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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惠鑫(164302)

新华惠鑫: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新 华 惠鑫 分 级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新华 基金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二 〇一六 年三 月二十 六日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 页共 34 页 
§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 全部独立董事签 字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 复核 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 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 页共 34 页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164302 交易代 码 16430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基 金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 月 24 日 基金管 理人 新华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21,335,349.31 份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4 年 3 月 28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A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164303 150161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 额 25,274,694.26 份 296,060,655.05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投资 风险 的前 提下 , 通 过积 极主 动的 资 产管理 , 力争 为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获 取超 越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投 资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的投 资策 略主 要包 括: 大类 资产 配置 策略 、 固定收 益类 资产 投资 策 略以及 权益 类资 产投 资策 略。 首先 , 本 基金 管理 人 将采用 战略 性与 战术 性 相结合 的大 类资 产配 置策 略, 在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投 资比例 范围 内确 定各 大 类资产 的配 置比 例。 在此 基础之 上, 一方 面综 合运 用久期 策略 、 收 益率 曲 线策略 以及 信用 策略 进行 固定收 益类 资产 投资 组合 的构建 ; 另一 方面 通过 定量与 定性 相结 合的 分析 方法, 积极 进行 新股 申购 、 定向 增发、 可转 债转 股等投 资操 作, 在新 股流 通后择 机卖 出以 提高 基金 的整体 收益 水平 。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4 页共 34 页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新 综合 指数 (全 价)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 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较 低风 险的基 金品 种 , 其 风险 收益预 期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低 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基 金。 下 属 分级 基 金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3 年内, 惠鑫 A 为低 风险 、收益 相对稳 定的 基金 份额 ; 惠 鑫 B 为 较高风 险、 较高 收益 的基 金 份额。 本基金 《基 金合 同》 生 效之 日起 3 年内 , 惠鑫 A 为 低风 险、 收益 相 对稳定 的基 金份额 ;惠 鑫 B 为 较高 风 险、较 高收 益的基 金份 额。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新华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齐岩 蒋松云 联系电 话 010-88423386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qiyan@nc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98866 95588 传真 010-88423310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www.ncfund.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地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1 月 24 日 (基金合 同 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7,669,746.83 148,768,878.25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5 页共 34 页 本期利 润 65,710,350.57 161,796,266.21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423 0.1362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39.46% 15.3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55 0.1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16,807,565.42 1,137,484,471.16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608 1.153 注:1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 含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2、以 上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基 金申购 费赎 回费 等),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 益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3、 对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采用期 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利 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现 部分 的孰 低 数(为 期末 余额 ,不 是当 期发生 数)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84% 0.05% 1.83% 0.08% 0.01% -0.03% 过去六 个月 13.64% 0.71% 2.98% 0.07% 10.66% 0.64% 过去一 年 39.46% 1.28% 4.23% 0.08% 35.23% 1.20%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60.80% 0.93% 10.40% 0.10% 50.40% 0.83% 注:1 、本 基金 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 2、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中债 新综 合指 数( 全价 ); 3、本 基金 对业 绩比 较基 准 采用每 日再 平衡 的计 算方 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对 比图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6 页共 34 页 (2014 年 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各 项资产 配置 比例 符合 合同 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 净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对比 图 注: 本 基金 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 合 同生效 当年 按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不按 整个 自 然年度 进行 折算 。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7 页共 34 页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基金 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基金 合同 生效 ,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 进行 过利 润分配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新华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批 复, 于 2004 年 12 月 9 日注 册成 立 。 注册地 为重 庆市 ,是 我国 西部首 家基 金管 理公 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新华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旗下 管理 着三 十一 只开 放式基 金, 即新 华 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华优选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泛 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新华 钻 石品质 企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新 华行业 周期 轮 换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 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华趋势领航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 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壹诺 宝货币市场基金、新 华信 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新华阿里一号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 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新华中证环保产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 新华财 富 金 30 天理 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新 华阿鑫 一号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新 华活 期 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 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华策略精型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 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 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战略新兴 产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新华阿鑫二号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和新华 积极 价值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于泽雨 本基金 基金 经 理,新 华基 金 管理股 份有 限 公司固 定收 益 2014-01-2 4 - 7 经济学 博士 ,7 年证 券从 业经验 。 历 任 华 安 财 产 保 险 公 司 债 券 研 究 员 、 合 众 人 寿 保 险 公 司 债 券 投 资 经理, 于 2012 年 10 月加 入新华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8 页共 34 页 部总监 、新 华 纯债添 利债 券 型发起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新华 安 享惠金 定期 开 放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新华 信 用增益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新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 新 华 纯 债 添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 安 享 惠 金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 信 用 增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 惠 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赵楠 本基金 基金 经 理助理 ,固 定 收益部 债券 研 究员、 新华 纯 债添利 债券 型 发起式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助理 、新 华 安享惠 金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助理 、 新华信 用增 益 债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助理 。 2015-06-1 6 - 3 经济学 博士 ,3 年证 券从 业经验 。 2012 年 7 月 加入 新华 基金 管理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债 券 研 究 员 、 新 华 纯 债 添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新 华 安 享 惠 金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新 华 信 用 增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新 华 惠 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注:1 、此 处的 任职 日期 和 离任日 期均 指公 司作 出决 定之日 为准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 , 新 华基 金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作为 新华 惠鑫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管理 人按 照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 《新华惠鑫 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 有人谋 求最 大利 益。 运作 整体合 法合 规, 无损 害基 金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 证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指导 意见 》 (2011 年 修订 ) , 公 司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9 页共 34 页 制定了 《新 华基 金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管理 制度》 。 制 度的 范围 包括 境 内上市 股票 、 债 券的 一 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 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 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等投资 管理 活动 相关 的各 个环节 。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 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 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 根据公司制度,严 格禁止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 互为对 手方 的交 易, 严格 控制不 同投 资组 合之 间的 同日反 向交 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 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 易部根据各投资组 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 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 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 资总监、督察长、金融 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 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 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 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 管理委员会,对公平交易 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 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 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 宗交易, 投资组合经理以 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 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 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 手询价 、成 交确 认, 并根 据 “ 时 间优 先、 价格 优先 ” 的原则 保证 各投 资组 合获 得公平 的交 易机 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报告期 内, 基金 管理 人严 格执行 了《 新华 基金 管理 股份有 限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的 规定 。 基金管 理人 对旗 下所 有投 资组合 间连 续 4 个季 度的 日内、3 日内 以 及 5 日内 股票和 债券 交易 同 向交易价差分析及相应情 景分析表明:债券同向交 易频率偏低;股票同向交 易溢价率较高的因素主 要是受到市场因素影响造 成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大 或者是组合经理个人 对交 易时机的判断,即成交 价格的日内变化较大以及 投资组合的成交时间不一 致而导致个别组合间的交 易价差较大,结合通过 对平均 溢价 率、 买入/ 卖 出 溢价率 以及 利益 输送 金额 等不同 组合 不同 时间 段的 同向交 易价 差分 析表 明 投资组 合间 不存 在利 益输 送的可 能性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不允许 同日反向交易行为的发生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有 投资组合参与的交 易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 边成 交量 超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 5% 的情 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5 上半 年债 券市 场主 要 呈现区 间震 荡走 势, 一方 面经济 数据 显示 经济 下行 压力仍 大, 货币 政 策不断发力,资金利率明 显下行,推动债券长端收 益率出现阶段性下行;但 另一方面,随着上半年 地方债 发行 不断 推进 、 股 市快速 上涨 、IPO 大 规模 发行, 债市 资金 出现 分流 , 长端 收益 率不 断反 复。 2015 年下 半年 , 打 新资 金 和配资 资金 回流 债市 , 经 济数据 继续 表现 低迷 , 市 场预期 更加 悲观 , 实体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0 页共 34 页 经济对资金的吸纳能力大 大降低,大量资金的配置 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推动 债券长端收益率不断下 行。至 年底 ,10 年期 国债 收益率 下降 至 2.8% 附近 ,10 年期 国开 债收 益率 下降 至 3.1% 附 近。 在操 作 上,虽然收益率整体上震 荡下行,但由于收益率水 平吸引力有限,本基金在 操作上没有敢于主动进 攻,而 是维 持了 较低 的杠 杆比例 和久 期, 主要 保持 了组合 的流 动性 和收 益的 稳定性 。 4.4.2 报告 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1.608 元, 本报 告期 份额 净值 增 长率 为 39.46%,同 期比较 基准 的增 长率 为 4.2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 的简 要展望 未来一段时间,潜在经济 增速和通胀中枢的下降以 及大量的配置需求决定了 利率基本走 势,但 财政政策的托底作用、美 国加息因素以及金融自由 化发展下股市等替代资产 价格收益变动会增加扰 动,收益率的震荡会加大 。利率处于历史低位的情 况下,进一步大幅下降空 间有限,长端利率品应 谨慎参与并灵活操作应对 波动。目前资金利率稳定 ,期限走平,信用债维持 息差策略,同时警惕信 用风险释放背后的流动性 问题。择券层面,企业债 发行条件放宽,城投企业 再融资风险降低,可以 适当挖 掘中 低等 级的 城投 债,寻 找新 的盈 利机 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4.6.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及人 员( 或小 组) 的职 责分工 4.6.1.1 估 值工 作小 组的 职 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 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 小组由运作保障部负责人 、基金会计、投资 管理部 、交 易部 、监 察稽 核部人 员组 成。 每个 成员 都可以 指定 一个 临时 或者 长期的 授权 人员 。 估值工 作小 组职 责: ① 制 定估 值制 度并 在必 要 时修改 ; ② 确 保估 值方 法符 合现 行 法规;


③ 批 准证 券估 值的 步骤 和 方法; ④ 对 异常 情况 做出 决策 。 运作保障部负责人是估值 工作小组的组长,运作保 障部负责人在基金会计或 者其他两个估值小 组成员 的建 议下 ,可 以提 议召集 估值 工作 小组 会议 。 估值决 策由 估值 工作 小 组 2/3 或以 上多 数票 通过 。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1 页共 34 页 4.6.1.2 基 金会 计的 职责 分 工 基金会计负责日常证券资 产估值。基金会计和公司 投资管理部相互独立。在 按照本估值制度和 相关法 规估 值后 ,基 金会 计定期 将证 券估 值表 向估 值工作 小组 报告 ,至 少每 月一次 。 基金会 计职 责: ① 获 得独 立、 完整 的证 券 价格信 息; ② 每 日证 券估 值; ③ 检 查价 格波 动并 进行 一 般准确 性评 估; ④ 向 交易 员或 基金 经理 核 实价格 异常 波动 ,并 在必 要时向 估值 工作 小组 报告 ; ⑤ 对 每日 证券 价格 信息 和 估值结 果进 行记 录; ⑥ 对 估值 调整 和人 工估 值 进行记 录; ⑦ 向 估值 工作 小组 报送 月 度估值 报告。 基金会 计认 为必 要, 可以 提议召 开估 值工 作小 组会 议。 4.6.1.3 投 资管 理部 的职 责 分工 ① 接 受监 察稽 核部 对所 投 资证券 价格 异常 波动 的问 讯; ② 对 停牌 证券 、价 格异 常 波动证 券、 退市 证券 提出 估值建 议; ③ 评 价并 确认 基金 会计 提 供的估 值报 告; ④ 向 估值 工作 小组 报告 任 何他/ 她 认为 可能 的估 值偏 差。 4.6.1.4 交 易部 的职 责分 工 ① 对 基金 会计 的证 券价 格 信息需 求做 出即 时回 应; ② 通 知基 金会 计关 于证 券 停牌、 价格 突发 性异 常波 动、退 市等 特定 信息 ; ③ 评 价并 确认 基金 会计 提 供的估 值报 告。 4.6.1.5 监察 稽核 部的 职责 分工 ① 监 督证 券的 整个 估值 过 程; ② 确 保估 值工 作小 组制 定 的估值 政策 得到 遵守 ; ③ 确 保公 司的 估值 制度 和 方法符 合现 行法 律、 法规 的要求 ; ④ 评 价现 行估 值方 法是 否 恰当反 应证 券公 允价 格的 风险; ⑤ 对 于估 值表 中价 格异 常 波动的 证券 向投 资部 问讯 ;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2 页共 34 页 ⑥ 对 于认 为不 合适 或者 不 再合适 的估 值方 法提 交估 值工作 小组 讨论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进 行利润 分配 。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托管 人在对 新华 惠鑫 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的托 管过 程中, 严格 遵守 《 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新华惠鑫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在新 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 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 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 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进行 。本 报告期 内, 新华 惠鑫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未进 行利润 分配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 托 管 人 依 法 对 新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和 披 露 的 新 华 惠 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中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现 、 利润 分配 情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合 报告 等内 容进 行 了核查 ,以 上内 容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















































中国 工商 银行 资 产托管 部
























































2016 年 3 月 18 日 §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 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册会计师


张伟


胡慰签 字出 具了瑞 华审 字[2016]01360040 号 标准 无 保留意 见的 审计报 告。 投 资者可 通过 年度报 告正 文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3 页共 34 页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新华 惠鑫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 银行存 款 3,449,738.69 14,562,211.45 结算备 付金 2,521,501.29 3,505,001.75 存出保 证金 18,286.27 247,886.1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69,949,633.79 1,303,436,441.24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669,949,633.79 1,303,436,441.2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921,879.95 应收利 息 22,650,622.05 35,269,452.16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计 698,589,782.09 1,357,942,872.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4 页共 34 页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80,900,000.00 218,8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05,444.73 679,180.09 应付托 管费 87,269.92 194,051.4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0,895.12 299,416.94 应付交 易费 用 825.00 5,203.05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22,823.04 44,495.01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454,958.86 436,054.93 负债合计 181,782,216.67 220,458,401.50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 金 319,462,163.23 969,362,986.55 未分配 利润 197,345,402.19 168,121,484.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6,807,565.42 1,137,484,471.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698,589,782.09 1,357,942,872.66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A 级 基金份 额 净值 1.017 元, 基金 份额 25,274,694.26 份, B 级 基金 份额 净值 1.659 元 ,基金 份 额 296,060,655.0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新华 惠鑫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24 日( 基金 合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5 页共 34 页 年 12 月 31 日 同生效 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77,268,563.35 200,541,605.76 1.利息 收入 53,658,215.93 93,327,284.3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25,977.33 1,532,785.81 债券利 息收 入 53,177,468.96 91,095,406.27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54,769.64 699,092.25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15,569,743.68 94,186,933.4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5,569,743.68 94,186,933.47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填 列) 8,040,603.74 13,027,387.96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 减:二、费用 11,558,212.78 38,745,339.55 1.管 理人 报酬 4,049,715.64 5,995,833.23 2.托 管费 1,157,061.65 1,713,095.27 3.销 售服 务费 572,442.50 2,611,514.28 4.交 易费 用 8,364.87 17,567.47 5.利 息支 出 5,271,045.19 27,952,150.00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5,271,045.19 27,952,150.00 6.其 他费 用 499,582.93 455,179.30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6 页共 34 页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65,710,350.57 161,796,266.21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65,710,350.57 161,796,266.2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新华 惠鑫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969,362,986.55 168,121,484.61 1,137,484,471.1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65,710,350.57 65,710,350.5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649,900,823.32 -36,486,432.99 -686,387,256.31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5,153,156.78 2,401,526.83 47,554,683.61 2.基金 赎回 款 -695,053,980.10 -38,887,959.82 -733,941,939.9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319,462,163.23 197,345,402.19 516,807,565.4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24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7 页共 34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726,085,320.66 - 726,085,320.6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161,796,266.21 161,796,266.2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243,277,665.89 6,325,218.40 249,602,884.29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569,344,910.76 14,802,967.68 584,147,878.44 2.基金 赎回 款 -326,067,244.87 -8,477,749.28 -334,544,994.1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969,362,986.55 168,121,484.61 1,137,484,471.16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 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陈重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 张宗友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徐端 骞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系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证 监许 可 【2013 】1320 号 《关 于核准新华惠鑫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 复》的批准,由新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发起人 , 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4 年 1 月 20 日 通过销 售机 构公 开发 售 , 其中惠 鑫 A 自 2014 年 1 月 8 日至 2014 年 1 月 20 日进 行发 售, 惠鑫 B 自 201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4 年 1 月 7 日 进行 发售 。 首次募 集资 金总 额 726,085,320.66 元, 其中 募集 资金 产生利 息 243,443.20 元 , 并 经瑞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瑞华 验 字[2014]37100006 号 验资 报告予 以验 证。2014 年 1 月 24 日 经向证 监会 办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8 页共 34 页 理基金 备案 手续 ,基 金合 同正式 生效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的 基金 总份 额为 726,085,320.66 份, 其中 新 华惠鑫分级债券型基 金 A 级 ( 以 下 简 称 “惠鑫 A” )430,024,631.26 份,含认购资金利息折合份 额 73,387.32 份 ,新 华惠 鑫分 级债券 型基 金 B 级( 以下 简称 “ 惠鑫 B” )296,060,689.40 份 ,含 认购 资金 利息折 合份 额 170,055.88 份。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存 续期 不限定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为新华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国 工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据 《新 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及 《 新华 惠鑫分 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合 同 》 的 有关 规定, 本 基金的 投资 范围 包括 国内 依法发 行上 市的 债券 ( 包 含国债 、 央票 、 政策 性 金融债 及所 有非 国家 信用 的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 具) 、 股票 (包含 中小 板、 创业 板及其 他经 中国 证监 会 核准上 市的 股票 ) 、 货币 市 场工具 、 权 证 、 资产 支持 证券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 其他金 融工 具( 但须 符合 中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是债 券型 基金 , 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银行同业存款、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中 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 公司债 ( 含分 离交 易的 可 转换公 司债 券) 、 短期 融资 券、 中期 票据 、 资产 支持 证券 、 回 购等 债券 资产 占基金 资产 比例 不低 于 80% ;其 中单 只中 小企 业私 募债占 基金 资产 比例 不高 于 10% 。本 基金 将保 持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净 值 5% 的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 。 本 基金 不直 接从二 级市 场买 入 股 票、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 金融工具,但可以参与一 级市场新股与增发新股的 申购,并可持有因可转 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 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 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 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 法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投资 的权 益类金 融工 具, 其中 持有 全部权 证的 市值 不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3% 。 因上述 原因 持有 的股 票和 权证等 资产 , 本基 金将 在 其可交 易之 日 起 60 个交 易 日内卖 出。 如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 允许 基金 投资其 他品 种, 基金 管理 人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新 华基 金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批 准报 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 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 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财 政部 令第 33 号 发布、 财政 部令 第 76 号 修 订)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其 后颁 布和 修订 的 41 项 具体 会计准 则、 企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业会 计准 则解 释及 其 他 相关规 定( 以下 合称 “ 企 业 会计准 则 ”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 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 颁布 的《 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 、 《新华惠鑫 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四所列 示的 中国 证监 会发 布的有 关规 定及 允许 的基 金行业 实务 操作 编制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9 页共 34 页 本基 金 2015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完整 地反 映了 本基 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5 年度 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变 动情 况等 有关 信息 。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采用的 会计估 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不 一致,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 告相一 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 中国 证券 投资基 金业 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小 组关 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定 收益 品种 的估值 处理 标准 》的 要求 ,自 2015 年 3 月 30 日 起 ,本基 金对 交易 所市 场上 市交易 或挂 牌转 让的 除 实行全价交易的可转换债 券和深交所可交换债券、 按成本法估值的私募债和 未上市债券品种以外的 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时,由 原来的直接采用交易所收 盘价估值变更为第三方估 值机构(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 提供 的相 应品 种当 日的估 值净 价进 行估 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发 生会 计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1、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决 定 从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调 整证 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征 收方 式 , 将 对买 卖 、 继 承、 赠与 所书 立的 A 股、B 股 股权 转让 书据 按 0.1% 的税 率对 双方 当事 人征收 证券 (股 票) 交易 印花税 ,调 整为 单边 征税 ,即对 买卖 、继 承、 赠与 所书立 的 A 股、B 股股 权转让 书据 的出 让 按 0.1% 的税率 征收 证券 (股 票) 交易印 花税 ,对 受让 方不 再征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 关 于股权 分置 试点 改革 有关 税收政 策问 题的 通 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 改革 过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 流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 生的股 权转 让, 暂免 征 收印花 税。 2、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自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0 页共 34 页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 债 券的 价差 收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 和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 关 于股权 分置 试点 改革 有关 税收政 策问 题的 通 知》 的规 定, 股权 分置 改革 过程中 非流 通股 股东 通过 对价方 式向 流通 股股 东支 付的股 份 、 现 金等 收入 , 暂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 应缴 纳的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 文《 关于 企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 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 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1998]55 号 文《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有 关税 收 问题的 通知 》的 规 定,对 投资 者从 基金 分配 中 获得的 股票 的股 息 、 红 利收 入以及 企业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 由 上市 公司 及债 券 发行企 业在 向其 派发 股息 、红利 收入 和利 息收 入时 代扣代 缴 20% 的个 人所 得 税,基 金向 个人 投资 者 分配股 息、 红利 、利 息时 ,不再 代扣 个人 所得 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7 号 文 《关 于 股息红 利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的 补充 通知 》 的规定 , 自 2005 年 6 月 13 日起,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从 上 市公司 取得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 按 照财 税[2005]102 号文规 定, 扣缴 义务 人在 代扣代 缴个 人所 得税 时, 减按 50 % 计算 应纳 税所 得 额;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 关 于股权 分置 试点 改革 有关 税收政 策问 题的 通 知》 的规 定, 股权 分置 改革 过程中 非流 通股 股东 通过 对价方 式向 流通 股股 东支 付的股 份 、 现 金等 收入 , 暂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 应缴 纳的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 总 局、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 实施上 市公 司 股息红 利差 别化 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个人从公 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 内( 含 1 个 月)的 ,其 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 在 1 个月 以 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 额;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 的 ,暂减 按 25%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上述 所得 统一 适用 20%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证 监会 财税 [2015] 101 号文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 息红利 差别 化个 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个人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 ,股 息红 利所 得暂免 征收 个人 所得 税。 上市公 司派 发股 息红 利时 ,对个 人持 股 1 年以 内 (含 1 年) 的, 上市 公司 暂不扣 缴个 人所 得税 。 7.4.7 关联方关系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34 页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新华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发 起人 新华信 托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恒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杭州永 原网 络科 技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中央汇 金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股东 深圳新 华富 时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控 股子 公司 恒泰长 财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的全 资子 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 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交 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24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 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 交总额 的 比例 恒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296,700,000.00 14.98% - -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2 页共 34 页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24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4,049,715.64 5,995,833.23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67,046.89 1,618,763.78 注:1 、基 金管 理人 报酬 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 0.7% 的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逐日 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支 付。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 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0.7%/ 当年 天数 。 2、 客 户维 护费 是指 基金 管 理人与 基金 销售 机构 在基 金销售 协议 中约 定的 依据 销售机 构销 售基 金 的保有 量提 取一 定比 例的 客户维 护费 ,用 以向 基金 销售机 构支 付客 户服 务及 销售活 动中 产生 的相 关 费用, 该费 用从 基金 管理 人收取 的基 金管 理费 中列 支,不 属于 从基 金资 产中 列支的 费用 项目 。


本报 告期 列示 的支 付销 售机构 的客 户维 护费 为当 期计提 金额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24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1,157,061.65 1,713,095.27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 值 0.2%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确 认。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 联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3 页共 34 页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A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B 合计 恒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28,826.30 - 128,826.30 新华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司 144,880.04 - 144,880.04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235,181.95 - 235,181.95 合计 508,888.29 - 508,888.29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 联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24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A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B 合计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1,391,298.45 - 1,391,298.45 新华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司 879,738.92 - 879,738.92 恒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210,644.77 - 210,644.77 合计 2,481,682.14 - 2,481,682.14 注:1 、本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按前一 日 A 级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0.5% 年 费率 计提 。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前 一日 A 级基 金资产 净值× 0.5%/ 当 年天 数。 2、本 报告 期列 示的 应支 付 的销售 服务 费为 当期 计提 金额。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债 券( 含回 购)交 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未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金 。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B 关联方 名称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B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B 上 年 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4 页共 34 页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占 基金 总份额 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的 基金 份 额占基 金总 份 额的比 例 恒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深圳 分公 司 243,482,657.00 75.77% 242,829,700.00 24.61%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24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3,449,738.69 62,013.26 14,562,211.45 127,226.10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其他 关联交 易事 项。 7.4.9 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 限类 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股) 期末 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 总额 备注 12300 1 蓝标 转债 2015-1 2-23 2016-0 1-18 首次 发行 未上 99.99 99.99 4,660. 00 465,96 9.36 465,96 9.36 -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5 页共 34 页 市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未持有 暂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票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从 事证 券交 易所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购 证券 款余 额 180,900,000.00 元 ,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全 部到 期。 该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 转入 质押库 的债 券, 按证 券 交易所 规定 的比 例折 算为 标准券 后, 不低 于债 券回 购交易 的余 额。 §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 的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669,949,633.79 95.90 其中: 债券 669,949,633.79 95.90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971,239.98 0.85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2,668,908.32 3.24 8 合计 698,589,782.09 100.00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6 页共 34 页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378,389,062.20 73.2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0,725,000.00 19.49 6 中期票 据 50,515,000.00 9.77 7 可转债 465,969.36 0.09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139,854,602.23 27.06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7 页共 34 页 10 合计 669,949,633.79 129.6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124608 14 句 容福 696,980 76,249,612.00 14.75 2 124734 13 随州 02 700,000 75,369,000.00 14.58 3 124706 14 巴 国资 499,990 53,008,939.80 10.26 4 1382252 13 中 条山 MTN1 500,000 50,515,000.00 9.77 5 011599214 15 徐矿 SCP001 500,000 50,390,000.00 9.7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 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 期 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尚 无股 指期货 投资 政策 。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尚 无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8 页共 34 页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 ,本基 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8.12.2 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没有 超出基 金合 同约 定。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 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8,286.27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2,650,622.0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668,908.32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处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股票 投资。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 注 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9 页共 34 页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A 333 75,899.98 0.00 0.00% 25,274,694.26 100.00 %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B 230 1,287,220.2 4 285,025,924.00 96.27% 11,034,731.05 3.73% 合计 563 570,755.50 285,025,924.00 88.70% 36,309,425.31 11.30%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中国南 方航 空集 团公 司 企业年 金计 划- 中国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1,100,000.00 0.37% 2 徐宏元 1,179,000.00 0.40% 3 光大证 券- 光大 -光 大 阳光避 险增 值集 合资 产 管理计 划 1,319,570.00 0.45% 4 瑞泰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 万能 1,710,304.00 0.58% 5 光大资 管- 光大 -光 大 阳光稳 债收 益集 合资 产 管理计 划 1,873,764.00 0.63% 6 安信证 券- 工行 -安 信 证券瑞 享债 券分 级限 额 特定集 合资 产管 理计 2,227,700.00 0.75% 7 光大资 管- 光大 银行 - 光大阳 光北 斗星 集合 资 产管理 计划 7,817,688.00 2.64%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0 页共 34 页 8 华创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10,005,300.00 3.38% 9 光大证 券- 光大 银行 - 光大阳 光 5 号集 合资 产 管理计 划 11,694,703.00 3.95% 10 恒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深圳分 公司 243,482,657.00 82.2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A 1,031.20 0.00%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B 0.00 0.00% 合计 1,031.20 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A 0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A 0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 B 0 合计 0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 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 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该 只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持有该 只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区 间 为 0 份。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 月 24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430,024,631.26 296,060,689.4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690,808,192.12 296,060,655.05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47,554,683.61 -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733,941,939.92 -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20,853,758.45 -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1 页共 34 页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5,274,694.26 296,060,655.05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5 年 2 月 11 日 ,王 卫 东先生 因个 人原 因不 再担 任基金 管理 人副 总经 理。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沈 健 先生、 林艳 芳女 士担 任基 金管理 人副 总经 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投资 策略 无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未发 生改聘 会计 师事 务所 情况 。2015 年, 瑞华 会计 师事 务所为 本基 金提 供 审计服 务。 报告 年度 应支 付给其 报 酬 80000 元 人民 币。审 计年 限 为 1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无 管理 人、托 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宏源证 券 1 - - - - - 海通证 券 1 - - - - - 新时代 证券 1 - - - - - 招商证 券 1 - - - - - 国泰君 安 1 - - - - - 广发证 券 1 - - - - - 恒泰证 券 1 - - - - - 安信证 券 1 - - - - -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2 页共 34 页 长江证 券 1 - - - - - 中信万 通 1 - - - - - 湘财证 券 1 - - - - - 华泰证 券 1 - - - - - 宏信证 券 1 - - - - - 方正证 券 1 - - - - - 西南证 券 1 - - - - - 恒泰证 券 1 - - - - - 华安证 券 1 - - - - - 国信证 券 1 - - - - - 中信证 券 1 - - - - - 民族证 券 1 - - - - - 国元证 券 1 - - - - - 注:本 基金 根据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关 于加 强证券 投资 基金 监管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证 监基字[1998]29 号 )以 及 《关于 完善 证券 投资 基金 交易席 位制 度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证 监基 金字 [2007]48 号) 的有 关规 定 ,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共租 用 21 个交易 席位 , 其中 报告 期 内新 增 3 个 交易 席位 。 新增席 位为 :恒 泰证 券上 海交易 所席 位、 宏信 证券 深圳交 易所 席位 及方 正证 券深圳 交易 所席 位。 一、交 易席 位的 分配 依据 交易席 位的 分配 以券 商实 力及其 所提 供的 研究 支持 为基础 ,主 要考 察点 包括 : 1、经 营行 为稳 健规 范, 内 控制度 健全 。 2、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满足 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的 需 要。 3、具 有较 强的 全方 位金 融 服务能 力和 水平 。 二、 交易 席位 的选 择流 程 1、研 究部 根据 上述 标准 考 察后确 定选 用交 易席 位的 券商。 2、与 被选 中的 证券 经营 机 构签订 席位 租用 协议 。


三、交 易量 的分 配 交易 量 的分配 以券 商所 提供 的服 务及研 究支 持为 基础 ,主 要考察 点包 括: 1、券 商提 供独 立的 或第 三 方研究 报告 及服 务, 包括 宏观经 济、 行业 分析 、公 司研发 、 市场 数 据、 财经 信息 、 行业 期刊 、 组 合分 析软 件 、 绩 效评 估、 研讨 会 、 统 计信 息 、 交易 评估 等 , 用 以支 持 投资决 策。 2、 以 季度 为单 位对 经纪 商 通过评 分的 方式 进行 考核 , 由 基金经 理 、 研究 员和 交易员 分 别打 分, 根据经 纪商 给投 资带 来的 增值确 定经 纪商 的排 名。 考核的 内容 包括 上一 季度 经纪交 易执 行情 况、 提 供研究 报告 数量 、 研 究报 告质量 和及 时 性、 受 邀讲 解次数 及效 果、 主动 推介 次数及 效果 等。 考核 结 果将作 为当 期交 易量 分配 的 依 据, 交易 量大 小和 评 分高低 成正 比。 3、交 易部 负责 落实 交易 量 的实际 分配 工作 。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3 页共 34 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海通证 券 3,172.48 0.00% 2,576,300, 000.00 29.76% - - 安信证 券 10,200,687.4 0 4.21% - - - - 西南证 券 - - 834,100,0 00.00 9.64% - - 恒泰证 券 - - 1,296,700, 000.00 14.98% - - 华安证 券 - - 811,200,0 00.00 9.37% - - 国信证 券 - - 1,255,700, 000.00 14.51% - - 中信证 券 232,332,831. 32 95.79% 1,767,500, 000.00 20.42% - - 民族证 券 - - 115,100,0 00.00 1.33%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未有 影响 投资者 决策 的其 他重 要信 息。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 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 六日 新华惠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4 页共 34 页