌 优选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长城稳健增利 债券型证 券 投资 基金、长 城双动力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 城 景气行业龙 头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长城中小盘成 长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长城积极 增 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长 城久 兆中 小 板 300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长城优 化升 级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长城 保 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城岁岁 金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长城 久利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城增强收益 定期开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 城 医疗保健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长城 淘金一年 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长城工资 宝货币市 场 基金、长城久 鑫保本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 城久盈纯债分 级债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长城稳固 收 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长城新兴产 业灵 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长城环保主题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 城 改革红利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 城 久惠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长城久 祥保本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 城新策 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钟光正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经 理 、 长 2011 年 4 月 12 日 - 6 年 男 , 中 国 籍 , 经 济 学 硕 士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城 积 极 增 利 债 券 、 长 城 保 本 混 合 、 长 城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 长 城 稳 固 收益债 券 、 长 城 久 祥 保 本 基 金 的 基 金经理 具有11 年 债 券 投 资 管理经 历 。 曾 就 职 于 安 徽 安 凯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广 发 银 行 总 行资金 部 、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资 金 交 易 部。2009 年11 月进 入 长 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任 债 券 研 究 员 。 自2010 年 2 月至 2011 年10 月任 “ 长 城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金经 理,自 2010 年 2 月至 2011 年11 月任 “ 长 城 稳 健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基金 经理。 马强 长城保 本 、 长 城 积极增 利 、 长 城 增强收 益 、 长 城 久 恒 基 金 2015 年1 月9 日 2015 年 6 月 23 日 3 年 男 , 中 国 籍 , 特 许 金 融 分 析 师(CFA),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计 算 机 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的 基 金 经 理助理 学 与 技 术 专业学 士 、 北 京 大 学 计 算 机 系 统 结 构 专 业 硕 士 。 曾 就 职 于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 司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限公 司。2012 年 进 入 长 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任 产 品 研 发 部 产 品 经 理、自 2015 年 1 月 9 日至 2015 年 6 月23 日担 任 “ 长城 积 极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 长 城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和 “ 长 城 增 强 收 益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基金 经理助 理,自 2015 年 3 月 9 日至 2015 年 6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7 页


月23 日担 任 “ 长城 久 恒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 金 经 理 助理。 注:① 上述 任职 日 期 、离 任日期 根据 公司 做出 决定 的任免 日期 填写 。 ②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方 式遵从 证券 业协 会《 证券 业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长城 积极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 和 其他 有 关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 以 诚 实信用 、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在控制和防范 风险的前 提 下,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 谋 求最大的利益 ,未出现 投 资违反法律 法规、基 金合同约定和 相关规定 的 情况,无因公 司未勤勉 尽 责或操作不当 而导致基 金 财产损失的 情况,不 存在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 公 司管理办 法 》和《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 的规定, 本 基金管理人制 定并实施 了 《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公 平交 易管 理制 度》 。 本基金管理人 通过信息 系 统以及人工控 制等方法 , 严格保证公平 交易制度 的 执行。在投资 决 策环节,本基 金管理人 制 定和完善投资 授权制度 、 投资对象库和 交易对手 库 管理制度、 投资信息 保密措施,保 证各投资 组 合投资决策的 独立性。 在 交易执行环节 ,本基金 管 理人建立和 完善公平 的交易分配制 度,按照 价 格优先、时间 优先、综 合 平衡、比例分 配的原则 , 保证了交易 在各投资 组合间 的公 平。 在风 险监 控环节 ,本 基金 管理 人内 控等相 关部 门进 行事 前、 事中、 事后 的监 控。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 行了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和 《 长 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管 理制 度》 的规 定, 不同投 资者 的利 益得 到了 公平对 待。 本基金 管理 人严 格控 制不 同投资 组合 之间 的同 日反 向交易 , 对 同向 交易 的价 差 进行事 后分 析, 定期出具公平 交易稽核 报 告。本报告期 报告认为 , 本基金管理人 旗下投资 组 合的同向交 易价差均 在合理 范围 内, 结果 符合 相关政 策法 规和 公司 制度 的规定 。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报告期内未发 现本基 金 存 在异常交易行 为,没有 出 现基金参与的 交易所公 开 竞价同日反向 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现 象。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本基金在年初 的投资布 局 较为保守,在 结构上表 现 为以利率债为 主,信用 债 偏向于中高等 级 品种,期间收 益表现平 平 。二季度参与 了可转债 投 资,并及时获 利了结。 三 季度规模增 长较快, 被动买入配置 交易所可 质 押信用债及流 动性较好 的 短融资产。年 末债市延 续 牛市走势, 并且收益 下行幅 度继 续超 预期 。由 于中长 期久 期利 率债 在 4 季度获 利明 显, 我们 在 4 季度重 点减 持了 组 合 持有的 中长 久期 利率 债。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净 值增 长率 A 级为 11.29% 、C 级为 10.72% ,同 期业 绩比 较 基准 为 8.15%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2016 年 , 中 国经 济将面 临 更为艰 难复 杂的 一年 。 经 济增速 “ 破 7” 之后 , 在去 产能 、 去 库存 、 去杠杆 的结 构性 改革 之下 , 经济增 速能 否 在 2016 年形成 L 型 底部 是我 们的 关注 点之一 。 如 果 2016 年经济 能形 成底 部, 则意 味着经 济转 型成 功, 并 且2016 年资 本市 场将 迎来 较 为确定 的投 资机 会。 但如果 经济 继续 向下 调整 ,则市 场的 不确 定性 加大 ,动荡 和黑 天鹅 可能 会 是2016 年的 投资 主题 。


就我们 的看 法而 言, 我们 认为 2016 年的 不确 定性 较 大, 组 合投 资上 应本 着绝 对收益 原则 谨慎 参与。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立了受 托资产估 值 委员会,为基 金估值业 务 的最高决策机 构,由公 司 总经理、分管 估 值业务副总经 理、督察 长 、投资总监、 研究部总 经 理、运行保障 部经理、 基 金会计、基 金经理和 行业研 究员 、金 融工 程研 究员等 组成 ,公 司监 察稽 核人员 列席 受托 资产 估值 委员会 。


受托资产估值 委员会负 责 制定、修订和 完善基金 估 值政策和程序 ,定期对 估 值政策和程序 进 行评价,在发 生了影响 估 值政策和程序 的有效性 及 适用性的情况 后及时修 订 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 持续适用。基 金会计凭 借 其专业技能和 对市场产 品 长期丰富的估 值经验以 及 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熟 练掌握,对没 有市价的 投 资品种的估值 方法在其 专 业领域提供专 业意见。 基 金经理及研 究员凭借 其丰富的专业 技能和对 市 场产品的长期 深入的跟 踪 研究,对没有 市价的投 资 品种综合宏 观经济、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行业发展、及 个股状况 等 各方面因素, 从价值投 资 的角度进行 理 论分析, 并 根据分析的 结果向受 托资产估值委 员会建议 应 采用的估值方 法及合理 的 估值区间。金 融工程人 员 根据受托资 产估值委 员会提出的多 种估值方 法 预案,利用金 融工程研 究 体系各种经济 基础数据 和 数量化工具 ,针对不 同的估值方法 及估值模 型 进行演算,为 估值委员 会 寻找公允的、 操作性较 强 的估值方法 提供数理 依据。监察稽 核人员对 估 值委员会做出 的决议进 行 合规性审查, 对估值委 员 提交的基金 估值信息 披露文 件进 行合 规性 审查 。


受托资产估值 委员会成 员 均具有五年以 上证券、 基 金行业工作经 验,具备 专 业胜任能力; 基 金会计具有会 计从业资 格 和基金行业从 业资 格, 精 通基金估值政 策、流程 和 标准,具有 五年以上 基金估值和会 计核算工 作 经验;基金经 理和研究 员 均拥有五年以 上基金、 证 券投资工作 经验,精 通投资 、研 究理 论知 识和 工具方 法。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 理作 为估 值委 员会 成员, 凭借 其丰 富的 专业 技 能和对 市场 产品 的长 期深 入的跟 踪研 究, 向受托 资产 估值 委员 会建 议应采 用的 估值 方法 及合 理的估 值区 间。 基金 经理 有权出 席估 值委 员 会 会议, 但不 得干 涉估 值委 员会作 出的 决定 及估 值政 策的执 行。


3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估值委员会秉 承基金持 有 人利益至上的 宗旨,在 估 值方法的选择 上力求客 观 、公允,在数 据 的采集方面力 求公开、 获 取方便、操作 性强、不 易 操纵。本基金 管理人旗 下 管理的基金 ,其参与 估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 任何重 大的 利益 冲突 。


4 、已 签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央 国 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及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签 署 债券估值数据 服 务协议 ,由 其按 约定 提供 债券品 种的 估值 数据 。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根 据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本基 金于2015 年 3 月 23 日对 本报 告期 进 行了 1 次 收益 分配,A 类 基金 分配 金额 为 77,296,997.06 元,C 类基金 分配 金额 为 21,162,969.08 元。 4.8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无需 要说明 的情 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 净 值计算 、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实 施利 润分配 的金 额 为98,459,966.14 元。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 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 告 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所为本 基 金出具了 标准 无保留意 见 的审计报告, 投 资者可 通过 年度 报告 正文 查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长城 积极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2,843,027.86 63,379,149.18 结算备 付金


20,249,214.24 15,340,086.47 存出保 证金


174,008.24 126,367.2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4,303,848,652.70 1,907,179,747.58 其中: 股票 投资


- 4,264,373.48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4,303,848,652.70 1,902,915,374.1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261,3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900,379,888.26 -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应收利 息


69,747,888.33 57,101,335.25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5,443,941.51 22,615,078.48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5,312,686,621.14 2,327,041,764.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307,000,000.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46,261,969.41 应付赎 回款


5,755,336.63 26,117,557.18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159,833.26 1,244,121.25 应付托 管费


664,564.10 382,806.5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397,908.47 200,500.94 应付交 易费 用


9,304.39 315,844.18 应交税 费


16,051.00 16,051.00 应付利 息


333,738.59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72,486.79 166,926.37 负债合 计


1,316,509,223.23 74,705,776.8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006,636,528.60 1,805,995,747.07 未分配 利润


989,540,869.31 446,340,240.26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996,177,397.91 2,252,335,987.33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312,686,621.14 2,327,041,764.21 注: 报告 截止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 长 城积 极增 利 债券 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1.338 元 , 长城 积极 增 利债 券C 类 基金 份额 净 值1.309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3,006,636,528.60 份 , 其 中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 A 类基 金份 额2,103,845,482.80 份, 长城 积极 增利 债券 C 类基 金份 额902,791,045.80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长城 积极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一、收入


286,947,053.50 242,780,431.02 1.利息 收入


148,611,922.66 50,548,732.22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33,252.48 299,795.99 债券利 息收 入


144,756,469.31 48,600,660.4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122,200.87 1,648,275.82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92,312,881.22 137,192,391.24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63,404,959.80 27,757,785.87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28,044,961.13 109,392,052.6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862,960.29 42,552.73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45,262,999.11 54,650,285.25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759,250.51 389,022.31 减: 二、费用


42,077,795.43 18,927,827.85 1.管 理人 报酬


19,004,065.81 5,457,172.52 2.托 管费


5,847,404.91 1,679,129.91 3.销 售服 务费


3,208,513.27 1,259,125.53 4.交 易费 用


2,007,953.74 772,950.73 5.利 息支 出


11,586,677.69 9,354,551.2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1,586,677.69 9,354,551.29 6.其 他费 用


423,180.01 404,897.87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244,869,258.07 223,852,603.17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244,869,258.07 223,852,603.17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长城 积极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805,995,747.07 446,340,240.26 2,252,335,987.33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244,869,258.07 244,869,258.07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1,200,640,781.53 396,791,337.12 1,597,432,118.6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4,342,387,317.85 1,221,895,121.31 5,564,282,439.16 2. 基金 赎回 款 -3,141,746,536.32 -825,103,784.19 -3,966,850,320.51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98,459,966.14 -98,459,966.14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006,636,528.60 989,540,869.31 3,996,177,397.9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76,351,215.72 7,179,026.24 283,530,241.96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223,852,603.17 223,852,603.17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1,529,644,531.35 215,308,610.85 1,744,953,142.20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185,452,359.93 502,297,944.27 3,687,750,304.20 2. 基金 赎回 款 -1,655,807,828.58 -286,989,333.42 -1,942,797,162.00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805,995,747.07 446,340,240.26 2,252,335,987.33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 务报表 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______ 杨光 裕______














______ 熊 科金______














____ 彭洪 波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系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 以 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 ” ) 证监许可[2011]124 号 文 《关于核准长 城积极增 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募集的 批复 》的 核准 ,由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作 为发起 人自 2011 年 03 月 10 日至 2011 年 04 月 08 日向 社会公开 发行 募集,募集期 结束经安 永 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验证 并 出具安永华明(2011) 验字 第60737541_H03 号 验 资报告 。 本 基金 的 首 次发 售 募集的 有效 认购 资金 扣除 认购费 后的 净认 购 金额为 人民 币 1,678,143,191.28 元, 折合 1,678,143,191.28 份 基金 份额 ;有 效认购 资金 在首 次 发售期 内产 生的 利息 为人 民币 168,046.73 元, 折 合 168,046.73 份 基金 份额 。其 中 A 类 基金 已收 到的首 次发 售募 集的 有效 认购资 金扣 除认 购费 后的 净认购 金额 为人 民 币545,343,010.04 元, 折合 545,343,010.04 份 基金 份 额;有 效认 购资 金在 首次 发售期 内产 生的 利息 为人 民币 81,511.09 元, 折合 81,511.09 份基 金份 额。C 类 基金 已收 到的 首 次发售 募集 的有 效认 购资 金扣除 认购 费后 的净 认购金 额为 人民 币 1,132,800,181.24 元, 折 合 1,132,800,181.24 份 基金 份额 ;有效 认购 资金 在 首次发 售期 内产 生的 利息 为人民 币 86,535.64 元, 折合 86,535.64 份基 金份 额。以 上收 到的 实 收 基金共 计人 民币 1,678,311,238.01 元 ,折合 1,678,311,238.01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金 的基 金合 同 于2011 年04 月12 日正 式 生效 。 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开 放式 , 存 续期 限不 定。 基 金管理 人为 长城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 记 机构为长城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为中 国 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中国 建设 银行 ”)。 本基金的投资 对象是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 债券、股票( 包 括中小 板与 创业 板) 、权 证 及法律 、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 综合 财富 指数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5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5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估 计除以 下说 明的 内容 外其 余均与 最近 一期 年度 报告 相一致 :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根据 中国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中基 协发(2014)24 号关 于发 布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业 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关 于 2015 年1 季度 固 定收益 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的 通知 的规 定, 交易所上市 交易或挂 牌转 让的固定收 益品种(可 转换 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 和私 募债券除外) 采用第 三方估 值机 构提 供的 估值 数据进 行估 值。 7.4.5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重 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 研究决定 , 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 税 税率为 1‰ ,由 出让方 缴纳 。 股权分置改革 过程中因 非 流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对价而发 生的股权 转 让,暂免征收 印 花税。 2.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差 价收 入, 免征 营业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 企业所得税 若干 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股权分置改革 中非流通 股 股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 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 金 等收入,暂免 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得 税。 3. 个人 所得 税 个人所 得税 税率 为20%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对基 金 取得的股票的 股息、红 利 收入、债券的 利息收入 及 储蓄利息收 入,由上 市公司、 债券 发行企业 及 金融机构在向 基金派发 股 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 利 息收入及储 蓄利息收 入时代 扣代 缴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根据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 , 自 2008 年10 月9 日 起暂免 征收 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个 人所 得税 。


股权分置改革 中非流通 股 股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 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 金 等收入,暂免 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长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长城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东方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东方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中原信 托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北方国 际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长城嘉 信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控股 子公 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965,226,112.09 100.00% 307,335,932.61 83.97%


7.4.8.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2,474,001,933.27 93.25% 1,370,377,986.24 44.79% 东方证券 178,953,083.56 6.75% 231,071,762.69 7.55%


7.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36,564,800,000.00 100.00% 6,509,900,000.00 34.16%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878,892.30 100.00% 159.22 100.00% 东方证券 - - - -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279,797.87 83.97% 279,797.87 91.93% 东方证券 - - - - 注: 上述 佣金 按市 场佣 金 率计算,扣 除券 商需 承担 的 费用( 包括 但不 限于 买(卖) 经手费 、 证 券结 算 风险基 金和 证券 交易 所买( 卖)证 管费 等)。


管理人因此从 关联方获 取 的其他服务主 要包括: 为 本基金提供的 证券投资 研 究成果和市 场信息服 务。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9,004,065.81 5,457,172.5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310,458.45 1,411,316.62 注:1 )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计 提, 按 月支 付。 基金 管理 费 按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65%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6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2 ) 本 期 末 本 基 金 应 付 基 金 管 理 费 为 人 民 币 2,159,833.26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244,121.25 元)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5,847,404.91 1,679,129.91 注:1 ) 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 提, 按 月支 付。 基金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2%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2) 本期 末本 基金 应付 基金 托管费 为人 民 币664,564.10 元。 (2014 年12 月31 日 : 人民 币382,806.55 元)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 A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C 合计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2,599,268.01 2,599,268.01 中国建 设银 行 - 89,874.21 89,874.21 长城证 券 - 54.09 54.09 合计 - 2,689,196.31 2,689,196.31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长 城 积 极 增 利 债 券 A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C 合计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900,138.14 900,138.14 中国建 设银 行 - 128,457.39 128,457.39 长城证 券 - 75.53 75.53 合计 - 1,028,671.06 1,028,671.06 注:基金销售 服务费主 要 用于支付销售 机构佣金 、 以及基金管理 人的基金 行 销广告费、 促销活动 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 费等。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年 费率 为0.4% 。本 基 金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4% 年 费率计 提。 计算方 法如 下: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7 页


H= E× 0.4%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 算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 , 按月支付;由 基金托管 人 复核后于次 月前五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资产 中一 次支付 给注 册登 记机 构, 由注册 登记 机构 代付 给销 售机构 。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购)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注: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 人 于本期及上年 度可比期 间 均未运用固有 资金投资 于 本基金,于 本期末及 上年度 末亦 均未 持有 本基 金份额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注:除 基金 管理 人外 的其 他关联 方于 本期 末及 上年 度末均 未持 有本 基金 份额 。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设银行 12,843,027.86 508,780.71 63,379,149.18 186,830.25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保管, 并按 银行 同业 利率 计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直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 7.4.9 期 末(2015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未持 有因认 购新 发/ 增发 证券 而 流通受 限的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7 页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为0.00 元 , 无质押 债券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为1,307,000,000.00 元, 将 于2016 年 1 月 4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 先后 到期 。 该 类 交易要求本 基 金 在回 购 期内 持 有 的 证 券 交 易所 交 易的 债 券 和/ 或 在 新 质押 式 回购 下 转 入 质 押 库的 债券, 按证 券交 易所 规定 的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 后, 不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 允价 值 管理层已经评 估了银行 存 款、结算备付 金、买入 返 售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 款 项类投资以及 其 他金融 负债 因剩 余期 限不 长,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 相若。 各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划 分为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币 4,303,848,652.70 元 ,无划 分为 第一 层次 和第 三层次 余额 。 公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债券,若 出现重大 事 项停牌或交易 不活跃等 情 况,本基金不 会 于停牌日至交 易恢复活 跃 日期间及交易 不活跃期 间 将相关股票和 债券的公 允 价值列入第 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 整中采用 的 不可观察输入 值对于公 允 价值的影响程 度,确定 相 关股票和债 券公允价 值应属第二层 次还是第 三 层次。根据中 国证券投 资 基金业协会中 基协发(2014)24 号《关 于发布<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估值核 算工 作小 组关 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估值 处理 标准>的 通知》 的规 定, 自2015 年3 月 25 日 起, 交 易所 上市 交易或 挂牌 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种(可 转换 债券 、 资产支 持证 券和 私募 债券 除外) 采用 第三 方估 值机 构 提供的 估值 数据 进行 估值 , 相关固 定收 益品 种 的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从第 一层次 转入 第二 层次 。 第三层 次公 允价 值期 初金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本基金于本报 告期初未 持 有公允价值归 属于第三 层 次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 本 报告期未发生 第 三层次 公允 价值 转入 转出 情况。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303,848,652.70 81.01 其中: 债券 4,303,848,652.70 81.01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3,092,242.10 0.62 7 其他各 项资 产 975,745,726.34 18.37 8 合计 5,312,686,621.14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投 资。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投 资。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16 民生银 行 215,349,627.63 9.56 2 601988 中国银 行 210,968,136.29 9.37 3 600028 中国石 化 134,232,552.07 5.96 4 600037 歌华有 线 64,526,258.30 2.86 5 600067 冠城大 通 59,185,478.25 2.63 6 603993 洛阳钼 业 49,801,114.32 2.21 7 600795 国电电 力 36,560,447.60 1.62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8 601398 工商银 行 32,504,830.96 1.44 9 601139 深圳燃 气 25,879,901.01 1.15 10 601929 吉视传 媒 15,301,743.60 0.68 11 600023 浙能电 力 14,412,556.80 0.64 12 002521 齐峰新 材 10,191,168.90 0.45 13 600219 南山铝 业 8,242,100.73 0.37 14 600026 中海发 展 6,987,179.04 0.31 15 002491 通鼎互 联 5,149,563.93 0.23 16 002408 齐翔腾 达 3,140,864.40 0.14 17 000089 深圳机 场 2,947,892.52 0.13 18 600875 东方电 气 1,656,660.04 0.07 19 601211 国泰君 安 157,680.00 0.01 20 601985 中国核 电 64,410.00 0.00 注:买 入金 额按 买卖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16 民生银 行 211,854,619.12 9.41 2 601988 中国银 行 205,937,037.97 9.14 3 600028 中国石 化 128,560,218.21 5.71 4 600037 歌华有 线 105,276,725.55 4.67 5 600067 冠城大 通 74,135,367.94 3.29 6 603993 洛阳钼 业 59,887,926.57 2.66 7 600795 国电电 力 32,171,746.47 1.43 8 601398 工商银 行 31,514,067.77 1.40 9 601139 深圳燃 气 27,384,573.93 1.22 10 600023 浙能电 力 23,466,818.64 1.04 11 601929 吉视传 媒 14,892,394.98 0.66 12 002521 齐峰新 材 13,911,457.31 0.62 13 600219 南山铝 业 12,673,275.89 0.56 14 600026 中海发 展 6,612,456.36 0.29 15 002491 通鼎互 联 4,761,955.49 0.21 16 600109 国金证 券 3,408,241.00 0.15 17 000089 深圳机 场 3,212,986.00 0.14 18 002408 齐翔腾 达 2,718,269.80 0.12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19 600875 东方电 气 1,503,027.02 0.07 20 002318 久立特 材 401,530.07 0.02 注:卖 出金 额按 买卖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897,306,446.39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964,957,742.09 注:买入股票 成本和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232,015,582.50 5.81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585,613,646.20 14.6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25,706,646.20 3.15 4 企业债 券 2,894,796,424.00 72.4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50,120,000.00 1.25 6 中期票 据 541,303,000.00 13.55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303,848,652.70 107.70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22443 15 桂 金债 2,000,000 207,680,000.00 5.20 2 122494 15 华夏 05 2,000,000 202,000,000.00 5.05 3 101570007 15 光明MTN001 1,700,000 174,505,000.00 4.37 4 122444 15 冠 城债 1,500,000 149,685,000.00 3.75 5 136012 15 梅花 02 1,500,000 148,125,000.00 3.71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尚未 在基 金合 同中明 确国 债期 货的 投资 策略、 比例 限制 、信 息披 露方式 等, 暂不 参与 国债期 货交 易。 8.10.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国债 期货 投资 ,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0.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8.11 投 资 组合 报告附 注 8.11.1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 的 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未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 或 在报告编制日 前 一年内 受到 过公 开谴 责、 处罚。 8.11.2


基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中 ,未有 投资 于超 出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 外股 票。 8.11.3 期 末 其他 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74,008.2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900,379,888.26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69,747,888.33 5 应收申 购款 5,443,941.51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75,745,726.34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8.11.4 期 末 持有 的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1.5 期 末 前十 名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情 况。 8.11.6 投资 组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长城 积极 增利 债券 A 10,355 203,171.94 1,634,176,820.54 77.68% 469,668,662.26 22.32% 长城 积极 增利 债券 C 2,190 412,233.35 725,603,024.17 80.37% 177,188,021.63 19.63% 合计 12,545 239,668.12 2,359,779,844.71 78.49% 646,856,683.89 21.51% 注: 上述 机构/ 个人 投资 者 持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 计算中 , 对下 属分 级基 金 , 比 例的 分母 采用 各 自级别 的份 额, 对合 计数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下 属分 级基金 份额 的合 计数 (即 期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 。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长城积 极 增利债 券 A 77,600.20 0.0037% 长城积 极 增利债 券 C 250,545.82 0.0278%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7 页


合计 328,146.02 0.0109%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A 0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A 0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C 0 合计 0 注:同 时为 基金 管理 人高 级管理 人员 和基 金经 理的 ,分别 计算 在内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A 长城积 极增 利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4 月 12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545,424,521.13 1,132,886,716.88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359,312,510.07 446,683,237.00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094,602,196.36 1,247,785,121.49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2,350,069,223.63 791,677,312.69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103,845,482.80 902,791,045.8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1.2 基 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重大 人事 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无 重大人 事变 动。 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 ,卢 盛春 先 生担任 公司 副 总 经理。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7 页


2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 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本基金 托管 人 2015 年 1 月 4 日发 布任 免通 知, 聘 任张力 铮为 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托 管业 务部 副总经 理 。 本 基金 托管 人2015 年 9 月 18 日发 布任 免通知 , 解聘 纪伟 中国 建 设银行 投资 托管 业务 部副总 经理 职务 。





11.3 涉 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涉及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投资 策略 无改变 。





11.5 为 基 金进 行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1 、本 期未 有改 聘会 计师 事 务所。 2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应支 付 给会计 师事 务所 的报 酬为 人民币 陆万 元。 3 、目 前为 本基 金提 供审 计 服务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为安 永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 , 为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自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持 续至 本报告 期。





11.6 管 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涉 及托 管 业务机 构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未受 到任 何 稽 查或处 罚。





11.7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长城证券 3 965,226,112.09 100.00% 878,892.30 100.00% - 东方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广州证券 2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7 页


瑞银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天源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中投证券 2 - - - - - 宏信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西部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首创证券 1 - - - - - 联讯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注:1 、报 告期 内租 用证 券 公司席 位的 变更 情况 : 本报告 期内 共新 增招 商证 券 2 个 交易 单元 ,截 止本 报告期 末共 计 44 个 交易 单 元。 2、专用席位 的选择标 准和 程序 本基金 管理人负 责选 择代理本基 金证券买 卖的 证券经营机 构,使 用其席 位作 为基 金的 专用 交易席 位, 选择 的标 准是 :


(1) 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好 , 注册资 本不 少 于3 亿 元人 民币;


(2)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3) 经 营行 为规 范, 能满 足 基金运 作的 合法 、合 规需 求;








(4) 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 能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 的要求 ;








(5)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7 页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研 究实 力较 强, 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的 研究 人员,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提 供 高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包括宏 观经 济报 告、 行业 报告、 市场 走向 分析 、个 股分析 报告 及其 他专 门报 告。





根据上 述标 准考 察确 定后 ,基金 管理 人和 被选 中的 证券经 营机 构签 订委 托协 议,并 通知 托管 人。 基金管理人应 根据有关 规 定,在基金的 中期报告 和 年度报告中将 所选证券 经 营机构的有 关情况、 基金通 过该 证券 经营 机构 买卖证 券的 成交 量、 支付 的佣金 等予 以披 露。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2,474,001,933.27 93.25% 36,564,800,000.00 100.00% - - 东方证券 178,953,083.56 6.75%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广州证券 - - - - - - 渤海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天源证券 - - - - - - 华西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宏信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华融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首创证券 - - - - - - 联讯证券 - - - - - -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7 页


民生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